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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双因素激励;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管理变革
一、双因素激励理论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变革
激励因素——保健因素理论是美国的行为科学家赫茨伯格(FredrickHerzberg)提出来的,又称双因素激励理论。赫茨伯格在美国匹兹堡地区对200名工程师、会计师进行了调查访问,结果发现:使职工感到满意的都是属于工作本身或工作内容方面的;使职工感到不满的,都是属于工作环境或工作关系方面的。他把前者叫做激励因素,后者叫做保健因素。
保健因素的满足对职工产生的效果类似于卫生保健对身体健康所起的作用。保健从人的环境中消除有害于健康的事物,它不能直接提高健康水平,但有预防疾病的效果;它不是治疗性的,而是预防性的。保健因素包括公司政策、管理措施、监督、人际关系、物质工作条件、工资、福利等。当这些因素恶化到人们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以下时,就会产生对工作的不满意。但是,当人们认为这些因素很好时,它只是消除了不满意,并不会导致积极的态度,这就形成了某种既不是满意、又不是不满意的中性状态。那些能带来积极态度、满意和激励作用的因素就叫做激励因素,这是那些能满足个人自我实现需要的因素,包括:成就、赏识、挑战性的工作、增加的工作责任以及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如果这些因素具备了,就能对人们产生更大的激励。从这个意义出发,赫茨伯格认为传统的激励假设,如工资刺激、人际关系的改善、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等,都不会产生更大的激励;它们能消除不满意,防止产生问题,但这些传统的“激励因素”即使达到最佳程度,也不会产生积极的激励。
双因素理论促使企业管理人员注意工作内容方面因素的重要性,特别是它们同工作丰富化和工作满足的关系,因此是有积极意义的。物质需求的满足是必要的,没有它会导致不满,但是即使获得满足,它的作用往往是很有限的、不能持久的。要调动人的积极性,不仅要注意物质利益和工作条件等外部因素,更重要的是要注意工作的安排,量才录用,各得其所,对人进行精神鼓励,给予表扬和认可,给人以成长、发展、晋升的机会。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这种内在激励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设计
打开企业“黑箱”并加以抽象,激励就必须使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首创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不断努力学习和创新,使人减少对物的知识的不对称,最大限度地使自己的认识与客观物质世界相一致。另外,在人的组织系统中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者处于信息交汇中心,与企业外部管理层相比,企业经营者掌握的信息多或具有信息优势,而委托者掌握信息少,或处于信息劣势,同时企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也存在着这种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包括动机不对称和知识不对称,从理论上讲,知识不对称是可以解决的,而动机不对称则难以克服。信息不对称又必然导致员工逆选择行为。
由于企业及其组织内部伴随着不可避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传统的仅限于局部的、具体的,微观的激励方法、方式只能对有限时间和空间的信息,予以疏导和规整,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企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企业人员尤其是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途径在于企业制度设计。以系统、健全、完整和适宜的经济机制自动有效地整合和规范企业的信息通道,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企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尽量少的成本和组织资源来更好地完成组织功能和实现资源帕累托最优配置。对企业制度的设计则主要是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公司制下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尤其是合理制衡体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等所导致的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而使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各级管理者之间激励趋于相容,同时构建和完善产权激励机制和管理激励机制。
三、基于双因素激励理论的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企业是一个追求利润的经济组织,必须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中,根据双因素激励理论,管理制度是为人服务的不能把员工看成是普通的管理对象,而应尊重人的要求,承认员工的个性与价值,“以人为本”,使人才利用最大化,“学为所用,用为所长”,激发员工的潜能。
(一)物质激励要和精神激励相结合
物质激励是指通过物质刺激的手段,鼓励职工工作。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正激励,如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负激励,如罚款等。物质激励是激励的主要模式,也是目前我国企业内部使用得非常普遍的一种激励模式。但在实践中,不少单位在使用物质激励的过程中,耗费不少,而预期的目的并未达到,职工的积极性不高,反倒贻误了组织发展的契机。首先,创建适合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用一定的文化塑造人,当企业文化能够真正融入每个员工个人的价值观时,他们才能把企业的目标当成自己的奋斗目标,因此用员工认可的文化来管理,可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动力。其次,制定精确、公平的激励机制。激励制度体现公平的原则,要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一套大多数人认可的制度,并且把这个制度公布出来,在激励中严格按制度执行并长期坚持;要和考核制度结合起来,这样能激发员工的竞争意识,使这种外部的推动力量转化成一种自我努力工作的动力,充分发挥人的潜能。企业还可以根据本企业的特点而采用不同的激励机制,例如可以运用工作激励,尽量把员工放在他所适合的位置上,并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轮换,赋予工作以更大的挑战性,培养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多层次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多层次激励机制的实施是企业人力资源创新的一个主要内容。激励机制是一个永远开放的系统,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激励机制,传统激励主要注重培养员工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物质生活基本满足;而新一代员工对物质要求更为强烈,并有很强的自我意识,从这些特点出发,制定合理的、有效的激励方案。根据企业发展的特点设置多条激励跑道,首先让有突出业绩的业务人员和销售人员获得较高的工资和奖金,使他们能安心现有的工作,不再认为只有职务晋升才能体现价值,从而创造出最大的工作效益和业绩。其次是要想办法了解员工需要的是什么,分清那些是合理的和不合理的;那些是主要的和次要的;那些是现在可以满足的和是今后努力才能做到的,激励机制主要是把激励的手段、方法与激励的目的相结合,从而达到激励手段和效果的一致性。采取的激励的手段应是灵活多样的,是根据不同的工作、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制度,而决不能是一种制度从一而终。
(三)充分考虑员工差异,实行差别激励
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有工作性质、领导行为、个人发展、人际关系、报酬福利和工作环境等因素。企业要根据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制定激励制度,而且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个体差异。在文化方面,有较高学历的人一般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既包括物质利益方面的,也更看重精神方面的满足,例如工作环境、工作兴趣、工作条件等,这是因为他们在基本需求能够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而追求精神层次的满足,而学历相对较低的人则首要注重的是基本需求的满足;在职务方面,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之间的需求也有不同。因此企业在制定激励机制时一定要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个体差异,这样才能收到最大的激励效力。
参考文献:
[1]陈海燕,顾金梅.论企业的激励机制[J]现代商业.2008(18).
1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生活逐步改善,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等国计民生政策上担负着重要职责,妇幼保健机构要满足妇女儿童长期、连续管理和健康追踪指导服务需求,计算机信息技术和平台建设必不可少。既往妇幼保健服务不具备健全的县、乡、村三级信息适时传输、互通共享能力,依靠单一手段进行信息沟通、手工抄报转送,受地域、交通、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因素限制,系统保健率、信息漏报率、统计正确率不能得到保障,保健服务质量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监督,甚至不具备深入监督管理的能力或监督管理措施无法落实,造成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低下,服务对象对妇幼保健服务的认知度低、信赖度差、依从性不足,限制了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的提高,降低了妇幼保健与时俱进的发展动力。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适时引入,互联网平台的快速传输,为我们解决了这一难题。为改善基层妇幼保健服务现状,打破桎梏,寻求发展,郏县妇幼保健院自主规划建设了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建设应用可实现妇女儿童保健建册登记、孕期健康检查、高危登记管理跟踪、产前诊断评估及结果追访、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检查、儿童发育评估、高危儿管理等工作的全程电子化和自动化[1],使区域内健康档案信息采集、上传、存储、分析、反馈和评估功能得到共享,为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提供了便捷、有力的工具。同时,该系统也是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规范妇幼保健专业技术和信息报告行为的重要手段,并且逐步完善对国家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管理功能。
2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和功能设计
2.1建设背景
根据国务院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卫计委)要求,各地公共卫生和妇幼保健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以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手段,对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各阶段所发生的业务、管理等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存储、分析、传输及交换,从而为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机构、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信息服务。
2.2建设定位
郏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信息标准开发建设的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着眼全局,纵向涵盖县、乡、村三级保健服务网络,横向跨越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2],以人为本,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以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为原则。
2.3具体做法
对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各阶段所发生的业务、管理等数据及流程进行需求分析,设计和开发适用于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使用的系统软件。
2.4建设内容
本系统通过建立妇幼信息平台,架设以免费婚检、妇女保健登记、孕期健康检查、产前诊断评估及结果追访、产时服务、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登记、儿童健康检查、儿童发育评估、高危登记管理跟踪等为链接的系统化信息网络[1],及时将各项服务信息进行收集、传输、整理、分析、反馈、统计,实现进一步简化和优化服务流程,方便随时查询,准确掌握县、乡(镇)、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情况,规范服务技术,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流程,保障服务质量,提高妇女、儿童系统化管理水平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2.5功能设计
实现每个医生可以通过办公电脑、也可以通过手机上网进入妇幼信息平台个人操作账号,将各个服务对象的健康信息随时随地录入系统中进行存储、传输、分析,以便共享使用[3]。最大程度地满足乡村医生手持移动终端记录每次服务的便捷需求,极大改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监督指导不到位的被动局面。同时,该系统还具备对各种高危数据和健康评估的监测数据,进行自动识别和分类提取的功能,对异常数据能够进行实时提醒,杜绝医生因个人失误造成服务数据的失真,避免纸质媒介登记操作可能造成的疏漏,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
3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3.1业务方面
3.1.1婚前保健管理:从免费婚前健康体检开始,将体检对象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录入婚检信息管理子系统中,通过子系统自动分类过滤,将相关疾病的信息转送给围产保健子系统及其他临床治疗子系统,接到信息的子系统针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个案追踪随访,并提供婚后、孕前保健知识及叶酸补服健康知识宣教,提供延伸服务和健康指导。3.1.2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包括早孕建卡、产前检查(孕产妇保健体检至少有5次以上电子信息记录)、高危妊娠专案管理、住院分娩、产后访视、产后42天检查等。围产保健医生把保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每次体检的详情录入围产保健信息管理子系统中,系统根据下次预约检查日期提前3天向服务对象自动发送体检时间和体检项目手机短信,开通健康体检提醒服务,此项功能替代了专人负责查找保健手册电话预约随访的工作,有效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保健就诊人次,为保健项目辅助检查的开展提供了更大的宣教指导空间。同时系统具有的高危、异常数据实时提醒功能,使高危孕产妇的筛查更为全面、彻底,分级管理更加具体,转诊和随访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产科医生进入产时服务信息管理子系统中,根据孕周自动筛选服务对象,开展产前宣教指导、电话预约服务,提高保健对象的住院分娩率,及时发现产科并发症,降低产科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率。产妇住院后,产科医生可提取服务对象的系统围产保健信息转入住院子系统中,接诊医生通过查询服务对象围产保健的详细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了解产妇孕期的相关情况,更加系统、全面掌握产妇生理和病理表现。产妇分娩时,产房医生将分娩信息及时补充到产时服务管理子系统中,系统按照设定的产后体检日期(包括产后7、28、42天)提前自动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有效提高了产后体检率,降低了产褥期发病率。3.1.3儿童保健管理:儿童系统管理包括新生儿42天健康检查、“四二一”体检、体弱儿专案管理等。儿保医生在儿童保健子系统中可自动筛选新生儿信息,根据出生日期分段,开展相适应的新生儿保健项目服务手机短信预约,参加儿童保健服务的对象,通过儿童保健信息的补充和完善,建立电子化儿童保健档案,系统根据年龄段自动分类筛选服务对象的服务项目,提前1周发送手机短信预约提醒服务,便于儿童家长及时安排儿童体检事宜,深入了解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的意义及参加系统保健的必要性,提高了0~6岁儿保建卡率和系统保健率。异常数据实时提醒功能,使高危儿、体弱儿的筛查更为及时,分级管理更加具体,转诊和随访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有效控制了高危儿、体弱儿的发病率。
3.2管理方面
3.2.1实现了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的相融合:郏县妇幼保健院把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与基本公共卫生其他项目模块进行功能融合,该系统就成为功能完善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它能够分类抓取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的宏观调控数据,使各类服务项目的管理数据查询和统计更为方便、快捷和准确,信息报送、传输更为及时。3.2.2简化了绩效管理与考核流程: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兼容整合,即确保了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又实现了全区域内各医疗服务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一体化管理。管理人员只要通过计算机妇幼信息平台加强对每个服务项目的随访和质控,就能随时准确掌握每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工作,哪些项目做没做,做多少;甚至每个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每个阶段的服务详情,到最终每个卫生院、每个村卫生室,依据项目工作的权重分值,应拨多少公共卫生经费等都一目了然,绩效考核既轻松又科学。既往卫生局组织考核组对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的人工查询传统方式,得以直接在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统计、核算、管理,考核单位只要对发现的问题定期监督指导,必要时针对共性问题进行规范培训,既节约了考核时的大量人力、物力,又减轻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迎检负担。使他们将更多的精力用到日常工作和如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上去。3.2.3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科学制定决策方案提供了依据保障:该系统的应用实施,不仅实现了医务人员工作效率的极大提高,还全面提高了行政管理机构对全县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项目服务数量和质量的监管能力,用计算机程序替代人工操作,减化了繁琐的工作流程,使管理工作更加现代化、科学化、透明化、人性化,也使卫生行政部门的决策依据更加充分和科学。在每个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中,也可建立自己的绩效考核账号,详细了解每个业务科室及每个工作人员的每项服务的数量及质量合格情况,方便了建立科学的绩效核算方案,更加公平、公正对科室及员工进行绩效管理,最大化的创造服务效益。
4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成效
4.1妇幼保健工作明显改善
2013年9月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开始建设,2014年1月系统初步建成,在郏县妇幼保健院实验性应用使用,4月,系统在郏县冢头镇、安良镇、白庙乡、王集乡卫生院试点推广应用,8月,郏县14个乡镇卫生院及367所村卫生室全部普及使用。使用后,郏县的孕产妇和儿童建卡管理率分别达到97.87%和96.31%,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2.79/10万和6.61‰,住院分娩率达99.9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100%,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完成率100%,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1%;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室的业务也得到进一步发展,2014年围产保健和儿童保健科门诊人次比上年分别增加35.22%和39.91%。
4.2服务时效性提高
县、乡、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通过自己的功能权限,随时掌握辖区保健对象的管理动态。
4.3节约了人力资源
各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按服务规范要求频次,合理安排预约时间,自动准时向保健对象发送产前体检通知短信(包括健康知识讲座短信提醒),精简人力的同时使保健对象更加清楚明白每次保健的内容及意义,提高保健对象的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
4.4实现了全县妇幼信息共享
从婚检对象的第一次基本信息录入,到孕期的每一次健康体检,再到产时分娩记录、产后访视、新生儿访视、0~6岁儿童健康体检,信息自动衔接,并在子系统中转输收集,各乡镇卫生院实现户籍所在地保健对象的信息共享,县妇幼保健院实现全县妇幼保健对象的信息统筹管理与查询,有效提高了全县的妇幼保健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5满足了群众需求
利用简单方便的短信提醒服务,给群众带去适时的健康关爱及个体化的健康指导,使群众感受到妇幼保健服务就在身边,通过增加沟通频率,使群众的服务信赖度和依从性不断提高,从而提升了妇幼保健服务的社会满意度。
5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前景
5.1构建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信息化网络,真正实现资源共享
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在县、乡、村三级应用,通过乡镇卫生院将孕产期健康体检信息补充完善,能够实现全县孕产妇电子健康档案的全覆盖;同时,乡镇卫生院短信预约服务提醒,能够提高保健系统管理率,控制高危发生率;每位保健对象的体检信息县域内通畅运转,便于接诊医生对保健对象进行全面评估,控制严重产科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还能杜绝重复检查现象发生,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5.2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部分信息的即时录入、即时上传
基层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包含有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功能,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通过具备移动网络的平板电脑、村卫生室访视人员通过智能手机均可根据系统提示检查项目将产妇、新生儿访视信息现场传送至妇幼保健管理系统中,减少了再次录入环节,有效提高产后访视服务质量和产后访视率。
5.3信息统计功能完善
改变既往纸质报表人工统计报抄送的落后方法,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能全面分析保健对象的详细情况(按病种、地址和年龄分析等)、接诊医生(各个医生)的工作情况(日工作量、管理病人情况)、辅助检查项目开展情况(数量、收入等),方便了绩效考核统计,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全面、协调发展,合理调配起到科学管理的指导作用。
5.4实现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信息化、智能化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数字化、网络化的办公环境,全方位提高了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应用平台、移动办公等先进技术,使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适应了科技发展的新需求,打破了传统人工模式的制约,促进了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的大步跨越。
作者:王江定 张晓科 任改荣 朱彩娟 单位:河南省郏县妇幼保健院
参考文献
2.各区县开展信息化管理工作情况2006年调查统计显示,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机构用户数为242家,人员用户数为397人。2015年调查统计的各区县机构用户数和人员用户数较2006年统计的用户数分别增长了8.64倍和21.22倍,区县信息化管理人员人均管理的机构用户数为73个,人均管理的人员用户数为276个。见表3。2013年,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群体信息管理人员除了完成日常的信息管理工作以外,重点工作为配合开展“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二期工程(简称妇幼二期)”的推广应用工作。北京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对区县和机构妇幼保健人员关于妇幼二期信息系统的业务应用与管理培训,全年举办了31期师资培训与基层应用培训,相关人员共计2078人次接受了培训,开展专项调研与业务咨询指导12次。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的信息化管理人员依据本区系统应用的进度对辖区内各机构的系统应用人员分专业开展了妇幼二期应用的区级培训与督导,通过培训与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妇幼人员的系统应用能力与信息管理水平,各区县全年共开展培训166场,培训人数达9175人次,组织专项调研与现场督导共计436次。
二、讨论
1.随着妇幼网络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妇幼信息化应用的机构和人员用户范围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妇幼信息化一期工程于2004年开始建设,系统通过市级信息平台的统一建设,实现了各业务统计报表和部分业务个案的事后一次性录入,用户主要为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孕产期保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机构,全市机构用户数量为242家。自2011年起开始实施市级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实现了所有妇幼业务个案信息在市级平台的实时采集,用户包括全市承担妇幼保健服务与管理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托幼机构,机构用户数量高达2332家。2015年较2006年用户数量的明显增加,显示了2015年妇幼信息化应用在全市的普遍开展,各区县与妇幼保健相关的个案及报表信息的采集与统计上报工作已覆盖到更多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及托幼机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被提高到非常重要的位置,成为评价项目工作进度、进行项目绩效考核和卫生决策的重要依据。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的实时运行,为上述信息的收集统计提供了很好的技术支持,区级信息管理人员可以依托信息化手段指导基层机构开展个案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与质控。
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不统一,是在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普遍问题。对于哪些险种应该纳入健康保险专业化管理,有的认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精算和形态与寿险相似,不是健康保险,不需按健康保险来进行专业化管理;有的认为健康保险与财产保险类似,只包括一年期及一年期以下的险种,长期险不是健康保险;还有的认为健康保险只包括可单独销售的主险,附加医疗险种不是健康保险……以上各保险公司的分歧,直接造成了统计数据的严重混乱。(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不同途径的统计数据相差甚远,而且同一途径的数据亦不合常理,如《中国保险年鉴》中1999年收人为39亿元,2000年反而下降至30亿元,同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提供的2001年的保险费收入比2000年下降了4个亿,而各保险公司的事实却是健康保险的业务各年均在大幅增长,如中国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55%;太平洋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90%,2001年较上年增长158%;泰康人寿2000年较上年增长97%,2001年较上年增长98%;友邦2000年较上年增长115%,2001年较上年增长63%。
为什么不同渠道获得的数据与事实有如此大的出入?究其原因,在于各保险公司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保监会亦没有严格定义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统计报送制度。
为了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现状,为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信息,本文在对部分国家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建议。
二、部分国家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分析
1.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DKV)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是一家专业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目前是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该公司的险种被明确定义为:“补偿因疾病和意外事故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的险种”,分为医疗费用保险、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即失能保险)三种类型。从补偿的性质上来看,前两类保险主要是补偿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所需的直接医疗费用支出,而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补偿的则是被保险人因健康受损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医疗费用保险是根据被保险人在门诊、住院时发生的实际费用给付约定比例保险金的保险,根据未参加社会保险人群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求不同又分为医疗费用综合保险和补充性医疗保险。
住院日额津贴保险则是当被保险人必须住院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每天给付定额保险金的保险。
收入损失补偿保险要求投保人投保时必须在职,保险期间有短期的,只保障当年,更多的是从投保时开始保障到被保险人退休时止,对该期间内丧失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每天支付约定额度保险金,支付期限有的较短,仅两年,也有的很长,如一直支付至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退休年龄。
2.美国健康保险学会(HIAA)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在美国健康保险学会的会员资格考试的教材中,健康保险的定义是:“为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需求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也包括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工作能力丧失所引起的收入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失能保险”,分为医疗费用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和管理式医疗保险五类。
医疗费用保险主要保障被保险人包括门诊、住院方面的基本医疗支出。
补充医疗保险是为医疗费用保险所设置的免赔额、按比例自负部分、最高限额以上的费用及除外责任(如牙科治疗)提供保障的险种。另外,对约定疾病按保额支付保险金的险种(如重大疾病保险)也被归人了补充医疗保险中。
长期看护医疗保险是一种为失去自理能力者提供的保障。当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丧失自理能力时,保险公司将为其补偿因雇人照看、护理导致的费用支出。
伤残失能保险保障的内容与DKV所称收入损失补偿保险完全相同。
管理式医疗保险属于一类比较特殊的保险,其保障的内容比较全面,甚至包括了免疫注射、体检等方面的内容。该类计划的提供者主要通过联合众多医院形成医院网络,与保险公司合作或自身经营健康保险来为其参加者进行医疗管理。
3.日本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日本的情况较为特殊,没有单独的健康保险的定义,而是用“第三领域”的概念将健康保险包含其中。日本的《保险业法》中“第三领域”指“约定对意外伤害和疾病给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并对由此产生的该当事人受到的损害予以补偿,收取保险费的保险”。根据该定义,常规意义上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都被包含其中了,去除意外伤害保险部分的险种,健康保险共可分为门诊保险、住院保险、疾病医疗保险、护理保障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五类。
顾名思义,门诊保险和住院保险是根据就诊方式的不同进行区分的;对约定疾病按保额支付保险金的险种(如重大疾病保险)单独作为一类被称为疾病医疗保险;而护理保障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与美国健康保险学会所称的长期看护医疗保险、伤残失能保险是同一概念。
4.我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
《保险知识读本》中定义健康保险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所发的42号文则作了如下分类:“按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不难看出,以上四种定义有三点共性:一是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二是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受到的健康方面的损害;三是补偿相应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产品类型基本就是保障门诊费用支出的保险、根据住院费用按比例补偿住院支出的费用型保险、根据住院天数补偿住院支出的定额型保险、以发生约定疾病作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保障失能者收入损失的保险和保障需护理者的护理费用支出的保险,不同地区根据其自身的政策和制度进行了不同的合并与归类。
从各种定义和分类上来看,几种提法都明确地包括了保障特定疾病的保险,也就是说,如重疾险无可争议地应属于健康保险;而重疾险、防癌险及保障收入损失的失能保险有长期的,也有短期的,则说明保险期间的长短亦不是判断是否属于健康保险的标准;至于主附险之说,则更无根据。如我国某保险公司的住院安心保险,既作为主险销售过,也作为附加险销售过,难道同样一个险种,作主险销售时它就是健康保险,作为附加险销售时它就不是健康保险了吗?显然无法让人信服。事实上,有很多著名保险公司的健康保险都既包括了重疾险、防癌险,也包括了一般的医疗险;既包括了长期险,也包括了短期险;既包括了主险,也包括了附加险。
三、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的建议
1.对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需考虑的一些基本因素
首先,从健康保险术语本身所代表的意思来看,健康保险保障的当然应与人身健康可能受到的损害相关。遭遇意外或染上疾病,得去医院就诊,医疗费用需要保障;丧失自理能力,护理费用需要保障;身体状况变差,无法继续工作,收入损失也得保障。为这些与健康相关的需求提供保障的险种称为健康保险,比较易于理解。
其次,从管理所需具备的基本知识来看,健康保险需要较多的医学知识。不仅需要关注与死亡风险相关的医学知识,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与各种疾病相关的医学知识。例如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审核时需考虑被保险人的死亡风险,更主要的是考虑其身体患重大疾病的风险是否高于一般人,而理赔处理时亦不是象一般寿险只需查实一张生死证明如此简单,还需分清医学概念上的重大疾病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区别等。这些需更专业的医疗知识的保险归为一类,由更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将更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
第三,从产生风险的来源来看,健康保险的经营风险不仅来源于被保险人,还来源于第三方,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健康保险不象一般寿险,保险金的给付只是简单地以生存或死亡、是否到约定年龄作为判断依据,一般不需与额外的第三方发生联系,而健康保险还需根据医疗服务机构提供的一些单证和票据处理赔案,在这其中,医疗机构的诚信经营、配合程度等都将直接影响保险人的风险控制方法及结果。将需与第三方发生联系的险种统一管理,由专门的人员来协调公司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能有效地控制来自于第三方的风险。
第四,从风险的管理方式来看,健康保险不能等被保险人申请赔付时才开始进行风险控制,而应该采用过程管理的风险控制方法。应在被保险人发生疾病,刚住院进行治疗时就开始进行风险控制,一方面查证客户的该次住院是否属于保险事故,另一方面还应该对客户的住院过程全程监控,既帮助客户配合医院尽早治愈疾病,展示公司的良好服务,也在此过程中监控了医院的医疗处理的合理性,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2.对健康保险定义及分类需考虑到我国健康保险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健康保险是在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渐发展的,经营的历史还不算太长,各公司都是在试点经营中摸索经验。因为健康保险经营中的巨大风险,各保险公司在新险种开发上更是抱着谨慎又谨慎的态度,最初基本只提供附加形式的住院医疗保险,后来尝试着推出了定额给付型的重大疾病保险,近几年,各保险公司在此基础上又逐步开发出一系列作为主险销售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包括住院定额保险、住院费用保险和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
随着人们对保险的逐步了解和接受,对各种与健康相关的保险需求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全面。中国自上世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家庭逐渐成为“四二一”模式,一对夫妻要照顾四位老人,必然力不从心,长期护理保险自然会应运而生。失去工作能力后家庭往往会面临较大财务危机,这种保险需求也会逐渐增加。该两种类型的保险,国外已有一定的经营经验,目前已有同业在与国外公司积极交流,估计不久的将来,我国就会出现这样的产品。
3.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建议
关于健康保险的定义,《保险知识读本》所作的定义已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健康保险各方面的特点,需要大家统一认识。
在分类方式的考虑上,建议以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来作为分类的标准。
建议将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归为疾病保险。该类型的保险一般只需疾病确诊就可给付保险金,而不需与疾病的治疗过程发生联系。
医疗保险,是与医疗过程有密切联系的相关险种。目前保监会的提法是“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的保险”。该提法容易让人理解为仅是按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付保险金的费用型险种,应考虑把按定额补偿医疗费用的保险以及保障手术等涉及医疗保险的其它险种包括进去,建议把“约定的医疗费用”换成“约定医疗的发生”应可较全面地表达该意思。
1.2提高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的素质人是搞好各项管理的最关键因素。领导者必须要有“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提高管理及操作人员素质,从而确保安全并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适当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知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安全环保管理水平的的关键所在。让每一个员工懂得HSE知识,掌握HSE技能,实现自己的行为责任,做到: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能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
1.3加强材料、机械设备的管理对安全帽、钢管、扣件等应进行见证取样及复试,复试合格后,材料才可用于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须提供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必须通过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来安装,安装完毕后由专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可以投入使用。设备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监理人员定期检查防护装置、安全保险装置,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几种日SE管理新技术
2.1用BIM可视化技术和远程监控技术进行HSE管理BIM代表建筑信安全息模型(Buildingl面rmationModelin勘,是基于最先进的三维数字设计和工程软件构建“可视化”的数字建筑模型,提供了一个“模拟和分析”的科学协作平台,实现提高质量、降低风险和污染、节约成本等作用。一些建筑安全企业利用BIM可视化技术建立三维模型并引入安全环保指标进行超前预控,实现施工阶段的动态集成管理及可视化模拟,并与三维扫描、视频、照相、移动通讯、互联网等技术集成.实现了各项HSE指标的预控与跟踪.实现了HSE管理的动态和精确管理,使HSE管理的幅度、深度和力度大幅增加
2.2应用55管理优化现场实现HSE管理指标的实现55管理就是要创造一个零故障、无意外事故发生的工作场所,现场内应保持宽敞、整洁和通道畅通,物流、人流、工序流有条不紊,意外事件的发生自然就会相应地大为减少。具体操作中,多以目视管理、看板管理等的应用为主。在目视管理方面:材料、机械的摆放位置用标准化的标牌,让管理人员“一看便知”;人员的着装上也可以做明显标志加以区分,方便管理。在看板管理方面,及时公布和更新各施工段HSE信息、施工机械故障情况、事故问题发生情况,起到传递信息、防微杜渐、强势宣传、褒优贬劣的作用,进而提高整体的HSE管理水平,确保各项HSE管理目标的实现。
2.3运用多媒体动画提高HSE培训教育的效果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这就要求企业的HSE教育不能停留在传统的集中授课、最后以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的做法。相当多的建筑安全探索了利用FLas形式进行HSE培训的形式。动画系统以生动逼真、直观的形式展现给施工从业人员,视觉和听觉的结合,有更强的感染力,使参与培训人员更好的掌握HSE管理的知识。
2.4斗运用建筑安全十项新技术促进HSE管理在前期的施工方案编制时,积极应用适合绿色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音的施工技术、现场环境参数检测技术、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同时,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如绿色施工的虚拟现实技术、三维建筑模型的工程量自动统计、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数据库建立与应用系统、数字化工地、基于电子商务的建筑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与物流管理系统等,协助HSE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突飞猛进,社会大众对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提出了更加严格与具体的要求。其中,工程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不断的充实与发展过程中,逐步成为了对工程效益产生直接影响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对于建设(总包管理)单位而言,搞好工程管理对于提高自身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而言均是极为关键的。然而,在现阶段在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当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缺失,这就需要各方重视对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工作的完善。本文即针针对以上相关问题做详细分析与说明。
1 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建设(总包管理)单位而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开展工程管理工作的最核心目标在于:建立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承包合同所覆盖条款与规范的基础之上,以承包单位为对象,以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建设工期、资金使用为主要内容,覆盖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但,在现阶段的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问题:(1)建设(总包管理)单位所开展工程管理未能够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即现阶段,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多将工程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于项目施工阶段,对于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关注度不够。(2)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够规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施工过多的干预;二是面向施工单位所下达指令不够规范,未通过面向监理方的方式直接下达;(3)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中的相关责任界定不明确。
2 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的完善措施
2.1 对准备工作的严格规范
在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开展工程管理工作的过程当中,需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工程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其目的在于确保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得以顺利的完成。具体来说,在准备工作阶段,关键性的问题有以下几点:第一,在建设(总包管理)单位针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过程当中,需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的建设程序开展各项工作,自工程项的论证、到项目决策、到项目立项、再到项目勘察、项目设计、项目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交付使用。按照上述流程,方可确保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的有序与有效;第二,在工程项目开工作业之前,需要由建设(总包管理)单位积极做好各项工程准备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当中所包括的准备工作内容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②.对工程项目建设区域的地质资料进行收集与勘探;③.对工程项目设计档进行详细的审定;④.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进行合理规范;⑤.对工程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合理的选取;⑤.完成开工前包括施工许可证、以及质量监督证在内的手续办理工作,确保后续施工作业开展的有序与稳定。
2.2 需要在工程管理中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
对于建设(总包管理)单位而言,在工程管理工作当中需要对现行的技术规范进行不断的学习,更新自身对于操作规程的认知。同时还需要对整个施工项目的图纸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只有达到了上述要求,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工。作人员才能够在施工过程当中就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与监理单位及时交换意见。对工程项目建设材料的进场、质量检查、以及工程变更等相关问题做好及时的记录与分析。不但如此,建设(总包管理)单位还需要自觉地接受质量监督部门针对工程项目所开展的质量监督工作,以确保整个工程建设质量的稳定可靠。还应当注意的一点是:工程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对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与整理,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收集,应当全面与真实。通过对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能够很好的将整个建设施工的动态变化反应出来,为保障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奠定基础。
2.3 需要做好对工程项目的计划与控制工作
对于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而言,在其中做好对工程项目的计划与控制工作,核心的目的在于:确保整个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目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当中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对于新建工程项目而言,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在开展工程管理各项工作时,必须确定一个完整且合理的项目建设目标,这也正是工程管理的目标所在,通过设置建设目标的方式,能够方便整个工程项目通过建设施工达到预定的效果。按照目标所属属性的不同,建设目标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质量方面的目标;二是工期方面的目标;三是投资方面的目标。最合理的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应当是以高质量为基本前提,短工期、以及低投资的实现;(2)在有关工程项目项目计划的确定工作中,需要具体到对项目目标方法、预测方法、决策流程、以及计划原则的确定工作。同时,还需要在此环节工作中做好对工程项目的结构分析工作;(3)需要在工程管理中对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以及投资计划进行科学且合理的编制。其中,对于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需要具体到工程前期准备、施工作业、以及竣工验收这几个方面。对于跨年度的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编制中还需要按照总进度、年进度的方式进行配合编制。而在有关投资进度计划的编制中,则需要工程管理中严格按照所确定的总成本、预算成本、合同价款、目标成本来进行管理;(4)需要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实施对项目整体的控制工作。通过此方式,可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目标的科学与合理。针对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出现的偏差,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必要的纠正与处理,以便目标计划的顺利完成。不但如此,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势必会更加的清晰。在此基础之上划定为设计概算、设计预算、承包合同价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此方式,检定在施工过程中,投资目标的执行情况。
3 结束语
通过本文于以上分析,首先提出了在现阶段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工作开展过程当中存在的几点问题,当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总包管理)单位所开展工程管理未能够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2)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够规范;(3)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开展中的相关责任界定不够明确。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当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准备工作进行严格的规范;(2)在工程管理中做好对各方的协调工作;(3)做好对工程项目的计划与控制工作。希望能够同过各方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确保建设(总包管理)单位工程管理工作开展的有效与可靠,以更好的实现其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 成虎,韩豫.工程管理系统思维与工程全寿命期管理[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4(2):36-40.
一、国际保险业监督发展趋势
在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全球保险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各国保险市场相融性不断增强,保险业的国际依赖程度不断提高,一国保险市场日益成为全球保险市场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的这种国际化趋势,使得一国保险市场的发展非常容易同时受到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冲击。为了避免本国保险业出现重大波动和灾难性风险,确保本国保险业安全和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本国保险业监管。一方面,各国相应地调整了宏观保险监管目标,把保险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作为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综合起来看,各国保险监管主要有四大基本目标:一是保持社会公众对保险制度体系和机构体系的信任;二是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体系的了解和理解;三是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减少和打击保险行业的犯罪。另一方面,各国通过制定法律制度对保险监管部门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努力维护本国保险市场的稳定;二是要依法监管,充分尊重保险机构的经营自;三是要平衡和协调消费者与保险行业间的利益;四是要加快本国保险业的改革与创新;五是要通过有效监管,增强本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六是要坚持市场化原则,保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在宏观监管目标和法律制度的导引下,各国保险业监管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偿付能力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产品监管的市场化趋向日益明显,混合监管体制正在建立,普遍强调保险公司要建立信息公开披露制度,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速度加快。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督体系的若干设想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与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很不适应,尚未形成一套科学的监管指标体系,保险业监管制度尚待进一步健全。我国即将加入WTO,国内保险业必然要与国际接轨,客观上也要求我们遵照国际惯例对保险业进行监管。
1.进一步确立开放型的现代保险业监管目标和理念。
首先,要从全球保险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出发,调整和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目标:努力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保险业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全面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公平。其次,建立和完善以保险监管机构为主体、保险机构内部控制为基础、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水平。再次,要坚持对保险业的依法合规化监管,避免监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克服治标不治本的短期监管行为,逐步使我国保险业监管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在监管内容和方法上也要进一步更新观念,鼓励保险创新,降低监管成本。
当初在保检监管中要逐步实现以下转变:一是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二是由非现场检查为主向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向发展,尽快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三是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与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为主的方向发展;四是由对保险违法“创新”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保险机构的创新活动、将保险监管和保险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方向发展。此外,还要注意根据不同时期监管政策的要求和保险机构的自身特点,努力寻找政府保险监管与保险机构内控的最佳结合点和结合方式,切实将保险监管政策融入保险企业完善内控、加强管理的工作之中,努力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尽快完善我国保险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现有的保险法律法规在许多方面已经明显不适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要求。为此,我们要及时修改和充实现行的保险法律体系,尽快形成一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为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创造条件。当前,我们要依据保险市场开放的现状、加入WTO后外资保险机构的设立和经营情况、国际保险监管趋势的变化,抓紧修订《保险法》,并尽快修改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和规章,全面清理与WTO基本原则和对外承诺不相符的内容,充分发挥保险法律的引导和保障作用,为保险业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要加大保险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保险执法水平。
3.努力改进保险业监管方式和手段。
一是进一步突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要在坚持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并重的同时,通过综合运用最低资本充足率制度、资产负债评价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等手段,完善偿付能力监测指标体系,逐步使严格的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保险业监管的核心,维护保险行业稳定,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推进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保险业监管信息系统。要制定和完善全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具体信息标准,构建开放型的中国保险业信息网以及完善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及时披露保险机构的业务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要充分运用现代电子化手段,改善信息传递方式和速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加强对保险业风险的实时监管。要建立和完善保险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做到有严密的风险控制、经常的风险监测、及时的风险报告、审慎的风险评估,并按不同的监管责任,提出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的预备方案,妥善处置保险业风险。
三是根据国际审慎监管原则,严格保险机构市场准入,优化保险机构体系,严格掌握外资公司市场准入标准,合理把握外资保险机构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坚决淘汰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防止行业性风险的爆发。
四是把道德风险的防范提升到应有的水平,突出对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行为和职业道德操守的监管,严把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建立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退出机制,建立对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谈话与诫免制度、业绩监测与考评的指标体系等,防止发生道德风险。
五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责任制。要通过选拔、培训等各种方式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抓紧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要明确和完善监管责任制,认真开展内审和监察工作,严肃查处在监管中严重违规违章问题,加强对保险监管的再监督,保证保险业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4.加强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
把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与金融机构监事会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强化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年度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促进国有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要加强同保险监管部门的联系,相互通报有关信息和情况,进一步健全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机制,提高对国有保险公司的监管效率,从而形成保险监管部门与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监管的新路子。
5.要强化保险机构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
保险机构内部控制是政府保险监管的基础。目前,我国保险机构内部控制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个别保险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还很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和制约。对此,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按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的要求,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基础管理制度和内部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严格分离资金运用业务与保险业务,建立独立有效的投资决策机制、投资风险评估机制和投资行为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与此同时,要加快保险业自律组织体系建设,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认真指导和监督各会员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和遵守同业规则,制止保险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努力成为政府监管部门的有效补充。
6.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各国对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都作了限定,不仅开业时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就是在营业中,也要求保持资本的最低限度。如韩国1989年将人寿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2亿韩币提高到100亿韩币,将非寿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亿提高到300亿韩币;日本1996年保险法把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从3000万日元调高到10亿日元;德国人身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不得少于300万马克;在美国纽约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经常维持的最低资本金为200万美元,其初期资本则为最初资本的两倍或400万美元,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必须经常保有的最低资本金为10万美元,但是初期的资本需要15万美元的现金;欧盟的保险监管局还以收入指数和偿付指数两个指标来要求保险公司展业的规模与自有资金保持一个适当的比例,以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2.偿付能力边界
现在有许多国家都采取了偿付能力边界的管理模式,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额度与规定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相比较,来评估其经营状况。以最具代表性的英国为例。英国保险监管局对寿险业务和非寿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有不同的规定。①经营寿险业务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为以下两项之和:第一项为责任准备金的4%、1%或0%,百分比根据不同的业务种类的资本保证金来确定;第二项为风险资本(即保险金额与责任准备金之差)的0.3%.②非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标准有两种计算方法,两者以高者为准。一种是以上一年的保费收入为基础。上一年保费收入低于或等于1000万ECU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为上一个年保费收入的16%乘以已发生赔款净额与已发生赔款总额之比;上一年保费收入超过1000万ECU的,则为上一年保费收入的18%乘以已发生赔款净额与已发生赔款的总额之比。另一种是以过去三年的已发生赔款额为基础。过去三年已发生赔款平均额小于或等于700万ECU的,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等于平均额的23%乘以已发生赔款净额与已发生赔款总额之比;平均额超过700万ECU的,则将700万的26%与超过部分的23%之和,乘以已发生赔款净额与已发生赔款总额之比。如果保险公司成立的时间不到三年或经营的险种不到七年,则以所经营的年份计算。
3.负债管理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
负债管理主要是对准备金的管理,包括未决赔准备金和寿险准备金。各国法律通常都对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提足各种准备金,若提取比例低于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做出合理的解释并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比例。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则是侧重于资产和负债的对应管理,将资产和负债按其现金流和风险特点进行组合分类,利用凸性和期间等预测性指标对资产和负债的组合类别进行分析,然后将期间和凸性匹配的资产和负债结合起来管理。在此过程中,用模型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预测,从而修正可能出现的偏差。主要分析方法有:①现金流测试,采用动态模型对寿险公司未来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分析,分析其预测与期望之间的偏差;②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模拟在不同利率下的现金流状况,从而找出可能影响公司长期财务状况的因素。资产负债管理主要是使保险公司投资的现金流入与赔款的现金支出相匹配,以控制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保持公司经营的财务稳定性。
4.资金运用渠道。
资金运用实际上就是对保险资产作出合理的分布。一般说来,各国法律大都不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作直接的规定,保险公司可根据业务经营情况自主地决定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但多数国家禁止或限制将保险资金投资于流通性较差和风险较高的领域,如非上市公司的股票、非抵押或非担保的贷款等,在此前提下,对某些类别的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加以限制,力求资产投向多样化,资产规模分散化。①对投资于某种形式的资产的最高比例加以限制。如日本规定投资国内股票不能超过总资产的30%,房地产投资不能超过总资产的20%,外汇资产不能超过总资产的30%,信用风险高的贷款、公司债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金银、期货方面的投资也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②对持有每一公司证券数量的限制,以避免保险公司资产运营与某一公司存在过度关联,也可以防止市场的垄断。如美国的寿险公司持有的每个公司债券的总额不得超过其认定资产的5%,对每一抵押贷公司债券的投资不得超过其认定资产的0.1%,投资于每一企业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其认定资产的2%.
5.财务报告、财务检查
各国保险监管部门一般都要求保险公司定期以报告的形式向保险监管部门做出经营情况的汇报。报告不仅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还包括由指定的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审计报告和由独立精算师出具的精算报告。监管者根据报告提供的信息,对保险人的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利润率、现金流量、财务杠杆和流动性等进行评估,分析公司风险管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内控制度的充分性以及投资组合的质量和准备金提取的充足性,以发现需要引起注意的保险人。
财务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通过连续收集保险公司分散的汇总的报告和统计数据,按一定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核准、动态分析,检测评价保险公司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现场检查主要根据非现场检查的结果或保户的举报,现场稽核保险人,查证问题,追查原因并限期改正。
6.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
美国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制定了一系列指标,包括所有者权益增减率,投资收益充足率、盈余调剂比率、产品综合变化率等十二个指标,并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一比率的正常区间。每年NAIC用保险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计算IRIS指标,若指标的值落在正常区间内,就意味着公司通过IRIS统计阶段,也就是通过了IRIS监测;若有四个或四个以上的指标超出正常范围,或盈余调剂指标显著增加或减少,或对某一分支机构的投资大于公司的总盈余,则意味着没有通过IRIS统计,NAIC将实施下一步骤——IRIS分析阶段,用一些数量和质量指标进一步分析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并根据分析结果给出四个优先级别。若某一公司的IRIS结果显示异常,则NAIC会将此结果通报该公司注册地的主管机构,以及该公司开展业务的其他州,因此若IRIS结果不佳,通常意味着要受到所在州保险监督机关的进一步调查。IRIS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了初步监管,对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起了有效的警戒作用。
二、对我国保险财务监管的借鉴
1.资本金要求要落实到位,使资金规模与业务规模相适应。我国《保险法》第97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但实际上,就连在中国市场上享有垄断地位的中国人寿都不能完全符合此规定。如1997年,当时的中保寿险公司实收资本8亿元,资本公积11.8亿元,但保费规模却在300亿元以上。资本金仍偿付能力之根本,无视自身资本实力盲目扩大业务规模,严重增大公司的财务风险,无疑是在玩火。因此,对保险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不应只作法律上的规范,而应加强实际监管和控制,使保险公司的资本无论是开业时还是经营中,都满足法律规定的标准。
2.偿付能力监管应成为财务监管的重点
《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中对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别规定了最低偿付能力标准,财险公司的每一标准都与上一年的自留净保费收入相联系,寿险公司的每一标准与其实际负债挂钩。但是规定并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依然薄弱,如中国人寿1997年度的最低偿付能力数值的负值,平安公司同一指标标准与最低标准也有7.79亿的差距。省级以下的分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均为零,资本金、公积金由总公司掌握,只核定部分营运资金给分公司,造成这些公司无法按法规确定自留保费和提足准备金,没有偿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风险选择的意识,挂赔现象严重,总体偿付能力缺口惊人。保险公司承担着广大被保险人可能发生保险事故而引致的赔偿或给付责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险人的安全,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因此保险监管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的考核,在我国实际国情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改善目前最低偿付能力的计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确保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风险具有足够的赔偿或给付能力,保证公司良好的财务稳定性和较高的置信度,一旦发现偿付能力不足,立刻采取诸如办理再保险、转让业务、增加资本金、调整资产结构或是限期整顿、停止部分业务、直接接管等补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险公司的财务信用体系,以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
3.适当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管
我国近年来通货紧缩的局面一直没有改观,数次降息之后,保险公司的利差倒挂现象越来越严重,而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上过于依赖银行存款,又使得利率风险增大,产品定价极为被动,而且由于缺乏与长期负债相匹配的长期投资,资产与负债在期限上出现配比失衡。另外由于保险市场的无序竞争,使得保险公司的承保利用率已降至临界点,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将使保险公司难以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甚至出现保费收入越多,偿付能力越低的情况,因此,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就显得很有必要。但由于目前我国宏观金融环境还不够完善,各方面的改革还没有到位,所以资金运用方式的选择还要慎重,做到逐步放开,审慎适度,保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统一。同时借鉴国际通行的监管方式,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管,限制高风险投资的比例,规范资金的流向,力求保险资金的运用在方式上灵活合理,在风险控制上安全有效,在收益上稳定可靠。
4.改善财务报告和财务检查的手段和方法
一、客户关系管理概述
客户关系管理(CustomerRelationshipManagement,以下简称CRM)的概念是由美国著名的研究机构GartnerGroup在1990年代最先提出的。Gartner公司对这一概念所下的基本定义是:利用数据挖掘等数据处理与传输技术,搜集处理与客户相关的信息并加以分配与利用,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或战略目标。
CRM是一种新的经营管理哲学,内涵丰富,可以从三方面进行理解:首先,CRM是一种管理理念,将客户看作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以周到完善的客户服务和深入的客户分析来满足客户需求。其次,CRM是一种旨在改善企业客户之间关系的新型管理机制,它实施于企业的市场营销、销售、服务与技术支持等与客户相关领域,通过向企业的销售、市场、客户服务的专业人员提供完备的客户资料,并强化跟踪服务、信息分析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协同建立和维护一系列与客户和生意伙伴之间的关系,从而可以提供更为快捷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吸引新客户,同时留住老客户,最终增加营业额。最后,CRM也是一种管理技术,它将商业实践与数据挖掘、数据仓库、销售自动化以及其他信息技术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企业销售、客户服务和决策支持等提供了一个业务自动化的解决方案,使企业有一个基于电子商务的面对客户的前沿,从而顺利实现由传统企业模式向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现代企业模式的转变。理念、机制、技术三层构成了CRM的完整内容,三者缺一不可,三个层次必须互相支撑、协调工作才有可能保证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实施成功。
二、我国保险企业应用客户关系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CRM的出现,不仅体现了企业从以产品为中心模式向以客户为中心模式的转移,还表明了企业视角由“内视型”向“外视型”的转变。企业间的竞争不再只局限于传统生产要素上的竞争,而是越来越多地体现再吸收新技术和创新能力上。保险业属于数字密集型行业,由于利率、投资资产和股价的频繁变动,有关保单具有极强的时效性。
(一)应用CRM是保险行业自身特性的需要
1.保险产品的多样性与同质性
人们对保险产品的需求非常个性化,导致了保险产品需求的多样性,但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很严重,保险企业很难借产品质量上的优势在竞争中取得领先。实施CRM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准确的把握客户需求,抢先一步开发推广新产品,赢取竞争主动权。
2.保险合同定价的悬殊性
保险合同无法直接体现等价交换原则,因为保险人收取保险费与出险所需承担的赔偿责任相比微乎其微,保险成本的不确定性,使保险商品的定价异于普通商品,保险定价不是根据生产和销售成本进行计算,而是按照概率统计的大数法则进行。保险企业掌握的客户数据越丰富,越正确,它的定价也就越趋于合理,产品竞争力也越强。
3.保险行为的诚信要求
由于信息不对称,客户诚信与否,对保险公司的影响重大。因此在对诚信度的要求上,保险合同比一般的经济合同更为严格。通过客户分类和历史纪录的分析,区分有价值的客户和危险客户,进行“欺诈检测”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运营。(二)应用CRM是我国保险企业适应当前经营环境的需要
1.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计划经济基本只在很狭小的范围发生作用,市场在整个经济中处于支配地位传统的依靠行政命令进行保险展业失去生存的基础。于是,市场的生存的需要使得保险公司意识到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理念的重要性。
2.保险中介市场快速成长
保险理人机制被引入我国以来,以人为代表的保险中介市场获得了迅猛的发展。由于直接业务的萎缩,各国保险公司的业务拓展越来越依赖于中介市场,中介机构对客户资源具有相当的控制力。在这种情形下,作为保险公司必须借助新的战略来维持、控制优质客户资源。
3.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
随着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保险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多,保险市场已经完成了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另一方面,客户主体意识也不断增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客户对保险需求的差异性加大,个性化需求呈增多趋势。保险公司如何继续在买方市场中确保自己的竞争优势,利用CRM对客户尤其是优质客户进行分析挖掘,成为致胜法宝。
三、我国保险企业应用客户关系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市场驱动
CRM兴起的最直接原因是竞争加剧。随着中国保险市场总量的跳跃式增长和保险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多,使保险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而竞争的核心就是对客户资源的管理。面对这种竞争态势,保险企业普遍产生了对CRM的需求。外资保险企业在国外保险市场已积累了CRM应用经验,理所当然在拓展中国保险市场时也会采用CRM软件。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中资保险企业也希望外资保险企业一样拥有自己的CRM系统。
(二)电子商务驱动
有关统计显示,2007年我国的上网人数已经达到了2.1亿,一年增长了7300万,年增长率高达53.3%。同时,研究表明互联网用户与保险有效客户具有相当大的重叠性,预计这个重叠比列将在10年超过70%。这一切揭示着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广阔。网络保险是保险信息技术的应用之一。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既是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一种过程控制,也是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一种结果控制。从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内容可以看出,主要涉及了基金发展模式的选择、基金的缴费模式、运营规范、监管手段与模式以及对基金投资渠道的约束和规定等。之所以要对养老保险基金加以监管,动因在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对于退休者的“养命钱”要采取审慎与科学管理的态度,对于托管方和运营方要进行严格的筛选,对于投资方式的组合要加以全面地分析,保证基金管理和运营的规范性、安全性、收益性、可持续性与协调性,注意对风险的防范和分化。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方面积累了广泛的经验,本文对于美英等代表性国家的养老金监管模式的分析,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的现状,进而得出一种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操作具有实践意义的有效模式,以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
分析养老金监管的框架时,重要的是要区分该行业面临的各类风险,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银行部门的监管在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中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手段,根据数量审慎的原则,内部和外部审计被认为是对银行监督十分重要的技术手段。大多数国家的银行监管主要包括了许可证制度和事前监督,跟踪监督、执行和解决过程,事后监督等三个重要的过程。从目前世界各国银行监管的发展来看,面临了诸多的金融问题和风险。因而,各国都在探讨新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方式。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监管人一般通过利用与资本金和储备相关的繁杂的准入程序来限制进入和提高安全性。以信托基金或基金会的形式建立的养老金计划尽管会核实托管人的职业证书、信誉以及基金的经营计划,但对基金经理很少实施严格的职业证书要求,并且基本上没有资本金和储备要求。通过不给那些有违反养老金法律的人给予终身排除在该行业之外的惩罚外,其他方面的监管还可以以更间接的方式进行。目前,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管理体制,主要有:一是由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如美国、日本;二是由信托投资基金会管理,如澳大利亚;三是由基金管理公司直接管理,以智利为代表。从监管模式来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审慎性监管。其前提是经济发展已很成熟,金融体制比较完善,并且基金管理机构也得到一定程度发展的国家,如美国等发达国家主要采用此模式。二是严格的限量监管。这种监管模式一般适用于经济体制不够完善、管理制度刚刚建立、市场中介机构不够发达、法律不够健全的国家,如智利、匈牙利等国家采用此模式。
目前,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改进趋势主要着眼于养老金投资组合的多样化,规避头次风险;健全评估和审计体系,做好监管过程中外部审计的整合,并明确外部审计的法定责任;加强对收费水平和结构的管理;构建监督管理的能力,对机构进行持续的监管;保持监管者的独立性,以确保监管的效果。一般采用开放式基金模式的国家引入的是非常主动的监督方式,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而采用职业模式的国家实行的一般是硬性监督方式,主要是由于其监管的机构数量较多。通过对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的梳理,我国可以更有效率地借鉴和选择科学合理的基金监管模式。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现状
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权主要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秘书处的法规及监管部来行使,主要负责对基金资产、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内部审计,对违纪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社保基金由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行政管理,赋予了相应的监管权利。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拟定了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和托管情况进行了监督。除了法规及监管部外,社保基金的托管人(主要指商业银行)监督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违规行为一并向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报告。但是,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的监管水平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首先,从组织构成关系来看,养老保险基金主管部门与基金管理机构之间形成的是一种部门内的委托——关系。在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规则中,基金管理机构往往缺乏独立的经营决策权。这种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合一,社会部门集立法、营运管理、监督于一身,政事不分的后果是由于基金管理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监管,基金挪用、挤占、浪费现象严重甚至滋生腐败行为,严重威胁基金的安全
其次,我国社会保障养老基金整体仍主要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散在二千多个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这一制度安排的缺陷,不仅使基金管理层次过多,管理费用过高,而且导致基金的平均规模过小,难以实施较大规模、较为稳健的组合投资方略,投资风险和经营成本增大。
最后,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来说,主要的方式仍然仅仅局限于已有的国债和储蓄两种投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
三、国际经验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选择的启示
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为我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尤其是在监管模式和监管技术手段的选择上,如美国对401(K)计划的监管技术、英国对职业年金计划的监管体系等。我国在设计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上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这些方法,有选择地和针对性地应用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的完善中去。笔者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以及监管技术手段的操作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格筛选基金托管人,明晰委托关系
由政府机构直接管理的优点是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较低,政策执行较灵活,缺点是管理效率低下,制度运行缺乏透明度,会出现国家利益与基金所有人利益的不一致,以至出现挪用而造成基金损失;由信托投资基金会管理便于民主管理和监督,其缺点是决策权力过于分散;由基金管理公司直接管理,其优点是基金管理公司按市场规则运作和投资,透明度高、竞争性强、效率较高,缺点是成立专门的基金公司的创建成本、交易成本和营销成本都很高。
上述三种基金管理方式中,后两种方式更具有独立性,也更有利于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托管人应当严格准入资格和条件,例如注册资本、技术要求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能批准入市。选择基金管理人采取市场化的原则,考察基金公司以往业绩,对风险管理措施的设计以及投资理念、人员结构等。另外要体现一个分散性原则,一方面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形成竞争格局和市场化考评机制。明确这种委托关系与各自的职责是进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监管的基础。
(二)健全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体制
投资的收益担保有助于维护投保人的利益,但是,严格的投资收益规定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为保证一定的收益,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提取一定数量的波动准备金,以弥补投资收益率低于政府规定时的差额,这样一笔资金降低了投保人的净收益。另外一个负面效应是使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趋同,加大了投资的系统性风险。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借鉴国外做法,基金管理公司应提取一定比例的自有资本作收益担保的储备,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在其收益较高的年份,提取一定的现金准备金。但考虑到我国具体情况,担保水平不宜过高,只需达到正收益即可。收益担保采用相对担保,即要求某个基金的收益达到整个基金行业平均收益的一定比例或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收益的某个百分点(要保证取得正收益),可减缓基金管理者的压力,使其互相监督,防止某些公司违规进行高风险的投资。
(三)构建多元化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
从一元养老基金监管模式向多元养老金监管模式的转变是世界各国养老基金监管的一个趋势,多元监管机制的建立意味着要打破目前养老金行政管理的模式,进行监控权力的重新分配,权力的分配过程不仅仅限于对原有规则的修补,很可能要重新洗牌,进行彻底的制度调整。构建多元监管模式的初步设想理论上,部分积累的制度框架涉及三个主体?押行政部门、养老金缴纳者和养老基金管理中心,两两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关系构成养老保险制衡机制。由这三个监管主体和制衡机制构成了多元监管模式,它具备保值增值养老金的潜力,并有可能避免利益集团的产生,因而比一元模式稳定。监管主体的职权界定和制衡机制的建立是构建多元监管模式的关键。
监管机构应确立统一、直接的收缴和发放形式,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可以避免收缴人员的道德风险,以防止养老金被中途截留。通过国家税收系统征收社会保障税并转入财政专户,是较为理想的征缴方法。社保机构应为每位缴纳者开立账户,在社保机构的监督下,由银行统一划拨支付,实现社会化收缴和发放。负责养老金运营的是具备法人治理结构的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由若干家投资公司、管理公司及保管公司组成,公司内部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公司之间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养老金由财政专户直接转入管理中心下设的若干家投资公司账户,按照共同基金的模式进行投资运营,保管公司负责养老金的保管、收益分配并受社保机构的委托进行划拨支付。缴纳者有权向社保机构询问养老金的缴纳情况,对养老金的去向有知情权,而社保机构有义务向前者公布养老金征收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把养老金交给管理中心运营前应及时通知缴纳者,按其意愿交给指定的投资公司。总的看来,双方的制衡关系应建立在保护缴纳者这一弱势群体的法律基础之上。
点检,目的是维持设备性能,方法就是利用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采用简单的工具、仪器,按照设定的周期及点检方法对设备上的规定的部位进行预防性检查。通过点检可以及早发现设备的隐患并提前预防、及早处理。点检包括:日常点检,在设备运行中的巡检,可由维修人员完成;定期点检,根据规定的点检周期进行点检,由点检组及维修人员共同完成;精密点检,根据点检内容,由点检组及技术组共同完成。
(1)合理制定点检方案。
点检方案确定依据主要是设备说明书及维修经验。设备说明书中规定了设备的点检部位及周期,若没有特殊情况无需调整。另外由于设备运行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根据维修经验可以发现设备的薄弱点,将这些薄弱点加入点检方案。
(2)明确职责分工。
人员是点检的主体,决定了点检活动的质量,因此,要进行人员的合理分工,根据不同分工确定每个点检人员的职责。我车间依据设备责任区和点检任务量来进行人员分工。技术组,负责全车间设备点检工作的管理,制定和修改点检标准,合理分配点检人员,定期进行点检情况检查、统计、汇总,组织开展点检相关工作。维修人员负责所辖责任区内设备的点检、,按照点检标准及时完成点检工作。操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人员点检标准,做好机车的擦车保养,尤其是重点保养部位的保养,并认真填写点检记录。要求责任区责任人对点检卡内容十分熟悉,对各设备的点检点位置非常清楚。对各自责任区内设备的状态及安全情况清楚明了,并按照点检表的要求明细逐一检查,并及时记录点检结果。
(3)有检查有激励。
检查是为了保证点检质量,激励是为了提高点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他们更换地完成点检任务。为此我们每月开展一次“点检之星”的评比活动,每三个月开展一次全体修理工参加的点检竞赛活动。
1.2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
定修,即制定维修方案,将点检结果汇总,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设备各部件的优劣情况,适时适量安排临时维修;利用数学方法绘制曲线,根据曲线趋势判断设备现状,并预算合理的维修时间点,结合生产安排制定检修计划。同时也可以根据曲线修正点检标准,为点检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先进的设备管理理念是全员参与的生产维修,作为设备的管理者、使用者、维修者,三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制定维修计划时三者的作用不可忽视,要兼顾三者意见。
1.3设备保养不容小视
如同人一样,要想设备尽量少出故障、在生命周期内多创造价值,就要对设备开展健康管理,也就是我们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设备管理。设备保养的目的是确保设备的清洁完好,延长设备寿命,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养好设备,因此对设备的各项保养工作做如下要求:
(1)设备的日保工作
根据设备要求,利用班前班后统一安排时间保养,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2)设备轮保是设备的深度保养
一般利用停产时间,根据轮保项目进行保养。
(3)设备保养工作一定要严格按设备保养标准进行
充分利用保养时间,不得擅自取消、挪用设备保养时间。作为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设备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经济收入。但是仍然有个别操作者没有意识到设备保养的重要性,认为设备维护保养只会浪费时间,影响自己产量,对设备保养有意见、闹情绪,殊不知磨刀不误砍柴工,不好好保养设备一旦积累到一定的量设备发生故障就不只是影响产量的问题。还有些操作人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一个班次不保养还有下一班次,将任务推给他人,更有甚者认为设备维护保养是修理人员的工作,和自己没关系。设备修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设备的轮保、检修和大修,有义务指导操作者按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只有对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指导、跟踪与监督,让操作者养成爱护设备的好习惯,才能缓解检修、大修压力,减少设备维修时间。技术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要协调维修人员与操作人员,使他们互相配合、相互监督,在保证设备完好,保证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工作绩效达到最优。为此,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系统的监督检查机制,更需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正如前文也曾提到,先进的设备管理理念是全员参与的生产维修,因此,我们树立“操作人员是设备维护保养第一责任人”,“维修人员是设备的医护人员”,而“管理人员是设备的健康管家”的意识,做好本职工作,不推诿,并积极协调与其他两者的关系,一切以设备完好为根本出发点,这样既能保证生产顺利完成,又能保障员工个人经济利益。生产车间各级管理人员需要做好设备维护保养的跟踪监督检查工作,忽视对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对于保证产量和质量、保障员工高收入就是一句空话。通过设备日常保养就可以减少设备突发故障,可见日常保养比事后维修更重要,这也是强调养大于修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