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业环境保护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传统农业重视的是要利用自然的生产力并且要提高生物转化的效率,而生态农业正是传承了这两个优点,并在这基础上增加了利用科学技术的效果,将现代农业建设成为了基于酶工程、发酵工程、基因工程、细胞工程以及实现了高度机械化与自动化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
1.2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
农业能够在保持为社会提供高质、高量的产品的同时,又能够保持住最佳平衡状态的农业生态。农业环境保护是通过科学的农业管理,来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自然环境和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大气、水体、土壤等公益环境,实现农业自然环境和农业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维护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防止环境污染。
2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1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
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地,并且将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渍化的恶性发展趋势严格控制,努力实现中国自然资源环境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大力造林护林,改造农业自然环境,森林是陆地表面最大的生态系统,是改造自然、保证农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增加植被,实行集约化经营,使农村生态环境朝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2.2应用农业技术,改造农业土壤环境
首先要在田地与水系统适当隔离,如设置一定宽度的植被缓冲带,要在田地景观中增加湿地所占的比例,还在地形改变的过渡带设置一定宽度的树墙或水沟等设施。还可利用农地的立体空间实行轮作、套种等方式,这样也能够一定程度上控制对地下水系统的污染。
2.3要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发展农业生产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实现资源的多级利用,使农业生产逐步走上生态平衡、生态良性循环的道路。
2.4应采取多种措施
防止工业及其他行业污染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特别要减少“三废”的排放。要将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小城镇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实行种养一条龙,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2.5重视科技创新
让科学技术支持保护着农业生态环境的进步,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出新理论,研究新型科技。
3发展生态农业的措施
3.1依靠新兴能源
沼气能源结合养殖与种植业,将禽畜所、沼气池、排泄处还有阳光温室等在封闭的条件下结合一体化。这十分有利于充分合理、多层次利用生物能资源、加速能流与物流运转、保护林草植被和自然环境、改善农业环卫情况。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化学农药和肥料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减少,提高农作物、食品的质量并且保障食品安全。
3.2治理有害生物
治理有害生物即是利用天然因素,保持有害生物天敌的数量是增强和保持自然控制的方法。在每年农业生产时,粮食的产量常常因为杂草、病虫害等而造成大量损失,平均要达到25%左右。直到现在,要预防、治疗这些病虫害更多的还是利用化学农药,而大量的化学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是造成环境污染、禽畜中毒、天敌灭亡的重要原因,而且农药过量还会增加这些农业有害物的抗药性,使得来年病虫害更会来势汹汹。只有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实用方法才会将杂草、害虫等有效控制住,减少经济损失。
3.3合理发展养殖业及污水的灌溉管理
只有科学、合理地规划控制养殖业的规模,成立生态养殖农场,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道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污水灌溉问题与农业、水利、城建和环保等多个部门息息相关,所以,眼前最重要的是第一时间建立治理污水灌溉的机构组织,尤其是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水质的监测指标与手段,提倡利用灌溉污水预处理技术。
一、前言
《农业环境保护》阐述了各种农业污染的现状与防治对策,重点培养学生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研究和解决实际农业
环境问题的能力,它已成为许多高等农业院校面向环境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开设的必修课。
目前,很多高等农业院校在本课程教学过程中仍采用讲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为主的教学方式,重理论轻实践,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授课内容和加强实践环节来解决。笔者根据三年的教学经验,对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作了一定的探讨和创新,采用新的教学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了检验教学改革效果,笔者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学生的看法进行调研。调查问卷涉及学生对四项教学改革的态度及效果,采用抽样调查法,研究对象为青岛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2004级学生。以花名册为抽样框,进行随机抽样,样本数为150,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37份,回收率91.3%,其中有效问卷135份,有效率98.5%。调查问卷均为自填式,组织学生以匿名方式进行调查,调查时间为2008年4月。
二、教学改革内容
(一)充分利用网络教学
网络资源现已成为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信息来源。通过网络寻找农业环境保护发展的最新进展,搜集我国优秀农业环境保护地区的基本资料做成网页,并浏览与农业环境保护相关网站,把做好的网页和收藏好的网址链接做成小网站,上课时针对所学内容留给学生相关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浏览教师制作的网站,把有用的资料归纳整理发在论坛上,每节课后教师通过“广播”形式点评学生的帖子以便学生形成全面正确的结论。每两周在网站上帖出一些关于农业环境保护知识的习题,使学生更好地消化课堂知识[1]。教师公布自己的电子信箱,便于学生课下与教师交流。调查问卷反馈情况如表1所示,学生对网络教学有很大兴趣,满意率达83.71%,认为网络教学方便快捷,便于沟通。但是这种教学需要学生的电脑拥有率较高,对少数没有电脑的学生而言这种良好的教学效果无法体现,因此有3.70%的学生表示较不满意,没有学生表示不满意。
(二)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
课堂教学采用动态的多媒体教学,形象直观,在原有基本课件设计的基础上引入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先进的农业环保经验,利用照片、动画、视频等素材剖析发达国家农业环保的特色,以及各国采用先进技术和措施后农业环境有所改善[2],同时对比我国农业环境保护所采用的政策和举措,阐述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课堂上我们介绍最新的国际农业环保知识与进展,以及我国生态环保型效益农业和农业经济发展状况[3],不但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而且为学生深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每过一段时间把每章复习重点内容归纳制成网络课件,便于学生巩固和复习。与传统的黑板教学相比,多媒体教学有着更大的优势,调查结果显示,满意率为85.19%,学生普遍认为应用多媒体教学能加深对知识的印象,改变了以往死板僵硬的上课气氛,提高了授课效果;但同时也有11.11%的学生感觉一般(见表1),反映信息量增大,上课做笔记的时间减少,因此不得不增加课下学习时间。
(三)加强实践环节的学习
完整的教育生活是在教育实践中生成的[4],现在的大学生大部分来自城市,对农业知识的了解也仅限于书本。加强实践环节,让学生接触农村,获得鲜明真实的印象,有助于更深层次地理解课本内容。教育实践的形式应是多样化的[4],加强《农业环境保护》课程的教学实践,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基本农业环保实验,如农田灌溉污水内有机物监测、农田土壤内重金属定量分析等,另一方面要经常组织实地考察,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在考察中,教师要注意前期准备,设计考察题目和步骤;中期认真督促,做好记录;后期作好总结,认真分析[6]。如进行学校所在区域内农业环境保护状况调查,到周边农村进行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农田畜禽粪便污染监测等。在实际观察和观测的基础上分析环境、评价环境和预测环境,组织学生撰写有关农村环境问题的总结报告或课程论文。我们组织学生去山东省莱阳市参观龙大集团养殖事业部有机肥厂,通过观察生产流水线,让学生认识农村畜禽粪便处理的新技术,同时也了解到新型农业环保企业如何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结合起来。
调查数据显示,达95.56%的学生比较满意(见表1)。主要因为许多学生认为实践学习能开阔视野,丰富经验,锻炼动手能力的同时培养创新能力。另外,实践教学环节还使学生在大四就业时受益匪浅,在面试时专业技能表现良好,因此有很多学生在实习单位直接签约就业。
(四)调整完善授课内容
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三农”权益的保障,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都离不开法治手段,而走科技兴农之路更需要法律的有力保障[5]。在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我们应引入一定的法律知识,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之相互渗透,让学生了解国家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的内容,掌握农业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法规和环境侵权事件中民事或刑事责任的承担。因为环境污染行为具有独特性,其侵权造成的环境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不同,有明显的独特性,这需要在授课时重点强调。我们要不断加强农村环境侵权的案例分析,加深对农业环境问题的再认识,提高对农业环境事件的分析能力,学会用法律手段捍卫受害人的正当权益。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因此教师应具有全新的教学理念,把可持续发展观贯穿教学始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道德观,培养新一代人的环境意识,这是农业环境教育得以实现的主观因素[6]。
结果显示:20.00%的学生认为课程体系改革满意,48.15%的学生认为课程体系改革比较满意,21.48%的学生认为一般,10.37%学生认为较不满意或不满意。绝大部分学生认为对该课程进行课程体系改革有助于提高环境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能更深层次的学好该门课程。
三、结语
本次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农业环境保护》课程教学改革效果明显,每项教学改革学生满意率均超过65%,其中学生对加强实践环节学习尤为欢迎,95.58%的学生表示满意,而对网络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学生的满意度也分别达到83.71%和85.19%。学生普遍认为,教学改革不但增强了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效率,而且锻炼了动手能力,对以后考研和就业都有很大帮助。农业环境保护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陈旧思维方式和新科技知识交互过程中,很多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笔者仅对《农业环境保护》课程教学改革进行了初步探索,但本研究的调查结果仅限于山东省内一所农业院校,研究结论有一定的局限性,希望能与同行们共同探讨该课程的改革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姜翠娟.利用网络上好《环境保护》课程[J].化学教学,2003,(11):36-37.
[2]武春霞,杨静慧,杜长城等.日本农业环境保护对中国盐碱地改良的启示[J].2008.14(3):43-44.
[3]毛艳玲.新形势下农业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环境管理,2005,(2):31-33.
1、农业源污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业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水环境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重要因素。我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起点较低,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存在农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不完善,农业环境污染治理缺少有效技术、政策和资金支持,难以建立市场化机制等问题。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资料显示,在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中,农业源COD和总氮排放量分别为1324.09万吨和270.46万吨。根据笔者计算,若将总氮折算为氨氮,氨氮排放量约为91.81万吨,因此,农业源COD的氨氮分别占全国排放量的43.7%和53.1%。农业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国水环境尤其是饮用水源安全的首要因素,主要表现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养殖的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排放;种植的农药、化肥、地膜等农用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在降水或灌溉过程中,污染物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进入就近水体,引起水质污染。农业污染具有量大面广、瞬时性强、构成复杂等特点,其产排污量削减与控制技术成为目前环境领域的重大技术挑战,也是我国农业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瓶颈。
2、“十二五”农业源减排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2.1强化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物控制应从源头着手,通过不断改良农业优良品种、优化种养方式、提高种养技术、强化管理、合理规划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单位产量污染物的产生量,从源头有效遏制污染物排放。
2.2强化资源利用。现代农业污染的根本问题是种养业分化割裂,各自依赖化肥、饲料输入,造成全国性农业废弃物不合理处理和利用,无组织排放严重。因此,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十二五”农业源减排的主要途径。农业废弃物要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畜禽粪便以肥料化为主要手段进行综合利用,种植业废弃物以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为主要手段进行综合利用,畜禽养殖业污水以能源化、无害化为主要手段进行综合利用与治理,农业径流经农业生态系统原位处理生态回用为主要手段进行综合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2.3强化末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坚持农牧结合、种养林平衡的原则,根据承纳污染物的土地数据合理规划确定养殖规模及污染治理水平。结合地区特点选择适合的污染治理技术,以工程手段为辅、生态治理为主的方式进行治理,开发低成本污染治理技术,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从而保证农业减排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蔓延的态势。
2.4坚持合理规划,实现种养平衡。制定科学合理的地区农业发展规划,做到地区内种、养平衡,保证农业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建设废弃物临时储存设施,解决循环利用中的时空不平衡问题。对于以农业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手段的养殖企业,配套建立粪便污水处理减量和贮存设施。例如,通过建设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有机肥加工厂,减少农业废弃物体积和重量。
2.5探索农业废物资源化利用途径。重点开发以农业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的有机肥资源化利用途径,以有机废弃物厌氧发酵为手段,以能源生产为目标,最终实现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适度推广沼气发电技术,实现农业废弃物饲料化利用,积极推广以农业废弃物(如农作物秸秆、玉米芯、棉籽壳、锯木屑、牛粪、鸡粪等)为原料进行食用菌人工栽培,实现有机物质循环反复利用。
2.6因地制宜建设污水治理与风险防范设施。选用农业废水处理工艺时,应根据农业生产的种类、规模、生产方式以及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确定工艺路线及处理目标,并应充分考虑畜禽养殖废水的特殊性,在实现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低运行成本、运行稳定的生物处理工艺,保证全时段达标排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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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天法. 对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的几点思考. 陕西环境[J],2005,9(3):11~13.
主管单位: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农学会;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上海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0-3924
国内刊号:31-1405/S
邮发代号:4-523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5
期刊收录: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08)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期刊荣誉:
中科双效期刊
从江县的农业环境污染,主要是农药、化肥、地膜等农用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作物秸秆的不当处理,以及人畜禽粪便、生活污水等的随意排放造成的,虽然目前危害不大,但如果不加以重视,也会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和资源退化。由于从江县地处长江、珠江两大水系中上游,若因农业环境污染引发水体污染,将对下游群众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抓好农业环境污染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1 农业环境保护污染现状及成因
1.1 种植业
1.1.1 化肥。施用量不大,但使用方法不当。据调查,从江县年均使用化肥量4 200 t,平均 349.5 kg/hm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90 kg/hm2, 85%以上采取撒施,造成土地板结,肥料利用率低,肥料养分易流失,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水体富营养化。
1.1.2 农药。从江县每年使用各种农药实物100 t左右,平均8.25 kg/hm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杀虫剂占75%。但施药器械和方法落后,大部分药液洒落于土壤表面,造成土壤中农药残留;农药瓶、袋乱丢乱弃现象严重。所以70%~80%的农药都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污染环境和地下水。
1.1.3 秸秆。农作物秸秆特别是油菜秆存在露天焚烧现象。每年各种作物秸秆产生总量的约20万t,其中被用作饲料、积肥、沼气利用约占总量的60%,露天焚烧或直接抛弃约占总量的40%。这些秸秆被随意焚烧,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
1.1.4 农膜。全县每年使用农膜约50 t,农膜回收率85%以上,但仍有少部分地膜残存于农田土壤中,造成耕地理化性状恶化,通透性变差,分解产生有毒物质污染土壤,并有加重的趋势。
1.1.5 传统灌溉方式。传统的灌溉方式加重了对流域水体的污染。全县农田灌溉总面积约0.53 hm2,多数采取漫灌或串灌,导致污染面积扩大,水体污染加重。
1.2 畜禽养殖业
1.2.1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全县畜禽养殖年产生粪便总量约50万t,无害化处理不足20%。
1.2.2 畜禽粪便流失量大。家庭或散养户未经处理的粪便露天收集堆放,经日晒雨淋,流失率约为20%。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也基本未作无害化处理,造成环境和水体污染。
1.3 农村生活污染 2007年全县人口32.8万,据估算每年产生人粪尿总量近15万t,生活垃圾产生量在3万t以上,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00万t,采取卫生公厕、无公害处理人粪尿约15%,多数为直接还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基本未作无害化处理,因此大部分随地表径流水进入水体,形成生活污染源。人口多、密度大的城镇,污染越严重,如流经县城的停洞、下江,污染已十分严重。
2 治理对策
2.1 加强农业病虫害监测,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现代农业生产中,农用化学物质的投入对保证农业增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过量或不合理使用也会造成农业环境污染,影响着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减少农药污染的措施:①加强病虫监测预报,及时信息,指导农民防治和合理使用农药;②提倡综合防治,以农业防治为基础,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新技术;③科学合理用药,提高农药有效利用率;④认真贯彻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按规定使用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2.2 科学使用化肥,增施有机农家肥 通过土壤普查和土壤养分监测,推广使用配方施肥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的流失和挥发。同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采取堆腐还田、牲畜过腹还田、沼气发酵还田、食用菌生产等措施。在科学施肥的基础上注重水土保护,发展节水农业,不断改善土壤环境。
2.3 积极推广和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技术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的建立,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农业污染。
2.4 示范推广生态农业新技术,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如在农村大力沼气生态建设,把“一池三改”技术落实到位,沼气建设与庭院经济开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彻底改善人居环境。
2.5 做好废弃农膜的清除、回收,防止“白色污染” 逐步扩大易降解膜和各种专用膜的示范推广,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清理回收残膜,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2.6 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合理使用准则等相关法规,强化对农业投入类产品市场的监管,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和农产品的危害。
2课程体系的构建我校环境工程专业的研究生教学体系已经历了几轮的修改,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课程体系。“学术型”研究生应修满课程学分≥34分;“应用型”修满课程学分≥32。依据环境工程学科特点构建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学位课(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实践环节为必修课(含学术活动、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及专业补修课。其中公共学位课是国家规定的必修科目,主要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英语读写、数学类课程(如数理统计与随机过程等),其目的是使学生构建基础知识体系,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在专业学位课的设置上,对环境工程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化学类课程进行了整合和系统优化,强化了环境工程理论基础和工程专业基础,提升环境工程专业学生的基础研究能力及综合竞争力。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主要根据学生不同的研究方向,开设多种应用性强的课程由学生选修。包括油田污水处理、石油与环境微生物技术、石油污染土壤修复的原理与技术等。一般选修课主要包括一些通用的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科技论文写作等,主要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加学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体系呈现的特点
1课程设置层次分明环境工程专业课程体系中四类课程层次分明,体现研究生教育循序渐进规律,授课内容各有侧重,充分考虑各类课程之间的区别、联系,考虑硕士生课程与本科课程之间的区别、联系。一级学科平台课程是本科课程的延续、深化,讲授从事学科研究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方法技能,注重学科交融。二级学科选修课程着重介绍学科发展趋势、发展动态、研究成果,指导硕士研究生开展具体的科研活动,完善知识体系,培养创新思维。三级学科可以是原有的二级学科,可以由一级学科内各个二级学科重组而成,也可以是新的学科生长点或交叉学科的研究范围。
2课程设置弹性化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选”字,并且打通院系之间、专业之间的壁垒,同时整体化、弹性化地设计课程,增加选修课比例,选修课广泛覆盖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各个方面和学科前沿,满足应用型和学术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分类培养,实行真正的选修制,研究生充分拥有选修自,能够根据个人学术背景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当课程,以增强硕士生对未来工作和研究的广泛适应性。对学术型培养模式重在理论问题、前沿问题的理解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用型培养模式重在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
3缩短集中上课时间,强化研究生活动课程新一轮培养方案要求各类课程的设置依据环境工程学科的培养目标、学科特点,将原来的三学期授课时间调整为二学期授课时间。通过整合教学资源,优化课程设置,规定各学科最低学分要求,突出导师在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地位。研究生活动课程指在培养方案中没有明确要求、在课外实施、并由学生自愿参与的各类课程。主要包括:各类学术报告、学术沙龙、学术会议以及学生间的课余学术讨论等。这些活动课程在课程内容和组织方式等方面具有前沿性、自主性、探究性、开放性,集中体现了研究生教育的学术探究性和研究生的自主学习性。
三、环境工程学科形成的优势
我校环境工程专业经过28年的建设,在能源环境科学、石油与环境微生物技术、水处理工程与技术及农业环境保护方面显现了自身特色。
1能源环境科学主要以石油工业等行业污染物的处理为主要目标,尤以注重石油开采过程中“储层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双保”问题,开展了油气田缓蚀技术、三维电极电化学、含油污泥无害化等方面的研究,其相关研究已在能源环境科学领域形成鲜明的优势。
2石油与环境微生物技术面对日益严重的石油工业污染,微生物降解技术由于其成本低廉,原位性及无二次污染,应用越来越广泛。我校在废弃钻井物生物评价、微生物采油、海洋石油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等方面形成独特的优势。
中图分类号:X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5)12-0226-03
2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矿企业被建立。资源的紧张也导致越来越多的污水被灌溉到农田中。污灌区的污水是经过简单处理的日常用水以及工业废水,其中大部分是来自于附近厂区的工业用水。随着我国城镇建设的不断增强,各个大中小城市对污水的处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但是其中潜在的污染风险也一直是人们研究的对象,尤其是近年来粮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长期累计的土壤问题开始显露,并呈现不断加强的趋势。
近年来,在全国土壤调查的基础上我国研究学者对部分地区农用地土壤展开了调查研究。其中天津、沈阳、保定、兰州等工业城市的污灌区表层土壤呈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6~10]。张丽红等[11]以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标准,采样调查分析了100个河北省清苑县及清苑县附近的农田土壤样品,结果显示:土壤中Cd污染最为严重,超标率65%,达中度污染水平;Pb、Zn、Cu超标率分别为37%、44%和33%,达到轻度污染水平,足以引起各位学者关注。茹淑华等[12]对河北石家庄典型污灌区进行取样调查,结果显示:污灌区Cu 、Zn 、Pb 、Cd 和Cr存在不同程度的富集现象,而清灌区仍处于清洁水平。虽然污灌区土壤重金属含量总体上均未超过我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但土壤样品仍有个别样点的Cd出现超标现象。因此,对污灌区土壤重金属修复迫在眉睫。
3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的植物修复措施
针对环境污染,越来越多的污染修复方式被人类利用。其中植物修复是以清除污染,修复或治理为目的利用绿色植物从环境中转移容纳或转化污染物的环境污染治理技术[13~15]。其根据修复植物的特点和功能用于重金属污染土壤等接种的植物修复技术主要有4种类型:植物挥发、提取、过滤以及稳定或固化[16]。
3.1普通植物对土壤重金属的修复
近年来,我国对植物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作出了很多研究。陈同斌等[17]试验小组分别发现在我国湖南、广西南方等地存在大面积的蜈蚣草等蕨类植物,并指出其具有超富集砷能力,且其植物体内氮磷养分的含量远远低于其叶片含砷量。刘金林等[18]对一年蓬进行实验研究发现,该原产自北美的一年蓬对土壤中重金属的富集能力较强。同时lin等[19]以汞污染的稻田为实验材料,研究了改作苎麻对土壤中重金属的净化作用,研究显示改作苎麻能净化汞污染的稻田,其中年净化率达41%,并连种稻田土壤的自净时间缩短了8.5倍。黄会一等[20]也发现杨树对汞和镉有很好的耐性和净化功能。
3.2花卉植物对土壤重金属的修复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学者也将目光转向花卉植物。花卉植物具有一定的观赏性,而且种类繁多。同时花卉植物对重金属有一定能力的积累转移作用。周霞等[21]对鸭脚木、小叶黄杨等8中花卉植物进行研究发现:花卉植物对重金属的转移能力大小顺序为Zn>Cd>Cu>CrPb 。对重金属的积累能力大小顺序为Cr>Zn>Cu>Cd>Pb。其中,亮叶忍冬、小叶黄杨、金叶假连翘对土壤中Cd的修复效果较为理想;鸭脚木、亮叶忍冬、小叶黄杨对土壤中Zn的修复效果较好;鸭脚木、金光变叶木、细叶鸡爪槭、胡椒木、等花卉植物对土壤中Cr的富集能力均较高,且根部积累系数都大于1,这说明对土壤中Cr的修复效果较好。
3.3草本能源植物对土壤重金属的修复
草本能源植物作为生物生长和人类发展的生物能源基础在社会发展及人类生存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22,23]。同时在倡导低碳经济的当今社会,草本能源植物作为草本植物的一种,其同样具有非常高的应用生态价值及经济价值[24~27]。最重要的是,部分草本能源植物具有较强的生态适应能力使其在污染土地的治理中具有一定的应用潜力。侯新村等[28]对柳枝稷、荻、芦竹、杂交狼尾草、四种草本能源植物的规模化种植并对其积累重金属作用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草本能源植物对砷汞铜铬铅镉等重金属的绝对富集量较为可观。对于砷铜铅镉均以杂交狼尾草的绝对富集量最高,柳枝稷、荻、芦竹次之;杂交狼尾草对污染土壤中污染物汞的绝对富集能力最高;芦竹对铬的绝对富集能力最高,最高达1 333.37 g/hm2,这说明草本能源植物可以作为重金属污染植物修复的一类修复植物,其具有一定的修复潜力。
4结语
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危及粮食生产、食物质量、生态安全、人体健康以及区域可持续发展。以预防为主[29],预防、控制和修复相结合的土壤保护政策迫在眉睫。我国虽然在植物修复上起步较晚,但是仍然发展迅速。植物修复是利用具有修复性能的植物的生命活动对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积累修复的一项新技术。与此同时,我国很多的研究学者也就此问题展开过多种研究且证明植物修复是一种极具有潜力的土壤重金属修复方式。因此接下来仍需要在找到具有较强积累能力的植物之后对其生长发育规律及发育调控措施进行研究从而不断提高植物修复的效率以加快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修复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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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概念从一提出,就已经涉及农业领域,考虑到化学肥料的清洁施用。但从总体上看,农业环境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关注,清洁生产的重点还是放在T商业领域。事实上,无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还是污染程度,农业都不亚于工业,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工业。因此,将清洁生产的概念引入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1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现状
2002年通过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使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在这之前,我国在农业法律制度建设上没有直接提到“清洁生产”.也没有专门的农业清洁生产法规.农业清洁生产的思想只是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中。
1.1相关法律规定
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对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作了一般性的要求。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l1条规定:“……环境保护、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有关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指导实施清洁生产”:第22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用于造田。”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农业清洁生产作出明确规范。
1.2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
2000年农业部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第l3条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2001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27条对安全使用农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作了规定,同时第38条对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副产品作了禁止性规定。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的就是防止畜禽养殖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02年农业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1993年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专门对农产品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1.3相关地方性法规
2002年福建省颁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对农药、化肥、薄膜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均有所涉及,还涉及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此外,该条例第19条还规定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堆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利用生物和工程技术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2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有关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梳理.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清洁生产立法上已有一定进展,但还难以真正将清洁生产的要求贯彻到农业生产之中,清洁生产还难以成为农业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
2,1农业清洁生产理念未得到完整体现
农业清洁生产的一些要求只在部分农业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不够完整全面,清洁生产的思想理念也未能全面反映到立法当中.导致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及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首先,农业清洁生产不是单纯的环保措施,而是融环境保护于生产建设之中,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生产模式,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对人类与环境危害最小化;其次.农业清洁生产不是仅仅指清洁的产出,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只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且还须解决农业自身产生的污染及资源的浪费,即清洁的投入和清洁的生产过程;最后,实践中对清洁生产的领导力度不够,由于立法方面存在不足,《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至今,全国还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包括农业、服务业在内的协调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使清洁生产仍游离于主要经济活动之外。基本没有改变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分离的局面[21。
2.2有关农业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农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在现有立法中仅仅只是附带性的规定,多只根据需要,在立法中增加一些条文。同样的内容在相同或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中多次出现,创新的内容不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很少。而且,从整个农业立法内容和政府的工作重点来看.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还没有引起普遍重视。现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却关注不多。实际上。许多地方尤其是工业不发达地区农产品受污染的罪魁祸首不是工业“三废”。而恰恰是生产中使用的农用化学品。不重视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很难保证有清洁的产出,生产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其次.实行农业清洁生产会导致生产经营者成本增加,只有通过采取措施,将其转化为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清洁生产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从农业现行立法情况看.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主要以引导、鼓励和支持性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直接行政控制和制裁性规范条文很少。《清洁生产促进法》也是一部鼓励性特征极为明显的法律,强制性、处罚性规范的缺失,使得生产经营者很难自觉将清洁生产的技术措施主动应用到生产过程之中。
2.3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经济激励机制
首先.现阶段我国对清洁生产的建设、改造项目的资金保证.以法规性的规定、政策性的鼓励和原则性的文件为多.清洁生产保证资金来源匮乏、渠道不畅、优惠不明显.农业生产经营者自身难以解决。因此,需要政府出台相关资金支持的政策和法规。
其次,现行的自然资源、水电、农药、化肥等定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少化的动力。而且,由于受到现有的经济技术的限制,推行清洁生产可能会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对农业生产经营推行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加之很多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实施清洁生产的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获取清洁生产信息的渠道不畅.缺乏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致使农业清洁生产推行不力。
2.4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社会合力机制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农业清洁生产的实行,离不开政府、社会和公众多层次、全方位的推动。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的法律措施,也有公众的积极参与。然而,由于教育、宣传、环境意识、环保组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限制了从社会角度推进清洁生产的能力建设,多阶层、多行业推动清洁生产的机制在我国尚未形成,主要表现为环境教育培训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不高,有关环境的社会团体发展不足等。
3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建议
3-1切实落实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
农业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又可合理利用资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和措施。其实质是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通过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品(如绿色化肥、绿色农药、绿色地膜等),改善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业污染物的产生,减少农业生产和产品使用、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的风险。
3.1.1明晰理念农业清洁生产贯穿两个全过程控制:(1)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整地、播种、育苗、抚育、收获的全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污染的发生;(2)农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种子、幼苗、壮苗、果实、农产品的食用与加工各环节采取必要措施,实现污染预防和控制。
农业清洁生产包括三方面内容:(1)清洁的投入,指清洁的原料、农用设备和能源的投入,特别是清洁的能源(包括能源的清洁利用、节能技术和能源利用效率):(2)清洁的产出,主要指清洁的农产品,在食用和加工过程中不致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3)清洁的生产过程。采用清洁的生产程序、技术与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化学农用品,确保农产品具有科学的营养价值及无毒、无害。
农业清洁生产追求的两个目标:(1)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二次能源利用、资源的循环利用等节能降耗和节流开源措施,实现农用资源的合理利用,延缓资源的枯竭,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2)减少农业污染的产生、迁移、转化与排放,提高农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与环境的相容程度,降低整个农业生产活动给人类和环境带来的风险。
3.1.2落实理念首先.要丰富和提升农业清洁生产这种创新性思想,从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高度,将农业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从源头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其次,应将立法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将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切实落实到农业立法当中.使我国农业法律体系同时也是一套反映清洁生产的法律体系,使农业清洁生产的实施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再者,要把清洁生产作为提高农业整体形象、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对待.从而把污染预防及治理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嘲
3.2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着手制定农业清洁生产的专项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完善以农业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相关的产业鼓励政策、风险分担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将政策法规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并尽快建立相关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农业清浩生产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此外,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还应从农业生产的特点出发.根据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和促进工作。通过各项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完善.为清洁生产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更好应用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应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颁布有关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清洁生产工作颁布有关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以此增强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清洁生产立法对农业生产经营者要求分为一般性要求、自愿性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等3种类型。一般性要求是指导性的.不附带法律责任,要求农业生产经营者优先考虑采用清洁生产措施.主动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自愿性的规定主要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采取行动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的要求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不得使刚对环境有害的高毒、高残留投入品,不得生产加对人畜有危害的农产品,不得焚烧农作物秸秆,必须及时对养殖场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等
3.3建立农业清洁生产经济激励机制
清洁生产概念从一提出,就已经涉及农业领域,考虑到化学肥料的清洁施用。但从总体上看,农业环境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关注,清洁生产的重点还是放在T商业领域。事实上,无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还是污染程度,农业都不亚于工业,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工业。因此,将清洁生产的概念引入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1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现状
2002年通过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使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在这之前,我国在农业法律制度建设上没有直接提到“清洁生产”.也没有专门的农业清洁生产法规.农业清洁生产的思想只是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中。
1.1相关法律规定
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对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作了一般性的要求。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l1条规定:“……环境保护、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有关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指导实施清洁生产”:第22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用于造田。”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农业清洁生产作出明确规范。
1.2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
2000年农业部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第l3条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2001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27条对安全使用农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作了规定,同时第38条对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副产品作了禁止性规定。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的就是防止畜禽养殖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02年农业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1993年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专门对农产品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1.3相关地方性法规
2002年福建省颁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对农药、化肥、薄膜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均有所涉及,还涉及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此外,该条例第19条还规定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堆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利用生物和工程技术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2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有关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梳理.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清洁生产立法上已有一定进展,但还难以真正将清洁生产的要求贯彻到农业生产之中,清洁生产还难以成为农业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
2,1农业清洁生产理念未得到完整体现
农业清洁生产的一些要求只在部分农业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不够完整全面,清洁生产的思想理念也未能全面反映到立法当中.导致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及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首先,农业清洁生产不是单纯的环保措施,而是融环境保护于生产建设之中,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生产模式,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对人类与环境危害最小化;其次.农业清洁生产不是仅仅指清洁的产出,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只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且还须解决农业自身产生的污染及资源的浪费,即清洁的投入和清洁的生产过程;最后,实践中对清洁生产的领导力度不够,由于立法方面存在不足,《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至今,全国还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包括农业、服务业在内的协调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使清洁生产仍游离于主要经济活动之外。基本没有改变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分离的局面[21。
2.2有关农业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农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在现有立法中仅仅只是附带性的规定,多只根据需要,在立法中增加一些条文。同样的内容在相同或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中多次出现,创新的内容不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很少。而且,从整个农业立法内容和政府的工作重点来看.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还没有引起普遍重视。现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却关注不多。实际上。许多地方尤其是工业不发达地区农产品受污染的罪魁祸首不是工业“三废”。而恰恰是生产中使用的农用化学品。不重视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很难保证有清洁的产出,生产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其次.实行农业清洁生产会导致生产经营者成本增加,只有通过采取措施,将其转化为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清洁生产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从农业现行立法情况看.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主要以引导、鼓励和支持性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直接行政控制和制裁性规范条文很少。《清洁生产促进法》也是一部鼓励性特征极为明显的法律,强制性、处罚性规范的缺失,使得生产经营者很难自觉将清洁生产的技术措施主动应用到生产过程之中。
2.3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经济激励机制
首先.现阶段我国对清洁生产的建设、改造项目的资金保证.以法规性的规定、政策性的鼓励和原则性的文件为多.清洁生产保证资金来源匮乏、渠道不畅、优惠不明显.农业生产经营者自身难以解决。因此,需要政府出台相关资金支持的政策和法规。
其次,现行的自然资源、水电、农药、化肥等定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少化的动力。而且,由于受到现有的经济技术的限制,推行清洁生产可能会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对农业生产经营推行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加之很多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实施清洁生产的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获取清洁生产信息的渠道不畅.缺乏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致使农业清洁生产推行不力。
2.4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社会合力机制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农业清洁生产的实行,离不开政府、社会和公众多层次、全方位的推动。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的法律措施,也有公众的积极参与。然而,由于教育、宣传、环境意识、环保组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限制了从社会角度推进清洁生产的能力建设,多阶层、多行业推动清洁生产的机制在我国尚未形成,主要表现为环境教育培训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不高,有关环境的社会团体发展不足等。
3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建议
3-1切实落实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
农业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又可合理利用资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和措施。其实质是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通过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品(如绿色化肥、绿色农药、绿色地膜等),改善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业污染物的产生,减少农业生产和产品使用、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的风险。
3.1.1明晰理念农业清洁生产贯穿两个全过程控制:(1)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整地、播种、育苗、抚育、收获的全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污染的发生;(2)农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种子、幼苗、壮苗、果实、农产品的食用与加工各环节采取必要措施,实现污染预防和控制。
农业清洁生产包括三方面内容:(1)清洁的投入,指清洁的原料、农用设备和能源的投入,特别是清洁的能源(包括能源的清洁利用、节能技术和能源利用效率):(2)清洁的产出,主要指清洁的农产品,在食用和加工过程中不致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3)清洁的生产过程。采用清洁的生产程序、技术与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化学农用品,确保农产品具有科学的营养价值及无毒、无害。
农业清洁生产追求的两个目标:(1)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二次能源利用、资源的循环利用等节能降耗和节流开源措施,实现农用资源的合理利用,延缓资源的枯竭,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2)减少农业污染的产生、迁移、转化与排放,提高农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与环境的相容程度,降低整个农业生产活动给人类和环境带来的风险。
3.1.2落实理念首先.要丰富和提升农业清洁生产这种创新性思想,从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高度,将农业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从源头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其次,应将立法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将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切实落实到农业立法当中.使我国农业法律体系同时也是一套反映清洁生产的法律体系,使农业清洁生产的实施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再者,要把清洁生产作为提高农业整体形象、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对待.从而把污染预防及治理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嘲
3.2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着手制定农业清洁生产的专项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完善以农业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相关的产业鼓励政策、风险分担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将政策法规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并尽快建立相关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农业清浩生产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此外,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还应从农业生产的特点出发.根据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和促进工作。通过各项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完善.为清洁生产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更好应用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应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颁布有关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清洁生产工作颁布有关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以此增强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清洁生产立法对农业生产经营者要求分为一般性要求、自愿性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等3种类型。一般性要求是指导性的.不附带法律责任,要求农业生产经营者优先考虑采用清洁生产措施.主动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自愿性的规定主要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采取行动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的要求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不得使刚对环境有害的高毒、高残留投入品,不得生产加对人畜有危害的农产品,不得焚烧农作物秸秆,必须及时对养殖场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等
3.3建立农业清洁生产经济激励机制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环境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政策
【正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①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一)环境政策原因环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现是环境政策失灵。环境政策失灵是指国家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政策失灵和微观政策失灵。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微观政策失灵是指具体的环境保护政策的缺陷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政策不够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实效性强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尽管中国农村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有别于城市,但城市环境保护积累的经验和各项管理制度足以供农村环境管理借鉴。”②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资源、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支撑。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立法时间较早,受时代影响侧重于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关注不够,仅有几个条文很简单。我国目前的诸多其他有关的生态环境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定不足。二是农业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并且未能将农村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和农村生态的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规不到位,本应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的上位立法的过于原则性和不足这种情形,却未能出台一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③各地方即使有相关地方法规,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比较混乱,并且是条块分割,形不成完整统一制度体系。如农业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和管理农业环境,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各个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到渔业、水利、林业多个部门,内容和规定都存在差异。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将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强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制定农村生态环境单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也要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专项法规,逐步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修订原有涉及农村环境保护而不适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责权清晰,有效防止农村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生活以及外来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农村生态遭到破坏。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④它是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基本内容,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目的与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些制度应当包括: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外,还应建立如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实施制度,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制度、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农村环境纠纷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管理不当。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在服务上,要象创建国家环保城市一样大力开展生态乡村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态产业实施等关键工程。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上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五)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原因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理念,而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主导作用不足,农民缺少科学规范来保护环境,也缺乏科技与资金,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过去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随着各乡镇精简与压缩,基本处于瘫痪与失灵状态。既是尚存的农技推广系统由于缺少财政支持,也无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从而切断了农民获取环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着政策、技术、经济等方面问题,从而使农村污染治理体系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防控与治理机制。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制订简单易懂的安全控害技术规程,把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监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编发成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手册,把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科学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注释】
[1]李建平,《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07第3期35页。
1、自然地理条件
气候水文条件
北戴河地处暖温带属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区[ 项晶,刘洋,卜梦磊等.北戴河地区鸟类环志及生态调查[J].野生动物调查,2006,27(3):28-31],具湿度较大,气候宜人的海洋性气候特点。
北戴河地区主要由戴河、新河构成水网系统。其中新河位于北戴河地区东部,全长15公里,而北戴河湿地公园位于新河入海口处。
图1-1北戴河湿地公园与新河的区位关系
地形地貌特征
北戴河滨海地区滨海湿地是我国较为典型的砂质海滩湿地分布区[ 许国辉,郑建国.砂质海岸与淤泥质平原海岸的生态型保护研究[J].地学前缘,2001,8(2):20],其主要的湿地类型为砂质海岸湿地、湖湿地、岩石性海岸湿地、河口湿地、浅海水域与人工湿地[ 谷东起,付军,夏东兴.秦皇岛地区滨海湿地类型及其生态脆弱性[J].海岸工程,2005,24(4):35-41]。北戴河湿地公园所在地属河口湿地类型,也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之一[ 谷东起,付军,夏东兴.秦皇岛地区滨海湿地类型及其生态脆弱性[J].海岸工程,2005,24(4):35-41]。
生物资源概况
北戴河地区因适宜的气候及丰富的地形地貌条件,拥有丰富动物资源,其中鸟类资源最为丰富,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达68种[ 项晶,刘洋,卜梦磊等.北戴河地区鸟类环志及生态调查[J].野生动物调查,2006,27(3):28-31],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有白鹤、白鹳、白尾海雕等12种。北戴河属于东亚-澳大利亚鸟类迁徙通道中的重要生态节点[ 陶宇,葛岩,金龙荣.北戴河观鸟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1990(2):56-77],是世界著名的观鸟胜地。
植被资源方面,现场植被尚未形成较为稳定的植物群落[ 熊瑶,杨云峰.风景园林规划中的湿地恢复与利用探讨——以秦皇岛海滨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园规划设计为例[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5(1):175-179]。现场调研分析可知,植被大体可分为刺槐、紫穗槐等为主的盐生防护群落,海边紫穗槐、桂香柳、芦苇为主的海边沙生植物群落,以及刺槐、杨树、芦苇、碱蓬草为主的盐碱沼生植物群落三大类。
2、北戴河湿地公园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人为活动的影响北戴河地区湿地植被受到破坏、水体污染、城市建设用地侵蚀湿地面积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北戴河湿地公园的所产生的生态质量和生态效益,作为北戴河生态网络系统中的重要节点,其所面临的生态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
(1)生态系统不完善,生物迁徙廊道濒临断裂
湿地公园中部被南北向滨海大道拦腰切断,大大降低了新河生物廊道的生态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态循环与食物链结构[关华.道路建设中的生态问题——应用生态廊道设计降低生态冲击的新观点[J].生态经济,2006(1):112-116],甚至对物种的迁徙和繁殖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滨海大道对湿地公园产生的影响主要有噪音影响、边坡生态基质不良造成的生态复育困难、沿路河川径流水质污染以及道路日常维护及管线维护所产生的人为干扰[关华.道路建设中的生态问题——应用生态廊道设计降低生态冲击的新观点[J].生态经济,2006(1):112-116]几个方面。
(2)水体污染,生态环境恶劣
新河自西向东贯穿北戴河湿地公园,该河主要由雨水径流产生,上游部分用水量也主要以农业用水为主[ 李永刚.浅谈秦皇岛戴河、新河水系连接工程对新河水质的改善[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7]。由于受到上游污水及河道淤积及上游来水不足等影响,新河水质已由原来的Ⅰ类水下降为Ⅴ类水[ 李永刚.浅谈秦皇岛戴河、新河水系连接工程对新河水质的改善[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7],水质问题已经严重危害到该区的生态环境安全。加之湿地公园南侧河道附近结合原有鱼塘改建的三处宾馆所产生的影响又给生态环境已十分脆弱的湿地公园带来新的生态安全隐患。
(3)湿地公园未能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功能
现有湿地公园人与自然分割采用铁丝网隔离的方法以期达到鸟类保护的目的,但这种简单分隔的方法只能控制人类进入到保护区域,而简单的消极保护并不能使湿地公园的科普教育功能达到最大化。
二、北戴河湿地公园提升策略
由于环境日益恶化,适宜鸟类生存的环境逐渐呈现单一化、破碎化现象,加之乱捕滥猎现象严重,生物数量逐年下降。作为东北亚鸟类迁移廊道的重要节点与著名观鸟胜地之一,保护该区湿地生态环境并协调人地关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珍稀鸟类保护具有意义。以下就从六个方面对北戴河湿地公园的提升改造策略进行阐释。
1、完善系统,建立廊道
生态廊道(ecological corridor)是指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污染物、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调控洪水等生态服务功能的廊道类型[ 朱强,俞孔坚,李迪华.景观规划中的生态廊道宽度[J].生态学报,2005,25(9):2406-2412]。北戴河湿地公园南北纵向被滨海大道贯穿,对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现状生态斑块破碎化严重,生态联系较弱等环境问题重点建设新河入海口湿地生物流联系廊道,并采取景观化措施,降低道路产生的负面影响[ 关华.道路建设中的生态问题——应用生态廊道设计降低生态冲击的新观点[J].生态经济,2006(1):112-116],加强东西两侧湿地物质交换。同时,适当调整现有鸟类保护区范围,将位于鸽赤路北侧的鸟类博物馆纳入规划范围。在调整了湿地保护范围之后,东西向生态廊道最宽处为859 米,根据不同生态保护需求与廊道宽度的关系,将新河入海口湿地公园划分为下表三种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控制人为活动对该种类型区域的干扰程度。
表2-1 不同廊道宽度与园林规划设计策略
图2-1利用景观化的手法降低人工设施对湿地公园产生的负面影响
2、控污降污,增强自净能力
新河水源主要以雨水径流为主,而污染源头正是新河上游农业生产所带来的。提倡绿色农业生产,降低新河上游农业面源污染[ 贾蕊、陆迁、何学松.我国农业污染现状、原因及对策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6,8(1):59-63],从源头控制污染,是保证湿地公园水环境质量的必要条件。
其次丰富水体形态增强水体自洁能力,建立完善的水体自净系统,合理布局表流湿地[ 崔丽娟,李伟,赵欣胜,等.表流湿地不同植物配置对富营养化循环水体的净化效果[J].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11,27(2):81-86]与潜流湿地[ 杨墩,徐丽花,周琪.潜流式人工湿地在暴雨径流污染控制中应用[J].农业环境保护,2002,21(4):334-336]等,能够较大程度改善现有湿地生境。另外适当增加河道两侧植被宽度也能够较高提升水体自洁能力。研究证明,在相似的河流系统中,保证宽度在80米至100米的河岸植被缓冲带可减少50%至70%的沉积物[ 朱强,俞孔坚,李迪华.景观规划中的生态廊道宽度[J].生态学报,2005,25(9):2406-2412]。
图2-2河道两侧保证宽度80米至100米植被示意图
3、防风固沙,稳固海岸
在沿海建立以综合防护林体系为主的人工森林生态系统——海岸防护林,起到阻挡海风、海雾,降低土壤侵蚀程度[ 赵忠宝,何鑫,耿世刚,等.秦皇岛市土壤侵蚀的特点、原因及保护对策[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3):28-32],增加降水,调节气候的作用。现场防护林配置基干林带建议以抗海风、海雾的黑松和耐沙的刺槐、桂香柳、旱柳为主。设置宽度为50米的半开敞型林带,林带透风系数为0.5[ 杨学军,郭立冬,唐东芹.基于数值模拟的防护林规划设计探讨[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农业科学版),2010,28(3):204-217]。
4、丰富湿地生境类型,满足多样诉求
对区内河道及地形进行适当改造,使岸线更为丰富,并适当增设岛屿,增大空间异质性[ 贾久满,郝晓辉.湿地生物多样性指标评价体系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0,49(8):1877-1879],同时适当调整植被空间形态,满足不同种类的鸟类对于栖息地的要求。
图2-3湿地公园植被空间规划示意图
植被方面坚持“保护现状生境,重现滨海生态”总原则。尽可能保留保护现状植被,并适当加以梳理,利用本地适种的沙生植被和盐生植被群落[ 曾宪峰.秦皇岛植被概况及植被区系[J].唐山师专学报,1998,20(5):48-49]进行配植,突出滨海植被独特的景观特色。选取沿海适种的沙生草甸、灌丛,辅以乡土天然植物群落丰富现有生境[ 李树华主编.园林种植设计学(理论篇)[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208-212],并以碱蓬群落、芦苇群落及柽柳灌丛进行配植,形成较为稳定的湿地生态系统。另外为满足多种生物种类生态需求宜采用乔灌草复合结构的廊道,并适当增加阔叶树的比例[ 朱强,俞孔坚,李迪华.景观规划中的生态廊道宽度[J].生态学报,2005,25(9):2406-2412]。
最后安全静谧的栖息地是优良鸟类栖息地的必要条件。在鸟类栖息地外侧设置景观化防护缓冲区域,降低人类活动对鸟类的干扰程度。
5、和谐共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首先针对游客及市民,建立多样化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利用媒体、节事活动,宣扬生态保护知识及意义,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增设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重塑并加强湿地与人之间和谐互惠关系,减少人类对湿地生态系统的物质、空间掠夺和负面影响,施加正面影响,实现人与湿地生态系统的和谐共处和物质交换的良性循环。
另外防微杜渐,杜绝违法违章侵占和破坏湿地生态的行为,对破坏行为制定必要的教育处罚措施。
6、分级保护,适当利用
为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湿地景观,根据湿地生态系统敏感性及受干扰程度,将湿地保护区划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湿地生境核心保护区、湿地生境缓冲区与湿地生境协调区。针对湿地生境保护区应根据鸟类保护区需求、生态廊道宽度、河岸水土保持宽度三个因素,结合现状地类资源确定湿地生境核心保护区的范围。
核心保护区以恢复和再造湿地生境为主,吸引各类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禁止游人进入。湿地生境缓冲区即湿地展示区,该区将现状鱼塘还原为湿地生境后,以自然景观配置少量木栈道、观鸟屋等非永久性景观设施,允许少量观光活动。作为游人的主要游览区——湿地生境协调区应改造提升现有人工设施和环境,以绿地为主,允许建设少量必要的旅游设施与文化教育设施。
图2-4木栈道及观鸟屋意向图[ 拍摄于香港湿地公园。]
结论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尚处在探索阶段,本案例作为北戴河区域生态网络建立的示范点,对同区域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在日益脆弱的生态系统面前,人类的开发建设活动在不经意间就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唯有审慎科学的规划建设,平衡保护、发展与利用的关系才能够降低人为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使资源可持续的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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