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劳动统计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目标任务
并得到较好落实;劳动合同管理趋于规范,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配套的劳动合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实现“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合同管理措施得力、劳动用工行为规范有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抓好“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有计划、多层次地组织各类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学习“一法一条例”尤其是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学习培训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举办“一法一条例”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联合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资人员和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法律培训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部分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大力开展“一法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栏、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单(册)张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开展有特色、有新意、群众喜闻乐见的一法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宣传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把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作为全面落实“一法一条例”解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状况、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实现对全市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要充分利用《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软件(离线版)逐步建立我市劳动用工备案情况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规范、细化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确保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实效性。
(四)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薪字〔 〕539号)要求,根据“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宏观监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特点,分类制定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和适用于离退休人员的聘用离退休人员劳动协议书》等四类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市要按照“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使用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动部门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
(五)开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专项执法督查活动
认真履行职责,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针对部分企业中存在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恶意拖欠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并将典型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组织基层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准确摸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指导其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指导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六)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
不断规范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劳动保障部和省、州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研究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管理服务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和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三大板块协调发展。
(七)大力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规范和加强集体合同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对尚未建立工会的中小企业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定额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解决部分劳动者工资长期得不到合理增长、休息休假权利没有保障等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并及时将集体合同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力争实现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率达到100%
(八)着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并将每年的34月份作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市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我市实际,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和行业作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典型示范单位,率先实行,积累经验,并在条件成熟后,全市范围内推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研究建立企业工资协商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要约行动有序进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九)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
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分析研究“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依托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以提高劳动争议调处能力为目标,继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提高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实施步骤
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今年年底前,今年。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比较完善,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85%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为确保这一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年的具体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部门要在原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市宣传发动工作已于 年 月份全面展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宣传渠道,扩大“一法一条例”社会影响力,不仅要在各用人单位中做到广泛知晓,同时要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认知程度,为“一法一条例”深入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系统培训阶段
对所有用人单位的法人和劳资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举办培训班。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阶段
向各用人单位下发《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全市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以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专项行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一法一条例”规定。
(四)检查总结阶段
重点检查劳动用工备案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市政府将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全面总结今年工作情况,提出明年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用工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对推动劳动保障三大板块协调发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杜绝“一个部门干、其他部门看”现象发生。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春林为组长的图们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市总工会和市企业家协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客观分析形势。
定期分析我市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要经常深入基层,要建立分析研究制度。特别是深入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和企业,认真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突出问题、敏感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研究解决。
(三)创新工作方法。
文章摘要:更加尽心尽力地做好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形成人人尊重老干部、爱护老干部、学习老干部的浓厚氛围.特别是直接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同志,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爱护老干部,弘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真真正正地为老干部多…… (记者郭树合)“去年全省检察工作创新成果丰、亮点多,让我们这些老干部耳目一新,感到非常振奋、很受鼓舞!”1月20日下午,山东省检察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德昌,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在省院召开的老干部情况通报会暨座谈会上激动地说.
会议通报了2016年全省检察工作和2017年工作规划后强调指出,老干部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省院机关广大老干部心系党和人民,情系检察事业,关心支持省院党组的工作,主动建言献策,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全省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发挥了重要作用.老干部身上展现出的对党无比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理想信念的高尚情操、对检察事业的深厚感情,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山东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都凝聚着各位老干部的关心支持和心血智慧.省院党组和吴鹏飞检察长高度重视加强老干部工作,经常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认真落实老干部各项政治、生活待遇.真诚希望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始终如一地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更多地为检察事业谋发展、出良策、建真言,努力推动山东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会议要求,省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对党的事业和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更加尽心尽力地做好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形成人人尊重老干部、爱护老干部、学习老干部的浓厚氛围.特别是直接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同志,要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爱护老干部,弘扬优良传统,充分发挥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真真正正地为老干部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努力使我们的服务更优质、更周到,不断提升老干部工作水平.
会上,省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德昌,原副厅级检察员、颐馨苑老干部第五党支部书记刘平分别代表离退休老干部发言,对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非凡业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省院党组的关心厚爱和机关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感谢!会后,110余位老同志还兴致勃勃地参加了迎新春趣味健身活动.
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和原劳动部曾于一九六年一月十六日发出了“关于技工学校的财务基建和生产计划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明确决定了有关技工学校基建、财务和生产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于技工学校在期间都被撤销,通知规定实际上没有执行。近几年来,根据四化建设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办的技工学校又有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但由于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的渠道没有明确,许多学校缺乏必要的办学条件,学生生产实习所需要的原材料没有来源,培训质量得不到保证。为使技工学校今后得以正常健康发展,为四化建设培养合格的技术工人,我们认为,根据当前技工学校发展情况,对技工学校的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管理问题重新予以明确规定,是完全必要的。现作如下通知:
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直属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其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均应列入各有关部门的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之内,并由各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二、地方劳动部门和地方各产业部门及其所属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其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均应列入当地的基建计划和生产计划之内,并由学校直接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部门、各地区举办技工学校应贯彻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因地制宜,因陋就简,讲求实效,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都要挖掘潜力,充分利用停缓建的厂房、车间及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闲建筑物,尽可能把学校办好。原有老技工学校被改为工厂或移作它用的,应尽量恢复使用。为解决学生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的需要,应尽量结合工业调整改组,由主管部门从现有企业,特别是关停并转的企业及项目中调剂出一批设备和车间,划交技工学校使用。凡是通过上述调剂、联合等办法能解决的,就不要再单独新建实习工厂。
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00〕9号)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2000年底前,我市将对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单位中80%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此项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先行试点、滚动推进”的原则,今年7月份在西城区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实施。现就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步骤
对按规定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逐步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2000年要在原行业统筹之外所有参统单位中实行。2001年在原行业统筹单位中实行。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二、社会化发放的内容和形式
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内容为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形式主要是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工商银行和邮局代为发放,为方便离退休人员领取、查询,可自主就近选择发放网点。
(一)居住在本市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工商银行和邮局发放;
(二)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邮局寄发;
(三)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本人申请和实际情况,委托邮局上门送发。
三、统筹外养老金发放形式
企业支付的统筹外养老金不属于基本养老金范畴,应由原资金渠道解决。其中离休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放的各种补贴应给予保障。单位可以委托工商银行、邮局在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一起发放。
四、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
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为保障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基金,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五、组织实施
20*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群众反映有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地方、部门和统计单位。
稽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乡镇一级报送给经贸部门的工业总产值、投资额数据,金融、石油、烟草系统统计单位报送的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数据,限额以上餐饮业统计单位上报的营业收入数据以及群众举报或平时掌握统计数据质量有问题的部门、单位等。
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扩大统计稽点范围。
二、稽查数量
20*年省局下达我市统计稽查单位为520个,经研究,确定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统计局20*年度统计稽查单位为:*区30个、*区30个、*区30个、*区30个、*区30个、*(*)区30个、*区50个、*区50个、*市50个、*市50个、*市50个、*县35个、*县35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0个、*风景名胜区10个。*市局本级统计稽查单位不少于70个。
*、*、*、*、*、*(*)六个实行“在地统计”的城区,统计稽查区属及以下单位数量不少于本区稽查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稽查内容
(一)组织管理统计工作情况;
(二)统计资料报送和提供、公布情况;
(三)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设置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四、稽查时间
稽查工作按季开展,原则上为20*年3月至11月。具体时间安排各地可根据本地统计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五、稽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统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稽查工作是政府统计部门推进依法统计和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稽查工作,将其列为今年本地区统计工作重点之一,制定本地区统计稽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调动全局专业统计人员共同参与统计稽查工作的积极性,并将统计稽查工作列入本局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本地区统计稽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地要将稽查工作计划报我局法规处备案,我局将按季公布各地区完成统计稽查的情况。
20*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群众反映有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地方、部门和统计单位。
稽点:乡镇一级有否虚报、伪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至1500万元工业企业有否虚报、瞒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有否在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工业总产值上弄虚作假;名牌产品企业或申报名牌产品的企业有否虚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经济开发区企业有否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通信、电力系统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和拒报统计数据等。
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统计稽点范围。
二、稽查数量
20*年省统计局下达我市统计稽查单位为500家,经研究,确定各区、县(市)统计局20*年度统计稽查单位为:上城区统计局35家;下城区统计局35家;西湖区统计局35家;江干区统计局35家;*区统计局35家;高新区(滨江)统计局35家;萧山区统计局50家;余杭区统计局50家;富阳市统计局50家;临安市统计局35家;建德市统计局35家;桐庐县统计局35家;淳安县统计局35家。杭州市统计局本级统计稽查单位不少于50家。
三、稽查内容
(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取得情况;
(三)统计资料报送和提供、公布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五)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四、稽查时间
稽查工作按季开展,原则上为20*年3月至11月。具体时间安排各地可根据本地统计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五、稽查要求
统计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进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此,乡政府对农村统计检查自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领会自查工作精神,再次学习《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统计检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乡乡统计队伍建设
1、分管情况:XX乡党委委员、副书记XX具体分管统计工作。保证统计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理。
2、统计机构健全、制度完整:乡政府确定专职统计员从事统计工作,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统计制度,要求统计人员按规定参加统计业务培训,按时参加统计年检,做到持证上岗,依法统计。
三、统计工作软、硬件建设
1、乡统计办公场所
乡党政领导在政府办公场所紧缺的情况下特意为统计办留置了一间全新、单独的办公室,并配置了专用的微机、打印机、档案柜等,有效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
2、制度建设
根据统计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抽查制度,规范各项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和统计资料的存档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使日常统计报表工作和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各类统计报表按要求实行网上直报,并建立完整的村级台帐,保证数据质量,实事求是。
四、数据来源
1、充分发挥广大乡、村干部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调查。包括农产量抽样调查、畜牧抽样调查、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统计调查工作。
2、乡直有关部门上报各种报表及表册。如派出所提供的人口报表,畜牧站上报的畜牧生产季报表,农业服务中心上报的农村经济收入和农民负担调查表等。
3、乡统计人员到有关单位搜集相关的统计基础材料。统计人员到乡直管财政所、畜牧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搜集劳动情况及报表材料,到中心小学、卫生院等垂管单位搜集相关统计材料。
五、基础工作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统计人员能坚持认真学习《统计法》及工作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时按规定参加统计工作会议、有关统计培训及统计执法考试等,提高了自身素质,适应了工作需要。
2、对统计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乡统计部门及时拟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统计工作进度,乡党委、政府每年研究统计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对统计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保证了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3、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统计执法,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了统计各类报表工作。
(1)乡统计人员每月都要抽出部分时间,深入农村及有关单位进行统计调查,搜集统计资料,了解辖区农业生产,群众生产、生活等各方面情况,进一步核实统计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严格统计执法,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报表。
(2)认真搞好档案管理。将统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将重要统计资料整理归档。由于基础工作做得扎实,统计数据来源可靠,统计人员加强学习,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较好。因此,本乡历年农村统计工作没有发生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乡级上报农作物播种面积数据15笔,分村汇总66笔,差异率0%;乡级上报农作物产量数据12笔,分村汇总60笔,差异率0%;乡级上报生猪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牛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羊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家禽存栏数据1笔,分村汇总5笔,差异率0%。
六、存在的不足
对村级统计人员培训较少,乡直有关单位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乡统计站。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乡统计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的学习,要认真学习与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按规定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行的会议、培训、执法考试,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需要。
2、加强对村级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搜集准备培训资料,拟定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对村级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次以上,使其统计业务素质有一定的提高。
今年初,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四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较为周密地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做到了精心组织、统一安排,确保了此项工作有领导抓、有专人管,进一步完善了“三制度一纪律”(即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制度、备案报告制度和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制度。
二、强化宣传,普法深入
今年,我县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了统计法规宣传工作,“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了深入贯彻。一是充分利用党政网等信息资源,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二是结合我县5月份开展的“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街头宣传,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向100余人解答了有关疑难问题,进一步增强了老百姓对《统计法》的认知;三是利用市、区、县统计局庆“七一”联谊活动之际,通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四是利用各种会议、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有利时机,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共有百余名基层统计人员参加法律培训。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我县逐步形成了较好的学法、懂法、守法氛围,促进了统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一)分工负责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业务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筹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统计局或视需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第一产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一产业统计范围、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第一产业包括以下5个门类:(1)农业;(2)林业;(3)牧业;(4)渔业;(5)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牧业报表实行定期报送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15日前上报乡镇基本情况表、行政村基本情况表(每5年报送一次),3月5日前上报一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一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5月8日前上报春季作物估产报表,6月8日前上报农作物夏播面积报表、春季作物实产报表、上半年畜牧业报表、第二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8月5日前上报农作物秋播面积报表、夏季作物实产报表,9月5日前上报前三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三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0月15日前上报全年农作物预计报表、全年畜牧业生产预计报表以及第四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2月20日前上报年报。
畜禽监测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每月(季)的20日前。
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5日、6月5日、8月5日、10月15日前。
农村住户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现金收支日记账》、《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实行月报制度,乡镇(街道)每月10日前上报数据;《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季度调查表》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每季上旬(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上报数据;《年报一次性调查一套表》乡镇(街道)12月15日前上报。
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区统计局。
(二)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开展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第一产业调查,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第一产业统计报表。
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第一产业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等作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分别要负责做好农业、林业、渔业、耕地面积、食用菌季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及年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加强考核。
按照《关于印发区2012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严格考核制度,落实考核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三、工作要求
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第一产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就业制度,建立公共就业均等化服务,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就业持续增长。
二、主要目标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面向城 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乡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机制,城乡统筹就业全覆盖。年,进一步健全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管理制度,年末,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率占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总量的25%以上。
(二)健全就业统计工作制度,按就业统计要求,落实月报、季报、年报就业统计工作,并按工作进度进行督办和通报,确保省、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我市台港澳就业人员的联系,完善台港澳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服务台港澳就业人员服务窗口,方便台港澳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证。年内,力争推行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网上申报办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能放则放”的原则,年初,完成市直企业用工备案管理权限下放蓬江、江海区管理的工作。
四、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
(一)计划在年内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1个县级市区申报省级创业型城市。
2007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群众反映有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部门和统计单位。
稽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否虚报瞒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有否在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工业总产值上弄虚作假;名牌产品企业或申报名牌产品的企业有否虚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经济开发区企业有否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服务业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和拒报统计数据;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建筑业企业是否有瞒报统计数据;以及上述企业是否有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等。
二、稽查数量
经研究,决定我区统计稽查单位数为70家,具体分解为:工业5家,能源7家(其中工业企业5家、贸易企业1家、建筑业企业1家),贸易15家,服务业15家,劳动工资15家,房地产及固定资产5家,建筑业8家。
三、稽查内容
(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取得情况;
(三)统计资料报送和提供、公布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五)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四、稽查时间
稽查工作按月开展,原则上为2008年3月至11月。具体时间各专业按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五、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