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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转正申请书1尊敬的院领导:
我于2__x年7月毕业于__卫校临床护理学专业,获得临床护理学大专学历。于2__x年5月进入我院,在儿科临床护理岗位上工作至今,目前在省儿童医院进修。借此机会,对两年多来一直默默关心和帮助我的院领导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在此,我向各位尊敬的院领导报告我的工作情况,请予审阅。
在过去的两年工作中,我还有许多的不足之处。譬如专业知识的薄弱,技能能力的欠缺使我在工作时感到力不从心,失去了许多学习和提高的机遇;又如工作中不够细心,给患者带去了不必要的痛苦的同时,也给同事制造了不少的麻烦。对于这些缺点和短处,我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并一直在努力地改正和提高2016年护士转正申请书2016年护士转正申请书。我一定会加倍刻苦地学习理论知识,锻炼操作技能,并磨练自己的性格,以此来弥补过去的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使自己能以更专业的素质,更积极的态度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自从进入儿科工作以来,我一直在科护士长的带领、指导和帮助下,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地做好我的本职工作,至今无一例医疗护理事故、差错或纠纷发生。两年来,我积极地参加了院内、院外举办的各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或考核,在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认识之余,时刻不忘随时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按照各项医疗护理操作规范做好护理工作。我一直认真参与每月一次的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理论和操作考试,温故而知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巩固自己的护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积极支持每月一次的护士长查房工作,提升患者对我的服务的满意度。此外,还一直坚持自学护理本科知识,争取在理论知识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个人与医院的同步发展。去年,我和科内同事一道参加了医院举办的“5.12”技能操作竞赛,我们科获得了团体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还是去年11月份,我参加以“构建和谐医院”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获得了二等奖
无论是个人参赛,还是团队作战,都凝聚和加深了我的集体荣誉感,强化了我的团队合作精神,使我深知个人只有与集体融为一体才能形成最大合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2我于20__年X月X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__一职,负责____工作。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正在电大就读专科,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两个多月来,我在王总、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
1、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
2、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
3、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4、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两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且本人在工作期间,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因此,我特向公司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
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320__年x月,本人有幸入职__学部行政秘书岗位。三个多月来,在学部领导的指导和培养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本人很快熟悉了学部的基本情况,逐步掌握了相关工作流程,自身的知识面得到了拓宽,能力得到了锻炼,工作经验得到了丰富,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也进一步激发了自己投身学部行政秘书工作的热情。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作为一名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同志,在思想上,本人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首先,主动加强理论学习,除了通过电视、报纸关心时事政治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用先进的思想理论武装自己,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注重发挥理论知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行动。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职业道德,努力弘扬社会新风。坚持把相关国家政策、学校政策以及学部的理论经验贯彻于本职工作始终,树立以情服务、用心做事、务实高效、开拓进缺的工作作风,在不断丰富自身业务经验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另外,本人还虚心向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和请教。经过这几个月的锻炼,本人的思想修养、理论水平都有了不同程度地提高,也进一步保证和促进了本人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夯实业务基础,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行政秘书岗位的新人,在工作上,本人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努力适应工作环境,积极进入工作状态,主要涉及了日常行政事务、经费管理、文件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使自身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首先,做好日常行政事务。学部日常行政事务繁琐而细碎,但却因为联系方方面面而不容出错。本人本着认真负责、周到细致的原则,力求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负责公文管理工作。做好学校下发的各类公文的登记、传递、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决议、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收发和传递学部各类文件、信函及通知,确保信息流转的快捷、有效。二是负责会务工作。根据学部安排,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记录等工作。三是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对学校组织的重大事项、大型活动和临时性任务的安排、检查和落实工作,主要是协助学校收集、整理各类活动的员工信息以及上报名单、下发通知工作;管理学部的日常支出;发放学校给予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和物资;及时处理和完成学部主任交办的其他各类事务。
其次,做好经费管理工作。规范程序,严格操作,做好学部各类经费的预借支和报账工作,先后完成了《钻井液与工程浆液》实验课、大学化学实验、黄石地质教学实习、摄影测量教学实习、地质认识实习、工程结构试验与监测课程试验、培养方案评审等实习实践经费的报账工作。
再次,做好文件管理工作。应用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分门别类地做好学部文件、实习申请表存档资料、教职工签收单、学生活动申请单、资产领料单、出/入库单等重要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对20__年度学部档案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并提交档案室。
第四,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排,配合资产处对学部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完成__-__年__月至__月学部办公用品的申报、登记、保管、发放、领用工作,做到账物相符。做好学部办公设备,包括电话、复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三、注重沟通联系,积极发挥团结协作精神
学部是一个综合机构,既要协调方方面面,又要服务上下左右,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因此,在工作上,本人不断培养综合协调能力,发挥团结协作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间的往来工作。与人事处加强联系,做好人事系统管理、考勤记录、教师招聘、住房调查、培训计划表上报等工作;与图书馆加强联系,做好年度报刊征订和书籍领取工作;与院办加强联系,做好相关文件领取以及值班表的提交工作;与党委工作部加强联系,做好教师生日福利的申请和办理工作;与教务处加强联系,协助做好毕业生清考以及准考证发放工作。
二是分工不分家,与学部同事协同作战。学部是一个有机的工作整体,尽管大家的工作职能和分工不同,但是,本人能够团结同志,做到分工不分家,不分份内和份外,与学部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共同做好学部的各项工作。
过去的三个月,是不断学习、逐步充实的三个月,是积极探索、渐渐成长的三个月。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本人勤勉不懈、耐心细致,富有工作热情,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并注重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与学部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同志的示范相比,本人的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由于工作时间不长,对其他职能部门的职能范围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致使相关沟通联系工作有所滞后,影响了工作效率;由于专业局限,欠缺财务报账方面的知识,从而影响了经费管理工作效率。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积极实践,努力克服不足,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出色的服务,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在此,特向学部领导提出转正申请,希望学部领导能对本人的工作态度、能力和表现做一个全面的考量。同时,也非常感谢学部领导对本人的信任、支持和培养,给予了本人体现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使本人的思想境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都得到了大幅度地提高,这也进一步激发了本人从事行政秘书工作的工作热情和开拓进取精神。
最后,热切希望自己能够如期转正,正式成为学部中的一份子,为学部的发展和繁荣贡献智慧和力量。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4尊敬的人事部领导:
我于__年9月25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担任餐饮经理一职,在这1个月的时间里,我先期在营销公司学习了一段时间,通过公司组织的拓展培训与餐饮团队进行了初步接触,并为大家准备了2个多小时的培训课程。同事们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让我很快融入了这个团队。
酒会后,按照领导的安排,我于本月11号来到了济南餐饮部办事处。通过这段时间的跟踪观察,对公司目前的餐饮工作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觉得我们餐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都非常的高,客户对产品也比较认可,但销售额一直维持在每个月基本稳定的水平,无论我们的产品、促销、渠道政策等有多么好,员工多么的努力,仍然无法突破目前的销售瓶颈,摆脱不了直接面对面的价格促销竞争、销量增加利润下降的困扰。
个人认为这可能与目前我们的销售模式与竞品基本类似是原因之一,因为销售模式的同化必然导致组织架构、渠道、竞争客户的同化。竞品的市场份额远远大于我们,我们采取和他同样的营销模式,还没有比赛在起跑线上就已经输掉了。所以,突破同化竞争的出路也许是改变销售模式,从销售模式的差异化寻找机会,一旦这种变化取得突破,可能一通百通,一顺百顺。
前几天与王总沟通后,也觉得在餐饮渠道实行经销商与直营相结合的细分市场方式是一种值得尝试的餐饮开发模式。大致如下:
1、就近开发,提高业务人员的有效工作时间,从而提高客户拜访数量和拜访质量。
2、在维持现有经销商——分销商——客户不变的模式下,通过细分市场,部分酒店的前期开发,通过直营方式,一方面提高了新客户的开发和配送能力(业务人员带货开发),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公司对分销商的管理能力。
3、销售预测。
预测可以实现30%以上的销售增长。餐饮的销售增长主要是通过增加新品和增加客户数量来实现的。如果我们的客户维护和促销活动与以前基本保持一样的水平并取得相似的销售效果,通过增加直营客户和新品,30%的增长是可以实现的。
4、组建试点。
先期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设置一个联络处试点,总结经验后,大量增设其他联络处,全区域推广。这种模式的建立一方面能够节约渠道费用,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开发新客户的难度。只要我们把人员的执行能力,资金压力,应收账款的风险各种因素充分考量,制定出一套过程顺畅、相对简单的管理监督方法,自然能够产生最大效果。把这个销售模式总结并固定下来,我们餐饮人员按照它一直做下去,我相信我们在餐饮上一定会有所突破。
在这1个月的工作中,经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基本熟悉了公司的餐饮工作的操作流程。我将尽我的最大努力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同仁一道展望美好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
20__年4月17日
试用期转正申请书5我于20__年8月26日成为公司试用员工,到今天已经六个月,现申请转为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担心不知该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良好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正自学日语课程,计划报考全国研究生硕士,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三个多月来,我在潘总、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三个月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潘总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按期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公司的薪金福利情况,从20xx年x月起,转正工资调整为XXXX元/月。
来到这里工作,我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提高,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去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上级领导批准转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书范文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我自今年5月份来公司上班,现在已有3个月的时间,这期间在公司各位同任的大力支持下,在其他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我与大家一道,团结一心,踏实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在试用期间,我在行政商务部学习工作了一段时间,这个部门的业务是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和我的专业知识相差也较大;但是各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专业和非专业上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希望能尽早独当一面。当然,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在过去3个月的时间里,我经历了一个应届毕业生初入社会的“阵痛”,面临诸如如何与同事相处、如何做好本职工作等职场疑虑,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一名公司职员的转变。这期间,我有幸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教导和关心,使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整个操作流程。在此,真诚地向领导和同事们表示感谢。
三个多月来,我在武经理、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不足:
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
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
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其他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这些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我会继续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确立长远的人生目标,讲求职业道德,谦虚谨慎,不断学习,做到学有所得,业务专精。同时,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将每一件事做好,将每一个环节做好,圆满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每一项任务。
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这半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总之,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认为我能够积极、主动、熟练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能够发现问题,并积极全面的配合公司的要求来展开工作,与同事能够很好的配合和协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如继往,对人:与人为善,对工作:力求完美,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以期为公司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我自*年*月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工作,因此,我对公司这个岗位的工作可以说驾轻就熟,并且我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XXXXXXXXX(如:我在工作期间拿到了多少订单,多少营业额,或者出错率3%以下,或者处理了一些什么紧急事务等)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随着我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我对公司的同事们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我喜欢公司的企业文化,喜欢公司的工作氛围,喜欢公司的每一个伙伴们。
我给予了他们的同时,他们也给予了我更多,我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我非常的信任你们,基于对公司的热爱和对领导的信任,鉴于现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强度,我希望申请结束试用期,结束后月薪为XXXX元
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优秀的闻天人中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总之,在一年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首先,感谢您给我机会到XXX公司从事财务工作。
我于20__年x月__日成为公司的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届满之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工作近一年,接触了不少人和事,在为自己的成长欢欣鼓舞的同时,我也明白自己尚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首先需要改正的就是尚显浮躁的心态,有时候做事只求速度而忽略了质量,出现了一些数据上或文字上的错误;有时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忽略了其他事情与此事的关系,造成前后矛盾或者数据不符,尤其是财务这种逻辑性极强的工种,更需要时刻警醒自己。如果不是同事们及时为我指正,恐怕到现在我也不自知而无法提高自己,因此我经常是带着一种感恩的心态在工作;其次就是业务不够熟练。国家出台的各种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研究院的一些规章制度是非常多的,稍有不注意就会运用错误。记得有一次就是房屋折旧问题,院里规定是35年而我却想当然的填上20年,后来及时发现未酿成大错。从这点来说我是需要向同事们学习的,希望以后能够做到顺手拈来,不出差错。当然还有其他一些不足需要我以后加以注意并改正。
财务工作本身就是一项团队工作,作为其中的一分子,我惟有踏踏实实做事,谦虚低调做人,努力学习行业新知识,向同事们学习经验技巧,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尽力与其一起努力保证日常财务工作的运行,保证月底结账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财务分析以供领导层决策;同时做到自己负责的各种报表按要求填报,不出差错。这是我职责之所在,价值之所在。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入职尚不足一年的新人,我会继续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为单位的发展建设添砖加瓦。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一、严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要坚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尽量做到让客户满意;二是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日常工作;三是要发挥自己的最大潜能,扩展和挖掘出更多的客户。四是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客户对自己、对产品、对公司满意。
二、严于律已,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做事要谨慎认真。向领导汇报的仔细检查,日常工作要记录并及时上报;待人处事要有礼貌,对待同事要坦诚宽容。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刚进公司不久,对公司的一些产品和业务范围还不是十分了解,我会在今后尽快弥补自己在这方面上的不足;二是工作中不够大胆,要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改变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完善。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跟着工程部的人工作,相信对自己以后做销售也会有一些帮助,毕竟以前从来没接触过这方面的东西,所以还希望大家在业务可以多多帮助。
四、今后工作打算
1.对自己的工作要尽职尽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各项制度办事,做到举止有规范、办事有制度有纪律,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___________是一个工作任务非常重而且非常繁琐的部门,每天工作都是一环扣一环,每一个人都必须认认真真的上岗才能确保工作的质量,在这样的一个部门里,我学习了很多,领悟了很多:首先,我非常敬佩领导的能力。在其他公司我也做过,领导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的很多,可这里不同,公司给我们培训的领导、我们部门的领导甚至我们实习时所在部门的领导的专业精神让我敬佩,和他们在一起天天都有我要学习的,好像从他们的身上上我永远都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知识。其次,工作时各个部门的衔接非常到位。我们在华为实习的时候,对那里的工作很不熟悉,打印、复印都不知道要找谁。是资讯的同事帮助我们,主动给我们打印需要的材料,帮助我们复印课业,真的体现了华为是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其中一员这样的精神,真的非常感谢他们。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本部门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有不足之处部门领导也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
如果说刚来的那几天仅仅是从员工的口中了解公司,对公司的认识仅仅是皮毛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公司也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让我很快进入到了工作角色中来。这就好比一辆正在进行磨合的新车一样,一个好的司机会让新车的磨合期缩短,并且会很好的保护好新车,让它发挥出最好的性能。咱们公司就是一名优秀的司机,新员工就是需要渡过磨合期的新车,在公司的领导下,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团结同事,搞好大家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我相信我一定会做好工作,成为华为的一份子,不辜负领导对我的期望。
总之,在这两个月的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华为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我就要珍惜这次机会,以华为为家、顾客至上、合作奋斗的口号来严格要求自己,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1)信用证为银行支付凭证,不受买卖合同限制众所周知,信用证的存在时由于买卖合同的签订而产生的,在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中的内容为依据。信用证一旦成立就成为独立性协议,不受买卖合同的限制。买卖合同的法律范围在交易人双方,无法限制开证行,而制约开证行的是信用证。由此可见,开证行在处理相关事务时是以信用证为标准,跨过买卖合同中的各种关系。在买卖合同的实行过程中,交易人双方产生合同纠纷,银行的支付行为不因此产生变化。即使受益人违反了基础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只要受益人提供了合法的信用证都可进行支付。同时,在没有信用证的情况下,受益人不能因履行了合同中的各项义务而要求银行付款,但可以提交相关单据证明申请付款。此时,开证行负责审核收益人的各项单据,单据是否符合开证行要求再提出是否付款的申请。
(2)开征行对受益人有无可厚非的付款义务,不受契约关系的制约开证行没有权利因为与申请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向受益人抗议合同中存在歧义的条款,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不存在开证行与申请人之间的担保协议的影响。由于开证申请书与一般信用证不用,在开证行与申请人之间的开证合同存在争议,或者信用证申请到是申请人已破产、诈欺等原因。开证行都不能因为以上几种原因拒付受益人的款项。同时,开证行对申请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也不能成为正当理由拒付或扣除受益人中的各项收益款。
(二)基础合同相对信用证非独立性的表现
(1)信用证与基础合同规定不一致的形式信用证与基础合同在可采用不同的形式,涵盖了支付金额、货物运输、单据凭证等内容。常用的集中表现形式包括以下四种:第一,信用证与基础合同内容相悖,发生条款冲突。第二,信用证种类与基础合同中的规定基本不一致,但不冲突。第三,信用证提及的条款与基础合同内容相比较少,减少了卖方的责任。第四,信用证提及的条款与基础合同内容相比较多,增加了卖方的责任。在实务中,开证行所开出的信用证与基础合同不同,一般原因为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导致的失误。比如:买方故意开错,增加了卖方的责任。或者买方在填充开证申请书是因笔误所造成增添、遗漏等状况。但无论是那种状况,所带来的状况都会致使信用证条框与基础合同产生差异,甚至内容相悖,发生条款冲突,此时卖方将会承担一定的经济风险。
(2)基础合同设定不同之处是是信用证为基础合同做的补充和说明一般情况下,信用证项下的当事人即为受益人和开证行,信用证并不能够直接约束开证申请人的行为,这是因为开证申请人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受益人与开证行的承诺或兑现过程中,当信用证在此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开证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信用证是在基础合同智商建立的,同时也是由开证申请人所填写的开证申请书开立。由此可见,尽管信用证与基础合同规定不一致,但其仍然是开证申请人对于原基础合同的一种修改或补充方式。与基础合同设定不同之处是信用证可为原基础合同做一定的补充和说明。简言之,信用证与基础合同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两个文件。信用证是为了确定付款而存在,不因基础合同的改变而改变。同时,信用证也是基础合同中的一部分,与基础合同不同之处为对基础合同的补充说明,由此可见,基础合同时无法独立于信用证而存在。
进口押汇是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进口方请求进口地某个银行(一般为自己的往来银行)向出口方开立保证付款文件,大多数为信用证。然后,开证行将此文件寄送给出口商,出口商见证后,将货物发送给进口商。进口押汇因为进口商通过信用保证文件的开立,可以延长付款期限,不必在出口商发货之前支付货款,即使在出口商发货后,也要等到单据到达自己手中才履行付款义务。这样,进口商减少了资金占用的时间。同时,出口商愿意接受这种延长付款期限,是以开证行保证到期付款为条件的。
据了解,进口押汇有三种类型,第一种,信用证单据的押汇进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将信用证上面所列的各种单据和信用证交给银行进行短期借款,实际上就是用信用证的单据抵押给银行。第二种,远期信用证承兑的押汇。进口商的远期信用证业务,得到开证银行承兑通知,进口商利用远期信用证的承兑通知,向银行申请短期借款。第三种,远期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用远期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抵押品的短期借款。
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押汇币种为付款币种,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其押汇期限与远期期限相加一般不得超过90天。进口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押汇百分比、押汇期限等由银行按实际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银行的收费标准是,企业做进口押汇日即为起息日,按实际押汇天数计收。不能按期偿还押汇本息的企业,需要办理展期的,须提前15天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方可展期。在未办妥手续前,从逾期之日起,按实际垫款天数,在原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至30%向企业计收罚息。
企业进口押汇的好处,其一可以减少资金占压。企业在办理进口开证、进口代收后做进口押汇,等于完全利用银行的信用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其二,进口押汇可以使企业优化资金管理。如企业在到期付款时遇到更好的投资机会,且该投资的预期收益率高于贸易融资的利息成本,使用进口押汇,既可保证商品的正常购买、转售,又可同时赚取投资收益,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此外,从汇率风险防范的角度看,进口押汇可以通过推迟企业购汇时间,避开汇率的高点,先由银行垫付资金对外付汇,待汇率下跌时再购汇归还银行本息,从而降低购汇成本。
目前,许多企业利用进口押汇成功进行了融资。以下是某企业利用进口押汇规避汇率风险的成功案例:某进口企业A公司于某年2月15日需对外付汇100万欧元,进口合同确定的欧元兑人民币汇率为993.8/100,付汇当日汇率为1007.6/100,是近期最高点。企业财务人员通过查看近1个月以来的汇率走势,发现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为983.2/100至1007.6/100,而且波动剧烈,因此决定办理进口押汇融资业务,先行付款,待利率回调时再买入欧元,归还银行贷款。经过分析,银行欧元月利率为2.67%o。企业办理了一个月期限的全额进口押汇,利息为2666.67欧元,到3月lO日欧元汇率下调至990.8/100,企业立即买进100.266667万欧元,共支付人民币993.44万元,较直接购汇付汇节省人民币100×1007.6/100-993.44=14.16万元人民币。
多家银行开展
进口押汇业务
目前,国内多家银行都开展了进口押汇业务。据中国工商银行介绍,工行应进口商B公司的申请开立了金额为500万美元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后,B公司向工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经审查,所到单据为信用证项下全套物权单据,且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B公司系工行贸易融资重点客户,工行为其核有1000万美元的进口押汇客户授信额度,按工行规定可直接办理此笔业务,无须进行信贷审查。在此情况下,B公司向工行出具了信托收据,并与工行签定了进口押汇协议。办妥上述手续后,工行放单给B公司,并先行对外付款。
据了解,企业在工行申请进口押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进口押汇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权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在工行开有人民币或外汇账户,在工行办理较大份额的国际结算业务和信贷业务,且国际结算信用记录良好,在工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开证业务均能按时付汇,没有垫款、无理延付、逾期贷款、逃废债务等不良记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办理进口押汇:非全套物权单据;经银行审核,单证不符;进口货物为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其他不适合进口押汇的情况。
企业向工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文件:进口押汇申请书;信托收据;最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如企业首次向银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应提交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银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国银行对进口押汇业务提出了如下规程:一、中行与企业签订进口押汇合约书,押汇期限不超过90天。二、中行只办理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业务,并考虑进口商品的国际国内行情、信用证条款的合规性等方面因素,进口押汇须逐笔申请。三、企业归还进口押汇融资本息后即恢复相应的信托收据额度或开证额度。
企业在中行办理进口押汇的具体手续有:申请企业应先同中行签妥《进口押汇总质押书》;提供相应的担保、质押或第三者担保;每笔具体融资,企业应另向中行提供《进口押汇申请书》;由企业提供注册、经营、财务情况有关资料,作为中行融资审核的依据;押汇申请批准后,中行凭企业填写的借款借据出账对外付款;押汇到期,企业应将押汇本息归还中行;逾期押汇款项,中行保留追索权。
中国建设银行对进口押汇企业的具体要求:一、申请人的条件:在银行办理国际结算1年以上的基本客户;在银行开有人民币或外汇账户;信誉良好、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没有逾期贷款等不良业务记录。二、禁止办理押汇的情形:非全套物权单据;即期信用证项下,经银行审核单据,单据中有较严重的问题或其他不符合信用证付款条件的;进口货物在国内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逾期贷款不良记录者。三、进口押汇最高金额不超过境外银行来单索汇金额。押汇利率按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期进口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最长120天。远期进口押汇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
关键词:信用证 独立性 弱化 因素
引言
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跟单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可以比较有效地解决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提供贸易便利化诸多功能。特别是信用证独立性特点更是信用证发挥其功能的重要特征。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PC600)对跟单信用证的独立性的定义主要体现在第四条:“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开立基础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因此,银行关于承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基于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抗辩的影响。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合同关系”。为进一步说明信用证独立性,第五条界定了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割断了信用证可能连带的其他业务。信用证独立性使之摆脱了信用证形成的基础关系的羁绊,信用证在很大程度上可封闭自行运行,但其关联因素是存在的。这些关联因素减弱了信用证独立封闭运行的效力,并且这种弱化的作用可能还会加强。显然任何一个系统不可能是真正意义的封闭的系统,因此对这些因素进行研究有助于更加准确地把握信用证独立性特点,进一步发挥信用证这种付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促进成交、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
信用证关系链条的法律关系
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PC600)中,对于信用证有关联的关系首要的是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它是信用证开立的一个基础。信用证独立性表现在其一旦开出,就有其独立效力,不受其他契约关系的管制,特别是对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的排斥最为明显。但其关联性表现在信用证开立的基础是买卖双方的合同,没有这个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纸质合同),信用证开立是无源之水。
另一个契约关系是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的关系。这个关系也是一个基础的关系,尽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PC600)以隐含的方式在第五条中进行表述,将它称为“其他合同”。这个契约关系确立的证据是开证申请人的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承认开证行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PC600)的条件下独立审单的地位,同意开证银行依照上述惯例和银行有关规定给付价款,并承诺按申请书的约定赎取单据。这也是信用证得以开立的基础。
第三个关系是开证银行和收益人(卖方)的关系,这个关系由信用证来确定,其受关注度最高。信用证开出和送达受益人后,受益人并不能对它直接施加影响。换言之,受益人如对信用证约定的义务或者责任有异议,不直接向开证行提出要求,只能向开证申请人交涉,由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修改。这个关系是整个信用证利益链中重要的一环,信用证关键的业务都集中在这一环节。
信用证独立性体现在一旦信用证开立,即与它赖以开立的基础关系脱离—这个基础关系指买卖合同关系和开证申请关系—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在条件成立时生效,不管合同和开证申请书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否得到履行。
信用证独立性弱化因素
信用证的独立性是信用证得以广泛使用的保障。试想如果信用证干预因素很多,干预效力强大,其保障有条件付款的功能就会下降,推动贸易的作用就会弱化。但信用证独立性也不是绝对的独立性,只是影响它的因素是具有前置性而已。影响信用证独立性的前置因素在信用证开出以后不再约束信用证的效力,显然,这些因素指买卖合同和开证申请书构建的法律关系。实践中人们可以在信用证开出之前,通过在合同和开证申请书中准确反映自己的意思表示,构成对信用证的有效限定,使信用证更好地服务于当事人。
信用证独立性弱化主要指信用证有条件的付款在这些条件表面成立的前提下未能独立生效,在其他关联因素的干预阻碍下,银行未能及时履行或者完全不能履行付款义务。这种干预可能弱化和破坏信用证的独立性,但可能却因此保护善意的当事人。
一个最大的可能是开证申请人(通常是进口人)根据合同履行质量直接要求银行止付。在国际货物贸易操作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未能履约或只是部分履约,在这种情形之下,买方作为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可能直接向开证人(银行)提出止付要求。显然,这是违背信用证独立性原则的。如果有证据表明持票人有欺诈行为或者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银行是否还要坚持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履行付款?实践中完全不受开证申请人影响的开证人(银行)是不存在的。如果开证人完全不关注开证申请人的诉求,开证申请人可能会以牺牲信用和合作关系乃至承担全部的有限责任来对抗,这时开证人再通过法律进行救助显然成本不菲。
另一个可能是法院或其他国家机关通知止付。由于信用证受益人(出口人)未能完全履行销售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开证申请人可能通过法院主张权益和进行财产保全。我国有关票据纠纷的若干规定对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抗辩给予支持的情形也是存在的。如持票人(信用证受益人)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票据债务人以拒付抗辩,法院应给予支持。除了法院之外,国家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信用证独立性也有干扰,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阻止银行付款的案例时有发生。有些学者认为,税务部门的止付行为是基于“税收优先原则”,这个原则大于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他们力挺止付行为的合法性。尽管上述止付行为的有效性可能发生在完成复杂的程序之后,但对信用证独立性是一种破坏。这种破坏一方面可能保护善意的当事人,如信用证开证申请人,使他们不至于由于卖方(一般是持票人)过失或非法行为蒙受损失;另一方面它可能造成银行信用降低,信用证不被接受的可能性增加。
第三种可能是技术问题造成止付。信用证受益人(持票人)作为善意持票人的性质没有变化,仅因为向银行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遭到银行拒付,这种拒付行为可能使交易和结算成本加大。如果这部分成本加大,银行可能会自己否认信用证独立性,即可能会向开证申请人征询意见是否接受存在不符点的单据。这等于在信用证独立封闭运行的系统中开了一个口子,开证申请人的意见可以从这个口子输送进来。这种现象反映信用证自身的其他特点挑战了它的独立性。比如信用证结算可靠、快捷、经济的功能发挥与信用证独立性的要求有矛盾时,银行可能会在信用证独立性方面作出让步,以降低其独立性为代价换取其他功能。
信用证独立封闭运行应该是在比较充分地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基础上运行,不存在完全的绝对的独立性。各种关联因素不断形成对信用证独立性的冲击,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信用证的独立性。信用证的使用也不是越独立越好,信用证独立性和信用证本身一样都具有工具性,这类工具就是以服务信用证存在为目的的。
信用证独立性弱化趋势
随着银行业使用信用证支付工具能力的提升,信用证独立性有弱化和降低的趋势。信用证使用将要呈现的一些转变,证明信用证独立性弱化不可避免。第一个变化是银行由机械使用信用证向灵活应用转变。这种机械和僵化地使用信用证,一味强调信用证独立性,置经济环境变化于不顾的观念和做法既不符合银行的利益也不符合信用证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机械地坚守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可能还给信用证诈骗留下可乘之机,还可能给银行职员在操作业务中片面重视单据表面真实,推挡业务过错留下借口。银行没有专业能力处理银行专业之外的业务或者银行业务专一才能专业的观点也会被修改,代之于专业和综合的业务发展方向。信用证使用的灵活性变化是银行信用证业务水平提高使然:不懂业务和业务不熟悉都会使银行职员裹足不前,而不敢尝试任何形式的灵活性变化。
第二个变化是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特别是保证信用证的独立性的业务,依据的法规由模糊向清晰转变。这种变化倍受信用证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开证人的欢迎。参与国际贸易各国在这个方面开发程度不同,对信用证独立性的界定主要还是以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PC600)为指导,辅以各国银行业法规。信用证独立性得以成立的具体情形的界定仍然比较模糊。由于信用证业务的快速发展和信用证诈骗案例上升,清晰定义信用证独立性使用的具体情形,有利于维护信用证可靠、便捷、经济、安全等功能。
第三个变化是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国际惯例将会演变成型。在这里不得不提美国的一个经典案例—1941年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受理Sztejin V. J. Henry Schroder Banking Company 一案。在该案中,销售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50箱猪鬃,但卖方所提供的实际货物是显然与合同标的物不符的牛毛。在卖方制作和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要求无不符点的情况下,原告(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请求法院颁发禁令,阻止银行支付信用证下的货款。法院判决认为,银行在信用证下的付款义务独立原则不能延伸用来保护恶意的卖方,裁定禁止银行付款。该案开了欺诈使银行免除信用证下的付款承诺的先例,被总结为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为后来制定的美国统一商法典所确认。自从该案判决之后,影响深远。尽管各国法律制度不同,但这个案例形成的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已被西方的一些国家援用。应该说其发展演变的步伐不会停止,在不远的将来,完全有可能进入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如果一个包含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信用证使用的国际惯例形成,这将意味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在新的信用证制度上运行。银行之外的信用证利益相关者对信用证独立性的挑战变成有惯例可依,信用证封闭运行弱化,但整体功能却得到强化。
结论
信用证独立性本意是捍卫信用证这一国际贸易有效的结算工具的地位,信用证这个特点使它一旦开出和投入使用,就与它的基础关系—买卖合同关系和开证申请人和开证人(银行)关系脱离,信用证自身在封闭的系统中运行。这种独立性不断受到信用证利益相关者的冲击:开证申请人可能会根据买卖合同执行情况要求银行或者开证人停止支付;法院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可能根据当事人的诉求或者自身的要求通知银行止付;在技术层面上,比如其中的当事人(受益人)交单不符,银行还可能跳出封闭运行的圈子,征询开证申请人是否接受有不符点的单据,而后执行兑付。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信用证独立性,使信用证独立性降低和弱化。值得人们思考的是信用证也不是越独立越好,信用证制度全面考虑各个相关因素,平衡信用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信用证在一个既封闭又开放的系统运行,它全面的功能才能有效发挥。一些变化趋势意味着其他因素对信用证独立性的挑战得到承认,这些趋势包括银行作为信用证核心利益方,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由机械转变为灵活,信用证独立性的规定由模糊转变为清晰,而且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将逐步演变成为国际惯例,为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提供便利。信用证的独立性虽然弱化,但它提供的整体功能却更为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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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广华,居松南.基础贸易合同对信用证的干预分析[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0)
出口押汇是银行对外贸企业提供的一种出口贸易项下的短期融资方式。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将货物单据交给银行,银行审核单证相符后对汇票或单据付给对价,之后银行将单据寄交境外开证行索回货款后,抵扣回原来垫付的押汇资金。这种银行先议付后回收货款并结清垫款的全过程就是出口押汇。
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在出口押汇的操作方面都有比较系统的内部规则。但是,各银行在理解上存在一些差异,所以操作规程也有一定的区别。
1.中国银行的操作规程
(1)对申请人的要求。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且资信良好。
(2)对信用证和单据的要求。中国银行办理出口押汇要求所交单据与信用证要求相符;信用证项下收款有保障;押汇申请人已经办妥相关手续。
(3)办理出口押汇的基本程序。首先,银行需与客户签订出口押汇总质押书;其次,客户应逐笔提出申请;再次,银行凭其提交的单证相符的单据办理出口押汇。
2.中国工商银行的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出口押汇的基本操作规程有:
(1)对于信用证的要求。这些要求主要有:信用证明确表明适用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UCP600);信用证条款明确合理,索汇路线简洁清晰;信用证未限制其他银行为议付行;信用证不存在不利的软条款;信用证规定的货运目的地未发生政局不稳定、暴乱、战争以及经济危机等情况;信用证不存在替他我行认为不适宜进行亚会的情况。
(2)对单据的要求。办理出口押汇原则上应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为基本前提。单据存在不符点,在得到开证行(保兑行)明确同意接受单据的前提下,可办理出口押汇。
(3)应签署的文件。凡是申请办理出口押汇的客户应该事先与工商银行签订统一格式的《出口押汇/贴现业务总承诺书》。具体业务应逐笔提交《出口押汇/贴现业务申请书》。
3.中国农业银行的操作规程
(1)对押汇申请人的要求。(a)押汇申请人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以信用证作为出口结算方式。(b)企业应在本行开立人民币或外币往来帐户,办理进出口结算业务,并在本押汇融资业务项下核算一切收支;(c)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收汇记录良好,具有一定的外贸经验;
(2)对信用证和单据的要求。(a)信用证开证行及偿付行所在地政局及经济形势稳定,无外汇短缺,无特别严格外汇管制,无金融危机状况,且开证行自身资信可靠,经营作风稳健,没有故意挑剔单据不符点而无理拒付的不良记录;(b)信用证条款清晰完整且符合国际惯例,经本行认可无潜在风险因素。转让信用证本行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口押汇;(c)叙作出口押汇的单据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对远期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须在收到开证行承兑后方可叙作。
从上述各银行操作出口押汇的基本规程来看,由很多共同之处。首先,在出口押汇办理的基本条件方面有诸多共同的要求。这些要求主要反映在如下几方面:第一,押汇申请人从资信、出口业务经营权、开立帐户、内控程度、财务能力等;第二,信用证(开证行及其所在国家的情况、有无限制他行议付、软条款等)及其相关单据(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有关情况;第三,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和文件;第四,出口押汇的币种、利率、期限等。
其次,在操作流程上,各银行虽有差异,但主要包括:(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申请提交的同时,还应附上如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贸合同或协议;企业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2)银行审查申请及有关资料。(3)核定押汇额度。押汇金额通常最高为汇票金额的90%以内。(4)签署押汇协议或押汇承诺书、押汇申请书等法律文件。(5)银行发放贷款。(6)议付款的回收和贷款的归还。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如果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会向企业追收。
二、出口押汇的法律特征
从法律的观点来看,出口押汇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出口押汇是一种融资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来看,出口押汇是相对独立于信用证法律关系的一种“融资法律关系”或“借贷法律关系”。押汇银行是融资方,押汇申请人是借款人。
第二,出口押汇是一种附有特殊担保机制的融资法律关系。出口法律关系的构建,依赖于特殊的“担保机制”――押汇申请人将其出口项下的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作为“质押品”或“抵押品”。正因为如此,信用证项下的出口押汇与信用证往往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它有赖于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作为担保物。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一些银行为了充分有效地控制风险,不仅构建担保关系,而且还将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的“所有权”转移给银行,即规定“在押汇申请人偿还款项前,银行有权处分信用证及其项下的单据。
第三,出口押汇与议付的区别。出口押汇所构建的法律关系是附有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当事人选择的特定国家的法律。议付关系是一种信用证法律关系,它涉及的当事人比出口押汇的复杂多样。在议付关系中,议付行与开证行有着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与受益人有着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议付法律关系主要受UCP600的支配,惯例没有规定的,则有当事人选择的特定国家法律来补充调整。
三、出口押汇业务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
为了安全地做好出口押汇业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其风险。
(一)开证行所在地有政治经济因素及其无理拒付。开证行所在地政局不稳或其有外汇管制,则容易影响信用证收汇。无理拒付虽然很少发生,但在产生贸易纠纷的情况下,也会给银行带来收汇的风险。
(二)对不符点的单据进行押汇。常常有企业请求银行对有不符点的单据进行押汇。如果是银行的老客户,收汇比较稳定,以往没有出现拒付的记录,银行就很有可能对这种单据办理押汇。一般情况下,如果单据出现的不符点不涉及商品价格、数量、质量及发运日期等重要方面,进口商还是会接受单据而不会轻易拒付。但如果有意外情况,如市场价格下跌,进口商将面临损失,那么进口商就有可能对不符点提出拒付,或以此提出修改价格等不合理要求,对议付行十分不利。如果此时出口企业没有能力偿还押汇本息或银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行使追索权,就很有可能产生风险。
(三)单据自身是否存在物权属性的风险。在信用证中规定的货运单据如果是铁路运单、空运提单等非物权单据,或虽然是物权单据海运提单,但其中的一份正本单据以由出口商直接寄给进口商提货,就有可能造成出口押汇项下质押单据对应的物权的悬空。虽然议付行给付了对价,但却因单据本身的缺陷不能获得物权,使银行在开证行不付款、向押汇申请人追索不成的情况下,无法从对物权的掌握中寻找到补偿的办法。此外,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海运提单,但要求提单抬头人做成进口商指示抬头或限制抬头。这种单据的转让就必须通过进口商背书才能完成,或因制成限制抬头而不能转让。银行对这样单据进行出口押汇也同样会面临风险。
(四)出口商和进口商信用风险。虽然信用证凭单单一致,单证一致付款,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独立存在,但双方真实的贸易背景和贸易合同仍然是其产生的基础。实践中,经常会有出口商蓄意制作假单据骗取银行资金,或出口商品与合同不符导致银行垫款的案例发生,这类企业多属于贸易型公司,资产较少、规模不大,不具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抗风险能力较差。此类信用风险有的是出口商单方面的行为,有的是双方之间串通一气,共同逃避银行债务。这些操作手段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尤其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四、办理出口信用证项下押汇业务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对于作为出口方受益人的企业
1、严格按照信用证的各项条款制作单据,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不能有实质性的不符点。信用证项下不符点单据,在有完全货权及提供担保的前提下,一般经信审批准后也可办理出口押汇。提交的单据中应包括代表物权的全套运输单据。
2、企业最好选择同一家银行进行通知、付款(或承对)和议付。信用证没有限制其他行议付的条款,即除自由议付信用证或开证行限制自己为信用证的议付行或付款行的信用证可办理押汇外,不在同一家通知、付款(或承对)和议付的信用证通常不能办理押汇;被限制在其他银行议付的信用证,通常也不能办理押汇。
3、如果开证行所处国家政局不稳定、外汇管制较严,若没有保兑等其他防风险措施,不容易从出口地银行获得押汇融资。另外开证行资信不好或处于经营危机也不易获得融资,因此应选择一些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银行进行开证。
4、出口信用证为押汇银行可接受的正本信用证及修改正本。信用证不能已用于抵押,包括打包贷款。已办理打包贷款的信用证项下单据不得再申请出口押汇,但办理出口押汇用以归还相应的打包贷款者除外。
5、交单期与信用证有效期合理匹配。通常信用证在规定交单期时,还规定该交单期不能超过信用证有效期。交单期与信用证有效期必须合理匹配,有效期不能太短,企业一方面应要求信用证的有效期长一些,另一方面应抓紧时间制作单据。
(二)对于出口地的押汇银行
1、审核受益人的资信情况
尽管出口信用证押汇是凭信用证项下出口方受益人的单据叙做的融资业务,还款来源为单据的收汇款,但有些拒付风险来自于受益人本身而非单据,如进口方当地法院向开证行出具“止付令”或受益人根本没有出口,凭假单诈骗等,再这种情况下,银行风险仍然很大。银行应对受益人资信做严格调查。
2、了解开证行的资信及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
开证行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稳定,没有战争和外汇管制,否则将影响安全收汇。
3、认真严格审核信用证条款和单据
它最大的特点是由银行保证付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承担第一性付款义务,只要交单相符,开证行必须付款,其付款不以进口人的付款为前提条件。
信用证是自足文件。信用证是与买卖合同相分离的独立文件,不受合同的限制。合同条款是否与信用证条款一致,所交单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等,银行一律不过问。
信用证是单据化业务。在信用证业务中所有各方,包括银行和商人所处理的都是单据,而非货物。《UCP600》第6条规定: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二、信用证的作用
信用证是国际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证业务集结算和融资为一体,为国际贸易提供综合服务,对进出口商及银行都有积极作用。
(一)对出口商的作用
1、凭单取款。信用证支付的原则是单证严格相符,出口商交货后提交的单据,只要做到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单证一致、单单一致”,银行就保证支付货款。信用证支付为出口商收取货款提供了较为安全的保障。
2、外汇保证。在进口管制和外汇管制严格的国家,进口商要向本国申请外汇得到批准后,方能向银行申请开证,出口商如能按时收到信用证,说明进口商已得到本国外汇管理当局使用外汇的批准,因而可以保证出口商履约交货后,按时收取外汇。
3、资金融通。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
(二)对进口商的作用
1、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在信用证方式下,开证行、付款行、保兑行的付款及议付行的议付货款都要求做到单证相符。都要对单据表面的真伪进行审核。因此,可以保证进口商收到的是代表货物的单据,特别是提单,它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2、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进口商申请开证时可以通过控制信用证条款来约束出货的时间、交货的品质和数量,如在信用证中规定最迟的装运期限以及要求出口商提交由信誉良好的公证机构出具的品质、数量或重量证书等,以保证进口商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3、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通常要交纳一定的押金,如开证行认为进口商资信较好,进口商就有可能在少交或免交部分押金的情况下履行开证义务。如采用远期信用证,进口商还可以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单,先行提货、转售,到期再付款,这就为进口商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三)对银行的作用
开证行接受进口商的开证申请,即承担开立信用证和付款的责任,这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的保证。所以,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要向银行交付一定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此外,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因此,承办信用证业务是各银行的业务项目之一。
三、信用证的风险
信用证是基于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的支付方式,它在促进贸易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
(一)来自进口商的风险
1、进口商不开证。由于市场价格变化等原因,为规避市场风险,进口商从自身利益出发,故意不开证。信用证能否开立不是银行说了算,而取决于进口商的商业信用,没有开证申请人的请求,银行不会向受益人开出独立于销售合同之外的单据买卖合同。
2、进口商提供假信用证骗取出口货物。所谓假信用证,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进口商故意伪造或冒用银行名义开立的信用证;二是进口商伙同资信不良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假信用证,都是进口商诈骗行为的工具,如不能及时识破,将给出口商带来极大危害。
3、“软条款”信用证。所谓“软条款”信用证,是指非善意的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隐蔽性的陷阱条款,以便在该信用证运转时使受益人(出口商)完全处于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银行则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付款责任的信用证。申请人设置这种软条款的目的在于将主动权单方面地掌握在手中,以此来诈取受益人的质量保证金之类的款项。而出口商货款的收回完全依赖于进口商的商业信用,软条款信用证欺诈具有极强的隐蔽性,由于它是真证,不同于伪证,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诈骗甚至有些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再加上它形式变化多样,主要包括暂不生效条款、苛刻条款、相互矛盾条款等,如果出口商对其认识不够或是掉以轻心,很容易落入陷阱。(二)来自出口商的风险
1、出口货物品质难以保证。由于信用证支付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只关心单据的完整和表面的真伪,并不关心买卖合同和货物的好坏,只要出口商提供了完整、准确的单据,且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银行就会对出口商付款。因此,如果出口商信誉较差,用假货或品质低于合同规定的货物欺骗进口商,则使用信用证结算并不能保证进口商的收货安全。
2、因合同与信用证有关货物描述不一致遭拒付。如果出口商提交的单据按照合同规定描述而与信用证中的不同,也就是单证不符,银行有理由拒付,因为信用证结算要求出口商必须做到“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否则银行将有权拒绝付款。
(三)来自开证行的风险
1、开证行可能审单不严造成损失。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要在审单无误后代进口商先行向出口商付款,如果审单不严,进口商拒绝付款赎单,开证行就要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进口商的权益受到限制。进口商申请开证时在开证行填写的格式化的开证申请书是银行事先拟就的,进口商没有修改的权利,并且申请书的内容以保护银行的权益为主,进口商的权益得不到完全保护,使进口商面临可能来自银行的风险,如申请书中的一些银行免则条款,会成为银行免除责任的保障,从而减少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可能因失误所承担的责任。
此外,信用证业务中任两个当事人联手,都有利用信用证的特性进行诈骗等风险。例如,由于只要卖方发货单据相符,银行就应垫付货款,如果买卖双方相互勾结,开证行就有可能被骗;又如,进口商串通开证行,以“不符点”为由恶意拒付给出口商造成损失等。
四、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信用证本身存在一些风险,因而建立防范措施是必要的。其中最根本的是提高信用证业务下各当事人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熟练掌握国际贸易惯例;同时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对其交易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
(一)出口商应采取的措施
出口商在缮制或收集单据时必须十分谨慎,要严格审核信用证和合同,并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制作发票和从相关部门取得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检验证书、海关发票、领事发票、产地证明书等,务必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和整洁。
1、出口商在接到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核信用证的有关内容,严格审证,以及谨防“软条款”的出现。当出口商对信用证中的有关条款难以满足时,应尽量与进口商接洽,促使开证行进行修改。
2、出口商应避免接受“将一份正本海运提单直寄开证申请人”的条款,因为海运提单通常代表持有人对货物的所有权,如将一份正本海运提单直寄开证申请人,申请人则很可能以各种借口挑剔单据,拒付货款,或者干脆将货物提走。
3、出口商应寻求信用证方式下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以化解和转移风险。出口信用保险是一国政府为出口商提供的一种非盈利性风险保障制度,目的在于鼓励,扩大本国商品出口。
(二)进口商应采取的措施
进口商要慎重订立合同,对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做严格要求,让受益人不易伪造单据和信用证。
1、掌握船舶的情况,在国际贸易中受益人通过提单欺诈尤为突出,所以买方应及时了解船舶的情况,确认提单是否真实。
2、加列商品检验条款。为了防止出口商不发货,少发货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发生,进口商可在信用证中加列有关条款来要求出口商提交出口商当地政府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检验报告,或进口商指定的在出口地经营的第三国公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进口商在出口地自己指定的委托人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而有效防止出口商欺诈行为。
(三)开证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开证行应严格审核信用证表面的真伪,否则进口商拒绝付款赎单,开证行就要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加强对进口商的资信了解。对资信不好、资产负债状况存有隐患的进口商,开证行可相应地提高其申请开证的押金比例或要求其提高有效担保,从而降低与减少受诈骗的风险。
2、加强对单据的控制。由于海运提单代表持有人对货物享有的权利,因而开证行在信用证条款中可要求出口商装运货物后出具以空白抬头或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为收货人的提单。在空白抬头下,如出口商交单并经背书将提单转让给开证行,如进口商付款开证行才将提单交给进口商;在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为抬头时,开证行通过控制海运提单与单据,在进口商付款后将提单背书转让给进口商。否则,开证行有权出售提单所代表的货物。
信用证业务集结算和融资为一体,是国际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进出口商及银行都有积极作用,但在促进贸易的同时,其本身也存在一些风险,建立风险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信用证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中的高风险和高收益业务,随着我国国有银行彻底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的进程,银行将更加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信用证付款在我国国际贸易结算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琮,刘凯.论信用证欺诈及其防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4(2).
2、陈金亮.跟单信用证弊端之我见[J].对外经贸实务,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