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代为履职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所列清单内容,结合质监站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质监站安全生产方案》,将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逐项进行分解,将建设单位责任进行明确。截止目前,累计质监在建工程项目7项,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二)完善制度,健全安全机制
我站按照国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加强防空地下室竣工专项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结合先进地市的工作经验,及时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流程、标准严格进行了规范,对质量监督报监程序、交底会内容、质量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详细修订。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完善了《质监站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站长工作职责》、《质监员工作职责》、《资料管理员工作职责》,《公章使用制度》等内容,还印发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服务指南》,将工程质量监督及专项竣工验收的详细流程和标准以手册的形式进行明确,未来将更好地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落实在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文本进行了修改。
(三)统一标准,规范质监
按照“统一标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对全市质监竣工流程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实施,并对县(市、区)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加强督导县区全面开展质量监督和专项竣工验收工作,对没有能力开展工作的县区人防办,协调县区住建局探索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代为对人防工程监管的模式。
(四)采取措施,助推复工复产
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采取了八项有力措施全面助推人防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了从业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行。自复工以来我站对景西路回迁、幸福里、南洋广场、等在建项目分别进行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尚嘉美庭项目专项竣工验收。
二、存在问题
今年第一季度,我站安全生产领域继续保持向上向好,总体平稳可控,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过程中有不严格落实和不重视的现象。
二是参建单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方主体履职不到位的情形,不能有效履行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的责任与义务。
三、第二季度安全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全站自我疫情防控管理。落实日常消毒,做好体温检测上报,严格外来办事人员管理,加大对质量监督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按照制定的措施助推人防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人防从业企业平稳运行。
精准制导,快速反应。市建设管理委主任汤志平表示,快速查处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确保“新账不欠”,是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的关键。《意见》明确,对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措施。对在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包括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消防通道等场所)搭建的违法建筑视作障碍物,可由拆违实施部门立即代为拆除。此外,还专门制定了针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快速拆除的执法程序和文书,印发全市拆违实施部门执行,保证全市执法行为的规范统一。
精准制导,全面覆盖。《意见》除对业主罚款外,对设计、施工单位等其他违法建设当事人也作出处罚规定。对违法建筑涉及占用耕地的,由规土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拒不缴纳施工费用或者拒不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加强对违法建设当事人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联合征信部门对限期责令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对搭建违法建筑的个人和单位,在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中实施一票否决。对于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拆违实施部门将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手续;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食药监部门不予办理生产、流通、餐饮等相关许可;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提供服务;公安或人保部门对租住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不予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
强力出击。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意见》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包括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拆除而由拆违实施部门实施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罚款在1万至10万元。
为确保强力出击,《意见》强化了追究不作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区(县)、街道、居委会(村)三级和城市网格化管理等多渠道的发现机制,要求物业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承担对在建违法建筑的发现、劝阻和报告责任。明确治理违法建筑的履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成内容。
形成合力。适用法律要形成合力。汤志平表示,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现有法律对遏制违法建筑的作用,以形成治理违法建筑的合力。
执法要形成合力。《意见》明确将违法建筑治理纳入消防监管重要内容。拆违实施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书面告知公安消防机关并会同公安消防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对占用消防车通道且拒不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使用彩钢板搭建且耐火等级低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明确,对拆改公房等存在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情况的,依据《治安处罚法》,可由公安机关查处。
抓“牛鼻子”:党员干部搭建违法建筑 从严处理、加大问责曝光力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违法建筑之所以“旧账不还,新账在欠”,主要是因为违法建筑的“硬骨头”中有一些是“非富即贵”。不管此说是否成立,典型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日前,上海市委举行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曝光剖析典型案例,尤其对党员干部搭建违法建筑的,要从严处理、加大问责曝光力度。这在《意见》中已得到落实。目前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对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违法建设拒不整改的,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控违拆违职能部门及单位,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韩正还指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是上海城市管理的软肋之一,一段时间以来,对于违规违法人员甩开膀子乱搭乱建而执法执纪人员被捆住手脚无法整治的现象,广大群众深恶痛绝,这个问题如长期积累,将会极大损害广大遵纪守法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上海城市形象。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治理工作,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内容,形成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渐而形成长效机制等。要为集中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既要表扬主动积极作为的职能部门、也要对不作为的职能部门公开问责。只要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形成合力,依法从严执法、从严监管,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真正让广大群众满意。
看看国外如何是处理违法建筑的
记者搜集到了广州日报的相关报道。
英国:不申报必拆除。据旅居英国的华人介绍,在英国,由于土地私有,土地所有者想在自己的土地上搭建什么房子都是个人的自由,在自己房子上加盖一层那也是合法的,需要到当地议会或者规划局等部门报批一下建筑计划就行。申报后,就有人会来你家视察,看看你报的规划是否有安全隐患,会不会侵犯到邻居的权益,邻居是不是有意见;申报下来就可以建,建完相关单位还会来审查,审查合格盖章通过。英国男子斯坦・弗拉瑟花费6年时间,在自家花园中打造了一条长达30米的“泰坦尼克”号模型。但当地政府称,由于弗拉瑟家居住的房子以前是税收征管所,属于在市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文物保护建筑,而他的那条仿造船已经超出一楼花园4个平方米,事前从未申报,因此属于“违法建筑”,必须限期拆除。
美国:油漆外墙被告上法庭。在美国,自己家建房子,建什么样子,用什么材料都得政府说了算,连门口种点花草也都得听政府的。一个房屋主人按照自己的想法油漆了他们自己家的外墙,结果被邻居告上法庭,理由是这幢房子有百年以上的历史,是属于文物保护级的,再加上这类房子通常都是偏向于柔和色彩,但这家房屋主人却将它油漆成了橙色;致使邻居终日不敢开窗,面对这刺眼的橙色,他们选择求助于法律。
在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真正起步的标志是银行保险产品的出现。随着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不断加强,银行保险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银行保险业务已经成为保险公司最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银行开展保险业务,对提高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满足个人多元化理财需求、提供投资渠道以及拓宽保险公司经营渠道,扩大业务规模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按照产品种类的不同,保险公司一般支付给银行2.5%~15%的手续费。由于收益丰厚,自2002年邮政储蓄机构开办保险业务以来,各家银行业机构纷纷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保险业务进展迅速。以济宁市为例,截至2008年末,济宁市10家银行业机构中已有8家554个营业网点开办保险业务,占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总数的75.4%,年均提高9.8个百分点。委托业务品种原来由1家保险公司的1种产品发展到29家保险公司的65种产品。
依托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点多面广的优势,保险业机构保费收入持续攀升,银行业机构中间业务收入也随之走高。2008年1~10月份济宁市银行业机构保费收入12.45亿元,比2007年增长48%,达到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的35.24%;实现手续费收入4686万元,比2007年增长67%,手续费收入占到中间业务收入7.83%。有的人寿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量占比高达60%以上。
保险业务隐含洗钱风险
保险业务存在制度缺失风险
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有关保险业务双方应当履行哪些反洗钱义务,目前主要依据银保双方签订的业务委托协议。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但是,几乎所有银保双方签订的《保险业务协议书》都没有明确规定银保双方在反洗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没有建立有关保险业务的反洗钱内控制度,没有明确划分银保双方客户身份识别责任,对必须留存的客户身份信息也没有制度性要求,银保双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只是简单履行经办、复核及核报等程序,多数没有尽职地去审核客户身份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存有一定的洗钱风险。
保险业务存在履职真空风险
一方面,保险业机构认为反洗钱责任在于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普遍认为,在保险业务中自己不直接面对客户,对客户真实背景不了解,加之购买保险产品的客户都是银行客户,保险业机构无法也不需要重复识别,更谈不上做出有效可疑交易甄别。另一方面,银行业机构认为保险业机构是主要责任人。银行业工作人员普遍认为,保险业务只需按照反洗钱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可疑交易、提供客户身份信息,至于对所销售保险产品的可疑交易报告属于保险公司职责,加之银行代销人员对保险产品本身的可疑交易特点不了解,难以对有关可疑交易行为做出正确判断。银保双方相互依赖导致保险业务面临履职真空风险。
保险业务存在违规操作风险
银行、保险机构配合不默契、违规操作、管理松懈等诸多薄弱环节,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温床。一是业务交易资料移交不及时,蕴藏着洗钱隐患。银保之间交易资料移交、保单核对不及时的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没有开通“银保通”的机构,开出的保单一般要等到保险机构计算手续费收入时方能核对并进行交易记录移交,时间最短的1天,最长的达1个月,延误了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甄别、上报。二是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不全,难以对客户开展尽职调查。调查发现,部分代办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只审核投保单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等个人信息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对留存20万元以上的大额交易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而对投保人的职业、投保动机、资金来源、财务状况等情况一无所知,无法有效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保险业务存在人员技能欠缺风险
保险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业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素质。从反洗钱角度来看,客户身份识别方面与银行业务具有明显的不同。按照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委托协议规定,银行业机构和保险业机构对保险业务人员均负有培训义务。但据调查,大多数保险业机构均未对银行保险业务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活动,银行业机构尽管开展了反洗钱知识培训,但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培训人员范围偏窄,培训内容缺少保险业务洗钱
风险防范方面的知识。培训不到位导致银行人员对保险业务中洗钱风险的防控不到位。
政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保险业务法律法规。做好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反洗钱工作,首先必须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为此,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或者出台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指引,明确规定保险业务双方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方面的反洗钱义务。
健全委托机制,规范保险业务的管理。保险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产品的设计,对现有保险产品存在的可能被洗钱者利用的漏洞进行监测、预防,制定严密的防范洗钱的处理程序。在委托银行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时,应制定相应的合同规范文本,并自上而下与商业银行总行签订全面的委托协议。协议不仅要约定双方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保费结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要明确反洗钱管理义务,明确双方反洗钱培训、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识别以及记录保存等方面的职责,确保保险业务双方将反洗钱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确定会议议程
(1)标题(2)会议时间(3)会议地点(4)主持人(5)审议内容
3、准备会议文件
(1)总经理工作报告(本年度工作汇报/下年度经营计划)
(2)本年度财务决算
(3)下年度财务预算
(4)准备的议题或报告
二、会前第二项:会议通知
1、短信告知
2、文件通知
3、会前提示
三、会前第三项: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资料装袋发放
3、清点参会人数(签到表)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会议签字事项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主持人
2、审议事项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书面意见收集及签字
5、决议及签字
(1)企业名称
(2)开会时间
(3)开会地点
(4)参加人员:
(5)决议事项或内容:现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决定…。即时生效。上述决议经下列董事签名作实。
(6)签名顺序: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6、纪要及签字
7、发放征集议案表格
五会后:开启新的循环
1、补正资料
2、发文
3、报备及披露
4、归档
会议流程注意要点:
1、关于董事会会议。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关于董事会议流程。
包括通知、文件准备、召开方式、表决方式、会议记录及其签署,董事会的授权规则等。
3、关于董事会会议议案。
相关拟决议事项应当先提交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由该专门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不能代替董事会的表决意见(除董事会依法授权外)。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只有2名独董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经其一致同意。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可提交议案;由董秘汇集分类整理后交董事长审阅;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董事长应以书面方式向提案人说明理由;提案应有明确议题和具体事项;提案以书面方式提交。
4、关于董事会会议议程。
四种情形下董事长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监事会提议时;总经理提议时。董事会例会应当至少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所有董事。应及时在会前提供足够的和准确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有助于董事作出决策的相关信息和数据。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列席董事会相关议题的讨论与表决。董事会应当通知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5、关于董事会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由董事长签发,由董秘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做好会议准备。
正常会议应在召开日前6日通知到人,临时会议应在召开前3工作日通知到人。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议题和有关文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6、关于董事会参会人员。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对拟决议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该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应当每年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会议。
7、关于董事会委托授权签字。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又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关于董事会审议事项及表决。
(1)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2)可采取通讯表决的四个条件:(A)章程式或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并对通讯表决的范围和程序做了具体规定。(B)通讯表决事项应至少在表决前三日内送达全体董事,并应提供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有助于董事作出决策的相关信息和数据。(C)通讯表决应采取一事一表决的形式,不得要求董事对多个事项只做出一个表决,(D)通讯表决应当确有必要。通讯表决提案应说明采取通讯表决的理由及其符合章程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3)“特别重大事项”不应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这些事项应由章程或董事会议规则规定。至少应包括利润分配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聘任或解聘高管层成员等。
(4)董事对董事会拟决议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应有明确的回避制度规定,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特别重大事项”不应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且应当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董事会会议实行举手表决方式,通讯表决采取书面方式。
涉及修改章程、利润分配、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董事会会议以举手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9、关于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签字。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秘负责记录。董秘因故不能正常记录时,由董秘指定一名记录员负责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秘和记录员都应在记录上签名。
董事对所议事项的意见和说明应当准确记载在会议记录上(作为追责和免责的依据)。
董事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公司法第113条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0、关于董事会书面意见收集及签字。
独立董事对商行决策发表的意见,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载明。
独董应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应当尤其关注五类事项(略)。
11、关于董事会决议及签字。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会议作出的批准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当由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半数以上通过。
董事会对每个列入议程的议案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决定的文字记载方式有两种:纪要和决议。需上报或需公告的作成决议,在一定范围内知道即可或仅需备案的作成纪要。
涉及修改章程、利润分配、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12、关于董事会报备及披露。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向监管机构提交董事会尽职情况报告,至少包括董事会会议召开的次数、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经董事签署的董事会会议的会议材料及议决事项。
董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在会议结束后10日内报人行(监管部门)备案。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0077-04
一、引言
(一)研究意义。近年来,新型的电信网络犯罪越来越严重,造成了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为遏制态势发展,国家层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国务院已召开三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电信诈骗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了《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但从电信诈骗犯罪防控情况看,仍存在诸多现实困境,其中之一是犯罪分子使用的大都非本人银行账户,且掌握着他人批量账户,从而加大了案件的侦办难度。可见,假名、匿名账户是电信诈骗犯罪重要作案平台,如何从源头上堵住此类账户成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控的关键。
(二)样本选取。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省会城市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出现了向中西部地区、地级市转移的趋势,宝鸡市虚假冒名开户现象有所抬头。为有效遏制虚假冒名开户风险蔓延,自2016年3月起宝鸡银行类义务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加强客户身份审核防范虚假冒名开户的通知》要求,开展了特定对象的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16年9月,宝鸡已先后开展排查工作5次,涉及被冒用身份信息101个,辖区19家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及相关身份信息开立账户的多达16家。101个被冒用客户身份信息中,共有65个身份信息在上述机构开立账户159个。经各机构开展客户重新识别,有58个身份信息开立的120个账户存在异常,分别占排查出身份信息、开立账户的89.2%、75.5%。
二、特征分析
通过对宝鸡101个被冒名客户身份信息、账户开立过程、开立账户交易、重新识别情况的汇总分析,区域虚假冒名开户情况呈现出以下特征。
(一)被冒名客户身份信息特征。从地域分布来看,基本为异地,涉及全国19个省,其中以四川、广东、湖北、贵州省居多,占全部身份信息的44.5%(见图1)。从年龄结构来看,20岁-30岁(含)年龄段为主要被冒用人群,共有59个,占比为58.4%;其他依次为30岁-40岁(含)年龄段,占比为19.8%;20岁以下、40岁以上年段相对较少,占比为11.9%和9.9%(见图2)。从性别占比来看,大多为男性,占比为87.1%,但2016年5月后新收集的信息显示,女性群体数量在不断增加。
(二)冒名开户者特征。一是结伴、流动开户特征明显;二是与证件本人外貌相似度极高、年龄相仿,但口音与证件归属地明显不符;三是业务办理过程中,多假借玩手机刻意躲避摄像头;四是对银行业务办理流程、考核机制等较为熟悉,会将身份证信息背熟以应对银行询问,并常以投拆为借口对柜员施压;五是业务办理多选择小微支行、智能柜员机等管控薄弱环节。
(三)冒名开立账户特征。从账户开立情况看,冒用者在机构选择上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其次为邮政储蓄银行;地理位置上主要是市区银行类机构集中地段或火车站、汽车站、酒店等交通居住便利地段;办理业务时间多选在交接班时间,早十点、中午十二点、下午四点半左右为高发时段。
从开立账户数量看,开立单一账户有31人,占58个异常身份信息的53.5%,开立账户最多的是12个,涉及1人,占比为1.7%。其他依次为13人开立2个账户、6人开立3个账户、5人开立4个账户、各1人开立5个账户和8个账户,合计占比44.8%。
从账户交易情况看,120个异常账户中,其中已发生交易账户42个,未发生交易账户78个。
(四)重新识别特征。120个异常账户存在以下特征:(1)留存电话。号码归属地基本都为外省,其中以广东居多,其次为云南、海南、四川、浙江等地。目前,98.7%的电话拨打提示为关机、空号或停机,其余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2)留存地址。54.7%的账户留存的是身份证地址,其余留存为宝鸡当地地址。值得注意的是,鸡留存地址多为大概方位,如XX酒店、XX路等。经部分机构实地走访,所留地址查无此人或查无此地。
三、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客户身份识别“核对”环节存在制度漏洞。反洗钱现行法律法规要求银行在为客户开立账户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联网核查记录和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但未要求留存履行“人、证”一致核实工作过程的相关证明资料。事后当需要判断一个账户是否为违规开立时,如已过监控录像资料三个月留存期,除犯罪嫌疑人供认外,仅依靠现有留存资料将难以进行准确判断,造成冒名开户事实的不易证明,导致追责、处置停滞,机构内部潜藏着大量的“疑似”账户、“休眠”账户。
(二)联网核查系统呈现数据信息要素不完整。冒名者所携带身份证部分为客户遗失或被盗证件,但目前因遗失或被盗证件无法进行注销,造成补办证件与旧证具有同等效力,二者主要区别是照片、证件起始日期不同。但银行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可核查信息仅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和核对结果,致使银行机构在“人、证”是否一致存疑时,无法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查证。
(三)业绩考核与投诉评估机制设置不合理。经调查,大部分机构对办理开户、开通网银等业务有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措施,但对成功堵截冒名开卡行为缺乏相应奖励措施,且因冒名账户后期核实困难,致使柜员在现实利益与或有处罚博弈中出现了道德风险。
(四)现有技防能力与流程管理仍需加强。银行现有身份识别手段主要是利用联网核查系统和身份证鉴别仪,受一线人员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主观因素影响,即使是同一家机构,有着相同的业务处理流程、风险防控体系和考核标准,最终处理结果仍存在较大差异。调查显示,有冒名者在被某网点A柜台识破拒绝后,同天下午在该网点B柜台成功开卡。
(五)风险防控处置措施实施不到位。对成功堵截的假冒他人证件开立账户事件,由于缺少明确规定,大部分机构仅采取业务拒办措施。看似对单一网点内风险进行了有效防御,但实际并未遏制风险的继续蔓延。排查显示,87.9%的冒名开卡人在识破被拒后,依然会选择其他机构再次办理开户业务。另外监管机构对银行受理假名、匿名的开户行为难以认定和取证,对区域风险状况掌控过度依赖于义务机构自主上报,缺乏有效打击措施,也为假名、匿名账户的开立提供了可能。
(六)部分机构对自身风险与漏洞缺乏识别处置能力。从宝鸡统计情况看,过往仅少数银行反馈过成功堵截信息,大部分机构常年“零”报告,这与辖区的风险状况不匹配。常年“零”报告机构主要由于自身所处发展阶段,风险防控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依靠自身发现防御风险的能力不足,看似“无险可防”造成了现有管控机制薄弱、工作懈怠。待风险集中暴露后,又往往出现识别管控周期过长、风险实际控制力不强等问题,难以有效处置风险。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客户身份识别核对环节制度与措施。要求各银行办理开户业务时现场拍摄和留存客户照片,为后期核验“人、证一致比对”提供证明资料。对已过影像留存期,无法进行“人证合一”核实,应按照《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账户监测,对开户日起6个月无交易,应暂停非柜面业务,对已发生交易,如监测认为可疑,应列入可疑交易并与当事人核实,仍认为账户可疑的,应暂停非柜面业务,涉嫌犯罪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考虑到无交易记录暂停非柜面业务与影像留存期之间的时间断档,建议缩短无交易记录暂停非柜面业务的时限。
(二)相关部门企业应提升源头治理技术保障。公安部门应尽快推动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做好与银行等用证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联网核查,达到丢失被盗身份证件即时失效;增加联网核查系统查询要素,完善数据实时更新、动态维护功能,畅通疑似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指纹登记工作,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电信企业可将电话用户信息与银行实行共享,银行在开户时通过核对客户电话信息,进一步有效识别客户身份。
(三)合理设置业绩考核与投诉评估机制。各机构应根据反洗钱法规要求,结合地域、机构自身特点,建立奖罚分明的反洗钱专项工作考核机制,特别对经核实成功堵截的冒名开户行为,建议给予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奖励;结合业务处理实际情况,对客户的投诉应在详尽核实的基础上,做好区分处理,保障柜员的基本权益,减轻从业压力,创造有利于从严履职的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将“人证合一”、“开卡意愿”核实要求贯彻到位。
(四)抓好新技术应运与业务流程管理。银行在逐步推动生物特征识别、自助开卡机具等新技术应运推广的同时,要做好与现有技术手段、人工审核管理的业务对接,完善业务处理流程,规范内部管控程序,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发挥好新技术的辅助作用;加强各业务环节的监测分析,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及时弥补管控漏洞,现场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客户使用新技术的业务辅导,强化对“人证合一”、“开卡意愿”的核实。
(五)健全冒名开户风险事件发现处理流程。涉事网点发现冒名开户的,应稳住嫌疑人立即报案,或按《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扣留被冒用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应做好信息的采集留存,为机构内、辖区间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可组织辖区义务机构开展区域内异常信息账户排查工作;对确认为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关系开户的,应立即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不能排除怀疑的,应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报告可疑行为。
(六)搭建区域风险事项预警防控体系。监管部门应在建立区域数据信息共享的基础上,着力搭建以风险信息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监控为一体的预警防控体系,力争在识别出有苗头、有代表的异常线索时,能及时提示相关机构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督导义务机构缩短风险管控决策周期,提升管控措施的有效性,防止风险扩大蔓延,实现风险事项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持续做好义务机构风险监测,根据各机构风险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分类监管措施,进一步促进履职效能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高晶,宫宪国.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落实中的问题和建议[J].吉林金融研究,2015,(11):73-74。
[2]黄晓亮,王忠诚.论电信诈骗犯罪惩治与防范的国际合作――以大数据时代为背景[J].贵州社会科学,2016,(2):164-168。
[3]许井荣.冒名开卡的原因及防范建议[J].中国信用卡,2016,(2):36-38。
[4]徐欣.电信诈骗犯罪治理研究――以昆明为例[D].云南:云南财经大学2015。
[5]徐颖.对互联网时代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的思考[J].金融科技时代,2016,(4):54-56。
第二条 员工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四条 公司建立以岗位需求为依据的员工准入机制,逐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五条 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应按照公司定岗定编规定,统筹规划使用人力资源。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于每年10月底前形成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提报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报告和需求计划,统筹安排人力资源的使用、调剂和招聘。
第六条 公司坚持人员内部调剂的原则,内部无法调剂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的招聘与录用按照《公司副科以下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劳动关系的建立及解除
第七条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除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前,若公司有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以《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单》书面征求员工的意见。员工必须在收到通知单后的10日内明确答复,并将本人意见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回复。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或员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或员工答复不明确的),则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
第九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调出或自愿离职的,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离职手续清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离职手续。
与公司另有约定的人员,必须按协议履行完后,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专项协议(培训、借调、保密等),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四章 员工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员工培训按《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新录用员工必须进行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员工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管理按《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或《子公司考勤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员工薪酬、绩效管理等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建立员工考核评价机制,为优秀员工成长提供平台和晋升机会,具体执行《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员工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员工定职及在公司内岗位变动调整,应按《公司员工岗位定职、改职、提职管理办法》程序执行。
第五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员工的权利
1.享受由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各类社保及其它福利待遇的权利。
3.员工享有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权利。
4.享有国家、自治区政府规定的节假日休假的权利。
5.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6.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有监督权。
7.对公司公布的信息有知情权。
8.对违法违纪的行为有制止和检举权。
9.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八条 员工的义务
1.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应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3.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调动。
4.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5.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
6.发现隐患或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7.以公司利益为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六章 奖惩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第二十条 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改革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办法执行《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奖惩事项,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办法》等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员工获公司评选表彰的各类先进,享受规定的物质奖励。
员工有其他先进事迹或重大贡献,奖励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奖励程序
1.由员工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子分公司提出奖励申请,并附有关事迹材料,报相关部门审核,提交公司审批。
2.对员工的奖励决定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奖励决定生效。对奖励有争议的,由公司工会牵头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
第二十五条 对员工的惩戒
对员工的惩戒按照不同程度错误分为批评教育、待岗学习、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三种。其中待岗学习分为:待岗学习1个月、3个月、6个月。对待岗不足1个月的惩戒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自行安排。
一、批评教育:由各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进行。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
二、待岗学习
待岗学习应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由所在单位安教科负责组织相关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安排相应岗位。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1个月:
1.违反公司的劳动、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2.6个月内工作出现2次及以上差错(不含安全责任),不能胜任本岗位要求的;
3.泄露公司信息尚未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在1000元—2019元的;
4.一个考勤月份内,旷工半天者;
5.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造成损失在1000元—2019元的;
6.酒后进入工作场所滋事,影响他人工作的;
7.在明示危险场所违反规定的;
8.经查实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9.其它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1个月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3个月:
1.待岗学习1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2019元—3000元的;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2019元—3000元的;
4.在工作场所聚众赌博、斗殴、故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5.经查实对同事进行恶意诬陷的,制造伪证的,故意制造事端的;
6.旷工1天的;
7.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各种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在2019—3000元的;
8.故意损毁文件、毁坏公物者;
9.其他较大违规行为公司认为须待岗学习3个月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待岗学习6个月:
1.待岗学习3个月期满后对所犯错误认识仍不到位、态度仍不端正,一年内再次出现类似现象的;
2.假借职权,损公肥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数额在3000—5000元的;
3.损坏、侵占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数额在3000—5000元的;
4.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设备、仪器、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且造成损失3000—5000元的;
5.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6.泄露公司信息致公司受到损失3000—5000元的;
7.玩忽、擅离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3000—5000元的;
8.连续旷工天数超过1天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9.其他严重违规行为但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的;
(二)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惩戒的程序
一、待岗惩戒程序
(一)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负责调查,写出查证材料经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公司按照惩戒审批权限作出惩戒决定。对员工的惩戒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公示。
(二)对员工的惩戒决定用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记入档案。允许受惩戒的员工申辩,员工对所受惩戒不服,可以向工会申诉。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办理程序:
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子分公司调查核实相关事宜并提出意见报公司。公司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决定前,应事先将解除事由告知工会,工会认为解除合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公司在研究工会意见后,作出解除决定。解除决定应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七条 员工在惩戒期满,由其所在单位、部门、子分公司按管理权限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决定,考核合格的,安排重新上岗或另行安排岗位。员工重新获得岗位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与其他员工享有同等权利。
第二十八条 待岗学习期间及期满考核合格上岗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各级人员弄虚作假、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的,从严惩戒。
第七章 员工内部退养
第三十条 员工内部退养政策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三十一条 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在内退期间的待遇
1.内退期间,公司予以发放内退生活费。内退生活费标准按离岗前本人岗位正岗工资标准的60%+工龄津贴支付,内退后不再享受绩效工资、其他奖金、交通补贴及生活补贴。
2.内退期间,公司按规定继续为内退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年金。
3.内退期间,取暖费等按当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标准发放。
4.内退员工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三十二条 其他规定
1.已办理内退的人员,在内退期间不得要求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2.内退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与其解除内退协议, 并解除劳动关系。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要建立员工档案并实行分类管理。员工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严格按照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文本,应保存备查。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宁东铁字〔2019〕16号文件同时废止。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本文为“丽攀高速公路路地共建模式与效益评价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5月6日
一、前言
近年来,BOT模式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攀枝花市政府面临铺设交通网络的政治、经济需求,基于BOT模式建立了新的丽攀路地共建合作方式(以下简称“丽攀”模式)。攀枝花市地理环境条件直接限制了该市丰富矿产的资源和良好的地理优势的开发,更不利于产业升级、城市转型和外贸型经济的发展。只有加快破解对外交通的瓶颈,打通西南通道才更有利于实现政府的宏观目标。在此背景下,攀枝花政府有强烈的修路愿望和招商引资的决心,转变政府工作模式,以服务型政府作为工作理念,创新地采用了具有攀枝花特色的“丽攀”模式。
根据《丽攀高速公路投资协议》,攀枝花市政府负责丽攀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建设环境及各种矛盾的协调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费用,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组建的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攀公司)全面负责丽攀路攀枝花段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这种地方政府出资但不享有股份的模式在实践中表现出了很大的优势,从根本上激发了政府征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业主公司应借助政府力量解决征拆和环境保障工作的疑难问题,化解各方矛盾,有效保障供地进度,从而加快施工进度。
二、业主方如何做好供地进度控制
丽攀公司采用目标进度管理进行供地进度控制工作。目标进度管理是运用在大型工程项目上,采用科学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编制经济合理的进度计划,并据以检查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若发现实际执行情况与计划进度不一致,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原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正的过程,目的就是为了实现最优工期。
施工进度是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的生命。为保证丽攀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进度目标按期完成,保障施工正常进行,公司要协调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供地进度及时合理。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供地进度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工程实际供地进度情况。根据施工项目具体情况和建设用地报批审查情况,合理编制符合工期要求的最优计划,按照进度计划落实与执行。在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跟踪检查实际进度,并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根据检查对比结果,分析实际进度与对比进度偏差对工期的影响,进而采取切合实际的调整措施,使计划进度符合新的实际情况,在新的起点上进行下一轮控制循环,如此下去,直至完成任务。对进度滞后的标段,应及时提前向政府反映情况,要求政府大力配合工程建设工作,加快急需施工标段的征地拆迁和村民安置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的供给。
(二)将年度进度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参建单位和部门,建立激励奖惩机制。丽攀高速公路共13个标段,工程分两期建设:C3至C13标段为一期工程,11个标段于2010年6月预开工,预计2013年10月通车;C1、C2标段为二期工程,分别于2012年9月和2011年10月开工,预计2013年底通车。应将年度计划和各个标段建设计划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部门,明确责任人,并建立激励机制确保项目各个阶段进度目标得以实现。严格执行动态目标考核奖惩制度,依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施工进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罚。
(三)协助当地政府办理拆迁户安置工作,同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丽攀”模式下,政府转变职能,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由被动转向主动的角色,这本身有利于促进征拆工作的进行,大大提高了征地拆迁的工作效率,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供地进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丽攀公司可以袖手旁观,相反,丽攀公司应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协助其办理拆迁户安置工作。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当地政府健全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和保险机制,保证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落实到被征地农村组和农户。这样将更有利于加快征地拆迁工作,防止农民因征拆矛盾阻工而影响供地进度。
(四)加快征迁安置工作进度。由于时间紧、任务繁重,各个标段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政府迅速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及时为丽攀高速公路建设提供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保证各标段全线开工建设。要加快征迁安置工作进度,抓紧处理征迁遗留问题和特殊拆迁物的拆迁工作。
(五)对“三杆”和特殊拆迁物迁移要抓紧处理。征拆过程中,包括电线杆、电力塔、通信杆线及管道在内的杆、管线的拆迁进度严重影响供地的进度。丽攀公司要与当地政府、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和规定标准,严格按法定程序征拆,兼顾各方利益。对于“三杆”和特殊拆迁物迁移要抓紧处理,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提前做好规划设计,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积极迅速搞好杆线迁移。对特殊拆迁物迁移,各标段工程管理处要主动与业主单位协商、现场确定,综合部、安全部和工程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协调职能,保证按时限完成任务。
(六)优化建设环境,破解阻工难题。在丽攀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丽攀公司始终要把优化建设环境,更好地做好环境保障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以破解阻工难题为工作的突破口,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愿阻工、不需阻工、不能阻工、不敢阻工”的机制,将阻工闹事对工程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取得了工程进度全线领先的阶段性成果。具体而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充分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不愿阻工”的群众共识。通过县、乡镇、村层层召开领导班子会、党员干部会、群众大会、征地拆迁专题会及路地联席等会议、媒体宣传、丽攀公司下乡宣传、农户村民走访等形式向当地人民宣传丽攀高速公路可以大大缓解当地交通压力、改变落后交通格局,也可以加快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群众脱贫致富。让群众认识到丽攀高速的重要意义,促使当地各界将致富思变的愿望转化为支持高速公路建设的热情。通过广泛的思想发动和过细的思想工作,使沿线群众形成“不愿阻工”的共识,保障工程便道修建以及机械设备进场和施工队进场施工。
第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夯实“不需阻工”的民意基础。只有站在群众利益的角度考虑,以民为本,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征地拆迁的切实利益,阻工闹事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征地拆迁款能否迅速到位,事关群众核心利益,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应与政府主动衔接、积极沟通,保障当地群众得到及时足额征地拆迁补偿款,感受到高速公路建设的实惠和政府及时兑现的诚意。根据具体情况,对高速公路经行的经济相对落后的镇、村及其困难群体,可以进行项目扶持及发动社会捐款救助等方式,筹集资金为困难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问题。
第三,提高服务协调职能,构建“不能阻工”的防范机制。要强化各标段驻地部门履职尽责的意识,力求工作得力到位。防止推诿拖拉、工作疏漏造成环境矛盾。要强化主动化解阻工矛盾的意识,有效防止矛盾的扩大化。同时,加强与施工方沟通协调,达成施工单位不随意向老百姓表态、相关矛盾由指挥部或丽攀公司综合部代为处理的共识,一旦施工方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要与政府一同主动介入,妥善处理,从而防止了村民和施工单位因沟通不畅而引发矛盾纠纷。
第四,借助政府的力量,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使群众形成“不敢阻工”的心态。由于攀枝花市政府出资4亿元用于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主动性将大大提高,主人翁意识也有相当程度的增强。借助政府的行政权力,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对恶意闹事阻工的事件,坚持动作快、处置严和追究深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阻工事件,缓解路地矛盾,保证不延误供地进度和工程建设进度。
三、结语
丽攀高速公路建设创新地采用“丽攀”模式,该模式具有一般BOT模式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外部投资、规避投资风险、实现投资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现实意义。同时,政府出资参与建设项目,全权负责征地拆迁工作,以服务型政府作为工作理念,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这为保障供地进度和工程顺利施工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供地控制工作不能仅靠政府一方唱独角戏,业主公司也应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应充分利用新型的BOT模式,建立供地进度报告制度,分解进度目标、设置奖惩机制,协调配合政府征地拆迁及居民安置工作,要借助政府的力量破解阻工难题、优化建设环境,从而做好供地控制工作,从根本上保障工程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尽快实现高速公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主要参考文献:
会计人员的述职报告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日月如梭、时光飞逝,转眼间又到了年底,回顾这年的工作,感觉收获颇丰。201__年1月1日,对于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加入到佳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会计一职,现已有2年的时间,在此工作期间我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立足本职、勤奋努力、拼搏向上,积极展开财务工作并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现将这两年中我思想的进步,分管的工作,业务水平等方面的成就和不足向各位领导作以述职:
一、财务管理方面:
1、严格审核项目每月收银款项。
按照总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为主线,以“收支两条线”的模式,加强项目财务基础工作和精细化管理力度:以总公司全局化发展,统一管理的要求,定期与总公司核对账务,落实统一财务管理标准。项目财务管理做到精细化,每天审核收银票据,每月上报收银月报表,坚持做到日清月结。
2、每月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及时足额交纳各项税款。
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通工作,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组织学习相关税收法律知识,提升把握政策水平。
3、按时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加强票据管理,物业服务收费是关键,确保生产经营现金流量,能够达到更高的收缴率才能有力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4、员工工资审核与发放。
全年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审核和发放工作,根据公司考勤制度严格审核工资,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5、每月按时购买员工社会保险及增减事宜。
按行政部通知及时增、减员工社保,确保不给公司、员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误会。
6、从今年6月起支援后花园三期销售收银工作,有效地配合总公司财务部的工作。
二、工作历程方面:
我深知服务就是物管的根本,但要服务好光靠微笑是不行的,上了岗位,你就要努力成为那个岗位的专家,要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那样你的被替代成本才会很高。我的工作岗位在别人眼里是坐办公室的,不晒太阳、不淋雨那是相对轻松,也只有干过我们这行的才能体会到数据的枯燥乏味,与客服对账经常把一个月的票据重算几次,为一个小数点而重新统计、重编报表。物业行业财务工作需要特别的精细化,每一项收费都必须分门别类,有依有据,业主来交物管费、水电费等有疑问时能准确备查票据号、交费时间、费用起止时间、水电起止底数,让业主心服口服。因为公司还在起步阶段,财务部目前只配备了我一人,除李经理专门管理现金外,我还兼顾了所有的票据收支管理,为此我做了大量工作,建立电脑电子账,方便、快捷录入各项收、支明细,提高办公效率;另外以备临时停电不影响业主前来交费,我还特别建立台账以备不时之需,使每一笔收入、每一笔退款在财务部做到“事前有依据、事后有证据”。
在李经理的推荐和总公司许可下从今年6月起配合后花园三期销售收银工作,身兼两职、心挂两处,由于工作量增加,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不得不牺牲很多休息时间,经常中午用餐时被告知业主交费而匆匆放下碗筷,记得有两次下班已回到家门口还被销售紧急电话招回收款,有时节假日不能陪孩子和父母过节,只能把孩子带到班上来陪我上班,为了更好的配合总公司财务部的工作,很多时候我都是以大局为重,舍小家为大家。财务部不像其他部门那样没完成的工作,领班、其他员工可以代为完成,可以换班,目前财务部管理、票据管理和会计都是我一个人。有时也有情绪、和怨气,但冷静下来想想只有公司壮大了,员工才有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发展空间。
财务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和疏忽,“差不多、大概、可能”对于我们财务人员来说是禁忌——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我秉承着这点在一年的工作中从未出过大错,未使公司利益受到丝毫损伤,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任务,并在配合销售收银工作中得到同事们和总公司领导的认可。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主要是:和其他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的还不够,对外协调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由于协助售楼部销售工作而造成多次未参与物业公司周例会议与活动;本部门未能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情况,没有做到了如指掌;还有本人独自为营、自扫门前雪的工作作风还有待改进;
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技巧,扬长避短,努力把财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和一个新台阶,为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壮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公司的成功和辉煌靠团队,应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一个团队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一般会形成一个团队的性格,那么伴随而来的就会有或多或少的不协调,毕竟大家都是需要磨合的。目前公司在大环境的影响下虽然暂时处于不景气状态,只要我们能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控制能耗,坚持目标,定期做财务预算控制,提高前瞻性财务规划力度,人人都想到“省钱就是挣钱”,那么我们离成功和梦想就指日可待。
以上是我担任本职务两年来的述职报告,敬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
述职人:施莉
201__年12月8日
会计人员的述职报告2进入公司以来,我就把"做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员"当作致力追求的目标。20____年,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顺利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向着"做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员"的目标又迈出了自己坚实的一步。下面就将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以及思想等各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积极上进。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并不断总结自己思想上的不成熟观点,向着做一个有魅力的奥捷人靠拢。其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书刊认真学习领会当前国家政策及经济形势,为今后的工作,生活等铺一条正确的路线图。
二、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勤勉的精神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保障。一年来,我在工作中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勤勤恳恳,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经常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在行动上自觉实践为公司服务的宗旨,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细致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财会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职责,自觉按规章操作。自己在目前工作岗位上已工作了十余年,经过十多年的锻炼基本上能很好地胜任本职工作,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业务上不断积累,提高素质。随着新形式对财会人员业务能力要求的提高,本人十分注重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在工作之余,挤出时间自学业务知识,认真学习了关于财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这些政策规定,为相关领导、部门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据以作出经济决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信息。
做好工作是关键,在工作岗位上我首先从三个方面做起。
1、用心。
在目前的形式下,对于会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用心工作始终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工作态度塌实严谨,坚决遵守公司各项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平时还注重对电脑和电算化会计工作有关知识进行深入学习,使自己在日常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能够熟练掌握财务工作流程,做到条理清晰,帐实相符,从原始发票的取得到填制记帐凭证,从会计报表编制到凭证的装订和存档都达到了正规化。标准化。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
2、、创新。
对武汉公司和湖南公司的各项精神及方针政策能够认真体会,并联系到自己的工作实际中坚决支持和贯彻执行,正确体会各项政策的内涵,在本质上发掘新理论、新办法、新层次,适应新要求。
3、负责。
加强个人责任心培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会计职能,勇于负责,敢于负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在工作中,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勤勤恳恳,毫无怨言,已基本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并不断自我总结工作中的成败得失,以高度的热情和责任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学习不够
踏实;二是处理棘手事情信心不够,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开创性的工作开展的不多。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时间里,我将加强理论学习,苦干、实干,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寻找差距,克服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上取得更大的进步。
会计人员的述职报告3我是于____年__月份到____公司参加工作的,今年按照领导分工主要负责公司的对外合作及全区经营工作的资费管理与策划工作,一年来,由于有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帮助,有全部职工的大力支持,再加上自己的不断努力,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外合作工作成绩明显,邮政合作进一步扩大,全年完成邮政发展任务占公司总发展任务的50%以上;新兴业务发展迅速,管理正规,发展____用户33100户,网上通话用户比例超过70%,在省____任务发展中进入前三名。
在工作中我能够忠实履行职责,不断自查、反省自己,不断开拓进取,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各项工作实践中。总的感到,自己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还是称职的。现将20____年的主要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以提高自身素质为突破口,在不断的学习中掌握干好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知识
近一年来,我经常把自己放在公司建设的总体框架中来反思自己,审视自己,看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幅度,能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能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能不能适应完成正常工作的需要。经常告诫自己,要在公司立得住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自身素质的强弱是关键,自己毕竟是才来公司几年的大学生,从哪个角度讲都还是处在起步阶段,必须在工作中不断地提高自己。
回顾近一年来的情况,为了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上让领导放心,下让顾客满意,我系统的学习了“管理学”“客户关系学”“客户心理学”“移动通信基本知识”等学习书目,全面提高自己,力争在语言表达的能力上有突破,在协调关系的能力上有突破,在组织管理的能力上有突破,在完成工作的标准上有突破。通过学习,感到既开阔了眼界,又丰富了头脑,既学到了知识,更看到了差距。在不断的学习中提高了自己的能力素质,增强了干好本职工作的本领。
二、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根本,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保证完成工作的标准和质量
一年来,由于工作环境变化较大,迎来送往的工作比较多,需要协调、联系的工作也相应增多,在工作中,我注意总结摸索工作规律,注意与公司其他部门建立比较融洽的关系,以便于开展工作。作为公司的综合职能部门,我注意随时掌握各部门的工作动向,掌握各个县市的工作情况,做到随时有事能够随时处理。作为市场综合部的经理,对外合作工作的主管,接触的人和事比较杂,想要利
用个人关系来办违反政策、违反规定的人也比较多,但我认为,要想顺利完成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就必须坚持原则,公司的各项规定要坚决遵守,违背政策的事坚持不做。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称得上是为公司负责,为部门负责,更是为自己负责,一年来,也有不少亲属、朋友想通过我为个人办理规定以外的业务关系,我都能坚持原则,予以拒绝,做到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让亲情、感情、人情渗透工作,干扰原则,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个人感情,影响了个人关系,但却坚持了正常的工作程序,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减少了不必要的阻力和压力,工作效率也相应提高。
三、以强化服务质量为目标,在不断更新服务手段中巩固老客户,吸纳新客源
这一年中,由于____、____等公司加大了竞争力度,在巩固老客户,吸纳新客户方面,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在巩固中有所提高,有所进步,我注意研究市场动向,及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不断改进、更新服务手段来巩固公司客户群体。如针对消费群体的不同,建议公司采取重点攻击的手段,加强了对____市的业务服务,效益额明显提高。
为进一步吸纳新的客户群体,及时应对小灵通的开通,针对市区学校较多,生源较广的情况,建议推出了____卡,降低____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受领了省____发展用户指标后,我们采取主动出击、宣传造势的方法,超额完成了指标任务,在全省____任务发展中排在了前列。此外,结合多年从事服务工作的实际,年初以来,我强调本部门在开展工作中要“动真情,讲实理,办实事”,坚持用“真心”“爱心”和“恒心”来做好广大客户的服务工作,为客户进行亲情服务。一年来,我们综合部做到了热情接待、细心答询、主动服务、全程跟踪,在客户心目中留下了周到、热情的好印象,也为公司在外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述职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计人员的述职报告4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从4月底接手骨科医院财务会计以来,迄今为止任职已有7个多月的时间,回首过去的7个多月,内心感慨万千。在此期间我所负责的的财务工作得到了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和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借此机会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会计工作职责是对全院财务资金活动进行核算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是一项“婆婆妈妈”的工作,事情繁杂,又不像其它临床科室能够用数字和成果来说话。但我自任职以来,热爱本职工作,立足自身岗位,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自已的工作职责。现将七个多月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爱岗敬业,扎实搞好医院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不怕困难,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随着医院业务量不断攀升,会计核算和工作量也随之不断加大,接手以来我加班加点认真对1-4月份的账务进行了认真处理并及时做完。迅速熟悉自已的工作任务,学习医院管理方案,并按要求对一季度浮动工资进行核算按时发放。我每月21号开始对结帐出院病人逐个分项目分科室录入汇总完成后打印出来交由各科护士长、药房、医疗股长每人一份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记入住院收入。每月5号之前要把上个月的账务处理完毕,打印出记账凭证、财务报表后装订成册然后归档保管。
5号之前向主管局上报上月财务收支月报表,向院领导提交上月业务收入报表及收入汇总对比表。同时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录入,保持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中的固定资产和财务账上一致,年终要及时向县国资局上报固定资产年报。每季度要统计各科室收入和个人收入,根据医院管理方案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地进行各科室人员浮动工资的核算,形成草案后交由院领导审批后按时兑现全院人员浮动工资。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收款室、护理部、出纳等领购发票严格实行缴销管理。对学生交来的学费按票及时录入电脑备查,学生领证时逐个核清学生学费。对每一个查询学费的学生我都热情接待,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时刻把自已的岗位作为医院一个服务的窗口。
财务部的工作象年轮,一个月工作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月工作的重新开始。虽然繁杂、琐碎,也没有太多新奇,但是作为医院正常运转的命脉,我深深地感到自己岗位的价值,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我养成了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办理每一笔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对要求我签字审核的支出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1、在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上与自已的本职工作要求还存有一定的差距。
2、开展工作的思路还不够宽广,缺乏创新精神。
3、日常工作中有些做的不够细致、深化,管理只停留在表面,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针对这种情况以后如何将工作做细做深,加强财务监督管理职能,应是我今后工作中的重点。
三、明年的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财务基础及核算工作,同时加强财务科与各科室之间的沟通联系工作,积极参与到医院的经营活动中去,做到事前了解、事后分析,加强财务数据预测和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差异时及时与各科室沟通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2、创新思路,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查疏堵漏,把工作做深做细,加强财务收支监管力度,确保医院收入不外流,医院资金能够合理有效的运转使用,使医院效益最大化。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认真探索,总结方法,增强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提高自身业务管理水平,力求为领导管理决策提供切实可靠的财务依据,能够真正发挥财务人员应有的作用。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将会坚持做到身体力行,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立足自身岗位,履行自身工作职责,为医院的发展贡献我的微薄之力!
述职人: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计人员的述职报告5市分行会计部:
20____年是我在____支行担任会计管理人员的第一年。在这一年中,我从一个完全没有接触对公业务的个人客户经理,迅速的转变成为一名会计管理人员,除积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努力工作之外,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精神,狠抓会计内控建设。
1、坚持按月开展自查工作,促进会计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自查是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操作风险的重要防线。对这一块工作的重视我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尽管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还是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每月对支行全部点开展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方案、无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对责任人有处理、有通报。监管的内容也严格按照会计监管制度的规定和案件专项治理的要求逐条细化,不敢有丝毫的马虎。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自查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认真细致的自查,支行的会计内控管理比以往年度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
2、建立全面的岗位责任制,把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做到每一项工作有人管,每一个工作有人抓,防止出现相互推托、工作脱节的现象,按照岗位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使我支行内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认真贯彻和执行各项会计、出纳制度及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会计出纳工作基础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以“提高柜面服务质量”为目标,从工作制度、员工素质入手,高标准,严要求,苦练业务技能,强化管理考核。
一年来,我认真贯彻和执行总行各项会计、出纳制度及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比如:对挂失业务、全国支票、汇兑业务等关键业务进行了规范,改变了以往登记簿登记不规范、资料不全的问题,对于发生的交换差错事故及时整改,防止了各类差错隐患的再次发生。
2、在工作中,我坚持日常及时制度检查和事后稽核通报,加强内控管理。
各项会计出纳制度是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上,我注重双管齐下、标本兼治。一是充分发挥日常内控的监督和规范,利用好实时监督和监控检查的机会,使我支行内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正确处理好事后稽核发现的问题。首先按照我行各类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临柜会计出纳业务进行即时、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审核,其次做好和事后稽核的沟通工作,正确处理好事后稽核中心发现的相关差错,及时做好事后稽核差错的分析反馈工作,及时给予出错柜员通报,查找问题原因,及时落实整改。从各个环节加强对柜面业务的管理,提高了我支行的内控机制。
3、注重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履职能力。
会计管理人员履职到位与否,是会计内控好坏的关键一环。由于我之前的岗位是个人客户经理,因此,如此之大的角色转换对我的业务要求非常高,如果自己不对会计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就无法对支行的会计风险进行把控,因此,我坚持学习业务,虚心向老员工请教,积极与直管领导,管理人员行长进行沟通,通过自己的努力,熟悉业务,进入角色。
三、加大力度强化风险管理。
1、对公账户对账工作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中,营业部高度重视对账工作。在
一、
二、三季度对账工作中,营业部重点账户对账率达到了100%,完成了分行对账工作要求。
2、定期组织案防例会,强化员工风险意识
营业部按月组织全行案件防控工作会议,并定期传达总分行业务风险文件制度;定期配合综合部开展员工行为专项自查、互查工作;按照分行要求建立声誉风险防控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3、加强晨会学习,堵截柜面风险
在每日晨会中,营业部开辟了风险防控工作专栏,组织进行每日风险提示工作。重点对突发事件处理、柜面风险防控、案件防控动态、操作风险防范等工作环节进行逐个剖析,在员工思想上构筑了牢固的风险防范平台。在过去的一年中,营业部有两人共两次次堵截了柜面诈骗案件,培训效果明显。
4、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方面
按照分行文件制度要求,营业部梳理并建立了多项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如防抢劫处理预案、防火预案、声誉风险处理预案、理财产品应急处理预案等,并定期配合支行综合部组织全行范围的突发事件模拟演练工作。通过上述演练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员工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处理突发事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业务指标方面
1、20____年支行营业部的中间业务相对偏低。
总结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支行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客户的结构也较为单一,部门没有人手能够外出营销;其次部门经理工作监督存在疏漏,在产品培训及员工辅导工作上存在不足;最后,员工主动营销意识薄弱、营销能力有所欠缺,产品营销工作无论从员工营销开口率还是营销成功率上均为达到预期的效果。
2、存款业务方面,支行的存款90%来自于海关的存款,因此海关收税的高低严重影响支行的存款业务,而个人客户的数量又较少,来行办理业务的客户绝大多数都为老客户,所以营业部存款余额增长乏力。
4、对公银对账工作推进迟缓
20____年,营业部对企业账户签约管理工作重视度较高,全员几乎都参与到银企对账工作中,但是有极个别企业老总在国外治病,无法回国,造成支行的3季度对账率未达到双百。
基础管理方面
20____年支行发生一笔重大差错,原因是在我休假期间,支行员工手工修改重空号码,造成严重的串号使用凭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①我对员工的管理不够严格。
②员工的风险意识太差,我没有尽到相应的风险管理责任。
柜面服务方面
员工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高,柜面服务规范性有待加强。集中体现在,营业大堂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足,更多时候员工仍是被动接受客户咨询,提供被动服务;柜面规范服务的持续性不足,部分员工不能保证工作日全时段的规范化服务。工作执行力方面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在工作执行力上尚存差距,集中体现在:
1、工作计划性需加强,部分工作计划考虑不够充分;
2、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业务流程为按照制度要求落到实处,检查监督力度不足;
3、对员工的风险教育需进一步加强。
五、20____年工作目标
1、加大员工的技能、服务培训力度
部门将以分行五岗位考试要求为模板、以支行服务检查要求为基准,定期、持续开展员工操作技能及服务培训工作,并按月进行评比。同时,加强检查落实工作,全面提升营业点服务核算水平。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全面降低差错率
部门需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来满足支行日新月异的业务对新员工的要求。同时,加大核算质量的考核力度,制定支行14年新的考核办法,联合全部点,共同考核,赏罚分明,并与年度考核挂钩。最终实现审计检查及分行会计部差错考核双达标的目标。
3、加强风险培训
1.我国多个五年计划(规划)中均提出要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首次提出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的是:
A.“八五计划”
B.“九五计划”
C.“十五计划”
D.“十一五规划”
2.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
C.《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是部门规章
D.《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规范性文件
3.下列收入中,来源于境内所得的是:
A.英国母公司技术总监乔治兼任境内子公司技术专家,未入境履行职务取得子公司支付的工资
B.居民张某在境内子公司工作取得由境外母公司发放的工资
C.居民李某从非洲分公司回国就职后取得非洲工作期间的奖金
D.居民王某将其拥有的一项发明授权某外国企业在境外使用取得使用费
4.关于财产转让所得的税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先后两次按照不同价格购买某企业股权,转让部分股权时按照“先进先出”法确定转让原值
B.徐某转让限售股取得收入8万元,不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始凭证,徐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6万元
C.孙某同时持有限售股及该股流通股,确定其转让所得时应按照限售股优先原则确定转让原值
D.史某转让股权应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有关情况
5.甲公司2018年1月在新三板挂牌,2019年5月股东丁某转让原始股及挂牌后该原始股孳生的送、转股,股东陈某转让非原始股及其孳生的送、转股。关于上述股票转让行为涉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股东丁某转让原始股孳生的送、转股取得的所得以股权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B.股东丁某转让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向股票托管证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股东陈某转让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向甲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股东陈某转让非原始股孳生的送、转股取得的所得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2019年6月,小马以一项生物医药新品种投资入股到L公司(境内居民企业),交易对价全部为股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选择享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应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
B.若选择享受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递延期间L公司在境内上市,小马持有的该股权转为限售股
C.若选择享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分期缴税期间小马转让部分股权取得的现金可暂不缴纳分期缴税未结清税款
D.若选择享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小马应以申请生物医药新品种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7.自然人刘某和乙公司各出资500万元成立了有限合伙创投企业甲。2017年1月,甲企业投资1000万元到初创科技型企业丙。2019年2月,刘某从甲企业分回收益600万元,假定当年其无综合所得和其他费用扣除项目。下列涉税业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刘某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为350万元
B.刘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80.95万元
C.刘某当年不足抵扣的投资额,不得结转至以后年度抵扣
D.甲企业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5年内不能变更
8.小赵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其受雇单位一栏中出现某某人力资源公司,小赵从未在该单位工作过。他进行异议申诉的途径是:
A.单位——申诉——曾经任职
B.单位——申诉——从未任职
C.单位——冒用处理——曾经任职
D.单位——冒用处理——从未任职
9.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外籍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和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D.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10.曾某是一家公司的营销主管,2018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当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20000元,另外还取得3000元的福利卡一张。曾某1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190元
B.720元
C.3390元
D.4995元
11.杨某为某个体工商户业主。2018年度该业户全年生产经营利润20万元,无纳税调整项目,已预缴个人所得税5690元,杨某无综合所得和其他经营所得。杨某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17500.75元
B.20200.45元
C.28591.25元
D.25200.25元
12.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下列信息不属于必填项目的是:
A.小王申请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其子女受教育阶段信息
B.小张申请继续教育附加扣除,其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信息
C.小秦申请住房贷款利息附加扣除,其首套房住房坐落地址
D.小冯申请住房租金附加扣除,其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13.下列关于企业重组中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有限公司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其自然人股东应就其所得缴纳税款
B.乙公司被甲公司合并,其自然人股东应就其所得缴纳税款
C.A公司以定向增发方式收购B公司股权,B公司自然人股东应就其所得缴纳税款
D.自然人在债务重组中,以低于债务原值的现金偿还债务应缴纳税款
14.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事项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代扣代缴非居民个人汤姆工资时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B.居民个人李某在甲、乙两地分别取得工资所得,李某应自行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C.张某从其经营的两家商店(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所得,可汇总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D.非居民个人齐某在中国境内取得未扣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填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15.以下纳税人2019年3月发生的涉税业务,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正确的是:
A.吴女士领取单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单独计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40元
B.陈先生提前5年退休,从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5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00元
C.杨女士依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补偿金32万元,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1340元
D.郑先生以60万元购买所在单位一套建造成本75万元的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080元
16.2019年9月,甲公司(非国有企业)向税务机关递交了股权奖励递延纳税备案资料。该资料显示的部分情形中,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的是:
A.激励对象为董事会决定的技术骨干
B.甲公司为我国境内未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
C.甲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通过
D.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该股权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
17.按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下列关于部门与信息对应关系表述错误的是:
A.教育部门——有关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B.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C.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D.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18.无住所个人约翰为境内M公司总经理,同时在英国T公司任职。M公司、T公司每月分别支付其工资折合人民币2万元、3万元。假定约翰2019年在境内累计居住80天,11月在境内工作18天,在英国工作12天。不考虑税收协定,约翰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954元
B.3590元
C.1590元
D.861.6元
19.某个人独资企业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成本费用7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广告费23万元、与家庭生活难以划分的费用10万元),可扣除的相关税费150万元。该企业投资者当年没有综合所得,201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20.4万元
B.17.6万元
C.16.9万元
D.16.2万元
20.某企业职工李某2019年1月取得工资2.3万元,个人按企业年金计划缴纳年金800元。李某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万元,该企业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4.8万元。如仅考虑基本减除费用,李某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675.6元
B.516元
C.525.6元
D.2094元
21.居民个人李先生2019年全年取得工资200000元,6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从1月开始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缴纳“三险一金”2300元。若无其他扣除,其全年应纳税额为:
A.17560元
B.9320元
C.8720元
D.7680元
22.居民个人李某2019年取得工资收入30万元,稿酬1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10万元,劳务报酬5万元,缴纳“三险一金”6万元。本年度李某综合所得收入额为:
A.50万元
B.47.6万元
C.41.6万元
D.35.6万元
23.居民个人杜某2019年3月新入职A公司,6月首次向单位报送4岁女儿相关信息。7月A公司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杜某累计可扣除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
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24.居民个人马某2019年3月取得上年度一次性奖金36500元,当月工资4500元。马某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其应纳税额是:
A.1080元
B.1095元
C.3440元
D.3890元
25.居民个人刘某2019年11月生病入院,假定其次年1月出院并结清费用,其支付的医疗费用符合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则该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时间是:
A.2019年11月
B.2020年1月
C.2020年3月至6月
D.2021年3月至6月
26.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该期限是:
A.季度终了后1个月内
B.季度终了后2个月内
C.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
D.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
27.居民个人洪某2019年5月底与任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400000元,其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月。洪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是:
A.7880元
B.15880元
C.19880元
D.63580元
28.居民个人孙某2019年2月受某公司邀请讲课4次,每次获取报酬4000元,该公司应预扣预缴其个人所得税税额是:
A.2560元
B.1790元
C.640元
D.320元
29.下列关于纳税人2019年领取符合规定年金的涉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老冯按月领取的年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B.老金按月领取年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纳税
C.老张按季领取的年金全额适用月度税率计算纳税
D.老钱因出境定居一次性领取年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纳税
30.非居民个人迈克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其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是:
A.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
B.取得所得的季度终了15日内
C.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D.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
31.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个人所得税APP端(WEB端)注册码的发放渠道是:
A.APP端
B.WEB端
C.税务局端
D.扣缴客户端
32.外籍个人约翰办理自然人实名认证时,下列证件中不能用于实名认证的是:
A.外国护照
B.外国人出入境证
C.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D.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判断居民个人为某公司在职员工的字段是:
A.人员状态
B.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及离职日期
C.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及人员状态
D.任职受雇从业日期、离职日期及人员状态
3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判定自然人身份的四要素是:
A.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
B.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银行账号
C.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地区)、姓名
D.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地区)、银行账号
35.自然人在个人所得税APP端办理业务时,可对有疑问的信息发起申诉。以下不属于可以发起申诉的事项是:
A.收入纳税明细
B.任职受雇信息
C.授权办税信息
D.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36.因对某条工资收入数据有异议,居民个人张某在个人所得税APP端进行了申诉。关于该条数据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条数据从收入列表里消失,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
B.该条数据从收入列表里消失,暂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
C.该条数据仍在收入列表里,但颜色变灰,暂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
D.该条数据仍在收入列表里,且颜色不变,暂不计入汇缴申报应税所得
37.A公司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扣款后,因系统提示“缴款状态不明、请确认账户是否成功,如未成功,请稍后重试”,需税务机关在税务局端操作的模块是:
A.申报作废(ITS)
B.申报错误更正(ITS)
C.单笔交易处理(ITS)
D.银行端、POS机缴税凭证处理
38.关于自然人并档的后续影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并档案的纳税人识别号继续有效
B.主档案及被并档案下的纳税记录分别显示
C.主档案纳税人识别号可以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D.被并档案下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带到主档案下
39.关于税务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送达电子税务文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向赵某送达电子《阻止出境决定书》
B.向钱某送达电子《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C.向孙某送达电子《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D.向李某送达电子《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40.某个体工商户2019年适用核定征收方式,应税所得率为10%,本年度取得收入30万元,通过市教育局向教育事业捐赠2万元。假设无其他所得项目,其2019年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是:
A.500元
B.1050元
C.1400元
D.1500元
41.居民个人李某2019年度工资收入13万元,稿酬收入2万元,个人缴纳三险一金2.6万元,10月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3万元,无其他所得和扣除项目。李某年度汇算时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
A.13200元
B.16560元
C.30000元
D.55200元
42.郑某2019年度取得工资收入12万元,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6万元。年底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5万元,其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为:
A.20.36 万元
B.15.36 万元
C.23 万元
D.18万元
二、多选题
1.王教授2019年10月出席国内某教育峰会作主题演讲。以下与王教授有关的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有:
A.作主题演讲取得主办方支付的报酬2万元
B.将演讲内容在报刊上发表取得收入0.2万元
C.因发行教育演讲视频光盘取得收入5万元
D.取得某网站因侵权播放其视频支付的赔偿金2万元
E.粉丝将王教授亲笔签名文字手稿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
2.孙某2018年8月发生如下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以自有房产投资入股甲公司获得股票20万股;以其个人所有的某专利技术入股乙公司获得股票10万股。关于孙某上述投资行为的涉税处理正确的有:
A.对投资甲公司的行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对投资甲公司的行为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2023年8月前分期缴纳
C.孙某2019年1月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万股,获得的现金应按比例优先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D.对投资乙公司的行为,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
E.对投资乙公司的行为,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在5个纳税年度内分期纳税
3.蒋某所在A公司对蒋某以股票期权进行股权激励,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蒋某取得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
B.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蒋某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C.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蒋某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可以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D.若A公司是新三板挂牌公司,蒋某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参照上市公司执行
E.若A公司是非上市公司,也非新三板挂牌公司,蒋某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可以选择递延纳税
4.张某投资某合伙创投企业,出资占比20%,合伙协议约定张某的分配比例为25%,该企业设立基金A、B。2019年,基金A、B分别取得股权转让所得100万元、-300万元以及股息红利所得20万元、10万元,企业其他支出100万元。对上述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合伙企业选择单一基金核算,张某从A基金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万元
B.若合伙企业选择单一基金核算,张某从B基金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C.若合伙企业选择单一基金核算,B基金的股权转让所得小于零的部分不得向以后年度结转
D.若合伙企业选择年度整体核算,张某2019年在该创投企业无所得,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E.若合伙企业选择年度整体核算,合伙企业年度亏损准予按有关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
5.2005年,魏某购入非上市A公司股票10万股,价款20万元。2009年12月,A公司股票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当日开盘价10元、收盘价13元。2018年12月,魏某购入A公司流通股10万股,每股14元。2019年1月,魏某将持有的A公司10万股转让,每股12元。不考虑其他税费,以下涉税处理正确的有:
A.魏某转让的股票,按加权平均法计算股票原值,每股8元
B.魏某转让股票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C.扣缴义务人计算预扣预缴魏某个人所得税税额为22.1万元
D.魏某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为20万元,并按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E.证券机构应在2019年2月15日前,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主管税务机关
6.自然人张某及亲属2019年发生若干房屋转让、赠与事项,以下属于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有:
A.张某因父亲去世依法继承一套房产
B.张某姐姐因放弃继承得到张某现金补偿
C.张某妹妹将自有房产赠与张某的儿子
D.张某将自购房产无偿赠与自己的儿子
E.张某在离婚以后转让离婚析产的房产
7.位于甲省的A建筑公司在乙省B市有一建筑工程。关于该建筑项目有关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A公司派往乙省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乙省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A公司预扣,并向B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B.A公司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往乙省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A公司预扣,并向B市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C.A公司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B市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D.A公司已经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B市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E.甲省税务机关需要掌握B市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B市税务机关应及时提供
8.张某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经常居住地为天津市,在河北省经营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甲。以下关于张某2019年经营甲企业有关事项的涉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A.8月份,转让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的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B.10月份,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向创新企业在境内的存托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C.12月份,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应在天津市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D.办理甲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时,应在河北省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E.取得境外所得,可在北京、天津、河北任选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9.S国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并生效,协定约定了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比例上限,但没有董事费条款。S国居民乔丹在我国境内无住所,2019年境外母公司任命其担任境内子公司某职务。下列关于乔丹纳税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有:
A.若乔丹担任境内子公司总经理,即使乔丹没有来我国境内履职,乔丹也须就境内子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在我国纳税
B.若乔丹担任境内子公司总经理,来华履职,当年居住天数100天,乔丹取得的境外所得由境内支付的部分须在我国纳税
C.若乔丹为子公司一般技术人员,未来华履职,通过网络开展工作,乔丹无须就境内子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在我国纳税
D.若乔丹为子公司一般技术人员,来华履职,当年居住及停留天数超过183天,乔丹仅就境内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E.若乔丹当年居住天数超过183天,在境内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乔丹可以不将特许权使用费并入综合所得
10.A县居民刘先生在B县经营一家合伙企业甲,因业务需要到境外开展经营,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关于开具该证明的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A.刘先生应作为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B.甲企业应作为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C.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D.A县税务局为受理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
E.B县税务局为受理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
11.国务院常务会议11月20日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出部署。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应做好的主要工作包括:
A.简化汇算清缴办税流程
B.优化汇算清缴纳税服务
C.广泛深入开展汇算清缴政策宣传
D.应保持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长期不变
E.做好做细免除中低收入人群汇缴补税义务工作
12.近期,税务总局提出了各级税务机关应抓紧做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工作。这些工作包括:
A.紧盯扣缴申报质量管理等重点工作
B.无需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模拟工作
C.全力做好宣传引导、服务咨询的准备工作
D.制定切实管用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方案
E.抓紧做好税务干部全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培训
13.居民个人李某的母亲2019年满65岁。下列关于李某申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正确的有:
A.李某为非独生子女,约定分摊每月1200元
B.李某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C.李某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
D.李某为非独生子女,其可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
E.李某为非独生子女,其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14.刘某和金某夫妇婚前均未购房,2019年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下列关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表述,正确的有:
A.刘某和金某可以同时扣除
B.刘某和金某约定,由刘某扣除
C.若贷款人是金某,只能由其扣除
D.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实际享受扣除后,扣除方式不得变更
15.A公司员工宁某取得的下列各项收入中,不属于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A.实报实销的差旅费补贴
B.按规定发放的托儿补助费
C.按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
D.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给职工的补贴
E.公司发放的优秀员工绩效考核奖励
16.居民个人尹某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渠道包括:
A.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填报
B.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C.自行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填报
D.通过12366热线转主管税务机关填报
E.提交给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填报
17.香港居民梁某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办税服务厅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时,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
A.性别
B.籍贯
C.出生日期
D.首次入境时间
E.港澳居民通行证号码
18.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申报成功后,其预扣税款的缴库渠道包括:
A.可由扣缴单位办税人员前往大厅缴款
B.可由居民个人通过自己的银行卡缴款
C.可由扣缴单位通过银行端查询缴纳税款
D.可登录客户端通过企业签订的三方协议缴款
E.可登录WEB端通过个人签订的三方协议缴款
19.在某些情形下,居民个人朴某需要在2019年12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端操作处理后,才可一键确认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些情形包括:
A.同一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复采集
B.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在有效期内
C.已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单位离职
D.同时存在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
E.同一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指定了不同扣缴义务人
20.自然人选择除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类型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后,可作为账号登录的有:
A.中文名
B.英文名
C.登录名
D.手机号码
E.电子邮箱
21.A公司因相关人员忘记本单位扣缴客户端申报密码,需要重置密码,则该公司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重置密码的途径有:
A.由办税员登录APP端,在“办税权限管理”重置
B.由法人代表登录WEB端,在“办税权限管理”重置
C.由财务负责人登录WEB端,在“办税权限管理”重置
D.由财务负责人登录APP端,在“办税权限管理”重置
E.通过税务局端“个税代扣代缴申报密码发放(ITS)”重置
三、判断题
1.因股权分置改革,A公司代张某持有原由其个人出资的限售股。2019年依法院判决,A公司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其代持的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张某名下,上述情形应视同个人转让限售股。
2.林某2019年9月以A市一栋写字楼投资B市某企业,获得该企业20%的股权和100万现金,该笔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应由林某向B市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3.居民个人陈某于2019年5月1日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入职手续。试用期结束后,A公司在2019年8月1日向其一次性发放入职以来工资1.8万元。在计算预扣预缴税款时,陈某可在税前享受的基本减除费用为2万元。
4.李某为甲企业员工,2019年每月工资收入15000元,符合扣除标准的“三险一金”为2000元/月。2019年1月,甲企业统一为员工购买了每人每年3000元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如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1月应预扣预缴李某个人所得税为330元。
5.内地个人投资者张某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某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该基金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该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居民个人张某于2019年9月入职A公司,10月份取得首笔工资,A公司应当按照张某提供的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在实际支付所得时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7.律师丁某在A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2019年1月从A事务所取得兼职工资8000元,A事务所应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240元。
8.个人投资者罗某和A公司各收购B公司50%股权后,B公司将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如罗某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则对罗某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9.2019年3月,A合伙创投企业以1000万元现金直接投资于B企业(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A企业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备案手续,并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10.无住所英国人詹姆斯2019年1月1日受聘到中国境内工作,2019年2月1日回国探亲离境,2019年3月1日下午再次入境工作,2019年8月1日上午离境到美国工作。假设其2019年12月30日再次入境中国并不再离开,则詹姆斯2019年度为我国居民个人。
11.非居民个人大卫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同时为A公司、B公司提供设计服务,但两公司均未扣缴其税款。大卫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分别向A公司和B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12.张某于2019年6月转让一套自有经济适用房,其支付的该住房装修费用,可以在房屋原值15%的最高限额内扣除。
13.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预扣预缴年度次年起保存五年。
14.王某参加某空调专卖店购物活动,因购物满4000元获得消费券500元和100元非现金网络红包,并获得一次性抽奖机会,抽得厂家自产空调一台,成本价1500元,同期市场价格2000元。王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00元。
15.2019年5月,甲公司从公司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对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赵某现金奖励10万元,可减按50%计入赵某当月工资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16.保险营销员李某2019年1月取得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0000元,应按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可扣除的展业成本为2000元。
17.2019年9月,英国人欧文与境内A企业签订任职协议。根据中英税收协定,欧文如需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办理自行申报,A企业代扣代缴税款时暂不考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18.A创投基金2019年度选择按照单一投资基金核算,该基金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填写《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为其个人合伙人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19.李某2019年度无工资收入,取得稿酬收入30000元、劳务报酬10000元,全年符合规定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0元。李某可在预扣预缴环节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子女教育支出相关信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居民个人张某在A上市公司就职,2018年1月因表现突出被授予限制性股票。2019年1月第一批股票解禁,取得股权激励所得12万元;2019年10月第二批股票解禁,取得股权激励所得25万元。2019年度张某应就股权激励缴纳个人所得税42560元。
21.居民个人武某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并需要补税的,可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
22.居民个人李某为A公司员工,李某如需办理汇算清缴,可选择自行办理,也可以选择由A公司代为办理,但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办理。
23.居民个人方某选择由其任职的甲公司代办汇算清缴,方某应及时提供本人除甲公司以外的2019年度其他各项所得的收入信息。
24.居民个人袁某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并申请退税,可提供其在澳门开设的银行账户获取退税。
25.居民个人周某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2019年度在深圳某公司任职,年终周某可以选择在北京或深圳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26.居民个人林某2019年度仅取得劳务报酬100000元,年内缴纳的符合条件的“三险一金”12000元,当年无其他综合所得。如林某申请退税,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7.居民个人钱某如需办理2019年度汇算清缴,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28.2019年6月,居民个人张某为A公司提供设计服务获得劳务报酬5000元,A公司未扣缴税款,张某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内办理自行申报。
29.居民个人徐某年度汇算清缴应补退税额不超过400元,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30.2019年,居民个人俞某一家三口发生的符合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医疗费用分别为:本人10000元,妻子20000元,未成年女儿30000元。假设全部由俞某申报扣除,则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20000元。
31.英国公民詹姆斯于2019年3月1日入境,并与A公司签订3个月的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延期至12月15日离境且预计不再入境,则其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
32.居民个人宋某2018年起在B公司工作,2019年3月离职,10月重回B公司就业,则B公司11月份预扣预缴宋某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累计减除费用为2.5万元。
33.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以前年度如有欠税的,应一并在汇缴时结清。
34.非居民个人汤姆2019年12月取得一笔劳务报酬800元,则汤姆当月就该笔劳务报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35.居民个人佟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兼任控股子公司董事。子公司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佟某的个人所得税。
36.居民个人马某需要查询2019年度劳务报酬收入信息,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2019年度”—“劳务报酬”进行查询。
37.居民个人李某选择简易申报方式办理2019年度汇算,可自行手工填写纳税数据后进行申报。
38.居民个人齐某2019年度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3万元,劳务报酬3万元,稿酬1万元,已预缴税款,齐某可以通过简易申报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39.居民个人叶某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正确,如其2020年继续享受相关扣除,由系统自动推送或经叶某在2019年12月确认过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可在2020年度生效。
40.居民个人钟某选择由其任职的A公司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后,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则钟某应要求A公司为其办理更正申报,不得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41.居民个人梁某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或修改其任职的A公司已向税务机关报送的任职受雇信息。
42.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进行修改和作废。
43.居民个人陈某如需在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时享受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由扣缴义务人在减免税事项报告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44.若居民个人肖某2020年从两家企业取得工资,3月发生两笔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则肖某可以分别在两家企业扣除上述捐赠支出。
作为银行传统存款业务的补充,私人银行(Private Banking)业务在欧洲已有数百年的发展历史。2005年2月,第一家外资私人银行驻华代表处 ―― 瑞士友邦银行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获银监会批准设立,2005年11月,欧洲传统家族式私人银行――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亦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与此同时,美国花旗银行、荷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等跨国银行相继在其上海分行内部设置了财富管理部门。
一、私人银行的主要特征
(一)私人银行的个性
1、特定的客户对象
一般委托管理资产(Asset under Management)高于50万美元才能成为私人银行的客户,委托管理资产介于100万-5000万美元的高净值(High Net Worth)客户则是市场的主体,占私人银行业委托管理资产总量的62%,且多以资产的长期保值为主要目标。以瑞士为例,当地金融机构委托管理资产约43,310亿瑞士法郎,其中私人客户资产占33.9%、机构客户资产占56.2%,机构客户大多为社会团体、大学、研究机构和家族制企业。
2、品牌的认知度
私人银行业务开展的关键是要让客户在体验中,不断深化对品牌的感受,这是财富管理业务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各家私人银行在全球成熟市场分布已基本形成定局,呈现完全竞争的态势,即使规模最大的瑞士银行(UBS)也只占总市场份额2%,最大10家私人银行管理资产总额占市场总额度的8%,各家私人银行客户基础均较为稳定。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基于长期的合作,有些庞大的资产委托甚至已历经几代,从某种意义而言,这种品牌认知是私人银行最大的核心竞争力。
3、个性化需求
私人银行所提供服务的深入度及延伸度远非一般商业银行所能比拟。其业务流程开展大体可分四个阶段:首先了解客户需求,着重对客户身份、风险偏好等的识别(KYC);其次为客户制定财富管理计划,在充分揭示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组合;执行计划,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调整投资计划;最后在信息系统平台上实施客户行为追踪,完善客户信息。每一步骤均强调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二)私人银行风险管理
1、对客户背景及财富管理意愿的识别(KYC)
私人银行业务操作流程中的风险管理重点在于开户前的尽职调查,这个认定过程包含对客户信用状况、声誉、财富管理意愿、风险认知、政治倾向等的识别。每一个客户必须经理财顾问团队组长的审核,由组长负责对地区客户资源进行统筹分配。
银行向新的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前,要求客户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授权书、资产来源证明、历史完税记录等,即使现有的客户要求增加委托资产,同样要出具用以证明资产合法性的材料。这方面的严格管理,一方面是出于监管当局合规风险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保证了银行不经手非法资产,降低了银行的声誉风险。在客户识别过程中,私人银行尤其强调避免与敏感群体的业务往来,具体包括:与政治有关的敏感群体(Politically Exposed Parties-PEP);来自不稳定国家或地区的群体(Sensitive Country Affected Partes-SCAP),如阿富汗;与政治有关的行业(Sensitive Industry Affected Parties-SIAP),如武器制造工业。
2、对理财顾问的管理
理财顾问是私人银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核心,一些私人银行的管理者直接充当银行贵宾客户的理财顾问。理财顾问要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实时金融交易,工作性质本身包含较多主观决策因素,在与客户单向联系过程中,理财顾问的违规操作往往会给银行带来很高的风险,因而私人银行往往对理财顾问实施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理财顾问的资质,私人银行一般要求理财顾问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市场营销经验、投资市场知识、财富管理经验。任职后还需进行以合规为重点的培训,以瑞士银行为例,进入银行任职前必须通过网上在线合规知识培训及测试,每年还要求从业者必须参加包括反洗钱在内的合规培训。
理财顾问至少配有一名助理,负责按理财顾问已制定的计划实施投资行为,理财顾问则专著与客户沟通并对财富管理计划提出建议和改进。在银行授权范围内理财顾问拥有自主决策的权利,但必须保证所有投资交易均符合客户意愿。理财顾问或其助手调动客户帐户内的资产必须通过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操作,所有交易信息均形成记录并反馈客户,除此以外还要定期向团队组长汇报客户评估,当客户理财计划变动时,变更部分必须经投资部专家审核。
3、对投诉处理机制的重视
私人银行非常重视客户的投诉机制,规定理财顾问在与客户签订理财协议时必须告知客户银行投诉部门电话,有些银行直接将投诉方式写入每一份合同中。在私人银行看来,投诉处理只是督促银行提升服务质量的手段,银行注重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履职”,从而做到“流程银行”所要求的标准。
(三)私人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主要差异
1、资产规模相对较小
商业银行通过大规模的网点建设,大力拓展授信业务,追求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利润率。而私人银行则不同,管理层会根据市场情况设定合理的委托管理资产“门槛”。私人银行主要收益取决于了两方面:一是高端客户市场容量,二是聘用理财顾问的成本,包括工资、奖金和佣金,根据市场经验,私人银行成本中50%为支付给理财顾问的薪金,因而成本曲线刚性较大,难以产生规模效应。从下图可以看出,A曲线表示银行在市场起步阶段竞争较少的情况下所取得的高盈利,也体现了富裕人群增多后对高端个性化财富管理业务的市场要求。享受到A曲线的高收益后,银行在扩张自身规模的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加之客户资源的有限性,收入曲线的增长将趋缓。
2、操作风险为主要风险
私人银行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种合适的投资建议,作为执行机构为客户买卖证券,代表客户持有证券或投资,客户是所持有证券的受益人,与此相关的市场风险由客户承担。与大多数商业银行开展自营业务不同,私人银行业倡导开放架构(Open Architecture)的发展模式,即不断从外部引入有竞争力的产品,而不将销售重点放在本银行或集团分支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获得的产品种类越多,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多样性的投资组合,更易于从总体上分散客户的风险。因此,私人银行比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要小。在信用风险方面,私人银行一般不提供贷款业务,即使接受客户抵押也必须是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的有价证券等,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远大于私人银行。
与商业银行需要严格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方方面面相比,私人银行更加注重于操作风险的管理。典型的私人银行操作风险包括理财顾问向客户推荐了不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或需求的产品;理财顾问没有根据公司的要求揭示产品的全部风险和对客户可能造成的影响;客户服务人员在接到客户交易指令时有理解的错误或输入指令时产生失误;客户投诉理财顾问代为操作的交易与其本意不符;私人银行员工的偷窃,欺诈行为;客户有洗钱或其它违反监管约束的行为而银行在有意或无意的情况下协助了他的行为;私人银行没有完整、准确的客户信息;以及关键任务风险和业务中断风险。
二、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现状
私人银行业委托管理资产总量中的80%在受益人所在国进行管理,即业界所称的境内营运模式(On-shore Banking),与之相对应的离岸委托管理资产模式(Off-shore Banking)业务则大都集中在瑞士和卢森堡,全球私人银行跨境财富管理总量的27%由瑞士金融机构进行管理。
目前,全球私人银行业发展呈现两大趋势,一是规模较大的私人银行加紧在欧美成熟市场开展兼并。以瑞士银行为例,其先后并购斯科特金融咨询公司(Scott Goodman Harris)、莱克经济公司(Laing & Cruickshank)、莱斯(法国)基金管理公司、美林(德国)资产管理公司。兼并着眼于几家机构本土高质量的客户基础,以加速实现境内营运的高效发展模式。二是加大在新兴市场的投入,其中亚洲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亚洲现汇集了约200万拥有流动资金超过100万美元的富裕人群,香港则成为了全球第六大财富管理中心。根据瑞士友邦银行提供的数据,2005年银行委托管理资产增长中2/3来源于亚洲市场的贡献。
三、私人银行在华发展前景
(一)境内私人银行雏形已经出现
目前,中国市场中还没有出现专业化的私人银行,银行机构可能提供的高端服务仅限于推荐一些信托、基金组合、设立离岸帐户、出国留学等,中国高端财富管理市场的发达程度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境内私人银行的雏形已经开始出现。
正如本文开头所描述的,在这方面外资银行启动较早,已经在上海设立有两家私人银行代表处,另有若干私人银行业务部门在花旗等上海分行内部成立。在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尤其是本币业务限制政策较多的情况下,外资私人银行开拓市场的道路将历经曲折。此阶段内,外资私人银行将更注重与国内各大金融机构的合作,可以预期,今后中外方的合作更可能体现在资本方面,对外资私人银行而言,这也是最稳妥的市场开拓方式,不用再对各项市场政策进行博弈。
从各中资商业银行情况看,也开始尝试向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已经设立了相对独立的财富管理部门,例如工商银行的理财金帐户、招商银行的金葵花帐户、建设银行的贵宾卡帐户等。与国际标准相比,中资银行设置的贵宾理财业务“门槛”较低,从某种意义来说,目前中资银行的贵宾财富管理只是大众客户理财业务的延伸。因客户面广,贵宾理财的开展仍主要依托分支网络进行,客户所能享受的服务主要是办理业务的“绿色通道”和个人信贷的有限审批权,高端私人服务也仅限于推荐一些信托、基金组合、设立离岸帐户、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等,仍是传统上客户对已有金融产品和理财服务的被动接受。这些团队所提供的服务还没有达到私人银行所界定的范围,发达程度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私人银行业务在境内全面展开条件尚未成熟
1、成熟的客户群尚未形成
2005年中国人均GDP为3,603美元,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催生出一大批富裕人群,据美林集团和凯捷咨询公司联合《2009年最新全球财富报告》显示,2003年中国持有100万美元以上净资产(不包括主要房产)者已达47.7万人,较2008年增加31%,位居全球第四。对于私人银行业而言,潜在客户群体已初具规模,而所欠缺的是高净值客户的市场认知。
私人银行界习惯按资产来源将客户分为两类:旧有资产(Old Money)及新兴资产(New Money),欧洲旧有资产客户占行业比重较高,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世袭资产,这些旧有资产客户更看重银行的品牌。与之相比,中国近20多年来的快速经济发展催生出一大批潜在的新兴资产客户,这些人的财富来源于制造业、信息技术、消费品等的投资,更有很大一部分财富来于90年代股市及近年的楼市投机交易,这些人群更倾向于做投机决策(Highly speculative),但风险承受度却不高(Low risk intolerance),这种市场认知与私人银行所讲求的“资产持续保值”的原则背道而驰,也体现了国内投资者不成熟的一面。
2、符合要求的理财顾问缺乏
与商业银行依赖分支机构网点设立来扩展业务的方式不同,私人银行针对高端客户群所开展的业务完全基于客户对委托经理及银行的信任,理财顾问团队是私人银行的宝贵资源,除要求具有银行、管理、外语方面的综合能力外,情感能力(Ability of Emotion)也是合格理财顾问所必须的。目前,中国金融从业人员中符合私人银行理财顾问标准的人才甚少,理财顾问所能提供的服务受自身能力的限制还远不能达到客户的要求。但时值市场启动阶段,客户加深对银行的信任即是认知理财顾问的过程,银行尝试探索高端理财业务的同时也是培育高级理财顾问的过程。
3、基础环境尚待完善
稳定的政治环境、持续的经济增长、良好的诚信环境、优惠的税收政策等是私人银行业务发展必须具备的宏观市场环境,其中发达的金融市场对私人银行业的发展尤其重要。金融市场发达程度越高,银行则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多样化理财产品,尤其在本币产品方面。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框架内需要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共同参与,国际经验表明,私人银行业的发展并非一蹴而就,市场客户资源环境的成熟只是第一步,其后所要做的工作还包括:通过引入国际知名机构以加深市场认知;机构设置限制的放开,形成适合外资机构开展离岸私人银行业务的环境;完善金融市场,形成离岸与境内服务模式并存的私人银行市场。
在新近公布的里耶简中,有一枚简出现了“公船”一词:
廿六年八月庚戌朔丙子,司空守敢言:前日言竞陵汉阴狼假迁陵公船一,袤三丈三尺,名曰,以求故荆积瓦。未归船。狼属司马昌官。谒告昌官,令狼归船。报曰:狼有逮在覆狱己卒史衰、义所。今写校券一牒上,谒言己卒史衰、义所,问狼船存所。其亡之,为责券移迁陵,弗属。谒报。敢言之。/【九】月庚辰,迁陵守丞敦狐却之:司空自以二月(假)狼船,何故弗蚤辟,今而(甫)曰谒问覆狱卒史衰、义。衰、义事已,不智(知)所居,其听书从事。/ 手。即令走行司空(简8-135)
月戊寅走己巳以来。/半 手(简8-135背)1
简文所示,该“公船”为南郡竞陵县人狼向洞庭郡迁陵县所借,为官府之船,这在当时应该是一种与私人拥有的“私船”相互区别的船舶。文中“名曰”后一字,或释作“”,2或释作“棹”,3郭浩认为该字可能就是公船上的官方标记。4此外,另有一些出现在里耶简简文中的船舶,虽未被明确冠以“公船”之名,但从其出现在官方文书中,受公家管理,乘坐之人为官吏,执行之事为公务来看,其无疑也属公船。在陆路闭塞、水路发达的秦代迁陵县,公船的使用显得尤为频繁与重要。然就笔者目力所及,关于这些公船的具体用途、职事之人、制造及管理等问题,尚未见有专门的研究。故而不揣浅陋,试作此文,不妥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公船的主要用途
酉水穿迁陵县而过,蜿蜒汇入沅水,通往洞庭长江,给山路崎岖的当地提供了一条便捷的水路。船舶也因此在迁陵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已公布的里耶简可知,迁陵县公船的使用主要集中在日常公务出行、民事运输、军事运输三个方面。
(一)日常公务出行
公船是迁陵官员外出处理日常公务的重要交通工具。如下两例:
廿八年七月戊戌朔乙巳,启陵乡赵敢言之:令令启陵捕献鸟,得明渠雌一。以鸟及书属尉史文,令输。文不(肯)受,即发鸟送书,削去其名,以予小史适。适弗敢受。即詈适。已有(又)道船中出操以走赵,詈赵。谒上狱治,当论论。敢言之。令史上见其詈赵(简8-1562)1
年四月朔己卯,迁陵守丞敦狐告船官:令史雠律令沅陵,其假船二,勿留(简6-4)2
第一例是迁陵县下属启陵乡负责人赵发往县廷的文书。赵在文书中提到其令尉史文输送一只明渠鸟及送鸟文书到县廷,文不顺从,两人随之发生了冲突。据文书可知,文不肯接受这一公务,想让小史适代替他前往县廷,然适亦不肯,文只得亲身前往,其忿忿不平,便从船中操楫叱赵离开并责骂他。总而言之,尽管文有千般不快,最后还是接下了任务。从其船中操楫的举动来看,他前往县廷是乘船走水路。而乘船之人为官吏,执行之事为公务,其乘坐之船当为公船。第二例是迁陵县县丞敦狐发给该县船官的一道命令,让其出借两艘船。所借之船既为船官管理,其显为公船。借船之人为县廷掌管文书的令史,其受指派前往沅陵校勘律令是公务。
除迁陵县官吏自身的外出公务用船外,对于上级派来检查工作的官员,迁陵县亦需保障其在县内的出行用船。如下例:
尉敬敢再拜谒丞公:校长宽以迁陵船徙卒史【酉阳,酉阳】【船】元(沅)陵,宽以船属酉阳校长徐。今司空丞公令吏徒往取之,及以书告酉阳令来归之。盗贼事急,敬已遣宽与校长囚吾追求盗发田官不得者。敢再拜谒之(简8-167、8-194、8-472、8-1011、8-167背、8-194背、8-472背、8-1011背)3
从文书格式来看,这是一封书信。就其中提到让丞公以文书通告酉阳可推知,该丞公当指迁陵县丞。里耶简中涉及这两县之间往来的文书较多,其通常发生在两县县丞之间,如简8-158开头:“二年四月丙午朔甲寅,迁陵守丞色敢告酉阳丞主”;4简8-647开头:“酉阳守丞又敢告迁陵丞主”。5相应的,与丞公通信的尉则为与县丞身份相当的县尉,这符合秦简中县尉一般省称为尉的做法,亦与校长隶属于县尉的制度相吻合。6该信缘起迁陵县尉敬下属校长宽以迁陵县公船送卒史到酉阳县,并将船交予酉阳校长徐。因校长宽被临时派往抓捕盗贼,无法取船。县尉敬便写信让迁陵县丞遣下属吏徒到酉阳县取回这艘船或者让他以文书告之酉阳将船归还。文中卒史当为洞庭郡府属吏。《史记・萧相国世家》载秦末时萧何曾“给泗水(郡)卒史事”。7里耶简16-5、16-6记有洞庭郡守派卒史到属县检查工作的实例。其简文开头均为:“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礼谓县啬夫、卒史嘉、(假)卒史、属尉。”8卒史直接承受郡守命令,其显然为郡属吏。而迁陵、酉阳同属洞庭郡,书信中卒史应是洞庭郡府派出。从其可知,卒史在郡属县公干期间的交通工具由所在县承担。卒史由迁陵出发前往酉阳,其所乘之船为迁陵县公船。待卒史抵达酉阳,该公船便应即时返回迁陵。
里耶简文中也有既非迁陵县官员、亦非洞庭郡官员的公务用船,前揭简8-135便是一例。来自南郡竟陵县的狼为寻求以前楚国遗留下来的瓦器,向迁陵县借用了一艘公船。从狼远到而来并能轻易借到公船不难推测求瓦器之事当为公务。
上引前三例,公船行驶路径分别为由迁陵下属启陵乡往县治所在、由迁陵往沅陵、由迁陵往酉阳,所涉公务分别为乡、县、郡三级。后一例公船当是沿酉水寻找故楚瓦器,该公务与迁陵县自身并无直接关联。此四例各有不同,足可体现公船使用在当地日常公务出行中的普遍性与重要性。
(二)民事运输
迁陵县境内水路便利,古往今来,船舶在当地民事运输中起着重要作用。里耶简所见,秦时迁陵公船主要被用来运输粮食与刑徒,摆渡行人与货物。
“秦汉时期以粮食为主的物质运输称作‘转漕’。”1以船转输粮食的做法由来已久,在秦国亦有悠久的传统。《史记・秦本纪》载秦穆公十二年(前648年),晋国出现旱情,向秦国借粮。穆公听从百里等人的建议,运送大量粟米给晋,“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2与里耶简时代相去不远的事例有秦昭王二十七年(前280年),“司马错率巴、蜀众十万,大舶万艘,米六百万斛,浮江伐楚”。3《华阳国志・巴志》记此次行军是溯巴涪水前进的。4该战役的发生地点离迁陵并不遥远。
在秦国对外战争特别是对楚作战中,船运保障了作为战略物质的军粮的供给。秦统一后,水上运输在国内粮食调配上仍占有重要地位。此从迁陵县即可窥见一斑。里耶简8-2191同漕运相关:
廿九年七月戊午迁陵丞昌讯(简8-2191)
鞠之:又(有)留不传阆中漕(简8-2191背)5
这是一份迁陵县丞审讯罪犯的记录。残文所见该罪犯的罪行是截留漕船。从《二年律令・均输
律》“船车有输,传送出津关”6的规定来看,留船不传在汉初亦为犯罪。阆中,秦属巴郡。漕船从迁陵出发,顺酉水入沅水,经洞庭湖进入长江,溯江而上至今重庆再转入嘉陵江至阆中,可一路水运抵达。
里耶简中也有粮食在迁陵县内转输的事例:
四年七月甲子朔癸酉,启陵乡守意敢言之:廷下仓守庆书言令佐赣载粟启陵乡。今已载粟六十二石,为付券一上。谒令仓守。敢言之(简8-1525)7
这份文书中“载粟启陵乡”并未言及具体运输工具。但从前举启陵乡送鸟一事可知,启陵有水路至县廷。又,文书中输粟用一“载”字,而里耶简中恰有载物用船的例子,如简8-1350:“重请徙载它船。即【令】”。8由此,这里以船载粟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粮食之外,刑徒亦是公船的输送对象。秦时上至中央下到地方的诸多领域,都普遍存在使用刑徒工作的情况。里耶简中发现的大量作徒簿记载了很多刑徒被分配到迁陵县下属各部门、各乡劳作的事项。无独有偶,与粮食一样,秦时刑徒的调配也不仅限于一县之内。我们熟知
的便有秦末沛县亭长刘邦曾“为县送徒郦山”,9
从刑徒送出时间、送达地点来看,显然与修筑始皇骊山陵墓有关。除地方往中央的输送外,各县之间也有刑徒的调配。如里耶简8-145迁陵县作徒簿中便有“一人徙酉阳”、“二人传徙酉阳”的记录,10意谓该县将部分刑徒转徙酉阳。只是不清楚这些刑徒是受迁陵县指派在酉阳工作还是将直接听命于酉阳县。刑徒由迁陵输往酉阳的方式无非陆路与水路,在当地陆地交通不便的情况下,沿酉水船运是很好的选择。前揭迁陵校长送洞庭县卒史到酉阳就是走的这一线路。另外,里耶简8-2061可能也与刑
徒徙送有关:
戌朔庚戌,输曹河
【敢】言之。八月己未,内
(简8-2061)1
“输曹河”之后的文字,原释文未释。从图版字形的上半部来看,似为“徒”字。2若此说成立,该简文当是一份以船转运刑徒的官方文书。相比陆地的徒步转输,水路输送需要专门的交通工具。这些刑徒隶属于官府,由官吏带领徙往他处为官府工作,又需制作专门文书向上级呈报,所有一切均与官方相涉,其运输工具理当应由官府来提供。此时,公船便派上了用场。
除沿酉水的运输外,在酉水上的各个渡口,亦有船舶往来过渡行人与货物,至今亦然。从里耶简中可发现秦代迁陵县津渡及船人的存在:
启陵津船人高里士五(伍)启封当践十二月更,【廿九日】
正月壬申,启陵乡守绕劾。
三年正月壬申朔朔日,启陵乡守绕敢言之,上劾一牒(简8-651)
正月庚辰旦,隶妾咎以来。/履发。(简8-651背)3
其中,津即河流渡口。《说文》曰:“津,水渡也。”4从启陵津船人启封的践更事宜由启陵乡守上报可知此津位于迁陵县启陵乡。可能该乡渡口只此一个,便直接冠以乡名。酉水流经迁陵,启陵津应是酉水上的渡口。关于船人,校释者何有祖释为船夫,5其大体无误。但此船夫并非普通船夫,一般船夫的践更断不会由主管一乡事务的乡守亲自核实并单独行文上报。6现在所以这样,理由只有一个:启陵津为官方渡口,7其船人则为官方雇用的船夫,8船人离职服徭役将会影响到渡口的日常运转,因而对其离职事宜的处理也就显得非常慎重与特殊。有关津渡船人所驾之船是公船还是私船的问题,虽因材料缺乏无从确知,但作为官方管理的渡口,若渡船归船人私有,碰上践更或其他事情船人离开将渡船带走,难免会给渡口工作带来不便。退一步说,即使渡船为私船,因船人自身为官府雇用,其私船亦当被纳入到官方管理,船人在渡口工作期间该船的性质与公船无甚差异。
(三)军事运输
民事运输之外,秦时公船也作军用,用来输送士卒及军粮、兵器等军事战略物质。在秦构思谋划与实际发生的水战中,兵卒与军粮通常均由船载。前者如张仪曾对楚王言道:“秦西有巴蜀,大船积粟……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食,下水而浮……不至十日而距关”;9后者如前举司马错浮江伐楚之役。
秦统一六国后,内地战事减少,士卒、军粮在迁陵县及其附近地区的大规模输送也相应变少,但兵器的运输似乎并未受太大影响,如里耶简16-5、16-6皆云:“廿七年二月……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10文中“廿七年”为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年),时嬴政已完成统一六国的大业,然洞庭郡仍要为内史和巴郡、南郡、苍梧郡生产及传送军械等物品。11因“当传者多”,在里耶简16-5、16-6所载文书中,洞庭郡府下令发动下属各县的县卒、徒隶来共同参与。12社会稳定时期,这些在地方流动的大量军械应被用以维护当地的统治秩序。
在兵器的运输方式上,里耶简中有以公船运载军械的简文:
廿七年三月丙午朔己酉,库后敢言之:兵当输内史,在贰春五石一钧七斤,度用船六丈以上者四(艘)。谒令司空遣吏、船徒取。敢言之。(简8-1510)
三月辛亥,迁陵守丞敦狐告司空主,以律令从事。/……昭行
三月己酉水下下九,佐以来。/半(简8-1510背)1
这是一份迁陵县库主官请求县丞派遣公船到该县贰春乡运输兵器的文书。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该简与前引里耶简16-5、16-6中“兵”的具体所指,学界尚有争议。李学勤、王焕林先生认为其与里耶简16-5、16-6中的“甲兵”一样均指军械兵器。2鲁家亮则认为“兵”似指谷物,其理由有二:一是里耶简16-5、16-6中“兵”与“甲兵”均并言,彼此当有别;二是“五石一钧七斤”的份量特征合于谷物。笔者赞同李、王两位先生的看法。睡简《秦律杂抄》有“卒兵,不完善(缮),丞、库啬夫、吏赀二甲,法(废)”的规定,3既然要给军卒发放完好的“兵”,此处之“兵”显为武器。将“兵”理解为谷物在词义上是无法说通的。至于“甲兵”与“兵”的不同当理解为武器种类的差异。而“石”、“钧”、“斤”是重量单位,亦可适用于称呼兵器重量。另外,这份文书中,用船申请既由迁陵县县库官员提出,那么文中之“兵”当同县库的职掌有关。而秦代县库正是负责器物存放与管理的机构。
县库有对器械的保管职能,我们可从秦简中找到诸多证据。上引睡简中库啬夫作为发放破损兵器事故的责任人之一,显然与县库负责对兵器的保管息息相关。更为直接的例子来自里耶简8-458:“迁陵库真。甲三百九。甲廿一。瞀九。胄廿八。弩二百五十一。臂九十七。弦千八百一。矢四万九百。(戟)二百五十一”。4这份迁陵县库统计文书中逐一列举了诸种武器的存量,其为县库管理武器的显证。另有里耶简8-493:“金布记录:库兵计,车计,工用计,工用器计,少内器计,【金】钱计。凡六计”,5这是县少内下属金布对县廷列曹主司物质的统计。6其中“库兵计”便是对县库所储存兵器的统计。前揭简8-458很有可能就是一份“库兵计”。下引里耶简亦能提供蛛丝马迹的信息:
廿九年八月乙酉,库守悍作徒薄(簿):受司空城旦四人、丈城旦一人、舂五人、受仓隶臣一人。・凡十一人。城旦二人缮甲。城旦一人治输。城旦一人约车:登。丈城旦一人约车:缶。隶臣一人门:负剧。舂三人级:、、娃。廿廿年上之(简8-686、8-973)
八月乙酉,库守悍敢言之:疏书作徒薄(簿)牒北(背)上,敢言之。逐手。乙酉旦,隶臣负解行廷(简8-686背、8-973背)7
简文中,十一名隶徒被派往县库从事不同的劳动。其中“缮甲”是对兵器的修缮,这正可与《秦律杂抄》中库啬夫会因发放破损兵器遭受处罚相印证。
退一步说,若“兵当输内史”之“兵”确为谷物,那么这份用船申请理应由粮食的保管机构――县仓提出。关于秦代县仓对粮食的保管职能,证明材料有很多。里耶简8-481的“仓曹记录”中有“禾稼计”,8校释者何有祖认为此处“禾稼”是指收藏在仓中的谷类作物谷实的统称。9里耶简8-776出现有“仓曹当计禾稼出入券”的规定,10而上引简8-1525中粟的调动、券的收授也正是由迁陵县仓来执行的。另,里耶简中有大量官府给官员、刑徒等发放粮食的廪食简,其多有县仓官员的参与,如简8-2245:
“五月乙卯,仓是、史感、人援出禀迁陵丞昌。・四月、五月食”;11简8-2249:“径粟米一石二斗半斗。一年二月己丑,仓守武、史感、人堂出隶妾援”。12
由上,虽同为财物保管型机构,县仓管理谷物,县库负责器物特别是武器的分工在秦代是较为明确的。这一分工也为汉代所继承。1如果输送粮食,其不当由库官来上报。综合前述,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来说明简8-1510中“兵当输内史”之“兵”应作武器解。
事实上,从里耶简中亦可找到迁陵武器外输的例子,如简8-151:“迁陵已计:四年余见弩臂百六十九。・凡百六十九。出弩臂四输益阳。出弩臂三输临沅。・凡出七。今九月见弩臂百六十二”。2在这份迁陵县弩臂出入文书中就有七件弩臂被输往他地。
二、公船的职事之人
里耶秦简所见迁陵县与公船相关的职事之人分别有津渡船人、津吏、船官、县司空、县丞等。他们在县内牵涉公船的事务中各自承担着相应的职责,一同构筑起迁陵县公船的职官体系。
(一)津渡船人
关于秦代船人的职责,我们可从一些周秦时代的事例中获取信息。《韩诗外传》有晋平公(前557年―前532年)在黄河之上游览时与船人盍胥关于如何招揽贤士的一段对话;3楚灵王十二年(前529年),楚国发生,公子比被新立为楚王,灵王则被迫流亡在外至死。此时,因不明灵王踪迹,郢都人心不稳。楚公子弃疾便利用这一动荡时机大做文章:“(五月)乙卯夜,弃疾使船人从江上走呼曰:‘灵王至矣!’国人
愈惊”。4最终公子比自杀,弃疾即位。这里,弃
疾指使的船人显然是在长江上一边驾船,一边呼告;《吕氏春秋・必己》录有战国勇士孟贲因不顾秩序抢先过渡黄河而与船人发生冲突,待船行驶至河中其亮明身份使船人惶恐的故事;5同书《知分》篇记有楚国勇士次非渡河,船到中流时与船人关于河中蛟龙的对话;《说苑・杂言》中分别有惠施、西闾过渡黄河而中流溺水为船人所救的事例;6《史记・陈丞相世家》载楚汉之争时,身为楚都尉的陈平因过失惧怕被项羽诛杀而弃印逃亡,“渡河,船人见其美丈夫独行,疑其亡将,要中当有金玉宝器,目之,欲杀平。平恐,乃解衣裸而佐刺船。船人知其无有,乃止”。7陈平脱衣帮助撑船发生在渡船驶离岸边之后,此时船人在船上。上举诸例中,船人或在江河之上行船,或仅在渡口往来摆渡,但无一例外,均为驾船之人。这当是“船人”一词的泛指对象。
与普通船人相比,津渡船人过渡行人及货物的工作本身也是行船运输,然由于津渡一般由官府管理,其所属船人的行为便受到官方约束。前揭里耶简8-651可知,船人启封隶属于启陵津,其外出服徭役需要当地政府专门核实上报。
稍晚有关津渡船人具体职掌及责任的材料出现在西汉初年的《二年律令・贼律》中,作为付诸实施的法律条文,其制度化的规定无疑更有说服力。
船人渡人而流杀人,耐之,船啬夫、吏主者赎耐。其杀马牛及伤人,船人赎耐,船啬夫、吏赎迁。其败亡粟米它物,出其半,以半负船人。舳舻负二,徒负一;其可纽系而亡之,尽负之,舳舻亦负二,徒负一;罚船啬夫、吏金各四两。流杀伤人,杀马牛,又亡粟米它物者,不负(简6、7、8)8
该律文是对渡船发生事故后的处罚规定。其中提到四类相关责任人:船啬夫、吏主者,船人,舳舻,徒。此处暂只分析船人。简文言“船人渡人”,即此船人工作在津渡。后文可知,其职责有摆渡行人、牲畜及货物等。
在上述秦、汉初两个有关津渡船人的例子中:前者服徭役需乡守亲自上报;后者发生事故后,船啬夫等官吏要负连带责任。津渡船人的官方身份由此彰显无遗。将其释作船夫、公私行船者或渡船主人,1都并非十分精确。秦简
中虽未见对津渡船人在渡船发生事故后进行判罚的内容,但考虑到《二年律令》中很多律文都是承续秦律而来,或可认为类似规定在秦代也存在。另外,湖南张家界古人堤遗址出土有东汉时期的一份汉律目录,其中有“船人人”条,据前引《二年律令・贼律》,“”或为“杀”字,或为“流”字。2此可表明,在受官方管理的津渡,对其船人的管束终后汉之世依然存在。
(二)津吏
安作璋、熊铁基二位先生认为秦汉于地方县内津要之处设守津吏来维持治安、监督行人,其为县直属吏。3“守津吏”有时又被写作“津
吏”。4现存秦官印有“宜阳津印”,“此为宜阳掌津关渡口之官印”。5在里耶简中,也发现有津吏的存在:
五年八月丁巳朔己未,启陵乡守狐敢言之:廷下令书曰取鲛鱼与山今卢(鲈)鱼献之。问津吏徒莫智(知)。・问智(知)此鱼者具署物色,以书言。・问之启陵乡吏、黔首、官徒,莫智(知)。敢言之。・户曹。
八月邮人以来。/发 狐手(简8-769、8-769背)6
简文可知,迁陵县廷命令启陵乡进献鲛鱼与山今鲈鱼,启陵乡守逐一询问了当地官民人等,却均不知此二种鱼的形态。文中“津吏徒”当断开为“津吏、徒”。津吏为管理津渡的负责人,津徒是被发配到渡口劳作的刑徒。从启陵乡守询问津吏之行为可推知该津吏管理之津渡位处启陵乡,其应是里耶简8-651中提到的启陵津。而从启陵乡守核实上报启陵津船人践更事宜及其就事询问启陵津吏来看,该津吏似受乡守节制。这或与前揭津吏为县直属吏的论断有所出入,亦或津吏之职级与其所管理之津渡在县内的地位相关,一乡之津(如启陵津)与一县之津(如前举秦官印中的宜阳津)的主官在地方官吏系统中当有所差异。另,简文津吏、乡吏分列表明启陵津吏又不同于一般乡官。这些大概是设置于乡之津吏的特殊所在。
关于津吏与公船的关系,除了安、熊二位先生所言的维持船舶过渡秩序外,还有其他职守。汉初《二年律令》中有以下律文:
不幸流,或能产拯一人,购金二两;拯死者,购一两。不智(知)何人,狸而之。流者可拯,同食、将吏及津啬夫、吏弗拯,罚金一两。拯亡船可用者,购金二两;不盈七丈以下,丈购五十钱;有识者,予而令自购之(简430、431、432)7
整理小组释“津啬夫”为津渡管理人。8其应是主管渡口工作之津吏的别称。曹旅宁先生认为简文是“规定津渡河流上的救生及打捞任务的责任与奖励办法”。9简文中“有识者”、“自购之”的沉船显为私人之船,即打捞私船为津吏职责所在。而津吏的打捞任务若连私船都攘括,作为政府官员,打捞沉没的公船更当为其所司。律文又规定津吏有拯救溺水人之责,但却并未言明溺水之人所乘船的性质,其似应理解为无论失事船为公或私,津吏均要施救。总而言之,津吏兼管公、私船在渡口之事务。这一结论虽据汉初律法得出,但当同前述对渡船发生事故后的处罚一样,亦适用于相去未远的秦代。
(三)船官
前引里耶简6-4中出现有“船官”一职,负责公船的借出。从简文内容分析,令史为县廷属吏,其往沅陵校雠律令当从县治所在地出发。而为考古发掘所证明的迁陵县治恰巧毗邻酉水,令史可自此乘船至沅陵。由此推断迁陵船官的驻守之地当在该县县治。又从县丞直接将用船命令下达给船官可知,船官为县直属吏,可直接受县丞指挥。仅以名称断之,“船官”应是县内专司船务的职官。何有祖将其释为管理船只之官。1
然在里耶秦简中,船官之外,另有县司空的职责范围涉及到公船,如简8-480:“司空曹计录:船计,器计,赎计,赀责计,徒计。凡五计。史尚主”。2其中,“船计”表明公船统计是司空曹的事务;又如简8-486:“司空课志:为,课,课,春产子课,船课,课,作务”。3其中,“船课”说明县廷对司空的考课与船相关。不同于船官的专司船务,秦代县司空的职掌还涉及到水利、土建工程、役使罪犯劳作、徭役征发、追缴逋贷等诸多事务。4此亦可从上举司空曹的统计对象、司空的考课内容得到反映,即船务仅是县司空的职掌之一。
那么,一县之内两个与船务有关的职务之间存在什么关系?臆以为船官为县司空下属职官。因为从制度的合理性来看,县司空的职责范围远广于船官,断不可能为船官之下属。县廷也不太可能设置两个职责范围重合度较高而又互不相涉的职位。
上引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中出现有“船啬夫”一职。曹旅宁先生指出其应该是主管水运的负责人。5郭建亦将之视为地方主管渡船事务的官吏。6裘锡圭先生曾指出:“官啬夫是直接管理各种事务的。”7高敏先生认为县一级诸如“库啬夫”、“仓啬夫”都是各管某一经济、业务部门的专职啬夫,其大都以各自所主管的经济或业务部门的名称命名。8据此,船啬夫当是主管船务的专职啬夫。其与船官的职
责是重合的。而在秦代,库官又被称作库啬夫。9
笔者依此推测,船官与船啬夫应为同一官职。因船官专司船务,故得船啬夫之称。前揭《二年律令・贼律》可知,津渡船人受船啬夫辖制。这里将船啬夫换为船官,其结论当仍然成立。
“船啬夫”外,汉代史籍中还有“船司空”的称谓。《汉书・地理志》载河、渭之交有船司空县。师古注曰:“本主船之官,遂以为县。”10王先谦《汉书补注》引何焯曰:“船既司空所主,兼有罚作船之徒役皆在此县也。”11依何氏之意,船司空县的得名同船为司空的职掌有关。可是前有述及,司空的职掌并非仅以船为对象。何焯似乎认识到了这一点,他补充设想该县得名于刑徒在此造船。因司空主管刑徒,又司船务,便有“船司空”的产生。笔者认为此论尚有可商之处。《水经注・渭水下》曰:“《三辅黄图》有船库官,后改为县。王莽之船利者也。”12这提醒我们两点:第一,“船库官”同“船司空县”有着直接的关联;第二,该县得名同“司空”这一职务本身并无牵涉。据《水经注・渭水下》,船司空县先有船库官后改为船司空县的说法,再结合颜师古“主船之官以为县”的判断,船库官与船司空应是同职异称。其中,船库官与船官仅一字之差,且均为主船之官。而我们在《水经注》中还发现有较多冠以“船官”称谓的例子,如“柞溪又东注船官湖”、“(西昌)寺西,即船官坊”、“(楚君)遂迁纪郢。今城,楚船官地也”、“江之右岸有船官浦”、“其水又东南流迳船官口,船官川源徐狼”、“(湘水)又迳船官西,湘州商舟之所次也”等,13显然,作为主船之官的船官变为湖名、河名、城名等并不鲜见。凡此种种表明船库官与船官当是渊源同出。从船官负责公船借出可知一县公船应汇聚于该处,犹如船之仓库,或因此后被称作船库官。通过船库官,我们又可将船官同船司空关联起来。笔者推测这二者亦为同一职务。前述可知,船官隶属于县司空,又专司船务,其可能由此而得名船司空。司空属吏被称作“×司空”者并不仅见,里耶简16-5、16-6背面的文书中均出现了“乡司空”一职,1卜宪群先生认为乡司空是县设于乡的司空,其秉承的是县司空。2
综合而言,里耶简中的船官与秦汉其他文献中的船啬夫、船司空可能是同一职官,其在司空曹内专门负责一县之船务。
(四)县司空
前揭“司空曹记录”、“司空课志”均能体现县司空对公船的管理;上引里耶简8-135中,迁陵司空上报竟陵人狼借公船未归之事,并因此遭到县丞的责问。这表明,司空在公船收回方面负有责任。宋杰先生曾研究指出秦代县司空负责各种公物的保管与借贷事务。3而公船亦属公物;前引里耶简8-1510中,县库负责人请求县廷让县司空派人驾船前往贰春乡运输兵器。该简背面文字可知,县丞将这一请求转告县司空,并令其照办。此事也是县司空管理公船的铁证;前揭迁陵县尉敬写给该县县丞的书信中,因敬下属的一名校长将一艘迁陵公船遗留在了酉阳,敬写信让县丞派人取回该船。要特别注意的是,敬在将此事拜托给县丞之前提到了“司空”。虽然“今司空”之后的文字无法辨识,但其大致应是陈述县司空当时的工作情况。总体来看,笔者推断县尉敬本想将取船之事交予县司空去办,只因其临时有事不在署,才转而向县丞求助。理由有二:第一,县司空是公船管理的负责人,此事理应由其来处理;第二,从文字表述、具体职能来看,敬让县丞派往酉阳取船之人(吏、徒)显然正是简8-1510中县库负责人让县司空遣往贰春驾船之人(吏、船徒),其亦受县司空管辖。即此吏、徒既直属于县司空,又受县丞指挥,且牵涉船务。而上述县司空属吏――船官正好符合这一身份,其应为简文中“吏”之所指。如此,前后论断均可相互照应。至于“徒”,其显统属于“吏”,当为在船官劳作的刑徒。校释者鲁家亮将简文中“船徒”解释为驾船的士兵,4疑误。因为无论在出土文献还是传世文献中,我们都很难找到县司空直接指挥兵卒的相关规定或事例。《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如淳云:“律,司空主水及罪人。贾谊曰:‘输之司空,编之徒官’。”5里耶简中存在大量县司空分配刑徒的文书。显然,管理刑徒是县司空的主要职责。其所调动之徒,理应为刑徒。因刑徒工作在不同部门,在“徒”之泛称外,又有不同称谓:在津渡工作者为津徒,在船官工作者为船徒。
以上可知,县司空是迁陵县内主管公船事务的官吏。这里需要将其与船官的职责区分开来,作为县司空属吏,船官直接掌控公船,县司空则是其上级责任主官。正常情况下,迁陵县内公船的借出与收回均需通过县司空,由其传达给船官具体执行。
(五)县丞
前揭里耶简6-4及迁陵县尉写给县丞的书信均证明县丞能越过县司空直接指示船官出借或收回公船。根据以上分析,这可能只是特殊现象。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证据便是里耶简8-1510中的借船程序:若县丞指挥船官为常态,县库负责人就不必有让其转告县司空的多余之举。当然,这一程序也表明县库不能直接向县司空借船,只有经过县丞的批准,县司空才能将船通过船官借出。即县丞在公船出借事务中充当着审批者的角色。或正因县丞的此项权力,使得其可以在县司空因事无法履行职务时径直指挥船官。
与借船一般由县司空通过船官执行相同,借出公船的回收亦由县司空指示船官完成。迁陵县尉在给县丞的书信中提到,因县司空不在署,其才请求县丞帮助。言外之意,若县司空在署,县尉可直接通告其收回公船而无须经过县丞。另外,上引简8-135中,县丞责问县司空为何不及时收回公船。这些均表明县司空负责公船回收应为一般常态。此两例所以出现县丞的干涉,都事出有因:前者因县司空无法履行职务,县丞直接指令船官收回公船;后者在于县司空未能按时回收公船,造成公船丢失,需要上报县丞协助查找。
由上,县丞在县内公船事务中主要负责借船申请的审批。另外,在特殊情景下,县丞可直接指挥船官出借或收回公船。
三、公船的制造与管理
里耶秦简所见迁陵县公船的制造与管理既有严格的制度化规定,又不乏灵活的人性化变通。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入地理解相关职事之人的职责及其在现实运作当中的具体体现。
(一)公船的制造
现公布的里耶简中,简8-2008涉及到了公船的制造:“一人:【朝】。一人有狱讯:目。一人捕鸟:城。一人治船:疵。一人为作务:且。一人输备弓:具”。该简背面还有以下文字:“后九月丙寅,司空敢言”。1从内容上看,这是一份作徒簿。因简片断残,文字无法遍识。但以抄写形式来看,此简同前揭里耶简8-686、8-973极为相似:简牍正面均为分配刑徒工作的具体信息,反面则是将这些信息上报的文字。已公布的里耶简中亦有更多将这两部分完整写在一片简牍上的例子,兹举一例:
一年后九月庚辰朔壬寅,少内守敞作徒薄(簿):受司空鬼薪。其五人求羽:吉、、哀、
瘳、嬗。一人作务:宛。
后九月庚辰朔壬寅,少内守敞敢言之:上。敢言之。/ (简8-2034)2
此种详列各种刑徒劳作信息并将其呈报上级的文书格式在秦代应为定式。对比较为完整的作徒簿上报文书,简8-2008背面的“司空敢言”当谓其正面的作徒簿是由迁陵司空上报。而回过头来看,上引两份类似文书中,刑徒劳作信息的上报者同时又是刑徒的接受者、刑徒工作的分配者:简8-686、简8-2034中接受诸刑徒并分配其具体劳作项目的县库官、县少内正是文书的上报者。由此,简8-2008中所述刑徒当是由县司空分配到其所辖机构中劳动。其中名为“疵”的刑徒被派往治船。这里“治船”当作“制造船舶”解,此可从以下两例得到证明:
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年),闽越王郢发兵攻打南越国,汉廷以大行王恢、大司农韩安国为将兵分两路进攻闽越。淮南王刘安上书反对兵入闽越之地。其提出一条计谋:“越人欲为变,必先田余干界中,积食粮,乃入伐材治船。边城守候诚谨,越人有入伐材者,辄收捕,焚其积聚,虽百越,奈边城何!”3该处“伐材治船”应为砍伐木材制造舟船。即刘安认为只要在边城阻止越人伐木,其便不能造船,自然也就无法从水路攻入汉界。汉朝则可以此以逸待劳钳制闽越;五凤四年(前54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上奏宣帝,主张改变西汉建立以来将关东谷物输往长安的做法,请求就近在与长安毗邻的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等地买进粮食以供给京师,其认为此举可省漕卒过半。时任御史大夫的萧望之却认为:“寿昌欲近籴漕关内之谷,筑仓治船,费值二万万余。”4这里,“治船”显然为制造漕船之意。因漕运谷物的出发点改变,便要另筑谷仓、另造漕船,于是就有了大量的花费。
由上,刑徒疵在县司空曹内制造公船。而船官是县司空曹内专司船务的机构,因此疵的具体工作地点当在船官。前揭史料可知,船官所在一般位于河流流经、湖泊遍布之地,这样显然便于船舶的制造。另外,前有论及船司空与船官为同职异称,而学者将西汉河、渭之交的船司空视作造船基地,5这也反过来印证了船官主造船的说法。陈直先生据船司空县得名认为西汉初期曾设船司空官,专主造船。其在论述中又将该官同九卿之一的将作大匠相联系,似主张船司空为中央属官。6此论或有不妥。根据上举《水经注》相关史料可知,由船官演变而来的地名绝不鲜见,迁陵县亦有船官的设置,这些无不提醒着我们船司空可能只是地方属吏,仅负责所在地的造船。
综上可知,迁陵县公船制造由司空曹内的船官负责,而船官内的刑徒具体从事该项工作。
(二)公船的管理
公船管理涉及到公船的保管、借出、收回、统计等工作。前述可知,处在迁陵县治的船官专司船务,县内公船多集于此,但迁陵县下属乡一级亦有公船留存。第一,启陵津船人所驾驶的公船;第二,启陵乡送鸟到县廷的事例中,尉史文乘坐之船。按常理,乡一级当存有少量公船用作与县廷的公务往来或他用,不太可能每次都从远在县治的船官借船。然乡一级留有的公船不会太多亦不太大,这一点可从县库申请借船运输贰春乡兵器一事得出,若贰春乡公船足够满足运输(4艘六丈以上船),县库负责人可能就无须向船官借船。对于上述两种留乡公船的管理,因目前史料的缺乏,无法展开具体的讨论。但从前揭津渡船人与船官的关系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应被纳入到全县的公船管理体系当中来。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一以县司空、船官管控为主的体系进行分析。
在公船的保管方面,由县司空下属船官负责,有专人看管,若发生丢失,将追究相关责任。里耶简8-145是迁陵县一份较为完整的作徒簿,详细记载了诸多刑徒的工作分配情况。1其分派结果可大致分为3类:一是在迁陵县内有明确目的地者,其或被分配到迁陵县下属各乡,如“付贰春”、“付都乡”、“付启陵”;或被发配到迁陵县下属各部门,如“付尉”、“付少内”、“付仓”、
“付库”;或被派往都官系统,如“付畜官”、“付田官”。2二是被发往迁陵以外者,如“与吏上计”、“除道沅陵”、“传徙酉阳”。三是未言目的地者,如“一人守船:遏”、“一人为笥:齐”、“一人为席:”、“一人作庙”、“一人作务:青”、“一人作园:夕”等。不着目的地,正好表明这些人的工作地点就在县治,分配时直接指派具体工作,让他们无须再像其他刑徒一样需要转徙他地、二次分配工作。守船徒遏在县治所在
地,从事工作与公船相关,这样的工作地点、性质正为船官所满足。且船官为一县公船的集中地,遏看管公船也当在这里。前有论及,船官内部有船徒。其为分配到船官工作之刑徒的专称。此处守船的遏和上揭治船的疵应该都是船官下属的船徒,只是工作内容有所不同。看管公船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其要承担相应责任。里耶简8-644中有以下文字:“敬问之:吏令徒守器而亡之,徒当独负。・日足以责,吏弗责,负者死亡,吏代负偿。”3从内容看,简文当是援引某条秦律。睡简《秦律十八种・金布律》中亦有相似律文:“百姓(假)公器及有责(债)未赏(偿),其日 以收责之,而弗收责,其人死亡……令其官啬夫及吏主者代赏(偿)之。”4两相比较,二者虽一是守器,一为借器,但立法原则是相通的。作为公器的公船亦当适用里耶简8-644所引律文。那么,若刑徒保管的公船出现丢失,其要独自赔偿损失。如时间足够收回赔偿,吏未加收回,刑徒死亡,吏需要代为偿还损失。律文吏、徒同称亦与前论以吏、徒称呼船官、船徒相互照应,此或可作为守船之徒隶属船官的侧证。
在公船的借出方面,并非任何人均可轻易借船,借船需要履行相关程序。上引诸借船事例中,简8-135中迁陵方面能清楚的知道借船者狼属司马昌官,狼应是受其指派来到迁陵,带有该人的推荐(介绍)信。从公船丢失,县丞并未指责司空不应借船给狼可知,狼借用迁陵公船当得其准许;简6-4中令史 借船得到了县丞的批示;简8-1510中县库运输用船需上报县丞批准。三例中的借船者都有上级的批示或介绍,无一例外执行的均为公事,他们亦得以顺利借船。在具体借船程序上,由于船官直接掌握着县一级的公船,其上官为县司空,因此,借用县一级公船一般需通过县司空的准许。正因这样,简8-135将借船事件径直称作“司空假狼船”而略去了县司空命令船官借船这一步。至于简6-4中县丞不通过县司空直接将用船命令下达给船官的情况只是特殊现象,前已言及。简8-1510中,与县司空平级的县库负责人将用船申请上报给县丞,请求传达给县司空执行。这表明,县司空出借公船需得到县丞批准,其不能接受平级官吏的直接申请,前亦有述及。综合而言,迁陵县借用公船的程序当是:申请人提出用船申请――县丞批准用船――县司空接受用船指令――船官借船。特殊情况下,县丞可绕过县司空直接命令船官借船。对于借出公船的相关信息,官府(县司空及其下属船官)有着详细的记录。前引简8-135中依次出现了竟陵人狼所借迁陵公船的数量、大小、名称、借船目的、借出时间等信息,而从狼借出公船到迁陵司空上报追寻此船,中间间隔了半年。其表明,上述信息绝非临时性回忆,公船借出时一定有严格的登记程序,记下所借出公船的相关信息。简 6-4虽只是县丞令船官借船的文书,但也出现有借船人、借船目的、借船数量等信息。简8-1510只是县库负责人的一份用船申请,其中亦有借船用途、所借船大小及数量等内容。这些信息的提供一方面固然是为了便于公船的准确调用,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履行借船手续的必要。官府将所借公船的信息记录在案,以备详查与及时收回。下简可能就是此类记录:
船一【名曰】
五【年十】……(简8-1195)1
相似格式的文书在里耶简中层出不穷,均是迁陵县各部门调动物质的记录。2因此,即便该简残断尤甚,我们依然可类推其为当地官府借出或收回公船的记录。这里出现了公船的数量与名称,断简部分或许还有更多的信息。
在公船的收回方面,公船借用者应主动及时归还,公船借出者(县司空)则有按时收回之责。若公船丢失、损坏,要追究相关责任人令其赔偿。睡简《秦律十八种・工律》有如下规定:
(假)器者,其事已及免,官辄收其(假),弗亟收者有罪。・其(假)者死亡、有罪毋(无)责
也,吏代赏(偿)。毋擅(假)公器,者(诸)擅
(假)公器者有罪,毁伤公器及者令赏(偿)。3
这里对公器借出、回收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进行了详细判定。其谓公器借出完事后,官府当收回公物,若不及时回收者有罪。如借用公器者因死亡或犯罪而未将公物归还,由吏代为赔偿。言外之意,若公器借用者未死亡或未犯罪,其要自己赔偿相关损失。简8-135中,因狼借用迁陵公船未归,借船者迁陵司空遭到了该县县丞的责问。其以二月借出公船,八月仍未收回作为诘难依据,此颇合《工律》“弗亟收者有罪”的规定。前引县尉敬写给县丞的书信中因县司空不在署,不能令船官派人取回滞留在酉阳之船,县尉转而让县丞直接下令给船官,力图解决此事之心颇为紧急。该船由县尉下属校长驾驶驶入酉阳公干,这当是受县尉指派,甚至船也是由其借出,若公船丢失,县尉要付一定责任,正因如此,其在及时收回公船之事上才表现的尤为积极。他的所作所为无不彰显着《工律》“公器事已亟收”之原则。另外,前论借船需上级批示或介绍似亦暗合《工律》“毋擅假公器”的规定。众所周知,睡虎地所出秦律的年代为战国末期,离里耶简书写时代相去不远。因而,上引《工律》很有可能在当时仍在沿用。里耶简8-463有“今《工律》曰:度缮其”等内容或可为证。4不过,虽有责任到人的律令,但现实中为了尽量减少损失或避免由己赔付,官吏都会尽力寻回公器。简8-135中,为收回公船,县司空先后发送两份文书往外地,寻找狼借出公船之所在。还不惜冒着被县丞责问的后果,请求其协助查询。很显然的,若最终狼所借公船遗失,由于狼此时因罪被捕,按前引《工律》,公船借出者县司空需代为赔偿。
在公船的统计方面,作为主管官吏,县司空需要适时上报县内公船的数量与保存情况。前引可知,“船计”是司空曹的主要统计项目之一。现已公布的里耶简中还有以下两简与公船统计有关:
五岁以来见船数具言岁 (简8-1067)
船十六。 (简8-1836)1
前简当是按年统计公船的存量,后简则是具体的船数,二者或为“船计”的相关内容。这种按年统计公船的做法应与秦汉时期年终上计有关。事实上,公船作为上计统计项目在当地可能是真实存在的。湖南沅陵虎溪山一号汉墓出土的黄簿详细记载了西汉初年沅陵侯国的行政设置、吏员人数、户口人民、田亩赋税、大型牲畜、经济林木的数量,兵甲船只以及各项增减的原因。2郭浩认为此黄簿应与侯国向中央上计的内容有关。3汉墓所在沅陵为沅水和酉水的相汇之处,水路交通便利。墓中又出土有沅陵侯国至长安的里程简:“廷到长安,道函浴(谷),三千二百一十九里,其四百卅二里沅水。”4与之相同,沿酉水、沅水的运输路线亦给秦代迁陵县带来了莫大的方便。前述可知,当地诸多事务的进行都有赖于此。本文所举材料中就有迁陵与酉阳、沅陵的水路往来实例,里耶古井中也出土了相关的水路里程简16-52:“临沅到迁陵九百一十里”。5结合虎溪山汉墓的里程简,从迁陵经酉水至沅陵再经沅水至临沅入洞庭当是秦代迁陵县重要的对外交通路线。综上,与汉初沅陵一样,水路运输在秦代迁陵县内部及对外交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船舶在当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考虑到虎溪山汉墓下葬时间去秦不远及制度的延续性,我们有理由相信公船增减情况亦当是秦代迁陵县上计中的重要内容。另外,年度统计之外,县司空平常也需要适时报告公船的相关情况。如下简:
木
木梯一,不见。
二年正月戊寅朔丙戌,少内守是受司空色
痤手(简8-478)6
其中,《说文》释为“船总名”。7《汉书・沟渠
志》有“漕船五百”的说法。8简文中“木”当释作木船。这是一份迁陵县少内接受该县司空物品清单的文书。县少内为一县主管财政的机构,其所下辖的金布是专司出纳、统计、核算的部门。9里耶简8-493反映了金布的工作:“金布记录:库兵计,车计,工用计,工用器计,少内器计,【金】钱计。凡六计”。10其中“少内器计”应是统计汇集到县少内的物品清单中的器物,即公船亦在其列。而秦以十月为岁首,司空在正月报告公船情况,显与岁末上计无关。其表明公船统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从物品清单中木梯“不见”可知,此种统计不仅要弄清数目,还要报告物品的保存情况。
根据以上分析,一方面,我们可发现秦代迁陵县对相关职事之人在公船制造与管理中的工作职责有着详细、严格的规定,体现出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严谨有序的特点。另一方面,县丞可直接指挥船官借出与收回公船的事实又表明了制度规定在现实当中的权变。这种规范性与灵活性并存,严谨中不乏变通的特征鲜明地反映了秦代县级政府日常运作的一个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