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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推行体育旅游保险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体现
当前,我国要实现“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而人的发展就是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体育旅游保险不但是对于人的自身安全的一种保障,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具体体现.因此,全面推行体育旅游保险,既是我国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又是我们社会文明的一种体现.
2.2推行体育旅游保险有利于促进体育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体育旅游保险的实施,不但可以消除游客旅游时的顾虑,而且有利于提高体育旅游业的服务质量,从而更好的促进体育旅游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推行体育旅游保险也是体育旅游服务的必要环节.
2.3推行体育旅游保险是我国体育旅游事业与世界接轨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F1大奖赛、斯诺克中国公开赛以及NBA季前赛等大型国际体育赛事纷纷登陆中国,这一切都为我国的体育旅游提供了丰富的体育旅游资源,必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体育旅游业的发展.而作为体育旅游软环境的体育旅游保险,不仅为体育旅游者提供了一定的安全保障和经济保障,而且有利于我国体育旅游业形成自己的品牌,能更好地促进我国体育旅游业的国际化发展.
3推行体育旅游保险目前存在的问题
3.1体育保险体系未建立
相对于国外比较健全的体育保险体系,可以说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目前还处于萌芽状态.因此,它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同样面临着挑战.首先,由于体育旅游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体育保险理念和科学的管理经验,以此来开展和推行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其次,国外已有的相关经验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我国体育旅游保险的开展和推行,尤其是目前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外的一些保险公司必然会对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业构成冲击,所以我们要确立“以我为主”的思想,在结合我国体育保险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体育旅游资源,构建适合我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旅游保险体系.
3.2游客对于体育旅游保险的认识不足
当前大部分体育旅游者根本没有购买体育旅游保险的意识和想法,究其原因,相当一部分游客对于体育旅游的风险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对于体育旅游保险的认识等等.针对这些情况,保险公司应该切实有效的宣传体育旅游保险,使游客从思想上认识到体育旅游保险的重要性,树立“花小钱,买健康”的思想,变游客“要我买”为“我要买”.
3.3保险公司对体育旅游保险的重视和开发不够
作为一个体育强国和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拥有巨大体育旅游保险市场.因此,如何把这种“潜在市场”转化为“现实市场”就成为了摆在保险公司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保险公司要放长眼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发和培育好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市场,屏弃以前那种认为体育保险是“芝麻”、“鸡肋”的想法,切实把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做好、做大、做强.
4在我国推行体育旅游保险的对策
4.1搞好体育旅游保险的宣传工作
当前,游客的保险意识淡薄、安全意识薄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于体育旅游保险缺乏了解、认识不够,因此,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传播媒体进行有效的宣传,还可以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集体宣传,提高游客对于体育旅游保险的认知程度,提高旅游的保险意识.
4.2不断完善体育旅游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
体育旅游保险的开展和推行,离不开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建立健全与体育旅游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体育旅游保险的实施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使体育旅游保险有法可依,真正做到依法引保、依法治保、依法促保.
4.3加强与国外先进保险公司的合作与交流
在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还未起步的时候,国外的许多保险公司已经比较成熟和完善,他们有着自己独特的经营策略以及先进的经营理念.我国的体育旅游保险业,必须要加强与他们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吸取和借鉴他们较为成熟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以此推动我国体育旅游保险业的发展.
4.4完善体育旅游保险的险种,加大保险覆盖面
当前,我国体育旅游者忽视体育旅游保险,除了认识不足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的体育旅游保险的险种单一,体育旅游保险的覆盖面小.因此,作为体育旅游保险经营方的保险公司,要不断加大对于体育旅游保险市场的研究,根据我国体育旅游市场的实际,在关注体育旅游者需要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和完善体育旅游保险的险种,以满足体育旅游者的需要,在完善体育旅游保险的险种的同时,还要加大了体育旅游保险的覆盖面,让体育旅游者“有保可投”、“险种可选”、“有保可依”.
一、我国旅游保险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而作为旅游业软环境之一的旅游保险却严重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影响了旅游业的法制化、规范化,对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消极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旅游保险的收入过低。2000年,我国旅游收入超过4000亿元,而旅游保险的收入,以市场份额最高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例,也仅为5888万元。由此推算,中国旅游保险的保费收入不足1亿元,仅占旅游收入的0.025%。2001年,全国国内出游的人数7.84亿人次,旅游收入5566亿元,按每人购买10元的旅游保险计算,一年就该有70多亿元巨额保费收入,而实际的保费收入却只有这一数字的20%左右。2002年,国内旅游收入为3878亿元,国内旅游人数达8.78亿人次。如果以现行旅游保险较低价格10元推算,国内旅游保险费总收入可达87.8亿元.可以清楚地看出,虽然旅游业收入近年来每年都以迅猛的势头增长,但是旅游保险的收入却增长缓慢,与旅游业的发展不相协调,旅游保险的发展还有很大潜力。
2、旅游意外保险险种少,产品单一。目前我国的旅游意外险险种主要有四大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游客人身保险、旅游救助保险。其各自的内容见表1。这实际上是以普通的意外伤害保险来代替旅游保险,旅游保险的自身定位不清。这些险种无法涵盖旅游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比如旅行中行李遗失、证件遗失、因行李及证件遗失而引起的额外的旅行及食宿费用、对他人的伤害及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等。
3、开办旅游意外保险业务的公司较少,且旅游保险业务得不到重视。我国的旅游保险有旅行社责任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两种,分别属于财产险和寿险,由于我国法律规定财产险和寿险必须由不同的公司经营,所以它们分属于不同的保险公司。目前,国内只有三家比较大型的保险公司经营旅游意外保险业务,它们分别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二、我国旅游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1、游客保险意识淡薄,投保积极性低,主要是因为游客的保险意识薄弱,侥幸心理强。这导致热旅游、冷保险的重要原因。游客通常认为,外出旅游就几天的时间,根本不会出事,犯不上自己掏腰包买保险,或者认为买保险不吉利。
2、保险公司对旅游保险业务不重视。由于旅游保险本身具有保险期限短、赔付率高而利润低的特点,造成保险公司对开办旅游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在旅游保险的宣传、险种的设计开发、销售方式的开拓创新方面都显得不太重视。此外,就是保险公司对旅游风险的控制技术水平较低。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大多数的旅游意外险只针对旅行社团体进行销售,而对于自助游的散客暂不承保。这是因为团体险可以使保险公司通过简单的承保程序为大量具有相同风险因素的人提供保险保障,而自助游旅游者由于身体素质、文化背景、旅行经历、旅游目的地各不相同,所以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为保险公司选择承保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2)由于风险控制水平比较低,难以对旅游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所以很多保险公司旅游意外险产品都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翔、登山、攀岩、探险、狩猎、蹦极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搏击、特技表演、赛马、赛车作为责任免除条款,而这些风险系数较大的项目正是随着野外生存游、生态游日益流行的今天,旅游者们最希望得到保障的方面。
3、旅游保险的险种存在问题。在旅行社责任险方面,它的费率是确定的,缴费实行一刀切。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如:旅游期限长短、风险大小、旅行社的经营情况而有所变化。由于旅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大部分旅行社大打价格战,有些短线游的纯利润平均只有人均5元钱左右,甚至更低。因此,规模较小的旅行社有时一年赚不到钱,甚至会是亏损。而旅行社责任险又是强制性保险,至少2万元的保费对于它们是一个不小的包袱。这就使旅行社陷入了不得不买,可又没钱买的尴尬境地。一些规模较大、收入较高的旅行社就比较愿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用以转嫁自身的风险。另外,旅行社责任险的条款本身也还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游客自由活动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责任,因为这不属于旅行社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究竟是旅行社的责任还是游客的责任,并不是那么容易确定。而责任归属不明确,保险公司就可能拒赔。另外在在旅游意外险方面,险种不够完善,覆盖面较窄。
4、旅行社经营不规范。一是因为旅行社的经营还存在着不规范经营的因素。旅行社为了招揽更多的游客,常常会夸大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当游客发生的事故属于旅行社主观扩大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外时,保险公司就会拒赔,这就容易引发法律纠纷,从而损害保险公司和游客的利益。二是旅行社应该在理赔中承担及时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这一点上,一些旅行社认识不足,旅行社出了事故后理赔不积极,直接导致了理赔难。
三、发展旅游保险的对策建议
1、加大旅游保险宣传力度
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态度冷淡导致旅游保险市场需求方面的匮乏。针对这种状况,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及媒体要对游客或潜在的游客进行旅游保险的宣传,既需要保险经营者和政府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又需要通过大量的风险事故来教育民众,加快旅游者消费心理的成熟,强化其保险意识,使其既愿意投保,懂得购买适合出行的保险,又熟悉一旦事故发生后理赔的程序。
2、加强保险公司服务功能。这主要指的是销售服务和售后服务。第一、在销售服务上,主要表现为旅游保险产品销售渠道过窄。大力发展旅游保险,保险公司必须改善与拓宽其销售的渠道。可以让旅游保险产品上银行柜台。现在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与国内银行签订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多为销售保险公司的分红险与投连险。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种合作伙伴关系,让银行销售相关的旅游保险产品。银行网点众多,银行销售旅游保险产品,既可以有效地节约保险公司的成本,又方便了游客投保,游客可以在银行办理支付款项时,既可办理旅游保险,同时还可以增加银行的收入,实乃“三赢”之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要积极地发展网上投保业务,推进旅游保险产品的销售。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网上投保可以有效地节省营销和广告成本,减少中介环节和由于利益驱动给保险公司和游客带来的风险。24小时全天候在线作业,可以使游客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投保。目前,国内各保险公司做出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在网上投保方面,如购买了泰康人寿的“旅游救援保障计划”的游客,出游前只需要登录“泰康在线”填写有关出游信息,公司就会根据客户提供的E-mail地址将电子保单及时发送到其信箱中。平安保险公司在2002年9月推出了旅游自助卡,它将保险产品的外在形态设计制作成为配有账号和密码的保险卡,游客在出游前,登录平安“PA18”网站,填写相关的信息。自助保险卡的最大特点是购买与消费相分离,即“平时购买,用时投保”。第二、在售后服务上,保险公司的核损、定损及理赔一定要及时。如果保险公司的这些售后服务跟不上,将会对游客造成损失。游客的出游时间较短,流动性较大。游客可能在一个地方投保而在另一个地方出险;甚至可能是在国内投保,而在国外出险。这些都为保险公司的核损、定损及理赔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个保险公司之间要加强合作,包括国内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国内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利用各自的网点优势,快速核损、定损,及时理赔。加快旅游保险产品研发。现有的旅游保险险种远不能满足旅游者日益变化和增长的需求,只有产品对消费者具有吸引力,才能从本质上改变供应者的尴尬境地,所以保险公司应在产品开发上下大力气。
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1)加大新险种的开发力度,将旅游保险服务延伸到吃、住、行、游、购各个环节,深化现有产品之间的互补性,形成系统的旅游保险链,为游客提供全面保障。(2)扩大旅游意外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对旅游险市场和旅游险条款进行细分,针对不同的群体,设计出不同的保单,尽可能为所有的游客提供合适的保单,并可以将自助游游客纳入保障范围,针对团体、散客以及公务旅游者的不同旅游特点设计不同的保险条款,确定不同的费率,加强风险防范。(3)针对特定的旅游项目设计单项保障。像过去不提供保险保障的探险旅游、野外生态旅游、漂流、登山、峡谷旅游等,随着人们旅游方式的转变,现在此类项目已日渐流行,旅游者们对此类项目的保险也是翘首期盼,保险公司可设计此类项目的相关保险,将过去不可承保的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在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同时,也为保险公司带来利润。发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推进我国旅游保险发展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险的监督与检查,要将旅行社是否开办旅行社责任险作为对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在向旅行社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在进行旅行社业务年检的时候,要对于没有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进行必要的惩罚,以有效地提高旅行社办理旅游保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采取措施,依法督促旅行社向游客推荐旅游意外险的责任和义务,使旅行社在普及旅游保险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尽快制定出一些关于旅游质量评判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在归属责任时更加明确,节约时间,节省人力物力。
参考文献:
崔连伟.对于发展我国旅游保险业的思考.旅游学刊.
1、当前国有保险公司的改革
我国国有保险公司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机制落后,管理水平低下。截至目前为止,国有保险公司仍然没有完全走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粗放经营管理模式。②资本金缺口大,偿付能力不足,中国人保、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际货币资本金均大大低于其相应的注册资本金。③高成本、低技术,困扰国有保险公司。我国保险公司机构设置重叠,人员普遍过剩,素质不一,绩效较低。
相比之下,国际成功的保险公司至少有以下共同特点:①公司产权清晰,通过委托关系建立了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②公司的各级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责任与权利明确;③建立有效的利润中心制度,使经营业绩与收入关系落到实处。
从长远发展看,我国国有保险公司要与国际接轨,国有保险公司必须向包括上述内容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方向改革和运行。国有保险公司改革的关键问题是经营体制问题,其中最核心的是所有制问题,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革国有保险公司,就要求产权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起科学的经营体制,在所有权确保对国有资产控制权之条件下,目前不大可能通过国家财政拨付国有保险公司资金解决偿付能力,股份制改革可以解决国有保险公司的资本金问题,化解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扩充保险公司资本实力。如:采取定向募集企业法人股方式,对一些优秀的民营企业,也可考虑适当向它们募集,通过鼓励国有保险公司与国内大型产业集团、大型金融集团实行交叉持股的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国有保险公司的实力,也可建立起大型保险公司、大型产业集团、大型金融集团之间实行相互持权的保险经济体制。通过股份制改革,引入国际资本成份,是吸收国际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好途径。仅仅从外资保险公司营运看,很难从中学习它们的优点,只有与它们合作,在共同协作之中才能体会到其管理工作中的科学性。通过互相入股等形式,在双方的合作之中取长补短。
2、内资保险公司数量与规模的改革
据统计至2000年底,我国大陆共有保险公司31家,其中,国有和股份制保险公司13家,而合资及外资保险公司却达18家。还有许多外资保险公司正在积极申请进入中国。条件放宽后,进入中国的外资保险公司将更多。而内资保险公司发展速度缓慢的现状,表现出其脆弱性,这种不平衡的格局,不利于我国历史短暂的保险公司的发展,所以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应首先对内开放,增加内资保险公司的数量,放宽对内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限制。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只有两种: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国际保险公司形式很多,除以上两种外还有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会、个人保险等。我国在组建新保险公司时可以借鉴其他组织形式,推动保险市场发展,也是与国际保险组织形式接轨的必然要求。
此外,在增加内资保险公司数量时,也可以采取划分公司为子公司的形式,将符合条件的分公司,改组为是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以增加我国内资保险公司数量。
随着国际并购浪潮掀起,企业并购、银行并购也成为当今经济发展的又一趋势。我国重点扶持的几家保险公司,要在合适时机合并或重组,以扩大规模,提高国际竞争力,为入世后抗衡外资保险公司的大型保险集团作好准备。
二、保险市场供需结构的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一定程度地存在供求结构性矛盾。在保险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保险供给能力低。国外一些已存在多年的保险品种对国内来说还是新生事物。我国的再保险领域和责任保险领域也存在诸多空白;2、保险费率过高造成保险供给价格过高。保险费率较高的原因不在于以赔偿给付的那部分费率因素订得过高,而主要是保险公司行政费用过多所造成,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固定资产所占比例过高,组织机构及人员过多等方面;3、保险服务水准较低,主要体现在保险的赔偿给付处理方面,理赔权力缺乏依据,办理拖沓。一些保险销售人员的目的就是让客户购买保险,至于在出现保险事故,需要赔付时,则置之不理。这必然对保险供给产生不利影响,使受保险人有一种买了保险仍无保障的感觉。保险供给市场的发育不足,导致保险市场的低效率发展,难以提高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在保险需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不可能带来较旺盛的保险需求。尽管我国的GDP总值居世界前列,但人均GDP只能居中低收入国家之列,人均GDP只有800美元左右,不到发达国家人均GDP的5%,因此我国保险需求提升基础不足。2、保险发展的历史不长,社会保障起步较晚。对于财产保险意外伤害等险种,许多人存在侥幸心理。对于保险的真正作用及意义,并没有清晰的认识。
供需双方存在的问题导致当前我国保险市场必然处在一个较低效率的发展水平上,要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的发展需要针对上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保险业监管的改革
国际上通行的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保险监管机构要向市场培育者、推动者、引导者的角色定位靠拢,逐步实现从传统监管方式向现代监管方式、从保险人经营行为与偿付能力并重监管向侧重于偿付能力监管的转变、从依靠自身力量监管到依靠自身力量和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并举监管的转变,以确保监管到位。
严格坚持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可以在保险产品的买者无法对公司资产和负债质量信息充分了解之下,使效率低下的失败者在市场上被淘汰出局,保持保险行业经营效率的提高,若出现负面的偿付能力信息,可以避免保单持有人的“传染效应”,避免挤兑,确保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
目前我国保险责任计提存在技术上差距,责任计提不足应是目前中国保险业经营存在的一大隐忧。而且,国内保险公司都存在着以成本换规模的业务发展模式,以市场规模论业绩,不惜降低保险费率,提高中间人佣金等,在扩大保险规模的同时,保险公司边际利润下降。因此,矫正保险人只顾市场份额,不顾偿付能力的不良行为,需加强监管机构监管。按保险公司资本充足性,负债合理性,准备金充足性,可变现充足性为偿付目标来监管。
四、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
目前,我国再保险公司只有中保再保险和中国再保险公司两家扮演着全国保险市场风险承接人角色,我国再保险的历史也只有5年多时间,再保险发展滞后。我国再保险业务多数由国外再保险商占领,1998年我国非法充分保费7200万美元,分给国内公司不足250万美元。我国《保险法》“优先在国内分保”的规范也没有真的执行,这一局面不改变,我国再保险业就难以发展,更难以面对入世的挑战。为此,国家应积极促进再保险市场的建立,鼓励向再保险市场的投资,规范保险公司的再保险行为加强监管做到“优先在国内分保”。才能保证再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业的有效率增长。
五、进一步发展保险中介市场
我国保险经纪人发展相当缓慢,尽管保险业发展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但保险经纪公司直到近年来才刚刚成立。按照国际保险市场通行的作法,保险市场越成熟,保险经纪业就越发达。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英国有3200多家保险经纪公司,其保险业务收入的60%以上是通过保险经纪人取得的。
保险经纪人的出现会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公平交易,被保险人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在一定条件下,可提高保险需求的数量,解决保险供需矛盾。保险经纪人制度也有助于解决我国保险市场混乱的问题。对保险人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弥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不足。有效减少保险纠纷,对保险人违规经营行为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积极培育我国保险公估人也是发展保险中介市场不可缺少的部分。保险公估人是以第三者身份和公正的立场从事保险的评估、鉴定、理算估损等业务的保险中介人。保险公估人的出现为保险公司及客户提供了专业快速公正的保险服务,提高了保险业的服务质量,活跃了保险市场,扩大了市场容量。保险公估人是西方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事项中普遍选择的委托人。我国现行《保险法》目前尚未对公估人作出明确规定。
保险业会涉及其他各行各业,在发展公估制度时,对于其他评估机构如资产评估机构、审计、会计、技术测量等,也应积极发挥出它们在保险中介中的作用,建立一个全方位的强有力的保险中介市场。
现阶段我国旅游经济的核心主要集聚于城市,欠发达地区农业旅游则一般缺乏现代企业投资、规划和管理,旅游资源往往难以得到深层次开发,如果不科学地整合各种旅游资源,可能造成对资源的破坏,同时无法深化旅游产业发展对农业地区经济的带动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对发展农业旅游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县级区域正陆续完成本地的旅游产业规划。[1]这是整合资源、发展可持续旅游经济的出发点。相对于现代城市旅游的集中性、丰富性以及便利的食、宿、行,欠发达地区农业旅游发展中资金、基础设施制约使得这些地区不能简单套用发达地区的旅游规划经验,有限的资源不仅要用在旅游景点的建设上,还要致力于利用各种市场营销手段使之真正成为市场中有吸引力的竞争者。以湛江市资源普查为契机,笔者对下辖的廉江市掌握了比较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探讨廉江市以农业旅游资源为主的县域旅游经济的整合途径,对欠发达地区农业旅游资源整合作出实例分析。
1.欠发达地区发展农业旅游的重要意义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出现了集生产、游乐为一体的多功能观光农场,利用区域性的特色农业种植园、特色农业养殖场建起旅游设施,通过广告策划,吸引大批城市居民全家前往休假、游乐,吃放心菜、尝无污染果,并留宿农场与庄园。我国旅游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涉及这一领域。[2]2004年7月首批全国203个农业旅游示范点的产生更是激起了各地发展农业旅游的热潮。在一些旅游资源较丰富的欠发达地区,农业旅游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和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良好机遇。
1.1欠发达地区旅游资源特色与整合研究的意义
欠发达地区旅游资源一般少人造乐园和现代文化色彩,但城市生活的规律性和人工化的城市生态环境,使得自然生态和农耕文化的回归也成为对城市居民的一种重要旅游吸引力。客源市场侧重国内特别是附近地区的游客,旅游资源侧重打造农村自然环境及生产活动等特点。[3]在旅游需求个性化、多样化的今天,旅游者对于回归自然、领略农业文明和参与性很强的各项农业旅游项目兴趣很大,市场广阔。
因为经济上落后于东部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在人才和管理上必然也受到一定制约,尤其是农业旅游的先天配套条件不足,农业旅游的规划起步就略显薄弱。在规划中对旅游资源、产业、营销的关注受制于旅游产业自身的视角以及协调能力无法充分协调。这种割裂了旅游产业发展与营销的天然联系的发展规划在欠发达地区经济、交通的制约下显示出一些弊端,常常会造成地方政府有旅游资源就能迅速发展旅游经济、就能带动本地经济发展的偏颇观念。因此,在具体的区域旅游规划和景点详规进行之前,有必要对广义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整合,分析优劣,决定发展路线,为旅游业全面发展做好基础工作。
1.2欠发达地区农业旅游资源整合的三个层次
农业旅游首先要生产出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这就包括对先期工作中的旅游资源调查与评价,旅游开发过程中的主题提炼、形象定位,以及生产领域的路线、配套设施、服务水平等软硬件的建设。但是这一整套的过程只是完成了旅游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生产问题。进入到信息社会的今天,生产是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但远远不能构成经济再生产的全部内容,其后继的生产流通过程对于实现效益更是至关重要的。
廉江市处于东部沿海区域,本地的物价水平已经相当之高,进行综合性生产后形成的旅游产品必然也就价格偏高,竞争力下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降价就能见效。广东省游客消费能力较高,出远门甚至游世界的兴致很大,农业旅游只要能以丰富的内涵填补短期休闲度假旅游的缺口,市场空间很大。所以制定正确的价格策略是吸引游客的手段之一,更是实现旅游业创收的必要途径,要克服随意性,用科学的方法去制定这个“风向标”和价值尺度。在农业旅游发展较好的成都等城市,农业旅游往往容易成为周边城市地带的“后花园”,我们可以看到与传统的观光旅游不同之处,好的项目往往游客的重游率很高,能形成周末度假的经常性光顾模式。
最后,旅游产品要投向市场,必须借助丰富的资讯向目标市场的旅游者传达产品和服务的特色,吸引旅游者的注意;并建立便利的销售网络实现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联系起来,最终实现旅游经济的再生产。只有把握这三个层次的旅游资源整合,才能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农业旅游产品。
2.廉江市农业旅游资源整合对策
2.1农业旅游发展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珠三角地区城市群已具雏形,而且历年来广东省的旅游经济总量常居全国首位,是我国最大的旅游客源市场和目的地。从旅游本质上的求新、求异特征来看,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已经具备了市场基础。欠发达地区与珠三角历史、文化渊源上的天然纽带,在此基础上的农业旅游更容易给游客朴素、回归自然的感受。廉江市地处雷州半岛北端,是湛江市下辖县级市,有湛江糖、蔗主产区,红江橙等菜蔬果品基地,经济结构上农业仍然具有重要地位。黎湛铁路纵贯全境,325、207国道和渝湛高速公路从南部穿过。从区位、经济结构以及自然条件等方面看,廉江市既有地利之便、接纳广东省的客源市场,又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重要出海口、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发展农业旅游的潜力很大。
廉江市农业旅游资源比较丰富,农、林、渔业都具备开展旅游的资源优势,在区域经济联系日强的趋势下,廉江作为沟通西部的重要通道,区位优势也逐渐提升。现阶段农业旅游与资源的丰富度相比发展处于滞后状态。发展农业旅游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繁荣经济、保护生态、和谐社会,因此当前的农业旅游发展并不仅仅是建设方面的问题,更应当以市场的拓展为重心,重点抓好旅游产品的生产、定价和销售三个主要的售前环节。
2.2廉江市农业旅游产品整合
旅游产品包含了各种有形物品、服务、地点、组织和想法,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生产,并且包含了大量无形的服务,使得产品的提供者很难达到完全标准化的生产并实现顾客之间一致的满意程度。[4]在邻近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农业旅游已经成为一个新的亮点,后来者要重新获得市场配额就必须以游客需求为导向进行旅游线路的生产组合,其色农业资源是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是保证,服务是直接面向旅游者的软环境。廉江市应重点抓优势资源的建设配套,提高从业者素质,树立鲜明的旅游地形象,增强地区旅游吸引力。
2.2.1重点资源与主题
通过对普查资料的分析,廉江市的优势资源是绿色生态游,这是近期的重点开发线路。把廉江的旅游定位为:绿色廉江之旅——红树红橙红土地,红红火火生态游。而廉江的生态游正是以其特色的农业资源为基础的,其中最具特色与优势的景点有如下几处:
资源属性景点名称资源等级
自然资源地质地貌石角三合温泉一般资源区域级
生态高桥红树林自然生态保护区优势资源国家级
利民水果基地一般资源区域级
红橙示范基地优势资源区域级
谢鞋山森林公园优势资源区域级
人文资源历史文化同安古堡一般资源区域级
现代文化鹤地水库优势资源区域级
塘蓬上山民族村一般资源区域级
宏达山庄一般资源区域级
(根据2005年廉江市旅游资源普查资料整理)
2.2.2形象定位
要真正实现游客对景点“过目不忘、有口皆碑”,本区特色旅游景点的资源建设要进一步配套完善,同时形象建设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理念形象中,把握本市旅游特色,“中国内陆最大片的红树林、最丰富的物种、最长见识的游览和最深入人心的生态观念”,作为发展目标系列的重头戏。并把这种生态意识贯彻到廉江之旅的整个过程。红树让我们看到广阔、坚强与希望,重审生命的轻与重,让人体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特色景区的开发应以鹤地水库和高桥红树林生态旅游区这两个常年供应的旅游产品为双核,以季节性的水果生产为特色和亮点,覆盖周边景点,多种组合线路,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
景区服务形象方面,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和生态意识,一举一动都要反映出生态旅游的“绿色”,时时环保、事事环保。同时本区景观主要体现的是生机勃勃的生态环境,相应的,从业人员也应培养一种“活力”型服务:生态保护区内柔声细语,不惊扰鸟儿的好梦;出外则生动活泼,热情而有感染力。这种情与景的交融易使游客记忆深刻。
2.3廉江市农业旅游价格整合
农业旅游产品价格策略对市场竞争力非常重要。农业旅游往往是借助农业生产而发展,农业生产的收入可以作为保底,旅游收入则成为一种高附加值的农业经济的拓展,生产成本普遍不高,并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农业剩余劳动力来实现生产服务,对农村地区提高收入、增加就业机会以及保护生态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廉江现有农业旅游小本经营为主的模式使得旅游定价比较混乱、不稳定性强,要在旅游者中形成强的竞争理和良好声誉,价格必须进一步规范化。
2.3.1旅游基本价格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旅游多数只具有县域或地区级的影响力,新投入的农业旅游项目多数是希望打开市场。分析廉江市农业旅游的现状和区域经济的整体情况,应以扩大市场份额作为目标,抓住重点景区和主要活动项目,迅速占领粤西的主要农业旅游市场,在此基础上扩大影响力,对广东其他地区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广西东部地区产生一定的辐射。
立足于上述目标,廉江农业旅游对整个粤西地区应定位于获取较大市场份额,采取渗透定价策略吸引市场。但农业生态旅游项目复制技术较为简单,并能够大批量生产,仅以低价格作为竞争的主要砝码是远远不够的,同时借助红江橙、荔枝、龙眼等岭南佳果生产基地着力提高旅游产品品味,以合理的价格和更优质的产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旅游企业介入不够的情形下,政府和物价部门也要完善其宏观调控职能,在价格制定方面加以指导和限制,克服农业旅游定价的随意性,促进旅游价格机制的良好运行。
2.3.2旅游非基本价格
在增加旅游收入方面,虽然渗透定价是以较低的基本旅游价格吸引旅游者,但非基本价格还是具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充分调研,掌握市场信息,结合专业人士、旅游者、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多方意见,可开发出更多的旅游娱乐和购物产品,提高旅游经济收入。廉江市旅游购物类产品长期存在很大缺口,这也是农业旅游价格难以进一步提升的瓶颈之一,制约了旅游的经济发展。旅游购物作为旅游要素中唯一的“无限消费”,在城市旅游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认识,但农业旅游往往因为起点不高,规划多数只停留在食、住、行这些基本生理需要层面,同时这些相关的供应设施档次也偏低,总体利润率不高。寻找旅游购物的突破口,一方面可以增加旅游收入,扩大就业;另一方面,特色旅游产品也是对旅游区的软性宣传促销。
2.4廉江市农业旅游销售整合
廉江农业旅游多数以家庭、果园为单位分散经营,规模小、销售资源匮乏。大大小小的果园、农庄都希望搭上旅游的“快车”迅速发展经济。在这样经营模式下,促销手段及销售渠道都比较单一,很难适应农业旅游自身季节性变化和现代旅游市场的高度竞争。首先,促销不得力淡化了旅游者对目的地的认识。廉江市的促销没有树立自己独特的品牌意识,只作为湛江市旅游整体的一个构成部分向外界推介。这种推介从增强湛江市旅游整体吸引力的作用来看功不可没,但从廉江市的角度就无法深刻反应自身旅游的鲜明个性,还要以更详细的宣传材料、音像制品等进一步推销产品。比如“彩色湛江”旅游宣传中把廉江定位于“绿”,但绿的丰富内涵又岂是一片果园就能包含的。它有谢鞋山原始森林浓密的幽绿,有红树林生机盎然的葱绿,有香茶遍野新鲜的翠绿……只有用更大的精力去发掘和宣传,才能成为旅游者决策时的有用信息。此外,还要做好专门针对细分市场的促销。鹤地水库的水上运动以其动感易于吸引年轻人的细分市场,而垂钓、游船、疗养等功能又是老年人的至爱;农庄、果园的休闲,其乐融融,对家庭出游有较大吸引力;高桥红树林生态旅游在专业考察休学旅游方面优势突出。大杂烩式的旅游宣传促销很难吸引个性化发展的现代旅游者。
销售渠道比较单一,也影响着旅游经济的发展。廉江“红橙旅游文化节”的节庆品牌宣传促销颇具成效。“红橙节”叫响了“中国红橙之乡”和“南国电饭煲之都”两个品牌,使各地客商更加了解该市的投资环境。[5]红橙旅游文化节已经形成一个很好的品牌效应,其影响也不仅限于旅游行业,但一年一度的季节性很难形成长效机制。应藉此契机,结合其他种类水果花期、果期,适当配置相应休闲活动,努力克服淡旺季过于集中的弊端,发展当地旅游经济。
为扩大旅游产品销路还政府部门和当地旅游企业通力合作,需要寻求更为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其中建立有效的分销网络是比较经济可行的途径:立足于本地旅游特色,主动出击联络各级旅游中间机构,以招待会等形式首先让旅游中间商知道有什么产品可卖;在适当的机会和利润条件下中间商会运用其直接面对旅游者的优势分销旅游产品,而不是坐待旅行社送客上门。这种营业推广在销售资源不足时是很有好处的。网络传媒是现代社会重要的传播途径,经济有效,而廉江市的旅游景点图文资料不丰富,资讯更新和互动功能落后,宣传效果一般。网络销售成本较低,销售范围极大扩展,应该好好利用。其他方面也可以借助公共关系活动和目的地营销沟通等手段多方位宣传推广旅游产品。
3.结论
在全民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旅游业也不能以“无烟工业”自居而忽视了环境与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接待业产生的各种固体垃圾尤其是白色污染,对景区及产业自身的公众形象已经造成负面影响。其中农业旅游既缺乏风景名胜区的专业化经营管理,又没有城市旅游的良好设施和资金配置功能,在生产经营上就更需要有科学的规划和营销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对资源的充分调查及不断地发掘潜力,进而生产出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以有吸引力的价格,多样化的促销手段和销售渠道来完善农业旅游具有时代意义。
参考文献:
[1]徐勤飞.对制定县域旅游业发展目标的思考[J].社会科学家,2005(1)
[2]程道品,梅虎.农业旅游研究综述[J].改革与战略,2004.10
【中图分类号】F752
一、服务贸易的定义
服务贸易是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向其他缔约方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乌拉圭回合协议把服务贸易描述为:(1)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提供服务;(2)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消费者提供服务;(3)一缔约方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的商业存在而提供服务;(4)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事实上这里指的是国际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有四种提供服务的交易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二、服务贸易的统计依据及范围
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依据的是2012年8月新修订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该制度采纳了联合国等六大国际组织共同编著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中所建议的服务贸易统计基本框架,统计范围主要包括服务进出口统计、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和自然人移动统计三个方面。在具体操作上,以居民与非居民间的服务贸易和通过外国附属机构实现的服务贸易两条主线进行服务贸易统计。而对于自然人移动统计,因其范围难于界定以及可行的统计指标有限,仅作为服务贸易统计的次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统计类别包括运输服务、旅游服务、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广告宣传费、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根据不同服务项目的业务特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规定,服务贸易统计数据采集的方法包括全数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和科学测算,并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进行统计。
三、我国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科技发展的不断进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新的服务业不断出现,服务项目众多,国际服务贸易交换形式各异,贸易规模迅速扩大,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本文仅通过服务贸易进出口数据加以分析利用。根据2015年中国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分项目情况统计数据,旅游、运输、其他商业服务一直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三大主要类别,咨询服务发展较快,2012年起已超过其他商业服务。从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量看,2014年中国服务进出口达6 043亿美元,同比增长12.6%,占世界比重6.3%。其中:服务贸易出口2 222亿美元,同比增长7.6%,占世界比重4.6%;服务贸易进口3 821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占世界比重8.1%。服务贸易进口远远大于出口,逆差1 599亿美元。
服务贸易进出口快速发展,平均增速均达到17.14%。2014年的服务贸易进出口额6 043亿美元与2000年660亿美元相比,增加了5 383亿美元,年平均增速达17.14%。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2014年2 222亿美元,较2000年301亿美元,增加了1 921亿美元,年均增速达15.34%;服务贸易进口额2014年3 821亿美元,较2000年359亿美元,增加了3 462亿美元,年平均增速达18.40%;服务贸易进口增速大于出口增速3.06个百分点。从服务贸易各类别的增速看,除通信服务为7.04%,其余呈现2位数的增速,其中增速排前三名的是咨询、金融及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为35.34%、33.33%和30.89%。
(一)长期占据服务贸易主导地位的传统服务贸易格局逐步被打破
中国传统服务业――旅游、运输、建筑和其他商业服务长期是中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以来,咨询服务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建筑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2012至2014年排在前三位的旅游、运输和咨询服务的进出口总额分别占服务贸易总量的70.18%、69.74%和70.39%,已经打破了传统旅游、运输和建筑服务占主导地位的格局。2012~2014年旅游服务进出口总额分别占服务贸易总量32.3%、33.4%和36.7%,呈逐年增长的态势,主要是受中国居民“出境游”持续升温的影响。
(二)服务贸易进出口逆差不断加大
从服务贸易总量看,进出均快速增长,但服务贸易进口增速大于出口增速,服务贸易进出口连年出现逆差,从2000年的逆差57.1亿美元增加到2014年的1 599亿美元,呈逐年加大态势。特别是从2000年以来,运输、旅游、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进出口差距加大,进口服务远大于出口。
(三)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从各服务贸易构成类别来看,进出口总量较大的仍是旅游、运输、建筑这些劳动密集型服务产业,通信、保险、金融、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有权利服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尽管有较高增速,但目前这些行业规模偏小,仍处于较低发展水平。
(四)从服务贸易类别分析,存在发展不平衡现象
2014年与2000年相比,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量增加5 383亿美元,其中旅游服务进出口净增加最大为1 923.7亿美元中进口增加1 516.9亿美元,出口增加仅为406.8亿美元;运输服务净增加1 204.3亿美元中进口增加858亿美元,出口增加仅为346.3亿美元,其他像通信、保险、金融、专用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电影音像等均是进口大于出口。只有咨询服务的净增加额中出口425.4亿美元远大于进口256.6亿美元,建筑、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广告宣传和其他商业服务的净增加值出口略大于进口。
主要参考文献:
一、自助游的概述
(一)自助游的含义
自助游是一种符合现代旅游的新型旅游方式,是一项集放松、自由和亲近自然为一体的旅游。1998年,学者陆勇将自助游定义为:旅游者自己收集旅游目地的相关信息,独自选择旅游线路的一种旅游方式。2005,学者张奕晖又将自助游定义为:游客自愿自主的制定自己的旅游行程,强调调节自我体验与娱乐休闲的、互动性很强的旅游方式。这其中最基本的精神是提倡自主自立的行为方式,拒绝一切旅行社等组织与外界帮助的旅游行为。
(二)自助游的法律性质
目前,理论界对自助游组织者和参与者之间法律关系性质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是认为自助游的法律关系属于侵权关系;另一种看法是自助游的法律关系属于合同关系。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权威认定。在此,我人为基于签订合同而建立的自助游法律关系一旦发生意外或事故应是是属于合同的法律关系。
(三)自助游的分类
根据旅游爱好者需求的多样化,和旅游爱好者自己安排行程的特点,故自助游的旅游形式也各有不同。可以系统的归纳为;旅游者自己组织的自助游、俱乐部组织的自助游和类似于旅行社组织的自助游。也可根据交通方式也可分为摩托车自助游、汽车自助游以及自行车自助游。
二、自助游法律化的必要性及立法现状与司法困境
(一)自助游法律化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自助游市场发生的纠纷主要以风险自负原则来处理自助游案件,长期下去按照风险自负原则来处理自助游案件,一旦出现重大事故或意外,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会让旅游爱好者缺乏人身安全保障与财产安全保障。长此以往,会阻碍自助游行业的发展,甚至会影响我国旅游行业的发展。
(二)自助游的司法困境
由于当前,自助游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自助游,一旦出现意外事故,自助游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当自助游的游客在自助游旅游中发生意外,必会产生纠纷,当事人势必到法院,人人都知道,只要法院受理了自助游纠纷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审判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审判人员也只能参照合同法或侵权法来审理此案件,这在无形中加大了审判员的审判权,一些人势必会干扰审判工作。这会导致司法不公的问题,也会干扰审判员的判断。
三、自助游中法律责任的认定
(一)基于合同的任认定
自助游是一个无名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并没有清楚的罗列出来,而需要我们借助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来予以解释,就组织者与参加者的权力义务而言,可以利用合同的“习惯解释”、“诚实信用”原则作出界定。根据自助游长期形成的惯例和特点,组织者必须在旅游开始时对旅程做初步规划,但由于自助游本身的特殊性,该旅游计划并不是唯一方案。参与者有权利与组织者协商来变更旅游计划。在旅途过程中,组织者应负有提前告知风险义务与临时救助义务,在组织者希望参与者在自己的指导下完成旅游计划时,自助游参与者应听从组织者的安排与领导。
(二)基于情谊下的法律责任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组织者与参加者除了是基于合同关系而相约出去旅游的以外,更多的是基于情谊而相伴出去旅游,一般来说像基于情谊行为而相约出去旅游是没有签订合同,如果一旦出现纠纷或意外,也会引出大量的法律纠纷。
笔者认为,自助游组织者和游客之间的口头承诺并不被法律所承认,并不意味着组织者和游客之间没有任何义务关系,组织者与参与者在旅行途中,应负有基本道德义务。即使基于情谊下的契约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组织者必须履行一定的保护义务。
四、完善自助游的相关建议
(一)建立自助游人身保险制度
建立自助游人身保险是必要的。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降低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投资;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发生危险时,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从社会角度来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建立自助游人身保险制度对各个团体都是有益的。该制度的建设会让自助游者感到有安全感,会促进更多的自助游者参加消费、也会促进我国自助游业的迅速发展同时也会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自助游者之间的合同关系
明确自助游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凡是具有书面协议且内容包含得有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各自的责任与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及价款或者报酬的都应该视为为合同关系,特殊情况下,虽然不具有书面协议,但是自助游发起者或组织者是基于盈利性而组织的也应视为是合同关系,或者在自助游旅游中发起者或组织者获得了较大利益(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也应视为是合同关系。
最后,在本论文中主要阐述,如无论是基于合同关系下的自助游,还是基于情谊而组织的自助游。自助游的发起者或组织者都应该负有责任制定好旅游路线、旅游景点以及旅游行程的时间安排并且在旅游途中,自助游组织者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前提下有告知危险与嘱托的义务,自助游参与者在旅途中发生意外或者出现事故,自助游的发起人组织者在有能力的前提下负有救助义务。
参考文献:
[1]张嘉.中国自助游的法律问题研究[D].湖南: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王威.自助游发起人法律责任分析[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
[3]杜金松.自助游事故责任探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3
2.中美两国影视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比较研究——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
3.产业融合视角下的影视旅游发展研究
4.影视节目名称的法律保护路径探析
5.影视旅游研究:一个应有的深度学术关照——20年来国内外影视旅游文献综述
6.我国影视旅游发展与规划探析
7.国内外影视旅游研究进展及启示
8.从韩剧旅游热论中国影视旅游的深度开发
9.“文化帝国主义”的传播扩张与中国影视文化的反弹──加入WTO,中国影视艺术的文化传播学思考
10.影视主题公园旅游体验质量研究——以无锡影视主题公园为例
11.影视旅游者动机细分及其形成机制——新西兰霍比特村案例
12.影视型主题公园旅游开发“共生”模式研究及其产业聚落诉求——以央视无锡影视基地为例
13.影视湘西:想象共同体及其与湘西旅游的共生发展
14.影视旅游:旅游目的地营销推广新方式
15.中国影视文化产品“走出去”的问题与对策
16.论影视作品的法律关系
17.高职高专影视动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18.《红楼梦》影视改编与传播研究述评
19.影视旅游的发展现状、影响及问题
20.论影视动画场景设计中视觉艺术的创建
21.论影视翻译课程的技术路径
22.中国影视旅游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23.影视旅游形成、发展机制研究——以山西乔家大院为例
24.影视后期制作在影视作品中的应用研究
25.数字技术在影视广告后期制作中的运用
26.论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
27.影视大数据:影视互动体验与量化认知的根本
28.中国影视文化贸易现状及原因分析
29.旅游目的地形象感知与游客旅游意向——基于影视旅游视角的综合研究
30.我国影视城旅游发展的实证研究——以无锡影视基地、横店影视城为例
31.影视主题公园游客旅游体验质量评价研究——以横店影视城为例
32.影视翻译的语言特点及翻译技巧
33.中国影视翻译研究14年发展及现状分析
34.影视翻译──翻译园地中愈来愈重要的领域
35.影视文化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36.影视史学的思考
37.影视字幕翻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38.中国影视基地现状和产业化发展对策
39.西方语境下的影视翻译研究概览
40.中国的影视翻译研究
41.影视营销对游客旅游决策影响实证分析——以张家界借力《阿凡达》营销为例
42.影视字幕对词汇附带习得的影响
43.基于影视旅游动机的城市居民出游意向研究:以天津市为例
44.影视的传播与文学的接受
45.功能对等理论在影视翻译中的应用
46.民俗的影视整合及审美价值
47.服饰是影视艺术无声的语言
48.影视拍摄对外景地旅游发展的影响分析——以浙江新昌、横店为例
49.中国影视贸易国际化目标市场选择模型研究
50.新世纪以来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研究述评
51.“韩流”给我国影视旅游的启示
52.旅游景区影视营销模式研究
53.影视教学法在初级阶段日语语体教学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
54.体育影视作品及其价值取向探析
55.大电影产业链的完善之路——长影集团影视资源衍生价值开发与影视文化拓展
56.影视人类学——人类学的扩展
57.影视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契合研究
58.中国影视文化贸易逆差形成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59.中国影视基地现状和产业化发展对策
60.论中国影视文化安全——基于韩剧与国产影视剧比较的视角
61.全球价值链视阈下我国影视产业升级策略探究
62.横店:中国影视文化产业集群发展的一个样本——基于共享性资源观理论的案例分析
63.简论中、美、日三国当代动画影视风格差异
64.论影视艺术的文化属性
65.影视文化及其审美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66.影视旅游者旅游动机研究——铁岭龙泉山庄旅游者实证分析
67.文学与影视:双重视域中的纠结与互动
68.我国影视行业与影视教育现状、问题及发展策略
69.从影视本体研究看文学与影视联姻的必然
70.体育影视价值解读
71.影视城发展模式比较研究——以横店影视城与镇北堡影视城为个案
72.从改编到生成:寻找文学与影视的平衡
73.关于严歌苓作品影视改编的思考
74.影视文化三论(上)
75.对影视文化创意产业若干问题的思考
76.日语高年级听说课中影视教材的导入
77.重视影视教育 培养电影思维——高校要建立正确的影视教育观
78.论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
79.论影视旅游及其“资源—产品”转化
80.浅析影视翻译目的
81.基于价值链的影视旅游产品开发研究以横店影视城为例
82.色彩在影视动画中的审美意义
83.影视文化产业走出去研究——以江苏广电总台为例
84.影视为出版造势——对影视图书出版的研究分析
85.中国影视翻译研究十四年发展及现状分析
86.试论舟山海岛的影视旅游
87.当代影视文化传播研究的历史性转向——兼论视觉文化传播理论的现状与发展
88.受众与影视品牌战略发展的民族化思考——北京电影、电视观众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89.影视的网络化传播与大学生价值观教育
90.旅游目的地推广与影视旅游研究
91.影视文化价值取向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及对策
92.国产影视作品的译制与国际传播
93.浅论构建新媒体时代的公共气象影视服务体系
94.从民俗影视片的特点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95.西方影视翻译研究的最新发展——《影视翻译:屏幕上的语言转换》介评
96.传统影视艺术与全新数字媒体的冲突与交融
97.国内外影视旅游发展研究综述
98.从韩流看“影视表象”与“旅游地形象”的构筑
99.基于影视艺术的教学资源建设新模式——网络影视课件学
100.影视旅游者目的地形象感知及行为意向研究——以澳门为例
101.建构民族影视的核心竞争力——从传媒变革看当代影视教育的方向
102.论影视语言的特性
103.中国影视业在亚洲影视业新格局中的文化定位及其历史使命
104.翻译目的论与影视字幕翻译
105.中国影视行业如何形成世界级竞争力
106.“复仇”的“原型、仪式、跨文化性”——从《基督山伯爵》的影视改编谈文学经典的传播现象
107.探析视听语言在影视作品中的表现
108.现代素质教育理念下的影视教育
109.论影视旅游产业机制与发展策略
110.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国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思考
111.贵州影视旅游开发现状与发展思路
112.浙江影视旅游的发展与营销策略研究——以横店影视城为例
113.从韩国影视旅游的成功谈我国影视旅游的开发
114.媒介融合背景下我国影视文化消费的趋势与对策
115.我国影视城的旅游开发研究
116.影视发热 旅游升温——谈影视与旅游的产业联姻
117.论搭建我国影视产业保险体系的策略——以好莱坞影视保险体系为蓝本
我国是个山地大国,其中2/3的面积为山区,以其秀美的景色和幽静的环境成为吸引游客领略风光、陶冶情操、休养游憩的理想场所,旅游业发展前景广阔。山区自然资源丰富多样,全国90%的林地、84%的森林蓄积、77%的草场、76%的湖泊、98%的水能都集中在山区,诸多名山大川出自山区。同时,我国90%以上的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山区,文化多样性十分丰富。这些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使山区成为旅游业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但是,山区的山地灾害也十分严重,其中泥石流危害更是山地灾害之最,是制约山区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1 旅游业发展与泥石流灾害的关系
1. 1 山区旅游业发展的意义
山区发展旅游业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而且对于相对落后的山区经济来说,发展旅游业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旅游能将阻碍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偏远、交通不便、自然和生物多样性、原始的自然美、独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转化为发展的机遇。如果管理得当,它们所起到的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能够增加就业机会,并促进相关部门的发展。同时,由于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依赖于良好的自然环境,因此,旅游业又被看作是促进环境恢复的一项产业。山区由于地理、历史的多种原因,经济发展一直相对落后,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是山区加快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旅游业的发展可以带动旅游沿线和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发展,使其经济得以扩展,并使其经济得以重新定位。
1. 2 山区旅游业应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山区位置偏远,交通不便,这就需要加强对山区的能力建设,支持山区与外界建立更广泛的联系。由于山区环境对产业规模有高度的敏感性,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应该与当地环境的承载力相适应。在山区发展旅游业,应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在山区产业发展中,既要考虑产业对脆弱资源的敏感性,也要考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协调。否则,山区独特的环境带来了旅游业的发展,但其本身可能成为旅游业的牺牲品。
1. 3 泥石流灾害制约山区旅游业的发展
泥石流是我国山区常见的一种自然现象。它常发生在山区小溪沟,是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泥石流因其形成过程复杂,爆发突然,来势凶猛、历时短暂,破坏力大,因而成为山区经济建设的一大灾害[1]。泥石流对旅游业干扰很强,例如,北京市山地旅游区多位于泥石流易发山区,特别是官厅水库以下、石景山以上的山峡地区是北京市发生泥石流最典型的地区,而康西草原、十三陵水库、八达岭长城、香山等重要旅游景点均位于该区。我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已知有泥石流活动的有33处[2](见表1)。泥石流常毁坏旅游设施,危害游客安全,影响旅游功能的发挥和正常运营,尤其是某旅游区泥石流灾害如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将对该旅游区旅游需求产生长期的负面影响。因此,研究旅游区泥石流灾情,对减灾、防灾以及旅游区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
2 泥石流对山区旅游业发展的危害
2. 1 泥石流对山地灾害形成的影响
山地灾害包括山洪、滑坡(含崩塌)、泥石流和水土流失,前三者不仅危害严重,而且加剧了水土流失。泥石流与其他山地灾害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对泥石流灾害进行有效防治,将切断山地灾害的连锁反应。山洪为泥石流形成提供了水动力,山地上游的洪水经过泥石流形成区后演变为泥石流。滑坡(含崩塌)为泥石流的形成提供了大量松散土石,泥石流和山洪的强烈下切和侧蚀导致滑坡的发生。此外泥石流体或滑坡体堵塞河道,上游形成堰塞湖,堰塞湖的溃决会造成巨大的洪流。这三者之间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山地灾害链[3]。这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启示,受泥石流危害的旅游区的泥石流防治,要立足于整个山地灾害,才能够使泥石流危害最小化。
2. 2 泥石流对山区旅游业发展的危害
山地的构造隆升、地形起伏、气象水文和侵蚀作用,使得山区具备了泥石流形成的基本条件,在局地性强降雨、长历时降雨或地震活动等自然因素激发下,或在森林植被破坏、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工程开挖与弃渣等人为作用下,会产生泥石流,危害旅游景点和生态环境,危及游客生命安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可恢复的景观破坏。发生在旅游区的泥石流对区内人员以及各类景观资源都可能构成一定危害,概括起来主要有经济损失、资源价值损失和生态环境危害三个方面。
经济损失是反映泥石流灾害对旅游区造成的有价财物以及经营收入的减少,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主要指旅游区的宾馆等各类建筑物以及交通线路的损毁折价以及恢复费用;被损毁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设施的修复费用;旅游产品等有价实物的损失;由于灾害的发生导致旅游区关闭期间所造成的门票收入以及服务行业因此造成的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指由于旅游资源的损毁以及其他原因(生命线工程的损毁、交通中断等原因造成游客不能进入景区)造成的门票收入的减少以及服务行业的收入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对旅游区的安全性造成不良影响,使得游客减少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服务设施的毁坏而采用的临时替代供给方式所消耗的费用。
资源价值损失主要包括文化价值损失、科学研究价值损失、观赏价值损失。生态环境危害指泥石流成灾使得生态环境向不利的方向变化的生态环境危害,包括对水域、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损害,如泥石流以冲毁和淤埋为主,所经之处会形成砂石化景观[4]。
3 治理原则与对策
3. 1 治理原则
治理工程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的原则。山区旅游资源和环境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遭到破坏便不可能被复原,也无法再利用。因此,泥石流治理工程,要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尽量使工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这样的治理工程本身不会造成破坏,反而会提升旅游资源和环境质量。其它治理原则还包括灾害治理工程与景观协调的原则,保障游客安全的原则和保障交通畅通的原则等[6]。这些治理原则为泥石流采取治理方案和措施提供了依据,体现了旅游业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生命安全、保持生态的完整性,使旅游业的发展保持在山地承载力之内。否则,环境退化的成本将非常巨大,会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3. 2 治理对策
3. 2. 1 加强旅游区的泥石流灾害管理
旅游区的泥石流多为低频性泥石流,灾害尚未引起相当重视,这就使得灾情资料的调查不详、统计不足首先要建立健全旅游区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部门颁发的法规和规定。如设立专门机构进行旅游区泥石流灾情评估,制定和实施对泥石流减灾规划和临灾预案的制定。其次用行政和宣传教育的手段,加强山地旅游区的管理。如旅游区内的规划建设要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立醒目的泥石流等灾害安全警示标志;加大防灾救灾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普及灾害知识,对居民进行抗灾、防灾基本知识的教育,增强人们自救、互救能力。
3. 2. 2 完善旅游保险
完善旅游保险,这是顺应旅游发展的需要,是做好安全事故善后工作、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证。目前我国旅游保险尚不甚完善,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改革旅游保险制度、制定便于各种旅游者投保的险种是旅游保险的发展方向之一[5]。包括泥石流灾害保险在内的综合旅游保险或泥石流专项旅游保险,将是有效的防范手段,保险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旅游者了解泥石流灾害,加强防范意识。
3. 2. 3 构筑泥石流治理体系
该体系应包括泥石流防治的生态工程措施、土木工程措施和防灾减灾管理措施[6]。生态工程措施主要是在山地旅游区进行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还草;土木工程措施主要是通过修筑防护工程、挡拦工程和排导工程来调节洪峰、稳定沟床和定向分散水流,减轻危害;防灾减灾管理主要是通过加强政府管理,实现灾害治理的技术保障,通过合理改善旅游区产业结构和加大扶贫力度提供经济保障,以及通过财政和组织管理等提供行政保障措施。在整个泥石流治理体系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层面的引导作用。诸如,政府运用税收和增加公益金的手段从事广泛的泥石流灾害管理活动,包括兴修泥石流防治工程以及投资于划分泥石流灾害风险区、绘制泥石流风险图、泥石流灾害预测预报和社会教育计划。
此外,政府还可从事其它泥石流灾害管理活动,比如编制国土利用规划,建立和实施土地管理细则及不动产交易条例,制定住宅及其它各类建筑的规范标准等。整个体系的构筑可以为山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实现旅游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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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崔鹏,杨坤.风景旅游区的泥石流灾情评估[J].水土保持学报, 2002(2): 107-110.
但是,为什么他们看起来生活得挺快活?问题就在这儿,人家的理财方式就是一个字:刷!
我的英国朋友托马斯租了新房子,邀请我和他一起去买餐桌。他戴副眼镜,说话斯文,对女孩子很绅士,放在中国就是那种妈妈们都喜欢的“乖乖男”。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刷起卡来却一点都不手软:一张餐桌2000多英镑,一套喝茶的瓷器几百英磅,几束装饰用的假干花还要80多英磅……进一趟家具店,估计他两个月的薪水就所剩无几了。就这样,还非要请我大吃一顿!后来跟英国朋友接触多了,发现他们对于“理财”方面的做法大抵都是如此:赚很普通的薪水,享受想要的生活,哪怕是倾其所有,赤字连连。
在英国,无论工作高低贵贱,每一位雇员都每半年享受一次两周的带薪假期。只要你乐意,告诉公司一声我从哪天开始休假,即使公司乱作一团,老板也不会拦你。因为老板想休假的时候,基本上也是天大的事也大不过旅游。
旅游对于我们来讲是无穷无尽的花销以及账单上的负收入,但放在英国,那可是省钱甚至赚钱的最佳途径。别看英国的年轻人们拿着类似中国“低保”的薪水过着面包与白开水的“悲惨生活”,一走出国门,绝对是穷人乍富的大逆转!谁让英镑如此的值钱呢。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黑龙江苏省上经济委员会;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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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刊号:1005-913X
国内刊号:23-137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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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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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12-80 -03
一、研究背景
民办高校这几年的兴起,对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民办高校教师工资水平处于中等偏下,教师福利体系不够灵活多样,教师内部薪酬水平不高,教师考核不够全面有效,教师薪酬模式缺乏弹性,民办高校的老师的收入待遇和公办院校相差较多,公办院校工资实行的是绩效考核,民办高校的工资结构由学校决定,从事相同的教育活动,但待遇不同,地位不同。民办高校的教师普遍反映平时的工作量比公办院校的教师的工作量大很多,但是实际的收入相差甚远,有的难得一个月的工资总额较高,却也缴纳了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实际所得少了很多。这个现象已经对民办高校的发展有了一定的影响,很多民办高校留不住教师,民办高校要留人,要制定适合本校的完善的有吸引力和激励性的工资体系,进而激发教师的内在潜力和工作积极性。
二、民办高校教师工资的组成
民办高校教师工资总的来说一般包括四种方式:基本工资、课时工资、相关津贴(包括论文指导费、实习指导、二级学院的课时费)、福利等。
(一)基本工资:是依据教师的劳动熟练程度、工作的复杂程度、责任大小、工作环境、强度和不同工作在组织中的地位,并考虑教师的工龄、学历、资力等因素,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工作时间或劳动消耗而计付的劳动报酬。一般情况下,基本薪酬数额固定,收入风险较小。
(二)课时工资:是根据教师上的课时数乘以单位课时工资,单位课时工资根据教师的职称学历不同而不同,这和公办院校不一样,主要是因为民办院校的教师的人数较少,是民办院校教师的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相关津贴:论文指导费、实习指导、二级学院的课时费等。这部分每一个基本都不相同,有时一个月可能有几千,大大增加了教师的纳税负担,有时甚至一点都没有。
(四)福利:是为吸引教师或维持人员稳定而支付给教师的除工资之外的劳动报酬,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免费午餐、交通支出、培训支出等。福利支出表面上没有给学校带来一定的效益,所以很多民办院校就忽视这一块,只是按最低的标准发放,甚至有的福利就没有,远远低于公办院校。
三、民办高校工资结构设计
某民办院校张老师(在该校服务四年)2011年6月份基本工资1500元,课时补贴2976元,工资总额4476元,保险263元,公积金152元,应发工资4061元,扣税184.15元,实际发放工资3876.85元。2011年7月份基本工资1500元,课时补贴1278元,教学津贴1842,工资总额,4620,保险263元,公积金152元,应发工资4205元,扣税205.75元,实际发放工资3999.25元。2011年8月份基本工资1500元,课时补贴1278元,教学津贴1900,工资总额,4678,保险263元,公积金152元,应发工资4263元,扣税214.45元,实际发放工资4048.55元。
(一)基本工资:这部分是教师的每一个月稳定的收入,是维持教师基本生活的必要来源。这部分的收入必须是教师完成了基本工作量之后才有的工资,比如张老师每月必须完成12课时的工作量,既然是基本工资,建议能够取消完成12课时的工作量,这部分剩余下来老师将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完成科研工作,这不仅给老师无形中加了工资,而且对民办高校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这是双赢的方法。
以张老师所在学校为例基本工资如下表所示:
(二)课时工资:上面张老师在2011年6月的课时补贴2976元占了她工资总额的70%以上,课时工资和教师的职称和学历有关。具体情况见下表:
通过前面基本工资和课时工资可以看出一名教授每月完成62个课时之后才可以获得4700元的收入。在很多公办院校一名教授只需要完成以上工作量的一半就可以获得相同的工资,所以一部分教师在获得讲师和教授的职称之后选择了离开培育他的学校。这部分有别于很多高等院校的,比如江苏某民办高校他们是把课时工资取消掉换成了超课时补贴,然后额外加了岗位津贴。他们的工资组成见下表(每月工作量12课时):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该民办高校他们的工资随着支持的提高上升的台阶也较大,无论是刚来校的青年教师助教还是要承担家庭责任的中年教师比如副教授来说在他们的这个档次工资还是拿的出去的,假如你愿意多上课的有超课时补贴一半10元一节课,大部分的老师把多余的精力花在科研上,这样对老师本人和教学水平会有很大的提升,同时老师的科研搞上去之后对民办院校的招生和提升也有很大的作用。
(三)相关津贴:包含了指导毕业班学生的论文指导费、指导学生的实习指导、二级学院的课时费及各种培训费等。张老师在7月有教学津贴1278元的收入,在6月没有这部分收入,所以这部分是不固定的,有时一个月可能有几千,有时甚至一点都没有。无论是论文指导费还是实习指导费都是张老师通过前面半年以上的时间来进行的指导才会有这部分的收入,而且老师只要接下了指导论文的任务都是会如期完成的,假如老师没有如期完成就会影响学生的毕业,所以这部分学校不需要担心,论文指导费可以根据论文的指导的完成情况来发放。很多高校开设了各种培训,来提高学校的收入和知名度,教师也通过培训课提高和锻炼了自己,也增加了收入,张老师在2011年8月份培训课的教学津贴1900元,8月份张老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14.45元,这部分培训课的收入建议民办高校通过现金的方式来发放,不通过工资的形式发放。假如该校采取此种方法的话张老师2011年8月份实际的收入可以增加了200元,张老师在2011年很多月份的工资收入都包含了二级学院的课时费,这部分缴纳的税金也多,也是可以通过现金来发放,这些培训课以及二级学院的课是老师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完成的,具体纳税应该是由学校来缴纳,老师不承担这一部分。
(四)福利:民办高校教师的福利内容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强制利,学校必须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另一类是自行设计的福利比如,旅游、健康检查、俱乐部会费、提供住房或购房支持计划、提供公车或报销一定的交通支出、免费午餐、带薪假期、培训支出等。教师有时会把这些福利折算成收入,用以比较服务的学校是否具有物质吸引力。因此完善的福利系统对吸引和保留教师为民办本科高校服务非常重要的,根据家庭经济理论,福利项目设计得好,不仅能给教师带来方便,解除后顾之忧,增强教师的忠诚度,而且可以节省在个人所得税上的支出,同时提高了民办本科高校的社会声望,如果福利项目设计的人性化,吸引公办院校的教师来任教也不是没有可能。福利支出表面上没有给学校带来一定的效益,所以很多民办院校很忽视这一块,只是按最低的标准发放,甚至有的福利就没有,远远低于公办院校。对于强制性的福利比如民办高校的养老保险等就应该与公办院校保持相同的水平,这是民办高校吸引教师或维持人员稳定而支付给教师的除工资之外的劳动报酬。民办高校办校的时间短,教师要不就是年轻教师,要不就是从公办院校退休的老教师,从民办院校的长期发展角度来看,学校是需要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的,学校应该在福利上为青年老师多做考虑,比如青年教师都存在着买房结婚的问题,学校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可以按着校龄和职称提高住房公积金。教师既减少了税收的支出又有了买房的保障。培训支出,民办院校的教师相比较其他公办院校的教师在学历上较低,为了能够更好地教书育人,大部分青年教师都会选择学历升级,走访了江苏的四个民办高校他们的青年教师有的在继续读研究生,有的在读博士,比如某民办院校的陈老师每年研究生的支出就有15000元以上的支出,该校是根据陈老师上学的发票以及住宿的发票给予全额的现金报销,所以该校老师很愿意利用自己的时间去进修,再把进修学到的信息和知识传递给他们的学生。
(五)奖励:很多民办高校没有这部分的工资项目,这部分的收入是和教师自身努力以及工作态度挂钩的,也是拉开教师工资差距的。充分体现了多劳(脑力劳动)多得。例如教师课堂教学方法的创新,学生实践方式的改良,教学论文的发表,精品课程的推出等等。部分民办高校在这块奖励的很少,比如课堂教学方法的创新很多学校就没有,民办高校的学生学习习惯是没有公办院校的学生好的,假如你的教学方法和公办的一样,估计吸引不了他们,为了提高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学校应该有这部分的奖励。通过奖励工资学校可以发现人力资本含量较高的关键性员工,他们能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因此应该为他们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奖励。
四、结论
民办高校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健康发展,要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建设一只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关键。而工资结构设计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体现着对教师能力、价值和贡献的一种评价和认可,与民办高校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密切相关。教师对于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的民办高校而言不再是地位低微的劳动力和赚钱的工具,教师是可以和学校一起承担风险,分享收益,对教师的智力投资不是浪费,可以得到很大的边际收益,教师和学校完全可以得到双赢。民办高校的所有者和领导者对教师的管理应该迅速完成从人事管理提升到人本管理的转型。本文在某些部分还可以进一步深入研究,比如福利设计方案目前还是过于笼统,可以结合具体学校具体城市进一步细化,突出差异化和特(下转第83页)(上接第81页)色化,希望本题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可以让更多的人来研究和重视民办高校老师的收入,真的为民办教师和民办学校的发展起到作用。
参考文献:
[1]甘维俭.民办高校教师激励要素问题研究——基于上海部分全日制民办高校的实证分析[D].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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