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质量月活动方案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工程检测"质量月"活动,促进建衡职工质量责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开展质量活动月精神,推进建衡检测精细化检测管理,全面加强业务窗口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张晋文主任任组长,马晓东任副组长,成员由罗荣辉、闫智伦、刘小刚等同志组成。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王铁柱、董晔负责。
3、活动主体
201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体: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2012年集团公司质量月活动主体:坚持以质取胜,推动科学发展。
2012年建衡检测质量月活动主体:抓检测水平提升,促工程质量改变。
4、活动内容
1、开展"质量月"学习活动
结合建衡实际情况,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介,大力宣传学习质量安全、质量和谐、质量效益、质量幸福观念和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检测机构诚信服务的宣传,在全科室倡导诚实守信、质量第一,大力提升全科室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舆论氛围。
2、开展专项检查
开展以砂石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结合这几个月以来施工现场陆续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以及现场与所送检测样品不符的情况,在"质量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在建项目主体结构的实体质量检测,并抽查现场实体样品是否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3、做好校安工程及民生工程检测工作
今年,集团公司中小学校舍加固全面启动,现部分校舍工程正在建设中,为保障校安工程质量,定于9月中旬对在建工程项目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与实体抽测。将校安工程建设,作为推进"质量月"活动的一项措施,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小区道路改造工程等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加强监管,提高检测检查频次,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
4、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质量自查活动
"质量月"活动期间,所有来样检测及现场检测人员要从"质量就是生命"的高度,对各自检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自查,重点检查检测程序的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完善情况;特别要加强对不合格检测数据和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检查。
5、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质量月活动,提升服务效益
通过加强业务窗口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由中心主任牵头,对来我科室办理检测业务的客户,做到热情、周到、礼貌服务。要件件有落实,事事要完满,让客户满意。
6、召开一次全科室范围的"质量月"总结讲评会。在活动期间,在"质量月"活动中工作开展得较好、富有成效的项目,尤其在"质量月"活动中检查发现质量隐患主动整改和消除的项目,九月底进行一次集中讲评。
7、进行"质量月"活动工作总结。
五、活动要求
1、开展"质量月"活动应围绕主题开展,并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
2、"质量月"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请院领导指导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质量、品牌、标准、服务、信誉和效益为重点,围绕“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向质量要效益”的精神,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全员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品管部质量管理水平。
二、活动主题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2016〕19号)的部署, 2016年9月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质量(北京)大会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构建“放、管、治”相结合的质量提升格局,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着力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水平迈向中高端。突出抓好重点消费产品质量提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输往非洲产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释放市场活力,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创新质量技术。
(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将树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相融合,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加强中国品牌、中国创造对内对外宣传,增强中国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重大质量问题。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坚,开展质量整治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培育劳动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的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一线工人队伍。
(五)夯实质量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发挥各研究院所、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龙头作用,组织开展互相融合、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强化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四、活动要求。
(一)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要加强策划,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和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并广泛宣传,加强协作,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结合当地实际,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推动城市、园区、社会组织、企业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
(三)有关行业协会要坚持围绕本行业的质量难题和热点问题,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广泛动员,组织开展质量诊断、改进和攻关活动,在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上实现突破,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提升行业质量诚信水平。
(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要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策划开展具有特色的“质量月”活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大力宣传城市质量精神,不断提升市民意识。要在9月1日统一启动“质量月”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城市质量活动,提高市民质量满意程度,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五)广大企业要发挥“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开展全员、全方位的质量提升活动。中央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小微企业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月”活动,不断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活动的成效进行总结。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将予以表扬。各地质检部门要在2016年10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质检总局。
质量奠定发展、实力铸就品牌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9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福汉公司“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2016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品管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
五、活动内容
“质量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均按照公司的活动要求并结合品管部实际开展,具体如下:
1、大力营造“质量月”的浓厚氛围。质量月开展的前期,项目部首先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组织召开“质量月”动员大会,进行“质量月”活动动员和部署,利用横幅、板报、宣传画在公司的主要活动区域或明显地方对质量月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全体员工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
2、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品管部将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一次木芯板质量知识讲座,培训对象为木芯板现场管理员、质检员主要内容是木芯板有关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艺。
3、质量攻关。质量月活动开展为契机,举办质量攻关活动,以课题和专案的形式对产品质量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地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质量部牵头,技术、生产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从质量控制、技术创新、成本控制三个角度挑选课题进行功克。本次质量攻关从以下三个方面选题。
4、知识竞赛。预计在质量月下旬举办质量知识竞赛,达到共同学习质量知识、重视产品质量的目的。从质量知识题库中随机选择60-80道题目,由各部门/单位指派选手在规定时间内闭卷作答,参赛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部门总人数的10%。按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成绩将在总结大会中公布并现场颁奖。
5、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品管部响应公司号召,积极开展以“查质量意识、查质量水平、查保证体系、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为主要内容的“七查”活动,要通过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形式对工程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
6、开展岗位练兵,木芯板质量竞赛活动。以实际生产现场的生产情况作为参赛方式,考评组在参赛时间内对各个参赛单位不定期按考核内容对日常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抽查,以扣分方式分别对各个参赛单位、进行考评,参赛时间结束后,由品管部对各考评成绩汇总,扣分最少的为优,整条生产班组总扣分最少的为质量最优生产线;扣分最多的为最差生产单位。
7、有奖质量征文竞赛活动。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截稿,面向公司全体人员开展以质量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应征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不限,字数300字以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但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书籍等媒体的文章。每个部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必须于4月25日前提交2篇以上应征文章,4月30日前,活动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各活动小组提交的质量征文进行征文质量评选。
六、质量月活动的考核与奖励
9月25日至9月30日活动总结期间,由活动小组通过评定、考核,评选“质量标兵”、“优秀质量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1、生产部质量竞赛活动,质量最优的生产线奖励800元,质量最优的生产工序每个工序奖励500元;质量最差生产线和质量最差生产工序所在车间主任罚款200元。
2、根据各部门质量征文情况、管理质量的改进和提升的结果考核,由活动委员会评比出第一、第二、第三名共3个“优秀质量单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优秀质量单位”奖金为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和优胜锦旗。对评比最后一名的部门负责人罚款300元。
3、“质量标兵”与“优秀质量单位”评选“质量标兵”候选人(每个车间可提报2名“质量标兵”候选人),各部门可在质量月活动实施期间提出本部门候选人人选,每个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竞选报告,说明自己对质量的认识、对“下一工序就是顾客”的认知、如何保证质量、已有的贡献或成绩、竞选优势和承诺等。然后由活动小组在活动总结期评选出10名“质量标兵”,每位“质量标兵”奖励奖金200元。
七、质量月活动总结大会
9月30日早上8点40分由质量月活动组长召开活动总结会议,公司领导发表讲话,对质量月活动作总结报告,品管部负责人发言。
八、活动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解决一批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促进质量品牌提升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消费品、出口商品、服务业等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全国“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运用微信、微博等形式,促进全国“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开展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经验和个人事迹交流活动,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强中国质量对内对外宣传,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加大社会信用宣传,大力倡导诚信兴商。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一批社会关注的质量信息。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工匠精神。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创新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地、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中央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动员行业协会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广大城市和园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确保“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要大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提高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2009年全省质量月启动仪式,200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方案,联合30家企业《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以此拉开200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序幕。
时间:8月31日
地点:南昌市
牵头部门:办公室、质量处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二)制作群发“质量月”宣传公益手机短信,启动“食品•安全”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时间:9月1日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三)在全省11个设区市所在地,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化、计量、认证、许可证以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充分发挥“12365”功能,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现场咨询,开展执法打假,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并不断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
时间:9月5日
地点:南昌市八一广场及其他设区市所在地主要广场
牵头部门:质量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四)组织开展全省月饼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召开全省2009年月饼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新闻会,公布部分合格月饼名单,曝光严重不合格产品名单,并为消费者提供月饼选购、消费指南。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监督处、食品处
(五)组织开展建材“清新居室”行动,从使用环节入手,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违法行为。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监督处
(六)组织开展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打击销售商品过度包装和短斤少两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计量处
配合部门:监督处、标准化处
(七)召开新闻会,公布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曝光10个典型违法案件。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监督处
(八)组织开展质量专家“园区行、企业行”活动。省局和各设区市局分别组织对辖区内2-3个工业园区的4-6家企业开展咨询、诊断和培训服务活动,积极介绍、推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帮助企业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质量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九)组织开展“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动。针对国庆60周年纪念活动,加大现场监察力度,深入排查并治理安全隐患,关停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设备,加强节日值班和监控职守,加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准备,保障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时间:9月至10月上旬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处
(十)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提高我省认证企业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时间:9月至10月中旬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认证处
(十一)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检测技术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倡导各行业企业开展一次以“质量与安全”为主题的质量总结与诊断活动。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为契机,展开新一轮培训工作。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质量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十二)组织开展“质量月——质量安全行系列采访报道”活动。邀请中央驻赣和省级主要媒体对全省质监系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出的亮点、特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十三)组织消费者参观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参观、咨询,使消费者清晰了解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直观真实地见证食品生产全过程,消除对食品安全的顾虑,进一步增强对我省食品安全的信心。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食品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办公室
(十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乡村活动。全省每个县(市、区)局分别选择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帮扶对象,指导和帮助其完善生产条件、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同时,通过发送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将《食品安全法》知识送进乡村,进一步提高农村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
时间:8月至11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食品处
配合部门:监督处、法规处
(十五)组织开展第40届“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发放标准知识宣传册,开展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标准座谈会;深入企业、社区进行标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贯彻。
时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标准化处
配合部门: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省局机关各牵头处室要围绕全省“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做好“质量月”活动各项内容的策划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
二、活动目的
(一)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推动质量工作发展。
(二)加强质量工作,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宣传和推动质量强市工作,配合《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制定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共创美好生活
四、主要内容
(一)市局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1、组织对2011年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及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典型经验巡回报告活动。
2、组织我市食品许可、工业产品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企业参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家巡讲活动,学习先进管理方法和工作经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开展企业质量访谈活动,联合新闻媒体,对我市省长、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和名牌企业进行专题访谈,介绍其在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品牌打造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全市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展自主品牌。
4、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劳动者技能的重要内容,助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5、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积极组织各市局、开发区分局,市局稽查局及直属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印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材料,开展专场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以省局《建设法治质监知识读本》为教材,抓好质监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市质监系统法律法规意识;举办全市质监系统法制骨干培训班,宣贯《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
6、组织举办电机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质量分析会;组织举办全市工业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知应履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推动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围绕消费品安全,积极开展对机动车刹车片、危化品、电线电缆等18种重点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7、组织全市企业开展“百家企业标准创新贡献”争创活动;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活动;组织工作成熟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开展试点验收。
8、组织全市召开热量表生产企业及经销企业质量分析座谈会,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进热量表安装首次检定工作的开展;组成技术服务小组到热量表生产企业走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企业计量水平。
9、配合省局组织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按不少于已提交自查报告企业数的10%进行抽查,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及时分析我市冶金、化工等行业发展对计量检定工作提出的需求,全面规范提升我市计量工作水平。
10、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图片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事故反思会及发放特种设备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设立咨询投诉台,及时解答消费者的质量问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组织人员深入特种设备企业开展质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11、为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工作计划,继续抓好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深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12、组织好“2011年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根据总局及省局活动方案安排邀请省级及当地新闻媒体、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食品专家等深入我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与酒类生产企业及质监系统检验机构观摩分析,宣传报道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3、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做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全市酒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获证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基本状况;严格海参制品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海参加工小作坊监管。
14、组织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且在我市分布较多的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信息技术设备、机动车辆轮胎、装饰装修产品、安全玻璃、电线电缆等产品。
15、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实验室进行实验室管理体系自查,组织各市、区局,市局稽查局对重点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体系能否正常运行进行监督抽查。
16、组织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质监系统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技术水平,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调味品的能力验证工作。
17、组织开展全市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材类实验室的检测水平,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可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材类实验室水泥产品能力验证工作。
18、开展质量服务进百企活动,向企业发放计量、特种设备、产品标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企业负责人发放质监法律法规手册,倾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遇困难,帮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的作用,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19、开展“质量月”计量现场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场所,现场设置宣传展台,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计量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并为市民免费开展检定、咨询活动,营造良好的计量工作氛围。
20、组织全市眼镜生产、加工企业的验配眼镜技术人员,对《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督促企业重视和开展认证活动,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市验配眼镜企业整体水平。
21、9月9日,开展“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观质监系统食品检测机构,发放宣传材料,普及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展示质监系统食品检验能力,提升质监形象。
22、围绕食品、消费品安全,积极承担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中秋节前的月饼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确保中秋期间的食品质量安全,为百姓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开展学生装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全市不发生恶性和区域性“黑心棉”等重大质量问题。
23、组织举办标准化检查员培训班,聘请省标准院的专家对全市的标准化检查员进行培训,重点宣传《标准化法》、《省<标准化法>实施办法>》、《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检查员的法律意识。
24、组织召开全市特种设备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学习研讨班,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探讨保证特种设备制造质量的管理措施;召开重要设备和人口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一期院内实际操作技术比武,强化业务水平,提升自身能力。
(二)各市、区应重点组织开展的活动
各市、区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参照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开展的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有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各市、区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发挥优势,创新质量月活动内容和形式,落实好2011年质量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增强质量月活动的有效性和影响力。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实施全面质量提升,推动“六化”协同发展。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推动宁波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为建设全国质量强市标杆城市,加快建成名城名都,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优宁波”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围绕今年活动主题,着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竞争力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参加全市“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利用网络、宣传栏、宣传板、宣传条幅、群发短信、发放质量法规资料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
(二)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开展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1、继续加强对工程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终身制以及“两书一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与企业诚信体系挂钩。
2、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四)开展“夺优创杯”活动。
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我委下发的质量创优规定。围绕在新形势下,如何提升优质工程的含金量,打造更多的优质精品工程,召开创优工作经验交流会、观摩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本地的质量月活动。
(二)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组织好“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引领工作,围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竞争力开展宣传工作,可利用媒体、工地宣传栏、宣传板、宣传条幅、群发短信、发放质量法规资料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并将宣传数据及时统计上报。
(三)引导企业积极参与。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发挥建筑施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动员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单位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去,借质量月活动契机掀起一个贯彻质量管理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质量创优竞赛的热潮,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成果,使质量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四)着力提高活动实效。
一、宣传重点
1、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系统内各单位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3、各单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管理、救治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4、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等重点领域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5、依法惩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传销、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问题的成效。
6、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7、适时召开全系统综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市综治zd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综治工作部署。
8、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粮食保价稳供的能力和水平。
9、大力宣传全系统储粮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的有关知识和成功经验,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持续维护全市粮食行业和谐稳定。
10、系统内干部职工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11、宣传反知识。
二、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创作播放平安建设宣传精品和公益广告。
2、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
3、综治干部和综治志愿者要深入基层单位和居民家庭,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4、综治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挂点帮扶平安创建的地方,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扶宣传活动。
5、各单位要选择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1、此项活动工作情况纳入2017年度市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订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2、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精心设计宣传方案,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宣传。
一、召开天津市质量工作大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天津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和《天津品牌指数及评价方法地方标准》,搭建天津品牌平台,为第二届天津质量奖获奖企业颁奖。
二、按照《2017年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及打造天津品牌,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鼓励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做好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的推荐工作,积极宣贯天津质量奖地方标准,促进全市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扩大天津质量奖影响力。
三、开展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积极推动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向纵深发展。下发征集2017年本市质量攻关重点项目的通知,开展质量攻关项目评审,召开全市质量攻关成果发表会,组织专家对发表项目进行评选,现场评出获奖项目、优秀质量攻关小组、优秀推荐单位,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表彰,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组织认证执法人员和全市有机产品认证生产、销售企业、进口商,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相关知识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机产品的概念,认证实施规则及标准。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管,提高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五、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让消费者及时了解本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加大对新颁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审查员的培训,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效能。
六、大力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建立并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标准化+”行动,全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今年特别要做好绿色产品统一标准和认证,实现绿色产品统一标识。
七、组织开展夏季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本市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八、开展2017年“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市计量院及各相关单位开展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
一、 质量月活动月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小组成员:xxx
小组职责
组 长:全面负责质量活动;
副 组 长:XXX负责开展产品质量;
XXX负责开展工作质量、服务质量;
小组成员:具体实施和考核。
二、活动内容:
1、车间领导联合各班组班长大力宣传“质量管理月”活动,为质量月活动开展营造了积极的氛围,大大增强了车间职工的质量意识;
2、开展产品、操作、现场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评比活动,推动车间不断提高质量;
3、对车间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系统重新客观评价,保持体系有效健康运行;
4、车间领导联合各班组在生产和施工作业现场积极开展以整理、整顿、清扫、素养、清洁和安全为内容的“6S”活动,结合标准化现场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生产和施工作业现场的质量管理;
5、认真组织各班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三、考核办法:
由车间活动小组每周组织一次考评,全面检查生产操作情况、产品质量情况、装置现场情况、劳动纪律情况、员工学习及精神面貌情况进行评比、奖励、改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下最大力气抓全面提高质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行政指导和消费维权教育,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深厚社会氛围,全面提高我市消费市场的安全质量水平。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商品质量。各单位要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2017年度抽检计划,积极地开展流通领域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大家电、红木家具、妇女儿童用品、汽车配件等产品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抽检人员完成抽检任务。要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对通过网络、电话、邮购等非现场方式销售的商品,也要纳入监管范围,抽检结果做到线上线下共同适用,进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促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断提升。
(二)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各单位要加大质量宣传力度,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的理念,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宣传活动。依托12315“五进”、消费教育基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要加大对本地著名商品品牌的宣传,通过品牌效应带动质量的提高,逐步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对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进行曝光,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倒逼企业和经营者自觉提升产品质量。
(三)开展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各单位要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根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集中的流通领域商品开展专项抽检及相关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无强制认证标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销售无厂名、厂址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明的商品的,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系列的整治行动,全面促进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提升。
(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助推质量整体提升。按照《关于印发xx市2017年“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防消维办发〔2017〕4号)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6点3线1面”为目标,在旅游、快递、农资、电子商务领域等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规范管理、依法经营、公开承诺、无理由退换货、先行赔付等为抓手,引导企业以质量树诚信、以诚信创品牌、以品牌促消费,不断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紧紧围绕“下最大力气抓全面提高质量”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要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确保“质量月” 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线,推动大质量工作机制和大质检文化建设。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促进部门、行业组织加强支持、指导和服务的力度,促进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
二、活动主题
质量提升,促进发展,惠及民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开展质量安全进企业活动。选取重点企业进行宣传,重点宣传生产许可、质量安全等相关知识,提高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宣传计量检测和能源平衡测试相关知识。请有关专家进行知识辅导,讲解节能法中与质量技术监督职能有关的内容。
(二)开展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
对全区获证企业进行全面巡查。对生产必备条件,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每个环节及添加剂使用等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产品质量。
开展高风险食品、传统特色食品企业专项整治,优化食品生产整体环境。开展对小作坊的专项执法检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土锅炉、危险化学品、气瓶、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
认真推进全区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配合能源监测站开展计量检测和能源平衡测试相关工作。
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和过度包装商品的监督检查。
(6)选择空调机、电冰箱、洗衣机等产品,开展能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
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质量月期间的执法检查和有关宣传工作。质量月活动办公室设在质量科(食品科),负责信息报送,总结材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2、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把质量月活动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展示质监工作职能的平台,认真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周密实施。使质量月活动成为影响大、内容实、效果好的品牌活动。
3、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项活动按照局内职责分工进行,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避免单打一。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团结一致,形成合力。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