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安监局年度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2013年,我局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做好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管理工作,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宣传国家关于禁毒的方针政策,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登记,对提出申请备案的企业,严格审查有关申报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深入到企业现场检查是否具备相关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企业不予登记备案,严把市场准入关。截至目前,我局已办理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企业7个,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1个。
二、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管
为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我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宁夏齐氏化工有限公司、__鲁帮工贸有限公司、__长瑞特工贸有限公司等11个重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4个问题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了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有效杜绝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参加市禁毒委组织的各项禁毒宣传活动。今年6月份,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局机关21人次参加了市禁毒委组织的全市《禁毒法》宣传周活动,发放珍爱生命远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等宣传材料20__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条,制作禁毒宣传展板2块,为做好禁毒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建立的购销台帐不规范,缺少供货方、使用方证书号、流向等内容。二是个别企业未按照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责任书,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一些企业建立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XX年1月至5月,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20起,与上年16起同比上升25%;死亡5人,与上年6人同比上升16%;受伤10人,与上年5人同比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71.52万元,与上年166.16万元同比下降56%。发生一次性死亡1至2人的事故4起,与上年6起同比下降33%,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起,同比上升100%,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消防火灾12起,与上年7起同比上升71.43%;死伤0人,与上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1.87万元,与上年163.74万元同比下降86.64%。道路交通事故7起,与上年9起同比下降22.22%;死亡4人,与上年6人同比下降33.33%;受伤10人,与上年5人同比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9.65万元,与上年2.42万元同比上升298.76%。未发生煤矿类、危险化学品类安全生产事故,与上年同期持平。XX年,市政府下达我区全年各类事故死亡控制考核指标数为14人,截止XX年5月31日死亡5人,死亡指标仍在控制指标中。
二、XX年1至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法
(一)狠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实落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2012年1至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法
二、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对较大的商尝饭店、旅馆的供热、供电系统、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进行了严格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排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了全区在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安全。
三、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户加油站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排查。##户加油站共存在各类不同隐患84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分别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和处罚告知书,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四、吸取#####矿难的教训,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安全大检查。分别组成教育、卫生、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五个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对各个组检查出的问题分别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到六月底,教育、卫生系统存在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毕,其它几个单项检查查出问题的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五、组织全国第四个安全活动月活动。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安全活动月活动方案,全面布置了全区安全活动月工作。按市政府要求,6月12日在###组织了宣传咨询活动,全区乡(镇)、街、教育、卫生、劳动、建设、交警、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为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在活动月期间组织了全区各乡(镇)、街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分辖区统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分行业建立企业档案。危化、非煤、较大规模企业在局里建立档案,为全区下步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矗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根本,我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是我区安全监管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区民营经济在全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民营企业的基本管理工作薄弱,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低下,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对规模工业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坚持持证上岗,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抓好全区安全生产的关键,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各乡(镇)、街、各系统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使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确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全区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武器对全区安全生产实施监管,对那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针对夏季雷雨季节做好防雷电和防汛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监督检查。
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逐渐进行淘汰、更新。
二、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对较大的商场、饭店、旅馆的供热、供电系统、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进行了严格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排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了全区在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安全。
三、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户加油站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排查。##户加油站共存在各类不同隐患84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分别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和处罚告知书,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四、吸取#####矿难的教训,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安全大检查。分别组成教育、卫生、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五个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对各个组检查出的问题分别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到六月底,教育、卫生系统存在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毕,其它几个单项检查查出问题的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五、组织全国第四个安全活动月活动。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安全活动月活动方案,全面布置了全区安全活动月工作。按市要求,6月12日在###组织了宣传咨询活动,全区乡(镇)、街、教育、卫生、劳动、建设、交警、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为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在活动月期间组织了全区各乡(镇)、街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分辖区统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分行业建立企业档案。危化、非煤、较大规模企业在局里建立档案,为全区下步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根本,我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是我区安全监管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区民营经济在全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民营企业的基本管理工作薄弱,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低下,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对规模工业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坚持持证上岗,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抓好全区安全生产的关键,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各乡(镇)、街、各系统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使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确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全区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武器对全区安全生产实施监管,对那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针对夏季雷雨季节做好防雷电和防汛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监督检查。
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逐渐进行淘汰、更新。
、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领导重视,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今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等多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确立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责任机制,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激励机制。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全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年初以安委会1号文件下发了全区全年安全工作要点,并与各乡(镇)、街签署了安全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全年的安全工作重点和各级职责,层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使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明确,同时分阶段的抓了专项治理工作。
一、节日期间重点抓好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按省、市文件的要求,对全区临时零售###个业户的经营责任人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发放了临时经营许可证。规范了烟花爆竹的经营秩序,并对辖区内###户单位的储存仓库进行了检查,由于两户单位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现已全部搬迁,排除了两大隐患。
二、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对较大的商场、饭店、旅馆的供热、供电系统、疏散通道等关键部位进行了严格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排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了全区在节日期间生产、生活安全。
三、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户加油站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排查。##户加油站共存在各类不同隐患84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分别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和处罚告知书,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四、吸取#####矿难的教训,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区开展安全大检查。分别组成教育、卫生、消防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五个专项检查组进行检查,对各个组检查出的问题分别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到六月底,教育、卫生系统存在的问题基本整改完毕,其它几个单项检查查出问题的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五、组织全国第四个安全活动月活动。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安全活动月活动方案,全面布置了全区安全活动月工作。按市政府要求,6月12日在###组织了宣传咨询活动,全区乡(镇)、街、教育、卫生、劳动、建设、交警、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为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在活动月期间组织了全区各乡(镇)、街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分辖区统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分行业建立企业档案。危化、非煤、较大规模企业在局里建立档案,为全区下步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根本,我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是我区安全监管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区民营经济在全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民营企业的基本管理工作薄弱,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低下,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对规模工业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坚持持证上岗,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抓好全区安全生产的关键,下半年的工作重点是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各乡(镇)、街、各系统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的落实,使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确保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营造全区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武器对全区安全生产实施监管,对那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针对夏季雷雨季节做好防雷电和防汛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监督检查。
四,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逐渐进行淘汰、更新。
加大安全投入,改变生产作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劳保待遇,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规范生产经营活动行为,为断改善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身安全生产条件。
二、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两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努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了“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为我区创建“平安海沧”和我市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月16日,翁云雷区长代表区政府向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下达《*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书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实际把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层层分解到基层、到人、到岗,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增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层层抓好落实,防止出现断层和死角。三是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四是落实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推进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的形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建筑行业安全整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个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1、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上半年交警、城管、运管等部门共纠正、处罚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6824起,查扣机动车2314部,确保道路畅通、安全、有序。一是召开全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检查客运车辆46500辆次,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二是从3月份起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活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完善部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着力抓好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客运行业安全管理。三是吸取我市“5·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将道路交通“百日大会战”活动延续至全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通勤车、企业的运输车、校车、土方车的监管,加强路面巡查,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交警大队从6月份开始开展“两抢一盗”犯罪及非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摩托车,含无牌无证、有牌无证、有证无牌、假牌假证、挪用号牌、嫌疑车辆或购买赃车的摩托车等。五是开展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行动。通过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的设置,健全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建设,全面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推进我区校园安全体系的建设。
2、建设工地安全整治。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查处、整改施工现场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打击违法抢建、违规建设,取缔无证施工;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如5月9日至15日,区建设局携同区文明办、区执法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劳动局、区质量监督站等单位组成海沧区在建工地创建文明城市考评检查组,全面对开展在建工地检查考评。区领导钟兴国、翁云雷、许天晟、许成福分别带队检查了我区在建工地安全管理情况。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71个,发出各类整改或停工通知书64份,其中停工了15个单位工程。又如:6月8日,为消除未来海岸社区周边的安全隐患,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海投房产公司的配合下,对未来海岸辖区(蓝月湾、水云湾工地)内的食杂店、餐饮店、临时工棚等338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剧安全管理、液氨使用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强腐蚀性危险化学品购用管理。共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16份,督促整改事故隐患60处。其中对贞庵村的一通用厂房以及三个存放污油(含水量较高的燃料油)的油罐进行检查,发现这些油罐没有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同时,对位于茶口下沙场码头的一非法柴油加油点要求立即停止经营,予以关闭。
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我局先后4次召集公安、国土、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农场等部门领导以及矿主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执法,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雨季期间都组成检查组到每个矿区进行巡查。日常管理依托镇政府、镇经济服务中心、石料厂、农场以及各矿区业主及专职安全员,平均每周下矿区2-3次,检查、督促和协调安全工作,形成了区、镇、矿主三级安全管理模式,确保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为契机,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督促矿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为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准备。目前各矿主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安全评价,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正在进行整改。二是部门协作,依法综合监管。我局与公安、国土、镇政府、经济服务中心、石料厂等单位先后组织了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8处,发出整改隐患整改指令书20份,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采。同时督促矿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四是督促矿主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本质安全。各矿区都投入了大量资金更新开采设备,现在都实现了机械开采。如北市矿区在去年10月30日发生一起泥石流滑坡事故后,针对矿区西部土质松软,有滑坡及泥石流灾害,矿主投入700多万元进行整改。路头尾矿区也投入270多万元进行整改,确保矿区的安全。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冬、春季防火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酒店、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查处、整治力度,保持了我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三是从六月份开始由区公安、消防、建设、经贸、工商、安监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为构筑“平安海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6、私房出租户整治。重点对新安村、霞阳村、石塘村等私房出租户较集中的地方进行检查。推广霞阳村出租房三类挂牌管理经验,督促镇、村和有关部门加快对新安村、石塘村出租房的安全管理。
7、学校安全整治。重点是抓好学校校舍、学生交通、游泳与饮食安全整治。加强期末和暑期校园及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特别是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校舍安全。
此外,从6月份起至年底,由区安委会牵头,质监、安监、两镇联合开展载货升降机专项普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成立重大危险源调查领导小组,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6月14日-20日,我局组织两镇、出口加工区等单位对辖区95家非公有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区安委会共召开了三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例会),通报、分析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集中开展三次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节日、“两会”期间的稳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吸取“5·20”重大交通事故教训,全区再次拉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工作重点和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全区调整为十个检查组,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乡镇企业、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建筑行业、学校、食品卫生、液化燃气、民用爆破器材与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区委书记钟兴国、区长翁云雷和分管副区长经常带队深入企业、矿区进行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各有关单位加强联系,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我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排查整改我区*年安全隐患
由区安委会牵头,各部门排查出我区道路交通、嵩屿客渡码头、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安村、石塘村私房出租户、集体食堂及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等六个方面安全隐患。经过详细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分解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目前我区已在主要市政道路转弯处中分带或边分带设警示标志杆;完善霞飞路、翁角路新安村道口、海富路等路口停车场和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
(五)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我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8人,1人受伤。分别是:1月1日未来海岸蓝月湾居住小区发生一起作业员不慎坠落人工挖孔桩事故,死亡1人;4月10日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缺氧窒息事故,造成2死1伤;4月12日翁角路市政管道污水井疏通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井下中毒事故,死亡2人;4月22日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直梯坠落事故,死亡1人;4月23日厦门王氏明发打火机有限公司发生宿舍楼工地坠落事故,死亡1人;5月26日嵩屿码头三号泊位发生一辆土石方车坠海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层层上报。同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通报、分析,教育广大员工,吸取事故教训,布置安全检查工作,整改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已结案1起,对2起案件作出处罚决定,依法追究2个事故责任单位和8个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六)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案件,消除安全隐患
我局专门设立24小时举报值班电话,专门受理群众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涉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投诉案件11起,每一起均能做到及时登记立案,并及时一一处理、反馈。本着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我局主动热情为企事业单位服务,迅速组织协调公安、工商、镇、村等单位予以处理,如3月份协调解决海沧村柯井社村民反映的厦门钨品厂生产对村民的生活造成污染问题;4月5日,查处新阳工业区厦门王氏打火机有限化工仓库内违规存放近3吨的剧;4月7日查处青礁村雅佳石材厂内的一非法油漆加工厂。4月14日排除了东孚镇东埔村亿昌玛瑙厂内发生的货柜车倾翻险情。及时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强化安全教育,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关心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3月份,在海沧消防大队免费举办了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主要针对上一年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共有近60名企业法人、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参加;二是组织镇、村安全监管员参加安全监管员学习培训班,有21人取得安全监管员证书;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3月28日,由我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厦门翔鹭集团公司在海沧钟山中心小学举行“海沧区校园安全教育活动暨安全书、帽赠送仪式”活动。分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1350本,赠送5800顶安全“小黄帽”,海沧交警大队大桥中队与钟山中心小学签定了警民共建协议,并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常识课。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期间,发放各种宣传材料9673份,受教育群众达35000余人次;组织交警协管员、城管协管员、文明劝导员、青年志愿者2000多人次,集中在街头路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文明知识;海沧交警大队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1次,发放交通各种宣传材料2450多份,直接受教育人数18200多人。四是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份在全区组织开展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讲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十项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共分发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材料3500多份,有1500多名群众积极参加了咨询活动,有4000名员工参加集中培训,提高了企业员工和群众安全意识。五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结合冬季防火、春运、安全生产月等阶段重点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进行安全标语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报道,利用《安全你我他》电视专题栏目、《海沧有线电视台》开展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宣传,共播出(刊登)新闻32条,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继续办好《海沧安全生产信息》,现已编发了18期,在加强与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交流、沟通,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举报安全隐患,提出建议意见,以及为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及时掌握全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起到了桥梁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积极向省、市安监部门和《海沧信息》投稿128篇,及时报送信息材料,畅通上下左右信息交流渠道。
(八)加强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的学习,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除一名非党员外,其余六名党员都参加了全区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全面的学习教育,党员们以自己的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个人综合素质获得了较大的提高,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的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现象比较严重。外来员工比较多,许多人来自农村,缺乏安全意识。海沧的农村城市化快速推进,原来的农村变成了城区,许多居民还不适应这种转变,特别是不适应城市存在的安全形势。
(二)安全设施不完善,投入不足。这既存在于行业、系统,也存在于企业和单位。近年来,海沧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且有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是新建成投入使用的道路越来越多,车辆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道路设施不完善。比如,许多的市政道路,按设计要修慢车道、人行道,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是分步实施,现在只修了主车道。如324国道东孚段,等级低,没有路灯,隐患多。从企业和单位看,安全隐患较多,投入不足,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村镇企业,条件简陋,消防、劳动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我们在日常安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三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些民办学校、幼儿园租用民房办学,不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有些网吧、娱乐场所条件简陋,存在安全隐患。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问题。我区部分企业还缺乏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在伤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而导致的。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创建“平安海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坚持强化监管,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
一是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资金投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是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对运输工具的技术检验,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故障运行和无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三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要督促企业加大对重大危险源24小时监控;加强对剧、液氨、油库等危化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四是深入非煤矿山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责任,把矿山安全摆在突位出置。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加大安全投入,整改事故隐患。五是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市场、商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出口畅通。六是督促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全面落实城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八是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九是严查责任事故,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及时结案,维护社会稳定。
(三)坚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根据区政府下达给各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的《*年海沧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把责任指标分解细化、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推行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完善的企业安全工作机制,强化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实现年度市、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机制。根据新一年责任制考评标准,年底前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量化考评。
(四)坚持打好基础,筑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防线
一是要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参加有关培训、考核工作。二是加大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力度。三是进一步扩大《海沧安全生产信息》的宣传面、影响面。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员工的安全意识。
首先,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x同志作砚山县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下面,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领导发言。
(省安监局办公室)
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
3月21日,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委扩大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陈炎生局长在会上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扩大会议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下去谋划,去落实;二要落实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要落实好机关各项建设,强化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切实履行监管监察职责;四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体制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五要把学习“两会”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十七大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好。
(省安监局办公室)
省安监局全面部署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我省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重点部署了今年七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二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是整顿规范非煤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四是开展非煤矿山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工作;五是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信息管理系统;六是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七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学习和培训。
(省安监局矿山处)
省安监局:召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
近日,省安监局在福州召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暨举办为期四天的全省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审员培训班,各设区市、部分县(市、区)安监局负责人和部分重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评价机构的人员参加了这次会议暨培训班。
(省安监局监管一处)
省安监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查
近日,省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先后深入漳州、泉州市的乡镇、渔村、渔船就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通过召开部分渔业安全监管人员、镇干部、村干部、渔船船东、船工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有关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安监局安监二处)
我省召开成品油和危险化学品液体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近日,省安监局在福州召开成品油和危险化学品液体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去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以及当前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提出问题,并对下一步加强成品油和危险化学品液体化工仓库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局安监三处)
我省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第三次联席会议
近日,省检察院、监察厅、安监局、煤监局联合召开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第三次联席会议,会上,各单位通报了2007年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贵任追究工作情况。研究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进一步做好责任追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福清市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福清市安监局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专题部署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基础建设工作。会后市安监督派出督查组对东壁岛围垦工程、龙田、江阴、宏路、音西等镇的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福清市安监局)
平潭县安监局获县政府奖励
日前,在平潭县政府召开的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县长陈文波肯定了2007年县安监局工作,县政府决定给予平潭县安监局2007年度奖金一万元,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做好“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平潭县安全生产进一步稳定好转,促进社会经济有好又快发展。
(平潭县安监局)
漳州市召开首季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
3月24日下午,漳州市召开2008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议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一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整治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从源头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狠抓渔业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到位。四是围绕“隐患治理年”,建立隐患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漳州市安监局)
莆田市:32家企业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誓
近日,在莆田企业家协会、莆田市安全生产协会的大力推动下。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福建才子集团等全市32家本地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企业联合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出宣誓,共倡落实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新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莆田市安监局)
南平市制定了2008年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近日,南平市安监、发改委、经贸、国土、环保五部门联合制定了2008年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把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环境保护隐患以及拒不整改、整改进度缓慢的尾矿库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本部门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尾矿库各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南平市安监局)
宁德市:“隐患治理年”确定“十项要求一个目标”
一是制定“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隐患治理领导小组。三是搞好“隐患治理年”宣传工作。四是做好各部门重点项业专项整治活动。五是挖掘隐患排查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六是强化隐患整治信息报送。七是隐患治理单位要加强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八是实施监管监察,提升隐息治理质量。九是严格奖惩。对治理隐患先进单位要年底表
彰,对重大隐患和未按要求落实隐患治理的单位企业挂黄牌警告。十是落实应急救援。确保损失减少。一个目标为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落实责任目标.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宁德市安监局)
三明市交通局:“五个结合”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二是坚持与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结合;三是坚持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四是坚持与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五是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换发相结合。
(三明市安监局)
马尾区:销毁1.3吨非法储存爆竹
近日,马尾区琅岐镇端掉一处特大爆竹非法储存点,查获1.3吨非法储存爆竹在当天全部被销毁,非法储存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
(马尾区安监局)
邵武市: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力度
近日,邵武市安监局按计划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业主和员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受训矿山业主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邵武市安监局)
晋江市:召开第一期重大危险源评估辩识工作动员部署会
近日,晋江市召开全市第一期重大危险源评估辩识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对晋江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建设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并着重部署了2008年度重大危险源工作计划,扎实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建设进程。(晋江市安监局)
三元区:确定11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近日,三元区人民政府经研究确定110家2008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予以通告,经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占据较大比重,占单位总数接近60%,三元区政府要求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时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区公安消防大队将适时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元区安监局)
涵江区: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
近日,涵江区开展施工用电、外脚手架、深基坑、模板工程、临边防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检查在建工程60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7份。发现安全隐患96条,要求各施工单位整改到位方可施工,目前已开工42个。
(涵江区安监局)
陈炎生局长对龙海市继续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省安监局陈炎生局长到龙海市调研时充分肯定了该市道路交通重点整治的成效,并对龙海市继续做好交通安全工作提出要求: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和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要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打击力度,率先探索对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的管理办法;要把重点整治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
(龙海市安监局)
永定县:拨款70万元建立煤矿救灾物资储备库
近日,永定县政府决定从财政拨款70万元建立煤矿救灾物资储备库,作为事故抢险救灾应急储备,同时拨款70万元,建立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应急救援机电设备、设施、器械的储备,以保证在煤矿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永定县安监局)
新罗区:开展第三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新罗区从3月1 2日开始开展第三个主题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罗区安监局)
翔安区:展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近日,翔安区安监局组成检查组深入全区21家非煤矿山企业展开安全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当场纠正工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行为9人次,共计开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8份,开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指令书1份。并对一家存在严重生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处以1 0000元罚款。
(翔安区安监局)
晋江市举办畅通工程专题讲座
近日,省畅通工程专家在晋江交警大队举办了一场以“如何推进畅通工程工作”为主题的畅通工程专题讲座,讲座从着力抓好“五个一”工程为重点。对晋江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关键指标作了详细解读,并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
说到此,完全没有质疑事故追责准确性的意思。但安监部门在追责问题上确实存在三方面的困惑。第一,监管如何到位。以发生安全事故必然是监管不到位的逻辑进行逆推理,在任何事故面前,安监部门都无法摆脱被追责命运,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因为任何事故都能找到点儿人为因素,有人的因素必定有管理或监管问题,有问题自然昭示监管不到位!第二,该执法还是不该执法。如去检查未发现隐患有责任、发现隐患未处置妥当有责任、发现A隐患而未发现B隐患有责任,总之,去检查就有责任。不检查,为什么不检查?必然有责任。第三,是否所有安全事故都与安监部门有关?安监局综合监管的内涵外延谁也说不清。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根本不适用新《安全生产法》,却适用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综合监管!现实中,安监部门干了多少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事儿,很多工作有越俎代庖之嫌。综合监管最大的问题就是模糊了安监局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责任边界,泛化了责任,哪个行业出了事故,安监局都脱不了干系。面对事故,安监局几乎无法证明监管到位和执法到位,而综合监管没有到位与不到位,有事故必有责任,这可能就是安监的原罪。
追究责任总要依法。司法部分暂不说,就说安全生产系列法律法规当中,对于追究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是新《安全生产法》:
第87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106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18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看了这些规定可归纳三点:一是行政许可中有主观过错的要追责;二是违纪行为要追责;三是发现或知道隐患、违法行为的存在,而未采取有效措施要追责。前两点无异议,问题在于第三点,追责前提是发现或知道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存在而未处置,但如未发现或不知道则不应在追责情形之内。当然,这里存在一个主观上无明显过错和过失问题,如规定的检点和内容未有效实施,检查一个危化品企业,不查仓库、车间,非要去职工食堂检查,以避重就轻的方式规避责任,将难辞其咎。同理可推,在没有接到举报,未得到其他部门提供案件线索,没有执法计划执行瑕疵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不应追究监管责任。
重大事故发生后,媒体和社会公众常质问,为何隐患未提前发现?对于这样的质问,我们也可反问:下一起事故会发生在哪?哪个隐患会引起下一个轰动全国的安全事故?恐怕谁也不敢说。安全领域所有的监管和执法都是在降低事故概率,压低风险系数,精准预防实在是做不到。说到此,可总结一句话,即安监部门及任何监管部门没有必须发现特定隐患的义务和发现所有隐患的能力,但有发现隐患必须合法有效处置的责任。如这句话得到广泛认同,安监一半以上的原罪就得到救赎了。
有人会问,如果此逻辑成立,所有安监部门不就不用执法了吗?不去发现隐患不就有效规避责任了吗?会否出现懒政、不作为呢?其实不然,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制定执法计划,对年度执法检查的数量是有要求的,检查的内容是有规定的,而且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有明确规定,不制定计划,不开展执法检查是要承担责任的。笔者认为,如为了规避责任,制定的执法计划明显不合理也应承担责任。如一个100人的安监局,要是制定一个检查10家企业的年度执法计划,出了事故,必然要追责。有了制约,自然不敢不作为。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20条,规定了安监局不必承担责任的10种情形,这些条款应认真研究解读落实。只是不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门规章在事故责任追究中的法律效力地位有多高?
再说说什么是综合监管。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后,实质意义的综合监管已不存在了。综合监管存在的基础,无非是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无法落地,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且部门之间需进行大量协调工作。监管责任无法落地,缺乏监管手段,无非就是执法权的问题。新《安全生产法》第110条规定已解决了这一问题。如这一条款得到贯彻,将改变目前安全生产执法机制,推动齐抓共管格局的形成。如何理解这一条款,着重在两个层面:一是新《安全生产法》向所有行业监管部门赋权,所有行业部门都具有了安全生产上的执法权。过去很多部门强调没有执法权而无法落实安全监管的局面,已在理论和法律支持层面得到解决。二是安监局执法空间被压缩。新《安全生产法》出来之前,安监局可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且可实施行政处罚。原因在于,原《安全生产法》针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其规定的行政处罚条款当然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而安监局是执法主体,自然可就依法规定事项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处罚。而新《安全生产法》改变了这一情况。如商业企业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这一问题,过去只能由安监局实施处罚。按新《安全生产法》却需由商业主管部门来实施处罚,安监局反而不能,或说安监局在这样有明确主管部门的领域,已丧失了执法权。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快一年了,许多安监部门还在按照惯性,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是否涉及越权执法?期待法制部门尽快明确。此外,还有一处不明确的是,新《安全生产法》总则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说,在后面的所有条文中统一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表述即可。但在第62条、110条却使用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描述,寓意不详。难道安监局和行业部门可按新《安全生产法》进行重叠执法?难道同一个违法行为,安监局可处罚、行业部门也可处罚,谁先发现谁处罚?
大家都有执法权了,安监局实施综合监管的意义就没有了。落实综合监管,说到底就两种方式。一是对某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或监察,带着发现的问题督促行业监管部门落实责任。现在安监局在其他行业领域的执法权没有了,检查权又不明确,这种方式已不宜使用了。二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此条款规定以监督检查其他行业部门的方式落实综合监管,作为安监部门规章,对其他同级部门有法律约束力吗?恐怕值得商榷。另外,新《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这一规定与上述的“监督检查”是什么关系?目标是否一致?监察部门可问责,安监局监督检查后能干什么?综上,安监局按照过去两种方式实施综合监管既没有必要,也不再具有法律基础。
还需说明一点即关于协调。如协调是综合监管的核心内容,可协调恰恰不是安监局的职能,而是安委会或安委办的职能。有人说,安监局就是安委办。问题在于,综合监管是安监局的法定职责,安委办开会、发文件能否替代安监局履行法定职责,最好还要有明确的权威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