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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改制,是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估价机构管理体制,形成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为投资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运行机制,使估价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二、基本原则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既要保证改制后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保持必要的财产条件,又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脱钩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领导,省建设厅设立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办公室,办公室与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应设立相应办事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级和所属各市(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
四、脱钩改制的内容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四个方面与挂靠单位脱钩,并按照《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要求,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为投资发起人设立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脱钩
1.留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所有在职人员,不再是原挂靠单位的在编人员,其人事关系全部转至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其党、团、工、妇关系与原挂靠单位相应脱钩。
2.脱钩后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自主管理。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主管部门(简称原主管部门,下同)不再任免和管理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由其自行决定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经营者、管理者及法人代表人。
3.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兼职、挂职。原主管部门派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人意愿,决定去留。
(二)财务脱钩
1.在脱钩改制过程中由原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脱钩改制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清产核资、界定产权、评估资产和财产分割,并签定产权划分协议、提出资产处置意向,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原主管部门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解决。
2.在界定产权和进行财产处置时,应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并充分考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人员智力劳动形成资产积累的特点,妥善处理好脱钩改制过程中的财产问题。
要严肃纪律,防止在脱钩改制工作中拿原则做交易,严禁违章调度资金、私分或转移钱物。对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人,要严肃查处。
3.脱钩后,原主管部门不再持有或变相持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股份,其原持有的股权或出资可采取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购买或转为债权的方式一次性或者逐年收回。
(三)职能脱钩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后,不再是原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不再行使行政职能,不得以原主管部门的名义执业或招揽业务。要破除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的行政性、部门性垄断及地区性封锁,全面开放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
2.原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正当的执业活动进行干预,不得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或者变相摊派。
(四)名称脱钩
脱钩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不应含有原挂靠单位名称的痕迹,不得冠以党政机关、行业及其他容易引起误解的字样,不得直接以行政区域或地名作为机构名称。
(五)改制的组织形式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改制要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为投资主体设立的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评估机构。
合伙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两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其他经国家认可的注册评估师出资设立。(县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后两年内,允许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房地产评估员作为出资人。)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五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其他经国家认可的注册评估师出资发起设立。(县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后两年内,允许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房地产评估员作为出资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六)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
在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中,应坚持“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专业人员智力劳动积累形成的资产因素。安置补偿费原则上按脱钩人员上一年工资总额不低于2倍的标准予以补偿。具体人员的补偿额由本机构按照工龄、职称等条件进行计算。
对房地产不价格评估机构的国有资产,经挂靠单位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可以由挂靠单位一次性收回,也可以视情况全部或部分以租用或长期借款等形式租借给改制后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其中,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的租金应参照当地同类不动产平均租金水平确定;借款利息应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七)人员安置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使用原有在编人员;不能安排使用的要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应予安置的人员是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基准日前在编人员,安置费用和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用原则上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产中解决,不足部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与挂靠单位协商解决。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基准日前,凡是挂靠单位编制内人员安排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工作的(包括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在脱钩改制中,可根据本人愿意和挂靠单位的具体情况,由挂靠单位妥善解决;因挂靠单位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安置造成下岗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安置费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行录用(含以挂靠单位名义调入)的人员,一律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人事、劳动部门的规定处理;凡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应予补办。
挂靠单位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无能力支付下岗人员安置费用和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用的,各有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解决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问题。
五、脱钩改制的期限和步骤
(一)期限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和改制工作应同步进行。凡在本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取得省建设厅或建设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机构,应于2000年12月15日前上报改制方案,2001年1月15日前全部完成改制工作。逾期未完成脱钩或改制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一律取消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
(二)步骤
1.在职工自主决定去留的基础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与挂靠单位通过协商确定人员安置方案。凡继续留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职龄人员,其人事档案转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并由机构或个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人事协议。
2.由挂靠单位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协商确定脱钩改制基准日,并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签定产权划分协议书和资产处置意向书(协议书由挂靠单位与合伙人或出资人签定)。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的截止日期为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的基准日。
3.妥善处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改制前的有关责任问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与挂靠单位协商解决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改制前的风险责任,以谁占有职业风险金,谁承担改制前的职业风险为原则,对原有业务档案、债权债务、法律责任等提出处理意见。
4.在上述脱钩的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与挂靠单位签定协议书具体内容包括: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前人、财、物等基本情况及基准日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结果;
(2)原挂靠单位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签定的产权划分协议书和资产处置意向书;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人员安置方案;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职业风险责任、业务档案、债权债务等处理结果。
5.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合伙人、出资人。召集合伙人(出资人)会议,选举机构负责人,研究本机构的改制工作。通过民主协商确定机构改制的组织形式、出资总额和出资比例,制定机构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同挂靠单位签定资产处置协议书,研究本机构的改制方案。
6.改制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前人、财、物等基本情况及基准日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结果;
(2)原挂靠单位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签定的产权划分和资产处置协议;
(3)改制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4)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名称;
(5)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
(6)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合伙人(出资人)的组成及出资情况。
上述步骤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持脱钩协议书和改制方案(有国有资产的,还应出具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确认文件)逐级上报省建设厅备案和审查批准后,由省建设厅出具同意机构改制的批准文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重新申请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等级。
六、上报改制材料
1.改制申请及改制方案;
2.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签名的机构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制定机构章程并主要载明以下事项:
(1)机构名称和住所;
(2)机构经营范围;
(3)机构注册资本;
(4)法定代表人;
(5)出资人的姓名、出资的方式、出资额;
(6)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7)出资人变动出资的条件和方式;
(8)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机构解散与清算办法;
(10)其他事项。
合伙制形式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合伙人应签定合伙协议书,主要载明以下事项:
(1)机构的名称和办公地点;
(2)合伙人姓名、资历、住址;
(3)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4)合伙人的权利和业务;
(5)合伙机构事务的执行;
(6)入伙与退伙的规定和程序。
3.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表一);
4.合伙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表(见附表二);
5.合伙人出资或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件;
6.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职龄评估专业人员一览表(见附表三);
7.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专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后续教育办法、财务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制度、评估质量控制制度、风险责任控制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操作规程等;
8.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证明;
9.办公场所的证明;
10.机构或个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定的人事协议,原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由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证明。
七、其他事项
1.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中,确需保留事业性的评估机构,应该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件》的有关规定,但对该机构不再评定其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等级,该机构不得向社会承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不得收取评估费用。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房屋重置价格确定、房地产课税评估等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能。
2.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合伙人、出资人按下列规定掌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职龄不分男女指不满65岁。超过65岁的,不再担任合伙人、出资人。
3.脱钩改制后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仍按建设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12号)要求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湖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乡镇教育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06]115号)及省市关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精简教育行政机构,精减教育行政人员,整合资源,优化队伍,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撤并乡镇教育联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向阳同志任组长,王同保、何宙星、潘跃红同志任副组长,教育、财政、编制、人事、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戴永堂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基本原则
乡镇教育联校全部撤并,原联校人员、财务账目均合并到乡镇中学,合并后中学名称不变,实行“一套班子、一块牌子、初中带小学”的校长负责的行政管理格局。
四、岗位设置
合并后的中学设校长1人,副校长3人(其中1人负责日常工作,1人负责业务工作,1人负责后勤工作),工会主席1人。
五、人员安排
1、撤并乡镇教育联校后,原联校人员(含退休、退线人员)的工作、工资、组织关系等转移到中学(城关联校的转入城关中心小学)。退线、退休人员享受中学退线、退休人员同等待遇。
2、合并后中学校级行政人员由教育局党委行文任命,校委会成员职数要相对减少。
六、财务管理
1、原联校财务账目合并到中学。合并前原联校、中学的财务由教育局职能股室予以审计和清理。合并后,原中学的行政及财务公章可以继续使用,只更换法人、出纳印章。并以中学名义重新开列新的账号,实行“一套财务账目、一支笔签字审批”的财务管理模式,具体的财务运行办法另行规定。
2、联校的行政及财务印章均上交教育局人事股,联校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并入中学或中心小学。
七、债务处置
1、全县撤并乡镇教育联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债务的处置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教育债务处置工作。
2、各乡镇要对所有教育债务(包括联校一级、各中小学校的各类债务)认真区分,划清责任,明晰债权与债务,认真、如实地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要认真落实年1月11日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坚持按“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债务清理处置。
八、工作要求
1、要以教育大局稳定为重,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确保我县乡镇教育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推动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160号)精神,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列出详细的时间节点和线路图,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的制度。今年9月底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和下达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完成岗位设置;10月底前完成竞聘上岗和全员聘用工作;12月底前完成未聘用人员的分流安置、清退工作。全面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任、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政办〔〕181号)要求,抓紧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政策,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1、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核定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以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核定工作。在确定本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准确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保证基层卫技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平均水平。同时,建立并完善“双考核双挂钩”为核心的激励性分配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内部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基层医疗机构要对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要确定好二个分配系数(即确定不同岗位的岗位系数和考核系数),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和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部分提取比例等。注意明确对于实施绩效工资前原有收入高于平均水平的部分应予保留,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超额完成医疗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超收部分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进行分配。(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奖励制度。省里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政〔〕1号)文件下拨的乡镇卫生院农村卫技人员专项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部分,不得冲抵绩效工资总量。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农村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资金,鼓励和引导卫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各县(市、区)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要如期并按原标准发放省上农村卫技人员专项补助款。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本项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采购供应改革
1、统一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不得再购进基层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库存的基层用药目录外的药品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坚决杜绝网下采购行为。12月底前,全市村卫生所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纳入全省统一采购,由乡镇卫生院按采购价负责供应。同时,做好即将启动的第九批药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制度。按规定及时上缴基本药物货款,确保基本药物足额供应。(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构建可靠、可控、可查、畅通的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开展药品配送情况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开展村卫生所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和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指导,指导村卫生所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建立督查制度,进行全面跟踪督查。(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稳定长效的补偿机制
1、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政办〔〕26号)要求,加大落实力度,抓紧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对综合改革的助推作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经费由政府足额安排,各项专项经费和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补助的政策。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任务、财务收支的核定工作,人员经费补助要同核定编制数挂钩,同实有人数脱钩,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员增效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根据省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价医〔〕323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出台一般诊疗费相关实施细则,我市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按每人次9元以内核定,其中个人支付部分每人次1.5元,医保基金支付部分每人次不得低于4元,最高不超过7.5元。各县(市、区)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及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和普通门诊费用控制。本项工作于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实施。(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做好清理化解历史债务工作
本次化债工作的原则是“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各县(市、区)对已经锁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要摸清、摸准每一笔债务,要完成长期负债造册登记,建立详细台账和数据库,对每一笔长期债务形成的相关佐证材料都要复印清楚并标注原始凭证号,以便提供财政、发改、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逐项、逐笔清理核实。今年9月底前完成债务核实锁定工作,并建立债务台帐;12月底前将认定的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给当地政府。各县(市、区)要建立化债资金专户,用一年半时间化解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长期债务;要注意时间节点,落实人员和工作进度,确保这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六)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政办〔〕111号)要求,加大力度组织实施“四个一批”计划。
1、落实招聘一批特岗执业医师。今年完成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20名特岗执业医师的工作方案公布与报名时间由9月延长到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落实委托培养一批定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年起,连续三年委托医科大学为我市培养定向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五年制)50名,委托培养的定向医学生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补助由委培生所在县(市、区)财政负责。不能正常毕业的定向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缴纳五倍违约金。补助金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年底由市、县(市、区)财政进行结算。(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一批退休医生。返聘退休医生产生的收支纳入人员费用总额中安排。(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务员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和学历提升,满足现阶段基层对全科医生的需要。继续落实《省-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做好全科医师培训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今年完成省上要求112名全科医师岗位培训、28名全科医师骨干培训、9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8名转岗培训任务。培训期间要跟踪督促本辖区报名学员按时参加培训,确保明年底实现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拥有3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4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同时,各县(市、区)还要做好全科医师临床、社区培训基地的建设的督导,对各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要给予必要的投入,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和条件;组织做好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做好乡村医生“中专升大专”成人学历教育和本辖区乡村医生技能训练,乡医培训从8月30日至11月6日分六期对36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
(七)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不改变乡村医生现有身份和本卫生所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实行“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可学习借鉴松溪县设立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点实现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的做法推进本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1、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工作。选择20%左右的行政村卫生所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将试点工作与建立补偿机制相结合,村卫生所按照购进价格销售药品,不得另行加价,其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差额补助由所在县级财政负责落实补偿到位。(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监察局)
2、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村级覆盖。今年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的20%左右的行政村卫生所首先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实施门诊总额预付,按照不低于乡镇卫生院的支付比例结算医疗费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
3、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左右的工作量下移给村卫生所承担,同时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明确村卫生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合理核定任务量并加强监督考核。(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及时发放养老金。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对乡村医生个人缴费部分的补助方案,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问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人员培训,尽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工作。9月底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项卫生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应用;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健康档案电子化和病历电子化。卫生信息网络要进一步延伸,终端逐步覆盖村卫生所,实现新农合村卫生所门诊结报以及健康档案基础资料、公共卫生基本信息采集等业务。继续加快“社保卡”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全覆盖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数字办、中国电信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
根据《省医改办关于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医改办〔〕29号)的要求,与各县(市、区)政府实行挂钩的市医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包保责任人。成员单位分别对应包干的县(市、区)为:市发改委对应市,市卫生局对应邵武市,市委编办对应建阳市,市财政局对应延平区,市人力资源和社局保障对应顺昌县,市药监局对应光泽县,市物价局对应政和县,市民政局对应松溪县,市公务员局对应浦城县,市计生委对应建瓯市。市医改领导小组确定包保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医改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所辖县(市、区)按时完成本项改革任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任务。
2、强化财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所需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落实到位。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同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3、强化评估督导
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在即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在北京、上海等地,排队等床位的老人甚至已经排到了几十年之后。然而,民办养老机构却较为冷清,老年人的入住率整体较低。今年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养老床位不足,一直是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的短板之一。经常接触养老机构的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人身险管理中心总经理宋海英告诉记者:“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就要平等竞争。”
《意见》指出,将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
对此,全国老龄办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阎青春对 记者表示,“二元体制”并行,造成市场竞争不平等,国家养老资源的配比不均等问题,真正的改制相信能对整个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一个推动。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公开表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该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孤寡、失能、高龄等老人的服务需求,因此政府的投资主要是托底功能。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不再配置编制、资金等,转制为企业或是民营。“民政部将在年底前制定试点的相关文件”。阎青春认为,改制之后,政府的资源将更多地用来保困难、保基本、兜底线,对生活困难、生活失能的老人进行补贴,通过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照料。从服务的角度按照市场的方式来运行,使服务真正成为商品,能够消除很多不平等,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公办养老机构将涨价?
对于《意见》中提到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的问题,多位专家均表示,存在较大的阻力。阎青春认为,改制肯定会有困难,既得利益者肯定不愿意,会有阻力。据了解,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之间存在最根本的差异还是在于政府资源的分配问题,公办养老机构一般位于市中心,交通便利,土地、设备等均由政府免费提供,服务人员享受事业编制;民办养老机构位置一般在郊区,交通条件一般,土地、设备等均需要自己出资购买或租赁,服务人员政府不提供编制。宋海英解释,因为政府提供的资源不一样,包括资金、土地、医疗设备等,都会偏向于公办养老机构。
对此,刘中丽持有不同的看法,其认为,老人们愿意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是由于公办的管理、配置、设施、服务、经验等都较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有品牌效应,社会可信度高。其进一步解释,应该鼓励建立公办养老机构为支柱,民办为补充的养老体制。
1. 引言
“数据结构”是软件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程。它涉及数据在计算机的表示、组织和处理,以及相应结构上的算法设计和初步的算法性能分析技术,对培养学生良好的编程思想有很大的作用。我国“数据结构”课程的开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经过近三十年的建设,涌现出了多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缺憾的是大多是基于重点大学课程。我国的高等教育成功的从精英教育转型到大众教育,应用型本科的课程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基于此我们从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等方面对数据结构的教学加以改革,增强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应用型人才特点
应用型本科与重点大学的研究型本科有着很大的不同,除了在生源、师资、教学条件等方面的较大差别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多样性
研究型本科承担社会所需要的创新型、理论性人才的培养和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任务;而应用型本科则承担社会各种各样人才需求的培养任务,尤其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实践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任务。应用型人才更多的体现为一种人才培养目标的类型结构而不是层次结构,这种应用性表现在多方面,也可以区分为学术型、工程型、技术型和技能型等四种应用性人才类型。
2.2综合性
应用型本科教育要避免“重专业技能、轻综合素养”、过分重视人的技术价值、工具价值,忽视人自我发展的价值,要把片面强调学生的职业素质转变为兼重综合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不仅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同时还要有较强的理论技能;不仅要有一定的操作实践能力,还要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更要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的应用能力,要培养学生构建应用知识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的二次开发的能力、科学研究的能力。
2.3实践性
高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有别于研究型大学和中国传统的专科教育。根据应用型本科人才多层次、多元化的能力特点,需要构建分类设计、分层施教、分步实施、独立设置的选修与必修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围绕着社会对人才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要求,需要构建从课堂内系统的、综合性的实践技能训练到课外的自助式开放实验、贯穿校内学习全过程的专业素质拓展训练和校外实习相结合的培养体系。
2.4生产服务性
应用型本科的发展不同于研究型本科的追求以研究生培养为主,以原创性、基本性理论研究为主旨的发展路径;也不同于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以学术性本科生培养为主,以研究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和参照依据的办学模式,而是在强调必须的学术性和基础理论性的同时,要更加强调面向市场现实需要和学生的实际与未来发展需求,主动积极的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区域社会与行业发展服务,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通过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同时要积极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和实践开发研究,积极致力于把原创性研究成果和学术性实验成果直接推向市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直接贡献力。
3. 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改革
3.1结合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目标定位
2006年教育部计算机专业分委员会根据国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战略研究报告》、《专业规范》和《评估方案》,为我国不同类型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参考执行方案。文件的核心观点是“分类培养”,即不同类型的学校应该有不同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内容。而数据结构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工程实践密切相关的综合性课程,在计算机学科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力加强该课程的建设,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课程总体目标调整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编写的程序结构清楚、正确易读,符合软件过程的规范,从而培养学生的数据抽象能力,真正提高学生编程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通过对学生情感的引导,学习策略和方法的交流,知识和技能的指导培养学生热爱《数据结构》课程,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独立的程序分析能力和利用C语言开发实用系统的能力。
3.2授课过程设计
数据结构课程的难点在于学生听得懂、看的明白,但当动手设计算法,解决实际应用问题时会感到无从下手。该课程一般在本科低年级开设,对于仅学过一门高级程序设计语言的学生,理解和掌握其中的原理比较困难。学生在学习时,对“数据结构”在计算机科学的算法理论和软件设计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针对这些问题,注重课程设计、课程实验等实践环节设计是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的主要措施。要精心选择与课程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可把课程必须掌握的技能点设定为必修实验(设计),对于技能延伸性技能点设为选做实验(设计),供学生自由选择,给学生以个性化发展的空间。以基础性与先进性、综合性相结合为原则,筛除部分传统课程体系内的验证性经典实验,加大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数量,通过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学生的创新能力、技术开发能力培养。在实验教学的方式上,要注重因果式引导、成果型训练,刺激学生的成就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钻研的好奇心。这种全方位、立体化、系统规范的培养模式创新和实践,可使所培养人才符合社会对创新型、创业型人才的需要。
授课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采取CDIO模式。CDIO代表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现(Implement)和运作(Operate) ,以产品研发到产品运行的生命周期为载体 ,让学生以主动的、 实践的、 课程之间有机联系的方式学习工程。CDIO培养大纲将学生能力分为工程基础知识、 个人能力、 人际团队能力和工程系统能力四个层面。
3.3 课程设计思想与内容
实践教学既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又要重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与能力。基于此,我们形成如下设计思想:
1、强化基本技能训练,增加提高性实验项目,加强对学生动手能力的指导。
2、用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合理组织实践教学内容和相关知识结构,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将科学研究的方法引入实践教学。
3、重视独立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严谨求是科学态度的培养。
4、强调以开放式教学模式指导实践教学。
在实验内容的选取上,一是已有的经典的材料,根据多年教学的积累和收集的经典材料,加工整理形成实验选材;二是来源于先进技术,基于计算机科学发展的迅速性,学习积累学科前沿知识和先进技术;三是对科研项目的提炼,根据教师承担的有关课题进行提炼。使其既能体现教学中的重要知识点,又能激发学生的实验兴趣。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叙述复杂的概念。
3.4 考核检查方式改革
根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包括实践环节),改进了考试方式,采用了实验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法,强调了学生对计算机科学基本概念、核心问题以及基本方法的掌握。实验考核注重学习过程。成绩的考核包括平时实验成绩、实验报告以及实验考试成绩四个部分,具体比例为:平时实验成绩占30%,实验报告占30%,上机考试占40%。其中实验报告以实验课上讲的主要知识点为主,平时实验成绩以实验课的综合作业为主,实验考试采取抽签的方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实验内容。
4. 结束语
数据结构课程实践性强,技术更新较快,同时又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的基础课程,如何动态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数据结构教学改革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谢柏青,张铭.计算机基础教学方式改革研究[J].计算机教育,2005(10).
在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展开后,我局上下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我局机构改革具体实施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围绕《辉南县机构改革方案》《<辉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并结合市局及周边兄弟单位成功的改革经验,分阶段、分步骤的推进了各项基础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我局立即召开全局干部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及职工认真学习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三定”工作的相关文件,广泛开展动员部署,不断加深了全局党员干部对开展机构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按照时间节点我局于3月12日举行“辉南县卫生健康局”揭牌仪式并及时对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
二、理顺职能,扎实推进机构改革专项工作
为推进我局机构改革进程,积极配合县委编委做好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的调研工作,并结合我局实际向县委编委反映了我局在内设机构、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机构改革中,全局认真听取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意见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准确界定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为目标,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三定”工作中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问题,同时明确了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各科室岗位设置,并将相关审议材料印发到机关各职能科室,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讨论交流、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我局及时向县委编委上报了“三定”规定草案及情况说明。截止目前我局按照机构改革的部署,积极的与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完成了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
首先,执政党及其政府统筹管理经济的思路、模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与企业关系最密切的经贸委的撤裁,中央企业工委、中央金融工委的取消,“计委”中计划职能的彻底淡化,等等,清晰地表明“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时代的结束,聚精会神搞建设要按经济规律办事,要有一套符合实际的办法,已经成为高层决策者的共识。
其次,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中提出的要求,得到了充分的呼应。比如商务部的组建,不仅是原有内贸、外贸管理职能的简单合并,更应该视作内外市场统一,扩大出口与拉动内需的任务统一以及进出口权的进一步放开,流通领域作用上升等等形势变化的必然结果。
第三,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系统的思路。庞大的国有资产始终是国家经济的重要基础,如何管好、用活国有资产事关重大。与以往那种谁都伸手,却又谁都不负责的机构体系相比,新组建的国资委、银监会等部门应该承担“出资人”的角色,从而担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
2、关于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县乡两级行政编制1508名,其中县直党政群编制488名,政法专项编制469名,乡镇机关编制551名;截至2011年2月,党政群机关实有人数合计1362人,其中县直党政群484人,政法系统454人,乡镇机关424人。1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编制114名,实有人数66人。
二、关于事业单位及编制情况
根据2010年12月底机构编制统计,全县各类事业单位486个,总编制7542名(财政预算6845名,经费自理697名),实有总人数7744人(财政预算6421人,经费自理1323人)。
1、关于全县学校及编制情况:全县乡镇中小学单位37个,县城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单位13个,学校单位共50个;省市编制、教育、财政核定我县教职工总编制3854名,到2010年12月底教职工实有3626人;2010年井冈山经贸学校调整为市县共管,以县为主,划转编制111名,实有教职工66人。
2、关于卫生医疗单位及编制情况:全县乡镇卫生院按一乡一院设置,共18个单位;省市编办核定乡镇卫生院总编制474名,到2010年12月底实有人数509人;县城公立医院4个,总编制455名,实有人数434人。
三、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是从2005年起步,每年都把乡镇机构改革列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任务目标,由于种种因素,实际落实情况甚微。2010年12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编委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0]166号),要求在2011年1月底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为落实通知精神,应付市里的督查,经编委领导同意,县编办拟出了《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方案实际没有下发,更没有去实施,乡镇机构设置还是维持原状,即乡镇机关按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按2003年事业站所改革方案设置,事业站所设置情况是:七个乡镇按7个站所设置,其余11个乡镇按6个站所设置;改革后将农技、农机、农经、水产、水管、兽医单位整合设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乡企站、劳动保障服务站、统计站单位整合设立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保留乡镇文广电站、民政所、计生所和国土所,按7个事业站所设置的乡镇增设林业工作站;目前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仍属乡镇政府管理,除此外其他站所都陆续明确调整为县相关主管部门管理。
四、关于编办及编委工作情况
县编办在去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维持现状,其定位是列党委序列,为县委工作部门,作为县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不变,与人力社保局合署,定行政编3名,现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长1名,除编办工作外,三人都兼有人力社保局的工作或分工,没有专职人员。编办下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股级),配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业务工作,也兼有其他工作。编委会议根据讨论的议题和其他工作情况需要适时召开,编委主任确定召开时间并主持会议,讨论并决定本级权限范围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提交的议题平时由编办收集整理,开会前归纳整理列出;近2—3年内每年编委开会为1—2次不定;编委会工作由编委会工作规则加以规定。
五、关于今年机构编制的工作要点
按照市编办下发的工作要点,今年有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三、严肃人事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提拔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或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镇镇级机关机构改革,从今年7月底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开始,经过精心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分流、人员定岗、总结上报,到今天的总结大会共五个阶段,历时近两个多月,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圆满完成了镇级机关机构改革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就从改革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主要成效等几个个方面进行总结,并公布机关正副科级干部任命情况,之后镇党委黄尧书记将作重要讲话,针对机构改革后机关面临的新形势,提出希望和要求。
下面,我先讲第一个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镇级机关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合并镇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分流工作的意见》,要求合并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关机构改革。接到文件后,我镇即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反复的研究,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协商,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方案经市里批准后,我镇就迅速进入角色,全面开展机构改革工作。7月底,完成了前期准备组织工作,成立了镇级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8月1日至5日,完成了学习、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了镇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并分口子召开座谈会,向干部职工公布了机构改革的精神和政策规定;8月6日至10日,完成了人员分流工作,通过组织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对提前离岗退养、提前退休、内退、清退的有关人员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明确分流待遇,顺利完成了人员分流工作;8月11日至20日,完成了人员定岗工作,研究确定了机关机构设置,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组织研究决定等方式,确定了机关中层干部岗位的配备;8月下旬开始,完成了总结上报工作,以党委、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了机关正副科长定岗情况,并将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上报至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今天的机关大会,表明了今年的机关机构改革暂时告一段落。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这次镇级机关机构改革内容多、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为了使改革工作与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部署,改革领导小组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项改革工作。回顾前一阶段的机构改革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1、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完善的方案,是搞好改革的关键。机构改革,是关系到全镇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因此在改革过程中,镇党委、镇政府自始至终把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7月底成立了由*书记任组长,*镇长、*总、*主席、分管副书记及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组织、纪检、人事、财政、劳动社保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了机关稳定和改革中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领导小组成立后,就对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及镇机关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反复斟酌,按照上级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个成熟的改革方案,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定岗方法及人员分流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内设机构、年龄划定等方面都采取了灵活运用的方法,对退休、内退和自用人员的清退还明确了比较优惠的政策,为改革取得成功奠定了基础。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做到随时研究,及时决策,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指导性。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每个阶段、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紧紧围绕改革方案,并安排得紧凑而又稳妥,保证了改革按党委的部署实施。
2、充分宣传发动,做好思想工作,是搞好改革的基础。机构变化,人员缩编,进退去留,都牵涉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以稳定人心,保证机构改革顺利推行为出发点,及时开展了疏通思想、释疑解惑的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认真进行了战前动员。8月初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就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遵循的方针原则、实施方案步骤等给大家交了底,引导大家认真对待改革,使大家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态度,统一了思想,都感到改革是大势所趋,是时代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会上5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全体机关人员也纷纷表态,表示全力拥护和支持改革,并以积极的心态投身改革。其次,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按类别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特别是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行了摸底分析,对机关工作人员能否适应转岗后的工作需要,特别对可能列为退休、内退、让岗及分流人员的心理状态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采取了分口子交流谈心等形式,打消了许多同志的思想顾虑,使这些同志能够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改革。以往机构改革中书记、镇长办公室门庭若市的情况也没有了。第三是通过大小会议、支部活动等各种机会打招呼,对大家讲清组织上既要坚持政策的严肃性,也要尽可能照顾一些同志的实际困难,让干部职工放下思想包袱。严细认真的思想工作和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避免了大的思想波动,绝大多数干部职工表现出了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风格的高尚情操。
3、引入竞争机制,充分体现民意,是搞好改革的保证。人员定岗和分流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也是机构改革成败的关键。改革领导小组经过反复研究和认真推敲,对司法、镇管爱卫、招商中心、安监办、教管办5个岗位引入竞争机制,在全机关中公开招聘其负责人。通过职位公布、报名、面试答辩、竞职演说、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一批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走马上任。在此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根据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和每个干部的发展潜力,因职选人,人尽其才。这种凭党性用干部,以竞争任干部,靠群众选干部的作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一是为组织上选人用人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二是为许多靠能力做事的人提供了机会,三是使机关人员产生了危机感和紧迫感,并激发了其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和信心,四是提高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加快了政务公开的进程,五是增强了机关干部的民主意识,营造了民主氛围,增强了机关活力。
4、围绕改革目的,坚持改革原则,是搞好改革的根本。在改革中,我们牢牢记住改革的目的,严格控制进口,在一批同志被分流的情况下,全机关没有新进一个人。凡是缺人的部门,一律采用内部调剂的办法予以解决。在干部任用上,我们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宁缺勿滥、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公平竞争,注重德、能、勤、绩,重点考察品德和实绩,尊重群众意愿,尊重考核组和分管领导意见。在改革的整个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所有岗位都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这次镇级机关机构改革,按照“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精简了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在这次机关机构改革中,我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上报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并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数。在改革过程中,1名协理员提前离岗退养,16名事业编制人员提前退休,8名事业编制人员办理内退,15名自用人员被清退,16名正副科级中层干部退居二线。通过机构改革,镇级机关变得更加精干高效。
2、明确了职能,理顺了关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镇镇级机关机构改革将机关设置为15个办公室、2个派出机构和7个镇管事业单位。15个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文明办公室、群团办公室、人武部、财经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农副业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办公室,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下设了不同的科室;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鹿苑办事处、妙桥办事处;7个镇管事业单位分别是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服务站。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机关各科室之间的职责关系、职责范围和权限。并重新核定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人以及一般干部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科长与科员之间、科员与科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在改革中,我们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了人员定岗办法,对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聘任条件、办法和程序进行了详尽地说明,经过竞争上岗和组织任命,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了调整,现在,机关中层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5岁左右下降到39.8岁,平均下降5岁。中层干部的文化层次也得到了提高,本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半数以上,这次改革有1名普通办事员竞争到正科级干部岗位,有3名副科级干部竞争到正科级干部,有7名普通办事员竞争到副科级干部。通过改革,机关中层干部的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4、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这次机关机构改革是一次震动,是一次教育,也是一次检查。改革动员大会之后,广大干部职工不仅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拥护、支持和参与改革,而且从党委、政府的决心中认识到了这次改革是真改而不是假改,许多同志坐不住了,产生了危机感,感觉到坐铁交椅、吃安稳饭是行不通的,光靠混日子是混不下去的,激发了改革和竞争意识。在竞争上岗中,大家勇敢迎接挑战,踊跃报名竞争,慎重选择岗位,认真准备演讲,自觉接受挑选,并表示如果能竞争上,一定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期望,如果落选也不泄气,更要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这次竞争上岗中,大家准备充分,在面试中沉重冷静,演讲认真而又精彩,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优势,许多同志谈思路和打算有创意,实际上这也是一次自我教育的过程,也是一次锻炼和提高的过程。通过竞争,许多同志受到了强烈的震动,明显地感到危机就在自己身边,真正明白了今天不爱岗明天就落岗、今天不敬业明天就难以择业的深刻含义,从而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在改革期间,机关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都有明显的改观,各部门工作井井有条,保证了改革和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形成了新的用人机制。这次镇级机关机构改革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干、展现优势、公平竞争的舞台和机会,也给部门提供了选拔人才的广阔天地,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激励机制,为择优选配干部、合理配备机关工作人员探索了一条新路子,为我镇机关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积累了经验。在本次改革中,对上岗的正副科级中层干部试行聘任制和任期制,打破了干部职务终身制。
目前,机构改革虽然告一段落,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不断深化的工作。这次机构改革中许多成功的作法,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我们要借这次机构改革的东风,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使其步入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这次机构改革由于编制缩减和年龄的限制,有一些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群众基础都比较好的同志从中层岗位退了下来;一些同志服从组织分配,被分流到企业,但这决不是说,被分流的同志就是干得不好的。被分流的一些同志平时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又表现出了很强的大局意识,这种高风亮节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机构改革。
下面,我讲第二个问题:公布岗位,明确分工,树立只争朝夕的观念。这次机构改革,涉及人员多,机构设置变化大,人事调整也比较广。虽然大家都到岗上岗了,但是有必要在今天会议上,把各自的岗位责任作出进一步明确。因为涉及到我们年初的条线责任制考核。人员相对减少了,但工作目标不能变;人事调整了,责任考核不能变;机构设置变化了,承担的职能不能变。我们在座各位要树立只争朝夕的工作观念,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就宣布一下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及岗位。根据*委发[2004]30号、31号、32号文件:
××××××××××××××××××××××××××××*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意见精神,结合海曙实际,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1、加强调研,初步形成机构改革设想。对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部门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将相似或相近的职能进行统一归类,对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出现或强化的职能以及随着社会进步逐渐消失或弱化的职能进行重新界定,初步形成机构改革方案设想。(2月底前完成)
2、精简整合,科学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借鉴中央、省、市及兄弟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经验,按照规定不突破行政机构限额,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全面组织实施全区政府机构改革。(9月底前基本完成)
1 2 3 4 5 6 7 83、立足实际,重新拟定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在不突破现有行政编制总数的前提下,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人员编制的余缺调剂,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重新拟定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方案,及时加强对新“三定”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4、注重长效,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注重长效管理机制,跟踪机构改革方案的运行情况,深入了解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保持“三定”规定的相对稳定,将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继续深化职能归并改革。
(1)对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海党办〔〕145号)文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切实理顺体制机制,确保“两集中两到位”的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减少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批管分离”运行机制。(3月底前完成)
(2)扎实推进垂直部门职能归并改革工作,完成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环保等6个部门职能归并改革,具体进度安排将积极与市审管办联系确定。(6月底前完成)
1 2 3 4 5 6 7 8(4)围绕行政审批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的要求,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提高即办件比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把一些经常发生,手续办理简单,流程成熟的承诺件转化为即办件,在现有20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即办件事项数。二是压缩承诺件的办理时限,缩短每一个审批事项承诺时间。力争承诺件平均办理时限压缩至5天以内,所有事项的实际办理时限压缩到1.5天以下,比平均法定时限提速达78%以上。三是提高中心窗口直接签批办结率。做好新一轮窗口授权工作,使窗口授权到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签批事项占发生事项总数的65%以上。(6月底前完成)
(5)探索试行行政审批目录制,即未纳入政府公告目录的行政事项不得开展审评工作,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权阳光运行;探索开展iso认证。(6月底前完成可行性前期调研论证)
(6)深化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即资料审核、领导签批盖章等一律实行网上办理。(12月底前完成)
2、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创新。
(1)抓好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市审管办进度安排,在宾馆业、金属加工业、机动车修理业、再生资源回收业、餐饮业、洗浴业、文化娱乐业等7个行业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使我区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2)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完善“+6”并联审批运行机制,发挥其在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街道招商引资中的作用。
1 2 3 4 5 6 7 8(3)强化企业服务办公室力量,继续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加强与81890企业服务平台对接,确保5分钟及时响应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4)加大服务举措创新力度,推行“无午休”服务制度,实行“现场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不断提高服务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3、不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1)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以“四个率”(即事项进驻率、网上审批纳入率、提前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为核心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公布考评结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以及反馈至各个部门。(3月底前)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注册登记环节中企业归属和属地落户管理制度。
(3)加强对分中心和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指导。6月底前制定好分中心管理制度,从审批业务、内部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加强管理、检查、 指导和考核,促进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6月底前完成相关试点工作,年底前出台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应用”原则,按照 “强度整合、高度共享、深度应用”要求,以电子政务应用为导向,以构建统一的数字海曙平台为目标,加快区域内数字化资源整合步伐,全面推进“313”工程,即基本建成三大数据库,搭建一个统一平台,推进三大系统建设。
1 2 3 4 5 6 7 81、基本建成自然人库。以社区警务e超市为基础库,依托区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依靠制度化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由公安分局牵头,区计生、民政、卫生、教育、劳动、房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一个覆盖户籍、婚姻、计生、教育、健康、社保、住房等信息于一体的自然人库。(2月底前完成)
2、基本建成法人库。由工商部门牵头,贸易、物业、安监、街道、公安、财政、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法人库建设。(3月底前完成)
3、基本建成地理信息库。为避免重复建设以及系统之间的冲突,全区统一采用测绘院开发的地图,建设好地理信息库。同时,由区府办牵头,城管、教育、卫生、物业、贸易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扩充地理信息。(4月底前完成)
4、搭建统一平台。由信息办牵头,区府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配合,进一步融合地理信息、自然人、法人基础数据库,以共建共享的方式,统筹数据资源,逐步构建集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于一体的公共平台。
5、政府管理系统建设。今明两年主要做好 “科技促廉”系统建设。由区纪委、信息办共同牵头,区府办、发改、审管、城管、公安、建设、财政、规划、环保等部门配合,建立一个包含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资产(资金)管理、请示督查办理等内容的电子政务系统及其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估系统。力争年底前完成请示督查办理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时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
1 2 3 4 5 6 7 86、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在“数字城管”系统基础上,进一步融合公安、交警、消防、安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设施,建立和完善信息的采集、交换、存储和服务平台,打造一个具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综治维稳、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字城管”系统。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大数字城管项目的前期调研和项目方案。
7、社会服务系统建设。重点做好海曙e生活平台的建设。由区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在三维地理信息库基础上叠加政府部门、学校、医院、景点、公园、公交、影院、酒店以及人口、法人等信息。(5月底前完成)
8、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政府信息录入更新速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做好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四)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4月底前完成)
积极探索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
1、完善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1)对考核内容进行归类整合。执行大部门考核,力求以量化考核为主,建立分类考核标准,力求考核程序简化,减轻基层单位负担。
(2)调整完善部分考核内容。在目标设置、内容确定上继续加强对区重点工作的考核,加大对民生事业、人才工作和文化建设的考核力度。
(3)实行分类考核评优。按党群线、政府线等单位或工作相近度进行分类评优,体现类别层次差异性,更具针对性和公平性。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与单位个体考核优秀比例挂钩,考核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并可提高次年的个体考核优秀比例至20%。在安全生产、综治、计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以及目标管理考核中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其个体考核优秀比例酌情减少。
1 2 3 4 5 6 7 82、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5月底前完成)
(1)合理分配评优资源。对区管干部和其他干部分层评选,调动普通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2)注重公务员考核科学性。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的考核方法,防止年度考核对实际不称职人员迁就照顾现象。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监督反馈制度,要求实行“五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核指标条件公开,优秀等次名额公开,量化测评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基层公务员对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培训、辞退、职务调整、工资调整的依据,提高公务员的自我完善能力。
三、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