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乡镇巡察汇报材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我镇专门成立了乡禁毒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目标。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乡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单位个村的负责人为单位和村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各单位各村禁毒机构的组长,将禁毒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部门和单位及各村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内容;逐级、逐部门、逐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实行“一票否决”;对部门禁毒责任实行科学定位和任务分配,使部门责任的考核、追究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实行“两级捆绑”。一级是驻村干部包村捆绑,负责对各村的禁毒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确保整治到位;二是由村干部包组负责,做好创建工作。落实捆绑责任,包保到人,确保纵包到底,横包到边。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全民拒毒的社会环境
为抓禁毒工作,我镇抽调了素质过硬、业务知识熟悉的专门人员负责禁毒宣传工作,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活动为抓禁毒工作,在禁毒宣传活动中,制定了《禁毒活动方案》,组织了以“远离、构建美好人生”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同时在顺化学区开展了法制教育课,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和禁毒知识,加深了学生对危害的认识,形成了珍爱生命,拒绝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控制和管理力度。
综治办配合派出所不定期对流入人口进行排查,防止了涉毒案件的发生。同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巡逻队、协管员、联络员的作用,配合派出所、禁毒办对辖区内可能存在有涉毒的区域进行不定期的巡察、使我乡有效的杜绝了“涉毒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对精神类药品、麻醉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
第一、加强基层日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基层工作提质加速增效工程
(一)在司法所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司法局统一印制《司法所工作日志》分发到各司法所。工作日志以表格形式设计,包括工作单位、日期、工作内容、问题描述、解决方法、工作完成度、建议或说明事项等内容。实行工作日志管理制度,是对司法所工作情况的一种日志化、过程化的管理模式,是科学指导司法所工作实践、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的需要,也是提高司法所干警素质的有效途径,必将促进司法所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和工作效率的逐步提高。
二是推行司法所工作短信提醒制度。为使机关科室与基层司法所做到工作联系到位、动态管理到位、信息反馈到位、监督考核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下发文件慢、网上收件遗漏问题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电话拨打遗漏、无人接听、关机问题发生,科室每月初向直属司法所和中心司法所发短信提示当月工作重点,各直属、中心司法所发短信温馨提醒片区司法所当月工作重点。
三是继续推行司法所电话报到、大所管小所、各项业务工作项目式管理和完成情况每月通报制度。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是开展“庸、懒、散、浮”治理活动。今年,要下大力气解决“责任心不强、标准不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作风不优、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凡是局纪委和政工科作风巡察、督查不在岗的,按司法局七项规定处理。
五是开展“司法所开放日”活动。为让辖区居民了解司法所工作内容,以及让辖区的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派出所干警、法庭法官了解司法所做的事情,征求对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党政领导、辖区居民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知晓率,拉近司法所与居民群众的距离,加深相互理解,增进彼此的感情,主动接受指导、监督。司法所要在今年7月和12月,以“聚集执法公正”为主题开展2次“开放日”活动。活动内容:所长汇报司法所工作情况,介绍司法所的执法职能、服务内容和办公流程等,解答一些居民群众的疑问和法律问题,发放便民服务宣传资料。展示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图片和档案资料。
第二、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实施市民法律指数提升工程
一是继续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层面,要邀请高水平的法律专家、律师、法官,举行一到两次法制讲座;在居民层面,要组织普法讲师团和文艺队,下基层、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公益性的宣讲和法制文艺演出;在青少年层面,今年要会同教育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系列法宣活动:如“交通安全进校园”、“水法进校园”,“远离”等,组织学生观摩法院刑事庭审。在农民层面,要精心搜集整理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编印成《农村法律知识读本》,赠送给全市万家农户,方便村民学法用法,同时送法制文艺下乡。
二是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阵地。在各乡镇建立法制宣传专栏,通过主题宣传栏、开设法制夜市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要利用两岸一江的led电子显示屏、地埋音响等全天候实施普法宣传;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展板展示、展评活动,并将这些宣传展板分类配送到全市有关机关办事大厅,以及农村、企业和学校开展普法;要通过雄州普法网、法建简讯、普法微博、qq群等形式不断把“六五”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三是持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农村、社区居民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要求我们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以及有序参与公共事务。今年,重点是:要引导农村、社区实施村务、社务公开、村务、社务大事民决、村(社区)党支部领导的自治运行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对村务、社务管理、财务管理、土地征用、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村和社区,要协助政府进行重点专项治理,使农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实际效果,增强参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树立起法治的权威,保证“民主法治村”建设的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积极主动融入企业工作,全面实施法律服务系统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是认真搭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顾问平台,着力服务工业建设和招商引资,做好“填空题”。要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积极建议、及时调整市政府律师顾问团,为包括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市领导选配个人公务律师,主动为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宏观经济决策出谋划策;协调市行政服务中心,选派1至2名律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每月一次值班制度,与“市长热线”实行无缝对接。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企,做好“选择题”。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直通车,今年,要在“法律六进”活动中突出“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利用法制宣传车、宣传展牌、文艺节目到企业巡回宣传,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活动;新市、简城司法所联合在十里坝工业园区协调一、二家企业,建立一、二个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养马、石盘司法所联合在城资工业园区协调一、二家企业,建立一、二个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贾家司法所在贾家工业园区协调一、二家企业,建立一、二个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
三是指导企业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建设,有效维护企业稳定,做好“应用题”。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组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企业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第四、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实施人民调解拓展工程
一是大力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做到网络建设“三延伸”。一是要实现网络“向上延伸”,形成高位、高效、专业的民调工作领导机制。要筹建建人民调解专家团,定期分析民调工作态势,进行疑难纠纷“会诊”,协调重大案件处理,二是要实现网络的“向下延伸”,深化人民调解“六进”,编织纵横交错的三级民调大网。今年,基层要协调大调解中心,在新区汽车总站建立一个人民调解室,在比较大居的民小区建立一、二个人民调解室。三是要实现网络“向内延伸”,加强人民调解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在每个乡镇培育了2-3个标准化调委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同时,加强档案建设,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民调档案工作现状。
二是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做到业务建设“三结合”。一是要结合业务发展,搞好专门培训。全年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二是要结合召开会议,开展间隙培训。三是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针对培训。1、各所要从全市发生的矛盾纠纷中,筛选一批有意义、有影响的案件,在调解技巧、运用法律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评析,汇集成册,分发传阅,让广大调解员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的运用,为遇到类似的问题提供了有力参考依据。2、要在调解矛盾纠纷中让调解员参与调解全过程,通过“肩并肩”实战式培训和“手牵手”师徒式培训调解员,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要组织调解员现场观摩,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技巧,增强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大力实施和谐文化创建工程,做到服务大局“三围绕”。一是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做好基层民调工作。全市陆续开工兴建100余项重点工程,这些工程涉及到房屋拆迁安置和土地征用补偿。为此,各司法所要主动参与,采取和谐文化,教育先行,民调工作紧跟的有力举措,深入到各家各户,开展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工作,依法为拆迁户维权,自觉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二是要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民调工作。把今年作为“人民调解年”,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提升人民调解个案数量。三是要围绕完善机制做好民调工作。建立健全矛盾排查机制;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每月20日以前上报纠纷排查情况,对可能引发不安全、不和谐的苗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消除和化解工作,确保稳定的大局;要建立应急调处机制。重大纠纷案件中,司法所要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平稳事态的发展,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恶化。
第五、坚持法治惠民不动摇,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服务民生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十大民生工程”,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努力实现援助范围“双覆盖”目标,首先是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对象:人均月收入为600元以下的困难群众。其次是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重点是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二是明确责任,提高效率,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多数工作站人员不重视,被动开展工作,服务很不到位,法律援助中心要思考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法律援助服务区域范围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是整合资源,服务困难群众,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法律援助中心要思考组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团”。组成人员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优秀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中心,要明确“服务团”的服务内容、工作要求。“服务团”争取在4月30日前组建完毕。
第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监控,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创新工程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控水平。矫正科要积极探索监管模式,从规范社区矫正人员行为入手,借鉴监狱系统的行为规范,结合我市矫正现状,制定《社区矫正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对违反《规范》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处理,对违反规范的社区矫正人员,统一集中到社区矫正学校进行教育和学习。
二是创新矫治机制,提高矫正实效。各司法所今年要建立“两所联动”机制。联合派出所管片民警每月定期进行走访,充分听取村、居、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的反馈和意见,及时调整矫正措施;制定《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办法》,全面开展矫正人员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增强对宽管、普管、严管级的矫正人员监管的针对性,特别是对“严管级”的矫正人员,全时段进行跟踪掌握。
三是创新帮扶机制,增强帮教能力。要确立“以人为本”的管教目标,广泛开展“爱心工程”和“返助工程”,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落实。各所要通过对全市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走访、谈话和调查,对经济困难的,要主动帮。
第七、争创特色提升档次,全面实施司法行政工作品牌工程
一是精心打造人才培育品牌工程
2013年,拟选派6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到全国最发达地区司法所跟班学习锻炼。
二是精心打造普法宣传品牌工程
1、开办普法视频专题。为了更好地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拓宽宣传的渠道和形式,展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工作特色。利用“普法网”和“两岸一江的led电子显示屏”开办视频类专题节目。
由宣教科负责摄像、制作法治新闻宣传片及相关资料的留存与编辑制作(或者请1706工作室负责)。每月一期,每期不少于2分钟,内容涵盖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公证等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工作。通过视频节目这种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广大市民群众在欣赏影像故事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学习到法律知识,更了解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在选好题材方面。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都有搜集线索、并及时向负责视频节目的工作人员报告的义务。通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力争将视频节目办出水平、办出档次、办出特色,成为宣传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崭新窗口。
2、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工程。一是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在重要法律法规施行纪念日或重大节假日,针对性地发放印有法制宣传标语的小物件。①编印“普法三字经”小册子发到市民群众手上;②把“普法三字经”印在法制手提袋、法制围裙、扇子”上发到全市居民群众手上。二是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活动。创作法律宣传小品、快板书等法治文化精品,适时在镇、村开展法制文艺演出。
三是精心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工程
1、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百分制”量化考评。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量化考评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要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直接与补贴挂钩,有效推动办案质量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真正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在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考评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时,要按照案件办理和质量管控流程,量化考评按三个阶段每项指标逐项考核。一、受理阶段重点考核证据材料审核、一次性权利义务告知等内容;二、办案阶段重点考核认真调查取证、周密分析案情进行风险告知、配和受援人做好相关费用减、缓、免申请工作、(辩护)词思路清晰、观点明确、适用法律准确;三、结案阶段重点考核结案报告表填写、卷宗是否材料齐全、装订规范、按时归档等内容。每件法律援助案件依据质量考评量化标准进行量化考评打分,并依据考评结果适时发放案件质量考核费用。
2、举办一次“正义使者”法律援助主题报告会。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力争在11月底日举办一次“正义使者”法律援助主题报告会,旨在展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成就,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弘扬公平正义理念。报告会实况在“12.4”期间以电视节目、led电子显示屏”的形式进行播放。
报告会要以我市近年来五个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法律援助案例为题材,由承办律师、法律援助机构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人进行声情并茂地讲述。案件类型包括工伤人损、医疗事故、农产品损害、交通事故、农民工讨薪等,充分体现法律援助工作心系民生、匡扶正义的价值和追求,以及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是精心打造人民调解品牌工程
1、筹建全市最高权威性的“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团”。为了提高全市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攻坚能力,彻底解决一些处理难度大,专业性强、部门管理综合性强的矛盾纠纷,成立“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团”。
“调解专家团”成员组成:一是从市直属机关、部门中选聘一部分精通本部门业务、熟悉相关法律并且热心调解的业务骨干和离退休干部;二是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所的人员以及执业律师中聘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的调解能手;三是从基层聘任一部分群众威信高、善于开展调解工作的资深人民调解员。
“调解专家团”工作流程。凡是各级各部门拿不准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中心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召集调解专家团相关专业的专家对该矛盾纠纷进行会诊,给出调解方案,必要时派专家到场指导实施调处;涉及多个部门和专业的,则由人民调解中心牵头,相关领域的调解专家共同组成调解专家组进行联合调解。
2、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工作室”。律师具备专业法律素养、熟知法律和政策、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运用律师这支专业的社会力量,引导其参与到调解中,使人民调解走向专业化、社会化。
3、开展“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品牌创建活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的调解文化理念,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的身影。各司法所要在每个村最醒目的位置,把这一调解理念用墙体标语的形式呈现出来,让“你有矛盾纠纷,我来免费调解”的品牌效应家喻户晓,让群众有纠纷能及时找到调解组织,形成“人人知道调解,人人乐于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局面。
4、进一步落实“随手调”工作机制。各所要将“随手调”工作机制纳入乡镇综治工作目标考核。
五是精心打造社区矫正品牌工程
1、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卡”制度。为最大限度地统筹社区矫正人员的业余时间,规范统计每次参与劳动的时间,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保证公益劳动的参与率,决定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卡”制度。
司法局上统一印制“劳动卡”,平时由司法所统一保管。社区矫正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所在辖区司法所领取“劳动卡”,劳动结束后,交劳动基地填写“劳动记录”、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还司法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体劳动的社区矫正人员,需在一周内到司法所领取“劳动卡”,自行到劳动基地或村(居委会)进行公益劳动。公益劳动登记卡的内容记录将作为每月或每季度考核的依据。
2、推行社区矫正工作“四必须、一后果”措施。“四必须、一后果”,即: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必须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必须按司法所要求,定期参加学习培训,写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必须参加由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严重后果:撤销缓刑(假释),执行原判刑罚。
“四必须、一后果”措施由司法局统一印制成卡片,由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前予以警告和训诫,树立司法行政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
92、李卫,男,漳平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漳平市核对中心副主任。该同志在职期间,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城乡低保政策汇编》、《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流程》等相关的政策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完成2015年低保、五保、敬老院管理、避灾点建设、灾后重建工作任务;2015年12月份,负责主持救助管理站全面工作。对救助管理条例政策法规进行了认真钻研,探索完善救助站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值班人员工作制度》、《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带头落实各项工作,得到全局同事的一致肯定。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保持勤学上进的精神,个人于2015年参加了漳平市委党校第八期青年干部培训,并获考核优秀。
93、谢晓玲,女,漳平市桂林街道上桂林社区。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始终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一心为下岗人员服务,耐心地对待每一位来办事人员。作为妇女工作的带头人,带领了广大妇女群众开展"双学双比",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十佳慈母,十佳贤妻"等评选活动。她积极配合街道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她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用自己的爱心温暖他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妇女儿童的心坎上。作为社区计生管理员,她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满足育龄妇女的需求,使计划生育更加人性化。在青年志愿者队伍中,永远能看到她的身影。她一直热衷于志愿者工作,秉承"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把为别人、为社会服务看作是一种享受,每次志愿归途中都会有一种不能用言语表达的荣誉感。她经常到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慰问那些孤寡老人,帮助老人打扫卫生,为弱势群体捐款献爱心,等力所能及的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94、罗晨旭,男,漳平市双洋镇城厢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该同志在社区工作十多年来,立足社区,勤奋工作,大胆实践,廉洁自律。投入大量的精力和热情,为居民群众办实事。想方设法改善社区办公条件,通过多年努力,为社区建立了党员活动室、会议室、健身场所、阅览室等。改变了原来的居委会"三无"社区的面貌。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一百多名老人提供优质服务,让广大老人共享和谐社区的温暖,通过入户调查,为社区老弱病残人员争取城镇低保,为这类困难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镇自来水厂负责人,深入一线整治水源环境,管道维护等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通过不断努力,多次获得漳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村(居)主干等表彰。
95、张忠,男,漳平市菁城街道菁东社区。该同志2011年当选市人大代表;2012年为市图书馆捐赠图书贰万伍仟元,受到文化局表彰;热心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2016年春节辖区内好人好事,除夕为居民解决停水问题;组织社会义工40余名;分管精神文明、保障性住房,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96、何凌琳,女,武平义工协会、龙岩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该同志于2006年加入义工组织。毕业后与朋友组建武平义工协会。她经常到县福利院,看望那些孩子,为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民民筹集善款买轮椅,让几乎不出门的民民欣赏到久违的户外美景。她独自走访多户贫困生家庭,为其解决部分生活上及学习上的困难,深受学生爱戴。她组织策划十方敬老院"浪漫婚礼",大型国庆义卖、为出车祸中堡镇永定籍教师邱小军募捐医药费、关爱留守儿童、给从未照过相的老人一个微笑、"帮助癌症患者、拯救大家庭"等,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13年被省妇联评为"福建省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巾帼志愿者";2015年被武平文明办评为优秀志愿者;2015年被武平宣传部评为最美基层人物"最美志愿者"荣誉称号。
97、赖晶凤,女,武平义工协会。该同志多次组织带领本单位员工参加义工活动,如:去敬老院看望老人、福利院看望儿童,义卖、环保行动、消防演习等等;曾担任义工协会理事会人事部部长一职,2012年被评为年度义工。
98、刘铭敏,男,武平义工协会理事会成员。该同志2012年加入武平义工协会以来,积极宣传义工活动,并组织策划并参与了多项义工活动。2014年组织策划了"关爱老人,温暖相随--走进各乡镇敬老院系列活动",在十方敬老院里了解到两位孤寡老人感人的故事,与协会其他成员共同组织策划了一场"携手晚年,相伴一生"活动,圆了这对老人的百年好合之愿。
99、林晓英,女,武平县福利院。自从1996年到福利院工作以来,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现代护理观念,爱岗敬业,用一颗真诚的心关爱在福利院入住的孤、弱、病、残这些特殊群体,尽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默默地付出、给予。多年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孤残儿童,为了孤残儿童一切"的服务宗旨,时刻把残疾儿童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希望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使这里的每一位孩子,每一位智障或手脚残疾的孩子虽没有自己的亲生父母,却也像社会上那一个个有家有父母亲多人关爱的孩子们一样,也享受着家庭的关心温暖,享受着属于他们的天伦之乐。
100、王斌,男,武平县桃溪镇敬老院管理员。该同志自觉学习"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自觉查询尊老、敬老、养老各方面社会知识,严格依规做好院务管理,真正使院民共享社会发展之成果,始终把老人当作亲人,不厌其烦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及生活工作,让他(她)们安度晚年。
101、蓝雪连,女,武平县平川镇民政办。1998年底,组织上安排她到民政办公室工作,乡镇的民政工作繁重而复杂。平川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占全县的三分之二,婚姻登记比任何乡镇都多而复杂,而且其它民政工作也不会比其它乡镇少。遇到灾情时,她奋斗在抗洪救灾第一线。灾后,她的工作更繁重,核灾计灾、发放救灾款物、汇总各种数据、迎接各种检查、写汇报材料、灾后重建等等,各种工作千头万绪。除了民政工作,组织上又安排她兼任综治办专干,平川镇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挂钩一个村的工作,
102、刘国鸿,男,武平县平川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该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主动虚心地向老社工学习,向身边的优秀的社工学习,不断在实践中充实自己,锻炼自己,提升自己。面对新时期社工形势,他总是如饥似渴地潜心学习知识和新的服务思路,探索新的方式,拓宽新视野,抓住新机遇,主动追求"助人自助"的价值追求,利用共青团这个工作平台不断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主动结合平川特点,联合其它单位、部门成立了环境保洁、网络文明、反对传销、反对、安全宣传、参军动员、帮残助孤等12支社工志愿服务队伍,为建设"美丽平川,和谐平川"贡献社会工作者的力量。截止目前,共累计组织开展青年创业培训服务9次,走访慰问留守孩童65人次,走访空巢孤寡老人及孤儿、贫困人员100余人次。联合辖区其他社工团体、单位、部门开展了"迎新春文艺联欢展演"、"和谐平川普法宣传"、"清洁环境,共爱平川"等志愿服务活动,借助各界协同的力量,凝聚社工的力量,扩大了社工服务事业的影响力。
103、刘小春,女,武平县平川镇河西居委会委员,初级社工。该同志2011年进入社区工作,主要负责综治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在领导和同事的热心帮助下,思想积极上,工作中不断进取,虚心向社区里的同事学习,不断完善自己,提高工作质量。担任办公室主任及分管的各项工作中,以严肃认真地态度踏实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在获得上级领导的肯定及表扬同时也积累了许多的工作经验。在闲暇至于也经常参加义工活动,如在特殊的节日里到街上义卖鲜花,到碧水公园捡垃圾宣传环保意识,去帮助福利院的孩子如何爱护牙齿等等。
104、邱雪萍,女,武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武平县正能量公益联合会负责人。该同志带领团队开展"爱心助学"、"爱心筑巢"、"助残扶老"、"义务支教"、"圆梦行动"、"环境保护""大病救助"等七个志愿服务项目。截止2016年2月29日筹集人道救助帮扶善款共计:40万多元,涉及服务对象近千人。近四年来,在雅安地震、武平岩前水灾等自然灾害中,第一时间发起救援和物资捐赠行动,为减轻灾区损失做出贡献;近四年来,大力开展爱心筑巢、爱心助学、助残扶老、义务支教、圆梦行动、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为赤贫无住房家庭、为家境贫寒学子、为大病患者、为残疾孤寡群体等开展形式各样的帮扶行动,大大给这些深处困境中的人们减轻负担、带去希望,彰显人道主义光芒。
105、蓝华,男,武平县司法局中堡司法所。该同志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服务基层群众。有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协调各村主干,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查缺补漏、建档立卡,与每个帮教对象签订承诺书,密切关注刑释解教人员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力做好衔接和管控工作,每月定期对帮教对象实施分类帮教、爱心帮教。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协调社工、派出所所民警,对全镇范围内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按照"见人见档、一人一档、人档相符"的原则对已衔接的社区服刑人员逐一建档立卡,完善矫正档案,规范工作流程,坚持每月一次考核,加强日常监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6、蓝莹鑫,男,武平县司法局湘店司法所。该同志自工作以来,一直在基层司法所从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社会工作。在工作中,他秉持真诚的态度、强烈的责任感,以实际行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基层群众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回归正途、融入社会积极努力。仅2015年,他共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余件,为群众争取利益或挽回损失76万余元,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起,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中心工作发展,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名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107、李建平,男,武平县司法局中赤司法所。该同志的社工服务主要涵盖犯罪预防、矫治帮教、纠纷调解等方面,他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法律六进等活动,为安置帮教对象、社区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给予关怀与帮助,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书、援助,化解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该同志帮助有困难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诉求,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108、邱美兰,女,武平县司法局。作为一名司法行政系统的生力军,该同志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建了武平县司法局法律志愿服务队,现团队成员45人,带领志愿者深入村居(社区)、学校、活动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为全县志愿服务事业增添一抹光彩;作为全县法治宣讲团的一名成员,她不断丰富宣讲题材、创新宣讲形式、力求提升自身宣讲技巧,深入城厢中学、实验幼儿园、附属小学等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收效良好。
109、危力武,男,武平县司法局永平司法所。该同志从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在武平县基层司法所工作,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武平县的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武平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5起,在调解工作做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基层的稳定。
110、刘发香,男,武平县地方税务局。该同志从事地税纳税服务工作以来,能够很好的完成上级下派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总结经验,增进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完成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密切联系纳税人,经常深入企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困难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同时负责县局纳税人维权中心工作,及时响应纳税人诉求,化解征纳矛盾,2015年,化解征纳争议53例,为做好社会工作贡献了应有力量。
111、刘政卿,男,武平县地方税务局,初级社工。在志愿服务期间,他能够与县委文明办领导、同事和睦共处;虚心学习各项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梁野山绿色环保行动"等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为武平县创建第三批全国文明县城作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3月,被评为"2006—2008年度武平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在桃溪镇工作期间,作为武平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共为3000多名桃溪镇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了养老金,办理参保手续11500多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该同志也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光荣称号。在地税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党员进社区,携手创文明"、"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以及孝老爱亲、文明劝导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凭着踏实的脚步、执著的精神、奉献的情怀,赢得单位同事和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112、张德生,男,武平县地税局,初级社工。该同志组建县地税局第一支志愿服务队伍,制订《武平县地方税务局志愿者活动管理实施意见》,加强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充实志愿者和志愿岗的服务力量。同时把志愿服务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青年干部培养、巾帼建功活动等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积极参加武平县义工协会活动,热心公益,凝聚力量,把学雷锋、做好事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展现地税干部良好精神风貌和崇高价值追求。2013年被武平县评为"首届武平县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龙岩市地税局评为"优秀志愿者".
113、钟莉媛,女,武平义工协会,北大附中学生。2011年开始参加义工活动,2012年正式加入义工协会并被评为优秀义工,2015年6月被评为龙岩市美德少年。2015年九月就读龙岩市北大附中,并获得福建省美德少年称号。
114、朱凤香,女,武平县城关敬老院院长。该同志自2006年担任城关敬老院院长以来,一直把敬老院的工作放在首位,按照敬老院的要求,勤勤恳恳,爱岗敬业,把敬老院的老人当做自己的亲人,全心全意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尽自己的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也曾多次受到表彰,2013年7月闽西日报社会新闻报道;2013年12月被市民政局评为"优秀养老护理员";2014年参加省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的培训等。
115、陈诚为,女,连城文川医院护士。该同志从事护理工作五年来,把"每天、每人、每事;尽心、尽力、尽责"作为人生的追求,遇到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给与搀扶,为住院老年病人穿衣服、剪指(趾)甲、端水送饭等生活上的照顾,主动护送病人院内进行各种检查。以及接送护理行动不便老年患者入出院等。在周而复始的工作岗位上,"把人病当己病,视病人如亲人",平时在工作之余也惦记着他们,腾出下班、节假日的时间到病房探视、与病人聊天,为他(她)们解闷,同时把自己所学的健康知识结合病人病情需要传教给病人。工作中发现病人有解不开的"疙瘩"能及时主动和患者交流知科室是一个整体,在平时工作中我积极配合领导做好科室管理,协助开展工作,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遇到加班和抢救病人随叫随到,在同事之间互帮互学,团结沟通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116、林功文,男,连城县莲峰镇南街社区居委会主任,初级社工。该同志于1990年到社区居委会工作,2006年9月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后连任至今。在工作中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为行为准则。一是关心关爱社区内弱势人群。做好困难居民低保和廉租房申报初审工作,及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建设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12年获得市居家养老示范社区。二是挖掘社区文化资源,组织文体队伍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三是抓好精神文明环境整治,全面落实综治网格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2013年被市,县评为平安和谐社区。获得县级文明社区称号。四是完善社区的公共设施建设,对社区所有路面重新水泥硬化,改造480㎡室外活动场并增加体育健身设施。2015年7月22日的特大洪灾,有条不紊开展救灾工作,使居民走出困境,渡过难关,重建家园。五是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建设,构建社区服务体系,成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013年获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六是努力创新社工服务于2014年5月发起成立了连城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2015年12月中心获得市民政局优秀社会组织称号。
117、王图兰,男,连城益民中医院。危机关头,多次献血,救治危在旦夕病人。在一次工作中正在给一位孕妇实施医学专用,当病人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出现大出血,正值夜间,血库"O"型血已无,自己果断为病人献了300ml鲜血,还有一次是为本院职工的六岁儿童献血,此病人是因大面积烫伤反复多次植皮,因血库存量血不能使用(排斥反应)。手术中为病人献了200ml鲜血。2004年,在温州长庚医院为一位病人献血300ml.义务救治危急患者,2014年给偶然中为一名触电电网员工实施正确的救治方法,使病人尽快脱离电源。遇到一个溺水者,给及时实施了正确的抢救措施,使之很快苏醒,患者感谢救命之恩都被婉言谢绝。多次捐资助学,计五万多元。经常在院内义务做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