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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于2011年5月27日由、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将消防安全培训中各个机构单位的职责,以及培训形式等,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规范。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公消〔2014〕22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结合近年来消防安全工作的形势,分析了部分地区、部门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不适应社会、企业需要的现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促进社会消防培训力量,发展、创新消防安全培训机制,提升消防安全培训质量,强化消防安全培训责任的落实,这对港航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模式创新与当前社会形势接轨起到了指导作用。
二、消防安全培训新模式的探索
港航企业在现有全天候生产的实际情况下,应逐步探索一条适合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新模式。
1.完善内部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港航企业应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培训模式,其中包括按班次选定一批负责任的业务骨干人员担任消防安全协管员,并吸纳为志愿消防队员。因为这些人员对实际的操作流程和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部位较为熟知,对这些消防安全协管员、志愿消防队员加以系统化培训后,就可以让他们深入工作一线,将自身的消防知识在日常工作以及平时生活中向身边的同事、工友进行不定形式的“消防安全培训”。企业定期将消防安全协管员、志愿消防队员集中,让他们相互交流并将自身的创新经验推广,企业则可以根据这些创新举措的实际作用对发明人加以奖励。这种员工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可让大部分员工不必耗费专门的时间去集中学习,而是在身边的同事帮助下,在日常的工作实际中进行。
2.加强外部约束,提升重视程度。水上公安消防机构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并将其深入落实到港航企业中。消防部门将辖区港航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加以量化管理,制定评比标准,对开展培训工作不到位的企业以书面形式加以通报及告知。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时,消防监督人员对企业员工进行随机抽查,用测试其消防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消防技能的方法来考核该企业的消防安全培训效果。对企业员工(特别是消防监控室等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的单位,可视为该公司的一项消防安全隐患,责令其进行整改。
1.2消防安全管理严重缺失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负责人对消防安全不重视,甚至不了解,企业职工不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生产用火用电多,普遍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吸烟乱扔烟头的现象。
2消防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研究
为了全面改善该市板材企业的消防安全现状,提高板材企业抗御火灾的能力,必须组织开展板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了确保专项整治的效果,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专项整治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该市板材企业数量多,从业人员多,是重要的工业支柱产业之一,一旦处理不好专项整治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势必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大量工人失业,产生不安定的社会因素。此外,由于板材企业数量大,火灾隐患形成的时间较长,专项整治的难度大,必须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合整治,才会取得一定的效果。各镇政府特别是板材企业密集的镇政府,对专项整治存在很大的畏难情绪,必须由市政府与各镇政府签订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达到整改目标的镇政府,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责任考核不达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镇政府主要领导。
2.2专项整治须多部门齐抓共管市政府必须明确有关部门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建立互相关联、互为补充的联合执法机制。对于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不得给予行政许可或年检。对拒不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有关部门必须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关停,形成对火灾隐患整改的高压态势。同时,对新建的板材企业,有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审批消防安全前置条件,防止产生“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3加强对企业的消防宣传培训专项整治期,必须通过广播、电视台、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讲火灾隐患的危险性、危害后果和火灾事故责任,切实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增加做好板材企业专项整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寻求广大板材企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要加大对板材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及时向社会板材企业火灾隐患整治信息,充分发挥媒体在专项整治中的监督作用。此外,要集中组织对板材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其熟练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灭火技能。
1.2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资源及科研成果损失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的分离鉴定,保存有不同类型的菌毒种及样本资源。而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资源是我国传染病防治研究的重要基础材料和基本信息来源,是评价病原微生物疾病防治措施效果的基础和前提。这类实验室出现火灾势必造成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资源的破坏,阻碍科研工作的展开,而且可能破坏前期的科研进展,破坏实验的连贯。1988年5月,美国的杰克逊实验室发生大火,50万只实验用白鼠(用于遗传学等研究)被烧死,而这次意外大火,大大降低了全球遗传学研究的速度[9]。
1.3病原微生物暴露的风险病原微生物是指引起感染症或传染病的病原体。病原微生物因火灾等事故出现暴露,尤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暴露极易引起传染病的流行和暴发,可致人员死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第一类和第二类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可致疾病暴发流行和死亡,如SARS冠状病毒、埃博拉、禽流感[10]。此类实验室一旦发生火灾,尤其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时,火场形势的紧迫、场面的复杂混乱,火灾处置过程中使用液态喷淋设备,或出现爆炸等,会引起实验室病原泄漏事件的发生。
1.4引起社会恐慌由于人们对病原微生物的了解不够,加之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异常复杂,对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一旦发生火灾,特别是火灾对实验室产生破坏性影响过后,极易对周边民众造成心理恐慌,尤其是通过呼吸道传播的病原微生物,如2003年SARS疫情[11]、2010年甲流疫情[12]等事件,就是很惨痛的例证。
2加强实验室消防管理措施建议
2.1健全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体制
2.1.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员责任制度,明确第一责任人为了全力应对火灾突发事故,有必要建立一个长效的、职责明确的火灾应对处置机构,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职责要求,响应应急反应机制。每一个实验室为单元,确立1名生物安全员和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员在火灾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构框架内,协助本单位管理部门和本实验机构负责人,完成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其工作职责应该包括长效的火灾预防和火灾突发事故应对。定期排查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2.1.2建立健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已制定一系列法规和相关要求,实验室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细化可操作的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同时,应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执行机制。
2.1.3营造实验室消防安全氛围,突出全员消防意识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是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增强全员消防安全观念的有效途径。新实验室投入运行前和新实验项目开始前要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新员工、新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还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教育与培训。实验室消防安全文化不仅加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也让研究生、学生、进修人员在实验室消防安全文化氛围中受到教育和熏陶,以提高消防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2.2规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和使用病原生物实验室首先应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中规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明细,做好本实验室所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分类。其次,对已确定的易燃易爆物品设置专门、固定的场所存放,这些场所要杜绝火源、通风荫凉,设有充足和运行良好的消防设施、设备。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远离火源、轻拿轻放,防止泄漏。
2.3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做好病原生物实验室消防安全的定期检查,包括火种管理、供电和用电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消防设备设施状态、消防应急演练效果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在病原生物实验室的改、扩建工程项目,其消防设计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审核,竣工后应申报消防验收,从源头消除消防隐患。
2.4制定行之有效的火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概述
我国目前使用的燃气主要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个大类。燃气产业的发展领域大致分燃气汽车、城市燃料、燃气发电、基础化工四方面。
随着燃气事业日新月异的蓬勃发展,生产与消费规模越来越大,使用场所越来越多,情况也越来越复杂,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已跟不上燃气事业飞速发展的步伐。在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面的不同步、不配套等落后弊端也凸显了出来。近年来,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火灾、泄漏与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层出不穷,其等级与数量也不断上升,如98年3月西安液化气球罐泄漏、爆炸事故等,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燃气事业的推进与发展。
因此,理清当前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有关部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新体系时提供参考依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正是从消防的角度,系统地对当前我国在燃气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分析和论述。
2、我国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现状
根据1991年3月30日由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的第10号令《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建设部门是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劳动部门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监察部门和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
作为消防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主要涉及:参与制定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执行;负责相关消防产品的检测认证;对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上的相关场所、管线、设备、用户进行防火监督管理;参与燃气灾害事故的处置;日常的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目前与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即《消防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的消防法规和规章非常多,如《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各省市的《燃气管理条例》等;以及众多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规范,如《城市燃气设计规范》、《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
3、我国燃气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燃气消防安全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建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日常维护及应急处理等环节,通过对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组织专家研讨,以及对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和黑龙江等地的调研,就目前我国在燃气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安全管理机制不适应燃气产业市场经济发展
燃气产业涉及建设、能源、交通、劳动安全监察、农业等各管理领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也涉及公安消防以及上述各主管部门,目前由中央和各地方的上述部门颁布有关政令,对燃气实施安全管理。但地方与中央以及地方各部门之间的政令协调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南方和北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用气差异也较大,要求同一种安全管理机制或法规有时势必造成诸多不适应。
第10号令第四条明确了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和公安部分别负责安全监察和消防监督,因此,各省市的燃气安全工作应当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但是,各地建设部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各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经常性协调,使得各地区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从调查情况来看,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城市都在建设主管系统设立了燃气管理办公室或者燃气管理处,但由于受人员编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些部门履行着行业管理的职能要大大多于履行安全工作职能,有的办公室只有几个人,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根本没有精力通盘考虑安全管理,而把安全管理的职能依托于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察等监督部门,或者让燃气供应单位自行强化安全管理。
此外,随着科技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我国的燃气事业将得以迅猛发展。而国际上通行的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保险业、企业主等共同参与进来娜计腊踩芾淼纳缁峄J缴形葱纬桑涣硪环矫妫垢母铮嗽本颍蚕啦棵疟欢卮蟀罄渴降南兰喽郊觳椋讯冉嚼丛酱蟆?nbsp;
2)法制建设滞后
我国目前燃气安全管理的法制建设力度明显不够,现有的法规严重滞后,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规制定滞后。我国目前执行的较权威的燃气规定只有1991年的第10号令,该规定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只提出了原则意见,相关的法律责任也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弹性太大,有一定难度。而且该规定至今已有10年,其间的经济体制、市场发展和行政部门的变化很大,迄今尚未进行修订。
(2)各地管理法规不一。全国各地为了加强本地区的燃气管理和安全工作,又在第10号令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燃气管理条例、办法。但由于各地方使用的燃气的种类、数量、地理环境等情况不同,所制定的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造成全国燃气管理没有较为统一的管理模式,管理多头,职能重叠,监督与管理的界限不明确,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整解。
(3)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不同部委的法规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给具体执行部门带来诸多管理上的不便。例如:1998年由建设部独家的第62号令--《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城市燃气安全"一章的多项规定与10号令有较大出入;关于轻烃燃料(碳5),农业部等七家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大力推广使用这种新型燃料,而公安部等三家单位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也曾联合发文禁止在城市使用这种燃料。这些法规的前后不符或自相矛盾,使得基层管理监督部门无所适从、难以把握,最终造成各部门推卸责任,管理上陷入混乱。
(4)政府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国外燃气行业的经营者不敢以身试法,严格的法制管理将使违法经营者损失重大以至破产。我国目前对燃气行业违章经营的主要手段之一是下达整改通知或罚款,其罚款力度远不足以震慑违法经营者,此外罚款往往上下幅度甚大,且无配套实施细则,使执法操作难以把握或效果不理想。
3)规范、标准不健全
燃气行业设计规范和相关产品标准是设计、施工的技术依据,是燃气安全管理的技术法规。而现行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问题:
其一,制定的年代比较晚,同时为了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规范的内容也就是当时实际操作的翻版,先进的技术内容少,无法体现通过提高燃气设备设施本身的高技术含量来实现的本质安全的指导思想;其二,技术规范修订的周期较长,与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城市环境不相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所带来的新措施无法在实际应用中找到法律依据。
其三,主要技术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如在关键的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问题上,俄罗斯地广人稀,至今仍沿用加大燃气设施的防火间距这种消极防护观念,在规范标准中较少强调科技含量和质量等技术措施,来保证燃气设施自身的运行安全。我国现有标准规范的制定中较多沿用这种理念。然而该理念并不适应我国,特别是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燃气建设的发展。一是上述地区宝贵的地皮很难实现这种远距离的安全隔离设计;二是一旦高压燃气设施发生爆炸,一、二百米的安全距离也无法保证安全。而欧美、澳洲和日本等国则采用高技术含量以确保安全,标准规范制定部门的科研和实验基础较强,他们以实验数据为依据确定保证安全所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并根据不同地区级别和技术措施来确定不同的安全距离。
其四,一些重要的燃气设施标准与工程规范尚缺,如《城市超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范》、各类燃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此外,燃气用胶管的质量和老化问题、家用燃气报警器等技术,至今尚无定性和定量的使用概念。
4)设计、建审和验收的可操作性不强
由于规范标准不健全,弹性大,给设计、建审和验收带来操作性不强的弊端。
作为设计部门,在业主控制投资的要求下往往难以采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及措施来确保燃气设施本身的安全,一旦难以达到安全距离的规范要求,只能采取有关部门协调的办法,而这种协调往往缺乏实验技术依据。
目前燃气项目的建审主体为公安的消防部门,鉴于燃气设施的工艺流程和专业设备的复杂性,消防部门的专业水平远低于燃气行业的技术管理部门,其建审难度较大。如北京等一些省市的消防部门认为消防部门不应承担不能胜任的技术环节方面的建审工作。
此外,现阶段燃气设施中的一些重要配件材料的质量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的距离,如各种阀门、管道等。燃气规范标准对产品要求的不严格,将可能使一些低技术含量的配件用于燃气设施的关键重要部位,造成安全隐患。
5)日常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安全问题,缺乏有效解决办法,造成日常运行管理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城市燃气管网老化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管道已连续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2)道路改造带来问题。许多城市的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局部管道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道路拓宽及新出入口的开设致使燃气管道置于车道下方,而原有管道的基础却没有加固,防火间距不足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是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此外,在燃气管道的上方搭建违章建筑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旦受建筑影响管道发生破裂,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3)违章施工也是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是燃气管道的施工质量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工程层层转包,质量监理不到位,埋地管道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定,而且又是隐蔽工程,有些问题较难发现。二是外来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征求城市规划或燃气管道管理单位的意见,盲目施工,损坏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危及安全。
(4)燃气管道产权归属不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中,从企业至用户之间的输送管线的产权归属至今未明,随之引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
(5)居民室内装潢隐患较多。目前对家庭内燃气管道的敷设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
(6)液化气钢瓶管理失控,事故率高。作为取代煤炭的优质燃料,自80年代开始2Kg、5Kg、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大量进入居民家庭和餐饮行业,90年代开始在液化气经营、销售、运输等领域,恶性竞争、惟利是图情况突出,因此产生了较多安全隐患。
6)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燃气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安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重点为切断气源、扑灭初期火灾、防止蔓延以及保护周围重要设施。
全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差别较大,如哈尔滨等地目前以人工制气为主(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用户20-30%),由于几十年的经营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技术装备也较先进,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专职消防队、公安消防队以及医疗救护三方在事故现场有效地配合,事故处置成功率较高。
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随着近年来城市煤气向石油液化气、天然气转变的势头不断增强,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不足。其中包括企业抢险和公安消防的现场检测、堵漏、个人防护等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消防站的规范设置等等,许多地区消防部门到事故现场受掌握资料和装备的制约,不能及时查明情况,处于盲目状况下,难以决定正确的战术,1998年西安"3.5"爆炸事故就是明显一例。
此外,我国公安消防实行兵役制,消防战斗员服役2年,其技术水平的积累难以适应复杂的燃气事故现场。鉴于现场泄漏气体品种、浓度、设备流程、容器压力难以清楚,消防部门在事故现场仅能起到抢救人员和冷却保护的有限作用。
7)培训不规范、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首先,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是杜绝人为燃气事故的关键。随着燃气行业多种经营体制的发展,出现了两头重的现象:一是规范经营的大型企业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内外的严格监督管理下,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较为严格,二是部分经营不规范的中小型企业,单纯追求企业效益,严重忽视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其次,从事燃气经营的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够高,有些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或没有定期复训,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没有能力发现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向用户宣传安全知识。
此外,全国有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的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区操作人员培训情况差异很大,有的搞形式主义,开两天会就发证书,或者以盈利为目的搞各级重复培训。不同部门基于各自安全责任或经济利益,多头培训、一岗多证现象严重,一些培训单位的资质无权威部门认可授权,而燃气经营单位受条件和水平限制,对自身的安全培训只是走过场。8)保险行业尚未介入消防安全管理
国外保险业作为与风险直接发生经济效益关系的市场经济实体,在介入燃气行业各运行环节的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保险。保险公司与业主、政府防火部门三者相互需求,相互保障,相互制约,成为燃气安全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我国目前保险行业尚未真正以市场经济模式操作,参与燃气行业风险评估和安全运行管理监督的意识淡薄,只是关注"彩票?quot;受保规模的业务扩大,同时希望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产业的消防安全监督,侥幸地降低或避免所应承担的理赔责任。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保险业不可避免地要介入到我国的各行各业,我国的保险业也必将改变运行模式,顺应国际形式。
4、结束语
在撰写本文之前的调研过程中,得到了公安部消防局科技处、上海、四川、广东、黑龙江、北京、深圳等地的消防总队、支队、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和本所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谨向所有提供帮助的各方人士深表谢意!
5、参考资料
[1]《落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巩固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成果确保燃气安全》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杨鲁豫2001.8.9
[2]《强化行业管理,确保燃气安全》河南省建设厅2001.8.9
[3]《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劳动部(第10号令)1991.3.30
[4]《中国城市燃气事业现状及发展前景》中国城市煤气协会张永革
每年俄罗斯教育与科学部都协同俄罗斯乌德穆尔和国紧急情况总局一起举办消防主题的儿童创作比赛、夏令营防火工作组织竞赛、少年安全人才节。还组织地区和跨地区“少年救援员”野外训练营,定期举办少年消防队消防应用运动会。经过培训孩子们不仅获得了实用的安全生活技能,而且对消防救援工作更加尊重,男女青年都愿意加入志愿消防队。在以М.Т.卡拉什尼科夫命名的伊热夫斯克技术大学还建立了名为“乌德穆尔和国教育机构志愿消防队”的社会机构。很多人在志愿消防员、救援人员、志愿者俱乐部学习。
如今在共和国已经有138个志愿队了,共计1675人。这些活动的开展卓有成效地离不开正确和良好的方法。为了引进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乌德穆尔和国紧急情况总局和联邦国有机构“联邦消防总局乌共和国消防局第1消防大队”防火宣传和公共关系中心共同举办了研讨会。参与其中的还有另外两个部———教育与科学部和青年事务部,以及共和国儿童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班中有两门讨论课很受欢迎,一门是《为孩子和父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的方法与形式》,另一门是《第112中队》,这主要是为志愿消防队的领导者们开设的。
二、培训效果显著
电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手段,它的出现对传统技术进行了一次革新。白俄罗斯已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生命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体系中,紧急情况部的这个想法得到了共和国的大力支持。俄罗斯2011—2015年国家创新发展计划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模拟紧急情况的安全创新教育中心》项目。并规划逐步建立一系列这样的培训中心,中小学生在那里可以接受紧急情况下行动技能和急救方法的培训。培训方法的基础是将学员置于最大限度模拟紧急情况的虚拟环境中,并通过感知模拟环境深入研究材料。考虑到学员人数,所有的培训都是以有趣的游戏形式进行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戏剧性的效果、对形势和结果的不可预测性都激起了学员的兴趣,并促使他们寻找逃离困境的方法。当前专家们正在致力于开发一种综合的培训方法,该方法基于以下的场景得以开展:居民住宅火灾、自然灾害和森林里的行为,从充满浓烟的房间撤离,在火场中进行呼救,向灾害救援人员寻求帮助以及如何进行急救护理(使用模拟练习器械)。
1.1点火源我国对火灾原因统计的分类以点火源为指标分为11类:生产作业、用火不慎、吸烟、玩火、放火、电气、雷击、静电、自燃、其他、不明原因,由此可见点火源在火灾事故原因中的重要地位[3]。其中电气、用火不慎、放火、自燃、吸烟是地铁火灾中非常重要的点火源。在地铁中,无论是地铁站还是地铁列车内部都布置了大量的电气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为了检修维护的需要,有些电气设备需要经常性的进行操作,比如1500V直流电,检修时需要经常性的切断。电气设备和电缆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要求(比如对散热的要求、环境湿度的要求),还有一些电气设备的操作需要比较严格的操作顺序。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火灾技术鉴定中心的资料表明,电气火灾大部分是由短路、漏电、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转、违章操作电气设备等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在地铁中,设置这些电器设备的危险场所主要有:地铁机车、环控电控室、信号设备室、电源设备室、控制室、直流开关柜室+35kV开关柜室、400V开关柜室、整流变电室、变电所和一些电缆夹层[4]。用火不慎是地铁火灾中的另一重要因素。地铁在日常运营中,电气系统每日都需要进行巡检和维修,有些维修作业需要电焊和气割,要动用明火。
1.2可燃物地铁装修虽然大都采用不燃难燃材料,但在实际运营中,主要的设备房、值班室都安排有人员24h值班。晚班人员一般都会将晚上休息用的棉被、躺椅存放在值班室和设备室,这些物品大都由高分子材料制成,属可燃易燃物,极大的增加了地铁火灾的危险性。另外,地铁站厅中,都设置有报亭或者便利店,便利店一般都经营报刊、杂志、包子、点心以方便乘客和地铁工作人员,便利店电加热器具的存在,使得便利店的火灾危险性更大。另外,地铁为了增加收入渠道,轨行区、站厅层、站台层都设置有广告宣传栏,这些广告制作材料也是可燃易燃物品,是火灾发展扩大的重要因素。
1.3消防设施失效(1)地铁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地铁投入使用后结构漏水,地铁站和隧道整体环境潮湿。在这种潮湿的环境中,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器件(火灾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泵按钮)极易失效。另外漏水还会造成控制线路盒积水,敷设于其中的线路浸泡在水中,长时间后,线路绝缘层腐蚀、老化,线路短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更加重要的是,这种隐患隐蔽性非常强,平时很难排查。(2)地铁消防设施在安装过程中,一些项目违法分包,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操作,加上工期紧,一个技术人员经常需要同时负责几个车站,消防设施的安装经常达不到要求,易出现诸如线路接反、端子排接线不牢固的问题。有些问题在设备投入使用初期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它们却是隐患。况且,有些隐患还具有隐蔽性,投入使用后往往很难发现。(3)消防系统缺乏标识牌、警告牌。消防设施标识是火灾时非消防专业人员操作消防设施的“灯塔”,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以气体灭火系统为例,地铁保护单元比较多,组合分配系统是地铁站应用比较广泛的结构形式。地铁站中的气体灭火系统,启动方式有自动控制启动、手动操作启动、机械应急操作启动三种。在自动控制启动失效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手动操作、机械应急操作才能开启气体灭火系统。如手动启动气体灭火系统,扑灭相应的防护区火灾,需要正确开启相应保护区的启动气瓶。如果是机械应急操作,则需要开启保护区对应的选择阀和相应数量的灭火剂存储气瓶的瓶头阀。由此可见,气体灭火系统气瓶间启动气瓶、选择阀标识以及对应区域开启灭火剂存储气瓶的数量标识对于火灾扑救是非常重要的。实际上,需要进行应急操作的消防设施的手柄、按钮附近都需要制作标识、警告牌。
1.4车站人员缺乏消防设施应急操作技能在地铁运营中,车站控制室是监视和处置地铁火灾的控制中心。控制室内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隧道感温光纤控制器、消防电话主机以及排烟风机、消防水泵、切断非消防电源的远程手动按钮、售票闸机自动释放按钮等。在出现故障、预报警、火灾确认报警时,监视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隧道感温光纤系统)的控制器会发出不同的警告声音。车站值班人员是接收该信息的第一人,只有对消防设施的作用、基本操作有比较详细的了解,才能明白各种报警声音所代表的具体意义,进而采取恰当、有效的事故处置措施。然而一些新开通线路的地铁运营初期,具有地铁运营经验的员工数量非常有限,大多数都是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加上我国普遍消防意识淡薄,地铁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操作的理解程度远远不能适应地铁火灾应急处置的需要。
1.5乘客对消防设施熟悉程度不够地铁人员密度大,在人员高峰期,火灾如果发生在公共区域,车站值班人员就很难到达起火点,不能第一时间用灭火器将火灾扑灭。况且地铁列车,内部根本就没有配备乘务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起火点附近的乘客形成第一“战斗力量”,进行火灾的初期处置。乘客对灭火器设置地点的了解和对灭火器使用技能的掌握也是地铁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一项人员对地铁消防设施的调查结果显示:①样本中女性不知道列车灭火器设置位置的占总数的27.37%;不知道灭火器位置的占34.5%;不会用的占32.7%;会用的仅仅占5.5%;②男性不知道列车有灭火器的占12.3%;不知道位置的占27.2%;不会用的占32.1%;会用的占28.4%[5];从中可以看出,会用灭火器的乘客比例不到30%,更不用说其他的消防应急设施了。另外,地铁疏散出口有限,站厅层与站台层只有1~2部自动扶梯、楼梯和电梯。火灾时,电梯迫降至1层、自动扶梯停运,人员只能通过自动扶梯、楼梯进行疏散。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人员数量大,乘客需要基本的逃生常识,按照车站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有序疏散。这种逃生常识一般是通过社会消防宣传和培训获得。我国在消防宣传和培训还存在诸多不足,严重影响着疏散的安全性。
2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2.1点火源管理全面分析地铁火灾中的点火源,对比较常见的易引发火灾的点火源要制定严格管理措施进行重点管理。①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使用耐火、阻燃电线电缆,合格的电器设备。②要制定电器火灾危险场所的管理措施。出入登记、设置警示牌、设备操作规程。这些危险场所包括:地铁机车、环控电控室、信号设备室、电源设备室、控制室、直流开关柜室+35kV开关柜室、400V开关柜室、整流变电室、变电所等。③要制定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前的审批、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灭火措施。④要对便利店进行重点管理,明确店内加热器具的操作使用注意事项,营业员在每日营业后要消除火种、热源。
2.2可燃物管理对地铁站要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内部装修,控制可燃物的数量。要制定值班室、设备室和物资室每日巡查制度,周检查制度,消除发生自燃的条件,保证上述房间可燃物处于安全状态。
2.3消防设施管理在地铁站设计、消防设计审核、施工、验收阶段,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设计、消防设计审核、施工、验收,防止地铁投入使用后出现漏水现象,影响地铁消防设施的使用。要对火灾时需要采取应急操作的设备、按钮制作标识、警示牌,保证火灾时车站工作人员和乘客可以第一时间识别和操作。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4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培训车站值班人员一般都经过消防员培训和考试,持有消防员证,但持有证书并不能代表就具备了火灾应急事故处置技能。要组织培训来增强车站值班人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制定考核制度,使消防设施技能培训真正落到实处,而非流于形式。
2.5部门间相互协作地铁运营的消防设施不是同一个部门来管理,不同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地铁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一般由机电中心、自动控制中心来负责,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档案的制作管理、火灾隐患的排查等工作则由安保部门来负责。这些部门之间就需要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实现消防设施信息的共享互通,以便全方位、全天候的掌握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信息。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之间良好的沟通与联系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必要条件。
2.6消防应急演练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不断的对预案进行改进。消防应急演练是火灾情况下保证乘客进行疏散的重要保证,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演练要全员性的,除了地铁相关部门,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民防、环境等相关的机构都要参与进来。通过演练增强和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效率,保证火灾时,地铁各部门有序响应,人员疏散、火灾扑救、伤者救治、公交接驳、新闻、环境监测等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2.7社会消防宣传与培训加强社会消防宣传与培训,增强群众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设施操作和逃生技能,推动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地铁消防工作不是一个人、一个单位就能做好的,需要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只有社会大众的消防意识增强了,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消防技能培训才能落实到实处,火灾情况下,乘客才能镇定的使用灭火器扑灭火灾,使用自救设施,在车站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有序的进行疏散。
2.8消防监督与救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已开通线路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地铁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应急演练情况,疏散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情况,掌握地铁重要部位、消防水源情况,对已查处的消防隐患,要督促地铁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消防机构要做好地铁火灾扑救战术研究和实战训练,确保在地铁火灾扑救过程中能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及时的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作战方案,降低火灾造成的财产和人员伤亡。
2当前烟草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我国2011年4月1日实施颁布了《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明确了消防管理工作的地位,但是由于在实践管理工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在:
2.1烟草企业的消防设施建设还不完善。虽然近些年国家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监督部门等加强了对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企业也加大了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但是由于烟草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烟草企业的消防设施建设在某些方面出现了滞后性,比如烟草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烟草企业的仓库存储量不断地增加,仓库的烟叶存放量已经超过仓库防火区的面积,不仅违反了《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而且也会为消防安全埋下隐患。
2.2消防管理制度不能满足烟草企业发展的要求。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其主要体现在:一是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建设存在滞后性。虽然我国及时颁布与实施了《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制度,但是由于烟草企业的不重视等导致烟草企业的消防管理制度没有及时的进行更改;二是消防管理制度没有得以彻底的贯彻执行。为了前面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应的法规明确了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由于相应岗位职责划分不科学导致很多制度在企业中没有得以执行。
2.3消防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一是消防管理人员在日常的消防管理中缺乏较强的责任心,他们在检查企业的消防工作时,存在敷衍了事的心态,将工作重点放在表面工作,比如只是查看灭火器是否过期,而不看灭火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等具有实质性的工作;二是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安全保卫部门与企业的其他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实处,影响消防管理工作的效率。比如技改部门只是负责对消防设施的技术改造,而不会考虑消防设备的使用性能,而安全保卫部门在技改工作实施过程中也不会主动地参与,导致技改后的消防技术缺乏高效的实用性。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烟草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对策
3.1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保障各项消防安全预防制度落实到实处的有效保障。烟草企业生产产品的易燃性,要求烟草企业必须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是积极将国家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企业的生产相结合,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具体的岗位中;二是烟草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一定要本着从企业实际生产的现状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三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厂长为责任主体、副厂长为主抓、保卫科长具体执行的消防管理制度,并且要建立义务消防队。
1.1企业消防安全意识不高
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石化企业通常注重生产而忽视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的防范管理工作比较薄弱,存在消防设施不足、配置不全等现象,一些石化企业甚至对一些消防安全防范设施也不进行必要的维修、维护或更换,很容易由一些小问题酿成大事故,如泄漏、跑冒等小事故导致爆炸事故等。
1.2法律制度相对落后
目前,专门针对石化行业的消防管理制度比较少,通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只有《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对石化企业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救援事故有指导性作用,但对具体的消防安全建设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和体现。并且地方性公安、消防机构对石化企业的消防安全也没有构成系统化的体系,一旦发生重大火险往往不能拿出最优预案,错失救援时机。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出现了很多新的行业或新的特点,法律制度规范的更新速度相对滞后。特别是石化行业,由于专业性强、新工艺不断进步,法律制度规范很容易与之脱节。不过,随着新安全法和新环保法的颁布,这一局面已在慢慢好转。
1.3职能部门监管不力
除了市一级消防总队到县一级消防支队,消防从业人员承担着本地的救火、防火、监督、检查任务。但是,很多地方的消防人员配置还是按照建国初的编制,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规模的增长,消防人员配额严重不足。这导致在很多地方消防部门疲于执行灭火任务,疏于对企业的日常消防检查和督导工作。还有,由于石化企业的专业性较强,对消防部门的审批、鉴定技术要求较高,监管也存在技术壁垒,所以对石化石油企业普遍存在监管不足的现象。
2加强消防安全的措施与建议
从检查到监督到整改过程要完备,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极有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遗憾和纰漏,进而造成严重安全后果。如果要杜绝安全问题,从企业方面来讲,管理一定要精细化、系统化、制度化,责任一定要明确。
2.1构建安全机制
管理不妥、流程不规范、操作不当等都可能引发爆炸起火,因此环境、物和人是石化企业安全事故主要因素。对此,企业务必实行岗位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消防安全分层落实,将其责任细化到每个部门甚至是每个人身上,调动起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企业的消防规范制度务必要与国际发展方向相结合,了解最新的国际资讯以及最为先进的科学技术,并且将其与自身企业相融合,从而保证石油化工企业规范的及时有效。安全生产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企业还要建立起相应的作业规范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坚持常抓共管,形成企业的一种长效运行机制。
2.2设置专项资金
完善的消防设备可以在火灾初期有效地完成预警以及灭火任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火灾的发生或减少火灾损失。因此石化企业必须对消防设施加以完善,定期进行适用性检修,保持其完好的使用状态。这样消防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多数效益较好的石化企业能够保障专项资金的专门使用,每年都有专项资金用于消防安全技术或措施改进。但是还有一部分盈利不好的小型石化企业,在这方面仍有待改进。
2.3强化培训上岗
石化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石化企业应特别重视对员工安全意识的主观提升。除了员工入职前的岗位培训外,还要在企业内部组织一些消防安全相关的活动,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做得不好的员工进行处罚,以提升员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在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领导必须以身作则,企业上下一心,接受系统专业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企业的消防职业化培训应该包括岗前培训合格和岗中培训学习、强化训练等,使熟知消防安全和掌握必要的消防技能成为员工上岗的必要条件。
2.4转移安全风险
投保本身虽不能直接为企业主带来高收益率和经营利润,却能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控制服务有效地防范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提高化工企业的风险控制水平与技术,同时也可以在有险情发生时得到相应的赔偿,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2.5主动接受监督
随着我国新安全法和新环保法的颁布和实施,新消防法也在逐步完善和制定中。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企业应该做到遵纪守法,主动配合和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火灾隐患控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木材、油漆等都是可燃、易燃的物质,特别是在建筑内部进行装修施工的场地,有些木龙骨、木质板材及易燃可燃的装修贴面材料和油漆、稀料等都是易燃、可燃的材料,同时也堆放有很多木花木屑、下脚料组成的可燃垃圾及一些易燃、可燃的物品。
(2)电气火灾事故频发
用电不当会引起严重的火灾,原因有两个: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临时用电设备,线路以临时线路为主且比较混乱,设备的耗电量较大,因为临时线路移动的次数较多,绝缘层很容易被破坏,所以电线短路的情况时有发生,电火花也容易引起火灾的发生。②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线路时不穿管,或把保险丝用铜丝、铁丝代替,一旦超长时间、超负荷运作,火灾很容易发生。
(3)施工现场明火使用情况较多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最重要的因素有:进行高层建筑施工时,钢筋、金属架构、分割与连接金属管道;安装通风、取暖、排水等设备时,大量使用电焊、气割、气焊等。这些都是明火作业,此操作过程产生大量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这些火花溅到易燃物品上非常容易引起失火,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大量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案例总结,90%以上的火灾是由于使用电焊等明火作业引起的。
(4)临时建筑火灾多发
施工现场局限性大、人员数量多,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排列紧密,最重要的是这些建筑大部分是临时性的,结构简易;甚至有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靠在一起,临时建筑物用三合板等材料简单隔开;而有些职工宿舍仅存在一个安全出口,火灾一旦发生则很难及时将人员疏散,这些都是临时建筑火灾发生的危险因素。
(5)施工现场没有防火分隔,火灾蔓延速度快
为了方便施工作业的展开,通常不会封闭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变形缝、各类管道井、楼板预留孔洞和水平方向的门窗洞、隔墙预留孔洞等地方,这样能保证施工进度和设备安装,后期设置的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等设备,它们的分隔部位不安装防火分隔设施,火灾一旦发生,烟囱的作用很明显,火势迅速增大,高度越高风力越大,由于施工现场的封闭性不好,很短的时间内就可能导致立体式大面积火灾。由于火势的凶猛,很难控制火灾和采取扑救措施。
(6)火灾扑救与灭火救援措施难以施展
消防车道的畅通受到深基坑开挖、施工设备作业场地及建筑材料的堆放的阻碍,消防车很难靠近火场,灭火行动和灭火措施很难进一步展开。除此之外,内部的进入通道(内走道和楼梯等)通常有脚手架的设置,一些建筑材料施工设备摆放在内,并且有很多预留孔洞,消防电梯、应急照明、防排烟设施等都没有,有些施工人员为了解决时间和体力,把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便乱放,不仅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还给通行造成不便,导致消防通道不畅,不利于火灾扑救工作的进行。
(7)临时消防设施无法满足灭火需求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外部的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与工程建设的进度不一致,往往比较慢,建筑内部消防设施未完工导致消防用水短缺,无论是水压还是水量都不能满足灭火的需要;再加上临时室内外的消防给水系统不健全,加大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难度;消防安全不被重视,现场不配置灭火器、配置数量和要求不合规定、灭火器型号不对。
2.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管理措施
(1)消防部门依法监督、严格把关,防止火灾发生
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公安消防部门一旦发现未经审批擅自施工的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遵照法定程序和相关技术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避免灾难性火灾的发生。
(2)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认真进行防火巡查工作、采取措施处理突发性火灾,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须有专人负责,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有没有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安全隐患。第二,加强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民工了解熟悉消防常识,遇到突发事件时学会报火警、使用灭火设备、扑救初期火灾,尤其要加强电气焊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保证该类人员持证上岗。第三,谨慎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所有施工动火的作业必须由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有用火证才能在指定地点、时间作业。进行焊接作业时派人配备消防器材并进行监护,清理作业周围的可燃性材料,并且用阻燃板遮挡溅出的火花。第四,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将禁止吸烟的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库房等处,设置专门的吸烟室或吸烟地点。第五,严格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施工单位必须培训一名合格的专业电工,保证其能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对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需要经常检查维修,尤其对线路接头、保险装置的检查,防止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情况的出现。
(3)加强管理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材料
施工现场经常使用木龙骨、胶合板、宝丽板、塑料板、刨花板、麻袋、聚氯乙烯材料等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随意堆放这些材料的现象比较严重。施工过程中,电焊、气割溅出的高温火花或者高温物体或者烟头等其它明火很容易导致易燃、可燃材料失火,导致火灾的发生。除此之外,施工现场常使用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这些经常被堆放在不常用的仓库中,堆放比较随意,更不会有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措施的保护。在现场施工作业中,不按照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或者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操作,很容易导致爆炸伤亡事故的发生。
3.火灾预防的技术对策
(1)总平面布局的防火技术措施
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区,适当的防火间距在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及材料堆场之间不容忽视。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应该设置成“环形”,回车场应该设置在尽端式道路上,消防车道的宽度需要大于4m,大型消防车的顺畅需要足够大的净高和路面承载力,临时消防车道必须保持畅通。
(2)临时建筑防火措施
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应该控制在一、二级,不能小于三级,如果单层施工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是三级,当建筑物面积总和不大于1200m2的时候,且库房没有任何电气设施,可以不限定其耐火等级,但切忌将临时建筑搭设在高压架空线下面。
(3)火灾报警设施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和临时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可放在仓库、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建筑内的走道和楼梯内,火灾一旦发生,可第一时间发现并扑救。必须保证高层改建建筑工程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正常运作。如果系统中某一部分需要改动,该部分需要单独进行,保证其它部分应在任何时间都可正常运行。当整个火灾报警系统必须要关闭时,必须加强火灾监控及防火措施。
消防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应用也越来越广。但消防技术在不断应用中,许多单位的管理跟不上,特别是一些单位的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单位员工流动性大,不熟悉单位内部消防设器材、设施使用
特别对于宾馆、饭店行业,由于各自本身的经营状况,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很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从而出现了单位部分员工对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员工甚至跟本不会识别和使用。这给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排除
根据公安部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单位就没有明显的安全责任划分,导致相关责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制,对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设施的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的现象也很常见。
1.4单位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渐减少。
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负担加重,效益差,有的重点单位处于亏损状态,消防投入随之减少。此外,由于认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现了"三合一"等严重的火灾隐患,随时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1.5企业消防保卫干部被精简或事业心不强。
有的单位将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混在一起,归属混乱,职责不清,消防保卫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业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简人员,消防保卫干部面临着严峻的竞争环境,因此,他们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有的现在虽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数职,消防工作难以正常开展。2、针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予以加强。
2.1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对于存在的一些火灾隐患就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可想而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对这些单位必须督促其严格按照公安部61号令规定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使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到个人,达到各个部门分工合作,各尽其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2加大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力度
针对一些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单位临时性员工较多的问题,单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机会对这部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比如在敦煌一些宾馆、饭店,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旅游旺季的服务人员当中,人员流动相当频繁。针对这一问题,单位在招收季节人员之前就可以组织短期的安全培训班,对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设施如灭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训,培训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促销活动。
2.3维护保养好消防设施,做到“四个到位”,即“设施、装备、培训、管理”四个到位。
在消防设施方面,重点单位要严格按消防机构的审核意见施工,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并应通过消防审核和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且应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营业或投放使用。在消防装备方面,应按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在培训方面,单位要采取抓住重点,兼顾一般的做法,凡是重点岗位、重点工种、重要部门的负责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邀请消防机构的人员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识、逃生方法、疏散灭火技能。
2.4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三不放过”原则。
即“隐患不发现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重单位要制定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不能及时发现隐患或隐情不报者追究责任,并予以罚款。隐患整改制订“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表”,记录火灾隐患检查人员、部位、内容、处理情况,明确隐患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签字。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或不能及时整改的,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方案,并落实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监督人员应转变对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水平
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做好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关键,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必须把服务意识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改变过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热情服务来改善对重点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的效果。消防部门对所辖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及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划分,真正把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单位列入监督管理范围,并把具体的监管单位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对于所列管的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必须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73号令)对所管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条件许可的可以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视频资料档案,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单位时不能仅停留在看汇报材料上,要把被监督单位确实存在的隐患挖出来,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设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隐患整改率,并在检查中既能发现一般问题,又能洞察深层次问题,既讲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则,既树立了执法机关形象,又保障了单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始终把握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抓好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运行,自觉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构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参考文献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加油站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加油站是存放各种易燃可燃液体的一个大“仓库”,由于人的疏忽或设施设备故障等因素会导致的油品泄露燃烧、爆炸。加油站安全评价,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加油站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加油站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油站安全评价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为了减少和避免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加油站进行安全评价,既是必然发展趋势,也是解决目前安全问题的迫切要求。而安全评价首先要充分认识并分析加油站存在有哪些火灾危险有害因素。再针对这些因素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这对提高加油站灾害事故的应变和处理能力,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加油站是一个存在大量危险有害物质、能量的场所,这是客观存在的。其贮存、经营的物料包括汽油和柴油,其中汽油具有易燃,易爆,微毒性,属于甲类IV级危险物质;柴油具有易燃,微毒性,属于乙类危险物质。
3危险有害因素失控的体现
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基础管理缺陷。
3.1加油站人的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也是“三违”的部分内容。同时人的不安全行为还会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要是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主观因素影响包括本人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本人气质、能力的差异,操作系统是否符合本人的特点,本人技能或知识是否达到疲劳及生理缺陷等。客观因素影响包括人际关系、恋爱婚姻、家庭子女、提薪提职、住房等干扰而造成的挫折等。由于上述这些因素的影响,易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加油站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主要有:思想重视不够,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强,工作不认真;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不高,处理应急问题能力差;麻痹大意,存有侥幸心理,不按有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办事;考虑不周,虽然思想上比较重视安全,但由于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不够丰富,所以在处理一些生产及技术问题上方法不妥当,留下隐患;人的精神状态不佳,情绪不稳定等。由于这些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存在,使加油站发生事故的几率相应增加。
3.1.1违章操作卸油
加油站内的管沟和加油机下部按规定应用砂子填实,但很多加车油站的管沟和加油机至事故发生时都没有按规定进行填实。同时,油罐车卸油时应采用快速接头密闭卸油,但很多卸油员经常将泄油管直接插入量油孔进行违章卸油,严重违章长期无人管理、无人过问,形成习惯性违章。例如,2001年6月22日21时45分,广东韶关某加油站在3号罐接卸1车97号汽油时,泄油员林某将卸油胶管插到量油孔卸油。卸油过程中,汽油从油罐溢出,遇火源引起着火。油罐司机见势不好,关闭卸油阀门,拉开卸油胶管后开车离开现场,大火于23日2时才被扑灭。事故中,4台加油机及油罐等设施被烧坏,卸油员林某被烧成重伤,烧伤面积达80%以上。
3.1.2加油站无人监卸,造成跑油引发火灾
2000年5月27日,武汉市地处闹市区的某公共汽车加油站购回一油罐车汽油,驾驶员与加油站人员共同连接好卸油胶管,插入油罐后,离开现场。由于胶管连接不牢,卸油过程中脱落,造成跑油,再加上加油站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致使汽油流入下水道,油气遇明火发生爆燃,约200米路段上的部分窨井盖被爆炸气流掀倒数米远处。
3.1.3未切断电源检修加油机引起爆炸
2000年3月18日,山东某石油公司所属加油站的加油机发生故障,加油站电工刘某在未切断电源情况下,对加油机检查修理,防爆接触器产生火花引燃突发爆炸,油气发生爆炸燃烧,火焰引燃管道沟及地下罐室,引发连环爆炸,炸毁90号汽油罐1座,另3座油罐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同时引爆1辆正在卸油的东方油罐车。事故后,经过40多分钟扑救,大火才扑灭。
3.2加油站物的不安全状态
3.2.1储存的物料易燃易爆性
据统计,加油站着火爆炸事故的主要燃烧物是油气和油品,其中油气着火爆炸事故占90%。加油站内储存的主要是汽油和柴油,具有易蒸发、闪点低、引燃能小、易燃烧、易爆炸、易流淌扩散、易受热膨胀、易带电和易产生静电的特性,爆炸范围宽,一旦蒸气浓度达到燃烧极限,遇到火源即可发生燃烧或爆炸。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汽油的临界储存量为20t,30m3的汽油储罐就是重大危险源,城镇的加油站里汽油储量一般都超过20t,所以危险性非常大(表1)。此外油蒸气比空气重,泄漏后易积聚在油罐观测口周围、地下管沟、低洼等地,遇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气体,一旦存在火源,即可发生爆炸事故。
3.2.2作业环节物料的不安全性
在加油站主要作业环节卸油、加油、动火作业、检修、维护、改造施工、油罐拆卸、清罐等,一旦有违章操作或设备、管道腐蚀破裂、安全保障设施不完善等导致油品和油气渗漏、挥发,就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3.2.3加油站内存在点火源
加油站内存在的点火源主要有:打火机和未灭烟头等明火,非防爆设备、电火花、汽车发动机、手机火花等,静电放电、雷电放电、金属磨擦火花,防雷、防静电接地失效等。
3.3加油站安全基础管理缺陷
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及时、有效是实现加油站本质的安全管理的关键所在,管理缺陷通常表现为违章建设、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按消防规范要求改建扩建;不制定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即使有相对完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措施,但落实不彻底;对设备、作业环境的安全没有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等。(1)未严格执行加油站建设安全要求,基础配电设施管理维护不善。2000年10月23日深夜,位于山西临夏公路的某石油公司加油站,卫某和另一当班的加油员忽然发现巨型硬化标识广告牌顶端射灯时闪时灭,转瞬间便全部熄灭。卫某断定,是电器出了故障,于是返身直冲配电间,只见配电箱内浓烟四冒,伴随着噼啪声火星四处乱溅。卫某迅速拉掉电源总闸,顺手拿起干粉灭火器,对着冒烟的地方喷去,直到确认险情排除。虽然广告牌射灯座电源线被雨淋湿而导致电线短路引起配电箱电线胶皮烧毁是这起火警的主要原因,但却暴露出在加油站的新建、改建过程中,对施工工程质量的把关上还存在一定的认识不足和工作程序问题。(2)对工作人员安全作业教育不到位,致使工作人员无视安全作业要求,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导致事故发生。2001年2月21日下午,安徽定远县某加油站因罩棚下照明灯发生故障,电工徐某某携带修理工具、保险带与监护人一起登上罩棚。在检修过程中,徐某某感觉保险带不便操作,便将其卸下,尔后在变换姿势时踏到无支撑力的装饰顶板上,自5米高的棚顶坠落,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检修人员不系保险带踏到无支撑力的装饰顶板上造成的。(3)加油站仪器设备的检查维护不及时,无视问题的存在,安全制度执行不严。2001年7月23日下午3时许,位于郑州市商城路闹市区的郑州标准石化有限公司商城路加油站发生爆炸,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10人轻伤和轻微伤,爆炸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近20万元。爆炸原因系加油站一台加油机漏油渗入地下室,导致地下室汽油蒸汽挥发并遇电打火所致。
4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加油站作业环境中存在诸多的危险因素,威胁着加油站的安全生产,但是只要做好安全生产危险源评估,充分了解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到预测危险,采取相应措施,制定相应事故处置的对策,事故是可以防止的,即使事故发生也能做到及时处置,防止灾情扩大,造成更大损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同时失控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故想要防止事故发生,只需防止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同时作用即可。实际生活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既然找到了事故发生的主要矛盾,那么我们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防控人的不安全行为。
4.1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可能导致超出人们接受界限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在我们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保障安全的因素有很多,如环境的安全条件,生产设施、设备和机械等生产工具的安全可靠性,安全管理的制度等,但归根结底是人的安全行为,人的安全意识、态度、知识、技能等,而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行为习惯。因此根据透发因素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要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就必须从员工的不良习惯抓起,从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入手。(1)加强所有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应以人为本,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使员工了解站内油品易燃、易爆、易挥发、易产生静电、有毒等基本特性,了解油品火灾的特点,“守法必须先懂法”,只有员工知道了危险所在,才能在提高认识,主动防止危险发生;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基本灭火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经考核后持证上岗,并定期考核。(2)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以奖为主,以罚为辅,实行重奖重罚,培养员工高度的责任意识,树立员工良好的安全工作动机,使责、权、利实现统一,培养员工良好的时时刻刻注重安全的行为。(3)加强现场管理,对不安全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不安全行为要树立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预防的意识,将其堵截在萌芽状态之前。加油站要设专人检查或相互监督检查机制,时时检查,事事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职工或外来人员违反加油站安全防事故规章制度的行为。如纠正爆炸危险区域内吸烟、拨打手机、等待加油车辆未熄火的行为;纠正并制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进行加油、卸油操作的行为;纠正卸油时未静电接地行为等。
4.2消除或减弱物的不安全状态
4.2.1控制油气散发和集聚
控制油气散发和集聚是加油站防火工作重中之重。绝大部分加油站在接卸油、加油时都是让油品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油蒸气被挤出储油罐和油箱,不仅污染了空气,同时存在较大火灾隐患,所以应该大力推广应用全密封式卸油法和加油技术,督促加油站安装使用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由于油气比空气重,在作业时产生的大量油蒸气会积聚在管沟、电缆沟、下水道、量油口等低洼处,并四处蔓延。因此加油机、卸油口、油罐操作井、呼吸管都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若设管沟必须全部用细沙填实。
4.2.2严格控制火源
(1)控制电火源。要求加油站在电气线路的选择、连接、敷设均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对加油站电器的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要求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内必须使用高于或等于相应区域油蒸汽级别或组别的防爆电气设备,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电器也应是防爆型电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择防护型。做好移动式和携带式电器的控制工作。严禁在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寻呼机、电脑等非防爆电器。(2)控制明火源。严格按照规范控制安全间距,设立安全间隔,控制油气不能向火源处积聚,火源不能向爆炸危险区域扩散:控制维修和烟火,禁止在营业期间使用电气焊、气割,动火修理时须备有消防器材、消防人员监护到位,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加油区禁止吸烟,禁止明火。
4.3确保安全基础管理措施的落实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地规定加油站成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做到一岗一责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工作同加油站成员连结、协调起来,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加油站安全之魂,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加油站安全的基本保证。
4.3.1严格安全操作
工作人员上岗时,应按照要求着防静电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工作人员卸油时,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技术,杜绝敞开式喷溅卸油。加油枪要牢固插入油箱的罐油口内,精力集中,认真操作,保证不洒不冒,加油时流量不应大于60L/min。严禁向塑料、橡胶容器内加注汽油。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在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从事加油、卸油作业。在卸油、量油、加油、清罐等事故多发环节作业时,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证通风质量,控制油气散发、集散和与火源接触,切实消除加油站产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触发因素。
4.3.2消防器材的保养维护
必须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配置灭火器材,保证加油站内的消防器材证数量充足、种类齐全和有效。指定加油站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消防栓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衔接口正常,无滴水现象;水带做到卷紧放齐,保持水带无破裂,水带衔接口正常,水带箱玻璃保持清洁光亮,无灰尘;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防栓都要定期进行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的预警预防状态。
4.3.3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首先严格按照国家所设立的规定进行选址规划。应明确划分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文字。营业期间不得使用明火作业,急需动火修理时必须采取动火许可制度,并进行动火分析,消防人员监护到位。其次加油站选用电气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所选用设备应高于或等于相应区域油蒸气级别或级别的防爆电气设备。所选用电线的连接、敷设均需达到防爆要求。加油站应做好静电防护,防爆危险区域慎用移动式和便携式电器,严禁使用手机、电脑等非防爆电器。应加强对加油站电器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禁止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导致防爆失效。同时,各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将有形管理落实到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单位员工安全防火教育,对违规建设、加油、运输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4.3.4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结合当前加油站特点,消防安全管理必须坚持“硬件与软件同时抓,重点与细节不放松”的方针。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值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暴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义务(专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燃气和电气设备火防爆管理制度;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