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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委老干部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全局工作,坚持把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范围作为贯穿全年老干部工作的一根主线,尤其是将探索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今年老干部工作创新的重点。目前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进程,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思想认识的统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局办公会、全体人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苏发〔20*〕8号、苏委老干〔20*〕1号和中组发〔20*〕10号文件以及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市老干部工作实际,针对当前退休干部不断增多等特点,进行了专题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积极探索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有利于拓展老干部局的工作职能,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利于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二是抓好调研班子的组建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切实做到有领导管、有组织抓、有人员做,务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里专门明确由局长曹金海为组长,副局长王锦标、蔡宏伟、局长助理徐训友为副组长,由职能处室综合处负责牵头,市直老干部处配合的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三是抓好面上的宣传发动工作。连日来,新任局长曹金海、副局长王锦标同志率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深入到通州、启东、如东、崇川等县(市)区老干部部门和有关老干部基层单位,在认真了解各地老干部工作情况的同时,还积极宣传上级有关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并要求将探索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今年老干部工作创新的重点,从而,在全市老干部部门形成了共识,为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四是抓好调查摸底工作。该局已将探索退休领导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全市老干部工作的重点调研课题,拟制了具体调研方案,正组织专门的人员力量,采取书面调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市直和有关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随后拟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尽快提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初步意见,为市领导尽早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目标要求
(一)目标要求。通过活动开展,帮扶村实现“五明显”:生产生活设施明显改善,农户整体收入明显增加,群众素质能力明显提升,矛盾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对各级党政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帮扶户实现“五个一”:有一个明白人,有一定稳定增收项目,有一处安全住房,有一处安全饮水,有一条硬化入户便道。
(二)阶段目标。一年打基础,三年大变样,四年摘帽子。
三、活动的主体、对象和形式
(一)活动主体。县局机关全部在编在岗干部(部分派驻乡镇或借用其它部门的干部由派驻乡镇或借用单位安排),共计47人。
(二)活动对象。县乡村18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活动形式
1.结合“挂包帮”、“双联”等帮扶资源,重心下沉,全局47干部定点到户包带现有182建档贫困户脱贫奔小康。
2.建立干部包户台账,并一一对接,在全县统筹下,以乡镇为主导平台开展工作。
四、活动的主要任务
(一)包到户规划。根据联系户的具体情况,为联系户量身定做具体可行的个性化脱贫措施。
(二)包脱贫致富。努力为联系户争取,筹集项目资金,实施好相关扶贫项目并取得实施,实现按期脱贫。
(三)包信息传递。做好上情下达,及时收集户情民意,及梳理并向乡镇和有关部门反馈。
(四)包感情联络。要与联系户交心谈心,加强联系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建立深厚感情。
五、实施步骤
干部驻村帮扶活动从2015年3月开始,至2018年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31日;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5年4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排查攻坚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退职村干部补助的条件和年龄
1、任职工龄:村支书、主任、总会计、大队长5年以上、村副职(级)和村一般干部8年以上、组干部10年以上(调单位工作的工龄及兵龄除外)。以上对象必须以党委批复和相关档案资料为准。
2、享受年龄:男同志60周岁、女同志55周岁。
二、退职村干部补助的标准
1、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含主持行政村全面工作负责负责人),年补助标准1200元。
2、担任村主任、大队长、总帐会计(包括2002年至2014年主持自然村工作负责人),年补助标准1000元。
3、担任村副支书、副主任、主任助理、副大队长年补助标准800元。
4、担任村一般干部(民兵营长、民调主任、付业主任、团支书、妇联主任、农科组长、出纳会计、辅助及联队会计),年补助标准600元。
5、担任村专职生产队(组)长、生产队会计,年补助标准200元。
三、退职村干部补助的原则
1、2012年前一次性结算与此文件享受标准的10年结算额,不相一致的,就高不就低,
2、2012年对上述对象一次性买断的金额或按此文件享受标准的10年结算金额,从今年至2014年按比例逐年结算(2008年元月份前已结算的金额除外)。
3、凡集体对个人保险部份,按男60周岁、女55周岁取保金额抵算此文件结算的金额,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补足。
4、原在村工作,以后调单位工作,现在单位没有享受的对象,由所属村一并列入此文件的结算范围。
5、此文件结算的对象,不得与2012年一次性结算的金额重复。
6、不属此文件所结算的对象,以2012年一次性结算额,为享受额。
四、退职村干部补助的组织和形式
1、镇以四个行政大片片长和农经站业务人员牵头逐村逐人过堂,并填好表格在5月底前报农经站审核。
以满足部分职工自主创业的愿望和追求为出发点,以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办产业,自谋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和一技之长,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途径,以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自主创业意识,推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合理流动和有序更新为目标,以运用制度形式确立一种鼓励和保护干部职工自主创业的长效机制为手段,改进过去在鼓励人员自主创业方面的不规范做法,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对自主创业人员的界定
凡离岗以后独立或与别人合作开展商业流通经营、农牧业生产,创办各类企业和进行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其它经济活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及其它单位借调人员,都可视为自主创业。
三、可自主创业人员的范围
凡我局在册人员,不论身份关系、工龄长短、所在岗位,有自主创业愿望者均可申请停薪离岗,自谋职业。
四、自主创业人员的待遇
借调人员以外的其他自主创业人员,单位不再发给工资,但继续保留其与单位的原有劳动关系,并负责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中应由单位负担的部分,保管职工人事档案,按照上级政策进行正常的职务等级和工资标准晋升;自主创业人员在外自谋发展过程中,不得以单位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期间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均由其本人独立承担,与单位无关。自主创业人员要求重新回单位工作的,可安排与其工作能力相适应的岗位。
借调人员的工资待遇视同在岗人员,但所需工资保险费用必须由借调单位全额返还。
五、停薪离岗的程序
有意停薪离岗并符合前述条件者,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和局人事管理机构同时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停薪离岗规定者,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停薪离岗的书面意见,和该申请人已经完成原任工作交接手续的书面证明,一并交局人事管理机构备案。之后,由局人事管理机构与申请人签订停薪离岗协议。协议正式生效后,申请人即可停薪离岗。
外单位借调人员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以党的*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综合素质为目标,通过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正规化学历教育工作,使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农村现任和后备干部全面掌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知识,熟悉掌握农业科技和农村实用技术、生态家园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等方面知识,基本掌握农村干部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学会如何提高农村干部的管理水平,做一名合格农村干部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学习内容
根据发展农村经济和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综合素质的需要,结合全县实际,农村干部正规化学历教育主要开设现代乡村综合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畜牧养殖、高效果蔬生产四个专业。
三、教育形式
农村干部正规化学历教育主要以学员收听收看承德县“空中党校”、电化教育教材和参加县农广校集中面授辅导为主,自学为辅,同时参加农业生产实践。原则上每个乡镇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要,选择1-2个专业,组织农村干部参加学习。每个专业学制两年,学员学完专业全部规定课程,经县委组织部、县农广校全面考试考核合格后,由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颁发经河北省教委验印的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四、管理措施和有关要求
1、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农村干部正规化学历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干部正规化学历教育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重要思想的需要,是适应新时期农村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干部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干部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
2、要加强组织管理。为推动农村干部正规化学历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党委要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今年精准扶贫和包带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贫困户脱贫规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与实际产业发展相符,并能在2017年以前通过产业发展实现脱贫;村规划科学全面,切实体现出群众最急、最盼的事,切实能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群众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村容村貌。
(二)年内实现400人(区委下达任务是343人)脱贫,各村脱贫人口不少于贫困户总数的25%,人均纯收入超过2736元,年度实现增收1400元以上。
(三)对提出申请的返贫户认真甄别,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和上报,此项工作启动时间以区扶贫移民部门文件为准。
二、认真搞好驻村帮扶工作
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利用好“三千干部包万户、带领群众奔小康”这个平台,落实好“六大扶贫攻坚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搞好入户工作。一是完善户规划。包带干部要在4月10日前深入到所包带的贫困户家中,了解贫困户最新情况并形成记录;在与贫困户商议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的科学制定和修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没有明确包带干部的精准扶贫户由驻村干部负责完善规划,户规划表在4月10日前交乡经发办。二是规范村规划。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干部在广泛座谈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制定村规划与年度实施规划,有市、区帮扶部门的,驻村干部要积极与市、区帮扶部门衔接,与帮扶部门一道搞好规划。三是挂贴连心卡。包带干部要根据户规划完善连心卡相关内容,算好增收账,并挂贴在门上或墙上。四是完善扶贫手册。要根据2014年实施情况和2015年规划情况完善扶贫手册相关内容,记录详实。
(二)扎实推进包带活动。一是提供信息服务。包带干部要多方收集各类信息,为贫困户和各村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咨询,结合贫困户产业发展和人员构成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于4月8日前报乡经发办。二是搞好技术服务。包带干部要根据所包带的贫困户产业发展类别,主动学习相关的生产管理技术,收集技术资料,切实为贫困户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三是强化思想教育。要用真心与贫困户交流沟通,切实加强对贫困户的感恩教育、奋发自强的创业教育,破除等靠要思想。四是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要认真指导各村搞好涉农项目扫尾工作和其他建设,尤其要认真指导各村规范完善连片扶贫项目软件资料,督促做好小额人身保险、产权制度改革、易地扶贫搬迁和“十三五”规划等工作。
(三)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包带干部要认真履行包带职责,积极与对口部门、包带部门衔接,明确涉农项目与专项扶贫资金,积极争取社会帮扶,认真指导帮助贫困户和各村实施好脱贫规划和产业发展项目,确保贫困户项目实施好、可持续、能增收。有市、区包带部门的村,驻村干部要积极配合包带部门,协调解决包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包带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一、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把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县建立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组织、老干部、人劳社保、财政、老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汇报,协调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
(二)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单位负责,加强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我县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体制。将县人劳社保局承担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职能划入县委老干部局,实行离休、退休干部统一由县委老干部局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增挂“县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并适当增加编制和经费,受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
(三)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亲自过问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离退休干部人数20人以上的乡镇和单位要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向离退休干部送温暖活动,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
(四)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为他们提供学习场所,准备学习资料。原单位每年要负担100元,为曾担任实职副科级以上的退休干部订阅一份报纸或杂志,离休干部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
(五)离退休干部与同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县委老干部局和县老年活动中心设阅文室,方便离休干部和曾担任实职副科级以上的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关发文单位应为县委老干部局和县老年活动中心增发一套供离退休干部阅读的文件。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有关文件提供离退休干部阅读。
(六)县委、县政府每年至少两次向离休干部和曾担任实职副科级以上的退休干部通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县、乡镇、各单位召开党代会、人代会等重要会议,应邀请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七)各乡镇、各单位的党政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本地、本单位工作情况,并就近就地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视察,让他们了解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
(八)按照“合理、方便、自愿”的原则,各单位根据党员离退休干部人数,可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党小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一般由离退休干部担任,也可由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者担任。
(九)在县、乡镇换届时,县、乡镇两级党代会、人代会代表和县政协委员中应适当安排离退休干部名额。
(十)确定每年老人节为敬老日。各乡镇、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尊老、爱老、敬老活动,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要求,本单位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涉及到上级和相关部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和沟通。
三、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十一)规范福利发放。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福利,以岱政发*号和县委办*两个文件为依据,离休干部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全年自行发放的各类奖金和福利(不包括县财政核拨的年终奖、增发的一个月工资和各类专项奖金)人均额的40%发放,退休干部按不低于人均额的30%发放。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凡国家和本县另有文件规定的离退休干部的退休金、福利待遇和各项补贴,如夏令清凉饮料费、春节慰问金等,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十二)曾担任实职科级的退休干部和一般离休干部,自本意见实施次月起享受每月30元的住宅电话费;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住宅电话费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
(十三)在离退休干部身体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原单位可有计划地组织一些有益于离退休干部健康的集体活动。
(十四)每年老人节和春节前,各乡镇、各单位应慰问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干部患病住院,原单位应派员探望,对生活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
(十五)离退休干部的体检由县里统一安排,原单位负责组织,每年一次,体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十六)离退休干部在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范围内参与经济活动,合法收入归已,其原单位享受的政治、生活待遇不变。
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
(十七)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离退休干部的特长和兴趣,坚持“自愿、适度、适量、因人而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组织他们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培养年轻干部、创建文明社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并为他们提供方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十八)离退休干部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继续做到“三支持”、“三维护”。即:一如既往地支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支持改革开放,支持在职领导工作;共同维护离退休干部的整体利益,共同维护离退休干部的整体形象,共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五、切实负责地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九)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落实两项待遇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促进离退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
(二十)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资源整合。把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老年活动中心办成离退休干部学习、交流、娱乐、健身和领导联系离退休干部的重要场所。把县老年大学、县老年电视大学办成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重要阵地。离退休干部较多的乡镇和单位也要根据实际,积极创建离退休干部活动室。
(二十一)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坚持做到对离退休干部感情贴心、态度热心、服务诚心、工作耐心,认真负责地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局系统中层干部职务实行委任制,基层水利农机站站长参照中层正职规定执行。中层干部人选,原则上在公务员中选拔产生。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的,也可在事业人员中产生。
(一)基本条件
l、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强,廉洁自律。
2、事业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胜任中层干部职务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初任中层正职(或享受正职待遇)的,一般应在水利农机系统工作五年以上,且任副职两年以上;初任中层副职(或享受副职待遇)的,一般应在水利农机系统工作三年以上。
2、初任中层正职(或享受正职待遇)的,男年龄一般应在四十四周岁(含)以下,女年龄一般应在四十二周岁(含)以下;初任中层副职(或享受副职待遇)的,男年龄一般应在四十二周岁(含)以下,女年龄一般应在四十周岁(含)以下。
3、初任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德才表现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在机关考核得分中名列前茅。
5、参加系统内中层岗位竞争上岗的人员,应符合设定的其他具体条件。
6、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方式
(一)直接选拔
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采用直接选拔的方式进行。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特殊需要的岗位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局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2、组织考察。局人教科会同有关科室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各种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地全面考察和识别被选拔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最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3、党委研究。局党委成员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在听取对拟任人选考察情况介绍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通过。未通过人选一般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确需再次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的,原则上应在一年以后。
4、谈话和公示。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由局党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会同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本人谈话。拟任人选通过有关途径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期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由有关部门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报局党委研究。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5、办理任用手续。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任职文件,在公布后将任职文件送市人事局(编办)备案,并及时将《干部任免审批表》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二)竞争上岗
结合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在核定的中层干部职数内,对部分空缺职位和新组建职位,可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选拔任用。竞争上岗方式的具体条件、实施办法等,在组织竞争上岗前确定和公布。
三、任免
(一)试用期制
新任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2个月。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任免时间的计算
中层干部任免时间以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并在文件中注明。
(三)任用调整
1、调整的有关程序,参照上述任用程序中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谈话方式进行。免职文件视为担任职务的终止。
2、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连续三个年度考核排名为末位的;或无正当理由并经反复教育仍拒不服从组织有关决定的,根据情况应予以降职或撤职。
3、在任职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或个人提出辞职要求的,应予以调整或解职。
辞职分为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请辞去现任职务或公职;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引咎辞去现任职务;干部因工作态度、能力及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辞职应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在辞职办理审批期间或者组织决定其暂缓辞职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4、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在局系统新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聘任为中层职务。
5、到龄退职
①局系统中层干部退职年限为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八周岁。
②中层干部到龄退职手续一般一年办理一次。
③中层副职干部到龄退职后,原则上在所在退职单位安排工作;中层正职干部由局协调安排工作。
④特别优秀的中层干部由局党委视工作需要专门商定延长任职时间。
四、日常管理
(一)教育培训
根据中层干部需求和岗位要求,把理论学习、知识拓展、能力培养、党性锻炼四个方面内容贯彻其中,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适应岗位的能力水平。局党委将根据中层干部状况择机进行集中培训。
(二)年度考核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后,局每年组织一次考核测评,考核形式包括述职述廉等活动。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或情况不佳的,及时采取谈话、诫勉等教育措施。年度考核材料归入干部个人档案。
五、交流轮岗
(一)条件
现任中层干部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之一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轮岗:
1、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十年的;
2、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在原职位任职的;
3、其他需要交流轮岗的。
(二)途径
1、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一般在局机关不同科室之间或机关与基层之间或基层与基层之间进行。
以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增长、促发展、达小康”的总体要求,充分挖掘科级干部创新创业潜能,发挥其服务经济发展的表率作用,在全局形成干部带头创业、服务创业、支持创业的浓烈氛围,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局有目标任务的科级干部每人年内必须在镇内帮扶新上1个年入库税收3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
三、主要措施
1、广泛搜集项目信息全局科级干部都要充分发挥机关干部接触面广、联系面宽、信息量大的优势,广泛搜集信息,精心选择项目,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项目信息的跟踪落实工作。我局科级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帮扶民营企业工作,在帮扶新上项目的过程中,要从人、财、物等多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2、加大引导帮扶力度各位科级干部要切实加大组织、宣传、引导力度,让全民创业和机关干部支持、服务创业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潮流。全局科级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做推动全民创业的指导员,要进镇入村到户,积极帮助有意向创办民营企业的人员摸信息、选项目、办手续、筹资金、引人才、学技术、搞销售,促进他们尽快上项目,尽早出效益。
3、积极优化发展环境各位科级干部要全力以赴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民营企业上得快、发展好,见效早。要为新上民营企业在办理手续、融通资金、招工用工、技术培训、调处矛盾等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帮扶创办民营企业过程中,要增强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实效。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各位科级干部要将帮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出工作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局招商办作为帮扶工作的具体业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定期做好汇总上报,促进帮扶责任落实到位。
2、实施月报业绩各位科级干部每月25日前对帮扶新上民营企业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4年科级干部及村主要干部帮扶新上民营企业进展情况月报表》(另行下发),报送局招商办。局招商办每月汇总分析一次工作情况,交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指挥部督查办,对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新的要求。
3、定期交流情况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科级干部会议,集中交流汇报帮扶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和办法。
二、基本原则
交流人员的编制和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组织关系临时转入相应学校,年度考核在受援学校进行,考核结果按在受援学校的考核等级转入派出学校。
三、任务目标
自2014年开始,每学年从城区县直义务教育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和中层干部与农村或薄弱义务教育学校对等数量的教师或教育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对流,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学与学校管理工作,并通过校际间的集体备课、开设公开课、举办讲座等多种交流形式,帮助当地教师和教育干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推动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搭建平台并提供人才支持。
四、选派要求
选派交流教师要求政治素质、师德修为高,教学业务能力强,教育干部要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培养前途。所有交流人员要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五、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干部实施对流,由教育局提出年度交流计划,采取个人志愿、学校推荐和组织考察安排的程序进行。拟参加交流的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向学校提出交流申请,由派出学校推荐,县教育局考察同意后确定为交流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学校推荐人数应不少于教育局对各学校按排计划的2倍。怀孕、产假和哺乳期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不安排交流。
1、统筹规划、制定方案。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学校师资情况和教育干部和教师交流需求情况,统筹规划交流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教育干部、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流动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考核办法以及奖惩措施等。各校交流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2、宣传动员。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教师和教育干部交流工作的政策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引导和指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教师和教育干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的热情。
3、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交流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教师交流人员并向县教育局推荐。每年初底前各学校要将教师交流方案、交流计划及交流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流动由县组织部门和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六、考核管理
1、选派到受援学校的教师和教育干部,工作期间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方为主。选派教师在交流期间享受原学校工资和各项待遇,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在原学校进行。各受援学校具体负责交流教师的生活安排、日常管理及其工作、学习、年度考核、业务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奖等事项,双方学校要关心交流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其它问题。
1、现代农业12分。主要考核农业园区及设施农业6分,一般项目投入1分,规模项目投入2分,农业龙头企业1分及农业机械推广2分,由农技站、农机站考核。
2、工业运行10分。主要考核工业应税销售收入4分、应税销售税金率2分、规模工业产值2分,规模工业利润2分,由企服站考核。
3、招商引资10分。考核市外民资注册资本金,由招商办考核。
4、项目投入8分。主要考核一般项目投入4分、技改投入占比70%得2分、主导产业投入占比60%得2分。包括由村引进在镇工业园区投入的项目,由企服站考核。
5、民营经济10分。完成公司制企业5分、非公司制企业3分、个体工商户2分,由招商办考核。
6、生态文明8分。主要考核环境保护3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绿化覆盖率2分、农村清洁工程3分,由环保、农林、水利站考核。
7、社会进步26分。主要考核社会事业6分(卫生2分、文体2分、广电2分)、社会保障7分(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业保险2分、农村三大合作3分、农村三大管理3分(农村经营管理、承包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综治平安创建5分。
8、民生改善16分。主要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1分、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比重1分、农民培训以及转移1分、农民进城进镇居住8分(拆迁户数、面积、新开工、竣工农民集中居住面积、新增土地整理面积)、社会福利事业2分(低保应保尽保、五保保养、殡葬改革)、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2分(含危桥改造)、村公共服务中心运行1分。
二、部分加减分指标及考核办法
1、年内新增连片50亩以上钢架大棚加5分、100亩以上加10分、200亩以上加20分,由农技站考核。
2、新增1个畜牧业园区,被评为镇级园区加3分,被评为市级园区加5分,由兽医站考核。
3、对土地股份合作社连片流转土地达100亩、300亩、500亩用于高效农业开发,分别加3分、5分、10分。
4、新建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加2分,创建1个“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加5分。
5、绿化达标的村加5分。
6、注册1家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加2分,每到账100万美元:第一产业加5分,第二产业加3分,第3产业加2分。引进市外民资中,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加10分;二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加5分;
三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加2.5分;四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得基本分。
7、村级民营小区新进3家企业、总投入1000万以上加5分;年内新增一家规模企业加2分;新增1家应税销售超亿元的企业加2分;新增1枚注册商标的加1分。
8、村工业产值和销售超亿元的村加1分,每增加1亿元再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9、完成年度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加3分,由水利站考核。
10、(一)几费收缴。5月31日前完成几费收缴任务的90%,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的98%,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1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二)“两工”使用控制在每个劳力1.5个工日之内加5分,超过两个工日实行倒扣分,每超0.5个工日扣5分。(三)村债化解。农户往来和村级债务年末数比年初下降10%以上,每少降5个百分点扣1分。(四)新增村营收入10万元加5分,20万元以上加10分,由农经站考核。
11、动物防疫未达到要求扣5分,由兽医站考核。
12、3月底前完成农保任务的加15分,6月底前完成农保任务的加10分。
13、全年无点外建房加10分,发现一处违章建房倒扣2分;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加10分。
14、创建市先进村加1分,创建南通市级先进村加2分,由农业办公室考核;被评为市级文明村加1分,南通市级及以上文明村加2分。
15、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加10分,由镇考核组考核。
三、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1、组织工作10分(含建设“双强”型村支书和“双带”型村干部队伍),由组织人事考核。
2、纪检工作10分,党员干部中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每例扣5分,由纪检考核。
3、宣传工作和精神文建设工作10分,由宣传部门考核。
4、人武工作15分,由人武部考核。
5、计划生育15分,主要考核符合政策生育率、期内综合避孕率、信息准确率、生殖保健服务率、社会扶养费征收率、创建“十一五”先进县市等内容,由计生办考核。
6、民政工作10分。完成慈善捐款任务得2分,未完成同比计分。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殡改率达100%、分散供养五保户管理达标的得8分。发现一例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重葬扣2分,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费、管理不到位,发现一户扣1分,由民政办考核。
7、帮扶及脱贫攻坚工作5分,由组织及农经部门考核。
8、工作10分,由办考核。
9、安全生产10分,由安委办考核。
10、法制创建5分,由综治办考核。
四、对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生产等方面严重失误,造成较大影响的,年终考核时,经镇党政联席会讨论应予一票否决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计分及考核办法
1、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享受考核综合奖,得分在90分以上的,每上升1分,经济工作得分加2分,得分在9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经济工作得分减1分。
2、年终考核时,由镇考核组牵头,相关部门提供实绩数据,报镇农经站汇总,由镇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