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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合同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11:3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事业合同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事业合同

篇(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三),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日变更___年_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聘用合同书未变更部分的内容,双方仍继续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岗位调整通知书

字第号

:(乙方)

因你在___年度/_______聘期的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的有关规定,我方对你的工作岗位做以下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与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解除___年___月_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与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终止___年___月_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五

聘用合同续签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续签___年___月_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原聘用合同书内容不变,续签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乙双方补充约定如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篇(2)

所有制性质:主管部门:

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何时获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时获何技工等级任职资格: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温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元.

2,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篇(3)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篇(4)

二三年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系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四川省人事厅统一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有关内容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必不可少的内容;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可以按照自身特点增加有关约定内容,并在相应条款后写明。

2、《聘用合同书》如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受聘人员直接订立,有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受聘人员的法定监护人的栏目即为空白,不再填写。

3、《聘用合同书》中有关鉴证栏目是否填写,视《聘用合同书》是否经过鉴证而确定。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

职务: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毕业时间和学校、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

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

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止(空白内选填 年 月 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

(填管理、专业技术或工勤)岗位 级(具体是

岗位)工作,原身份为

不变;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者委托人: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鉴证人员:

(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聘用合同。

一、续订聘用合同为

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止(空白内选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补充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盖章)

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者委托人: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鉴证人员:

(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

年 月 日签订的聘用合同。变更聘用合同条款或者增加聘用合同未尽事宜,有如下内容:

甲方:

乙方:

(盖章)

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者委托人: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鉴证人员:

(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 号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我单位与

于 年 月 日终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 号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我单位与

于 年 月 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篇(5)

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事业单位会产生什么影响,或者说事业单位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是本文拟讨论的问题。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现有的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可分为三类:一是直接承担政府行政职能,为政府服务,主要从事监管、资质认证等活动;二是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科教文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三是承担中介沟通职能、为市场和企业服务,主要从事咨询、协调等活动。上述三类事业单位中的人员,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其在事业单位中所具有的身份不同分别为不适用、适用但有例外、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三种情形。

一、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在事业单位中适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中适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本身具有公务员身份,经国家机关委任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这部分人虽然在事业单位工作,但其行政编制、工资、福利仍然没有变,根据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仍属公务员。二是比照公务员制度来管理的人员,主要是一些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人员。公务员法第106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因此,根据《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上述两类人员适用公务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有例外

劳动合同法与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相比,对人的适用范围上有所扩大,其中包括把事业单位的大部分人纳入到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按此规定事业单位中通过聘用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有例外。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迫切要求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为此,2002年起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也是一种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也需要依法规范,在打破“能进不能出”僵化用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其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而且,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也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因此,劳动合同法将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了规范之列。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事业单位中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外,都要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全国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达到65万个,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达到了1700万人,这部分人员曾经一度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进行保护,他们处在法律保护的一种空白状态。这次《劳动合同法》专门针对这个问题,把这部分群体纳入到《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使他们的权益能够在法律上得到一种有效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不仅将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人员纳入规范之列,而且允许其优先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这一规定,切合事业单位的改革。在劳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是否把事业单位聘用关系纳入调整范围存在较大争议。基于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正处于改革之中,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编制管理、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体制并未理顺,因此事业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需要较大的灵活性。所以,法律法规定实行聘用制人员适用,但允许其例外。另外,也符合聘用合同的特点。劳动合同有广义和狭义。广义的劳动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狭义的劳动合同仅指目前适用于企业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如,两者适用范围不同、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管理监督部门不同、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因此,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时,法律允许其例外。

三、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也明确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说在事业单位中除适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在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均适用劳动合同法。这类人员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适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二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三是事业单位向社会招聘的无编制(编外)人员。

总之,事业单位上述人员中,第一类是比照公务员法来管理,这类人员由公务员法调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二类是正在实行聘用制的以科、教、文、卫系统为代表的事业单位。由于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有一定的区别,所以这类人员在适用劳动合同法时,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第三类是事业单位中除适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实行聘用制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

参考文献:

[1]法制生活编辑部.解读劳动合同法[J].法制生活,2007,8:1-7.

[2]劳动合同法网http://省略/劳动合同法解读九十六: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规定.2007年11月09日.

[3]罗豪才.行政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9:84-89.

篇(6)

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铁饭碗;人事法律;聘用制度;劳动合同法

目前,河南省事业单位改革正如火如荼进行。此次改革涉及全省 9.2 万家事业单位,200 多万职工的切身利益。按照省人保厅下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将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同时,单位正式聘用的在册人员将与在编职工逐步实现同岗同酬。此次改革改变了传统身份管理模式,调动了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可谓事业单位改革史上“一大进步”。但是《处理意见》只给出了岗位设置处理意见,具体岗位职责如何划分?单位与职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规定?编外人员利益如何得到保障?等等都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以致于发生纠纷时无法可依,职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本文试图通过探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如何与《劳动合同法》实现自然对接,通过在不同条件下变通适用《劳动合同法》来弥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法律”空白,推动人事关系法制化进程,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基本情况及改革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与国家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并列的一种法人类型,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长期以来,我国的事业单位实行的是一套不同于企业,近似于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按照编制核算拨款的数额。近年来,随着事业单位不断发展的需要,需要补充大量工作人员,但编制的刚性制约使得人员补充只能以编制外录用的方式解决。这样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复杂,人事管理分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归纳起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编制内聘用人员,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和无须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第二类是编制外人员,包括档案内部管理的编外人员和档案外部管理的编外人员,编外人员一般实行企业化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用的。第一类人员不管签不签定聘用合同,都是在人事部门有正式编制的,其基本工资和地方性补助都是享受财政拨款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铁饭碗”。而第二类和第三类人员可以统称“编外”人员。正因为这类人员没有编制,所以他们没有“铁饭碗”,而只是企业聘用的“临时工”。他们虽然在同个岗位上,做着同样的工作,但是工资待遇上和正式工相差很大,甚至连基本的保障都没有,随时都可能被炒鱿鱼。

正因为事业单位存在“编内”、“编外”两种用工形式,使得用人单位管理混乱。有编制的职工,“铁饭碗”在手 ,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没编制的员工,同工不同酬,没有工作积极性。这样的用人机制使得事业单位发展缓慢,步履维艰。为改革事业单位现状,促进事业单位跨越式发展,2010年,河南省人保厅下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该《意见》对事业单位不同类别人员都作出了新的规定:编内职工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编外人员将逐步与在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此次改革,祛除了事业单位多年积累的诟病,可谓动了“真格”。但是《处理意见》只涉及岗位设置,对具体的岗位职责如何设定?单位与职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划分?单位与职工之间产生纠纷如何处理?等没有给出具体的措施。这就很难改变目前事业单位人浮于事、分配不均的现状,有可能陷入“换汤不换药”的悲剧。 转贴于  二、适用《劳动合同法》完善事业单位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人事制度是由政策和行政文件相结合建立起来的,调整人事关系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1994年《劳动法》颁布时,企业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对事业单位职工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体制进行管理。《公务员法》出台后,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照《公务员法》,如果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将使事业单位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不利于事业单位长期改革发展。那么事业单位究竟能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可以,该如何适用?我们区分“编内”、“编外”两种不同人员类别进行分析。

(一)对于编内人员

1、明确权利义务、实行规范管理

目前,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不管是“老人”(即没有与其签订任何种类合同的原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先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员工),还是“新人”(即从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开始,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至今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的员工),都是按照人事部门入册的编制核定工资的,都属于在编人员,与单位的关系都是聘用合同关系。要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确定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已经在编的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劳动者要及时补签聘用合同。

2、建立权责明晰的现代人事制度

既然事业单位改革实行以岗定薪,那么就要明确岗位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人事管理 “按岗聘人” 、 “人尽其才” 、 “权责明确” 。首先,事业单位首先要在划定的编制范围内根据自身的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按需设岗” ,“按岗聘人” 。其次,要严把“进口关”,对新进员工全部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凡进必考” ,“严格把关”。再次,第三: 建立健全岗位职责, “权责明晰”,“责任到人” 。最后,日常管理要引入竞争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做到 “赏罚分明”,“多劳多得” 。另外应给予用人单位较多的人事、财政权力,以加强其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对于编外人员

1、区分不同人员类别适用不同形式合同

目前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结构复杂,主要种类有: 人事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钟点工、 返聘人员、 临时用工人员和 “40、 50人员”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针对不同的用工人员签订的合同种类也不同。《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规定: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事人员、 临时用工人员、 返聘人员、 “40、 50人员” 应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需要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无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钟点工属于临时用工,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上的劳动关系,故无需订立劳动合同,口头协议即可。

2、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

篇(7)

(参照本)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性别:民族:学历: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原身份:职称(职务)

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岗位名称

甲方聘任乙方在岗位工作。岗位性质职级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其中:年月日

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三、岗位职责要求

乙方的岗位职责:

四、基本权利义务

(一)甲方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3、保护乙方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及各种社会保险;

4、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5、按有关规定,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乙方

1、有参加业务学习,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2、按规定获得工作报酬和享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与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4、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保守有关秘密。

五、工资福利及待遇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工资分配方案按月核发工资

(二)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待业(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其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统一办理手续;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期、女工保护、因公负伤和患病医疗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合同: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3、甲方单位变更名称的;

4、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

5、订立聘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退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乙方因病、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应当退休退职的;

5、聘用单位依法注销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乙方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规定的其它不能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担任市以上科技攻关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选派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国家另有规定的。

七、保密要求

(一)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应将所有权归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交所在甲方归档。

(二)乙方离开用人单位年内,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犯甲方技术经济权益,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八、违约责任和经济补偿

(一)聘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一方要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标准为:

(二)甲方依照《赣州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另: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有关规定办理。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经审查,本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予以鉴证。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续订聘用合同

根据甲方工作(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订聘用合同。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合同鉴证

()鉴字第号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全额事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学校制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签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办公室干事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按其毕业时间套专技人员工资,按所聘专技岗位执行相应工资,月工资(含社保金)为 元。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学校福利待遇。试用期后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与在校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请事假、病假与在校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扣除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婚假、产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暑假期间根据学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资标准计发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未安排上班的,不计发工资。

第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保费用。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或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合同范本。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与今后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怀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日期: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格式范本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 职务:

所有制性质: 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毕业时间和学校: 专业:

职称或技术等级: 取得时间: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法定监护人: 与乙方(受聘人员)的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聘用合同(空白内选填短期、中长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止(空白内选填年 月 日、完成工作任务)。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在聘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

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销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前款第4项规定裁减乙方,在6个月内又聘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它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甲方被撤销,乙方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乙方档案。本合同如经鉴证,则应当交鉴证机构留存1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或者法定监护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者委托人: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鉴证人员:

(盖章) (签章)

年 月 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人事部

填写说明

1、本聘用合同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XX]35号)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可增加有关条款。

2、填写聘用合同书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本聘用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当事人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本聘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XX]35号)和_______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x),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x),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

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日变更___年_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 )。聘用合同的内容作如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篇(9)

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部门对合同管理进行日常安排,由经营管理科负责人带头对合同签订、审查、管理等内容进行处理,并由质量技术部、施工勘察部门、资产财务部以及分管领导进行监督,在事业单位主管领导的带领下,以及经营管理科的极力配合下对合同管理审计内容进行核实。合同管理的公章可以由经营管理科负责,以此来保证了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时可以由事业单位的财务室对合同进行存档,经营管理部门必须对合同保留副本,以此来保证合同的安全。

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涵义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能够改善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风险起到预防的作用,从不同程度上让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了事业单位的价值,同时也促进了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问题的目标实现。根据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具体情况,可以从审计管理和增值型内部审计两个方面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加以探讨。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基本研究才刚刚开始,因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关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还比较欠缺,这就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合同种类的选择上需要进一步加强,而且也要及时的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以此来促进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完成。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四、结束语

目前情况下的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工作,作为事业单位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日渐被接受,成为提高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投资的重要保障,对于事业单位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找到合理的合同管理对策,其实践意义将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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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75.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1

随着当前经济形势的变化和近年来事业单位的改革,纪检、监察、审计加大了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检查。事业单位对自身经济活动的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合同支出即是事业单位较大资金支出的有效依据,利用信息系统把控住合同关键环节,控制好合同支出,就是较大层度上管理好事业单位经济活动。本文将分析事业单位支出合同存在的风险,并引入信息系统,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

一、事业单位支出合同存在的风险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合理设立合同管理岗位,形成财务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和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目前,事业单位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风险:

(一)事业单位对合同对方的资格审查不严,对方是否具有能力和资格未审查,可能造成对方违约,引起经济损失。

(二)经济合同管理没有专门的审批程序,专门的人员管理、未归口专门的部门统筹。目前,事业单位涉及到的支出合同往往是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直接沟通,就签订了合同,未履行相应的审查程序和后续管理,无财务、专业技术人员、法律人员等参与。

(三)合同签订后,没有对应合同台帐登记,付款的金额没有仔细核对,存在多付款的风险。付款完毕的合同,没有妥善保管合同档案,存在合同原件遗失的风险。

二、引入信息系统,加强事业单位支出合同管理

(一)领导重视,设立相应合同制度

事业单位领导的重视层度直接和单位业务流程的操作流程紧密相关,单位负责人应意识到合同管理、财务审计检查,就是支出合同过程检查、档案检查,应该大力加强合同制度化的建设。设立合同经办人制度、合同审核审批制度、合同建党存档制度、合同履行考核制度、合同内容保密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让合同签订前和签订后的流程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二)合同签订前,形成五级审核的信息系统

合同签订前,需要经办人员进行合同的调查,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有关情况,专业性强的合同,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核,同时需要法律、财务部门的一同会审,再由领导审批。

引入信息系统,形成五级审核流程(见下图),把这个流程衔接进入日常办公系统,上一流程完成后,才能进入下一流程,不能跳级完成,有效避免了无资格审查,无财务、专业技术、法律人员等参与的情况。

五级审核信息系统流程图:

【办人员调查和明确合同的关键内容 ⒓际踝ㄒ等嗽鄙蠛思际醴矫婀丶内容 7律专业人员审核法律方面关键条款 げ莆袢嗽鄙蠛瞬莆窀犊罘矫嫣跫 チ斓几据权限审批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前的五级控制是整个支出合同关键环节控制的重中之重,把握住合同签订的“前口”,就把握住合同风险控制的“咽喉”。

(三)合同履行阶段,引入信息系统二级复核台帐把关

合同签订后,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内容的付款条件,照章办事。按照已付款、未付款等情况,对每个合同进行编号,设立台帐管理,登记审核每个合同每次付款情况和金额。引入信息系统(见下图),形成财务内部二级复核、财务和业务双方对账复核的台帐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的二级复核,财务和业务部门未完成2个步骤将不能作为财务支付的依据,有效避免付款条件的未核实和未监督的情况、对合同付款金额数据进行严格把关。

二级复核信息系统流程图:

〔莆衲诓慷级复核:

合同履行阶段,出现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情况,需要按照合同签订的五级审核、二级复核信息系统进行重新签订,完成付款流程。

(四)合同执行完毕后,规范档案管理和后续管理

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合同进行管理存档,引入信息系统,将合同进行编号、统计、分类、归档,同时登记合同执行、变更等情况并形成电子档案。对签订前的询价、招投标等资料连同合同原价,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档案管理。财务部门还应对经济活动涉及的合同,视同账务处理的依据,按照财务凭证保管年限进行存档管理。

合同后续管理还应包括二方面工作。一是对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不能随意泄漏国家、商业和工作秘密;二是对合同关键环节控制人员、信息系统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涉及签订合同的经办人员和付款人员,造成单位经济利益受损的情况应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三、结语

引入信息系统对“签订合同、合同付款”等流程进行了程序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需根据每个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内部控制”的要求进行设计。设计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的流程就是理顺单位费用支出的流程。把控住事业单位费用支出信息化建设,就能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把控住执行合同的规章制度,实现合同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经济合同存在的风险,促进事业单位经济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高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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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忽略了对合同签订方信用情况的分析

一般情况下,企业之间在进行项目合作的过程中通常会以企业中某一项目部或者办事处的名义来完成项目合作计划,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部分企业所属的办事处或者是项目部门完全不具签订合同的能力,因此即使企业与这些部门签订了合作合同,那么合同也是不具任何法律效益的,这样一来企业相互之间的项目合作就会出现问题,进而影响合作活动的正常运行。

(二)签订合同的文本内容不规范

通过一定的调查分析发现,当前大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深入且详细化的研究,整个合同的签订过于简单,这样一来可能会出现合同文本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等情况,甚至还可能发生合同文本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现象,这样对合同今后的履行情况造成严重的影响。例如企业在制作合同时,使用了一些模糊性的语言,造成对企业双方承担责任和义务的误解,这样一来某一方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一点来逃避责任,进而对另一方面造成经济损失。另外编制人员在进行合同内容拟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违约情况未进行详细的描述,而一旦出现违约现象,那么企业就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归类出现问题

部分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较差,导致在对合同进行归类过程中出现差错,或者是部分人员在分类过程中由于粗心导致合同分类错误。另外如果两种差别不明显合同在分类过程中也可能出现问题,而这些分类问题的存在对今年合同履行情况将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合同履行者利用合同中的缺陷逃避应当担负的责任,造成双方在合同履行情况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而这将会严重影响双方合作项目的运行秩序。

二、浅析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当前部分企事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且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双方合作项目的正常进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为了更加全面和清楚的认识这些合同管理问题,相关研究人员对造成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了一定的研究,经过专业性的研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并未给予高度的认识。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尤其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对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资料收集的并不是特别充分,甚至未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就完成了合同的签订工作,导致在今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虽说当前大部分企业领导层越来越重视合同的签订工作,但是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还不足,而这也是造成合同纠纷出现的原因之一。其次,企事业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企事业合同管理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签订合同的法律效益不高,而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人员对与合同签订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不深入、不全面,这样一来造成企业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忽略了合同的法律效益,甚至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根本不具法律效力,从而对双方今后的项目合作造成不利影响。最后,部分企业由于一定条件的限制,未设定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导致管理不统一、不专业的现象出现。最近几年,随着我国企业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同时也为了企业长远发展考虑,一些企业设置了专门的法律部门,但是由于建立时间短,导致各方面发展管理,造成一份合同文件需要辗转多个部门,这样就增加了合同出现问题的几率。

三、探讨企事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完善企事业合同管理事务管理部门

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应当加大对合同管理工作的认识,进而增加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首先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同时为了进一步保证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设定专门的律师事务管理部门,并设置一法律专业的法律顾问;其次管理人员还应当对企业整个法律事务进行综合化的管理,制定一定的制度,充分调动企业每一名员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积极性,且要求企业员工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相关的规范制度,以为企业健康稳定运行提供基础;再次,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办公室,以对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化的管理,另外办公室工作人员还应当对合同文件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分析,一旦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应当立即找到相应的责任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完善。而为了进一步保证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为企业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基础。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合同管理工作质量,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整个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可循”,而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保障项目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另外这些年,随着企事业之间合同签订问题的频发,对企业自身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优化合同管理模式、规范合同履行行为以及降低合同变更现象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些年我国企业越来越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加快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进程。例如上海某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要对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一定的优化,使合同管理中的责任更加清晰,降低了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的发生。

(三)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对于企事业合同管理工作而言,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对合同履行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同时为其提供经验交流的机会,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国外学习的机会,使其学习到更为先进和科学的合同管理知识,增强自身的管理经验,进而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质量。在培训的过程中,企业还应当注重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进而提升自身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规范,保障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