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履职承诺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好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环境大优化三件大事,打好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企业改制四个硬仗,建设实力、生态、文化、和谐新*”的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实行部门履职承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乡镇机关、县直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紧迫感,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约束干部,用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良性机制,从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承诺单位
乡(镇)机关、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及条管部门。
三、承诺内容
各承诺单位都要根据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级对口部门下达给各自单位的工作任务、指标,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围绕实现县委、政府提出的“抓好三件大事、打胜四个硬仗、加快六大建设、办好十件实事”的奋斗目标,提出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的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既要从全县大局出发,突出全县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又要切合各自部门、单位的实际,体现部门、单位的特点;既要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又要围绕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既要有宏伟目标,又要具体实在、便于操作,每项承诺都要落实到具体事项,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完成期限。
四、承诺方式:
承诺方式分两种:
(1)书面承诺
(2)会议承诺
五、承诺程序
(1)部门提诺。年初,各承诺单位要按照“承诺内容”要求,在认真调研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承诺事项,报县分管领导审查,做到上下结合,有机统一。各承诺单位的履职承诺事项确定后由承诺人、县级分管领导签字,上报县承诺工作领导组审核。
(2)组织审诺。县承诺工作领导组要对承诺单位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提出的承诺目标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对随意应付、搞形式,或不负责任、说大话的予以纠正。经承诺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的承诺事项,形成统一格式的《承诺书》,并一式四份,承诺人、承诺单位、分管领导、领导组各一份。
(3)公开承诺。所有承诺单位都要进行书面承诺,同时县委将召开全县履职承诺大会,乡镇机关、政府组成部门以及部分条管单位和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
(4)扎实督诺。县履职承诺工作领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对承诺单位所作的承诺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以进一步督促各承诺单位加强承诺事项的落实。
(5)认真践诺。承诺单位要按照各自作出的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县委在年底召开承诺兑现会议,承诺单位负责人要向县委、政府报告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银监分局的授权,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项目公开、内容上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被监管单位明明白白办理业务。
二、员工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办事处要求职工挂牌上岗。并且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凡是来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办事或通过通讯工具联络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对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能够答复的事项,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不能答复的,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科室或及时请示报告。一人责任客户全程服务,改变了以前客户办理一项业务要找几个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客户办理业务的环节,节约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三、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
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进行监管,对机构设立、变更、终止、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初审等市场准入事项,基本上做到了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回复。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银监分局的授权,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项目公开、内容上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被监管单位明明白白办理业务。
二、员工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办事处要求职工挂牌上岗。并且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凡是来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办事或通过通讯工具联络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对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能够答复的事项,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不能答复的,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科室或及时请示报告。一人责任客户全程服务,改变了以前客户办理一项业务要找几个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客户办理业务的环节,节约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三、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
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进行监管,对机构设立、变更、终止、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初审等市场准入事项,基本上做到了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回复。
二、努力做好会议协商工作。全年安排4次常委会、12次主席会,召开专题协商会议3次,并形成专题协商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三、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成效,切实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
四、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
五、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疾苦,走访慰问贫困家庭、资助贫困学生。
六、加强委员履职的各项服务工作。宣传履职成效,扩大履职影响,提升政协形象。全年在市以上媒体刊用稿件15篇以上。
然而在现实中,存在着一些相反的例子:有的人在选举时表现得很积极,当选后却以“工作忙”“事情多”为借口,脱离群众,敷衍了事;有的人虽也走访选民,但往往是“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所以无从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难以提出真知灼见;有的人则把当人大代表看成是抬高身价、捞取功名,甚至是变相从事商业活动的一种手段,完全忘记了选举时的承诺和选民的重托。
人大代表荒废了联系群众的“基本功”,在履职行权的过程中难免捉襟见肘、有心无力,与代表职务所应承担的使命相去甚远。如何打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甚至“最后一纳米”?
实践证明,要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成为常态,需要代表具备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强烈意识,更需要制度化的规范和制约。否则,联系无门,约束无力,“想联系时便联系,不想联系就隐身”,密切联系群众只能是一句空话。
桥梁的作用在于连接,平台的作用在于承载。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化,各级人大需要积极创设联系的渠道和履职的平台。代表联络站是各级人大设立的代表联系群众的法定场所。我省各地建立的2600多个代表联络站和430多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将全省五级8万多名人大代表纳系群众的网格之中。以此为依托,各地积累了富有特色的代表联系群众经验,拓宽了形式多样的民意表达渠道,形成了推动民生问题落实解决的工作机制,成效显著,群众点赞。
当然,要让一台机器持续有效运转,离不开“保养维修”“改造升级”。要持之以恒,努力将代表联络站打造成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主阵地。增强代表联络站“收”的能力,让每一个联络站都成为重要的民意收集“终端”,从而汇聚成全省民意信息的“大数据”,成为分析研判群众需求的第一手资料。重视民意信息“用”的实效,不能让收集的信息“束之高阁”,让民意搁置、数据休眠、群众伤心,而应将其转化为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的项目,成为政府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
在罗龙社区任职的3年里,顾大利过得衣食无忧。平时,她在社区上班,父母帮她带小孩、养兔,下班后一家老小其乐融融,在初为人母的她看来,再幸福不过了。
参选,“外乡人”当新支书
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顾大利在网上看到“特岗公选”的消息,这是针对个别“后进村”选人难的问题,而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试点尝试。“不安分”的她,决定试一试。
从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调研陈述、党员直选到最后签订《承诺书》共7个环节,顾大利有幸“笑到最后”。报考东堂村支书一职的共10余人,笔试后剩5人。她的4个竞争对手中有1名是东堂村人,不免让顾大利在心里打起了鼓:难保村民们投票不偏向本地人啊!正当她犹豫不决时,镇党委书记曾雄的一番话打消了她的顾虑:“这次换届选举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你们只管各施所能就是……”
头一次来到离家25公里远的东堂村“采风”,顾大利只有一个感受:好穷哦!“老乡,你最想让村上给你解决啥问题?”5个候选人像记者一样深入田间地头“采访”,白天了解村情民意,晚上回到宾馆,在无手机、无网络的全封闭状态下完成各自的调研报告。
直选当日,顾大利是最后一个上台演讲的,并以32票当选。随即,两份《承诺书》递到她面前――《目标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前者是她自己提出的任期内将为东堂村群众办到的实事,若任期内完不成目标,即辞职走人。这也是此次公选中的创新之举,旨在督促干部尽责履职。顾大利没有丝毫犹豫,在两份《承诺书》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
履职,累并快乐着
此后,顾大利一直忙得不可开交。东堂村的黄泥老路亟待升级成水泥路,可资金短缺是个“瓶颈”。为筹资,她挨家挨户发动群众。有些村民不愿意掏钱,顾大利就耐心做工作、绘蓝图:“修好这条产业路,咱们村的榨菜、核桃能往外运了,大伙儿就都有钱挣了”;有些村民质疑“明明是村里的公路,为啥只收我们一、二组村民的钱?”她又不厌其烦地解释:“修路是本着谁受益、谁出资,多受益、多出资的原则,这条产业道主要是连接一、二组的通道……”渐渐地,抱怨的人少了、理解的人多了,仅一个月就筹资18万元!再加上镇政府补贴的专款,修好这条水泥路总算是有望了。
“小顾书记,你不简单哦!你一来就帮我们把拖了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解决了!”每当听到村民们的赞美之词时,顾大利总是谦虚地表示“应该的、应该的”。
“我能感觉到东堂村需要我,村民们需要我,而我也尽力在村支书这个岗位上为村民多干实事、好事。”顾大利如是说。
2014年12月10日,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宝林村,一场“院坝会”正在举行。
“大家有什么问题,直接说出来!我们是来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大足区人大代表、常务副区长陈廷剑首先发话。
几分钟过去,却无人发言。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还不是走走形式,以前怎么不见有人来。”人群中有人小声嘀咕。
脸微微泛红的陈廷剑,看出了一些眉目――一些代表习惯了“办公室里动动笔,开大会时动动嘴”,基层来少了,与群众疏远了。
“这次来就是想听大家的真话,请大家尽管放心大胆地说。”陈廷剑再次说。
渐渐地,有人举起了手。
“田地在山上,缺乏水源,灌溉极不方便!”
“出门太难,要开通农村客车。”
…………
你一言,我一语,群众的“话匣子”逐渐打开。
“不深入基层,就不能取得第一手信息。”陈廷剑说。
还不能只是“一阵风”。
每年12月10日,是大足区人大代表的“走访选民日”;同时,每个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要下基层2―3次。
“定期联系走访群众制度的建立,让人大代表主动联系群众成为常态。”陈廷剑说。
问题:服务平台缺失,群众办事“到处跑,人难找”。
对策:通过建立“人大代表之家”“民情联络室”等固定场所,让群众“有处说理、找得到人”。
“这个不归我们管。”
“代表不在,请下次来。”
“门难进,人难找”,谈起以前的经历,武隆县黄莺乡居民杨世梅颇为不满。
不满源于一件看似不大的事儿。
杨世梅所住的黄莺乡龙洞社区,只有赶场天才能买到新鲜菜。
“买多了怕浪费,买少了又怕不够吃。”她有些苦恼。
为此,她一直希望家门口能有一个农贸市场。
但去哪里反映问题,给谁反映问题,却成了最大的问题――找来找去,总是找不到“相关部门”和“管事的人”。
2014年1月14日,杨世梅发现身边多了一个新鲜东西――黄莺乡人大代表联络站。
观望了两个月后,杨世梅来到联络站。
“龙洞社区居民买菜不方便,应该建个农贸市场。”杨世梅说。
“我们尽快了解情况,早日解决。”黄莺乡人大主席曾庆华一边回答,一边认真记录下来。
“管用吗?”杨世梅心里有些疑惑。
不久,一个崭新的农贸市场正式启用,龙洞社区120户居民纷纷称赞。
在黄莺乡,7个联络站共计52名人大代表直接联系群众,同时乡村(社区)两级联动,随时听取群众意见。
“遇到问题不要怕,联络站里找代表。”现在,杨世梅逢人就会这样说。
问题:一些疑难问题久拖不决,甚至不了了之。
对策:通过召开专题办理会、联席会议、现场督办等多种形式解决复杂问题,跟踪督查,一查到底。
2014年2月,南川区人代会上,“城郊结合部渝南大道延伸路”成了代表们聚焦的话题。
直白地说,这是一条“断头路”。
“两年前,就听说这条‘断头路’要打通,可为什么就是迟迟不动工?”南川区人大代表安良杰在会上“发难”。
修好一条路,就这么难么?
2014年2月27日下午,南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祥忠亲自带队,实地查看。
“需要拆迁的有几户?打通这段路距离有多长?”张祥忠一一问道。
“长度大约750米,拆迁户也不多。”区交通局人员介绍。
“这么说,是一个小工程呀,可为什么进展这么难?”张祥忠追问。
“张主任,您有所不知……”一旁,区城司副总经理马忠源说道。
原来,两年前,城司正准备动工时,适逢国家清理BT模式,致使该项目突然“夭折”。
“问题比较棘手,没有上级的协调批准,我们也不好擅自处理。”马忠源说。
“那就先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方案,再提交区政府。”张祥忠说。
随后的座谈会上,区市政园林局、交通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司主要负责人纷纷发言。
经过激烈讨论,最终方案敲定:由区交通局牵头,区城司负责具体实施,以土地整治来解决问题。
几天后,区城司撰写的一份调研报告提交区政府并顺利通过。
“优化整合各类资源,集思广益;人大持续跟踪监督,就能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张祥忠说。
问题:解决问题群众参与度低,解决结果群众不满意。
对策:代表履行承诺由选民进行监督,代表履职满意度由选民来测评。
2014年9月12日,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白鹤苑社区玲珑雅居小区的老旧电梯,在张绍勇、彭莉的推动下得到了改造……”南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先全在讲话中提到。
“‘压力山大’呀,这次勉强过关。”南岸区人大代表张绍勇说。
张绍勇的“压力”来自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个关于人大代表履职“承诺、述职、评议”暂行办法。
这个办法规定,人大代表履职到位不到位,将由选民说了算。
选民的力量有多大?张绍勇有一次“特别”的经历。
一次,张绍勇到社区调研,许多居民同时提到一个问题:小区建筑外墙砖脱落严重。
“尽快解决此事。”张绍勇当场承诺。
回来后,他还将“承诺”贴上了告示栏。
但几个月后,一次公开的代表承诺大会让他“直冒冷汗”。
“你承诺解决小区外墙砖脱落问题,怎么一直没有动静?”
“说话不算数。”
…………
选民们的质问,让张绍勇如坐针毡。
他顾不上休息,经过多次努力,问题才得以解决。
【正文】
2020年督查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为主线;以“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以规范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手段,本着“规范、创新、再提高”的总体思路,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已完成今年各项计划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共37个单体。道路工程总长约63.73公里,综合管廊约12.14公里,桥梁工程12座,排水管网工程总长约639.2公里。本年度市政项目工程投资约36.4亿。22个单体项目办理了质量报监手续,现已竣工项目8个。7个项目申报市“相王杯”,2个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
二、督查基本情况
2020年度督查、巡查220余次,质量监督抽检、检测共55频次,共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发出督查简报9期。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能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率有所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水平有所提升。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仍存在不足。
三、存在问题
1、重点工程项目量大、点多、面广,检查、巡查不能全面兼顾。部分项目受种种因素制约不能全面开展,施工面不连续,市场出现暂停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容易出现松懈。
2、少数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全部到岗履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过程检查、检验不到位,验收过程时工程仍存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对雨、污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相对较差,出现的质量问题较多,如基础宽度、厚度不够,管道接缝不严,管道与井墙连接不严密、不稳固等。
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人行道和附属构筑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如人行道平整度差,无障碍施工不符合要求,防坠网挂设、井盖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项目责任主体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5、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验和使用部位追溯性仍是薄弱环节;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收集不及时,部分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组织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方面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促使各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
(二)项目整合协调困难,涉农资金聚集效益不高。尽管我县出台了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办法,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以部门利益优先,有时因时间紧迫存在项目上报后才向县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并未有效整合。农业、农综、国土、水利等涉农建设项目在规划时没得到相应整合,导致在项目实施时,只是简单的集中投入,出现重复建设,没有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比如新增1000亿斤粮食能力、小型农田、农村公路、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都涉及修建农村公路,但是在项目村实施时,仅按某类项目的标准规划设计,没有进行实质整合,结果修建出来的通村公路基本是3-3.5米宽,路面厚度不够,通行力、承重力差,不利于项目村的长远发展。
(三)无视招标投标法规,规避招标时有发生。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公路建设中,有的镇政府借有农民出资,就肢解工程,将路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开实施,路基部分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只对路面工程的结构层(水泥稳定碎石层、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公开招标,结果一条公路由两个施工企业承建,工程质量责任很难划清。再如有的涉农项目,借采用民办公助不招标为由规避招标,但是这部分项目农民根本不愿出资,更没有投劳,工程建设内容大大缩水,工程中使用的资金全部是财政资金,没有对工程预算进行财政评审,就由镇、村采用所谓的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人。又如有的镇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化整为零,将几百万的项目划为若干个几十万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且中标单位基本为一家。
(四)建设各方履职缺位,项目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1、设计单位不到位,工程变更超投资。有的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全面踏勘现场,对现场掌握不够,加之部分项目要求完工时间紧,导致设计阶段时间有限,造成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设计质量不高,如东线二期供水工程存在一套设计图纸中有多处错、漏、缺项等问题,也没有及时修改完善,导致施工过程中不断变更调整。有的设计单位的人员水平有限,只设计项目本身,没考虑项目周边实际情况。如堤防建设设计时只考虑防洪,没综合考虑场镇建设、环境打造等因素,在实施时变更较多,导致增加工程投资。
2、监理单位不到位,“三控两管”形同虚设。监理单位主要职责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但目前涉农项目监理履职缺位严重,主要表现一是项目总监不到位。中标单位的总监工程师应驻项目地监理,并实行押证监理,但有的总监1人监理多个项目,也有的总监从未到过项目地,存在转包现象。二是监理人员到位差。投标文件中承诺到现场的监理人员7、8个,实际到项目现场却只有1-2个,到位的监理人员存在专业不对口,甚至有的没有监理资格。如2013年在玄滩镇实施的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长期只有1人,且更换了3次。三是现场监理人员不负责。现场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在监理过程中不负责,发现问题且处理问题能力差,经常是业主没有发现问题,监理就装聋作哑,还常站在施工企业角度考虑问题。
3、施工单位不到位,违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工程转包较为常见。在涉农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挂靠投标屡禁不止,经常是“企业出牌子,私人老板出钱,农民工干活”。尽管企业投标时派建造师出场开标,但中标后,就基本看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建造师到项目现场。有的项目实际到场的管理人员,没有一个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部分项目仅有1-2个管理人员,将工程全部按段、分类别交由“小包工头”承建,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较为普遍。二是隐蔽工程签证很不规范。表现之一签证要素不齐全,有的隐蔽工程签证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有的只有公章无相关人员签字,还有的签字人员无单位授权和资质。表现之二签证时间滞后。有的施工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才将隐蔽工程签证提报,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仅凭事后回忆搞突击签字。表现之三签证的工程量不完整,有的施工单位只提报增加的部分,对于减少则只字不提。表现之四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施工单位往往借助签证隐蔽性高、难以求证的特点,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如将隐蔽工程中的条石换成片石。三是工程质量不高。有的企业认为涉农项目质量差点,也出不了大的安全事故,大不了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重新作,因此对施工质量就更不重视,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如用不合格的管件代替优质管件,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等。四是施工组织不力。有的施工企业进场,仅有少数工人施工,干干停停,投标文件承诺的机械设备不到场,未见到紧张有序和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导致工期延误,甚至影响项目区的农业生产。
4、建设单位不到位,项目内控管理不力。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立项、投资文件下达后,编制初设、实施方案、施工图、预算用时经常达几个月,影响项目的推进。约80%的涉农建设项目不按竣工后3个月送审计的规定,竣工验收1-2年后才送审计,审计时项目已局部破坏、甚至又在项目区实施了新项目,项目交叉,造成审计复核难度大,准确性差。二是不重视项目建设程序。有的建设单位认为涉农项目对环境影响小,就不办环评相关手续;有的项目中标企业没有按招标文件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单位就与施工企业签定了施工合同;有的项目存在施工企业先进场,后补签施工合同;有的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直接同意施工企业进场。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政策不熟悉,直接同意工程变更,导致工程进入审计环节时,才申报工程变更。有的项目在建设之初或建设过程中擅自调整建设规划,改变实施方案,项目区内将A地内容调整为B地实施,或超过项目区实施,还有的甚至改变建设内容,本该安PE管改为异地修路,本该建囤水田的改为建山坪塘等。三是纵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有的业主不对中标企业的人员实施押证施工,听任中标企业更换项目班子中的人员,对不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到现场参与管理项目,不进行制止,也不报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这也是造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投标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四是现场代表监管乏力。有的项目现场代表人数过少,现场代表不能保证全面监管项目现场,自身对工程技术又不太懂,过分相信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提出来的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都认可,提不出反对意见;现场签收工程量基本没有核减,更有甚者将其他已实施的工程计入本次项目,伙同施工单位冒领工程款;对施工方造成的延误工期,也不按违约处理。在竣工验收时,施工方的竣工相关资料没有收集齐全,就组织并同意了验收。在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前,不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和上报结算,不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工作,直接交给审计部门审核。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主体不明。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建立业主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认为项目各个环节都有部门在监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缺乏“谁建设、谁负责”的意识。
(五)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分段监管不能形成合力。涉农项目的管理部门有发改、财政、审计、纪检及项目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多头监管或各管一段的现象,部门责权划分不明确,配合不协调,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有的项目主管部门注重项目争取、资金安排,对项目具体实施完全交给镇政府,导致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工作缺位,根本没有跑完项目区,对项目建设内容、子项目的地理位置等不清楚,没有全面掌握项目情况,这是造成部分镇能够虚报项目,套取项目专项资金的原因之一。
(六)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内容存在弄虚作假。一是虚列农民自筹资金支出。民办公助项目除修建通村水泥路时部分村民愿意自筹资金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民根本不愿意自筹资金。为完成这类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项目时,均是在农业局领取由省财政厅监制的农民筹资筹劳专用收据,按照项目完成后决算的数据补填收据,并由村民委员会制作村民筹资筹劳花名册找农户签字来作为入账的依据,实际上农民筹资筹劳部分都是虚的,这为我县民办公助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很大的风险。二是乡镇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乡镇为了争取项目资金,必须承诺配套资金,但实际上又拿不出钱来配套,就只有在项目工程数量、质量和与施工方签订合同的价格上做手脚,特别是在一些隐蔽性工程上更为明显。也有的利用项目整合之机,用已实施的水利项目,冒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套取国家资金。
(七)后期管护缺落实,工程效益发挥不理想。涉农项目后期管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县、镇两级财力又无力匹配管护资金,加之镇村社“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涉农设施一般建成验收后便顺其自然,效益发挥较差。产生的原因一是产权归属不明晰。目前,多数涉农工程项目只是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提及工程建成后产权归属问题,但在建成后未落实。二是管护机制不健全。项目后期管护虽然已逐渐纳入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但项目实施单位大都粗糙编制管护措施或管护制度,并未具体落实,导致部分项目工程管护出现“空位”现象。
二、对策及建议
(一)重视项目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一是各部门要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根据本行业发展实际和需求超前谋划项目工作思路,编制专门的中长期发展项目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先行的理念,提前介入,争取规划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避免项目争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全县项目建设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二是县财政及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适当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力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对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村公路、河道防洪等有条件的涉农项目均应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对筛选确定争取的项目,以高质量的项目前期工作为基础,再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切实提高项目争取的成功率,逐步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
(二)完善资金整合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采取以县为主、以规划为核心、以预算编制为源头的方式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资金对接,由县财政制订完善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涉农项目发展。为防止勘察、设计单位因勘察、设计遗漏等原因导致造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扣留合同金额的30%作为履职保证金,建设单位根据其具体履职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予以考核支付,若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将勘察、设计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凡购买造价、咨询、财政评审中介、工程质量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服务,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服务过程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严格执行“四制”,加强涉农工程建设管理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法人必须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应当视同项目法人。推行与项目法人代表人签定《项目法人责任书》,项目法人代表人应依其职责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是项目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整个项目的廉政工作负总责。
2、严格招标投标制。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对违反规定不招标的,必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杜绝“只公助、不民办”项目的不财评、不招标行为。
3、严格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实行合同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跟踪、考核,对不能够履约的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4、严格质量监理制。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监理职责履行义务。县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完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与施工企业(中标人)串通虚报工程量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
(五)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严格竣工验收报审。一般现场签证均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或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负责,要求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以及各项费用的划分原则,把握住哪些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哪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其次,遵循准确无误、实事求是、现场跟踪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签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按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结(决)算后,报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在竣工决算未获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六)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建设单位是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所有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做好各项财产物资采购的原始登记,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和合同约定分别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按“计量支付原则”拨付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应采用委托跟踪审计机构审核或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工程人员审核的有效数据及相关配套资料确定。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涉农资金管理列为党委、政府、部门年度农村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贪污、截留、挪用、违规列支涉农资金和对涉农资金管理不力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七)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根据各涉农工程项目不同特点,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维修”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制定完善项目后续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通过安排专项资金、一事一议集资、承包租金等多渠道筹资,落实管护资金,用于项目后期维修、维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对涉农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设置效益巩固奖,促进项目的建后管理。
二、活动内容
一是治庸提能。重点整顿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思想僵化保守,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基层群众的新要求,习惯于按经验、习惯和原有框框办事等影响机关工作开展、影响机关服务水平提高等“庸碌”行为。
二是治懒提效。重点整顿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处室岗位之间权责不明、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执行政策要求和落实工作部署不力,超出规定时间或承诺时限办理或能提前办理的事项拖延不办,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效等“懒散”作风。
三是治散提神。重点整顿事业心不强、纪律观念不强、群众观念不强以及碌碌无为、无所作为的“第三种状态”和服务态度差、工作时间擅自脱岗、群众满意率低及其他影响工作绩效、违反工作纪律及吃拿卡要等乱作为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3年7月—8月)
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推动我市农工办系统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上来,努力营造勤奋干事、廉洁守纪的良好风气。
(二)自查自纠(2013年8月—9月)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三治三提”教育整顿内容,采取领导点评、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自我查摆问题等形式集中查找个人在思想素质、执行能力、工作效率、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报市相关单位。党员干部的自查整改报告与8月20日前报本办整治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2013年9月—11月)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限时等优质服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绩效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强化处室责任人、责任领导责任,加强机关内部工作管理和考核,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有效约束和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新创优,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四)监督管理(2013年7月—11月)
在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中,实行“四亮”,即亮职务身份、亮岗位职责、亮绩效目标、亮工作承诺,并在机关内部公开,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开,强化岗位履职责任。单位整治办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学习教育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相结合,处站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党员干部日常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报问题,严肃查处庸懒散典型,促进整顿工作有效开展,推动干部作风有效转变。
(五)评优选差(2013年11月—12月)
按照市评议办规定的方法步骤,组织对本单位处站作风效能情况进行服务对象评议和绩效考评。评出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先进处室和群众反映较大的庸懒散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群众不满意处室”和“群众不满意工作事例”的“两不”典型。评议结果将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优秀者受奖、落后者受罚、末位者予以淘汰,树立起鲜明的用人导向,真正发挥评议活动的激励和鞭策作用。同时,按规定比例向市评议办推荐侯选先进处室。
四、工作要求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党员干部牢记根本宗旨。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不实、、享乐主义等突出问题。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和群众满意这个标准,引导和督促广大科技干部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
二、评议内容
1、评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宗旨观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部门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不实等问题。
2、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有无故意刁难、作风懒散、生冷硬横、推诿扯皮等行为。是否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有无精神状态不佳、因循守旧、脱离实际、消极应付、推脱责任等问题。
3、评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是否公私不分;贪图享乐;上班时间在岗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等现象。
4、评为政是否清廉。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带头执行个人有关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有无“吃、拿、卡、要”等行为。
三、评议对象
科技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
四、参加人员
科技局全体干部职工、退休人员
五、评议方式及结果运用
评议采取问卷调查、集中测评、督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相关问责。
六、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