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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10:4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校园食品安全整治总结

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司其职,条块联合行动,着力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经常化,专项整治全员化、制度化,目标任务具体化、刚性化,坚决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实校园及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取缔校园及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食品摊点、小餐桌,有效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整治内容

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按照全覆盖、高密度、多频次的要求,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食堂的硬件建设是否达标,食物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购进渠道及索证验收、贮存,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加工环境、食堂餐饮清洗消毒、防护措施等情况。着力打击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一是查证照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必须人人有健康证;二是查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做到件件能溯源;三是查食品质量,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不合格食品件件销毁。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小餐桌、流动摊点、餐饮店的检查。对小餐桌和固定场所的经营户检查证照的合法性、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经营户督促其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入室经营;对流动摊点、无证照小餐桌、餐饮店由卫生、工商、城管、公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坚决予以取缔。

四、责任分工

(一)卫生部门承担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整治方案拟定、信息收集、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食品安全检查。

(三)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商部门负责校园及周边食品商店经营的食品安全整治。

(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取缔工作。

(六)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的各项任务,对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的案件立案查处,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整治行动,督促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流动摊点、小餐桌的清理取缔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5月10日前)。各检查组要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建档造册,查清学校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一是摸清所有学校的数量、分布情况,二是查清所有校内食堂和商店的数量、食品安全状况及存在隐患,三是查清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含小餐桌)的数量,四是查清校园周边无证流动摊点的数量,并对其进行教育,劝其歇业、改行,限期改正。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20日)。各检查组根据方案要求,集中行动,齐抓共管,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责令改正的单位,要进行复查,确保改正到位,对无证无照的流动摊点、小餐桌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月21日-25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反复进行巡查,确保不反弹、不复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使整治效果得到巩固。各检查组要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3日前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

六、工作要求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 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 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 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 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 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靖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 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

6. 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明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篇(3)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卫生监管责任,确保我区学校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周边食品加工作坊、饮食店、副食品店、流动饮食摊贩等,重点为民工子弟学校、城乡结合部学校等。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净化学校内部和周边的饮食环境,督促学校规范和落实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内部建立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促使学校及周边地段的食品、餐饮经营单位(点)守法经营,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中旬前)

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辖区内各类学校根据《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并与各相关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饮食用药安全进校园”做好指导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进行自我整改,没有建立的制度要尽快建立,对已建立的制度要进行完善和落实。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的自查覆盖率要求达到100%。

(二)整治提高阶段(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切实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具体分工是:

1、卫生部门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组织专项整治。整治活动应结合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加快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检查范围为食品卫生信誉度为B级和C级的学校食堂,以及学生营养餐集中供餐单位;重点检查内容是食堂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加工用工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等。检查中发现未经QS认证的食用油、大米等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应追查其来源并及时通报质监部门。

2、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校内超市、商店及校园周边(50米内)副食品商店的检查,加大对“三无”产品的清查,敦促经营单位(户)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实施索证、验证、供证。加强对经营单位(户)的规范管理,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3、质监部门应加强对已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第一批5类产品(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的监管,对未经QS认证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坚决查处。

4、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者的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饮食摊点。同时要加大日常管理和巡查监控力度持续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5、教育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制定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将食品安全问题列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应加强对学校在食堂、商店经营上的管理,纠正和防止在学校食堂、商店经营上出现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食品质量的现象。在学校食堂、商店的经营上,鼓励引进连锁企业。各级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应主动加强与卫生、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信息,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共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三)巩固总结阶段(11月下旬—12月上旬)

1、有关部门和学校根据整治情况,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有效落实。

篇(4)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篇(5)

根据省食安办印发的《X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XX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2019]XX号)精神和县食安办《2019年XX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2019]X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教育局已将文件转发至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于6月13日起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成效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立了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其次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利用学校教职工大会以及主题升旗仪式进行广泛动员,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学习文件,参与宣传,开展讨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各学校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形成了全县学校从上至下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第三,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食品安全主题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第四,通过微信群、学校电子屏、橱窗展板、校园网、微博等方式。宣传视频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健康饮食观念。第五,通过向家长发放“食品安全告家长书”,加强食品安全的家校联动,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强调加强学生食品饮食安全的重要性。

二、强化安全自查风险排查整治。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对食堂、小卖部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二是中小学生开始有意识地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三是学校食堂从购、存、制、售各个环节做到了规范管理,形成了长效机制。同时,县教育局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对学校食品,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以及学生购买外面食品的管理,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篇(6)

一、整治时间

8月27日至9月27日

二、整治目标

对全区校园食品店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者做到底数清,状态明;掌握全区中小学食堂主要食品原料(米、面、油以及调味品等)的供应商,督促其把好进货质量关,及时索要“票证通”,做到见票进货;通过电子溯源系统强化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店向广大师生出售合格、健康的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三、整治内容

(一)对全区所有中小学重新进行排查,进一步核实食堂、校园食品店的基本信息(调查统计表附后),主要核实学校食品店最新情况,校园食堂主要供应商信息等。

(二)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监管。对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通过手机和二维码进行实地电子巡查,重点对经销不合格食品、不规范食品、不按贮存条件销售食品、不按要求销售散装食品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无证照经营食品、超范围销售食品依法查处。

(三)加大对校园食品店低价格食品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店五角钱食品,一元钱食品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其票证通是否正常,对有票证通的食品重点检查其上传的检测报告是否为有效证件,对未上传有效检测报告的,予以从严查处。整治期间,每个分局力争办理不少于2起的校园食品案件。

四、工作要求

篇(7)

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区行政执法局作为成员单位,积极联合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净化辖区的市场环境。

二、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1、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占道饮食摊点。针对我辖区无证无照小餐饮经营户情况,我局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加大打击无证照小餐饮专项整治力度,2012年上半年,全区共开展6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红阳饮食群、校园周边及前进路等区域进行了整治,整治了40余户无证无照流动小餐饮经营户,整治效果较明显。整治期间,共出动人员120余人次,车辆30余台次,先行登记保存物品60余件。

篇(8)

一、思想重视,精心部署。

自接到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之后,我所全体人员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精心部署。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和集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积极开展,认真落实。

我所根据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并联合XX镇各村村干部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我所就部署计划对城乡结合部、自然村、校园及其周边、批发市场和集市的食品经营店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条件是否与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经营者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是否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是否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散装食品是否按法定要求标注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进行严厉打击。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其生产场所、加工过程、储存条件、销售渠道等,并与其业主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对餐饮服务,重点检查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明、是否做好台账记录、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做到食物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等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为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我所就全国“安全生产月”于6月18日(XX圩日)在XX街通过向赶集的群众派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其中派发《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200多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读本》100多份,《安全用药常识》、《家庭常备药物注意事项》、《食品添加剂基本常识》等200多份,咨询20多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篇(9)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1.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查看文件办理流转单或者已经印发的文件,了解市局接收省局通知、开始落实、研究部署的时间;市局已经印发文件的,查看对是否明确市局监管网格,以及对县级部署要求。

2.经营者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可在县级局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查看集中培训或其他方式记录、影像等资料,解警示教育开展时间、范围、场次等,是否包含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内容。

3.责令整改办理情况(重点查看县级局),查看是否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是否明确整改期限、到期后是否进行复核并记录、有无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的等情况。调取县级局或监管所档案,必要时到经营场所现场核对。

4.案件查办情况(重点查看县级局)。查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档案,了解自8月以来是否有案件(立案文书)、案件数量、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罚没金额多少、有无吊销许可证等)。

5.整治效果情况。随机抽查5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对照检查表(附件),重点查看“三区”不分,“三无”食品等问题整治情况。

6.省纪委察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到青岛市城阳区、烟台市、高唐县实地检查。

(二)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问题

1.首批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到县级局调取办案档案或文书,检查是否核查来源、通报当地农业部门,有无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和责任人,涉嫌犯罪的,有无移交公安部门。

2.对经营者开展教育培训情况,查看有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义务的内容。

3.其他情况。挖掘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及做法,有无取得可评估、可验证的整治成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汇总督办

检查过程中记录存在的问题,在记录表上由相关人员签字,汇总形成督办单。督办单经省局和市局人员分别签字后,将记录表作为附件,复印一份交市局办理,原件省局人员带回存档。

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记录表时间:年月日

内容

情况记录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

 

经营者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责令整改办理情况

 

案件查办情况

 

整治效果情况

 

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问题

首批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对经营者开展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

 

省纪委察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省局人员:市局人员: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表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

检查内容

存在的问题

1

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经营场所是否分开设置(包括是否做到生活区与食品销售区分隔,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生食与熟食等隔离,其他)

 

3

经营环境是否整洁(包括地面是否硬化,是否离地、离墙贮存,墙面、地面是否有污渍、水渍,是否有防蝇、防尘等设施,其他环境问题)

 

4

有无“三无”或过期食品

 

5

有无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6

是否建立供货商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档案

 

7

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与经营许可一致

 

8

销售散装食品是否按要求进行标示

 

9

是否按照规定销售需冷冻、冷藏的食品

 

10

大包装食品拆分销售,单独销售的食品标示内容不完整

 

11

经营者是否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注:被检查的经营者不涉及的内容,视为合理缺项并注明。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调研检查发现问题督办单

市市场监管局:

年月日至月日,省食品流通处派员对你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详见检查记录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你局(检查记录表共页复印件交市局接收人员),对于现场检查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请依法进行处置;对于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不足,请予以整改。请于月日内将书面报送省局食品流通处。

省局联系人:,联系方式:

篇(10)

一、活动主题

通过大力宣讲、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全面做好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水电安全、人身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和设备操作使用安全等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安全月”活动,特成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培荣、李泳明

成员:吉庆樑、叶林喜、各食堂员管理员

三、活动具体安排

1、3月1—3日,宣传部署、安全教育阶段。本次安全月活动宣传标语定为“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中心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笔试考核。

2、3月4—23日,检查整改阶段。后勤服务中心联合后勤管理处、院学生会生活部对各食堂进行检查评分和排名,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等。各食堂着重开展“工作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包括场地、烟罩、灶具、炊具、工具、用具、刀具、餐具、机具、物架、物柜、冷柜、货台、工作台、地面、墙体、隔板、顶棚、门窗、灯具、风扇、蒸柜、消毒柜等卫生。具体的卫生要求是:规范、归位、干净、整齐、美观、标志清楚、责任到人。

3、3月24—25日,总结上报阶段。请各食堂于3月24日之前对活动开展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交后勤服务中心,以便总结上报到省教育厅。

4、归纳巩固,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检查评比,推进各食堂在安全、卫生、服务等方面上台阶,为学院发展尽职尽责。督促各食堂对员工加大培训、管理力度,达到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好务的目的。

四、考核奖惩

后勤服务中心对“工作场所安全卫生”评为优秀的员工给予10元/人奖励,计入每月的工资中,对于考核评比不合格且上次安全月活动获得奖励的员工,取消奖励,直到下次检查或考评。对于排名靠后或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食堂和个人,对管理员和当事人进行问责追责,责令整改,进行处罚直至停业整改。

篇(11)

一、加强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称“食安委”),使得食安委对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作用加大,使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今年机构改革,**市场监督管理所正式成立,对我镇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并且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辖区的小作坊、大中型的餐饮单位、食品批发商户和超市等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并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在2020年我所共出动检查295人次,其中流通环节56人次,餐饮环节153人次,小作坊60人次,食品生产企业86人次。

二、积极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由于**镇辖区幼儿园较多的情况,**市场监督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每学期均由镇分管领导带队重点对全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午托机构食堂开展检查,2020年共检查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企业82家次,并对中考期间**中学考场开展餐饮保障,为中考考生保驾护航。

三、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抽样工作。在2020年共对园区和**镇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抽样217批次,较去年增加62%,实现了辖区内的校园食堂、小作坊、食品厂、超市全覆盖。产品经由第三方检测后,未发现3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6%。

四、农村集体聚餐保障工作方面,充分发挥镇村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食品安全保障作用,在2020年共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14场次,成功保障了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全年未发生农村集体聚餐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

五、农产品质量保障方面,为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安全,每月按时完成农产品快检任务,在2020年共进行农产品抽样快检30批次,合格率达到了100%。

2020年我镇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新形势下食品安全一刻都不能松懈,2021年我镇将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在继续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前提下,重点加强辖区内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以监管推进大中型餐饮单位合法规范经营。

二是将环境保护工作与食品安全工作相结合,重点整治辖区沿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直排以及圩镇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并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2020年辖区内的食品抽样批次较多,但是抽样结果并未能很好的利用,只对个别存在突出问题的小作坊的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计划2021年对抽样结果的进行全面分析,使得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的判断更加全面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