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双边贸易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作为经济发展的必经选择,自由主义和保护主义作为一对并存的矛盾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面对自身经济发展和对外竞争时必须要考虑的核心因素,一方面,如何选择经济发展的原则往往取决于多个因素,如一个国家或地区自身的发展水平、自身与外界的相互关系等,另一方面,政策的选择往往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修正,在竞争中不断升级、完善。
相对于经济自由主义而言,贸易保护主义更关注外界因素对自身的消极影响,其主要是通过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作为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和升级,上世纪末期,新贸易保护主义方兴未艾,保护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商品经济的范畴,通过绿色壁垒、社会责任壁垒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达到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进而保护本国就业,维持本国在国际分工和交换中的支配地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和发展既有竞争加剧、经济理论发展的推动,也有多边贸易体制自身的原因,但根本原因依然是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自由和保护的相互交织必然贯穿于世界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而后危机时代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作为自上世纪90年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延续和升级,一方面保留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全部特征,另一方面又呈现出自身的独特性。
一、后危机时代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特征及发展趋势
所谓的后危机时代,一方面是区别于暂时已经过去的全球金融危机,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世界经济并没有明显脱离经济危机的负面影响,经济的反复随时可能出现,因此,此阶段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更多的是对之前新贸易保护方式的延续和精细化。具体而言,有如下特征:
1.实施主体的全球性和区域性
一方面,当今的世界经济格局有所变化,世界各国和地区由于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而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影响着世界各国和地区,通常一国对他国采取保护贸易措施,会引起他国“报复”,这样一来会引发贸易保护“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全球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新贸易保护向双边化、集团化和区域化方向发展。为了缓解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世界各国纷纷利用双边协调和FTA,区城性经济集团,集团成员国内要素自由流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构筑贸易壁垒,以此保护成员国的市场,提高整体竞争力,共同应对外部国家的报复行为。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使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区城化的趋势。对于中国而言,目前,中国迄今共加入了9个自贸协定,同时,官方和民间机构也在不断推动更多FTA的构建。
2.保护措施更加复杂和隐蔽
一方面,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层出不穷,日趋复杂,其超出世界贸易组织现有协定与协议的约束范围。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开始由贸易政策延伸到对方国家的经济甚至社会政策,主要表现为:要求对方国限制国内商业行为,管制对方国家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妨碍竞争的行为和干预对方国家经济政策等。此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对象从传统工业品和农产品转向高级工业制成品和劳务,并且开始进人高技术产品领域,以上这些方面也使得我国应对和解决其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新旧贸易保护主义区别的根本点在于旧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采用关税壁垒,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手段以非关税为主。其中新贸易保护主义所采取的明显性的非关税措施主要是进口许可证制度、自动出口配额、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而世贸组织规则对以上这些非关税措施的约束越来越严。在这种情况下,新贸易保护主义国家更多的采用更为实用的隐蔽性的技术壁垒如技术标准,质量认证,检验程序,环境保护与国民健康等。
3.保护措施表面日趋合法化
如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WTO规则的约束下,经济发展都在向自由贸易的方向迈进,可现在的多边贸易体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这样贸易保护主义总是设法从中寻找“合法”的生存土壤。WTO允许成员国利用其有关协议反击遭到的不公平待遇以保护本国的利益,这就为各国以“公平贸易”为由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腾出了余地。另外,当前,WTO规则保留各成员国的经济自主性,不仅包括发达国家,而且还包括发展中国家。因此,采取与WTO不直接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的普遍形态。此外,各国同样通过自身立法来绕开WTO规则的规制,如美国337条款,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它主要规范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方法和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的行为,337条款并不要求实际损害为前提。若ITC裁决原告胜诉,ITC可向美国公司提供有限排除令、普遍排除令和停止令等救济措施,但实践中,337条款更多起到的是一种敲山震虎的作用,往往程序一经启动,未等裁决,出口国方面即会规范自身行为以达到相应标准。此外还有以SA8000为代表的社会责任壁垒,它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劳工权利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标准体系,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全球首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目前,全球的一些大采购集团都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促使很多企业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从而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我国目前也正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积极争取参与如ISO26000等相关规则的制定,以保护本国权利。总之,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日趋表面合法化,可其实质并没有改变。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化主义的发展,全球竞争必然不断升级,对于中国而言,其工业自1949年后经过了几十年的保护发展,自改革开放后开始逐步面对国内外竞争,在这些竞争下中国的多数行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竞争力。从历史的角度看,今日中国面对的挑战跟19世纪初英国面对的类似,一方面要继续开发海外市场以扩大出口,另一方面需要不断从国外进口各种资源。此外,由于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廉价劳动力市场,中国必须保证极大的海外市场以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也必须通过外资继续引入外来竞争,避免由于发展初期对国内经济的过度保护而导致的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垄断对经济带来的伤害。当今,中国主要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1.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2009年我国整体出口市场受到阻碍,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2207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9%,其中货物出口12017亿美元,下降16.0%。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进出口的影响非常明显。其中,2009年美国政府对我国轮胎增收35%进口附加税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极大的影响了我国轮胎行业产品的出口,还使得我国其他行业出口产品也遭遇到同样的待遇,总的来说,出口企业订单直线下降,利润严重下滑,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部分企业倒闭,失业率提高,还带来一些社会问题。继轮胎案之后的中国玻璃、无缝钢管等都遭遇无辜调查,影响恶劣,甚至于其他国家也都纷纷效仿,对我国产品不断的采取变相抵制措施,这些行为对外贸依存度高达70%的中国影响是极为负面的。此外,我们可以看到,贸易摩擦频发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而且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不利于中国出口的可持续增长。
2.我国的外部经济风险开始向宏观层面渗透
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增加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在我国与美国的经济往来中,中美贸易的巨额顺差影响着中美政治经济关系。美国对我国实施新贸易保护主义,正是为了调整两国间的贸易顺差,维护其在世界市场的支配地位。美国不仅对对中国产品进行贸易制裁,而且在人民币汇率、对华投资、技术出口等领域对我国进行全面的施压,影响着中美之间的贸易关系。欧盟也对中国产品频繁设限,激化了当地企业与中国相关企业的矛盾,发生了砸店、烧货等事件,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也影响着中国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而且在欧盟各国家开始形成针对中国产品的“民间壁垒”。再者,中日“政冷”的常态化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两国在东亚区域合作主导权方面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难度。
3.“中国”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
由于中国在宏观管理和调控上存在一些问题,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滋生提供了土壤,而另外,发达国家提出的“中国”也是中国遭受到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原因。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的发展,政治地位得到提高,引来许多发达国家提出“中国”,认为中国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他国的发展及世界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发达国家希望借以中国广阔的市场发展其经济,使其成为其成熟的商品市场和投资场所,另外,又担心中国不断的发展壮大,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的提高,会使得发达国家自身遭受经济发展的障碍。如今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中国”开始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由贸易领域向经济、政治、军事领域扩散。
三、我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对策
在全球经济危机、国际贸易环境恶化情况下,仅2010年第一季度,就共有10个国家对中国发起19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直接涉及中国出口金额12亿美元。而回顾2009年,共有22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116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直接涉及出口金额126亿美元。据WTO统计,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被发起反倾销最多的成员。此外,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高筑绿色贸易壁垒、技术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出现了主要针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保护主义倾向,限制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能源、金融等领域的投资,甚至把经贸问题政治化。针对以上新情况,我国应在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寻求经济发展之策,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
1.宏观层面--政府
(1)我国应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日益盛行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必须联合世界各国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首先,中国应利用各种国际组织和对话机制,如联合国、WTO协商机制、G20峰会,与其他经济大国进行充分沟通,坚决反对少数国家以邻为壑的短视政策,遏制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蔓延,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争取形成有利的国际贸易环境。其次,在制定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及采取相关的行为中,应把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尽可能保护我国企业,带动整体国民经济发展。这样也会在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中变得更有力量。最后,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订和修改,争取改变现有不合理的国际贸易与金融制度安排,推进符合各国利益与多边贸易体制的WTO多哈回合谈判,通过制定和修改多边贸易规则来约束和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2)发挥主导作用,尽快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我国政府应强化职能部门的管理功能,利用其在人才、技术和信息上的优势,加强理论研究,再者考虑到中国的产品质量标准种类多、门槛低、不规范,在当前有关法规大调整的有利时机下,力使自己的思想脉络与国际思潮保持一致。
(3)加快建设中国贸易规则技术创新体制。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贸易领域中形成的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虽历史不长,但其比旧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大的发展,无论在其形式的多样性,手段的有效性还是在技术法规的合理性方面,其对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负面影响更为巨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应加快建设中国贸易规则技术创新体制,完善和提高体制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差异性,加强政策的艺术性,进一步地提高技术手段的多样性。我国应争取通过规则的不断创新,力促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地发展。
(4)加强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与FTA建设。当前,区域性贸易集团使贸易保护措施添上了集团的色彩,其对内实行自由贸易和要素自由流动,有利于区域内国家经济发展,而对区域外国家则实行贸易歧视,不利于区域外国家发展。针对以上情况,我国自身也应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去,争取在贸易自由化的世界浪潮中扩展国家利益的实现范围和方式,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长期性目标。另外,我国还应积极参与和发展双边及多边FTA,在区域一体化中发挥积极作用并获利。
(5)完善贸易保护主义立法。在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等诉讼中,应认识到我国贸易保护主义立法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而只有我国熟练掌握了贸易保护主义的策略及技巧,贸易保护立法更加完善,才能在其他国家向我国提出贸易保护主义诉讼时应对自如,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便于保护我国涉诉企业的利益。
(6)引导我国企业认识到贸易保护主义的实质。我国企业应认识到新贸易保护主义又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其是随着世界经济竞争加剧,最初由发达国家为规避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通过贸易保护,达到保护本国就业,维持在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中的支配地位而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一系列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保护贸易的措施。我国企业应一方面检讨自身的倾销行为,另一方面应主动参与到贸易保护主义诉讼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得自身在国际市场上能够受到公正的待遇。
2.中观层面—行业
中国应该转变观念,要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方面,对行业协会的定性决不应仅仅将其定义为政府的“二机关”,应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独立性与中立性,这样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便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连接企业与企业的纽带作用,充分代表本行业,为规则的制定,行业自身利益的保护和救济等贡献力量。
3.微观层面——企业
(1)充分了解和学习WTO规则和各国的新贸易保护手段。我国企业应充分了解和学习WTO规则和各国的新贸易保护手段,以使在应对和应诉他国企业时,可以避免遭受各种传统的和现代的贸易壁垒打击。如今新贸易保护主义手段呈现出新的特征,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更趋复杂性和隐蔽性,我国企业只有通过认识和掌握这些新贸易保护手段和有关贸易调查的相关知识,才能在对方采取一些不利于我国的保护手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积极应对和应诉,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权益。
(2)优化出口产业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第一,我国企业应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优化出口产业结构,改善自身存在的技术含量低、结构单一、附加值低、产业组织分散、企业规模经济性差等状况,改变中国商品低价的形象,并努力创建自主出口品牌,真正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飞跃,从而占领新兴市场国家的高端市场。第二,我国企业应该正确的看待新贸易保护主义,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实现从以量取胜向以质取胜的转变,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从数量为目标向效益为目标的转变。第三,我国企业应着眼未来,努力拓宽出口途径、灵活选择生产和销售等,在品牌培育、营销、保护等方面要舍得投入,带动企业出口及长远发展。
(3)团结应对和应诉,避免同行业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当前,在我国行业遭受反倾销指控时,往往只有一小部分企业能够积极应诉,结果也并不令人满意。事实上,企业若能够团结应对,做好充分准备,胜诉率也应该会有所提高,自身利益也能得到更好的维护。另外,随着国际市场的竞争加剧,存在一些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价竞销谋取利润,而这样做却使得进口国找到了借口,向我国整个出口行业提讼,使其遭受严重打击。我国出口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充分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和商会的协调组织作用,避免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恶性竞争”,共同促进行业发展。
综上所述,对于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而言,保护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的行为究竟应视为贸易保护还是贸易救济,由于标准的选取不一往往不容易得到正确的答案,因此对于正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而言,不必太纠缠于他方的贸易保护,而是集中精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同时认真的学习并掌握世界游戏规则,积极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以便在这个适者生存的竞争世界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齐洪华:论新贸易保护主义及其对我国的影响[J].西方经济,2008年07期
[2]王佃凯:贸易保护主义发展的原因、特点与趋势[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年04期
一、引言
本文主要从定量的角度,运用中国与欧盟GDP的相关系数分析,考察二者相关性不断演进的历史路径;通过横向相关关系对中国与欧盟经济的持续性、波动性以及领先滞后关系进行比较;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分析二者是否存在伪相关;并通过VAR模型中的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描述二者通过国际贸易渠道相互作用的路径。
二、数据说明
三、实证研究
(一)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相关关系
相关分析是为了考察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相关性,分析中国与整个欧盟经济波动相关性强弱演进的历史路径,中国与欧盟GDP增长率的横向相关关系考察中国与欧盟经济同步性(syn—chronization)的强弱。
(二)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因果关系
上述分析表明,中国与欧盟GDP增长率之间有着明显的相关性,但这种相关性并不代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进一步考察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变量间的相关性是否属于伪相关问题。
在考察格兰杰因果检验之前,我们对中国和欧盟各国GDP增长率时间序列进行了平稳性检验,ADF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序列都二阶平稳(鉴于篇幅,检验过程从略)。格兰杰因果检验滞后项的选择参照SIC(schwarz lnfo Criterion)值,检验结果见表3显示,中国GDP与欧盟整体GDP相互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中国GDP是英国、荷兰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在95%的置信水平下,可以认为中国GDP是英国和荷兰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希腊、葡萄牙GDP是中国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在95%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认为希腊、葡萄牙GDP是中国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其他国家的GDP与中国GDP增长之间的格兰杰原因不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
(三)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传导机制
由于格兰杰因果检验和协整检验仅反映中国和欧盟GDP波动的因果和长期均衡关系,为了更好地考察二者相互影响的路径,本文采用VAR模型、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来考察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相互传导的动态路径。VAR模型考察变量间的关系时,其最大优点是不受先验经济理论的限制,直接通过时间序列数据本身的特性进行研究,先验知识只用来考虑及选用纳入模型的经济变量。
1,脉冲响应函数
在上述VAR模型基础上,再运用脉冲响应函数来衡量来自随机扰动项的标准差冲击对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取值的影响。若e发生变化,不仅导致各变量的当前值发生变化,而且还会通过当前值影响其未来取值。脉冲响应函数可以描述这些影响的动态轨迹,显示任意一个变量的扰动怎样通过模型影响到所有其它变量,最终又反馈到自身的过程。
图2显示,欧盟GDP对其本身的新息冲击即刻就有反应并不断减弱,从第四年后冲击产生的影响为负,随后逐渐衰减直至消失。欧盟GDP对来自其他因素的新息冲击反应不明显,表明欧盟经济的运行更多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欧盟GDP对来自中国GDP的新息冲击,刚开始为负向反应,随后不断增强,在第四年后达到最大,随后不断衰减并逐步消失;欧盟GDP对来自双边贸易新息冲击刚开始呈微弱的负向反应,随后不断增强,在第六期后逐步衰减直至消失。
中国GDP对其自身的新息冲击当期就有明显的正向反应,在第二年结束时变为负向反应,此后不断波动衰减;对来自双边贸易新息的冲击刚开始没有反应,随后不断增强,在第三年达到最大,表明中国GDP受双边贸易的影响是逐步增强的;对来自欧盟GDP新息冲击刚开始没有反应,随后变为负向反应,到第五年后才变为正向反应,这与中欧经济的竞争性有关。
双边贸易对来自自身新息冲击在第一年表现为正向反应,随后不断衰减直至消失;对来自欧盟GDP新息冲击在前四年都表现为负向反应,随后才转变为正向反应并逐步衰减,表明双边贸易受到欧盟经济的影响较大;对来自中国GDP新息冲击的反应刚开始为负,随后不断增强,在第一年结束时达到最大,随后不断衰减。表明中国经济对双边贸易的拉动作用具有一定的滞后期。
由此可见,欧盟GDP增长主要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欧盟GDP对中国GDP增长有较强的影响,但反向的影响则较弱;欧盟GDP对双边贸易的更多的表现为负向影响,这与欧盟近年来经济增长疲弱有关;中国GDP对双边贸易的拉动作用存在一年的滞后期。
2,方差分解
考察VAR模型时,还可以采用方差分解方法研究模型的动态特征。其主要思想是,把系统中每个内生变量(共m个)的波动(k步预测均方误差)按其成因分解为与各方程新息相关联的m个组成部分,从而揭示对VAR模型变量产生影响的各随机干扰的相对重要程度。
根据估计得到VAR模型,我们分别对欧盟、中国和双边贸易的变化进行方差分解(见图3)。对欧盟GDP的方差分解显示,各因素的影响力在四年后逐步稳定,有大约85%的变化可以由其自身因素来解释;欧盟GDP的变化中,可以由双边贸易解释的部分很小,可见双边贸易对欧盟经济的影响较弱。欧盟经济增长中,中国GDP的影响随时间推移而逐步增强,能由中国GDP解释的部分约为10%。这表明欧盟经济更多地是受到自身因素的影响,中国GDP和双边贸易对欧盟经济的影响较小。
中国GDP的方差分解中,约为55%的影响可由自身因素来解释,由欧盟和双边贸易因素解释的部分别为30%和15%。中国经济增长来自欧盟自由贸易区GDP和双边贸易的影响随时间推移而不断增强。
双边贸易的方差分解中,可由欧盟GDP解释的部分不断上升,最后约为45%,由中国GDP所解释的部分保持稳定,约占20%,双边贸易来自其自身的影响不断衰减,最后约为35%。表明双边贸易的增长受欧盟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这与欧盟需求对双边贸易的巨大影响密切相关;
四、结论
随着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一方面,欧盟经济的波动显著影响了中国经济的运行,同时,中国因素对欧盟经济的拉动作用也在逐渐加大。本文运用一系列的计量分析工具,研究了中国与欧盟经济增长的同步性。主要结论如下:
1,受中国改革开放进程阶段性的影响,中国与欧盟经济的相关性经历了先增强再减弱,到再增强的过程,两者的相关系数在整个时段仍为负,表明相互间的经济影响依然不强。但从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与欧盟经济波动的相关性逐步增强,这既是双边经贸联系深化的结果,也是中国因素重要性日益凸现的明证。
2,与欧盟各国经济相比,中国经济波动的持续性较强、波动性较大;中国经济波动滞后于欧盟经济的波动三年,表明中国经济对欧盟经济存在较强的依赖性。
3,中国GDP与整个欧盟GDP增长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但中国GDP是英国、荷兰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希腊、葡萄牙GDP是中国GDP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能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这表明中国经济与欧盟经济的相互影响依然较弱,但这一影响将随着相互间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而不断增强。
一、引言
FDI对贸易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替代性和互补性。Mundell(1957)最初证明了要素流动与国际贸易是相互替代的,资本要素在国际间的流动促使商品价格趋于均等化,在此条件下,即使关税被撤销也不会发生商品贸易,从而FDI替代了商品贸易活动。然而,Svensson(1984)的论文在考虑国家间的技术差异,引入产品税、垄断市场结构、外部规模经济等因素之后,最终得出结论是FDI的增长将会引发更大规模的国际贸易。关于FDI如何影响中国贸易的实证研究直等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出现。杨迤(2000)对1980至1997年间FDI与我国进出口的关系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证明FDI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尤其是工业制成品出口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姚远(2007)将全国各省根据区域分为东、中、西三部分,利用1992-2004年的数据,建立动态面板数据模型,分析发现FDI对出口贸易具有创造效应,而对进口贸易主要体现为替代效应;进一步比较,他发现东部地区的效应最为显著,中部地区其次,而西部地区最弱。
本文利用浙江省1995-2008年间10个投资国或地区(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对浙江省的实际FDI累计额和双边贸易额的面板数据,试图解决两大问题:一是浙江省FDI的贸易效应是负相关的替代效应呢,还是正相关的促进效应;二是利用面板数据的变系数模型,来分析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FDI对浙江省与投资国之间双边贸易的影响的区别。
二、计量模型及方法
1.模型及变量的选取
本文所采用模型为贸易引力模型,它是国际经济学解释双边贸易影响因素最重要的实证方法。贸易引力模型以万有引力定律为指导,认为两国或地区之间的双边贸易额与这两国或地区的经济规模成正比,与两国间的贸易成本成反比,贸易成本以两国或地区间的空间距离来衡量。
由Tinbergen和Poyhonen提出的贸易引力模型的原始形式为:
式中,表示国(或地区,下同)与j国(或地区,下同)之间的双边贸易额,与分别表示国与j国的国民收入,一般用GDP代替,表示国与j国之间的空间距离,为常数,为参数。为便于实证分析,将原模型转化为线性的对数形式并添加随机干扰项得到:
本文着力分析浙江省FDI对双边贸易量的影响,从而在基本的引力模型中加入了FDI作为解释变量,得到的模型如下:
式中i=1,2,…10和t=1995,…2008,分别表示投资国和年份。各变量的解释如下:
本文选取浙江省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进出口总额作为衡量双边贸易规模的变量,用表示;选取国内生产总值来表示经济规模,浙江省的国内生产总值用表示,各投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用表示;选取浙江省省会杭州市与投资国首都之间的直线距离来体现,用表示;由于投资效应往往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而FDI流量(当期投资额)对双边贸易影响的时滞性不便估量,同时FDI存量(累计额)却不仅能反映出对双边贸易的短期影响,也能反映出长期影响,因此本文选取当年的实际FDI存量,即FDI累计额作为指标,用表示。
2.数据来源
2008年,对浙江省进行FDI的最具规模的13个国家或地区依次为:中国香港(47.61%)、维尔京群岛(17.11%)、美国(4.09%)、新加坡(3.11%)、日本(2.83%)、中国台湾(1.76%)、韩国(1.4%)、意大利(0.96%)、德国(0.9%)、英国(0.88%)、法国(0.8%)、澳大利亚(0.72%)和加拿大(0.71%)。其中,维尔京群岛是著名的自由港很多外国公司在这注册避税向外投资,无法得知其实际来源国,新加坡、德国这两国与浙江省历年的双边贸易数据缺乏,因此在实证分析中剔除这3个来源地,选取上述剩余10个国家或地区作为样本。浙江省实际利用外资的数据从1992年开始才有公布,其中来自韩国和澳大利亚的外资数据从1995年才有统计,为保持数据的统一,本文选取1995-2008年作为样本数据区间。浙江省的GDP、浙江省与这10个投资国之间的双边贸易额以及10个投资国对浙江省的直接投资额的数据均来源于《浙江省统计年鉴》,实际FDI累计额以1995年为基年进行统计,各投资国的GDP数据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网页,杭州市距各投资国首都的直线距离由软件Google Earth测量得出。进出口贸易额、FDI值、GDP值单位均统一为亿美元,距离单位用公里表示。
3.实证模型识别
用于处理面板数据的模型有三种――混合估计模型、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和个体随机效应模型。当数据中所包含的个体成员是所研究总体的所有单位是,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是一个合理的模型;当样本个体成员是随机抽自一个大的总体,且以样本结果来分析总体时,则应该选用随机效应模型。本文只选取了浙江省最主要的10个贸易伙伴国,因此从理论上讲,个体随机效应模型更合适。
对模型进行识别,主要用到两种方法――似然比检验和Hausman检验。其中,似然比检验一般用来区分混合估计模型和个体固定效应模型;Hausman检验则用来区分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和个体随机效应模型。由似然比检验得其值F=81.488742,而,此时有,故拒绝原假设,即个体固定效应模型优于混合估计模型;由Hausman检验得其值H=0.214472,而,此时有,故接受原假设,即个体随机效应模型优于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因此,综合似然比检验和Hausman检验,最终确定选用个体随机效应模型。
三、实证研究结果
1.FDI与双边贸易的关系
运用Eviews6.0,根据所建立的模型,回归结果如下:
其中表示个体成员i对总体平均状态的偏离,其估计值分别是:
中国香港:0.507、中国台湾:-0.324、日本:-0.117、韩国:-0.001、英国:-0.278、法国:-0.442、意大利:0.061、美国:0.346、加拿大:-0.081、澳大利亚:0.328。
根据回归结果可知,浙江省GDP每增加1个单位,双边贸易额增加1.015个单位;投资国GDP每增加1个单位,双边贸易额增加0.689个单位;两地距离每增加1个单位,双边贸易额减少0.566个单位。模型中主要检测的FDI这一解释变量的符号为正,说明FDI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为投资国FDI累计额每增加1个单位,就会带来0.084个单位的双边贸易增加的效应。
从截面随机效应的看,中国香港、意大利、美国、澳大利亚对总体平均状态的偏离为正方向,中国台湾、韩国、日本、英国、法国、加拿大对总体平均状态的偏离为负方向,而且偏离程度各不相同,说明模型中解释变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对浙江省与各投资国的双边贸易影响存在着地区的差异。
2.国别差异分析
为研究各国对浙江省投资的贸易效应是否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本文假定模型中其他解释变量对双边贸易的影响无地区差异,即 的系数不变,不同横截面和时间上的截距相同,建立的变系数模型。考虑到多个截面存在异方差问题,采用似不相关回归分析方法(SUR)消除原模型中的异方差性,回归结果如下: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投资具有正的贸易效应的国家(或地区)依次为美国、韩国、中国台湾、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意大利(按效应从大到小排),投资具有负的贸易效应的国家为英国和法国。美国对浙江省投资的贸易创造效应最强,每1单位的投资就能带来0.277个单位的双边贸易;英国和法国的投资对双边贸易起着替代而非促进的作用,每1单位的英国投资会减少双边贸易0.011个单位;每1单位的法国投资会减少双边贸易0.157个单位。
四、结论及分析
通过实证分析,本文考察了1995-2008年浙江省FDI的对外贸易总效应,而且还探究了FDI对外贸易效应的国别差异。得出的结论如下:
第一,浙江省FDI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增长。从随机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可看出,FDI累计额的边际贸易倾向为0.084,这说明主要投资国对浙江省的投资促进了双边贸易额的增加,也说明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流入浙江省的FDI与浙江省的对外贸易总体上是一种互补关系。浙江省在吸引外资的进程中,政策越来越自由、规范和合理,投资的障碍也逐步在减少,因此吸引的FDI越来越多,同时也就促进了浙江省对外贸易发展。
第二,10个主要投资国的直接投资对双边贸易的影响有显著的差异。从变系数模型回归结果可看出,FDI对双边贸易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国别差异。贸易创造型FDI的8个经济体为美国、韩国、中国台湾、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香港和意大利;除意大利外,其余7个经济体均处于环太平洋地区,与浙江省进行直接的贸易对话较为方便。
美国对浙江省的投资贸易创造效应最为明显,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这三个东亚地区的经济体其次。这说明它们在浙江省建厂投资生产,不是以此来打开市场,扩大产品的销路,更多的是利用当地廉价土地和劳动力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最终产品回销国内或世界其他地方。历年的海关统计数据显示,浙江省的贸易伙伴中位居前四位的依次为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由此也可体现它们的投资对双边贸易的贡献力度。
香港对浙江省的投资的贸易创造效应相对不太明显的原因在于,香港接壤广东,在劳动力和土地成本相当的情况下,香港首选广东作为它的出口加工平台,而非浙江。因此,尽管香港对浙江省的FDI历年来一直位居第一位,近年来的双边贸易额并非如此,2008年浙江省与香港之间的双边贸易额为54.97亿美元,在浙江省的贸易伙伴中仅位列第7位。
贸易替代型投资的2个经济体为英国、法国这两个欧洲国家,与中国(浙江省)相距甚远,贸易的运输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它们不会选择浙江省作为一个简单的产品出口加工的平台;他们对浙江省的直接投资属于市场寻求型投资,其目的是以浙江省为基点,进入中国国内市场,减少产品直接贸易过程中的运输成本,从而形成了投资对贸易的替代效应。
意大利虽然地处欧洲大陆,但与英法这两个欧洲国家不同的是,它对浙江省的投资所带来的贸易效应为正,每1单位的投资能增加双边贸易0.092个单位。究其原因是因为意大利经济模式和浙江经济模式相似程度极高,互动程度也极高,如产业结构相似,均以生产纺织、服装、工艺品和皮革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都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聚集在一个个专业化的产业区内,如意大利比耶拉的毛纺织产业、浙江宁波的服装业等。两地经济若干的交集决定了它们的合作竞争关系,体现在投资对双边贸易的效应为促进效应。
参考文献:
[1] 杨迤:FDI对中国进出口影响的相关分析[J]. 世界经济,2000(2):44-49
一、中日贸易现状
纵观近年来各国间国际贸易蓬勃发展,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发展可谓是如日中天,发展势头锐不可当!在诸多贸易伙伴国中,日本一直是我国的重点关注对象。作为我国近邻,自1972年9月两国经济破冰以来,中日两国就开始建交开展全面的经济合作,截止到2014年日本已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外资来源地,中国则成为日本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进出口贸易额均位列第一。
(一)双边贸易规模扩大
从商务部2001年到2014年数据分析,中日经济发展十分稳定,形成良好的贸易合作趋势。总体来说,以2012年为界,2012年以前总量规模都是逐年增加,常年保持20%之上的贸易增速。在2009年,受到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出现偶然年度的负增长,但金融风暴过后的2010年双边贸易焕发强大动力,进出口分别增长35%、23%,总体来看,2001年到2012年的12年间,中日双边贸易总额增长到近4倍。自事件发生后,导致中日政治关系几近断交,这种政治冷气候明显蔓延到经济领域,两国双边贸易量在此之后每年缩减,中日贸易关系出现明显下滑信号,态势萎靡。
(二)贸易逆差加剧
2001年到2014年中日贸易数据显示贸易逆差呈明显扩大趋势。虽进口增幅和出口增幅相差不大,但常年维持贸易逆差态势。其中,2001年逆差额为21.5亿美元,到2012年逆差额高为261.6亿美元,相比大幅增长了12倍。虽然在2012年后两国贸易因政治等原因一时冷却,使得在中国进口猛降,同时出口只是受到微弱影响的共同作用下我国贸易逆差在急速缩减,但逆差态势依旧不变。
二、影响因素分析
中日两国紧密的经贸关系来源于中日两方不同优势的要素禀赋和互补性的产业结构,经贸规模则又受制于国内经济和政治外交环境等。
(一)积极因素
1.要素禀赋差异
要素禀赋制约一国以何种角色参与国际分工,其结果是该国贸易生产方式必定倾向于生产和出口密集使用丰富要素的产品。中国掌握着绝对庞大数量的廉价劳动力,使得我国的劳动密集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存在极大优势!日本自1970年开始,其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就转向具有高附加值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其工业制成品一度称霸全世界,截止到现在制造业一直处于产业链高位。两国要素禀赋带来的贸易分工方式决定了中日贸易有巨大的发展可能性!
2.产业结构互补
中国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上。2014年间商务部网站显示中国出口位列前三的是机电产品、纺织品及原料和家具玩具,占出口额三分之二,同年中国进口额有近六成左右产品集中于机电、贱金属及制造和化工业。虽然个别行业如机械电子等行业中日贸易也存在竞争性,但日本处于产品研发和设计的上游阶段,而中国则处于原材料的提供方或是产品的组装低档环节。
(二)消极因素
1.迥异的经济发展形势
入世以来中国以举世瞩目的增速赶超其他各国第二大经济体,成为国际奇谈。入世后我国在实施稳健或积极财政政策同时积极转型产业就结构,需求动力十足。日本则是国内需求萎靡,财政赤字严重,继2008年次贷危机后,日本缓慢恢复的经济再遭2011年日本大地震影响,日本经济一盘惨淡。综上,生产贸易的结果必然是中国对日本的逆差不断增加!
2.不稳定的政治关系
由近两年的贸易额很直观明了地看出政治影响或将成为未来中日经济稳步发展的关键因素。2004年日本时任首相参拜靖国神社致使两国政治紧张同样波及经济,中日双边贸易额虽增长,但对比2003年的高位增长率,2004年当年及之后年份的增幅却黯然失色。事件发生后日本出口额也明显缩减。
三、加强中日合作的建议
中日是隔水紧邻的贸易伙伴,未来中日经济合作的空间和潜能仍值得发掘。
(一)转变外贸产品模式
从贸易模式可知,中日双边贸易中中国角色是劳动密集产品的出口方,附加值低,浪费严重,生态压力大等,中国应尽快促使产业结构,增加人力资本投入,赋予中国制造产品更多价值!
(二)建立多元化外交关系
国家对日政治态度殃及我国对日贸易,作为拉动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的“国际贸易”,不能把重心过多过大地放在某一伙伴国身上,我国应进行多元化投资,寻求与其他各国的贸易合作,分散风险。
(三)加强经济贸易对话
中国和日本的双边贸易合作关系对两国的战略规划都意义深远,但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两国的政治关系数次冷却甚至断交,双方外交关系千疮百孔。为避免政治因素殃及经济,中日双方都应主动出台措施加强经济合作回话机制,着力经济外交!
参考文献:
[1]徐长文.建立中日韩自贸区促进亚洲一体化进程[J].国际贸易,2013.
最早将引力模型应用于国际贸易领域的是丁inberge(1962 ),该模型预言两个国家的双边贸易流是两国经济规模和国家距离的函数,对数表达形式为:
feenstra ( 2004)通过理论研究发现引力模型由于没有考虑相对价格导致了估计的遗漏变量偏误。anderson (2003)指出双边贸易量不仅取决于双边贸易成本,同时以gdp比重加权的“多变抵抗因子”也会对贸易造成影响,因为它反应了进口国进口竞争产品价格与出口国的出口机会。
引力模型假设国家对之间的贸易流是对称的,即国家之间贸易每一种产品。但是有学者研究贸易数据发现这个假设与数据不相符,即实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对之间的贸易量为零。
传统上解决零贸易问题的两种方法一忽略所有双边贸易量为零的国家对以及给零贸易数据加上一个非常小的正数后将它们一起放入模型估计一都存在缺陷。linders and de groot(2006)改变样本数据是武断的,且没有理论和经验的支持。
一、tobit模型以及样本选择模型
当某个范围内的结果无法观测、实际结果无法反应需要的结果(实际贸易不能为零、或衡量的不准确性(如四舍五入)时用丁obi下模型更合适。该模型由james丁。bin1958提出,用来描述非负因变量y}和自变量xi之间的关系。模型假设有一个潜变量(无法观测的变量)y,。该潜变量通过参数声来决定其与xs的线性关系。当潜变量大于零时,因变量等于潜变量,否则等于零:
由于丁obit模型强行给样本加入一个审计限值(censoringlimit)后损失了被截数据包含的信息,因此其分析结果存在偏误。
有学者指出零贸易流来源于二步决策而不是审计过程(censoring),因此合适的方法是模拟产生零观测值的决策过程而不是机械的使用丁obi丁模型。利用pro日it模型可以模拟是否进行贸易的决策过程。决策的结果决定了是否观察样本中的实际贸易流或者贸易是否为零,而潜在贸易规模由引力模型决定。因此样本选择模型由选择方程和回归方程构成。
样本选择模型将零贸易量作为贸易者独立决策的结果,并允许对其分开解释,充分考虑了零观测值所提供的信息。但是样本选择模型要求随机干扰项严格服从的正态分布,且第二步回归是要找到一个影响贸易缺失但是与贸易量无关的工具变量,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
二、泊松模型及扩展的泊松模型族
假定双边贸易量la是自变量的指数函数,将引力模型设定为泊松形式,即国家间可观测的贸易量服从泊松分布:
其中,为自变量向量和考,分别为进、出口国固定效应。泊松模型的一个重要假定是即。的条件均值恒等于条件方差。从式可以看出,对进行估计无需对数转换,有学者证明了存在异方差的情形下,泊松极大似然估计是一致而合理有效的。
使用泊松模型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条件均值恒等于条件方差,但大多数情况下方差大于均值,即因变量过度分散。过度分散源于未观测到的个体异质性(均值不等于方差卜若不予以修正将导致对因变量一致却无效的估计。扩展泊松模型族中的负二项分布模型通过设定方差为均值和分布参数的函数,将未观测的异质性纳入条件均值中,常用于解决过度分散问题。然而泊松模型和nb模型却无法解决观测到的零计数过多现象。
1、前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特别是通过大力引进外资来发展出口导向型贸易战略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美贸易也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美国在2004年成为了我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国,占我国对外贸易的14.8%,仅次于欧盟(15.5%)。1997年美国超过日本成为了我国最大的海外市场。根据美国2000年的统计数据,我国是美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仅次于加拿大、墨西哥和日本,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出口国和第三大进口国。2006年,我国取代墨西哥成为了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由此可见,中美双边贸易已经成为两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美中两国自1979年建交以来,双边贸易额从1979年的不足25亿美元猛增到2009年的3659.8亿美元,短短的30年时间增长了146倍之多。近几年来,美中双边贸易额增长迅速,根据美国官方统计,在美中贸易中,美国自1983年开始出现逆差,2009年贸易逆差达到2268.3亿美元。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在从1979年到1992年的14年中,中国对外贸易一直为逆差,1993年开始转变为顺差,2009年底顺差为1960.7亿美元。
由于巨额贸易逆差的存在,导致美中经贸关系引发许多问题,如反倾销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人民币汇率问题、纺织品配额问题等。本文结合产品周期理论从两国贸易逆差总量、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对美中贸易逆差进行分析。
2、中美贸易额及产品结构的比较分析
产品周期理论主要从技术变化的角度探讨比较优势的动态演变。如果要分析美中贸易逆差是否是符合产品周期理论假设条件所规定的结构性的,那么就不仅要讨论中美间双边贸易总额之间的关系,还要深入探讨中美贸易产品的结构性差异,只有结合了这两方面的因素,才能说明美中贸易逆差的首要原因。
2.1中美贸易额的总量分析
为了更真实客观的反映数据的可信性,本文分别采用中国官方公布的中方贸易顺差数据和美国官方公布的美方贸易逆差数据,虽然双方的加总并不是平衡数据,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哪方的统计存在误差,只是统计范围的差别,比如对直接外资投资企业进出口统计标准和统计口径的不同等原因。基于以上原则,本文整理了美中双方1980年至2006年27年间的贸易总量的统计数据,见图1: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1)中美双边贸易额迅速增长,特别是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双边贸易额以每年约20%以上的速度增长,到2006年美国成为中国的仅次于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美国也是中国的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六大进口来源国,中国是美国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地和第四大出口市场。(2)尽管中美双方的统计口径存在上亿美元的差距,但是纵观美中贸易26年间的差额变化,总体趋势是不可争议的,即中国的贸易顺差在逐年增大,但增速有所放缓;美国的贸易逆差也逐年增大,但逆差的扩大也呈逐年减小趋势。
2.2中美贸易的产品结构的比较分析
对中美两国的历年贸易总额进行分析,只能得出美中贸易逆差的感性概念。因此,除此之外,还应对美中贸易逆差的商品结构进行仔细分析。本文选取的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署贸易数据库(uncomtrade),根据中国从美国的分类商品进出口值,我们可以得出美中贸易逆差的分类商品值。本文选取的时间跨度为1995-2006年进行分析。数据的选取标准采用sitc一位数,本文将两国出口商品按1位数的sitc代码分为农产品(0+1+2)、初级产品(3+4)、相对劳动密集型制成品(6+8)及相对资本密集型制成品(5+7+9)。因此在具体分析时,本文将0-9类商品划分为农产品、初级产品、相对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相对资本密集型产品。图2形象地显示了美中贸易在这四类商品上的不平衡值。
由上图可以看出,1995-2006年期间,中国的农产品一直处于逆差状态;相对资本密集型产品从1996年开始由逆差转为顺差,虽然2001年出现小幅回落,但2002年以后增长迅速;而相对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处于缓慢上升的顺差状态,但是其比重却占了美中逆差额的绝大部分;初级产品相对处于较低贸易额平缓发展的状态。
2.3结合产品周期理论分析美中贸易逆差的性质。
经济学家维农(raymond vernon)提出的产品周期理论从技术变化的角度探讨了比较优势的动态演变,他认为某种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完成一次循环,需要经历三个不同的阶段:初始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在这三个阶段中,各国由于自身的发展阶段和比较优势的不同,贸易的形式、范围和数量都有所区别。如图3所示,t0-t1时期是产品的研发期,t1-t2时期是贸易的初始阶段,贸易主要发生在少数发达国家之间,这两个时期共同构成了比较优势理论中的初始期;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化,在t2-t3时期扩展至新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由于工业基础薄弱,进口需求旺盛,成为发达国家的主要海外市场,在t3时期,次发达国家基于自身比较优势成为净出口国,在t4时期,首要发达国家由于竞争激烈,研发、管理、营销等方面成本的提高,以及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逐渐由净出口国转为净进口国,这三个时期就是产品周期理论中的成长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产品已实现了标准化,并普及到广大的市场汇总,参与国际贸易各国厂商的生产基本达到了最佳规模点,劳动力红利成为发展中国家后发制人的主要手段,制造业的长足发展使发展中国家在t5时期由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这一转变即意味着产品周期理论中的成熟期的到来。
通过对比笔者发现,根据产品周期理论绘制的图3中代表中国进出口商品平衡额的l3曲线和代表美国进出口商品平衡额的l1曲线,与根据中美贸易实际发生量绘制的图2.1种的中国顺差额和美国贸易逆差额存在惊人的相似性。此外,由于美中贸易逆差额主要来自相对劳动密集型和相对资本密集型产品,这就使上述分析由曲线上的“惊人的相似性”转变为实际贸易状况符合产品周期理论的指导。
综上,可以得出美中贸易逆差额是结构性的,是美中两国在长期经济发展中所不可避免的必经阶段。图2.3中标出的t5时期即是中国加入wto组织前后的时期,是中国经历自78年改革开放以来卓有成效的积蓄性发展所达到的必然高度。
3、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上述分析表明,美国向中国出口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和中国向美国出口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这种国际贸易形势在一定时期内存在一定的稳定性。结合产品周期理论,本文认为,美中贸易逆差是结构性的,并且随着中国的发展,这种贸易逆差将会经历一个峰值,随后逐渐下降。2009年和2010年的初步数据显示,美中贸易逆差额的扩大趋势正在逐步放缓。但是,由产品周期理论(图2.3l2)可知,即使中国发展到与美国的双边贸易能够实现零顺差的地步,即中国发展成为中等发达国家的时候,美国仍会面对着来自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逆差,这些问题不是美国施加政治压力、外汇压力以及舆论压力所能克服的。这种贸易逆差是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发生自由国际贸易时所必然产生的。
另外,美中贸易巨大逆差的存在也表明中美经济潜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所处的发展阶段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这种贸易顺差对中方来说也是不利的。
综上,我国应该继续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改革,建设创新性社会,加大创新投入在企业成本中的比重,努力实现由高污染、高消耗、低附加值的非熟练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向出口低污染、低消耗、高附加值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的转变。这一转变需要长期的、渐进式的进行,因此,本文建议尊重国际贸易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人为的给双边贸易加以负面限制,这样对双边贸易各国都是有利的。
参考文献:
[1]高筠燕,姚益龙,产品周期理论的重温与思考,世界经济文汇,1991,(01)
[2]李坤望,张伯伟,国际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2):91-93
The Empirical Research to Similar Preference of Demand
Abstract: The preference of demand is not always reflected by the incomes level of the varieties of country ,so it is determined by various ingredients ;under the open market condition , the countries which have the similar income level and preference of demand are likely to form trade structures that obviously deviate from the situation of the theory of demand preference , because there are so much determinative ingredients ,for example ,the different prices of commodities and services caused by process and the endowment of factors of products or technologies ,and the restriction by governments or FTAs.
Keywords: the preference of demand ;the income level ;trade structure ;econometric analysis
一、前言
2003年全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高达8512.1亿美元,比上年?粼?304亿美元,增长37.1%,为1980年以来增速最快的一年;进、出口贸易规模分别突破4000亿美元大关,其中出口4383.7亿美元,增长34.6%;进口4128.4亿美元,增长39.9%;全年实现贸易顺差255.3亿美元,比上一年度降低了16%。2003年,年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实现全面快速增长,2003年中国的三大贸易伙伴国分别是日本、美国和欧盟,与日本、美国、欧盟等3大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总额均突破千亿美元大关。根据中国海关的数据,日本连续11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03年中日贸易额的增长幅度为31.1%,贸易总额达1335.8亿美元,但新华社没有给出进口和出口的分类数字;中国同其第二大贸易伙伴美国的双边贸易在2003年增长了30%,达到1263.3亿美元,中美贸易顺差超过500亿美元;而中国同第三大贸易伙伴欧盟的双边贸易在2003年激增了44.4%,达到1252.2亿美元。
中国与韩国和东盟国家的贸易也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双边贸易增长速度均在20%以上,贸易增长速度均超过了40%。
中国同世界各国进出口贸易发展势头良好。依据瑞典经济学家林德尔(Linder,1961),影响不同国家之间贸易格局的主要因素是国内需求特征,因此各国应该与具有相似需求的国家存在大量贸易额。中国的贸易情况是否符合林德尔的需求相似偏好理论呢?本文将通过对中国2003年国别贸易结构进行实证检验,说明中国的贸易情况偏离了需求相似偏好理论。
二、中国贸易结果的计量经济分析
(一)需求相似理论简述
需求相似理论又称偏好相似理论,是瑞典经济学家林德尔于1961年在其论文《论贸易和转变》提出的。林德尔认为国际贸易是国内贸易的延伸,产品的出口结构、流向及贸易量的大小决定于本国的需求偏好,而一国的需求偏好又决定于该国的平均收入水平。这是因为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产品的出口建立在国内基本需求基础上。其次,产品流向、贸易量取决于两国需求偏好的相似程度。最后,一国需求偏好取决于该国的平均收入水平。平均收入水平越高,对消费的需求的质和量都会提高;平均收入水平越高,对先进的资本设备需要越高。因此两国人均收入相同,需求偏好相似,两国间贸易范围可能最大。但如果人均收入水平相差较大,需求偏好相异,两国贸易则会存在障碍。
若两国中一国具有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而另一国没有对这种商品的需求,则两国无从发生贸易。因此,各国应当出口那些拥有巨大国内市场的制成品,即大多数人需要的商品,一国在满足这样一个市场需求的过程中,可以从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国家获得出口该类商品所必需的经验和效率,具有相似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间的贸易量是最大的。基于该理论,企业首先应选择国内市场巨大的产业进行出口贸易,同时最有可能发生在偏好相似的国家之间(往往是相邻国家市场),因此,国际化经营往往表现为渐进式。渐进式国际化经营的产业往往是国内外需求偏好相似的产业,根据林德尔的理论,国际贸易被视为国内贸易的延伸,因此产业一开始往往表现为国内经营,待国内市场饱和后或因偶然机会(被动地)才向外延伸到国际市场,根据需求偏好相似原则,首先选择的是相邻国家市场,而后才是全球市场。
林德尔还认为,一国将出口那些国内需求规模大,或如他所声称的“具有代表性的需求”的产品。按其所述,这种结果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厂商往往对国内生意的机会更敏感;发明、创新也往往由国内市场没能解决的问题所激发;对新产品的不断改进也只有在为国内消费者的接受的情况下,才能带来显著的成本降低。
(二)对中国贸易的实证检验
中国贸易结构是否符合需求相似偏好理论,与贸易国的国民收入水平高度相关呢?下面笔者将对中国2003年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分析中国贸易结构对该理论的符合程度。
1. 中国贸易国别综述
中国2003年国别贸易情况结构如下图所示:
1. 数据来源:《国际贸易》,2004(2);吴海英,刘仕国《世界经济统计资料》。
2. 世界银行在《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中规定,低收入国家:1995年人均GNP低于765美元;中等收入国家:766~9385美元;高收入国家:高于9386美元。中国1995年人均GNP为620美元。
图1 2003年中国国别贸易结构图
由以上图示可以看出,中国的大部分贸易伙伴国集中在亚洲、欧洲,中国与美国和日本的贸易量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相当大比重(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中国2003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1051美元,属于中低收入国家,而中国的几大贸易伙伴国美国(37460美元)、日本(33063美元)、中国香港(24163美元)、中国台湾(13252美元)、韩国(10915美元)、德国(26046美元)等都属于高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根据林德尔的需求相似理论的观点来看,中国与中低收入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应该占较大比重。而从上图1的结果来看,初步判断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情况与需求偏好理论有较大出入。
2. 计量经济分析
(1)模型的建立
根据2003年中国进出口贸易国别情况,对中国贸易伙伴国国民生产总值与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差额绝对值的对数、三类收入水平的国家、前二者的乘积、以及中国与各国进出口总额的对数构建回归方程,前三者为自变量,最后一个变量为因变量,检验三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程度。利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可以建立多元线性回归的数学模型:
LNXM = C(1) + C(2)*LNAVGDP + C(3)*CLASS + C(4)*GDPC………..(1)
一、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现状
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已经与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同时正在协商的自贸协定有5个,涵盖了28个国家和地区。《亚太贸易协定》是一个具有实质性优惠的贸易安排计划,其宗旨是通过成员国对进口商品相互给予关税和非关税优惠,实现贸易便利化及扩大贸易,不断扩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与共同发展。亚太贸易协定正式成员包括孟加拉国、中国、印度、韩国、老挝和斯里兰卡6个国家。到2006年9月,中国已经根据协定实施了3轮关税减让,已向其他成员国的1717项8位税目产品提供优惠关税,中国也享受了同样的优惠关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按人口算,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在经济规模上是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自由贸易区,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规定,中国和东盟双方从2005年7月20日开始实施降税计划,中国和东盟的7000种产品大幅降低关税、取消配额以及其他市场准入条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自2010年1月1日已经全面启动,标志着由中国和东盟10国组成、接近6万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额的区域,开始步入零关税时代。自贸区建成启动后,中国与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6个东盟成员国间,有超过90%的产品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从原来的9.8%降至0.1%,上述东盟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至0.6%。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4个东盟新成员将在2015年对90%的中国产品实现零关税的目标。
CEPA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单独关税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主要目的是逐渐取消相互间货物贸易中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逐步消除服务贸易中的各种限制,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相互间贸易投资的增长。
自2004年11月18日起,经过10个月的磋商,最终在2005年11月18日签署了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这是继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二个自贸协定,也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双方就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技术贸易壁垒、动植物检验检疫、贸易救济和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相关法律和技术问题达成一致协定。根据两国协定,占两国税目总数97%的产品将于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关税。从2006年10月1日起,智利对原产于中国的5891种产品的关税将立即取消,中国对原产于智利的2806种产品的关税也将降为零。
2005年4月,中国与巴基斯坦共同宣布启动中巴谈判,12月9日双方正式签署《中巴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协议》(即先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投资等协定之前的计划)。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协定,中国从2006年对原产于巴基斯坦的1671个8位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7%;巴方也将对原产于中国的575项6位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①。根据协议,双方在WTO服务贸易承诺表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市场准入承诺清单的基础上,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和巴基斯坦进一步相互扩大市场准入范围。
2008年4月,中国与新西兰签署了《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根据协定内容,新西兰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中国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起实现零关税②。另外,双方就服务贸易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并对包括技术工人在内的人员流动做出了具体规定。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谈判启动于2006年8月,经过8轮艰苦而坦诚的磋商,于2008年9月圆满结束谈判。双方在2008年10月正式签署了协议。《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是一份内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中国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在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其中87.5%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双方还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在WTO服务贸易承诺表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市场准入承诺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相互扩大市场准入范围。
在2009年4月28日签署的《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同时双方还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截至2011年2月,中国正在谈判的自由贸易区还有中国—海合会、中国—澳大利亚、中国—冰岛、中国—挪威、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可见,我国在全球不同地区都将通过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建立生产网络,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中国和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谈判于2008年11月启动,经过6轮谈判,于2010年4月8日正式签订了《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同意在下半年正式实施协定。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领域,是我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一揽子协定。
二、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主要特征
以中国为轮轴建立的自由贸易区由于合作对象的不同,所确定的原产地规则内容也有较大的差异。原产地规则按照适用 的范围可以分为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优惠性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一成员为确定货物是否具有资格根据契约或自治贸易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而实行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该契约或自治贸易的规定可使货物享受超出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一条第一款实施范围的关税优惠待遇。优惠性原产地规则应用于互惠的优惠性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东亚主要的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大体包含3个方面:(1)区域价值含量标准(RVA);(2)关税目录改变原则(CTC);(3)特定加工工序标准(SP)。下面按照东亚成员国家与区域内部国家或地区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与区域外部国家或地区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两部分,单独描述各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进一步分析其呈现的特征。
首先,以中国为轮轴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主要以东盟的优惠原产地规则为模板。即以关税目录的改变为基础,区域价值含量标准约为40%左右,累积方式除了东盟—中国以对角累积外,其他的自由贸易区为双边累积③。这些优惠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都体现了东盟的原产地规则④。其次,累积规则处于初级阶段。国际上一般将累积规则解释为,允许国家使用特定第三国生产的部件而不用遵守通常的原产地要求,只要这种部件在享受优惠的出口国进行了进一步加工⑤。累积规则通常分为3类,一是双边累积,二是对角累积,三是完全累积或充分累积。对角累积(diagonal cumulation):既相互订有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国家之间可以使用任何成员国的材料与中间产品加工本国产品,并获得原产地资格。双边累积(bilateral cumulation):即两个定有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允许使用双方各自的原材料加工产品仍能获得原产地资格。充分累积(full cumulation),即对等累积的延伸。一些国家和实行“优惠原产地规则”国家有联系,其生产的产品在加工为最终产品后仍能获得原产地资格。从累积的方式看,从双边累积到对角累积、充分累积,原材料和中间品的选择范围逐渐扩大,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也在不断降低,由于原产地规则导致的贸易转移效应在逐渐减少。目前,只有欧盟与南非自由贸易区采用充分累积标准,南非产品中可以包含来自南非关税同盟中任何国家的原材料,其产品仍能被欧盟确定为原产于南非。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主要采用了双边累积方式,是一种最初级的方式,也使优惠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比较高。
三、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
1.轮辐国加大了对中国市场的依赖
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已经与3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其中8个自由贸易协定已经生效,并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冰岛、澳大利亚等国正在进行谈判。很显然,中国已经成为轮轴国,而其他国家成为轮辐国。
从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家看中了中国的廉价资源和劳动力,也就开始与中国建立区域经济合作关系。随之,伙伴国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更加紧密,对中国市场更加依赖。
从表3计算出的数据来看,除去2009年新西兰对中国的进出口额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低于2001年的数据外,其他数据均高于2001年。因为新西兰与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是在2008年4月7日签订,因此影响不大。
2.优惠原产地规则对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贸易额的影响
根据前面关于原产地规则对自由贸易区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不同对区域内公司的生产决策将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分析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时,以不同的自由贸易区为研究对象,采用引力模型进行了计量分析。
(1)引力模型的构建
引力模型最初来源于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二位学者最早将引力模型应用到国际贸易领域,他们认为两个国家间双边贸易规模的大小与万有引力有类似的规律,即两国的贸易规模与两国间的空间距离成反比关系,而两国的贸易规模与两国的经济总量规模呈正比。后来,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不断地完善和发展,在模型中增加了许多新的变量。Linnemann(1966)首次引入了人口和贸易政策两个新的变量。1985年Bergstrand将人均GDP变量引入到贸易引力模型中来,表明赫克歇尔—俄林模型中的要素禀赋差异对双边贸易的影响。巍巍(2008)等从中国双边贸易的实际出发,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扩展和修正。他假设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GDP、两国间的距离以及双边自由贸易安排状况4个变量是影响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间双边贸易大小的因素,修正后的引力模型为:
本节的分析在借用巍巍修正后的模型基础上,把原产地规则限制指数作为虚拟变量引入模型中,代替FTA变量。
(2)选取数据与回归结果
1)优惠原产地规则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影响
本节选取的样本数据是我国与东盟(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等伙伴国2000-2009年的时间序列数据,数据整理如表4、表5所示。
借助于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0对表4中的中国与东盟(ASEAN)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回归的方法得到的方程为:
其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个变量t统计量的检验值,根据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系数为0的概率比较低,t统计量均能通过检验。另外,从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值为0.99,F值为446.82,DW为2.5789,均能通过检验,表明方程的拟合度较好,用该方程对中国和东盟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是比较准确的。
具体来讲,方程的结果说明中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与中国和东盟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有关系。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和东盟的贸易额会增加0.85个百分点;通过引入原产地限制指数虚拟变量,将2002年以前的数据设置为0,表明优惠原产地规则的限制程度为0,2003年以后的数据设置为1,说明在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后,优惠原产地规则开始起作用。得到的结论是中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与东盟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规则以后,中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额增加0.33个百分点,原产地规则起到了保护区域内贸易的作用。
2)优惠原产地规则对中国—智利、中国—新西兰、中国—巴基斯坦的影响
①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的回归结果
借助于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 0对表5中的中国与智利(CL)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回归的方法得到的方程为:
其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个变量中t统计量的检验值,根据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系数为0的概率比较低,t统计量均能通过检验。另外,从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R2值为0.98,F值为155.63,DW为1.87,均能通过检验,表明方程的拟合度较好,用该方程对中国和智利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是比较准确的。
具体来讲,方程的结果说明中国和智利的双边贸易额与中国和智利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有关系。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和智利的贸易额会增加1.29个百分点;中国和智利的双边贸易额与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指数虚拟变量,将2006年以前的数据设置为0,表明没有限制规则,2007年以后的数据设置为1,得到的结论是引入原产地限制规则以后,中国和智利的双边贸易额成正向变化。
②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的回归结果
借助于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0对表5中的中国与新西兰(NZ)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回归的方法得到的方程为:
其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个变量中t统计量的检验值,根据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系数为0的概率比较低,t统计量均能通过检验。另外,从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值为0.98,F值为156.96,均能通过检验,表明方程的拟合度较好,用该方程对中国和新西兰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是比较准确的。
具体来讲,方程的结果说明中国和新西兰的双边贸易额与中国和智利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有关系。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和新西兰的贸易额会增加0.94个百分点。
另外,该方程虽然能够说明中国和新西兰的双边贸易额与新西兰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指数虚拟变量,本研究将2008年以前的数据设置为0,表明没有限制规则,2009年以后的数据设置为1,得到的结论是中国和新西兰的双边贸易额与新西兰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规则以后,中国和新西兰的双边贸易额成反向变化。这个结果不具有解释力,因为中国和新西兰在2008年4月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到2009年底,实施的时间很短,而且关税优惠的幅度以及覆盖的范围都很小。另外,统计值中的DW为0.896,这个值太小,可能存在自相关。
③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的回归结果
借助于计量经济软件Eviews5.0对表5中的中国与巴基斯坦(PK)的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回归的方法得到的方程为:
其中,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个变量中t统计量的检验值,根据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系数为0的概率比较低,t统计量均能通过检验。另外,从方程的整体情况来看,值为0.89,F值为29.10,均能通过检验,表明方程的拟合度较好,用该方程对中国和巴基斯坦的贸易情况进行分析是比较准确的。
具体来讲,方程的结果说明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额与中国和巴基斯坦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有关系。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中国和巴基斯坦的贸易额会增加0.85个百分点。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额与巴基斯坦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指数虚拟变量,本研究将2005年以前的数据设置为0,表明没有限制规则,2006年以后的数据设置为1,得到的结论是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额与巴基斯坦原产地限制指数有关系,引入原产地限制规则以后,中国和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额成正向变化。
四、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法规体系由1986年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1992年外经贸部颁布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方法》和《含有进口成分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主要制造、加工工序清单》等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配套法规的出台及实施在缓解贸易摩擦、保护外商投资环境、加强原产地证书的签发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由此标志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原产地制度。它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我国进出口产品的原产地管理工作、推动我国外经贸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1.我国优惠原产地规则不能起到充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多边贸易关税逐渐降低,非关税壁垒的使用也受到限制,各国能够使用的贸易保护工具非常有限,原产地规则就开始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利益的工具。我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对进口货物的判定标准是“实质性加工”标准,但没有明确说明在何种情况下适用何种标准,并且对如何计算增值比例也没有规定方法,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如果采用增值比例标准,必须明确列出计算公式。这种笼统的规定容易造成原产地认定的随意性,使原产地规则根本不能实现它的设置目标。
我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对加工产品的原产地认定采取以制造、加工工序为主,辅以构成比例的原则。对加工产品的原产地认定更多地注重“最终组装工序”,而忽视了其中核心部件在原产地认定中的作用。这种较低的原产地标准造成在我国只进行简单加工的产品轻易就可以取得中国原产地证书,也使外商更倾向于只将最终简单加工环节放在中国境内,原材料、零部件更多的是进口,而不注重从本地采购,这对中间品产业的发展显然是极为不利的。另外,我国规定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标准主要缺陷在于没有针对不同类别的产品实行差别化判定标准,这对合理引导外资投向、引进技术、提高加工贸易的层次以及改善加工贸易的产品结构是极为不利的。
2.原产地标准过于宽松和笼统
判断标准不具体,容易造成“随意”的现象。这种宽松的原产地规则容易使他国搭便车,不仅起不到保护我国经济利益的目的,还容易引起贸易摩擦。比如,我国与美国的贸易摩擦不断,对华反倾销诉讼逐年增多,这都是源于中美的高额贸易顺差。事实上,很多商品都是在我国进行加工,附加值很小,但由于我国原产地规则过于宽泛和模糊,导致很多加工品都打上了中国制造。比如,我国原产地标准是以HS税目号改变作为实质性改变的标准,但在《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没有“以税目号改变”的规定,由此使签证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加工清单》规定的主要加工工序较简单,要求的增值百分比标准较宽松,几乎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都能取得中国原产地资格。宽松的原产地规则造成我国加工贸易的中间品进口 替代率低,从而使加工贸易与我国其他产业尤其是中间品产业关联性弱,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不高。
对原产地标识的管理比较松散。目前,我国具有原产地作用的证明主要有原产地证书、出口许可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原产地标识。前3种证明的管理工作相对较为规范,而对原产地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则较为随意。许多加工贸易企业对使用原产地标识的意义及相关国际惯例认识不足,往往出于民族自豪感而将只进行简单装配的产品随意打上“中国制造”这一原产地标识,这不仅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受到影响,引起贸易摩擦,而且也会承担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3.原产地认定标准不统一导致管理成本提高
围绕中国建立的重叠自由贸易区中,不同自由贸易区的优惠原产地规则有所差异。CAFTA模式采取了单一的从价百分比标准,CEPA模式采取了以加工工序标准为主、以税目改变标准为辅的标准;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制定了产品特定清单;CNFTA模式采取了税目改变标准和加工工序标准以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相混合的标准。与其他国家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也都侧重不同的原产地标准。这种原产地标准不统一使一个国家同时适用多个原产地规则,相关出口企业将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适应这些原产地规则。另外,海关的行政管理部门也需要深入了解这些规则,增加了海关的管理成本。
五、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规则进一步改进的方向
1.制定协调统一的优惠原产地规则
我国与不同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由于国情不同,自由贸易区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内容也有所差异。这在贸易往来过程中带来很多问题。为了能够降低贸易成本,在中国为轮轴的重叠自由贸易区建立统一协调的优惠原产地规则变得非常重要,尽量对同一产品适用相同的原产地规则。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原产地规则协定》第九章第二款规定税则分类变化使实质性改变作为基本标准,同时“对特定产品或一个产品部门制定原产地规则时,应以补充或例外方式考虑,包括从价百分比和在为某些特定产品或一个产品部门制定原产地规则式的生产和加工的操作过程”。税目改变标准相对于其他标准透明度高,客观性和预见性较强,避免多种原产地规则之间的错综和混乱,使出口商或生产商更容易了解出口目的地的原产地规则。
在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方面,需要在中国重叠式自由贸易区内进行协调统一。按照世贸组织《原产地规则协议》的要求,原产地规则应适用于所有非优惠性原产地目的,所以,应该把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范围扩大,制定协调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原产地规则》,将其适用范围由单纯的“签证管理”及进口货物征税税率确定扩大到包括最惠国待遇的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实施,原产地标记的监管,其实行的进口数量限制的实施,国别进口贸易的统计等在内的所有领域。我国现有的原产地规则包括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定和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定,对那些仅在中国组装、加工成品但不出中国海关的产品如何判定其属于进口产品还是中国产品,没有具体规定。鉴于原产地不单纯是海关的“技术性问题”,而是背后隐藏着巨大经济利益的“政策问题”,因此,原产地问题已经成为贸易政策领域的问题。所以,应该建立一套结构完整(包括原则、标准和程序)、定义清晰、商品分类详细的更为系统、具体的货物原产地规则,同时应成为我国反倾销和反规避有力的工具,符合多边贸易体系的原产地规则协议。
2.构建合理、细化的原产地认定标准
目前在世界上有NAFTA和PANEURO两种代表性优惠原产地规则模式,两种模式都具有比较合理、完善的标准。它们都是在以税目标准为主的基础上,以从价百分比和加工工序为补充的体系。3种标准各有优缺点,可以针对不同的产业特点进行不同的组合配套,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原产地规则的积极作用。而我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未能对敏感程度不同的产品制定宽严程度不等的原产地标准,从而未能有效地利用原产地规则来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另外,应该结合不同贸易伙伴的产业结构制定有梯度的原产地标准,以便引导区内产业的发展和投资流向。通过制定有梯度、有差异的原产地规则,提高原产地规则中当地成分标准,使外资企业采用更多本地产的相关的零配件和原材料,扩大内需,扶持本地企业的发展,促进就业。为维护企业利益,政府应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高低不等的原产地标准,提高出口货物中的中国成分。比如,严格审查落实现行的原产地规则;对那些我国已有较强生产能力的被动配额产品,可针对不同情况,制订较高的原产地标准,合理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就完全原产地标准、原产地积累规则及监督管理规则来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比较符合多边贸易谈判中原产地规则的国际协调。部分原产地标准是对自由贸易区贸易往来影响最大的标准,也是分歧最大的标准,成员国之间的较量经常在这个领域。但以从价百分比标准看,对于进口商非常复杂,计算公式中涉及成本负担、货币汇率的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以及销售价格的变化等,在计算公式中的变量可变性非常大,这不仅给行政管理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工作负担,而且在判断原产地时也容易出现分歧,产生争端,而且公式中40%的增加也不适用于所有产品。从促进区域整体贸易合作来看,此标准过于复杂。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应以税目改变标准为主,以从价百分比或加工工序标准为辅助标准,以增强原产地标准的合理性,使之更加符合自由贸易区各成员方的状况,便于区域的经济合作。
3.用渐进性原产地规则和积累性原产地规则解决原产地规则的非对称性
同一个原产地规则对不同成员国的影响是不同的。这种影响程度与一国拥有的要素禀赋池有密切的关系。要素禀赋池是指一国在一段时期拥有的资源禀赋的量。拥有要素禀赋池较丰富的国家,在生产一种产品时所需要从区域外进口的资源越少,原产地规则对其约束程度越低,原产地规则对此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的影响越小;反之,对于要素禀赋池较小的国家,在生产某种产品时需要从其他的国家进口多种中间投入品,原产地规则对该国企业的生产影响较大,对它的经济和政治影响较大。为了能够保证原产地规则的中性化影响,需要减少原产地规则对不同成员国产生的非对称性影响,采用渐进性和积累性原产 地规则。
(1)渐进性原产地规则。渐进性原产地规则是解决原产地规则非对称性问题的一种方法。具体的方法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每一个区域具体的每一件产品指定不同的原产地规则;二是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不同的原产地规则。比如,对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自由贸易区都采用关税目录的改变,同时对每个自由贸易区具体的产品制定针对性的原产地规则。对某种要素禀赋丰富的产品制定比较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对某种要素禀赋稀缺的产品制定宽松的原产地规则,以使原产地规则对它们的影响相等。对不同的区域之间制定“容忍原则”,对不同的区域制定一定参考性的含量标准,如欧盟为10%,澳大利亚—新西兰为2%等。
(2)积累性原产地规则。积累性原产地规则是解决非对称性的另一种方法。一方面,可以通过扩大原有的区域,扩大成员国单个的要素禀赋池,相当于成员国之间禀赋池的合并;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区域之间的积累机制,即可以对不同的自由贸易区制定相互认可的积累原产地规则,以弥补区域之间的要素禀赋差异。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机制可以使区域之间的要素禀赋共享,但在实践中,如果要素差异较大,双边积累机制依然不能解决非对称性的问题。
注释:
①冯冕:《中外自由贸易区发展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6页。
一、引言
本文就论文选题的理论依据及现实依据进行说明。第一节是对经典贸易理论及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的综述,交代论文选题目的理论背景,阐述选题的理论意义;第二节通过对研究对象总体情况的分析,介绍论文的主要研究问题。
二、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的兴起
传统贸易理论,将国际贸易产生归结于国家间的差异性。传统贸易模型都是以国家层面上的差异性为出发点,并假设了生产是规模报酬不变的性质。其中古典贸易理论从绝对比较优势、相对比较优势出发,要素禀赋理论从两个国家的要素禀赋差异性出发,两种理论都在
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国与国之间发生贸易的原因。但是随着更多的经验事实的发生,传统贸易理论的说法逐渐受到了挑战。比如依照传统贸易理论预测,发达国家应与资源禀赋差异较大的发展中国家间贸易更为活跃。但从国际贸易的实际发展来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尤其是六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大量增加,并且发达国家间的产业内贸易又占了很大的比重。发达国家的要素禀赋相近,且在产业内贸易中所交易的大部分是要素密集度相近的相似产品。以国家为研究对象的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这些经济现象。
新贸易理论则重点对发达国家之间方兴未艾的产业内贸易现象进行分析,指出除了国家要素禀赋的差异之外,规模经济也是国际贸易起因和贸易来源的另一个决定因素。新贸易理论以产业层面为分析出发点,引入了产业组织理论和规模报酬递增假设。新贸易理论虽然通过引入产品差异和垄断竞争所产生的产业内异质性,解决了新古典贸易理论中企业规模不确定的问题。但是在新贸易模型中,企业都是同质的,即每个国家都是由多个将多样性产品出口到世界各地的“代表性企业”组成的经济体。这个假设显然与经验现象相悖,现实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出口,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而且企业之间也存在着生产效率或规模的差异。因此源起“企业同质性”的新贸易理论不能解释的问题是,为何同一行业内,只有部分企业进行着国际贸易,而另一部分企业只服务于国内市场。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的产业内企业异质性理论的研究,正是源于新贸易理论中的“企业同质性"假设与经验现象相悖。
基于微观层面的经验文献进一步发现,贸易自由化导致了产业内资源的重新配置效应,如迫使生产率水平较低的企业退出市场或关闭、导致市场份额向较高生产率的企业重新配置 (Bernard and Jensen,1999:Clerides,Lach and Tybout,1998:AW,Chung and Roberts,2000:Pavcnik,2002:Bernard and Jensen and Schott,2003)。这些经验事实不仅发生在发达国家,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相当普遍。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正是在传统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对一些经济现象无法解释的情况下产生的。首先是Bernard(1997)通过建立理论模型分析了企业服务国外市场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并应用实证研究发现运输成本,工厂层面的固定成本,企业层面的固定成本,关税等因素都会影响企业选择服务国外市场方式。Melitz(2003)将垄断竞争模型与企业异质性假设结合起来,完整论证了企业的异质性理论模型,分析了企业选择是否出口的临界生产成本(即生产效率水平)条件,从而在理论上解释了为何行业内只存在一小部分企业进行出口。Helpman,Melitz和Yeaple(2004)拓展了Melitz模型,将异质性企业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FDI)相结合,考虑企业建立海外分公司的决策,即企业是以出口还是FDI的方式服务国外市场。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的另一框架是由Bernard(2003)创立,他们将随机生产率引入到Eaton 和Kortum(2002)的多国李嘉图模型中。
在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以Melitz的异质性企业理论最具代表性,它成为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的基石。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正是从微观层面―企业出发,探讨企业层面的出口贸易决策行为。它不仅解释了传统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的无法解释的经验事实,弥补了贸易理论所存在的空白,更是开拓了贸易理论研究的新领域、新方向。
三、企业异质性模型
企业异质性模型认为出口企业与非出口企业的特征存在明显差异。对国际贸易中异质性企业的关注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多位学者对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实证研究均表明: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都只有很小一部分企业选择从事出口,而且与非出口企业相比,出口企业的生产率较高且规模也较大。各企业生产效率及规模的差异成为企业异质性。异质性企业是如何进行自我选择从事国际贸易的,贸易对企业的生产和利润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异质性企业模型探讨的问题
1. Melitz模型
Melitz(2003)以Hopenhayn(1992)一般均衡框架下的垄断竞争动态产业模型为基础,并在Krugman(1980)贸易模型的垄断竞争与规模报酬递增的假设下,嵌入企业生产率的差异,建立了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Melitz(2003)的异质企业贸易模型中每个企业面临着出口的固定成本。每个企业也都面临着内生的生产率水平。企业在了解其生产率状况后才会做出是否出口的决策。贸易能够促使生产率较高的企业进入出口市场谋求更高利润,而生产率较低的企业为避免损失只能继续为本土市场生产甚至退出市场。同时贸易进一步使得资源重新配置,使生产率较高的企业占据更高市场
份额 。
Melitz将异质性企业引入不变替代弹性(CES)偏好的垄断竞争模型,发现了一系列新的研究结果。例如,一个产业部门的贸易开放度提高将会抬高工资和其他要素价格,生产成本的上升使生产率最低的企业被迫退出市场。除生产成本外,生产率最高的企业还能够承担开辟海外市场的固定成本并开始出口。生产率居于中游的企业将继续为本土市场服务。低生产率企业的退出,使资源重新进行分配,更多得流向那些生产率较高的企业,从而整个产业的生产率因为贸易而得到了提升。Melitz的研究揭示了产业的总体生产率由于资源的重新配置获得了提高,这种社会福利是传统贸易理论没有发现并解释过的贸易利得。
因此Melitz模型尽管建立在微观结构上,却有助于从宏观层面上理解出口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Melitz(2003)的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的一个亮点在于它清楚且有说服力的解释了为什么一些产品根本没有被出口。
Melitz(2003)的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能够很好的解释贸易中的零值问题,却无法解释贸易价格的空间模式,即平均单位价值随着距离明显增加的事实,且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的预测却与该事实相反。
2. Melitz-Baldwin-Harrigan质量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
出口产品平均单位价值(出口价值/出口数量)常被用来衡量产品质量。认为企业同时以质量和价格为基础竞争的思想在国际贸易经济学中由来已久。早在1961年,Linder就将质量作为影响贸易方向的决定因素引入。在他的理论中:单位资本收入相近的国家由于在生产、消费模式上的相似,而使这些国家间的双边贸易更
活跃 。
在解释质量和国家贸易模式时,主流文献多采用引力方程对双边贸易流进行建模,解释双边贸易流的构成(如出口产品种类、数量及平均单位价值)因贸易伙伴的特征(距离、市场规模)变化而产生的反映。引力模型预测:国家间距离越远,双边贸易流越小。但在部分研究中发现,平均单位价值与距离呈正相关关系。
为了更准确的理解进口国特征对贸易模式的影响并解释贸易价格的空间模式,Baldwin 和Harrigan将质量差异纳入到Melitz(2003)的异质企业贸易模型中,形成质量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或QHFT模型)。质量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的重要创新是引入了一个严格为正的质量-成本弹性,并假定各企业在边际生产成本和产品质量上都是异质的。在同样的产品中,高边际成本使产品具有高质量和高价格。由于出口固定成本的存在,企业根据自身生产成本及产品质量对是否进入出口市场进行自我选择。在他们的理论中,当时,成本的增加使质量产生不均匀的提高,从而高成本高质量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成为出口市场上的一员。而低成本低质量的企业则只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其产品。随着贸易成本上升或进口市场规模缩小,进入出口市场的质量门槛被提高了,市场对企业的选择更强烈了。因此,产品平均质量和FOB价格均随距离增加而提高,随市场规模扩大而降低。当时,传导机制则是反向的:低成本低质量的企业选择进入出口市场,距离增加和进口市场规模缩小使产品平均质量和FOB价格下降 。总的来说,在Baldwin and Harrigan(2007)中,市场规模,距离和单位价格的关系如表1所示:
自从Baldwin 和Harrigan的初稿在2007.3首次公开以来,许多“质量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被开发出来或正处于开发阶段。Richard Kneller and Zhihong Yu(2008)改变Melitz-Baldwin-Harrigan模型中CES效用函数的假设,并放宽Melitz-Ottaviano中垄断竞争的条件,允许非对称的商品种类及产品质量与成本间的正相关关系。作者将距离、目的市场对出口产品单位价值的影响分为两种机制(Baldwin-Harrigan的理论模型只有一种机制,没有细分):选择效应与价格区别效应。当质量弹性时,企业为“质量竞争型企业”,此时选择效应导致距离、目的市场对出口产品单位价值的正向作用;当质量弹性时,企业为“效益竞争型企业”,此时选择效应导致距离、目的市场对出口产品单位价值的负向作用。而对价格区别效应而言,无论与1的关系如何,距离、目的市场对出口产品单位价值均呈负向作用。
四、结论
综上所述,Melitz模型与质量异质企业贸易模型的区别在于:Melitz(2003)模型将生产成本作为衡量企业异质性的标准,而质量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同时将质量和生产成本作为衡量标准,在该模型中高成本不一定是坏事。Melitz(2003)模型扩展到多个非对称国家后能够很好的解释出口零值,但是无法解释价格的空间模式。QHFT模型的零值空间模式新的内涵在于价格与距离之间的关系。由于高质量意味着强的竞争能力,边际成本界值随距离增加而增加,而不是Melitz(2003)模型所预测的下降。
以微观层面的企业为研究对象,并结合质量差异的企业质量异质性贸易理论的出现为研究质量对双边贸易流的影响提供了理论依据,而Hallak and Schott(2008)开发出的度量商品质量方法则提供了方法论依据,为接下来就中国工业制成品质量及其贸易流量的研究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参考文献:
[1] Bernard, Andrew, Bradford Jensen, Steve Redding, and Peter Schott, 2007, “Firms in International Trade”[J] ,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American Economic Association, vol. 21(3), pages 105-130, Summer.
[2] Baldwin and Harrigan, 2007, "Zeros, Quality and Space: Trade Theory and Trade Evidence", [OL] NBER Working Paper No. W13214
[3] Eaton, J. and S. Kortum (2002), “Technology, Geography, and Trade,” [J] Econometrica, 70,1741-1779.
[4] Hallak, Juan Carlos, and Peter Schott, 2008, “Estimating Cross-Country Differences in Product Quality”, NBER Working Paper 13807 (February)
[5] Hallak , Juan Carlos , 2006 “Product Quality and the Direction of Trad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68(1), pp. 238-265
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概述
“国际劳工标准”是由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一般是指由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所体现的旨在保护全世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国际规范。国际劳工标准的产生一定程度上源于国际贸易竞争。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联系可追溯到19世纪,美国率先于1890年开始禁止进口囚犯生产的产品,并于1930年将禁止进口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强制性劳工生产的产品。
二十世纪末以来,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极力主张将劳工标准问题与国际贸易挂钩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1)在全球化进程中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缓慢,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发达国家惴惴不安,因此发达国家将自身发展困境统统归咎于发展中国家的低劳工标准。(2)wto多边贸易体制中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劳工标准所特有的复杂性、随意性、隐蔽性等特点迎合了发达国家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需求。通过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不仅扼制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转嫁了其国内经济发展危机。
2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问题两种不同态度的理论基础
2.1支持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在主要发达国家,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贸易应予挂钩有“人道主义论”、“贫困进化论”、“移民压力论”、“社会倾销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社会倾销论”。
“社会倾销论”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使用童丁以及囚犯来生产出口产品,导致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还有些发展中国家禁止劳工建立工会组织,导致工人工资被随意压低,工时被随时延长,这事实扭曲了产品的正常成本,致使生产成本降低。该情形使发达国家的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大为减弱。这种因低劳动力成本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使其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这种优势,可以认为是对出口产品的变相补贴,违反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宗旨。这种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劳动工资低下及其他社会条件恶劣形成的出口产品竞争优势就是社会倾销或日劳动力倾销、福利倾销。这种社会倾销现象会导致执行高劳工标准的国家将面临一系列负面影响。所以该理论认为应将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挂钩,对低劳工标准的国家予以贸易制裁,而不能仅仅是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同时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以贸易制裁促进劳工标准的提高是防范不正当竞争、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局面所必需的。
2.2反对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理论依据
对发达国家的劳工标准应与国际贸易挂钩的主张,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均持否定态度。其否定的理论大致包括特“比较优势论”、“特定文化论”、“投资区位调整论”、“与贸易无关论”等几种观点,但其主流观点是“比较优势论”。
“比较优势论”认为,不同国家的劳工标准存在差异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发达国家的“社会倾销论”完全抹煞了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石即比较优势理论,否认从发展中国家获得利益。有“优势”是进行国际贸易的基础。目前的发展格局只能是发达国家的资本、技术优势和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资源优势的比较格局,国际贸易自由化也只能在此基础上的逐步自由化。如果按照发达国家要求制定统一的劳工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比较优势的逻辑思路,也就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同样可以要求限制发达国家资本、技术优势的发挥。这样有违开展国际贸易的宗旨。发展中国家认为,劳动力成本的国际差异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劳动力成本如同各国的自然享赋一样是一个外在变量,它所形成的比较优势是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基础,这种比较优势,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好处,不会对发达国家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是两个领域的范畴,要真正提高世界的整体福利水平是通过贸易自由化发展全球经济,而不是将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限制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
3当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1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实践
虽然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没有将劳工标准纳人wto多边规则中,但为了进一步促进贸易与劳工标准问题挂钩,发达国家正以双边贸易协定为突破口,积极推行国际劳工标准。例如。2001年正式生效的《美国一约旦的自由贸易协定》,首次将劳工与环保标准纳人其协议内容。此后,2003年,美国与新加坡、智利、越南、柬埔寨等国的双边贸易协议中也都纳人了劳工标准。
3. 2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的发展趋势
作者认为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挂钩是必然趋势,其理由主要在于:
1 中美贸易现状
自上世纪70年代中美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合作不断扩大。据中国官方统计自中美建交以来,双边贸易额增长86倍,年均增长17%。至2005年,中美双边贸易额已由1978年的10亿美元增至211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美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出口市场,美国也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2007年两国贸易额更是突破3020.8亿美元。
然而随着双边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也日渐凸显。近年来,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不断增加。从1979年到1992年的14年里,中方一直为逆差。此后美国对华贸易开始呈现逆差,并持续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1993年中方顺差为63亿美元,2000年中方顺差297.4亿美元,2001年则为281亿美元,2004年为873亿美元。2005年为1141.75亿美元,2006年和2007年分别达到1442.6亿美元和1633.2亿美元。而据美方统计,1979年至1982年美国为顺差,1983年开始出现逆差。1993年美方逆差为3亿美元,2000年为838亿美元,2001年美方有831亿美元的逆差,2004年美中贸易逆差高达1620亿美元。2005年则突破2000亿美元,2006年达到2325亿美元。2007年1至11月,对华贸易逆差也已达2375亿美元
随着中美贸易顺差的不断拉大,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也日趋增多。自1980年美国对中国的薄荷醇进行首次反倾销调查开始,迄今美国已对中国产品实施了100多项反倾销措施,其涉及的中国产品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纺织品、自行车等多种产品。并且中美贸易摩擦正从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高技术产品转移,从商品贸易向服务贸易转移。贸易摩擦的对象由原来的初级产品转向劳动密集型的产品,如纺织品、服装、鞋帽等又转向资本密集型产品,如化工、轻工、钢铁、汽车等,更进一步向高技术产品转移。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对我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力度最大的国家。
2 中美贸易失衡主要成因
2.1 双方统计方法和口径不同导致双方统计数据差异
(1)统计方法不同。中美双方统计采用不同的贸易统计标准进行衡量。美方采用总贸易制,以国境作为统计界限,对进入美国境内存入自由贸易区和保税仓库的货物均列入统计;而中方采取专门贸易制,以关境作为统计界限,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不作为统计,因此造成美方统计范围略大于我方,使美方“逆差”加剧。美方因忽视转口和转口增加值而高估了从中国的进口。中美两国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是经我国香港转口的。据中方统计,中国对美出口的60%以上是经过以香港地区为主的第三方转口的,而转口到美国的商品额中的29%是在我国香港增值的。货物离开中国后在第三方增加的价值,显然不应计算为中国的出口。而美方的出口统计因忽视转口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此外,美国还因出口统计不完全而低估了对中国的出口值。
(2)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导致双方统计上的差异。美国确定货物原产地所采用的方法是:对一般的进口货物,通常是根据进口商的申报来判定原产地,被判定原产地为中国的货物被记录为来自中国的进口而不考虑是否实际上由中间方出口或者货物在中间方是否有增加值,因而某些被美国记录成自中国的进口很有可能是应该记录为自其他中间方进口的。
2.2 中美两国产业结构不同
2004年我国gdp普查数据显示三大产业的gdp比重分别为l3.1%、46.2%、40.7%。显然我国经济是以制造业为主的国家。而2005年美国三大产业占gdp的比率分别为2.8%、23.4%和73.8%,到2005年则分别为23%,22%和75.7%。显然美国经济结构已经转变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而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具有本地化生产的特征,内需倾向突出,制成品的进口对本国生产、消费结构形成补充,因而进口需求旺盛,加之美国由于是过度消费国家,储蓄率极低,从而导致国内投资和产出或者说供给不足,需要大量进口,而中国又因为自己的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承接了大量由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地区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淘汰转移的制造业,并且质量又明显优于墨西哥以及南美等国家和地区,因此美国必然大量进口中国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而中国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家庭最终消费结构难以与之匹配,且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导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进口需求也相对不旺盛。所以由此两方面原因,所导致的两国对贸易产品需求的不对称是造成美对华贸易逆差的长期因素。
2.3 世界产业结构调整
2.3.1 东南亚国家对华的产业转移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始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把其已经丧失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国,由此形成了中国从这些国家和地区进口原材料及零配件等,在国内进行加工组装,然后出口到美国和欧洲国家的加工贸易格局。这些国家在向中国进行产业转移的同时,也把他们在美国的一部分市场和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转移到了中国,形成中国与欧美发生贸易顺差,而与亚洲周边国家发生逆差的贸易格局。
2.3.2 美国对华直接投资
美国及西欧一些发达国家在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过程中也逐渐将国内丧失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中国,其中美国跨国公司在华直接销售和向母国返销占据很大份额。有数据显示,中国大量商品的出口是美国跨国公司向母国进行返销,中国对美出口70%以上是加工贸易,产品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包装物件基本上是美国或其他国家提供的,加上其他运输和管理成本,约占到该产品的85%左右,而中国获得的加工费为数甚微,仅占15%左右。据中国商务部统计,中国出口商品80%以上来自外资企业以及跨国公司。
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导致各国经济国界日渐模糊,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布局,使得国际贸易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的以国界划分的模式,以往的原产地统计标准已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国家问的贸易关系的背景下,美方仍采用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家贸易统计制度,中美两国在双边贸易统计数据上的巨大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2.4 美国对华出口管制造成中美贸易结构扭曲,加剧中美贸易失衡
1949年,出于冷战的需要,美国制定了“出口管制条例”,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商务部将中国列入全面禁运的国家名单。随着1979年中美建交,美国虽然逐步放松了对华出口管制,但在政策规定和执行过程中,仍保留有许多歧视性规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国会在美对华出口管制问题上的压力加大,2001年布什政府上台后,进一步恶意地实施对中国的技术出口限制。诸如通过制定相应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颁布出口管制目录(如商业管制目录ccl、美国军用品管制目录usml和核管理委员会管制目录nrcc)、执行许可证审议程序、强化执行机制与惩处力度等手段来管理和控制军民两用物品和技术的出口.
高技术本是美国最重要的比较优势之一,但这一优势并未在中美贸易中体现出来。在高技术领域,美国一直保持生命科学、电子电机、柔性制造以及航空技术贸易上对华贸易顺差,且在电子电机和航空技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顺差相对较大。然而在生物技术、光电技术、信息与通讯、高新材料、武器以及核技术贸易上,美国却一直存在着对华贸易逆差。特别是在信息与通讯贸易上,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巨大且呈上升趋势,2005年达了521亿美元,这些举措不仅未消除美中两国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反而更进一步加剧了中美贸易顺差。
3 应对策略建议
3.1 加快开放我国服务业,扩大美国对华服务贸易
由于美国在服务产业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并且对中国的服务业市场一直比较感兴趣,而中国服务业根据wto要求也应逐步开放,因此中国逐步开放服务业,不但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国内服务业市场的发展,还可以减小中美贸易的不平衡。
3.2 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
目前亚洲、北美地区一直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而欧洲,以及拉丁美洲、中东地区、非洲在我国出口地区结构中所占比例甚小,这使得我国外贸与北美、亚洲市场的依赖度过高。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对美国的出口额占出口总额一直保持在21%左右,对美国市场的过分依赖也导致了贸易风险的加大,美国国内经济状况直接影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增长。而且由于贸易不平衡和贸易摩擦问题,中国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为改变这一局面,政府必须积极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
3.3 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积极的调整
如上分析,中美贸易不平衡很大部分是由于加工、转口贸易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公司或跨国公司。外资的进入虽然有利于国内的劳动力和资源优势的有效利用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那些集中在附加值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的重复投资,不仅不利于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一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还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和破坏。对外商投资产业进行及时的引导和调整,不仅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之间的不平衡局面,也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3.4 推动经济结构升级
加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我国的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产品以及以转口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高附加值产品,从而导致实际获利小而两国顺差大的不平衡局面。我国应当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依靠科技创新和应用,以政府政策为依托,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耗能、低污染企业;加快对相对滞后的医疗、教育、交通、环保、住房和金融服务等行业发展,并且适当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健全资本市场和社会保障体制,以扩大内需,促进内向型经济发展。
3.5 完善人民币汇率体制
在以一篮子货币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的基础上,增加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的灵活性进;实施“微幅、双向、稳中爬升”的调控;适当放大浮动区间;同时配合其他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汇率水平向均衡水平的调整。这样不仅淡化给予美方在其国内定价过低的不良印象,也有利于我国对外购买力的提升,有助于缓解中美贸易不平衡局面。
参考文献
[1] 张燕. 中美贸易逆差问题分析及对策[j]. 北方经贸,200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