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金融贸易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数据显示,有60%的美元在海外流通,或以储备形式为其他各国持有。原则上,这60%的美元应该对应60%的美国商品的购买力,但是,非常复杂的原因使之不能成为现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制造了许多不合理的贸易保护主义规则。比如,禁售所谓危害国家安全意义上的科技产品。实际上,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意味着美元已没有真实的购买力对应,而后来发生的产业转移,进一步扩大了美国经济与之发行的货币规模对应的缺口。
作为全球贸易的清算和结算货币,各国都会把美元作为储备货币与其他国家进行商品贸易。实际上,这是用其他国家生产的商品转移了美元购买力,而且,无非是把一国美元储备的购买力转移到另一个国家,一国的美元储备减少,另一国的美元储备增加,并不意味着购买美国商品的美元购买力最终消失。
金融市场虚拟美元购买力
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发展,特别是当金融衍生品从防范风险的工具摇身变成投资工具的时候,投资性产品的虚拟价值成为美元商品购买力的替代品,疏导了巨额美元购买力。通过对华尔街金融产品的投资,美元重新流回美国,资本账户的顺差平衡了美国的国际收支,也不会在商品市场上造成“挤兑”危机。没有金融投资品虚拟价值产生的美元购买力的转移功能,美元本位就要受到极大挑战。
在美元本位的框架下,美国国债也承担了美元商品购买力的替代职能,成为众多金融证券投资品的最后替代品。此次危机印证了这一点,当虚拟价值的泡沫破灭,金融市场崩溃,美国国债的最后替代属性凸显。这也是美元本位的最后防线。
金融全球化的大格局下,美元贬值、全球通胀也是美元购买力的出路。当美元发得太多,全球流动性过剩,超出全球经济总量所能承受的范围,美元购买力就会贬值,全球就会爆发通货膨胀。随着美元贬值和全球通胀,美元的部分购买力就随之消失了。其他的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美元储备的购买力,或者说价值也就流失于无形之中了。
分离贸易金融和虚拟金融
遭遇这一轮危机以后,针对美元本位,亚洲的货币互助基金、南美洲各国的贸易结算货币协议等区域性防御体开始发展,人民币国际化也开始加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应如何推进?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提法,似乎使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与美元本位借助华尔街的思路一脉相承。如果是这样,可以预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将建设一个金融产品交易中心,建立一个虚拟经济的交易平台,来吸纳“过剩人民币购买力”。这里有几个问题要特别注意。
首先,美国经济名义GDP占世界经济总量的25%,中国经济名义GDP只占世界经济总量的7%。如果中国超过日本成为第二大经济主体,也只占世界经济总量的10%。美国经济尚不能支持其发出货币的购买力,中国的难度更大,所以借助其他方式释放购买力压力在所难免。
其次,如果人民币国际化按照“美元方式”借助金融产品平衡购买力矛盾,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防止将中国市场成为国外金融产品的倾销地,把在本国不能销售的“有毒产品”拿到中国市场倾销。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关于法律原则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类,其一为一般性义务,适用于所有的服务部门,意思是无论成员方是否将某个服务贸易部门对外开放,在采取有关的措施时都必须遵循的原则。例如最惠国原则即属于一般性义务,每一成员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不低于它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过,最惠国待遇也存在一些例外与豁免。此外,像透明度原则、增加发展中国家成员的逐渐参与原则、法规客观合理性原则等都属于一般性义务。
不过对于GATS,一般义务并不是显得那么重要,更为重要的是具体的义务,是指通过谈判适用于各成员在承诺表中具体承诺范围内的服务部门。包括各国承诺开放哪些具体服务部门,这些部门的开放程度如何,都体现在各国的服务贸易承诺表中。这体现于市场准入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之中。前者解决是否开放的问题,而后者解决外国投资者是否享有与本国投资者相同待遇的问题。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法律原则实际上是各国实力交锋的产物。对于大国,希望通过谈判达到开拓市场的目的,对于发展中国家,一方而希望不要被冷落在游戏圈之外,而另一方面又要竭力争取一些町以凭借的盾牌。打个形象的比喻,如果世界格局是一个诸侯割据但客观上又为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所连接的世界村,而汽车这种交通工具可以满世界跑的话,那么林林总总的争端无非可以浓缩为两个问题:首先,势力范围之外的汽车是否允许进入到范围之内;其次,进入的汽车是否应当遵守同样的交通规则。
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日内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进行;外国公司享有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国内市场的权利;取消跨边界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比例超过50%。通观日内瓦协议,它秉承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原则并着重强调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以促使全球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二、门要开多大?--市场准入原则
金融服务贸易中的市场准入原则,是指允许成员国的金融服务者进入本国市场,本国的所有金融业务要对成员国的资本开放,比如允许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资机构。1999年底的中美WTO协议之细节内容就包括了:在金融信息服务方面增加市场开放,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开办业务,并在2年以后可经营人民币业务,5年以后可提供服务给中国个人;在证券基金合资企业方面,外国公司允许掌握33%,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3年以后将增加到40%。
市场准入促使各国金融服务提供者进入对方金融服务市场,从而带来广泛的竞争。笔者以为,竞争乃是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实质所在。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竞争格局中的强者,自然是希望将竞争的领域扩大,减少非竞争的领域,从而扩大其可以渗透和操纵的领域,取得更大的优势。而对于弱者,虽然不得不参加竞争,但由于力量薄弱,在以优胜劣汰为精髓的竞争之中,有可能成为新的赢家,但是也有可能一蹶不振。所以其有意限制竞争的领域,以行政性的障碍来阻拦竞争范围的扩大。门虽然不得不打开,但是,总希望开的慢一些,开的小一点。这也就是为什么发展中国家在世贸组织各领域的谈判,尤其是金融领域的谈判中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例如,1997年初,全球金融服务贸易谈判重新在日内瓦拉开,时逢亚洲爆发了金融危机。鉴于此,与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成员对自己的金融市场采取了某种保护性措施。比较典型的是马来西亚。马来西亚在其最后一份出价中提出今后进入本国金融市场的外国银行或保险公司所拥有的股份最多不超过31%,美国对此表现出的态度千分强便,双方争持不下。世界贸易组织出面干预,提出美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问题排除在多边谈判之外,作为双边问题处理。到12月13日凌晨,美国表示同意,这样,全球金融服务贸易谈判终于以达成妥协而降下帷幕。
坦白地说,限制市场准入就是对于落后的保护。虽然这可以拉出保护国家利益这面大旗,但是保护落后无论如何对于消费者都是有害的。举例来说,我国早就开放了家电市场,但是,国有家电企业不仅没有被彻底击溃,反而在日本家电的咄咄势下后来居上。这是否可以概括为中国气功中的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呢?相反,一直没有开放的电信领域,却因为昂贵的费用等原因受到消费者的一致抱怨。对于各国广泛参与金融领域的竞争,具有两个方面的好处。在微观上,将促进各国金融服务方式和质量的进步,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带来社会总福利的增加;从宏观上来说,则有助于促进全球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带来诸如增加金融市场的竞争和效率,更好配置资源和消化风险,改善政府管理。
市场准入的原则无疑是在“强者恒强,弱者恒弱”和“遇强则强,遇弱则弱”两种理念中的抉择,从而决定开放大门的速度和时间。然而不容否认的是作为弱者,其选择的可能越来越少了,因为要么不去参与竞争,而要参与,就无法回避与高手过招。早日成为强者,似乎是最好的选择。
三、交通规则是一样的吗?--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作为国际法的原则始于19世纪初。是以自由贸易为理论依据,在互惠原则基础上,通过国家间协议而确立起来的。二战以前,国民待遇条款通常是以保护诉讼权和保障人身等为其主要对象,二战后,国民待遇的范围扩大到社会保险、财产保护、经营活动、工业所有权、税收、金融证券的转移、交通运输等。而后,关贸总协定将双边条约规定的国民待遇上升为一项多边贸易关系的准则。其意义在于,任何缔约国在彼此间的贸易关系中自动享受国民待遇,不需另订双边协定。一般而言,国民待遇指一国给予所有成员国公民和企业与本国的公民和企业在经济上同样的待遇,从而保证成员国产品或服务与本国产品或服务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日内瓦协议要求实施国民待遇,成员国公司享有本国公司同等的进入国内市场的权利,向进入本国金融市场的外国资本公布一切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给予同样的政策和要求,并不得对任何进入本国金融市场的外国资本有规模、数量及其他方面的歧视性限制。在此情况下,外资金融机构与国内金融机构可获得同样的经营环境。
目前,外资金融服务机构在中国境内仍不能说是已经享受了国民待遇,存在所谓超国民待遇和非国民待遇共存的现象。超国民待遇如税收负担上的优惠,中国内地对外资金融机构所征收的所得税率是依照香港标准制定的,再加上其他税种,外资金融机构的综合税率远低于内资金融机构。再如中外资银行在信用卡业务上的待遇不同,两者结算佣金和税收不同,服务范围不同,中资银行纷纷反映在竞争中处于非自身原因引起的劣势。另一方面,非国民待遇使国外银行受到了不合理的约束,无法充分开展业务。非国民待遇不仅广泛存在于还没有允许国外金融机构进入的领域,而且存在于一些已经逐步放开的领域,比如证券业务只部分放开,对外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各种限制等等。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外资企业同时享有超国民待遇和低国民待遇并非仅为外资金融机构所独有。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税率优惠的问题上,外资企业享有的超国民待遇;而在行业准入的问题上,外资企业却享有的是低国民待遇。这就形成了一种局面.就是要么外资企业不能进入,而要一旦进入,就要比内资企业跑得快。因此,削减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等呼声逐渐强烈,并且这并非来自于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基于经济理论或法律原则而提出的呼声,而是出于大量的内资企业对于要求一个平等的竞争规则的渴望。同时,对于行业限制的放开,其压力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试图冲入国内市场的外资企业,其二,渴望得到完善服务与优惠价格的国内消费者。因此,国民待遇原则的实施应当是必然的。
(1)金融危机可以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转型。如前所述,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我国对外贸易必将受到重大影响,这使得我国政府要不断思考如何通过宏观经济调整来为国内企业及其所在产业进行周密部署和服务,通过这个机会来进行更加优化的产业结构调整,使企业可以抓住这个机会为技术、人员和市场等各个环节的转型创造有利条件,从而增强自身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
(2)金融危机有利于我国抓住国际市场商品暴跌这个契机来发展国内经济实力。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发生,很多商品价格都在随之降低,例如能源价格,我国完全可以充分利用目前丰富的外汇储备和人民币升值的机会来为我国工业化生产积累资源,以备今后的发展。
(3)金融危机有利于促进并实现国际资本流入中国。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之下,我国国内相对来说具有稳定性,这就为各国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相对较好的发展环境,使他们对我国国内发展环境有了一个相对较好的预期或是期望,这就促进并实现了他们在我国进行不断投资的信心,从而实现了国际资本流入中国。而国际资本流入的最直接好处就是可以带动我国的内需,使资本在投入与使用过程中为我国带来更多的社会价值,产生更大的社会财富。
(4)金融危机有利于我国吸取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从而促进自身的繁荣发展。通过西方国家金融危机,我国从中得到很多经验教训,这是我们获得的最大收获之一。我们要从中认识到,对于经济发展中的风险要有充分认识和应对措施,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危机的反思可以使我国在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和应对中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尽早可以建立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市场发展机制和市场监管机制,从而实现国内外资企业以及本土企业的蓬勃发展。
2金融危机对我国对外贸易中所应采用金融政策的启示
通过西方国家的金融危机,对我国在对外贸易中采用的金融政策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在我国,出口对我国GDP的贡献率超过了50%,这就使我国经济增长必须牢牢抓住出口这个主线,结合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机遇,制订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的金融政策,实现在危机中寻找商机和在逆境中求生存、求发展。为此,我国对外贸易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视。
(1)要积极利用国家政策给予的支持,主要体现在货币政策和对外贸易行业政策两个方面。我国要通过货币政策来进行国际间的不断合作与发展,通过积极参与国际发展进程,通过内需来弥补外需的不足,并积极寻找外需拉动的动力,降低边际税率的同时也要刺激消费需求。我国还要通过对外贸易行业的对策来促进自身资源优势的发挥,为国际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而努力,使我国的企业可以在世界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而我国各行业也要及时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需求并随之进行动态互动,在国际市场中积极发挥作用,并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来减少风险等。
(2)积极促进出口尽早建立应对措施。企业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只有使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安全渡过难关,才可以使整体经济发展取得胜利。为此,各个外贸企业要积极抓住机遇来调整自身资源,使出口产品的市场供应和自身的市场竞争力都得以保证,并积极开展市场性金融活动的拓展。此外,还要促进国内企业尽快实现自身的产业升级问题,并加大力度对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产品进行研发工作和市场化进程。
(3)针对新贸易保护对策开展应对政策,这主要体现在政府层面的对策和企业层面的对策两个方面。在政府层面,要尽量加快与世界接轨的速度,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来积极缩小与发达国家,特别是贸易伙伴国之间的金融发展环境以及保护水平,并且积极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此打破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贸易关系讨论和谈判,并积极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协调在环境与贸易问题上的统一立场,通过合力来加大自身发展的力度和国际地位;还要充分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使自身的各种优惠和利益得到切实保证,积极扭转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贸易发展及往来中的被动地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企业层面,各企业和政府一致,积极研究和适应整个国际发展态势,并就有关的方面进行措施制订和执行,通过建立和完善贸易壁垒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等手段来对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各企业起到及时指导和保护作用,从而适时调整企业自身发展和应对措施;还要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促使各企业积极提高自身技术发展意识;通过降低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各种相关费用来提高企业的对外贸易发展,并始终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国际金融》是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研究开放条件下,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同时实现问题的一门学科,在结构体系和教学要求等方面与其他课程相比有很大不同。对其特性的把握是搞好教学的基础。
1992年美国国际集团首家获准在华营业以来,外资保险公司一般以每年一至两家的速度进入中国市场。至2000年底,已有9家外资保险公司和11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众多的外资保险公司正在中国潜在巨大市场的吸引下排队等待进入。
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速度同样是很快的。日本的寿险市场在开放了30年之后,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只占1.3%的市场份额。而我国开放8年将超过了这一水平。在保险业开放试点城市上海,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多于中资保险公司。
(二)加入WTO议定书对保险业开放的承诺
根据议定书,保险业的开放承诺为:
1.企业设立形式方面:(1)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比例可以达到51%。加入2年后,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即没有企业设立形式限制。(2)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合资企业投资方可在减让表所承诺范围内,自由订立合资条款。(3)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在加入时的外资股比可达到50%,加入后3年内,外资股比例不超过51%,加入后5年内,允许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4)允许外资保险公司按地域限制放开的时间表设立国内分支机构,内设分支机构不再适用首次设立的资格条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审批市场准入。
2.经营地域方面:(1)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和佛山提供服务。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和非寿险公司在以下城市提供服务:北京、成都、重庆、福州、苏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天津。(2)加入后3年内,取消地域限制。
3.业务范围方面:(l)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财产险及与之相关的责任险和信用险服务;加入后4年内,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外国和中国客户提供所有商业和个人非寿险服务。(2)加入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个人〈非团体〉寿险服务。加入后4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服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
4.营业许可:加入时,营业许可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数量限制)。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条件是:投资者应为在WTO成员国有超过30年经营历史的外国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连续2年;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美元。
同证券业一样,保险市场也是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盟)急待进入的市场。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我国守住了一些关口:一是外资进入寿险领域只能设立中外合资寿险公司,而且,外方股份不得超过50%,外方不能拥有管理控制权;二是不承诺保险经纪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三是拒绝了外方要求的每年必须开放若干家外资保险公司,只承诺按审慎原则审批准入。尽管如此,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起点还是高于其它新兴市场国家。如泰国,从允许外资准入到外资在合资企业中拥有49%的股权的时间跨度为11年(1993-2003),拥有50%的股权则需要15年(-2007)。
(三)中国保险业因循WTO规则开放后的压力
中外资保险业的竞争力差距同样体现在规模悬殊上。1848年成立现已进入我国的英国保诚集团管理的总资产为2400亿美元;1862年成立的美国恒康相互人寿保险公司管理的总资产达1267亿美元。而我国最大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管理总资产仅746亿元人民币,约合90亿美元。中国再保险业仅有唯一的一家中国再保险公司,权益性资产仅1.33亿美元,而伯克希尔·汉塞威再保险公司的权益性资产为401亿美元。专业人才匮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中资保险公司在险种设计、保费精算、公司经营、市场营销和保险资金运营等方面都严重缺乏专业人才。
(四)中国保险业应对加入WTO的改革对策
一是加快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份化改革。二是调整产品结构。产险公司险种结构的调整以大力发展责任险和信用、保证险业务,将传统的财产险类业务与新兴的责任险类业务整体发展;寿险公司的险种结构调整应当以发展非传统型寿险产品为主,在满足保户保障储蓄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保户的投资需求,使得保单的保费、保额、现金价值和保险期限都可以随保户的需求而改变,进一步提高我国设计开发报销和监管非传统寿险产品的能力。三是拓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和比例限制。四是积极与银行结成战略联盟,充分利用银行的网点、客户和资金优势,交叉销售保险产品。
第四节人民币资本可兑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常常被认为是中国进行市场化经济改革的最后一个环节。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的资本项目自由化改革一度中断,以致于监管当局很长时期内不愿意公开谈及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问题。然而,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压力,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必然会加快。
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含义
货币自由兑换可理解为:一种货币持有者可以为任何目的而将所持有的货币按市场汇率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权利。在货币自由兑换的情况下,即使在国际收支出现逆差的时候,货币发行当局也保证持有任何国家货币的任何人享有无限制的货币兑换权。
人们通常所说的可兑换常常可能指的是不同的内容,它可能指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对内可兑换,也可能指完全可兑换。在IMF协定中,“可兑换”只是指的是“经常项目可兑换”,既不包括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也不涉及居民之间的可兑换;同时,它指的只是“对外可兑换”,即只适用于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国际交易,而不适用于国内交易。
资本项目可兑换指的是“消除对国际收支资本和金融账户下各项交易的外汇管制,如数量限制、课税及补贴”。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本要求,就是对资本项目交易的资金转移支付不得加以限制和拖延。具体表现为:(1)不得对因收购海外资产而要求购买外汇实行审批制度或施加专门限制。(2)不得限制到国外投资所需转移外汇的数量。(3)不得对资本返还或外债偿还汇出实行规定审批或限制。(4)不得因实行与资本交易有关的外汇购买或上缴制度而造成多重货币汇率。如果人民币实现了自由兑换,则人民币对外币的兑换、人民币和外汇资金的对外支付和转移将不受限制,人民币汇率将由国内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居民可以自由选择和持有货币资产;各种货币资产的国际国内转移将不受限制。
二、现行国际收支中资本项目的管理
通常所说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是指对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和金融帐户及其相关的项目所进行的外汇管理。根据IMF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分类,所谓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指的是资本项目项下的资本转移、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其他所有引起一经济体对外资产和负债发生变化的金融项目。这里,资本转移是指涉及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变更及债权债务的减免等导致交易一方或双方资产存量发生变化的转移项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转移、债务减免、移民转移和投资捐赠等。非生产/非金融资产交易是指非生产性有形资产(土地和地下资产)和无形资产(专利、版权、商标和经销权等)的收买与放弃。资本及金融账户(即我们通常简称的资本项目)分成44个项目。按照管制项目的多少排序,IMF182个成员国中,中国排在第8位,处于严格管制阶段。
中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对跨境资本交易行为本身进行管制,主要由国家计划部门(如计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如人民银行、证监会、外经贸部)负责实施。二是在汇兑环节对跨境资本交易进行管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实施。
(一)资本项目交易环节
对金融市场准入的限制: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购买B股和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上市的证券;限制居民到境外出售、发行、购买资本和货币市场工具;不允许境外外国投资者在境内出售、发行股票、证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不允许外国投资者购买A股和其他人民币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在对外借贷款(包括对外担保)的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筹借长短期外债;境内其他机构对外借款有限制,如首先要取得借款主体资格,然后是要有借款指标,并要经外汇管理部门的金融条件审批;境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后才可以遵照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对外放贷;一般情况下,境内工商企业不可以对外放贷,但可以经批准提供对外担保。
对直接投资(包括不动产投资)的限制: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限制不多,主要是产业政策上的指导;境内机构对外直接投资有一定限制,如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等。
(二)资本项目汇兑环节
允许境内机构开立外汇帐户保留资本项下的外汇收入,国家不强制要求其结汇。如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用于其资本金的收支。
对于境内机构在境内进行资本项下本外币转换。目前我国实行实需交易原则,境内机构只要提供真实的交易背景或需求后,汇兑基本没有限制,可以申请结汇,也可以申请购汇。例如,境内机构借用外债后需要转换为人民币使用,只要其提供真实交易背景,其结汇是允许的。境内机构偿还外债需要购汇,我国的法规同样允许其购汇。当然,借用外债后要进行登记,这是外债还本付息的前提条件。
表1我国资本项目管理概览
资本项目内容管理现状
直接投资1.外国及港澳台在大陆的直接投资资本金及协议借入投资
额经外汇局审批后予以结汇。外方利润可兑换汇出。
2.大陆在境外的直接投资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投资风险及
外汇来源,投资收益必须调回国内。
间接投资1.境外发行股票发行所得外汇均要调回境内,结汇要
凭资料到外汇局申请。
2.境外发行债券发行必须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所得外汇必
须调回境内,偿还债务凭《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贷款登记证》
申请,经批准方可汇兑。
其它资本项目1.外国政府贷款向外经贸部申请并由其审批,由其授权金融机
构办理转贷管理事务。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结汇
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务院审批,相应国际金融机构评估,由
国务院正式批准,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结汇。
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只有经过批准的金融机
构和一些大企业有直接向外筹资权力,中长期(一年以上)国际商
业贷款必须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由国家下达外债指标。
4.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短期贷款短期国际商业贷款(一年以下)
实行余额管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每年下达短期外债余额控制指标,
限额负债。
5.偿还外债本金凭外债登记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后方可汇兑。
6.存放国外存款个人家庭不得在境外开立私人账户,境内机构在
境外开立外汇账户要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批。
7.对国外贷款和投资经外汇管理局审批。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1993年12月28日)。
尽管整体上我国属于资本项目严格管制国家,但也应看到,我国已有相当部分的资本项目事实上已经不存在管制。正如戴相龙行长指出的,我国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涉及到40多个项目,其中20多个项目已经开放,没有开放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企业直接向外举债和把人民币兑换成外汇进行对外投资;二是外币投向中国本币证券市场。可以预计,随着中国加入WTO,资本项目的管制将逐步放松。
三、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收益与风险
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各国无一例外地都慎之又慎。JagdisBhagwati(1998)指出:“任何国家如果想开放资本自由流动,必须权衡利弊得失,考虑是否可能爆发危机。即使如某些人假定的那样,资本自由流动不会引发危机,也要将经济效率提高带来的收益与所有的损失相比较,才能作出明智决策。”中国经济要走向开放型经济,人民币可兑换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但是,理论和实践表明,资本项目可兑换对于发展中国家的风险极大。因此,我国在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应综合考虑正反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尽量趋利避害。
(一)收益分析
1、降低交易成本
一是减少了烦琐的审批手续。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实行逐笔审批制。这种事前审核和经常项目事后核销的工作量极大。企业要做成一笔出口业务,正常情况下至少要到外汇局三次(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备案,收汇核销),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二是企业汇兑费用直接得到减轻。现行结售汇制使银行获得了固定了两笔交易手续费,企业的成本则同比例上升了。三是压缩了寻租空间。只要政府对许可证的发放不是完全规范化和公开化,寻租者就会以各种方式影响政府官员的决策。存在经济租金就必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腐败行为。
2推动金融市场的完善和深化
一是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表现为:外汇市场的资金来源和范围扩大,更多的外汇进入市场;外汇交易方式更新,逐步将有形市场转为推行远程柜台交易;涌现多样化的外汇市场工具;交易币种增多。
二是推动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入参与,将带来新的市场规则、工具、技术和资金;还会直接促进境内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不在于金融机构数量的多寡,而在于交易规模的扩大及交易品种的多样化,开放资本项目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之一。
3、便利国企重组及其跨境资本运营
中国急需境外资本收购、兼并和改组一部分大企业,外商也看好具有厚实的客户基础和庞大的经营网络等优势的中资机构,有意愿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实施大手笔的跨国并购。国家经贸委已经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利用外商投资进行资产重组的暂行规定》,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大胆利用外资的积极态度。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为外资参与国内企业的跨国兼并、重组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促进外资以多种形式投资国有企业改革与改造。同时,同样重要的是,资本项目可兑换后,中国的企业、银行可以更方便地去海外上市,进行跨国资本运营。
4、提高金融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
资本项目可兑换后,中央银行原则上无须频繁出没于外汇市场,也无须被动供给外汇或人民币。这样,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将不再受到外汇市场状况的僵硬影响。资本项目可兑换后,部分过去非法流动的外汇资本也会回归金融体系,接受监管当局的监管。
(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分析
1.人民币汇率风险上升
国内金融市场深度开放后,金融活动所引发的纯金融性资金交易所导致的本外币间的转换将增多,市场供求中资本项目性质的外汇比重将增加,决定人民币汇率的因素将逐步由现在的经常项目收支为主转变为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综合收支状况。加入WTO后,人民币汇率将在更大程度上受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国际游资也能通过外资金融机构更轻易地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部分金融资产也将为境外投资者持有,外汇市场的波动将更加频繁。
2加重中国资本外逃的潜在风险
资本项目可兑换对于中国的最大风险在于货币替代和资产替代广泛发生后的资本外逃。货币替代和资产替代“一边倒”的趋势引起的资本外逃一方面直接减少了国内的资本形成,另方面中央银行为制止这种趋势将被迫提高利率以吸引资本流入,高利率的结果同样压抑了国内的投资热情。可见,资本项目可兑换引起国内投资缩减是必然的,而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投资无疑是最紧要的事。
四、中国经济深度开放形势下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压力
1、WTO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推动
WTO并不直接对外汇制度作出安排,但它将外汇管制视为非关税壁垒之一。本章第二节已经指出,GATS第十一条已对外汇资本流动和汇兑便利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和要求,敦促成员国国重新审视并放松那些可能实质性阻碍外资金融机构有效进入市场的资本管制。目前,WTO规则正日益向推动资本流动自由化方向发展。
90年代中期以后,IMF开始改变其立场,转而积极推动资本帐户的自由化。1995年10月,IMF的一份正式研究报告指出:“由于工业化国家早已完成了经常帐户的可兑换,而且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已接受了《IMF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内容,因此,IMF今后将把各国的资本帐户作为其主要的监管对象。”在1997年的世界银行和IMF第50届年会上,IMF执行主席正式向与会各国提出了修改基金组织章程的设想,其主旨就是将资本帐户自由化列入修改后的章程。此后,IMF还专门成立了一个临时委员会,以探讨将资本帐户自由化写入新章程的问题。
在《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外汇和国际收支”部分,针对工作组的一些成员国担心中国会使用外汇管制来管理商业和服务贸易的水平和构成,中国代表已承诺,中国将根据“WTO协定”的规定以及WTO中与IMF相关的宣言和决定,尽中国在外汇方面的义务。根据这些义务,除非IMF另有规定,中国将不采取任何法规或措施达到限制任何个人或企业得到进行经常项目下国际交易所需外汇的目的。另外,中国代表还承诺,中国将根据“IMF协定”第8条款5节的规定,提供外汇方面的信息,并提供在过渡审查机制看来必需的其他外汇方面的信息。
2、开放型经济大发展的内在需要
一是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全面渗透,以及跨国公司在其财务计划与风险管理中需要的一系列复杂而又崭新的金融交易的扩展,将对中国现有的汇率与资本管制提出严峻的挑战。二是中国对外贸易呈现从传统进出口方式向以投资带动和以承包工程带动方式的转变趋势,与贸易流动相伴随的国际资本流动会不断增加,微观层面的企业对投资自由化及资本流动自由化的呼声也会越来越高。
3.管制的有效性愈受挑战
资本项目管制的有效性将进一步下降。首先,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为实施资本项目管制,必须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区分。然而,从国际收支角度看,国际收支大部分交易同时具备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交易的特性,因此,客观上造成难以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有效区分,部分资本项目资金混入经常项目逃避管制。其次,我国部分资本项目实际己经放开,由于资本本身具有可替代性,对一种工具进行控制而对另一工具不进行控制就会导致资金流向未受控制的工具,容易出现资本项目监管真空或漏洞,导致资本管制有效性降低。
值得关注的是,银行市场全方位开放后,将对资本项目管理展开深层次冲击。通过本外币相互质押贷款渠道、通过外资银行联行往来渠道、通过咨询公司渠道、以及通过对背贷款渠道等,我们的资本项目事实上基本上无法守住。换言之,外资银行全方位进入中国市场以后,可以有多种途径绕开资本项目管制,致使现有的管制措施失效。
4.难以承受的管制成本
与管制的复杂性相对应,资本项目管制成本也急剧攀升。在管制日益无效的情况下,管制成本的上升需要认真考虑。
五、谨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
前已述及,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既有内在动力,也有外在压力。这当然意味着我们必须积极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我国推行资本项目可兑换就应“快”字当头。从制度变迁的意义上说,推动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重要的是要分析我国的经济条件。市场机制发育成熟、经济基础健康、宏观调控技术娴熟以及金融体系稳健等,通常被列为一国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必备条件。显然,在近期内,我国尚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在条件不成熟时强行推动自由兑换,必然会推高其风险的一面。
不过,也应看到,中国独具的某些条件使得资本项目可兑换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那么大。一是长期以来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在国际上,发展中国家普遍是经常项目逆差,资本项目顺差。而我国1982-2000年,资本项目顺差累计高达1905亿美元,经常项目累计顺差则为985亿美元。二是WTO效应所促进的大量且长期的资本流入,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将产生积极的正面效应。
总之,对于资本项目可兑换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正如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所指出的:“尽管我国还没有一个资本账户开放的明确时间表,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即中国实现资本账户开放只是迟早的事情。在开放的经济中,放松管制是一种普遍趋势,但自由兑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开放不等于不管理,管理也不等于消极的限制,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外汇管理理论和方法。”
我们认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必须稳妥推动,具体而言,在一个相当长时期中,我们对于资本项目可以实行分类开放的战略。
1.尽快放开类
尽快统一对不同交易主体的资本项目管理标准。例如,对国内金融机构面向外资企业的信贷存在很多限制。而发达国家却是鼓励。又如现行法规规定境外法人或自然人作为投资汇入的外汇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结汇。对于外商直接投资,由外汇局审批其资本金结汇已无太大的实际意义,应取消对外汇资本金兑换人民币的限制,允许外资资本金直接办理银行结汇。
目前我国实行的资本项目管理上,法人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往往存在区别管理等。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资格需要放宽,由指定银行扩展到大企业,再到非居民,但限制交易品种。
意愿结售汇制需尽快实现。可考虑改即时结汇为灵活的“限期结汇”,将在限期内结售的外汇在银行开立专户存储。在从强制结汇发展为意愿结汇的过程中,可能会经历将限额结汇制度推广到所有中资企业的过渡阶段,然后随着最高限额不断提高而逐步过渡到意愿结汇。考虑参加WTO后外资流入增加的情况,可以适当扩大企业和居民购汇需求。
2.逐步放宽类
金融机构海外融资。我国金融机构在海外融资已有十多年历史,银团贷款、海外借款和发债等一些融资方式都已采用。其间因取消双重汇率制度、日元升值等原因,发生过汇率风险。但最大的问题还是金融机构本身经营不规范所引起的风险。总体上,应给予合格金融机构更大海外融资自。一般企业的海外融资还需要严格的控制。
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上市融资。中国企业已走出国门进行融资,对外国企业开放本国证券市场也势在必然。
3.偏严掌握类
国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我国是一个对外投资的小国(拥有全球跨国投资存量的6%,但对外投资仅占全球的0.54%),累计投资额约为260亿美元。我国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繁琐,涉及部门多,对外投资存在严格的外汇管制。但至少现在看来这些管理仍然十分必要。至今为止,我国5800个对外投资项目很少是成功的。可见,我国缺乏真正的“好企业”。在国有企业未转换机制,又未从多数竞争性行业退出的情况下,放开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汇兑限制,无疑给国有资产流失打开了大门,也增加了境内资本外逃的机会。
一、引言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爆发,国际贸易和金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明显,并且这种相互之间的关系共同作用于开放式经济的发展。本文首先详述了金融和国际贸易发展的之间的关系,进而分别国际贸易与金融的相互影响机制,从中探索关于国际贸易与金融发展的对策和建议,这些为未来我国在开放式经济中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二、金融、国际贸易、经济发展三者的关系
金融、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首先,金融的发展可以调节社会的资金配置,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实现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其次,国际贸易则通过比较优势在世界范围内调整稀缺资源,从而产生更多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对本国经济乃至福利状况产生影响。此外,金融发展和国际贸易之间也是息息相关的,甚至共同作用与一国经济的发展。Beck(2002)和Riyanto(2004)分别从企业和行业方面对外源融资与出口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进一步说明了金融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Blackburn和Hung(1998)以及Aizenman(2003)则从国际贸易对金融发展的影响出发进行了相关研究。近年来,关于金融与国际贸易的研究仍然在不断深化。苏建平(2013)以福建省为例,研究金融发展对地区进出口贸易发展的影响,得出结论:金融发展与进出口贸易之间有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其中金融深化更加有利于出口贸易的发展,而金融效率的提升对进口贸易的推动效应更明显。沈能(2006)认为金融发展与国际贸易在长期中存在均衡关系,无论从长期还是短期上看,我国金融规模与国际贸易正相关,且两者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通过金融与国际贸易的正向因果关系,共同作用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金融发展与国际贸易相互作用的机制
1.金融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机制
金融主要通过比较优势、投资组合、汇率和金融生态的等各种传播途径来影响国际贸易的方向、规模、结构乃至贸易程度(见图1)。
首先,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和比较优势理论,大量资金会流向国际上要素丰裕的国家,这些外源融资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其产品的生产,进而此国就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具有这种规模经济的行业在国际市场就因为物美价廉而获得了比较优势,进而随着本国出口量的增加,国际贸易顺差就产生。随着贸易伙伴国不断的增加,其贸易规模、贸易方向乃至贸易结构都会随着这种比较优势发生改变。
其次,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经济体之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日趋明显,即一国价格、利率或汇率的变动会波及其贸易伙伴乃至世界各国。这使得各国贸易部门获得的收入呈现不断波动的趋势,分散风险成为各国贸易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而金融通过对这些贸易部门所获得收入进行投资组合,使得其非系统性风险降到最低,实现贸易收入的保值乃至增值,国际贸易正常运行。所以一国金融结构的水平对国际贸易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即如果一国金融结构相对完善,风险规避机制相对成熟,就会使得本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结构日趋合理,从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乃至国际地位的提高。
最后,金融生态作为影响金融机构运行的外部环境,其对社会资金的配置状况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对资金的配置会影响我国银行界的存贷款利率,进而影响金融深化和金融效率,而资金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到金融发展水平和企业的经营效益,所以对于产品进出口会起到间接的影响作用。此外,政府相关的金融政策,比如对利率的调整或者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以及准备金调整等宏观货币政策来影响资金流向,站在国家的角度上对贸易结构和贸易规模实施宏观调控,使得国际贸易顺利发展。
2.国际贸易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机制
国际贸易对金融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贸易规模、贸易自由度和贸易依存度的大小以及贸易结构的变化上。
首先,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资本会涌入国内或外逃到国外,这些资本的变动会引起我国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利率的波动。利率的不稳定会影响银行、证券和基金等金融机构的稳定乃至是股市的动荡,涉及到全国人民的整体福利。这时国家会通过财政货币等宏观调控政策来调整我国金融的发展。所以贸易规模会对我国的金融业的发展稳定与否形成传导机制。
其次,近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波及全球其他国家,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自由贸易受到限制。贸易的自由度严重影响贸易规模,而贸易量的大小主要表现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上,经常项目上的变动又会影响我国居民的消费储蓄以及投资结构。此外,贸易保护主义还会引起各国汇率变动,比如中美贸易摩擦中美国主动贬值以减少我国出口企业对其出口,从而保护本国产业。这些都会对我国金融发展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
此外,随着贸易开放程度的增加,国外对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也随之增加。杜凯、周勤(2010)、李猛和于津平(2013)等人也分别通过实证研究指出贸易壁垒对国外直接投资具有正向的因果关系。这些贸易摩擦刺激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而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利用己厂效应、水平效应和前后向关联效应等作用机制,将信贷资金投入到企业生产中,解决企业的投融资问题,提高储蓄的资金利用率和转化率;另一方面对外直接投资也会对金融产生负面影响,即这种输入性通货膨胀进一步也会引起信贷约束,影响金融效率。
最后,贸易保护主义还会使得全球资源配置发生扭曲,而且这些贸易壁垒阻碍了我国产品的出口,就会促使贸易结构发生变化并促进产业升级,这时就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剩余产业或传统产业转移到国外,而对外直接投资又会对对我国金融深化和金融水平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长期以来,对外贸易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强大拉力,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全球贸易形势的日趋严峻,世界各国贸易保护主义逐步抬头。各国为保障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或者实现某些特定目的而采取的各种贸易保护政策也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全面。
一、金融危机下国际贸易壁垒的新形式
细数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所遭遇的贸易壁垒,主要有以下两种新形式:
(一)主动性反倾销反补贴壁垒。
实践中,随着出口国为了销售多余产品、扩大出口或争夺国外市场,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将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对进口国某一产业的建立和发展造成实质性损害、威胁或阻碍,就会招致进口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惩罚。有鉴于此,为了限制倾销而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是合理的,但如果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程度超过了其合理范围或合理程度,就会演变为一种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从而对正常国际贸易形成阻碍。而金融危机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各国卖体经济的破坏日趋严重,为了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世界各国纷纷进一步发展和强化反倾销手段,使得反倾销反补贴手段正逐步由传统单一、被动的对倾销造成损失所采取的弥补性贸易措施,向主动保护本国脆弱产业不受侵害的保护性贸易措施发展。
(二)隐性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为了维护本国工业的经济利益,凭借自身先进的环保技术,利用国际社会对环保问题的广泛关注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日益觉醒,通过刻意提高贸易关税,如“碳关税”和非关税如环境标准、环境技术等手段,阻碍他国产品进人本国市场从而达到保护本国市场的目的。但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发展,为了保护深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本国制造业,以美国为首的欧美国家纷纷表示计划征收进口商品的“碳关税”,迫使发展中国家采纳超出其资源偿付能力的环保标准,弱化其国际贸易的优势。可以看出,以“碳关税”为代表的隐性绿色壁垒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壁垒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
二、金融危机下我国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措施
1.规范企业出口行为,防止恶性竟争
多年来,中国进出口领域经营秩序混乱,专业外贸公司和自营进出口企业各自为战,为了争夺出口市场竞相削价,造成出口价格一降再降。再加上产品知名度低,在国际市场上价格必然偏低,从而为别国实施贸易救济提供了借口。因此,出口企业应清醒地认识到混乱无序的价格战,只会消耗企业自身和行业的竞争力,削弱行业整体的保护力度。为防止恶性竞争,引导外贸企业有序进人国际市场,关键在于建立政府、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三元化的反倾销机制。中国企业应通过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协调本行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改善企业低价竞销状况。政府有关部门合理调控,规范出口经营秩序,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国外对中国企业反倾销指控的机率。
2.积极推进市场多元化
中国对主要贸易伙伴出自集中度的上升说明了中国大部分贸易企业还不适应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需要。为此,贸易企业应制订制度,培养人才,同时应针对不同地区的市场情况,因地制宜的制订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计划,开发美、日、欧以外的市场,提高中国在这些市场的占有率。首先要大力开发有潜力的市场,尤其是东欧市场和拉美市场。开拓这些市场要有艰苦创业的精神,同时,要讲究方法,要将出口、进口、援外、对外投资和劳务合作等多种经济交往形式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性开发。其次要深度开发传统市场,要从进出口贸易渠道进人这些市场的深层次营销网络,不断开发出新产品和新品种,使出口适销对路,及时跟上这些市场的需求变化。
3.提高产品技术标准,跨越技术贸易壁垒。
一、前言
金融贸易服务行业是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部分,与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相关行业的发展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加强对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现状探析,可以进一步为我国制定正确的、适合的经济策略提供参考。
二、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 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不均衡
(1)行业内部不均衡
目前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中银行业占有较高的比重,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其他类型的银行等,仍是居于主导地位,而证券类、保险业和信托投资等在金融贸易服务行业中所占的比重相对较低,这也使得我们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内部各行业结构有着严重不均衡的现象。银行业中的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占金融贸易服务业的比重达到 33.17% ,实收资本和营业收入均超过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50% ,并且这种石头并没有明显的降低趋势。
(2)资本的分布不均衡
我国的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由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所以以国家资本为主,这也使得我国金融贸易服务业长期以来都是以公有制为主导地位的,金我国融贸易服务业的公有制企业法人单位数所占的比重达到91.04%,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单位数比例达49.80%,国家资本也成为主要实收资本的来源,所占的比重达到74.85%。
2. 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呈现垄断趋势
由于所有制等方面的制约,我国的金融贸易服务业一向以国有制为主,这当然加强了国家对金融服务贸易的控制和支配地位,但是过于高度集中的国有化,导致银行等金融贸易服务部门出现垄断趋势,缺乏必要的竞争,这也使得一些国有的金融贸易服务业内容改革动力不足,缺少活力和必要的灵活体制。而另一方面,非国有的金融贸易服务部门的发展也相对滞后,周到种种制约,难以达到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需求。目前,我国非国有金融贸易服务部门的增加值占了74%,GDP增加值也占到了63%,但是在整个金融贸易服务业的资产中所占比重却较少,尚不足20%。因此,加强对现有的金融贸易服务业体制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3.创新不足,对缺乏高端复合型金融贸易人才
近些年来,虽然我国的金融贸易行业取得了辉煌的发展成果,但是从总体而言,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贸易体系,在各种高端金融复合型人才方面,依然显得很落后。缺乏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很多金融领域,在开展业务时候,对外型人才缺乏,高端金融贸易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很多时候仅仅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进行,缺乏系统完整的金融贸易管理知识。这对我国金融贸易行业的持续发展造成很大的限制。
三、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对策分析
1.促进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均衡协调发展
(1)行业内部均衡
应协调发展金融贸易服务业的各行业。不仅要充分发挥银行业在金融贸易服务行业中的地位和优势,还要进一步完善信托投资、证券业、保险业等与我国经济体系相适应的行业,加快信托投资、证券业、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金融贸易服务业的资源整合和配置,促进金融贸易服务资源有效、合理地利用,优化资源配置。
(2)资本的分布均衡
合理分布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资本。在充分利用国有资本的同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利用,放宽政策和条件,使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资本分部日趋合理、日益完善。
2.改善金融贸易结构
金融贸易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的经济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时期下,伴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知识经济的兴起,我国的金融贸易行业要想取得健康快速的发展,就必须在不断变化的世界经济形势下,不断优化贸易结构,要实现从劳动力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朝着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方向转变,不断促进金融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贸易服务的知识科技含量,提高金融贸易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3.自主创新,培养人才
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对创新性高端复合型金融贸易人才的培养,是我国金融贸易行业不断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是我国金融贸易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在新的时期下,要从金融业务操作流程和对外服务过程中,及时推进体制创新,更新金融贸易管理理念,推进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案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才管理培训体系,加强对高端金融贸易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金融贸易行业的服务产品的附加价值。
4.加强监督管理
对监督体制的完善,设立专门机构对金融贸易服务行业进行监管,健立各金融贸易服务业自身的自律组织,完善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四、结束语
发展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必须要对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现状有着清楚的认识,认清存在的问题,做细致分析,综合考虑,科学地制定发展措施,这样才能促进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发展,并促进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亚洲 金融 危机 警示了东亚各国加强区域性的经济和金融合作共同抵御金融风险的必要性,区域性的货币危机需要区域性的货币合作来防范已成为共识。同时加强货币金融合作本身在区域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形势下也是增强自身经济实力的必然要求。
一、东亚货币合作的理论分析
最优货币区理论最早是由蒙代尔于1961年提出的,其目的是为欧洲货币一体化进程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 指导 ,该理论最初关注的是成立最优货币区的标准问题,蒙代尔、麦金农、彼得凯南、伊格拉姆分别提出了确定最优货币区的单一标准:生产要素的流动性、经济开放程度、低级产品的多样化和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随着实践进程的发展,单一标准的理论已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于是,后来的 经济学 家将该理论作了发展,克鲁格曼对参与的 成本 和效益作了模型解释,博弈论者则提出了俱乐部理论,这些进展使该理论的研究重点转移到参与最优货币区的成本和效益分析上。
参与最优货币区的成本主要是:各成员国会损失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会丧失巨额的铸币 税收 入,同时要支付较高的货币转换成本,会使其 财政 政策 不可避免地受到牵连,进而会影响到其国内经济的平衡性和稳定性。而参与最优货币区的效益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减少交易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单一货币区建立后,区域内货币交易被取消,这将节免货币兑换的成本,可以节约大量 人力 财力,有助于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而且货币交易的取消还能避免短期国际资本的冲击,因为单一货币会使最优货币区内的货币规模巨增,致使投机者无力制造差价实现套利。二是减少外汇储备成本,节约外汇储备。三是货币一体化可以有效地降低各成员国的通货膨胀率和通货预期,稳定成员国国内的宏观经济 环境 。四是货币一体化还将扩大各成员国的国际影响力,并且为各成员国接下来的深层次 政治 合作打造平台。
二、东亚货币合作的条件分析
从长远看来,随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各国间贸易、 投资 、金融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再由于受国际趋势的影响,东亚地区构建单一货币区是势在必行的。但就目前而言,需要分析东亚货币合作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按照蒙代尔的最优货币区理论,构建单一货币区的成员国应当符合的内部条件有:各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高;各国经济的关联程度高;各国经济的发展水平趋同;成员国间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强;各国政策的协调一致性强;所建货币区内拥有核心国和核心货币。
从东亚国家和地区目前的现状看来,在各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方面,东盟、亚洲四小龙和日_本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较高,
关键词 金融危机 人民币自由兑换 人民币国际化
一、人民币国际化的突破口
(一)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指人民币持有者可以自由将其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政府不对这种兑换做任何限制,包括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和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目前,我国已完成了经常项目下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二)资本项目下人民币的自由兑换
人民币国际化必须推动资本账户开放,但同时要考虑到资本账户开放的风险及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在资本账户下开放的条件已经成熟。
1.抵抗外部危机的能力大大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实力、竞争力得到大大提高,这对我国参与经济金融全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且,我国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这些都使我国抗击外部冲击的能力得到提高。
2.以货币进行对等资本账户开放,不存在外部风险
货币进行对等资本账户开放的含义是两国允许对方使用本国货币进行结算、投资,双方银行可开立、接受对方货币的保函、信用证和对外担保,不必使用第三方货币。在国际上,如果允许货币在双方进行贸易结算、投资股票和债券,就可以避免美元的使用,这样就可以推动本币国际化,实现资本账户开放,而且,又没有风险。
二、人民币国际化的新视点
(一)创立离岸金融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又称欧洲货币市场,使非居民在筹措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国内的外汇限制和金融法规的约束,从而进行自由交易的一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可以促进本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从而提高本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间接的推动了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目前,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已具备:
1.我国有明显的地理优势
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海陆空交通便利,融资环境良好,且我国是地处亚太地区的主要经济大国,是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很大潜力。
2.经济实力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开放程度高,在国际金融市场获得了一席之地,拥有充足的外汇储备,从而抵抗外部市场冲击的能力大大增强,降低了遭受风险的可能性。
3.我国金融制度和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国内聚集越来越多的有经验的金融人才,促使我国国内市场日臻完善
(二)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
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简单的说,就是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发生业务时以人民币结算,而无需采用国际储备货币进行结算。中国顺应这次危机的潮流,把握契机,为人民币国际化走出了重要的一步棋子―实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1.以人民币周边化推动人民币区域化
中国首先在东盟邻国推行人民币的举动是很明智的,越南、柬埔寨等国的资本市场都欠发达,无论是美元、欧元还是人民币,对他们来说都很难对冲货币风险,况且在金融危机到来之时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同时中国与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向来友好,这就使人民币在这些周边国家推广多了一个筹码。当前中国经济态势运行良好,有充足的外汇储备,完全可以抵消人民币尚未完全自由兑换的劣势。
人民币周边化是人民币区域化的基础,我们以同心圆的方式扩大人民币的结算范围,加强同周边地区的金融贸易合作,以人民币周边化推动人民币区域化。
2.以人民币区域化实现人民币国际化
对中国来说,人民币区域化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由之路。首先,中国虽是经济大国,但还没有成为像美国那样的经济强国,还不能实现一步到位,主观上要求区域化;其次,加强与区域里的各经济体之间的合作,可以增强本国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从而提高在国际市场中的经济地位和威望,客观上要求区域化;最后,人民币可以通过区域化对最终实现国际化进行探究,避免因盲目国际化而遭受外部冲击。
三、人民币国际化的途径选择
(一)美元式路径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取而代之的是信用货币制度,美国在国际中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政治使其获得了霸权地位,美元凭借美国这一霸权地位在现代信用货币制度中成为国际储备货币,因此说,美元的国际化是由其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二)欧元式路径
欧元是一种几乎与美元相提并论的国际货币,欧元是典型的按照由区域化向国际化演进这一过程发展而来的,是当时欧盟在欧共体范围内发行的一种共同货币,之后在国际范围被普遍接受。
(三)日元式路径
日元的国际化是相当曲折的,是通过货币可兑换的若干阶段实现其国际化进程的,是由日本国内的经济基础和地域经济所决定的,大部分新兴国家正在按照这一路径完成其货币的国际化。
以上这些国际货币的演进过程值得我们借鉴,任何货币要成为国际货币取决于一国经济国际化水平程度,虚拟经济最终还是依赖于实体经济,脱离经济国际化而谈人民币国际化是不切实际的。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是漫长的,我们要不断为其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努力缩短这一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李长江.人民币迈向国际化的道路.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2]杨素芳.人民币国际化的路径选择.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0.
[关键词]
网络环境;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方式多元化
国际贸易课程是一门系统性、实践性、技能性要求很高的课程,是国际贸易领域的核心课程。近年来,中国网民数量显著增加,互联网无处不在,在网络环境下对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方式进行分析是提高该课程教学质量的必经之路。
1研究网络环境下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方式多元化的必要性
1.1课程性质和特点的决定性
国际贸易课程是经济学、管理学、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课程。学生需要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尤其是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尤为重要。但是国际贸易课程内容烦琐复杂且内容抽象,学生想要很好地完成授课任务和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并非轻而易举。所以,对教学方式进行改革,使教学方式多元化,充分利用网络教学是实现国际贸易课程改革的有效途径。[1]
1.2国际贸易快速发展、人才需求增长提出的必然要求
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是当今社会不可扼转的大趋势。近年来,我国国际贸易也显著增加,对外贸易规模较大。2016年6月我国进出口总值当月累计高达17126.7亿美元。逐年将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推进也是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所以需要通过国际贸易课程让学生了解当今国际分工、区域经济等问题及相关经济现象。
1.3网格环境下,国际贸易课程教材仍没有与时俱进
国际贸易并不是保持静止、一成不变的课程,它与国际经济前沿联系最为紧密,是动态发展的学科。所以编写国际贸易课本既要体现传统的国际贸易形式又要与时俱进,增加新的内容。虽然国际贸易专家都意识到这一问题,每两年至三年就会更新一次教材,但是在更改到出版所用的时间内,国际贸易的政策形势又发生了变化,而这些又不能及时地在改版的课程中得到显现。[2]并且案例在课本版面上受到限制。所以,由于编写教材自身的局限,想要在国际贸易教材上看到完整的体现国际贸易的最新的内容是不可能的。最近英国脱欧问题炒得火热。欧洲大陆是英国最大的金融和贸易服务业海外市场,英国退出欧盟将影响英国金融贸易服务业,对全球贸易格局变化也将带来巨大影响。而所有这些问题都不能及时地在教材中得以显现。
1.4“慕课”的出现加快了课程改革的进程
“慕课”是不受时空限制只要想学习都可以注册加入其中学习。“慕课”的到来为老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它极大地对我国传统的教学方式提出了挑战。在此情况下,一方面教师要充分利用网络,并有效地通过网络传授知识;另一方面,这样可以改变教师全程占据课堂的局面。对于学生而言,学生不应该像过去那样只是被动地跟着教师的步子学习,而是学会根据自己的需求,有针对地选择自己的学习内容。当然,传统的教学方法不是全部有弊,我们要学会很好地将“慕课”与传统教学方式结合起来,各取所长。
2网络环境下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方式多样化分析的核心问题和解决
2.1国际贸易课程与时俱进
一方面要以科研促进教学,高校教师考核的重要一环是科研,通过撰写科研论文让教师始终站在本学科的最前沿,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教师要关注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动态,对国际形势了解。[3]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合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这种结合的方式就是专题讲座,深入分析某个国际贸易问题,激发学生的兴趣。
2.2利用现代网络手段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现代网络手段进行授课:一是视频教学法:在教课过程中,不能仅限于自己枯燥地一个人讲,要学会适时地插入国际贸易相关问题及事件的视频以活跃课堂气氛;二是利用网络搜集最新的国际贸易案例。教材的资源很有限,而互联网具有更新数据及时性的特点,所以在讲到某理论时,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案例进行讲解,达到理论与实际结合的目的,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三是“慕课”的使用。“慕课”的使用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它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既包括国内高校的“慕课”也包括国内外知名高校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慕课”。
2.3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
让学生参加课程的讨论,尤其是尽量让每一个学生参加讨论,这是调动学生积极性的有效方法。使用讨论法必须注意以下三点问题:第一,讨论的内容必须是大家所关注的,并且学生感兴趣的。第二,讨论不能无目的无次序,应该有组织有领导,这样才有利于讨论顺利进行,不然会导致课堂混乱。第三,必须强调讨论的成果。关于课后思考题的布置,每个章节和内容后面都会有思考题,所以教师要充分利用思考题的布置,促进学生对内容的理解和强化,并理解内容的现状。在第二次上课前,通过抽查方式来考察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课后思考题的布置不能是简单易完成的内容,而应该选择需要学生思考的综合类有实效性的题目。
3构建多样的国际贸易课程教学方式
一是在正式讲解内容前,通过提问和视频教学法,用与本课堂有关系的视频(专题报道、新闻报道等)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调动其学习兴趣;二是上课过程中可以使用多种教学方式(如上面表格所列);三是课后为巩固学生对授课内容的理解,教师可以布置课后思考题让学生互相讨论,在思考中解决问题;四是不上课的这段时间最容易被忽视,在日常中,可以通过国际贸易专题讲座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层面。“慕课”作为传统教学方式的补充,推动课程的完美进行。
4结论
国际贸易课程包括了国际贸易的方方面面,虽然看上去比较枯燥乏味,但还是丰富多彩的。因而要让教师在网络环境下综合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兴趣,培养对国际贸易大有裨益的杰出人才。
作者:续彩虹 单位:中山市技师学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