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体育概念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理论依据
笔者基于脑中地图理论,构建了主题概念图式区域地理教学模式。“脑中地图”理论,即按照地理事物的空间结构,加以适当的整理和概括,在头脑中编制的一幅“地图”,以有效贮存和记忆各种自然环境和人文地理信息。它可培养学生习惯于运用地图等工具,训练学生从读图、用图、绘图到进行无图思考,发展学生的空间想象及形象思维能力。国外对“脑中地图”的研究起步较早,研究成果也更深入和系统。JosephD.Novak认为,“脑中地图”主要由节点、连线和连接词构成。节点表示概念,连线位于节点间,表示某两个概念间存在某种关系,连接词是连线上的文字,描述了概念间的关系。“脑中地图”中知识以层级方式呈现,最基本的知识构成最上位的节点,以下各层依次是具体化的知识。国内从脑中地图的认知原理、地理教学中构建脑中地图的意义及其作用、构建方法和途径等方面也进行了研究。综上所述,对中学区域地理教学而言,把脑中地图理论与地理认知结构构建和区域地理信息素养养成两个方面紧密结合乃是当务之急。
三、教学模式提出
基于上述理论,结合地理学科特性和教学实际,提出了主题概念图式区域地理教学模式。主题,就区域地理教学而言,指最能体现区域特征的地理要素。概念地图(conceptmap)是指学习者对特定主题建构的知识结构的一种视觉化表征,又称“心智/思维地图(mindmap)”。换言之,概念图是语义网络的可视化表征,是人们将某一领域内的知识元素按其内在关联建立起来的一种可视化语义网络。它以视觉化的形式阐明了在知识领域里学习是怎样使概念之间产生关联的,并且揭示了知识结构的细节变化。将主题和概念地图联系起来应用于区域地理教学,意在让学生先抓住每个区域的典型地理特征,在此基础上以发散思维的方式将其它地理要素以概念图的形式呈现出来。四、教学模式构建地理的学习离不开地图,因此本教学模式仍以地图为依托,并划分为四个步骤,读—研—绘—用(通读地图—研究地图—绘制概念图—活用概念图)。
1.阅读地图获取地理信息
课前组织学生自主预习,通过整体浏览、分段细读、精读地图等方式使自己对这节课有大致了解。阅读文字同时,重点读图,特别是地理位置图、地形图、气候图、矿产图、人口图,从地图上获取相关地理信息。课堂伊始,检查课前预习的形式不再是教师提问,而是学生自主提问,其它小组回答。这种提问方式,既可锻炼学生用地理语言回答问题的能力,也可以提升他们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一环节,引导学生以阅读地图为基础,逐步熟悉该区域的相关自然、人文地理信息,并能从一定程度上把握该区域的主要特质。如日本是一个岛国,巴西大部分地处热带,西北地区最突出的自然环境是干旱等,为下一步打基础。
2.研究地图分析重点地理问题
研究地图是研究对学生而言较难理解的地理知识,即重点问题重点讲解。如西北地区为什么干旱,青藏地区为什么高寒,由哪些因素导致?日本的工业类型为什么是加工出口型,工业分布为什么都沿海?欧洲的气候为什么海洋性特别显著,对欧洲的畜牧业发展有什么影响?通过设置这样的问题,以此为突破口,一方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提升他们对本区域的地理表征进行联系,把握其间的本质规律。例如,学生了解了非洲贫困,那么仅仅知道这个表象就可以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应该以表象(人口多、食物短缺、种族冲突等)为突破口,进一步探究非洲贫困背后的原因(历史发展缓慢、殖民主义侵略、不利于发展的气候条件、现代不平等的贸易格局等),如何摆脱落后的局面(发展现代工业、发挥资源优势等)。这样,以一个问题为抓手,把其它问题串联起来,从更深层面上理解一个区域。
3.总结地理信息以绘制主题概念图
绘图是教学的核心,即在前两个步骤基础上,让学生分析得出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并绘制“主题”概念图。既可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目的一是为了让学生理解一个区域的各个地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二是通过概念图的完成让学生总结本节课知识点,抓住重点,提升整体思维。在绘制概念图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地理位置是学生认识一个区域的“钥匙”,同时地理位置也影响其它地理要素,并有助于学生构建空间观念。因此一般把地理位置放在概念图的首位。(2)从某种程度讲,任何地理要素之间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但从中学地理学习角度而言,要求抓住地理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特别是能体现一个区域本质特征,能区别于其它区域的特色,针对这些进行重点分析,着重绘图。(3)每个学生的思维习惯不同,认知结构有所差异,因此,对同一区域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概念图,即概念图的呈现并不惟一。(4)绘图是结果,同时也是过程,应重视结果(概念图的呈现),更应注重过程,即学生在绘图中的思维过程,这是培养学生认识结构构建的一个有效途径。
4.活用概念图将知识归类组块
这个步骤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上一个步骤学生构建的“主题”概念图,锻炼学生自主总结本区域地理特征的能力。如欧洲最突出的特征是海洋性,由此带来河流、农业的特征;巴西突出特征是湿热,这对城市人口分布、工农业有一定影响;西北地区深居内陆,距海遥远,决定了它干旱的自然环境特征,由此影响了农业、河流、人口等地理要素。其次是要学会迁移学习,如亚洲和北美洲的比较迁移学习,纬度位置相当,跨寒温热三带。非洲和南美洲的比较迁移,大部分位于热带。通过比较的方法,一方面可以抓住区域最本质的地理特征,另一方面学会区域间的比较,从而加深对区域差异的理解。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02-0077-02
1 民族传统体育概念的研究综述
在我国对“民族”一词最早使用的学者是梁启超,他是第一个把我国各族群最早称之为“民族”的思想家,而以“汉族”、“藏族”、“蒙古族”为其它民族称呼的可能是黄遵宪。到了现代,社会学家宁骚对“民族”一词做了新的探究,他在总结斯大林提出“民族”基于四个特定的要素下又增加两个特征来强调民族,既强调了民族历史过程与稳定性,并认为一个民族的“原生形态”是应该具有这六个必要的元素。因此,我们所指的“民族”具有时空性和民族性的特征,是贯穿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东方地域与西方地域的实体性概念。
“传统体育是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与传统社会同步形成和发展的,是一个内容十分宽泛、涵盖很大的概念。”民族传统体育有两个最为根本和统摄性的特质是民族性和传统性。但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迄今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界定。在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体育史》中对“民族传统体育”做了以下解读,民族传统体育是指近代以前的体育竞技娱乐活动。“对我国而言,指近代体育传入前我国存在的体育模式,即1840年前,我国各族人民已经采用并流传至今的体育活动内容、社会表现方式与价值观念的总和。”这是从历史的角度,把民族传统体育白西方近代体育传入我国以后,其在社会生活特别是在大中城市和军队、学校中受到的影响进行研究所作的界定。另有研究避开时间的界定,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是民族(包括汉族)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时期的产物,是各民族体育活动方式的延续和保存,是各民族体育运动生命力的再现,“它是构成现代体育的‘体育文化密码’,是历史给予我们的重要体育文化遗产。”还有研究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是指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民族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的,还没有被现代化,至今还有影响的体育竞技娱乐活动。”
民族传统体育的概念可以概括为:民族传统体育指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民族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的,具有浓厚民族文化色彩和特征的传统体育活动,其中的“传统”是指历代因循沿传下来的根本性的模型、模式、准则的总和。从整体结构上来看,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的构成包括了以武术为主体的武艺、养生导引气功、以游戏形式满足人们娱乐需要的民间传统体育游戏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等形态。在“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在一级学科体育学下设4个二级学科,民族传统体育名列其中。从这时开始,“民族传统体育”这一称谓,作为国家认定学科被正式确定下来。”
2 解读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学基础
2.1 民族传统体育与
宗教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神秘的传奇色彩,是各种文化理念、伦理观念、社会习俗的综合体现。宗教和传统体育同属于传统文化的范畴,在历史的不断发展及转变过程中,两者相互吸引、相互促进、相互渗透从而形成了复杂的文化理论体系。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历史悠久的本质特点,其发展历程多数以为背景,如:富有原始气息的彝族摔跤体现一种对毕摩教的崇拜,文化底蕴浑厚的传统武术无不体现出道教、佛教的宗教核心思想。在中国民族体育史上,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影响是内外兼修、无处不在,既有对技术层面的影响,也有对其文化和精神上的升华。
2.2 民族传统体育与中国哲学
古代哲学是中国文化的金字塔,无数古代哲人概括总结可知,中国的哲学主要分为儒、道、佛三大哲学思想,其内容主要包括“阴阳学说”、“五行学说”、“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中国哲学概括了宇宙的思想观,在日常生活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体育等领域无处不体现着哲学思想的火花。如:传统武术的太极拳,就体现了阴阳相生、此消彼长、循环往复、生生不息的自然状态。
2.3 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方式
民族传统体育经过历代民族的传授与继承,至今已有上千年的文化历史,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传承的方式逐渐趋于传统化和现代化,不管是哪种传承方式,其目的都在于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好的发展与进步,从而为人类进步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是在同一个地域中有不同的途径延续的,其主要的传承方式有传统和现代两种。
首先,是传统传承方式。传统的传承方式因其运动形式、封建保守性和技术特点的不同有以下几种:(1)家族型传承。如传统武术是我国历史文化精髓的结合体,其形成过程带有严重的封建思想残余,在传授武术技术与文化的方式上表现为,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传同类家族而不传外来血亲等。这些封建的传承思想极大地影响了武术文化的发展、传承及文化之间的交流。(2)宗教信徒型传承。宗教是传统文化重要的组合体。宗教活动与体育活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古时战火四起,宗教信徒为了维护本教的利益,把一些武功与绝技作为护教的重要手段。在祭祀和娱乐活动之中也结合大量的身体活动来增加活动的氛围。我国的几大宗教都与武术结下了不解之缘,如:道教武当太极拳,佛教嵩山少林拳等。这些宗教文化表现出来的体育及武术文化,都是以一种系统规范的方式进行的,其内容具有规范性和系统性。(3)区域民俗文化型传承。古时我国疆域辽阔,因交通条件的限制彼此之间无法进行常规的武术文化沟通、交流与传承,只是地区内部相对独立的发展与进步,这种趋势的长期性导致武术文化的单一性和相对独立性。从而形成了不同的运动项目及武术流派。民俗性传承主要表现在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受时间及场地的限制,有些运动项目需要在农闲时进行,如:摔跤、秋千在闲暇时举行,其目的就是放松人们的心情,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有些民俗活动需要在传统节日中进行,如:舞龙舞狮在节日里表演与比赛都是为了烘托节日的热闹气氛。
中图分类号:G62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4-0116-01
学习数学最忌讳的就是一味地死记硬背。在数学教学中在学生没有掌握概念的情况下,天天算题,回家看参考书或去辅导班,按学生的学习量来看,都成为了数学优等生了。而现实却并非如此,数学合格率很底。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我认为主要是在数学教学中没有注重概念也没有认识到过程的重要性,不知道概念就盲目算题等于空中楼阁。在现实教学中作为老师的我们也未必非常清楚每个数学概念,那么要使我们成为一名合格的小学数学老师一定要熟知小学数学中的每个概念。通过死记硬背,短期内固然可以明显提升数学成绩,但就长期来看,这种做法会使数学学习变的乏味,使学生久而久之就不愿意学习数学了,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1.目前小学数学概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概念教学脱离现实背景,在小学数学课堂上,一些老师在进行概念教学时会要求学生先把概念背诵下来,然后布置练习题强化,这种方式会使学生对概念似懂非懂,不能理解其真正含义,只会机械式的练习,碰到其他情况就会无措。
1.2概念的归纳过于仓促不断建构和解构的反复过程是形成数学概念的必要过程,教师在形成概念这一步有时候过于仓促,在学生还处于在初步建立时已经开始M行归纳总结的步骤了。在进行数学教学时,要考虑到小学生的认识新事物往往注重直观形象,不善于抽象思维,在记忆方面也习惯用形象记忆,特别是低年级的学生在记忆概念时一般采取的是背诵方式,这样就没完全吸收,难以灵活运用,教师应该针对他们的这些特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活动一定要确立以学生为主题。
2.小学数学概念教学应对的策略:
小学生在学习时需要有一段准备过程,这一过程就是要引入教学内容的时候,良好的引入能够吸引小学生的注意力,有利于学生的主动学习和主动理解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2.1生活实例引入,从生活实例引入数学概念,能够给学生带来一种熟悉感,拉近数学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在进行"直线与线段"的教学中,可以在课堂上拿出一些图片引导学生观察。
2.2旧知识的迁移引入,数学概念之间的联系是十分紧密的,中高年级的概念学习可以通过之前的基础知识引入,在学习"质数与合数"这一概念时可以通过回忆约数的概念来教学,让学生观察1、2、6、7、8、11、12、15的所有约数,给出一个分类,从而引出质数与合数。
2.3情景设疑引入,小学生思维活跃,对有兴趣的问题会积极思考,利用这一方面,教师可以建立情景然后提出疑问引导学生对所学概念有初步认识。例如,"体积"概念的学习,可以拿来一满杯水,然后往杯子里扔个石子,让学生思考为什么石子丢入杯子中会有水溢出。
2.4强化感知。在教学活动中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感知材料来辅导小学生理解。数学概念的建立不像物与物之间的传递那么简单,也不是靠对大脑的直接灌输,儿童掌握概念是一个主动、复杂的知识再创造过程。小学生整处在由具体形象思维逐步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的阶段,所以我们在教学中要让学生强化感知。通过直观为学生提供丰富、典型的感性材料,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使学生逐步抽象内化成概念。如教学圆锥体的体积是,可以先出示一个等底等高的圆锥体和圆柱体,然后用圆锥体装满沙土倒入圆柱体内,倒3次刚好将圆柱体盛满,这个实验,得出圆锥体的体积等于与它同底等高的圆柱体体积的1\3。
一、集体肖像的概念论文
集体肖像应是指数个特定不特定人的肖像的集合体,是数个肖像在同一载体中的使用,是各权利人独立肖像的集合体,具有独立性与同一性的二重特征。在法律意义上,各权利人就其在集体肖像中之个人肖像所享有的精神利益及转化的物质利益是独立的可分的,各肖像权人在照片中享有独立的人格权;而在物理上集体肖像又具有不可分的特质,全体肖像权人对该集体肖像有不可分的精神和物质利益。在姚明诉可口可乐案中姚明、巴特尔、郭士强对各自的肖像都享有独立的肖像权,但在物理上,三者的肖像在同一载体上,使用其中一人之肖像不可避免会使用到其他人的肖像。
集体可以是集体的抽象概念,但集体肖像不是“特定意义集体”的肖像,肖像还是反映自然人的外部生理特征,而“集体肖像”是通过不同成员生理特征和精神面貌展现的一个集体不可分的风貌,这是个体单独所不能表现的。如三军仪仗队威武的整体军队形象是一个整体而且是其他个人或团体所不能比拟的。而集体若作为一个抽象整体概念则“集体肖像权”是独立各成员肖像权之上的特殊肖像权,接下来对此又一个问题是“集体”性质的不同也会影响到肖像权归属等具体法律操作问题。如对于军队有其特殊性只能由军队主张哪怕图片中并不是反映所有军人的肖像只是突出几个特定军人清楚之肖像。也可以是具体的人的集合,而且在上述中,学者对于集体肖像中的集体人数界定下限,是否需要根据肖像载体的性质、尺度限定一个上限有待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毕竟同样大小之照片所载人数多少会影响到肖像的清晰度问题,甚至影响到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肖像问题进而影响到肖像侵权的认定问题。王利明教授主张以可辨认度来区分情形,在肖像利益受到侵害的后,个人主张其肖像权应区分两种情形:第一,在集体肖像中总的人数不多的情况下,个人形象往往具有可辨性,形象突出的人当然享有独立的肖像权。形象不突出的则可以主张集体肖像权,一般不能主张自己个人的肖像权。第二,如果在集体肖像中,人数众多,且所有组成人员个人特征都不突出,每个人的形象只是共同构成一个整体时,此时,每个成员只能主张集体肖像权,而无权主张个人肖像权。
二、集体肖像权的特征
(一)集体肖像所体现的“团体性”
对于有一定归属的如乐队、球队等的组合,集体肖像则主要是通过不同成员生理特征和精神面貌的综合来展示该团队整体的外在形象,以区别不同团队,以突显其独特性。尽管集体肖像是由个人肖像集合而成,但是个人肖像已不是再现的主题,其相对于集体的整个形象而言被削弱或弱化,并成为团体肖像的组成和陪衬,其首先给公众的第一感觉是一个团体,其次才会关注照片上的个人形象,这时是集体体现其独特性,个人体现其隶属性。
(二)集体肖像有其存在的经济利益
这是人格权商品化的趋势所至,肖像权的经济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不然信禾公司也不会运用三军仪仗队的整体肖像来宣传其产品。而且集体可以利用集体肖像权获得一定的赞助资金。在姚明诉可口可乐案中就涉及把运动员的肖像作为国有资产进行使用的争议,但其中也正是说明了集体肖像以及集体肖像使用权的价值所在。有些学者提出“商事人格权”概念是公民法人为维护其人格在商事活动中所体现出的包含金钱价值在内的特定人格利益而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以便于对人格权的商业利用进行保护。
三、集体肖像权的立法定位
(一)集体肖像权利的协调砝码——优先权
对于承认集体肖像权存在的学者来说,暂且如是说。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把“集体肖像权”意为是如果使用的是几个人的肖像,而这几个人的肖像在一起,具有代表某个集体的含义时,该集体就是集体肖像的权利主体,而集体肖像中的这几个人,对于其中自己的肖像就丧失了权利。这种理解是不恰当的。如在1887年法国高等法院一判例某著名演员要求法院判决照相馆撤去其所陈列的包括自己在内的合影照片。法院认为该演员的个人肖像利益为全体利益所压倒,其一个人的个性为全画面所掩盖。因而其人格权丧失存在的基础。其可归纳为:个人肖像中其肖像权人可以依据法律主张肖像权,而集体肖像中个人肖像权的主张不能反映团体肖像权人的利益,各肖像权人不得主张肖像权。虽然解决了集体肖像的肖像权问题,但一个重要缺陷是集体肖像中任何人的肖像都无法得到保护。在行为人恶意使用集体肖像时,这一缺陷更加明显。这不是这里所要说的集体肖像权的内涵,首先设立集体肖像权的目的和宗旨还是为了最大限度和多角度保护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违背此则设立集体肖像权的必要性也就荡然无存。肖像权人对肖像享有支配权和使用权在集体肖像中一旦有侵害个人肖像权事实发生,肖像权人即可主张其权利。姚明诉可口可乐公司案中虽是使用集体肖像但突出了姚明肖像具有故意,与姚明代言百事可乐易给人造成误解,法院支持对姚明个人肖像构成侵权即证明了这一点。承认集体有肖像权并不绝对排斥集体肖像中个人肖像权的存在这是应当注意的。
(二)集体肖像权不只是权能的让渡更是一个独立完整的权利
还有一种主张认为所谓的“集体肖像权”是对法律概念的误用,实质上是多数人的肖像可以同时使用、收益的权利。因此认为在姚明诉可口可乐案中,集体肖像权的内容是,国家体育总局获中国男篮协会或某家公司(约定)可以对国家男篮全体成员的集体肖像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一个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群人的肖像权的集合,其基础是一个个肖像权,它应该来自于国家队队员对自己肖像权中的使用、收益权的让渡,且一般情况下,让渡的权利内容相同。让渡之后,他们的肖像只是可由国家体育总局或其他单位在某个有限的范围内使用、收益而不是形成一个不同于个人肖像权利的集体肖像权。不能不说其论述没有道理。否认了集体肖像权可作为一个独立的权利,同样忽略了集体肖像权全面内涵。集体对集体肖像的权利不能仅停留使用收益权,若只是让渡部分权能则集体对集体肖像的权利则受到过分限制,而且也不利于集体肖像的合理商业化利用,可以想象经营者在利用集体肖像时要征得所有人的同意是比较耗费时力的,有时甚至是不现实的。
四、集体肖像权的法律保护
(一)侵害集体肖像权的认定
侵害集体肖像权主要是未经集体允许,非法使用集体肖像以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非法使用既包括营利也包括非营利性使用。
第一,依据侵害对象可以分为对集体肖像的侵害和对集体肖像中的个人肖像的侵害。前者集体可以主张如三军仪仗队只能由其行使;对于无归属的集体肖像的侵害,集体肖像的全体成员也可共同主张,集体肖像的全体成员享有维护集体肖像的肖像利益的权利。请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所获得的利益应归属集体肖像的全体成员,支出费用也应由全体成员负担。个人独占的则构成对集体肖像其他成员的侵权。在使用集体肖像是若以特写,或在以文字提示,或语言提示突显个人肖像,使其个性大于整体或者从集体肖像中抽取单列,具有故意应认定是对个人肖像权的侵害后者则由个人主张
第二,依据侵害主体可以分为来自成员或集体的侵害和来自二者之外的第三人侵害。对于前者一般是越权行为一般通过内部协商解决,不成则以集体或个人(与前对应)的名义向法院,侵权人同样要负担一定的赔偿义务;对于后者可适用前一种方案具体解决。
(二)集体肖像权与集体肖像中个体肖像权的冲突及解决
非集体肖像中的个人肖像的自然人肖像权的行使不会受到集体组织的限制,而集体肖像中的个人肖像权人行使权利是可能会受到集体肖像使用合同或者是集体与个人的等约定以及不成文的行规惯例的影响(当然行规惯例的应用还适应建立在法律的大前提之下),但这不是对个人肖像权的侵害和剥夺实则是一种特殊法律关系调整之下的权利义务关系。无可厚非,这也是以平等自愿和私法自治的结果。同时集体行使集体肖像权的时候也应遵循事先约定以及法律规定。既要使集体肖像中各成员的肖像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又要保证集体肖像各权利主体(包括集体组织)对集体肖像的合理使用权。一般原则是注重对肖像权的保护应重视其人格利益。
首先应确定合理使用范围:既包括个人的也包括集体的,在此范围内都无需经过对方同意就可以自行行使,不构成侵权。集体行使时应注意尊重个人的人格;个人行使肖像权时应有一定的注意和对第三方的告知义务。而对于第三人的使用一般应以合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