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改革工作督察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09:3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改革工作督察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改革工作督察报告

篇(1)

16日对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此次督查共涉

及24个工作部门8个中心共48个单位。督查组深入各有关单位,采取听取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实地查看、拍照存档等形式,逐条督查评估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特点及成效

1、领导重视,迅速行动。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县领导、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主动配合,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县政府副县长张志红、县长助理刘忠民亲自召集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城市客运职责调整和手续交接工作。县发改委、县工信局领导积极沟通,将发改委负责“经济运行工作的5人”划转到工信局,并积极开展工作。县农牧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等单位已启用了新章、挂了新牌子、变更了新账户。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粮油贸易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单位及时刻制新公章、制作新牌子(其中县粮油贸易中心已挂新牌子)。县计生委、县粮油贸易中心等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制作悬挂内设股室牌子。

2、转变职能,促进工作。各单位以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出各种新办法、新举措,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打造干部队伍,

提升服务能力,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县审计局强化工作薄弱环节,加大了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县财政局简化工作程序,制作工作流程示意图,提高办事效率。县公安局加强城区防控力量,有力地打击了不法活动,极大地改善了治安状况。县城管局购置新车辆,每天在城区主要路段洒水降尘,在炎炎夏日为群众带来了可贵的清凉。县广播电视发展服务中心实行了挂牌上岗,加强了新闻舆论监督,开展了有线电视数字化

整体平移工作,重新开播了内黄县广播电台,增设了以文娱、娱乐为主的有线综艺频道和以农业、法制宣传为主的第三频道,实现了工作、效益、社会多赢的良好局面。县安监局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以整改为目的,以惩罚为手段,实行“首查不罚”制度。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电视技术讲座并安排专人定期下乡为农户搞好技术服务。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职责调整还未到位。如县发改委的“工业经济运行”职责还未调整到县工信局;

原农开办的“农业综合开发”职责未调整到县财政局;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未调整到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应调出的职责也未调出;

原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的行政职责和县文管所未调整到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也未合并;

原畜牧局行政职责未调整到县农牧局;

原粮食局行政职责未调整到县发改委;

原县政府教育督查室行政职责已划入县教体局,但人员还需进一步理顺;

原新农办需进一步理顺关系。

2、个别单位牌子未挂、公章未刻、账户未变。如县蔬菜服务中心、县教育发展促进中心、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广播电视发展服务中心、县棉花粮油生产服务中心、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单位未挂牌子、未刻公章、未变更账户。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等单位未挂内设股室牌子。

3、大部分单位存在乱挂牌、股室牌子名称不规范、股级干部超配、行政单位事业身份人员任股级干部现象。此次已将相关单位的所有挂牌拍照存档。

4、存在部门干预挂牌子现象。大多数单位都挂有:计生办、综治办、群众工作室、工会等牌子。县公安局挂有原系统内未改革到位的牌子。个别单位有临时性工作办公室牌子。如:“三项重点”工作办公室。

三、意见建议

1、涉及职责调整的单位由有关县领导、部门领导召开会议,进

行沟通协调,及时安排落实职责划转事项,办理交接事项。

篇(2)

矿产督察要紧紧围绕矿产资源管理基本职能,全面服务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目的是督促矿业权人履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促进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在现阶段,加强矿产督察工作十分重要。一是矿产资源的特殊重要性,做好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保障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靠供应,需要加强监管; 二是矿山企业体制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矿山企业资源利用仍不够重视,存在浪费资源、乱采滥挖的现象; 三是一些矿山企业诚信不够,在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有督察与没有督察大不一样; 四是我国矿产勘查项目多、矿山多且分散,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任务重、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很难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管任务。

关于矿产督察定位,由于其特殊的制度设定,矿产督察员是受聘进行矿产督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按规定将督察结果及时进行报告。矿产督察员是由非行政管理人员从事特定任务的监督工作,矿产督察员只能以检查为主要手段,发现问题和报告问题是矿产督察人员的两项主要工作。矿产督察员可现场制止违法行为,但对问题的处理则要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

矿产督察员作用主要体现: 对矿业权人的勘查开采活动具有警示作用; 联系行政管理机关与矿业权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通过发挥专家业务优势,为矿业权人提供技术、政策等服务; 结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业务工作,可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业务支撑,如将矿产督察员对勘查开采的督察结论与矿业权人的年检结果及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等审批结合起来,能够发挥矿产督察员的更大作用。

2 矿产督察管理规定

矿产督察制度源于1987 年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到1990 年正式实施矿产督察, 2001 年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2014 年聘任第四批共1 402 名国家级矿产督察员。

2. 1 矿产督察有关文件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1987〕42号) 第四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向重点矿山企业派出矿产督察员,向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巡回矿产督察员。派出督察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2001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明确了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的聘任条件、职责范围、聘用和管理等要求。2003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产督察工作制度》,规定了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职责、矿产督察员职责、矿产督察员考核与管理、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的解决、矿产督察员自律要求和矿产督察经费管理等要求。2007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矿产督察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管理提出要求。2009 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48号) ,对矿产督察管理提出要求: 依据矿产督察任务量,聘请地方矿产督察员; 设立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督察日常管理; 矿产督察员任务分工要具体到矿山( 矿区) ,现场督察每年不少于4次; 完善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管理; 每年1 月底前向部报送矿产督察年度工作报告。

2. 2 矿产督察制度要求

归纳矿产督察有关文件,矿产督察要求主要涉及矿产督察员的聘任、职责、考核、发现问题解决、自律要求和督察员办公室职责等。

2. 2. 1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聘任

矿产督察员分国家和地方两级,分别由国家和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聘任。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由国土资源部聘任,聘期为三年。聘任程序: 各省( 区、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荐、国土资源部审查、培训考试、公告等。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聘任条件要求: 熟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 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熟悉地质勘查、矿山设计、矿山开采工作并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有从事矿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经历的专业人员; 身体健康,能从事野外和井下监督工作。

2. 2. 2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督察范围和职责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督察范围主要是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的重要矿产大中型矿山和矿产勘查项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 1) 对矿业权人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勘查开采的过程进行监督。( 2) 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包括: 勘查开采的施工或建设情况; 勘查开采过程的资源保护情况;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采利用情况; 尾矿保护和矿山环境保护情况; 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 采矿权人年度动用储量、矿区范围储量变动情况及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 审查采矿权人的年度报表。( 3)有权对勘查坑道工程和地下采掘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通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测,相关矿业权人应当向矿产督察员提供当年的勘查坑道和地下采掘系统设计图。发现矿业权人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擅自转让采矿权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予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告知有权查处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 在督察的重要矿产开发区内发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尽快通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产督察员是受聘进行矿产督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按规定将督察结果及时进行报告。矿产督察员是由非行政管理人员从事特定任务的监督工作,矿产督察员只能以检查为主要手段,发现问题和报告问题是矿产督察人员的两项主要工作。矿产督察员可现场制止违法行为,但对问题的处理则要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

矿产督察员作用主要体现: 对矿业权人的勘查开采活动具有警示作用; 联系行政管理机关与矿业权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通过发挥专家业务优势,为矿业权人提供技术、政策等服务; 结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业务工作,可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业务支撑,如将矿产督察员对勘查开采的督察结论与矿业权人的年检结果及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等审批结合起来,能够发挥矿产督察员的更大作用。

2 矿产督察管理规定

矿产督察制度源于1987 年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到1990 年正式实施矿产督察, 2001 年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2014 年聘任第四批共1 402 名国家级矿产督察员。

2. 1 矿产督察有关文件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发〔1987〕42号) 第四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向重点矿山企业派出矿产督察员,向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巡回矿产督察员。派出督察员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2001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重组矿产督察员队伍的通知》,明确了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的聘任条件、职责范围、聘用和管理等要求。2003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产督察工作制度》,规定了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职责、矿产督察员职责、矿产督察员考核与管理、矿产督察员发现问题的解决、矿产督察员自律要求和矿产督察经费管理等要求。2007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督察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矿产督察和矿产督察员队伍管理提出要求。2009 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9〕148号) ,对矿产督察管理提出要求: 依据矿产督察任务量,聘请地方矿产督察员; 设立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督察日常管理; 矿产督察员任务分工要具体到矿山( 矿区) ,现场督察每年不少于4次; 完善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管理; 每年1 月底前向部报送矿产督察年度工作报告。

2. 2 矿产督察制度要求

归纳矿产督察有关文件,矿产督察要求主要涉及矿产督察员的聘任、职责、考核、发现问题解决、自律要求和督察员办公室职责等。

2. 2. 1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聘任

矿产督察员分国家和地方两级,分别由国家和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聘任。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由国土资源部聘任,聘期为三年。聘任程序: 各省( 区、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荐、国土资源部审查、培训考试、公告等。国家级矿产督察员聘任条件要求: 熟悉矿产资源法律法规; 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熟悉地质勘查、矿山设计、矿山开采工作并获得高级技术职称或有从事矿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经历的专业人员; 身体健康,能从事野外和井下监督工作。

2. 2. 2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督察范围和职责

国家级矿产督察员督察范围主要是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采矿许可证的重要矿产大中型矿山和矿产勘查项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 1) 对矿业权人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勘查开采的过程进行监督。( 2) 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监督,包括: 勘查开采的施工或建设情况; 勘查开采过程的资源保护情况;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采利用情况; 尾矿保护和矿山环境保护情况; 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情况; 采矿权人年度动用储量、矿区范围储量变动情况及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 审查采矿权人的年度报表。( 3)有权对勘查坑道工程和地下采掘系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通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测,相关矿业权人应当向矿产督察员提供当年的勘查坑道和地下采掘系统设计图。发现矿业权人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擅自转让采矿权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予以制止,并应当及时告知有权查处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4) 在督察的重要矿产开发区内发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尽快通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题和困难,为矿产督察员到现场督察提供必要的条件。

3. 2 加强矿产督察员现场督察

矿产督察员工作的重点就是现场督察,要组织矿产督察员深入到勘查、矿山生产现场,对照图纸和原始生产记录台账进行检查。这就要求矿产督察员办公室要制定督察工作计划,包括督察项目、重点督察内容、督察人员任务分工、时间要求等; 组织矿产督察员采用例行督察、重点督察、跟踪督察、联合督察等方式开展现场督察; 现场督察要求矿产督察员认真填写《勘查项目督察备案表》或《矿产现场督察备案表》,并按规定提交督察工作报告; 矿产督察员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产督察员在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建档,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解决。

3. 3 强化矿产督察结果的应用

推进矿业权人的督察档案建设或矿业权人诚信建设,将督察结果记录在案,依据矿产督察结果对矿业权人采取不同的激励或约束措施。矿产督察反映矿业权人能够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给予必要的鼓励和政策支持; 督察发现矿业权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矿业权延续、变更、转让,以及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等方面给予相应的限制。

3. 4 充分发挥矿产督察对矿产资源管理业务支撑作用

篇(3)

一要充分认清建设稽查工作的定位。建设稽查工作的本质是执法监督,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规范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行为。稽查部门履行的是执法监督职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不能仅仅局限于简单的、狭隘的执法本身,而要着眼于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开展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建设稽查工作的范围。根据部里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要求,部稽查办对职责范围作了调整,并成立了综合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三处、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处等五个内设处室。

篇(4)

一、督察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督察的重点是,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电〔〕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努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以及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情况。

督察的主要内容:

(一)多渠道扩大农民工就业情况。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方面的情况。

(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情况。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农民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三)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关系情况。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实施“彩虹计划”,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及妥善处置集体停工的等方面的情况。

(五)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情况。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状况,开展农民工疾病防控和流动儿童免疫,加强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等方面的情况。

(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情况。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益的情况。

(七)制订农民工工作“十二五”规划情况。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研究制订“十二五”规划期间农民工工作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订“十二五”期间有关农民工培训、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等专项规划的情况。

(八)加强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常规化和规范化发展的情况。

二、督察的方法和步骤

(一)各地自查(年月日-日)。请各地农工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本地区范围内对照上述督察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省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督察组督察。省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督察组于11月11日-15日对地区和海北州农民工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察主要形式。听取各地工作情况汇报,选择重点州(地、市)、县(区)、乡镇(社区)进行实地考察,与基层农民工工作者和部分农民工代表进行座谈。认真总结各地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篇(5)

以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提高依法合理利用土地水平,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升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打造良好土地管理平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察内容

(一)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

1、耕地保护情况。耕地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补划落实情况;土地开发整理计划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实际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2、建设用地审批情况。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3、土地登记情况。土地登记“五不准”执行情况,依法确权登记情况。

4、土地执法检查情况。违法用地情况,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案件查处整改情况。

5、土地供应利用情况。土地供应情况,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情况,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情况,节约用地情况,闲置土地处置情况。

6、土地政策执行情况。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调控政策落实情况,房地产用地调控和监管情况,保障房用地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政策执行情况。

7、税费收缴使用情况。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出让金等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

8、其他。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合规情况、反映问题解决情况等。

(二)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落实情况

政府土地管理责任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政府及发展和改革部门的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财政、税务、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门的涉地资金管理,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筑施工许可,公安部门对移交案件的处理情况,监察、人保部门对移送人员的处理情况,政府融资平台及土地储备机构土地抵押融资以及相关涉地部门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情况、涉地事项履行职责和审批监管行为。

三、督察重点

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落实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违法用地情况,2009至2011年批次供地率情况,2011年和2012年保障房用地实际落实情况,交通、水利、能源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情况,征地补偿款落实情况,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省、市、县出台的涉土法规政策是否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等。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2月20日至3月31日)

认真准备耕地保护、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登记等方面的资料、台帐、卷宗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文件和领导批示等。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对清理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开展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摸清监测时段内合法用地、违法用地、未变化等情况,认真汇总各类数据。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按照一宗地一个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3月23日前,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自查清理总结报告。

准备的主要资料:

1、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相关报表、报告、台账;

2、201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台账;

3、2011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土地管理工作总结;

4、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基准地价图、基准地价表及区片综合地价资料;

5、2011年度城市(乡镇)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补充耕地、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土地登记(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供地、2011年及2012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台账及档案;

6、2011年度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台账及相关资料;

7、2011年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台账、政府土地抵押资料;

8、2011年度闲置土地清理相关资料,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资料;

9、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土地管理和利用方面的政策文件。

(二)督察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31日)

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地的主要工作、方法措施、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同时准备好检查现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在我市督察期间,我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搞好协调配合、资料提供和相关服务工作,按照督察组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整改处理阶段(2012年6月1日-8月31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意见要求,对照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加大整改力度,营造良好的土地利用管理秩序。加大对违法用地严重区域的整改力度,对国家土地督察局确定的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察,确保整改到位。扎实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占地。进一步提高供地效率,切实做好批而未用建设用地的清理工作,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情况分类调查,建立台帐,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土地有效供应。加强土地规划和计划调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加大违法违规用地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针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将其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8月31日前,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处理情况总结。

(四)验收阶段(2012年9月1日-9月20日)

全面总结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分析查找我县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照督察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自验,扎实做好迎接督察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政府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迎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确保圆满完成土地例行督察任务。

篇(6)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19-0227-04

随着世界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对高科技人才的需求迫在眉睫,而研究生培养已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是各个办学单位面临的十分重要的问题,而加强研究生培养环节规范化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作者结合自己的研究生教学管理经验和本校实际情况,总结了信息类研究生环节培养规范化的方法和经验,并已形成了相应的管理体系,促进了信息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一、复试采用综合考核办法,严把招生入口关

研究生招生由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组成,初试由教育部统一指导完成,复试由各个高校在教育部指导下自行完成。我校信息类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综合性复试的方法,由笔试考试、上机实践、综合面试三方面组成,由初试成绩加上复试成绩所得的总成绩确定录取资格。

笔试考试分专业进行,由专人命题、专人阅卷,并由专门审核小组进行成绩审核;上机实践考试内容除基础知识外还需编写调试相关程序,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做完题目会立刻得到分数,这种考核方式重点突出了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查;综合面试重点考查学生外语基础、逻辑思维、工程实践以及创新能力。

图1为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框图。经过几年的实践,我校信息类招收的研究生质量明显提高,充分体现了研究生教育必须牢固地树立起质量是根本的观念。

二、培养过程规范化

(一)建立教学督察和质量评价体系

1.教学督导。研究生教学督察深入教学第一线,参与各项教学的评优、奖励、表彰。采取综合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1-3]。综合督察主要对研究生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程督察,督察周期和时间较长,从而完成研究生日常教学监管。专项督导是针对研究生教学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以及教学中的某些环节进行督察,这项工作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督察目的明确。综合督察是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提高的监管手段,督察组采取随堂听课、教学资料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授课质量、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教案、多媒体课件和和教学管理的档案归档等)、教学结束考核等。随堂听课包括必听课和选听课。必听课一般是指新任职的老师,督察形式是每2周随堂听课一次、检查教案和教学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相符,下发调查表,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进行座谈,总结授课质量,纠正存在不足。选听课则由督察组随机抽取听讲,不定期深入课堂,课后与学生座谈,了解授课情况,总结授课质量;检查研究生的各类实验、专题报告,全日制专业硕士专业实践报告、专题技术等环节。从课程督察延伸到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学位论文的开题、培养实践的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各类与研究生教学相关的活动等。

2.质量评价。教学质量评价主要是对信息类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学位论文、综合素质的培养进行整体评估[4-6],其目的主要有:

一是评价任课教师教学效果,授课内容是否适合,课堂教学讲授能力,教学效果是否显著以及学生的满意度。信息类研究生开展外语授课是非常必要的,外语能力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外语课程的教学资料、老师课堂讲授能力都非常重要。如何评价外语教学质量是教学质量评价的关键环节。

二是评价研究生导师的综合能力,即研究生导师的专业能力、学术水平以及责任心。作为信息类研究生导师,首先要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学生实践的能力。研究生招生规模小的时候,导师指导学生数少,指导教师给予足够的指导和重视。随着研究生招生人数的增加,研究生教育资源处于相对紧张状态,导师对自己指导的学生缺乏责任心,出现了开题报告形式化、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混文凭等现象。注重研究生导师综合能力评价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三是评价信息类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主要是针对教学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进行评价,这是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结合我校信息类研究生培养中课程教学和学生培养中所存在的问题,我们建立了一套研究生培养质量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加大了研究生培养质量全过程的督导与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作用[7,8]。

(二)注重实践环节的培养

注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培养,把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环节与本科教学相结合。一般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每个学期开学初由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研究生为本科任课教师担任课程辅导;二是协助学院基础教学实验室的任课老师指导本科课程实验,协助导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积极拓展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建立校企联合基地。这项工作开展以来使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得到了锻炼,该项改革在2008、2010、2012年获得了校教学成果奖。积极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各学科定期聘请国际知名的教授学者到我院作学术报告,学院研究生导师定期为学生作学术报告和前沿性学术讲座等,从而提高研究生的文献阅读能力。以研究型实验室为单位每周组织学术交流,活跃学习气氛,提高研究生的学习热情。加强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培养,从199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行了中期筛选考核,中期筛选含笔试考试和计算机软硬件设计两项内容,具体实施流程见图3和图4所示。这项实践也得到了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充分肯定,2003年获得了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两项考核其中一项存在问题的学生,学生将推迟半年或一年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三)规范研究生论文选题工作,加强论文中期检查

研究生开题报告由学院集中组织,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由督导组、责任教授、研究生导师组成专家小组听取学生开题答辩,开题报告内容由教研室主任和责任教授审核把关。每一学期由督导组、责任教授、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采取抽查形式进行,由学生对自己的论文进行20~30分钟的汇报,检查小组对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问题请学生进行解答,针对学生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建议,学院将检查意见和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研究生导师,督促导师对学生学位论文的完成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毕业质量。

(四)加强校企联合培养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尤以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最为体现。我们与多个IT公司、研究所、企业等联合建立研究生联合实习基地。实习环节由研究生导师、学院和企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由实习单位确定现场指导老师。具体过程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企业考核等,确定学生的实习岗位。学生实习环节由学院和实习单位联合管理,包括实习时间确定、实习岗位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的确定,学生对实习情况定期进行总结汇报。双方合作共同完成学生的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实践证明,如果研究生在导师和学院合理安排下到较大企业进行实习锻炼,充分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过程,这项工作开展合理,学生动手能力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为学生毕业和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五)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学校各类资助项目作用

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培养已从传统的计划内、计划外模式转变为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模式。这项工作的开展对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非常高,奖(助)学金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对研究生培养工作起到负面影响。为更规范地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我们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方法进行了科学的研究与探讨,制定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成立专门评定小组,自行开发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系统,通过系统评定消除了手工评定的不足。这项工作的开展充分证明了奖(助)学金使用得当对提高研究生学习积极性和培养质量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奖学金评定系统利用计算机对学生基本信息、课程信息、课程成绩信息、中期筛选成绩信息以及综合加分信息等基础数据进行处理之后,按照既定规则自动生成奖学金等级。评定系统业务流程图如图5所示。

三、严把出口关,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质量

为更好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这一环节上,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保证研究生毕业质量。

1.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评阅人,评阅人采取盲审评阅,评审合格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严格把好学位论文评审环节,制定一系列评审要求,评阅人由2~3人组成,2个评阅人中有1个人评审不合格,将评审意见返给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确认修改全格后学生可提交第3本学位论文,由学院安排第3个评阅人进行评阅,3个评阅人中有2个评阅人提出学位论文不能参加答辩,则取消学生答辩申请,将评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反馈。指导老师负责把关,学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3个月后再提交盲审。

2.学位论文集中答辩。答辩委员会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答辩主席由责任教授、系主任、督导组老师、教研室主任等担任。答辩委员由研究生导师担任,对学生的论文答辩严格把关。答辩结果有:通过答辩,有条件通过答辩,未通过答辩。通过答辩和有条件通过答辩的学生学位论文则可提交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位,答辩未过的学生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3个月后交学院重新提交答辩申请。

3.学位委员会讨论严谨。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在讨论学生授位时,学位委员会严格把关。对有条件通过学生的论文重点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发现论文未按答委要求进行修改且不合格的学生将不予讨论和表决,由学位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返馈,导师严格把关对论文进行修改,半年后提交学位委员会讨论。

四、结束语

实践表明,研究生培养环节规范化是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管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学生积极参加导师研究课题,以课题为背景对自己的理论研究、实验结果进行论证,从而保证创新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以上数据为我校信息类近十年研究生培养相关资料统计,由此可见规范化管理是高质量培养研究生的重要保障。通过调研与实际工作对比,学生对规范化教学管理方法反映良好,对学生培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是对信息类研究生培养环节规范化的探索,总结了信息类研究生环节培养规范化管理方法、实现过程和实施效果,对研究生培养环节规范化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分别从研究生招生、培养过程、毕业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和总结。根据实际总结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周善宝,马广富,建立硕士研究生复试有效管理制度的思考与实践[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8):59-62.

[2]韩国防,陈智栋,赵希岳,李安萍,潘剑波.构建过程管理质量监控体系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J].当代教育科学,2010,(3):41-43.

[3]邱悦颜,潘世群.督导与评估相结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0):37-39.

[4]徐林,高校管理信息化的经验与启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0):47-48.

[5]廖文武.改革创新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J].上海研究生教育,2003,(1):37-43.

[6]刘伟,张万红.培养机制改革对研究生导师影响与完善[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4):16-19.

[6]季明,鲁越华,郭晓东.新形势下我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问题分析[J].江苏高教,2007,(6):87-88.

篇(7)

国网浙江培训中心注重思想与价值观引领,于2013年5月开展了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活动,这是适应公司加强作风建设要求,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有效促进了作风转变和执行力提升。

强化教育引导

在开展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活动中,通过宣传橱窗、内部网站、信息简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加强作风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动员会,查摆、分析目前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等问题,要求干部在作风建设中带好头,管好自己带好团队,促使干部、员工自觉将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细化作风建设要求

颁布工作作风建设8项规定,包括:改进思想作风、改善领导作风、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学风、保持简约会风、倡导务实文风、崇尚勤俭之风、践行廉洁党风8个方面,并将作风建设与部门、个人考核挂钩,国网浙江培训中心各部门、各校区严格按作风建设要求贯彻落实,每月干部工作例会对作风建设情况定期分析、点评,查找差距,推进作风建设进校园、进部门、进课堂,入脑入心。

促进作风转变

在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的5个多月来,国网浙江培训中心干部、员工在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明显改变,工作积极性高昂。由培训中心承担的省公司参赛国网、华东的竞赛集训成效显著,助力浙江公司分获国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国网公司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团体第二、国网信息通信系统运行维护总决赛团体第二名等好成绩,凝聚了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了干部、员工的“精气神”。

实施“ipud+c”,完善考核机制

国网浙江培训中心创新实施“ipud+c”考核办法,倡导管理创新、弱项改进和急难险重任务的完成,提升中层干部工作绩效,推进工作考评“一体化”。

“ipud+c”考核体系框架

考核面向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采用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ipud+c”具有五个考核维度:i――指标性任务;p――急迫性任务;u――弱项改进;d――发展性任务;c――管理创新。中层干部月度工作由“ipud+c”任务和常规工作构成。

“ipud+c”考核体系实施流程

“ipud+c”考核体系制定了明确有效的实施流程:中层干部在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ipud+c”计划和本月“ipud+c”计划完成情况说明;分管领导审核并完善下月“ipud+c”计划,同时对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绩效工作小组汇总并下达下月“ipud+c”计划,根据定性评价结果和计分方法计算本月“ipud+c”考核结果。

“ipud+c”考核体系推进措施

为更高效地落实“ipud+c”考核体系,特别推行“三个一”机制,即:一月一部署、一月一考核、一月一点评。

“一月一部署”,即每月干部例会,领导对重要工作进行布置,职能部门同步落实党政任务,并根据领导要求与部门实际,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填报月度绩效计划――“ipud+c”计划。将一月一部署的工作与“ipud+c”考核结合,使各项工作任务更加清晰,落实过程更加精细,落实措施更为扎实。

“一月一考核”,即根据“ipud+c”考核办法要求,对干部每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将“应该做”的工作内容都落实到了月度绩效计划中,各项工作任务由软变硬,由虚化实,考核实现量化,改变了原先做工作由靠“自觉”、工作考核缺乏指标的状况。

“一月一点评”,即结合“ipud+c”考核情况,干部月度例会上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不仅要进行工作布置、工作汇报,还必须对分管的工作进行分析点评,推进工作创新,薄弱环节改进。

“ipud+c”考核办法的成效

一些部门和干部的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主动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氛围正在形成,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计划性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实施管理诊断,推进动态管理

国网浙江培训中心以管理诊断为抓手,通过对8个管理专业类别、3个专项类别工作的全面、全过程分析诊断,查找管理短板,统筹推进专项提升。

管理诊断范围

组成11个管理诊断小组,在现8个管理专业(8个职能部门)、3个专项管理工作中先行开展管理诊断。8个管理专业分别对应综合管理、人力资源、财务资产、培训管理、技能鉴定、后勤保障、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技能培训8个部门;3个专项管理对应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政治保障工作。

管理诊断目标

以创一流管理为目标,通过系统诊断、专项提升、科学评价,推进动态管理,构建管理提升长效机制。通过全面自查、专项分析、同业异业比较,用量化的形式列举取得的成绩,重点对诊断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对诊断出的制约自身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及方案。

管理诊断成效

在管理诊断中杜绝泛泛而查,在计划跟踪、制度执行、工作规范、措施落实、工作成效等方面对8个管理专业、3个专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诊断,通过座谈了解,发放调查表了解等形式,提交有数据支撑的诊断报告。自2013年9月开展管理诊断活动以来,目前已收到15份专项诊断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基本完成总体诊断报告,总结提炼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18条,查找出问题35项,以书面形式落实整改方案和改进期限。并将召开管理诊断专题总结会,对优秀诊断报告进行表彰,对管理诊断活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管理提升长效机制。

实施工作督察,强化闭环管理

国网浙江培训中心将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与督察督办相结合,优化督察督办工作流程,实现督察督办有制度可循,做到每月对重点工作有督必果,工作成效及时展示的闭环管理。

完善督察制度

制定督察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督察督办工作规则,建立督办事项盘点制度,建立工作协调和情况通报机制,形成覆盖立项、督办、反馈和责任追究的全过程管理制度。

抓重点工作督察

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间节点,定期反馈执行情况。重点对4个方面工作进行督察:一是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二是全年33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这项工作同步纳入24节气表;三是综合计划完成情况;四是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2013年10月底督察工作情况通报中,国网浙江培训中心职能部门通过对本年1-9月底对4个方面重点工作的督察,详细列举和分析了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自评情况,其中绩效考核方面,按公司要求对关键业绩指标、减项指标、综合评价等作了对应自评打分及督查反馈,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目了然,便于针对性的抓好指标完成率。年度33项重点工作、综合计划,月度工作的完成情况也都进行了详细的督查反馈,有力推动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落实督察反馈

做到督察督办的工作“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并专门印发督察月报,每月对督察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在督察月报上点评,及时总结督办工作,反映工作成效,推广有效举措,分析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不足方面,引导各部门、各校区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促进督察督办工作水平持续提升,强化执行力建设。

实施创新奖励,激励争先争优

国网浙江培训中心开展专项工作奖励,每年年底进行评比和奖励表彰,鼓励工作创新及优秀管理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表彰对单位发展作出贡献的优秀管理团队及员工。

以创新奖励表彰优秀团队及员工

专项奖励主要奖励在11个类别的工作中作出贡献和成绩的团队或员工,主要包括综合计划、安全管理、精神文明与品牌建设、竞赛比武、科技与培训研发、教学能力提升与培训教学、培训管理、实训基地建设、后勤保障、管理与管理创新等方面,基本涵盖了单位主要业务与管理工作。制定专项奖励管理办法,成立专项奖励管理工作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以精神奖励为主。鼓励各工作团队和员工在工作实践中创新创优,成为行家里手,成为专业带头人和管理专家。

篇(8)

近年来,山东省建设厅及济南市、青岛市建设、规划部门重视建设稽查工作。一是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济南市建委成立了建筑市场稽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建筑市场投诉举报,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市规划局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聘请特邀规划监督员,积极参与政务面对面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争将违法违规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专案稽查和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济南市将建筑市场稽查情况报建委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理意见,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青岛市建委采取“分散执法,集中处罚”的工作方式,着重建立健全了内部联动执法和外部联动执法两项制度。三是创新日常监管手段,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青岛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分别建立了市场主体动态量化考核制度、信用监控和预警谈话制度、执法监管GIS信息系统,有效地保证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时存在脱节,对违法违规单位的处罚缺乏力度。二是建筑和房地产市场中违规行为越来越隐蔽,给稽查工作带来了难度,需要不断探讨解决。

二、部派济南、青岛规划督察组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于今年11月3日向济南市、青岛市派驻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山东省建设厅高度重视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积极协调两市落实相关事宜。济南市、青岛市规划局领导认识到位,态度积极,为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青岛市规划局在督察员到任第二天即召开由局机关处以上干部和各分局领导参加的见面会,学习了我部关于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的通知精神,指定一名局领导和一名干部负责规划督察员的工作联络,确保规划督察员有效地开展工作。武解放、任惠林、邸玉茂三名规划督察员到任后,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首先组织了集中学习,统一思想,明确了“加强学习、注意沟通、履行职责、遵守纪律、不辱使命”的工作思路,督察组目前正在全面收集熟悉两市规划方面的相关资料,为开展督察工作打好基础。

三、意见和建议

王早生主任在听取地方相关部门和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汇报后指出,近年来,山东省及济南、青岛两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执法、城乡规划监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执法监督机构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很有成效的工作,在部派规划督察员进驻后积极配合督察员开展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对下一步如何推进建设稽查工作省市各部门也提出了思路,指出了问题,给了我们很大启发。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建设项目多、建设速度快,容易产生各种类型的违法违规现象,对各级建设稽查部门来说,形势紧迫、任务艰巨,这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确保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好建设稽查、规划督察工作的定位。建设稽查工作和规划督察工作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时俱进,明确定位和工作重点。建设稽查工作的本质是执法监督,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规范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行为。不能仅仅局限于执法本身,还要着眼于规范城乡建设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稽查工作方法研究,探索建立高效的稽查工作机制。我们开展稽查工作的依据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前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很多,各级建设稽查部门要加强自身学习,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升稽查工作水平。最近陈大卫副部长多次指示对案件要进行“研判”,就是要深入调查研究,慎重地提出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完善有关政策制度。

要加强对稽查工作体制机制的研究,总结各地稽查机构的经验,建立起更加有效的稽查体制。探索建立内外部的联动稽查机制,研究有关建设稽查的重大事项及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协调,着力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篇(9)

中图分类号:F177.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1-0100-02

引言

财政部指出,近年来政府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活动的合规合法性总体上有所提升。但是部分单位仍存在管理制度设计不完善、实际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这与政府内部控制不严有直接关系。

政府内部控制是为保证政府有效履行公共受托责任,杜绝舞弊浪费等行为而建立的控制流程机制与制度体系。美国对政府内部控制的研究最早而且也是目前最为成熟的。虽然我国也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着手研究政府内部控制,但是和美国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本文将对我国与美国政府内部控制建设现状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我国政府内部控制建设的一些建议。

一、美国政府内部控制发展及成功经验分析

美国政府是当今全球最大、最复杂和最重要的组织之一。有用、及时和可靠的财务与绩效信息对于帮助国会与公众评价联邦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以及联邦政府进行重大政策决策是非常重要的,而内部控制是政府有效行使其职能的保证,所以联邦政府非常重视内部控制的发展。

(一)美国政府内部控制的发展

美国政府是当今政府内部控制相对健全完善的国家。从美国政府内部控制的发展历程来看,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美国政府内部控制制度开创期(18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

这一时期美国政府内部控制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制定的法律法规均还不够完善。美国最早涉及政府内部控制的立法是《1789年法案》,而真正将有关内部控制和督察的权责从财政部分离出来赋予新设的审计总署是在《1921年预算与会计法案》颁布之后。1950年美国又颁布《会计与审计法案》,该法案的颁布确定了联邦政府开始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

2.美国政府内部控制度框架的形成期(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90年代)

这一阶段美国政府内部控制法律法规和制度发展迅速,政府内部控制的框架基本形成。1978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督察长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主要部门需设立督察长办公室,赋予各联邦部门督察长调查的权限,督察长的地位完全独立,能够对部门发生的浪费、舞弊、管理失当展开调查和审计评估。虽然该法案并未明确内部控制的定义,但已强调了内部控制在效率性、效果性方面的作用。

1981年10月,美国管理与预算办公室A- 123号通知《管理层责任与控制》,重申了建立并维持适当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要求。1982年9月8日,美国国会颁布《联邦管理机构财务诚信法案》,并对《会计与审计法案》作了修正。这一法案的颁布再度将政府内部控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接着,1983年美国审计总署《联邦政府内部控制准则》作为联邦政府机构进行内部控制年度评估以及报告的基础。同年的8月5日,美国审计总署进一步《对联邦管理机构财务诚信法案第一年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的审计指引》,该审计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总署在开展联邦机构内部控制审计与评估中的七个工作重点。1984年美国国会颁布《单一审计法》,该法案要求接受联邦拨款的州与地方政府组织必须接受对其援助资金进行的审计,并报告拨款条款的遵守情况以及联邦财务拨款的内部会计与管理控制状况。这一法案使得对内部会计与管理控制的关注由联邦机构扩大到接受联邦拨款的州及其他各级地方政府。

3.美国政府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的健全和完善期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使得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更加健全。最具代表性的举措有以下的几点:

1990年《首席财务官法案》促成了首席财务官制度。该法案要求在联邦政府行政部门设立首席财务官,负责提高财务管理制度的现代化水平和财务报表的质量,在于推动并保持一项整合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的财务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必须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标准,为内部控制和业绩改进提供评估标准。

1993年,为了提高内部控制制度在政府长期规划中的地位,美国政府颁发了《政府业绩与成果法案》,要求制定一个关于业绩的长期战略规划。1999年11月,美国审计总署修订后的《联邦政府内部控制准则》,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了内部控制的意义;二是阐述了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三是修订了内部控制的概念;四是界定了内部控制的要素。

2002年颁布了《不正当支付信息法案》,该法案为提高联邦机构支付的准确性、完整性而要求机构评估不正当支付的风险及其影响,从而改进内部控制;另外,考虑到信息技术的发展会对政府内部控制的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国会针对这一特征先后通过了《克林杰-科恩法案》、《政府信息安全改革法案》、《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案》等;最为重要的是国会颁发了《2008年督察长改革法案》,新设督察长公平与效率委员会,以进一步加强督察长的独立性,增进督察长间的协调和工作效率。

(二)美国政府内部控制经验总结

美国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研究结果和发展趋势我们可以发现,其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1. 政府内部控制非常重视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资源调配的适当性。

2. 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发展,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美国在政府内部控制的发展过程中,其充分吸取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的成功经验,再结合自身的特点加以调整。

3.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内部控制责任,并且重视通过法律确立政府内部审计制度积及开展胜任能力建设。

4.更多关注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控制环节,更加关注信息技术对政府内部控制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颁布了许多相关的法规制度。

5.重视发挥政府审计的外部监督和对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建设性作用。这一点我们可以从GAO的《联邦政府内部控制准则》及INTOSAI的《内部控制效果报告指南《最高审计机关测评内部控制经验》中对外部监督作用的相关规定看出。

二、我国政府内部控制发展现状分析及优化建议

(一)我国政府内部控制发展现状分析

虽然我国也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就开始对政府内部控制进行研究,但是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控制意识不足。许多单位的领导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的认识不足,某些管理者错误地认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建章立制,仅仅把内部控制当做上级对下级的管理手段。

2.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完善,内控制度实用性差,缺乏可操作性。首先,内部控制机构不健全。国家审计署13个驻部委派出局的问卷调查表明,尽管中央部委内部会计控制、财务管理控制设置比较健全,但业务管理控制、决策控制、内部控制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等的设置有待完善,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也不强(张国清2009)。其次,我国还缺乏一套政府部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指导性规范。

3.缺乏风险意识,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体系。目前,政府的各项控制活动均以标准化的规定、说明书作为执行的根据,缺乏先行思考机关内部各种状况的风险程度,也很少对其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4.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 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另外,没有足够重视外部监督的作用。

5.忽视了内部控制环境建设。尽管政府内部控制主体条件比较健全,大多数单位建立了信息沟通渠道,规定了内部控制执行形式,但内部控制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并存在一定的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轻内部控制执行的倾向(王光远,2007)。

(二)优化我国政府内部控制制度建议

1.应该意识到加强政府部门内控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过程,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的提高各部门对内部控制的意识水平,明确政府内部控制的目标。

2.强化政府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责任。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主要负责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不断地维护内部控制环境。我国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内部控制责任,以此让各政府部门负责人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3.建立恰当的政府内部控制规范。为了促进对内部控制的共同认识,需要一个概念框架,这样,政府主体的管理者、审计师、立法者、管制者、市民、学术界就能够形成改进内部控制的合力(张国清2009)。我国在建立政府内部控制标准时,需要考虑政府组织的特殊性和中国的国情,再参照国际惯例来建立相应的标准。

4.建立健全我国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及建立相关的外部监督制度。我国应该在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的立法中明确设立政府内部审计制度的刚性要求,同时,建议参照美国《督察长法案》的相关经验,在我国政府部门内部设置独立的审计师制度,负责领导和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内部审计的基础上还应该加强外部对政府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职能。

5.应该重视与企业内部控制框架相协调,并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6.内部控制测评应更加关注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控制环节。与传统政务相比,电子政务导致了政府部门内部控制形态、方式、流程、环节、信息载体及其沟通渠道方式的变化。这一点可以参照美国信息系统审计和控制协会(ISACA)的《信息与相关技术控制目标》COBIT的框架,借鉴其相关经验来指导政府部门运用和评估与信息技术相关的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 张庆龙,聂兴凯.政府部门内部控制研究述评与改革建议[J].会计研究,2011,(6).

篇(10)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职责。当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变化,对检察机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探索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规律,研究当前检察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改革检察工作的旧体制,才能使检察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科学发展。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在规范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在对传统案件管理模式反思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案件管理新模式,这是检察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体制改革。本文结合当地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简单论述一下案件管理工作机制模式的构建。

一、案件管理的含义

“案件管理”这一概念,起源于美国,指的是一套向传统检察机关办案方式提出挑战的观念和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清除案件办理程序中暴露出来的检察机关体系本身所具有的抵触性。豍具体地说,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是检察机关为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通过严格控制案件的流程管理、规范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等手段,实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合法、高效、规范、科学的管理模式。

二、近年来案件管理工作的发展状况

2003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下发后,各级检察机关纷纷开始尝试进行案件管理改革,并且取得了大量的成功经验,但总体来说,单个检察院案件管理力量相对有限,案件管理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案件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水平较低,对案件统一监管的力度不够,精细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

对案件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也不尽如人意。案件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各地的发展状况很不平衡,有些地方的案件管理职能作用发挥得比较好,但不少地方则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案件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高检院还没有开发出统一的网上办案软件及案件集中管理软件,大多数检察院未实行网上办案,开展案管工作只能靠人工手动,工作量大,难以做到及时跟踪、动态监督,影响了工作质效。

三、本地案管工作的发展情况

我们市从2010年开始着手开展案件管理的建设工作,到2011年底全市包括市院在内的13个检察院全部成立了列编单设的案件管理中心,并配备了专职的案管工作人员,实行了全市统一的“网上受理、集中管理”的案件管理模式,案件管理工作迅速展开并规范发展。

我们设定的案件管理中心职责为:对检察机关所受理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动态管理、过程监控;对检察机关办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办案质量进行评估;对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执法办案工作进行问题预警;对上级检察机关和人大交办的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对检察机关所办案件涉案款物的扣押、移交、保管和处理进行监管;完成检察长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豎

我们进行案件管理的工作原则为:坚持依法监督、执行法律与执行规定相统一,不代替业务部门行使职权,宏观监督与个案监督、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相结合。

我们案件管理工作的总体运行方式为:采取“网上受理、集中管理”的运行方式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即不打破现有的人员编制、处(科)室界限,充分发挥全市检察机关已全面实行网上办案的优势,由各业务部门在网上办案平台进行受理、分流、办理案件,与此同时,案件管理中心通过案件集中管理软件系统,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和办案环节进行集中管理和实时监督。

案件管理中心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设立案件管理平台网页

全市检察机关均设立案件管理平台网页,设置案管简介、图片中心、管理平台、督察台帐、督察通报、工作动态、制度规范、通知通告、上级文件等栏目,随时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反映本院的案管工作动态。

(二)全面开展并规范网上办案工作

开发了全市统一的数字检察院应用系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上办案工作的通知》和《临沂市检察机关网上办案应用规范》等的规定,全面开展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工作,各业务部门均实现案件受理(立案)、分流、办理、签批全部在网上进行,所有法律文书均在网上生成并由案管中心统一打印使用。

(三)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

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案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权限划分,经过授权进入案件管理系统对案件进行过程监控、质量监督和案件管理,随时掌握案件的进度及办理情况。实现了审查逮捕案件、公诉案件从受理案件开始,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控告申诉案件、技术鉴定案件从决定立案开始,直至诉讼终结,期间所涉各诉讼环节都纳入管理。根据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的期限和相关规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提前预警,以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按照《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细则》规定,对该细则确定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监督。案件管理中心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的问题,及时以口头或者编发《案件管理督察通报》等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意见。

(四)统一打印管理法律文书

通过开发办案软件,实现了法律文书签批网上流转和自动生成。电子签章系统的启用实现了法律文书网上审批后自动加盖电子印章,同时所有法律文书通过案件管理中心统一打印,通过对法律文书的集中管理。

(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案件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的执法办案情况,通过案件管理系统或对重点案件抽查等形式进行案件质量评价,评价结果编发《案件质量评析报告》予以通报,并与年终的绩效考核相衔接。

(六)对涉案款物进行监管

利用省院开发的涉案款物监管软件开展对涉案款物的集中监管。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从立案之日起,案件的立案、侦查、移送、判决等办理情况及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管理、处理等情况均纳入案件管理部门监管范围,实现同步跟踪,实时监管。

(七)进行办案情况综合分析

利用案管数据信息综合平台全面掌握办案数据的特点,每个月公布各业务部门的主要办案数据,每季度对本院的办案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向院领导和上一级检察院提交书面报告。

(八)开展案件督察活动

根据检察长批示,对正在办理的重大敏感案件或反映有问题的案件立项督察,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办案单位发出《案件督察意见书》或《案件督察整改书》予以督察纠正。

通过近两年的运行,我市的案件管理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的效果十分明显。

第一,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科学执法能力。案件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监督,切实增强了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加强了对执法办案的同步监督,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了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第二,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水平。案件集中管理实现了对检察机关所有业务运行的全面动态掌握,增强了检察业务宏观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案管中心人员轻点鼠标,就可以查阅到任何一个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流程进展,实现了对案件的全程监督,减少了超时限办案,保证案件有始有终,有效防止了案件流失和久拖不决。

第三,提高了检察机关的信息化管理程度和工作效率。检察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平台的应用提高了检察机关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仅加强了对案件的全面管理,方便了案件查询,也实现了检察资源共享,减少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四,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案件管理系统应用开放式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使律师、诉讼参与人、当事人亲属等可以通过现场或电话查询,及时了解案件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在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办案透明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新型案件管理机制模式的构建

实践证明,更为完善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应该是:以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为依托,在完善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对案件的全程监控和问题预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互相制约,弥补外部制约难以触及的办案环节上的案件质量问题,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案件管理机构的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流转中心

案件管理机构要严把案件的“入口”和“出口”,成为各类案件的“总开关”。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案件由案件管理机构统一受理,然后把案件分流到具体业务部门或案件承办人,案件办结后,统一由案件管理机构移送相关部门或机关。

(二)文书管理中心

把好文书管理关,对涉及人身强制措施类和财产强制措施类法律文书实行集中管理,对于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书,由检察长签发后予以统一制作,对由科室自行制作的法律文书由案件管理机构统一编号管理。

(三)对案件全程监管

对本院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全程监管,侦监、公诉、民行案件从受理之日起,其他案件从立案之日起,通过建立案件跟踪机制及时掌握案件办理动态,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

(四)对涉案款物专项监管

监督自侦部门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及时交计财部门保管,确保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各个环节都在监管之下,杜绝赃款、赃物的流失和不当使用,检查已决案件涉案款物的处理,督促办案部门对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根据判决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五)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制订切实可行的评查办法,从案件实体、程序、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方面,统一标准,统一评查,评查结果及时通报。

(六)业务统计与分析

篇(11)

秘书要时刻牢记:自己只是辅助决策者、政策研究员。日常工作中,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分析判断能力,多投精力,力求全面准确地对上级政策、市场发展动向、企业内部情况作出解释。在提供可行性报告时做出多套方案,供领导优选,不断强化其“助手化”和“参谋化”作用。

国企秘书应具备“书记员”职责。“书记员”就是书写记录员,是“笔杆子”。秘书为决策服务、对决策产生影响的最佳手段和媒介是文字工作,反复进行文字推敲的过程就是科学辅助决策的过程。因此,秘书必须具有决策思维能力,最直接、最常见的表现方式即提供大量观点正确、符合实际、科学、超前、可操作性强的文字材料。

秘书涉及的文字材料大体有两类:一类是处理和制发公文。在公文处理上,要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迅速制定拟办意见。并根据批示尽快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在公文制发上,要严把发文关、政策关、格式关和文字应用“四关”,力求做到公文观点明确、言简意赅,确保其质量和严肃性。另一类是领导的讲话材料和调研报告。领导讲话政策性强,影响力大,涉及内容广泛,起草难度大。秘书要坚持做到观其行、阅其文,全面考虑问题,精心收集和整理领导平时在各种场合的谈话及阐述的观点,并深入研究,反复推敲,力求使观点进一步明朗化,增强材料的个性特点。同时,要注重把握材料观点的方向性,提高领导讲话内容的政策水平和针对性。工作中。要结合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协助领导想大局、议大事、抓重点,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国企秘书应具备“信息员”职责。信息工作对企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条好信息救活一个企业不再是天方夜谭,秘书作为领导的“千里眼”、“顺风耳”,应具备“信息员”职责,即收集整理企业内外信息,综合分析,提出具有指导性、建设性、合理性的意见或建议,加快信息向生产力的转化。

秘书要培养深入敏锐的观察感知能力和洞察力,既要掌握本企业的信息动态,更要深入观察本系统、同行业和企业外部信息,要围绕信息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一个有活力的完整的信息网络系统,全面、准确、快捷地收集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再综合分析、筛选,提炼出符合决策目标的信息提供给领导,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同时,要擅长及时地将本企业的好信息输送出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国企秘书应具备“协调员”职责。秘书作为领导的左膀右臂。应具备“协调员”的职责,从而增强职工队伍的凝聚力。

一是协调企业与上级领导机关的关系。秘书人员处于承上启下、联系内外、沟通左右的地位。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和下属单位的情况很多是通过秘书传递的,上下协调通气是秘书职责所在。

二是协调秘书自己与领导的关系。秘书的职能是辅助决策、服务管理,因此,秘书要自觉地站在领导立场上去思考和处理问题,以取得最佳办事效果。只有与领导保持和谐,取得信任,自己所提出的建议、方案和意见才能被领导采纳。

三是协调领导成员之间的关系。企业的领导班子在年龄、文化程度、性格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且分工不同,交流机会也有多有少,这就需要秘书进行中间传递,协调整体工作的向前开展。

四是协调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秘书要准确地传达领导意见,协调好各部门工作。尤其是在“扯皮”问题上,秘书要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理顺关系,协调矛盾,共同开展工作。当然,要坚持原则,防止出现“拿鸡毛当令箭”、“拿领导压人”等现象。

五是协调督察重点工作部署的落实执行情况。秘书要采取全面督察、重点协调、跟踪落实等形式,加强对企业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的协调督察,对重要而紧急的决策事项,要一抓到底,抓出结果,并及时向领导做出汇报或专题报告。

国企秘书应具备“办事员”职责。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无法事必躬亲,往往把一些事务性工作交给秘书来做。这要求秘书具有“办事员”职责。待人接物、洽谈业务、联系工作是秘书的日常工作。对领导交办的、组织需要和安排的事务要仔细办好,要搞明白干什么,怎么干。秘书要搞好公关工作,培养冷静敏捷的应变能力,为自身树立好形象。秘书就是企业的精神面貌、管理水平和企业精神方面的“缩影”和外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