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环保自行监测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继2014年“两会”提案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要全面公开”后,万捷今年的提案继续关注环境保护,他希望今年为环境保护提供“一面镜子”和“一把尺子”。
万捷认为,现实是一面镜子,将重点污染信息实时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以便公众全面监督、参与势在必行。他建议环保部应督促尚未实现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实时公开的地区如实向公众公开实时监测数据;督促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存在差距的地区优化其平台。
作为评判区域开发强度、能源利用程度、控制环境污染的一把尺子,“环境容量”受到万捷的重视。他建议环保部应尽快启动地表水、大气环境容量测算核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城市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并报由环保部进行审查核定,并以此数据制定各地总量控制指标;对跨省、跨流域、跨区域的测算工作应由环保部直接牵头测算核定工作,防止各省、各流域、各区域之间的相互推脱扯皮,保证测定工作的顺利完成;环保部完成各地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后,应建立统一平台,全面公开环境容量核定数据,以及相关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数据,保障公众参与和监督。
相信,“镜子”可以正“衣冠”,“尺子”可以知长短。双管齐下,环境保护才能得到更有效的落实。
不要让正规拍卖机构“躺枪”
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国内拍卖企业已超过6000家,拍卖年成交规模已突破6000亿元。除此之外,网络拍卖风生水起,势头迅猛。在线竞价、网络拍卖平台等五花八门,如雨后春笋。
拍卖的发展速度远超出1997年制定《拍卖法》时人们的思维及视野,时下,该法规显然不能满足对行业的规范所需。“李鬼拍卖”的现象时有发生,展览公司、艺术品投资公司与拍卖公司往往被混淆,因此正规拍卖机构则被诸多乱象拖累,成为“躺枪”者。
针对拍卖乱象,万捷提出了两个措施,即《拍卖法》修订与打击非法行为并举。
首先,要尽快修改《拍卖法》相关规定。
一、工作目标
健全在用机动车定期检验、标志发放、网络传输、执法抽测、维修治理和淘汰报废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管理,确保在用车达标
全面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委托工作,审核批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单位。对于不同种类或用途的在用机动车实施不同的环保定期检验周期。
按照总局制定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对检验合格的在用机动车加贴机版权所有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对无标志的车辆可以采取限行、加大抽检力度等限制性措施。
在用机动车的定期检测应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根据车型和地域选用相应的检测方法;开展车载诊断(obd)排放法和目测法检测。
逐步建立在用机动车环保维修制度。积极开展环保检验维修设备和配件的管理工作;维修单位和车主应按照维修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和保养;机动车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展对维修单位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开展在用机动车的达标抽查工作。以环保标志为手段积极开展路检工作,促进在用车达标排放;加大对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的抽查力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开展停放地机动车的排放抽检工作。
建立在用车过户环保检验制度。在用机动车过户前必须进行排放检验,过户时应出示排放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得予以过户。
加强公共机动车、出租车、运输等营运车队的排放检验,根据我市机动车污染状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营运在用车的改造和治理。
(二)积极推进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建立市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类型、定期检测线、检测频率、达标率、标志发放数量、燃料消耗量、空气达标开数等环保信息的管理,定期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
设立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点,科学合理布点,为逐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机动车报废、回收和处置的监管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环保报废管理规定,对超过报废期的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合格的方可延期报废。
提高机动车的回收率,促进机动车回收部件的再利用。强化机动车废轮胎、废电池、废电子器件、废机油、油和空调制冷剂处置的监督管理,研究并实施机动车报废的环保规定。
(四)逐步开展对车用燃料的监督管理
积极开展对加油站建设的规划和监管;在加油站实施环保许可证制度,强化加油站的环境监督管理;开展对车用油品的监督检测。
推动车用燃料添加剂登记制度建设,积极实施添加剂环保登记,强化对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
积极参与乙醇汽油等替代燃料的环境影响研究和监测,开展对燃气机动车的监督管理,科学指导燃气机动车等替代燃料机动车的发展。
积极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示范和管理,开展对加油站油气挥发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定期对机动车监督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六)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和规划
组织新在用车排放标准的实施。
积极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立法工作,制定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源解析和分担率的科研工作;研究机动车排放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制定可持续交通发展计划和清洁机动车使用规划。
(七)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宣传教育
一、日常化验工作完成情况
全矿区4个区域水源地和配水厂的清水、12座污水处理厂(站)和5座油水分离间污水、中水日常化验工作,其中,日常污水全年累计化验水样9533个,监测项目共计35770项次;日常清水全年累计化验水样1575个,监测项目共计13986项次。以及全矿区32座换热站的系统水、软化水化验监测工作,930E锅炉房锅水、软化水的日常化验工作,其中,换热站系统水、软化水的硬度全年累计化验约3900次,930E锅炉房锅水、软化水在全年累计化验14400次。
为更好指导生产经营,我部门会及时将当日化验结果整理后报送至相关单位及部门。按照中心环保检查要求,定期将各污水处理站出水超标情况汇总上报,以配合检查组对各污水处理站当月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解打分。
另外,对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厂和井工三矿井下水处理站每8小时采水样一次,全天二十四小时混合水样进行监测,以确保监测结果更具代表性。
二、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水质化验室严格执行平朔公司2019年自行监测计划,顺利完成了监测任务,木瓜界区域外排口污水手动全面监测共计12次,累计化验各类项目132次。并将监测结果及时编写报告上报到节能环保部,达到用监测数据来指导生产运行的目的。负责管理木瓜界井下水处理站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和930E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协调朔州市环保局将设备、数据异常情况汇总上报。并及时联系设备运维单位进行设备日常保养及故障维修。
三、井工矿井下水质化验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公司要求,负责平朔矿区各井工矿井下水源水质化验工作,并将数据反馈至各井工矿以达到指导生产的目的。今年5月份,化验室接收原属于地质测量中心的戴安离子色谱仪一台,矿用水质分析仪3台,通过对设备的维修、化验员的培训。截止目前为止,我部门共监测井下水水样32个,共监测项目672项次,保证了矿井水及时准确化验,解决井工矿不能迅速判断矿井工作面出水来源、不便于及时有效采取防范措施的难题。
四、科技创新、降本增效工作开展情况
水质化验室申报2019年“五小”成果一项、申报科技进步奖一项、降本增效技术优化方案一项。其中,“五小”成果《固体PAC产品质量的快速鉴别方法》,获得中心二等奖,该方法能够帮助各个污水处理站测定聚合氯化铝中有效成分三氧化二铝的含量,填补了中心对该产品的质量检验的空白。科技进步项目《平朔矿区环境监测业务新机制的探索与创新》获得公司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降本增效技术优化方案为化验室接收地质测量中心闲置的戴安离子色谱仪一台、矿用水质分析仪3台,通过招标外委维修,使其均恢复正常使用,不仅拓展了水质检测项目,还为公司节约了一大笔设备购置费用。
五、管理模式创新情况
水质化验室职工严格执行6S管理制度,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保持化验室作业区域环境清洁、仪器设备及药品的定位划线,保持工作流程井然有序、科学高效。
按照中心业务重新划分情况,将之前供热化验员16人划至供热部后,矿区换热站化验工作则由原有的水质化验员来承担,每周对各换热站的软化水及系统水各化验三次以上,确保供热用水安全。东露天化验组新增清水化验业务,每天对清水进行监测一次,确保东露天区域供水安全。木瓜界化验室清水监测由之前的每周一次增加至每周三次,确保木瓜界区域供水安全。
六、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管理情况
水质化验室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宣传等手段,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公司及中心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利用部门安全例会和班组班前会及时传达学习,全面宣传当前安全形势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规定,完善了《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新增了《水质化验室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水质化验室安全操作管理制度》、《水质化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等。通过开展“平安一季度”、“警示三月行”、“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活动,使我们牢固树立起“生命优先、不安全不工作、不安全不操作”的新理念,全面贯彻公司及中心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事事安全确认,处处落实责任。
2、培训教育情况
水质化验室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各类培训,配合中心人力资源部完成中心各类一、二级培训,同时,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培训力度、方法等方面入手,对化验员全方位开展涉及安全、技能、拓展、管理提升等三、四级培训。目前,已经完成对2019年4位新进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上岗培训,对全体员工开展《岗位安全红线》与《行为标准化》的知识培训共计12次,水质监测化验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共计12次。
第二部分2020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伤亡、零事故。按照公司生产计划和各项工作要求,精密安排、合理组织,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降本、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加大技能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创收能力。
二、2020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2019年日常工作
(1)认真做好全公司4个区域(安太堡区域、安家岭区域、木瓜界区域、东露天区域)清水、污水、中水水质化验以及锅炉房、换热站软化水、系统水化验工作,并第一时间将所有化验数据进行汇总上报相关单位及领导。
(2)认真做好井工矿井下水源水质化验工作,为保证煤矿开采提供理论依据,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基础。
(3)按照《中煤平朔集团2020年自行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完成刘家口水源地、井工三矿井下水的自行监测工作,确保安家岭终端污水处理厂、木瓜界井下水处理站两处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和930E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4)按照公司及中心的要求,并结合部门实际,水质化验室将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中心各类一、二级培训的同时,将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培训力度、方法等方面入手,对监测化验员和运行化验员全方位开展涉及安全、技能、拓展、管理提升等三、四级培训。
(4)加强监测化验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建立水质监测化验数据电子台账,方便查询、汇总各类监测数据;执行监测化验数据报告制度。定期编写监测化验周报、月报、年报并发送至各级相关部门,如平时发现监测化验数据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2020年度新增工作内容
(1)开展重金属汞砷项目的监测工作,开展聚丙烯酰胺(PAM)的成分检测化验工作。
(2)930E化验组由原来的仅锅水化验,新增污水化验业务。
(3)对标安家岭水质化验班组建设情况,在各区域水质化验班组开展班组建设工作,做好各班组的技能提升和考核工作。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四条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政府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北京市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第八条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所有企业均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
第九条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各区(县)环保局提出初选名单(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或有毒有害原辅料进货凭证、分析报告)及企业基本情况,上报市环保局确定后,每年一批,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同时,由市环保局将名单在市级媒体上公布。
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由各区(县)环保局和区(县)发展改革委共同提出初选名单上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在分析企业有毒有害原料使用量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量,以及可能造成环境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分期分批确定,书面通知企业,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布。
第三章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和验收
第十条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市级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规模;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车间所在地址、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燃料)消耗情况;主要产品名称、产量;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应执行的排放标准、规定的总量限额以及排污费交纳情况等。各区(县)环保局按照管理权限对企业公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在一年内,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上报市、区(县)环保局和发展改革委。
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两次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二条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提出申请并上报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计划,并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内容、程序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定期汇总自愿审核企业的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第十三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或委托相应的中介机构完成。
自行组织开展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或报送审核计划后4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计划、审核组织、人员基本情况报所在区县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或报送审核计划后4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机构的基本情况及能证明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和履行合同限期的材料报市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局。
第十四条申请享受政府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贴的企业,应当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上报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验收通过后,书面通知企业,并抄送市财政局、市工业促进局等政府有关部门。验收未通过的,退回审核报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十五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促进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验收后,对报告中提出的中、高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给予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实施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一)审核准备。开展培训和宣传,成立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二)预审核。在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企业清洁生产目标;
(三)审核。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建立物料平衡、水平衡、资源平衡以及污染因子平衡,找出物料流失、资源浪费环节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四)实施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对物料流失、资源浪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进行分析,提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进行方案的初步筛选;
(五)实施方案的确定。对初步筛选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可行性分析,确定企业拟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
(六)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和结果、清洁生产方案汇总和效益预测分析、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等。
第十七条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核过程是否真实、规范,方法是否合理;
(二)审核报告是否如实反映企业基本情况,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有毒有害原料的替代和无害化(包括转移、安全处置)情况,有毒有害原料使用量的变化、存放、转移情况;
(三)清洁生产目标的设定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是否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环保目标、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四)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选择是否反映了企业的主要问题;
(五)审核报告中是否分析企业达标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达标时间承诺的现实可能性;
(六)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无费、低费方案实施情况,中费、高费方案及其实施计划是否现实可行。
第十八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费用由政府承担,由市财政局安排解决。
第四章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九条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开展为主。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委托行业协会、清洁生产中心、工程咨询单位等咨询服务机构协助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咨询、生产工艺及过程诊断等服务,协助企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第二十条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如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具有5名以上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人员具备高级职称,并有5年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经历。
其他企业,如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具有2名以上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人员具备高级职称。
第二十一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择确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实行动态管理。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文件和图表的数字化处理能力,具有档案管理系统;
(三)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四)应当熟悉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有能力分析、审核企业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能够独立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能够独立开展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编写审核报告;
(五)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纪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
第二十二条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以及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应当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二十三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全市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培训,选聘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选聘程序和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四条企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经验收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费用由市级财政给予相应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企业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市级财政将给予资金补助。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当安排适当数额用于支持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清洁生产项目资金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促进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清洁生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在制定和实施政府投资计划时,对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应当将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中的节能、节水、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预防污染等清洁生产项目列为重点领域,加大投资支持力度。
排污收费可以用于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对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清洁生产项目,经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的,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在排污费使用上优先给予安排,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的企业可以申报环境友好企业。
第二十六条污染物排放达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验收,并且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成效显著的企业,或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的企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联合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命名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在市级媒体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公布实施后,凡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而未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原则不予扶持;对自愿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对其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政府各部门优先扶持。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执行力建设
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局广泛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环保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有关精神和实施方案,把学习实践活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部署,认真组织理论学习,积极开展讨论学习。在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大惠及民生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整改措施,对全体环保干部职工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切实把县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变成具体的行动,有效地推开和推进工作。要在继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行力建设,二是在保增长的基础上,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认真解决好环境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创新型社会建设,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高度重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工作要求,重新修定了处置群体性上访工作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共接待投拆23件,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把帮扶和关心落后地区人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按照县委、政府相关要求及时进入包村单位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帮助包村单位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帮扶对象,实施“城乡结对共建”工作,上半年共支援帮扶单位化肥6吨,现金2000元。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进节能减排
今年上半年,我县结合“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先后投入8000多元,制作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及图片1500余份,发放环保手提袋1000个,制作宣传横幅10条,在县城主要街口竖立大型宣传广告牌2块,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20余条,组织编印环保宣传册500余册,以“减少污染,行动起来”为主题,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使“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不断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确保2009年减排目标的完成
1、严格建设项目管理,严把企业准入关口。环保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制度。一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又不具备污染治理能力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从决策源头上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做到一企一档,规范管理,在创模工作检查中,我县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受到检查组的好评。
2、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一是围绕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了减排目标责任制。二是督促重点减排企业按照下达的减排任务,完善并落实目标责任制度,指导重点减排企业跟踪和掌握国内同行业治污减排先进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目前,美洁公司碱回收项目已投入试运行,中段废水深度处理项目已启动,预计6月30日前完成。磷肥公司、美洁公司、兄弟彩兴公司锅炉改造效果明显,即节省了锅炉用煤量,也减少了SO2的排放量,磷肥公司废水整治项目2月底投入运行,减少废水排放80%以上。三是为了实现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科学管理,对全县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6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自治区环保厅、银川市环保局监控平网,26家企业按照规范化要求整治了排污口,为掌握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局对全县所有排污企业进行分类,确定13家重点排污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充分利用COD在线检测设备,加大检查频次,杜绝了偷排现象的发生,也使环保部门获取了大量实时数据,为我县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提高了执法效率。
3、巩固“创模”成效,确保重点工业企业稳定、全面达标排放。我局于3月30日邀请市监测站技术人员对我县重点烟尘排放企业的烟尘进行检测,大部分企业都实现了达标排放。对于个别企业由于锅炉改造技术上出现超标排放的,我局下发了现场监察单,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4、医疗机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为了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严格杜绝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危险废物,提高集中处置率。我局制定了“2009年医疗机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先后2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县内6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中要求医疗机构出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清单,认真查阅处理记录,有效控制医疗机构乱倒医疗垃圾的行为,全县医疗垃圾得到了安全有效的处置。县医院、中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纳入医院扩建项目中一并实施。
5、开展全县企业废水排放情况春季专项检查。为保障春灌和黄河供水水质安全,加强水资源保护,我局多种措施并举,多方位,多时段加大对重点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排入“银新干沟”和三、二支沟的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春灌用水安全。
6、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查处力度。以高、中考噪声监管为平台,我局加大查处力度,五月初开始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查处噪声污染投诉问题,加强执法监管,防止噪声污染,严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作业的企业,噪声扰民事件得到了有效控制。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1、3月份我局组织对全县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严格控制了畜禽养殖废物的排放,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协助各乡镇制定了农村面源污染及秸秆汽化利用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方案,我局还委托有关部门完成了黄河前套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逐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奠定了基础。
2、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2009年3月份金贵镇被评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金贵镇银河村、立岗镇兰光村被确定为2009年自治区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村庄。
3、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今年1-5月份我局根据区、市普查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深化数据审核,按照“不漏、不重、不错”要求,采用“入户填报、分类指导、现场核查、集中会审”方法,坚持“一套数据,纵向分析、横向评价、对比分析”的审核原则建立了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安要求完成了229个工业源、398个生活源的入户调查、普查表格的填报和数据审核工作,5月初先后通过了区、市核查组核查。目前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了表彰和普查成果阶段。
4、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2009年上半年、根据区、市环保局《关于做好农村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安排,1-4月份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参加技术培训,筛选水源地,共确定水源地5处,7眼井,涉及4个乡镇,一个农牧场,保护区总面积3000亩,保护区耕地500亩,已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市环保局汇总。5月份先后制定了《县农村水源地的划定方案》、《县农村集中式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实施计划》、《县农村水源地应急预案》,草拟了打桩定界图纸,计划打桩定界工程费用,现已上报自治区环保厅、银川市环保局申请水源地保护打桩定界专项资金。
5、为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的总体水平,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农业污染防治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证农产品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在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提高污染防治的能力和生态建设水平。从县农村实际情况出发,编制了“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通过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县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下一阶段工作要点
(一)严格项目审批,源头防控污染
按照“轻审批、重监管”的改革方向,对于国家、省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污染项目,一律不批,防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通过严格项目审批,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助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绿色发展。截止目前,2020年审批科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9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自行备案项目40个。审批项目总投资约130.9亿元,环保投资约1.8亿元。
(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目录》通知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的50个小类行业不纳入环评管理,实行豁免审批。
二是积极落实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试点范围和工作程序要求,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17个大类44个小类行业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经企业申请、承诺,生态环境部门不再组织技术评审、评估,在收到环评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下达批文,为项目落地提速增效。
三是深入推进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联动,督促开发区完善园区规划环评,同时开展跟踪评价,为以后企业落户提供政策依据。
四是开展“四送一服”走访活动,了解企业困难和需求,及时跟进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创优我县营商环境助推力量。
五是开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重大风险排查工作,掌握风险点,做好预防工作,确保环境问题及时化解,不成为社会焦点问题。
(三)配合省、市环境部门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配合省“三线一单”编制课题组完成了省级“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市级“三线一单”编制已启动,我县成立了“三线一单”编制双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实行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四)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严格按照市、县“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办公室工作安排,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五)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
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抓手,制定了《2020年度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推进计划,落实推进措施,加强调度督查。
一是夯实乡镇生活污水防治工作。2020年我县新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2个。全县已建成、整合乡镇污水处理站29座,总处理能力9500吨/天,实现了乡镇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全覆盖。
二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机构改革后,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2019年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20年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日常督查检查工作。
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将“一法一条例”宣贯工作按照常态化工作管理。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首要任务,完成了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万人千吨水源地水质监测机制。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对我县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建设。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完成了新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明确水源地保护的“红线”,不得逾越。
四是保障饮用水水质量安全达标工作。完善县级水环境监测网络,监测断面(点位)均由市环保局统一规划设置。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两年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定期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例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供水厂出水水质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五是狠抓工业园区污水防治工作。按照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要求,全面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工作。
(六)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工作,仔细谋划“十四五”重大水污染防治项目,细致制定县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细则,努力开展“四送一服”活动,认真办理县委、政府督办事项。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继续严格项目审批,防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持续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创建优质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2、积极配合开展市级“三线一单”的编制工作,真正以“三线一单”统领并指导我县经济发展。
3、继续督促园区按照规定时序做好园区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价工作。
4、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工作调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善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检查。
全市所有油罐车、加油站于年月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月—年月日)
1.调查摸底(年—月)。对我市油罐车和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市油罐车和加油站的数量、分布状况、油气回收治理开展情况等。
2.方案编制与实施计划上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制订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年月日之前中石化()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慈溪石油支公司、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省高速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治理任务的加油站上报油气回收治理计划,向市环保局(电子稿和书面稿)和贸易粮食局、交通局、质监局等其他部门备案(电子稿)。年4月日前根据各加油站上报的治理计划,市环保局会同贸易粮食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全市统筹安排,制订全市油气治理计划。
(二)治理改造阶段(年月日—年月日)
1.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必须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方案,建设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安装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或设施;新增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的营运证、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2.全面启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已建成营运的加油站、油罐车按照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交通局等部门制订的全市油气治理计划开展治理工作。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加油站和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三)试运行阶段。完成油气回收工作的单位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需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监测验收阶段(年月—月)
1.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后,业主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2.检测完成后,加油站业主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备案材料、验收申请材料及检测报告。油罐车主须提交治理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检测报告、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3.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及检测规范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油罐车、加油站排放验收应该严格按照《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国家《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431-2008)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油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气排放治理要求
1.距离民宅等敏感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均需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接口和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治理后仍不达标或影响居民生活的加油站必须加装油气后处理系统。
2.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二)油气治理改造安全要求
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改造工作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其他要求
1.油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应在不影响本地区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
2.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3.中石化()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慈溪石油支公司、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省高速发展有限公司要按照要求制定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落实资金,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加油站自行制定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上报市环保局和贸易粮食局备案。
4.业主单位每个月的日前将上月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报市环保局;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应及时向有资质的机构申请检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系统性强、协调部门多、工作难度大,需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的机制。由市环保局牵头,成立工作联审小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监管工作。
市贸易粮食局负责督促加油站经营单位按照全市统一计划有序开展治理改造工作,严格成品油经营单位资质年度检查,及时配合市环保局协调处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对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管。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加油站、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中的改、扩建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管理。
市质监局负责对改造后的加油站、油罐车及相关计量器具进行检测、鉴定,确保不因改造影响罐体安全性能,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制检定。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对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工程改造,负责油罐车道路运输证审核,对未按要求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不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查。
市财政局负责油气回收治理奖励资金的拨付。
(二)政策保障
为推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对提前完成治理任务并经检测验收合格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油品经营单位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市(环发〔〕4号)奖励标准(一支油枪补助6000元,一辆油罐车补助1.5万元);对油气回收综合项目评估不合格的,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对未按全市统一要求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的加油站,市贸易粮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对未按统一要求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的油罐车或经质监部门检验不合格的油罐车,收回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宣传保障
到201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为42.4万吨,比2005年削减8%,其中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不超过17.3万吨。化学需氧量(COD)为37.50万吨,比2005年削减4.8%,其中2008年排放总量不超过38.45万吨。各设区市减排目标分别为:
(一)福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8.2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4.85万吨),比2005年减排20%;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5.05万吨,比2005年减排5.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5.18万吨。
(二)厦门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93万吨(其中电力行业2.17万吨),比2005年减排27%;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94万吨,比2005年减排11.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5.25万吨。
(三)漳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5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3.39万吨);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2.69万吨,比2005年减排2%,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2.72万吨。
(四)泉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68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50万吨),比2005年减排20%;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7.96万吨,比2005年减排5.4%,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8.18万吨。
(五)三明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6.91万吨(其中电力行业1.40万吨),比2005年减排16%;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62万吨,比2005年减排1.7%,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4.66万吨。
(六)莆田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3.27万吨(其中电力行业1.79万吨),与2005年持平;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1.87万吨,比2005年减排2.3%,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1.90万吨。
(七)南平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3.18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80万吨),比2005年减排11.2%;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37万吨,比2005年减排3.8%,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4.46万吨。
(八)龙岩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5.3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2.20万吨),比2005年减排12.5%;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2.77万吨,比2005年减排2.3%,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2.80万吨。
(九)宁德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1.16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20万吨);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3.23万吨,比2005年减排4.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3.30万吨。
二、落实总量减排主要任务
(一)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中,依靠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
1.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的福州市榕昌柴油发电有限公司、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晋江晋源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厦门电厂、龙岩电厂、华电漳平电厂、华电漳平发电有限公司、漳平余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安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永安火电厂等11个小火电厂,要责令其按期关停。
2.对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要组织拉网式检查,全面取缔关闭并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小冶炼、小造纸、小化工等废气、废水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防止死灰复燃。
3.认真落实省政府批转的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十一五”期间,龙岩、三明、南平、泉州、莆田、漳州市要分别按计划淘汰和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856万吨、450万吨、70万吨、274万吨、6万吨、12万吨。
(二)通过优化发展降低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区域发展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依靠优化增长和集中防治降低排放总量。
1.促进产业集聚,尤其是在石化、临港工业产业集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控制。
2.加快推进LNG燃气电厂及沿海城市LNG燃气管道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能源消耗的污染物产生量。
3.大力推广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经验,实行同类排污企业相对集聚、污染集中治理,综合回用处理后的尾水,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通过规模化治理降低治理成本。
4.积极倡导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行工业企业节水减污,建设节水型企业。因地制宜,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实现污水少排放或零排放,建设节水型社会。
5.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示范,推动企业加快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
6.继续筛选、确定并公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三)通过区域整治工程减少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流域、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整治中,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
1.按照市场化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这是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的治本之策。到“十一五”末,全省要新扩建67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176万吨;新扩建59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日处理能力1.44万吨。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收集管网滞后和污水垃圾收集量少、处理设计规模过大和运营成本太高、处理费收缴率低和运行费用不保障、建设质量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在线监控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超标排放的处理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全面推进区域污染整治。三明市要组织实施三钢集团转炉烟气治理和三化集团电石炉除尘系统改造及其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等项目。龙岩市要加快城区周边水泥企业搬迁工作。福州市要加快闽清建陶业废气污染治理,2007年底前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闽清县城关周边的建陶业必须治理达标。泉州市也要加强建陶业整治和监管。其他地方也要针对本地突出污染问题,制定实施治理计划,切实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3.加强工业开发区污染整治。全省各类工业开发区都要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按计划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未建成集中治理设施的,区内所有排污单位都必须自行治理、达标排放。泉州市还要加强电镀、漂染、制革等工业集控区的监管,进一步提升集中治理和集中控制水平。
4.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抓好闽江、九龙江、汀江、敖江流域整治,推进晋江、木兰溪、交溪、龙江、漳江、东溪、艹秋芦溪、霍童溪等流域治理,每年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削减污染负荷。
5.继续推进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特别是龙岩、南平、三明市要进一步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该搬迁的要搬迁,该关闭的要关闭,该整治的要限期达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四)通过重点治理项目削减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企业的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中,明确减排项目和完成时限,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要依法责令关停。
1.火电行业治理项目。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要督促其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其中嵩屿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07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湄洲湾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10年1月前建成投入运行,华能福州电厂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3#、4#机组、2009年底前完成1#、2#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华电邵武电厂脱硫设施要于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已建脱硫设施的漳州后石电厂、龙岩坑口一期1#-4#机组,南埔电厂1#、2#机组,厦门嵩屿电厂3#、4#机组,可门电厂一期,宁德电厂一期,晋江热电厂及安溪煤矸石发电厂等,要加强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加强在线监测,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非电行业治理项目。加强对钢铁、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三化热电厂要于2007年底前、南平纸业、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要于2008年底前、青山纸业公司要于2009年底前建成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并确保稳定运行,三钢集团要于2007年底前完成1#、2008年底前完成2#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厦门明达玻璃公司炉窑烟气脱硫项目要于2007年6月前建成投入运行。三钢、南纸、东南电化、耀隆化工、福建水泥炼石水泥厂、雪津啤酒(三明)公司、龙岩喜鹊纺织等企业要于2008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废气排放量。
3.排放废水企业整治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
(五)通过“以新带老”消化排放总量。要把治污防污的关口前移,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不予批准用地,不得办理环保手续,建立起有力的源头防控体系,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
1.对新建项目,要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管理,防止“一量多用、重复安排”的现象。
2.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在新上污染防治设施时一并对老污染进行治理或者关停现有规模小、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生产设施,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
3.对无法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未按期分解总量指标、签订总量削减责任书、削减任务不明确和不能按期完成的地方,省里原则上将暂停审批当地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暂停安排省级对当地的环保资金补助。
三、完善总量减排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减排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要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工作办法》,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联合会审、统一核定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时效性,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
2.建立健全管用的减排监督体系。要把火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的工业污染源列为省控重点污染源,向社会公布,并在2008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装置。现有火电厂(包括热电联厂企业和部分企业自备电站)要按计划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新建燃煤电厂在建设配套脱硫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联网。对尚未安装的,要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提高数据质量;对不按期安装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3.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要按照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我省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考核,完善环保问责制,强化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定期公布各地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要建立减排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减排情况分析会,通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推进措施。
4.建立健全有力的减排项目推进体系。要深入排查污染源,下力气全面掌握各地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种类、总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不断充实完善全省主要污染物削减重点项目库,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项目推进。确定的减排项目必须按期开工、保证质量、正常运行。
(二)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
1.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作用,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排污许可动态数据库,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
2.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和排污监管。
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督促每个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或不按证排污。
(三)加大减排工作资金投入
1.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国家将设立减排专项资金,用于减排工作的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各地要抓紧筛选确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论证,做好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国家的资金补助。
2.省和各市、县(区)都要加大对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级污染防治资金补助要向重点减排项目倾斜,鼓励排污单位加快减排项目的实施,其他有关部门管理的资金也要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扶持。特别是电力企业要抓紧建成脱硫设施并通过验收,确保脱硫机组尽快享受国家优惠价格政策。
3.所有排污单位要落实污染防治资金,依法治理或者委托治理产生的污染物,加快实施减排项目。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抓紧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投入环保治理工程,拓宽总量减排工作的投融资渠道。
4.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制度,各地要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四)加强减排工作监督管理
1.环保部门负责对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每年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减排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减排监督检查机制,指导各地落实减排任务,并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2.发展改革部门将减排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经贸等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规划指导,推进对减排项目的实施。
3.经贸部门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取缔“五小”企业,关停小火电,淘汰或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每年下达并组织实施关停、淘汰计划,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减排工作的指导监督。
4.建设部门负责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5.农业部门负责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6.财政部门安排减排工作专项经费,加强对减排监督管理体系的投入和对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雷石清任组长,纪检组长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步署,做到了领导、认识、组织、人员四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注重质量、措施落实
实行政务公开既有利于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也有利于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同时还有利于加强环保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此,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十分重视注重质量,对全局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和规范了对内和对外政务的重点内容。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
对外公开的内容:一是公开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二是公开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三是公开聘请的监督员成员名单;四是公开环保局主要执法依据,如:《环保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条文;五是公开环保局为群众办实事计划;六是公开环保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七是公开群众举报问题的办理结果等。
对内公开的内容:一是机关干部职工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二是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消极腐败问题的环节和事项;三是目标考核结果;四是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五是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六是其它热点问题。
在公开的时间上,机关工作职责、各科、室、站及办事人员职能、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办事纪律等长期固定公开;局内内部各项事务公开采取固定公开和临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
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政务公开形式主要是以公开栏为载体,本着既美观、醒目,又便于群众观看、监督的原则,在局办公楼一楼门厅和大会议室设立全局永久性公开栏;在各科、室、站设立各科内部政务公开栏;其次是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对排污费收入情况进行及时公开。政务公开的程序是由工作小组将收集的公开资料整理后,分门另类报分管领导审核,经局政务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后,报劳动人事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批。
㈢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健全了监督体系,完善了监督制度,强化了监督措施,加强了监督检查。一是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督。二是从市人大、政务以及社会各界聘请了25名特邀监督员,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及时听取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反映和意见。三是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随时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投诉和举报。
㈣建立政务公开档案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对政务公开工作中上级印发的有关文件、会议材料;本单位政务公开组织人员名单、有关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公开制度、每次公开的内容;检查考核的原始材料、总结报告;群众所提意见及对意见的答复和处理结果等资料,责成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年终统一装订归档。
三、运作规范,效果明显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收到了明显成效。
1、深化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提高了人员素质。概括起来讲,是“三个一”,即形成了一个“共识”。班子成员普遍认为,树立良好行风体现了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抓紧、抓实。通过抓行风建设,使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强化了一个“中心”。全局干部职工“发展是第一要务”、“企业是环保的衣食父母”的思想得到强化,进一步确立了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经济这个中心意识,从而树立了为发展这个大局搞好服务的新思想、新观念。明确了一个“目标”。即环保工作要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3月6日,冯罕霞、顾洲华和王根荣前往嘉兴与德力西集团副总裁胡成虎先生商谈,胡总对低碳公社项目很有兴趣,承诺会对项目赞助。
3月9日,王启法、顾洲华和冯罕霞前往临平彩叶园,实地考察杭州小组计划实施的有机试验田地块和农作物,讨论项目方案,准备在5月份开始实施。
3月27日,杭州小组组织了20余户家庭以及中策职高的“绿之翼”环保社团的同学们,在自然之友杭州小组“碳捕捉”林,开展“种一棵树,多一片绿,抵消碳排放”的低碳亲子植树活动。
“一把铁楸,一副手套,一棵树苗”每家每户都亲手种上了一棵小树苗,亲眼见证树木的生命,自然的力量!也在每个小朋友心里种下热爱自然的种子。
4月20日,顾洲华与浙江自行车协会陈春芳会长商谈有关低碳出行倡导项目,陈会长认为自行车LOGO标签有创意,可以进一步探讨合作。
4月22日,第40个地球日,杭州小组向所有在杭会员以及注册“低碳先锋”发出倡议:少开一天车,多骑行,以实际行动爱护我们共同家园――地球1
4月28日,戚志坚老师带领团体会员“绿之翼”环保社团的同学们前往打工子弟学校――嘉兴南湖创业学校开展绿色希望行动。此次行动主题为“倡低碳生活,迎绿色世博”。以游戏的方式与小学生进行互动,大家都非常积极,气氛十分活跃,轻松地传递了绿色环保理念。
自然之友深圳小组
3月20日,在万科物业金域蓝湾为小区业主演出环保话剧。
3月21日,在深圳观鸟节上为公众演出环保话剧,受到公众欢迎,并有地产商索要话剧剧本。
3月27日,经深圳小组组织联系,邀请动物保护演讲家郭耕老师在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报告厅做了“灭绝之殇”、“低碳与生态文明”的演讲。
4月11日,深圳小组秦亚黎受邀参加由深圳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主办的“企业加强温室气体管理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研讨会”,学习绿色贸易壁垒形成背景、国内外能源形势、低碳化趋势、绿色贸易壁垒新的内涵――温室气体管理介绍和企业绿色低碳实践。
4月22日,在深圳购书中心举办“转基因产品替代传统农副产品的十字路口――你认为应该开红灯还是绿灯”论坛。以民间视角讨论对转基因食品支持或反对的观点。深圳购书中心希望在水日或者地球日做一起专题环保活动,深圳会员小组在2月份已与购书中心洽谈本次活动的主题。
自然之友河南小组
3月6日,工委郭字光组织河南小组绿意中原在团队换届后的工作会议,重新组织执行长所在队伍的工作,并被聘为河南省大学生公益论坛的指导老师。
3月1 8日。郭宇光带队参加在重庆举办的全国大学生公益社团创业论坛。
3月1 3日、3月28日。河南小组绿社区项目组与北京地球村合作,分别在郑州市鑫苑社区和铁道家园社区组织了两场“垃圾分类/环保回收”大型公益活动,内容包括:现场演示检测“碳排放”、观看“垃圾旅行记”图片展、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用废旧包装塑料袋换领绿叶袋、宣传推广用蚯蚓消解厨余垃圾,并向居民提供解决垃圾的途径和方法。参与活动的会员有郭亮、匡婕、王克科、姚卫华、杨晓静。
3月20日,由徐富盈老师带队古树小组到郑州新密市小关镇沟寺村,寻找遗落的古树。
3月20~21日,在河南工业大学,组织绿希望志愿者15人参加红十字会急救员培训,主要学习出行突发事件的抢救。
3月21日,世界水日前夕,河南小组组织乐水行之“走访《诗经》中的河流:洧水”活动,一行22人走访了新郑郑风苑和自然状态下的洧(水)河。活动领队大枣,途中文化讲解崔晟,协调人姚卫华。
3月27日。河南小组参与自然大学乐水行,内容包括金水河昨日今天及郑州市污水处理等。
3月27日。会员姚卫华代表小组赴洛阳参加海尔河南公司主办的“洛阳低碳联盟”的启动仪式。
3月27日。会员郭宇光、王芳代表河南小组参加自然之友2010年绿色嘉年华年会。
3月30日,会员、郑州47中老师赵伟杰组织所教班级两个班120多名学生到郑东新区湿地公园参观。会员王克科老师给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湿地公园的工作原理、世界污水处理的主要方法等。
3月31日,绿色沙龙之“地球一小时”在黄河博物馆举行,参会人员就如何开展夏至关灯活动提出建议,并确定由王可科负责绿色沙龙的会员学习工作。
4月2~3日,崔晟受邀参加安徽绿满江淮组织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坊培训”。
4月4~5日。在黄河博物馆和金水河举行绿希望培训,内容包括绿希望行动介绍、环境教学、志愿者精神和志愿者心路分享等。
4月5日,由友人提供信息,古树小组到郑州巩义市观沟镇观沟村,调查正在枯死的土地庙遗址上的古槐树。
4月11日,崔晟和华北水院环保协会负责人余召辉等座谈,协助该校社团设计“低碳校园”活动方案,并策划如何在理工校园开展有关水文化研究学习等人文讲座,或者向校方提议如何开设环境文化教育启蒙的公共课程。大家就策划实施“大禹研究”的校园社会实践动议展开探讨和交流。
4月10~14日,绿希望项目组负责人李晓莉带队河南出行小学校长参加武汉小学校长培训班。
4月16日、4月25日,绿社区项目组分别在郑州市鑫苑社区、铁道家园社区与已经签订了认养意愿的志愿者家庭组织了两场“蚯蚓认养暨垃圾分类现场说明会”,得到了社区居民踊跃的支持。
4月23日,郭宇光带领河南十所高校的十四位会长与分队长参加在无锡举行的全国大学生公益社团论坛,并在河南境内组织个学校轮回沙龙制度,增加团队凝聚力。
4月24日。李晓莉、王芳代表河南小组在自然博物馆参加郑州市第29届爱鸟周“科学爱鸟护鸟,保护生物多样性”主题活动。
4月25日,李晓莉、王芳组织绿希望志愿者活动“血浓于水,支持玉树”献血活动。
4月25日,杨东平理事长到河南小组座谈,会员和志愿者十余人参加。
4月27日。尚瑞金在河南工业大学作题为“碧沙岗观鸟”的报告,十几名志愿者参加学习。
自然之友广州小组
3月5日,召集人例会。
3月13~14日,在祈福新村为生态林组织义卖,共募得资金4712元,已悉数交给苏德标,用于交付江门生态林部分地租。
4月17日,与广州自行车俱乐部联合举办“单车环保化妆嘉年华”活动。
自然之友南京小组
3月6日,南京小组会员参加南京古生物博物馆召开的“化石爱好者俱乐部成立大会”,成为俱乐部会员后将参加该馆举办的自然科学类讲座,野外考察等活动。
4月3日,由中科院南京古生物研究所傅强老师担任讲解指导,10多名南京会员和市民沿紫金山北麓溯溪而上,实地考察,通过地质、地貌看紫金山的自然历史。
4月18日,王少明、宋歌等会员,骑自行车到江宁区的方山地区进行野外考察。
4月22日,王少明、朱红等会员,参加莫愁职业学校的“绿色读书”主题班会。
4月,南京小组招募百蝶缘志愿者营地的志愿者。得到10多位会员的响应。24日,由王少明带领十几位
会员参加了2010年第一次百蝶缘基地义务劳动。为基地的蝴蝶植物进行除草、捉虫等养护工作。
4月,把绿色选择PPT视频、音频合成,成为可以播放的环保短片,并发送给河海大学、三江学院、江苏省森林公安学校、莫愁职业学校等,进行环保宣传。
自然之友上海小组
2月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志愿者向上海市环保局申请,要求获取“2008年和2009年上海市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企业名单”的信息。三月中旬收到上海市环保局答复“经审查,您要求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未制作或未获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3月6日,环境污染调查项目志愿者赴松江车墩镇南门村调查当地废旧塑料加工点对村民健康影响情况。起因为一博客(http://blog.省略/johnlvweiming),说他两个孩子,一个2003年出生,得了少见的“结节性硬化症”,申请生二胎,第二个小孩2008年出生,前几天诊断为白血病,他怀疑是环境污染引起的。另外他们村里约200人,就他所知的癌症患者有14人。
3月13日,3月27日、4月10日、4月24日,在浦东新区三林镇世博家园万科新里程举办“废品换礼品”垃圾分类活动。回收过期药品、废旧电池、旧电器、牛奶盒、饮料包、利乐袋等物品,每场活动均吸引30个以上的家庭参加,现场气氛热烈。
3月5日,自然之友三位志愿者参与万科五居委为民活动日宣传;3月6日,4月10日分别在万科五居委举行饮料纸包装循环利用和生活垃圾分类与就地消纳讲座,共60余名居民参与到其中,亲自学习体验,反响很好。
4月,志愿者分别在宝山区政府和浦东新区政府网站上申请这两个区2009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上海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经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5天后收到宝山区环保局的电子邮件回执,表示收到申请。10天后收到浦东环保局的答复书,表明该信息属于政府应主动公开信息,可通过上海市环保局的网站获取。
4月20、21日。志愿者参与富国皮革公司第三方环境责任审计。
自然之友厦门小组
3月2日、4月2~3日,4月19~20日。厦门小组(绿十字)应邀参加了气候变化与城市生态管理项目座谈会、应对气候变化NGO工作坊、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方法讲座,作为唯一参加的NGO组织,从气候变化适应中的公众参与、生态治理、政府政策建议等方面以NGO的视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月7日,来自厦门市各个行业的35位公众代表在厦门小组及专家的带领下开始第三次坂头水库水源地环境公众参与考察活动,这次考察依然分为三个考察活动小组:水质监测组、环境清洁组、考察访谈组,总结连续三次组织公众参与水库环境考察的过程和结果前后对比,发现公众环境意识发生可喜变化。
3月7、14、21、28日,厦门小组召开了2010年系列环保宣传活动“碳寻绿生活,你我共选择”项目会议。大家对“你厌碳,我欢喜,我厌碳,你受益”为主题的闽南语环保主题晚会、“我减碳,我乐活”户外宣传活动、“低碳心动,碳询行动”杜区宣传活动进行了讨论,确定了各方案的活动形式及人员分工。
3月27日,09年度优秀志愿者肖峰代表厦门小组前往北京参加自然之友16周年的年会活动。会上表彰了过去一年来积极参与和支持自然之友的优秀志愿者。
3月29~31日,厦门小组总干事马天南和管理部主任张颖受邀参与了由水未来组委会和美国培普丹大学联合举办的“水,未来2010论坛――水与行动”研讨会。学习交流项目计划的设计管理思路,使用行动学习的方法,并与各代表们交流自己在各自领域中水保护项目的开展,相互启发并目探{寸新的互补或合作的可能。
4月11日。厦门小组总干事马天南参加“感动福建”2009年度十大人物颁奖盛典,并获得“感动福建”提名奖。该人物评选活动旨在深入挖掘感动人物事迹,展示他们所蕴含的力量,倡导平凡人在平凡岗~f2_k的不平凡精神,弘扬正气、弘扬真善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月18、22日,地球日前后,厦门小组分别在育秀社区和安兜社区展开“碳寻绿生活,你我共选择”走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并从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向居民们宣讲了低碳生活的“三十六计”,引导公众参与低碳生活,为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发挥个人的作用,受到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
自然之友武汉小组
3月20日,武汉小组第一届工作委员会召开了2010年第二次会议。通过讨论形成了2010年和2011年自然之友武汉小组工作计划。并制定了“武汉小组会员间常用通讯方式的约定”。
3月30日,武汉小组协办武汉市第二十八届爱鸟周启动仪式,在武汉植物园举行,理事徐大鹏以嘉宾身份应邀出席。会员夏清、成英组织所在学校武汉常青实验小学、华中里小学的同学们参加了活动。
3月25日,媒体披露华侨城集团在武汉东湖项目涉嫌填湖。4月8、9日,刘峻和曾祥斌以个人身份分别向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和湖北省环保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月。受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的委托,面向初中生、小学高年级的湿地保护教育教材编写工作在武汉启动。武汉会员徐大鹏任主编、卢厚冰、杨樱、何璐、成英、夏清和冷菲参加了编写。
4月10~13日,由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自然之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德国米索尔社会发展基金会举办,绿色希望行动武汉中心承办的农村小学校长环境教育培训班在武汉圆满举行。来自北京、辽宁、山西、陕西、甘肃、四川、河南、云南、安徽、广西、湖北的41名学员参加了学习。国家环保部宣教中心项目主管杨珂到会指导并作了专题报告,武汉会员徐大鹏、杨樱、段小燕、何璐、冷菲和张莉担任培训师和示范课老师。副理事长康雪专程前来参加并为学员发结业证。学员对本次培训给予“非常好”和“好”的评价达到97,2%。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截止到2020年1-6月底,燃料上仓总计97.49万吨,完成火车卸煤 93.79万吨,汽车卸煤 22.85万吨、合计到煤116.64万吨,耗油126.54吨,完成输煤厂用电率0.0694%,输煤单耗0.849kw.h/t。
2、进厂煤热值完成23.047MJ/Kg,累计同比上升1.432MJ/Kg,入炉煤热值完成22.418MJ/Kg,累计同比上升1.051MJ/Kg。1-6月入厂入炉煤热值差累计完成0.629MJ/Kg,较年度目标高0.229MJ/Kg,同比上升0.381MJ/Kg。
3、燃料部检修维护发生费用86万元,计划完成进度42%
4、车辆平均停时:
二、安全生产情况
2020年上半年燃料部未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不安全事件;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没有发生因配煤掺烧影响机组负荷事件;未发生异常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事故。
共查找设备问题587项,督促整改验收579项,完成率98.6%。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响应公司及部门号召,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由于疫情爆发时,正值中国传统春节假期,燃料部以及所辖外委单位人员数量多且较为复杂,其中湖北籍和外省籍人员较多,疫情防控形式复杂、难度大。但燃料部积极响应公司号召,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投身于疫情防控战役中,一是充分利用燃料内部微信群,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传达贯彻集团和公司的疫情防控制度及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实时了解和收集各人员动态信息,做好人员稳定和防控工作,引导科学的理念应对疫情,遏制恐慌情绪,营造积极抗疫氛围。二是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每日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防控及上报工作,加强巡查现场防疫措施执行情况,特别是每天对运行各岗位人员进行3次体温测量,并建立体温台账、巡视台账;三是燃料部积极排查与武汉人员接触史人员,安排在家自行隔离,并做好隔离期间的电话持续跟踪。四是对外省返益的人统一安排隔离,隔离期间,每天安排专人送饭和生活必需品;五是除公司统一购买口罩外,自行采购消毒酒精、消毒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做好防疫应急物资的充足储备。
2、加强配煤掺烧工作、促进节能降耗:
优化上煤计划、合理安排生产流程。燃料运行各班组根据来煤和存煤情况以及当班发电量,制定最佳掺配烧方案,做到了环保经济、烧旧存新,确保配煤掺烧精益求精。同时燃料运行在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情况下,加大榆中煤和其他经济煤种掺烧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燃煤发电成本。上半年共掺烧经济煤种约15万吨、榆中煤约47万吨,两个煤种的掺烧比例达到了65%。燃料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和公司的号召,严格落实污泥接卸、掺烧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行污泥掺烧工作,针对污泥水分大,易出现积煤、堵煤的现象,我们采取污泥多次混合的措施,首先用汽车煤与污泥混合,利用装载车进行多次混掺,再用推土机将污泥混煤均匀推到烟煤的煤堆及平台上,斗轮机在分层挖取混合到皮带上,在与其它烟煤混合,保证污泥的多次混合,减少污泥的粘结,污泥掺配时控制煤量在400T/H,并派运行人员在各落煤管、犁煤器等处加强清理和巡视,确保不不出现大面积堵煤、垮煤的情况,上半年燃料运行基本完成了日进污泥在当天完成混掺并上仓,确保污泥在煤场没有积存,截止到6月底共掺烧污泥约0.35万吨,没有发生因污泥掺烧而影响机组负荷和安全的事件以及汛期环保事件。
4、全面推进设备及现场治理:
为了利用上半年机组运行方式小的情况在完成年度计划检修任务,我们克服了层层困难:在疫情严重的2、3月份,在检修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我们有计划地组织完成了#1、2斗轮机加固技改、#1斗轮机6KV电缆盘整体更换、输煤系统落料管及#10皮带机仓口加装堵煤保护等技改工作;在后续复工复产的4、5、6月份,我们加班加点,有序组织,按计划进度完成了输煤系统大修和系统技改项目,做到了防疫和检修工作两不误。
为清除设备隐患,确保输煤系统可靠性的全面提高,在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利用机组开机方式小,铁路来煤量不多的3、4、5月份,燃料运行督促、全力配合检修完成了:#1PB、#7PB、#10皮带跑偏根治,解决了铁路#1/5线路轨道沉降空车皮溜车,#7PB斗轮机轨道沉降,#1、2斗轮机悬臂皮带跑偏整治,含煤废水系统排污泵改造,含油废水优化改造,企业站电源改造,完成翻车机提效改造。
现场土建整治上半年完成了:#10皮带排水沟防水处理,#6皮带排污管道彻底清理,#1、2翻车机区域环境治理,#7PB斗轮机轨道沉降灌浆治理,#1翻车机进车端轨道灌浆等治理工作。
5、多管齐下全面提升煤场管理:
汲取2019年煤场垮煤的深刻教训,2020年上半年燃料部在煤场管理方面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根据月度来煤计划,按公司年度煤场分区存煤要求,结合当前煤场存煤结构,与发电部协调指定最科学的上煤计划,尽可能的解决来煤存储和接卸困难问题,提前做好各煤种饱和预警汇报工作,并针对大量存储榆中煤易自燃问题,严格做好烧旧存新工作。二、来煤堆存,提前谋划,严格分区域堆放,并与挡墙留有适当的安全距离,大体保持#1、2两个煤场各煤种存煤量的平衡,为日后的配煤掺烧工作打好基础,煤堆开口子必须得到部门运行专工、主任同意,尽量减小斗轮机取料对防汛措施的破坏。榆中煤区堆煤超过3000吨、其他煤种堆煤超过5000吨,立即安排推煤机进行压实、挖机对边坡进行整形,区域饱和后安排工程机械进行压实、整形,煤堆边坡修筑平台,整形结束立即安排运行人员进行覆盖。三、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煤场防汛应急预案,三个煤场在汛期,部门以及相关外委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并组建防汛应急队伍,明确人员分工,强降雨到来时,可以立即按照责任分工进入指定区域,迅速按照防汛要求开展工作,避免现场人员混乱而出现防汛死角。上半年燃料部根据煤场库存情况采购了彩条布、编织袋、扎丝、雨衣库等防汛物资。在满足现场需要的基础上,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降低防汛物资库存,避免物资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截止到5月底煤场总计覆盖面积约15000平米。四、严格执行煤场存煤测温工作,发现存煤温度超50度,立即安排翻挖降温处理,并安排优先配烧,做好煤场存煤的烧热存冷工作,并作出评价,对运行外委提出整改要求和考核意见,做好煤场存煤的压实整形,并作出评价,对综合班及运行外委提出整改要求和考核意见,做好入炉煤采样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并作出评价,对运行外委提出整改要求和考核意见。
6、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20年燃料部坚持以生产现场为导向,确保隐患排查落到实处。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积煤积粉治理方面,燃料部规定运行班组每班启动现场除尘器,定期组织人员对、导料槽、输煤栈桥、各部设备、除尘风机、地面死角等各处沉积煤粉、积灰进行人工彻底清理,并明确了交接班标准,同时划分了各班卫生分担区,制定了卫生清理制度,落实检查,实行绩效考核,通过一系列整改和制度的落实,现场文明卫生已显著提高。
根据季节特点,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检查。2020年燃料部组织人员根据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雨季防汛、安全月、春季安全大检查、季度应急演练等活动、重大节日等安全专项检查活动6次,共排查并上报各类隐患、缺陷187余项,全部监督落实整改,为输煤安全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7、燃料检验工作持续推动
上半年,燃料部完成了公司燃料智能化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的审查、技术协议的签订及项目建设启动工作。4月份,利用来煤少的时段,采制人员分2批次前往长沙开元公司进行了为期1周的采制培训学习,全员顺利结业并取得国家认证的采制样上岗证书。完成了全体采制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上半年车辆停时都比较高,主要原因:1、上半年机组开机方式较,库存居高不下,再加上煤车的集中到达、燃料供应造成存煤结构的不均衡也是造成停时高的原因。2、二季度设备检修、技改多。3、运行人员流程安排不科学、不合理也是原因之一。
2、由于二季度来煤集中、煤种不均衡,导致煤场库存高且结构不均衡,导致个别区存在混堆,烧旧存新和煤场归堆整形工作未能较好的完成任务。
3、2020年上半年,由于在物资采购节奏把握、煤场覆盖区域面积把握上经验不足,导致在覆盖工作中存在由于没有彩条布库存而导致覆盖工作不得已暂停的情况,明年将在材料准备上吸取教训,在3月底汛期来临前,一次性采购15000平米彩条布库存,提前谋划好煤场覆盖工作。
五、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和廉洁从业教育力度,确保实现年度生产、廉洁“零事故”目标。
2、做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现场巡查工作,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及时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组织好计划性检修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3、进一步做好输煤系统的设备整治工作,完成三工位撒煤,#1、2斗轮机撒煤治理工作;
4、继续完成年度检修技改工作,#1、2翻车机加装干雾抑尘系统;在#6皮带机尾部加装水浴除尘设备;在其它皮带机沿线加装简易喷雾装置;煤场部分冲洗水管、消防水管更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