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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3 11:08:3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篇(1)

1、实行民主理财,进一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康复中心及其医院等本系统下属单位的财务也纳入机关管理范畴,使之在市残联领导的监督和制度的约束之下运行。

2、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来自外界监督

对劳动服务机构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康复中心的专项康复经费以及市残联的其他大额经费,我们都要进行重点公开。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入,年前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预定收取总额;对于开支,我们按照规定用途拿出预算,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和市财政局审批后,按计划使用,我们决不违规使用、不无计划使用,把有限的钱全部用到残疾人事业最需要的地方

3、实行分户核算,严格财政会计审核

我们市残联系统的机关、劳动服务所、康复中心的财务,均实行分户核算。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过程监控

加快研究和制定市残联编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制定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细则,明确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程序。尤其要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大量下拨款项的现状,强化机关各部门职责,加强对用款单位的项目执行监督,以确保项目制定科学、实施到位、专款专用,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用。

按当年确定的项目计划完成项目,不得超计划使用资金。如当年项目计划无法完成,由中国残联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项目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项目方案的确定和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委托社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鉴于机关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专业工作已是事业发展的大势所驱,市残联根据自身事业发展需要,在委托社会机构从事专业活动时,适时引入市场竞争手段,运用市场法则挑选社会机构,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于专业服务。

1、委托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项目,探索残疾人服务专业化

一是委托一家专业医疗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通过一对一的上门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一、二、三不同等级的照料养护建议。

二是委托两家社会组织为全区重度残疾人服务,按照评估等级,提出一对一照料方案与残疾人签约,分别开展康复、心理咨询、家政等服务,同时还承担起对服务员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调度和教育培训职能。

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居家养护质量跟踪。设计问卷定期调查,充分倾听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2、委托开展满意度专业调查跟踪,探索服务质量最优化

为了提高向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委托有关医学会第三方进行评估。综合测评结果达到三方(卫生部门、街镇残联、残疾人)认可,进一步调动了卫生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四、建立考评等机制,强化内部审计

1、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一是每年一次对市残联下拨各区县残联的康复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二是每年一次对市残联直属单位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三是对市残联机关各部室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和对外交流等大额经费支出进行预决算跟踪审计;四是对基础设施装修改造经费预算进行审计,以审计认定的金额付款;五是对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市残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工作岗位交流、晋升、退休等都必须经审计后方能离开原岗位。

2、制定《市残联大额物品采购招标暂行办法》

篇(2)

【正文】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大武口区审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审计报告》(石大审报〔2020〕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及“归口管理”原则,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对《报告》提出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办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力方面存在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比例低,预算约束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编制率低,主要是在年初预算时未能提前研判所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概算,所以未能将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造成预算资金编制率低。在今后的年度预算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聚焦部门主责主业,结合辖区财政实力,适当加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比例,将本年度明确实施项目和可支配财力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提高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单位指标执行率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投资完成进度比例支付相应工程款,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影响,报告中指出的三笔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截至目前,三项专项资金已支出100%。今后,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用款计划及时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非税收入10.1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未上缴资金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20年5月已上缴国库。今后,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四)未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704.6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历年实施各类重点项目拖欠工程款较多,2019春节前施工单位多次上访,区财政无项目资金指标拨付。为解决突发上访问题,区财政拨付了5万元人员经费用于支付2015年大武口区朝阳街以北街路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019年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项目建设资金699.69万元,用于支付2013年至2017年历年工程欠款。对上述两个方面问题,我局已多方申请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归还资金原渠道。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关于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调拨资产未办理手续、借出资产未及时收回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组织人员对占有、使用、借出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及时与调拨接收单位及资产借用单位进行核准,对已报废资产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对已调拨资产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对借出资产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和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项目建设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前,不因赶抢工期而开工建设。

(二)工程项目未按期竣工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承建的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工程共分五个标段施工,其中:一、二、三标段于2019年11月份全部完工;四、五标段牵扯绿化补植,2019年11月份绿化补植无法保证成活率,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三家单位协商,决定于2020年春季实施绿化补植;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于2020年4月底复工,5月下旬完工。同时,由于该项目雨水管网需穿越世纪大道,且世纪大道西侧道路下有国防光缆,工程施工只能在国防光缆不执行战备任务的间隙组织,所以雨水管网迟迟未能穿越世纪大道。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国防光缆管理单位协商,该段管网进行顶管施工。因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属于整体连通系统工程,五标段管网未能及时穿越世纪大道,所以该工程未能及时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环保验收阶段。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二、三标段合同签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因为项目占用宁夏合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协商解决完毕土地补偿费用金额及及资金来源问题,实际进场施工为9月中旬,在施工过程中需报请规划变更管线位置的问题,导致11月15日冬季停止施工前无法完工,在2020年春季复工前,又遇到疫情致使复工时间比原计划延后70天,导致工期滞后。复工后,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单位加班加点,至8月底二、三标段已基本完工。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绩效管理

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工程。我局与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7月26日签订本项目设计合同,按照2002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编写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此类型改造项目3000万元以内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为103.8万元,我局与设计单位协商后签订设计费用为93万元。2019年11月26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按3%记取为66.52万元。我局向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请示超出批复部分的26.48万元通过项目预备费进行支付,大武口区发改局批复同意。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2019年12月11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解放街文明路至前进路段)改造项目。2019年12月3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23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以上项目设计合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后续批复低于设计合同签订金额,属于设计文本编制失误,我局今后将严格加强管理,确保设计文本编制与设计合同保持一致。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在项目实施前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委托宁夏图域达测绘有限公司进行地形图测绘,委托宁夏德坤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后委托中国市政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施工过程中,一是由于开挖需要破坏建设东街延伸段机动车道道路,同时,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放大开挖坡比,为了保证现有道路完整性,所以将此段管线向南迁移4.5米;二是此项目管线需穿越海城星湖天地小区现有混凝土路面,为保证两侧楼体建筑安全,设计考虑钢板桩支护方式进行保护,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钢板桩支护对两侧楼体有基层扰动,有安全隐患,需要将钢板桩支护更换为螺旋灌注桩支护;三是五、六标段地勘报告显示存在0.5—2.5米深液化土质,设计考虑液化土层挖出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实际施工过程中,挖出的液化土土质较差,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无法达到地基承载力要求,故设计出具变更,采用砂夹石换填。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改造工程、朝阳街文明路贺兰山路春节道路亮化工程、2020年春节氛围营造和中心商业区美化工程,该四个项目均在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之后实施;2019年3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关键节点管理规定及流程导则>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招标投标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满足施工(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和类别确定的资质要求)最低资质的同时,项目业主单位采取委托方式选择信誉好、资金力量雄厚的企业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施工规模和类别及取费标准直接委托。我局委托的施工单位均不属于列入惩戒对象“黑名单”的企业。

(五)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篇(3)

一、高度重视

XX镇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镇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刻分析原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问题和不足。整改的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硬化监管手段,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二、整改情况

问题描述:污水处理设施未启用。

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预计X月XX日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对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改造,确保用电安全;2、对蓄水池中的淤泥进行清理,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3、对收集雨污水的管网进行疏通清理,确保雨污水的收集利用;4、对两台水泵和两台对冲泵进行维修调试,打好运行基础;5、对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的杂草、杂物进行清理整治,真正将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惠民工程、亮点工程。

三、下步计划

(一)利用“地球日”、“环境日”等活动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活动中来,改善整体环境。

篇(4)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问题

针对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省政府已督促省财政厅认真抓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一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切实做到省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所有收支编入部门预算,并细化到具体的预算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二是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方式。完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并逐步建立与定额体系相配套的经费支出标准体系和实物配备标准体系。2006年,结合市场价格调整了部分办公设备配置经费标准。同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定额体系。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财政管理规章制度。结合省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关规定,修订了《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关于强化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监督问题

针对部分省级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省政府已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各单位擅自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以改善单位职工福利等名义,擅自发放奖金、福利和津贴等,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规范预算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将财政性其他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一级预算单位的支出审核,增加集中支付系统内划转支出的事前审批手续,堵住资金随意划转的漏洞,并积极探索二、三级预算单位集中支付管理的有效办法。三是督促省级各部门落实对下属单位尤其是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责任,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追究违法违纪责任,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审计、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三、关于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问题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省政府于2005年3月颁布实施《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作了全面规定。省政府将进一步提高《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执行力,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力度。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确保项目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合法合规,从源头上提高项目投资的有效性。二是切实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和财政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为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省政府还将制定《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力求通过“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要严肃处理。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问题

去年以来,省政府采取了整合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强化项目预算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等措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将研究采取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按照“存量调整、增量优化”的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加强立项审查,规范项目申报要求,做到立项依据充分,项目任务目标以及措施明确,便于绩效考核和落实责任。三是强化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建立项目库,细化、规范和严格项目预算编制,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四是及时清理结余资金,除明确跨2年以上执行的项目支出预算外,若2年未使用完毕的,其结余资金收归财政用于平衡预算。对使用财政预算资金集中采购的节余资金,其中属项目支出结余的,由省财政用于平衡预算。五是积极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年度预算财政支出3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自评,省政府将督促省财政厅抓好绩效评价的抽查、监督和指导工作。六是逐步建立与使用绩效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绩效优良的优先考虑,无正当理由未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或绩效差劣的,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省政府还将督促省财政厅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五、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及投融资机构监管的问题

省政府对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监管工作十分重视,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省国资委先后制定了30多个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和44个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了国有产权代表、财务报告、内审报告和专职监管等4个报告制度,构建了企业改革方案、清产核资、国有产权处置、经营业绩考核等6个审核批复工作流程,初步形成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授权经营绩效考评为重点的国资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属国有资产改革和监管工作,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一是继续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认真研究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思路,加大整合和重组力度,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省政府已对建立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制度、国有独资企业和绝对控股企业职工董事制度作了研究,省政府将开展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试点工作,并要求省国资委抓紧制定监事会的工作规程和具体的管理考核办法,确保其权责相当、监管有效。三是以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加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尤其是完善应收账款处理等考核办法,确保经营者年薪与企业真实业绩相挂钩。探索建立省属国有资产收益或占用费收缴的相应制度,促使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为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省政府十分重视加强对政府性投融资机构的监管,专门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性政府负债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省政府研究了外债管理工作,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外债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把政府债务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省政府将在义乌召开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六、关于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内容构成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严格项目编制要求,力求将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审核,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关于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不少收支游离于预算之外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信息产业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进行整改,要求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包括部门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不同来源的所有收入都必须编入部门预算,足额及时上缴。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将房租收入用于工会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省信息产业厅已于2005年8月将房租结余65357.60元交入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行政账户,同时规定今后凡拥有产权证的自有住房租金收入,一律交入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行政账户进行统一核算,不再作为工会福利。

关于省建设厅收取国有股红利473.88万元账挂“暂存款”问题。2004年8月,省建设厅收取的国有股红利473.88万元,以暂存款的形式账挂省级会计核算中心账户。因当时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正在着手制定有关省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办法,省建设厅打算待办法出台后对收取的国有股红利按规定进行办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报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后,用于该厅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调剂费用。由于此办法至今未出台,该国有股红利至今未动用。

关于省水利厅向下属事业单位收取收入调节基金问题。省水利厅已于2005年停止执行《浙江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收入考核办法(试行)》,也相应停止收取调节基金。

(二)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肃、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挤占专项经费情况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信息产业厅进行了整改,要求必须严格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将拨入的引种育种、病害防治、企业扭亏增盈专项资金转为“事业基金”问题。由于客观因素,暂时无法实施该项目,省海洋与渔业局正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实施。关于省海洋科技开发中心将专项资金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奖金、计提福利费的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督促该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职工基本工资、奖金、物管费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按照财政预算规范管理要求,均已作调账处理。

2、关于专项经费未及时拨付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把项目拖到次年。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进行了清理,可拨付的已于2005―2006年陆续拨付有关单位,节余资金将按规定陆续转入事业基金。

关于省建设厅下属的城市化规划专项经费至2004年底尚有2444.79万元结余,使用率低下问题。省建设厅根据审计意见已作了认真整改,并督促各课题组加快课题研究进度,保证质量,尽快完成结清。

关于省民政厅项目资金使用低下问题。省财政厅已督促省民政厅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性,并要求严格按照财政核准的项目内容和金额使用,对需跨年度使用的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同时加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3、关于省水利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已全部作了整改,同时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收费项目清理,及时公布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

关于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未全额纳入省财政专户管理问题。省教育厅已作了整改,发文要求各有关高校收取的报名考务费全额上缴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关于省供销社向兴合集团公司收取管理费问题。2005年审计整改后,省供销社已不再向兴合集团公司收取管理费。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存在一定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省财政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一是加大资产清查力度,确保固定资产足额登记入账。二是加大对外投资和资产处置监管,加强资产收益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普陀山锦屏山庄股权的转让问题。省供销社根据审计意见进行整改,正在修订社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关于省海洋与渔业局以企业改制款替下属金海宾馆列支房租的问题。省海洋与渔业局已按要求进行账务调整,暂作挂账处理。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的改制处理资产49.5万元问题。省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已将款项上缴省信息产业厅。

关于部分省级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或未及时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问题,省新闻出版局、省监狱管理局、省信息产业厅已根据审计意见,分别于去年和今年将上述资产补记入账或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关于省教育厅机关工会投资“娃哈哈”法人股问题。省教育厅机关工会已于2005年11月对杭州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的42万元投资调整入账。

3、关于下属单位会计核算较薄弱,收入不入账、漏缴税金,账外发放福利、虚开发票套现发放福利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省教育厅下属省教研室将收取的教材组织编写费等费用未作收入反映问题。省教研室已于2005年10月按要求调整账务,将该款项从“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其他收入”科目。

关于省供销社下属兴合集团控股的部分成员企业收益未按规定予以反映问题。省供销社已作整改,将收益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关于省信息产业厅下属无线电监测站账外收入12.69万元直接发放14位职工福利、擅自核销对省无线电通信技术公司的投资款问题。省无线电监测站已作整改,将账外收入用于直接发放职工福利后的余额交入法定账户;已对擅自核销的投资款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篇(5)

【正文】

宁波市镇海区审计局:

你局出具的审计报告(镇委审办行报〔2020〕12号)等审计结果文书2020年12月21日收悉,整改期限至2021年2月18日。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按要求落实整改。目前,要求我单位整改的问题共有2个,现已整改2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已根据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前期调研,合理控制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准确性。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根据镇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紧从严控制政府开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口上,切实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

2、规范经费支出。加强专项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项目经费严格履行专款专用原则,加强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和落实,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杜绝经费转嫁下属单位行为。

篇(6)

按照区委及区人大办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区审计局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审计。区审计局向我局反馈审计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区审计局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区审计局反馈的两方面问题,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进入长效管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企保证金清理未按时完成。

整改问题:17个项目602.96万元住宅物业保修金尚未清退。截至2020年5月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的住宅物业保修金有17笔本金合计602.96万元已到期,未及时清理并退还各建设单位,涉及15家开发商。

整改情况:目前17个项目均已按《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嘉建〔2017〕4号)要求,将保修金退还事项在物业小区内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期满未收到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属地建设(物业)主管部门书面异议(或异议撤销)的,开发建设单位可按规定持保修金退还申请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无异议书面证明等材料提出退还申请,经我局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后,将保修金本息余额退还给开发建设单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保修金事项日常管理,完善资金台账,严格退还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应退尽退。

篇(7)

【正文】

一、整改基本情况

根据区审计局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及调查问题清单,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旧改专班连同跟审单位针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展开拱宸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自查整改工作。对于涉及拱宸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6个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存在概算执行不到位情况

审计问题1:存在概算执行不到位情况

整改情况:该问题暂未整改。旧改项目需根据现场社区、居民的意见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考虑部分现场情况不满足施工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取消施工,对概算中未实施的项目,后期结算审计单位将会扣除。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统筹管理,在今后项目中将深入社区,了解群众需求,同时要求参建单位做好前期现场的踏勘及审核工作。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二)投资控制情况

审计问题2:限额设计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旧改项目需要根据社区、居民的意见及现场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动态调整,施工图纸一直在深化调整中,导致预算无法按合同约定节点上报,现拱宸桥街道一标段工程施工图预算已于2021年9月提交至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核。(附件1)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推动旧改项目的进度,督促EPC总承包单位施工图预算的落实,同时要求跟踪审计单位加快完成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合理控制项目总投资。

责任科室: 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三)合同管理情况

审计问题3: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节点支付。

该问题暂无法整改。根据关于印发《拱墅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拱住建局〔2020〕25号)第七条“各街道根据本区域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实施进度,可在每年3月、6月、9月中旬前向区住建局提出市、区两级补助资金申请,经区住建局与区财政局审核后,向市相关部门申请市级补助资金,待市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按进度分阶段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街道。(1)项目开工。拨付市、区两级补助资金10%。(2)工程量达到50%。拨付市、区两级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3)竣工项目最高不超过80%。”资金拨付流程无法满足按合同约定每月支付。(附件2)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在后续招投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注意合同支付条款把控,使资金拨付流程与支付条款相匹配。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四)建设管理情况

审计问题4:部分项目未按图施工。

该问题已整改。经核实拱宸桥街道一标段EPC总承包单位在资料报审时遗漏内墙防水腻子施工及检测资料,现由监理单位检查确认拱宸桥街道一标段项目已根据施工图要求,楼道休息平台外墙内侧墙面腻子实际采用防水腻子施工,且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齐全。(附件3)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旧改专班管理水平,落实现场管理工作,同时要求EPC总承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加强现场监督。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审计问题5:竣工验收不及时。

该问题已整改。街道于2021年8月26日对拱宸桥街道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9个项目组织区级综合验收,目前除第二、三标段智慧安防因最初方案设计与竣工验收标准不一致公安部门未出具验收评审会部门意见表外,其他相关部门已出具验收评审会意见并通过验收。(附件4)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将进一步加强旧改专班对于项目的统筹管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推动旧改建设的进度。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审计问题6: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或不规范。

该问题已整改。拱宸桥一标段总承包单位已提交包括智慧安防在内的整套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纸。并于2021年8月26日组织召开区级综合验收会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评审会部门意见表。(相关资料备查)

针对此问题,我街道在今后工作中,提高建设单位管理能力,加强各参建单位责任的落实,发挥好各单位的专业能力,严格按照要求对资料的进行审查。后期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资料进行内审把控。

责任科室:旧改专班 责任人:周芬。

三、自查自纠的相关情况

(一)关于“个别项目概算编制有误”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街道将督促EPC总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落实限额设计,合理控制项目总投资。同时要求跟踪审计单位应加快完成施工图预算审定工作,及时确定项目投资,加强投资控制。街道也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审批流程及监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超付现象发生,对出现的重大偏差及时进行纠正追回。

(二)关于“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超合同价”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在今后的EPC项目中,街道重点把控总承包单位按合同要求落实限额设计,合理控制项目总投资,要求跟踪审计单位应加快完成施工图预算审定工作,及时确定项目投资。

(三)关于“部分街道项目进度款存在超付”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重视项目建设的同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审批流程及监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超付现象的发生。

(四)关于“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街道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把资金支付关,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费用包干”,并落实预付款各环节节点,按合同约定扣回预付款,避免工程款超付。

(五)关于“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存在争议或无法执行”和“补充协议主要条款与主合同相违背”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我街道未发现相关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旧改办及跟踪审计单位将重视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不随意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六)关于“部分项目改造内容调整未出具联系单”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

篇(8)

二、着力规范司(执)法行为。一是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司(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大力推进司(执)法公开,重视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三是强化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司(执)法责任制和有关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司(执)法的全过程留痕,加强监督制约,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规范司(执)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

篇(9)

整改时限:5月26日

篇(10)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成为行政执法的难点。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级政府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因此,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狠抓审计整改的落实,在全区营造一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五项制度”

搞好审计整改工作,必须要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证。因此,全区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五项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一是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审计局报告审计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二是区审计局要不定期地向区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三是每年年底前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综合情况。通过以上报告制度的落实,使区人大、区政府及时准确了解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并以此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落实1名联络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列席。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联席会议每季召开1次,由区审计局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提出协调解决审计整改的相关问题的建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审计整改工作相关问题,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用的日常信息。

(三)整改进度督查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及区纪监委督查审计整改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促使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对涉及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要协调沟通,促使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并将督查、查处结果反馈区审计局。

(四)整改责任问责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包括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由区纪监委、审计局在这三个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具体操作上,还可采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意问责、媒体新闻问责等形式。

(五)整改结果公开制度。区审计局要在继续做好审前公示的基础上,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审计整改情况,促使被审计对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充分运用社会力量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公开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审计整改情况;二是在区政府网站上审计整改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典型,并对那些拒不整改和屡查屡犯的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批评。

三、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审计整改工作能否取得实效,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各街镇(工业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了解审计整改情况,认真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确保审计整改取得预期效果。

(一)抓好审计法制建设,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依法治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将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纳入全区“五五”普法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审计法制意识,促进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和建议有效落实。

篇(11)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李健在7月29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作了《陕西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得到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高度评价。审计工作报告被《西安晚报》、《华商报》等多家媒体转载,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在听取了审计工作报告后,提出审议意见认为:“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为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建议省政府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7月30日上午的分组审议中,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审计部门坚持依法审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体现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委员们提出要加强审计整改力度,省政府要及时上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尤其是对屡查屡犯、性质严重的问题要有处理结果,要接受社会监督。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健全财政体制和规范预算制度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审计结果公开,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省人大李晓东副主任说“审计报告反映的一些问题都是屡查屡犯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是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造成的,政府要加强整改,完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韩水岐委员说:“一是审计人员的成绩应充分肯定。透过大量数据可以看出他们一年来的工作很辛苦,成绩也很显著。二是审计整改是关键。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要向新闻媒体公布,通过社会舆论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三是审计整改是政府的责任。省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由省长或者副省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鬲向前委员说:“应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使各部门对审计结果有敬畏心理。”;凌敢委员说:“希望审计部门对重点投资项目、民生项目、金融机构等审计查出的问题,能够抄送银行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从多角度加强监督和整改。”;颜明委员说:“审计工作报告非常好,充分揭示了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一定要追究责任,加大对责任人的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