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初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乡(镇)、村、组等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农业、畜牧、工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村实用技术人员。
第四条取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承担相应技术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按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分为农业工程、农艺(种植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农牧产品加工、经营服务等五个专业,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水产、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从事技术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应用等种植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从事畜牧(牛、羊、猪、马、驴、骡、兔)、家禽(鸡、鸭、鹅)、蜂和特种经济的饲养管理、畜、禽繁殖,饲料生产与加工,环境保护与动物卫生保健及相关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四)从事农牧产品加工技术工作的人员。
(五)从事运输、营销、中介服务行业的农村经纪人才。
上述各专业均加注在相应职称名称之后。如农技师(农业工程)等。
第六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等级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各等级分别对应的技术称号名称如下:
(一)初级:农技推广员、助理农技师。
(二)中级:农技师。
(三)高级:高级农技师。
第七条我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第八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通过评定或认定的方式取得。高级职称通过评定取得;中、初级职称通过认定取得。
第九条国家已建立准入制度和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的专业,不进行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
第十条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努力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评定或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初级(员)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基本了解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能按技能要求基本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一般技术内容,了解一般农机具或常用设备的主要结构原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能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
③了解种植、养殖技术操作规程,能承担规模种植、养殖的技术操作工作。
④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1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的30%以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50%以上。
⑤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能独立承担农牧等产品的运输、营销等工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和中介服务。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中专毕业,或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②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或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④参加区县(市、区)以上部门组织的50学时以上或参加乡(镇)组织的100学时以上的本专业初等技术培训或已被乡(镇)确认为某一专业的示范户且连续两年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初级(助理)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基本掌握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生产程序和操作技能,能发现并排除一般农机具或常用设备设施的简单故障,具有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艺,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③种植规模是本村劳动力平均种植规模的2倍以上;或在同等土地条件下,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50%及上;或在同等条件下单位面积的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1倍以上。
④能因地制宜的提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建议,帮助农户做好农牧等产品的收购、营运、工作,为群众致富作出一定贡献。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术等级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初中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累计参加区县以上部门组织的100学时以上或参加乡(镇)组织的200学时以上本专业初等技术培训;
④取得初级(员)农业技术称号4年以上;
⑤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初级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认定中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技术工作,掌握本专业技能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相关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能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较复杂农机具和常用设备,能协助开展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②组织并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应用,能对农户进行有关试验、示范技术和操作技能的辅导,具有采集与处理试验数据的一般知识,能独立撰写单项的技术工作总结。
③结合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情况,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本专业技术工作中的某些技术难题,在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
④种植、养殖、加工等示范大户,近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并能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共同发展,已产生一定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⑤在经济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制定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项目规划和产品流通、销售、加工方案,在引进资金,促进流通,加强合作,创建品牌等方面成绩显著。
⑥能指导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开展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师合格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取得初级(助理)农业技术称号5年以上;
④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半年以上取得结业证书;
⑤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县(市、区)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⑥在县(市、区)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⑦受县(市、区)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评定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
1.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或两项。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项:
①从事林业、农机、水利、水保、农电、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水产等专业技术工作,熟练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知识和技术要点,独立制定生产计划、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指导中、初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②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试验,及时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技术,分析解决当地生产及业务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③在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有独到的生产、经营方法,近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人均收入的5倍以上,并带动周边农户(至少2/3以上农户)共同发展,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运用本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独立处理经营活动中的业务问题。能进行经营业务的洽谈、经营合同的起草,具有对专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综合的能力。
⑤熟悉农村市场的流通环节,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的技术和技能。有丰富的农业经纪实践经验,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创新和开拓能力。
⑥具有承担农业技术实用人才培训施教能力,或具有讲解、传授本专业知识或技能的经历。
⑦能指导中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①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②获得劳动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即职业资格证书);
③取得中级农业技术称号5年以上;
④获得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被市(州)级以上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科技状元等荣誉称号;
⑤在市(州)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⑥受市(州)政府表彰的示范户、专业户等。
第十一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由相应评(认)定组织负责。高级职称由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中、初级职称分别由中、初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每年进行1次,中、初级职称的认定工作每年应不少于2次。
第十二条各级评(认)定委员会的组建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由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组建,报省职改办备案;中、初级职称认定委员会按原农民技术职称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市(州)和县(市、区)负责组建。
各级评(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从取得农业技术职称的农技人员中遴选,并充分考虑其专业覆盖面。评(认)定委员会成员应是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具有较高技术职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组织纪律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须在15人以上,且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认定委员会由11-1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初级职称认定委员会由9-11人组成,其组成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
第十三条评(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程序是:推荐、审核、评(认)定、颁证。
(一)推荐。按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范围和条件,对符合本通知第五、九条规定的人员,由其所在的村委会或相应的专业协会负责推荐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贡献、成果,以及相关的证书、证件、证明等,并由被推荐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拟评(认)定高、中级职称的,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行政区域管辖权报送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对暂不具备组建高级职称评定委员会的市、州,其相应的评定工作由省职改办负责委托。
(二)审核。被推荐评(认)定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其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送当地乡(镇)政府审核,经审核材料属实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并负责将有关材料报送相应评(认)定工作部门(机构)。对推荐材料的审核,要重点审核能证明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贡献、成果的相关材料是否属实,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三)评定与认定。各级评定委员会应根据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及评(认)定标准条件,对被推荐人进行考核、评定或认定。具体的评(认)定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会议形式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以会议形式进行评(认)定的,必须有2/3以上的评(认)定委会成员出席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评(认)定委员会组成人员1/2以上才算通过。以现场考评方式进行评(认)定的,其考评标准须逐条量化,参加现场考评工作的评(认)定委员会成员仍应达到评委会组成人员的2/3以上,并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被考评人进行逐项打分,经统分计算出的平均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算通过。
(四)公示。对按规定程序通过评(认)定相应职称的人员,由人事职改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对在公示期内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组建评(认)定组织的部门(机构)进行查实,并由市(州)或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按其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级职称由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行文公布认定结果;高、中级职称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公布评(认)定结果。
(五)颁证。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印章的《四川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证书》。高、中级职称证书由市、州职改办颁发;初级职称证书由县(市、区)职改办颁发。
第十四条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重实际操作能力、重效益、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要将申报人员所从事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将申报人员自身的科技应用能力作为主要评价内容。对有特殊技艺,贡献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十五条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符合评审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由省职改办直接推荐评审高级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推荐参加各类优秀专家的评审选拔。
(三)取得高级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申报省外专局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或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四)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享有与聘任单位平等签约的权力。
(五)乡镇农业基层服务组织和集体单位在农村招聘农技人员时,优先从具有相应农业技术称号的人员中挑选。
(六)在进入农村人才市场进行人才引进、交流和劳务输出时、优先选拔推荐。
(七)优先与单位或农户签订有偿服务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推广合同。
(八)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讲座、交流、进修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活动,或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
(九)优先获得有关部门提供的学术技术资料、信息等。优先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和获得贷款。
第十六条获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钻研业务和参加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二)努力完成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任务,带头搞好科学技术普及和技术服务,积极向当地群众传授科学技术,带动当地群众共同致富。
(三)积极提出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当地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七条取得农业实用技术职称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统一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规划,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为他们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条件。
第十八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评(认)定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待进一步完善解决的问题,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要每年定期将本地区取得相应职称的人员总量及相关工作情况书面报省职改办。
第十九条本办法下达后,不再进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工作。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四川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原制定的关于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均停止执行。
第二十条原已通过评审取得农民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持《四川省农民技术职称证书》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加注专业类别,或重新换发《四川省农业实用技术职称证书》。
2、填写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进行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专业论文要求: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字数不少于3000字。业务工作总结要求: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笔试通过。
一、日常业务:
1、新员工入住安排、转正考核、人事关系转入转出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员工沟通与协调
2、在职人员调岗、人事任命等文件起草
3、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4、职称报名、材料审核修改、汇总上报、反馈及补贴申请
5、直属二部工资报批
6、公司总部人员每月在岗情况核查及参保人员确定
7、画院宿舍协调安排、电卡月度充电及日常维修
8、集团及领导相关荣誉申报工作
9、工会安排的日常报表、先进申报、活动开展及检查等工作
10、集团领导相关对外报表、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人员信息统计
11、出具人员在岗、实习、工资、参保等相关证明
12、商标年审与争议处理
13、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因办公室人员调整,新员工入职、工资评定、月考勤、绩效考核、人资系统日常维护、宣传等部分业务逐步转至办公室其他人员负责。
二、完成的具体工作
1、完成公司领导荣誉申报工作。
2、成功申报市高层次人才*人。
3、成功组织区总工会倡导的“城市文明提升活动”并获大赛一等奖。
4、为壮大集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保证职称证件满足投标工作需求,为职称评定做好充分准备,为**人在人社局办理档案手续,与**人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取得初级职称,**人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取得中级职称,**人取得副高级职称。
5、组织**名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网络继续教育。
6、组织**名一线职工到**度假村进行疗休养。
7、上半年完成集团公司、各企业、项目部工资申报456人次,下半年工作调整后完成工资报批25人次,并协调各项目部提出的工资发放异议。
8、完成**人考核转正手续、**人调岗手续、**人离职手续报批。
9、完成公司总部每月社保缴纳名单核实,自费人员催缴劳保费。
10、安排新入职人员住宿,协调宿舍安排。为保障良好的居住环境,对职工宿舍进行多次集中维修,并合并乒乓球桌、台球桌、休闲桌椅等现有设备,初步建成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完成各房间每月充电、材料申购。
11、协助完成会议纪要、活动摄像工作,并起草新闻简讯。
12、在职工之家建设电子阅览室、工会办公室,整理宣传栏素材,多次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申请工会经费补助**元。
13、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单位及领导对外报表,出具人员在岗、实习、工资、参保等相关证明**人次。
14、参与集团**周年庆系列宣传登报工作,及活动筹备工作。
本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学习提升,参加了**大学**专业的本科网络教育,根据公司安排考取岗位证,并顺利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三、明年工作计划
1、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和细化工作流程,灵活应用工具表格,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和新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做好新员工工作动态跟踪,及时对其反应的问题进行汇报、协调和解决,为公司留住人才。
第二条客观公正原则。评审工作以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和申报人的参评材料为依据,通过评议、量化打分等形式,对申报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民主评议原则。坚持民主程序,走群众路线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审期间,评委会委员一律平等,评委不得以在原单位的行政职务影响评审工作。
第四条责权统一原则。评审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实行评审工作责任制,评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其评审结果负责。
第五条坚持标准原则。严把标准条件关和评审质量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准确、公正、客观。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设置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评会)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会)。
第七条推评会和初评会按以下原则组建:
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司其职的原则;
因事组建、调整、撤消的原则。
第八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县职改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执行评委由县职改办从各专业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第九条建立评委信息库。
(一)评委信息库建立的原则:
中、高级推评会由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初评会由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二)评委信息库人员条件:
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
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是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的技术骨干;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群众基础好。
(三)评委信息库必须及时更新。
入库评委中如有工作调动、离退休、亡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等情况,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立即向县职改办报告,并重新推荐入库人选,以便及时调整、补充。
第十条推评会和初评会一般由7——11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部分专业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可设立专业评议组。专业评议组隶属于推评会和初评会,组长由推评会和初评会委员担任,人员由5——7人组成(不等于2的倍数)。
第十一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当年组建,当年有效,下个年度重新组建。其组成人员连续参加推评会或初评会原则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推评会和初评会的工作职责:
1、推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评价,确定是否推荐;
2、初评会的工作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并评审,确定是否通过。
第十三条召开推评会和初评会议时,县职改办将采用一定的联系方式,分别通知参会评委的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
第十四条推评会和初评会在主任委员主持下开展工作,主任委员因故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一名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委无特殊原因必须出席会议,不允许委托他人、也不允许补投票。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执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六条参与评审的执行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和各评委的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对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泄露内部讨论情况、干扰评审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取消其评委资格外,并要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评审工作结束后,本次执行评委的职责即行终止。
第三章岗位审核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评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必须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评聘分开事业单位不受此条款限制)。
第二十条县职改办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进行岗位审核。有空缺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方可同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不予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章职称申报
第二十一条县职改办根据市职改办职称评审文件,安排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公示本年度单位应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依据岗位职数和评审条件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为7天。
第二十五条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县职改办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
第二十六条对初审合格人员的评审材料,主管部门按照评委会的上会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同时填写《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条件成熟后提交推评会或初评会。
第二十七条对不符合职称申报规定程序、群众意见较大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参加评审。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二十八条推评会或初评会召开会议时,由评委会或县职改办通知相关人员及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九条召开评委会时,评委会委员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条推评会或初评会按以下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1、宣读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职改办领导对评委会评审工作提出要求;
3、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审工作,在列席人员中提名并表决产生监票、唱票、计票人员;
4、组织学习职称评审办法、评审条件和评审纪律;
5、按照定性、定量或量化打分的办法,对评审人员的评审条件、评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采取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人员同意票数超过到会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即为通过;
6、评审表决后,评委会主任当会公布评审结果,到会评委在评审结果和会议记录上分别签名。评委会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7、会议结束后,评委会要以正式文件,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审结果等情况报送县职改办,并附《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花名册》;
8、为提高评审质量,推评会或初评会当年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下年度重新申报;
9、县职改办领导及有关同志全程列席评审会议,但不参与表决投票,不做导向性发言或表态。只负责对评审政策的解释、对评审程序的指导和对评审纪律的监督;
10、推评会和初评会建立会议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应到评委人数、实到评委人数、评委姓名、会议议程、评审对象评议情况、评委发言摘要、投票结果等。会议记录应做好归档保密工作。
第六章评审材料
第三十一条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准备评审材料。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
第三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三)证书:
1、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书或外语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以下内容撰写:
1、工作简历。简要说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2、学历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进修情况;
3、工作实绩。任现职前简要写,任现职后重点写,要求条理清楚,重点突出;
4、任现职以来专业论文、专业论著的发表情况及参加专业学术交流会议情况等;
5、申报理由。
(五)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省、市正式刊物或规定刊号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论著。期刊必须具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论著必须具有ISBN书号,合著的需提供本人著作部分
的公证证明。对非本专业论文或在境外、港澳出版的中文刊物以及繁体字印刷刊物和在增刊中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刊稿单位出具的刊稿证明不予采用(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六)评审中、高级职称所需论文的篇数、字数,合著论文所需的排名,根据省、市职改办的文件规定办理。
(七)推荐报告及公示材料。
(八)报送材料目录
第三十三条评审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统一用标准A4纸张形成。
第三十四条论文、论著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论著所在页面。
第三十五条评审政策涉及工龄条件的,必须以个人原始档案的记录予以佐证。
第三十六条无学历证书的,以个人学籍档案进行佐证,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件一般不予采用。
第三十七条评审材料的内容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都必须经过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以确定其真实性。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接收;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及相关证书,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论著及其他违纪违规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收回证书,其本人三个年度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第七章资格审批
第三十八条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得必须经县级推评会或初评会进行推荐或评审。
第三十九条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县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条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市职改办审批;
第四十一条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八章破格评审
第四十二条不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有真才实学并符合其它评审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十三条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十四条中、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中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中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2、获国家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并持有证书者;省部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3、获地市或省厅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获农业技术推广奖、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名并持有证书者;
4、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一次省级教学能手,两次市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3万字以上;
5、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6、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高级职称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及外语免试证且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职称。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三等奖第一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
2、在危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
5、在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劳模、优秀班主任,或获得两次以上省级教学能手,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5万字以上。
第四十五条申请破格评审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1份,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职称、学历、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第九章资格考试
第四十六条全国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考试工作,由县职改办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考试报名工作在县职改办统一指导下由下列具体部门组织实施: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2、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职改办具体组织实施;
3、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4、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
5、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6、计划生育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计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授予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免试证由县职改办负责办理。
第四十九条应试人员不能替考、代考,不能借用他人相片隐形报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
第五十条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须经县职改办进行审查。未经县职改办审查的,考后有关业务县职改办不予受理。
第五十一条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免试外语(需办外语免试证)。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计算机: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三)取得国家计算机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四)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五)年满45周岁者。
第五十三条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或《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一寸彩照各一张,附本人相关免试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
件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经县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职改办履行审批手批。
第五十四条高级证书办理需填写《省专业技术人员领取任职资格证书登记表》。
第十章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从事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职称转换(评)。
第五十六条初级职称的转换,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的转换,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的转换(评),报省职改办审批。
第五十七条职称转换按照“同档次、同系列或相近系列”的原则进行。高级职称及“同档次、不同系列”的职称转换需进行评审,按职称评审申报程序上报评审材料。
第五十八条工作岗位变动后从事不同专业的人员,需在新的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卫生系列满2年)以上,经单位综合考核优秀方可参加职称转换(评)或考试。职称转换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换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所转换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免试证)及其它硬件证明材料。
第十一章调入确认
第五十九条由外县调入我县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省、市调入我县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除外),其职称必须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并换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初级职称确认由县职改办审批,中级职称确认由市职改办审批,高级职称确认由省职改办审批。
第六十一条审核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本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单位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审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调入和军队转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六十二条单位对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及时报送审核。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报送审核的,县职改办不予办理。
第六十三条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审核确认的,单位不能聘任其专业技术职务、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二章职务聘任
第六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必须在单位核定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十五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单位公示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
2、应聘人员根据岗位名称、岗位任职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向单位提交应聘申请书;
3、单位成立聘任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应聘条件进行审查,按照“应聘岗位名称与应聘资格名称相一致”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逐级聘任;
4、受聘人员与单位签订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5、聘任结果单位要以文件形式报送县职改办备案。受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证书》须经县职改办加盖公章后,方可与有关待遇挂钩。聘期内,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达不到岗位工作标准者,可转聘相当职务,或低聘、解聘。转聘、低聘、解聘人员享受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第六十六条聘任期限为三年,三年后重新续聘。
第六十七条实行了以考代评或评聘分开的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向县职改办报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状况表》,经县职改办审核确有空缺岗位职数时,方可批准按照聘任程序进行聘任。聘期执行时间从单位聘任委员会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八条凡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全国不分助理级和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按下列条件进行聘任:
①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②其他人员可聘任为员级职务。
第十三章监督
第六十九条县职改办对授权组建评委会的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接受业务上级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条对不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违反申报、评审程序和规定,以及组织不严、评审质量无法保证、或因评委及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评审结果错误的评委会或专业组,停止其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无效。
第七十一条对,打击压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委和工作人员,撤销其评委或工作人员资格。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违犯规定和程序、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1.1村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缺乏现虽有地、县、乡三级推广网络,但到村里就没有科技推广人员了,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工作效率。村级农技人员缺乏,而且行政人员队伍庞杂,另外农民农产品销售业存在一定的问题。新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服务设施差,服务手段相当落后。还有不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出现了边培养、边改行的现象。在调研中发现村级之间的农户总户数和总人口数很大,其中塔城沙湾县西戈壁镇小平原村农户总户数和人口数最少,这与该村的地理位置有关系。小平原村地处山区,可耕作耕地面积少,总户数只有66户,村级总人口243人。而吐鲁番市艾丁湖乡庄子村的总户数和总人口数最多,该村有1208户农户,共5394名村民。调研中还发现另一特点:村级种养大户较少,农民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在样本区域有12个村级没有种养大户,种养大户最多的村级有372户,但是村级普遍种养大户数量介于5~40户之间。村级农技人员缺乏,其中有14个村级没有农技人员,占到样本总量的9.1%。
1.1.2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不健全根据调研资料可知,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在对农技推广部门的管理工作中不能实行统一管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农户之间多为松散连接,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甚至有些单位是一套人马,挂2~3块牌子。由于缺乏管理力度致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很难落实到个人身上,无法实行专人负责,不利于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也影响了整个农机推广队伍的素质。截至2012年底,新疆种植业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2011年相比,县管所占比例下降,乡管所占比例也下降,县乡共管比例大幅增加。主要是该自治区加大对乡级农技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实行三方考核,充分征求乡镇政府意见,加强乡镇政府管理,部分乡镇机构也发现实行县乡共管更有利于体系管理和发展;全疆国家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2012年与2011年底相比,总数减少了368个,其中省级减少1个,市级减少4个,县级减少18个,乡镇减少345个。主要原因是往年对推广机构定位不准,把许多主要职能不是从事推广工作的单位都计算进来,导致数据不准。如草原监理所等主要从事执法工作的机构今年不再列入推广机构;新疆乡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中,县农机部门主管的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占21.11%,乡镇政府为主管理的占32.44%,县乡双重管理的占16.18%,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占29.27%;另外,水产业归口水利部门管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局为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单位,各地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归口水利部门管理。
1.2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力量薄弱,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乡镇农技服务机构的农技人员调研当中发现,在基层工作的技术推广人员综合知识结构很差,专业不对口的占绝大多数,而且科技工作者的总量非常少。此外,专业技术人员过去学的和长期从事的是种植或养殖技术,服务技能单一,不适应农业发展对多种技能人才的需求。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有的地区只有1名相关技术人员。全新疆科技队伍薄弱表现为人员青黄不接,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对于农技部门的重视度不够,存在可有可无的思想,对于农技员的关心也比较少,并且一些农技人员并不钻研业务。另一方面,是体制的不顺在造成的。目前镇乡农技人员的管理以块为主、条为辅。乡镇农技人员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的现象较突出。
1.1.1编制及人员数量截至2012年底,新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数7867人,编制内人员7148人,实有人员7627人。与2011年相比,编制数减少168人,编制内人员数减少318人,实有人员数减少265人。编制数减少的原因与机构减少情况一致,部分乡镇仍在改革,尚未定编定岗。编制内人员数减少,主要是因为乡镇机构的人员被乡镇政府抽调去从事其它工作,特别是该自治区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维稳任务很重,许多农技人员被长年抽调开展维稳等工作;新疆畜牧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数量为9522人,编制内人员9063人,实有人员数量11551人,与2011年相比,人员均有所减少,原因是今年对从事推广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重新定位后,数量有所减少;全疆农机推广机构批准编制数4479人,实有人数4577人,编制内人员数4297人;新疆共有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编制数量332人,其中省级76人,地级92人,县级151人,区域站及乡级13人,但实有人数276人,其中省级推广站71人,地级站59人,县级站127人,区域站16人,乡级站1人。
1.1.2人员职称情况新疆种植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714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67人,占2.74%;副高级职称658人,占9.21%;中级职称2140人,占29.94%;初级职称2876人,占40.24%;无职称1207人,占16.89%。与2011年相比,高级职称比例上升5.02%,中级职称比例上升1.79%,初级职称比例下降5.81%,无职称人员比例下降1.98%;畜牧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正高级职称231人,副高级职称622人,中级职称2395人,初级职称3883人,无职称人员1932人,与2011年相比人数均有所减少;全疆农机推广机构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达到3196人,其中高级职称132人,中级职称人数达到974人,初级职称人数2117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有技术人员176人,其中省级站57人,地级站40人,县级站72人,区域站7人。
1.1.3人员学历情况截至2012年底,新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7148人,其中研究生133人,占1.86%;本科2440人,占34.14%;大专2955人,占41.34%;中专1355人,占18.96%;高中191人,占1.67%;初中及以下74人,占1.04%。与2011年相比,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上升4.15%,大专比例上升1.79%,中专及以下比例下降5.93%;新疆畜牧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编制内人员研究生110人,本科280人,大专3911人,中专1685人,高中422人,初中及以下155人,与2011年相比数量均有所减少;全疆农机推广机构拥有大专以上学历2792人,占总人数的65%,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达到3196人,其中高级职称132人,中级职称人数达到974人,初级职称人数2117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现有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63人,初级职称184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16人,大专学历96人,中专53人。
1.3农业技术服务与农户需求不对称,供求存在差异
1.2.1农业技术服务内容结构性失衡如表8所示,总体中内容结构性失衡比例最小的是病虫害防治,主要原因是这种服务可以提高种植作物产量,病虫害失衡比例为7%,这说明有技术服务需求的农户获得病虫害防治的服务最多。此外,新品种技术为11%,养殖技术为14%,优良品种技术为15%,科学施肥和农药安全使用都为16%,田间栽培管理为18%和家禽防疫技术为20%,可见农户非常重视产前和产中环节的技术服务,主要原因是由于3个地区的农户对这些实用性强的技术需求强烈,因为这些技术掌握简单,对农民增收起到很大的作用。而每个地区的技术服务内容结构失衡也存在区域差异性,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失衡比例在3个地区分别为16%、6%和2%,3个地区中技术内容失衡比例最高的分别是储藏技术、储藏技术、包装技术,失衡比例分别是88%、95%和45%,这说明农户在产后对这些服务需求意愿不高以及农户很难得到这些技术服务。
1.2.2技术服务渠道结构性失衡目前农户获得技术服务的主要渠道有电视、电话、广播电台、互联网、书刊和科技小报、科教录像光盘、讲座培训、技术示范观摩、拜访推广部门、邻居亲朋好友、手机短信、农业博览会等,由表9可知,所有渠道中讲座培训的失衡状况是最低的,失衡比例为63%,其次是失衡比例为72%的电视渠道,书刊和科技小报、科技录像光盘和邻居亲朋好友的失衡比例接近100%,而手机短信和农业博览会的失衡达到100%,这说明被调查的样本农户根本没有从手机短信和农业博览会2个渠道获得需求的技术服务。3个地区中发达地区讲座培训的失衡比例是最低的,失衡比例为45%,也是因为发达地区农户经济实力较强,具备讲座培训的条件。另外,互联网、书刊和科技小报2个渠道失衡比例相比其他2个地区是最低的失衡比例分别都为76%,这是因为发达地区的农户自己主动利用这些渠道去寻求有用的信息。欠发达地区中失衡比例最低的渠道是邻居亲朋好友,失衡比例为75%,互联网、科教录像光盘和手机短信的失衡比例都为100%,这说明农户根本无法从互联网、科教录像光盘和手机短信这些渠道获取技术服务。另外,欠发达地区农户根本不需求电话和农业博览会渠道。不发达地区中电视渠道的失衡比例是最低的,失衡比例为52%,这是因为不发达地区的农户电视是最容易获得的渠道,通过比较3个地区发现不发达地区的电视和广播电台的失衡比例相比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都低,这是由于不发达地区政府并没有提供足够多、有效的服务机构,农户只能依靠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被动获得服务。
1.4农户获得技术服务的模式比较单一,技术服务满意度有待提高由调研结果可知,目前新疆农户获得技术服务主要是通过基层技术服务站、农技推广部门,基层技术服务站和农技推广部门是政府设立的农业部门,可以直接为农户提供一些技术服务,所以目前农户获得技术服务的主要模式是“政府+农户”。这种服务模式具有局限性,这2个服务部门的人员一般都是和农户一样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直接指导农户生产。这样他们提供的服务是不能满足农户对农业技术需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的。该调查把农户获得某一种技术服务的满意程度分为不满意、较满意、满意和非常满意4个等级。并将调研地区按经济发展程度分为3个不同地区,各个地区的农户获得农业技术服务的满意程度有所不同。根据表10中数据可以看出,目前农户获得的技术服务能够达到让农户非常满意还很难,满意程度比较高的技术一般都是比较容易获得的技术服务。说明农户在获得技术服务时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需要有更好的方式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农业技术服务。
2完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2.1完善服务体系,统一管理模式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方面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多元化农技服务机制,提高农业技术服务质量。要加大政府对基层农技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以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顺利。进一步强化、规范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要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统一管理模式,加大管理力度。这样使得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农户之间能够紧密联系,不仅能使服务到位,而且还能提高服务效率。要避免某些单位出现的一套人马,挂不同牌子的现象出现。要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落实到个人,专人负责,以此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2、工程师 (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工程师分类:园林建筑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10]1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驻地单位:
为做好西安市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心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一) 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西安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专家申报中级职称。
(二) 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三) 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女专业技术人员满47周岁申报中级职称的。
(四) 在县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五) 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以上专业工作满8年申报中级职称的。
(六)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七) 取得博士学位的。
(八) 取得外语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九) 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的。
(十)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十一) 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获市政府三等奖前5名申报中级的。
(十二)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古汉语考试。
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由省职改部门审批;晋升中级职称的外语免试,经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后,区、县及市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免试条件,在评审表中填写免试意见。加盖公章,将有关获奖证书或其他免试证明材料随审批文件上报市职改办。
这是我国的特有职称评定方式,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和国际通用的‘工程师’有区别;我国的是行业职称,国外是执业资格;我国正在施行的‘建造师’、‘建筑师’、‘造价师’等等,会慢慢取代现有的技术职称,都是向国际通用法转轨。但是,在我国,不论在国企还是民企,目前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正如2#楼版主所说【有用,公司升级、组建公司,都有很大的用处,注册证是你的上专业认证,工程师是你的通用技术水平认证】中级有用,考监理工程师就是要中级工作3年后才有资格考。现在公司升级还是需要的,有些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中级或者高级职称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个人主要是涨工资了。
工程师 (Engineer)
望文生义,便是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治理,评价能力的人员。实在,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等工程师,专家等职称。该然,那也只是对于从事工程修设或管理人员技术程度的一种本定而已。
工程师的称呼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围持有学术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在欧洲海洋一些国度,工程师称呼的使用被法律所限造,必需用于持有学位的人士,而其他出有学位人士使用,属于背法。在好邦大部份州及加拿大一些省份亦有相似法律具有,通常只要在专业工程测验与得合格才可被称为工程师,而法律的范畴普通只在蓄意欺诈的情形下才会施行。
技术专野(technologist)一词有时取工程师同义,当词是由技术(Techno-)和后缀(-ologist)组成,意义是研讨技术的己,彼实称普通正在欧洲海洋一些有规管农程师称号使用的国度中被使用,由于已蒙法律管造。在一些推丁邦野,technologist只是正在工程师取技术员之间的专业资历。
迷信野摸索世界以发明广泛规律,但工程师使用广泛规律以设计实践物品。
在好邦,Engineer一词也用于指操作机械引擎(Engine)的己,好比铁道 Engineer 是指火车司机,轮舟 Engineer 是指轮机员,流动引擎机械师通常是负责流动引擎。
因为工程项目有许多品种,那么,工程师也天然有良多类品种,例如:网络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出售工程师等等等等。
纲前,农程师认证方法有良多类,测验是最广泛的一类认订方法。
像针对于疑作工业的工程师方背认证考试便是又普及,露金质又高的-齐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程度)考试,俗称软考。
跟着国度科技开展天不时加快化,以及高新工业天没有续尺度化。工程师职员仍是缺心很大的,大批的岗位须要使得如今如斯剧烈的便业环境带来了春天的气味。尽力吧,看诸位梦念成实。
按职称(资格)高下,分为:学受级高档工程师(正高职),钻研员级高等工程师(正高职),高等工程师(副高职),工程师(中职),助理工程师(始职)
通常所道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分评定,齐国通用。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和利用计算机考试。
中级工程师评订准绳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止条例》划定的任职基础前提:
担任工程师职务,当具有下列前提:
1、具有下列部分之一的前提
(1)出产、技术治理部分
①基础控制古代出产治理和技术治理的方式,有独立解决比拟庞杂的技术答题的才能。
②可以机动应用本专业的基本实际学问和专业技术学问,熟习原专业海内外隐状和开展趋向。
③有必定自事出产技术治理的理论经验,获得有适用价值的技术结果和经济效益。
④可以指点帮理工程师的工做和进修。
(2)研究、设计部门
【中图分类号】R19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4-0671-02
近年来,随着一些新发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发生,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灾后疾病卫生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对疾控中心职工的专业素质整体水平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现就我中心人力资源的现状进行分析,以期建力合理的规化机制。
1.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对我中心今年在岗64人,进行研究。
1.2 方法:将每位职工的年龄、工龄、学历情况、职称情况、以及所从事专业采用Excel录入、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 人力资源现状。我中心有11名检验人员、20名公卫人员、1名药学人员、1名临床人员、10名护理人员、1名影像技术人员、20名后勤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与后勤人员比例结构分配不合理,(见表1)。
2.2 人员的年龄构成。肥东县疾控中心技术人员平均年龄为39岁,其中30岁以下10人,30-39岁25人,40-49岁25人,50岁以上4人,年轻人所占比例较大,年龄结构较合理。
2.3 人员的工作年限情况。肥东县疾控中心人员中工作年限在10-20年的比例最多,达38.81%,其次为工作年限在20-30年的占32.84%,5-10年的占11.94%,30年以上的占11.94%,5年以下占4.48%。
2.4 人员学历情况。没有研究生,10名本科人员,18名大专人员,36名高中以下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较低。
2.5 人员职称现状。高级职称1人占1.56%,中级职称14人占21.88%,初级职称40人占62.50%,无职称9人占14.06%。中高级职称比例较低。
3.总结
3.1 我中心人力资源现状。我中心共有工作人员64人,据县级疾病中心配置标准相差甚远。我中心近几年引入一批新鲜血液补充到疾控工作中来,这支年轻队伍有朝气和活力,39岁以下的占54.69%,这个年龄段的人员思想开放、思路开阔,观点新颖独到,创新意识强。但是中心人员学历层次较低,本科及以上学历构成达不到县级标准(县区级中心本科学历要占35%)[1],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缺乏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仅1人,中级职称也达不到40%的指标,我中心人力资源面对的最大难题,就是中高级职称人才的严重缺乏,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较低,需要提高大专学历以下人员专业素质水平,尽快改变中心专业人员结构不合理状况,以更好完成县级疾控工作。
3.2 完善引进人才和管理人力资源模式。随症疾控事业的日益发展和我中心的工作需要,建立一个有利于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促进竞争,适应疾病部门特征的模式,调动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顺利开展我中心各项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3.3 培养人才制定奖励措施。为我中心职工提供学习机会,创造有利的学习条件。提倡职工多参加继续教育活动,个人评优标准、绩效考核标准,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人才培养长期计划,推动进修工作,积极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业务部门进修学习和外出培训学习,专业人员及时掌握国家最新的疾病预防控制策略、防治技术和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熟练、工作作风扎实的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3.4 疾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支持。肥东县发展较迅速,人口增加也相对稳定,我中心面临的工作量和业务量也逐步上升,但是长期以来我中心的编制并未增加。肥东县疾控中心在职职工64人,编制45人,人员严重超编,编制数与县疾控中心所承担的大量繁重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能极不相称,影响着我中心持续发展,要解决此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去考虑人力资源的规划,确保县级有充足的在编人员,从而解决人力资源的矛盾。
2结果
2.1人员岗位配置情况
目前,该省108个县级食药局“三定方案”已通过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核准。其中,县级食药局及所属稽查分局已基本改革到位。此次该省1269个乡镇群共成立乡镇食药所1140个。县级食药局及稽查分局划转人员主要为原县级食药局人员、工商局人员、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人员、商务局人员、卫生监督局人员。各乡镇食药所划转人员主要为原乡镇卫生院人员、乡镇中小学教师及少量乡镇政府人员。
2.2性别分布情况
全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应划转人员7769人,实际到位6660人,到位率为85.7%。其中,男性工作人员4679人,女性工作人员1981人,男女比例为1∶0.42。从性别结构来看,男性总体多于女性,而且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的发展,男性比例数量还将呈上升趋势。
2.3年龄分布情况
县级食药局主要以40~50岁人员为主,稽查分局以40岁人员为主,乡镇食药所以30岁以下人员为主。从年龄分布情况来看,县级食药局工作人员年龄偏大,稽查局人员年龄适中,乡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则比较年轻。全系统人员平均年龄为41.8岁,年龄层次总体合理。
2.4学历分布情况
县级食药局人员中,研究生占7%、本科占35%、大专占32%、中专(高中)及以下占26%。稽查分局人员中,本科占23%、大专占14%、中专(高中)及以下占63%。乡镇食药所人员中,本科占12%、大专占33%、中专(高中)及以下占55%。数据分析表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拥有高学历者较少,学历层次大部分集中在中等水平,符合我国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越往基层,人员学历越低”的趋势。
2.5专业构成情况
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中,药学专业(含中、西药)占29.67%、医学相关专业占11.13%、食品专业占1.24%、法律专业占12.88%、化学专业占1.95%、经济专业占11.91%、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占1.11%、其他专业占30.12%。数据分析显示,划转人员专业分布多元化,但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如药学、医学、食品、法律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2.6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情况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职称(含医药工程师、主管中西药师、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中级经济师、中小学中级教师)占26%,初级职称(含医师、护师、中西药师、护士、医学检验技士、助理经济师、中小学初级教师)占19%。通过数据分析看出,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拥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较多,且中级职称者所占比例较高,这部分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区卫生监督局、卫生院、乡镇中小学教师和少数原县级食药局划转人员。
2.7人员所属编制情况
此轮机构改革,该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编制身份多样,按《湖北省编办关于加快推进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编办函〔2014〕60号)文件“保留划转人员的职级待遇,逐步消化”的精神,新组建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编制类别分别有行政公务员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工勤编制。
3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人力资源的数量、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体制改革已基本到位,形成了中央到地方“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但由于在此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中,国家精神是不新增加人员编制,所需人员由各职能部门统筹调剂解决,因此各县、市、区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3.1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结构不合理
未形成人才梯队,须加强骨干人员培训力度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版统计年鉴显示,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结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逐年呈上升趋势,拥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所占比例也较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整体得到提高。而本研究数据分析显示,该省基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较为年轻,无论学历还是专业技术职称均较低。机构改革后,没有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因此,需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重点培养一批能起到支撑、引领、带动作用的食品药品监管骨干人员,弥补队伍的结构缺陷,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
3.2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性质未明确
人员编制身份多样、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亟需明确乡镇食药所机构性质,合理解决人员身份,加强专业性执法培训根据鄂政发〔2013〕36号文件精神,湖北省各县、市、区相继组建了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但由于文件中未明确乡镇食药所机构性质,导致各地在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所时机构性质多样化,既有定性为行政机关的,也有定性为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的,缺乏机构性质的统一性。各地人员编制身份复杂,存在行政公务员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工勤编制等。因事业编制不具有行政处罚法法律意义上的处罚主体资格,虽通过编办明确机构执法职责后解决了委托执法权事宜,但因没有同拥有公务员身份一样的归属感而影响了执法权威性。以上原因导致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中央编办及省编办应尽早出台文件明确基层乡镇食药所性质,对划转的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如卫生、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招考,解决一批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身份。其次,利用省里优势资源组织分批次培训师资活动及利用电视、电话、网络、自学等方式对划转人员进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使执法经验丰富的原工商部门职工能够更多地了解药品监管工作的专业领域,而医药专业的原医院职工能够增长执法知识、强化执法能力,从而使本机构的执法监管工作专业水准更高,整体执法监管能力更强。
大通县属高原大陆气候,冬季气候寒冷、夏季气候凉爽,土质肥沃,地理条件优越,环境宜人;交通便利、宁张公路贯穿全境,并通有宁大高速和宁大铁路线,乡乡通柏油路,50%以上村庄实现道路硬化,利于农产品的运输。通讯发达,实现了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开通了大通县农业信息网、农业电话语音咨询热线,县乡各机关单位全部实现电话、传真与电脑办公,具有较为完善的信息网络传输系统,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理想之地。
近年来,通过实施省、市农业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和种子村的建设,为打造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大通农业、形成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经济效益显著,促进了大通特色农业产业的迅速发展。
1 农业生产现状
“十五”期间,在确保农村自用粮食需求和农民生产生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2006年我县粮油作物种植面积4.64万公顷,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27万公顷,总产量7.90万吨。其中小麦面积1.40万公顷,总产量4.56万吨;马铃薯0.57万公顷,总产量2.48万吨;蚕豆面积0.26万公顷,总产量0.71万吨;油料1.94万公顷,总产量4.43万吨;蔬菜面积0.29万公顷,总产量11.26万吨。马铃薯、油菜、蚕豆为主的特色作物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中的比重占到60%。农作物种植向适应市场需求和高原特色调整优化,由粮油作物为主的“二元结构”向产值高、收入好的“多元结构”转换。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建立了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和乡级病虫监测点。
2 农业技术推广现状
2.1加强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壮大了农技推广队伍
“十五”末,我县基本形成了以“县为龙头,乡为纽带,村为基础”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县农技推广中心现有职工5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8名(占85.7%),工勤人员8名(占14.3%)。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7名,中级职称19名,初级职称22名,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于2005年建成了大通县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由专人负责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病虫信息,指导全县的农作物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全县20个乡镇均建有农技综合服务站,管理模式以乡镇管理为主,现有人员74人,其中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46人,其他14人;村级服务基本以县乡技术人员和村干部服务为主。
2.2 加大了农业科技创新力度,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
重点推广了青春533、高原448、乐麦5号、民和853等小麦优良品种;青海9号、10号、11号、12号等蚕豆新品种;青杂1号、青杂2号等杂交油菜品种;狠抓马铃薯脱毒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重点推广了脱毒175、下寨65、青薯2号、大西洋等马铃薯脱种,使粮油作物的生产逐步向“小麦良种化、蚕豆优质化、油菜杂交化、马铃薯脱毒化”的方向迈进。并累计推广旱作沟播技术0.73万公顷,配方施肥技术7.67万公顷,种子包衣技术0.18万公顷,病虫草害防治技术23.0万公顷以及农业重点新技术2.43万公顷,受益农民19万人,充分展示了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支撑作用。
2.3加强了农业科技示范区的建设
重点实施了优质油菜、优质蚕豆、马铃薯种植基地等项目。2007年共建立优质蚕豆、油菜沟播、小麦良种繁育、优质马铃薯种薯繁育及商品薯生产等为主的31个集中连片示范基地66.7hm2。不仅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而且特色种植初步形成,并向规模化发展。区域化种植、产业化经营的新格局逐步形成。2007年我中心在全县建立14个“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和种子村,其中马铃薯特色产业村3个,面积232.92hm2,平均产量33.75t/hm2,收益达2.025万元/hm2(0.6元/kg),总收入471.7万元;油菜特色产业村4个,面积9.488万公顷,平均产量3 375kg/hm2,收益1.215万元/hm2(3.6元/kg),总收入达512.3万元;小麦良种繁育种子村4个,面积327.7hm2,平均产量4 500kg/hm2,收益1.08万元/hm2(2.4元/kg),总收入353.9万元;蚕豆良种繁育种子村1个,面积505.4hm2,平均产量4 875 kg/hm2,收益1.17万元/hm2(2.4元/kg),总收入39.4万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涌现出一大批种植大户和特色种植产业重点乡镇,发展势头积极。
截至2006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 842.85元,比“九五”末增长64.98%,“十五”期间年递增10.53%。农技推广为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一定贡献。
3 存在的问题
3.1农民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偏低
大通是少数民族居多的自治县,农民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基本素质偏低,接受农业新技术的能力较差。虽然每年都进行科技培训,但传统种植观念改变较慢,因为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部分外出打工,真正掌握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的青年农民不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农业生产的大部分是老人、妇女,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较慢。村干部和农民技术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但力度不大;由于经费紧缺,不能系统的进行定期培训,科技知识更新慢,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新方法。
3.2良种引进、繁育管理工作滞后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上述九个系列的企事业单位(含民营、私营、外资企业)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人和离退休人员),符合晋升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教育机构须在当地职改部门下达的结构比例限额内)均可申报。尚未组建初评委的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其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可委托市相应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材料报送及收费标准与中级相同。
二、申报程序
*市直属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向市职改办申报;各区(市、县)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向当地职改办申报,由当地职改办初审合格后统一送市职改办;在非公有制经济实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由其档案托管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等)并向当地职改部门申报。
三、评审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料字迹要工整、业绩要真实、内容要详尽,表格填写不留空白,无内容的项目应填写“无”;“最高学历”填写毕业时间及取得的具体有效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等),学历须是国家承认并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无学历或未达到规定学历的建筑施工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合格的,在此栏填明);“学习培训经历”栏,若是在职参加学习的,其学习形式是脱产、自考或函授,必须注明;“工作经历”栏,从参加工作至今要连续填写,起止时间连贯,不得间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由所在单位将其参加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基础、专业考试等情况逐一填写清楚,区(市、县)职改办审查后须加盖公章;“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只须写明任现职以来的每年度及届满考核结果(优秀、称职、不称职)即可。《评审表》经本单位和当地职改办认真对照原件且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盖章,推荐单位和当地职改部门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
2、本人担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合写)一份。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破格推荐的须有单位破格推荐综合材料,并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明确填写“同意破格推荐”)。
4、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和聘约(均须原件)。
5、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含替代外语的古汉语)的,须提供外语(古汉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属免试范围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翻译材料等有关证明,并填写免试登记表(附二);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施工系列职称,外语、计算机可不作要求,但必须提供建筑施工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
6、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7、有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已发表的代表作及本人专业实践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其它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各一份。
8、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及届满考核表(原件)各一份。
9、《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10、各区(市、县)职改办和市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统一使用我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花名册》,分评委会、分专业(教师须按学科分类,专业分类见附三),分别造册(一式二份)。
11、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委托书。
12、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50克以上厚度的纸张,统一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档案袋须粘贴《材料目录》(见附件1),并注明专业组和档案袋编号。
13、所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须由主管部门和当地职改办对照原件审查无误后,签署“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四、破格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的有关要求
破格申报晋升职称的人员,除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9号)和《关于转发四川省教委<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川职改办[1996]6号)文件规定的破格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自2004年以来任现职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和其余年度考核为称职,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必须是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批的。
2、发表的论文论著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属合著者,作者排位须是前二位。
3、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省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CN的学术期刊(定期出版的刊物),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论文数量在两篇以上。
4、注重工作业绩和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在学术技术实践中取得较大成绩,是本单位的技术骨干。
5、坚持实事求是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对在本地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课题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可重点推荐。
各区(市、县)职改办、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性质,不得弄虚作假。
五、评审材料报送
评审材料请于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十六日报送至*市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科室自身建设
我们将在2012年继续加强自身的质量及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和更新各项委员会活动、会议记录;加强科室档案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由经验化管理逐步向科学化管理转变,由人情管理转向制度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时俱进。
2、重点科室监管
针对icu质量的监控,每周不定期对icu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内容:严格规范危重患者的病历书写及医护人员交接班记录;科室实际查房情况;危重患者上报制度的落实;实际观看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各项技术操作的熟练度、规范度。对重点科室的监控,医务科将严格做到查有所记、查有所对,并将每次对差内容进行总结、比较、评价,共同探讨相应的改进措施,在提高科室质量的同时杜绝安全隐患。
三、继续医学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1、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
针对新近人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法律知识薄弱、工作思想欠端正等缺点,我科在今年会进一步加大对新近人员的培训,培训主要分为病历书写、执业医师法、如何做好一名临床医生三大版块,通过分期讲座的形式进行,并抽查培训人员学习记录,并在阶段学习后进行现场提问和书面形式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2、加强科室科研工作
在完成日常工作之余,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1-2项科研课题,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撰写发表科研论文不得少于两篇,医务科在督促可是科研工作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科室创造有利条件。
3、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根据我院院情,在按需培训的原则和医院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紧密结合自己专业,鼓励通过自学、脱产学习自觉严格补充,增长本专业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交叉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职务培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参与科研、能解决较复杂的疑难病症,争取以请进来、派出去、自己学的原则想方设法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