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哲学观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0 14:54:0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哲学观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哲学观论文

篇(1)

关键词:事实价值事实价值观肉体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差别指向力终极差别

在史上,是斯多葛派最早把伦理的善与价值(axia)相区别。他们将“有用的东西”、“值得渴望的东西”理解为有价值的。“价值作为哲学的中心概念开始被使用、传播在19世纪末的德语文化圈的思想界中。”[1]希腊语“axia来自形容词axios。axios本有‘与……相当’、‘与……有同样价值’的涵义。因此,axia即某物内含的有用性。此物和拥有与己相当程度的有用性的其他事物是可能交换的。在这点上,价值同‘价格’的意义相近。”[2]一个事物有用,当然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成立。而且,物的价值即与物相当的有用性。这个与物相当的东西,给与物以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源于其本身的个别性,源于物自身与它物不同的差别性。所以,差别性的物,规定着物的个别价值。但是,物的差别性来自何处呢?

物与物的差别,或物的自在本性,由物的意识主体来确立。价值是“明确地被意识到的、能作为判断内容的东西。”“它在寻求妥当性中向我们逼近,但作为相对于我们的价值,是由我们对妥当的对象承认、拒绝、或各种价值评价而成的东西。”[3]没有意识物的人,物的价值因其丧失了差别性的根源而不可能呈现出来。是有差别指向力的人最终使物的差别性成为现实的差别性,即物所呈现出的有用性。离开主体的“选择基准”[4],物的价值就无从诞生。一般意义上关于物的有用性的规定,只因为是物在向差别性的人打开自己才获得了价值的规定性。这样,价值一词内含的“与……相当”除了向人唤起物的差别性之外,还向人启示了物的差别性的根源——人的差别性存在。所谓价值是相对于人而言的这句话的意义,就表现在其中。人关于世界的价值论言说,是通过规定物的差别性来展开规定者的差别性、人的差别性。

以上关于价值的词源意义的一般,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价值,是差别性的人关于物的差别性的规定。物从人获得的差别性,构成其有用性的根源。物的价值同物的差别性相关联,同时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勾结,它向人打开一个由差别性与相关性构成的世界。所以,人关于价值论的言说,最终都必须置身于个别价值相的言说,必须借助人的差别性指向力展开个别价值相的在场空间和它们之间的区别。

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价值的展开方式的理论。在关于价值论的思想史上,由于没有把价值论的探究植根于逻辑论,没有追溯价值的终极根据,出现了以事实、肉体(人的存在所背靠的事实)为价值本源的理论。前者称作事实价值观,后者为肉体价值观。它们以价值的非本真样式展开价值的本真言说,是一种伪真价值观。价值逻辑论,以伪真价值观为论述起点,目的是为本真价值观的开启消除障碍。

一事实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指元伦理学中的自然主义。其根本的命题是从事实引出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它不仅把价值与事实等同起来,而且要根据事实解答价值问题。[5]“根据自然主义,伦理的言明在一切关于经验事实的言明上并没有减少其内容,因而能翻译成后者。”[6]用事实的言明代替伦理的、价值的言明,以此给出价值生成的根据,乃是所有自然主义伦理学的理想。将伦理学“化”,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伦理学中的价值问题,以科学知识论建立逻辑价值论,从而在最终意义上遗弃价值论的言说,成为分析伦理学的目标。

英国伦理学家穆尔,在其《伦理学原理》中把善的性质比作黄色的性质。人能够用认识黄色的说明善。[7]不过,20世纪上半叶关于颜色的表明,黄色是光的一种客观特性,依靠颜色的色泽度、光亮度和饱和度,可以对之加以具体的解明。但怎样以此阐释善的性质呢?

由于不可能从事实性的言明中推出价值性的言明,逻辑实证主义者只有提出价值情绪说,以此为价值论的开启给出回避的理由。A·J·艾耶尔在《语言·真理·逻辑》中说:“在命题中伦理符号所表达的并没有在其命题的事实性内容上增加任何东西。”[8]关于伦理上的善恶陈述如同发音的语调和句子的感叹号,这不会为文章的意义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只对表现说话人的感情有作用。

企图从事实引出价值的事实价值观的结局,必然是价值情绪说。因为事实不是价值,情绪也不是一种现成性的事实。把价值同人的情绪联系起来,用人的情绪给出价值的根据在终极意义上是不可能的。在情绪和价值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相关性。何况,情绪本不可能加以经验性的言说,以不可言说的情绪去言说价值,暴露出自然主义者最初抱着的价值不可言说的信念。

事实价值观集中体现在伦理学中,这源于伦理学始终没有将价值同伦理的善相区别。“价值一般是在与道德的关联中被当作问题提出,甚至将道德价值认定为最重要的决定性价值。”[9]现代分析哲学家们,继承这种对价值和善不加分别的传统,误以为关于善的观念的分析就能代替对价值本身的分析。其结果当然是无的放矢。价值不是伦理的善,斯多葛派哲学家如是区别。按照我们前面关于价值一词的语义分析,价值是物的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来自物的差别性,物的差别性由人的差别性指向力或人规定差别性的能力给与。这在根本上同逻辑相关而不是与伦理的道德相关。价值之所以是价值,因为它不是事实,因为它同事实存在终极的差别。事实价值观,表达的是一种关于世界的事实性言说信仰,而且是一种没有终极根据的信仰。认定天地阴阳气之类的事实性在者,这不可能言明人的存在、人的共在、人的同在的价值,不可能开启作为意识生命而存在的人、作为精神生命与他人共在的人、作为文化生命向终极者同在的人。

事实价值观内含如下的信仰:“从事实导出价值、从陈述性的东西引出规范性的东西”[10]在逻辑上是可能的。这种可能性的前提为:事实与价值的同一性和以事实代替价值的合理性,从而抹去关于世界的价值性言说,即人关于世界的差别性言说。具体地说,这种抹去的工作开端于物和人的差别处,进而将事实价值化、物人化。

在价值论上,事实价值观构成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一。

根据事实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相信世界只由事实性在者构成而不由人的主体活动生成,相信没有关于世界的逻辑性言说和差别性言说。不仅世界中的物与人没有差别,而且物的差别就是人的差别。一切价值论在逻辑虚无主义者看来毫无意义。人关于物质自然的在、自然生命的生长、肉体生命的生存的差别性规定,在逻辑上不存在终极的根据。由上帝承诺的终极差别,对于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甚至整个人类无效。这样,逻辑虚无主义的展开方式为物的人化。它包括物质的人化、生命的人化、肉体的人化。

广义的物概念,指物质自然、自然生命、肉体生命,这也是事实一词的真正涵义。广义的价值概念,唤起的是作为价值给与者的存在者、共在者和同在者。物的人化,即事实的价值化,目的是为了以物的差别性代替人的差别性。所谓事实与价值不分,实质上是物与人无差别,人这个差别性的存在者丧失给与差别性的能力。

物的人化观念,把物的事实性之在理解为人的价值性存在,进而以物质的物性、植物的生长性、动物的生存性规定人性。在人的心理逻辑和物理逻辑、生理逻辑、生命逻辑之间没有根本的差别,并且,是后三种逻辑相的规定性规定着人的心理逻辑相的内容。动物的生存延续本能、植物的生长本能、物质的在的本性,就是人的人性的全部内涵。

作为逻辑虚无主义的一种展开方式,物的人化和作为虚无主义的一种展开方式的人的物化,仅仅在出发点上有差别。前者以物性为人性,后者以人性为物性。由于物的人化必然通过人的物化来实现,所以,逻辑虚无主义与在言说内容上出现了相同的地方。[11]不过,两者发生的根据却不同。物的人化,根据物与人无差别的信念即逻辑虚无主义;人的物化,依凭人的过去时间观即。

二事实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法哲学家拉德布尔夫,属于新康德派成员,在其《法哲学》中说:“当为命题只能由其他当为命题给出基础使之得以立证。正因为如此,终极的当为命题是不可能证实的,如同公理一样不能证明只能确信。所以,和终极的当为命题关联的、相对立的主张,即相对立的价值观与世界观在相互争论、对抗的时候,人们用科学的一义性来解决它们,这在先是不可能的。科学考察的是可以教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但无能教人应干什么。”[12]这里,拉德布尔夫不仅指出科学对于价值问题在逻辑上的有限性,而且认为价值论中的“当为命题”同“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是终极的当为命题给出一切个别的价值观的立证基础。

科学告诉人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是什么,它无法为此提供更多的为什么的解释。它甚至对于人是什么这个事实性命题只能做出非本质的描述。因为,人是什么,在根本上不属于事实性命题而属于价值性命题。

事实价值观这种价值论上的科学主义形式,在面对价值问题时同样有拉德布尔夫所说的有限性。事实作为事实本身,因为它不是价值,更不可能充当价值的根据。事实在事实上的事实性,即它的有限性。有限性的事实,不可能成为与终极差别(“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联的价值根据的设定者。在另一方面,当我们言说物的价值的时候,实质上是言说此物在相对于被言说前的又一种功用或又一种差别。这种差别,唤起人的注意。不过,人关于物的差别的意识,却取自于他相应的差别意识力,是人的差别指向力言说出物的差别、物的价值。

人的差别指向力,根源于人的差别性存在。人的差别性存在,由终极差别给与。只有终极差别关于人的存在的差别性承诺,才使同在者全体相互差别。在此,价值的根据在人的差别指向力,在逻辑上由终极差别设定。价值的根源,显然不在事实上,相反,是价值本有的差别性决定着事实的事实性。

一个事实与另一个事实的差别,其根据在于差别的规定性。因为,事实给与事实的,只能是又一个有限的事实。事实的个别性作为事实的共性,来自于终极差别通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即人的逻辑能力的承诺。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使一个事实差别于另一个事实。

事实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本身的成立,建立在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基础上。从事实引出价值,以事实规定价值,其最低条件在于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否则,事实怎样去承诺价值呢?而把事实和价值区别开来的恰恰是价值。价值本来意味着差别。价值在逻辑上先于事实。它既把自身同事实分别,又给与事实之间以差别。事实之间的差别,和事实与价值的差别,无不背靠着价值。这在本源论上可以称为事实的价值性。

还有,事实在事实价值观中,即使能够给与以价值什么,其所给与的至多也不过是事实性的事实,而不可能是价值性的价值。事实无力像价值那样充当差别性的承诺者。

三肉体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是人关于外在世界的伪真价值观,它对象化在人身上则为肉体价值观。

肉体价值观首先将肉体与价值的差别抹去,再用肉体的生存性来规定价值的内涵,从肉体的生存中引出价值的根源、价值的根据。人作为肉体的在、它的生长、生存是人的意识的中心和人与他人共在的目的,同时是人这个同在者全体向上帝同在的基本意向。

按照肉体价值观,肉体的差别性是人的价值差别性的给与者。人与人在价值上的差别,自始至终是肉体生存者之间的差别。肉体这个事实性在者——人的身体,是人的价值根据的所在。人作为人就在此诞生、成长、终结。为了生命的自我保存,每个人都有相应的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13]这里的人的“天性”,无非是人作为肉体生存者的生存。它和动物这种肉体生存者在根本上没有区别,甚至可以等同于植物的自然生命的生长。另一个唯物论者拉美特利,在其《人是机器》书中指出:我们尊重他人的钱包和生命,是为了保全自己的财产、名誉和我们的身体。[14]个人的身体的自我保存,构成人生的全部主题。人和人的差别,只不过是肉体生命体间的差别,但在肉体价值观看来,这是人和人在价值上的差别。

肉体价值观以肉体的生存规定人的价值存在,使之成为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二。依照我们关于逻辑的语义阐释,逻辑承诺价值的差别性以终极性,它为肉体和价值的终级差别设定边界。逻辑虚无主义,在肉体价值观中表现为肉体与价值的终极边界的消失,或者说是抹去两者的差别。边界消失后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中充当价值的给与者和承诺者。肉体生存化为价值的根据。

由于价值同终极差别的内在关联,由于终极差别是自在永在的上帝和人作为承受者的差别,那么,肉体价值化的结局自然是人的上帝化。人“将像上帝一样,认识善恶”[15],充当善与恶差别的判断者。肉体在人的价值存在中、在肉体价值观中的功能,根本上是承诺者的功能,类似于终极差别的给与机能。终极差别的给与,表现为上帝在下的言成肉身的努力。不过,对于肉体价值观而言,上帝不过是一个同人一样的肉体生命体。

肉体价值化这种人把自己上帝化的方式,通过人的意识生命的上帝化、精神生命的上帝化和文化生命的上帝化得以展开。人的意识、精神、文化在事实性上的三位和在以肉体生存为目的的一体,即上帝的三位一体,人性即上帝性。此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在于:肉体价值化对于肉体与价值的差别的终极根据的取消,耶稣基督在以肉体为价值本源的肉体价值观中被取消。他的灵生及受死后的复活,由于没有圣灵的根据只有肉体的根据,因而是一种无根据的根据。无根据的耶稣基督,在肉体价值观中没有存在的必然性。这正好是肉体价值化所盼望的结果。

肉体价值化为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化为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本质。这样,人的上帝化所带来的,必然是人的肉体的上帝化,因为人的差别性存在由其肉体生存所规定。肉体的无差别本身,导致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无差别。它的事实性,使其在上帝化中代替了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生成性。这样,意识所意识到的,除了同样的肉体事实性外将不会有差别,精神的创造沦为一种事实向另一种事实的转换活动。至于文化生命这种人自觉自己的心灵的产物,也降格为一个事实性在者。

“如果人是他自己的上帝,那么,他就能为所欲为而对审判无所畏惧。……他应当崇拜和侍俸他自己而不是创造者”,[16]不是承诺终极差别和价值的上帝本身。人在自己的上帝化中已经登上了上帝的宝座,代替上帝给与自己的生存以终极合法性。人在肉体生存中作为事实性在者的无差别性,使其对自己在肉体价值化的行为中的差别承诺成为空洞的承诺。肉体因人的上帝化,而堕落为肉体自身的价值根据和生存边界。人顺从肉体的欲望,行各样污秽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堕落,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恶念;又是谗言的、诽谤的、憎神的、不逊的、傲慢的、自夸的;他们还是捏造恶事的人、背逆父母的人,是无知、无信、无情、无慈悲的人。”[17]保罗在此列举的人的罪,都是根源于人的上帝化或肉体的价值化的信仰。只要不信上帝在三位一体的承诺中所承诺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人就无法避免上帝化自己的必然性;一旦人上帝化了,人的肉体及灵魂所行的一切过犯便找到了最终的合法依据。

因为,肉体的价值化和人的上帝化所带给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是同一事实性的规定——人的肉体生存性的规定,人在价值论的意义上被创造为一个虚无性的在者,他的精神活动将围绕生存的事实而展开,他的文化最多不过显现为关于肉体如何生存的非价值性理念体系。总之,肉体生存占领了人的全部意识空间、精神家园和文化传统。人在价值论上的存在样式——意识、精神、文化——只是肉体生存的不同表达。所以,逻辑虚无主义,实质上以价值的虚无化为特点,其说到底是在为肉体生存主义辩护。四肉体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肉体价值观是这样一种伪真价值观:基于对肉体和价值的同一性信仰,而且是价值向着肉体同一而非肉体向着价值同一的信仰,肉体成为价值根据、价值本源的承诺者;全部价值观念——意识、精神、文化——的规定性无不以肉体生存的事实性为;人在价值论上,仅仅被当作肉体生存者。他的一切生成性活动的目的,指向肉体生命的生存本身,不是把人创造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

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的价值化、人的上帝化来实践其伪真的价值理想。说它是伪真的,因为它不是本真的,不是价值根据的终极承诺者,更不是价值本源的给与者。由肉体价值观所带来的事实上相互差别的世界,实质上是一个在价值论上毫无差别的世界,因为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承诺给价值的只是作为事实性在者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所生成的世界图景中,肉体的生存,既是中心又是边缘,既为目的又为手段。

价值本来代表逻辑承诺的差别,或者是人通过逻辑承诺的差别。价值概念,内在地要求差别性而不是同一性的规定性。一个对象和其它对象如果没有差别,它就谈不上什么价值;一个对象如果无能唤起人的差别性意识,它也没有价值根源。价值这个概念,一方面同对象的差别性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关。是人主观的差别指向力,赋予一个对象以独特的价值。不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又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

在谈论逻辑这个概念时,我们发现:逻辑内含有终极差别的涵义,还一般地讨论了终极差别与价值的相关性。[18]按照我们前面的言说,只有终极差别才是一切价值所唤起的差别性相的终极承诺者。由上帝借着三位一体的承诺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即逻辑的内在规定性。人作为终极差别的承受者,因此具有了差别指向力或赋予对象以价值的能力。

但是,肉体价值观,从抹去肉体与价值的差别开始,通过肉体的生存性规定人的价值和差别指向力,以此企图实现对人的意识世界、精神世界、文化世界的差别性的规定。其结果,在根本上不仅没有给与它们以差别,反而是以肉体的生存性把它们统一为同一性的肉体世界。人的生成性世界,堕落为以肉体的生存性为内核的现成性世界。人在这种现成性的事实性规定中,丧失了自己作为与物的差别和作为一个类与植物、动物的差别。其中,动物的肉体生存性,一跃成为人的人性。

此外,肉体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因不可能在价值论上承诺价值与肉体本身的根本差别,其承诺本身实际上与价值没有关系。价值承诺的差别性,在肉体价值观中的不可能性,使肉体价值观关于价值的伪真承诺在终极意义上和价值无涉。和价值不相关的肉体价值观,当然同差别也不相关,因而无关于终极差别。也可以说,肉体价值观,仅仅承诺了一个在终极意义上无差别的世界(包括对人自身的承诺),一个以肉体生存为主体的无价值世界。所以,肉体价值观,是非价值性的伪真价值观。

另一方面,人和人肉体上的相互差别,根源于给与差别的价值本身。人与人之间在肉体上的生理同一性能够显明出差别,只是因为各人所背靠的价值的差别性。各人按照自己对终极差别的信念向他人言说出自己的个体性,即他在人类中的终极差别性。俗话说,相随心变,在价值逻辑论中即肉体的差别取决于它所依托的价值的差别。肉体自身,并不能给出人和人的差别性,尽管有人在生理上有缺陷,但那造我们的那一位从来没有承诺过在肉体上何为人的完全的形象;相反,他要求我们追求的是一种价值上的完全和他的身量,满有他的信仰。肉体,不但不能给与价值以差别,而且自身的差别还得自于价值承诺的差别。人的言说与书写,不过是这种差别承诺的表达方式。

注释:

[1]岩波讲座卷9《·价值》,111页,细谷贞雄文“价值与主体”,岩波书店,1971年。

[2]同上,27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的”。

[3]同上,转引自213页,此段为韦伯关于价值的定义。

[4]同上,293、353页。参看上山春平“价值研究的课题”一文;尼采将价值同道德相关联起来阐释,并在生命价值逻辑与生理价值逻辑两个层面上展开全部价值逻辑图景,这一方面带来了价值与个别价值逻辑相的混乱,另一方面致使各种个别价值逻辑相之间的界线模糊。由于作为至高价值根源的生存意志在生命世界(植物界、动物界、人物界)中的有限性,由于人借助成长为超人的神化和由此而来的与神圣世界的分隔,尼采必然陷入虚无主义的相对价值论。他在《权力意志》258节中说:“我的主要学说是:没有任何道德现象,有的只是关于现象的道德解释。这种解释本身的根源在道德之外”(214页,伦敦,1924年)。这个之外的根源,就是以生存意志为核心的权力意志,解释者的生命和生存意志。尼采关于道德价值与生价值的相关性,参看日本学者原佑的论文“价值的转换——尼采”一文(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34—139页,岩波书店,1971年。

[5]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1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6]同上,87页。碧海纯一文“事实与价值”。

[7]同上,48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

[8]同上,转引自95页。关于价值情绪说,碧海纯一在其论文“事实与价值”中有较详尽的讨论,参看从89—99页。

[9]同上,134页。

[10]同上,257页。关于事实价值观在逻辑上的不可能性问题,参看同书中粟田贤三“与价值问题”一文。

[11]虚无主义与过去时间观的关系,我将在另外的文章中作详细的讨论。

[12]转引自岩波讲座9卷《哲学·价值》,43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13]霍布斯:《利维坦》,97页,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

[1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118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

[15]《创世纪》3:5。新国际版(NIV),密歇根,1984年。

篇(2)

关于话语发生,韩礼德认为儿童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语法可言,语言是一个两层的系统,即声音与意义,这至少是儿童原型语言的组织方式。在真正掌握母语之前,他们通常会为自己构建一套符号系统。而在两岁左右的时候,这一系统被一个三层的系统(意义系统、词汇语法系统和表达系统)所替代,意义先被编码成为词汇,而词汇再被编码成为表达形式(即声音)。上述分析表明,韩礼德关注语言的进化和发展史,种系发生、个体发生和话语发生这三个术语本身也说明要用历时的、发展的眼光看待语言,因为种系发生指“语言的历史”,个体发生指“个人的历史”,话语发生指“语篇的历史”。同时,在语言起源问题上,韩礼德指出是幼儿交际互动和需要的增多促成语言的产生和发展。系统功能语言学这种发展进化的唯物论思想,与有关语言的起源和发展的观点一致。在《劳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书中,恩格斯在谈到语言的起源和发展过程时指出“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需要产生了自己的器官:猿类不发达的喉头,由于音调的抑扬顿挫的不断增多,缓慢地然而肯定地得到改造,而口部的器官也逐渐学会了发出一个个清晰的音节。”⑨同时,他还指出语言是一种历史现象,是发展变化的,而非稳定的体系。虽然语言有其内在的约束机制,但依然会紧随历史的脚步,映射时代的影子,“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⑨。当然,者是从个体发生和系统发生(即种系发生)两个维度研究语言的起源和发展,而韩礼德采用上述三个维度。其中,logogeny(语篇发生)一词是韩礼德自创的术语,前缀logo一表示“语言”、“逻辑”、或“语篇”等含义,后缀一geny则是“创造”或“进化”的意思。韩礼德关于语言起源的唯物论视角,还体现在有关意义产生的论述方面。韩礼德强调意义产生于语境,意义是语言系统与语言使用环境之间的关联产物,意义与行为相伴而生,都与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互动,这些论点和巴赫金的语境论和体裁理论都十分契合。

二、语言的本质属性论:社会实践论域下的社会语言观

韩礼德受社会学家伯恩斯坦(B.Bemstein)、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K.MMinowski)和语言学家费斯(J.R.Fiah)、叶姆斯列夫(LHjelmslev)以及拉波夫(W.Labov)等人影响,同时也深受20世纪70年代至8O年代风行一时的语言研究视角的影响,从社会的角度探索语言问题。在那个时代,人作为“社会人”的研究成了语言研究的主题,语言研究因而强调人的社会属性。鉴于此,韩礼德和者关于语言的本质属性的看法是一致的,都认为语言的本质属性是语言的社会实践属性。这种本质属性观来源于对语言本质的认识,者和韩礼德都把语言当作是资源,而不是乔姆斯基所认为的一套规则。把语言当作资源时,关注的是语言与社会结构或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更多关注语言的社会性,从而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研究语言。关于语言的社会实践性,韩礼德在《作为社会符号的语言:从社会角度诠释语言与意义》一书中做过详细阐释。在有关论述中,韩礼德将语言看作是一种行为潜势(即社会行为),儿童成长为社会人,必须以语言为媒介,在和各种社会群体(如家庭、社团等)建立起来的人际互动过程中,通过吸收各社会群体的价值观和文化观,逐渐成长为一个社会人。简言之,是语言使人成为社会化的一员,语言在人与人,人与环境的互动过程中产生。可见,系统功能语言学强调语言的社会实践属性,重视语言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的作用。韩礼德有关语言社会性的论述,还体现在韩礼德有关集体语言构建观以及集体经验观,即强调语言的集体行为和互动关系。关于语言的社会实践性,恩格斯指出,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社会,同时也创造了语言。同时,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著述中也有所涉及。@马克思反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唯心主义语言观,反对语言神秘化。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语言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符号系统,体现为一种社会性的交往活动。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过程就是人的社会化的过程,语言的社会性和人的社会化密不可分”。他们认为,人们通过语言交流思想、相互理解、共同劳作,并在实践基础上获得对现实世界的客观认识和描述,并反过来指导人们的对象化实践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实践。语言不能离开社会而单独存在,也不可能被个人凭空产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偶然落到荒野中的已经内在地具有社会力量的文明人或许能做到,就像许多个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竞有语言一样,是不可思议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语言的此番论述与哈桑(R.Hasan)在访谈录音中有关语言社会实践性的观点本质上是一致的。哈桑在访谈中针对韩礼德对语言社会实践性阐释补充说,“语言的社会属性是系统功能语言学的一个重要的观点。有人对此加以刁难,认为我们不相信人类的心智活动或思维活动。我们有大脑,我们肯定相信心智活动的存在。但心智活动离不开社会,否则,它会在半空中无所依托。如果一个人与世隔绝(就像鲁滨逊一样),心智活动也不会发展。人类必须融入社会。离开社会,人类无法生存。人类语言更是如此,离开社会,就成了一堆空壳。”⑩关于语言的社会实践性,斯大林在《与语言学问题》一书中也做过阐述,语言不是上层建筑,不是经济基础,语言也不同于上层建筑,不同于经济基础,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全民交际的工具,是思维的工具。关于语言社会性的认识,沃洛西洛夫在《与语言哲学》一书中也提到,语言是一项共享的实践活动。他还指出,语言研究应和文化研究相融合,对语言的考察不应只局限而应“超越”语言体系的各层次,进入话语领域。⑩沃洛西洛夫的超语言学见解受到了系统功能语言学派的重视。以上分析说明,韩礼德对语言社会实践性的认识跟有关语言的社会实践性的论述十分契合。他们都认为,语言是社会共同体的产物,离开了社会群体以及社会实践,语言的产生和发展是不可想象的。脱离实践的语言观是抽象的,这显然有别于海德格尔的本体论语言观、乔姆斯基的语言天赋论以及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观。韩礼德和者对语言社会性的共同认识,促使他们对语言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的看法也基本一致。彼此都认为,语言和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反映和被反映的或表征和被表征的关系。同时,韩礼德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的语言建构论,语言与现实之间不再被看作是一种简单的反映关系,而是一种复杂的自然的辩证的关系。这种复杂的自然的辩证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语言积极地表征社会现实或反映社会现实;另一方面,语言与现实是一种创造与被创造或一种构建和被构建的关系。语言与现实的这种关系认识建立在把语言看作是一种社会规约和系统的认识基础之上。当把语言看作一套社会规约时,语言与现实的关系就是一种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但把语言看作是由语义、词汇语法和语音三个语言层次构成的系统时,语言与现实的关系就是一种构建和被构建的关系,因为三个层级之间是一种实现的关系。具体来说,韩礼德认为,当把语言当作系统时,语义层是社会系统(如意识形态等)的意义潜势,语言是意义潜势编码的重要的手段之一,意义潜势是对社会系统的实现形式;词汇语法层是意义潜势的实现形式,而语音层则是词汇语法层的实现形式。这样,语言与社会系统之间构成一种构建与被构建的关系。语言不再被看作是被动地反映现实,而是通过意义能动地构建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需要说明的是,韩礼德和麦蒂逊在《通过意义识解经验——基于语言认知》一书中并没有使用“社会现实”这一术语,而是使用“经验”这一术语。在韩礼德和麦蒂逊看来“经验就是人们用语言手段构建的现实”。语言形式如何通过意义潜势构建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具体来讲,概念意义构建社会现实或者说社会经验;人际意义通过主体之间的交互行为,经由协商和角色分配等手段构建社会关系;概念意义和人际意义通过语篇形式来构建,语篇形式是概念意义和人际意义构建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的桥梁。语言对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的构建关系的认识导致系统功能语言学者把意义当作是一种潜势,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体现,在任何语言层面(包括音位系统、词汇语法系统)上的选择都是有意义的选择。语言形式和意义之间是一种选择的关系,而语言形式与社会现实和社会关系之间体现为一种示例的关系。

三、语言研究的方法论:语言哲学的辩证法

在批判索绪尔二元对立研究思想后,韩礼德承继了沃洛希洛夫((V.N.Volosinov)、弗雷德里克•詹姆逊(FredericJamson)的语言哲学辩证法思想,并有效适用于语言研究。韩礼德语言学研究的辩证法哲学方法论主要体现在以下诸方面。三维度整体论语言学研究思想。韩礼德认为“研究语言应该把语言当作一个整体,从三维立体的视角研究语言,即从上位、下位和本位三个维度研究语言”。曾这种三维立体研究与语言的三个层次(语义层、词汇语法层和音系层)相对应。从语言研究层次的角度看,从语义层研究即是从上位研究,主要研究词汇语法范畴如何实现意义表达;从词汇语法层即是从本位研究,关注词汇语法主体及其与周围的关系;从音系层即是从下位研究,研究词汇和语法范畴如何在形态和语音层得以体现。韩礼德把这种整体观进一步运用到语言系统的具体分析。以小句研究为例,他认为应该从小句之上(小句复合体)、小句之下(词组和短语)和小句周围(小句、小句之旁和小句之外)研究语言。互补性语言学研究思维方式。除整体性研究思想外,韩礼德还主张用互补的视角研究语言,这一思想的成熟标志是2008年《语言的并协与互补》一书的出版。互补性思想显然有别于二元论思想。在韩礼德看来,互补思想是一种对待事物的方法和原则,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亦此亦彼”的思维方式。韩礼德的互补性思想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视角的互补性,二是语言系统研究的互补性。在韩礼德看来,语言研究视角大致可分为生物体之间的研究和生物体内部研究两种。生物体之间的语言学研究方法把生物体当作整体,重视生物体的社会行为和环境的互动,从外部研究语言,这实际上就是语言的功能观。

生物体内部的语言学研究方法重视生物体的生物属性,尤其是大脑的内部结构,从生物体内部研究语言。语言研究可从以这两种方法中任意一种方法人手,不同点在于生物体之间的研究方法常把语言当作一种社会行为,生物体内部的研究方法把语言当作知识。这两种研究方法,在韩礼德看来是互补的。把语言当作知识的研究方法试图回答生物个体大脑内部与语言表达和理解有关的运行机制,回答生物个体如何使用语言、理解语言和学习语言。然而,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离不开语境,人们并非把语言当作抽象的有声系统或语法规则加以理解,而是通过学会如何使用才能掌握语言。因而,韩礼德认为两种研究方法彼此互补,不可分割。另外,韩礼德和麦蒂逊主张应采用类型学和拓扑学相结合的互补研究视角研究意义系统,因为类型学关注线性的意义系统,而拓扑学关注意义的空间维度,二者对意义的研究是一种互补的关系。韩礼德还进一步把这种互补性的思想贯穿到整个语言系统的研究,认为“互补性是语言系统的一个根本属性”。在《语言的并协与互补》一书中,韩礼德认为语言系统中存在三种互补模式:词汇与语法的互补、语言作为系统与语言作为语篇的互补以及口语与书面语的互补。除此之外,语言系统还存在及物与作格、创造与转换、肯定与否定、情态与意态、已知信息与未知信息、析取与合取、一致式与隐喻式,内部与外部等方面的互补性。根据语言使用来研究语言的实践论研究思想。在语言研究方法上,韩礼德还主张研究语言应理论联系实际。系统功能语言学在理论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中保持中立的立场,是以解决语言问题为导向的普通语言学理论,专门回答跟语言打交道的人们(如译者、病理学者、教师等)所提出的问题,用韩礼德的话说,就是“要根据语言的使用来研究语言”。目前,系统功能语言学在理论上已发展成一套成熟完善的理论体系,在应用上也十分广泛,比如在翻译研究、临床话语分析、教育教学、批评话语分析、积极话语分析、文体学、语言类型学、人工智能、语料库、计算语言学和法律文本分析等方面的应用。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广泛应用情况以及不断拓展的研究领域看,系统功能语言学是“适用语言学”。韩礼德语言学研究思想体现了一种开放、包容的辩证研究方法,在门派林立、新颖语言理论层出不穷的现代语境下,韩礼德的语言学研究思想有助于促进语言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交融式发展。

篇(3)

二、中国的“正”与“义”

《周易》『坤卦之六二爻曰:“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周易》『坤卦文言曰:“‘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讲述了坤卦顺应干卦的大生之德,由此生成的所有万物便无不端正和方。既然其根本为如此,就算未努力顺应干卦之道理,并无大碍。即,坤道只要顺应干道即可使得万物生长繁荣,因此使得坤道更加耀眼。在坤卦《文言传》中,敬和义已转移至社会价值的世界。《大象传》的结构具有一定的思维框架,卦所象征的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之结构意思予以分析,接着,君子将其转化成人类社会的道德价值,从而联系社会成员的生活,作为反省的契机。即,将阴和阳符号重叠的卦分析称结构的官阶,将其意思予以说明时,比照认识可能的事务现象或人类之生活方式予以描述。此时,将比喻的事物之本质得到较好实现的状况设定为理想状态。换言之,《周易》的事物观不管是自然现象还是事件,多数情况下在价值的观点里予以评价和记述并登场,从而起到人类生活良好的里程标之作用。这不是给对象赋予价值后又将其作为生活指标的循环论证过程,而是自然现象和许多事物存在的关系结构自身意味着认识到在追求本质实现方面属于价值和道德的存在这一点。并非由人类赋予价值并成为人类生活指标。坤卦《文言传》的“直”是毫无歪曲天道而予以遵从,因此只要天理正确,其结果也总会正确。进而,符合存在法则的是正确的生活态度,其结果也总是在与周边的关系中适宜。如事物因直而方正,人类要反过来不断使得直,并且始终致力于达到方正。《文言传》作为这一人类实践之德目的即为敬和义。“敬”为朱子学学者非常重视的无间断和注意集中的生活态度,要求保存天理和消灭人欲,并要求时刻反省的生活。“敬”属于较为个人层次的自觉和实践的价值,相比较而言,“义”意味着理想的关系生活态度。因此,要通过内心之敬工夫使得显露在外的行动举止得以方正,作为社会价值基准的义之尺度得以内面化,从而持续性地纠正自身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以义将外部变得方正。《文言传》所完成的时期,即已开始将自然世界重新理解成道德的价值。③不将事物现象解体,以存在本身予以经验、观察并抽象化,从而认识本质,相较将事物解体和分离后经过整理构成新的假想,并把其说成是该事物的本质和普遍性的认识态度相比,是不具可比性的高难度认识方法。因为,前者是在以事物多样性和个体性为前提的根本基础上,以共同性的观点展望该事物的认识态度,其最终目的是要考虑事物本质和个别现象以及时空上与周边的关系等构成该事物的一体。所以,不仅无法严密和正确地认识事物,而且将如此构成的认识予以客观传达也并不容易。尽管如此,这种认识所具有的价值是,其与现实和实在处于最接近。中国哲学整体所展现出来的这一特征在正义之问题上也并不例外。“正”为“一”和“止”的意思合二为一的合意字。“一”意味着,所有事物在整个宇宙或社会经营中被均等地赋予各自的位置和功能,所发挥的结果在个体间或个体与整体间达到调和与平衡。“止”代表单纯到某一地步的意思,与一结合后,便具有了既不超过也不及于,并不偏向左右任何一侧,而处于最中心的意思。“正”是具有走向“一”之意思的“乏”之相对字,构成其目标和“本”。因此,“正”是所有一切的大本,是中庸和中和之状态,处于与均衡达到调和的最善良状态,是所有一切之最理想的追求对象,构成最理想之成就内容的最终目标和最高榜样。“义”曾用于指示人类容貌和行动举止的仪,后发展成该容貌和行动举止最适合的宜之当为规范,具有了行动举止适宜当为规范时予以评价的“善”之概念,具有了当为规范的规制力,从而也具有了调解行为符合规范的“格”之功能。如此看来,“正”与“义”分别具有自我完成和自他共成的一面,且具有了最善与最良的价值。若“正”具有自然内在的意思,“义”则具有较强的人为外在的意思。因此,作为规范基准的义应树立在自然的、本来的正为基础之上。④即,意味着伴随时代和场所引发的正、不正之偏差而言,义、不义的偏差要大些。结果,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是在各自缘起结构中经营生活的各个生命将其真面目充实发挥的时空里的存在构造。因此,中国哲学中的社会正义观具有自然主义的、经验的、历史的、关系的要素,具有尽可能向往不干涉主义⑤,并意图将人为操作性最小化的特性。这通过越接近以“大同社会”、“无为而治”、“以政去政”、“以刑去刑”或“止于至善”等来表现的理想社会状态时礼法制度和国家组织存在意义逐渐减少的反比例关系来看,可得以证实。

三、“律”的意思

“律”作为法的意思得以使用起于秦朝的商鞅。⑥虽然对此有不少争议,但重要的是律开始使用于战国时期,固定于秦朝。众所周知,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百花齐放从而导致治国策略多样化的时期。⑦其中,法家大体上通过从事现实政治的政治家或行政家确立理论,在一方面处于能够将其实质进行验证的特殊地位。改法为律发生在秦代,这分明是法家的作品。那么法家为何改法为律呢?当时具有法之意思的用语除了律外还有很多。宪、典、模、范、型、刑、命、令等等都部分地具有规范或命令、原则、根本等意思。律原先是音乐用语。⑧在古代,按照用竹或铜制作的管之长短确定音之高低和作为基准音。将长度各不相同的12个管予以排列,其中奇数的管称为律,偶数的管则称为吕。六律和六吕合称为律吕。“律吕不易”意味着这已经是得以确定的基准音,无法予以更换的基准性或根本性。⑨音“乐”是通过各自确定的音予以协调,从而达到整体调和,并给予乐趣。即,从“律吕既和”中可看出“律”本来的目的是达到“和”。⑩如同“礼之用,和为贵”,与在不丧失多样性和个体性活力的同时整体上达成和谐的根源性原则具有同一的哲学性。瑏瑡从言语始于具体事物的形象和作用,提升为抽象观念性来看,规范意味的律可称为是在后续发展中意思得以扩张而成。律被使用于法的意思,也可以同样的脉络予以理解。“师出以律”的律即为法的意思。《国语》『周语下“律吕不易,无奸物也,细钧有钟无镈,昭其大也。”瑏瑢《说文解字》曰:“律,均布也。段玉裁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归于一。故曰均布也。”意味着将参差不齐的分成类,再把相同的聚集后,在各类设定基准,并以此为规范,作出一律的归一。因此,律的均布性将多样化的现象分类为“类”,并确立其体系,在各等级内作出一律处理,而不是对全体予以划一处理的武断的绝对平等主义。在彻底经验和现实的中国思想中将实际多样化的事物现象以划一的方式予以认识和处理的可能性起初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依据既存现实和本质追求最适合关系的智慧便是中国思想的卓越面貌。存在事实和道德善恶之相关问题在近百年来持续于新康德学派的存在和当为价值应予区别之大前提上的现代法学来说是无法冒失讨论的难题。虽然,西欧法学所讲的道德善之问题是在当为价值领域提出来的,但在判断对象为依人类行为所展开的存在事实这一点上,存在与价值的关系经常成为问题。现代法学的价值并不能够在因果上由存在事实予以正当化,仅依据之前的规范判断。即,依据既存现行法律,在价值领域内予以评价。存在并不能成为指向未来的当为之正当化根据,这一现代法学的确立信念是:道德价值评价的最后根据只不过是另外一个上位价值。就这一点来看,《周易》的存在和价值的关系展示了非常有特征的面貌。瑏瑣

四、正名论与社会正义

针对春秋战国时期的混乱社会现象,正名思想作为一种分析手段而开始呈现。若对管子一书中阐述的真伪存在疑问,那么春秋初期最早并直接提出正名论的思想家则是孔子与老子。孔子的主张是正名,而老子的主张则是无名。由于当时混乱的社会现象,名称与实质呈现出不一致。实际上这主要是因为体系的混乱或者封建政治制度的瓦解而导致等级秩序的崩溃以及权力的滥用等。在严格的身份体制一直持续的西周时期,随着各种制度的整合性崩溃,权力关系的行使与名称上的等级无关,价值体系崩溃,因此日常生活中惯用的言语严重地被瓦解,作为表象符号的言语或者名称而产生,这与实质的关系受到质疑,当时的混乱状况原样地被呈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定命论。孔子直接主张的正名则在对子路问答中,即“子路曰:为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最后,孔子的正名则是通过政治行为(为政)而实现。即,他认为政治的中心环节是所有的事物应当按照原样彻底地体现,而不是根据安排、调整来进行。孔子所谓的“正名”,从语法的构造来看,与把其定位于“名”相比,则应当把其定位于符合名称的实际。这是由于“名”不是由某个特定人制定,而是根据共同体成员自然而然地形成,并且从很久以前就一直持续。在这里,前提是根据民心事物法则进行正确的理解并命名。“名”是由“夕”与“口”而构成的会意字,这意味着冥冥之中通过言语来说明自身存在而形成的文字。因此,通过发达的语言,形成可以反映事物内在机能本质等含蓄性、象征性的意义。在这样的前提下,只有人间才接受这一内在价值的象征。在东洋各国中,避讳直接叫他人的名字也是同样的道理。正名的意义在学界中一直备受争议,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意义。正名意味着正确地进行命名。即,具有正文字的意义,郑玄的主张就相当于此。同时也可以解释为纠正错误的命名。瑏瑤并且,正名也可以解释为正确地确立名分。尤其是,孔子在其论语中严厉地斥责诸侯自封天子的各种形态,要求遵守符合自己身份的礼仪。瑏瑥这种情形下,可以解释为试图正确地确立政治性等级的名分。因生活的变化,事物的实质也在变化,名称不能反映其实质时,正名也会成为问题。这种情形下,虽然孔子以“名”为基准,试图控制“实”,但是不应只把孔子的思想视为陈旧、保守的思想。实际上孔子的正名思想包含着上述三种立场。孔子的定命论则是通过为政(即,政治行为)而形成的。这在当时的社会构造上,是为了与一切都是通过国家的统治行为而展开的社会经济环境相衔接。孔子说:“做官就是首先端正自己”。“正”不光是针对所有的人,甚至于连接人与人媒介的事物也应当在其位置上构建所有生命可以共存、最佳的状态。这不是人为地通过制度可以形成的,而是通过各种生命所具有的自然生命现象,自然地形成并维持其相互间可以共存的最佳关系,这种相互间的协调与均衡构成了社会。孔子把这称为充满道德价值的社会,并且没有任意规制与要求的状态,即“大同社会”。这意味着是牧歌式的社会,与故意使用立法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的小康社会不同。构成小康社会的统制体制若是王道政治的话,那么构成大同社会的原理就是无为而治的状态。最后,正名只要可能,人的自然本性即使没有以上的规制与滥用,也会自然而然地呈现,相互间也可以达到共存的状态。在《大学》中,这样的状态以“至于至善”的形式而呈现。正名中的“名”在悠久的人类历史文化中自然而然地得以形成,也可以称为“实”,与之相对应的是言命。孔子的“仁”即是根据人类生命的本性而形成的社会构成原理。而仁政是可以完全实现这一点的政治行为,并且达到所有社会构成人员可以和谐共存的最佳政治状态。因此,为了实行仁政,必要时可以严厉地执行刑罚,相反,也强调用刑慎重不滥。总而言之,仁政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以仁爱的方式抚慰百姓的统治。孔子被任命为鲁国的大司寇后,最先作出的就是对当时体制的批判,少正卯被处以死刑即证明了这一点。在孔子与子路的问答中,孔子从言、事与政治层面谈论了正名,正名最终只有通过为政才可以达到。上述引文中孔子的正名未被达成的社会现象可以通过言、事、礼乐以及刑政来说明,结果礼乐与刑政的不合理正在警示动摇百姓生活基础状态的危险性。最后,正名的实现决定了通过政治行为谋求人类社会生活的本来面貌可以自然呈现的状态。这不是单纯地通过法制制度或者社会制度可以达成的,人类只有把世间的存在理解为道德性价值才可以明确地认识。《中庸》把构成人类社会的圣人功德称为“配天”。即,天地完美存在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具体地得以体现。而正名由于是在同样社会状态下所呈现的事物名称,因此这通过所谓仁政的为政而达成。孔子直到最后还坚持的“一以贯之”之道,即,忠恕之道也是仁思想具体化的规范现象之一。因此,对于孔子的正名思想,不能单纯地理解,并且也不能以社会中很容易确认的习惯性形态或者阶层性等级分工原理等方式狭隘地理解。最后,人类的生活在天地自然界中与其他万物一样,根据天道的存在原理应当共存地生活,并且这样的现象是以充满崇高道德价值的生活为前提,这一事实是定命论最重要的根据。

五、儒家与法家的社会正义

社会由相互关系构成,关系伴随组织,组织以规范为手段得以存续,规范强制力的永久性产生制度化。法家明确认识到:人类历史中,各种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经历这些过程而得以形成之事实。人类生来即有的特性上,生活手段发生分业化,这导致社会的阶层分化,相互间的行为模式确立为行为规范。法家以“分”的思想对其进行说明,这又被荀子接受,成为礼的依据。因此,不管是在道德观点强调礼之身份制社会制度的荀子,还是基于“平如水”的法之平等性强调法治的法家,并未对社会的身份阶层分化表露出极度的否定。问题是,分化的社会阶层和各身份的社会责任如何才能使得基于社会结构之本来性质的弹力不至于丧失。即,留有如何确保阶层间上下移动和使得其变为可能的源泉性根据的问题。这意味着:社会阶层分化与由此引发的身份制结构包含有“分配正义”之实质正当化的客观指标是必要的。儒家认为分配的正义存在的理由是统治阶级通过道德修养而达到的人格之开放性瑏瑧,而法家则认为是法律之纯粹和大公无私的开放性。瑏瑨因此,接近社会构成原理之真面目的法制度在遇到运用主体之大公无私的灭私奉公人格时才能得以完善。这一点就是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中阳儒阴法之不可分关系持续的理由。不管是儒家还是法家,都在从人类原本的人性出发,刻画出理想化的人类面貌、社会面貌和国家观。但,前者将人类和社会以主体之内在道德心的观点审视,而后者从平均的人类面貌出发,重视制度的功效,在这一部分,两者存在差异。

六、中国的传统正义观与韩国的传统国家制度

中国的哲学是通过人类普遍的感性与理性的思维经验而形成的生活智能与原理的沉淀物,而绝不是设定像神一样的抽象存在试图判定、评价现实。中国的哲学认为人类的智慧可以被共有,要求任何人都可以实施的行为。中国的哲学由于是通过人类的一般经验而形成的生活智慧,因此,对于国家制度和各种社会制度,无论谁都可以接受,并具有可以实践的价值标准。《中庸》云:“道也者,不可須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幕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事物法则渗透着我们的生活,无论何物、无论何地、无论何时,都离不开这样的法则。因此,不管什么时候都应当考虑到他人。这正是意味着人间不是绝对的自我与独立主体性的存在。即,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人间的社会存在性。《中庸》云:“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基于百姓的国家制度是详细地审视并把握人类的一般共同生活面貌后,根据中庸而形成的。这意味着国家制度应该在人人可以活动的范围内形成。如此,融入中庸原理的中国国家制度在以后的过程中广泛地传播到东洋各国,由此而形成了普遍的东洋文化圈。韩国自6-7世纪的三国时代以来就开始吸纳中央统治机构与律令制度,在10世纪的高丽王朝时代,引进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度,同时也借鉴了必要的唐律。如此,更进一步认识了在中国已经形成的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在把儒教作为国家统治学的朝鲜王朝时代,完全地把明律作为朝鲜王朝的基本刑律而使用。中国的儒教哲学深深地渗透进韩国社会的国民生活中,至今韩国的国民仍具有这样的意思构造。

篇(4)

然而由於近代以來,學術的分工,專門化、部門化的發展,固然深化了各個層面的理解,相對的,也造成各個學科都只偏重研究人類的某一個面向;再則由於受到實證主義的影響,各學科對人的研究也都傾向於把人當作一個客觀事實來研究,並嘗試經由經驗歸納去表述和證明「人這一客觀事實。長期以來,造成人被當作一個客觀的存在物來觀察,並且被割裂地去研究。相較於這種割裂分析的研究,哲學則採取較為宏觀、整體的觀點去思索人的問題,哲學不是將人割裂地、當作一個客觀對象而已,哲學所要研究的是做為一個整全的人是什麼;主要探究的不只是當下的人,而是探索人始終是什麼的問題。主要問題有:人開始時是什麼?什麼力量賦與人去改變所遭遇到的環境?在主體性的意義上,屬於人自身的東西是什麼?人可以相信些什麼,能運思些什麼?人應當在什麼範圍內懷疑自身所要求的對象的確定性?人能對其自身所遭遇而又參與其中的日常生活和活動指望什麼?在艱難的人生過程中,人繼續生活的勇氣從何而來?超越自身、超越自身所接納的對象的人本身是什麼?人生命終止於何處?此種種便是哲學所探究人類生命問題的主要課題(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換句話說,從哲學立場整體地去探索生命,可以避免把人當作對象物、割裂的研究傾向;而且透過哲學性的探索,不僅只是知道現實上的「人是什麼、「人能知道什麼而已;更可以瞭解到作為一個理想的人,「應當做什麼,「可以期望什麼。如此哲學性探索的方向,可以作為人類謀劃未來,應當如何行事的參考,更是有關人的生命教育課程中所不可或缺的學科。有關探索生命的課題相當多,無法一一陳述,在此僅嘗試就哲學的立場擇要探討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問題。對其他生命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則可進一步閱讀有關生命哲學的相關著作。

什麼是「生命的意義

在探討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之前,首先必須要澄清的是究竟什麼是「生命的意義問題。這個問題不是在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也不是在問「生命是什麼。「生命是什麼是有關「生命的本質是什麼的詢問;而「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是在追問「生命本身有什麼意義。本文所要探討則是「生命的意義本身是什麼。人的「生命從人類受胎開始就已經存在了,但是「生命的意義並不是始於人的受胎成形,也不是天生現成的,而是人在有所自覺之後才開始自己構畫賦與的。誠如諾齊克(Nozick)所說的:「生命的意義:一個人根據某種總體計畫來構畫他的生命,就是賦與生命意義的方式;只有有能力這樣構畫他的生命的人,才能具有或力求有意義的生命。(尼古拉斯.布寧、余紀元,2001,頁596)「生命的意義是人類自我所賦與的,是在人們根據某個總體計畫,或者說是依照某個總體的生命藍圖來構畫自己的生命方向時才賦加上去的,也就是說隨著每個人所選擇總魯生命藍圖的不同,所構畫出的「生命的意義也有所差異。在這層理解之下,當我們面對生命,或許不必先急著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而要先問:「人應該如何賦與生命意義,或者說:「人應該如何去構畫出生命的意義,只有人們開創了自己生命的意義,而後才能去追問我們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去對人所建構出來的生命意義進行肯認。因此不必惋歎生命沒有意義,畢竟「生命的意義是在每一個人如何去構畫自己「生命的活動中賦與的,責任在每一個賦與生命意義的人,只有人們去構畫自己的生命,並努力成就自己的生命,生命才活出了意義。

如何活出有意義的生命

一個人想要活出生命意義的人,首要的工作就是要自我立定志向、目標去找尋一個總體計畫或是總體生命藍圖,依照這個總體生命藍圖去構畫自己的生命,同時能夠貫徹實行自己的構畫,才能活出自我生命的意義。一個有的人可能會根據宗教的計畫來構畫自己的生命,並活出具宗教意義的生命;一個注重傳統的人,可能選擇根據傳統的計畫來構畫自己的生命,並活出承襲傳統的生命意義;一個凡事要求合理化的人,可能根據各種不同的理論模型來構畫自己的生命,過著他所認為的合理的生活;……。無論我們從事什麼樣的選擇、找到了什麼樣的總體生命藍圖;然而依照該計畫來構畫生命,進一步活出有意義的生命,並不是件簡單的工作。因為總體生命藍圖不是現成的羅列在眼前,任由我們隨意去評比揀選,就可以對我們的生命活動產生影響力的;總體的生命藍圖必須要內化為自己堅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才能影響生命的方向。

一、總體生命藍圖的內化與建構--一種永恒的追求

總體生命藍圖在內化為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的過程中必須經過漫長而艱辛的磨鍊:人必須經過一段不斷選擇、結構、解構、重構的接受過程。這個內化的過程從人們還很小的時候就開始了,從我們開始會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去詢問「為什麼並努力找尋解答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從事一種建構的謀劃,至於說要到人生的那個階段才構畫冗成滿則不得而知,或許可以說人終其一生都在構畫一個總體而完整的生命藍圖,這是人終極的追求。這並不是說要構畫完成一個最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人的生命才有意義;事實上,隨著個人生命的成長與發展,隨著個人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之增廣,個人所構畫出的總體生命藍圖有其廣度及深度上的差異,每個階段的完成,對個人而言都有其階段性的意義;只不過對一個追求成為完備的人而言,永遠不會停滯於現階段的完成,因為他明白只有不斷地開拓總體生命藍圖的廣度與深度,個人的生命意義,才能不斷地開展。總之,內化到個人心中的總體生命藍圖不是一個封閉的世界,而是開放的,一個可以不斷擴展與加深的內在世界,所以人與其說是在找尋一個總體的生命藍圖,不如說是人在心中不斷地調整與構畫著一個較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而正是因為這個永恒的追求,使人生命的意義具有了無限開展的可能性。

二、建構內在總體生命藍圖的重要性

人究竟該如何在心中建構總體的生命藍圖呢?簡單地說,就是「即事而問,在日常生活的遭遇中,不斷地去扣問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及問自己「為什麼如是存在、「為什麼展現如是的生命現象並積材地去找尋解答。在人生過程中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問「是什麼,與問「為什麼是兩個不同的發問。「是什麼的發問,主要意味著我們想要進一步瞭解所遭遇到的事物本身的結構如何?這個事物本身有那些特性?這個人事物本身之所以為人事物自身的本質又是什麼的問題;而問「為什麼的問題則並不只是想要去認識人事物本身是什麼而已,「為什麼的發問是人們企圖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進行解釋與理解,企圖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納入到他個人內在意義世界時的一種提問。接觸過小孩子的讀者,大概都領教過他們每事必問的工夫吧?!一連串的「為什麼時常會問到大人們無力招架,或感到困窘,甚或有時會因為不耐煩而惱怒。小孩子真的是每事必問,這為什麼這樣,那為什麼那樣,何止十萬個為什麼!孩子這一連串「為什麼,意謂著在孩子的小腦袋瓜子裡正在尋求一個解釋、一種答案,以便去編織一個對自我而言充滿意義的世界,他必須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一一在他腦袋中加以編碼連結,使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都能納入到他意識中原本已經自我建構的意義網絡中而得到安頓與理解,才會使孩子暫時的停止發問。若是面臨到無法理解的人事物,也就是無法將現實中所遭遇到的人事物納入原先已經構成的內在意義網絡,孩子們就會又開始進行這個「為什麼的提問過程。在詢闆與找尋解答的過程中,孩子不只是將獲得的答案納入一己原先構畫的網絡中,同時也開始去對原先建構起來的意義網絡進行解-相應新的人事物,調整自己原本建構起來的意義網絡,直到重構出一個可以將所遭遇到的、新的人直物一一納進來的意義網絡為止。這個相應於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不斷地追問「為什麼並找尋解答的過程,並因此而建構起來的內在意義世界,就是一個已經內化為個人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的總體生命藍圖。

人的真實生命是在與情境的互動中展開的,相對於人的內在世界,外在世界雖然是被給與的,但是外在世界也必須被人的內在理智所掌握,並稚有經過人的詮釋才能被人理解。人雖然是世界的一個部分,但是人必須經過不斷的與世界交往互動,並經過人不斷地去向世界追問「為什麼,從而為自己的提問找尋答案,再三琢磨確認,才能消除內心對世界的陌生感,有了這種確切的認知,人在生存世界之中,才能逐漸獲得一種安居其中的熟悉感及確定自己該如何行事的方向感。如果仔細觀察,或許會發現當孩子們面對新的環境,接觸新的人事物時,「為什麼、「是什麼的發問特別多,多到令大人們覺得有些聒噪了,換個角度想想,似乎這也意味著這個孩子急著重構自己內在的意義世界,因為他原本建構起來的內在意義世界,無法安置所面臨的哀的人事物;孩子的聒噪,顯示了孩子無法將新的人事物納人內心意義世界時,內心引發的焦慮不安,及不知所措、失去行動方向感的困窘。所以說對所遭遇到人事物去追問「為什麼的問題,並找尋解答的努力,絕不只是哲學家們無聊的思想遊戲而已,基本上這種活動,是參與生存世界中的人,企圖在心中構成總的生命藍圖,活出生命意義的嚴正活動。有意義的生命,意味著我們可以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都轉化成為可理解的,並且能運用在實際生存情境中,去獲得一種熟悉戊及決定行動的方向感,讓人安居在生存世界中而不致焦慮不安、不知所措。

三、建構內在總體生命藍圖的可能方式

如前所述,人是在日常生活的遭遇中,不斷地去扣問「為什麼並努力找尋解答的過程中建構起生命藍圖的。根本而言,找尋解答的方式非常的多,比如我們問說:「為什麼我會感到痛苦?一方面我們可以對這個問題提出生理學角度的解釋,亦即把痛苦當作一種生理現象,並去描述痛苦的生過程;另方面我們也可以提出宗教上的解釋,將痛苦解釋成源自人本身的無名;或者也可以從心理的角度來理解,將痛苦理解成是某種心理狀態;……總之,找尋解答的方式可以是多樣,同一件生命事件,放在不同的脈絡中則展現不同的意義。換句話說,生命的意義是如何的,決定在我們將生命現象放在什麼樣的脈絡背景中去理解。

醫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人類學、歷史學……等學科,乃至哲學,所有的知識都足以提供人們作為理解生命現象的背景。所以廣讀這些學科的知識,可以幫助人們走出狹隘的認知,而廣泛的理解生命現象,從而在其中揀擇、構成總體的生命藍圖。但必須要指出的是,無論我們採取那一個學科領域對人的研究成果來理解生命現象,所構成的總體生命藍圖,仍只是一種思想的存在或是意識的存在。這種思想的或是意識的生命藍圖,所能解決的不過是我們理論理性的要求,滿足我們知性上合理化的需求而已。不可諱言的,凡事要撾有一個合理化的解答,對人類的生存而言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們總是不可避免的會去思索「為什麼的問題,而各種知識性的理論模式,都是勇於嘗試解答者,儘可能的為我們提供一種可能的、理解生命現象的途徑。然而人類的認識能力終究是有限的,生命對我們而言永遠是個待解的謎,我們似乎永遠無法知道生命「為什麼如此,對一個明白自己認識限度的人而言,再完備的理論體系,都無法完全安頓他對生命的提問。如果他還堅持要問「為什麼,那麼似乎要尋求其他的解答途徑了。在這種狀況下,訴諸傳統、信仰都是可以嘗試的途徑,也是一般較熟悉的途徑。

不過以下所要討論的並不是傳統的或是信仰的答解途徑,而是較為人們所忽略的另一種途徑,亦即人透過身體與周圍的一切保持不斷的互動關聯時,身體所體會和感受到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四、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綜觀整個西方哲學的發展,可以發現,西方傳統哲學雖然早就開始研究人,但主要的觀點卻是採取身心二元的理解結構,以致忽略了人的基本生活體驗,受這種理解結構的影響,造成身心的疏離,人們與自己的身體失去了緊密的聯繫:或有人視肉體是罪惡、痛苦之源,肉體是心靈的牢籠而不重視肉體;或認為我們要追求的是心靈的滿足而把肉體放在一邊;或是否認在身體內發生的感覺,以為這些是不好的、有害的,以致逃避而不敢面對自己身體的反應(瑞尼.威爾菲爾德,2001,序言)。廿世紀以來存在主義的發展,促使人們重新開始重視人的基本生活體驗,到了廿世紀中葉,法國哲學家梅洛.龐蒂(M.Merleaau-ponty)創立以身體為基礎的存在現象學,詮釋了身體在世界構成中的基礎作幅,更進一步提昇了身體在當代思想中的地位,引發了人們轉回對身體的關注,並意識到身體是人構成世界的原型這一事實(梅洛.龐蒂,2001)事實上早在一八九六年,柏格森林(H.Bergerson)出版的《物質與記憶》一書中,就已經非常注意身體的問題,指出了身體會選擇一種方式,通過這種方式,儲存它所發現的東西(柏格森,1999,頁8-9)。有關身體的研究到上世紀八年代以來,更整合為對身體的跟學科研究,在西方並已獲得了相當豐碩的成果,社會學、文化人類學、文化研究、精神分析學、主姓主義等都把它作為主要的研究論題。

其實從遠古時候起,神話、巫術與瀰漫下的人類,就是以自己身體的原型去構想宇宙的形態、社會的形態、乃至精神的形態,但西方人卻走了那麼遠的路,到了十九世紀末、廿世紀才回頭重新開始注意到這種現象;相較於西方,或許可以說中國人老早就有意識的、自覺的注意到這個現象了,例如,漢朝的董仲舒就曾經提出了「察身以知天的說法,不僅意識到,更進一步反省與考察人是如何以自己的身體為原型去構想天地萬物的形態,指出想要知道在人們構想中的天地萬物形態究竟是如何的,就必須反身自省,由考察人的「身體入手。

在中國傳統思想中,所謂的「身體是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心合一的整體。所謂的「察身,並不是把人從具體的生存情境中抽離,孤立地去研究人類自身內在的事物,如思想、靈魂和肉體的作用如何?而是把人納入實際情境中加以掌握;中國人也觀察人,但是中國人對人的觀察,是將人置於現實生存情境中,所掌握到的是人相應生存情境而產生的一種動態關聯。這種人與情境相關互涉的動態關聯,也可以作為我們構畫生命的總體生命藍圖。有關這種心想,可以在中醫理論中找到系統的說明,對於有興趣從醫學背景中來構畫生命意義的讀者,或許可以進一步去研究中醫理論,並從中發現與理解中國傳統醫學中所提供的總體生命藍圖究竟是如何的狀況。此非本文所探究的範圍,不遑多論。

在此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關「察身的另一層意義──「察身不只是對身體作對象化的觀察,「察身也可以指人們在自己的生存情境中,對自己身體活動的整體知覺,或稱之為身體的知覺。這種身體的知覺不是把身體當作一個對象化的客體,不是從外部來觀察自己的身體,而是「以身觀身(《老子》),回返身體本身,從內部感受身體自己在運動時的震顫狀態。

(一)如何構成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誠如德國哲學家赫爾曼,施密茨(HermannSchmitz)對哲學所下的定義,以為哲學可以界定為「人對自己在遭際中的處身狀態的沉思(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現代身體現象學的主要意圖,即在試圖揭示性的和理性的去接近身體無意識的生活體驗(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而傳統中國思想不僅只是教人揭示性的和理性的去接近身體無意識的生活體驗;更要進一步的教人在生活情境中調整無意識的身體活動,使其能展現理想的活動狀態,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同時也教人開發身體的各種感知能力,去感知原本是無意識的身體震顫。這種以人的身體去建構總體生命藍圖,或生命意義的方式,有其特殊性與簡易性,以下即以中國傳統思想為主,詳細分析中國傳統思想是如何教人在具體的生活情境中,調整自己身體的活動,使身體向所遭遇到的賽事物開放,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以及如何教人用身體去感知身體的震顫;希望由此引述,指出這種構成生命意義方法的特殊性。

(二)論「心齋,「坐忘

大體而言,《莊子》書中有關「心齋、「坐忘的敘述,或可視為瞭解中國古人對於如何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開發身體知覺等相關問題,相當典型的範例。為了清晰的說明上述經由身體構成總體生命藍圖的見解,首先得分別解析式的揭示在《莊子》中有關「心齋、「坐忘描述。《莊子‧大宗師》說:

然日:「何謂坐忘?顏回日:「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於大通,此謂坐忘。仲尼日:「同則無好也,化則無常也。而果其賢乎!丘也請從而後也。

在(大宗師)中,莊子借孔子與顏回的對話來闡述何謂「坐忘,根據其中的對話可知,所謂的「坐忘,就是要使自己「同於大道;而「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所描述的是人處於「坐忘狀態中,人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體與外物的認識關係如何。

首先要說明的是所謂人自己必須「同於大通的意思,基本上指的是《莊子》所認為的一種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所謂的「同除了具有「會合、「淵的意思之外,還有參與共謀以及和諧的意思,循著這些意義,「同於物或是「同於大通(大道),主要是說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應廳是指與天地萬物會合,與天地萬省以一種相互關聯、相互配合的方式,構成一種相反相成,共同謀劃的、共在的、和諧關係(林文琪,2000)。

其次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依莊子的看法,主要在說明人應該要如何調動自己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體,去完成理想的身體活動狀態。有些人以為(大示師)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主要是指人應該要去情去我,而抑制形體、感官、心知的作用。若依照一般的看法,那麼所謂的「坐忘豈不就像是《莊子.天下篇》所記載的慎到之流的人物,追求「至於若無知之物而已(《莊子‧天下》),如草木樹石般無情、無知之物的生命狀態?!其實莊子並非如此之主張,反而以為這根本是「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莊子.天下》),由此可見《莊子》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並不是要使人的生命「至若無知之物的狀態。那麼竟究該如何理解(大宗師)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呢?本文認為應該回到「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等「墮、「黜、「離、「去在人身體上所發生的活動狀態如何,來作重新的反省。(林文琪。,2000)

「墮字,有「易,轉變、簡易的意思:之有惰的意思。循此義衛伸,則「墮枝體,並非要放棄身體的意思,而是指轉變肢體本身的運作方式,使其由繁而簡,讓肢體的運動回復到最簡單、基本的運作狀態:而「墮作「惰的意思,則是指調整肢體相應外界的反應方式,使其由積極主動的活動方式,轉而採取一重被動因應,「待物而動的活動方式。(林文琪,2000)也就是要調整身體的活動使其展現「聽之以氣的狀態。《莊子.人間世》說:

回曰:「敢問心齋?

仲尼曰:「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之。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

《莊子》指出,人與外界的人事物相遇時,若只是開放我們的耳目口鼻等身體的感官去接受他們,那麼就如「聽止於耳般,我們只對所遭遇的人事物開放身體的感官而己。《莊子》以為人與外界的人事物相遇,除了引發我們感官的活動之外,還會進一步的引發心知的成活動-「聽之以心:但是「心止於符,心知構成活動,容易將外物當作一個客觀的存在物來觀察,因此如果囚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進行心知的構成,亥即囚對外界人事物進行知識性的理解,如此一來,心知所建構起的內在生命藍圖,不過與外界的人事物有一種相符合的關系而己,並沒有產生具體的、存在上的關聯。因此《莊子》進一步指出,理想的人與外界人事物的互動方式,是「聽之以氣。所謂「氣,主要是指身心合一的身體在參與情境互動中所展現出來的總體活動狀態:「聽之以氣,則是說我們在與外界的人事物交接互動時,必須整個身體參與到情境中,以整個身體向情境開放,展現「虛而待物,讓身體活動展現「應物而動的狀態,才能與情境保持一種動態的協作關係。

「黜與「屈相通,具有收斂的意思。如《國語.周語下》:「為之六閒,以揚沉伏,而黜散越也。工引之的《經義述聞》說:「引之謹案:黜,讀之屈。屈,收也,謂收斂散越氣之。……沉伏者,發揚之;散越者,收斂之,此陰律所以聞陽律,成其功也。發揚與沉伏義相反,則黜與散越義亦相反。從身體活動的角度而言,「黜是一種反向的調整活動,亦即收斂呈現散越狀態的氣。在這個理解之下,所謂的「黜聰明,是指調整耳目的運作狀態,亦即收斂耳目指向外界,逐物而不反的狀態,轉成為一種「反聽內視的狀態。這就是《莊子.駢拇》所說的:「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己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己矣。「黜聰明就是指調整感官知覺的作用,使其成為「反聽內視的自聞、自見,回返身體活動本身來加以感受。(林文琪,2000)

「離具有兩行並立,以及明的意思,循此義而論,所謂的「離形,並非說「坐忘時要超越形體,心靈脫離形體而進人出神的狀態,而是說「坐忘時人不僅從未超越形體,反而在坐忘狀態的當下,人的身體本身對自已所展現的形體,有一種與形體活動兩行並立的自知之明,亦對活動中的身體形成一種身體的知覺,感受到形體活動時的震顫狀態。(林文琪,2000)

「去具有「人相違、行的意思。循此義而論,則所謂的「去知,人是人用心知、脫離心知的意思,而是「違其心知而行的意思,亦即調整「心知的作用方式,使「心知的作用方式與一般主動構成的用方式相反。例如,相應於我們與物交接時,心知指向外物去認知外物的指向活動而言,所謂的「違其心知而行(「去知),就是說要調整心知的指向作用,使其由向外物的意向轉而成為一種對「思的活動「反躬個省的意思:另就心知的構成活動而言,心知的構成活動,主要是先將外物與我對立,而後去對外物進行批判性的考察,使外物脫離直接經驗的或感知的所對,而成為一種可理解的、具有確定性的、思維的對象。相應心知的這種構成活動,「違其心知而行(「去知),旨在調整心知的構成成活動,使心知能以「徇耳目內通而外於心知(《莊子.人間世》)的方式展開,亦即當感官心知「徇耳目內通,經感官、心知作用形成關於外物的知覺時,心知能發揮其「反躬自省的能力,自我調整,不以持有(having)的方式來固持心知構成之成果,不視之為唯一的真理,重反直接面對事物的交往活動。(林文琪,2000)

(三)小結

綜合前面關於「心齋,「坐忘討論中,有關身體活動狀態的說明可知,《莊子》以為理想的人與天地萬物互動的方式是,人整體身心的活動必須處於「同於天地萬物的狀態,亦即與天地萬物的活動相會合,與天地萬物形成一種相互關聯的、相互配合的、相反相成的、共在的、和諧的互動狀態。也就是說,人以實際身在情境中,以與情境融為一體的狀態,與情境互動,而在「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之後,與情境成為和諧共在的整體。

基本上,這種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是通過一種本體同一化的運作,向外物開放,以「虛而待物的方式,因應外物之動而動,與外物的存在活動,使人的存在活動與物的存在活動,在密切而具體的交住(communion)之中,相互諧調,和諧共動。這不只是一種理智的構畫,而是實際身體的活動,在身體實踐中完成的生命意義。

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就是在我們「虛而待物的身體活動中構成的。然而《莊子》認為我們不只要調整身體的活動方式來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而已,而且在相互諧調的互動中,人對自己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要有一種「反聽內視和「反躬自省。這種身體在活動過程中不斷地向內的「反聽內視和「反躬自省,就是身體構成自身身體形象的過程,或可稱之為形成身體知覺的過程。比如當自已在打字時,除了調整我們的身體,使自已身體動作都能展現與情境中的條件協調的狀態外,在過程中還要去感受打字時自己身體整體的震顫狀態,像:肌肉的收縮與放鬆,整個身體的運動方向,自己身體在整個環境中的位置等。身體知覺的開發,不僅使我們發現身體所構成的、理想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肯定、確認了自己所構成的理想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而且可以讓我們感受到自己是身心合一的整體,引發一種與整個生存情境相互協調的、共同體的感受。這就是《莊子》所說的「物化。《莊子.齊物論》說:

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人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蝴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

所謂的「物化是人以其自已全身心的存在向物開放,讓自己的生命律動展現為因應外物之動而動的狀態,與外物形成一種交互同步、複調性的和諧互動。在互動中,人不僅致力於調整自己以與外物形成同步的互動,而且體驗著自己活動的成果,形成一種與外物合而為一的感受:但是這種一體的感受,這種與外物合而為一感受,不是自我縮減,放棄自我投入對象的密契經驗,而是如莊周夢蝶般,自己化作另一隻蝴蝶,栩栩然地與所交往的蝴蝶共舞,是一種與他物共在的感受,一種共同體的感受。所以「物化不是化身為對象,而只是調整自己,使自已與對象成為同一層次的存在,以與外物形成交互同步、複調性的和諧互動。雖然「物化時人是調整自已的活動使之與對象成為同一層次的存在,但是人在與物交互同步的互動中,是隨時保持著清楚的自覺,「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儘管在互動中會引發「人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密切不可分割的一體感,但是「周與蚑蝶,則必有分矣,人們不僅感受到整體,而且也能感受到自已是整體的部分,自已與共舞的對象是有分別的。(林文琪,2000)

此外,身體知規的開發,也使得人對自已與外在人事物互動時的身體活動婦身,產生一種全神貫注而且沒有外在目的性的知覺,以及引發「躇躊滿志的「自得之樂這就像《莊子.養生主》中庖丁解牛故事所描述的,解牛本來不過是個技術性的操作而已,但由於庖丁不僅追求技術的純熟,而且對自已整個解牛的活動過程,有非常清楚的感受,且能欣賞自已所完成的動作,引「躇躊滿志的自得之樂,賦與了生命活動審美的性質。

結語

回到本文主要的論點必須再三申明,生命的意義人不是現成的某物,而是我們所賦與的看法。賦與生命意義的方式,主要在根據某一個總體的計畫或是生命藍圖來構畫自己的生命方向,並實踐這種生活,如此才能活出有意義的生命。

一個總體的生命藍圖,必須內化為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是人觀,才能在生活實踐中發揮影響力。但是總體生命藍圖內化的過程,人是一勞永逸的追求,而是在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互動中構成的,隨著我們遭遇的不同、個人選擇的不同,所建構出的總體生命藍圖也會展現出不同的廣度與深度。

大體而言,我們可以持以構畫自己生命的總體生命藍圖有很多,比如各種理論模型,例如,醫學的、社會學的、心理學的、歷史學的、哲學的……等等;或影響著我們生活的傳統;或各種的等等。本文集中介紹較為人們忽略,但現在似乎又開始引起注意的一種方式,亦即透過身體來構成身體化、總體的生命藍圖。事實上,對身體而言,「生命藍圖的措詞並不恰當,因為身體化的生命藍圖並不是透過對象化的觀察所得到「視覺圖像,而是身體從內部感受到的身體活動狀態,亦即人們在具體的生存情境中,身體本身所感受到的、在身體中發生的、整體的震顫狀態。

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的建構方式與知識性的總體生命藍圖的建構方式人不同。知識性的總體生命藍圖是透過「為什麼的提問和解答的尋求在意識中這構起來的;但身體本身人問為什麼,身體構成意義的方式,是以相應情境作出不同的活動方式來展現的。也就是說身體會相應情境作出不同的反應,而這些不同的反應方式本身,就蘊含著身體對情境的理解。無論是意識所構成的知識性總體的生命藍圖,或是身體所構成的身體化的生命藍圖,對追求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者而言,二者都是同樣重要的。本文所以特別著墨論述身體所構成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旨在起大家不要因為身體化的生命藍圖是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建構,並在無識意識的狀態下影響著我們生命的展,而忽略它。

文中分析《莊子》所敘的「心齋、「坐忘,來進一步說明古人對於身體化的、總體的生命藍圖有何構想。「心齋、「坐忘的身體經驗,並不是一種脫離情境的、純粹心靈的活動,而是可以在日常的行、住、坐、臥當中發生的,關鍵在於我們要在日常行、住、坐、臥的當下,關注自己的活動過程,關注自己的身體如何相應外界的人事物來展現如此這般的活動方式;並開始有意識地調整自己身體的活動方式,以「虛而待物的方式向情境開放,展現應物而動的狀態,恢復身體與情境的直接交住;再則要有意識地開發自己的身體知覺,恢復我們與自已身體的關聯,從內部來感知自己身體的震顫狀態。如此,只要持之以恆,我們自然可以在自己日常的行、住、坐、臥中展現出和諧與平衡的身體震顫狀態,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並活出有審美意義的生命。

行文到此,熟悉傳統中國文化的者或許會發現:中國古代用來教育世之、國子的樂之教中,有許多演習禮議、樂舞的課程設計,這些課程至東周禮崩樂壞之際,孔子還依非常重視,並用來教育平民學生。這種重視身體操演的教育課程,意味著什麼呢?順著本文的脈絡,您或許會回答說:古人的禮樂教化課程,不正就是一套訓練學生如何在各種生存情境中做出理想的身體活動,建構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並開發學生身體知覺的課程(林文琪,20001)?沒錯!有與趣的讀者,不妨進一步去探究中國傳統禮樂教育的實質,或許可以從中解消您閱讀本文帶來的、有關如何建構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的疑惑。

參考文獻

郭慶藩輯(1974),《莊子集釋》。台北:河洛。

〔德〕赫爾曼.施密茨(HermannSchmitz)著,龐學詮等譯(1997),《新現象學》,上海:上海譯文。

〔美〕瑞尼.威爾菲爾德德著,孫麗霞等譯(2001),《身體的智慧》。遼寧:遼寧教育。

〔法〕梅洛.龐蒂(M.Merleau-ponty)著,姜志輝譯(2001),《知覺現象學》。北京:商務。

〔法〕柏格森(H.Bergerson)著,肖聿譯(1999),《材料與記憶》。北京:華夏。

篇(5)

宗教观

唐君毅从发生学的角度对宗教的产生和宗教意识进行了疏释。当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和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发生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从而使人产生一种以求上达的意识,即有罪苦的意识时,最后才有可能逼出有神的信仰和宗教意识。而且,只有当欲望中的自我和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的矛盾冲突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是宗教意识,否则就是道德意识。其区别是,在道德意识中,人虽然感到有两个自我的冲突,但如果还可由协调的办法得以解决这种冲突,或者说两个自我的冲突在自己的身上还没有达到统一体的破裂时,人虽有痛苦和罪恶感,他还会认为痛苦和罪恶是我所当受,是磨炼自己人格的好机会,如此,他还是生活于道德的境界中,而不是宗教的境界中。只有当他的欲望自我和自欲望中求解脱自我矛盾十分尖锐,以至无法达到协调和消解,两个自我陷入了分裂,而人的统一的自我不能形成时,或者勉强形成,过后又发现这种统一两个自我的努力并无实效,从而痛到绝望时,这时人才由道德意识转向宗教意识。在这个时候,两个自我陷入了完全的碍裂,人不能同时感到两个自我都是我。他如以欲望中的自我为自我,就会感到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另一精神实体而为神。如他以求自欲望中的自我为我,那么认为欲望中的自我不是我是魔。由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我乃是欲望之我,所以人们通常都以欲望之我为基点,而求超越其欲望以实现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这样,就表现为人对神的信仰。人们越把欲望之我视为卑微不足道,人们对神的信仰也就越强烈,对神的崇拜也就越虔诚。而当欲望之我被全部否定超化时,人就全感到他是生活于神的国度,成为神的化身。在唐氏看来,这就是宗教的真正根源和本性。宗教意识是人类从自然生命求解放或解脱的意识,是一种独立意识,是比求真求美意识更高的意识。它与求真求美意识不同的地方在于:在求真求美中,人的精神倾注于客观的真美而耗费自己的自然生命。故求真求美要受自然生命律则的支配,而宗教意识则不同,它不受自然律则的支配。唐氏把人区分为陷于欲望中的自我和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陷于欲望中的自我是指现实生活中的自我,或者说是有着自然生命的当下的自我,是具体的自我,形而下的自我。求自欲望中解脱的自我是指从欲望中超的自我,或者说是从自然生命中解脱出来的自我,这是精神的自我形而上的自我。这也就是前文所述及的“现实自我”和“道德自我”。由此看来,唐氏认为宗教意识是从心理上产生的两个自我冲突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唐氏把人的宗教意识区分为十种:一是信仰自然神,向它祈求满足自己欲望的宗教意识。二是信仰有限的人神民族神或超自然的无限神,而同时向它表示欲望的宗教意识。三是求神满足自己来生愿望的宗教意识。四是求神主持世间正义的宗教意识。五是求灵魂不朽以完成其人格以及以苦行求灵魂解脱的宗教意识。六是信神以克欲的宗教意识,是一种崇拜皈依神以克欲成德的宗教意识。七是不信神亦不执我的宗教意识。不信神也不执我的宗教意识,如佛教能对我执破除净尽,将自己同一于超越自我,既无人我之执,也无神我之执,而视一切皆空。八是担负人类苦罪,保存一切价值于永恒世界的宗教意识。九是对先知先觉的崇拜,以担负人类众生苦罪的宗教意识。十是包含对圣贤、豪杰、个人祖先、民族祖先的崇拜皈依的宗教意识。唐氏认为,第十种宗教意识是最高级的宗教意识,原因是在高级的宗教意识中所信的神如基督和佛菩萨,都是以担负人类的苦罪为己任的。而人类的圣贤豪杰,在实际上就从事担负人类苦罪的事业。显然,唐氏对宗教意识形态的划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道德味道重的要比道德味道轻的宗教意识高,不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要比夹杂欲望的宗教意识高。他的这种宗教形态论,表现出他要建立宗教道德一体的思想,他开始探索将儒学和宗教加以结合。唐氏认为,人类受苦难多而无法自拔,受冤屈多而无处申诉,从而容易趋于相信神与灵魂之不朽,这可以解释西方宗教中的一部分事实,但人类的本性除求一般之幸福快乐,求客观社会上的正义实现之外,还追求德性之完满。向上精神强的人,必定想去除人格中任何一点点的过恶,以达到至善,而且也愿意看到一切人都去除任何微小的过恶,同达到至善。但是,人所向往的至善人格却是人今生所不能达到的,也不是只凭个人之力所能达到。于是人们寄希望“人之精神生命能存在于死后”,以使死后仍有继续向上,以达到所期望的至善的活动;同时,又寄希望于师友或其他人的帮助,甚至当他人的力量仍不足以助其去恶,或发现他人都陷于罪恶中时,就不免产生肯定有一至善的、有无限力量的神力的存在,以帮助自己以及他人拔除罪恶。唐氏认为,这种追求德性至善的愿望,是人类求神与追求灵魂不灭的宗教意识背后更深刻的动力。人一旦具此动机以信神或灵魂不灭之后,又会转而对于人的苦痛、幸福及罪恶与正义问题作一通观:认为人之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受苦,乃由于人的罪恶。人有罪而受苦,即表现为宇宙的正义原则,而苦痛反过来又使人获得超越罪过、超越欲望的“善”,或者又成为磨炼人格,帮助人去除过恶的动因。可见,唐氏是用人类追求德性之完满的愿望来说明的产生,来解释世界上其他宗教的起源和一些宗教理论的。作为新儒家的杰出代表,唐氏认为儒家思想包含着宗教精神,可是也不同于一般的宗教,儒家思想作为宗教有它自己的特点。他认为宗教有它不同于道德和艺术世界的特征,就是它有一个超越者的存在,同时也认为儒家思想对于超越者的信念也是存在的,不过不表现为人格神的上帝,而是另一形而上的绝对实在———天。对于中国儒家来说,天和地并非只是自然界的存在,而是具有精神生命性的存在。在他看来,对于超越者的信仰而言,中国儒教和世界上其他宗教是相同的。但在如何肯定或证明超越者的存在方面,儒家思想和世界上其他宗教又是不同的。在论证天的存在方式上,唐氏得出了天(超越者)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内在于人心。他说:“就其内在于我,而为我之仁心仁性仁德,使我之生命、我之精神、我之人格之得日生而日成之言,则天心、天性、天德之全,又皆属于我而未尝外溢,以成就我之特殊性与主观性。”[11]88他认为基督教、回教与儒教的最大不同,就是基督教、回教皆重视上帝之超越性,而忽视其内在性,而儒教是超越性和内在性的统一。在他看来,宇宙间唯人能以人德继天德。人之以人德继天德,即其尽心知性以知天之事。人知其性即知其天所赋之性,天所赋之性为明德,此明德亦即天性;人知其性即明明德,而能继天。在儒家思想中,人不仅有所依赖于天,天亦有所依赖于人,无天道,人道固无所自始,而无人道,天道亦无以成终。这种天与人的交互作用关系就是儒家思想中天的超越性与内在性的统一。中国儒教思想尤重积极的肯定与保存一切有价值事物,“重在积极的培养一崇敬而赞叹爱护宇宙人生之善美福德之情,并以求有所增益于宇宙善美、人生福德,使之日益趋于富有日新为己任”。[11]90唐氏这种“融宗教于人文”的理论设想,是基于他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刻认识,而为寻找中国未来文化出路所作的有益探索。唐君毅说:“孔子融宗教于道德,神即人。宋明即道德以为宗教,而人即神。吾人今即由道德以转出宗教,而人建立神,人造神。”[10]390由于这种宗教精神是由人的道德文化精神自身所建立的,是从人的人伦关系中,从人之家庭父子之相处,朋友之交谈、群众之聚会以及一切社会文化活动,历史文化精神之延续的客观自然物文化物中见神之存在,并与之相沟通,因此,它又是与中国人文精神相一致的,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唐氏宗教观可以说是一种人文的宗教观。他一生所孜孜追求的,是所谓真正的宗教精神。他幻想建立一种以儒教为基础的,又吸收世界诸大教之长的未来新宗教,以消除古今中外的宗教的纷争和冲突,使每一个人的人生都得到安身立命之所,以满足人对精神价值的需要。

篇(6)

管理哲学是“对管理问题的哲学反思”,管理学所研究的问题,自然成为管理哲学所研究的对象,只是二者所研究的层次有所不同:管理学一般是从“ 科学”层次对管理问题进行研究;管理哲学则是从“哲学”层面对管理问题的进一步探讨。从哲学层次探讨管理问题,一般包括两个主要方面:其一是管理的“世界观”层面的问题;其二是方法论问题。中国管理哲学应当是管理者在管理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对管理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基本看法,是管理者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管理哲学是管理活动的总的理论基础,是管理文化的核心。

一、以人为本的中国管理哲学“世界观”

由于中西方社会政治制度、传统文化背景和人的价值观念的差异性,中国人对管理的界定不同于西方。从本质上来看,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崇尚人文精神、伦理道德和中庸和谐的“价值理性”文化,是一种强调“ 克己复礼”的“ 德性”文化。西方传统文化信奉“个人中心主义”,强更多地调人应当追求自身价值和幸福,在独立人格基础上形成平等社会契约,之后用某种法定形式规范下来。中国和西方传统文化的差异性,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中国人和西方人对管理本质的不同理解。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2就是强调管理者必须通过道德修养,克己正身,恪守礼法,身体力行,树立自己的良好外在形象,使人民心服,才能上行下效,上善则民善,人民有了道德自觉性,就会接受统治管理。在管理场中,管理者是主体。只有首先管好自己,才能管好他人。管理者正气凛然、公平正直。以此作榜样,谁还敢走歪门邪道呢?“正己”是“正人”的前提和基础。“正人”是“正己”的效果和收获。从这一意义上,中国管理学既讲“ 道”,又讲“ 技艺”,是一门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哲学。

老子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3意思是说能战胜别人者是有力量的人,而只有能首先战胜自己的缺点、管理好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成功的管理者得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战胜自己,能否管好自己,只有先管好自己,才有资格去管理好他人。要战胜自己的错误、缺点和不足,就要求管理主体具备高尚品格和修养,才能够做到“自胜”。

中国人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把管理的本质规定为一门大写的“人学”。 “人”是中国管理哲学的出发点,也是它的落脚点。管理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实践活动。任何管理都离不开人,管理的主体是人,管理的客体是人、财、物、信息和技术等,但中心是人,因为财、物、信息、技术等都要靠人去认识、掌握和运用,才能在管理中发挥作用。因而管理哲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以人为本,人的本性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人有七情六欲, 有伦理信念,有价值观, 有人生观, 有经济利益, 也有精神利益, 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当我们在管理中实施以人为本时, 就应该以人性为本,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本性要求, 达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标。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管理的中心或核心,要关心、尊重人、尊重人的价值、要按照人的生理规律、心理规律和行为规律设计和进行管理。 古典管理科学不是以人为本,而主要是以物为本,以经济效益为本,以机器设备和技术为中心,按机器和技术的需要来设计管理,并且只关心效率和经济效益, 而不关心人和重视人的其他需要,颠倒了人与物的关系,结果却不能真正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尊重人和人的价值,按照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规律进行管理,才能真正调动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最终能够实现人的自我价值,有利于人的进步和全面发展。

二、中国管理哲学的方法论哲学的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中国管理哲学,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研究方法。

篇(7)

关于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据统计至今约存在五、六十种观点。认识论认为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要有过程。以德国学者施莱廷格于1807年首创的“图书馆学”这一名称作为开创性的基本标志,图书馆学已经走过200年的发展历程,并已步人具有自我认识的成年期。”’然而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不确定,便无法奠定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也无法确定该学科的学科地位乃至从根本上危及该学科的存在。问题的要害是必须首先确定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本文仅就此问题从哲学的观点进行的探讨。

1科学研究的对象

1.1科学和学科研究的对象“研究对象是一门科学的逻辑起点。”要讨论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首先要讨论科学研究的对象。“科学的直接目的是对客观世界做理论的表达。”科学研究客观事物和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一门科学只有上升到研究一种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才能称之为一门科学。诸如:物理学,研究物体的运动规律;化学,研究物质性质变化的(运动)规律等等;科学研究的对象只能是某一客观事物及该事物的运动规律。同时,一门学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所研究的对象必须是独特的,是在本质上区别于大干世界中其他任何事物的事物,这门学科才有存在的必要和道理。依此逻辑推理,图书馆学必须是研究一种本质上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独特的客观事物及该事物的运动规律的科学。《图书馆学》应该揭示“图书馆”这一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一般规律。

1.2图书馆的本质图书馆只是一个社会现象。社会机构只是其表象,并非其本质。依一件事物的表象去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这种研究没法进行。“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成了多余的了。”对现象层的描述,可以通过直观思维实现,而对本质的揭示和解释,则必须通过抽象思维去把握。”哲学认识本质。”图书馆学要求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图书馆的本质(已另文探讨)。

2知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2.1知识具有客现性关于知识的定义,笔者认为只有一句话解释的极为精辟。即“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正确的认识。”——《图书馆学情报学词典》。首先,本概念中的“客观事物”即是人类意识以外的客观存在。其次,“正确认识”的含义即认识到“客观事物”的本质。知识实际上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类头脑中的映像。这种映像一旦形成并被确认,就可以离开人类而单独存在。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原理之一是:“关于客体的真理性知识是这个客体的复写……”精神的活动,可以成为反映的客体……关于物质客体的知识也可以成为反映的客体。”‘人类文化信息(知识)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公共记忆。”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知识可以成为客体。当知识脱离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时候,也就是大家一直在讨论的客观知识——客体——客观事物的一种。反之,如果否认知识的客观性,则既不利于图书馆学对象的确立,同时也没有任何科学道理。

2.2关于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1)客观知识是那些已经脱离了人们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知识,比如各种各样的文献知识。知识一旦脱离了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文献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而已),就成为客观意义上的知识,也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主观知识”在这里指知识进入人的意识范畴,并且与人的意识发生交互作用的结果。所谓“主观知识”其规律性不好轻易言谈。人的意识和潜意识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知性。“隐性知识的共享与利用需要复杂的知识交流与逻辑思维,这是基于文档的显性组织系统无法完成的。”主观知识是否能够研究其规律、把握其规律不妨以后慢慢探讨。要避开哲学误区。哲学是科学的科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如果哲学观点有问题,科学的认识肯定要受到影响。我们把介入人类意识范畴和人的意识发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知识叫做“主观知识”不论它是初次介入还是再次介入,也不论是对个体的还是对群体的介入;而把那些能够离开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知识叫做“客观知识”。如果我们把“图书馆学”定义在研究客观知识的范畴之内,其理论框架就比较清晰了,理论体系也比较容易建立了。以下笔者提到的“知识”基本指客观知识。(2)关于真知识和伪知识。不能否认在客观知识中含有伪知识。因为所有的真知都是在同谬误不断地比对,不断地批判中而更加趋近于绝对真理。伪知识的存在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然的。它们存在于各个种类的文献之中。但它们并不妨碍我们对整体的客观知识的规律的研究和把握。

3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

3.1图书馆对知识的工作“图书馆”从存在的那一天起,就在对“知识”进行工作。中国古代的藏书楼——对知识进行工作。搜集、贮藏、整序、组织——知识。如当时的校雠、目录、分类等等。后来,西方正式有了“图书馆”,对知识的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知识的社会传播。直至今日融贯中西的图书馆,其工作对象仍然是知识。对知识的搜集,贮藏、整序、组织、流通、传播、传递。“图书馆作为公共知识的记忆系统,使知识得到了有序的存贮和积累”我们一直在说:图书馆是对文献进行工作。其实文献是知识的载体,知识才是文献的核心,本质和价值。应该说图书馆一直都对“知识”进行工作。

3.2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图书馆工作对象的实质是一知识。“知识中的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客体。”而图书馆的本质就是对客观知识的社会管理。所以可以说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关于“客观知识社会管理”的学问。

4几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图书馆学的对象的论述,涉及几个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非常具有迷惑性,所以必须将它们的本质区别叙述清楚,才能确定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唯一性。

4.1知识和信息信息是客观事物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的外在表现。——《图书馆学情报学辞典》;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图书馆学情报学辞典》。信息是客观存在,但它的存在及规律不一定都为人们所认识。如迄今为止,大到宇宙、太阳系以外的星系;小到基本粒子以下的粒子,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认识。这些事物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特征是信息却不是知识。冗余和垃圾信息也不是知识。二者的联系是都具有客观性;二者的区别是:信息包含尚未被人类认识或不需认识的客观事物,而知识是已经被人们认识的并必须认识的客观事物。

4.2知识与情报纵观了许多关于“情报”的解释,基本上认同情报是知识的一部分。既然是有意识有效用的信息,怎么可能不是知识?所以不能认同将情报(或情报的一部分)划分在知识之外。二者的联系是:都是知识;二者的区别是:知识包含情报,情报是知识的一部分。

4.3知识与文献二者的联系是:都是知识的存在形式。二者的区别是:a、一种是包含着事物本质的事物的存在形式;b、一种是某一种客观事物的本身。

5图书馆与其他社会构件的区别

若想清晰地阐述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与其他很多的相似和相近的学科不同,必须阐述图书馆的工作对象和其他许多社会构件的本质的不同。也即图书馆工作对象的唯一性。

5.1图书馆与媒体(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的区别:图书馆有对知识进行社会记忆和社会管理的功能,而媒体没有;

5.2图书馆与教育构件的区别:图书馆具有知识的社会记忆和社会管理功能,教育构件没有;

5.3图书馆与档案馆的区别:图书馆是对全社会知识的记忆和管理,档案馆只是对部分知识的记忆和管理。综上所述,图书馆的工作对象是“知识的社会性管理”,这是图书馆于任何一个其他社会构件的本质性区别。

6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

篇(8)

在中国,自西学东渐以来,比较哲学的问题就存在了。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通常被看做是中国比较哲学的第一部著作,至今仍然是比较哲学领域的代表作。虽然此后比较哲学有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相关的论文论著有了一些,但更多的是“哲学比较”而不是“比较哲学”。由于比较哲学之所以可能的理论基础尚未得到充分的说明,中西比较哲学的研究很难有积极、有效、深入的进展。有鉴于此,本文试着提出一个康德式的问题: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这一问题的实质是:使这种对话成为可能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意义何在?目的何在?是否有效?所以,本文的出发点是:比较哲学不是哲学比较。对两个或多个哲学文本(广义的)进行比较分析并非没有意义,不过还不是“比较哲学”。比较哲学不仅关注不同文化背景下哲学形态之间的同一与差异,更关注哲学本身,由此才能开拓哲学的深厚土壤和丰富资源。本文意在抛砖引玉,与其说是在解决问题不如说是在提出问题,希望借此引起人们对于比较哲学之理论基础的重视和研究。

一、哲学比较与比较哲学

由于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哲学的“比较研究”是一项事实,但是,不一定有“比较哲学”,而且不一定能够令人信服地说明比较哲学的可能性。比较哲学的存在至少需要这样一些条件:存在着一种以上不同的哲学形态;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发生了有意义的相互影响的交往;这种相互影响足以影响和改变某一哲学形态的发展;而且这种影响不是偶然的而具有比较普遍的意义。以上这些条件并非不存在,但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哲学还是许多种哲学?如果只有一种哲学,它的存在是特例还是普遍的?如果只有一种哲学,那么不论它是特例还是普遍的,可以有哲学比较但不会有比较哲学,或者说,比较哲学没有意义。这意味着,除非我们承认有不止一种哲学存在,否则比较哲学从理论上就不能成立。

迄今为止,比较研究主要在人文学科中存在,而在自然科学中较少。我们很难见到比较数学的研究,如研究英国数学和法国数学的差异,因为人们以为只有一种数学。人文学科因为文化的差异,所以才有比较研究。就此而论,比较哲学从一开始就是以“文化多样性”为前提的。当然,在自然科学中并非就不能进行比较研究,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出现表明,科学研究实际上受到了研究者的文化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并非一向标榜的客观研究。但是,毕竟自然科学具有相对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其前提是普遍必然性而且以普遍必然性为追求目的。而比较哲学的前提则是多样性或差异。从这个前提条件出发,如果比较哲学试图追求普遍必然性,那么它肯定会陷入困境,至少有自相矛盾之嫌——过分强调同一将使比较哲学失去意义,过分强调差异则使比较哲学失去可能性。

比较成熟的学科一般都具有相对稳定和统一的概念、方法、学科体系和叙述方式。数学家或物理学家在讨论数学或物理学问题时,一般不会出现相互之间的理解问题,不过这在哲学家之间却是常事。不错,哲学也有一套专门的术语(哲学概念),然而对于学习哲学的人来说,如果不了解哲学概念的历史肯定会面临困境,因为哲学家们在使用哲学概念时都有自己的方式,许多哲学家都在使用“存在”、“实体”、“主体”、“客体”、“思想”等概念,但是他们在使用这些概念时往往赋予了其不同的含义。希腊哲学中的“存在”不同于中世纪哲学的“存在”,也不同于近代哲学的“存在”,更不同于现代哲学的“存在”。如果把他们所说的“存在”当作同一个概念,肯定会造成误解。所以对于研究者来说,面对这些哲学概念时首先需要弄清楚它们的历史。

如果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而且相对于不同的文化或世界,这些不同的文化或世界相互之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那么比较哲学的意义就不大,更多的可能是猎奇。在某种意义上说,比较哲学的兴起和发展以我们越来越共同拥有同一个世界为前提。民族文化日益超越了地域性,相互之间发生了越来越多的联系,由此,不同文化和哲学之间发生冲突和融合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我们拥有一个世界,我们就应该有一个世界观,或者可以有一个世界观作为衡量不同世界观的标准。这种科学主义的态度不适用于比较哲学(当然也不适用于哲学):自然科学具有相对的普遍必然性,科学家们研究的是一个自然而不是许多不同的自然,哲学却有所不同。在某种意义上,科学家的工作是描述这个世界,哲学家的工作则是解释这个世界的“意义”。古典哲学往往试图通过描述世界而获得世界的意义,而现代哲学的思路则发生了转变。科学家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界(虽然也是人化的自然),而哲学家研究的对象则是融入了价值因素的“生活世界”,这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根据对象来检验某种哲学理论的真假对错。任何一种哲学理论自身都可以是“自洽的”,然而在不同的哲学理论之间却可能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因此,我们不可能仅仅根据一种哲学理论来判断哲学的意义,而必须考虑到哲学家们面对同一个哲学问题所提出的不同的理论。另一方面,在哲学这个学科中,虽然要求研究者在研究哲学家的思想时遵循学术上的规范,但是哲学家们的著作似乎总是各行其是,这表现在哲学家们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方式表达他们的思想。掌握了数学“语言”基本上可以读懂所有的数学著作,但是读懂了柏拉图并不意味着可以读懂亚里士多德。不恰当地说,哲学家们试图通过“说”去说“不可说”的东西。既然“不可说”,“说”与“说”之间往往方式不同而且很难判断谁更有效。

在某种意义上,哲学自身就具有比较的性质。西方哲学是不同文化以及不同的哲学形态融合的结果,至少可以概况性地归结为“希腊——拉丁——日耳曼”文明融汇的产物。同一时代的哲学也是如此:英美哲学与大陆哲学相互之间同样存在着相互理解的难题。其实,中国哲学也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佛教在东汉初传入中国,使得先秦与汉唐之后的中国哲学亦具有比较的性质。所以,比较哲学不仅发生在中西哲学比较研究领域,同样也发生在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自身之中。然而,不同的哲学如果没有任何共同性和可比性,比较哲学就是不可能的。就此而论,我们或许可以引入维特根斯坦的反本质主义立场,视不同的哲学形态为“家族相似”的关系,将哲学看作是一个“家族”,以其“相似性”建立一种“元哲学”的观念,即以哲学的问题、对象、基本概念、方法等形成“元哲学”的方法论。这并不是说有“一种”哲学,而是对所有的哲学形态作“元”的分析,或者说,以比较哲学充当“元哲学”的地位。在此,我只是把“元哲学”的问题提出来,尚须深入讨论。简言之,所谓“元哲学”并不是要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上再建立一个“普遍哲学”、在不同的语言之上建立一套普遍语言,也不是致力于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寻求“同一性”,当然更不是企图消解各自的文化背景而谋求所谓准确的理解,而是建立一种“宽容”的态度,营造一种可供比较的环境。

在某种意义上,“哲学比较”是一种方法,而“比较哲学”则是一种“哲学”。“哲学比较”通常是描述性的:我们可以在不同的东西之间作比较,明确同一与差别是任何一门学科甚至任何一种叙述方式的基本前提。相对于当代中国的哲学,比较研究已经融汇在哲学研究之中了。因为就这一学科而论,中国的哲学从一开始就是在以西方哲学为主要参照系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就此而论,如果局限于哲学比较,只是简单地指出中西哲学的同一与差别,不过是经验性的归纳和描述。

比较哲学与哲学比较不同,其出发点在于,我们共同拥有一个世界——地球村。哲学根源于我们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一个意义的世界。“生活世界”的意义是多元的,不存在唯一标准化的世界意义。虽然由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地域性,相对而言比较封闭,看起来西方世界有西方的意义,东方世界有东方的意义,但是实际上,“西方世界”并没有统一的意义,正如“东方世界”没有统一的意义一样。在全球化时代,多元的意义是共存和重叠的。为此,我们提倡一种“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不存在超越于不同的生活世界之上的“共同的世界”,所谓“共同的世界”不过是不同的生活世界“重叠”而形成的。套用后现代的说法,没有“所指”,只存在不同的“能指”。

因此,比较哲学不能仅仅停留在比较研究的层面,需要“还原”到“源始境域”——生活世界。因为使不同的哲学形态之所以不同的东西隐藏在不同意义的生活世界之中。这是一个文化的、历史的、语言的、社会的、个人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的不同意义决定了哲学形态的区别,反过来,不同的哲学形态又赋予生活世界不同的意义。所以,比较哲学不承认有一种标准化的哲学(例如西方哲学或东方哲学),如果有一种哲学那只能是“元哲学”,即对所有不同的哲学所进行的比较哲学研究。

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引入“比较视角”(comparative perspective)与“比较视域”(comparative horizon)这两个概念。

二、“比较视角”与“比较视域”

“比较视角”这个概念借助于比较文学,在比较文学中一般译作“比较视域”。①为了与“comparative horizon”中的“horizon”区别,我把“perspective”译作“视角”。其区别在于,“perspective”突出的是某个观察者或者主体的角度,而“horizon”突出的则是多角度多层次的“视野”、“视域”或“境域”。“比较视角”当然不局限于比较文学,在西方许多研究中都使用了“比较视角”的方法。“perspective”的基本含义是“透视”。这里主要借用“透视”或“视角”的概念来说明比较哲学的问题。

在比较文学中,“比较视角”是比较文学研究主体在两种文学关系之间或文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关系之间的内在透视。这种透视是跨越两种或两种以上民族文化知识的内在汇通,也是跨越文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内在汇通。②比较文学所说的“比较视角”强调的是比较文学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跨学科为基点③。显然,比较哲学也具有这方面的特点。本文在比较哲学中引入“比较视角”概念,是为了说明:首先,任何一种哲学都是从一个视角出发看待哲学对象、研究哲学问题和看待其他哲学的,比较哲学则不局限于某一个角度或视角,或者说,它的视角是“比较视角”。其次,由于不同的哲学有不同的视角,因而比较哲学的“透视”是在不同的视角之间发生的。最后,比较哲学应该具有一种“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的自觉意识。

“视角主义”或“透视主义”(Perspectivism)由尼采开始形成影响,为后现代主义所充分发挥。西洋绘画自文艺复兴以来把几何透视法运用到绘画艺术之中,被称为“焦点透视法”。人们曾经认为中国绘画没有透视法,这种看法后来得到了纠正。中国绘画也有透视法,不过是一种“散点透视法”。在某种意义上,传统哲学类似“焦点透视法”,自以为是在客观地描述事实,实际上只是从个人视角所看到的东西。如果从“散点透视法”看待事物,获得的是一个马赛克式的图景,即拼装起来的世界;我们似乎可以通过散点而弥补焦点的局限,所有的散点拼装起来,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以西方现代派绘画中的立体主义为例,毕加索和勃拉克打散原有形体,然后主观地重新组织那些成分,并不遵守透视规律,从而,这种所谓的立体主义并不创造视觉的立体感,而是创造了一种理念化的立体感。视角主义则认为,所有的知识都不过是认识主体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所看到的结果,不是也不可能是事物的全部。即使把“盲人摸象”所摸到的部分拼装起来,也不可能形成完整的事物自身。“视角主义”不承认有事物本身,因为对象的意义仅存在于不同的视角之中。

在某种意义上,比较哲学应以“视角主义”为基础。比较哲学有其研究对象,其研究对象亦有其“背景”。以“哲学”为“背景”,以不同的哲学及其关系作为研究的对象,这是传统观念。在我看来,不存在“哲学”,只有不同的哲学形态。那么,比较哲学是在什么基础(平台)上研究不同哲学及其关系呢?这个基础就是“视角主义”意义上的“比较视角”。比较哲学具有“跨”的特点,这个“跨”不是超越,而是“元哲学”意义上的哲学。它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比较视角”:

第一,比较哲学研究不同哲学之间的关系,每一种哲学的角度都不是全部,他者也不是全部,从而比较哲学具有“之间”的特点。“视角主义”应该是比较哲学的出发点。认识论中有“主体间性”的问题,在比较哲学中则有“哲学间性”的问题。

第二,比较哲学的基础是“生活世界”,这是一个生成着的多重意义的世界。不同的哲学所解释的世界已经是意义重合的世界了。哲学从生活出发,而当今的生活世界是“混合的文化”。④中国哲学面对的生活世界不是纯粹中国的,美国哲学面对的生活世界也不是纯粹美国的,其实都具有“混合文化”的特点。因而,在不同哲学之间进行比较研究,必须考虑到或者自觉到这一点,这意味着哲学本身就是比较哲学。

第三,“比较视角”突出的是观察者的角度,而就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而言,还须引入“比较视域”的概念。“视域”所说的是观察者从这一角度所“看”到的东西。“比较视角”是多视角的,“比较视域”则是多视角所面对的境域,亦即不同文化和意义重叠的生活世界。

“比较视域”(comparative horizon)是一个自造的概念。比较哲学通过研究不同哲学之间的关系而面向“生活世界”,解释“生活世界”的意义,而“生活世界”乃是一个意义生成并且相互重叠的世界,类似海德格尔所说的“源始境域”。之所以把这个“源始境域”称为“比较视域”,是为了强调这个“源始境域”具有“视角主义”的特点,尤其是为了强调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的特点。

“比较视角”意在强调比较哲学不是站在某一种哲学的“角度”,而是研究所有不同哲学的“角度”;“比较视域”强调的则是比较哲学的研究对象是由不同哲学构成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哲学家族”,在它们的“背后”是多重意义重叠的“生活世界”。简言之,当我们比较不同的哲学思想的时候,并非站在某一种“视角”,而是站在不同视角“之间”对所有不同的哲学思想做“全景概观”式的比较研究,并由此“看到”不同的哲学思想所“看到”的东西,以及不同的哲学思想因为“视域融合”而形成的东西。当然,“比较视角”与“比较视域”之间的区别主要是为了说明的方便,前者强调的是比较哲学的方法论,后者突出的则是比较哲学之研究对象的性质。实际上,比较哲学的“看”(比较视角)之“所看”(比较视域)自有其同—性,而其真正的目的则在于凸显不同哲学形态之间由于“视域融合”而形成的新东西。

三、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

许多人怀疑比较哲学的可能性,在不同文化之间究竟是否有可比性、是否可以通约的问题上心存疑虑。然而,在不同的文化之间发生了广泛深入的相互影响之后,比较哲学的可能性问题变成了一个理论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事实上是可能的,但是理论上如何说明?这就是康德式的问题: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

说到“不可通约性”的概念,人们往往以为库恩所说的“不可通约”相当于“不可比较”。库恩讨论的是同一背景下科学理论的变革问题。科学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但由于它们的语汇结构在大多数方式上是重叠的,因而存在着使一种语汇的成员获得另一种语汇的“桥梁”。1988年,库恩在一封信中指出:“当我谈到两个理论或两个范式是不可通约时,我绝不意味着提议说,它们之间是不可比较的。……‘不可通约性’应用于科学理论,意欲提示出,需要陈述一个科学理论的语言很像诗的语言。某些陈述(但只是那些),使得用一种理论的语言不可能以确定真值所需要的精确性翻译为另一种理论的语言。但两者仍然是可以比较的。”⑤我们在此借题发挥,就比较哲学而探讨不可通约的问题。

库恩面对的是一个领域的问题(科学),而且众所周知,科学的语汇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国界的。虽然科学在西方的发展历经不同的历史时期和面临不同的文化背景,但是自近代以来,科学毕竟有了一套通行的自己的话语系统,如数学公式。而比较哲学的问题面对的是不同文化背景下哲学形态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没有通行的话语系统(除非仅以西方哲学为“哲学”),以至于库恩所说的不可通约=不可翻译的问题在这里更成为问题。库恩面对的是科学理论之间的翻译问题,而我们面对的是不同文化之间、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问题。然而,如果我们可以将比较哲学看作“哲学”,那么是否可以说比较哲学应该为不同哲学形态之间的“翻译”提供理论上的可能性呢?当然这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问题了。科学家相互之间可以通过科学语言相互理解,而比较哲学能否构成哲学交流的“平台”尚属疑问,更何况即使可以成立,不同哲学之间的相互理解仍然是成问题的。简言之,按照库恩的理论,不同的科学理论之间不可通约,但却是可以理解的,如亚里士多德与牛顿的“运动”概念。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如果不可通约,是否可以相互理解?显然,这是回答“比较哲学如何可能”所不能回避的关键问题。

不同哲学家的著作在不同的背景下形成,使用不同的语言写作。从传统的观念出发,“哲学比较”是可能的,因为有不同当然可以比较;然而“比较哲学”却是不可能的,存在着“不可通约”的难题。首先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能否通约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理解的问题,即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问题。其次是我们对于哲学文本能否理解的问题,这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难题,一是我们与所阅读的文本之间的“间距”,二是不同的文本之间的“间距”。

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问题,显然不能以各种哲学都属于哲学来回答。然而,尽管各大文明最初的形成和发展是相对独立的,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或许是大航海时代之后的事,但是文明、文化之间的交流沟通古已有之,这是事实。例如,佛教东传,希腊文明受到周边文明如巴比伦、埃及等文明的影响,亚历山大大帝东征乃有希腊化时期,基督教诞生后有希腊文化与基督教文化之间的互相影响,罗马建立了地跨亚、非、欧的大帝国,匈奴西进造成了世界性的民族大迁徙,13世纪蒙古大军建立了地跨欧、亚的大帝国……所有这些历史事件都意味着文明、文化之间的碰撞与融合。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实际上都是在不同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事实上不存在“纯粹的”文明或文化,文明或文化都是混合性的,哲学也是一样。当然就哲学而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都存在着“翻译”的问题。佛经从梵文到汉语的翻译,从希腊到罗马,希腊语翻译为拉丁语,毫无疑问都存在着“本土化”的问题。经典的翻译从来不是原样照搬,哲学思想的传播亦存在着文化“翻译”的问题。中国人毕竟要通过汉语了解佛经,罗马人毕竟要通过拉丁语了解希腊经典。因而,在翻译或传播的过程中,必然发生了某种文化上的“变异”。那么,这从理论上如何解释?在不同的哲学形态之间沟通的“桥梁”是什么?

或许哲学解释学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关于阅读的传统观念是“我注六经”式的。阅读的目的是完全按照本文的意义解读(客观主义):我们要避免主观上的偏见或成见,按照哲学著作本来的面目把其中的思想“再现”出来。这听起来有道理,而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没有意义。我们与文本之间存在着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等的间距,而哲学著作都是在它的时代形成的。除非我们能够像复印机一样,把哲学著作及其形成的所有背景因素统统复制过来,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哲学家的思想。而我们与哲学著作一样,有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社会、个人等诸多背景因素,不可能把这些因素统统清除掉,把自己变成一张白纸。其实,即便是同时代的文本与我们同样存在着“间距”。

按照传统的阅读理论,文本的意义存在于文本之中,阅读者的工作就是从文本的字里行间解读其意义,而阅读的准确性就在于以文本为标准来衡量不同的阅读者阅读的结果。显然,如果我们不可能整体复制文本及其背景,我们就不可能消除我们与文本之间的间距,而这的确是不可能的。而从解释学的角度看,文本及其意义并不是客观的存在或现成的所与,其意义乃生成于我们对文本的解读之中。这并不是说“六经注我”,我就可以从自己的角度(视角)任意解释它的意义。文本不是一经形成便一成不变的,而是“活”的有生命的存在。文本也是对话的产物,它是哲学家与哲学对象、哲学家与哲学家之间“对话”的结果。我们阅读文本也是“对话”,亦即我们与哲学家(文本)围绕共同关心的问题相互讨论的结果,我们参与到哲学家的对话之中。因而,对话是一种“视域融合”(Horizontverschmelzung)。伽达默尔在回答贝蒂的批评时说:“我的探究的意义,无论如何不在于提供一种关于解释的一般理论,以及一种关于解释方法的独特学说,就像贝蒂卓越地做过的那样,而是要寻求一切理解方式的共同之处,并要表明理解从来不是一种对于给定的‘对象’的主观行为,而是从属于效果历史,这就是说,理解是从属于被理解的存在。”⑥在某种意义上,一切理解方式的“共同之处”就是“视域融合”。伽达默尔主要探讨的是同一种文化或语言范围内的“视域融合”(例如我们与传统之间的关系),而我们遭遇的是不同文化或语言之间的视域融合。换言之,比较哲学需要讨论的是跨文化的哲学对话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比较哲学乃是跨文化的哲学对话,而“对话,特别是宗教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对话,并不单只是一系列的会谈,而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一种领会和反映世界及其意义的方法”⑦。对话既不是持不同见解的人相互之间的争吵,也不是持相同见解的人互相强化自己的观点——这两个极端其实都是在自说自话,唱独角戏,对话是平等的交流。进入20世纪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世界开始“祛除绝对化”,“走出对世界及其他对我们的意义的绝对化理解,走出绝对的思维方式,我们已经开始发现一个远为丰富、远为‘真实’得多的理解世界的方式,这就是对话的思维方式”⑧。“对话是在一个主题上持有重大分歧的见解的人们之间的一种以从对方学习关于这个主题的更多真理为目的的双向交流”,“对话是两个或更多的持有不同见解的人之间,以通过各自的参与向其他人学习以使自己能够有所改变和提高为目的的交谈”。⑨

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文化与文化之间、人与人之间不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而这种关系如果表现为坚持自己的立场或是放弃自己的立场,都是无意义的或者无效的,这不是对话或者交流的目的。对话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拥有绝对真理,我们必须了解关于同一个主题的各种不同的见解,才有可能选择对我们最合适恰当的可能性。因此,“对话”不仅仅是方法,更重要的是一种“态度”。

跨文化的哲学对话亦涉及翻译问题。

因为存在着不同的哲学形态,在不同的哲学之间存在着翻译的问题,因而翻译问题是比较哲学的重要问题。就中国哲学而言,我们通常需要通过翻译研读西方哲学家的著作,即使对于可以使用原文原著进行研究的学者来说,同样涉及通过汉语思考、理解和叙述西方哲学思想的问题。当然,即使同一个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也存在着哲学概念的“翻译”问题,因为哲学家们在使用同—个哲学概念时,其含义往往是不同的。不过我们在此更关注的是中西之间的比较哲学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此所说的“翻译”仍然是“广义的”,因为它还涉及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问题。

翻译可以分为“语际翻译”(interlingual translation)和“语内翻译”(intralingual translation)。⑩一般说来,“语内翻译”相当于“解释”,“语际翻译”则是严格意义上的翻译,而实际上“语际翻译”亦需要解释。“语内翻译”涉及“文本流传”,“语际翻译”则涉及“文本流通”。(11)“文本流传”说的是传统的传承,“文本流通”说的则是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

其实在西方也存在着翻译问题。“西方”是一个笼统的概念,至少包括希腊语、拉丁语和日耳曼诸民族语言。希腊语和拉丁语都需要翻译成日耳曼各民族的语言,而且在日耳曼各民族之间的语言也存在着翻译问题。只不过作为诸多文明融合而成的西方文明,具有相对而言比较统一的文化背景,虽然这个文化背景亦具有多元化的特征。不过就现代哲学而论,在某种意义上,西方哲学面临的往往是“语内翻译”或者“文本流传”的问题,而中国哲学面临的主要是“语际翻译”或“文本流通”的问题。中国的“文本流传”居于“弱势”,“文本流通”则是“主流”,传统文化“断裂”,而西方文化对中国则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中国的学术研究如果离开了翻译将所剩无几,这就造成了非常不平衡的现状。

1985年,美国语言学家恩格尔说:

随着这个世界像一个干瘪的橙子一样日益缩小,各文化中的所有民族日益接近(无论是勉强地还是心存疑虑地),我们在这个地球上剩余的岁月或许可以干脆用这样一个重要论断来表达:“翻译或者死亡(translation or die)。”或许某一天,世界上每一个生物的生存与否也许会取决于对一个关键词的紧迫的和准确的翻译。(12)

此话虽然有些夸张,但也说明了当今时代翻译的重要意义。

比较哲学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因而理想状态的比较哲学应该是内外兼顾、有进有出的,全球化时代尤其如此,这才称得上“学术交流”。然而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却是有进而无出,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所以我们把比较哲学看做是“元哲学”还只是理想而已。就此而论,中国的学术界还不成熟,还没有进入全球化的时代。我们总是说要“与国际接轨”,但基本上还是单向的。

无论如何,翻译对中国的学术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翻译”自身就具有比较哲学的意义。与此同时,“翻译”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了解西方、“与国际接轨”,亦在于为比较哲学作出应有的贡献。就“理解”是某种“视域融合”而言,西方的经典并非原封不动、现成所与的“原本”,其意义存在于后人的解读之中。这意味着中国人的解读应参与到西方经典的意义构成之中,而且肯定不同于西方人的解读,因为它不可避免地出自现代中国人的“视域融合”。这也意味着西方人对自己经典的解读并非就是“正宗”,反过来也是一样:中国人对自己的经典的解读也并非就是“正宗”。

因此,中国哲学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以及各种文化影响下的嬗变、西方哲学概念在汉语翻译以及传入中国后所发生的嬗变,应该成为比较哲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结语

哲学与宗教一样,起源于人类精神的终极关怀,不同的哲学之所以不同,主要在于它们对终极关怀问题的不同的回答方式,而这些回答方式的不同当然有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的因素。所以从“根”上追溯,需要“还原”到不同哲学赖以形成的“土壤”——不同文化的“生活世界”。因而,不同哲学之间的影响既可能源于不同的生活世界相互之间的影响,也可能是因为不同哲学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影响了生活世界。如前所述,我们正处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多样性的时代,也可以说是“混合文化”的时代,而所谓“混合文化”乃是不同文化之间“视域融合”的结果。仅就哲学而论,其发展不仅根源于不同文化“视域融合”因而意义重叠交汇的“生活世界”,同时也是不同哲学之间“视域融合”的产物。正因为如此,比较哲学理应有其广阔的发展空间。

因此,开展关于比较哲学的深入研究,对于当代中国哲学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就现状而言,由于学科的划分,哲学下属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等八个二级学科各行其是,壁垒森严,即便面对的是同一个问题也是各说各话,即使使用的是同一个哲学概念却也往往各有各的含义。而实际上,中国哲学的研究已经不可能离开西方哲学的参照系及其概念和方法,而在中国研究西方哲学的目的亦主要不是为西方哲学作贡献,而是为了中国哲学的发展。简言之,当代中国哲学具有比较哲学的性质,然而由于缺乏自觉性,学者们往往画地为牢,自我限制,虽然因其细致入微有可能提高“技术含量”,但却也掩盖了哲学的作用与功能。在我看来,比较哲学有助于破除学科壁垒,跨越学科界限,使哲学面对当代社会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文以“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如何可能”为题,但是尚未获得充分圆满的答案。我在此只是提出以“视域融合”作为解决问题的原则,以回答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理论能否通约、不同文化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理解,以及如何化解我们与所阅读的文本之间的“间距”、不同的文本之间的“间距”尤其是不同哲学之间的文化“间距”等问题。简言之,对话不是放弃自己的立场或者强化自己的立场,而是谋求相互之间的沟通。文化虽然不同,哲学形态尽管相异,但是对话无论如何是可能的,因为我们的时代是“混合文化的时代”。比较哲学所要做的,正是不同哲学之间的“视域融合”。

注释:

①②③参见杨乃乔主编:《比较文学概论》,第109、113、10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④参见罗蒂:《混合文化中的哲学》,载《求是学刊》,2006(3)。

⑤转引自江怡主编:《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第38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⑥转引自江怡主编:《走向新世纪的西方哲学》,第296页。

篇(9)

脑血管病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其死亡率、致残率高,且病程长,因此在情感方面有一系列复杂的心理变化过程。曾有资料统计脑血管病后抑郁症的发生率为30%[1],焦虑症也是此类患者较常见的心理障碍之一。笔者通过80例脑血管病患者不同的心理模式进行相应的心理护理,对患者的治疗及康复取得显著效果,现总结如下。

1临床资料

80例患者为2002年11月-2004年11月收治我科的住院患者,其中男性44例,女性36例,脑出血38例,脑梗塞42例,年龄均为48岁以上的患者,所有患者均符合第2届全国脑血管疾病学术会议第3次修订后制定的诊断标准。

2心理分析

通过对起病至病后住院期间心理状况调查及出院后的随访,并通过问卷的形式进行分析,发现在不同的阶段心理变化有不同的特征。

2.1第1阶段危急阶段——不知所措。焦虑常在发病初期发生,本组病例中76例属此类情况(发生率为95%)。以急性脑血管病发生后慌乱和严重的焦虑为特征。

2.2第2阶段治疗阶段——充满信心,渴求康复。本组病例中有79例属此类情况(发生率为99%)。这一阶段特点是患者对康复寄予高度希望,因为治疗有效而认为身体功能的丧失是暂时的,能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2.3第3阶段病残现实阶段——悲观失望,抑郁情绪。本组病例中有35例属此类情况(发生率为38%)。这一阶段发生在出院或急性期治疗结束之后,其特点是患者爱发脾气,同时感到绝望,因为不能改变残疾的现状而感到抑郁。调查发现病后5~8个月,抑郁症发生率是个高峰,有自杀倾向者3例(发生率为8.5%)。

2.4第4阶段适应阶段——主动面对现实生活。本组病例中有76例属此类情况(发生率为95%)。这一阶段特点是患者能够接受现实,并在生活上与家庭互相弥补,不再处于依赖的地位,而是要主动对家庭作出一些贡献。

3护理

3.1危急阶段的护理此时患者出现偏瘫甚至失语,对自己的病情不了解,不知道自己能否康复,而产生了焦虑、恐惧、心神不安[2]。此时护理人员要掌握沟通技巧,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主动热情地向病人介绍医院的情况,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了解他们的心理需要,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专心倾听患者的谈话,做好心理疏导,想方设法稳定患者情绪,缩短与病人的距离,使他们对护士产生亲切感、信任感。同时病人迫切想知道疾病的转归与预后,护理人员必须在掌握脑血管病的护理知识的同时,亦应掌握脑血管病人发病过程及转归情况,使患者对康复充满信心,消除焦虑情绪,为下一步护理打下基础,随着治疗的开始,大多数患者焦虑情绪会慢慢结束。

3.2治疗阶段的护理患者入院后即开始了治疗,由于医护人员对有关知识的介绍使患者又充满希望,特别是经过最近几周的有效治疗,患者肢体及语言功能有较快的恢复,使患者对疾病康复的信心得到强化。但急性期过后,因脑细胞的死亡是不可逆的,患者不愿看到恢复速度的减慢,而到处寻医访药,千方百计地寻找各种治疗,但结果是有限的[3]。此阶段医护人员应将脑血管病知识反复向患者宣传,一方面让其积极安心治疗,特别强调加强康复训练,不要一切希望寄托在药物上,更不要滥用药物,使患者尽可能恢复功能,减轻病残程度。另一方面将病残的可能向患者交待,使患者能有较好的心理准备,以便能顺利通过下一阶段。

3.3病残现实阶段的护理由于病残已经出现,功能恢复程度有限,心理方面由充满希望而转入绝望,情绪抑郁,沉默寡言,甚至悲观绝望。这一阶段医护人员一方面更要关心体贴他们,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产生抑郁的原因,通过一些残疾人成功的人生故事等方法来帮助病人面对现实,正确对待周围环境,树立身残志不残的人生观,同时还可以培养他们良好的兴趣爱好,如听音乐、看小说、看电视等,同时要求家人配合,使他们感受到社会与家庭的温暖,调动其生活的积极性,摆脱抑郁、苦闷的情绪,使他们从心理上主动过渡到适应阶段。

3.4适应阶段的护理患者经过一段时间后,能面对现实,主动适应社会与家庭,此时患者热爱生活、珍惜生命。这一阶段医护人员应指导患者用药,嘱其定时复查,清除危险因素,避免复发。对不能正确面对现实者予个案对症护理,以达到能面对现实,珍惜生命的目的。

4讨论

本调查是以佛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方法为基础,通过与患者的沟通,使患者把压抑在心里的痛苦挖掘和暴露出来。通过对80例脑血管病患者的心理分析,发现这一类患者心理变化的四个阶段,并通过发现患者焦虑的根源,启发并帮助患者认识疾病,从而改变原有的病理行为模式,重新建立自己的人格,使其摆脱病痛带来的心理阴影,树立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的良好情绪,达到治疗的目的。从各阶段的护理来看,护理人员的诚恳热情,与患者建立密切的护患关系以及护理人员对疾病本身丰富的医学知识,取得患者的信任是护理的关键,良好的治疗条件与环境是必要的手段。

【参考文献】

篇(10)

二、大学利益相关者的实践立场

大学组织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由自身的利益诉求出发,往往具有不同的理念认识和实践取向。他们对大学为何存在、大学应如何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回答,正是其实践立场的具体表现。社会与政府立场。在我国,政府与社会的立场应具有较高一致性。理由在于,政府内生于社会,是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而我国的国体又是人民民主。因此,从本质上讲,为社会服务是政府的根本宗旨,政府与社会的理念认识、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众所周知,自19世纪末以来,政治论哲学开始成为高等教育合法存在的重要根据。高等教育机构在理解与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其随着自身规模的膨胀而表现出的对资源的渴求,促使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合作关系。在大学的办学过程中,政府与社会以政策干预、资源投入等为手段,充分展示自己对大学为何存在的理解。就总体而言,政府和社会立场具有鲜明的社会本位特征。在他们看来,大学存在的根本依据是以社会需要为导向,为社会解决发展中遭遇的各种问题。从当前来看,发展经济是国家的第一要务。因此,政府与社会的高等教育立场更侧重于大学必须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特性。学生及其家长立场。从利益视角来看,家长与学生理当属同一阵营。虽然从广义来说,学生家长也是社会公众的组成部分,学生家长与社会公众存在角色重叠,但显而易见,一切为了子女的心态,促使其作为学生家长的立场要远甚于其作为社会公众的立场。学生及其家长对大学为何存在、如何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立场,主要源自他们对大学教育的期望。从理性视角分析,学生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其对学校教育的期望也是多方面的。对于学生而言,接受教育的最完美结果,无疑是成为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不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最好琴棋书画无所不能。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层面的人才培养目标。由于学校教育以及个人智能结构的局限性,真正的百科全书式人物实在屈指可数。因此,对于大多数学生家长或学生来说,接受教育还有更现实的立场,那就是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从实践层面审视,较完美的未来生活首先取决于获得较理想的职业,而大学教育本身就带有明确的职前教育性质。换言之,借助于大学学习,发展职业技能,以在未来获取理想职业,是学生及其家长的主流认识和基本实践立场。大学管理者立场。大学管理者肩负着大学生存、发展的重任。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垄断式全能管理,致使大学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机构,政府直接主导着学校的运营。管理者在事实上扮演着政府代言人和指令执行者的角色,政府立场与大学管理者的立场具有高度一致性。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有关大学为何存在、大学如何发展的立场,事实上也就是大学管理者的立场。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推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政府对大学的管理逐步由传统的事务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大学开始成为具有相对自的办学主体。大学自主办学地位的增强,意味着大学管理者立场的部分调整。大学管理者无须再紧跟政府指令亦步亦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有权决定大学的发展方向。然而,即便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学校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共性,依然决定了政府的高等教育投入是大学最重要的资源保障。因此,出于组织生存发展的需要,大学管理者往往会基于理性最大化的视角,对政府的高等教育投入政策做出一种有利于自己的解读。即以如何实现自己所在组织的资源最大化为出发点,来确定自己的实践立场,进而安排自己的行动。由此可见,大学管理者的立场并不完全代表政府的立场,而是一种相对功利主义的,带有一定“投机行为”的立场。教师立场。从学理上讲,大学教师应与政府和社会持相同立场,因为在相关教育理论中,教师往往被视为社会的代言人,教育活动据此经常被解析为“社会通过学校对学生所施加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然而,从实然层面看,受传统教育理念和教师个人主义利益视角的影响,教师对于“大学为何存在”的认识和行动,并不与政府和社会相一致。具体说来,教师立场,尤其是关于大学人才培养的立场,通常呈现两大鲜明特征。第一,认识上的素质取向。近年来,在提倡素质教育的时代背景之下,大学教师对培养什么样的人的认识,经历了从知识取向到能力取向,再到素质取向的转变。在当前,大多数教师已充分认识到大学所培养的人才,应注重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均衡发展。第二,行动中的知识取向。作为传统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人才,多数大学教师习惯于把知识的获取作为他们学习的根本任务。大学教师的这种学习经历,深刻地影响到他们的教育行为。由此,在教育过程中,多数教师依然坚守“知识至上”的实践立场。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的高校教师教学评价

篇(11)

(一)把握特点,对症下药。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既有矛盾的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这就要求人们,要在矛盾普遍性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和矛盾。毋庸置疑,每一位后进生身上,都有所有后进生的共性,但导致每一位后进生落后的原因却大相径庭。只有找出每一位后进生后进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辩证施治。

本班学生吕某和张某文化课学习上都缺乏上进心。但经了解,吕某是由于父母过于溺爱致使孩子缺乏责任心而懒散,张某是因为报考艺术类院校,认为只要学好专业课就行。对此我开具了不同处方:吕某,通过负“重”治“懒”:压担子,让他带钥匙负责每天开教室门,并担任体育委员。

承担了责任的他逐步告别了懒散,纪律观念增强了,学业成绩稳步提高;对张某则重点纠正其错误的认识:向他例举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因文化成绩低而落榜的事例,讲清搞艺术离不开综合文化素质等道理,使该生逐步转变了认识,提高了文化课学习的自觉性。正可谓: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

(二)理清头绪,善抓重点。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复杂事物包含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因地位和作用的不同,有主次之分。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这一观点要求人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学会抓关键和要害,忌眉毛胡子一起抓。

一自己精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二是有钢不用在刀刃上,费冤枉力。班主任必须通盘考虑后进生的致后的各种因素,找出其致后的主要因由,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本班张某,父母离异,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家庭负担重,无暇照顾孩子生活,更不用提学习和情感。导致该生经常自艾自怨,迟到,学习忽冷忽热,还迷上了爱情小说,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面对该生,我进行了冷静分析,抓住该生缺乏家庭温暖一点,第一步实施“温暖工程”。我约见她父母,建议其父亲按时给孩子生活费,其母亲多抽时间陪孩子,告诫她,孩子健康成长比挣钱养家更重要。第二步实施“监督工程”。将她从后排调到前排,安排学习委员与其同桌,监督其课上和自习课学习,及时提醒。第三步实施“补课工程”。与任课教师协商后,安排她利用自习课补课。经过一个学期努力,该生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学习进入了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