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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法治城市和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调整充实了市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依法治市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要点》、《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活动的工作方案》、《市城管局依法治市工作计划》、《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等文件,明确了目标责任。采取工作督查,检查调研,报送信息、报表等形式加强考核检查,切实督促各级城管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系统城管执法观念、思路、方式不断转变,城管法规适用率得到提高。
二、法制监督深入开展
(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按照创建法治政府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对市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行政处罚权299项,行政强制权5项,行政审批权5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并绘制了流程图,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毕,正在上网公布中。
(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和收费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了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流程,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许可和收费工作。1-12月市局依法办理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等事项1314起(其中占道许可145起,挖掘许可437起,建渣处置许可101起,市政设施赔偿314件,办理建筑车辆运输专用证300件,实施洗车备案17件)。1-12月市局完成行政收费873.6万元。收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1.24亿元。
(三)城管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一般程序处罚案件“五分离”制度和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督月报等制度,推进执法过程文书化,执法结果案件化,执法效果最大化,确保行政执法案件合法合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理顺了火车北站分局的执法体制。截止12月,市局和中心城区执法局共制止纠正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542183起,实施一般程序处罚825件,简易程序处罚21件,警告321315件,执行罚款364.141万元,实行强制措施16起,拆除违建326493.56平方米。实施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7件。备案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决定书365件。
(四)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广泛开展。年初,指导各区(市)县城管局参加区(市)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均取得好成绩。12月31日,召开了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会,参评案件质量有较大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全系统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31次,评查简易程序案卷116个,一般程序案卷289个。市局和各单位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工作。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清理了市局1990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拟废止的有10件;拟失效的10件;继续有效的22件,已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公布。协助市政府清理涉及城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42件。认真执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及《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审查并修改了《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代拟稿)》、《关于集中整治中心城区违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通告》、《关于核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专用证〉的通告》、《关于清理整治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通告》、《新津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草案6件。按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初步完成。在全系统认真宣传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市)县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市局清理出的299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已初步完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城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七)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杨秀英不服青羊区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的复议申请),已办结。全年没有以市局为对象的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得到健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验证、换证工作,验证492人,换证659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对中心城区城管系统申领执法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九)积极为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参与起草和审查了清理整治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文件和通告。主动召开广告 公司代表座谈会2次,听取意见,宣传法规,化解矛盾。牵头撰写了《关于户外广告管理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对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学习借鉴意见的报告》,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3次派人参与处理广告公司到省政府群访事件。会同市委宣传部撰写了《规范管理户外广告,扮靓城市提升品位》的新闻通稿,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组织法律顾问对中心城区和出入城通道沿线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法律意见,促进了依法整治户外广告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向市人大提出了关于对《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立法解释的请示。指导各区(市)县依法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50余次。
三、城管法制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大力推行“敬礼、告知、执法三步走”执法模式,坚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宣传城管法规。围绕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继续深化城管行政执法服务进社区、入校园、到乡村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了“妈妈城管文明劝导”、“门前双五包”等活动。5月-9月在全系统组织了“四川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预赛,9月25日选拔出三名同志代表城管系统参加了建国60周年全省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荣获先进单位一等奖,一名同志获个人一等奖。5月14日和11月23日两次到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行风面对面》热线直播节目,宣传城管法规,收到了很好效果。7月-10月在全系统掀起了学习宣传新颁布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热潮,印发《条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9月29日在全市开展了《条例》街头宣传日活动。国庆期间,在全市开展了宣传贯彻《条例》的专项宣传、执法活动,其间,各区(市)县局共设立《条例》宣传点103个,出动执法车辆210辆,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600余人次,纠正违法行为共计48270起。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为重点的“12·4”城管法制宣传系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系统全年开展城管法制宣传200余次,发放城管法制宣传资料40余万份,受教育群众达300万人次,较大提升了群众的城管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同媒体的合作,加强城管法规和城管工作宣传。9月19日利用《日报》半版的篇幅刊登了《适用范围扩至“大”内容具体到罚款金额》的文章,全面解析了新颁布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1月8日在《商报》上刊登了《四川省城市管理处罚权可望收归一个部门》的报道,宣传了我局正在代省法制办起草《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第一时间在市局网站上更新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努力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二)法制培训工作成效显著。6月-11月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第三届城管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重点学习《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11月13日组织了全系统决赛,有4000余人次参加了整个活动,较好地推动了全系统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城管人员法制培训工作,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重点,组织专题讲座、培训会等35场次,培训城管人员4500余人次。9月18日举行了“全市城管系统学习贯彻《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培训会”,市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和各区(市)县城管系统主要负责同志等2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市局通过提供培训资料,帮助联系授课老师,直接派人讲课等形式,先后帮助新都、双流、金牛、武侯、彭州等12个区(市)县培训城管人员2500余人次。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288人参加了“五五”普法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四、立法和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效
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并于10月1日起施行。对市局列入市立法计划的修订《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制定《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监督管理规定》、《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工作下达了专项目标,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认真办理相关部门立法征求意见稿20件,为市政府立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办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涉及立法的建议、提案7件。积极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参与了《郊区(市)县城市管理问题调查与研究》的调研工作,撰写了《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京、宁、杭城市管理工作考察报告》等调研文章。其中《以法治理念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在“蔚蓝青岛,和谐城管”全国城管执法论坛上做大会交流,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好评。总结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经验,代省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四川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代拟稿)并参与了修改工作。
五、法制指导服务扎实有效
各区(市)县城管法制机构继续深化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各级城管机构同法制办、公安、 法院、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基层的法制指导服务,努力提高城管人员管理、执法水平。市局法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城管法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先后指导青羊、崇州、青白江、龙泉驿区、彭州等地城管局,修订完善执法文书、查处违法广告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托执法等工作。进一步统一了郊区(市)县执法文书。全年,市局法制机构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授课,会议交流,工作指导、电话解答等形式,为区(市)县城管机构提供法律适用、案件查处、文书制作、政策咨询等服务350余次,提供处罚手册、法规汇编和新出台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资料7.8万册,执法文书多册。
各级城管法制机构坚持重大决策实行法律论证制度,积极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市局法制机构重点指导法律顾问单位,为户外广告拍卖、整治,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垃圾处置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开展法律顾问坐班咨询,做好城管法律问题研究解答,全年,两家法律顾问单位提交法律意见书共计94份;为城管执法系统解答法律问题280余个。
全系统的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法制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要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统计等工作。广告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法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应加强。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的力量还很薄弱等。
工作思路
,全市城管法制工作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建法治城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城管法制意识和城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目标,坚持以建设和谐城管、法治城管为统揽,继续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加强法制监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立法工作,努力提高全市城管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为创建一流城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案件核审、备案、月报表等工作;继续开展提升基层执法质量活动,广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逐步规范城管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积极推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加强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XX年1月至5月,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20起,与上年16起同比上升25%;死亡5人,与上年6人同比上升16%;受伤10人,与上年5人同比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71.52万元,与上年166.16万元同比下降56%。发生一次性死亡1至2人的事故4起,与上年6起同比下降33%,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其中: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起,同比上升100%,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万元。消防火灾12起,与上年7起同比上升71.43%;死伤0人,与上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21.87万元,与上年163.74万元同比下降86.64%。道路交通事故7起,与上年9起同比下降22.22%;死亡4人,与上年6人同比下降33.33%;受伤10人,与上年5人同比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9.65万元,与上年2.42万元同比上升298.76%。未发生煤矿类、危险化学品类安全生产事故,与上年同期持平。XX年,市政府下达我区全年各类事故死亡控制考核指标数为14人,截止XX年5月31日死亡5人,死亡指标仍在控制指标中。
二、XX年1至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法
(一)狠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实落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今年年初,我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承办节日大中型聚餐和“团年宴”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对县城11家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转让出租许可证经营行为;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监督检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规定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规范餐饮服务单位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和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的安全监管 。
3、开展小餐饮店专项整治,努力创省卫。根据《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药品“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局结合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市级文明县城”的决定,制定了《__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药品“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整顿和规范市区中小餐饮的经营行为,提升城市品位,建设文明和谐、清洁美好的宜居家园,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为根本目的。通过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我县中小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全面改善中小餐饮食品安全状况。自2月份以来,重点整治全县范围内中小餐饮,特别是学校、车站、农贸市场、医院周边,主街干道。重点整治经营场地狭小,无专用烹饪加工间,门前灶,随意排放油烟,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缺失,无洗刷、消毒、冷藏等基本卫生设施的无证小餐饮店;虽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但现在已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又拒不整改或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达标的中小餐饮服务单位。采取拉网式摸底检查,共检查县城小餐饮52家,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逐户逐店下发整改通知书和整治标准,按计划完成创省卫任务。
4、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我县“人大”、“政协”两会于2015年3月8日至12日召开,为确保“两会”代表用餐安全,我局采取会前介入,会中全程监管的模式,对承办该会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的仓库、食品加工操作间、就餐间及面食专间,对食材、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具有我县民族特色的“四月八”姑娘节活动中,我局组织开展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成立了四月八姑娘节旅游景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6人次,车辆52台次,共检查餐饮单位116家次,重点检查了我县城区各大中型餐馆和景区农家乐。我局根据本地、本系统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要求,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前、事中、
事后餐饮食品安全,切实做好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整顿力度。上半年共组织了中药饮片、非药品冒充药品、计生药械等4项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68家次。立案查处一般及听证程序案件和简易程序案件21起,结案21起,没收假劣药品1种次、价值0.28万元,收缴罚没款5万余元。在与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两非”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8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06家次,有力地规范了我县的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同时对药物不良反应工作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表83份,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表37份。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进行了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单位36家,其中医疗器械103品规次,计划生育用具18品规次,保健食品156品规次,检查合格率在95.5%以上。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职责,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2、做好食品药品“四小”整规专项整治。根据市局制订的《2015年食品药品“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从4月起,组织执法人员分成3小个小组,分别对县城、乡镇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诊所、小药店等食品药品“四小”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四小”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将我局的行政许可工作进行了梳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工作。今年是新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行的第一年,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召开了2015年底证照到期48家相对人的培训和动员工作,目前为止已经对22家药店进行了材料初审并上报市局,市局检查组对我县GSP进行了现场认证,合格的19家,其中3家限期整改。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30家,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23家。通过实施该项工作,促进了全县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要求执法队伍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树立监管部门形象。半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接受各种“回扣”、“红包”或“吃、拿、卡、要、报”现象。
利用“3.15”宣传日和“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宣传活动的有利时机,采取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实物样品展示、展板展示、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等,营造了良好的实施环境和执法环境。半年来共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宣传车辆 30台次,散发食品药品安全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0余份,解答群众提问3200余人次。
在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坚持每月月底向县政府办报送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计划。狠抓内务部管理、严格考勤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案件集体审议、财务会审制度,做好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上报、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等各项工作,得到了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好评。
1、人员、经费、装备还不能完全满足食品药品监管需求。新进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少,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技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我县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抽验任务难以按要求开展。
2、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缺少专门工作经费、没有相对固定的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低,在免费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台帐、农村自办宴席登记等方面进展较慢。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餐饮业、保化产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围绕年初的目标管理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多做贡献,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任务:
一是积极做好政府机构改革期间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监管脱节。
二是继续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不断巩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好结合文章,做到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教育两不误。
四是严格各项工作纪律,保障机构改革平稳实施。
五是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