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董事长工作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强化组织发动,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便民措施。省厅《二十六条便民措施》下发后,我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学习贯彻落实。一是强化领导。明确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区劳动保障部门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负责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追究网络体系。二是制定措施。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桥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二十五条便民措施》,打印成册,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以便于具体工作的落实。三是对外公开。将《二十五条便民措施》制作成展牌,张贴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并对外公开了监督电话和服务热线,方便各方面人员监督。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区委、区政府明确,对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或在检查中被发现有违反便民措施现象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年终不得评优评先,不作为入党提拔的培养对象,并视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版权所有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夯实工作基础。将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途径,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增强素质。在劳动保障系统开展了“练内功、提素质、树形象”专题活动。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平时学与工作中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系统干部加强对劳动保障相关文件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并力求做到融会贯通。如:对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进行了科学、直观的图解设计,制作出两块展牌,使工作人员和前来咨询、办事的人员对政策一目了然,这一作法在全张家口市劳动保障系统进行推广。同时,区委、区政府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组织有关人员带着课题赴上海、南京、济南、石家庄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引进外地劳动保障工作先进经验和管理方式,为我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采取措施,鼓励上进。在系统内部多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知识竞赛,要求45岁以下干部全部参加,邀请专业老师出题、评卷,考试成绩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干部进修,并为劳动保障干部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三是竞争上岗,营造氛围。在劳动保障系统内部率先引入竞争上岗机制,经过测评、报名、推荐、纳谏、答辩、公示等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择优选拔出4名青年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在全系统形成了人人自我加压、个个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一、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详细人员编制及组织架构计划,招聘优秀物业管理主管人员到岗接受岗前培训工作,针对管理项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岗位工作流程,确保上房前一个月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做好前期介入各项准备工作,以方便业主及便于后期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对发现的工程问题及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或者其他问题提出整改通知并专人跟踪实施,并严格进行复查,直至合格。
三、制定详细的交房工作流程,做好详细分工。进行交房前工作演练,对可能或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四、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优秀的基层物业管理人员(如:工程维修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秩序维护员、保洁等),进行专业培训。严格首问责任制,全方位、全天候跟踪,解决业主后顾之忧。为后期更好地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五、做好交房后装修期间物业管理,严格落实装修管理制度,对违规搭建和违反装修管理现象及时发现及时进行整改,杜绝隐患及后期因装修问题产生的纠纷问题。从确秩序维护员全角度对进出小区人员、车辆等进行严格管控,从根本上杜绝偷盗与丢失现象发生。
六、本着“开源节流”的工作目标,把认真做好节能降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严把物业管理成本控制关,严格物品管理及费用支出控制,严格支出审批制度。加强物品领用等细节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七、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从而建立良好并保持的社会关系,积极进行沟通,增进友谊,为下步更好地进行物业管理所需职能行政部门各项支持打下坚实基础。
八、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和全心全意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服务等工作,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和谐的互动关系,为在物业管理中取得绝大多数业主支持做好准备工作。
具体实施措施:
一、招聘素质较高的物业服务人员,并针对各部门所需制定培训计划及工作流程进行专业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向员工进行企业文化、岗位理论知识、实操技能等培训。让员工了解企业、信赖企业,做企业的主人,从而安心本职工作为企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以“走出去、拿回来”等方式带领员工与同行业优秀企业、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学习、沟通,结合自身适时调整工作方式与方法,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员工综合水平得以提升,确保每位员工都能胜任并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
二、在前期介入及分户接管验收与综合验收时,本着对业主负责和有利物业后期管理的原则,根据现场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做到全面细致,并由专人跟进监督整改,通过复检,最大程度上在交房前完毕。
三、为上房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与营销策划部加强沟通,结合实际进行宣传,杜绝“口头承诺”给物业后期带来的负面影响;与工程部相互交流学习,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人员对工程知识理论与实操能力。
四、交房前进行上房流程工作演练,详细对交房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综合演练,针对重点对参与上房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组建上房工作小组,结合以往小区上房中的突发事件和与业主间所发生的不可预见的矛盾焦点,做出深入细致的评估,并制定应对计划和措施,做到事前有准备,遇事能自如,知已知彼确保初次上房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五、交房后,将工作重点放在加大装修期间的监管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违规、野蛮施工现象,对发现违规现象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处理。对外来人员、装修人员及进出车辆严格管控,实行进出凭卡、登记、检查的制度,从根本上避免偷盗与丢失现象的发生。
从图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流程图可以看出,对会计信息披露有着直接影响的是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中介机构,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机构,主要是证监会。投资者作为披露会计信息的被动接收者,只能对会计信息披露施以有限的影响。
图1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流程图
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高层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个体系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管理高层的聘任、奖惩以及解雇权;公司管理高层受雇于董事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管理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在于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公司管理高层尽可能地努力经营,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然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着不少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过度集中于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股权结构不合理。中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国企改组上市的,其股权结构集中于国家股和法人股。由于目前占最大比重的国有股尚未找到理性的管理者代其行使股东职权,使得国有股股东缺乏足够的逐利动机和逐利行为,,没有足够的积极性对公司管理高层进行择优汰劣和激励约束,导致了公司管理内部治理结构发生重大缺损。
2.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质量不高。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关于合并、分立、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是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重要环节之一。然而,目前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质量却不能令人满意。
3.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公司控制权旁落。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已明确规定了董事和董事长所享有的权利以及相对应的义务。然而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一大批除了每年参加一两次董事会例行会议外,很少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董事。公司尽管在形式上仍然保留着股东选举董事,董事会聘任经理的传统程序,但实际上,从股东大会的召开到董事会的召集,从会议的议程安排到各项议案、重大决策建议的提出,从日常财务管理到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制订,从一般文件资料到董事长工作报告的内容,往往是由公司管理高层一手操纵的。
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的扭曲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公允、除了要求公司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外,还要有注册会计师对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审查鉴证。这有助于提高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降低投资者使用会计信息进行投资决策的风险,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公正、健康地发展。然而,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却差强人意。
1.独立性的缺乏。众所周知,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是审计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实施审计程序和出具审计意见时,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应独立于委托者和被审计者。会计师事务所只有在客户压力与公众压力双方力量达到平衡时才可能真正保持公正(见图2)。
图2 独立性水平平衡图
我国近几年会计信息披露出了不少问题,然而在每年的年报披露中注册会计师还是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或折衷的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2010年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例(见图3),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有751家,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有104家,无法表示意见的有4家,保留意见的仅有46家,否定意见的一家也没有。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审计委托人的错位和审计买方市场的存在,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水平程度较低;并且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措施的不得力,查处力度过轻,审计执业规范的不健全和法律责任的不明确,更使得独立性天平倾向了上市公司管理高层一边,这必然导致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扭曲。
图3 2010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
2.注册会计师工作责任心的缺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规模日益扩大。其经营业务也日趋复杂。受审计成本和精力所限,注册会计师已无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账项进行详细审计,而只能以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进行抽样审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人员,作为上市公司信息的审计者,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责任心对审计的结论相当重要。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数量有了很大的增长,但仍未满足社会的需求。即使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很大一部分在年龄和知识结构方面都较不合理,工作往往力不从心。正是这种责任心的缺乏使会计师事务所总体的审计质量不高,并进而导致审计后的会计信息仍然出现失真现象。
三、中国证监会行为的扭曲
中国证监会是一系列证券监督机构中的主体,发生的行为扭曲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证券监督功能定位上的不确定性。监管目标只能是效率和公平,离开了这两大目标,势必给监管工作带来混乱。当强调证券市场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时,证券监管机构就放松了对勉强包装上市的国有企业的审查,致使上市公司的质量大为下降,虚假会计信息到处蔓延,动摇了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的基础;当强调证券市场具有启动国内需求的作用时,监管政策便会倾向于鼓励投资者做多,使行情上涨,创造财富效应以便刺激消费。监管政策的产生和执行缺乏一定的连贯性。
2.管理体制的僵化。中国证监会与一些经其授权的地方证监会的职责分工较模糊,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未理顺。以股票来说,其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是分割的,一级市场中监管职能可分为对发行规模的确立、发行公司的确定、承销的资格标准等。仅这些职能便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即在规模计划问题上主要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发行公司的确定一般是以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主管机关确定,仅仅是个形式,报中国证监会核批而已,而证券机构的设立、变更等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可见,即使在一级市场,也缺乏一个权威的主体来协调证券监督的管理。
参考文献:
一、当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股东大会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最高权力机构,没能很好地履行相应的职责。从近几年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看,每次股东大会一般只有半天时间,议题平均为七八个,但每次会前并未对有关议题进行比较详细的通报和披露,从而难以保证股东代表对所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因此往往造成表决流于形式。
从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来看,中央、地方财政和国有的股东依然占有绝对控股地位,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民营、个人股本都占比极低。由于国有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因此从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大多数股东情况来看,它们缺乏对银行重大问题的关心,基本上不参与公司治理。比如,一些银行的股东大会基本上都是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上没有召开过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股东表决流于形式(均为一致通过),也没有发生过股东向股东大会提出书面提案或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质询的情况。上述种种问题表明,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还没有能够很好地履行职能。
一些银行的股东代表尤其是中小股东代表缺乏广泛性,从而难以保证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而原城信社都有相当数量的人股东,他们现在也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的自然人股东。但从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来看,还大量存在银行内部员工代表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由于股东代表尤其是中小股东代表过于集中在银行内部员工,因此有可能造成中小股东权益落空的情况。
(二)董事会职能不健全,难以正常发挥作用。董事会是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因素,一个独立、有效和负责的董事会能够给银行带来长期效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会还很不健全。主要表现在:
一是董事会在人员和结构上还存在一定缺陷。由于绝大多数董事来自国有企业和财政股东,董事会的讨论往往集中在每年的分红比例上,而对银行的其他重大问题则较少讨论。
二是从董事会的功能来看,还存在很大不足,突出表现在董事会没有发挥其决策作用。董事会的主要职能是决定银行的经营方针并进行战略决策,而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基本上是通过听取行长工作报告的形式来对银行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不直接进行决策。另外,董事会在银行的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作用还远远不够,这与以董事会为决策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还相去甚远。尽管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基本能够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但董事会会议数量少(大多数银行为每年两次),在议事的深度和广度上也还远远不能满足银行的客观需要。
三是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制约相对弱化。尽管银行章程都明确规定了董事会可以提名行长,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行长和副行长基本由各级政府决定,董事会只是在形式上具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力。由于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缺乏制度保障,因此也很难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约束。
(三)监事会工作流于形式,还没有建立起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从目前各行监事会的工作来看,主要还是对银行的各项财务报表以及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这还远远达不到各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指引”中对监事会的要求,如“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的工作”等。此外,各行目前还未建立相应制度,来保证监事会能够获得足够信息从而对银行的财务及风险状况进行充分了解。绝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事会目前没有设立审计委员会,与银行内部的稽核部门也不存在指导关系。稽核部门向行长负责,稽核报告也没有向监事会提供,监事会仅通过听取高级管理层汇报和列席董事会的方式来了解银行的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真正履行监督的职责。
(四)高级管理层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决策的核心,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问题突出,对高级管理层缺乏制度上的约束。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党委会和行长办公会(参加这两个会议的成员基本一致,一般情况下均为银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是银行内部决策机制的核心。行长办公会、党委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讨论全行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人事工作安排等。高级管理层既负责制定银行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规划,又负责具体执行,从而使权力过分集中于高级管理层,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问题比较突出。
(五)激励机制不够有效,仍需进一步改进。科学激励机制的基础在于建立公正、公开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从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这一层面上来看,各行股东大会普遍没有建立对董事、监事绩效评价的标准和程序。董事会和监事会也未对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过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从而难以对董事和监事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董事会也未建立书面的、制度化的对高级管理层成员绩效进行评价的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层年度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也主要以任务完成情况为主(任务也往往由高级管理层自己确定),缺乏系统考核。
从员工层面上看,员工收入基本由工资和奖金构成。工资由“行员等级”来决定,而行员等级主要由行员的工作年限、行政级别和职务来评定,与员工的绩效无关。收人中的奖金部分虽与绩效挂钩,但从了解的情况看,这部分薪酬的激励作用在各行分支机构要好于总行机关。各行总行机关部门之间以及同一级职人员之间薪酬差距不大,年度考核结果对部门及个人收入的影响很小,起不到明显的激励作用。
有些行干部晋升和领导职位选任的基本程序与国家机关类似。如刚毕业的生必须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才有资格被提拔到高一级的职位,从而导致用人不注重能力,论资排辈现象的发生,这也是这些行业务骨干和中层管理者流失的一个主要原因。尽管很多银行最近对一部分管理岗位实行了公开竞聘,但是竞聘的范围和比例还远远不能适应股份制商业银行用人的要求。
二、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建议
公司治理是制度的核心,也是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核心,一个有竞争力的银行离不开其内部良好的公司治理。因此,为进一步改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为达到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基础。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的前提。为改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提高广大股东对银行公司治理的关心和重视程度,银行可以采取公开上市或引进境外投资者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但是,参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可能要优于公开上市。
首先,很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目前的产权主体已基本实现了多元化,包括国家股、法人股(包括民营企业股)和个人股份,因此公开上市在促进股东多元化方面意义不大,而引进外资股则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其次,公开上市主要是通过强制信息披露等外部监管的力量来推动和完善银行的公司治理,但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管还比较薄弱。很多上市公司频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因此通过公开上市,借助外部力量来推动公司治理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而外资参股后,通过进入银行的董事会甚至高级管理层,将从内部推动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可能比公开上市对公司治理的更加直接和有效。
最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很重要的一条在于能够帮助银行改进决策和管理水平。由于现行由政府决定商业银行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层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因此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外资股东进入董事会或参与银行内部管理,利用他们丰富的管理经验,可以弥补我们在这方面的不足。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战略投资者较之其他类型的股东在参与银行公司治理方面有更强的积极性,从而可以更为有效地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
(二)应按照权力的配置与制衡的原则,尽快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表现为决策机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执行机构(高级管理层)和监督机构(监事会)三者的分离和相互制衡。可以说,权责的配置与制衡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从目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问题突出地表现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功能的弱化或缺失,权力过分集中于高级管理层。
因此,股份制商业银行下一步在公司治理方面改革的重点是要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考虑到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构成和运作情况,还很难按照“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要求,一蹴而就建立、健全各种治理机关,如董事会和监事会下的各种专门委员会。现阶段如果一味地追求治理机关的健全,不注重权力的配置和制衡,反而很难达到有效治理的目的。因此,各行当务之急是要充分发挥现有董事和监事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的决策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同时应使董事会的构成相对独立于管理层,以足以监督、制衡高级管理层的权力。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迅猛发展,21世纪初期,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正逐渐进入人们热议的话题。党的十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列为重点,呼吁党和国家人民更加真爱自然、自觉维护生态社会。我国对环境会计研究基本上还处于初级探索的阶段,相关理论体系尚未形成。因此,环境会计领域的研究则显得更加重要与迫切。
一、环境会计的当前状况
(一)理论体系不成熟
环境会计发展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在会计界具有领先地位的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对这一领域尽享探索,并取得了相应的成就。当前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的发展可以划分为这五个趋势:以核算环境成本为主体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越来越精细;以包括环境绩效为核心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提供与评价越来越规范;以提供绿色GDP指标为导向的资源环境核算内容越来越综合;以强化企业环境责任为主体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越来越标准以及以确定生态效率指标为核心的环境会计披露与评价越来越具体。
我国于1992年8月提出了“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决策,呼吁人们爱护环境,尊重自然,以较低的环境成本来发展经济。2002年财政部推行“绿色核算“政策方针,将“绿色核算”划分为宏观和微观层面,宏观层面。宏观层面要求计算国民经济指标时,要考虑防治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将环境污染恢复所产生的费用,最后再计算指标时应该将这些费用扣除;微观层面则来自于绿色会计领域的核算。著名会计学家郭道扬教授又曾提出”绿色成本“的概念,将企业的排污状况与当前环境的污染状况进行有机的结合。近些年,国家统计局计划建立相关指标来统计环境污染相关数据,据以反映环境污染程度。
从整个层面来说,虽然我国在环境会计领域的发展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从政府官员到研究学者都在积极为环境治理出谋划策。但随之而产生的问题则是环境信息的不对称问题,由于专业性不同,一方无法从其他领域理解获得全部信息,不同方面的信息缺乏一个串联整合。而且相关理论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还无法进行实务的验证。
(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康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加重,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数据信息披露显得更加重要。不仅仅是为了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呼,更是为了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一个经营结构健康的企业注定不是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进行经营的,如果企业决定对相关环境信息进行披露,不仅仅会对经营管理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揭示企业的环境成本以及环境负债,帮助决策者及时调整企业经营结构以致于不被行业淘汰,而且企业对环境影响的充分披露也是其他利益相关者所期望的。
环境会计披露仍面临诸多问题:
1.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的相关企业范围较小。仅上市公司群体而言,目前只有对污染较重的化工企业才会被强制要求对环境问题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对一般上市公司而言,则无法全部做到对待环境成本与环境负债问题充分披露。非上市公司群体则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忽略问题更加严峻。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目前对于污染治理费用,相当一部分企业直接将其划分为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范畴,在管理费用下设置二级科目“绿化费”和“排污费”。这种盲目计入期间费用的方法,不仅无法体现企业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导致会计信息失去决策有用性,而且当防止污染与治理污染所产生的费用较大时,这种计入期间费用的做法是不科学的,甚至会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及税负。
3.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不具有可比性,缺乏完整性。企业可以通过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社会责任报告以及董事长工作报告等中披露相关环境信息,这些信息载体格式不一,而且有些以货币计量,有些则无法进行货币计量。例如笔者选取了安徽省北部区域6家上市集团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 http: // cninfo. com. cn) 调查搜集资料发现,这6 家上市公司中有2家上市公司公布了专门的社会责任报告,2家仅在年度财务报告中的重要事项中简要说明社会责任情况,剩余2家则对环境相关信息无明确列示。其中披露信息的4家上市公司全部采用非货币计量,即文字形式披露相关信息,在行业中不具有可比性,更缺乏完整性。(见表1)
(三)相关环境会计的法律法规不成熟
当前我国环境会计领域会计主体的选择分为两种:一种为政府主体论,另一种为企业主体论。政府主体论的会计主体显然是政府,它要求政府担当环境会计信息核算与披露的主力军,由政府承担会计核算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风险。而企业主体论的会计主体为企业自身,它要求企业自身核算和披露在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成本与环境负债,当中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企业自身承担。政府主体论无疑会增加财政支出,增重财政负担,但企业也是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期望企业自身自觉核算披露相关信息显然也是不现实的。所以更需要相关法律的出台来在两者中找到平衡点,将环境会计披露法制化。
我国针对环境保护虽然颁布了许多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前者虽然于1989年颁布,但直到2014年4月其修订版本才通过,其更新速度无法与实际情况的变化相匹配。对于环境会计领域,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专门相关的法律来进行约束。这些情况都说明目前在环境会计领域,法律的约束作用相对较小,相应的法律空白点比较多。
二、对环境会计发展的建议
西方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企业环境信息。日本朝日啤酒株式会社旗下的朝日啤酒集团自1997年开始每年发行《环境报告书》。报告书中列示了导言、环保管理体制、环境影响、治理措施、治理成果、环保活动等长达几十页内容,同时随着日本环境省和经济产业省的指南陆续公布,环境报告书的内容也逐年随着变化。我国在这一领域起步已经落后,所以更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努力填补环境会计领域的空缺与不足。以下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为环境会计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加强法律方面的建设,提高法律约束力
不管是政府主体论为主还是企业主体论为主,国家都应该加强环境会计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针对环境污染C布相应的法律之后,应该具体细化每个领域的法律法规,鉴于环境会计领域空白点较多,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抓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仅仅是会计主体方面的细化说明,针对会计核算的范围、核算方法的选择、披露方式的限定等诸多问题都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法律约束。我国相关部门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并对排放超标,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使企业不得不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使经济能够绿色健康的发展。
(二)建立第二会计报告体系
当前企业环境会计所披露的信息无论是范围还是时间上差异都比较大,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环境会计没有具体的核算体系,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规范。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基于基本国情,创立并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规章制度。根据郭道扬教授的猜想,政府相关部门可以研究建立第二会计报告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会计主要工作室确认、核算、计量和披露与环境相关的数据,也可以细分为三大部分:大气污染会计处理、水污染会计处理以及陆地污染会计处理。不仅可以将资源的消耗与对资源的破环联系在一起,也可以讲污染治理费用和防止污染费用联系在一起。同时,企业管理者也可以根据这一体系的报告讲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联系,有助于决策者作出优化决策。
(三)发展独立第三方的环境审计
仅仅依靠企业自身公布报告来披露信息是不够的,为了保证企业披露信息的质量,独立第三方的审计也是必不可少。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大力发展针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第三方审计。可以建立以民间审计为主,政府审计为辅的审计体系,这也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拓展知识面和业务范围,同时对注册会计师在环境会计领域的培养也是必不可少的。
(四)积极引导高等教育在环境会计领域的作用
针对环境会计领域的知识空白点,国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来引导高校进行环境会计领域的研究。例如国家可以通过设立创新创业项目或者科研竞赛等方式吸收来自高校的方案与意见。同时在硕士和博士群体中,也可以通过适当方式或者加大投入,积极倡导他们投入环境会计领域的研究。同时高等院校可以设立相关学系将会计知识、统计知识与相关环境知识结合在一起,培养复合型知识人才。
以上观点仅是笔者个人观点,目前环境会计领域仍是一个发展不成熟的领域,我国和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差距还是不小,仍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与投入。
参考文献:
[1].环境会计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1(10):72-75.
[2]李克国,魏国印.环境经济学[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3.61.
[3]屈建民.我国环境会计的现状与改进措施[J].财会月刊,2003(B6).
“真金白银”助力稳增长
全长850公里的合(肥)福(州)高铁6月26日开通运营,合肥至福州最快列车的运行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缩短至4小时内,北京至福州最快列车的运行时间由原来的10小时以上缩短至8小时以内。
合福高铁是今年我国新开通运营的最长一段铁路,而今年我国铁路投资要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
以重大工程助力稳增长,真金白银的投入不仅拉动了相关产业、夯实了基础设施,也是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一批重大工程推进顺利:
――截至8月底,国家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61.8亿元,同比增长22.1%,新线投产里程636.1公里,复线投产608.9公里;
――1―5月份,全国棚户区改造开工264万套,中央下达棚户区改造资金1400亿元;
――目前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60项,其中2015年新开工3项,争取年内再新开工24项,中央财政用于续建项目的专项资金已于5月底前全部下达。
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陆续推出了7大投资工程包等重点领域投资项目,特别是把重大工程建设作为促投资、稳增长的抓手。相关部委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推动重大稳增长工程尽快实施、重大民生举措尽快见效。
交通运输部紧紧抓住稳投资这个关键,主动作为、精准发力,通过一套组合拳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梳理了一批优先推进项目,突出服务国家“四大板块”、“三大战略”,加快“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重点领导交通运输率先突破。
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数据,去年7投资工程包开工206个项目和专项,完成投资2.1万亿元。截至5月底,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4336.3亿元,占全年目标的90.8%,保证了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要。
简政放权推进项目落地
记者随国务院督查组在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南湖站施工现场看到,虽然烈日炎炎,工地仍然一片繁忙景象。南宁轨道公司董事长苏拥军介绍,到5月底,南宁轨道交通项目完成融资额46亿多元,同比增长190.1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8亿多元,增长79.66%。
今年以来,多地把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尤其是重大项目投资推进力度较往年同期明显加强。同时,各部委、各地打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落实的“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确保重大工程尽快实施、尽快见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介绍,为全力推进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取消投资审批权限力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投资,加强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搞好统筹协调。围绕棚改、铁路、水利等多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审批核准进度,及时下达计划资金,严格项目督办。
水利部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了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审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审批方式上,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压缩了每个环节的审批时间。水利部还坚持“两手发力”,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12个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试点,多渠道筹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并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解决社会资本“不愿进”、“进不来”等问题。
广西结合本地棚户区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去年广西就在调研的基础上扩大了棚改规模,并试行“以购代建”。今年广西在明确完成国家下达的14.33万套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全年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以上。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王喜良介绍,云南省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蒙自至文山至砚山等三条高速公路,地方政府给予一定补助资金,300多亿元投资中除国家拨付的资本金外其余为企业资本,社会资本占比约为70%。
稳投资发挥稳增长关键作用
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传统引擎,投资在当下中国经济“稳增长”的背景下,依然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稳定有效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陆续推出了包括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等7大类投资工程包。
在中央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各地投资力度也在加大。
――江西省积极对接国家“七大工程包”,统筹安排交通、能源等8大类工程2539个项目。截至4月底,已开工项目1957个,开工率77.1%,完成投资905亿元,建成项目489个。
――吉林省从精准补“短板”入手,谋划推进公路、铁路、水利以及棚改、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490个。
――黑龙江省把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增加投资的着力点。2014年全省重大水利工程投资144.2亿元,今年5月底已完成投资78.62亿元。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堤防应急度汛工程375公里已基本建成;黑龙江堤防达标工程794公里5月15日已全线开工。
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背景下,要保障投资的资金来源,需要创新投融资机制,这是扩大有效投资的关键。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首批向社会推介1043个项目,总投资近2万亿元。财政部以存量项目为主推进PPP示范项目建设,目前确定的30个示范项目,总投资约1800亿元。水利部推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12个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试点,并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税费优惠等措施,解决社会资本“不愿进”、“进不来”等问题。
地方政府也在积极行动。四川省出台了财政支持PPP的六大政策,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生态环保、农村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并通过举办推介会的形式推进PPP项目落地,一个推介会签约的投资额就达到40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督查时了解到,当前一些投资项目落地面临着困难。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但不少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资金配套比例较高,广西财力薄弱,筹措配套资金压力较大。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广西参与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投资约683亿元,其中需地方配套570亿元,占总投资比重高达83.5%。
还有的地方反映,目前一些项目核准权限已经下放到地方,但土地、规划、环评等方面的权限仍在上面,影响了项目推进速度。建议国家加大同步放权协调推进力度,尽快实现土地、规划、环评等权限同步下放,提高项目前期工作办理效率。
消费亮点涌现 新引擎发力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在经济增长中被寄予了更多期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养老家政、信息、旅游、绿色、住房消费等六大消费领域。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各部门各地方已经出台多项措施: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11亿元资金,支持四川等8个省份的56个县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商务部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试点,在湖南等8个试点省份设立产业基金;财政部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拨付。为引导境外消费回流,今年6月1日起,我国降低部分服装、鞋靴等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幅超过50%。
四川省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42.2万张,居全国第3位;安徽省出台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明确25条扶持措施,总投资超过630亿元。江西省推动绿色节能消费,省财政安排9100万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
4G通信网络、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随着各项政策的持续发力,消费新热点不断涌现,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
数据显示,我国社会消费零售总额5月份实际增长10.2%,6月份实际增长10.6%,分别比上个月提高0.3和0.4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回升。今年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6459亿元,同比增长39.1%。
亿万群众的消费潜力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今年上半年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7个百分点。
“毫无疑问,我国正在改变以往消费不足、出口拉动的增长模式,成为全球消费大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钟山表示。
调结构促转型
激活经济增长持久动力
在我国外贸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今年1―5月份,广西玉柴集团海外市场进入量同比增长41.6%,累计实现销售收入逾1.2亿元,同比增长140.1%。
技术过硬、产品过硬是该企业在出口领域逆势增长的秘诀。去年广西玉柴集团的一款发动机顺利通过欧盟认证试验,成功开启了国产欧Ⅵ发动机出口欧美的大门。
玉柴集团既是我国外贸结构升级的典型案例,更是我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缩影。
面对传统产业遭遇产能过剩、市场萎缩等严峻形势,各地方积极行动,以调结构促转型谋求发展的持久动力。
――河北省大力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优势企业提档升级。2014年共实施1089项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3114.1亿元,同比增长18.8%。
――贵州省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之路。去年大数据信息产业工商注册企业增长34.5%。全省大数据信息产业规模总量增长62.2%。记者在位于贵安新区的创客联盟总部基地看到,这里吸引了风投、天使、培训、创客孵化等50余家创客企业入驻,项目路演现场人潮涌动,校企互动、创新创业氛围十分浓厚。
――江西省综合利用价格、土地、信贷等手段,促进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去年实际淘汰炼钢70.5万吨、水泥354.8万吨、铜冶炼30.5万吨、造纸75.6万吨,均超过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
――吉林省按照国家提出的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的要求,着力实施产业发展“四大工程”。今年前4个月,医药健康、装备制造、电子等产业逐渐发力,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8.9%、15.5%、12.7%,远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