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采购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抓质量,促进采购业务发展壮大。
一是抓质量上档次、拓业务上规模。采购质量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生命,是推动政府采购业务发展的重要基础。采购质量包括采购效率、产品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多方面,其中产品质量、价格及服务是重点内容。中心围绕“抓质量上档次、拓业务上规模”的目标,在制作标书、制定评分标准及协助采购人验收货物等环节,突出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凸显价格分值,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质优价廉、服务优良者中标,确保采购质量。09年来,中心进一步拓展了采购范围,货物涉及到了通用和专用设备,如视频监控设备,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上半年完成了平安市城监控设备采购486万元和医院医疗设备器械2+10多万元;工程涉及到了设计、监理、中介机构招标,完成了散花工业园、洪山工业园工程的招标和监理采购工作等;服务上确定了全县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机构,细化了汽车修理采购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建立供应商信息库,推行信用管理,保证供货质量、价格优惠及售后服务落实;推行政府采购售后服务反馈制度,加强对采购质量的回访,对在投标、供货过程中以次充优以及售后服务不到位的供应商进行处罚,全力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如某供应商提供的电脑因配置与采购人要求有些不符,中心及时督促供应商更换了配置,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从而提高了采购人对中心的信誉度和美誉度,激发了采购人委托中心采购的积极性,促进了采购业务的健康发展。县人民医院自20__年以来将所有采购业务全部委托中心采购,今年委托中心采购38次,实现采购额381万元,节约资金42.67余万元。由于各单位的重视与支持,中心采购额逐年递增,采购级次逐步扩展,采购项目不断拓宽,尤其今年采购额增长较快。
(二)抓监管,推进阳光采购。
一是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管,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规程、运行规则、操作规范的基础上,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采购的每一环节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都要签字,促进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对评标人员的监管,重大招标、谈判活动,一律在装有监视、监听系统室内现场完成,进一步规范了评标行为。对技术复杂、难度较大的评审活动,要求从县外抽取专家,如平安城市监控设备谈判活动中,从省专家库抽取专业评审专家进行谈判活动;20__年-20__年定点协议供应商资格招标,从市里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审活动;中医院的电梯谈判,从市专家库里抽取行业专家,发挥专家更专业的优势,确保了招标、谈判结果的真实、公平、公正。得到了县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采购人和社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二是全程法律监督。重大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活动,邀请县纪委、公证处部门对采购信息、专家评委抽取、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送达、开标、评标过程、中标结果进行全程法律监督,确保采购程序及行为合法合规。
三是进一步增强公开透明度。信息公开。以省、市、县相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网站为载体,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中标公告、政策法规、运行规程、办事程序、商品信息等,并将评分方法和分值在招标文件中公开,确保供应商平等、便利、及时地获取各种信息,已累计信息100多条。重大政府采购活动,还在报刊电视上广泛宣传,通过编辑政府采购简报形式向县“四大家”等领导专题汇报,让领导及时掌握采购动态,争取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理解。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定期联合监察局、审计局对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例行检查,一是查找问题,帮助采购单位纠正错误行为;二是发现问题,研究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改进的方向。尤其对举报的问题,做到举报一例查处一例,做好回复工作,并将结果对外公开。今年已梳理34家单位,准备在7月初针对突出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三)抓创新,推进政府采购和谐发展。
一是创新采购理念。政府采购不是单纯的物品采购,是政府调控宏观运行的一种工具,具有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在具体采购工作中,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吸纳本地供应商参予市场竞争,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了和谐__建设。
二是创新采购机制。为了全力推进“绿色采购”,中心创新工作机制,明确了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优惠政策、采购程序及工作规范,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实行强制或优先采购,对同品质、同价格的产品,优先采购国内产品或具有中国产权的产品。
三是创新采购方式。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更好地服务采购人,中心总结
体育中心规划竞争性谈判的成功经验,发挥竞争性谈判区别招投标的优势,成功地完成了夹河桥的改造设计、一河两岸详控规设计和市政规划、人民医院外科楼设计等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6月底,中心在认真进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对20__年-20__年度办公用品、办公自动化、资料印刷、车辆维修、汽车装饰装璜、汽车加油、财产保险等七大类定点协议供应商招标中完善了评分细则,更加客观的选拔出43家定点协议供应商,促进了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四)抓建设,争创优质服务品牌。
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市领导高度重视。2019年12月14日和今年2月26日,副市长小红同志和来英同志分别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动试点工作落实。4月1日运行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陈浙闽同志,副市长曹小红同志和姚来英同志,于4月26日组织市医改专项小组会议,听取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落实情况汇报,对前期工作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此外,我市成立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来英同志担任组长,景悦、李国田和王建国同志担任副组长,充分发挥不同部门优势,形成了强大的合力,为后期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提前做好培训和签订协议工作。3月12日,市医保局组织358家公立医疗机构、16家中选药品生产企业、41家经营企业开展培训,推进带量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并按照协议采购金额的50%,拨付第一笔预付款1.07亿元。4月1日前,全部按时到达生产企业帐户。剩余50%第二笔预付款,将根据公立医疗机构使用情况,在10月1日前拨付。
三是采购和支付价格按时调整到位。细化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制发《关于做好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品种采购和支付信息调整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发〔2019〕6号),并由市医药采购中心联合市结算中心开展中选品种价格信息和支付信息同步调整工作。按照“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标准,统一公布政策信息,统一受理企业申报,实施信息共享。3月26日,完成全部中选品种挂网工作。4月1日我市试点工作启动后,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执行。
四是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市医保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发〔2019〕7号),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医保预付,确保专款专用;减轻企业负担,确保药品供应;调整支付标准,加强政策协同;完善激励机制,合理使用药品等方面政策和要求,针对性拟订了对应中选品种的药品专项预算额度,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中选药品、履行合同、完成用量的,专项预算额度内基金结余全部留给医疗机构,进一步调动公立医疗机构和企业做好试点工作积极性。
五是加强试点工作的检查和巡查力度。试点工作开始之初,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到担负试点工作任务较重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进行检查和巡查,督促更好落实国家任务。以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保部门为依托,建立了工作群,及时反馈医疗机构在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明确工作要求。市药监局加大对中选药品质量检测,未发现不合格品种。
六是做好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等情况监测。落实财政拨款,完成市医药采购平台改造,增设对中选品种的监测功能,即时掌握中选药品供应、采购和使用等情况。建立日监测直报制度,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围绕药品投诉、药品短缺、中选药品采购量异常变化、药品采购订单短时未响应、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检测等6个指标开展日监测,起到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的作用,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落实国家要求,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制发《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监测方案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15号),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监测工作,涉及指标近30项。建立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周报告制度,每周汇总中选药品供应、采购、使用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市领导和国家医保局,截至目前共形成工作简报7期。
二、试点工作效果初显
(一)国家任务量完成情况良好
一是25个中选品种(43个品规)全部发生采购。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选品种已采购6432.50万片/支/粒(494.83万盒),金额8014.57万元,中选品种已完成合同量的38.09%。
二是月度药品采购量超出预期。在25个中选品种(43个品规)中,4个品规总采购量已完成合同量;7个品规总采购量已完成合同量的50%;32个品规总采购量均已超过月平均合同量。
(二)中选药品市场占有率提升
一是中选品种医疗机构使用程度明显提高。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选品种采购数量占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采购数量的93.21%(中选品种采购金额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金额的73.67%)。
二是中选品种的替代效果已开始显现。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选品种采购数量占“基本可替代”药品采购数量的63.03%,去年同期占比为18.14%。
(三)中选药品供应充足,配送及时
一是中选药品信息可追溯。配送企业在向医院发货时100%向平台报送药品的生产批号、数量等信息。实现了信息的全覆盖追踪和时时查询。
二是中选药品供应充足。配送企业积极响应签约医疗机构采购需求,24小时订单响应率为92.97%,并按照要求及时上传中选药品库存信息,药品库存充足。
三是中选药品配送及时。所有配送企业能够充分保障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需求,合同内订单满足率达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将继续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作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联动配合,做好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中选药品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中选药品日监测和月监测制度,及时摸清市场脉动,第一时间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妥善处理和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密切关注医保基金安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的趋势研判,及时规范患者就医行为和医生诊疗行为,防止医疗费用异常增长,确保基金安全。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发挥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中选药品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倒卖药等各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报告。
2019年5月日
市医保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和使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浙闽同志: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2019〕2号)和我市实施方案要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自4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平稳运行,效果良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市领导高度重视。2019年12月14日和今年2月26日,副市长小红同志和来英同志分别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动试点工作落实。4月1日运行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陈浙闽同志,副市长曹小红同志和姚来英同志,于4月26日组织市医改专项小组会议,听取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落实情况汇报,对前期工作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此外,我市成立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来英同志担任组长,景悦、李国田和王建国同志担任副组长,充分发挥不同部门优势,形成了强大的合力,为后期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提前做好培训和签订协议工作。3月12日,市医保局组织358家公立医疗机构、16家中选药品生产企业、41家经营企业开展培训,推进带量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并按照协议采购金额的50%,拨付第一笔预付款1.07亿元。4月1日前,全部按时到达生产企业帐户。剩余50%第二笔预付款,将根据公立医疗机构使用情况,在10月1日前拨付。
三是采购和支付价格按时调整到位。细化国家医保局文件要求,制发《关于做好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品种采购和支付信息调整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发〔2019〕6号),并由市医药采购中心联合市结算中心开展中选品种价格信息和支付信息同步调整工作。按照“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标准,统一公布政策信息,统一受理企业申报,实施信息共享。3月26日,完成全部中选品种挂网工作。4月1日我市试点工作启动后,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执行。
四是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市医保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发〔2019〕7号),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医保预付,确保专款专用;减轻企业负担,确保药品供应;调整支付标准,加强政策协同;完善激励机制,合理使用药品等方面政策和要求,针对性拟订了对应中选品种的药品专项预算额度,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中选药品、履行合同、完成用量的,专项预算额度内基金结余全部留给医疗机构,进一步调动公立医疗机构和企业做好试点工作积极性。
五是加强试点工作的检查和巡查力度。试点工作开始之初,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到担负试点工作任务较重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进行检查和巡查,督促更好落实国家任务。以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保部门为依托,建立了工作群,及时反馈医疗机构在试点工作遇到的问题,明确工作要求。市药监局加大对中选药品质量检测,未发现不合格品种。
六是做好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等情况监测。落实财政拨款,完成市医药采购平台改造,增设对中选品种的监测功能,即时掌握中选药品供应、采购和使用等情况。建立日监测直报制度,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围绕药品投诉、药品短缺、中选药品采购量异常变化、药品采购订单短时未响应、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检测等6个指标开展日监测,起到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的作用,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情况。落实国家要求,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制发《关于印发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监测方案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19〕15号),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监测工作,涉及指标近30项。建立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周报告制度,每周汇总中选药品供应、采购、使用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市领导和国家医保局,截至目前共形成工作简报7期。
二、试点工作效果初显
(一)国家任务量完成情况良好
一是25个中选品种(43个品规)全部发生采购。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选品种已采购6432.50万片/支/粒(494.83万盒),金额8014.57万元,中选品种已完成合同量的38.09%。
二是月度药品采购量超出预期。在25个中选品种(43个品规)中,4个品规总采购量已完成合同量;7个品规总采购量已完成合同量的50%;32个品规总采购量均已超过月平均合同量。
(二)中选药品市场占有率提升
一是中选品种医疗机构使用程度明显提高。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选品种采购数量占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采购数量的93.21%(中选品种采购金额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金额的73.67%)。
二是中选品种的替代效果已开始显现。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选品种采购数量占“基本可替代”药品采购数量的63.03%,去年同期占比为18.14%。
(三)中选药品供应充足,配送及时
一是中选药品信息可追溯。配送企业在向医院发货时100%向平台报送药品的生产批号、数量等信息。实现了信息的全覆盖追踪和时时查询。
二是中选药品供应充足。配送企业积极响应签约医疗机构采购需求,24小时订单响应率为92.97%,并按照要求及时上传中选药品库存信息,药品库存充足。
三是中选药品配送及时。所有配送企业能够充分保障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需求,合同内订单满足率达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将继续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作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联动配合,做好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中选药品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中选药品日监测和月监测制度,及时摸清市场脉动,第一时间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妥善处理和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密切关注医保基金安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的趋势研判,及时规范患者就医行为和医生诊疗行为,防止医疗费用异常增长,确保基金安全。
依托科层管理架构,政府内部试图矫正行为失范的内控体系。如财政部近日的“2013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内容覆盖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构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等方方面面。倘若执行到位,单此一份“工作要点”即可确保政府采购高效廉洁。
然而这种内部管控终究有其效力的边限。事实上,自1999年以来,我国新一轮财政改革已经将其重心从收入转向支出,主要目标则被设定为建立起“控制取向”的预算体系,而其具体策略是,通过将财政部门转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核心预算机构”,由它来集中管理资源配置权并对每个部门的支出行为施加控制,最终在政府内部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行政控制。
这种努力在当时财政纪律普遍松弛的背景条件下不仅必要,且其初始效率也很高,问题则在于,随着时间演进,一方面,我国各级政府面对日益分散化、复杂化的社会管理任务,在一定范围内重新触发了事关其自身力量与市场力量的动态博弈,而作为结果,各级政府一度收缩的事权与财权边界重新获得了扩张。
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专账核算”,确保年度内日生均支出资金不低于国家基础标准,学校食堂(伙房)结余款项应滚动用于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坚决禁止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或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用于学校食堂(伙房)运转经费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等行为,对违反资金管理使用的行为将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守住资金安全“底线”,确保营养改善膳食补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三、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健全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供货商评议制度。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餐费自理),消除流于形式、只“陪”不“餐”等问题。切实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联合食品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和风险监测,守住食品安全“红线”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四、稳步推进食堂供餐。目前,我州还有部分学校因为地势狭小、人员不足、运转经费困难等原因未实行食堂供正餐,依然实行的是蛋奶+X模式,各县(市)要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食堂等项目,努力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要根据食堂供餐需要添置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试点学校学生就餐条件,满足餐饮服务许可要求,提升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行食堂供餐(正餐、热餐)的学校要按照学生人数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并将食堂运转相关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保障食堂供餐的有序推进。特别强调,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必须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同时,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不得委托社会机构代供餐。
1.我委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政策解读,我委自行出台的各项重要文件,也要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及时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2.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委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3.继续推进我委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从2014年起,要按照中央规定的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是统一公开时间。2014年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7月底前须全面公开,2013年决算须在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4.加强我委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我委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本单位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5.推进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6.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逐步公开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加强预警预防信息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高效快捷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督办单位以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六、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7.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现代企业管理中,管理内容可以分为成本管理、物资管理、资金管理等,对于公路工程而言,物资管理占到非常重要位置,工程物资管理占有资金是工程核算主要组成部分,文章研究重点分析物资管理工作要点和问题。
一、公路工程项目物资管理要点
公路工程物资采购是物资管理首要工作,在开展中,需要尽可能采用招投标方式,主要负责人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明确各个职能。物资采购中做好决策程序透明、多方比对,然后签订采购合同。在采购过程中,如果采用货到检验的方式,需要仔细可对数量和质量,相同的工程物资验收时注意查看物资规格。针对无法查看的钢材,可以整车过磅检查,严格控制误差范围。如果采用直接提货方式,要求现场验收,并签订合同和提货单据,相互监督。如果物资需要进口,一般需要周期在3个月至半年的时间,因此需要提前做好物资采购规划,及时办理材料订货手续,保证材料按时供应。物资验收入库之前,需要根据合同计划,仔细查看物资数量和规格品种,检查获取规格是都与合同中的相一致。所有进入仓库的物资能够被仓库检验,就由仓库进行负责,如果由技术部门负责,就要求这些技术人员开具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清点货物后入库。物资验收之后,严格把握物资数量、质量单据,检验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登记,并开具入库通知单。如果发现物资规格、品种或者质量等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实际情况拒收或者先行收下,报道给主管部门。仓库人员需要及时了解物资到货情况,做好接货准备工作。物资储存保管中,水泥、木材、燃料等都需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做好防火、放到、防腐蚀,避免物资短缺,同时保证物品专用,便于检验和收发。针对周转材料,可以根据实际工程量的需求计算需求量。如果物资需要露天保存,物资下应夯实垫高30cm。物资仓库存储过程中,需要建立档案,及时掌握物资进出和使用情况,发现物资接近最低存储量时,及时同时经理部采购。物资发放过程中,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强化设备使用管理,避免出现非正常设备故障。公路工程施工物资管理中,需要严格监督物资消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合适的方法确定材料消耗定额。对过去施工同类型的产品物资材料消耗统计时可以采用分析法,测算定额用量,实际领用时,节约有赏,同时处罚浪费情况。施工现场材料材料消耗需要实地测量,准确制定材料消耗定额。管理人员需要与工程技术人员相互协同,制定企业文件,发放到各个职能部,提高物资管理水平。物资管理中,废旧物资回收是最后的环节,在工作开展中,需要广泛发动全体成员,将散落在工地的物资收集起来。物资回收中,需要建立适合项目的废旧物资范围和规范标准,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对于工具、配件、劳动用品等可以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回收管理。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废旧物资的运输。
二、物资管理存在问题与应对措施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情况将会直接关系到企业运营状况,分析物资管理存在问题有重要现实意义。当前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存在问题有很多,管理制度不完善,对于非重要物资没有明确的管理计划,市场反应不灵敏等。公路建设企业管理理念落后,制度上监督不足,没有更新程度,容易引起物资浪费。物资采购计划是规避风险最好途径之一,在公路建设中,现有的物资采购计划多针对主要物资,非主要物资基本没有指定采购计划,在采购时,存在很大盲目性,在没有及时清点情况下,容易引起巨大经济损失。在工程实施中,市场的信息反馈对于物资采购有重要指导价值,公路建设行业没有认识到信息沟通的重要性,沟通平台、情报收集机制不健全,没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公路工程物资管理中,需要始终坚持节约、回收利用原则,发挥物资的最大利用价值。根据以上分析物资管理存在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建立健全完善制度,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做好仓库管理工作,严格登记物资出入。施工部门需要与管理部门及时沟通反馈,避免出现物资囤积或者供不应求的情况。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发生争执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因此需要妥善管理。现场施工中物资管理做好限额领料制度,保证所有管理工作有据可查,工程量根据负责人领取的材料填写出货单,同时每天检查领取材料使用情况,相互监督。在物资采购环节中,也需要重视非重要物资采购情况,签订合同,在使用中同时及时观察物资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建立健全物资供应体制,重视供应链信息沟通,在找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输物资时,需要提供单据,同时核对物资,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发货主观,针对丢失和损坏,及时索赔。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文章主要分析了公路工程物管理要点和问题,公路工程工作技术性强、任务难度大,在物资管理工作中,考虑到工作环境具有多变性,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各种可变因素,进行多角度、多方面考虑。
参考文献
[1]杨善亮,陈健,陈庆章.高速公路建设重点项目的物资管理[J].探矿工程(岩土钻掘工程),2002(s1):110-111.
一、我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二、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仍按现行管理模式实施,即在同级建委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项目单位需将有关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三、已纳入当年政府呆购计划的续建项目或新建项目,项目单位需将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复等文件的复印件一次性报采购办备案。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主题,以“巩固回升、加快发展”为工作基调,按照“推进生态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深化改革开放、维护安全稳定”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效率得到提高,工作方式不断完善,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坚强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信息协调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德办发〔2010〕68号)要求,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七项制度,落实责任;三是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制度,认真梳理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四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杜绝公开不当造成危害。五是加大灾后重建信息公开力度。自前年以来,全市林业灾后重建重点工程项目都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及时主动的通过相关平台向全社会公布信息,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投标,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二)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林业”网站建设。今年来,加强对互联网站的管理工作,将“林业”网站与“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连接,及时全市林业工作动态和林业灾后恢复重建等一系列信息。二是加强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林业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借助政府公众平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接受监督,方便群众。今年,市林业局共有196条政务信息被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市委、市政府网站采用,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相关信息160余条。进入森林防火期后,我局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视滚动森林防火信息10000余条。
(三)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今年,市林业局继续清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及条件、申报材料、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林业”网站上公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四)通过其他形式公开信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印制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告知单、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期限等,确保了行政审批工作公正透明。
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突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保障能力建设”等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通报。按照《市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加强灾后重建信息公开力度,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的要求,全市林业系统进一步加强林业灾后生态修复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抗震救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通报,确保林业工程项目和重建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和重建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
二是做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保障能力建设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相关工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如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林业政策等,各地均以村、组为单位将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等情况进行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三、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各种形式向全体林业干部职工加以宣传教育,使他们充分认清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职责。从提升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入手,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公共行政服务审批服务水平、切实提高林业部门整体形象。
大多数地方的“家电下乡”都由政府采购操作,而部分地方政府采购在进行“家电下乡”招标工作的同时,对新增加的产品种类也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去年的监督检查显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总体良好,质量安全项目合格率在96%以上,八成以上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满意。可以说“家电下乡”政策带来的效果与政府采购执行力度密不可分。
一是要增强节俭意识,把好工程、公务车和办公用品采购关,为建设节约型政府机构服务;二是要增强大局观念,要扶持自主创新,推动节能环保,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为实现国家政策目标服务;三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要增强执行能力,通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创新服务方法,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齐心协力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开了一个好头:
第一,集中采购规模快速增长,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达到85.50亿元,较2005年采购总额50.47亿元增长了69.41%,节约财政资金19.30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金额66.34亿元,占采购总额的77.59%。
第二,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职责,规范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程序。加强了“公开、制约、评价”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了项目论证和回访评价制度。
第三,政策功能意识有所增强,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在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过程中,注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先购买国货和环保节能产品,支持自主创新品牌,坚持购买正版软件。
第四,电子采购平台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了中央政府采购网(zycg.省略)的政策查询、信息、电子订货、电子合同等系统功能。新开发了网上竞价系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投评标系统,全年网上采购金额34.40亿元,占采购总额的40.23%。
xxx年xx项目部整体收尾阶段,意味着xx工程建设工作即将结束,本年度项目面临着变更索赔、材料调差、竣工结算、档案移交、工程验收等巨大的内页资料收集与取证工作。物资部根据上一年初步形成的甲供、自购物资材料调差资料。项目整体部署,部门相互配合,主动沟通设计单位,积极配合业主及审价单位整理资料确保了本次调差有理有据的完成。
二、检查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