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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10 14:50:5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经济师考试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经济师考试论文

篇(1)

2CPA考试经济法科目分析

2.1内容广泛涉及民商、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内容庞杂,涉及面广,要求考生有广泛的知识面,能够熟练掌握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法律制度,并且能够灵活应用。根据最近两年的考试大纲,经济法科目主要考法的一般知识、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纵观2010年至2014年“经济法大纲”,除了因法律的修订而在细节上有所增删与修改之外,在整体架构上没有实质性变化。

2.2注重能力的考核

经济法是一门典型的应用性科目,全面改革后的CPA考试从知识型测试向专业知识加能力型测试转化,注重考核考生对经济法律知识和法律制度系统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更加注重对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测验。从最近几年的考试真题来看,CPA考试越来越注重对知识的理解应用。2010年是全面实行CPA考试制度改革的第一年,在考试的题型与分值分布上较以往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观题题量与分值均大幅度增加,由原来的28分增加到50分,客观题则相应减少,而随后的2011年主观题题量及分值进一步加大,2012年后,题型与分值分布趋向稳定。此外,近三年综合案例分析题的比重越来越大。除了综合题目之外,单选题与多选题也多以案例的方式出现。2013年24道单选题中有12道是案例题,需要考生在充分理解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应用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深入分析,有的题目难度甚至不亚于综合分析题,充分反映了CPA考试测试导向从知识到知识与能力并重的转变,这一点2014年的经济法考试大纲也已清晰地阐明。

2.3相对独立

经济法科目相对独立,与其他科目关联度不高。在专业阶段6科目中,会计是审计和财务管理的基础,而会计和税法又联系紧密,因为涉税会计处理是会计科目考察的重点之一。税法和经济法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属于法学范畴。从学理上讲,税法是经济法的一部分,但注会考试税法科目侧重于考察如何征税与计税,而经济法科目的内容实际上主要是民商事法律制度,并非法学意义上的经济法,因此,税法与经济法几乎没有关联。

3CPA考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嵌入

3.1教材选择

教材是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知识载体,也是教学的依托,科学合理的教材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效地实现教学目标。纵观形形的经济法教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教材对会计学专业来说应该是适应性较强的,其优点显著:一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组织编写,具有高度权威性;二是在内容的编排上紧扣考试大纲,且每年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更新,能及时将最新的法律制度准确地反映在教材中,保持教材的时效性。但是该教材500多页的篇幅过于庞大,学生在有限的学时内显然无法消化,且教材过分注重理论阐述和法条列举,轻实践,缺乏趣味性,容易使学生产生畏惧心理,因而该教材不能作为首选教材,可以作为教学辅助用书。除此之外,目前适合经管类专业的普通经济法教材林林总总,不下几十种版本,各种版本良莠不齐。“适用性”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分量恰当,既符合认知规律,又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应根据专业要求,选择更适用、更有针对性的教材。优先选用内容相对完整、难度适中、注重实际应用的教材,特别是那种有大量代表性、典型性、启发性案例的教材,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增强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教学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在上述基础上,再根据CPA考试的主体内容选择相适宜的教材。

3.2教学内容与CPA考试接轨

在绝大多数财经院系,所有经管类专业均开设经济法课程,普遍的情形是:不同的专业统一适用相同的教学大纲、相同的教材,讲解相同的内容。这种一刀切的教学模式严重忽略了学生知识结构和实际需求的差异性。会计学专业与其他专业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应有所区别。比如物权法在一般的经济法教材里基本不涉及,而会计专业各级各类考试几乎都要考物权法,因此会计学专业有必要掌握物权法律制度。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法律制度如票据法等内容也是会计学专业必须掌握的,而其他专业则无此要求。因此,统一的教学内容、统一的教学进度不但无法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还会使学生产生“学的经济法与考的经济法不一样”的疑问。经济法教学内容与CPA考试接轨,可以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求与考证需要。由于经济法律制度范围的广泛性,无论选用任何一本教材,其涉及的内容都很难在一个学期之内全部学完,更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选取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课堂教学,这是由该课程的性质特点所决定的。比较分析近几年经济法考试大纲,每年必考的内容基本不变。课堂教学可以优先选择这些重点章节,但这些内容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法律调整对象与方法不同,立法本位也不同,如果按照传统的章节顺序教学,难免出现各章节内容彼此割裂,从而造成学生知识结构支离破碎。为了解决课时不足与内容过多、过杂之间的矛盾,同时理顺各部分内容之间的关系,本人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采用了模块化教学法,即将教材内容按照各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划分为若干模块,各模块各自独立又有机联系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成的体系。上表各模块中,法律基础为后续各模块的学习奠定基础,民法模块和商法模块是学习的重点与难点,应用性较强,绝大部分知识点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灵活应用。狭义经济法模块内容相对简单一些,部分完全可以自学完成。以上内容涉及面广,不能面面俱到,要处理好主次关系,民商法律制度对会计学专业而言非常重要,其中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又是重中之重,既是CPA考试及其他各项考试的重点,也是会计工作实践中实用性较高的法律制度。

3.3以考题为导向的课堂内外训练

CPA考试以树立良好的法律和合规意识,熟悉市场经济法律调整的基本机制并能应用相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为考核目标,这与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具有一致性。在课程教学中可以充分运用CPA考试的题库资源加强对学生的能力训练。从近年的考试真题来看,经济法试题知识点范围广泛,内容灵活,法条考察与理论考察并重,单一考察与综合考察并重,同时,理解能力与应用能力并重。单一性的法条考察较为容易,而综合考察与应用能力考察题往往横跨多个法律制度甚至多个法律部门,不容易简单地得出答案,它不仅要求学生熟练地掌握相关知识点,而且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这对于缺乏系统法学训练的会计学专业学生来说,难度较大,需要平时加强练习。如2013年多项选择题第6题考查公司的合并,包括合并的形式、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后债务的承担以及债务的抵销,既有法条考察,又有理论考察,涉及合同法及公司法律制度,综合性很强。通过有针对性的训练,学生充分理解相关法律制度之间的关联,并融会贯通,综合运用。

3.4适应CPA考试的能力本位教学方法创新

CPA考试及注册会计师职业培养制度特别注重会计师的终生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在现行的应试教育制度下,考生为了突击通过考试,通常采取死记硬背的方式囫囵吞枣地记住考试大纲所覆盖的基础知识,往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加上课堂教学手段单一,注重知识的传授,忽视能力的培养,学生缺乏自主思考的能力,以致现有教学方式难以满足当前会计师行业人才发展的需求。对于会计学专业学生来说,单纯的法律条文过于枯燥乏味,单纯的理论又过于抽象难懂,如果用鲜活的案例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与单纯的理论串联起来,教学内容立即变得立体生动起来。案例教学法的主要功能是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和分析应用能力。通过案例,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相互分享经验,分享认知,同时,案例教学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主性思维。可以说,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源自美国的法学教育基本方法,是经济法课程的首选教学法,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参与性,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必须合理应用案例教学法。

1)精心选择案例素材,注重案例的真实性、新颖性、启发性和代表性,力求深入挖掘潜藏在案例中的法律规则。

案例教学的关键之一是根据教学目标组织案例资料,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内在联系的教学案例,所选用的案例应该是具有代表性并能为学生所接受的。如在讲《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一章时,笔者选用了广受关注的“三鹿集团破产案”来讲解破产清算的法律程序及相关法律问题,同时选取了本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破产重整的案例供学生分析讨论破产重整的程序和积极意义,由于该案就发生在身边,学生获得了更多的感性认识,从而对破产法律制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2)改变传统的自问自答教学模式,采取课堂案例分析法、案例讨论法、问答式启发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灵活组织课堂教学。

案例教学法本身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可以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高效,但前提是师生都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一次成功的案例教学不仅要求教师在备课环节下足工夫,还要求学生在课前预习准备。由于会计学专业同学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训练,可能因课前准备不足或不愿积极参与而保持沉默,从而使课堂陷入僵局或沦为教师的独角戏,因此,采用案例教学法应精心设计案例教学的各个环节,其中包括在课前将案例相关资料发放给学生,使其有一定的准备时间,引导学生充分收集资料并独立思考。

篇(2)

知识经济是相对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一个新时代概念。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96年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中所提出的定义是:“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其主要特征是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基础。以信息和通讯技术为条件。以人力资源和知识资本为首要生产要素等。知识将在社会生产和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主体作用。并为社会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中的任何一次变革都会引发会计的变革。“会计主要是适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M·查特菲尔德《会计思想史》)由于知识经济导致世界产业经济结构从物质型经济转向知识和信息型经济,信息与通讯技术的空前发展和全球网络的形成,将创造出许多过去完全想象不到的新产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知识经济对会计理论的冲击是全方位的,包括会计思想、会计目标、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技术方法和会计政策规范。国内学者在研究知识经济对会计影响时,往往多集中于阐述知识经济对传统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大假设的冲击影响。研究的逻辑起点无非是从会计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出发,阐述它的不适用性。有的学者如殷志刚、邱景忠提及到其对会计目标、历史成本、资产概念的冲击。但都浅尝辄止。对作为会计研究重要方面的会计本质,却很少有文章系统论述知识经济带来的影响。

一、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本质的三种认识

本质是决定一事物区别于另一事物的根本属性。会计本质是由会计的内在矛盾所决定的,是会计这一事物比较深刻的一贯的和稳定的方面,它从整体上规定会计的性能和发展方向。会计本质也是确定和解释其他会计概念的依据,会计研究首先应解决会计本质问题。这一观点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风靡我国,并在会计研究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存在于我国会计理论界的对会计本质的三种认识即“会计信息系统论”、“会计管理活动论”和“会计控制论”,这是对其进行长期研究的逻辑起点。人们对会计本质和内涵的探讨一直没有停止过,迄今为止仍是三派鼎立,没有能够达成一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需求的多样化以及人们价值意识的转变,都迫切要求我们对会计本质重新加以思考。

(一)会计信息系统论

余绪缨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从国外引进并主张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他认为:“根据当前的现实及其今后的发展,应把会计看作是一个信息系统,它主要通过客观而真实的信息,为管理提供咨询服务”(金绪缨,1980,1982)。此后,这种观点得到了葛家澍教授等人的支持。他们给会计所下的定义是:“旨在提高企业和各单位活动的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而建立的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葛家澍等,1983)。

(二)会计管理活动论

“管理活动论”这一观点是我国学者首创的提法,由杨纪琬教授利阎达五教授率先提出。1980年,在中国会计学会成立大会上。两位教授合作发表了题为“开展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几点意见——兼论会计学的科学属性”的论文,首先提出了“会计的本质是一种管理活动”的观点,并认为:会计管理在微观经济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重要的价值管理;在宏观经济中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的价值运动就是个别资金的运用,会计管理是对这种运动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

(三)控制活动论

“控制活动论”是20世纪90年代初为调和上述两派的论战而出现的一个新兴学派,其代表人物是杨时展和郭道扬两位教授。杨时展教授的会计控制论侧重于会计微观领域,其建立的基础是受托责任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会计控制论。他认为:自古以来,会计最根本的目的就在于反映、控制经济活动,离开现代会计这一控制系统的运行,要提高经济效益是根本不可能的。郭道扬教授的会计控制论侧重于宏观会计领域,他从会计史学视角出发,纵观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提出了现代会计的全面控制观点。他认为:会计是人类为实现对社会经济的控制所进行的一项基本活动,因而现代会计的本质是一个全面控制系统,必须把过去、现在与未来结合在一起;必须把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结合在一起。尤其到了现代社会,会计更是现代经济控制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社会中通过对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经济信息的优化与利用,以期对即定目标的控制和最终目标的实现。将会计界定为一种控制活动,优势在于:从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揭示了会计的本质,阐明了现代会计是一个控制系统。并且将受托责任与会计控制系统相结合,同时明确了受托责任与决策的关系。二、知识经济下对会计本质三种观点的辨析

(一)按照会计信息系统论的观点,会计活动确实是生产制造信息的行为,但知识经济环境下这种信息的内涵却在不断地扩大

具体表现为:1、知识经济下,信息的使用者不仅要了解财务信息,还要了解企业的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另外,非财务信息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如企业的核心技术、管理团队的背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业的竞争形式等,这些信息单纯依靠财务信息是不能充分反映出来的,而这些信息往往只是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时考虑的重要因素。2、在知识经济环境下诞生的新的信息记录、采集、聚合、分析、整理、传输、公示技术等均产生了质的飞跃,现在的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数据库技术使海量的信息能够得到处理,并且能够即时为使用者所取得。大大提高了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3、知识经济下单纯认为会计是确认、计量和传递经济信息的过程的看法只体现了会计的反映职能,忽略了监督、预测和分析等控制职能。因为财务人员每天要依靠自己的职业判断去分析确认各种资产,选择不同资产的计量属性等等,这种判断性决策本身就是一种管理活动。

(二)会计被界定为一种管理活动

会计是管理经济的一种工具,这是对会计本质认识上的一次质的飞跃,它强调了会计具有反映和监督的双重职能,是我国进行会计改革以来。体现在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中的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在知识经济下。扩大了企业管理的范围。也深化了管理的内涵。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更加丰富了管理的手段。所以。原有的会计本质的认识有点模糊,范围过大,无法区分会计管理和其他管理的界限。因为会计管理毕竟不同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生产管理、知识管理等等,会计管理也非财务管理,所以该概念应该予以深化、细化。

(三)会计被界定为一项控制活动

篇(3)

区域经济史研究是在一定时空坐标中,描述出一地方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区域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归纳,以使我们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史现象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以宋代的区域经济研究为例,目前学者们对区域经济研究的内容主要关注在如下几个方面;(1)经济中心南移问题。所谓经济中心南移,是指唐宋以来全国经济中心自北向南的转移,使得江南地区成为全国经济的中心。这个论题最初由张家驹先生在40年代提出,并由他本人在50年代进一步扩充(注:张家驹:1942年,《宋代社会中心南迁史(上)》,商务印书馆;1957年,《两宋经济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70年代末以来,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有一定发展,郑学檬的著作可为代表(注:郑学檬:1995年,《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岳麓书社。)。近来有关的研究,已经深入到了诸如经济中心南移的阶段性以及在各方面的具体表现等问题。(2)地区性的个案综合研究。地区性个案研究自80年代起进入,选题范围多集中在当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杨德泉、荀西平对北宋关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专门论述(注:杨德泉、荀西平:1987年,《北宋关中社会经济试探》,《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斯波义信对宋代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如对高技术与高生产、高技术的传播对生产的影响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注:斯波义信:1988年,《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中译本。)。以及对不同经济部门的个案研究,如关履权的《宋代广州香药贸易史述》,指出宋代广州的香药贸易作为中国历史上一种贩运性的商业活动,为封建统治者服务,是变态的繁荣(注:关履权:1982年,《宋代广州香药贸易述论》,《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认为在宋代两浙区域市场,产业结构中经济作物与商品生产比重小,区域内的专业分工,更多地以自然地理为基础,与外地市场的联系稀疏,缺乏全国性市场的配合(注:龙登高:1988年,《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吴旭霞的《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认为宋代江西农村中农作物大量投入市场,农民与市场联系加强(注:吴旭霞:《宋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江西社会科学》,1990年第6期。)。韩茂莉的《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通过对宋代川峡地区人口密度和土地垦殖率两项指标的考察,指出宋代是川峡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时期(注:韩茂莉:《宋代川峡地区农业生产述论》,《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有关论著数量不少。(3)对全国经济区域性不平衡现象的分析。80年代,漆侠最早通过对宋代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考察,得出“北不如南,西不如东”的结论(注:漆侠:1987、1988年,《宋代经济史》(上、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程民生的《宋代地域经济研究》具体阐述了漆侠的这一论述。包伟民的《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则从宋代国家财政制度存在的区域性差异的角度,来分析由此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注:包伟民:2000年,《宋代赋税征发区域不平衡性略论》,张其凡编等《宋代历史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

上述学者都对宋代区域经济作了相当深入的探讨,大大超迈了前人的研究水平,也反映了他们在史识上的独具慧眼,但也应该看到,在区域经济史领域仍有一定的学术空间可供拓展。在新世纪之初,对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内容进行反思与改进是必要的,尽可能地拓宽区域经济史研究的领域,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任务。

如何划分区域经济史的“区域”,进而确定具体的研究范围,是从事研究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对此,历史学家、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地理学家等不同领域的研究者们都分别立足于自己的学科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提出过各自的划分标准。归纳而言,经济史学界曾提出了三种不同意见:(1)传统上以行政区划为主要标准,理由主要是“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也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便于使研究成果的借鉴作用得到发挥。”(2)按自然经济条件划分,“因为经济的发展往往不是行政命令或者行政区域硬性划分所能割裂开的”。如冀朝鼎在其著作《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依据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条件的优劣提出了“基本经济区”这一重要概念。施坚雅在《的城市发展》一文中,按分水岭将中国划分为地区,颇有见地,但此说的着眼点是市场系统理论(市场系统与河川流域有密切关系),因此对于市场系统相对成熟的清代中国来说,比较适宜,但对于处在10至13世纪的宋代而言,情况就未必如此了。(3)80年代开始,学者们越来越倾向于采取多元标准,既可以按行政区划,也可以按山脉走向、江河流域、市场网络和人文风俗的不同来确定(注:以上参见宋元强:《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历史研究》,1988年第3期,第159页。

关于冀朝鼎的论述,参见冀朝鼎《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0页;关于施竖雅的论述,参见李伯重《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评价》,《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第148页。)。如:粟冠昌的《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注:粟冠昌:《宋代的广西社会经济》,《广西师院学报》,1981年第4期。)、陈伟民的《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注:陈伟民:《宋代岭南主粮与经济作物的生产经营》,《中国农史》,1990年第1期。)、雷家宏的《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注:雷家宏:《宋代长江中游沿岸地区的商业贸易》,《宋史研究论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研究》、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注:程民生:《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等论著,都持这种观点。另外,80年代末,斯波义信在施坚雅“地文地域”说的基础上,提出“地文—生态地域”新说,即将生态环境的概念纳入中国古代经济区域划分工作之中,使之更为全面。当然,区域的划分也是与不同社会的不同背景相适应的。原始社会以山川自然的形势进行划分:夏商周时期,总体上按民族分布和自然区域进行划分;秦代以后的帝制时期,在中原以郡县(后为州县)划分,并逐渐地推广到少数民族地区。在这个有序的发展过程中,区域划分的内容越来越充实。

区域经济史研究应关注多学科交叉与渗透的问题。经济学、地理学、人类学、人口学、社会学、生态学、民俗学等方面的学术成果,都应予吸收。这种跨学科的新史学的最早尝试可追溯到法国史学家H·贝尔在1900年创办的《综合历史评论》。但使这一方法赢得学术声望的是L·费弗尔和M·布洛赫1929年共同创办的《经济社会史年鉴》和由此得名的“年鉴”学派。他们反对西方传统史学专注于政治史的作法,提倡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在内的“总体历史”;反对纯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主张运用跨学科方法,开展综合研究。“年鉴”学派对我们的启发是应该从多个角度、立体地考察区域经济。

检讨近几十年来的国内区域经济史研究,本文以为一个显著的弱点是缺少概念的创新。相比之下,西方学者在研究中的“概念化”或“模式化”倾向明显。从表面上看,“社会科学化”色彩过于强烈,大量的相关社科词汇的借用,似乎给人以流行时尚的感觉。但新概念的提出极有可能标志着一次方法论转换的完成,并为下一步的转换积累了讨论的前提,尽管这种转换和积累的幅度不尽相同(注:参见杨念群:《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中国史研究的现实处境》,《历史学》,2001年第3期。)。任何研究都须时刻处于运动和发展之中,它需要史学工作者不断努力与探索,同时还需要信心和勇气。如在研究区域经济史的过程中,可引入经济学中用以描述区域间的经济扩散和极化效应问题的“发展极理论”(注:参见张培刚主编:《新发展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用以研究区域专业化问题的“禀赋优势理论”(注:参见周起业等著:《区域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以及像“专业化产业区”、“集聚效应”(注:“专业化产业区”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之上的,专业化地生产其具有优势的产品的区域。“集聚效应”指由于要素(主要是人口)的集中而产生的联合需求,促进专业化分工和中介组织的兴起。)等一系列在区域经济学中经常使用的新概念,有助于更加富有逻辑性地分析区域经济变化进程。当然,新概念的提出有时可以带来深入探讨之效,有时却未必,只是产生新瓶装旧酒式的作品。故新概念的出现,决非易事,必须建立在扎实的研究基础上。

应该说,迄今为止的区域经济史研究基本上以对大量史实的考察作为依据,就不同经济类型的个案研究结论而言,有相当的科学性。但大多数学者或是仅仅停留在个案结论的阶段,或是在试图将其上升为普遍性规律时往往出现一个逻辑断档,即在由个别到普遍的扩展过程中,缺乏逻辑的必然性。如施坚雅根据中心地理论,在其对长江上游区域经济结构的研究中提出,由于商业竞争、运输效能等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各商业中心互相间处于相对均衡的距离中,因而形成一个近似六角形的市场结构模式。近年来,不少学者对六角形模式进行了一定的修正,向我们展示了理论模式与历史实际之间存在的显著差距(注:包伟民:1998年,《江南市镇及其近代命运:1840■1949》,知识出版社,第44页。)。

要切实把握区域特征,勾勒区域经济发展概貌,需要进行不同区域间广泛的互比,即通过横的观照与纵的比较两条线索的梳理。前者是基于各地因自然气候、物产资源、交通条件等差异,造成地方经济不平衡发展的事实,对地方经济的区域性显著特点有相互比较的研究需要。如斯波义信的《末代商业史研究》(注:斯波义信:1968年,《宋代商业史研究》,(日)风间书房。),通过对西北和东南两大区域市场的经济的详细比较,说明两宋商业发展的层次性。后者是由于时段不同,区域经济具体的发展状况也不同。一般来说,时段愈短,区域经济变化就愈小:时段愈长,区域经济变化愈大,所呈现的“历史学”的特征更为浓厚。如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各章研究所涉及的时间上限,远者上溯至秦汉,近者亦至唐代;下限则近者及于明代,远者延至民国,在这样的时间范围里,宋代的特点才显现得比较清楚(注:参见前引李伯重文第150页。)。当然比较研究要注意客观与辩证性的统一,防止扬此抑彼。

目前,对区域特征动因的分析既是薄弱环节又是难点、热点。它包括经济的,也包括超经济的因素,如地理、人文因素等等。前者从地理环境的演变过程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动态和辩证的关系。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类的生存和未来命运的关怀,而且体现了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道路空间异同的关心。因为地理、气候、动植物等自然环境因素对经济社会运动起着隐蔽的支配作用。如斯波义信的论文《宁波及其腹地》注意到由于钱塘江河口航道恶化对于宁波港所起的影响,并指出这是在地理环境上宁波港能够获得发展的关键性条件之一(注:参见斯波又信:2000年,《宁波及其腹地》,《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第470页。)。后者包括家族关系、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历史上长期起作用的要素,对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对某个要素的分析,缺乏对地理空间内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交互影响的总体认识。另外,区域经济特别是小区域经济,一方面是社会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不能完整地“代表”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最多只能是一种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认识”。近年来,不少学者试图以充分的地方经济的描述来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征与动因。但是,这种尝试可否用来体现分化鲜明、类型多样的社会经济,引人深思。

二、关于方法论

任何科学的研究都涉及方法论问题,可惜在区域经济史的分析框架中,关于方法论问题的学术积累显然不够丰富。

目前看来,至少就宋代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而言,虽然其研究对象是跨学科的,但是分析方法仍然停留在历史学的框架里面,主要是历史的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本身具有一些不可克服的局限性:(1)叙事与论理。以往的研究多侧重于白描,试图复原历史,理论创新不多,而且即使有所谓的“理论”也只是在一系列的现象陈述之后的归纳与总结,缺少逻辑的检验。如漆侠的《宋代经济史》,认为宋代生产力的不平衡发展表现在精耕细作的地区几乎达到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新的资本主义因素在这些地区脱颖而出是完全可能的。程民生的《宋代北方经济及其地位新探》,以河北与陕西两地经济顽强的发展为例及人口增长率高的现象,试图说明该时期北方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南方,因此北宋时我国的经济重心仍在北方。这些都只是通过对历史现象的某一侧面的叙述,从而归纳出一定的“理论”,却缺乏整体的逻辑检验。例如对应该如何界定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最高水平,并未见有理论性的讨论:又程民生的论说,显然只是就北方而论北方,未能从南北方整体比较出发来看问题。(2)具体与一般。没有抽象就没有科学,任何历史首先都是具体的,但是作为历史科学,在力图描述历史的具体性的同时,必须要有一般的抽象含义,否则,历史分析将永远沉沦于叙述过去的陷阱中。尤其是区域经济史,其研究分析的目的不仅在于重新展示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的历程,更要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现实启示以及在更大区域范围上的解释能力。(3)假设与实证。历史学的研究传统一直排斥假设,直至20世纪初,人文科学在方法论上开始青睐于实用主义。从一定的假设条件出发构建逻辑自洽的理论,再从历史中寻找实证,比起在没有任何框架下只作对历史时间的复原性描述而言更显理论的魅力。在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中,应该通过借鉴实用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提供分析框架,克服因史实的具体性而无法一般化阐述比较的困境。

在具体的研究方式上,近年来由于受新经济史学的影响,为摆脱旧史学模式的束缚,区域经济史研究开始主张用科学主义来规范史学的分析。如区域人口消长、生产增减、税赋变化等许多问题,可采用数理统计,抛弃举例式研究,以提高历史结论的科学性、说服力。然而作为一种研究手段,这种计量史学的方法并不能包罗一切,尽管在形式上由于数理方法的运用有助于摆脱历史分析中的过分主观的判断,但事实上由于受资料的限制,统计通常很难达到高度精确的水平,只能对历史运动做出粗略的度量。近年来,许多研究者对区域经济的考察不约而同的走入了过分依赖统计数字的误区,忽略了对历史本身演进逻辑的思考,以至认识上有失偏颇。新经济史家要想尽可能掌握历史复杂的真实情况,就不能过份依赖他们的几何学。

制度经济学的兴起,被认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场革命,实际上它的影响已经渗透到法学、政治学和史学等一系列相关的社会科学领域。制度经济学强调有效率的组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引导人们将制度因素作为考察经济行为和绩效的重要变量。如新经济史学家R·托玛斯和D·诺斯在研究欧洲从14世纪到18世纪的产业革命的四百多年兴盛史时发现,不同的国家(地区)面对相同的经济问题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制度而导致了不同的经济发展结果。最为典型的是当面对战争所需的财政问题时,英国、荷兰采取了不同于法国、西班牙的制度而导致了后来长达几个世纪的兴盛。制度经济学的从制度层面寻找经济发展根源的研究方法无疑对研究区域经济史有巨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较好的结合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具体分析和一般抽象分析,而这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中所缺乏的。制度经济学强调案例研究的重要性,是寻找“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这同时也是历史学所要完成的事。而在理解和解释“真实世界”的时候,必须运用一定的理论框架来加以分析和解释,并从中抽象出一般的可检验的理论来(注:参见周其仁:《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科斯研究经济学的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春季号。)。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就是要在历史的“真实世界”中寻找研究素材,并在充分的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将事实作一般化的抽象,由此提出可检验的理论来。

三、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区域经济史的学科性质,涉及到区域经济史与区域经济学、历史学的关系问题。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理应具有区域经济学与历史学的双重特征,即把区域经济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共时态”与历史学侧重研究经济的“历时态”相结合。但这种结合,不应是机械地拼凑,必须根据学科的根本属性有所侧重,从而显示出自己的特征。区域经济史的学科特性,决定了区域经济史的研究只能立足于历史学,着眼于从历史看区域经济。

区域经济史与单纯的地方经济史研究不同。地方经济史一般关注的是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而区域经济史所关注的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特色,而是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规律。因为即使在前近代时期,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存在,而是或多或少交织在整个国家的经济体系之中。前人的一些研究,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画地为牢”,就地方谈地方经济,视野集中于一处,围绕该区域的内部发展进行研究,这是需要加以提高的。区域经济史研究类似于自然科学,只是寻找一个实验室(区域),据此去研究那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具体到宋代区域经济的研究,近年来已有一些较成功的典范,如张熙惟的《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作者在对唐宋间山东经济发展概述及水平评估基础上,指出学界提出的“中国经济重心南移‘到五代基本完成’,‘南方的经济全面超过北方’以及宋代已是‘北不如南’”等观点,仍值得进一步研究(注:参见张熙惟:《论宋代山东经济的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3期,第84-90页。)。这种通过区域“小经济”窥视社会“大经济”的研究方法,正是区域经济史研究的特点所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施坚雅(C.W.Skinner)指出不管人类经济活动的地理单元小到何种程度,它总是处于不均衡状态,在空间上永远存在中心地和区的差异。他的“区域——中心”研究理论,宣称通过对具体区域的分析研究,可以中国社会经济“停滞不前”的观点,在史学界一度引起巨大反响。当然,一个区域性的范式可否在不同区域反复运用,进而推广为普遍性的范式,仍需要认真推敲。

区域经济史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许多方面还不成熟,未形成多数史学家认可的一致的学科体系和学术规范。首先,学科体系的指导思想尚有待进一步明确。国内史学工作者,包括著作等身的大家在内,不少人习惯于把马克思从西欧经济史研究中得出的某些结论,奉为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这种歪曲历史和把马克思理论庸俗化的主观主义倾向,曾使区域经济史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使得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差距无法弥补。以宋代区域经济研究为例,就有许多学者按照马克思描述的西欧社会演变历程,坚持“资本主义萌芽”的传统理论框架,并殚精竭虑地阐述我国古代经济“典型”如何在宋生“变态”。经过了大半个世纪的研究,仍未能使问题得到解决。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发现工场手工业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几乎出现于中国每一王朝的商业繁荣时期。

其次,学科渗透的困境。不同学科理论的引进往往会带来一场变革,但是由于理论来源复杂多样,也可能出现一系列问题。如部分理论尚未形成可操作的方法,与传统理论不能相互衔接等。因为在相关学科尚没有很好沟通的情况下,对问题的理解、研究思路甚至阐释语言,都往往难以提供很好的可对话的渠道。经济学家热衷于运用大量的统计资料和模型框架分析区域经济问题,历史学家则沉迷于对史料考证的精雕细啄。目前,离跨学科的融合仍然相距甚远。

再次,学科发展的盲目性,这些年来,对生产关系的变革研究得多,对生产力发展规律研究得少;乡村经济研究得多,城镇经济研究得少;自然经济研究得多,交换经济研究得少;生产领域研究得多,流通领域研究得少;发达地区、汉族经济研究得多,经济落后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研究得少;古代及近代前期研究得多,近代后期和现代经济研究得少等等,学科发展的这种不平衡性,常常使得对区域经济作出科学的理论归纳的努力,得不到成功。

最后,区域经济史作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还应承担一般历史学所具有的为后人提供资政经验的功能。因此,区域经济史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一般经济问题的描述,而应着重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总结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天的区域经济史研究者而言,有意义的论题不是历史上经济区域社会地位的“上升”或者“下降”,而是应该以历史的眼光去认识经济区域实际社会角色丰富而复杂的内涵。如朱瑞熙、徐建华的《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在肯定湖南地区经济开发的基础上,对湘北、湘中、湘南、湘西四个地理区的开发水平作了具体分析与比较,并客观地指出:“与全国发达经济区相比,这一时期湖南的开发程度还不可过高估计,但毕竟为十三世纪以后的进一步开发奠定了基础。”(注:朱瑞熙、徐建华:1995年,《十至十三世纪湖南经济开发的地区差异及原因》,《徐规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十周年纪念文集》,杭州大学出版社,第181-197页。)类似的着眼点,的确具有相当的学术意义。

四、现实意义

作为历史学发展趋向的一种重大变化,区域经济史的兴起决不是学者在史学探寻之路上的心血来潮,也不是一代史家在史学绝路上的刻意追求。区域经济史源于时代的需求,源于史学本身发展的需求。区域经济史的研究,虽然纯粹是一个历史课题,但在当前却富有现实意义。

篇(4)

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得到了很大的加强和发展,至2008年底,专任教师有47512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从新课程对教师提出的要求看,江西省的普通高中教师队伍还不尽如人意。首先,从教师队伍的现状看,学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我们最新统计,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为86.6%。在具备合格学历的专任教师中,有相当部分是为“顺应”国家对教师学历达标的要求,通过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实施的“三沟通”教育而突击完成的,其中“学”非所用者不在少数。另据我们调查发现,有48.6%的教师把教师作为养家糊口的职业,仅有9.3%的教师将其作为专业或事业。

本调研.笔者在全省选取了l0个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的县市高中学校作为样本.通过座谈和问卷等形式对学校进行现场调查。座谈和问卷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必要性认识;教师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式;教师使用教学资源及信息技术情况;教师的学生发展观;教师的课程观及对学生学习评价的理念和策略:教师对新型教学方法采用的认识与实施等,以期深入了解全省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情况。

一、调查情况与分析

调查采用座谈、问卷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查阅有关教师专业发展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问卷收集数据,然后进行归纳和分析处理。在调查中.采取教师自评的方式填写问卷.问卷内容共包括30个项目,调查对象为10个样本市、县、区的20所城乡高中教师。问卷采用分层抽样法,共发放问卷1021份,收回980份,其中有效问卷953份,占93.34%。

从教师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来看,教师的年龄结构比较合理.主要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占教师总数的73.8%;在学历结构方面,城镇高中教师本科率达到91.4%,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包括在读研究生和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获得结业证书)重点高中为11.6%;农村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82.5%,硕士研究生学历几乎为零,专科学历比例占l1%,其余为中师学历。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计算的本、专科学历均包含在职函授或脱产进修等方式获得的学历资格,城镇高中教师中第一学历为本科的比例不足55%,农村不到15%。

从教师的职称结构和学科结构来看,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较小.尤其在农村高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更小,大多数教师现有职称为中级和初级,职称结构很不合理。在学科分布方面,英语、语文、数学三个学科教师数量比例最大,配备较齐全,而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数量相对较少,并呈均匀分布态势,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数量很少。甚至短缺。综合实践活动课和研究性学习课程教师基本上属于零设置状态。另外个别农村高中学校还存在着所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现象。教师中94.7%毕业于师范院校或其他学校,均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在教学基本技能和教育理论方面有比较扎实的基础。

从教师对继续教育的必要性认识来看,教师自身有不断提升个人能力的要求,有自我提高计划的教师占87.5%,在本科学历教师中.39.7%的教师有进一步提高自己学历至研究生层次的愿望,47.8%的教师愿意选择短期培训形式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而专科及专科以下学历者则愿意选择函授等形式提高学历。所有被调查教师认为自己有接受继续教育的必要,不过希望形式能更加灵活方便,并且不流于形式;69.3%的教师对教育教学改革持肯定态度.对高中新课程的实施效果也比较满意。但同时表示压力很大。

从教师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式来看,教师对自身素养的提高不仅体现在学历提高上,一部分教师还经常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比如寒暑假期的培训,对教材、教法的讨论,教学观摩和经验交流,教师问的合作和自我反思,就自己的教学体验撰写论文与其他老师共同分享等等,但以县或学校为组织主体的区域和校本培训过少.远不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在这方面南昌市做得较好.市里和区域间组织的培训达到年平均8.2次.且已常态化;多数教师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但大都停留在经验总结的水平上,理论性不强,有明确科研意识的教师不足50%。

从教师使用教学资源及信息技术情况来看.城镇高中教师获取教学资源的途径呈多元化,但以网络和图书馆为主。农村教师主要通过教学参考书获取,较少使用网络和图书馆。被调查教师在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方面的能力普遍不高,熟练掌握的比例不足46%,农村教师比例更低,不到30%。城镇高中教学中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平均占37%。而农村只占课时的9%,且网络教学条件基本不具备。

从教师的学生发展观、课程观及对学生学习评价的理念和策略方面来看,93.3%的教师认为应把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创造性人才作为教育的目标和发展方向,把学会做人和学会生存及学会学习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学生发展的重要内容和评价的主要方面,这是对以往学生发展观和评价体系的突破和发展,为学生的发展注入了理性的养分。但遗憾的是,由于目前学校内外评价机制的滞后和不完善.这种理性的学生观和对学生的评价策略还更多地停留在观念层面。在实践中仍不能很好体现。

从教师对新型教学方法采用的认识与实践来看.近95%的教师在教学中一切为了高考,仍以传统的讲授法为主,加班加点,实施题海战术,新型教学方法如合作、探究等方法几乎不用。但可喜的是已有27.6%的教师开始有意识地在教学中通过各种形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以师生互动、实际操作、情境教学或实习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对问题的思考,直至问题解决,达到锻炼学生能力的目的。另外。农村高中学校教师由于专业意识不强,加上学习环境条件不足,学习或培训机会少,存在部分教师知识水准较低,结构不完整,知识老化,且知识更新比较慢,参加脱产学习和外出课程进修的比例不足10%,教育硕士如凤毛麟角,专业不相符的情况也导致教师专业发展的知识底蕴不足.这明显不适应当前高中新课程改革需要.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发展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从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来看,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教学资源获取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较弱.79.7%的教师仍然靠教学参考书获取教学资源.获取教学资源的渠道单一.跟不上时代的要求和课程改革的需要:现代教育教学手段掌握不够,利用较少;教学方法更新能力不足;反思意识淡薄,反思能力较弱,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有待提高。

从教师的专业情感来看。当前有61.4%的高中教师存在专业情感欠缺。由于高中课程结构、内容、评价、管理等变革大、要求高,教师普遍反映不适应,教学工作繁重,身心疲倦,压力很大.职业倦怠感很强。有l1.4%的教师由于对新课程无法适应,失去信心,产生畏惧心理,存在不良情绪,缺乏职业期望和职业成功感。无法把教育教学工作当作个人价值实现的需要。

从教师的专业发展意识来看,有28-3%的教师其专业发展意识不强。被调查教师的专业发展程度不同.既有45~59岁专家型或经验型的老教师,30岁正处于教师职业发展鼎盛期的骨干教师,又有20多岁刚毕业的新手。由于长期以来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是外在于教师主体的发展模式.即“外控式”的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自身在其专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忽视,教师自主发展的意识淡薄,自主发展的能力低下,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性空间被剥夺.以至于47.8%的教师没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意识.专业自主性不够,专业信念缺失或不足,64.7%的教师是在被动接受或适应着教育教学的变革而不是主动去迎接,这直接影响了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和速度。

二、思考与建议

教师的发展是教育发展的前提或基础,没有教师的发展,素质教育就是一句空话,也谈不上教育的全面发展。国运兴衰系于教育。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素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离不开高素质的教师。面对这一迫切的现实需求,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将教育改革的重点转向教师队伍建设。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

教师专业发展指的是教师专业持续发展的过程.是教师不断接受新知识、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及改善自身专业地位的过程,是外部客观环境的支持与教师自身内部的努力相互作用共同促进的结果。一般来说,教师专业发展表现为两种形式:教师个体专业发展与教师群体专业发展。具体地说.教师专业发展包含以下几个层次:首先,教师专业发展强调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要经历一个由不成熟到相对成熟的发展历程。师范生毕业即获得任教资格,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在教学上足以胜任,更不能说明他是一个成熟的教育教学人员。教师专业发展有一定的周期,也遵循一定的规律。其次,教师专业发展强调教师作为发展中的专业人员,其发展的内涵是多层次多领域的,既包括了知识的积累、技能的娴熟、能力的提高,也涵盖了态度的转变、情感的发展。教师的专业化过程是教师专业素养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也是教师质量提高的过程。再次,教师专业发展是内外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教师专业发展首先离不开教师教育制度及教研制度的配合。更为重要的一点,教师专业发展离不开教师自身的努力教师专业发展归根结底是教师主体的专业发展,是教师作为主体的主动发展过程。因此教师在自身专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不可忽视。最后,教师专业发展既包含教师个体专业发展,又包含教师群体专业发展。教师个体专业发展是教师群体专业发展的基础,教师群体专业发展是教师专业发展的终极目标。教师专业是一个内在的包含着无数个体的群体组织,只有首先实现教师个体专业发展,教师群体专业发展的目标才有可能最终实现。

1.加强教育科研机制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

“研究是教师产生新思想、获得支持的最佳途径。”教师专业发展的本质在于教师主体的专业发展。教育科研过程.是教师重新学习的过程。是使教师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改善并趋于合理的过程。教育理论与实践表明.高中教师具有从事教育研究的能力基础和优势.知识结构较为完善,同时在教育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关教学情境的知识,对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有着最真切的体会.能够在教与学的互动中,解决新问题,实践新理论,总结新经验。进行教育研究,教师不仅可以改进自己的教学,提高教学水平.还是克服职业倦怠、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有效途径。学校要建立教师教育科研机制,加强教研组建设,做好校本教师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选派教师外出短期进修、举行各种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师带徒活动、合作学习、课题研讨、网上论坛等,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形成科学的教育教学观念,尤其是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在实施校本培训中也可以根据发展的需要随时调整培训的形式与内容,以真正达到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学校发展进而促进学生终身发展的目的。另外要加强校本教研制度建设,消除研究的神秘化,使研究民主化,转变教师的职业生活方式.真正使研究成为每一一位教师的职业特征,在教学反思、改进行动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尤其要鼓励和引导教师抓住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研讨工作,在研究中发展自主学习、主动参与的欲望,在研究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注重教师反思习惯与能力的培养.建立教师主体的发展体系

反思是一个能动的、审慎的认知加工过程,是对个体观念行为的再加工过程。反思性教学理论认为,反思性教学不仅可以使教师通过审视、反观自身教育实践,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改善教学行为,提升教育实践合理性,从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反思性教学的过程还可以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过程。因为反思的过程实际上是使教师在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地体现双重角色:既是引导者又是评论者: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要成为研究者和反思型的实践者.教师不仅要做教育教学的主体,而且要做教育教学研究的客体,把自己作为研究的对象,研究自身的教育观念及实践.反思自身的教学行为及教学效果。通过反思、研究,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行为,提升教学水平;同时形成对教育现象及问题的独立思考和创造性见解,使自身真正成为教学和教研的主人,提高教学工作的自主性和目的性,克服被动性、盲目性。而且,教学与反思相结合,还可以帮助教师在劳动中获得理性的升华和情感的愉悦,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和思维品位,从而改革教师的生活方式,使教师体会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与意义。

诚然,教师专业发展离不开外部环境的支持,但同时不能忽视,教师专业发展归根结底是教师主体性的专业发展。即“内发式”的教师专业发展。离开了教师内在的自身专业发展的积极性这一动力源泉,教师专业持续发展的目标就难以实现。学校要建立教师反思与自主发展的推动机制.打造一个“一切为了教师,为了教师的一切”的服务型教育管理系统,改变现有的封闭性和强制性管理模式,给教师专业发展以自,充分激发起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性.使教师的成长由被动性转向自觉性,由个别性转向群体性。因为“人只有把自身的发展当作自己认识的对象和自觉实践的对象。人才能在完全意义上成为自己发展的主体,独立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形成.可以把个体对自身发展的影响提高到自觉的水平。”

3.政府要加大投入.改善学校软硬件设施

由于高中属非义务教育,政府投入少,很多学校在负债运转.尤其农村高中.设备的添置与更新无法满足新课程教育教学的需要。因此.政府要加大对高中学校教学设施建设的投人.加快图书资料、网络设备建设和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尤其对农村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要提供倾斜性的培训政策.加大区域间的行动性区域培训和校本培训,缩短专业支持的距离,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针对数字信息资源匮乏这一问题,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周边的图书馆或信息服务中心达成协议.进行合作,即由这些图书馆或其他信息服务机构向学校提供各种网络、数字和图书资源。这不仅可以解决学校资金紧张的困难,也可使信息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既可节约社会资源.又可为师生发展提供获取丰富教学资源的平台。另外,可由地方政府牵头,县域内高中学校结对子,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协作体.建立教师流动机制,形成资源共享,发挥各县优质教师资源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高中教师专业发展。

4.构建良好的学校内部支持系统.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的专业发展要基于自身和学校的具体情况,植根于教师职业的应然需要,学校要注重唤醒教师在专业发展中的自主意识,确立教师在学校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探究、反思教育教学实践。最终促成教师专业发展,从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使这一目标真正化为行动,除了靠内驱力以外,还要靠外在机制的保障。一要建立人性化的弹性学校管理制度。教师专业发展势必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范约束,但由于教师专业发展的个性化和自主性等特点,要求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刚”性.体现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具有人性化的特点。同时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心理辅导或疏导工作。避免因高考压力和实施新课程给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带来不良心理或消极情绪。二要改进教师评价制度。传统的评价是评价者对教师的奖惩性的、终结性的、静态的评价,是外在于教师主体的评价,教师在评价活动中处于被动的地位,不利于发挥教师的积极主动性,也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篇(5)

二、考生作弊的制度因素分析

按照诺斯的观点,“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制度约束通过禁止人们从事某种活动可以预防人们的机会主义行为并减少不确定性。制度包括正式约束、非正式约束以及实施机制。下面从制度方面分析考生作弊行为。首先,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罚的正式制度。主要是指国家或者学校制定一系列规范化、带有强制性的对考试作弊行为进行界定和处罚的规则、条例,比如《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刹住高等学校考试作弊歪风的紧急通知》(2003年)、《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以及学校、学院对考试作弊行为处罚的相关规定等。这些正式制度明令禁止大学生考试作弊,并对相关作弊行为以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进行界定,以此预防考生的机会主义行为。现有这些正式制度对考试作弊的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也不可否认这些正式制度对学生的作弊行为产生了很强的震慑作用,但即便如此,大学考试依然存在作弊现象,也就是说实践证明,现有的正式制度并不足以完全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其次,诚信等非正式约束。非正式制度一般被认为是正式制度的延伸阐释或修正,它是得到社会认可的行为规范和内心行为准则。违反或者触犯社会或者某一团体的非正式制度,有可能使违反者本人感到羞愧、自责以及精神痛苦,也有可能会损害其他人或者合作者的利益,进而受到团体内其他人的鄙视与排斥,减少与其的合作。对于考试作弊而言,丧失的是诚信这一大学生行为规范,理应引起作弊者羞愧以及其他学生的抵制。但是,现实情况并不总是这样。对于资格性作弊,作弊者本人以及所在团体往往并不认为作弊是一种可耻行为,因为这种作弊只是一种自保行为,并不侵害其他人的利益,作弊者看成是理所当然,其他人由于自己利益不受损害对这种作弊的容忍度也较高,而且这种作弊行为往往不被看成违反诚信原则,或者认为是违反诚信但危害极小,并且不会将其与作弊者品质关联。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事件对当事人利益攸关,当事人采取了利己不损人的即便是违反非正式制度的行为时,被默认为是合法的。这种情况之下,非正式约束对考试作弊的约束力大大降低。但是,对于竞争性作弊,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力就会更大一些。因为这种作弊行为往往被认为是损人利己的,作弊者所在团体对这种行为的容忍度一般较低,而且往往会将作弊直接与其本人的品质相关联。所以,竞争性作弊行为一旦被发现,作弊者本人往往更加羞愧,相应的成本往往更高。再次,制度的实施机制。制度再完善,也需要确保其实施、贯彻的机制。比如,法律制度的实施,是由警察、法院等国家暴力机关予以确保的。考试作弊处罚正式制度的实施,往往是由监考教师、巡考员以及学校职能部门(比如教务处)确保实施的。其中,监考教师往往是比较关键的一环。监考教师的行为选择,直接影响考试作弊处罚正式制度贯彻力度。如果监考教师不认真,对作弊行为视而不见,或者监考教师发现作弊但碍于情面不进行举报,那制度就形同虚设,相应的约束力也就不高。如果每个教师都认真监考,凡作弊者皆被抓且被按制度处罚,那制度的约束力自然而言也就高。而非正式制度的实施机制,主要是作弊者自身的道德约束以及所在团体共同惩罚的威胁。当作弊不被认为是违反内心行为准则以及不被别人认为是违反行为规范的,诚信作为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力就下降了。

三、考生作弊的成本收益分析

首先,来看一下资格性作弊。假设某学生在考试中失败,挂科了,那他除了承受考试失败的精神压力成本外,还要支付补考甚至重修的物质成本、补考或者重修依然考不过的精神压力以及因此失去评优、评奖、评先进等潜在收益,甚至因此课程始终考不过导致不能正常毕业的高额成本。因此,该学生一旦作弊成功,就可以节省了上述可能发生的成本,或者说收益一般而言会比较高。但是,作弊有被发现的风险,风险的高低往往与监考教师的认真程度(取决于教师监考的成本收益,下文详述)正相关,与作弊手段的高超程度负相关(此问题在此不做扩展论述)。而作弊一旦被发现是需要支付成本的,除了支付“丢面子”“感到羞愧”的精神成本外,还可能支付高昂的物质成本以及后续精神压力成本。之所以说“可能”,是因为作弊被发现后所面临的处罚风险是不一样的,这取决于监考教师的行为选择。暂且假设有两种可能:一是监考教师仅仅是制止了作弊行为但不予处罚(一般而言,监考教师碍于师生情面,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此时,作弊被发现遭受处罚的风险成本为0。二是监考教师对作弊行为进行制止并处罚。处罚轻的可能是勒令交卷。处罚较重的可能是上报学院、学校,并按校规、校纪进行处罚。轻处罚的成本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作为经济人,很少有学生一开考就作弊,那样一旦被发现成本极高,除非是考试题都不会,作弊的机会成本接近0。大部分作弊行为往往发生在会做的题都做完之后,也就是确保既得收益之后,此时作弊边际收益较高,但边际成本很低,因为即便被发现交了卷也没啥损失,反正剩下的都不会做,交卷的机会成本为0)。而重处罚的成本则相对较高,按校规、校纪被记过或者通报批评且该科重修,比起单纯的考试挂科,付出的精神成本和物质成本都比较高昂。我们可以将资格性作弊的成本收益总结成表1进行分析(见表1)。假设考生面临的外部环境为监考严格(选择作弊会被发现且遭受重处罚)与监考宽松(作弊不会被发现或者被发现只受轻处罚)。考生行为选择分为作弊与不作弊。不作弊没有收益,但却要付出成本,假设为-2。如果作弊,在监考严格的情况下,收益为-3,低于不作弊时的收益-2,在监考宽松的情况下,收益为0(此处0并不代表没有收益,而是代表潜在成本被消除了),高于不作弊的收益-2。假设理性的考生会根据所面临外部环境相机选择收益最大的行为。那么在监考严格的情况下,考生采取不作弊策略;在监考宽松的情况下,选择作弊策略。但是,在学生看来,作弊被发现并且遭受重处罚只是小概率事件(从历史来看,重处罚相对较少,因为每年因考试作弊被通报的学生并不多见),而小概率事件对经济人而言往往被认为是不会发生的。这种侥幸心理很大程度上放纵了学生选择作弊的机会主义行为,致使考试作弊屡见不鲜。其次,来看一下竞争性作弊。一般而言,这部分考生期末准备相对比较充分,试卷大部分题目难不住他们,只有少数几个题目可能由于考场紧张短暂失忆等原因不会答。及格是没问题的,但是想多多益善,所以可能诱发作弊行为。对此类型作弊,作弊空间较小,对总成绩的提升空间有限,因此,成功的收益相对也较小(肯定大于0),但作弊失败的成本可能相当高。这里的“可能”还是指作弊被发现并且遭受重处罚而言的(除此之外,与上面分析相似,作弊失败成本接近0)。一旦因作弊被处分,所有评优、评奖、评先进的资格都将失去,其他科目所积累的竞争性优势也将荡然无存,“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假设竞争性作弊考生面临的外部环境行为选择与资格性作弊考生相同。不作弊没有收益,但不需要像资格性考生那样要付出成本,假设为0(不考虑潜在利益的损失)。如果作弊,在监考严格的情况下,收益为-5,低于不作弊时的收益0,且要低于资格性考生此情况时的-3,因为竞争性考生考试作弊被发现且被重处罚的成本要更高,在监考宽松的情况下,收益为2,高于不作弊的收益0。同样,面对不同的环境,理性的考生会做出与上面资格性考生相同的策略选择。而且可以推断,在监考严格的情况下,竞争性作弊考生选择作弊的可能性比资格性作弊考生更低。但是,如果这部分学生也认为作弊被发现且遭受重处罚是小概率事件,自信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作弊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也会增强。

四、监考教师成本收益及行为选择分析

监考教师的行为将直接影响有作弊动机学生的策略选择。作为考生在作弊之前如何确定监考教师是严格还是宽松呢?一般而言,有作弊动机的学生作弊之前会积极搜寻监考教师的相关信息。如果是自己熟悉的教师(以前给自己上过课或者听说过),之前所积累的信息会使在考场的信息搜寻时间成本相对低一些。比如,监考教师是院里的“四大名捕”之一,信息搜寻便很快结束———监考教师会严格监考,作弊风险过高,理性选择是放弃作弊。如果是自己不熟悉的教师,之前没有信息积累,在考场通过观察监考教师言行进行信息搜寻的时间成本相对高一些。比如,监考教师开考后只顾低头忙自己的事情,看手机啊、读报纸啊、批卷子啊等等,这就显示监考相对宽松,作弊风险较低,采取作弊行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反之,如果监考教师表情严厉、目光如炬、持续走动监考,那还是不作弊为妙!监考教师为什么有的严格有的宽松呢?其中的因素有很多,暂不提教师自身性格等方面因素,主要分析监考教师自身的制度约束和成本收益权衡。首先,从制度约束来看,教师监考受到学校正式制度以及教师职业所决定的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学校对教师监考有着严格的制度规定,比如监考教师不允许带手机进考场、不允许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应该走动监考等等。为了确保制度执行,学院领导以及学校指派的巡考员会到考场对监考教师进行监督,对监考教师形成外部压力,促进其进行认真监考。此外,教师职业所要求的行为规范也对教师认真监考形成一种内在压力。“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教师理应爱岗敬业,在监考过程中认真负责。这些内在的行为规范与责任感,正是大部分教师认真监考的主要原因。其次,从成本收益来看,按现有制度,期末监考是任课教师应尽的职责,没有课时补贴或者监考费,也就是说,对于监考教师而言,期末监考的额外收益不高于0(有时可能因为监考事故遭受负收益)。但是,监考的成本却较高。一是监考的体力成本。拆装试卷、整理考场、填写考试记录以及走动监考等等都是需要耗费体力的,这都是体力成本(鞋底成本暂且不计)。二是监考时间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教师把时间用来监考就不能用来批阅卷纸、填录成绩等了。三是制止学生作弊的“麻烦”成本,比如,制止作弊时学生的不合作、事后作弊学生对监考教师的怨恨、填写作弊学生记录等。根据经济人假设,在额外收益既定的条件下,理性选择就是尽量降低监考成本。这就导致了某些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以利益为导向,监考不够认真,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学生作弊。

五、对策

学生作弊与否,直接取决于作弊的成本收益,潜在收益大于潜在成本时,选择作弊是一种理性选择,潜在收益小于潜在成本时,选择不作弊则是理性的。因此,要进一步预防学生期末考试作弊,就应该加大作弊的潜在成本,减少作弊的潜在收益,具体建议如下:

1.积极探索期末考试制度改革。

(1)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不仅要参考考试成绩,也应参考学生思想品德、人际关系、身体素质等方面,避免“唯以成绩论英雄”,避免评奖、评优、评先进与成绩直接挂钩。

(2)加强试题库建设,推行“教考分离”,增加作弊学生考前作弊准备的成本。

(3)将专业课考试尽量安排在前几个学期,以便没考过的学生在毕业之前有尽可能多的补考机会,避免其孤注一掷选择作弊。

2.完善监考教师的激励约束机制。

(1)建议对监考教师发放监考费或进行课时补贴(比如,监考一场加补2学时教学工作量),提高教师监考收益,促进其认真监考。

(2)尝试建立考场教师、学生互相监督机制,监考教师可以检举学生作弊,学生也可举报教师监考不认真,以此提高监考教师失职被发现的风险性(虽有可能出现师生心照不宣的合谋,但教师并不能保证考生百分之百参与合谋,这就增加了其被举报的风险,所以,为了避免被举报,理性人会选择认真监考)。

(3)加强巡考员的监管力度,尽量避免由于顾及人情而导致巡考员“不好意思”问责失职教师的情况,对巡考员的资格应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其认真巡考、如实记录、严格问责。也可以考虑聘用符合条件的校外人士担任巡考员。

3.加强校园诚信等非正式制度建设。

篇(6)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既是城镇经济与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处。其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国富民的基石。我国的县制萌芽于西周,产生于春秋,发展于战国,定制于秦朝,兴盛于当代。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县级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已经形成相对独立的地域实体。目前全国共有2000多个县(包括县级市、自治县、旗),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0%多,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县域的社会总产值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县域GDP约占全国GDP的63%左右。同时,县域经济的主体是农村、农业和农民,农业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础。只有县域经济发展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才能巩固,农民收入才能提高,农村社会才能稳定。

二是工业资源的基地。县域资源是国家资源的基本构成部分。土地、矿藏、森林、水源等自然资源大都集中在县域。没有县域资源在国家资源中的合理配置,就没有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食品业和轻工业,以矿物质为原料的重工业和新兴产业等,大都依赖于县域资源的支撑。同时,广大农村为国家建设还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可以说,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要素主要源于县域。

三是拉动消费的“超市”。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县域居民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水平的提高,使县域成为国内最大的市场。只有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农民收入和购买力提高,市场容量才会进一步扩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才会更强。

四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县域经济包括城镇经济、乡村经济、农户经济几个层次。按经济成分又可划分为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股份制和各种混合经济。各个层次、各种成分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无论哪个层次、哪种成分实现大的跨越,都会对县域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促动作用。

二、县域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形势的变化,县域经济发展面临许多困难,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渐显现。这些问题有的是共性问题,有的是个性问题,有的带有普遍性,有的带有特殊性。

一是结构调整步履维艰。从总体上看,县域经济结构仍处于低级化水平,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县域经济结构单一,产业、产品雷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色彩难以在短期内抹掉。由于政策、机制、市场等因素的制约,县域经济结构调整短期内难以有大的突破和质的飞跃。一些原来工业基础相对较好的县(市),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近些年在市场竞争中大都转制或淘汰。一些过去的农业大县,近几年出现了“高产不难高效难、增产不难增收难、生产不难销售难”的怪圈。

二是县域财政十分困难。就多数县(市)来讲,普遍财力弱、负债多、包袱重、压力大,突出反映在入不敷出,许多应当投入的投不了,许多该办的事没钱办,财政支出需求刚性增强,需要财政支出保障的支出不断增加,县一级财政压力很大,甚至有的连吃饭都难保,危及政权建设的经济基础。据统计,2003年县域财政总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多一点,但财政供养人口比例,县域占到全国供养总人口的70%。

三是城镇建设进程缓慢。从多数县(市)来看,城镇普遍存在基础差、功能弱、发育不成熟、带动力不强的问题,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建设的落后,对外缺乏吸引力,难以聚集资本和生产要素;对内缺乏带动力,难以成为牵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使县域经济的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难以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难以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延缓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三、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县域经济发展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不是一日形成,而解决这些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扭住经济中心不动摇,牢牢把握发展主题不放松,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增加财力、提高综合经济实力为核心,不断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应着力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把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农业调整,要按照“区域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效益调高”的思路,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龙头带农,抓科技兴农,抓基地扶农,抓市场活农,促进传统农业的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工业调整,要加快机制转换和体制创新,要以技术改造、产品创新为突破口,立足本地主导产业,抓大扶强。第三产业要以市场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业,以及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新兴产业,构筑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购物中心、乡镇级的商业服务中心和自然村的三级服务体系。

二是要把壮大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从县域经济发展的走势看,民营经济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机制灵活,越来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很强的吸引力和极大的竞争力。因此,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走出一条挖掘民智,吸引民资,依靠民力,做活民营经济的发展之路。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组织引导上,特别需要按照“抓大促小带中间”的思路和方法,促进民营经济的整体提升和群体拓展。“抓大”就是督促和引导规模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强强联合,以龙头优势辐射带动民营经济整体水平的迅速提升。“促小”就是通过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结对联谊、政策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更多的农户介入务工经商,壮大民营经济群体规模,扩大富裕面。“带中间”就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小业户群体的发展,激促动中小企业在现有基础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在某一产品、某一环节上做优做强,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要把培育特色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从区域竞争的态势看,特色就是财力,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经济发达县(市)的实践也证明,发展特色经济是成功之道。特色是品牌,是市场,是竞争力,要想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就必须更好地适应形势,放大优势,培植强势,做亮特色经济。特色经济多是“块状”、“集群”型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人们称之“一县一业”、“一乡一产”、“一村一品”,带有鲜明的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因此,发展县域特色经济一定要走出全面抓、抓全面的常规思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结合本地资源状况、交通区位、产业结构、科技水平等综合因素,在全国、全球经济发展新格局中,打造自己的特色,扩张自己的优势,建立自己经济发展的“坐标系”,大力培植“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市场“亮点”,开辟适合自己发展的新路子。

篇(7)

截止2007年底,国务院确定公布了三批及11座增补城市,共110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极强的吸引力在众多类型的旅游目的地中脱颖而出,它不仅是具有特殊价值和意义的城市,同时又是极具代表性的历史文化承载物。它在不断满足国内外旅游者需要的同时还要肩负历史文物保护的重任。从某种角度看,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是城市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的复合体,它们彼此互为依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然而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标志着人们消费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势必映射到旅游活动中,它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发展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体验经济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之间是否存在不和谐因子,如何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进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形态则是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

一、体验经济与旅游

1998年,美国学者B.JosephPineⅡ和JamesH.Gilmore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题为“欢迎进入体验经济(WelcometotheExperienceEconomy)”一文。首次提出体验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之后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体验是指企业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从而为个体消费者营造一种难忘的经历。两位学者从“顾客的参与程度”和“与环境的关系”两个层面将体验划分为以下四个组成要素:教育、娱乐、审美和逃避[2]。〖JP+1〗体验经济在服务经济的基础上产生,而又完全不同于服务经济,其实质是强调“顾客参与”和“顾客与环境的关系”。无论是顾客的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都将成为“体验”的重要环节,顾客在体验的同时又参与营造了体验的氛围;顾客与环境的关系无论是“吸收(absorption)”还是“沉浸(immersion)”都极大地体现了消费者的主体性和与消费环境的互动性。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标志着人们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个性化的服务、个性化的产品和个性化的消费方式将逐渐占据体验经济时代消费活动的主体。

旅游作为体验经济的一种典型代表,在体验经济背景下具有一些新特征:首先,从消费结构看,旅游者更多地关注精神享受和情感需要;其次,从消费内容看,旅游者从习惯于标准化产品和一般化服务向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转变;第三,从消费价值看,旅游者由消费“结果”转变为消费“过程”。不再是只关注产品本身,而是关注整个旅游活动过程的感觉和体验;第四,从旅游产品形式看,旅游者更青睐于互动参与式双向沟通型产品。最后,从心智模式看,旅游者由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转向对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注[3]。

二、体验经济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不和谐因素

(一)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然而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中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矛盾表现突出、由来已久又似乎很难调和。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当然相互促进的一面更好协调也更易理解;而在实践当中,旅游开发者则更多地强调其经济特征,强调文物旅游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即使旅游开发者能够意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但因其视角的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正如旅游界众所周知的“水洗三孔”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很多争议,的确令人深思。

(二)资源禀赋和体验经济内涵

历史文化名城以文物为主体的旅游资源禀赋就决定了其自身发展旅游的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局限性。这些城市的旅游资源往往是总量丰富、文物价值高、知识含量高,专业特色浓厚,通俗性较差,参与性较低,或者说静态资源多动态体验少。而旅游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其本质是追求审美和愉悦,通过旅游的过程去体验差异和新奇。而且不同于其它城市旅游,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相对而言要求旅游者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知识和较强的感悟能力,具备理解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基本素质。然而这两者之间的距离又要通过旅游媒介(包括旅游中间商、导游服务、目的地居民等)去弥合。旅游媒介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旅游者的体验质量,动态体验环节的不足又与体验经济时代的消费特征相抵触。

(三)旅游产品形式和游客体验本质

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它的旅游产品形式。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核心产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博物馆类、陵墓类、名人故居、节事类(庆典事件、仿古模拟)、古代建筑、宗教类(宗教建筑、礼仪庆典)等。这种产品形式强调文化性、历史性和知识性。游客体验的本质为“过程消费”而非“结果消费”,体验的核心精神表现为以互动参与式取代单项沟通式。某种程度而言,游客也是“生产者”而非单纯“消费者”。体验经济时代,游客趋向于追求个性化的产品、服务和自身的“沉浸”和愉悦,这种不和谐关系如图1所示。

三、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优化的理论依据

(一)系统论原理

所谓的系统论是指以一般系统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理论,也成一般系统论。一般系统论将系统定义为:由若干个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4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系统可以定义为相互作用着的若干要素的复合体,系统往往是一个多极的、多层次的复杂结构。一个大系统一般可以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子系统又可分为多个亚子系统,而亚子系统可以再分。现代系统论的出发点在于运用科学方法寻求系统的最优化,使整个系统的功能大于各子系统的功能总和[4]。

(二)体验经济理论

体验经济及其内涵前面已经有所阐释,此处不再赘述。目前国内有关体验经济和旅游业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验经济背景下的特种旅游开发、景区管理模式创新、旅游产品设计等领域[5-7]。这些研究成果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和谐理论

和谐理论的核心强调“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自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意识到了旅游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并提出了实现和谐旅游发展的相关建议[8]。旅游业以其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影响力大等特点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动力产业之一。和谐理论指导下的旅游发展强调“人地和谐”,即旅游者和目的地之间的和谐;“人态和谐”,即旅游者之间、旅游者和目的地居民的和谐;“人企和谐”,则指旅游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和谐相处,利益共赢。和谐理论应用于旅游发展的实践,可以归纳为和谐的发展目标、和谐的经营理念、和谐的旅游环境以及和谐的消费意识。

四、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优化模式

(一)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的结构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的最基本构成是需求子系统和供给子系统。需求子系统主要构成要素是旅游者,具体涉及旅游者的欲望、动机、需求、偏好、选择、决策和评价内容;供给子系统则包括核心吸引物(文物、遗址遗迹、历史事件、人物等)、交通、市场营销、信息流和旅游服务等。旅游影响(效应)具有双向性,无论是经济、社会还是文化效应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需求和供给子系统。旅游环境作为支持系统包括自然和人文两方面,人文环境则囊括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领域。

(二)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优化

鉴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的构成,其发展优化主要表现在对供给子系统的优化方面。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是旅游者以文物、历史事件等为主要吸引物的城市旅游体验活动。旅游体验主要是游客以“三求”为出发点,通过体验过程的“三性”来达到“三感”的目标。所谓“三求”即求解脱、求补偿、求刺激;“三性”即可感知性、可参与性、可理解性;“三感”即新鲜感、亲切感和满足感。

1.开发理念优化:突出“三求”,有所选择

首先,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将有些资源实行“保护”和“开发”相对分离。即不宜开发的旅游资源暂且不开发,以保护为主,谋求长远利益。对于旅游开发价值高的资源进行科学开发,满足旅游者的审美愉悦需求。其次,在开发理念上强化旅游者旅游体验的内涵,改变以往资源导向型的旅游开发模式,变“资源导向型”为“资源依托型”。依托于适宜开发的历史文化资源,突出旅游者“求解脱、求补偿、求刺激”的本源旅游体验要求,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旅游开发。

2.产品设计优化:注重“三性”,不断创新

比较而言,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产品有其自身的特点:知识性、历史性和文化性。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产品蕴含大量的知识背景,旅游者自身的知识素养会直接影响旅游体验的质量;并且,以文物为主体的旅游产品往往存在于非自然的历史时期,如遗址遗迹、古代建筑设施、历史事件和人物都凝结了后人对历史的诠释和感悟;关注旅游体验的“三性”,即可感知性、可参与性、可理解性,不断创新,利用高新技术全方位展示历史文化内涵,是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产品设计的根本所在。

3.旅游服务优化:追求“三感”,以人为本

旅游服务渗透于游客体验的每个环节,它包括旅游接待的硬件设施,旅游宣传促销和目的地的接待服务等。“以人为本”,为旅游者营造新鲜感、亲切感和满足感,从而实现旅游者效益的最大化是旅游服务的核心。

五、西安城市旅游发展优化

(一)西安的旅游资源赋存及旅游业发展现状

西安市辖9区4县,在9983平方千米的地域范围,巍峨陡峻、群峰竞秀的秦岭山地与坦荡舒展、平畴沃野的渭河平原界限分明,构成了西安市的基本地貌。西安市自然旅游资源规模体量大、种类较为齐全,拥有3个主类(缺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标中的天象与气候景观主类)、16个基本类型,共67处资源单体;与自然旅游资源相比,西安市人文旅游资源地位更加突出,全市共有人文旅游资源单体2081个,占到全部旅游资源的969%,涵盖了4大主类、14个亚类和79个基本类型。可以看出,西安市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并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体,其中建筑与设施、遗址遗迹等文物类旅游资源为西安旅游资源的核心。

丰富的旅游资源不能反映在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和效益指标上。西安虽然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员,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资源数量多、规模大、品位高、分布广,被誉为中国的“天然历史博物馆”。西安的国际旅游收入和其他城市相比处于很大劣势,在全国排名曾一度降至17名。体验经济的来临,对西安旅游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充分利用优势的文物旅游资源,在弘扬中华文化的同时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具有了现实意义。

(二)西安旅游发展优化的具体构想

1.优化资源开发理念:有所选择,强化体验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产生、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为了保护这些城市所赋存的文物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资源。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要树立“有所选择、注重体验”的理念。不是所有的历史遗存都要开发,也不是所有的文物资源都适合旅游开发。进行旅游开发的历史文化资源应尽可能具有相对高的审美愉悦价值,尽可能符合旅游者的体验要求。西安作为典型的历史文化名城虽然旅游资源赋存数量多、品位高。但不能追求“高开发利用率”,而是有所选择、走资源开发内涵式发展的道路。西安人文旅游资源中比重很大的遗址遗迹和建筑与设施类旅游资源,可以选择性滞后开发或者不开发。

2.旅游产品优化:细分市场、活力精品

西安旅游产品功能结构相对单一是长期以来旅游学术界关注的问题。西安旅游产品在设计上应有所区别,突出重点。针对一般国际旅游者特点,突出观光旅游、体验旅游产品。激发他们对中国历史文化的浓厚兴趣,提升西安旅游的国际品牌知名度;其中重点进行秦始皇兵马俑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和配套,增强参与性、提高感悟性。如博物馆内分设体验区(相关知识竞答、仿陶俑烧制、电脑游戏仿真等)。对国内游客,则融观光、文物、体验、商务会展等旅游产品为一体,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展示西安周、秦、汉、唐文化和现代都市文化;对省内游客,重点依托关中平原向秦岭山地过渡地带的自然旅游资源,打造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产品形式。提升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和影响力。

3.旅游服务和市场营销优化:追求人性化

旅游服务的对象是旅游者,而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旅游者又会因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旅游服务要具有“个性化”,追求“人性化”。西安可以借鉴欧洲很多旅游城市,在火车站、飞机场、港口等旅游者集散中心设立游客信息中心(TouristInformation),提供涉及主要客源市场语言的旅游宣传册、地图和旅游专线的票务服务。再加上免费的人工帮助,使旅游者体验到亲切感和满足感。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市场营销在客源地的保持和开拓、市场营销渠道的选择、经销商的选择都有自己的特色。针对国际市场:突出西安作为“秦俑故乡、丝路起点、东方古都”的城市旅游形象;国内市场:突出西安“西部最佳、中国立体博物馆”等城市旅游形象;省内市场:强化“古城新貌、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等旅游形象。可以通过文化传媒、大型节事活动、巡回展览、名人效应等多种途径来加强宣传促销力度。

4.旅游环境和旅游效应优化:和谐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旅游环境系统更多地强调西安作为旅游城市所应具备的有利于游客更好感知西安的通道。该系统的优化存在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耦合,或者说是利益的博弈。最终达到旅游者和城市资源之间的和谐;旅游者和社区居民的和谐;旅游者与城市生态环境的和谐。旅游影响系统则具有双向性:即针对旅游者又对历史文化名城本身;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如何强化西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对旅游者的正面影响,同时减小旅游者对西安的负面影响也值得探讨。

六、结论

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具有特殊价值和意义的城市,同时又是极具代表性的历史文化承载物。它在不断满足国内外旅游者需要的同时还要肩负历史文物保护的重任。体验经济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不和谐体现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资源禀赋和体验经济内涵、以及旅游产品形式和游客体验本质的不和谐三个方面。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最基本构成是需求子系统和供给子系统,其发展优化主要表现在对供给子系统的优化方面。其中开发理念优化要突出“三求”、有所选择;产品设计优化注重“三性”、不断创新;旅游服务优化追求“三感”、以人为本;西安作为典型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并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体,〖JP+1〗其中建筑与设施、遗址遗迹等文物类旅游资源为西安旅游资源的核心。为适应体验经济的本质要求,西安旅游应在旅游资源开发理念上有所选择、强化体验;旅游产品上细分市场、活力精品;旅游服务和市场营销领域追求人性化、体现个性化;旅游环境和旅游效应系统平衡博弈、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EB/OL]

[2]B.JosephPineⅡ,JamesH.Gilmore.TheExperienceEconomy[M].NewYork:HarvardBusinessSchoolPress,Boston,Massachusetts.1999.

[3]陈兴,“体验经济”背景下基于人类学视角的我国“旅游体验”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06.

[4]马建华.系统科学及其在地理学中的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5]刘敏,石学勇.体验经济与内蒙古特种旅游开发[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4,18(5):128-131.

篇(8)

内容提要: 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现行医疗事故责任分配原则可以发现:通过加重院方的责任并不能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反而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的权益。医疗事故责任的合理分配应该在医院和患者之间,将医疗事故责任确定在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有效点上,同时将医疗风险予以分散,并辅之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新形式与新机构、建立公共卫生的政府诉讼制度。

一、经济分析在法律领域的运用

二、现行医疗事故责任分配原则

“'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造者。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于一种目的,即一种事实上的动机。”[4]由此,我们评价现有关于医疗责任分配原则优劣的标准,也应当是其实施的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其制定的目的。显然,我们的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尽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保护患者的权利。那么,我国目前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是否满足了这一需要?目前所实行的医疗事故处理的方案,其主要依据在于2002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同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这两部法规中,对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医疗事故的内涵、医疗事故鉴定及赔偿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对医院一方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规定》第4条即众人所熟知的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通过对医院一方责任的加重,尤其是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实际上是在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中对医院采取了过错推定原则。使患者一方在举证上处于有利的地位。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医患双方的力量对比(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双方的力量对比也并不悬殊,甚至有时患者还可能处于优势地位)。那么,这种医疗责任的举证分配原则是否能够达到立法者预期的社会效果?下文的论述得出了与立法初衷相反的结论:

首先,医院方可能会因为过度的担心而采取保守治疗的方式。医疗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其必然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况且现实中的疾病状况是复杂多样的,它不会和医学教科书的内容严格保持一致,尤其是在某些危急情况下,或者是出现了临床上少见甚至从未出现过的状况,这时候就需要医务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医疗技术常规,大胆采用新的或临床试验性的抢救措施。这些措施毫无疑问伴随着更大的风险,但是如果不予以实施就可能误过治疗的最佳时机。但是如果对医院的责任规定过于严格,就有可能导致医务人员在对病人施行治疗时存在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于为了回避医疗风险而拖延对病人的抢救,或者采用最为安全保险但实际效果不佳的保守治疗方法。

其次,医院方为了避免风险还可能采取过度预防措施。由于患者的体质不同,因而相对的也要采取不同的治疗方式,对有些患者可能不能适用特定的药物或治疗,所以在进行某些治疗前必须要对患者进行一定的身体检查,这就像我们在注射青霉素之前需要“皮试”一样。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并不需要进行检查,或者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常规检查就可以了。但在严格的责任原则下,医院为了躲避风险,很可能会要求患者做出不必要的诸项检查,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突况,或者借以逃避将来可能出现的治疗纠纷或诉讼。这就必然会大幅度增加治疗成本,加重患者的负担。

最后,作为一种自然科学的医学,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医疗活动是具有探索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尽管随着医学的进步,过去许多被认为是不治之症的疾病,例如肺结核,都已经得以克服,但是医学并非无所不能,如果期望所有疾病都可以预防和治疗仍然是不现实的。[5]人的疾病仍然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探索,在这期间可能还会有新的疾病产生出来,非典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而且即使运用已经非常成熟的医疗技术也可能会出现料想不到的变化,诸如产生无法预料的药物副作用或者并发症等,这也是自然科学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其必须面对的风险。[6]而且医疗风险的产生是复杂的,对某些病症,以目前的医学水平可能仍然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这时如果要求医院对自己的行为提供确定的证据,恐怕会面临着极大的困难。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医院从事医疗工作所必须承担的风险,否则,难道这种风险要由患者承担吗?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医疗事故作为一种社会风险,如果单纯地把它推给患者承担并不合理的话,那么一味地加重医院责任,由其来承担风险,同样也是不公平的。不但如此,正如上文所分析,在一定意义上,这不但不会保护患者利益,反而会不利于患者。

针对上述困境,寻找出较为合理的医疗责任与风险承担方式和最大限度分散风险的途径,正是本文下面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三、医疗事故责任分配的法经济学分析

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医疗风险是否是可以消除的?如果可以消除,我们就应该致力于如何消除医疗风险;否则,就应该公平的分配风险。

医疗事故责任作为一种侵权责任,正像科斯所分析的:“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受损害。真正的问题在于,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8]对于医疗事故,人们一般把它看作医院一方给患者一方造成了损害,所以要解决的关键就是如何防止医院造成侵害。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我们可以看到,这个问题具有双向性:如果只注重避免对患者的损害,就将会加重医院的责任,使其遭受损害,所以在医院和患者之间必须作出选择。医、患就像是天平的两端,责任的砝码拨向哪一边,在风险发生时,那一方就要全部承担或者较多地承担损害。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这个责任“有效点”的合适位置?

从经济学上的视角看,侵权责任体系的目标就是要使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预防成本这两者之和实现最小化,而对于这一成本的变化趋势,则可以用一个图表来表示。正如下图所示,假设横轴x代表在医疗中的预防水平,竖轴y代表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在简单化的理想模型中,假设社会上只存在预防成本和事故损害成本两种成本。那么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A将会随着预防水平(x)的提高而降低,但是为了减少医疗事故所付出的预防成本B则会随着预防水平的提高而上升。所以,当预防成本和事故损害成本两者相加时,就得出医疗事故问题的总的社会成本曲线(A+B)。

这样,最后得到的曲线A+B就是一条开口向上的抛物线,在这条抛物线上存在一个最低点x',也就是社会总成本最小的预防水平,而这也是我们要在医疗事故责任中寻找的有效点。在确定了预防水平的有效点之后,需要分析在医疗中的预防动力问题。我们知道,医疗过程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与之相应,对医疗事故的预防也是一种双边预防,即医院和患者都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如果只有一方采取,那就很难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治疗期间,一方面,医院必须要认真负责,以谨慎的态度,选择适当的治疗方式;对应的,患者也有协助、说明、告知等义务,如向院方医生诚实告知自身的病状、病史以及自己的特殊体质,遵照医嘱进行服药和休养等。其中任何一方的疏于预防,都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律的上升,进而增加事故损害的成本。从这种互动的关系出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如果趋向于加重医院一方的责任,则会促使医院采取较高的预防水平,而相应的,患者就会采取较低的预防水平,并且医院方的责任越严格,患者方就会越疏于防范;相反,如果趋向于减轻医院一方的责任,就会促使患者提高防范水平,而医院就将疏于防范。那么假设两种极端的情形,一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医院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二是医院完全不承担责任,就会出现下面的列表中的情况。

医 院 患 者

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严格预防水平 不预防

医院完全不承担责任 不预防 严格预防水平

而根据上文的分析,这两种效果无疑都不是我们追求的。极端严格的预防水平将会导致预防成本的急剧增加,而另一方的不预防又会使医疗事故易于发生,增大事故损害的成本,因此单纯追加一方的责任并不是减少医疗事故问题社会总成本的有效方式。在一定的限度内,加重责任可能会降低社会的成本,但是如果责任的加重超过了适当的界限,则会导致社会成本的不降反增。当加重医院的责任时,在一定的限度内可能会达到医疗事故的减少,社会成本的节约,但是一旦越过了临界点,责任原则的副作用就会显现出来,而且会随着责任严格程度的提高而越来越明显,所以溢出临界点之后的范围就是责任原则的禁止区域。[9]由此看来,医疗事故问题并不能够通过单方加重院方责任来解决,而且一旦进入责任禁区,其后果恰恰将适得其反。由此可见,在如何分配医疗事故的责任风险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能一概而论地主张由医院一方包揽风险,也不能不负责任地将风险推卸到患者一方,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确定在医院和患者之间公平地分配风险的责任点,从而实现整个社会成本的最小化。

在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确定这个风险划分的责任点,本身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责任点虽然在理论上是确定的,因为经过数学、统计学与经济学的换算,我们总可以得出一个实现社会成本最小化的点;但是在实践中,这个责任点却往往是不确定的,因为在现实中,一切社会资源与成本都处于不断流变中,所以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固定的参数进行换算。但这并不意味着分配风险的责任点毫无意义,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指导风险分配机制的规划思路。根据这一思想,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不可以是一个非此即彼的、简单的二元划分过程,这种一刀切的规划方式并不能有效地改善医疗事故的责任状况,责任成本的界定是更加复杂的问题,需要考量到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具体状况。同时,虽然医疗事故的责任点本身并不是完全固定的,但这不是说它是不能操作的,通过广泛的社会调查、数据统计和经济学分析,可以得出一个大致的责任点范围,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允许具体的责任点有一定的上线浮动幅度,从而保证其相对的灵活性,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同时,根据责任点划分的原则,有一些硬性的责任承担是医患双方所不能推卸和避免的,例如,院方应该保证患者的知情权,确保患者明白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医院也必须保证提供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师、以及确保在治疗过程中认真负责等,这是院方的义务;而对于患者来说,则应该如实地向医生陈述病情、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等。但是,也正是因为责任点确定的困难,以及单纯依靠风险责任的划分并不能最大程度地化解风险,因此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措施,这就是通过下方中的其它机制来分散医疗事故的责任风险。

四、医疗事故责任风险的分散机制

上文的预设只是在医院和患者双方间分配医疗事故的风险。在这两方主体中,医疗风险要么由医院承担,要么由患者承担,要么由双方分担,只涉及到如何分配风险,而不存在化解风险的问题。但社会并不像假设的模型这么简单,实际上,在这一关系中还会有其他主体的参与,而且参与主体越分散、数量越多,其承担风险的能力就越强。[10]所以由分散的社会主体来承担医疗事故的部分风险,其效果无疑将优于仅在医患双方间分配。因此,如何分散医疗事故的风险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文主张建构以下制度化解这一问题。

第一、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的新形式与新机构。在我国, 医疗执业面临的风险是医疗责任导致的索赔风险, 同时衍生出医疗纠纷处理风险, 归根结底还是医疗过失责任的索赔风险。由于这些风险的存在,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发展, 不能适应公众对于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要求, 这除了完善立法,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外, 通过医疗责任保险转移医疗执业风险, 是现代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符合国际医疗风险管理的通用方法。因此选择一种符合我国实情的医疗责任保险形式, 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十分必要。

首先,设立医疗责任保险信托公司。一方面,该机构的设立在法律制度层面具有可行性。所谓信托, 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 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 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通常委托人(医疗机构或者医师)通过信托合同委托某一机构, 按照委托目的以及约定的程序对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赔偿。根据我国信托法规定,对医疗卫生事业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受国家的鼓励。可见,医疗责任保险信托,从法律层面和具备可行性。另一方面,在现实角度,该机构的设立也具有可操作性。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公益信托的设立和受托人的确定, 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批准。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 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并且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 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应当检查受托人处理公益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受托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做出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 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 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 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再次,推行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由公权力强制推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旨在对受害者的补偿, 预防如果责任保险的保障额度不足, 受害者可能仍得不到足额赔偿时的救济。在公权力介入医疗责任保险时,应考虑大、中、小医院和个体行医者面临的医疗风险。作为强制式的保险, 应明确规定最低保险限额, 而且保单不设免赔额, 以防投保人通过投保低额保险来规避其投保责任, 损害受害患者的利益; 强制保险仅在对患者提供最基本的保护, 并非提供完全充分的保障。它要求保险人接受任何合法行医者的风险, 由政府进行必要的费率干预, 以降低保险人承保权限和风险选择能力。

第二、建立公共卫生的政府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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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3]钱弘道:《经济分析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8页。

[4]耶林。法律,作为目的的手段,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04页。

[5]曾二秀:《侵权法制度选择的理论、方法与规则 –欧美侵权冲突法比较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9页。

[6] 孙厚纯:《完善医疗事故赔偿的设想》载《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7]赵新河:《简论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制度》载《法律与医学杂志》,2000(3)。

篇(9)

作者简介:王长鹏(1977-),男,江苏南京人,三江学院教务处,讲师;华沙(1978-),男,江苏南京人,三江学院教务处,副研究员。(江苏 南京 210012)

中图分类号:G642.4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8-0200-01

毕业设计(论文)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是评价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近年来,高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普遍下滑,引起了教育界专家的广泛关注。2013年1月1日教育部颁发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针对论文作假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加大处罚力度,从制度上进行遏制,以促进学风建设,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了更好地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此办法,许多高校纷纷采购了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校的论文进行抽查或普查。如何通过检测系统保证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已成为当前高校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一、主要问题分析

1.学生因素

各高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上在第七学期末或者第八学期初启动,而且大部分都持续16周,即每年的12月(1月)至次年的6月上旬。而这段时间正是毕业生毕业实习或找工作的高峰期,在当前找工作困难的形势下毕业生不得不提前准备,参加各类招聘会场和用人单位的面试,有的毕业生往往在第七学期末就早早向学校提交了用人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使得毕业设计(论文)与学生就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明显。由于学生在实习期间忙于熟悉单位业务操作,因此投入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精力也非常有限。在就业压力的冲击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有下降的趋势。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手段。然而,大部分论文基本上是借鉴了前人的研究成果,自己独创的东西少,理论阐述深度不足。个别同学的论文复制比太高,抄袭严重。有些学生选题大而空,或者不能做到与专业培养目标紧密联系。这些也是造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下降的因素。

2.指导老师因素

在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校经过连续几年的扩招,学生人数猛增,一个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也逐渐增多,许多院校一般都达到10名学生左右。此外,高校给每个教师规定了工作量,除了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外还有其他相关的科研项目。如果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过多,由于精力有限,自然就会影响论文指导的质量。而对于民办本科院校来说,一方面专职年青教师自身的科研水平有限,没有能力指导学生完成高水平的毕业设计(论文);另一方面兼职指导教师比较多,会出现个别的兼职教师责任心不强,对学生要求不严格,也使得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难以保证。

3.管理制度因素

各高校虽然都制订了比较全面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工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是只能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程序、流程、格式等方面的规范,而毕业设计(论文)的本身质量却依然无法保证,如论文工作量不足、对知识和技能的应用过于简单、叙述不深入、图表制作粗糙等质量问题。学校缺乏对毕业设计(论文)全方位的质量评价和监控体系,答辩环节往往出现过于集中或“走过场”的现象。这些因素都使得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方法与措施

1.加强过程管理

为了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需要重视过程管理中的以下几个环节:选题方向和内容要符合本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难易度要满足专业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虽然毕业生由于毕业实习或找工作难以返校集中进行当面指导,但是除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等通讯方式之外,仍要保证当面指导的次数和时间;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系统进行,低于某个比例(江苏地区各高校自行制订的,基本上以20%和30%为标准)才允许答辩,抄袭严重者推迟答辩;答辩前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教师须认真审阅学生论文,严把论文质量关,答辩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为保证答辩的质量,学生答辩的时间不得少于25~30分钟,合理安排答辩工作的时间、批次及流程等。

2.培养实践能力

为了避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出现纸上谈兵、抄袭资料、拼凑论文等现象,应该从源头抓起,在入校后就要有意识地让学生接受科学研究方法、工程设计方法与实践技能的基本训练,实现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鼓励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相关的学科竞赛,在实践过程中锻炼能力,毕业设计(论文)可以在创新项目和学科竞赛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提升和深化。理工科学生能够运用本专业设计或研究的方法、手段和工具开展课题的设计与研究工作。指导教师在下达任务书时必须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参数指标,同时,在答辩之前院(系)还要参照任务书的参数指标对学生设计的实物进行验收,填写《软硬件验收表》。文管类学生能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对课题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研究目标要明确,内容要具体,且具有一定的深度。同时,文管类学生要尽量通过实地考察和实证研究撰写毕业论文。

3.加强校企合作

理工类学生在校内进行三年半的理论知识学习和模拟实践后,最后一学期全程参与到实际项目和工作环境中,将毕业实习与设计结合起来,在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的联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现场教师都是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他们在学生具体工作中的指导不仅及时解决了学生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教给了学生课堂上、实验室中无法接触到的最新的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思路以及言传身教的做人、做事道理。他们是校外毕业设计的师资队伍补充,也是学生刚踏上社会的领路人。毕业设计改革后,实际校内教师指导仅指导了理论部分,实践部分由现场教师指导完成,即由2名及2名以上指导教师指导1名毕业生,实行了双导师制,因此,在落实好企业导师指导的前提下校内指导学生人数可适当增加,缓解专职指导教师人数紧张的压力。

4.规范论文撰写

通过对结果的分析,有许多高复制比率的论文是因为学生引用不规范或无引用造成的。因此,论文中的术语、图表、数据、公式、引用、标注及参考文献的引用及著录要符合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程的规范要求。尤其在借鉴和引用前人研究成果时一定要将引用部分标明清楚,避免发生因为引用和标注的不规范而造成论文复制比增高的情况。

三、结语

各高校刚刚接触系统,而检测系统能否成为提高当前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的良药仍需要今后多年的实践来证明。笔者认为检测系统只是提供判断论文是否抄袭的一个标准,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学校、院系、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这样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参考文献:

篇(10)

可是,发鸡蛋没几天,就出现了意外情况,不少孩子拿到鸡蛋后,并没有自己吃,而是偷偷藏了起来。他们为什么要将鸡蛋藏起来呢?情况很快就弄清楚了,那些将鸡蛋偷偷藏起来的孩子,是舍不得自己吃,他们想将发给自己的鸡蛋带回家,与自己年幼的的弟弟妹妹分享。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学校做出了强制规定,发给每个学生的鸡蛋,必须自己吃,而且必须在早读后立即吃掉。为了确保每个学生都将发给他们的鸡蛋吃掉,学校还组成了一个监督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学生们每天吃鸡蛋的过程。朋友是监督组的成员。

朋友告诉我们,真没想到,那些山里的孩子,为了能将发给自己的鸡蛋省下来,带回家,竟然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和监督老师“斗智斗勇”。

有个瘦瘦的男孩子,每次拿到鸡蛋后,就表现出迫不及待的样子,噼里啪啦很夸张地用鸡蛋敲击桌面,剥完壳,张着大口,一口将鸡蛋吞了下去。嘴巴还“吧唧吧唧”地嚼得很响,吃得有滋有味的样子。朋友站在教室的窗外,一连观察了好几天,终于发现了这个男孩子的秘密:每次他剥好鸡蛋后,都会悄悄将鸡蛋藏在一个塑料袋里,而将空手往嘴里一塞,装作将鸡蛋塞进嘴里的样子。朋友问他,为什么要将鸡蛋藏起来,男孩说,他的父母都在遥远的城里打工,几年才回来一次,他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奶奶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他想将鸡蛋带回家给奶奶吃,让奶奶补补身体。

有个女孩子,拿到鸡蛋后,总是吃得都很夸张,嘴巴里鼓鼓囊囊全是白色的蛋清和黄色的蛋黄。朋友仔细一观察,发现了问题,每隔一天,女孩子的嘴巴里才会鼓鼓囊囊,第二天,则只是“吧唧吧唧”的空响声。原来她是隔一天,吃一个鸡蛋,另一天的鸡蛋则被她私藏了起来。有一天,朋友不声不响走到她身边,意识到自己的秘密被老师识破了,小女孩难为情地低下了头。她轻声说,家里穷,没钱买肉,吃的菜,基本上都是菜园里的蔬菜,难得有荤菜,她隔一天,省一个鸡蛋带回家,是为了让妈妈将鸡蛋做成菜。

朋友说,每发现一个孩子偷藏鸡蛋,他的心就会既酸楚,又温暖;既难过,又感动。这些将鸡蛋藏起来的孩子,都是为了省下来,带回家给自己的家人吃。对这些偏僻的山里孩子来说,鸡蛋就是人间美味了,他们不想独吃,而希望与家人共享。但是,给每个学生每天发一个鸡蛋,是希望这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他们是大山的未来啊,鸡蛋必须是孩子们吃掉的。因此,学校想尽办法,除了监督外,有段时间,甚至要求孩子们吃完鸡蛋后,将蛋壳上交。即使这样,仍然有不少孩子,想方设法将分给自己的鸡蛋省下来,藏起来,带回家。

篇(11)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对策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countryside in the process, the rural environment is the serious pollution, this is caused by many factors, such as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process is not reasonab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improper management, rural life garbage collection is not reasonable, and so on.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countrysid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ural environment pollution caused by a few reason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new rural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protection measures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农村环境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即表明新农村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当前,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农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却忽视了社会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导致农村生态环境一步步恶化,严重阻碍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农村污染现状中的问题

当前农村环境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产资料使用不合理。由于农业生产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和地膜等农用物资,农村耕地和水体受到了大面积污染。我国一些常用农药都有较高的毒性,吸收率仅为30―40%,大部分进入水体、土壤及残留于农产品中,严重威胁到人畜健康。农业面源污染逐年加重。由于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农药以及化肥,并且越来越严重。尽管新型有机生态农药具有高效含毒量小,低残留等诸多优点,但是由于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还不能自觉使用有机生态农药,仍沿用以往的习惯,使用传统农药,严重污染了水质和土壤。同时使用无机化肥过多,导致土地板结,地下饮用水氨氮浓度过高,直接危害人们的生活健康。

2.畜禽养殖业产生严重污染。畜牧业的大发展,增加了广大农民和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加快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但随之也带来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那就是环境污染问题。到农村走访我们不难看到下面三个情况:①、畜禽距离人的生活区太近的情况。窗前就是鸡舍,屋后就是猪圈,有的农民甚至人畜同居一室。②、部分小城镇把养殖区或牧业小区建在繁华的大街两侧的情况。把养殖户或小区作为观光参观的旅游景点。③、垃圾粪便处理无规划的情况。街道、庭院随便倒,苍蝇成群,气味难闻,成为公害。

3.农民不良习惯积习太深。农民环境意识不高,一些不良习惯对环境影响较大,存在许多环境问题。在冬季,农村采暖用的依然是木柴,不仅砍伐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烟雾还污染了居住环境。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村民大部分洗衣服都用廉价的含磷的洗衣粉,而生活污水基本上都是渗排,不经过统一排放进行治理。垃圾随意乱倒,柴堆、土堆、粪堆乱堆乱放,家禽、家畜大多未实行笼养和圈养,到处乱跑,到处拉粪便,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得不到遏制。

4. 潜在污染不容忽视。由于乡镇餐饮业以及加工业迅速发展了起来,而它们大部分的燃料是煤,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一些农用三轮车、拖拉机等大部分使用柴油和70#含铅汽油,车辆尾气对农村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有的砖瓦厂或者采矿厂盲目开采土石,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人们的生活,引起群众环境纠纷。再有,缺乏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措施,是农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了严重影响,群众的身体甚是担忧。

5.生态环境破坏进一步加剧。农民砍柴做饭、乱砍滥伐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民过度放牧牛羊等牲畜,使植被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仍未杜绝;对种植的树木草地保护不力,存活率比较低;水土流失、滑坡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农村生态系统越来越失衡。

二、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农村环境受到破坏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有历史的积淀,而且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矛盾的外在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

1.农民环保意识低下。他们对环境问题缺乏认识,不了解环境保护的一些常识,只顾了眼前的利益,考虑到价钱低,因此他们并没有使用有机化肥,使土地越耕种越板硬。为了追求粮食、蔬菜、水果等得外观,没有限度得使用农药,造成这些农作物本身质量的下降。虽然近年在推广生态农业、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上作了一定努力,但依然“自毁家园”的现象仍得不到控制。

2.农村管理体制不健全。农村环保涉及到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科技、畜产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工作职能有所交叉,出现了都管却都管不好的局面,特别是没有统一监管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构,有些部门工作缩手缩脚,等待观望,嘴上喊得多实际干得少,使农村环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3.农村措施不力。农村环境制度建设滞后,虽然制定了有关规定和措施,但这些都不具备约束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无公害农药、环保地膜在广大农村不能强制推广使用,秸秆焚烧、滥用农药化肥的现象屡禁不止。

4.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已然成为农村环保工作的瓶颈,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诟病。事实上,为了筹措资金,也有不少农村在尝试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可成效仍不够明显。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自然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也就不强。而纵观国际社会,各种市场化的实践也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

三、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应采取的“五大对策”

解决当前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综合工程,需要一套整体性的方法和途径。

1.着力提高农村环保意识。树立现代生态意识,以现代生态科学、环境科学、经济科学和生态现代化理论为基础,提倡高效低耗、无毒无害、清洁安全、循环节约、绿色生产、绿色消费、预防创新和健康环保,反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超量消费,努力实现人类与自然的互利共生。

一是要严格环境执法和管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对工业发展中的环境保护,建立关键岗位环境责任制度、关键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制度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奠定生态意识的法律基础、管理基础和监督基础。

二是继续控制人口规模,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协调好人口资源环境三者的关系,奠定生态意识的科学基础。

三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大力提倡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是加大生态和环保教育投入,从小学开始普及生态意识,让孩子们充分了解他们生活的资源基础和生态条件,从小就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更好更多地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生物循环利用生态工程、清洁能源利用工程、生态复合肥料工程、绿色化学工程、绿色食品工程等的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重点,开展“一池三改三处理”工作,积极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快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染治理。

加速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集并到种养大户和现代农业经营者手中,形成规模经营的生产格局,逐步提高农机化作业率和农业生产力,以利于各项生态工程的实施,更便于污染物的集中处理和环境的综合整治。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认真落实退耕还林、湿地保护的相关政策,充分挖掘内部资源潜力,积极发展生态替代产业。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依托,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覆盖率,形成城市的绿色屏障,打造“诗意田园、浪漫乡村“的特色生态旅游休闲产业。

3.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回收处理机制。首先在农村建设一些“垃圾存放点”,让农民暂时把垃圾在这里存放,并且做好垃圾的分类,为回收垃圾做好提前准备,然后再把各村分类好的垃圾集中到乡镇,最后运送至市区进行集中处理。尽量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农村垃圾时,要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把猪粪、秸秆、柴草、谷壳等可作为生产沼气的原料回收利用起来,既节约能源,又发展农村的生态工程。在农村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开展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科学填埋、焚烧和堆肥。4.

加强农村环保法律体系建设,为农村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首先制定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因为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几乎是空白的,要制定一整套有关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环境保护的规范和准则,保证农村的一切经济活动以及进行的环境保护工作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其次,要大力提高广大农民、企业经营者、基层领导干部等的环保法律意识,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再有,就是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逐步改变过去人治重于法治的现象,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从法律制度上保护农村环境不受污染。

5. 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稳定的保障机制。

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多元化的合理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全面筹措资金,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长效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们不能走工业化进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应当积极采取对策,将“两型社会“建设的理念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始终,努力使农村向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