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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本差异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7:4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材料成本差异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材料成本差异

篇(1)

为了统一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积极稳妥推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经营管理提供真实、完整、有用的财务信息,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制定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笔者在学习执行过程中,认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中对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与传统常用的方法存在异同,现根据《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材料成本差异分配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并与大家一起学习讨论。

一、对材料成本差异分配方法的规定

(一)《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的叙述

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各类材料收发结存的,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月末根据“材料及材料成本差异汇总分配表”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

使用上述公式时应注意:(1)暂估入库的材料不参与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2)材料成本差异率应按照材料的类别分别计算。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成本差异额=年初至本月累计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年初至上月累计发出已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发出材料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结存材料应负担成本差异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结存材料实际成本=结存材料计划成本±结存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差额为成本差异额,则: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成本差异(超支)

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成本差异(节约)

借:基本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若材料成本差异为节约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煤炭企业会计核算》的叙述

材料成本差异是核算煤炭企业各种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一般在下列四种情况时发生:(1)外购材料自“物资采购”科目转入;(2)自制材料自“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或(劳务成本)等科目转入;(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入库的材料和退回的多余材料自“委托加工材料”科目转入;(4)调整材料计划成本所发生的成本差异,自“原材料”科目转入。

企业成本差异须按规定的内容核算,不得乱挤乱摊,不得乱用材料成本差异调节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方法有以下两种:

为使发出材料合理负担材料价差,应逐月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除委托加工材料外,通常使用:

1.按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

领用材料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领用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2.按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

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年终要调整为当月的实际差异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12月份应分摊材料成本差异额=年度材料成本差异率×本年发出材料的计划总成本1~11月份已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分配应根据本月的“材料及材料成本差异分配汇总表”作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营业外支出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用红字)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月或上月成本差异率。无论采用何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二、现行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在实际中的应用

(一)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核算

材料计划成本法,就是材料的收发凭证按计划成本计价,材料总账及明细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通过增设“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来核算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并在会计期末对计划成本进行调整,根据材料成本差异率将材料成本差异总额在发出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之间分摊,以确定期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进而确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下面仅以外购原材料的收发业务为例,说明计划成本法下用上述两种核算(两种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方法)材料成本差异的异同

如某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2006年度有关原材料的资料如下:

资料1.“原材料――甲材料”账户期初余额3 000元,单位计划成本5元/kg,期初库存600kg。“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账户期初借方余额90元。

资料2.本年度甲材料的外购记录为(表1):

资料3.6月10日1 000kg的外购材料收款凭证收到办正式入库,5.01元/kg。8月1日2 000kg的外购材料收款凭证收到正式入库,4.8元/kg。

资料4.1月25日生产车间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 2 000kg,6月25日领用2 700kg,8月25日领用1 200kg,10月25日领用300kg,12月25日领用500kg。年末尚有100kg未耗用。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1月12日,原材料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6 200

贷:银行存款 6 200

借:原材料――甲材料 6 0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2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6 200

2.1月20日,甲材料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5 000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分录。

3.1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10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0 000

4.1月31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000×3.22%=322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 000×3.22%=322

借:基本生产成本 322(322)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322(322)

5.6月1日,冲上月暂估入库的甲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5 000

6.6月10日,甲材料正式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5 010

贷:应付账款

5 010

借:原材料――甲材料 50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1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5 010

7.6月5日,购甲材料并验收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5 100

贷:应付账款 5 100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1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5 100

8.6月24日,甲材料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甲材料 1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10 000

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分录。

9.6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13 5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3 500

10.6月30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 000+13 500)×2.1%-322=171.5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为90+200-322=-32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3 500×0.56%=75.6

借:基本生产成本 -171.5(75.6)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171.5(75.6)

11.8月1日,冲上月暂估入库的甲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10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10 000

12.8月1日,甲材料正式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9 600

贷:应付账款 9 600

借:原材料――甲材料 10 0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96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400

13.8月10日,购甲材料材料正式入库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5 200

贷:银行存款 5 200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

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2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5 200

14.8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6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6 000

15.8月31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 000+ 13 500+6 000)×0.588%-(322+171.5)=-320.04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为-32+10+100-75.6=2.4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6 000× (-0.964%)=-57.84

借:基本生产成本 -320.04(-57.84)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320.04(-57.84)

16.10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1 5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 500

17.10月31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10 000+13 500+6 000+1 500)×0.588%-(322+

171.5-320.04)=8.82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为2.4-400+200-(-57.84)=-139.76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 500× (-3.106%)=-46.59

借:基本生产成本 8.82(-46.59)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8.82(-46.59)

18.12月25日,生产用甲材料

借:基本生产成本 2 5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 500

19.12月31日,计算并分摊原材料――甲材料的成本差异:

(1)根据《山西焦煤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10 000+13 500+6 000+1 500+2 500)

×0.588%-(322+171.5-320.04+8.82)=14.7

(2)根据《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计算材差:

按本月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为-139.76-(-46.59)=

-93.17

本月发出甲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2 500×(-3.106%)=-77.65

借:基本生产成本 14.7(-77.65)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14.7(-77.65)

小结

从以上的本期材差分摊计入成本和期末余额来看两种核算办法差别还是有的,相差18.54元(见表2)。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不是材料估收影响的?因为在本月末暂估入账原材料,其本身的材料成本差异在本月份并未体现出来,但却参与了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计算。等到下月,该批材料结算单据到达,其材料成本差异才登记入账,并参加下月份耗用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在材料暂估入账的月份及其下一月份,实际发出材料的成本反映就会失真。

以下就没有材料估收的情况下,在两种核算办法中材料成本差异计算及分摊再做个分析比较。(分录及计算过程从略)

假如1月20日所购材料1 000kg及6月24日所购材料2 000kg的有关凭证当月都已收到并办了正式入库手续。

由以上举例结果对比不难看出,在《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虽然材料估收对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及分摊到每期的金额有所不同,但在本年内分摊计入成本的合计数和期末余额是完全一样的;《煤炭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材料估收对材料成本差异的计算及分摊都有影响,分摊计入成本的和期末余额(相差21.63元)也不一致。哪一种核算办法更接近于实际成本呢?经过计算得出,使用《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核算材料计入成本的金额与实际成本是基本一致的(见表3)。

因此笔者认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运用的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既可利用计划成本法的优点进行成本管理,又可随时反映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也不会造成计算出来的成本差异额与实际成本差异额有太大的偏差,且此种方法基本上适用于实际中的各种情况,特别适用于成本差异率变化较大,要求可随时反映材料成本差异情况的企业。虽然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每月收发材料品种多、批次多、数量大等情况,采用此方法核算业务存在计算工作量较大等问题,但现在企业已普遍使用计算机财务软件,该方法在企业中应用完全可以推广。

篇(2)

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节约,材料成本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间的差额。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以及调整库存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减少的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超支,材料成本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间的差额。贷方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额以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以及调整库存材料计划成本时,调整增加的计划成本。

(来源:文章屋网 )

篇(3)

2、其次再计算出期初原材料计划成本加上当月入库材料计划成本之和;

篇(4)

一、企业会计准则对材料成本差异率方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在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的“1404 材料成本差异”项下有如下叙述:“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指南中给出了下列计算公式: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二、现行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在实际中的应用

(一)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核算

材料计划成本法,就是材料的收发凭证按计划成本计价,材料总账及明细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通过增设“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来核算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并在会计期末对计划成本进行调整,根据材料成本差异率将材料成本差异总额在发出材料和期末库存材料之间分摊,以确定期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进而确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举例讨论指南中规定的两种材料成本差异率法的优缺点

例1,A企业存货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甲类原材料的计划单价为20 000元/件,月初“原材料”――甲材料 明细账户的结存数量为500件,金额为1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金额300 000元,“材料采购”账户金额为零。本月发生下列业务:1.本月购买材料:①本月3号购买甲材料2 000件,21 500元/件,本次运费共30 000元;②10号购买甲材料500件,23 000元/件,本次运费共10 000元;③23号购买甲材料1 000件,19 500元/件,本次运费共18 000元;(本例不考虑税费问题,运费均为已抵扣增值税后的金额)。2.本月发出材料:④本月5号发出材料1 500件用于产品生产;⑤14号发出材料200件用于车间一般耗用;⑥24号发出材料1 200件用于产品生产;⑦要求:分别用本期、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本例分析如下:

业务①实际成本43 030 000元,计划成本4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超支3 030 000元;业务②实际成本11 510 000元,计划成本1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超支1 510 000元;业务③实际成本19 518 000元,计划成本2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节约482 000元。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300 000+3 030 000+1 510 000

+-482 000)/(10 000 000+40 000 000+10 000 000+20 000 000)×100%=5.45%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 500+200+1 200)

×20 000×5.45%=58 000 000×5.45%=3 161 000元

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58 000 000+3 161 000

=61 161 000元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300 000/10 000 000×100%=3%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 500+200+1200)×20 000

×3%=1 740 000元

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58 000 000+1 740 000=59 740 000元

由以上计算可知: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比用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1 421 000元,二者计算结果差异较大;由于本月购买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上涨较大,本月发出的材料应负担较多的材料超支差异额,因此选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来核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会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例2,将例1条件中月初“原材料”――甲材料明细账户的结存数量改为3 000件,金额为6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借方金额300 000元,本月购买材料改为:①本月3号购买甲材料500件,21 000元/件,本次运费共10 000元;②23号购买甲材料700件,19 500元/件,本次运费共12 000元;其他条件不变。要求:分别用本期、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月末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本例分析如下:

业务①实际成本10510000元,计划成本10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超支510 000元;业务②实际成本13 662 000元,计划成本14 00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节约338 000元。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300 000+510 000+-338 000)

/(60 000 000+10 000 000+14 000 000)×100%=0.56%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 500+200+1 200)×20 000

×0.56%=324 800元

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58 000 000+324 800=58 324 800元

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300 000/60 000 000×100%=0.5%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1 500+200+1200)×20 000

×0.5%=290 000元

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58 000 000+290 000=58 290 000元

由以上计算可知: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比用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34 800元,二者的计算结果差异不大。因此选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或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来核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皆可。

(三)两种计算方法的适用范围及各自的优缺点

由以上两例的结果可以探讨这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各自的优缺点。一是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一般适用于本月发出的材料大部分为本月购入、期初结存较少及相邻月份的成本差异率相差较大的情况。此方法下相邻月份的成本差异率相差较大时,能够部分抵销上月成本差异率对本月成本差异分摊数额的影响,计算结果比较准确些。平时一般不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待月末将本月所有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一次结转,简化了结转材料成本差异的手续,且按当月成本差异率计算分摊成本差异还比较符合实际情况。但采用此方法,月末需要采集“原材料”科目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期初余额及本期增加数额后,才可计算出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手续比较繁琐,而且采用这种方法后,平时发出的材料无法确定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也无法反映其实际成本。二是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法,一般仅适用于本月发出的材料大部分为月初结存且本月购入的材料较少及相邻月份成本差异率相对稳定的情况。此方法下,每发出一次材料,即可结转发出材料负担的成本差异,并反映出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在各月份成本差异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既可以简化计算当月成本差异率的手续,又可及时反映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但采用此方法,相邻月份的成本差异率相差较大时,按上月成本差异率计算本月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会影响到发出材料实际成本的真实性。

三、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一)两种计算方法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笔者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成本差异率计算方法的规定不够合理,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在实际工作应用中,根据应用指南规定的方法计算的结果有可能不能真实反映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差异,可能还会出现较大的偏差。由以上讨论的应用指南中规定的两种方法存在的缺点可知:此两种方法有时不能准确反映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差异,在实际中企业每次购入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很可能不相同,有时可能相差很大,如果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或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来计算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计算出来的结果很可能不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造成材料实际成本失真,企业不能正确核算产品的成本。因此,两种方法有时不便于企业进行成本管理、控制,采用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只能在月末进行计算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不能及时反映该批次材料的实际成本,不便于成本管理和控制。

(二)提出的改进意见

对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核算,应用指南应适当增加材料成本差异率的核算方法,可以允许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成本差异率的核算方法,不应强制规定企业必须采用何种核算方法,只要该企业所选择的核算方法能准确反映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实际情况、便于企业进行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即可。因此,可在应用指南中规定的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和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法的基础上增加移动加权平均成本差异率法等核算方法。

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法,就是在每次进货材料入库后及时计算出现有库存材料的移动加权平均差异率,并根据最近一次材料入库后计算出来的成本差异率来计算在下次进货前各次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计算公式为:

某次材料入库后的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本次入库前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次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

/(本次入库前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次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某次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次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最近一次入库后的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

用此方法计算例1中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61 411 200元,比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250 200元,比用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1 671 200元;由于本月购买的原材料实际成本上涨较大,本月发出的材料应负担较多的材料超支差异额,因此选用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来核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用此方法计算例2中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8 430 400元,比用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105 600元,比用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出来的本月发出材料实际成本多了140 400元,三者的计算结果差异不大。因此选用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或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来核算本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皆可。

移动加权平均材料成本差异率法既可利用计划成本法的优点进行成本管理,又可随时反映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也不会造成计算出来的成本差异额与实际成本差异额有太大的偏差,且此种方法基本上适用于实际中的各种情况,特别适用于成本差异率变化较大,要求可随时反映材料成本差异情况的企业。虽然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每月收发材料品种多、批次多、数量大等情况,采用此方法核算业务存在计算工作量较大等问题,但现在企业已普遍使用计算机财务软件,使该方法能在企业中应用已成为可能。

总之,企业无论选用哪种方法计算分摊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在计划成本偏离实际成本较多时,都应及时对计划成本进行修订。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篇(5)

其具体帐务处理可分为以下四方面:

1、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未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只需按发票帐单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不必材料成本差异。即:

借:物资采购 (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在小规模纳税人下的增值税计入物资采购成本,以下同。

2、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已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既要按发票帐单上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同时又要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

同时作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

月底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节约情况下:

借:物资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如为超支则作相反分录。

或:入库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记借方,节约记入贷方)

贷: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3、货款金额到月末不确定,月末按计划成本估价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冲减。

此种,以计划成本作原材料入库处理,但不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应付帐款(计划成本)

下月初用红字冲减,待发票帐单到达后再作购入处理。

4、发出原材料的处理。

材料成本差异帐户的设置:

借方 材料成本差异 贷

期初余额:结存材料超支差异 期初余额:结存材料节约差异

发生额:购入材料超支差异 发生额:(1)购入材料节约差异 (2)发出材料负担成本差异(超支用蓝字,节约用红字)

期末余额:库存材料超支差异 期末余额:库存材料节约差异

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

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在计算出差异率后,用各车间、部门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成本差异率相乘,求出各种产品和各车间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以实际成本等于计划成本加材料成本差异为依据,将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例:甲公司原材料日常收发及结存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月初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600,000元,实际成本为605,000元;本月入库材料成本为1,400,000元,实际成本为1,355,000元。

当月发出材料(计划成本)情况如下:

基本生产车间领用 800,000元

在建工程领用 200,000元

车间管理部门领用 5,000元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 15,000元

要求:

(1)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 (2)编制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3)编制月末结转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解:(1)计算当月材料成本差异

=〔(605,000—6,000,000)+(1,355,000—1,400,000)〕/(600,000+1,400,000)

=—2%

(2)发出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800,000

在建工程 200,000

制造费用 5,000

管理费用 15,000

贷;原材料 1020,000

(3)月末结转发出材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16,000

在建工程 4,000

制造费用 1,000

管理费用 3,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204,000

总之,对原材料计划成本核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购入的材料只有在实际成本、计划成本已定并已验收入库的条件下计算购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的结转可在入库时结转,也可以在月末汇总时结转;

(2)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中超支或借方余额用“正号”表示,节约或贷方余额用“负号”表示;

(3)发出材料承担的成本差异,始终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只不过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用红字或×××表示,最终计入到成本费用的材料还是实际成本。

资料:

1、初级实务 出版社 会计资格领导小组 2001年

2、中级会计实务(一) 财政出版社 会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01年

篇(6)

在现中,计划成本法深受上市公司喜欢。这种方法减轻了上市公司的日常工作量,给上市公司带来了便利。但是,对于初学会计的人来说,计划成本法却是一个难点,“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也不好理解,本文拟对计划成本法进行说明。

一、超支和节约的含义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就是超支;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就是节约。计划成本是相对不变的,可以认为是企业的目标成本,如同物理里面的参照物。打个通俗的比喻:女儿要买裙子,父亲给200元,200元是个标准。如果女儿花300元买回裙子,实际成本300-计划成本200=100>0,是超支:如果女儿花100元买回裤子,实际成本100-计划成本200=-100

二、“材料采购”和“原材料”账户

“材料采购”账户借方登记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以上是很多教材中对“材料采购”的表述,这种表述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却人为地把问题复杂化了。事实上,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采购”科目对应的始终是实际成本,“原材料”核算的是计划成本,二者的差额体现为“材料成本差异”。为了展示二者的区别,准则中强制规定:在计划成本法下,购入的材料无论是否验收入库,都要先通过“材料采购”科目进行核算,以反映企业所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从而与“原材料”科目相比较,计算确定材料差异成本。

[例题1]某工业企业购入甲材料1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单价为10元,增值税170元,运杂费1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计划单价为13元。

购入的时候按实际成本,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1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270

入库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 13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1300

借:材料采购-甲材料 2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200

在本例中,“材料采购”借方登记的是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和结转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的是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不过,笔者认为,如果将两笔分录进行合并,材料采购在任何时候都是核算的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这样问题就简单化了。分录即:

借:原材料-甲材料 1300

贷:材料采购-甲材料 1100

材料成本差异 200

在这笔分录中,“材料采购”核算的是结转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

三、“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理解

范孝周和李寒在《财会月刊》2008年第8期《材料成本差异账务处理的改进》一文中提到:在现行会计准则下,“材料成本差异”账户的余额既可能出现在贷方,也可能出现在借方,与“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资产类会计科目的性质和记账方向不符。笔者对这种说法不赞同,“材料成本差异”是由“原材料”衍生出来的一个账户,当然是资产类账户。不过这个账户比较特殊,有备抵和附加双重性质,该账户在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

这里借贷方登记的内容很不好理解,在这里笔者可以换一种说法来描述一下。事实上,在分录中,只要“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出现在相同方向,就表示超支差异:出现在相反方向,就表示节约差异。反之也是成立的,也就是说有超支差异的时候,“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总是出现在相同方向:有节约差异的时候,“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总是出现在相反方向。

可以参考上面的例题1,因为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所以是超支差异,“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出现在相反方向。在进行结转的时候,笔者的说法也是成立的。上面的结论可以用来验证分录是否正确。

[例题2]接上面例题1,生产领用该批原材料,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1100

材料成本差异 2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300

在这里,因为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所以是超支差异,“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仍然出现在相反方向。

四、计划成本法下的“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共同表达实际成本法下的“原材料”

对实际成本法下原材料的相关业务,很多初学者都能很快掌握从“在途物资”到“原材料”再到“生产成本”的核算过程。在计划成本法下,只需要稍作调整就可以了。一是需要使用“材料采购”账户替换“在途物资”账户。二是在实际成本法下涉及到“原材料”的地方,在计划成本法下都需要使用“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两个账户,这两个账户共同表达实际成本法下的“原材料”。当然,极端情况下,如果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相等,就用不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了。换句话说,除去极端情况,在计划成本法下,有“原材料”账户出现的地方,一定会同时出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上面的例题1和例题2可以印证笔者所说的结论。

五、入库实际转计划,出库计划转实际

计划成本法下强调的是库存原材料用计划成本计量,即在仓库中的原材料是在计划成本法计量的,这是在内部使用的。所以,入库的时候实际成本要转化为计划成本,出库的时候计划成本转化为实际成本。

六、“材料成本差异率”是母子率

在计划成本法下还有另外一个难点就是“材料成本差异率”,很多会计初学者觉得计算公式不好记忆,事实上只要理解了公式的含义,是不难记住的。从“材料成本差异率”这个概念的命名就可以得出,分子是差异,分母是材料成本。差异就是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超支用正数,节约用负数表示。分母一定是计划成本,这很好理解,因为只有单位计划成本是恒定的,而采购材料的单位实际成本是不断变化的。

[例3]:甲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发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是80万元,成本差异是超支20万元,当月购入材料一批,实际成本是110万元,计划成本是120万元,当月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是100万,当月领用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是多少?

篇(7)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对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的物资办理暂估入库,以保证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暂估入库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相关化验数据还未出来,未制作结算清单;2.已对外结算但增值税发票等结算凭证未收到;3.已对外结算、发票也到企业,但业务人员未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的采购业务。企业应于月末按照材料的暂估计划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

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又将对大宗原燃料如矿石、焦炭、生铁、合金等重要物资引起特别关注,出于内控考虑,我们在供应部门设置了专职结算员负责对外结算、计划员负责材料的收发存工作。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要求结算员根据历史化验数据和计量单据进行预结算,制定出结算清单,然后计划员根据预结算清单填制暂估入库单的数量、计划单价、计划金额等相关栏次,然后将暂估入库单与预结算清单一起交材料核算会计,材料核算会计根据暂估入库单的计划金额进行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同时将计划金额与预结算清单上的不含税货款金额间的差额暂估为价差,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这样做是由于近几年伴随着钢材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引起大宗原燃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导致我们年初制定的计划价与实际采购价有较大差异,如果我们不对该差异作出暂估处理,我们又领用了当月暂估入库部份的物资,那就会使我们当月反映的成本不真实,从而造成产品成本的异常波动。次月月初先将暂估入库和暂估价差全部红字冲回,同时伴随着该笔业务的正式结算、采购报销工作,财务按正常入账,这样次月产生的差异就会很小,就使上月已耗用物资以最接近市场价格的价值入账,防止上月已耗用物资对当月成本产生影响,同时也符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对于第二、三种情况,所不同的是结算清单已正式制作,结算货款金额是确定的,按照以上方法入账,次月增值税发票收到、采购报销时也就不存在该暂估差异的调整了。

二、外购物资计划价的修订及其账务处理

1、计划价及其修订。

企业制定的计划价应尽可能接近实际采购价(不含税),并包含由企业承担的应计入材料实际成本的杂费。计划价不同于企业内部市场的计划限价。制定计划价时要认真仔细,考虑全面,减少出错或偏差情形,并要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内采购价的变动走势因素。

除一些特殊情况外,计划价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在计划价偏离实际价较大的情况下,企业需要修订计划价,最好选择在年初修订计划价,这样让物资管理部门(或仓储部门)过账更方便、直观。

企业修订计划价必须要有一套明确、完整、规范的计划价修订机制,并与物资管理部门协调好,基准日把握一致,财务、物资管理部门双方步调一致,这也是“账实相符”一种形式上的反映。

2、账务处理

修订计划价后账务处理格外重要,否则就会造成财务的原材料科目账面余额与物资管理部门材料结存余额不符。

如果企业决定在年度的1月1日启用修订后的新计划价,那么此时尚且存在着一批因发票账单未到达而尚未报账的验收单(即上年末的暂估验收单),这些验收单在上一年度出具,上面的计划价都是老计划价。针对计划价的修订,账务处理有两种方案。这两种方案的核心原则是要保证暂估验收单(即入库单)新旧计划价之差额对应的材料成本差异只能释放一次。

企业可以选择在年初进行与计划价修订相对应的账务处理,或者选择于上年末在企业当月材料成本差异分配后进行账务处理。

方案一:修订计划价时对暂估验收单的计划价同时进行更改,今后这部分验收单报账时使用新计划价。这种方案工作量大,更改验收单计划价时容易出错。

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这个数据来自物资管理部门,是物资管理部门上年末结存材料的新旧计划价总额之差额;企业同时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这个数据来自汇总的上年末暂估验收单新旧计划价总额之差额。

这时就相当于将上年末暂估验收单调整成新计划价进行暂估了,此时暂估验收单新旧计划价差异尚未释放,在今后以新计划价报账时再进行释放。

根据公式,上月末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报账的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末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这属于推导公式的两边同时缩放(上年末暂估验收单调整成新计划价,在本年度报账时也使用新计划价),在上年末的暂估验收单全部报账后,公式两端实现平衡。

方案二:直接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不再进行其它账务处理。这个数据同样来自物资管理部门,是物资管理部门上年末结存材料的新旧计划价总额之差额,相当于上年末暂估验收单新旧计划价对应的差异已全部释放出来。上年末暂估验收单此后报账时仍全部使用旧计划价,验收单上的旧计划价不必更改。

根据公式,上月末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报账的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月末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公式仍平衡。这个办法简单实用,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采用这种方法。

3、其他。

(1)如果企业不是大规模修订计划价,需要个别调整偏差较大的计划价的,除可以通过以上方法调整外,还可以通过需打出库单的方法进行调整,按照旧计划价打蓝字领用单(清空旧账页),再按照新计划价打红字领用单,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过渡。先是按照蓝字领用单计划价金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蓝字);再按照红字领用单计划价金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红字)。调整结果类似于“方案二”。

(2)如果企业因为管理上的需要,要将已存在计划价的总成件拆分成零散件并逐个制定计划价的,应保证拆分的零件计划价之和等于其总成件计划价之和。

三、关于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

采用计划成本法的企业,应当在月份终了时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据以分配当月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的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1、从理论上来讲,构成公式分母的“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不包括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因为公式分子中没有暂估材料对应的材料成本差异,如果不剔除公式分母中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则会造成公式分子与分母口径不一致,违背了会计上的“配比原则”。

具体来说,月末暂估入账的原材料,其本身的材料成本差异在暂估当月并未体现出来,但却参与了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计算。等到以后月份该批材料结算的发票账单到达,其材料成本差异才登记入账,并参加下月份耗用材料成本差异的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在材料暂估入账的月份及其以后月份,实际发出材料的成本反映就会失真。当该批材料的成本差异为正值时,就出现了低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而高估以后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的现象;反之,则会高估该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而低估以后月份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这样就违背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辅导教材就支持这种观点,不过是一笔带过,我们在实务工作中也根据需要,对书本知识作了灵活运用。

2、有关会计实务。经笔者调查,目前许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包括许我公司),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公式分母并未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因为我们已将当月暂估入库的预计价差以暂估形式体现在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因此作为暂估入库的物资与正式入库的物资价值已相差无几,可视同为正式入库的物资处理加入材料成本差异率公式分母。

再者,笔者认为,即使核算时未将预计价差以暂估形式体现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时公式分母也并未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问题也不大(必须建立在市场价格与计划价偏差不大的前提下)。因为从长期来看或从一个会计年度来看,公式分母是否剔除暂估入账的材料的计划成本对于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金额影响并不大。笔者认为,关键是发票账单报账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的核算要正确,材料成本差异率并不是问题。只要每月材料发出金额足够大,材料成本差异很快就会分配结转出去。只要坚持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的“一贯性原则”,各年度保持一贯,“会计信息失真”的说法则言过其实。因为翻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辅导教材或其他教材,我们就会发现,在会计上还允许企业使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分配本月的差异:

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

本月分配材料使用上月结存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与本月真正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则相去甚远,因为各月真正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主要取决于发票账单报账形成的新增材料成本差异的金额。如果允许企业使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来分配本月的差异,那么公式分母是否剔除暂估入账材料的计划成本就显得并不重要了,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四、验证财务原材料科目账面余额与材料成本差异余额正确性的诀窍。

1、除特殊情况外,财务原材料科目本期增加数与物资管理部门入库金额是完全一致的。

财务原材料科目本期增加数=本期验收单报账计划价金额-上期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期暂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本期新验收单计划价金额

篇(8)

引言:大部分会计专业的初学者在学习原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核算方法时,经常混淆二者的账务处理,分不清具体的核算方法,笔者经过多年的的教学实践,将两种方法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比分析,找到二者的区别与联系,相信初学者经过两种核算方法的对比分析后,会对两种核算方法有一个比较透彻的理解,不会再对二者的账务处理方法混淆了。

一、两种核算方法的含义

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核算方法是原材料的收入、发出及结存都按其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核算方法是原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业务都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反映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期末计算发出材料和结存原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及期末结存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的方法。

二、各自的适用条件

当企业规模较小,材料品种较少,材料收发次数不多的企业一般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当企业规模较大,材料收发业务较多,且计划成本较为健全、准确的大中型制造企业广泛应用计划成本核算方法。

三、两种核算方法的账户设置

实际成本核算设置的主要账户是在途物资、原材料、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计划成本核算设置的主要账户是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一般来说,计划成本核算方法不用设置“在途物资”账户,实际成本核算方法不用设置“材料采购”账户。

四、计划成本核算的优缺点

计划成本法下,通过分析各种材料采购成本超支或节约的原因,便于考核采购部门的业绩;有利于简化和加快原材料收发凭证的计价和明细登记;可以剔除材料价格变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有利于分析考核生产部门的工作业绩。它的缺点是当物价变动较大时,会使计划成本较大地脱离实际成本,频繁地修改计划成本可能会增加工作量。

五、具体核算环节上的区别

(一)购入原材料及验收入库的账务处理

1.实际成本核算方法下,如果直接验收入库,则借

原材料(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没有验收入库,则

借: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等验收入库后,

借:原材料(实际成本)

贷: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2.计划成本核算方法下

无论是否验收入库,都是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验收入库后,则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计划成本)

同时反应实际购买成本与计划成本材料的差异,如果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则称之为超支差异,反之,则称之为节约差异。如果是超支差异,则: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

如果是节约差异,则: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这里,材料成本差异的借贷实际上可以通过材料采购的借方实际成本与贷方计划成本对比得出超支或节约,也可以用口诀来记忆“入库超借约贷”,有人认为这个口诀在学习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时很有效。

(二)两种核算方法下领用材料核算的差异

1.实际成本方法下,根据领用材料的具体用途

借:生产成本(实际成本)

制造费用(实际成本)

管理费用(实际成本)

销售费用(实际成本)等

贷:原材料(实际成本)

2.计划成本下,根据领用材料的具体用途

借:生产成本(计划成本)

制造费用(计划成本)

管理费用(计划成本)

销售费用(计划成本)等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计划成本法下,要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率将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期 ( 月 ) 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当期的实际差异率,期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期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期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

= 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料的计划成本 × 100%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 + 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 ÷ (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 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100%

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 材料成本差异率

如果是超支差异,则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

如果是节约差异,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甲材料单位计划成本为10元/公斤,2012年4月有关甲材料的资料如下:

(1)“原材料”账户期初借方余额 2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期初贷方余额700元 ,“材料采购”账户期初借方余额 38800元。(2)4月5日,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4040公斤如数收到并验收入库。(3)4月20日 ,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8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85400元,增值税额14518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4)4月25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时发现短缺4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材料11000公斤 ,全部用于B 产品生产。

要求:1.计算本月甲材料的成本差异率。

2.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3.计算本月库存甲材料的实际成本。

4.如果该企业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做出4月20日和4月25日有关原材料核算的会计分录。

解:1.计划成本核算发下:

(1)4月5日

借:原材料-甲材料 40400

贷:材料采购 40400

借:材料采购 1600

贷:材料成本差异1600 (40400-38800)

(2)4月20日

借:材料采购85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518

贷:银行存款 99918

因为该批材料没有验收入库,所以不结转差异。

(3)4月25日

借:原材料-甲材料79600

贷:材料采购 79600

借:材料采购 5800

贷:材料成本差异5800 (85400-79600)

(4)4月30日

借:生产成本―B产品 110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10000

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700-1600+5800)÷(20000+40400+79600)× 100%

=3500÷140000 × 100%

=+2.5%

结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110000×2.5%

借:生产成本 2750

贷:材料成本差异 2750

本月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20000+40400+79600-110000)×(1+2.5%)

=30750(元)

解:2实际成本核算方法下

(1)4月20日

借:在途物资85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518

贷:银行存款 99918

(2)4月25日

借:原材料-甲材料85400

贷:在途物资 85400

六、计划成本核算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公式中,材料成本超支差异,金额为正数,材料成本节约差异,金额为负数。

(2)在计划成本核算方法下,如果有月末结算单据仍未到,要根据合同或计划价暂估入账,借: 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下月初再用红字冲回,等收到结算单据时,再按正常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其中暂估材料的计划成本,可以包含在成本差异率的分母中,因为只是暂估入账,没有结转该部分材料的成本差异,则成本差异率的分子中不包含该部分暂估材料的成本差异,有人认为,如果本月有暂估入账的材料,会造成材料成本差异率公式中分子分母的不匹配,进而影响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从而使本月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失真。这种情况,从一个月的计算而言,肯定会造成材料成本差异率的不实,从短期来看,这个问题的存在是暂时的,但从长期来看,这种不实会在各个短期的长期关联中逐步消除。

(3)原材料计划成本核算法下,结转发出材料负担的差异,新准则规定,如果是超支差异,则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材料成本差异。如果是节约差异,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成本费用类账户多为借方多栏式账簿,如果是节约差异,借:材料成本差异,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可能没法在借方多栏式账簿登记,所以有人建议,结转发出材料负担的差异,都是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用红字,节约差异用蓝字,这可以解决成本费用类账户多为借方多栏式账簿的登记问题。

综上所述,通过原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两种核算方法在含义、适用情况、账户设置、具体核算环节等方面的对比,又通过以上所举例题的对比,我们对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这两种核算方法的实质有了深入的了解,也解决了初学者对两种核算方法下经常混淆的困惑,通过在计划成本核算方法下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阐述,将进一步加深对计划成本核算方法的理解与掌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

【2】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2006

【3】杨永红.中级财务会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8年6月第三版.

【4】余念.暂估材料处理之我见.财会月刊.2010,12

【5】程玉兰.原材料首发结存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科技资讯,2005,11

【6】李瑞兰.完善原材料计划成本法核算之我见.财会月刊,2010,9

【7】张红,探讨材料计划成本法核算在实务应用中出现的问题.物流经济,2012,8

篇(9)

借:材料采购即实际成本为应交税费减应交增值税减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入库时:

借:原材料即计划价

篇(10)

(一)存货入库时的账务处理 已验收入库的存货,根据仓库转来的收料凭证或收料单,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材料采购”等科目,同时将计划成本小于实际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将计划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二)仓库发出存货的账务处理 根据仓库转来的发料单或部门领料单,按计划成本贷记“原材料”等科目,根据不同的部门和用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三)期未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期未发出的材料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1)月未先算出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然后计算发出存货和库存存货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额。

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

=本月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2)按照发出各种存货的计划成本计算出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额,调整为实际成本。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超支差异,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节约差异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材料成本差异应按发出材料的不同去向进行分配,计入相应会计科目。即日常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记什么科目,则相应的材料成本差异就应计入什么科目。同时把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例1]甲公司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2001年6月1日A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余额为13750元,A材料“原材料”科目余额为250000元。6月10日甲公司购入一批A材料入库,实际成本425000元,计划成本475000元;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6月份各部门领用A材料计划成本分别为:基本生产车间400000元,辅助生产车间60000元,基本生产车间管理部门30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1000元,企业销售部门500元,合计464500元。

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6月10日甲材料入库时

(2)部门日常领用原材料时

(3)月未将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6月份材料成本差异率

=(13750-50000)/(250000+425000)×100%= -5%

6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成本差异额

=(400000+60000+3 000+1000+500)×(-5%)=-23225

二、商品售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商业零售企业常采用的对库存商品核算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在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设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月末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和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月销售成本。

(一)商品入库时的账务处理 商品到达验收入库时,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实际成本),贷记“商品采购”等类似科目,按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或按委托加工商品的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借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二)商品出库销售的账务处理 企业平时对外销售商品时,按一般的商品销售原则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则按商品售价结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三)期未调整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 月末,先计算月商品进销差价率,再按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将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月商品进销差价率

[例2]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对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2007年7月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为100万元,售价总额为110万元,本月购进该商品的进价成本为75万元,售价总额为90万元,本月销售收入为120万元。

(1)本月购进商品入库时

(3)期未调整本月的销售成本为实际销售成本

7月商品进销差价率

=(100000+150000)/(1100000+900000)×100%=12.5%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1200000×12.5%=150000

三、计划成本核算法与商品售价核算法比较

计划成本核算法是对企业存货日常收、发、存核算按计划成本计价,期未将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未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从而调整本期与发出存货相关的成本费用,和确定期未存货的真实成本。此方法目的在于简化存货的日常核算和考核相关部门的业绩;而商品销价核算法是商业零售企业常采用的一种方法,此方法之下,对库存商品平时收、发、存均按售价计价,期未将发出商品的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从而确定真正的销售成本,而对以售价反映的期未库存商品调整为以实际取得成本来反映其价值。两种方法在核算目的上存在一致性,即为了简化存货的日常核算;在核算时点和环节上,都是存货日常的收、发、存及期未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而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都是通过“××差异(差价)”科目来核算和调整。而在计算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在期间的确定上都是以月为主,尽可以少用或不用季或年。在期未如何对发出存货和期未库存存货的成本进行调整,都是先算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商品进销差价率),然后算发出存货应该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从而将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未库存存货的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如果将售价理解为特殊的计划成本,商品进销差价看作一种存货成本差异,那么商品售价核算法可视为一种特殊的计划成本核算法。两种方法的相似性分析和融通理解可以简单概括为两张表,如表1和表2所示。

篇(11)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而原材料核算又是成本核算的重中之重。然而大多数企业原材料种类繁多、规格复杂,一个企业就有可能涉及到上千种原材料,而且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原材料供应商、采购人员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采购的单价也会随之变动。原材料价格的常变性,又给原材料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增加了难度。

当前,对于会计制度健全、成本核算准确、原材料收发业务较多的企业大都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核算。计划成本法指企业要对原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等日常业务核算都要预先制定成本计划,并在业务完成后将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将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期末需要将原材料成本差异合理分配到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之中,从而将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核算方法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满足了社会及企业需求,实际业务的发生也基本能按照计划进行。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计划成本法的不足日益突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差过大,期末将原材料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时工作难度加大,因此我们应该尽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完善。

一、现行企业原材料核算中存在的不足

计划成本核算法主要将原材料按照“材料采购”、“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三大块进行核算,方法较为简单,便于控制原材料采购的价格范围,期末便于考核原材料采购业务的完成情况,为分析原材料成本结余或超支原因提供了标准,在未来工作中也有利于针对性的对现行原材料采购工作经营管理进行合理改进。然而,在实际原材料核算管理工作中计划成本法却没有很好的起到这些效果,主要原因是“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随意性大,不能准确反映出原材料收发的真实情况,导致账目成本与实际成本出现较大差异。

在实际工作操作中,往往把账目与实际库存的差异记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从而达到“账实相符”,然而这种做法虽然能实现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一致的目的,却不能真实的反应出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利于原材料的核算;更有甚者将成本结转时出现的错误也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导致原材料成本差异计算不准确,不能真实反应原材料的收况,使计划成本法失去其原本的意义与作用,不能达到真实、合理计算企业原材料收发的目的。

面对这些情况,若按照惯例借助“材料成本差异”进行调整,必然会导致差异率计算不准确,致使原材料实际成本增大;若不利用“材料成本差异”进行调整,为了使借贷平衡而修改“原材料”、“生产成本”、“应付账款”等科目则不能反映原材料收发的真实情况,亦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计划成本法中设立“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本意是为了便于财务人员进行核算,简化工作步骤,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不仅没能起到这种作用,反而成了财务人员调整账目差异的中转站。因此,“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所显示的数额已经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原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了,还为人为篡改原材料成本价格提供了可能性。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今天完善企业原材料核算,使财务账目能真实反映原材料的收况变得极其重要。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原材料成本核算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必须对原有的原材料核算方法进行改善。

二、对完善现行原材料核算的建议

一般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原材料核算企业,通常是生产涉及的原材料品种繁多、规格复杂的大中型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如果按照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核算的话业务过于繁琐,信息量大,会给财务工作人员带来很大不便,特别是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原材料价格时刻变化,财务部门按照实际成本法核算存在一定难度。虽然在会计电算化的基础上可以达到实际成本法核算的要求,但考虑到现实许多大中型企业下属的二三级单位并不能全部达到电算化管理的要求,所以目前原材料核算应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从而达到满足各方面需求的目的。

所谓按照不同方法进行原材料核算就是将原材料收发业务分为两部分进行核算,即仓库保管单位、生产单位。在仓库管理中原材料出入库依然按计划成本核算,但产生的“材料成本差异”不参与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在生产材料管理过程中,仓库在向生产单位发出材料时,在相关业务人员、科室审批后,填写原材料计划价格的同时也需要填写该材料的实际结算价格,财务人员从仓库签账时,仍然按照计划价格签账,如此财务部门每月与仓库对账就相对简单快捷,而周期末出现的原材料计划金额与实际金额间的差异则用来冲减“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以上原材料核算的方法重点在每月不再用材料成本差异率来计算当月原材料差异额,从而调整每月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因此,无论月初原材料成本差异额为多少,还是此差异额有没有被刻意的调低或者调高都不会影响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采用这种核算方法,可以有效地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为企业原材料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可靠性提供了保障。

三、同时采用计划成本法与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1.计划成本应随着市场价格变化不断变化。在计划成本法与实际成本法同时对原材料进行核算的过程中,计划成本已经不再直接参与原材料的核算工作,在原材料领用的过程中是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的,因此这里计划成本的主要作用已不再是原材料成本核算,而是作为采购人员业务成果的一个考核标准。所以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应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否则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不能对采购人员起到考核的作用。

2.生产部门在领用原材料时填写的结算价格应真实反映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这里的采购成本并不是单指采购清单上反映的原材料价格,而是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总和,包括:运输费、劳务费等一切期间费用及采购费用的总和,所以原材料领用的过程中填写的原材料实际成本应当是清单上显示的采购价格加上一定比例的期间费用。值得一提的是,期间费用的计算也应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及时更新,保证原材料成本核算的准确性。

四、结束语

原材料进行核算时采用计划成本法与实际成本法协同核算方法并不是最完善的核算方法,企业应根据的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合适的核算方式。但就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的现状来看,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法与实际成本核算法协同核算的方法最具有普遍性与实用性,它可以提高企业原材料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使原材料的账目价值更接近其实际价值,并能有效的减少因人为因素而造成成本的差异,是原材料成本核算的真实性的道了保障,有利于适应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下的激烈竞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