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法治建设工作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切实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工作。我局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精心组织、整理、上报相关资料。今年,我局被评为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局事业发展科被评为2006-2010年全国广播影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局工会被评为市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受到各级领导机关的表彰。
2.认真制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广电传媒优势,把普法和综治工作纳入常年宣传工作重点。
二、丰富、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扩大“六五”普法社会影响。
1.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新闻传媒的引导作用。由局办牵头,整合局属各宣传媒介,开展政法综治和法制宣传教育项目建设,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和《政风行风热线》、《法治前沿》栏目、典型推介、举办活动、公益宣传等方式,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政法综治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全市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扩大社会知晓率,使依法行事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普法舆论氛围。实现了“六五”普法内容与形式的创新结合的新突破。
3.精办各类栏目,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办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类栏目,支持、参与和策划法制题材电视剧、电影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法制文艺工作,运用文化艺术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全年,广播电视播出有关普法依法治理的动态新闻、记者调查、深度报道、系列报道、典型案例、举案说法等300余条次。
4.重点结合各类纪念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7”世界电信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5”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7·11”世界人口日等纪念日,开展丰富、广泛的主题宣传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来临,我局已经开始策划、组织,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力求法制宣传活动丰富多彩。
5.坚持制播涉及各类法律宣传的公益广告。全年累计制作播出普法公益广告一千多条(次)。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广播》每天在节目中滚动播出公益广告十多次,提醒、警示广大驾驶员安全行车。
三、依法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广电行业执法水平
一、调研工作体会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工商建设。一方面,我们工商部门很多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干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关键靠人,本质在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向前发展。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越向纵深推进,难度就越大,就越要有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作保障。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
二是要坚定不移地围绕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科学发展。能不能加快科学发展,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牢牢把握服务这个宗旨,着眼点就是要进一步促进工作指导思想的转变、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法的改进,找准履行职责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运用和延伸工商职能,为经济发展办实事、作贡献。
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监管执法。加强管理,搞好规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推进经济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放松管理,不讲规范,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最终阻碍经济健康科学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市场秩序,根本目的是促进科学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在营造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中,在强化监管中展现工商风采,树立工商形象。
四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行政效能。创新是我们工商事业发展永葆生机的源泉。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时代,面临着很多新的任务,也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用创新的方法来解决。一定要改变过去封闭的、单向的、固定的思维方式,树立开放的、多向的、辨证的思维理念,统筹兼顾,大胆地试,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手段、创新的方式方法、创新的思路加快科学发展,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
二、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工商部门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工商部门,特别是基层工商部门在法制工作中仍然面临许多问题,给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和障碍。比如:某些重要的法律缺位或严重老化,不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利于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的实现;立法层次偏低;某些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法律冲突现象较多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严格制定并执行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防止匆忙立法和不必要的立法,全力保证重点立法项目,最大限度的减少立法工作中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使立法做到既有现实性,又有科学性,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既注重当前,又顾及长远,从而发挥整体效应。
二是坚持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因此在立法中要注意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消除部门意识。要体现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对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意见,认真研究吸纳。
三是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各地方、各部门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在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往往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这就要求各部门和地方应当从大局出发,具有全局意识,要加强中央和地方、部门立法的协调配合。
四是加强地区之间交流,借鉴了其他部门和地区的成功经验。
五是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跟踪评估机制,发现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种种问题,加以解决和修正。
三、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工商行政执法水平总体上在不断提高,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透明度不够;二是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执法监督力量不足;四是不能正确看待复议应诉工作,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如临大敌,为了撤销复议或者避免诉讼,不惜损害执法尊严满足相对人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按照依法行政,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积极采纳建设性、合理化建议作为决策依据,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此外,要强化对决策的外部监督,利用各种载体及时重要政策信息,加大工商的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务,提升工商执法的社会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外部制约和监督协调机制,维护法纪的严肃性。要实行执法公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审核等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工作的激励机制和权力保障制度,赋予行政执法必要的刚性手段和较为具体的执法依据,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是对各种涉及行政相对人直接利益的、对工商部门具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执法行为,如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行为等,要建立严格的事前审核机制。由法制机构对这些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进行严格审核,以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文书审核、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听证、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分解职责、梳理依据、规范程序、完善制度、考核评议、追究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以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是建立执法监督互动机制和联系机制。加强督查,以上级部门的名义对下级执法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协查,上级部门抽调下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协助下级和本级部门做好巡查工作。组织交叉检查,由上级部门出面组织下级各级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
四、法制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一直积极参与,为国家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制度不落实,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严格执行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
二是拓展法制宣传的内容。不仅要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还要注重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获得社会和百姓的认同,避免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两张皮”的现象,使法制宣传工作更加充实、丰满。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力度。要切实加大领导法制培训、全国性普法活动和法制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以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在采取培训班、讲座等传统方式开展培训的同时,还要将法制教育充分体现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让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习惯。
四是积极探索运用新兴媒体普法,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是要巧借外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联络员和法律顾问等作用。
五、法制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为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我省工商部门在基层工商分局实行法制员制度,并且年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和培训活动,使得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制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法制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制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制队伍力量薄弱,对法制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制工作专业性不高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持原则,树立权威。法制机构履行法律工作职责,要从维护工商权威的立场出发,对潜在法律风险早发现、早化解,有效预防法律纠纷的产生。对于发现的法律问题,要明确指出并提出合理化法律建议,特别是对于容易引发复议、诉讼风险的法律问题,在相关处室不理解、有分歧的情况下,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另一方面要坚持原则,树立法制机构权威,把防止法律风险作为工作目标。
科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届九次全会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科室。每周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廉政风险防范实施细则》和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文件。强化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不违法。
二、抓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规范约束领导干部行为,前移防腐关口的重要措施。为此,建章立制成为我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科室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我科室根据住建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一岗双责职责及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年初就完善了执法监察科的职责、制度、行为规范、廉正建设的规定、文明用语及工作程序等,强化了科室人员的责任意识,考核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
三、抓目标管理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建立健全科室廉政考核制度、实绩考核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整合各方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是推进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在政府实行的目标管理,就是使科室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使每一个人都明确责任,主要是明确各个“节点”的任务,该做什么事,应该负什么责任。使工作无一遣漏,又没有重叠,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日常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把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到工作中去,做好目标责任到位、到人,做到了本职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科学化、数量化、精确化。
四、抓“一岗双责”
首先、明确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
“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对于一名干部来讲,就是在做好业务工作、强化系统管理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推动科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确保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一岗双责”即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建工作同样负有重要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在本职岗位上,按照工作分工,在管好职责范围内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其次、工作中全面实行“一岗双责”
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是做好业务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好了,事业才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顺利地发展。因此,我科室在聚精会神抓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实行“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更加得力,效果更加明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廉政意识,树立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从而最终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促进、双提高、双发展。
一,学习宣传条例情况
1,2019年 调整了三违工作领导小组, 于6月18日召开城管会战会议组织全镇国家干部、村两委干部学习《**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要求村(社区)通过拉横幅、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我镇治理违法建设制度。2019年9月3日,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陈德荣村举办了以保护农田为主题的垸子夜话活动,活动以黄梅戏为主要形式,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2,通过
存在个别违建偷建、抢建的现象。武石大道是进出城区的主要干道,保持武石大道两边美化工作,是***镇首要任务。而遏制违法建设是***镇相关部门职责,***镇主要干道(武石大道、石松线、石大线、沿湖大道),主干道沿线的“三违”巡查是***镇重点巡查区域,分别由***镇城建办、国土所、规划分局、执法分局负责巡查。***镇镇党委根据不同区域进行职责划分,各个部门负责不同区域违建巡查。但是,还是存在个别违建户在特别节假日、雨天、下雪天,进行偷建抢建等情况发生,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存在***“三违”领导小组对各个部门巡查力度不够,各个部门相互配合不够,对“三违”宣传力度不够,后期应加强巡查力度,各个部门应相互配合,遏制这种偷建、抢建发生。
针对规划区域内的对象户,办理三违手续必须按照程序依法办理,通过农户的申请,村级审核,规划、国土、城建等单位现场勘测,对户主自建的房屋进行取证、测量,拍照等资料收集工作。对违建户进行“三违”工程罚款,违建户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罚款。对于长时间未缴清罚款的,***镇会督办“三违办”尽快催缴。已交清的对象户相关证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未缴清罚款的违建户,一律不准动工,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进行立案调查。
3、对于主干道沿线的违建户,以前执法部门进行多次拆除的违建户,偷建、续建。***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规划、国土、城建办应对违建户进行核查,现场违建取证,拍照等收集工作,对其违建进行叫停、制止,维持原状,并通过执法分局做立案查处处理。
4、***镇出现大面积违建,由于巡查人员巡查监管不力,违建户白天不建,晚上建等原因导致违建不断。镇城建办、规划、国土、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将对其全域回填,责令对象户限期整改到位,恢复原貌。
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认真督查,逐项把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1、完善机制抓规范。教育局党组针对教育系统工作的特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切实防范廉政风险。一是扎实做好招生工作。多次组织党组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完善招生制度建设,严格按招生方案实施,确保招生阳光透明。二是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涉及教师调配、新教师招聘、外县教师选调等人事方面的工作,由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党组书记把握大局负总责,压实分管副局长的廉政责任。三是积极推进“党内监督”与“权力制衡”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内监督”、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教育活动,促使领导、教职工增强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2、精心部署抓落实。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长非常注重抓部署重督查。一是抓调研常督查。经常听取分管领导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汇报,并通过经常性下访、接访了解基层情况,掌握本系统教育工作实情,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及时提出指导解决问题的意见,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抓保维稳。局领导对群众来访热情接待、严谨细致,做到重要件亲自阅批,重点件亲自督办。三是抓执法促规范。局领导定期带头对我区民办小学、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巡查、执法工作。
3、务实重行抓保障。在区委区政府、检察院及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全区小学已实现“一校一法治副校长”的目标,配备率达到100%。建成2个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聘请武德吉律师事务所武宏升律师为法律顾问,教育局法规科专人负责联系。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修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开设法制讨论,解答法律咨询,诉讼等工作;积极清理审批审核事项,压减手续,特别是关于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审批手续,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二、学法用法,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工作
教育局认真落实学法制度。从领导到教师、到学生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多措并举,学法用法常态化。一年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开展会前学法制度,确保至少每月一次的会前学法。教育局法规科定期通过法律讲座、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学文件等形式不断提升机关、学校及幼儿园职工的法制意识。二是部门联合,普法宣传多样化。结合宪法日在全区各小学开展学《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一实验、谦宁2名学生参加省市级“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分获一二等奖。区教育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联合市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多个部门开展预防诈骗、校园欺凌、反恐防恐、禁毒等普法教育讲座十余次。
三、强化督导,依法助推学校发展
全区各小学(幼儿园)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教育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20年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7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8次,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3次,共发放检查整改意见书70多份,落实整改意见235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正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司法行政系统“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全县中心工作,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为重点,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农村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按照“法律八进——进农村”工作要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场次,印发“法律八进”系列宣传册8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受众面和知晓率;围绕群众关心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宜居搬迁”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讲,积极利用“民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法宣在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新媒体普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也见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省厅、市局关于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要求,至目前,共创建新天上姚村、民乐县金山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民联镇西寨村、永固镇滕庄村、三堡镇下二坝村、六坝镇六坝村4个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着力培育乡村法治文化,坚持德育和法治教育并举,助力乡村法治文化振兴,投资 50多万元,制作墙体普法漫画、设立法治宣传栏、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为美丽乡村增添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强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结合“法律八进—进农村”活动要求,推动各单位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示范带头人”培养工程,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题培训23场次,培训法律明白人1376人,法治示范带头人1032人。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着力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乡村“良法善治”新模式,引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乡村“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监督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让党员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督促各镇村(社区)修订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协调各镇、村(社管委、社区)探索打造“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示范村,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19个,共有人民调解员932人,其中:镇调委会10个,村级调委会171个;城市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调委会1个,居民调委会10个;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行业性人民调委会15个。至目前,形成了以镇、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三级基础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积极学习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党政联手,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建立多远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建立多种激励机制,按时发放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逐步推动落实调委会工作补助纳入财政保障,全面落实调解经费补助政策,充分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体系。强化人民调解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全县171个行政村和10个社区调委会的作用,每年由各基层司法所积极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主讲“枫桥经验”的创立背景及主要内容、人民调解的常用方法和技巧、农村(社区)常用法律案例解析及人民调解卷宗实务,针对农村常见问题详细讲解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和办法,切实增强了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至目前,在全省人民调解系统录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932人,2020年1-11月份,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3843件,其中调解成功3824件,调解成功率达99%;持续强化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强在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妇女儿童权益等矛盾多发领域调解工作。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
二、存在问题
我局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责任单位,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乐观、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村级调解工作基础薄弱。村级调委会阵地建设滞后,软、硬件设施严重缺乏,部分村级人民调解员基本都是由村干部兼任,也还存在自身角色感不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障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经费保障不足。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少,专题培训工作开展相对较少,基层调解员工作方式、手段滞后,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还有欠缺,调解员素质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提高。三是法治乡村建设进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工作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需进一步提高,法治乡村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围绕法治乡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特殊人群管控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发挥法治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把法治乡村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统一咨询、网上预审、容缺受理、智能办理等方式将22项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承诺件”变为“即办件”,实现3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更多涉农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证照制作、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同源。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全面摸清涉农审批服务事项底数,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办事材料,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95%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法治政府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编制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按照严守法律安全底线,创新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根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因素,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强化协同,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2019年,随机抽查单位(个人)总数156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起,罚没54.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扎实开展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积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发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截止目前,累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5人次,新考取行政执法证18人次。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秸秆禁烧、农业安全生产检查、“12.4”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各项基本法律,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多方参与者的表达、交涉和协商来吸纳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出台后的公民支持度和认可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增强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主体、范围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0余件。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清单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并依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开展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中,均严格按要求佩戴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事前告知和说明工作。三是及时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2019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39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优化记录形式。采取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相关执法装备为辅助,对涉案人员、产品、票据等物证运用音像设备予以固定。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性及合法性。2019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39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进一步明确农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做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适当,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3件。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一、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我局主要领导认真学习了某某领导的指示及会议精神,分管领导按照主要领导领导要求,带领分管业务处室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具体业务逐条对照落实。通过这次对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让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学有所思,学有所得,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实践的目的。
二、草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草拟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按照《2020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加强内部工作
开展数据共享开放绩效考核,引导各部门、区(市、县)、开发区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数据应用工作,进一步释放政府数据红利。
为准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效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县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政法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在各项工作中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政法各部门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总结近年来实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经验,充分认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精神实质和根本目的,通过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遏制和预防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统一执法思想,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质,找准工作切入点
我县政法各部门以服务大局、化解社会矛盾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实质,树立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思想,坚持罪刑罚定、罪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则,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在执法过程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做到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在依法严厉惩罚犯罪的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等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的尽可能依法从宽处理,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充分把握刑事立法的宗旨,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主线始终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公平正义,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立足职能、正确行使职权,确保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我县政法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犯罪行为和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依法采取相对宽缓的处罚手段,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确保执法活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实现政策指导和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
政法各部门准确把握执行法律与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关系,切实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具体案件上,落实到侦查破案、批捕、定罪量刑、法律服务等各个执法环节,并形成长效机制。
(一)公安机关在贯彻和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过程中正确行使侦查权,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侦查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提高证据收集水平,严格依法办事,正确使用治安处罚、取保候审、行政处罚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检察机关在强化立案监督的同时正确行使审查逮捕权、严格掌握条件。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准确谨慎把握逮捕、的尺度,可判缓刑的,主动建议审判机关适用缓刑,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确有逮捕必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批捕的同时,尽力引导他们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使他们真正认罪服法。对于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较小的案件以及由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依法不诉。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既注重对有罪、罪重证据的审查,也注重对罪轻、无罪证据的审查,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宽严适度,努力做到法的公正与情的关怀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
(三)审判机关在贯彻和执行《实施意见》中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按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一是严格执行从严从重和从宽从轻的法律适用范围,保证刑罚的正确适用,按照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抢劫、爆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对轻微犯罪、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等,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进行从宽处理。二是进一步落实好辩护和法律援助制度,对未聘请辩护人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指定具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未成年被告人担当辩护人,并对到审判机关开展工作的律师及时提供帮助和便利。三是进一步强化和建立案件调解工作机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发挥民事调解作用,对通过调解积极履行损害赔偿义务且被告人真诚悔罪的,依法作为量刑情节给予考虑;建立了自诉案件和其它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机制,对案情简单、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积极进行调解,力求案件实现调解结案,达到妥善化解案件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四是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实行简易程序进行审判,缩短办案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
(四)司法行政机关在刑事执法活动中按照宽严相济
的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要求,充分发挥刑事辩护、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三大职能,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联系与协作,认真做好刑事案件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努力提高辩护质量,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加强与公安派出所的协调配合,加大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前化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抗,消除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为有效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县政法各部门深刻地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进行了认真的贯彻执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具体的刑事执法活动中,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及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政法干警执法理念尚未完全转变。长期以来,人们对刑事执法效果的的评价,就是看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是否被判实体刑,向来忽视不捕、不诉和缓刑的作用,如果不捕、不诉和缓刑的案件过多,政法机关不仅要承受来自社会的压力,还要担心受害方的上访,部分不诉案件办理程序繁琐且有指标限定等因素直接影响办案人员的办案情绪,难于把握宽严适度,因此,执法观念完全转变尚需一个过程。
(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滞后制约了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实施。在司法实践中,《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有些犯罪及危害无明文规定、缺乏明确的判断标准,影响了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落实。
(三)、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目前尚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现阶段,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是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的问题上,没有统一的标准,而主要依赖于司法人员的主观裁量,致使该政策的适用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无形中影响了该政策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贯彻的效果。此外,受社会公众可接受程度的影响,司法人员对轻缓刑事政策的适用在案件类型上多限于未成年人犯罪及轻伤害案件,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未能全面普及。
(四)、贯彻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机制不健全。政法各部门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尚未根据自己的职能统一建立相应的联系协作制度,使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在贯彻执行中受工作经费、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于协调。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正确把握刑事司法工作方向。为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和建设作用,县委政法委员会要进一步切实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引导全县政法机关运用和谐的理念和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当前的社会形势,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文明执法和执法人性化,把刑事司法工作的重心放在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解决各种纠纷,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善于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刑事司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统一性。县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对刑事司法工作全过程的执法监督,密切关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防止和纠正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执法部门步调一致,确保刑事司法活动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宽严得当,司法公正。
(三)、拓展刑事司法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县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我县社会治安状况,研究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和方式,要把推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效结合,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健全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回访考察等制度,把对失足人员,特别是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工作,扩大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影响力。在执行宽严相济的的刑事司法政策过程中要加强法制宣传,正确引导舆论,疏导公众情绪,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六、政法部门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
政法部门作为国家工具,承担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执法是政法部门的生命线,执法的好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人民权利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制度建设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和保障。我县十分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抓好政法综治工作的永恒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切实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公正执法为核心,作风建设为重点,制度建设为保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相结和,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20__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打牢公正执法的制度基础,进一步着力抓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
在继续巩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的的基础上,我县政法各部门统一思想,着力做好已经形成规章制度的整合完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并重点抓好落实;政法各部门紧紧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者个人的执法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能够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进一步落实执法公开制,逐步修订完善执法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建立对对群众投诉、举报、涉法涉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的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的监
督落到实处。大力推进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相结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使执法保障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和推进改革,与政法重点工作相结合,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推进平安南华建设,打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基础。
规范执法行为情况
自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针对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存在如:部分干警对一些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与不足,政法各部门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案”的新机制,紧紧围绕执法责任制度、办案办事依法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办案流程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五个方面,着重健全和完善了76个制度。
县法院从提高案件质量入手,注重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诉讼证据规范实施、岗位目标评价考核等方面健全完善制度,促进和规范执法行为。
总理在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不论是对去年工作的回顾,还是对今年 工 作的任务,都再次展示了他的亲民特色、务实作风和新的发展观,给人以新风扑面之感。细 读他的报告,可以感觉到本届政府一种鲜明的行政理念,这就是:建设一个现代公共服务型 法治政府。
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科学的发展观”成为各级政府和官员耳熟能详的一个名词, 其主要内涵即“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与过去“以速度论英雄”的发展观相 比,这个新的发展观更具现代色彩。现在改革已经推进到纵深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 突出,如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城乡差距与区域差距拉大的隐患、基 础设施滞后的拖累、社会管理能力的欠缺,等等。如果经济的发展未能注意解决这些矛盾, 而且使这些矛盾更为激化,那不仅经济发展的本身无法持续,而且其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 会因社会的失衡而被部分抵销。本届政府深明这一要害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 重申,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保护耕地、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础等。
现代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其中包括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及人民生活保障系统,也包括良好的经济运行环境。综观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 动力主要来自市场,政府对具体的经济运行一般都卷入不深,只是通过制定规则、监督实施 、完善基础、适度调控等相对间接的方式,来保证经济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本届政府组建 以来,在经济领域有所为、有所不为,显然深受这些现念的影响。总理强调要把 重点放在加快电力及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调控货币投放、调整税收政策、推进金融改革 、出台市场规范管理措施等方面,其他则交给企业或社会组织,主要通过市场来调节。政府 职能的这种转变是恰当而有效的,去年经济发展速度达到了百分之九点一,就是最好的证明 。
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有赖于政府的有序运作;而政府的有序运作,则必须通过依法施 政来实现。就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步骤。政府去年以来加快了行政管 理体制的改革,出台系列措施和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将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工作逐步纳入 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制度上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减少行政许可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份 量。同时,各部门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纷纷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这也使行政人员的服 务意识更加明确。
从温总理的报告中,可以清晰地感觉到“现代”、“公共服务”和“法治”,这三点在 构成本届政府的鲜明特色的同时,也成为新一届政府行政理念的基石。
1、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营改增”试点改革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职责,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关注试点运行情况,重点关注今年1月1日开始的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试点情况,做好电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工作,及时总结“营改增”试点的实施效果。深入试点企业和基层开展调研,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
2、积极推进全市税源建设。进一步加强财政体制研究,推进乡镇国库改革,完善管理办法。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调查研究,挖掘征收潜力,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做好市外税源争取工作,不断壮大税源规模。加强税源信息统计工作,发挥涉税信息增效作用。
3、做好国家税制改革前期准备、调研、实施等工作。跟进中央税收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政策。主动开展政策评估,提出政策改革建议。积极探索培育和壮大地方税源、优化税收结构的方法和措施,为改革献计献策。
4、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会同税务等部门认真做好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5、配合科技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征求工作建议,完善认定初审工作,更好地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6、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资格认定初审工作,促进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7、做好增值税退税和其他地方税(费)退库初审工作。落实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做好各项税(费)退库初审服务。
8、按照省厅和市财政局要求,做好非营利组织的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等工作。
9、加强企业所得税、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继续做好数据分析和应用,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0、加强出口退税政策研究,促进我市外贸发展。研究我市出口退税结构,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我市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建议,争取有利的出口退税政策,营造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环境。
11、认真开展税式支出测算工作。根据财政部要求,在梳理文件、完善指标、设计表格、采集数据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税式支出测算,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工作报告。
二、树立法治财政理念,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12、贯彻实施《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财政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中有关法治建设的指标,签订普法依法治理责任书,不断加强督促检查。
1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系统普法教育机制,健全财政干部一人一证的法制宣传教育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配合相关科室对全系统35岁以下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政干部进行培训考核。
14、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扩大社会效果。深入到基层,面向市民,面向农民,开展财税惠民政策的宣传与咨询活动。
15、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16、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以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作为重点,以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为标准,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有明显提高。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公开、清理、归档等工作。
17、推进财政依法决策。认真实施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对财政各领域涉及的重大经济项目、经济决策、合同纠纷等事项进行事前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规避行政风险,推进依法决策。
18、继续完善财政“执法四制”。加强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加大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强化财政行政执法责任,按制度做好执法责任制考评考核工作。
19、清理和规范市级财政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将清理结果汇编成册并印发全系统,作为全市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手册。
20、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新类型案件的关注和研究。
21、做好财政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财政法律法规、部门政策规章、专项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向市法制办和普法办报送工作经验和动态。各镇财政所全年至少报送2篇以上的财政法制信息。
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22、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目标管理和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法规税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法规税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