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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6:5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药店质量负责人工作

篇(1)

商水县计生系统助育龄群众打造丰收田

4月10日,商水县人口学校讲师勾现清正在麦田查看麦苗的生长情况(如图)。3月份以来,商水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适时开展“赴麦垄,查苗情,治病虫,促粮丰”活动,邀请和组织农业专家、农艺师和人口学校讲师多次奔赴田间地头为麦苗“把脉”并对症下药,帮计生户和育龄群众打造丰产田。 (文图/苏建广 王永伟)

桐柏县:

培训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4月16日上午,桐柏县人口计生委在县宣传文化培训中心举办了2013年度“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培训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红线、县直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各乡镇(园区)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所长及城区各大药店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陆红线结合省、市会议精神,对桐柏县2013年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一是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初步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倡导,营造浓厚的关爱女孩社会氛围;三是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高计生女儿户的社会地位;四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五是加大部门和区域协作,严肃查处“两非”行为。 (刘柏阳 刘勇)

商丘市梁园区召开“做人民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

4月15日上午,商丘市梁园区人口计生委召开了“做人民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梁园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陈新军在会上指出:开展党员干部“做人民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他要求,全委党员干部在活动中要做到三点: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二是任务细化,认真操作;三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秦韬 陈玉玲)

睢县67支帮扶队活跃在计生家庭的田间地头

连日来,气温持续回升,睢县人口计生委及时组织计生系统人员,帮助缺少劳力的计生家庭做好抗旱工作,确保小麦增产增收。全县20个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村计生管理员、协会理事和会员共成立帮扶小分队67支。截至目前,帮扶小分队参与浇麦1600余亩,投入帮扶资金6.2万余元,受益计生户640余户。 (马雷 季方)

漯河市召陵区依托优质服务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篇(2)

 

个人基本简历

姓名: - 国籍: 中国 个人照片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广州 身材: 166 cm 55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5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市场销售/营销类:销售代表 商务代表 工作年限: 5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 随时 月薪要求: XX--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起止年月:XX-05 ~ XX-01 公司性质: 中外合资所属行业:化学化工,生物制品 担任职务: 销售代表 工作描述: 主要负责开发中山小榄,东凤,东升,南头,黄圃,三乡等镇的终端客户规范拜访和连锁上架,按照制定的线路拜访客户,将客户分类管理, 重点培养与管理VIP店员,制定区域销售计划及地区商业的管理等公司品牌建设工作..了解商业公司人员架构,新品上架促销,贯彻执行公司的销售策略,制定和实施区域性的市场发展计划。 主要成绩:在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和缺少市场活动的情况下对区域内的药店和连锁增加产品的有效铺点4个.在缺少主管的指导下,团结同事,合理调配资源.保持所负责地区业绩持续增长,并在2个月内达到公司的指标要求。并与所负责连锁,商业客户(中山新特药公司,中山福仁堂药房连锁,中山丰泽医药连锁)达成提供每月销售流向协议. 离职原因: 个人发展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东药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 XX-01-01 所学专业一: 药学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XX-04 XX-04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技巧培训     XX-07 XX-07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技巧与客户管理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具备一定的市场独立开发能力及市场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市场分析;营销策划能力,思维谨慎,能独立解决问题;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适应能力强,能在压力下工作。对事业寻求稳步发展.对渠道开发及归拢, 经销商管理有丰富经验,能有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  

详细个人自传

求 职 意 向 工作性质: 全职 应聘职位: 销售代表/商务代表 目标地点: 广州市 XX/04-XX/12: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所属部门: 销售部零售组 职 位: 药店代表 工作经历;主要负责白云,花都区商业客户及终端药店的管理. 包括日常拜访/陈列理货/培训/新产品的铺货等,与商业客户共同对目标及重点客户培养,市场活动的合作与执行.评估市场活动的可执行性与预计销量,监督商业客户在活动期间销出销量的真实性,管理客户的进货渠道,保证其购进渠道从公司规定的渠道内购进.医药市场及价位信息的及时沟通,新产品的购进及上架. 主要成绩: 开发花都市商业、零售市场,开发和培养出新的潜力客户及现有客户的跟进。如:广东英达尔,广东东泽药业,广州泰安生药业,花都为民,花都天仁药业连锁,广东康之家药房连锁,花都福泽药业。到现阶段,该批客户仍然与中美史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任职期间在直接主管的指导下, 超额完成花都地区的兰美抒铺货工作指标和成功举行大型的药店经理渠道归拢会议.XX年获得公司芬必得销售精英奖. 紧密团结同事,协助并指导组内新代表工作并超额完成指标。XX年1到5月份全国渠道排名前20名。平均每年达成均在100%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05-XX/01: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所属部门: 销售部零售组 职位: 销售代表 主要负责开发中山小榄,东凤,东升,南头,黄圃,三乡等镇的终端客户规范拜访和连锁上架,按照制定的线路拜访客户,将客户分类管理,发掘客户潜力, 重点培养与管理VIP店员,制定区域销售计划及地区商业的管理等公司品牌建设工作..了解商业公司人员架构,新品上架促销,贯彻执行公司的销售策略,制定和实施区域性的市场发展计划。 主要成绩:在产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和缺少市场活动的情况下对区域内的药店和连锁增加产品的有效铺点4个.在缺少主管的指导下,团结同事,合理调配资源.保持所负责地区业绩持续增长,并在2个月内达到公司的指标要求。并与所负责连锁,商业客户(中山新特药公司,中山福仁堂药房连锁,中山丰泽医药连锁)达成提供每月销售流向协议. 附 加 信 息: 职业生涯取得成绩 XX年获得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芬必得销售精英奖.. XX年1到5月份获得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全国渠道排名前20名

药剂学专业个人简历表格二

基本简历

  姓 名: 冯小姐 国籍: 中国 无照片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湛江 身材: 161 cm?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6 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生物化工/制药工程:医药技术科研人员、医院/医疗/护理/美容保健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QA/QC)、医院/医疗/护理/美容保健类:药品注册/新药申报员 工作年限: 1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个人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广州正盈科技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6-09 ~ 2009-07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所属行业:医疗,卫生事业 担任职务: 项目工程师 工作描述: 主要负责保健品、消毒产品、进口药品申报工作,熟悉保健食品及相关产品申报的流程【从组方到拿批文】,能独立完成项目,现已有申报下多个品种批件。参与过多个GMP,尤其对GMP中的生产工艺、批记录、检验文件最为熟悉。同时还兼顾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保健品工作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培训和相关活动。 离职原因: 合同到期   公司名称: 北京瑞诺康医药开发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4-05 ~ 2006-07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化学化工,生物制品 担任职务: 科研人员 工作描述: 从事新药研发工作,主要做中药,西药和中西复方制剂的改剂、仿制和六类新药,包括全套新药申报资料编写,原始资料编写及独立完成质量研究实验。熟练操作电脑、紫外、高效液相等仪器,可以独立完成薄层色谱和微生物等实验。 离职原因: 想回广东发展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北京医科专修学院 最高学历: 大专 毕业日期: 2004-07-01 所学专业一: 药学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2002-09 2004-07 北京医科专修学院 药学 大专毕业证书 00000000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国语水平: 精通 粤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从事新药研发中质量标准的研究建立及申报资料编写,主要做中药,西药和中西药复方制剂的改剂,仿制和六类Ⅱ的新药,包括全套申报资料编写和原始资料编写以及质量研究实验部分工作(包括6个中药品种,3个中西复方制剂品种及1个西药品种)。熟练操作电脑,紫外分光度计,高效液相等仪器,可以独立摸索液相条件,熟练操作薄层鉴别,微生物实验等。  

详细个人自传

具有敬业精神,踏实勤快,领悟性强,性格开朗,善于交流,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个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电话:   手 机:   QQ号码: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药剂学专业个人简历表格三

个人基本简历

姓名: - 国籍: 中国 个人照片 目前所在地: 广州 民族: 汉族 户口所在地: 肇庆 身材: 159 cm 43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龄: 24 岁 培训认证:   诚信徽章: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行政/人事类:采购 行政/人事类 医药文职类 医院/医疗/护理/美容保健类 药剂师 工作年限: 1 职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 一个月 月薪要求: XX--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深圳 个人工作经历: XX年7月毕业至今 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员 XX年12月-XX年4月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学室 XX年8月10-20日太极集团曲美业务及推销员 XX月11-8月5日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药房见习 XX年5月1-7日兼职海尔冰箱促销员 XX年10月1-7日兼职TCL电视促销员 以及每个寒暑假都在南海和顺国仁药房见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东药学院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 XX-07-01 所学专业一: 药学 所学专业二:   受教育培训经历: XX年9月~XX年6月 广东药学院 药学 学士学位 XX年1月 广东省药品生产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会议 XX年12月 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XX年9月 危险化学品登记培训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良好     国语水平: 优秀 粤语水平: 优秀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专业能力: 接受过系统高等临床药学专业教育,具有扎实的现代临床药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医学及与医学,临床医学相关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医疗文书知识与技能;具有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的设计与实践,研究与实施合理用药的知识与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研究分析能力 计算机能: 熟练运用CorelDRAW、Word、Powerpoint、Excel等办公软件。 语言能力: 有良好的英语基础;选修药学专业英语;流利普通话和粤语 其它能力: 自学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动手实验能力强;具备发掘信息价值的能力  

篇(3)

1 市场现状

1.1 无证生产中药饮片作坊依然存在:全市中药饮片年需求量约4 000吨,消费总额约5 000万元,现有三家生产企业年生产加工总量不足2 000吨,生产加工品种仅500余个。由于市场缺口大,一些个体药材摊贩就从外地药材市场自购或从农户手中收购原生药材进行私自加工,然后销售给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同时一些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也采取饮片分装、挂靠等形式非法生产加工中药饮片。由于这些小作坊式的饮片加工企业没有正规的厂房设施,生产加工方式灵活、隐蔽,监管部门打击处理难度大。

1.2 饮片经营秩序不规范:中药饮片包装简单,仿冒容易,一些经营企业打着饮片分装的名义,从药材市场购买药材自行切制、分装,部分乡镇卫生院、零售药店从合法企业购买少量饮片,套取合法药品清单、发票和合格证,然后自行加工,自用或销售给使用单位。更有甚者,干脆将采购的中药材用铡刀切后就开始销售。在一些中药材专业市场,有的是公开叫卖,有的是暗中销售,摊位摆出来的是药材或“产地加工”的切片,而仓库或出租房内饮片品种齐全,还有的根本没有摊位,通过建立供求关系网,直接用电话联系。此类现象为违规购进、销售饮片提供了空间和市场。

1.3 分装企业行为不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第二十六条规定,分装中药饮片应有符合规定的专门场所,其面积和设备应与分装要求相适应,企业分装中药饮片必须有专门人员,分装的全过程要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分装后的中药饮片要按要求重新包装,并且每个包装中都要有质量合格的标志,除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外,还有分装企业的名称、包装的日期、质量验收人员签名及分装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印章。而现有的中药饮片分装企业没有完全达到上述规定要求,擅自采购中药材非法分装销售,分装记录不完整,甚至自行编造产品批号、填补分装记录等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1.4 药品经营使用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匮乏:一些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从业人员不懂得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饮片鉴别方法及养护知识,对国家法律法规及中药饮片生产、加工、使用各环节的要求不了解,指导群众合理用药的知识缺乏,无法满足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对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的需求,不利于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守法经营。

2 原因分析

2.1 部分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缺乏道德、诚信意识:一些饮片生产经营使用者没有充分认识中药饮片对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意义,没有坚持依法经营的基本准则,道德失范,缺乏诚信,唯利是图,甚至无视法律,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惜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代价牟取暴利,这是造成中药饮片市场不规范的重要原因。

2.2 质量标准不健全,监管难度大:由于中药材来源于天然动植物或人工种养植,品种多,影响质量因素复杂,各种品种又有不同的炮制方法,如药材加工分产地加工和净选、切制、炮炙等炮制加工,产地加工所得“片状药材”不能算饮片,而花果和种子类药材只需净选、包装,不必切制也是饮片。所以存在药材与饮片界限不够清晰的问题,使得一些药材与饮片品种在监管上不便严格区分。同时,目前还有很多中药饮片没有质量控制标准,不能有效地通过质量检验来判定是否掺杂使假,质量标准不健全成为整治中药饮片市场的最大障碍。

2.3 监管力量不够,打击乏力:我市是农业大市,农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面宽量大,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不断完善,受中药饮片报销比例相对偏高和农村消费习惯影响,广大农民群众成为中药饮片主要消费群体,而农村基层没有药监机构,县级药监部门人员少,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力度难以保证。同时,在药品市场整治中,对中药饮片的整治缺乏连续性,农村中药饮片市场安全隐患不可忽视。

2.4 公众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差:广大患者尤其是农民患者的药品安全知识水平偏低和防范意识不足,在购买中药饮片时忽视对中药饮片包装和质量的要求,对不合格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多数情况是采取消极的态度,这也给中药饮片监管带来了困难。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中药专业知识的培训。要把这方面的内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的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熟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饮片鉴别和养护知识,尤其要加大对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培训力度,确保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指导,引导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做大做强做优。

3.2 加强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的源头管理: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那些不具备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和无证加工小作坊,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流通渠道。严格执行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和分装的包装备案管理和购进验收制度,严禁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中药饮片。

3.3 切实加强中药饮片的包装管理:加强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和分装企业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按中药饮片包装管理规定,在中药饮片包装上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生产(经营)单位、附质量合格标志等,凡是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严禁经营使用无包装或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中药饮片。

篇(4)

不过无论是新医改的需求,还是各方面的反应来看,处方药网络解禁已然是大势所趋。

Part 1

处方药网购挑战传统渠道

由阿里系的阿里健康所打造的药品电子处方平台与打车类APP相似:患者可在智能手机上下载阿里健康移动端,在医院看病后,医生开具的处方将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进入阿里巴巴的电子处方平台内,患者如果想在院外购药,就可以通过APP购药请求,APP将购药请求分发给附近药店,药店可抢单。

阿里的革命性颠覆

虽然基于互联网的处方药放开政策仍未落地,但阿里巴巴已经率先拿到了处方药互联网销售的试点批文,并拟在总医院和河北省两地进行试点。在河北,阿里巴巴不仅具有处方药互联网销售的资质,还将介入医院中的电子处方环节。这是互联网行业首次涉水。

“这是一次革命性的颠覆。”上线阿里巴巴所做的电子处方平台,将意味着医院药房被逐渐架空,医院、医生与药房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望切断,“医药分开”有望真正落地。

没有了药房收入,对于医院和医生而言都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医院当然是没有动力支持的,这相当于把医院药品加成的收益让渡给了阿里巴巴,但这是省政府直接主导的改革,有行政命令下来,医院不能不改。”河北一家医院主要负责人表示,河北省政府可能会通过财政补贴对医院收入降低进行补偿。

阿里巴巴在河北的试点刚刚开始,能否全国普及尚待观察。“听说阿里巴巴要通过补贴的办法刺激电子处方。”河北一家医院主要负责人表示,阿里巴巴可能如法炮制打车APP的模式,通过双向补贴一边给医生返利,一边给患者优惠。“但如果真的如此,医生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又连上了,这个改革的意义明显会减弱。”

“阿里敢做医药行业的推动者,只有像马云这样的人才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甘肃德生堂大药房董事长龙岩说,“以前打车不方便、服务差,嘀嘀打车、快的打车将出租车行业的这些顽疾都解决了,因为打车软件可以对司机进行评分。如果95095也能对医生进行评价,对药品进行评价,还能够改善医疗服务,缓解医患关系。”

电商巨头纷纷布局

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开放的处方药网售的范围,依照业内的说法,处方药网售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一旦开禁,就意味着医药电商的市场空间将从2000亿元的OTC市场扩展至近万亿元规模的整个医药市场,对B2C药店来说很具想象力。

事实上,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B2B平台,阿里在医药健康领域布局良久。今年初,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框架协定,双方将进行医药和医疗健康方面的战略合作。根据框架协议,在医药电商方面,双方将利用阿里的平台及技术资源与白云山医药的丰富药品产品、庞大的零售网络和成熟的药房托管系统,共同探索及开发药品“线上到线下”或“O2O”营销模式。

而早在去年初,阿里巴巴便斥资10亿人民币入驻中信21世纪,阿里此举是“借壳上市”,意在为旗下天猫医药馆名正言顺卖药做铺垫。在此之前,阿里只能在天猫或淘宝平台给其他电商网站导流量,进行间接销售。

另一电商巨头京东,也一直没有闲着。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信息显示,京东已于2014年12月23日拿到了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A证。这意味着,京东将有资格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据悉,京东医药商城采取的是“区域式独占”的招商模式,在与线下药店签订协议时会按照药店的服务半径来决定其需要配备的执业药师数量,而且一个地区只限一家药店。目前,京东已与京卫大药房、复美大药房、中联大药房等8家区域医药连锁企业签订了独家合作协议,涵盖北京、上海、广州、湖北、河北、山东等重点省市,总门店数量都超过3000家。

八百方医药健康网购商城品牌负责人胡飞琴表示,由于自建网站的技术及运营成本太高,获得C证的连锁药店实际开展互联网售药业务的极少。而入驻第三方平台不需要自建网站,这大大降低了连锁零售药店进入电商的门槛。她认为,京东、天猫和1号店在传统电商领域是相互竞争的关系,随着京东拿到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A证,第三方平台竞争将趋激烈化。

九州通好药师网上药店CTO王乐天则认为,京东进入可能会分流一部分天猫医药馆的流量,但对于行业整体而言,京东自身在传统电商领域积累的流量将会导入医药,带来更多的是正面的影响。京东医药CEO崔伟曾经表示,“随着处方药的放开,京东还要做专业电子处方流转探索,结合全程可追溯的配送体系……做好处方药网售所需的专业服务及安全合规体系打造”。

本刊整理自:南方都市报

南方日报 生物谷

Part 2

网购解禁倒逼医药分离

白领小李由于长期在电脑前工作落下了颈椎病、胃疼等疾病,但是由于工作繁忙,无法及时到医院就医。小李便想在网络购买药品,但是处方药在网络购买的限制,让她不得不放弃这个想法。根据消费者获得和使用药品的权限,目前国际均将将药品分成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已经部分开放网上购买,网购处方药备受期待。

“松绑”网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

2013年10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否则将视情节予以相应惩罚。出台此规定的缘由是电商网售处方药扰乱处方药的正常流通秩序,带来潜在风险,不利于售后药品安全性的追溯管理,极易引发药害事故,同时也造成调查取证和执法困难。但手握互联网药品交易正规牌照的网上药店虽在重棒下“下架”了部分处方药,但仍在打球,变相“解禁”处方药销售,采用“线上销售、线下配送”的办法规避监管,网售处方药监管成为“纸上谈兵”。与此同时,在药品流通领域,门店的竞争渐趋白热化,线上竞争正在成为制药厂商、大型连锁药店和电商追捧的一个新热点。

根据中国药店医药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10年整个医药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约为2亿元,而仅仅3年时间,至2013年,线上医药市场规模就达到42.6亿元,可以预见通过放开B2C平台销售处方药的医药O2O产业将迎来迅猛式发展。与此同时,美国网上药店的销售规模已经占到整体销售规模的30%左右,日本为17%,而欧洲则是23%;而且,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允许一些拿到资格证和许可证的电商网售处方药,并呈现出良好发展的态势。

由此可见,“松绑”电商网售处方药是大势所趋,此举既有利于医药电商的创新和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一项利民政策,有利于破除目前医院“垄断”处方药和“以药养医”的怪相。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顺应这一趋势,于2014年5月28日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拟允许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倒逼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药价虚高是当下医疗体制的一大弊端。阿里健康APP的推出,从某种意义上,直接串联了药品销售的前端与后端,压缩中间流通环节水分,同时,APP通过竞价迫使药价降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胡善联教授长期研究药物经济评估,他表示:移动医疗肯定是未来方向,阿里健康APP不失为智慧医疗雏形。基于移动医疗的推进,整个医疗就诊模式皆可能发生颠覆性改变。

传统的处方药是由医院开出处方,患者在医院购药。但是,近年来医院信息化快速发展,使得从医生开出处方到患者取药的等待时间大大缩短,但网购处方药可能对慢性病人或长期服用某类药品的患者来说更为方便,因为他们不需要专门到医院取药,节约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等,便利性优势更明显,而且网购过程引入了竞争,减少了药品流通环节,使药品价格得到实质性下降,令患者从中获益。

通过整合平台、缩减流通环节,让利病人的做法,在国外已相当成熟。以美国PBM(医药福利管理公司)网络为例,药店加入网络,可扩大其营业额。作为医保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可借由平台吸引更多人投保,病人则通过网络获取价廉药物。目前,美国有超过45%的人通过PBM网络购药。

解禁处方药网购也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倒逼,可打破医院对药品的垄断,有利于破除药品价格虚高、以药养医等问题,推动医药分家,促进医院加快运行模式改革,从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等方面吸引患者。而为了使医药分家和处方药网购能有机结合,同样需要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补偿力度,合理弥补医院方面因此造成的损失。

不仅如此,处方药网购对推动建立家庭医师、网络医师等制度也具有促进作用,现行的处方管理办法对每次处方用药时限等作出了规定,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病情的发展变化,对药品的种类和用量及时作出调整,这可避免长期服用某类药品潜在的危险性,而社区医生、网络医生制度与网购处方药相结合,可通过签约等方式,由家庭医生、网络医生提供面对面或网络用药咨询,既方便患者,又能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从患者角度来讲,网购处方药相当于在以往闭合的医药流通领域辟出一个全新的渠道。经由这个渠道,患者不仅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医院对药价的垄断,也能在众多药店中选择中意的价格。从经济性、便捷性来看,有着传统渠道难以比拟的优势。尽管此前也有患者从医院“跑单”,到外面药店购药,但零散的个体尝试与成规模的网购相比,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特别是,网购处方药的发展,一方面契合了广大老百姓对切实利益的考量,能够聚合全社会的小微力量,对固化的医药利益格局产生冲击;另一方面,电商也会凭借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推动并产生新的药品流通方式。这在以往电商攻城略地的历史中,已有演绎。

Part 3

医院处方不外流成最大难题

虽然医药电商潜力巨大,但有业内人士指出,摆在电商面前的“拦路虎”依然有很多,吃下“网售处方药”这块肥肉并不易。

处方问题首当其冲

目前,各大连锁药店的实体店在处方药的销售上,主要依赖于医疗机构的处方单子,由药房的执业药师审核单子,然后再出售处方药。康爱多网上药店执行董事兼CEO王燕雄表示,从长期来看,网售处方药解禁是个重大利好,但由于政策规定必须凭处方购买,这会导致量不会一下子上来,难以大爆发。

“目前网络销售处方药,我们认为最大的问题还是处方从哪里来?”有连锁药店负责人表示,网售处方药首先涉及处方外配和处方电子化问题。处方的电子化并不难,处方外配则涉及医生和医院动力问题,因为这意味着失去了自己的大部分收入。正因为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一位专家直言,网售处方药的前提是必须处理好医生、医院的问题。

医保对接还是未知

“以阿里健康APP试水的石家庄为例,几乎所有大医院都采用“一卡通”,医生的处方与药房直通,病人很难拿到处方,如何能拍照、上传、竞价、抢单?”一位医药电商人士表示,医保是否可以报销的问题,也将影响处方药网售的效果。

以目前业内普遍期待的慢病用药放开为例,该类处方药的消费群体多为退休职工,对报销的需求强烈。由于有政策倾斜和政府补贴,基层医院的基本药物价格很低,医院药品的物流成本也极低,所以网上药店在处方药的价格上并无优势。而且我国医保管理体制较为复杂,包括城镇居民、新农合、大病医保、公费医疗等多种形式,有省、市、县三级不同的管理权限,不同地区报销标准和管理流程也不尽相同,要大范围地实现医保报销对接难度较大。如果在网上药店购药不能使用医保卡支付,将很大程度上影响医药电商大规模的放量。

而现在看来,网上售药如何与医保对接仍是个未知数。

第三方物流配送待规范

有消费者称,在网上买了感冒药一周后才送到,而那时病症已经自行痊愈。物流配送成为医药电商发展的软肋。由于医药产品的特殊性,站在消费者角度,远距离物流配送的延迟,势必导致消费者体验的下降。

另外,药品对物流条件要求相对较高,整个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领域都必须在符合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标准下进行。由于自建配送中心成本太高,当前国内药店连锁率难以形成门店配送模式,即便是首家拥有通过GSP认证物流配送公司的药房网,也只能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几个城市自行配送。医药电商的物流配送一般多采用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而目前绝大部分物流企业不具有配送药品的资质。

国家食药监总局拟鼓励第三方平台与网上药店相结合,通过第三方物流做更加专业和规模化的配送,为现代医药物流与上下游的对接创造便利条件,加速医药电商演进速率。但截至目前,具体细则仍未敲定,这让很多企业做起来很难有标准参考。

药品电子监管存在风险

实现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程监控,能够对网购药品进行严格、有效的电子监管,是国家食药监总局放心地准许药品网购的一大前提。根据食药监总局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境内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制药厂商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并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各级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核注核销。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强调:药品电子监管码搜集、产生、存储的所有数据、文档、信息和记录,都归该局所有,任何一方都不能用于商业服务。

目前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体系由马云旗下阿里健康中标筹建,这一结果引来矛头相向。一方面,在一些药企看来,阿里健康作为本身参与药品有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同时又负责药品电子监管运营实施,这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阿里健康推出了诸如“药品安全计划”等相关的互联网产品,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引发争议:这让其他运动员还怎么混?

另一方面,由企业全面负责运营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存在数据安全隐忧。阿里健康掌握全国药品监管信息,包括全国企业各类药品的生产、批次、数量、流通、经营和消费等各个节点的信息。庞大的数据库飘在“阿里云”端,信息过于集中,对商家与消费者来说,一旦出现信息泄露,问题将非常严重。

运营成本或推高价格

被纳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药品达到350种以上,涉及制剂生产企业3500余家,约占我国制剂生产企业总数的七成,涉及的药品流通企业更是上万家。医药电商的行进使得我国制药企业将又一次面临产业升级所带来的巨大挑战,企业需要在生产线上加装传送带和读码处理器,在药盒上加印电子监管码,完成附码、扫描上传等工作,投入巨资对硬件系统、软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人力成本。

再加上国家政策规定网上药店必须配备药师,进行药品网络销售需要大量的教育推广成本,网站建设及运营费用不菲,企业负担加重,最终会使得整个医药行业的运营成本加大。企业不可能一直承担这部分成本,早晚会分摊到药品中去,推高终端药品价格,埋单的还是消费者。

当前,医药电商仍处于黎明前的黑暗阶段,还有很多瓶颈有待突破,各方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医药电商的日子并不好过。很多公司也并未思考清楚该如何做这一领域,网上药店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大多数公司的网上药店连盈利都谈不上。看起来很美的医药电商,需要真金白银源源不断地投入。桎梏于监管安全、成本加大、物流配送、医保政策等难点,众多医药电商在发展中仍然步履蹒跚。

来源:人民邮电报

Part 4

网售处方药解禁后:谁受益,谁受损?

变化之医院

大型综合性医院

未必受负面影响

医药分开改革和网售处方药解禁之后,有部分医生和患者会从大医院分流出来。但对大型综合性医院来说不一定有负面影响。因为有相当一部分慢性病患者对医院来说不属于核心客户,很多只是简单配药,却要消耗已经很拥挤却十分有限的医疗资源。因此对大型医院来说,更有价值的患者可能是依赖于高超医术,且病情复杂,比较严重的疾病。医药分开和网售处方药后,很多普通的慢性病患者,根据自己病情的轻重缓急,同时随着国家分级诊疗的实施,部分会选择去私人诊所和网上购买所需的处方药。

一旦这类慢性病患者从大型综合性医院分流出去一些,就会从源头上“部分缓解”现在大型医院的挂号难,留给真正特别需要会诊治疗的患者,因此也不一定会降低医院的收益和学术地位,其实他们早就超负荷运转了。尤其是国家禁止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后,分流后反而能够让大型医院更加集中精力,对疑难重症患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治疗服务。

二级医院和基层医院面临挑战

网售处方药首先涉及处方外配和处方电子化问题,对于众多的二级医院和基层医院来说这意味着失去了自己的很大一部分收入。

这批医院中部分业务来自为周边患有慢性病老百姓配药,有清晰的销售半径,基本都是本地患者。未来趋势可能会导致这类医院收入下降或增长趋势放缓,随之而来的医院的配置,现金流,人才匹配都有可能走下坡路,部分医院会缩小甚至破产消失。医院不比私人诊所,其运营成本较高。因此,将倒逼这批医院不得不低成本运行,去行政化改革,裁减行政人员,自动化日常管理,推进执行临床路径和指南。

所以我们一看到资本市场说某个上市公司收购了二级医院,托管了普通医疗机构,从长远来看,“吃药”的概率非常大。

变化之保险

医保和商业保险

议价能力提高

由于自由执业能更有针对性地服务长期患者,且有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与公立医院相比,医疗服务质量更高,成本更低,这将诱发一批商业保险购买个人医生的服务,未来医保也会部分跟进,形成动态博弈。也使得未来商业保险对公立医院有更多议价能力。

相对的,医保动作的缓慢可能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网售处方药的效果。网售处方药可能会受益的五类药品中,慢病用药是最多的。但是这类处方药的消费群体中很大比例是在职中青年和退休职工,对报销的需求比较强烈。网售处方药如果不能实现目前类似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那么在推行的时候会有一些困难。但是整体而言,这对保险公司是一个机会,因为原来由于公立医院处于绝对垄断状态,随着生态演进,会有一定的松动,逐渐撬动这一块“医改的坚冰”!

变化之渠道

行业受损必然是传统医药渠道

中国药品产业规模的2万亿中,大部分是处方药。网上开售处方药后,行业受损第一位的是渠道,渠道越大受损越大。因为很多大渠道是由国家强制配送、流水和过票,从而获得部分无风险垄断套利。处方药网上开放后,他们的流量肯定会下降。即使国家考虑另出台一些政策,维持这些渠道的垄断利益,也最多是短期避免阻力的临时性措施而已,那么既然铁了心要推行医改,何必换汤不换药。

回到国家大医改的思路――即打破垄断,倒逼改革,降低总成本,满足增长的需求。这种医改的精神全世界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富裕的瑞士还是奥巴马的《平价医疗法案》。

我国医改涉及部门有发改委,商务部门,药监局等等十几个部门,还包括各省市都会进行利益的分配和博弈。医改虽说从管理主体上是应该由卫生部门负责,但缺少其他部门的支持在实践中就会举步维艰,各自为政和各部门利益不同的现状,也是导致医改推行起来困难重重的原因之一。可是,由于医改涉及到各个部门的管理权限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有效协调始终会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难题,任何一个环节的迟滞都可能拉长战线。此次,商务部门从提高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上加码,药监部门从为互联网药品经营松绑上努力,互联网企业利用资本和技术的力量争取“医疗资源”,这些外部因素是推动和促进医药分开尽快落实的一股强大力量。

变化之药店

受损方还有

运营成本较高的医药门店

长期来看,网售处方药的受损方还有运营成本较高的医药门店,尤其是北上广地区的药店。

第一,医药消费不具备爆发性,患者的消费习惯也不会轻易改变,对于患者来说,他们不会因为药品价格下降而大幅增加购买量,因此药品消费有一定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这些实体药店尤其是北上广地区,租金高,人工贵,成本高。

第三,药品网上开售势必冲击高成本的药店,门店销售下降,毛利率大幅下降,周转率、自有现金流下降,门店将无法持续支撑,部分药店将被迫缩小规模或倒闭。

第四,药店有一定的客户范围限制,而网络完全摧毁了服务半径。

所以在网售处方药解禁的过程中,打击最大的应该是北上广布局为主的医药连锁。当然其实很多药店在市场中的布局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从账面上看很多都是亏损的。药店集团的部分收入是来自对制药厂的反向议价,拿返点,非现金模式。药店还另外销售计生用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因为如果单纯地进行药品销售,只能基本维持药店运行。

但是不排除有一部分专业性非常强的药店能够从中受益。在医药分开和网售处方药的这场巨变中,零售药店的专业性也被前所未有的强调。无论是处方的自由流动还是院外销售业务、处方药网购,都要求药店具备相应的专业对接能力。而只有当“市场”开始呼唤专业性,人们开始意识到专业的必要性,药店才能真正从价格战中解脱出来。

网购处方药可以让有专业能力的药店,增加与淘宝、京东等大电商平台抗衡的武器,而不再仅仅只是针对于OTC、保健品、医疗器械进行价格大血拼;院外销售处方药模式可以让药店从部分毛利较低的药,延伸到毛利更加可观的高端药品上来。

有网店又有实体渠道的

药店将先获益后受损

华润、好药师、金象网、一心堂等这部分即有网店又有较好实体渠道的药店将先获益后受损。

从早期看,开通网上药店有一定门槛和监管要求,这几家药店会优先获得批准,率先开始网上销售,扩张业务,积累一部分客户,具有先发优势。但这从长期来看会左右互搏,线上有成本,线下也有成本,然后陷入在网售和实体之间难以抉择的局面。医药较普通产品有特殊性。随着自家网上购药增加,自家线下实体的销售就会下降,药店就会减少开工率和周转率,这会导致库存成本增加,最终面临医药网点布局的去留问题。但是如果不是在大城市布局的话,这类药店萎缩的周期还可以延后几年。

这类有网店又有实体渠道药店的远期利益是受损的。从投资角度看,一个项目有投资价值是因为这个业务有膨胀性,比如预期实体店增多、销售额上升、成本下降等。但如上分析,网上售药业务必然会挤压实体店的销售额。他们在网售药品开放的初期会有短期的发展,但未来随着天猫医药、京东、1号店等电商巨头大部队的加入,单一连锁药店的网售平台会在这些综合完善的网售平台里艰难生存。而这些药店渠道想再扩张建设实体药店时,会发现因为所有的对手都在不断发展网店,导致实体店市场本身的规模受到挤压,膨胀空间已受限,只能维持现状,随后自己的大本营也会被侵蚀,逐渐关店。

在理解B2C时,很多人都会想当然地认为:因为企业在传统行业很强,那么在网络平台上会更强大,这就好比很多人认为王府井、百联集团的电商必然超过淘宝一样。但是经过十几年时间的验证,平台型电商的规模其实是这些传统企业电商的数百倍。这是两种不同的商业模式,在重新洗牌的过程中,传统的医药分销商没有太多优势,甚至处于劣势地位,尤其是在人才结构储配、IT技术、营销组织方面。这些传统医药分销商由于天生的基因,决定了他们在传统行业越强,他们的平台就越没有其他企业愿意加入合作。只有天生平台型的电商才有基因能够进行全产业链整合,变得bigger than bigger。

变化之营销模式

医药电商爆款销售越多,

亏损越大

医药电商和普通电商有很大不同,医药电商特别注重品牌性,即消费者指定就是要买某个品牌的药,而不是由价格决定的。和普通商品不同,便宜的衣服有更多人买,获得更多人亲睐,但降价的药品不一定能提升购买量,因为有时候需求量只有那么多。尤其处方药,医生开处方时也会有品牌方面的考虑。

药厂或分销企业如果学淘宝的营销模式,用爆款亏损来吸引流量。那么该爆款不但不会为其他产品增加购买量,反而可能持续亏损。由于处方药的特殊性,与OTC和普通电商逻辑不同,消费者购买处方药很有针对性,并不会在平台里闲逛后买其他处方药。就好比我看到一件可买可不买的衣服降价了,于是我决定购买,因为买来这件衣服对我还是有一定价值的。但是我作为一个没有糖尿病的人来说,胰岛素降价了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因此利用亏损保量只是为厂商增加销售量,并不能为平台盈利,还可能是该种爆款销售越多,亏损也成正比增加。不像普通电商前期亏损,后期可以通过其他产品销售转亏为盈。

同时处方药是受监管的,会有最低零售价和最高限价,并不能完全自由定价。而且占据实际销量很大的基药,很多不适合作为网售处方药的标的,因为还不够快递费。而一些高价药,很多人还是会去医院开。所以我不认为处方药电商会在2,3年内销售千亿,但是长期来看没有问题,还可能会超预期!

变化之制药厂

实力强劲的制药厂获益

在医药分开的改革中,最受益的是实力强劲的制药厂,具体来说是有独家品种、有市场溢价能力或者有定价权的厂商。

1、因为处方药电商进行亏损爆款营销时,一定会选择名牌产品来做引流,由此会带来该厂家其他产品销量的上升,名牌产品的行业地位和市场知晓度也会更加有所上升。

2、由于供应环节缩短,虽然终端价格不变,但是这些药品出厂价格却有了可以提升的空间。多了一个新的渠道,优秀的制药企业可以提高出厂价格或者从原有的传统渠道分得部分利益,而相应的,原来配送批零渠道议价能力下降。因此,毋庸置疑,在新的博弈中,独家品种,品牌优势,有溢价能力的药企将大幅受益。而大多数券商研究员只看到了渠道受益,而忽略了真正受益的会是谁。

小药企受挤压

有受益就有受损。在医药分开改革和网售处方药的背景下,药品市场同质化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而一些实力不强,缺少了医院合作,没有溢价能力、创新能力和渠道优势的小药企将面临危机。因为市场动态平衡,渠道商受到大制药厂商的向上溢价后,必然反过来挤压小制药厂的利益,大鱼吃小鱼。这样会最终形成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马太效应。

变化之医药营销

E-marketing序幕刚刚拉开

篇(5)

1加强药房管理,保障药房服务质量

药房的服务质量水平与药房的管理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高质量的服务离不开有效的管理。

1.1建立规范的人员管理制度,提高药房人员素质

1.1.1严格规范药师上岗资格 合格的药学专业人才是保证药房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的基础。药房作为药学服务的窗口,其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药学专业学历,并具有丰富的药房管理实践经验,具备正确处理、解决各种问题的能力。药房工作人员都应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药房工作相关的实际操作技能,并通过考核。同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药房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需要接受继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从业。

1.1.2强化员工的在职教育,营造学习氛围,提高员工学习能力 中心药房负责人应重视药师专业知识的学习及工作水平的提高,鼓励药师通过自学或在职继续教育,系统学习医学基础知识、药理学知识及计算机应用等,拓展知识面,结合实际工作,学习现代药学及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促进知识的更新,提高专业素质。通过计算机网络、专业期刊和参与学术交流,了解国内外医药学的最新信息和发展动态。可组织科室人员在每周例会上针对专业期刊所提及的新的知识、理念向员工传导,提高本科室的工作水平。

1.2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规范药房服务质量

1.2.1制订标准操作规程 有章可循的单位才能形成良好有序的工作氛围,药房的工作开展也必须在一定的规章制度下。对于药房的日常操作应制订标准的操作规程,以便对工作人员形成一种约束作用,要求工作人员能够提供标准化服务,使日常工作有据可依、有据可查、有据可究,保证药房的服务水平。

1.2.2信息化管理 医院药房信息化管理在药品管理中越来越显示出独特的优越性,正逐步被认可并广泛应用。信息化管理简化了日常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处理速度、加强管理效能的现代化科学管理,有助于药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中心药房与各病区及收费处联网。医师输入普通医嘱,经护士再核对无误后提交到药房。药房人员确认后,收费、库存增减等项目自动完成。打印成单,依单摆药,核对发出。中心药品管理系统的药单分为汇总和明细2种,2种模式可随意切换,汇总药品单按药品汇总,明细药品单按床号、患者姓名显示其应用的每种药品。实行中心摆药后,电脑自动划价结算,控制了乱收费和随意减免等现象[2]。

1.2.3加强药房的药品管理 药品是否合格以及药品的质量如何,都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对于药房的药品应严格做好管理工作。①制订药品的采购及退出管理机制:药品采购要及时准确,做好《药品验收记录表》,严格把控好药品的质量。在药品供应方面提供优质、价廉、良效、低毒、顺从、齐全的药品;科学、规范本院药事管理工作,做好医院新药引进管理中应制订的制度,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组,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使新药引进程序公开透明,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防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3]。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组评价本院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品种及意见,保证病区住院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4]。②做好药品的储藏管理:分派专门人员对药品的储藏做好管理,被分派人员需熟悉药品存储的基本知识,应注意将药品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避免药品受潮产生霉变;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发"的用药原则,科学做好用药工作,避免在发药时出错而影响药房服务质量。③做好药品的检查工作: 应每天坚持对药房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测查工作,避免存放药品的环境不合格影响药品的质量,尤其是散装药片和注射剂应做好质量检查工作,避免出现变质情况。④做好特殊药品的管理工作: 对于精麻类特殊药品,应用保险柜专门存储,同时,发药时要认真做好核实工作,核对好人名,并确定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证精麻药品的妥善处理。

1.2.4制订中心药房药品配送制,建立药物配置中心 为满足临床治疗和合理用药的需要,药剂科应加快制订药房药品配送制度,即药物配置中心在药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工作人员以配制区为操作平台进行中心病区用药的配制,并通过双人复核后以专人配送至病区,在与护士复核、完成交接手续后交给病区使用。可通过配置中心工作的开展作为一个平台,开展临床药学,促进合理用药。要加快药物配置中心的筹备与建设,并在临床科室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使中心尽快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转。药物配置中心的建立不仅在医院医疗、药品管理、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主要作用,而且也将药学技术服务观念渗透于临床医疗和护理中,使临床药学落到实处。

1.3加强与临床科室医生、护士沟通与协调 深入临床,加强与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沟通,提高自身临床知识水平,培养沟通交流能力。药学服务要求以患者为中心,药师需要对医生的治疗意见、患者情况、疾病类型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而制定出给药方案。药师不仅要提供给临床科室准确合格的药品,而且要经常下临床科室与医生、护士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积极配合临床医师、护士,正确选用药物。

2开展药学服务与研究

药物信息是医院药学领域最基本、最活跃的因素,它紧密配合临床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而中心药房是药剂人员与医护人员及患者联系的纽带[5,6]。

2.1药学服务 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Care, PC) 是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Minnesota大学药学院Helper和Strand 两位教授提出的, 最初的定义是指为得到改善患者生命质量的最终结果而向患者提供负责任的药物治疗[7]。后来Strand 重新定义为"药学服务是一种药师对患者药物治疗有关需要承担义务并对这种承担的义务进行负责的实践"[8]。药学服务的使命,主要是药师参与全程的药学服务来提供药品和健康相关产品,另外提供药品相关的服务,这样帮助社会和广大的人民得到最好的药的利用。药品服务是以药师来服务,通过医护人员直接面向患者,这是一个互动的关系,在使用药治疗的全过程得到最大的治疗效果和最小的副作用。药学服务的途径已经在80年代开始,国家先进发达国家有药学监护的概念,核心是以患者为中心,从社会生理、心理全过程来关注患者,核心是关注患者,另外是全过程的药学技术服务。药学监护已经解决了药学服务所要达到的目标和整个的要求,具体在门诊药房这块。①患者的利益第一;②必须确保药品的质量,另外要给予患者适当的信息和指导。

2.2药学咨询 开展药学咨询是合理用药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为药师提供的直接面向患者的药学服务方式之一,是药学服务的突破口。21世纪的医院药学是以临床药学为核心的综合性药学服务,药师直接参与到患者用药方案的制定中,指导合理用药。利用网络在信息传输和信息共享方面的优势,建立反应迅速、具有综合性和辅助决策能力的药物信息咨询系统[9]和合理用药自动监测系统[10],这是医院药房应用信息化管理的最终目的。合理用药自动监测系统把输入的医嘱/处方经合理用药知识库快速查询,自动完成检测,防止不合理用药[11]。

3部分实现药房自动化

药师的本职工作应当是辅助医师制定药物治疗方案、给予患者用药指导及审核医生处方的用药配伍合理性[12]。随着医院整体现代化水平的提高,药房自动化是药房现代化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利用先进的自动化技术及HIS系统对药品的管理提高空间、时间及人员工作效率、节约能源、降低管理成本的目标。

我国门诊药房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起步较晚,比国外大概晚了十年。但是我国门诊药房有其处方量大、患者集中、发药量和发药强度高的特点[13,14]。针对我国大部分医院的实际情况,全部实现药房自动化具有相当大的困难,因此本文建议先在有条件的医院部分实现药房自动化。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国内很多医院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化网络,HIS、LIS、PACS等的应用已经彻底改变了医院传统的运作方式。信息的数字化、自动化不但提高了医院的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还为医院节约了资源,对医院的管理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医院通过添置自动化设备,对部分药品通过自动化系统连接设备,达到患者自助取药的目的。通过实现药房自动化系统,医院能够加强对药品的科学管理,可方便查询日常出药情况、上药情况、处方量、储药量等,有效解决药品损耗问题,提高了处方准确率和发药效率,有效控制配药差错,促进临床安全用药;缩短配药时间和患者等候时间。

同时,在药师管理方面,也能够把药师从繁杂的人工配药劳动中解脱出来,将主要精力用于临床用药指导。此外,还可进行药品批号追踪,为药品安全提供保障。药房自动化是未来医院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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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琚志燕,陈玉文.药店服务理念看药品零售市场的价格竞争[J].中国药房,2007,18(31):2479.

[3]葛卫红.浅谈医院新药引进管理中的制度建设及其作用[J].中国药房,2005,16:2.

[4] 陆铁林.临床药师工作模式新探索[J].健康报,2005,11:1.

[5]胡晋江.医疗改革中药剂科的责任[J].中国药房, 2001,12(2):861.

[6]张石革,马国辉论药师职责转型的时代使命与其必然性[J].中国药房,2006,17(2):841.

[7]Hepler CD,Strand LM.Opportuni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in pharmaceutical care[J].Am J Hosp Pharm,1990,47 (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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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WyattJ,puterbasedprescribing[J].BMJ,1995,311:1181.

[11]SchiffGD,puterizedprescribing[J].JAMA,1998,279(13):1024.

篇(6)

(一)强化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加强GSP认证跟踪检查,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至年底,药品批发企业跟踪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零售企业覆盖面达到90%,对医疗器械专营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二)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企业的现场审查和跟踪检查,严厉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各种形式的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发证一年内经营企业的跟踪检查,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和自我规范能力。重点加强对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与信用平价工作的结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突出监管重点和本地实际,实行有重点的检查,不断提高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医疗器械依法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使用环节安全有效。

(四)加强药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继续完善药品销售人员备案管理制度,建立以“二书二证一合同”(法人企业的任职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培训上岗证以及劳动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为主要内容的药品销售人员档案,建立药品销售人员网上查询系统,及时在市局网站公布经审核合格的销售人员名单及诚信记录,强化对销售人员未上网备案企业的监管。

(五)推进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药械批发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完善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加强行为自律。至年底,药械批发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的覆盖面达到100%。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以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契入点,积极推进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突出监管重点。

(六)强化企业是药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医保定点药店的准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年检工作。

二、强化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工作,促进药品经营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一)严格药械经营企业市场准入。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从严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二)认真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再认证工作。严格按照现行GSP标准、经营许可证管理及认证管理等规定,积极稳妥地做好换证、再认证工作。积极探索GSP认证与药品经营许可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认证工作经验,完善认证现场检查方法,研究更加科学规范的认证管理模式。

(三)开展药品经营许可分级分类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研究制定不同的监管政策,开展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提高经营许可监管效能。

(四)优化医药资源整合。结合GSP认证、换证及日常监管等工作,依法淘汰一批条件差、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的药械经营企业。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信息技术服务等作用,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支持医药物流园区建设,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探索城区药品“两网”建设

(一)巩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对“两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落实考核和奖惩措施,不断提高“两员”的协查协管能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农村药品经营使用的监管,逐步构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信息平台,实现监管信息、手段和监管资源的综合利用。

(二)完善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结合GSP跟踪检查、“规范药房”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整顿规范农村药品经营秩序,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规范化建设。

(三)促进“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机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以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为核心,从提高涉药人员素质、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质量管理、改善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硬件设施等方面着手,规范农村医疗机构的购药渠道,保障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至年底,80%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的药房达到“规范药房”要求。

(四)深入社区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探索城区两网建设模式。完善城区“两网”建设标准,以监管网络为依托,发挥社区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

(一)充分利用违法药品广告监测仪器,对市级广播电视媒体的药械广告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做到有记录,及时上报违法广告

(二)继续开展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建立并及时更新广告企业信用档案。

(三)进一步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整治力度。要加大对“停售”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大对零售药店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的检查和抽验力度,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监管有力”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机制。

五、大力宣传贯彻《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医疗器械法规,并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现场检查等方式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增强其依法经营意识。

(二)加强对医疗器械专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或减少经营和仓库面积,降低经营条件的企业予依法查处,对长期不能正常经营的企业注销其经营许可证。

六、强化医疗器械注册监管

认真执行国家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规范和《安徽省医疗器械注册核查工作规范》,规范注册审批行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真实有效性的核查,切实保障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的安全有效。为提高企业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工作的管理,指导帮助企业在注册申报工作中各相关技术文件的规范,拟试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注册申报专员制度,通过实施针对性的培训,规范注册申报工作。

七、继续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认真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在评价管理办法》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市局计划举办一次专项培训,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贯彻培训,普及相关法规知识和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提高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能力。督促落实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下达给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的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水平。

八、继续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惠民活动,促进公众安全合理用药

(一)在做好城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农村定点回收药店的数量和分布区域,积极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清理家庭小药箱,集中、统一销毁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

(二)建立完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并将此项工作与规范零售药店行为、安全合理用药宣传、药品质量投诉举报等工作有机结合,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一项惠民工程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

篇(7)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中央、省、部队驻青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本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城镇农工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市级统筹,分步实施。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规定纳入市级统筹;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莱西市、平度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暂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筹集和管理,适时纳入全市统筹。

第四条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与大额医疗补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第五条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应当与本市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第六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

卫生、财政、物价、审计、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2005年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用人单位按照8%,驻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按照7%;2006年驻七区用人单位统一按照8%;2007年起驻七区用人单位统一按照9%的比例缴纳。

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第九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从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险费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从社会保障费中列支。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用人单位依法转让、分立、合并、破产时,应当优先清偿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一条新建单位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照,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的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所招用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市财政按照不低于当年筹集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部分的3-5%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章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

个人帐户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个人帐户暂按照下列规定计入:

(一)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3%计入;

(二)在职职工35周岁及以上45周岁以下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2.7%计入;

(三)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

(四)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其中,70周岁以下月计入额低于60元的按60元计入;70周岁及以上月计入额低于70元的按70元计入。

个人帐户计入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全部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占35%左右的原则测算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调整。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计入个人帐户部分后,全部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第十四条个人帐户用于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中的个人自负部分以及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社会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及经批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门诊大额医疗费。

第十五条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滚存积累,超支不补,只能按照规定用于医疗消费。

计入个人帐户的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

参保人死亡,个人帐户仍有余额的可以按照规定继承。

第十六条参保人在本市内跨区(市)流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参保人离开本市时,个人帐户余额转入新的劳动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转移的,可以将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即:当年筹集的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照3个月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和职工依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按照规定缴费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职)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前,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前和实施以后的缴费年限之和为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其中,因单位欠缴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其他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由本人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补缴。缴费年限不满,又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退休(职)后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第二十条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是指统筹基金支付前先由个人帐户支付或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额度。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实行限额或者定额管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单独设立一次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医疗费限额为4万元。

从第一次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发生之日起,满12个月为一个医疗年度。

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或者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医疗费,在社会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分别负担:5000元以下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2%、14%、16%;5000元至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0%、12%、14%;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10%;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个人负担5%。其余部分由社会统筹基金负担。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自负比例,减半执行。

第二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在维持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适时进行调整,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三条建立大额医疗补助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5元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补助金。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20万元。

大额医疗补助金筹集和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调整。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执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章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第二十五条离休人员、老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含人民警察)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费用按照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第二十六条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医疗补助。

第二十七条有条件的企业及非财政收支统管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实施方案,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

补充医疗保险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或委托有关机构管理,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以外、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的医疗费补助,不得计入个人帐户。

第二十八条失业人员个人帐户余额可以继续使用,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患病就医的,执行失业保险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原享受公费医疗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发生的医疗费,仍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拨付,所在学校负责管理。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仍按原办法解决。

第六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三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市场竞争、公开公平、方便参保人员的原则确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和管理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或者出售各类药品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参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三十三条物价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价格和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的管理和监督,合理控制价格水平。

第三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费用,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审验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参保患者的处方、病案、医嘱、诊疗报告单、收据等有关材料,有权监督检查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应当积极配合。对定点医疗机构超出规定的诊疗、服务或药品费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有权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检举。

第三十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持个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二)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享有知情权;

(三)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享有签字认可的权利;

(四)对个人参保信息、医疗消费信息,享有查询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有关规章制度;

(二)配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按照规定结算医疗费用;

(三)不得将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使用;

(四)符合出院条件的不得拖延出院。

第三十七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需要异地转诊、转院的,应当由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方可异地转诊、转院治疗。未经核准转诊、转院治疗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效报销凭据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报销。

第三十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的结算,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弹性结算为主,与限额结算、单病种结算、项目结算相结合,同医疗服务质量挂钩的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认真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按月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疗、医药费用。

第七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四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医疗费的结算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额的存期安排和个人医疗帐户的记录、管理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并接受审计、财政、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事业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不得从基金中提取。

第四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参保人员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财政部门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核算,审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

第四十三条审计部门依法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四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应当定期报告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考核制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者处罚。

第四十六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开基本医疗保险监督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参保人对本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对参保职工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在15日内将调查及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举报投诉人。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参保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实的,可按照罚款额20%的比例奖励举报人。

举报受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四十七条成立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织研究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协调处理医疗保险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四十八条成立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有关负责人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医疗专家参加,定期听取医疗保险工作汇报,监督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物价、审计等部门履行基本医疗保险职责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意见、建议。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编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迟延缴纳的,除责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五十二条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或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暂停其一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使用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第五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暂停医疗保险业务,责令限期整改:

(一)为参保人提供与所患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和用药服务的;

(二)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转嫁个人负担的;

(三)不按照规定限量开药或搭车开药、串换药品的;

(四)未经参保患者同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药品,或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

(五)对参保患者限定住院费用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收参保患者住院治疗的;

(七)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不执行药品及医疗收费价格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暂停医疗保险业务,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暂停其一年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一年内不得重新定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非参保对象的医疗费或将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二)超出定点服务范围,擅自承揽住院、家庭病床、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业务,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采取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四)伪造医疗文书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药店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暂停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药店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严格按照处方剂量和配伍配药的;

(二)将生活用品等非药品纳入参保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金支付范围的;

(三)不执行药品价格有关规定的;

(四)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将医疗保险费转入个人帐户、社会统筹基金帐户的;

(二)贪污、挪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定,造成基金损失的;

(四)违反规定审批和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

(五)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索贿受贿、的。

第五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不予答复的;

篇(8)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按照.8.16国家六部委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综合治理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与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与打击相结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集中利用八个月的时间,使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10个点以上。

(一)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社会齐动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形成有利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形成打击“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的活动时间为年8月起至2012年3月。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年8月)。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层层部署动员,营造整治“两非”工作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集中整治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阶段(年8月底至年9月)。在各乡镇上报“两非”线索的基础上,由线索排查倒查小组组织对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检查,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进行重点突破。

(三)专项治理、查案阶段(年9月底-2012年2月)。①组织对“两非”案源线索突破查处,全力查办大案要案。②区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各类药械市场进行联合督查,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并建立明察暗访和定期督查的工作机制。③要进一步强化计生实名制工作的领导责任,重点抓好计生实名制的落实工作。④组织对各乡镇近两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进行重点抽查,摸清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底子,对性别比偏高的乡镇给予重点帮促、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3月)。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治理的长效机制。同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巩固整治成效,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禁止“两非”等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等,引导群众自觉转变重男轻女的旧习俗,逐步消除社会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围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正面宣传。采取“媒体宣传、环境宣传、阵地宣传、特色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止“两非”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关爱女孩”意义和内容,深入延伸“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营造浓厚氛围,要求:1、各乡镇在主要路口及人员密集场所刷写3-5条、各医疗单位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2-3条、各村在主要路口刷写1-2条有关“禁止两非”内容的固定标语。2、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刊出整治活动宣传专栏,采用设点咨询、入户宣传等载体,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3、区有关部门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特色宣传,采用简报、专报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广电中心要设立专题及时采编组织各单位典型特色做法。二是强化反面教育。在执法过程中邀请广电等新闻媒介报道“两非”案件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宣传媒体上进行曝光,强化反面教育,起到查处一例,教育一方的效果。三是强化利益引导。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给予农村纯女计生户奖励,中考加分、本区事业单位招聘加分等,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待遇,经济上有保障,树立纯女计生户勤劳致富、生产标兵等典型,在全区范围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产生积极效应。

(二)强化制度

一是强力推进实名登记制度,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各医疗单位在为孕妇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按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保存好存根联、分娩接生登记簿、出生证发放登记等有关资料。

2、各医疗单位、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在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时,必须核实孕妇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有二名医护人员在场施术并签字,并保存好登记簿、电脑储存信息等有关资料。

3、各医疗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进行B超检查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方可施行B超检查。在场两名医护人员、孕妇必须共同签字或盖手印确认,并保存好电脑储存信息及登记簿等有关资料。

二是规范B超使用和超声诊断工作制度:1、是必须制定超声诊断仪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并定岗定责。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应当张贴从事超声医学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公布本单位和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2、是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场所开展超声检查。除经批准开展议诊活动工作外,不得随意改变超声诊断工作场所,严禁进行超声流动检查或将超声诊断仪借外单位及他人使用行为。

三是规范防疫、接生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统计和报告、通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沟通,应按《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记录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并发症的原始资料,要认真填写新生儿出生、死亡和预防接种等登记表,按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预防接种管理规范》要求认真记录接种对象的接种卡、接种证等相关资料,记录项目要真实、完整,故意漏、错项,造假、谎报和瞒报,视为出具虚假证明行为,依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是完善对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报批制度:一是制定人工终止妊娠工作制度。凡开展14周以上(含14周)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办理住院手续,手术前除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须经所在医疗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要求保存真实完整的病历记录。二是对孕14周以上(含14周)人工终止妊娠,做好分类管理:对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查验并保存受术者由省卫生厅指定的有产妇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产前诊断结果或市病残儿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方可实施。①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②胎儿患严重缺陷;③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终止妊娠的,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及时实施手术,或由医疗单位出具的有三名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签署的“确需终止妊娠”医学诊断结果后,经科主任、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手术后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报告。对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已婚者,必须查验并收取其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并由乡级计划生育机构的人员带领,带领人员需出示计生办证明,同时在手术单上签字负责),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后方可实施;未婚者,必须查验能证明其未婚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和未婚证明等)并收取复印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三是开展助产技术以及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单位,要及时收集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区人口计划生育局。

五是建立“倒查”工作制度。对孕情跟踪非正常消失、假双查(或未双查人为登记作已双查)、弄虚作假导致出生的案件,要从对象开始实施责任倒查,对所涉及责任人存在工作失误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六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开通“两非”举报电话:(区计生局)和(区卫生局),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两非”线索,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10000元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两非”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管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和器械配备。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自查自纠,要求在各工作场所统一制作B超、分娩接生、计生手术实名制工作流程图、禁止“两非”醒目标识、配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和专用电脑、监控设备等。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档案,并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各主管部门要对医疗卫生、计生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行业自律教育、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对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的B超机等各种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区主管部门。三是加强工作督查。由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纪委、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配合,对医疗机构、药械市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明察暗访,不定期组织督查,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四)强化打击

要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工作:

一是坚持孕情跟踪服务。对持证对象,一经发现怀孕必须单列跟踪管理,做好经常性随访服务,按月上报区计生局备查;对主体合法未领证人员怀孕14周以上的,不予终止妊娠,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生育服务证》;发现持证对象孕情非正常消失的,属第一孩的5年内不批准生育,属二孩的取消生育服务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持证育妇超过预产期一个月未申报出生的和孕情检查结果与实际相差2个月以上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二是打击私自接生等非法行医行为。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计生等部门配合,对私自接生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卫生部门还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管理工作,及时通报出生情况。

三是打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卫生、药监、计生、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开展专项药品销售和使用的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四是打击弃溺、贩卖女婴等违法行为。各地发现女婴非正常死亡,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调查。公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打击弃溺、贩卖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五是加大打击、查案力度。坚持“两非”案件线索每周一筛选,对有突破可能的案件要紧抓不放,集中人力、物力一查到底,做到案件查处件件有落实、有回音、有成效。区纪委、公安分局、区人口计生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分别指定分管领导1人,抽调办案人员1至2人,集中办公,加强设点布控,深挖“两非”案源,要求各乡镇每万人提供3条以上有效、可靠线索(具体任务另发),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要组织工作小组及时追查,重拳打击。在专项行动期间,要求各乡镇必须全力以赴,突破“两非”大案,要求各乡镇每2万人口必须完成1例以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责任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工作小组。负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倡导,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

2、案件线索排查、倒查小组。负责对“两非”案源线索的梳理、排查、倒查,对辖区卫生医疗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店,尤其是案件高发的重点对象、重点单位和重点地区展开“拉网式”排查、倒查。要采取“倒推法”发现线索,重点对二孩生育男孩尤其是纯二女户超生一个男孩的情况全面调查了解,看其是否实施“两非”行为以及具体实施过程;对未参加孕检而孕情不明的,也要逐个查明原因,从中发现线索。通过清理整治,促进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依法运行,照章办事。

3、案件查处工作小组。对排查倒查出的“两非”线索,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按职责组织人员快速依法突破查处,做到发现一条、查处一起、挖出一批、教育一片。

4、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限时整改落实。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

1、人口计生部门: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宣传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禁止“两非”等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等逐步消除社会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

(2)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促进群众转变旧的婚育观念。进一步实施各项奖励扶持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女儿户增强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能力,提高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

(3)坚持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对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强化行业自律。

(4)进一步规范孕妇B超、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不人为地随意篡改出生数据,做到讲实话、报实数、保证出生信息的完整、准确,杜绝虚报、瞒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指导督促乡镇计生部门抓好孕情跟踪管理。对持证对象,做好经常性随访服务,对孕情非正常消失的对象,要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对政策外怀孕对象,严格引产审批程序,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严禁弄虚作假。

2、卫生部门:

(1)广泛学习、宣传禁止“两非”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两非”案件的通报,开展对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2)加强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管理,与从业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本辖区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档案,并通报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会同人口和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机构进行检查、清理整顿。

(3)规范超声诊断仪使用和超声诊断工作。制定超声诊断仪使用管理制度。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服务必须按规定严格审批,除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出具鉴定、检测和科研等报告时,不得含有胎儿性别的内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利用超声诊断仪对孕妇进行医学检查时,应登记每位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并由当事人签名。检查人员应按申请的项目进行检查,不得违规检查能够判别胎儿性别的部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检查对象及其家属透露或暗示与胎儿性别有关的信息,不得漏登或不登记孕妇超声诊断情况。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场所开展超声检查,除经批准开展义诊活动和查环查孕工作外,不得随意改变超声诊断工作场所,严禁进行超声流动检查或将超声诊断仪转借外单位及他人使用。

(4)严格执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一是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办理住院手续,手术前除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须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按照《省病历书写规范》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保存真实完整的病历记录;二是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发现孕情消失应在24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汇报,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并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跟踪调查;三是为保护孕妇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终止妊娠的,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实施手术,并在术后48小时内向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四是健全完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具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专人管理终止妊娠药品,专册登记终止妊娠药品购买、使用情况,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转让或外借。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5)健全完善新生儿出生、死亡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记录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并发症的原始资料,并填写新生儿出生、死亡和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等登记表,收集新生儿出生、死亡以及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性别信息。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每月15日前向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

(6)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一是加大对辖区内非法行医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两非”行为。开展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的全面清理,尤其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外来人口集中地等重点地区,要保证检查工作的有效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查处力度。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非法行医、非法接生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和屡打屡冒的非法行医点,要加大经常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追踪复查。要根据非法诊疗场所开业的特点,积极开展夜间、节假日等执法行动,严密监视,主动监管,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杜绝非法行医活动,对非法诊疗场所开展“两非”行为的,予以重点打击。

3、药品监督部门:

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生产流通管理。一是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的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进行调查清理,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对非法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依法查处。二是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药品的生产、批发企业应指定专人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工作,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4、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涉案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对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泄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公安部门:负责对“两非”专项行动中刑事案件的打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溺弃贩卖女婴和“两非”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专项整治中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6、法院部门:依法受理、审判涉及“两非”的案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

7、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扶持救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的活动;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参与打击非法抱养、遗弃女婴等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

8、妇联部门: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群众性活动,营造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追究

一是在落实实名制工作中,发现故意不登记1人次的给予经办人效能告诫一次;2人次及以上的给予经办人员待岗一个月并扣除绩效工资半年,科室负责人给予扣除绩效工资两个月,分管领导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予以当事人开除或解聘处理,科室负责人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予以降职,单位主要负责人做书面检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在查处两非案件中:

⑴对涉及两非的医务人员,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吊销其执业证书,如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⑵对涉及两非案件人员的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单位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篇(9)

一、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xx年经营情况

我市目前正在生产的医疗器械企业共有16家。其中三类器械生产企业2家,二类生产企业12家,一类生产企业2家。截止到20xx年7月1日,我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一共是436家。20xx年的经营情况见下表。

表1 **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xx年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万元)

利税(万元)

利润(万元)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4784.34

3767.52

47.77

215.58

151.63

72.81

181.03

124.16

228.3

2、20xx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展情况

与20xx年相比,20xx年,我市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医疗器械大型经营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总数量不多。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营业务趋向于单一化。经营范围往往包涵较广,但实际经营过程中倾向于某一类产品的专营,比如三类的植入器材和人工器官,二类的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等。20xx年,我市新增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6家,二类零售企业40家,主要经营品种都比较单一,规模不大,市场份额有限。

3、器械零售企业在乡镇、村覆盖情况:

我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全市目前有零售企业436家,已基本覆盖乡、镇、村。特别是乡镇器械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相结合,货源供应充分,完全能满足当地供求。

二、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经营人员素质问题。

医疗器械行业对从业人员有特殊的要求,但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与国家当前对医疗行业要求相差甚远,我市很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缺少专业质量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企业营销人员对器械基本知识也不够熟悉,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突出表现在企业法人及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对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以及基本业务知识了解掌握程度较低,尤其是企业法人和负责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管理不重视,自身不学习,内部不培训。

2、企业随意增加变更人员和超范围经营。

新办器械经营企业刚开始人员配备较少,随着经营活动的发展,时间一长,企业的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同时,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违法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伴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出现了这种情况:企业能和客户谈成什么就做什么,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导致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超范围经营。

3、部分企业申办许可证,无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属于项前置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但实际上,由于经营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实行低收费办理,办理过程中,只收取办证工本费10元,导致一部分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办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其是否真正经营,则是看以后的情况再说;甚至还有的企业只拿着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去工商部们申办《营业执照》,等有生意再说。在我局的监督检查中,全市4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目前发现有部分企业无经营活动。这样就导致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企业中,缺乏监管及退出机制。

4、质量管理人员 形同虚设。

按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验收审查标准》要求,器械企业必须设有取得医学、药学、机械、电子等相关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并要求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在职在岗。日常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实际不在岗,有的临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来企业应付检查,有的则强调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但目前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没有明确的处罚要求。

5、部分器械企业经营面积、仓库面积擅自降低缩水。

我市目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各级的医疗机构,企业大多采取上门推销的服务模式。这样对企业而言,固定的经营地址和库房对企业似乎形同虚设。因此,有部分企业在办理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后,立即退掉部分或全部经营房屋或库房,或者有的企业将大的经营地改换成小的办公地点。我局日常监管或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器械经营企业存在面积萎缩,按原址无法查询,联系电话变为空号等等问题。以前验收合格的经营面积后来居然严重缩水,有的甚至将经营场所或仓库改作他用。

6、部分企业无库存产品,难以有效监管。

有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根据医疗机构采购要求,直接向生产厂家或外地经营企业订货后送往医疗机构,其本身无产品库存。企业的产品质量验收记录也不登记,产品及供应商资质不全,导致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产品的合法性难以判断。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难查处。还有一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当地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行为难监督,违法难发现。

三、监管对策

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解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1、提高认识,扩大宣传,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提高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能力,药监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促使相关涉械人员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要重视岗前培训,也要强调日常管理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器械法律法规,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培训人员进行严格考试,避免培训流于形式,让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医疗器械管理基本规定,提高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

2、严厉查处器械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退出淘汰机制。

目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并没有明确要求建立强制注销的退出机制。建议监管部门在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多次出现违规行为以及软硬件条件多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立强制注销退出机制,逐步淘汰不规范企业,同时逐步提高经营企业的门槛。这样既有利于净化医疗器械市场,又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发展。

3、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强制要求和处罚。有鉴于此,药监部门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将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内容,连续两次或几次以上检查时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

4、严把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标准,从源头控制提高企业开办条件。

目前,**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是依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在设施设备、机构、培训、人员、管理制度与记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经营场所与储存条件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药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管理,确保企业开办验收时候软硬件条件的具备,从源头上把准器械经营企业的准入关。在企业申请开办时,要求企业必须与质量管理人员签订劳动部门认可的合同,从源头上控制住质量管理人员形同虚设的问题。

5、建立经营器械诚信档案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结合诚信考评和年终安全分类等级,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划分不同管理类别。对诚信意识差、安全风险大的单位,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安全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建立卫生、医院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真正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纳入监管视线,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6、药监部门要完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规范医疗器械流通行为。

医疗器械经营与药品经营相比较,有着明显的不同。药品经营以门市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而大多数医疗器械公司一般是带着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一些资质,拿着各种医疗器械的样品甚至图片到各医疗机构上门推销谈妥品种和价格后再提供实物。这种经营模式就要求药监部门制定出一整套适应医疗器械经营规律的监督体系来对应。为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监管部门应完善相关法规,对保证医疗器械安全的主要制度、记录、票据及采购、销售、运输、管理等内容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杜绝挂靠经营、串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尤其要对基层医疗器械的物流配送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医疗器械物流配送的登记、限制制度,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同时针对不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使监管人员在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律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律及存在的问题要经常进行研究探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从而确保将依法监管落到实处。

篇(10)

我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付的单位共有×个,即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目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工伤保险参保×人,生育保险参保×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参加失业保险×人,参加生育保险×人,参加工伤保险×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率为×%)。

今年上半年,共征缴社会保险费×万元(其中,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万元、工伤保险费×万元、生育保险费×万元、失业保险费×万元,征缴医疗保险费×万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金×万元(其中,支付企业养老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万元、失业保险金×万元、生育保险金×万元、工伤保险金×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万元)。

20__年,有×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低保、五保×人),参合率为农村常住人口的×.×%。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万元,已有×人次住院就医,支付住院医疗费补助×万元,人均补助×元。

二、自查工作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安全关乎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事关党和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上,主要领导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并将任务逐一分解,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同时,成立社会保险基金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经办机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根据《通知》要求,各经办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自查计划和整改方案,重点围绕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 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为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各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均单独核算,分开管理,专款专用,没有社会保险基金之间相互串用问题。在银行建立社会保险资金财政专户,各经办机构征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问题。设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做到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报表编报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努力做好社保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

二是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各经办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现纰漏。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建立层层报批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基金征缴和支付方面建立了部门间相互监督机制,征缴科与基金科每天核对应收款项与开出的票据,保证了票款账相符,并建立了领取、收回签章负责制。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制定了计算机收缴管理制度、基金上缴制度、审核认定发放制度,银行进账单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三是建立基金及时上解制度。各经办机构社保基金收入及时上解到财政专户,定期与财政专户对账,保证了账账相符。

四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经办机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设举报箱,随时接受监督。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业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五是建立定期自查制度

。各经办机构定期对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实行随时检查和定期轮岗制度,严肃基金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同时,分析查找在机制、制度、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三) 强化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

为做好基金征缴,严把支出关口,我们不断加大基础工作,设立了征缴、审核、支付、监察、审计、财务、微机管理等科室,安排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同时,通过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业务竞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经办能力,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专业化。

×.严把收入关,确保基金征缴应收尽收。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扩面工作。通过送法到企、政策宣传周、就业洽谈会、举办培训班、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保险的目的、意义及政策规定,使更多的人了解政策,从而提高劳动者和企业法人的参保意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与工资、评优挂钩,做到人人有指标,充分调动全员收缴的积极性。三是大力清欠,实现颗粒归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清欠小组,组成专门科室,抽调专门人员,深入欠费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稽查,对少缴、漏缴的单位,敦促及时补缴。失业保险科定期对缴费单位进行稽查,核对企业参保人数,核实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加大清欠征缴力度,通过政策宣传、电话催缴等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催缴。医保中心建立基金欠缴备查账,每月月末由征缴科提供当月基金欠费明细,根据明细,及时催收,保证了基金足额征缴。各经办机构对欠费×个月单位由主任调度,欠费×个月由主管局长调度,欠费×个月的报局长亲自调度,有效地敦促了企业及时缴费,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严把支出关,确保基金合理使用。一是建立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和信息台账,采取电脑操作业务,业务流程按__市基金监督规定执行,实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信息化。各经办机构建立信息网络系统,严格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流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追款冲账业务手续,凡是重复缴费的,需提供缴费收据原件,由窗口审核打印,注明原因,助理审核签字,主管领导审批方可返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常年坚持报批制度,凡涉及新增参保人员的保险费征缴、合同制人员的保险费补缴、新增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出、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抚恤金支出、个人账户的转移支出等方面,全部经由初审、复审后上报局里,审批后执行等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在网络系统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又建立一套系统人工账台,记载参保、征缴、支付等各项内容,随时更新,以备查验。二是与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共同把关,每年做好两次离退休人员生存信息认定,杜绝养老金冒领,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三是做好待遇核准,认真做好失业职工的接收和档案审验认定,做好工龄认定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核定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督,重点是对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考核,杜绝不合理支出。五是严格失业救济金发放程序,对失业保险申领登记的失业职工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对申请住院的失业职工实行定期走访制度。经自查,各项社会基金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__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没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发生,也没有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现象。

(四) 健全监督体系,实行全方位监督

基金监督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对于保证基金的安全性、提高收益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证监督的有效性,我们主动接受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

一是严格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与运行,绝不出现套取或挪用现象。实行“钱账分离、管用分开”的管理办法,做到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确保基金封闭运行。二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每月×日前将上月报表报局养老保险科,接受监督检查。三是市审计局、财政局加强日常监管,并将基金的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务必要把老百姓的“保命钱”管好、用好。四是监察局对社保基金使用实行通报制度,市人大和市

政协也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二、 存在问题

尽管我们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工作环节仍有不足之处。如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仍有未补缴;社会保险费有当期欠缴现象发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建设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业务需要等。

三、 下步打算

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我们认为,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工作的关键,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基金自查与整改工作的基础,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自查情况,下步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 落实协议,催缴欠费

具体情况问事保。

(二) 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各经办机构都成立稽查科,并派专人深入企业,定期、不定期对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参保单位是否有漏缴漏报现象发生,做到应收尽收。对当期欠费或拒不缴费单位,劳动保障局采取行政、法律、舆论措施,强制催缴,减少社会保险费当期欠费现象的发生。

篇(11)

不仅中小药企,知名药企也改靠其他途径赚钱,而不是药品本身。日前,江西江中制药集团对外宣布将进军白酒市场,而云南白药今年前三季度仅白药牙膏的收入就达到12亿,同比增长约40%,日化产品成为其主要利润来源。

这种情况并非个案。“很多企业对于药品GMP高标准所带来的成本抬升应付不及,动辄5000万以上的投入极大挤压了这些药企的生存空间。”北大纵横医药合伙人史立臣告诉记者。

而以前的中小药企,走的都是以规模换利润的发展模式。

成本的困扰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大众的用药需求不断增长,这为医药制造行业带来了福音,但随着行业市场化的推进,国内的医药制造行业呈现出低层次的竞争格局:很多企业在控制产品质量方面有非常大的问题,散、乱、差的现象比比皆是,加之对近年来药价虚高的不满,有关部门由此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力图将这个关系到民众健康的产业扶上正轨。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药品GMP”)已于2011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发改委也发出通知,从今年10月8日起调整部分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类等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95个品种、2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幅为17%。

对于大型医药企业来说,政策的出台使得生产标准相应提高,其中包括硬件设施、生产流水线、质量体系以及员工素质等等,但对于中小型医药生产企业来说,药品GMP的标准带来了成本的大幅上升,一些没有资金与研发优势的企业陷入被收购甚至倒闭的困境。

辰星药业其实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受到过一次冲击。1993年,受益于国家鼓励招商引资的政策导向,这家中外合资的企业成立,初创的前八年,一直是利用梅峰制药厂的生产线进行委托加工,但到了2001年的时候,出于规范药品生产的目的,当时的医药GMP要求制药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和厂房,这迫使辰星药业进行了重组。“我们当时没有独立的生产基地,政策规定不允许有厂中厂,必须要有独立的厂房。”余先生说,为了让企业生存下去,他们不得已放弃企业股权,变成了一家港资企业。

2006年,时值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造假药“亮菌甲素注射液”的假原料二甘醇,这使得国家更加严格地要求制药企业对采购回来的所有原料都要进行检验,辰星制药也不例外,他们自费购买了大量的检测仪器对自己所使用的原料进行全检,这极大增加了制药的成本。

2012年4月15日,央视 《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浙江“毒胶囊”事件,又一次让众多药企感受到新的压力。“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药厂的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为此有关部门相应修订了政策,对医药管理提出了新要求,成本又增加了。”一家生产临床药品的企业主告诉记者。

“检验需要用到大量的特殊材料,包括原料的纸盒、胶囊等等,有些设备很昂贵,这本是原料供应商应该为我们提供,最后却让我们自己来出这笔费用。况且原料商的药品已经检验过了,但有关部门却要求我们还要拉回来重新检验一遍,这也给我们增加了工作量,最终成本的上升还是要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去的。”余先生认为,这些应该由胶囊制造厂家来负责任,而现在他们下游药厂却也要对这些原料进行质量鉴定。

药价的困惑

另一方面,药厂也在承担着降药价的责任。针对看病贵问题,发改委今年10月8日再次对药品价格进行降价调整,自1998年以来这已经是第29次了。但是,由于药品招标实施的是最低价中标政策,每一次降价后,一些常用药,因招标价低,企业无利可图而停产,或换个包装规格再次销售重新申报价格,形成新的高价药,制药企业的药品一次次随着发改委的降价政策“华丽转身,再造升级”。

目前通过医院的销售药品占整个药品销售的70%,而药店、门诊仅占30%。“药品价格调整主要是为了解决药品虚高的现象,应该说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它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药品价格虚高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医生拿了不该拿的处方费,有时一盒一百元的药品,医生拿到的处方费高达三十元甚至四十元,医生拿了不该拿的钱,就可能受到利益驱动,不用便宜的药而用贵的药,这直接增加了患者的负担。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理应杜绝掉,但是很多情况下大家都视而不见。”余先生说。

“现在制药企业的人力成本、研发成本很高,药品价格受到层层挤压,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虽然说现在的老百姓觉得一些药品的价格很高,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药品都是这样的。”一家药厂的区域经理左先生对《新商务周刊》的记者表示,执行降价令以后,许多厂家实在做不起某些廉价药了。劳动成本的升高与银行贷款利息的普遍上浮使得资金成本大幅度增加,而这些都会转化为产品成本。原料、人工、资金成本大幅度增加后,如果药品没有合理的空间,那么必然会导致很多企业靠牺牲药品质量来降低生产成本。

“两票制”难题

为了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解决药价虚高问题,部分省市开始试行“两票制”的药品采购方式。2009年9月,福建省先后出台了《药品集中采购生产企业投标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企业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和《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三个文件,明确规定将贯彻“两票制”。所谓两票制指的是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

2010年发生的“芦笋片”事件将药价虚高的问题再次推向了舆论高点,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披露,一种由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芦笋片”出厂价为15.5元,湖南某医药公司以出厂价购入后以30~4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唯楚医药公司,毛利高达1倍,唯楚医药公司转手将其以185.22元的价格挂在采购网上,医院采购后顺加15%,以物价部门限定的最高销售价213元的价格销售给患者。最大的利润产生在医药配送公司到医院这一环节,药品“升值”140~150元。

“药品每经过一级商业公司,就加一次价,层层加价后,到了患者手里时,价格就提高了很多。”一家医药流通企业的负责人周先生告诉记者,两票制有助于加强政府对经销商的管理,但也增大了医药流通的难度。

对于医药生产企业来说,两票制也让他们的选择权相应减小,这将增加制药企业的成本压力。对于辰星药业来说,他们原本与一家广东的医药公司关系不错,这家公司是辰星的产品,可以通过广东的公司将自己的药品卖到广西,但由于两票制的实行,他们必须直接和广西当地的医药公司进行联系,这对于像他们这样没有庞大销售队伍的中小药企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

自主研发定生死

此外,国内药品制造企业研发投入少、创新能力弱的问题已成为困扰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已久的难题,“这也许并不仅仅是企业研发资源匮乏的问题,而是连续十几年的国内形势造成的。”史立臣表示,国内的医药行业市场化以后,从1998年到2006年这段时间基本是不进行研发的,销售才是他们的业务重心,有销售就有利润。但随着竞争形势越来越严峻,企业开始考虑到研发,但这种研发仅仅是换剂型或是增减处方中药的成分数量,而审批不严格,换个包装就能把它批作新药。这造成了企业对真正意义上的研发不注重。“美国的一个新产品从研发到上市,可能要十几年,中国哪有那么长时间去搞这些事。研发是有风险的,投入未必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广州医药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刘菊妍表示,现在大多数药企的研发投入只占到销售额的1%~2%,为数不多的创新性企业如恒瑞医药、先声药业等能达到7%~8%,只有个别企业能达到10%。横向对比,跨国制药公司绝大多数研发投入比例为年销售收入的15%~20%。即便是同以仿制为主的印度制药公司,研发投入的比例也接近年销售收入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