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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6:0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民主管理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民主管理论文

篇(1)

1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理念

当前管理界人士对柔性及柔性操作观点较多,看法不一。在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虽然听到了来自各方拥护的声音,但与此同时,也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有人认为,柔性操作的理念不清晰;还有人认为,柔性操作是一种妥协,一种缓冲,为的是掩盖矛盾,是因为政府没能力解决问题而采取的一种缓兵之计。甚至,有少数政府官员把柔性操作当作为自己谋利的一种手段,他们在行政之时,也采取了“柔”策略,可此种“柔”操作是建立在他们滥用权力、为非作歹、之上的。谁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在行政之时就“柔”一把,大开绿灯。这种“柔”操作将正义抛之脑后,将人民的利益抛之脑后,与我们的民主行政的理念背道而驰,从而造成党风不良、官风腐败,致使干群关系紧张,并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和合法性等。

因此笔者认为,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理念一定要相当清晰,那就是要“民主”,为民谋利。以人为本的“民主”观念是中华传统行政文化的精髓。民主行政是现代行政的本质特征,也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改革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现代政府应该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在坚持刚性目标的前提下,通过柔性操作的方式承担起政府的责任。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表明,在追求民主行政的过程中,在实现人民民主与人民的过程中,柔性操作是必要且必须的。将民主作为最重要的公共行政理念和价值观准则,既是民主行政柔性操作的合法性要求,同时也是公共行政存在及使命的必然选择。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能够在坚持行政的刚性目标的同时,更好地化解社会冲突和矛盾,更好地实现民主,为民谋利。

2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特点

(1)人性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是依据社会的共同价值和文化精神氛围进行的人格化管理,其本质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它以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为基础,以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思维,在广大老百姓的心中形成一种潜在的说明力,从而把政府的意志和思想贯彻在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中。

(2)平民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改变了过去行政工作人员“高高在上”的局面,提倡“平民化”。从实质意义上说,这种变化要求政府行政人员在增强非权力影响力上下功夫,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也要求他们在职务升迁、任免去留上多一些平常心、事业心,少一些。另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还强调民众的参与,实际上,行政的柔性操作过程是政府与广大群众思想与动机上的互动过程。社会的发展是由政府与广大群众共同推动的,而不是主要由政府推动的。

(3)弹性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注重战略弹性,重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倡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从而提高整体的反应灵敏度,时时应对变化和不确定。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遵循的是从实际出发的机动灵活的指导思想,有所变,有所不变,变就是创新,就是无止境的改善,不变的是民主行政的宗旨和理念。

(4)效率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注重技术渗透,重视研究行政管理的规律,分析行政效率的现状,力求提出改进提高的措施。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政府部门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过程中要以不断地学习及时获取新知识和新技能为前提,以高技术手段不断促进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不断开创行政管理的新天地,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从而更好地为民谋利。3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途径

(1)以情感为基础,推行民主行政。注重情感沟通和关系协调。在传统的行政方式中,过多地强调“服从命令听指挥”,沟通被看得不是很重要,对组织的分配、安排、命令,人民想得通要做、想不通也要做。这种“不平等”的待遇使人们只能在无奈中接受一切。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就是要改变这种局面,它以“公正、公开、公平”为原则,以“沟通——理解——互动”为模式,从而实现有效行政。另外,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影响组织、社会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越来越错综复杂,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越来越突出。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在协调上的职能、方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以协调求稳定、以协调求发展、以协调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也是行政的柔性操作方式之一。

与此同时,还要注重激励作用和个性化指导。在传统的行政方式中,习惯于“指挥”人民前进,不注重激励人民的动机和行为。其实,人们从事一切工作的愿望程度,是影响行政目标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在推行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的过程中,要以人民“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以“察民情、知民心、顺民意”为落脚点。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学会运用科学的激励方法和高超的激励艺术,让人民在自觉自愿的状态下配合行政工作,把要求人民干的事情变成人民自己愿意干的事情,最大限度地使其潜能变为显能。另外,现代社会,人们的个性呈现多样化、多元化,这就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在行政方法上也要多元化、多样化,更加注重对群众进行个别的关照、个别的指导、个别的激励,在不断改进行政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行政艺术。

(2)以文化宣传为平台,促进民主行政。首先,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增加资金投入,利用多种渠道,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教育是兴国安邦的良方妙计,也是增强公民意识的必要途径。通过教育、统一观念,塑造社会整体的价值共识,从而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合力。另外,要正确引导文化媒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媒体肩负着塑造民众性格的重任。维护民权、关注民生、传达民意,这些既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利益,又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知作为公民应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从而促进民主行政的顺利进行。

(3)以制度为保障,确保民主行政。一方面,在政治系统的输入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和疏通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另外,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另一方面,在政治系统的输出上,则应该发扬民本精神,把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价值目标。将“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精神理念贯穿于各项制度之中,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之中,从而突出人民群众在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确保民主行政。

4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篇(2)

高二(2)班,是一九九九年所组建的一个文科班,全班六十七人。我这个班主任一年前走马上任。在我的班级管理中,高举民主与科学两面旗帜。着重于建立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为特点的健康的师生关系。

(一)尊师爱生

尊师爱生就是学生应当尊重老师,老师应当热爱学生,这是我们新型师生关系的特点,也是建立良好、协调师生关系的感情基础。实践证明,尊师常是爱生的结果,爱生是尊师的前提。通过数年的班主任工作我深深认识到,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就在于如何热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生,才能对教育工作高度负责,才能深入了解学生,全面关怀学生,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如果教师不爱学生,就会失去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就难以在教育实践中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教育效果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教师要尽可能利用各种机会,主动接近学生,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贴心人和知心朋友,全身心地关爱学生,从而赢得学生对自己的尊重。

文科班在刚组建时,大多学生在心理都有一种自卑感,认为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因为理科成绩不够理想才“改换门庭”。这种心态的存在是对今后的学习生活极为不利的,所以要尽早将其消除,鼓舞其士气,树立其信心。

我在开学后的第一次班会上,使用了一个“激将法”,说了几句“刺激”的话:“同学们,首先我欢迎大家加入到高二文科班这个集体里来,做为班主任,我将率领大家浴血奋战两年,胜利杀进大学校园。”(听到此话,同学们都面露喜色,突然话锋一转)“但你们知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评价文科班学生的?他们说文科班的学生是成绩不好的才去学文科,是所谓差生的集合。”(听到这里,学生们或埋头不语,或很不服气。刺激见效后,就要树立自信心了)“这是偏见,但面对偏见光用语言去回击未免太无力,我们要用行动去证明,我们是一群有实力的学生,我们大学校园里见!”(然后用历届文科生中的出类拔萃者的事实来说理,鼓舞士气,达到效果)

除了“心理战术”外,教师还需要将爱心融于点滴小事中,高二(2)班有个特点,借读生人数相当多,全班六十七人中,在籍生39人,借读生28人,借读生占全班人数的42%。借读生由于进校分低,往往自觉得低人一等,害怕老师会另眼相看,有同学说在籍生是“亲生的”,而自己是“抱养的”。一旦他们长期得不到重视与关心,加上成绩不理想,很容易演变成“破罐子破摔”心态。这对整个班集体的健康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因此,作为班主任老师,不能厚此薄彼,应一视同仁。

首先班主任老师有意识地在班级管理中淡化“有籍”与“无籍”,强调我们是六十七人组成的大家庭。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奖惩”分明,一视同仁。第三,更多地留意借读生中成绩不够理想者的动向,防微杜渐。

我曾经笑谈,班上学生较多,如果每天找一个学生谈话,全班同学要两个多月才能轮到一次。因此一方面鼓励学生主动与班主任交流,另一方面坚持“一天一谈”(每天抽二十分钟时间找一名同学谈话。)这种谈话是平等的交流,班主任以朋友,师长的身份,以帮助学生困难的角度来谈话,效果不错。学生谈完后觉得老师正在关心我,关注我,从而信心大增,积极性增强。此举比多补几节课,多训几次话要成功得多。

例如班上一名女生,一直在学习上漫不经心,对班级活动不闻不问,在“一日一谈”中她说出了心里话:她初中就读于省重点中学,成绩相当好,作为保送生(优录二十分)推荐进入该校高中;但中考中“马失前蹄”成绩大幅下降,以至保送生最低线都未达到,于是心灰意冷,觉得无颜见人高一时便到郊县借读,在哪里未能很快适应,学习更是觉得无回天之力了。不得已高二回来借读,对自己也没有多大信心了。我听完后与她长谈了一个多小时,讲到了人生道路上对待挫折的态度;讲到了如何走出心理阴影区;讲到了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讲到了她父母为她付出的努力和辛苦。她听着流下了眼泪。这一谈对她触动很大,好像变了一个人,学习上开始用功了,个性也变得开朗起来,学习成绩也有了明显提高,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眼光中她又成为一名自信活泼的女孩。

通过“一日一谈”,作为班主任的我也尝到很多甜头,总结出了一点规律:考前找那些学习成绩起伏较大同学谈,提醒他们早作准备,精心备考,增强自信。考后找有进步的同学谈,及时肯定他们,使之一鼓作气。更要找退步的同学谈,及时分析失误,亡羊补牢,防止气馁。

同学们和我的关系都不错,朋友式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亲其师才信其道”这句古话我有了更深层的理解。

(二)民主平等

教师的教育应建立在民主、平等、友善的基础上,以说理疏导,循循善诱的方法,促使学生学业的进步和思想品德的提高,教师决不能以为学生是孩子而以“大人”、“长者”自居,动辄以简单、粗暴的态度和压的方法来对待学生,从而造成师生关系的紧张和对立。

作为教师,不体罚、不训斥学生是平等、民主的最基本原则,实质上,师生民主、平等的关系还应是教师善于虚心向学生学习,善于倾听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在发生问题时,师生之间要善于民主讨论,服从真理,倡导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风尚。所以我常对学生讲布鲁诺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在班级管理工作中,有产生班干、团干这一关键步骤,他们是班级领导核心。任命班干部,则简单易行,但专制色彩浓些,选举班干部,看似麻烦,但他们代表了学生的要求和利益,使“民主”得以体现。

选举过程大致如下:首先班主任在全班作动员,强调班干部要有为大家服务的意识,要成为班级中的模范。然后由竞选者就竞选职位,自我评价,施政纲领等进行演讲。之后,由全班同学及班主任老师投票表决,产生班委会成员(3名)团支部成员(3名),当场宣布结果。接下来一周时间,由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组阁”,任命宣委、文艺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等职务人选。再交全班同学审议通过后,临时班集体核心力量产生,试用期半年。半年后经民主评议,作适当调整后正式任命。在这一过程中,班主任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这样民主选举产生的班干部、团干代表了全体同学的意志,他们今后的工作也必然会得到全班同学的支持。

班委会、团支部领导下各小组设组长,各学科有科代表,每天有值日生(轮流),目的是让百分之百的同学参与班级管理与建设工作,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如图示:

副班长学习、宣传、文艺、生活、体育委员

班委会:班长组长(五大组)

副班长值日生(全员轮流)

班主任:领导、协调作用

班级管理

机构组织委员①团小组

团支部:团支部书记③

宣传委员⑤

在班级重大决策时,由班委(3名),班主任及团支部成员(3名)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民主与严格管理并不矛盾,在班级管理纳入“法治”轨道的过程中,在民主前提下执法,在执法的过程中体现民主。

首先让全班同学分小组讨论,班委会、团支部研究修改后制定出《班级公约》等班级制度,从而使班级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

然后坚持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检查形式有:

①学生自检。让学生自我反省,如在自检中以现有“违法”行为,可以从以下“自惩”方法中任选一种:a、做一件好事,将功补过;b、在自评表上对“违法”行为作小结,自己保存,以观后效。

②学生互检:互检方式有要好同学自由组合互检,“先进”与“落后”搭档间互检。以起到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作用。

③干部检查:由班干部检查班内同学,发现问题后,作记载,一周一“通报”,使班干部能力得到锻炼,也使班风中充斥着一股正气。

④集体检查:配合校文明示范班评选工作,既检查同学,也检查班主任的工作、言行,评出优秀榜样,激励先进,争创先进集体。

⑤班主任抽检:一旦四种检查落实到位后,班主任抽检工作就会很轻松。班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律精神,学生如果学会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这个班集体就会是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甚至老师“不在”比“在”还好。

(三)教学相长

教学相长包含三种含义:

(1)教可以促进学,即“教然而知困,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2)教师可以向学生学习。教师虽以教人为主,学生以学习为主,但教师也可以向学生学习,能者为师。

(3)学生可以超过老师。学生不应“书云亦云”,“师云亦云”,要独立思考,独立判断,鼓励质疑。追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在上任三个月后组织了一次恳谈会,请同学们给我提意见,意见收集起来真不少,有听颇为尖锐,大至工作方式上希望我在考试后分析成绩时不要因恨铁不成钢而影响学生心态。小至个人小节上希望我改掉曾随地吐痰的不良行为。虽然我听得有些面红耳赤,但我知道,只有主动听取,学生的批评和建议,教师才可能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所以恳谈会成为我班主任工作中的常规活动,二到三个月便开展一次。

篇(3)

中图分类号:TU2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的质量是影响建筑物外观及使用功能的主要因素,直接决定着施工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在本行业的信用度。建筑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唯有提高施工质量才能提高竞争力。要确保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法律、规范等方面的要求,质量控制是必要的手段。

一、民用建筑施工管理的意义

民用建筑施工管理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建筑施工的每一项工作,要根据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法,提高管理的水平,真正做到现代化生产的需要。要提高操作方法和操作流程的合理性,提高建筑材料的利用效率。其次,建筑施工管理既要抓好进度,又要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降低不合理开支带来的成本预算的增加。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最低要求。在进行建筑工程监管控制时,要以民用建筑的质量管理作为落脚点。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具体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管理方法不科学等造成的。在施工工艺不断提高的条件下,房屋工程施工管理与控制工作也越来越复杂。所以,需要工程建设中总结经验,创新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

二、民用建筑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较多

在民用建筑工程中,由于涉及到的施工项目较多,工艺流程复杂,所以质量管理实施的难度也较大。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工艺、地质条件、施工人员等都有可能影响到民用建筑的施工质量。而且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的变动非常大,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既没有固定的生产线,生产工艺和检测技术也不完善,再加上影响工程质量的偶然性因素也非常多,因此,民用建筑施工质量很难得到有效的管理。

2、施工质量管理系统不够完善

缺乏科学完善的管理和质量监查体系也是导致民用建筑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方面,由于民用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许多工程项目的检验都无法得到高效实现。尤其在工程完成以后,即使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也不可能像工业产品一样进行零部件的更换。一些工程管理和监督部门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也没有尽到责任,在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存在蒙混过关的现象,从面导致许多存在质量问题的民用建筑流入市场。

3、建筑材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增加,对于建筑材料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加。建筑市场上不断涌现大批的建筑材料生产厂家,很多其他领域的企业也将经营项目转向了建筑材料生产行列中。在这种市场环境下难免会出现一些为了追逐利润,以次充好的生产厂家,建筑材料的质量也因此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大量不合格的建材产品被应用在民用工程当中。另外,一些施工单位的采购人员容易被各种利益诱惑,对于材料质量不负责任,随意采购一些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导致大量不合格材料被应用在民用建筑工程当中,从而导致一些民用建筑因为材料不达标而诱发各种质量隐患。

4、施工队伍素质低

近年来民用建筑工程迅速增加,导致对建筑施工人员的需求量大增。而实际上建设市场所拥有的高素质建筑工程人员却非常有限。所以一些施工队伍,不得不大量采用没有施工经验和从业资格的务工人员。这些人员通常不具备民用建筑方面的相关经验和技能,也缺少必要的质量意识,施工单位对于这些人员的业务状况了解也不够全面,因此民用建设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三、民用建筑施工管理措施

1、构建和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一般主要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施工技术复核制度、施工生产碰头会议制度、施工现场的质量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工程质量统计制度、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内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责任以及要求,应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派遣相应的监理人员。监理控制人员在施工现场要认真完成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重要施工程序、项目进行全程旁站,做好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处理以及工程的验收工作。要通过构建集体监督责任制,保证建筑施工监督的时效性与准确性,提高房屋工程质量监督的改革力度。

2、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至关重要,必须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其加以保护。在施工材料方面上,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加强环境保护的目的,可以多采用一些环保建筑材料。基于此,建筑施工单位可以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场地条件合理调整时间,尽量降低噪声污染,以营造一个相对安静和轻松的周边环境。除此之外,为降低环境污染、减少灰尘、改善建筑工地的空气质量,可以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适当绿化,道路硬化,改善施工环境和减小污染,同时可采取经常洒水保持地而湿润的措施,以尽量降低扬尘污染。

3、要做好技术管理工作

因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艺复杂性、各类项目施工工种和班组较多的特点,在技术上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首先制定切合实际的各项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项目开工前,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有条不紊的组织施工;为了提高施工质量和水平,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革新项目应及时加以总结提高,制成标准的图纸,以供其他施工队伍参考使用;另外,在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加大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如对传统施工技术或施工方式进行信息化改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

4、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的管理

对材料设备的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按照设计施工的要求严格对建筑材料进行验收,按规范要求需要复试的材料必须复检合格后投入工程使用,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合格;此外,材料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施工进度,合理有序的发放建筑材料,杜绝浪费以及丢失现象的发生;另外,应做好建筑废料的回收工作;在施工结束后,要对剩余的建筑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和丢失,还要核对建筑材料的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建筑材料的利用效果等。

5、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质量观念

加强民用建筑的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说,首先要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质量观念。对其施工操作进行规范,必要时给予技术讲解,另外要有计划地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和文明施工培训。作为施工管理的一方,要对新人组织专业化的技能培训,通过提升工人技术水平来提高民用建筑的质量。同时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观念的宣传教育,以出事故工程作为反面教材给大家以警醒,或者施工现场以公告栏或海报的形式宣传工程质量的安全性,强化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到每一个管理及施工环节。对于工程管理人员,更是要加强专业培训,不但使其对最新施工工艺、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还要使其掌握一定的管理方法。通过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应有的工作热情也能大大提高民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只有施工团队的素质在整体上得到提升,才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共同提高民用建筑项目的工程质量。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在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但是这都是暂时现象相信在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建设出高质量的建筑工程。

参考文献

篇(4)

为了使民用建筑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首先就需要一个统一的管理制度来规范管理人员的工作。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由施工单位领头建立一个专门负责技术管理的部门,在施工现场由总工程师和先关的技术负责人经过讨论,共同制定一个符合工程要求的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当工程开始了实际工作后,应该由项目部总工牵头,配合技术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参与,结合现场的实际进度和环境要求,编制一系列具有可实现性、可操作性的科学的技术管理制度。

1.2认真执行图纸会审

建筑施工规模庞大,动工后再返工耗时耗力,因此在施工前期,就要做好对图纸的审核工作。审核时要进行会审,技术人员要充分了解图纸的设计意图,确定质量合格标准,针对图纸中存在疑问的地方仔细分析,重点部位专门编制施工方案,并向现场操作人员仔细讲解,实际施工时技术人员也要在场指导。参与图纸会审的人员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这些人员将来也将担任管理工作的主体。会审时,设计单位要向其他各方仔细讲解工程中涉及的一些问题、一些构造的建造目的等,积极听取各方意见,酌情提出修改意见。同时还可以在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前提下,对图纸中有关执行的“四新”要求的质量标准等进行技术洽商等,以便形成书面文件用于指导工程实施。

1.3坚持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工作时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工程开工前必须要完成技术交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参与施工的一线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熟练的完成自己工作要求的操作,并能够及时灵敏、正确的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故进行处理和补救。技术交底工作一般都是逐级进行,先由技术总工向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可以扩大到班长、组长),然后由现场主管人员向各班、组管理人员交底,最后由班组管理人员向工人交底。班组管理人员是最基层的管理层,班组管理人员一定要向施工人员说清楚施工的任务和难点,并提出安全需求和质量要求,帮助施工人员更好的完成工程建设。

1.4材料检验与质量控制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量较大,使用的材料种类众多,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就必须做好材料检验与质量控制工作。建设单位在事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可以指定某一家材料供应商的材料,也可以由施工单位来选择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必须要明确写出材料的数目、质量要求,并注明违约的惩罚措施。材料进场前要先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检查材料的使用说明、保存说明、生产许可证、生产批次等说明书。对于一些需要进行重复检查的材料,检验过程应该有监理单位在场,将检测材料送往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所有检验合格后材料才能进场或入库。

1.5重视技术安全管理

技术管理工作应该从细节着手,过多的管理措施未必全部奏效,只有保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种安全措施被彻底的执行,才能使危险降到最低。为此,必须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制,让参与生产建造的每一个管理人员都负起责任,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必须对相关负责人有所惩戒,并进行及时的补救。安全故障可能造成许多经济损失,如电梯口、通道口、楼梯等位置,必须要进行一定的处理,设置相应防范措施,在现场进行施工的人员必须要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免发生危险。

篇(5)

一、案件中的取证行为与证据效力

我们不妨先围绕此案中的行政处罚证据做一分析。众所周知,证据是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而取证过程要受到法律的诸多约束,证据效力也要经过排除规则的严格检验,若无瑕疵方能作为行政处罚的根据。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取证过程及其证据效力到底应做何评价,笔者认为此案判决中的有关结论值得商榷。

首先,公安机关的取证行为并非行政权力的委托和让渡。试想果如法院判决所言,市民拍摄的照片具有直接的证据效力,且此时的调查权为市民所掌握,那我们就可以推导出下面结论:首先是公安机关一旦获得这些“证据”,对其效力也就无须甚至不能加以甄别排除;其次是公安机关一旦对此类“证据”不予采纳反而将因行政不作为而构成违法。这样的逻辑无疑十分荒谬。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我们仔细辨析这一规定便可发现,调查与检查作为两种不同的取证手段,后者的实施条件比前者严格,非行政机关亲自进行不可,但也仅在必要时方需如此。而调查收集证据的方式则可以多样化,例如可以通过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电子眼、录音器等现代技术设备采集,可以是行政机关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制作调查笔录等,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广泛收集和公民主动提供。这就意味着,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采用多元化和多层次的调查方式方法,也即证据来源多样化,是行政机关很自然的选择,而其直接目的就是高效地收集到行政处罚所需证据,同时降低调查取证的成本。在本案中,公安机关“调”来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查”实之后择其符合要求者而用之,“调”的主体是公安机关,“查”的主体还是公安机关,又怎么谈得上是将调查权委托、甚至让渡给市民呢?此时的调查权仍牢牢地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鼓励市民提供线索恰是其行使调查权的方式之一。

在此必须指出的是,尽管《行政处罚法》规定了个人不能成为接受委托实施处罚的主体,实际生活却已经出现了由个人接受委托、甚至获得授权实施处罚的需要。最明显的例子是船舶航行途中的船长和列车行驶途中的列车员为了保障船舶或列车等流动性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授权或委托获得实施处罚的权力。因此,我们只能将不得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视为一般的原则而非绝对的铁律,本案判决中称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而不能委托公民行使,就未免过于绝对了。

其次,市民“拍违”的照片经得住行政证据排除规则的检验。与诉讼证据类似,行政处罚证据的效力须经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即所谓证据“三性”的检验方能被采信。[2]本案中市民拍摄的违章照片具备真实性与关联性已无须赘言,否则公安机关根本无法辨认原告,而原告在复议程序中也承认了违章事实,这也反证了照片具有真实性与关联性。[3]

那么这些照片是否具备合法性呢?“非法性排除要求对来源和形成为非法的证据(资料)不得作为诉讼中定案的依据,应该予以剔除。这种非法不仅指违反了程序法,而且也包括违反实体法,同时,亦包含对基本法——宪法的违反。”[4]具体而言,行政程序中的证据因非法性而应排除其效力的情形主要包括:(1)严重违反法定取证程序收集的证据;(2)不合法主体收集和提供的证据;(3)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4)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5)不具备合法性的其它证据材料。[5]笔者将其概括为程序违法、主体违法、手段违法、侵害法益四种主要情形。就本案中的违章照片而言,它的取得在程序上并没有违反“证据在先、处理在后”的原则,也无其它违法情形;在主体上,诚如上文所言,取证过程始终操之于公安机关之手,其权力从未假手于人;在手段上,无论是孔某拍摄赖某交通违章的过程,还是公安机关向知情者孔某收集照片的过程,均无利诱、欺诈、胁迫、违反善良风俗等情节;而取证的过程也并未侵犯赖先生的生命健康、隐私名誉等合法权益。因此,对本案中公安机关所采证据材料的效力,应当可以得出肯定的结论。

再次,类似的取证方法在我国其它法律中已不乏先例。众所周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可以使用通缉悬赏的方式鼓励公民提供线索、协助侦查,公民提供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也常常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指控与定罪的证据。如《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便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依照“举重以明轻”的法律解释规则,刑事处罚使公民遭受的损害为重,而行政处罚使公民遭受的损害为轻。严厉的刑事处罚尚且可以通过广泛发动民众提供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并依法加以选用,较轻的行政处罚难道就只能使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亲历亲为所笔录的证据材料吗?要知道,即使与最轻微的刑罚比较起来,数额一般在百元左右的交通罚款也只能是“小巫见大巫”而已,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进而言之,其实无论是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即便是侦查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亲历亲为所得到的证据材料也同样可能不符合证据“三性”的要求,也不能不加分析地一律采用,而是同样需要按照证据规则和法定程序加以甄别和筛选。因此,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这也体现了现代行政执法制度中一项重要原则——调查与决定相分离。

二、案件中的行政行为与各方关系

本案公安机关采取的特殊行为方式和由此形成的不同寻常的官民角色关系,以及它们所体现出来的行政改革方向,同样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在本案的行政处罚中,“拍违”的市民并非以所谓“行政相对人”的角色出现,而是反过来站在公安机关一边协助它“对付”另外一部分违章的市民。这种不以传统面目出现的官民关系尽管属于制度改革、方法创新的新生事物,完全适应现代公共行政发展的方向,但许多时候却由于人们对新生事物抱有的习惯性的怀疑、否定态度,而受到

非议和责难。所谓“市民做回市民,警察做回警察”、“执法归执法,挣钱归挣钱”便是持否定意见者的代表性意见。对此,笔者却乐于为这种看似“别扭”的官民角色关系做一番辩护。

首先,从行政机关一方来看,其实施的是旨在调动公民积极性的行政奖励。在本案中,公安机关对公民赖先生等交通违章者实施的是行政处罚,对另一类公民孔某等“拍违”者实施的则是另一种行为——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对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6]本案中公安机关对“拍违”市民所给予的物质奖励,属于行政管理方法的创新,却被一些人讥称为公安机关在做“买卖”。尽管行政奖励与等价交易的“买卖”之间存在种种不同,二者并不能划上等号,但笔者却以为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即便把这种奖励视为“买卖”,做这种“买卖”也并非就那么大逆不道。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桩买卖中,作为“买主”的公安机关获得了查处交通违章的重要线索,节省了大量的人财物开支,大幅提高了行政效率;作为“卖方”的市民获得一定的物质回报;其它普通公众则得到了更加良好的通行环境和更有保障的交通安全;即便是对被拍者而言,这种“买卖”纵然会使违章者更可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却并不至于使守法者遭遇不当的错罚,也并不冤枉。从法律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样的“买卖”有人得益却无人受损,实现了帕累托改进,当然值得一试。

其次,从社会公众一方来看,其履行的是旨在协助行政机关执法的公民义务。基于行政优先的行政法理和法律的规定,公民负有协助行政执法的义务。过去我们常将这种义务的承担者局限于行政机关向其发出要求的特定对象,实际上不特定的多数人也有可能作为此种义务的承担者。在交通违章行为高频出现难以查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的通告,当可视为向不特定人提出的协助执行公务的一般要求,市民对此便负有协助义务。

当然,市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的方式与程度有一个较大的弹性空间可供伸缩,否则便有可能成为行政机关推诿自身职责,将执法工作转移到市民头上的借口。客观条件与主观态度决定了不同市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时在方式和程度上的差别,以拍摄违章协助交通执法而言,则摄像器材与摄影技术的限制便对许多市民构成了限制,但我们并不能据此便否认他们对这一义务的履行。因此,本案中公民履行协助执法义务的最低程度即消极的履行方式,便是对公安机关的此项工作不加妨碍、不施破坏即可;其更为积极的履行方式才是拍摄违章、提供线索,二者均是其履行义务的方式。而公安机关对履行此项义务中的更积极者、更出色者,给予物质上的表彰,自属理所当然。

再次,从违章者一方来看,其接受的只不过是本来就依法应得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本案中公安机关所尝试的新的行政手段,以及由此形成的新的官民关系也并未使违章者遭受更加不利的对待。诚然,监控交通违章行为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而交管部门鼓励市民拍摄违章,将违章行为置于公众的监控之下,兴社会之力以敌一人,看起来使得违章者陷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这里似乎有滥用行政职权之嫌,而权力控制和禁止权力滥用恰是依法行政原则的根本要求,这也是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为颇受诟病之处。

但我们认为,公安机关的行为实际上并无可厚非。一则公安机关动员社会力量的目的旨在制裁市民的违法行为而非合法行为,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违章的市民因此遭受处罚的可能性虽然加大了,但他们所遭受的处罚却不是额外增加的,而是本来就依法应得的。二则市民们与违章行为斗争的过程同样受制于法律的严格约束,若市民以此为由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该受到追究。现实中已经出现有成为“职业拍车族”的市民为牟利而引诱司机违章,或者更改照相机的时间显示以造成多次违章假象等,交警部门则表示一旦发现“拍车族”存在以上行为将取消其拍摄资格。[7]三则市民提供的线索也须经过行政机关依法甄选方能形成证据并接受证据排除规则的检验,公安机关并不能因证据线索是由市民提供的而降低其要求,从而使违章者遭受不利。

三、蕴藏在案件背后的现代行政法理

进一步地,我们还可以继续探究本案背后蕴涵的现代行政法理。现代行政法理,即现代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它是适应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方向而对传统行政法理念进一步修正、发展的结果。追求政府在有限规模约束下的高效运作,鼓励公民对行政过程的积极参与,以及行政手段的不断丰富革新是现代公共行政改革最突出的特征。这些变化要求我们对传统的行政法治理论不断矫正,以新的理念——有限政府、公民参与、行政手段革新等等,来对现代社会中的行政法现象做重新的检视和评判。对于本案,如果我们做更进一步的追问,就不得不要求我们对下面的命题做出回答。

首先,面对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我们能否容忍它变得臃肿庞大起来?社会管理的日益复杂与公众期望的不断上升带来的政府职能扩张已是不争的事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十九世纪末期开始便进入了所谓“行政国家”的时代,到了“二战”前后,其政府规模更是达到了空前地步。同样地,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所带来的空前繁荣,以及转型期一系列错综复杂社会矛盾的存在,势必要求我国政府职能大幅度地扩张以适应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那么,我们的政府是否就应该为此而变得日益庞大起来并不断地增加其公共开支呢?

一如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所业已做出的选择,我们同样更希望拥有一个“有效”然而“有限”的政府。如此一来,政府在多数时候,就将被要求满足于“掌舵”的角色而非事必躬亲地去“划桨”,从而将行政过程中的许多环节交给社会力量去完成,政府则收缩战线专事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必要的直接公共服务。这就是近些年来在世界范围出现的行政管理民主化、民营化进程带来的变化,在某些国家甚至已经出现了民营监狱。在行政管理民主化、民营化的过程中,分担政府职能的社会力量不但应当包括非政府组织、私人企业,也完全可以包括作为个体的公民在内。如果我们真正地把建设一个“有限且有效”的政府作为目标的话,我们就既不能容忍公安机关让交通违章者逍遥法外,但也决不会同意它以此为由而不断扩充其规模和开支。既然如此,当公安机关循着这一思路,试图借助市民的力量,以较小成本来完成其法定职责的时候,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来指责它呢?

其次,面对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垄断,我们是否应该继续置身事外?在依法行政的传统逻辑链条中,行政过程超脱于直接民意之外,行政机关无须听取民众意见就作出行政决定也当然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公民除以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被动地进入行政过程接受处理之外基本上便与此无缘。然而,伴随着传统行政模式固有的冷漠、僵化、低效对公民的伤害,更重要的是直接民意在通过立法机关向政府传递的间接过程中所遭受的扭曲被不断地暴露出来,直接民主作为一针有效的“解毒剂”被逐渐地注入到传统行政模式僵硬的肌体当中。行政民主化运动作为现代公共行政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其核心内容在于改变那种单一功能、单一主体、单方意志、单一行为、单一标准、单一效果的传统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模式,代之以在间接民主基础上有

选择地结合直接民主的新模式,其客观基础在于现代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生活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更加现实有效的参与热情与条件。直接民意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的主要表现可以被概括为:对行政的直接组织和参与、对行政的直接评价和监督,以及对行政直接提出要求。公民协助执法就属于对公共行政的直接参与,它打破了政府部门对公共行政的一贯垄断,使公民能够以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对人之外的身份置身于行政活动之中,体现了当今行政民主化的要求。

相对于日益繁重的城市管理任务而言,城市政府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没有城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城市政府势必常常捉襟见肘。美国的许多城市便已经形成了调动利益相关者全过程参与城市治理的一整套机制,包括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发现”城市问题、参与决策、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从美国的经验来看,现代城市管理过程固然离不开行政机关,但如果没有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则城市治理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成本也会十分高昂。[8]公民参与依法治理在我国也并不鲜见,人们对于行政立法中的征求意见和公开听证、监督行政中的群众举报和公民评议行政机关、行政首长等行政民主形式已经不太陌生,那又何妨把市民通过“拍违”而参与行政执法的行为也视为行政管理民主化的新尝试呢?

最后,面对公共改革的潮流,我们是否应该继续保守观望?成型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传统行政模式又被称为秩序行政、管制行政,行政目标往往简单,行为手段较为单一,单方性、命令性和强制性是其主要特征。进入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行政管理的手段发生了重大变革,相对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现代行政管理手段的权力性、强制性色彩减弱了,淡化了,而越来越多地体现出民主、协商的品格,体现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相互合作的精神。[9]在全球公共行政改革风起云涌的背景下,许多暂新的行政手段如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计划、行政奖励等纷纷涌现,共同冲击着传统行政的陈旧框架。“行政机关将会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依法实施一些权力色彩较淡的非强制性行政行为,这是现代行政法制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10]

在深化体制改革和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正进行着一系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方式方法创新,例如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中大量采用电子技术手段,采用更加人性化、柔软化、灵活性的行政管理方式,通过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实现行政管理中更多更深的民众参与和民意表达,等等。广州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就属于此类行政方法创新的做法。而此项创新在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非议、矛盾和困难,实际上源于一些人用陈旧眼光衡量当下鲜活的社会变革所得出的评价,而这与刻舟求剑、叶公好龙又有何异!

四、简短的结论

案件终审,法效立现,利弊得失,尚难评判,本案背后的真正矛盾尚未得到解决。广州市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拍违”的举措已被迫暂停多时,许多原本打算群起效仿的其它城市也变得对此望而却步,这一项自其出台以来便饱受争议的改革措施是否就此偃旗息鼓、改弦更张,确需拭目以待,但我们不愿看到它就此夭折。[11]审判机关作为常规状态下公民合法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应如何通过审判工作对行政改革与行政方法创新引起的争议依法评判?如何依法规范和依法保障行政机关的改革与创新行为?笔者以为,这需要审判机关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依循现代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发展的方向三思而后行,确保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合理界限和张力,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扮演适当的角色,避免对于行政改革积极性和公民参与积极性的双重压抑。在此,笔者热切呼吁我们的政府多一分信心,法官多一分远见,民众多一分宽容,社会多一分理解,让每一关乎治道变革、有利人民利益的“良法美策”能多一分存活之机和用武之地。

注释:

[1]余亚莲:《广州法院:市民拍违章照片不能做处罚依据》,载《信息时报》2004-12-03;王海涵:《“向法规叫板”:市民拍违章照片不能作处罚证据》,载《南方都市报》2004-12-03.

[2]行政处罚程序中应当排除的证据材料还包括对非原本证据的排除,在听证程序中还应当适用案卷排它的原则。而本案所适用的既非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其证据材料又是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自然无法因这两项采证规则而排除其效力。

[3]当然,根据“证据在先、处理在后”的原则,原告赖先生在复议程序中的陈述已经不能够被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但它却足以说明原有的处罚证据——违章照片的真实性与关联性。

[4]王利明、江伟、:《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研究与应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5]徐继敏:《试论行政处罚证据制度》,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

[6]罗豪才:《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45。

[7]据王铭铭:《广州“拍车族”设陷阱诱司机违章以谋奖励引争议》,载《信息时报》2004-02-16.

[8]莫于川:《全民法治实践的参与权利与责任——依法治理主体问题研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篇(6)

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使得民用建筑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种类日益丰富,这也导致了建筑材料管理难度的加大。很多施工现场还存在着施工材料分配放置混乱的现象,一些建筑材料没有进行系统的归类就随意的乱放,会降低其使用效果,或出现过期废置的现象。

(2)没有进行严格的施工现场环境监管

虽然现在很多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了屏障,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施工人员的随意进入,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很难被切实地利用去保证施工的安全性、环保性、优质性。不仅如此,一般的施工现场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污染,导致周围生态环境的恶化,也威胁到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因此,相关的施工管理者针对这种状况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整治是迫切需要的。

(3)施工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健全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督管理制度的不完备常常使原有的施工管理标准与规定成为摆设,不能真正发挥其实际的监察管理作用。很多施工现场都存在着施工管理秩序模糊混乱、建筑材料摆放不分不明、材料没有进行及时有效利用、废弃及浪费资源等不良现象,这些都是导致施工现场秩序混乱、施工效率低下的原因。另外,对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不正当使用操作和缺乏科学、合理的故障维修处理应对措施,都减少了机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期限,还导致了很多材料资源的废置。

(4)施工管理人员缺少施工安全管理意识

一些施工现场只设置了很少的警示牌与安全标识,而且是设置在一些隐蔽区域,不容易被及时的发现和回避,这种现象如不进行及时的整顿与处理,就很可能导致一系列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使建筑施工正常、高效率地进行,就必须保证施工的优质质量。然而,现在的施工现场仍存在施工人员不注重对自身的保护,误戴或不戴安全帽的行为,一些危险地带施工者没有进行安全防护准备等现象。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威胁了施工的顺利进行。

2、实行有效的施工管理控制措施

(1)对建筑材料与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管理

充分发挥各种建筑材料的作用,规范的操作施工机械设备能够促进施工管理控制的有效进行。对于购买来的建筑材料一定要进行严格的质量与性能检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归类放置,对一些重要的材料进行复检以保证其有效的发挥使用效果。与此同时,施工材料负责人也要对施工材料进行系统、合理的分配与储存,避免材料漏用、误用情况的发生。最后,还要重视对建筑废料的回收再利用和施工完成后剩余材料的有效利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及时的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

(2)落实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或破坏,那就是得不偿失了。因此,在选择施工材料时,应尽量使用环保性能强的材料,这样能够实现环保与好的材料使用效果的双丰收。根据施工场地所处的地理、生产生活环境情况,对噪音较大的施工机械使用时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适时改变,做到较少的打扰到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生活、工作,维持一个和谐、安静的生活、生产环境。合理分配施工设备、材料、办公地点的布局,力求把施工污染降到最小。另外,还应在施工场地建设一定面积的绿化带以及采取一些清洁措施来有效的减少施工灰尘污染。

(3)形成系统、有序的施工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具有实际意义的管理制度来确保民用建筑工程的有效实施,使施工管理控制措施的核心手段。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应对各种问题的制度,统一规范施工行为与标准,实行明确的职责分配和有序的施工程序制度。根据施工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从而不断地丰富和改进施工管理制度,使施工管理控制能有一个明确、有效的遵循标准。鼓励全体施工管理工作者进行相互的监督与制约,使监督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增强民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必须把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否则会对施工的有序进行产生严重影响。建筑施工管理者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集中的施工安全知识与机器设备合理、科学操作等知识的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来减少由于施工保护或操作不当而引发的悲剧。管理人员也同样要具备全面、系统的管理知识,积极主动的承担起各自的工作责任,保持工作热情和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真正保障民用建筑的施工与有效的施工管理控制的同时实行,派遣专业人员实时、有效的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动态也是一个不错的监督管理方法。最后,还需要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建筑工作者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的安全施工鉴定。

篇(7)

2提高民用建筑现场施工管理水平的对策和建议

2.1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后期施工活动的指引,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施工方案是在综合分析项目地址条件、工程规模、技术特点、工程器械以及经济条件等各方面因素基础上编制而成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能够优化配置施工资源,提高人、物、财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工程项目综合效益。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方案设计工作,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工作,施工方案一旦确定后,要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施工活动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推进。

2.2严格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制在我国已实行了相当长时间,这是建筑施工行业国际化发展必然趋势。项目经理制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保证项目经理在技术、管理和领导等方面具备良好的素质,以满足现代建筑项目现场管理发展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存在诸多漏洞,导致一些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项目经理参与项目管理,严重影响了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这种现象在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十分普遍。因此,当务之急要促使施工单位严格贯彻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持证上岗,保证项目经理满足施工管理要求,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2.3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在建筑项目中,建筑材料采购成本在工程预算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个比例一般在60%~70%之间,同时建筑材料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质量,因此,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施工单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导致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凌乱、材料出现损害或自然生锈、材料使用浪费严重等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工程项目质量,也降低了工程项目施工效益。因此,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建立完善的材料申领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申领、使用和管理施工材料,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和施工成本。

2.4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工程资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管理、质量、图纸等资料,既有纸质材料也有电子数据,还有图片等,工程资料从不同角度反映了施工具体环节,是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隐患排查的重要信息依据。在实际中,涉及工程项目施工的材料种类十分多样化、数据容量较大,虽然一些施工单位建立了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流程不规范、人员不重视等因素影响,导致出现一些工程资料没有及时归档、部分重要数据丢失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因此,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责任感,保证档案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下去,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支持。

2.5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安全管理涉及防火、防电、防高空坠物、防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都会给工程进度和工程预算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建筑工程项目都要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设置安全管理岗位,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除此之外,还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要建立安全巡查机制,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发放安全手册、制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等方式,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2.6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从近年来发生的工程建筑安全事故来看,许多事故都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有直接关系,这应该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项目经理的团队管理水平、业务熟悉程度以及遵纪守法意识都会影响到整个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效益。另外现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低下也会导致各种问题频频发生,严重影响工程顺利推进。因此,必须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综合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为他们提供系统完善的培训来提高其职业素质,同时加大人才引入力度,将更多专业性人才吸收到施工现场管理队伍中来,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篇(8)

2应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问题的细化措施解析

2.1强化质量规范管制体系

首先,技术支持。任何建筑工程本身都存在不同细致施工细节,实施中需要得到广泛技术支持。为了稳定工程质量效益,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工程师团队进行可操作性、客观性调试方案制定。其次,严格检查隐蔽工程细节。在工业与民用建筑领域中存在各类隐蔽工程现象,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管理理论与方式衔接上已经达到成熟效果,需要管理人员加大监视力度。

2.2完善工程进度管理秩序

工程进度是稳定工业、民用建筑活动秩序的前提,需要设计、施工、投资方全程交流合作,争取透过立项、预算以及竣工验收等步骤投入精力。第一,设计、投资主体需要随时与现场施工人员交流,及时掌握不同阶段工程进展状况,一旦期间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必须结合最新技术手段予以解决,杜绝工程进度因任何原因而造成滞后结果。第二,严格控制建筑材料供应渠道。任何建筑工程都不可脱离材料应用而独自运行,这部分调制器具一旦存在问题,工程进度便不可避免地遭受制约。所以,作为施工单位有必要负责材料、设备运送监督工作,及时提品合格证书与检测结果。

2.3稳定建筑工程验收环节

验收工序作为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最后一道工序,可以顺势延展出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等相关类别。前者主要交由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同时会将验收记录提交给监理单位并督促其快速核查。涉及重要的分项工程与关键节点项目,施工单位有必要在自检合格前提下,有建筑管理人员依照设计图纸与质量规范要求进行重复验收处理;而分部工程是由施工队伍在既定分项工程验收基础上,按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调试;至于单位工程验收,需要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条款后,组织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单位人员进行共同审核,同时将提炼结果与合同、预期指标对照,最后科学判断该类工程质量是否得到要求,并通过验收。

2.4全面发挥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创新能效

截止至今,我国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已经广泛实行全新规范制度,但是其中存在不同行业科学管理模式照搬照抄现象,实际操作中未免滋生各类弊端,如若长时期放纵不管,必将阻碍建筑行业进步趋势。

(1)全面吸纳外国先进管理经验,实现我国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指标。部分发达国家建筑行业发展历史悠久,在长期管理环节中,已经达成一套完备的规范体系,我国工程管理单位需要注重外国先进管理经验的借鉴,拒绝照搬照抄现象泛滥。而是坚持取其精华原则,组合国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产业现状加以合理创新改造,进而逐步迎合目前建筑行业市场规范要求,提供有效的管制方案。

(2)建筑工程管理经验的系统整合。我国工程管理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多年的工程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建筑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是工程管理发展与进步的基石。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只有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管理方法进行更新和完善,才能保证工程管理方法的不断创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对于工程的每一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和保证工期,在工程的各个环节的施工之间要实行分段控制和动态控制的控制方式,在每一环节内部加强管理和控制,然后做好环节之间的衔接工作,将质量控制的理念在工程的每一环节都要有所体现,而且要不断的及时的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确保满足对于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的要求。

篇(9)

由于各建筑行业人流量大,新工众多,还有一部分未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人进入建筑行业,导致我国的建筑施工队伍鱼龙混杂。这一行业的特点直接导致培训工作无法与人员变动情况达成一致,甚至有很多技术工作人员的本身技术以及个人素养水平偏低,不坦白自己的个人技术,没有按照施工工序操作以及施工。除此之外,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节省开支,不顾社会及民众安危,雇佣对技术操作不专业的工人管理工地,造成安全隐患。在建立一个管理体系时,不但没有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也没有形成完善的施工方案,导致各工序之间的施工质量粗糙,当后续工序不能顺利完成时,相关人员不但不如实相报,反而蓄意隐瞒,从而施工质量风险进一步加大。

(2)选用材料的偷工减料

材料方面的因素,也是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常见原因之一,例如原材料石子、沙子、水泥的质量问题,门、窗、油漆等材料种类的选择不当,质地不过关,都对施工的质量有致命打击。倘若刚竣工的建筑外墙,由于钱财方面的节省而选用低劣产品,在墙漆施工时偷工减料,那么建筑物外墙便会在短时间内出现脱落、毁色等状况。若饰面砖在砖施工时发现空鼓现象,但施工人员并未引起重视,不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更有可能导致外墙渗水,或出现本可以避免的结构裂缝。材料及其质量的低劣是民用建筑施工中的普遍现象,其可能导致的后果不堪想象。

(3)设计方面的问题

不少单位为了接到工程而一味地迎合开发商,在设计上过于简单化,不考虑设计的实用性,理当设计防水的地方不设计防水,理应放钢筋的地方不放钢筋等现象,又或某些不懂技术以及设计规范方面的人员设计出一些不符合逻辑的施工图,例如在对建筑地面进行处理时,预制空心板上先抹平然后做面层,按这种设计施工的地面,大多数容易有裂纹。

(4)厂地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

施工场地监督的不到位也是造成质量问题的罪魁祸首。某些监理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超越资质。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符合一系列要求,普遍存在施工场地无人查岗的现象;对材料的偷工减料视而不见或者是尚未进行严格的审查,更没有分批、分部分地对工程进行质检验收,就直接进入下道工序,缺乏工作责任感,没有专业素养,这也是造成建筑施工一个非常大的质量隐患。

2解决并且执行建筑质量问题的方法

(1)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强有关部门的管理制度

从国家和人民还有财产安全的实际情况出发,应当借鉴各国各省以及各地区已经成熟或者完善的体系,先找到问题所在,进一步明确问题、找到解决方案,制定、细化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规范,颁布一系列与之配套的规则并且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质量的问题,为有关质检部门奠定结实完备的法律基础。还可以将建筑管理工作纳入国家的法律体系。对建筑管理的刻意疏忽现象采取法律的手段,从而形成良性的、真正为人民百姓着想的建筑管理法律体系。必要时还可采取加分扣分的管理制度,细化有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更好地做好质检工作。

(2)重点把关材料、制品、设备

材料使用之前应该遵守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做到择优选购。对于生产产家不明确、质量不明的建筑材料、制品以及设备不予使用并且打压、举报,对一些新出来的品牌,或者地方上私自生产出来的品牌,更要严格进行检验,慎重选择。同时还可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认证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不合质量的产品、品牌流入市场。

(3)创造新技术

借鉴一些优秀的建筑,各国各省的优异技术加以创新。结合知识创造新的工艺、装备,采用优秀的新型生产以及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营造出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只有在牢固的技术基础上加以创新,才能保证从开工到施工的顺利进行,从而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在创新的同时也应保证人民及财产的安危,为高质量的建筑施工奠定坚实基础。

(4)验收以及质量问题的处理

当建筑进行到验收阶段,质检部门在验收工程质量时如若发现问题,一定要及时采取最有效的补救措施。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工作包括:对相应材料进行验收,组织自检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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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24文献标识码: A

当前社会,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建筑行业在我国当前形势下飞速发展。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效益已成为各个建筑业管理者、领导层追求的目标,因此,在管理上要效益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建筑业的迅速发展,使得建筑投资力度不断增大,在这种情况下要得到最大的效益,必须在施工项目中严格管理和控制好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以及成本。

一、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制约因素

(一)、安全生产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安全生产是控制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一个好的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制度能够指导并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长期有效的保证。为了不影响工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建筑监理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制度经常性的进行建筑检查监督,健全并有效的实行施工管理制度;同时实行文明施工的理念,配以相应的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审查制度。

(二)、施工人员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施工人员起到关键作用。建筑施工工程中,施工人员将影响建筑工程整个项目的各个环节,建筑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水平高低总体上决定了建筑工程各环节和各分部的施工质量。

(三)、建筑材料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把握建筑材料的质量。施工企业需要一批具有较好业务素质、同时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的建筑材料采购人员,能够在清晰了解建筑材料基本物理力学性能的基础上,合理科学准确的把握和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采购人员要及时并准确的掌握市场关于建筑材料的最新信息,以便建筑招标时选用好的供货厂家。对于购买的建筑材料,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于材料检测不合格的,要严格剔除;合理的安排施工进度并及时有准备的安排建筑材料的供应,保证建筑工程能够按期施工完成。

(四)、工程设备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己经摆脱传统由人力主导施工的时代,企业机械化程度己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和施工水平的重要体现。建筑过程中根据施工工程实际和施工管理需要,提供并配套相应施工机械设备,是建筑施工快速高效的保证。

二、民用建筑施工管理中常见问题

(一)、安全管理重视不足

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上的疏忽,很多工程项目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在施工现场,存在部分工作人员没按照相关要求佩戴安全帽,临边洞口、楼梯、平台边及电梯井道安全防护不及时等,以及不严格参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作业,甚至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工人冒险作业,这也都是潜在的安全隐患,危害着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直接造成经济损失。

(二)、施工现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能够确保施工的安全,往往要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一些围墙。但是,现实中部分施工现场存在不完善的现象。此外,施工过程中机械搅拌会增加现场的灰尘,一般都要采取扬尘等器械进行保护,但是有的设施严重不合格,不设置搅拌机沉淀池或不及时清理,造成现场污水乱流,使得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工人的身体健康。除此之外,由于天气、施工现场的路面不平整、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等原因,使得施工现场更加混乱,在某种程度上加深了施工现场的污染程度。

(三)、施工现场材料管理混乱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往往会用到很多种建筑材料,这就对现场材料的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但是,现阶段,有很多建筑施工现场存在材料管理混乱的现象,如建筑材料随处乱放、归类不合理等。现场建筑材料管理混乱往往会导致材料使用效率的降低,有时甚至会出现找不到建筑材料的现象。材料若存放不当,往往会降低质量,有的甚至会出现建筑材料的过期现象。

(四)、缺乏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在施工过程中,很多单位都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之间、工种与工种之间缺乏严格的交接检查措施,上一道工序留下质量隐患,后一道工序施工者处理不及时甚至忽视不管,导致发生质量问题。

(五)、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

现阶段,造成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施工队伍素质较低,在施工过程中往往违反规范要求进行作业,而且许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农民工涌入建筑行业,导致无证上岗现象普遍存在。总之,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使建筑工程的规范性施工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三、民用建筑施工管理措施

(一)、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保证施工质量、减少资金投入的一个重要措施。做到有效的安全管理首先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施工与安全两个方面一同落实,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保证其有效作用的发挥。其次,应定期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技能等相关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全体人员能够在思想意识上对建筑安全施工引起重视,并能够熟练的掌握日常工程作业中安全知识和基本的操作技术,能够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流程进行施工,时刻把建筑安全生产施工放在首位,确保建筑安全施工。

(二)、构建和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一般主要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施工技术复核制度、施工生产碰头会议制度、施工现场的质量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工程质量统计制度、工程质量事故上报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等内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责任以及要求,应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派遣相应的监理人员。监理控制人员在施工现场要认真完成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重要施工程序、项目进行全程旁站,做好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处理以及工程的验收工作。要通过构建集体监督责任制,保证建筑施工监督的时效性与准确性,提高房屋工程质量监督的改革力度。

(三)、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至关重要,必须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其加以保护。在施工材料方面上,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加强环境保护的目的,可以多采用一些环保建筑材料。基于此,建筑施工单位可以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场地条件合理调整时间,尽量降低噪声污染,以营造一个相对安静和轻松的周边环境。除此之外,为降低环境污染、减少灰尘、改善建筑工地的空气质量,可以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适当绿化,道路硬化,改善施工环境和减小污染,同时可采取经常洒水保持地而湿润的措施,以尽量降低扬尘污染。

(四)、要做好技术管理工作

因建筑工程施工具有工艺复杂性、各类项目施工工种和班组较多的特点,在技术上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首先制定切合实际的各项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项目开工前,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有条不紊的组织施工;为了提高施工质量和水平,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革新项目应及时加以总结提高,制成标准的图纸,以供其他施工队伍参考使用;另外,在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加大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如对传统施工技术或施工方式进行信息化改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等。

(五)、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的管理

对材料设备的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按照设计施工的要求严格对建筑材料进行验收,按规范要求需要复试的材料必须复检合格后投入工程使用,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合格;此外,材料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施工进度,合理有序的发放建筑材料,杜绝浪费以及丢失现象的发生;另外,应做好建筑废料的回收工作;在施工结束后,要对剩余的建筑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减少建筑材料的浪费和丢失,还要核对建筑材料的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建筑材料的利用效果等。

总之,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对保证整个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因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将质量控制与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全过程;通过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等措施,保障民用建筑的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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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置于民主法治的框架之下

依据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社会管理创新应当纳入法治国家建设这一更大的系统工程当中,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水平。

(一)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具体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增进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为党和国家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则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有学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可看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这是因为,法治的本质就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实现人民的利益,追求人民的福祉。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希冀通过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模式以便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不利于人民利益的管理弊病,畅通实现人民利益的通道,这在本质上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二)社会管理创新以社会主义法律为准绳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民普遍遵从的良法之治才是法治,这个判断其实内涵了“有法必依、遵守法律”的意思。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而守法是实现法治的基本条件。依法治国的实现既离不开每一个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也离不开运用法律开展管理的政府自身也守法,政府要想创新社会管理也同样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无条件地接受法律的规制。法律作为一种正确的价值准则,既是政府行为的价值指引,也是社会管理创新内含的基本价值方向。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抛开法律而无规则地创新,而是应当在遵守法律或者说是遵循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变革那些不合时宜、违背群众利益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只有符合法律的创新,才符合法律承载的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才不会背离创新社会管理的初衷。创新意味着要改变事物现时状态,这难免会与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做法等不相符合,必须正确对待。不能为了创新而触犯法律,急功近利;可行的方法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改或者废止法律,打通管理创新的法律通道,让具有正确价值取向的创新行为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

(三)社会管理创新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将在社会管理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两个方面产生积极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保障的形式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果提供了规范化、强制力的支持。这有助于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任务的完成。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对社会管理主体、社会管理理念与社会管理方式的改变和调整;意味着对社会管理格局、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加强和完善。这些都会推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废除。所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将会促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自我完善和更新。这对我国法治建设无疑会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在社会转型时期进行法治建设,必定会遇到很多困难。社会管理创新通过转变社会管理理念、调整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带来社会治理效应,将营造出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而为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民主法治视域下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展开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文明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强化法治观念是夯实服务社会管理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利用法治手段是增强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只有依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保障公民权利

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先行。社会管理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对人民的管理和服务。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按照现代公共政府的理论,我国社会管理必须要创新与公民权利息息相关的管理理念:一是“维权即维稳”。不可否认,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民众上访事件持续增加,而政府也陷入了越维越不稳的困境。而要破解,必须从民众的利益诉求出发,切实维护民众合理、合法的权利,特别是对一些侵害民众合法权利的不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这样民众诉求得到伸张,权益得到维护,社会管理的良好效能自然就显现出来;二是“政务即服务”,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通过良好的管理措施,最终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因此,从现代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出发,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紧紧围绕民众的诉求和民众的满意来展开,全力解决好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民众的幸福指数,用民众的认同度来提升政府社会管理理念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基于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呈急剧增大态势,这从一个侧面也要求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必须随之创新和跟进。具体来说,我国当务之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讲也是一个利益协调的过程,其中既涉及到公共利益,也涉及到个体的私人利益,这就需要政府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给予个体的私人利益以尊重,并通过政府的资源建设和能力提升,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统一;二是提高正确处理矛盾的能力。这涉及到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对于政府来说,要正确对待矛盾,不要惧怕并且要直面矛盾,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社会等手段,确保矛盾处理及时、有效;三是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工作指引了努力的方向,其中不仅要加强“”建设,保证与群众骨肉相连,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的自身能力建设,来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让群众从心底里认同并相信政府,促进政府决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三)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构建诚信体系

诚信是立国的根本。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来说,要以“诚信中国”为主导,从政府机关先行做起,将社会管理烙上诚信的标签,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一是从中华儒家文化出发,在政府机关中倡导“善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二是建立起政府社会管理的诚信评价体系,将行政公开、管理沟通等有机地溶入到诚信评价指标中,并且赋予与公众密切相关的诚信指标以更大的权重,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到政府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三是建全政府社会管理诚信监督体系,在现有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社会监督,赋予社会媒体更多、更自由、更独立的话语权的同时,探索建立起公众直接投诉、网络举报等渠道,让监督贯穿于政府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全环节,确保监督有位、有为、有力、有效;四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失信的处罚和赔偿机制。对于政府内部来说,要对失信的公务人员给予必要的惩戒和组织处理,而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除了让公务人员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启动相应的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机制,用政府的公信力来切实保障公众权利受到行政机关不法侵害时的行政救济。

(四)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推进诚信执法

对于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来说,诚信执法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维度,要以“公正执法、依法办事,信守承诺、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切实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单位诚信建设、大力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诚信建设、积极探索行政管理相对人诚信建设”等为主要任务,从教育、宣传、制度等方面探索诚信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一是给政府社会管理公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把失信的公务人员向社会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当事人自我改进和完善;二是实施诚信机关“红名单”制度,对在诚信执行方面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以形成对其它行政机关干部的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三是推进行政执法的法制化建设,将诚信政府纳入法律规制当中,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和制度,来保障政府公信力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