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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方案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5:3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督查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督查工作方案

篇(1)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农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农机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促进县乡道路、田间地头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局属各单位、各农机经营(维修)及农机参与当事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和落实2012年农机局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营运行为等情况。

(二)局属各单位、各农机经营(维修)及农机参与当事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

三、督点

督查的重点:农机经营(维修)经营户、农机操作工、各类农用车辆驾驶人员等,重点是联合收割机、小四轮驾驶人员。

四、督查形式

这次“百日督查行动”,由区农机局指导协调,农机监理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各农机专业协会自查。在此基础上区农机局将按照区政办[2012]23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抓好“百日督查行动”区农机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农机局副局长孔凡利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农机监理站站长柴斌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六、督查时间

从2012年5月至8月初,农机各经营(维修)网点、农机各专业协会各类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要全面组织自查。农机监理站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反复督查。区农机局将于5月底,6月底分两次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中旬进行全面督查验收。

篇(2)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街道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现制订街道作风建设深化年督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作风建设新规定和全区“作风建设深化年”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扎实推进作风效能提升,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二、组织实施

按照区《2014年作风建设深化年明查暗访工作方案》部署和街道党工委的要求,街道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纪工委牵头组织,街道相关部门、社区纪检委员共同参与。监督检查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为主要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具体实施中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查情况纳入街道年度考核。

三、督查工作重点

1、执行“八项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问题“四查四治”情况,社区台帐清减规范工作情况,以及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等。

2、作风效能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请假制度落实情况,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办公秩序、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和政务公开情况等。

3、街道(社区)考勤情况。重点开展对街道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考勤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街道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有关要求

篇(3)

在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通过开展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和保持安全生产状况安定平稳。

二、督查范围

(一)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

(二)出租、经营场所,年久失修的仓房、水、电设施等。

(三)小车、物质、资金等重点环节。

三、排查治理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体制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

(三)应急机制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四)生产作业是否规范。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五)单位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范措施、药剂储存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匹配企业生产要求。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宣传培训是否到位。是否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积极参加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是否产生实效。

四、督查方式

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县发改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重点抽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和督办整改等方式,对所属粮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五、督查时间

(一)自查阶段(1月20日至1月28日):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州、县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认真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全面自查;抓紧整改已排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落实责任、措施、资金、预案,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在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围绕“春节”、“藏历年”期间安全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

(二)督查阶段(1月29日至2月4日):我局将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内容,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三)整改阶段(2月5日至3月25日):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单位整改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请县粮食公司于3月28日前将开展的工作总结报县局。

六、督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发改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所属各股室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粮食购销公司也要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到实处。

篇(4)

(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督查依据:为推进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6年重点工作分解方案》要求,对卫生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内容:

1.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

2.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

3.《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宣传教育;

4.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情况;

5.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6.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

7.环境面貌改善情况;

8.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9.志愿服务队组建及活动开展情况。

10.区、州、市文明办、市创城办对卫生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测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督查依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州市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达到的各项任务指标。

督查内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居民健康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规范管理情况,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实地督查、催报督查等方式进行,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

三、督查时间

4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7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9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12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公共卫生工作

篇(5)

一、指导原则

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动真碰硬,不隔靴挠痒,不仅要查工作进度,而且要查不落实背后的干部作风,严查不落实的事,重查不落实的人,从而在全乡上下形成人心思齐、人心思上、人心思干、人心思快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冬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展开序时督查

全年紧紧围绕《南蔡乡2012年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事项和内容进行督查。坚持实事求是查实情,说实话,谋实策,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适时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通报。

(二)围绕目标任务展开常规督查。

按季度对与党委、政府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单位、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个性目标逐项督促检查和总结分析,并对上季度暂未完成工作以“回头看”形式进行督查;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初以文字和图片资料等形式登记好项目地址、现状等基本情况,与年终的情况形成对比的方式实事求是地把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督查严、考核实;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通报。

(三)围绕领导批示件展开重点督查

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不断加大问题解决力度,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办公室坚持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办则必果。同时,在督查过程中,讲究速度和质量,对督查中所反映的问题,按照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办理,对能及时办结的绝不拖拉,对未能办结的及时报告进展情况、未完成原因及建议措施。

(四)围绕作风建设展开效能督查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首先从政府院内做起,对会议、请销假、用车、餐饮、文印、购物等严格规范制度,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力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同时对窗口单位执行禁令和上下班、中午饮酒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对违规违纪按查实待岗处理。对单位财务、村居财务加强管理,从源头把好反腐关口,切实通过强硬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工作落实。

篇(6)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篇(7)

为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督促建立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作风明显改进和办事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督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要求,是否对管理对象有吃拿卡要的现象,是否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

(二)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三)执行考勤制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会议签到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等情形;

(四)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串岗情形,工作时间是否有上网玩游戏、炒股、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去向公示。去向公示是否准确,更新是否及时,所在乡镇是否清楚本人去向;

(六)内务管理。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遗失、损毁情况,办公场所卫生情况是否良好,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桌面是否整洁等;

(七)司法所档案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卷宗材料收集装订是否按规定进行;

(八)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各部门对全局中心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九)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对象

各股室、处、所、中心及工作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局目标绩效和干部作风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长

根据当月督查工作重心在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组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收集。

五、督查办法

1.督查工作方式主要采取明查、暗访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可以通过听汇报、查阅案件卷宗和有关资料、调查问卷抽查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法进行公开检查,也可以采取不通知被检查所,通过采取回访矫正对象、现场随机抽问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探访有关场所等方法进行暗访检查,还可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暗访检查。

2.督查工作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常规督查等形式。专项督查由年初工作方案确定,重点督查主要围绕本局中心工作,由分管领导和所分管股室确定当月督点工作,常规督查主要是组织纪律、工作环境、来信来访等方面进行。

3.每月上旬通报督查结果。局督查组在督查中要全面总结各部门的成绩,积极发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并要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对发现有问题的部门要责令本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六、结果运用

局督查组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县司法局2021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并进行全局通报。

七、工作要求

篇(8)

20*年*月初至*月底。

二、督查内容

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铁路、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三、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监督,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20*年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在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实施跟踪监控。

市级督查按以下组别开展工作:

(一)专项督查组:

1.煤矿安全督查组。由市煤炭工业局商*煤监分局组织实施。

2.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3.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由市公安局商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4.铁路安全督查组。由西安铁路局支线公司组织实施。

5.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组。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组织实施。

6.消防、民爆器材安全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7.电力安全督查组。由*供电局组织实施。

8.农业机械安全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9.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二)综合督查组:

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四、督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

(二)精心安排,务求实效。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建立和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情况紧急的,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市级有关部门在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区县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篇(9)

2015年5月26日至6月25日,为期30天,期间对全县各农村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出租客运企业、汽车站、驾校、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一次暗访督查,暗访人员每次安排不少于2人,具体人员和时间临时确定。

二、组织领导

县运管所成立暗访督查组。

三、督查内容

1、督查农村班线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和安全行车情况,暗访营运驾驶员的工作情况(暗访表格见附表1)

2、督查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封闭式管理以及安全例检工作情况(暗访表格见附表2)

3、督查城乡客运企业(含农村客运、公交、出租)燃油消耗申报有关情况(包括客运车辆发班记录、加油记录、实际经营线路与核定班线是否相符、里程表是否有效、具体里程数)(暗访表格见附表3)。

4、督查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维护、买卖竣工出厂合格证(二保单)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4)。

5、督查车辆检测站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检测、买卖车辆检测报告单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4)。

6、督查驾校学员学时计时打卡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教练员无教练资格证从事培训工作现象、是否存在乱设培训教学点(不在核定场地练车)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5)。

四、工作要求

1、督查人员在督查中应注意证据采集工作,必要时可用手机拍照。暗访结束之后,请相关驾乘人员(站务人员、教练员或工作人员)在调查表上签名确认。

篇(10)

为贯彻落实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督查工作,重点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纠正和查处违反局机关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行为,实现机关作风明显改进、纪律观念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包括各科室的办公环境、工作秩序、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五个方面情况。

1、办公环境:包括环境卫生是否干净、车辆停放是否有序和办公环境是否整洁等。

2、工作秩序:包括工作人员着装、办公用品放置是否规范有序等。

3、工作纪律:重点督查有无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玩电脑游戏、下载观看网络电影、上网购物、无故脱岗办私事、串岗等情况;公车使用是否填写公车使用登记表、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务接待是否存在违规接待;财务收支是否经过正常的程序等情况。

4、服务态度:对待上门办事的群众和企业是否存在生、冷、硬、横,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执行公务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野蛮执法等。

5、工作效率: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使内部督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督查小组。督查小组组长由区水利局局长欧阳效桂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秘书科,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秘书科牵头具体负责内部督查工作。

四、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五、督查时间

篇(11)

按照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围绕“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2012年全省民政工作思路,深入基层一线,带着深厚感情,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听取意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影响面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督促检点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落实利民惠民便民措施,扎实推进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高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大力塑造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做到检查督促落实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突出重点,带着问题,认真调研,充分了解各地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实际情况,着力查找制约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构想和新对策,促进全省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走访督查和调研方式

由厅领导带队,分10组进行集中走访督查和调研。采取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统计问卷、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

1.收集统计数据。厅统一制发相关调研问卷,各市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在开展调研时交各调研组,调研结束后集中汇总报办公室。

2.召开座谈会议。每组可根据情况,召开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听取意见,集中群智。

3.深入实地考察。每个市走访督查和调研不少于1县1区,同时,由各组自行选择一部分乡镇(街道)及部分村(居)委会、民政窗口单位,进行实地走访督查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

4.其它调研方式。各组根据调研内容可自行采取其他调研方式。

未涉及到集中走访、督查和调研任务的、、、、等5个市,按照方案要求自行开展走访、督查和调研活动,并于4月底前将走访、督查情况及调研报告(附调研提纲所列材料和表格资料)报送厅办公室。

三、走访督查和调研主题

(一)走访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重心下移,自觉践行民政宗旨,形成关注基层、重视基层、支持基层的良好氛围。帮助基层民政部门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推进民政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督点。

1.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1)民政民生工程:农村五保、五保供养机构建设、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进展情况;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的细化落实情况;

(3)社会救助及优抚政策落实情况;

(4)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与保护工作;

(5)减灾救灾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6)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7)合芜蚌试验区、皖江示范区社会组织改革创新情况;

(8)各类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9)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情况;

2.民政窗口单位服务与管理情况;

(三)调研内容(调研提纲见附件)

1.退役士兵安置和培训工作;

2.救灾体系建设;

3.临时救助体系建设;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建设;

5.基层民政机构建设。

四、走访督查和调研时间安排

此次走访督查和调研活动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到4月底前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自行安排。

1.走访督查调研阶段:各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各市,组织开展走访督查和调研活动,完成各项数据资料收集,在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拟写调研报告。

2.综合分析汇总阶段:调研结束后,围绕五个方面的调研内容,每个调研组撰写一份综合性调研报告,并将调研内容反馈给相关业务处室,相关业务处室在调研组调研的基础上,分别撰写出退役士兵安置和培训工作等5个专题调研报告;厅办公室对各组调研报告在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提炼基础上,形成综合性调研报告,于5月上旬向厅长办公会报告,并及时将调研成果运用到第十九次全省民政会议筹备工作中去。

五、调研人员及地点安排

六、调研要求

此次调研督查活动是厅党组进一步深化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的重要形式,是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梁卫国副省长来厅调研时重要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省民政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实践活动。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调研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