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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11.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7)08-1016-03
1“场馆化”:奥运会组织结构的新模式
1.1“场馆化”的主要内容场馆,作为奥运会赛时国际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运动员及随队官员,技术官员,媒体人员,赞助商代表以及观众活动的最重要的场所和区域,按其性质可分为竞赛场馆、训练场馆和非竞赛场馆。“场馆化”组织结构是指在组委会领导下,按照场馆设立机构,由专门的场馆经理担任场馆的最高负责人,综合管理场馆内的全部事务,其他职能部门隶属于场馆,负责自己领域内的工作的组织结构。
“场馆化”是奥运会组委会根据总体工作计划的安排和实际筹办工作的需要,将奥运会筹办工作重心从以各职能部门运行管理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各竞赛场馆运行管理为中心的组织运行演变过程。“场馆化”是最近几届奥运会赛事组织工作的通行做法,被实践证明是十分有效的。在悉尼奥运会赛事组织工作中得以完善。
1.2“场馆化”对奥组委组织结构的要求1) “场馆化”要求奥运会组委会能够统筹规划、协调各方、整合资源,为体育竞赛提供安全、有序、高效的综合保障,为奥运会各主要客户群体提供热情、祥和、文明的优良服务。这是“场馆化”对奥组委组织结构的整体功能性要求。
2) 奥运会组委会必须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上,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以保证各类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建立精干的运行指挥机构以保证快速有效地做出决策,建立明确的场馆经理负责制以保证尽可能在场馆层面上解决问题。这是“场馆化”对奥组委组织结构的机制性要求。
3) 奥运会组委会必须实现赛前的以部门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向赛时的以场馆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部门职能的重新划分与整合、人员的优化调配与分工必须顺利转变。这是“场馆化”对奥组委组织结构的动态性要求。
2都灵奥组委组织机构“场馆化”的过程
2.1调整前的都灵奥组委组织结构调整前的都灵奥组委结构由三个层次构成,分别是:决策层(图1中灰色框)、协调官层(图1中黑色框)和部长层(图1中白色框)。决策层由组委会执行委员会、首席执行官、副执行官和首席运营官组成。决策层负责制定组委会战略决策并领导组委会各部门日常工作。协调官层负责组委会决策层和部长层间协调工作,职能相近、配合较多的部门划归同一个协调官进行协调。协调官没有管理权,仅负责信息传递,以确保决策层与部长层间信息的畅通。协调官可由部长兼任,也可由首席执行官直接兼任。部长层即部门运行层,实际开展组委会各项工作。此外,主运行中心和运行纲要两项工作作为独立项目纳入了组委会组织结构(图1)。
2.2调整后的都灵奥组委组织结构调整后组织结构变为决策层(图2中灰色框)、协调官层(图2中黑色框)、部长层(图2中斑点框)、职能口(图2中白色框)四个层级,各层职责不变但层内结构进行了调整,现由下至上进行说明。部长层:除部门外,将原先部门下一些与赛时运行关系密切的职能口并入了部长层。协调官层:根据赛时需要,调整了协调官层与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决策层:1) 在执委会和首席执行官间增加了两个层次,总裁办公室层和执行总裁层,主要负责首席执行官和执委会间的协调工作。总裁办公室向执委会汇报工作;执行总裁向总裁办公室汇报工作,并直接领导意大利国家奥委会协调办公室和政府协调办公室工作;首席执行官向执行总裁汇报工作。2) 取消了副执行官职位,首席运营官直接向首席执行官汇报工作;3) 根据赛时需求,重新定义了赛事运行直接相关部门和支持性部门。
在调整后的组织结构中,首席执行官领导的赛事运行支持性部门包括:首席执行官直接领导的人事部、志愿者部、奥运会计划及IOC联络部、票务职能口;首席执行官通过协调官领导的市场及赞助商部、形象景观及大型活动部、政府关系部、新闻运行部、环境部、技术部、工程部、财务部、采购部、住宿及媒体村部、交通部、媒体关系职能口、公共关系职能口。首席运营官领导的赛事运行直接相关部门包括:首席运营官直接领导的安保委员会及主运行中心运行部、国联部;同时,国联部下设的礼宾、奥林匹克大家庭服务、机场及总部饭店三个职能口也并入了高层组织结构,并通过国联部接受首席运营官领导;首席运营官通过协调官领导的安保部、运行支持部、医疗卫生部、奥运村和食品与清洁部、场馆管理部、物流职能口、制证职能口、体育服务职能口、体育竞赛职能口、NOC服务职能口;同时,场馆管理部下设的非竞赛场馆、场馆联络、场馆集成三个职能口也并入了高层组织结构,并通过场馆管理部和协调官接受首席运营官领导。
2.3都灵奥组委组织结构“场馆化”的过程
2.3.1过程概述:组织结构的“三步走”第一步:赛前一年半时,都灵奥组委进行了组织结构“场馆化”的“第一步”。在“第一步”中,都灵奥组委完成了奥运会示范场馆组织结构图,包括竞赛场馆、非竞赛场馆和奥运村三个示范场馆组织结构图,细化至“场馆中含哪些职能口”的层级。随后,都灵奥组委通过测试赛对这些示范场馆组织结构图进行了测试。
第二步:至赛前一年时,都灵奥组委进入了组织结构“场馆化”的“第二步”。在“第二步”中,都灵奥组委根据示范场馆组织结构图完成了单个场馆的场馆组织结构图(细化至职能口层级),并依据各场馆组织结构图要求各场馆的各职能口联络人到位。根据具体工作,各职能口联络人可全职或兼职进行联络工作,但必须担负起本场馆主任与本职能口间的联络、协调工作。
第三步:至赛前三个月,都灵奥组委基本完成了组织结构“场馆化”的“第三步”。在“第三步”中,都灵奥组委完成了单个场馆所有岗位的组织结构图(此项工作始于“场馆化”的“第一步”阶段):同时完成了组委会工作人员的场馆化,即将组委会工作人员分派至各场馆,其中含已到岗的工作人员和根据人员计划尚未到岗的工作人员;还完成了各场馆团队中合同商工作人员/赞助商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资源的整合。
2.3.2体制变化:以部门为主至以场馆为主的机构转变都灵奥组委以部门为主至以场馆为主的机构转变是依据部门和场馆两条主线展开的。组委会组建后,首先以部门为主线开展工作,即以部门为单位建立组委会组织结构。临近场馆化阶段,并行于以部门为主线的工作,组委会开始了以场馆为主线的工作,即平行建立了以场馆为单位的组委会组织结构。部门主线工作的先后顺序是:部门运行纲要,部门运行计划,部门运行政策及程序等。场馆主线工作的先后顺序是:场馆运行纲要、场馆前期计划、场馆运行计划、场馆工作重点及风险预案、场馆赛时运行计划。
2.3.3人员“场馆化”及主要工作在场馆运行计划编制完成后,工作人员场馆化于2005年二季度前后开始,约200名组委会付薪工怍人员,占当时付薪工作人员总数的25%,全职或兼职的转入场馆团队工作。至赛时期间,约有85%的付薪工作人员(总数1 800名左右)进入竞赛场馆、非竞赛场馆及相关奥运设施工作。人员“场馆化”的过车主要包含以下工作:1)定义单个场馆组织结构图及单个场馆中所有岗位和人员需求;2)定义并不时更新跨场馆岗位,以节省人力资源;3)定义付薪工作人员和合同商工作人员可能交叉的职责,避免资源的重复和浪费;4)通过准确的分析和定义,合理的将合同商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融入场馆工作团队;5)初步进行工作人员班次需求分析并进行加班总体情况分析。
3都灵奥组委组织机构“场馆化”的经验
3.1决策层内部分工明确都灵奥组委决策层内部分工明确,其执委会发挥着制定航向的作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行官共同担负着掌舵人的责任。这种决策层内部分工清晰,将筹办工作划分为运行部分和支持部分两个体系配合工作的方式,有利于“场馆化”过程中各部门职责的明确、部门间的配合和部门资源的整合。
3.2建立协调官层奥运会涉及领域众多、所需资源广阔,因而需要数量众多的部门以开展不同职能领域工作。将职能相近、配合较多的部门划归同一个协调官进行协调的做法有利于:1) 提高决策层与部门运行层间信息沟通的效率。相比于和每一个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决策层可以和为数不多的协调官进行沟通以保持信息的畅通。2) 有助于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及资源的整合,通过协调官职责的划分,整个组委会都对部门间的协作关系有了清晰的概念,有利于部门内部和部门间工作的开展。
3.3及时调整组织机构都灵奥组委组织变革发生的时间正值场馆化工作开展的前期。变革后的组织结构更好的满足了各部门以场馆工作为主线开展部门工作的需要。组建初期,组委会以部门工作为主线开展工作。随着奥运会的临近,组委会逐渐向以场馆工作为主线进行过渡。工作侧重点的不同,使组委会重新对赛事运行直接相关部门和支持性部门进行了定义,同时将某些与赛时运行关系密切的部门内部职能口提入了组织结构中,以更好的满足场馆化工作的需要。
3.4明确权力划分都灵奥组委组织结构调整前,其首席运营官负责赛事运行直接相关工作,并向副执行官汇报工作。由于都灵奥组委当时的副执行官和首席运营官是同一个人,即对首席运营官负责的赛事运行直接相关工作,不需向其他人汇报,形成了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运营官权利的平行。都灵奥组委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运营官在许多问题上出现过分歧,有些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通过组委会高层组织结构的调整,组委会也更换了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并取消了副执行官职位,建立了明确的权利制衡体系。
4对北京奥组委组织机构“场馆化”的启示
4.1探索组织机构“场馆化”的运行模式北京奥运会确定的场馆运行基本模式应该确立“统一指挥、规范操作、专业团队、整体推进”的运行模式。其具体要求是:统一指挥:在市政府、国家体育总局和奥组委统一领导下,明确奥组委、总局、政府、区县、场馆业主各自工作职责, 形成统一高效的指挥系统。规范运作:按照国际奥委会要求和筹办工作需要分阶段展开工作,通过编制运行计划实现科学化和项目化管理。按照一致性、规范化要求落实工作。专业团队:分步组建负责筹办和赛时工作的场馆团队,赛时场馆负责人早期参与筹办工作。实行场馆主任负责制,统一编制计划,分工落实运行保障。整体推进:与场馆团队同步成立属地政府场馆保障工作组,同步编制和落实场馆运行与保障计划,内外衔接,整体协调推进工作。
4.2确立组织机构“场馆化”的基本原则与其它体育运动会组织方式相比,北京奥运会场馆运行模式在确立时应凸显以下原则:一是突出场馆地域整合思想,场馆管理团队负责场馆运行综合保障,与所在区县密切结合,保证竞赛组织者专心安排比赛;二是强化管理重心下移理念,赛时场馆内出现的具体问题由场馆团队负责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报奥组委主运行中心决策,以提高奥运会整体运行效率;三是坚持场馆统配资源原则,场馆内所需赛事保障资源由场馆管理团队统筹配置,在不违背市场开发保护规则的前提下调配各方资源;四是注重筹办过程监控管理,通过周到严密的计划编制和组织落实,确保各项目、各场馆服务标准统一,运行工作规范。
4.3优化组织结构“场馆化”的任务安排应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推进场馆运行及保障工作:一是组建场馆小团队。按照总体进度安排,逐一筹组场馆运行小团队,选派固定成员,确定兼管代表,组建竞赛场馆小团队、非竞赛场馆筹备工作组、保障工作筹备组和奥组委部门业务指导组,指导京外赛区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落实场馆运行及保障筹备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二是组建场馆保障工作筹备组,负责编制场馆保障计划并组织落实。三是建立职责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体制优势,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并明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实现无缝隙管理和衔接。四是开展运行计划编制工作。在加强小团队的全员场馆运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场馆运行及保障赛时计划筹备工作。
参考文献:
[1]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编.2006年都灵冬奥会实习报告集, 2006.
[2] What does TOROC do? [EB/OL].省略/, 2006.
[3]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200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能源资源基本国策,深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根据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技术、产品,开发应用太阳能光电等自然资源照明技术。把绿色照明工程作为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抓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在海南文明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切实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前,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实现高效光源使用率100%;
到年底前,全市公共机构中的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技场馆、礼堂及会议场所等大型建筑高效光源使用率100%;
年前,LED等国体光源及太阳能光电等可再生能源使用率10%以上。
三、改造范围及技术、产品
(一)绿色照明改造范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绿色照明改造包括:室内办公照明、室内公用场所照明(大厅、楼道、卫生间等)、办公区庭院照明(路灯、草坪灯、建筑物泛光照明)、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科技场馆、礼堂及会议场所、各级学校、各级医院、机关食堂照明等。
(二)绿色照明技术、产品。
高效光源包括: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发光二级管(LED)等;
高效设备技术:反射式灯具、智能控制装置等;
可再生能源技术:太阳能光电设备等;
自然光采用技术:主要指部分礼堂、会议场所,通过在房顶安装自然采光设备管理满足室内会议或工作需要。
四、运作模式
(一)单位投资模式。对于数量较少、规模不大的照明改造项目,可由本单位拿出部分资金或财政专项拨款更换节能灯具。以国家和我省每年推广使用节能灯工作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家和本省的财政补贴政策,及时进行更换。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于数量较多、规模较大的照明改造项目,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按规定程序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充分利用社会节能服务公司资金及技术对公共机构照明设备及灯具进行节能改造,落实绿色照明改造工作任务。
在绿色照明改造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政策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对建筑节能改造的财政支持或财政奖励资金。
五、责任分工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全市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的主管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并对改造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完成市直办公大楼办公区绿色照明节能改造任务,合署办公单位要积极配合改造工作。
(二)市级及乡镇级机关单位、东方工业园区、住建局(路灯站)、教育(包括中专院校、科研所、中小学校等)、交通运输局(包括车站、码头、公路等)、科技、文体(包括各大广场、图书馆、电视台、体育馆等)、印刷厂、卫生局等系统负责制定本系统绿色照明改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系统的绿色照明改造方案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直独立办公单位负责本单位绿色照明改造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绿色照明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绿色照明改造任务。
六、建设进度
年月前,市直公共机构完成办公区室内绿色照明灯具的更换工作;
年月前,市直公共机构完成办公区室外照明设备的改造工作;
年月前,市直各系统完成各类场馆等大型建筑的室内外照明改造工作;
各乡镇和市级教育、科技、文体、卫生等系统及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自行制定绿色照明改造工作计划,但必须在市政府总体建设进度时限内完成。
全市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工作从现在开始全面展开,改造工作可以边部署、边进行,建设进度在总体时间要求内可根据各级公共机构实际作适当调整。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必须按照《建筑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琼府办128号)的规定,在年底前完成。
七、相关政策及措施
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措施参照《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执行。
(一)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形成的节能量将依据《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附加费收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给予奖励。
(二)“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加大财政资金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设绿色照明工程的支持力度,推广30万只财政补贴节能灯(视需要可适当增加推广数量),优先支持各责任单位实施照明节能改造计划。
(三)绿色照明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
市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对绿色照明改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绿色照明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抓好落实,同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二)各单位应于年月日前将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方案(计划)和工作进度安排表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绿色照明改造进展情况按季度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后报市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领导小组。
(三)要认真做好能耗分类、分户、分项计量,以及相关线路和控制系统的改造工作,为考核评估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奠定基础。
(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取公共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在市级积案或省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项目施工任务。对项目改造使用产品的质量、节能效果进行严格评审。
第二条市科普基地是指面向公众,主要从事科普活动、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它是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对全市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市科技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普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我市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普基地的申报
第四条下列四类场所可申报市级科普基地:
(一)场馆类,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包括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
(二)非场馆类,是指依托各类社会机构的特色资源建立的科普基地。
1、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地。包括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区。
2、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工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
3、以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活动的科普场所。包括各类大中小学、青少年科技中心等。
(三)传播媒体类,是指具有全市覆盖能力,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专门进行科普宣传的机构。包括各类传播媒体、出版机构。
(四)研发创作类,是指专门从事科普产品(展品、教具)研发设计、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创意策划的组织或机构。包括创意类企业等。
第五条申报市级科普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制定了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科普工作规划,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
(三)具备相应的开展科普工作的资源、设施、场所、经费等条件。
(四)具备参与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能力,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两次以上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
第六条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类别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馆类
1、场馆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占场馆建筑面积50%以上,配备专职讲解或指导人员。
2、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科技活动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
(二)非场馆类
1、有专设科普展区,展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或具备专有科普传播方式。
2、动物园、植物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其他将科技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开放的机构,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
3、教育培训机构应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开展科普培训的专兼职师资力量及教材,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培训。
(三)传播媒体类
1、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人员。
3、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等科普节目或科普出版物。
(四)研发创作类
1、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发创作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具备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研发创作条件。
2、有专职研发创作人员和必要的研发创作经费投入。
第三章科普基地的认定
第七条市级科普基地的组织认定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市直各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推荐申报工作,中央和省在邢单位可直接申报。
第八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单位,组成我市市级科普基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评议和现场考察。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予以确认。
第九条被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科普基地”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三)场地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
(五)近两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情况总结。
(六)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第四章科普基地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市级科普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引导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十二条科普基地要注重更新科普设施,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和工作手段,充分发挥科普功能。每年向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市科技局)。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可依照《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市级科普基地建设采取隶属单位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达标认定、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模式。市科技局牵头每两年对市科普基地的运行情况和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科普基地资格。
第十五条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市科技局将优先给予科普专项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普基地。
第十六条市级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市科普基地”称号,并收回证书和牌匾,该单位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宣传、封建迷信以及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
(三)有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的;
(四)已不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的;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效能监察,进一步掌握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情况,重点解决在管理体制、工作程序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主要对象和重点内容
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对象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情况
是否进行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
开展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否经原审批机关认定;
是否委托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编制单位承担规划修编任务;
是否参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相应的城乡规划修编与调整审查工作机制;
是否建立了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机制;
是否严格按照专家评审和行政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规划草案;
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上一层次规划要求。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是否依法建立了完整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
规划行政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等情况;
是否落实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分级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和各类园区建设工程是否存在越权、越级、违规审批现象。
(三)“阳光规划”实施情况
是否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城乡规划展示场馆、网站等硬件设施;
是否实行了城乡规划成果和重大建设项目、市民关注项目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和调整公示;
是否实行了城乡规划听证制度;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政务公开、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是否研究制定了专门规章制度,将“阳光规划”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
是否建立了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利行使的监督制度;
是否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制度;
是否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
是否实行了违法案件处理公布。
三、工作步骤
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从20*年2月开始,到20*年底结束,具体分为部署、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年2月—3月)
成立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及时上报绍兴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各乡镇及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和权限成立相应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并将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送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
(二)实施阶段(20*年4月—20*年6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检和总结,沟通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计划,并分别于每年5月25日和11月25日前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的方式,不定期派出工作组督查各乡镇、部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情况,组织经验交流,了解推进工作。
(三)总结阶段(20*年7月—12月)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
各乡镇、部门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统一认识。要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专题简报、开设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网页等方式,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
(二)采取多种形式,务求工作实效
今年以来,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应急办的大力指导下,按照“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大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制定XX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并积极开展实施,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阶段来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文化市场、安全播出、安全生产无事故。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我局领导认真领会落实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文广新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及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处置本局职能范围内预防和处置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为各项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制度建设到位。年初,我局修订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原则、适应范围及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突发事件等级划分、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预警支持系统、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等,在全市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贯彻实施。三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立足现实、细化职责、重在落实的方针,建立起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应急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形成各级联动,层层负责,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上半年,已全面完成与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二、完善体系,优化措施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设目标,强化应急预案的制订。一是对现有预案进行认真梳理。结合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梳理现有的应急安全预案,深化“一案三制”建设,努力推进“一网五库”建设,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文化企业经营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完善应急措施,并要有专项经费、专用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二是注重预案的可操作性。在完善和修订预案过程中,围绕文化市场、广播电视播出等突发事件的特点,认真研究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注意吸取以往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加强调研,广泛听取专家、管理部门和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不断提高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三是明确工作措施。处理应急事故关键要措施得力,快捷迅速,方法得当。我们从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各科室的具体分工到配合专门人员具体处置,都制订了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了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各文化企业经营单位、广播电视台(站)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上半年,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市局直属单位全面完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形成起以市局为中心“点”,延伸“线”至各县(市、区)文广新局,“面”推至直属各单位的“点、线、面”结合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三、配强队伍,提高能力
把队伍建设和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我局在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落实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员专职负责,全市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企业也不断充实应急救援队伍,落实专职人员负责。通过整合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目前,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有应急人员有500多人,覆盖面涉及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机关企事业单位、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音像经营单位、书报刊经营场所等。二是加强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我局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常年不懈。上半年,组织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文化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业必修课培训。按照全省文化系统应急管理培训的具体内容组织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基础;文化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概述;大型文化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文化场馆日常活动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引发的文化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文化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等四种类型的文化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案例分析。其中主要知识包括文化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措施、善后与恢复等。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树立责任感,增强忧患意识、正确掌握文化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此外,我局上半年还购置了一批应急管理书籍免费发放给文化企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学习,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四、畅通信息,及时报告
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流程图,结合实际建立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信息报送流程。流程规定:突发事件发生时,县(市、区)及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上报省文化厅。市局及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应建立公共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专项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的快速反应能力。突发事件发生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协助开展突发事件伤亡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的经济补偿、协助组织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广新局及时起草报告报省文化厅和市政府。今年上半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没有发生突发事件。
存在问题:
一是实战经验不足。虽然机构已经建立起来,人员队伍也已经落实,但是组织演练还没有真正形成机制,只是简单的学习交流或者通过书本、电视等掌握方法,没有现场经验。
事实上,经过两千多个日夜的紧张准备,妄图破坏北京奥运会的人面前,已铸成多重壁垒:
核心区是精密的安检设备,四架空中巡逻的直升飞机,场馆、涉奥目标附近执勤的警察、武警官兵、保安员和安保志愿者;
是大批拥有警惕的眼睛和热情参与的北京市民;
坐镇中心的是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奥组委安保指挥中心总指挥。据他透露,奥运安保已完成了治安、交通、消防、反恐防暴、要人警卫等52项总体工作计划及500多项具体实施方案。他的手上还有两张王牌:市公安局的特警总队和属于武警的“雪狼突击队”。
特警和“雪狼”
“9・11”事件后的第一届夏季奥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将应对暴力恐怖活动当成了压倒一切的首要问题。
许多亲临雅典奥运会的人都能强烈地感受到雅典的“严防死守”。满城荷枪实弹的军警人员,在爱琴海游弋的北约军舰,在空中盘旋的武装直升机,安保网覆盖了空中、陆地直至水面水下。
北京市公安局也拥有一支专门对付对抗恐怖活动和暴力犯罪的精锐特种部队――2005年12月19日成立的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这支队伍汇集了北京市公安局第一流神。据说其成员中第30名的射击成绩是5发子弹48环(满分50环)。美国FBI、法国黑豹、以色列和加拿大的特种部队都曾经和北京警方进行过交流。西方一些反恐专家预言,北京特警将在近几年成长为世界最强的反恐力量之一。
另一支名头更大的特种部队则是武警的“雪狼突击队”,这支部队组建于2002年――奥运会申办成功之后。他们的臂章上有雪狼头像和橄榄枝,接受过地狱般的训练,平均年龄是24岁――这是一个战士最适合作战的黄金时期。
“雪狼突击队”每个队员的武器装备包括防弹背心,头戴防弹头盔、护目镜,腿戴护膝,手持95式5.8毫米自动步枪,大腿枪套内带92式9毫米手枪,和雅典奥运会的希腊反恐部队装备相比毫不逊色。这支队伍的每个队员都能够将电影中的神奇镜头演绎到现实中――在2秒之内沿着直升机上垂下的绳索滑行下来,降到18米以下的地面。外国特种部队将其称之为“自杀性垂降法”。
“雪狼突击队”是公开的中国奥运官方的安保部队,被称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守护神。奥运会期间,一旦发生了大规模的恐怖暴力事件,这支“雪狼突击队”将担负起奥运核心区、中心区的武力突击任务。
突击队还装备了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反恐怖武器,从装甲防暴车到特种排爆车、从窥视设备到高技术通讯器材、从微光夜视系统到电子计算机指挥系统、从微型冲锋枪到新式自动步枪,一应俱全。
民警与特种保安
除了精锐部队外,还会有大批普通武警战士和公安民警一起执行各种安保任务。
警力紧张一直伴随着北京的发展。然而,在奥运安保战役中,责任最重的恰恰正是警察。
北京奥组委安保部3月20日公布的《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显示:“在比赛场馆、奥运村(含运动员村、媒体村)、总部饭店、贵宾饭店和青年营地等涉奥目标,安检工作由民警和志愿者负责;在物流中心、奥运大厦、制证及制服发放中心、训练场馆和签约酒店等涉奥目标,安检工作由民警和保安员负责。”
据权威透露,北京市2005年申请增加了2000个警察名额,2006年申请增加6500个名额,现在北京市民警数量超过了5万人。新增力量大多被派往了街面。
除了不断招募新兵之外,不少办公室里的文职警察也开始走向室外。
为使奥运安保各项计划周密严谨,北京警方还聘请了70余名中外奥运安保专家和顾问。此外,将会有超过1万名保安员参加奥运安保工作,其中最精锐的就是特种保安。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
“新的犯罪手段总是层出不穷。”奥运会安全专家马听说,反恐防暴是北京奥运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其他几类突发公共事件亦不能忽视。
2006年1月,国务院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把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几类:一是自然灾害;二是事故灾难,如安全生产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三是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等;四是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以自然灾害来说,我们首先要考虑到各种天气情况对奥运会可能造成的影响。”马听说。
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还有安全生产事故,“比如大面积停电,可能导致几万人在地铁里面出不来且无法联系外界。”马昕说。
据权威透露,一个针对水电气热等重点部门的“反恐智囊团”已经组成,包括16个重要部门的33名专家。遇有突况时,智囊团将协调相关部门在最快时间内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应对。
4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全国质检系统保障奥运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提出的首要任务就是“严密监管、切实保障奥运食品安全”。
一、及时成立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文联及时成立了咸阳市文联“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文联党组书记蒙文星同志任组长,副主席王民安、副调研员淡妮任副组长,文联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主席王民安兼任。王民安在2月22日下午召开领
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培训会,明确划分了各人的工作职责,对办公室工作运转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活动的正常运转奠定了基础。
二、突出学习重点
为了使学习更具有针对性,2月22日,市文联机关集中学习,市文联党组书记、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蒙文星专门就学习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文联副主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民安在会上作了具体安排。2月26日,市文联党组再次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首先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接着学习了《赵乐际书记在咸阳调研时的讲话》;3月1日组织学习了千军昌、高合元在“三新”动员会上的讲话;3月2日学习《xx在陕西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3月3日至今严格按照安排表执行学习任务。
三、狠抓讨论提高?
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文联工作实际和干部思想实际,开展了“五看五增强”活动:一看眼界思维是否高远开阔,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还有哪些差距,增强战略意识;二看胆略气魄是否大气果敢,面对新一轮发展机遇,是否能够打破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传统观念和思想的羁绊,想前人之未想,谋他人所未谋,干大事,创大业,增强争先意识;三看工作机制是否创新创优,是否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增强创新意识;四看服务环境是否得到优化,有没有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增强服务意识;五看精神状态是否昂扬向上,工作作风硬不硬,与所担负的职能要求适应不适应,有没有主动想事、谋事、做事,增强实干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了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建设大都市、我来献一策”等活动。?
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文联具体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全年目标任务,作出公开承诺。各部、室履行职责情况经“三新”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作出了公开承诺,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作出承诺,其他干部职工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承诺,年终作为部、室目标责任考核和干部职工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今后工作的思路
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我们开展“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就要明确新目标:即围绕建设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目标,分阶段、分层次制定工作规划,找准工作定位,细化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结合全年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夯实责任,立足文联实际,制定个人工作计划,作出公开承诺,明确努力方向。提升新境界:即通过学习教育和讨论引导干部培养现代化思维,掌握现代社会管理知识和信息技术,增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本领;培养市场化意识,掌握外向型经济建设与管理、城市文化特色塑造、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运用市场办法破解难题的能力;培养国际化眼光,学习现代商务礼仪、项目运作和谈判技巧,使思维能力、认识水平、工作方法更加符合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和需要。争创新业绩:即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转变文联职能,提升工作效能。在为文艺界服务上出实招,强化宗旨意识,认真解决咸阳文艺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改进作风上求实效,牢固树立重在务实、贵在落实、成在坚持的理念,强化执行能力,勇于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力求争第一、创一流、出精品,为完成文联全年目标任务作出应有的贡献。当务之急是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新时期文联工作。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文艺事业能否得到繁荣和发展的关键。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竞争日益加剧,以及外来文化的不断侵入。文艺在综合国力中的地位日益显现。文艺事业能否发展关系到经济社会能否全面协调发展,关系到综合国力能否加强,关系到民族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重视文联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干好本职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文联工作环境。要想方设法寻求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改善文联工作环境。力争解决无展览场馆,协会无办公场所,缺少活动经费等系列问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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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精心打造精品力作,通过积极参与全省、全国的各项赛事,提高咸阳的知名度和影响。各个艺术门类都要下大力气搞好精品项目的创作。特别应立足咸阳实际,突出地域特色,体现民族特点,要着眼于一些民间文化、传统文化的挖掘开发,要把地域文化做大做强,做出特色。
(四)精心组织策划,扩大对外交流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是我们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发展繁荣我市文艺事业的重要环节,也是扩大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的重要渠道。我们要积极加强同友好城市、经济发达、文化建设好的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探索对外文化交流的新路子,要拓宽思路,选准方向,确定重点,既要走出去向人家学习,也要请进来带动我们,尤其要学习别人在文化产业发展上的先进经验,使我市文化产业开发有实质性进展。
(五)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文化产业开发力度
树立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坚定信念,以“三新”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打造咸阳的文化品牌,创新是文艺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文联和协会要牢固树立与时代要求相适应,与文化实践相符合,与文化团体特点相一致的创新意识,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文艺发展的新特点新规律和产业开发的新举措。做到在推进工作上有新思路,在解决问题上有新举措,在繁荣发展上有新成效。在产业开发上有新办法。在今后一个时期,应积极探索形之有效的产业开发思路,选好产业开发的着眼点,抓好重点文化产品的开发,突出地域特色,树立咸阳的文化品牌。要不拘一格选人才,积极发现培养一批文化经纪人,包装策划人和文化商人,要积极走出去,带着人才,带着产品,通过展览、展销等途径,占领市场,扩大影响,树立品牌。要重点扶持培养一批有实力,能发展的文化企业,以此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要把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旅游、餐饮、新闻、影视,体育等行业紧密联系起来,以此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总之,对于全市开展的“三新”主题教育活动,我们市文联党组和机关全体干部高度重视,党组书记蒙文星同志要求我们机关同志每人要写心得体会,要求要扎扎实实地搞好这项工作。从进展情况来看,每人除公开承诺外,还记学习笔记10000字以上,写心得体会5000字以上,参加辅导4次,组织考试2次,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4条,公开承诺……整个学习教育活动进展顺利,超额完成了预定的学习任务。
(2)
1、要强化责任。这次房屋征收任务繁重,涉及1130栋房屋征收,务必要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县领导要牵好头,对片区内征地搬迁工作进行常态化调度与推进;各工作队队长(即责任县领导)要对区块内征地搬迁工作负总责,进行全过程调度;各工作组组长要根据方案要求,选派骨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组,积极投身新区房屋征收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倒排工作内容,确保房屋拆得下、项目能落地、民心能稳定。各工作组名单于明天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并报工作队长和牵头县领导。
2、要强化调度。县委、县政府已经确定了19个新区年度重点项目,并成立了由县领导任组长的19个专门工作组,具体方案将在下一阶段下发。在这里明确一点:各项目工作组组长即责任县领导,要对项目建设进度负总责,科学制订好项目推进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征地搬迁和报批立项、地勘设计、招投标等工作,细化项目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并将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细化到每周,从而构建片区、队组与项目推进工作组环环相扣的项目推进机制。
从目前进展来看,各项目进展依然滞后,征地搬迁工作严重制约项目总体进度。在此,对几个项目提几点具体要求:
(1)关于用地安置区征地搬迁工作:安置区建设是新区项目落地的先决条件,其进度直接影响到新区房屋征收整体进度、项目推进速度,因此安置区征地搬迁工作节奏必须加快、力度必须加大。规划建设的29号安置地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征收工作,按此时间节点要求,各安置区必须联动推进,条件成熟的安置区要加快推进土石方施工。其中:
4号、5号、6号、8号、9号安置地必须在4月10日前完成征地,5月中旬前完成房屋征收工作并启动土石方工程;
2号、3号、7号安置地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征地,5月底前完成房屋征收工作并启动土石方工程;
1号安置地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征地,8月底前完成房屋征收工作并启动土石方工程。
此外,新村安置地必须在3月20日前全面启动土石方工程施工,并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土石方工程。
(2)关于体育中心房屋征收工作:我县将于明年7月承办全省第14届运动会羽毛球比赛,从目前进度来看,征地搬迁工作严重滞后,项目至今尚未动工,可以说时间非常紧、压力非常大。在此明确:按照4月中旬正式开工建设的时间要求,在3月底前必须完成羽毛球场馆涉及的6栋房屋征收任务,在5月底前必须完成剩余60栋房屋征收任务,确保项目于明年5月中旬前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从事科普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科普工作是公益事业,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教兴省的一项战略任务。
科普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青少年、农民和工人。
第五条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态度,反对迷信和反科学、伪科学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违背科学原则和科学精神的主张和观点,作为科普知识传播和推广。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普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参加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八条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本地区的科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科普工作总体规划;
(二)研究确定科普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审议科普工作年度工作要点;
(四)促进各部门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科普工作;
(五)协调本地区和部门间的科普工作;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第九条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科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科普工作计划,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十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参与制定本地区科普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利用并发挥其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加强对所属团体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鼓励并支持科技人员进行科普研究和科普创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科普工作。
第三章青少年、农民和工人科普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挥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并安排一定的教学时数,在校本教材和乡土教材中适当增加科普内容。
第十二条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科普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大赛、具有科普内容的夏令营、冬令营和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
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应当定期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科普辅导教师,提供科普读物,保证必要的讲座时间,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五条科技、教育、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有针对性地向青少年推荐科普课外读物,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课外读物,并向青少年优惠提供。
图书、电子、音像出版部门应当将青少年科普读物纳入出版计划,保证每年制作和出版一定数量的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图书、电子和音像制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科普工作计划。
社会各界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并支持农村科普工作。
第十七条每年的农历正月十六为农民科技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民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农民科技竞赛、举办农业科技讲座等活动。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乡(镇)科普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开展科普活动。
乡(镇)、村文化站(室)、广播站应当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指导等服务。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组织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他涉农单位,开展面向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定期组织乡(镇)农业技术干部培训,扶持并发挥重点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大户等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有关部门每年应当开展以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下乡活动,并落实经费,制定奖励、考评等相关制度。
文化、科技和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农民需要,组织捐赠科普图书,放映科技电影,演出文艺节目,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讲座、咨询、培训等活动,并协助建设农村文化、科普图书室。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向农民开展医疗保健咨询等服务,宣传疾病防治、优生优育、健康保健等知识。
第二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协助政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普之冬活动,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科普大集和科普村镇建设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应当组织职工开展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利用现有的文化宫(馆)、职工干部培训学院(校)、技术交流馆等场所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技能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普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结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组织职工技能培训,普及与生产经营、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生产技能。
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创办行业博物馆、科技馆,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四章社会责任
第二十七条普及科学技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当参与和支持,提倡公民参加科普活动。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科普事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将科普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需要,开设现代科技基础知识课程或者举办科技知识专题讲座。
第二十九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现代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普学习讲座。
第三十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结合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特点开展科普活动。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综合性互联网站应当开办固定科普宣传栏目,制作科普节目,在科技活动周和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应当免费播放科普公益性广告。
综合类和自然科学类报纸、期刊应当开设科普专栏、专版,宣传科普知识。
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单位应当制作、发行、放映科普影视作品。
第三十二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组织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学生开展科普活动。
具备开放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向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功能的陈列室、生产车间、实验基地、实验室和其他场地、设施。
第三十三条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开展相关科普宣传。
鼓励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提交相关的科普成果。
具备开放条件的省重大建设和技改项目完成后,应当提供向公众开放、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模型和展示等。
第三十四条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气象站、公园、医院、商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的业务和特点,面向公众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
第三十五条大型洽谈会、博览会、重大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利用场馆和设施设置相关的科普宣传内容。
第三十六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定期向居民开办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婚育知识、公共安全、节约等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讲座,并设置固定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板,开展创建科普文明社区活动。
第三十七条鼓励大学生、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种科普志愿活动。
第三十八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活动周。社会各界应当根据全省科技活动周的主题开展科普活动。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科普经费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经费。
提倡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科普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普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
第四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并加强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设施和场所,做好科普工作。
第四十一条利用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享受政策优惠的博物馆、科技馆、青年宫、少年宫(中心)、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科技活动周期间及重大科普宣传日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经费困难的,同级财政应当予以补贴,使其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鼓励和支持省外、境外博物馆、科技馆到我省布展、巡展;向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十三条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奖项或者具有科普创作成果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提高科普工作者待遇,改善科普工作者条件,依法维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擅自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所改为他用妨碍开展科普活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到2007年底,全面树立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改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随意更改规划 ,失职、渎职等问题;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改进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保障城乡规划建设健康发展。
二、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象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调整情况
1、是否进行了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论证;
2、是否经原审批机关的认定后,开展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3、城镇总体规划修编是否委托符合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
4、是否参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机制;
5、是否建立了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机制;
6、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7、规划调整是否符合控制指标和用地性质以及绿地、市政设施等技术指标。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2、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3、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
4、市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是否纳入了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
5、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等情况;
6、建立城市规划委员制度情况。
(三)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设立了城乡规划展示场馆(市级);
2、是否实行了城乡规划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调整公示;
3、是否实行了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
4、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5、是否研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1、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
2、是否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
3、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并公布查处结果,对违法建设多发区域实施及时有效的监察并予以有效遏制。
三、监察工作具体安排
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度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06年2月1日—2月30日)。
1、成立xx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成员由市规划局、市监察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奖惩办法等,并于2006年2月29日前将本乡(镇、街道)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汇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6年3月—2007年6月)。
1、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每半年对工作进行总结,沟通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各乡(镇、街道)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工作总结汇总报xx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3、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了解、推进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4、2006年上半年,由市监察局会同市规划局,根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抽查工作,有关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7年7月—12月)。
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经验进行总结。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在乡镇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xx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四、监察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要通过新闻媒体、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周密部署,积极动员,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效能监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机会,切实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严格有效地惩治与预防腐败。
要根据规划建设行业特点,从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制度保障着手,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各项制度,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容易产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的薄弱环节,对重点股室、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人员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同时,每项制度的落实要有工作方案,有跟踪措施,形成双向制约机制,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双向并进、内外相连的监督体系,防止各种腐败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三)建立查处违法建设联动机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要在规划建设系统范围内,建立实施联动制度,即建立由规划建设系统领导、各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统一行动、建筑市场参建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查处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建设实施全过程联动监察。同时,要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登记和公示管理制度,对设计、监理、施工、图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不良行为实行登记和公示管理制度,对每个环节有违规行为的都记录备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工作机制,确保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要建立完善城市规划的民主决策机制。一要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和完善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等,并坚持开展各项工作。二要建立完善专家委员会技术审查工作机制。要充实和加强专家委员会,对重大规划建设事项,要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三要做好向上报批工作。对规划设计方案要按程序批准实施。
1、防寒、防冻工作
一是对本单位的供电线路、供水系统、供气系统、供暖系统等进 行全面检查,采取必要的防寒防冻保护措施,防止因保护不力,造成 停电、停水、停气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大了设备检查力度,杜绝设备事故隐患的发生。设备的安 全运行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 要在冬季来临前做好设备的检修 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达到防冻、防漏标准。同时,要根据冬季路滑 的情况,做好车辆性能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与设备管理人员密切配合, 对不符合安全防范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 要彻底整改。
三是要认真调研,列出计划,备齐配足安全生产常用备品配件和相关材料, 防止因冬季路面凝冻制约常用备品配件的运输而影响安全生产。
四是及时处理地面楼堂、场馆等行人密集场所产生的积水,防止 地面和梯道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以免造成人员摔伤。结合具体实 际在重要地点及场所增加照明灯具,确保行人安全。
五是施工现场食堂要储备好经常性和必需性的生活物资, 防止上 冻后购买不到生活物资,造成班中餐供应不上,影响生产,要采取措 施做好班中餐保温工作,保证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六是超前准备,搞好冬季供暖设施检修维护和劳保用品的发放, 解决好冬季生产、生活保暖问题。
七是要根据冬季特点,提前预防,做好冬季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防疫措施。
2、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主要生产场所及其附近的火种管理, 严禁在消防安全范 围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取暖设施,并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做到 专管专用,有备无患。要制定严密的消防措施,清除消防区域的任何 易燃物,强化消防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及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避灾 自救能力。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杜绝外因发火 条件。严禁私设火炉、电炉等取暖。
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 易燃易爆物品、 压力容器等危险源的管理, 完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设置警示标志。总之,要采用 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中毒、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三是切实组织好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供配电线路与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检修,对线路不符合要求及私拉乱扯、线路老化等问题要尽快处理,确保冬季安全用电。
3、防中毒工作 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煤气、生火取暖等安全卫生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保障安全。
4、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总结工作。
我公司在做好冬季“四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落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大 检查和集中督察等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力 量、集中时间,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使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结合这次冬季四防,做好今年安全工作 总结,为制订明年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制订做好准备。
2018年冬季四防自查总结二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枣安监发〔2014〕18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冬季四防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冬季”四防”领导小组。并下发了相关文件。以“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和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认真按照“冬季四防”工作内容,制定落实好“冬季四防”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集中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一)防冻保暖工作
1、加强设备的检查、检修工作。具体包括设备、管道、仪表保温,尤其是水和管道的保温,备用或停用的用水设备的停水、排水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注意消防管道排水防冻。 2、对建筑物门、窗玻璃修缮。 (二)防滑工作
1、重点加强生产现场防滑管理。保证平台、栏杆、道路等完好,无积水;疏通排水系统,禁止用水冲地,以防溢水、污水等结冰;雨雪天气,及时清扫,提醒员工严防滑倒、跌伤,切实做到减灾避险;杜绝生产现场道路、平台、楼梯、安全通道上的结冰现象,确保冬季员工安全。
(三)防火与安全用电工作
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防火管理。对易燃、易爆的甲醇、汽油罐区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清理公司辖区内、尤其是生产现场枯萎的花草、树枝、落叶等易燃物品,消除着火源;对全公司的照明用电、临时用电进行检查、维修,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明火电气设备取暖、做饭、烧水。要加强对防火器材、防火设施、电气设备的全面检查,对不合格的器材、设施,要立即进行整改或更换;严防各类火灾或电气事故发生。 (四)防中毒工作
深入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加强设备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卫生工作,避免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对工艺装置区域死角的检查,发现设备管道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及时对现场进行隔离,尽快消除系统漏点。厂房内保暖的同时,一定要保持适当通风,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 聚。加强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维护好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确保灵敏好用。加强防护器材的维护管理,定期组织专人检查,确保完好、灵敏、好用。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强化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及时、果断、正确”处理,抢救中毒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洗眼器未做保温、消防管道水未及时排放。
洗眼器加装保温棉,防止冻坏。消防管道水排放干净,防止冻裂。 对于冬季“四防”工作主动性不强、措施落实不力、甚至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各车间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冬季“四防”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冬季生产安全。
枣庄泰和燃油能源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
2018年冬季四防自查总结三
渑池县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冬季四防”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矿“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为主要内容的“冬季四防”工作,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及职工、家属人身安全,昌平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冬季四防”工作领导小组,定目标,定措施,制定并落实“冬季四防”预案,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规定每周四进行“冬季四防”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冬季四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针对冬季的特点,采取各种宣传教育方式,组织职工进行“冬季四防”的安全意识教育,强化职工的冬季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冬季四防工作的园满完成。
总结“冬季四防”工作有以下几点:
一、防寒、防冻工作。
制定冬季防寒防冻计划和防范措施,定期集中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
1、对本单位的供电线路、供水系统、供暖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必要的防寒防冻保护措施,防止冬季因保护不力,造成停电、停水、停暖气现象的发生。
2、重点抓好绞车房、主扇风机房、水泵房、天轮、罐笼、地面运输系统、管道、闸阀等设施的检查维护,落实好各种
防冻和防“跑冒滴漏”措施,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对一些重要设备要安排专人不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井下支护用料管理做好防止冻结工作,防止因施工质量而发生顶板事故;防止喷浆沙子在喷浆时凝固或结冰,影响喷浆的质量和掘进巷道的施工,发生顶板事故。
4、全面加强高压架空线路在雨、雾、雪等特殊天气时的巡视检查力度,确保冬季矿井的安全供电。
5、是及时处理地面楼堂、场馆等行人密集的场所产生的积雪、积水,防止地面和梯道结冰,并采取防滑措施,以免造成人员摔伤。
6、食堂储备好经常性和必需性的生活物资,防止上冻后购买不到生活物资,造成班就餐供应不上,影响生产,采取措施做好就餐保温工作,保证职工吃上热饭、热菜。 二、、防火工作。
1、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杜绝失爆及电气火花的出现;完善井下电气设备各种保护,并对继电保护定值进行合理整定;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组织人员对本矿主、副井、变电所、主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场区木工房、仓库、地面储煤场等重点要害场所及其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定
期进行检查落实到人,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原则,立即进行整改。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食堂、职工宿舍、职工澡堂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工作。 三、防中毒工作。
1、加强职工食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全过程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食物中毒。 2、锅炉、餐馆、澡塘、职工住室等安全状况逐户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预防煤气中毒及燃煤煤气中毒等常识的宣传和教育,我公司已取消燃煤取暖,杜绝煤气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