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5:1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业务管理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业务管理论文

篇(1)

一、保险同业之间业务合作的优势分析

(一)可以充分挖掘双方销售渠道的潜力

由于我国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市场刚刚起步,保险公司在拓展多元化销售方式时主要着眼于与银行、邮政等机构的业务合作,但目前保险公司与银行、邮政等机构业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都还十分有限,合作环境不容乐观。

保险同业之间加强合作,相互业务可以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例,前者拥有4357个机构网点,直销人员26446人,营销人员65000人;后者拥有县以上销售机构4800个,城乡网点52500个,业务员60多万人。由于两者都拥有丰富的网点资源和庞大的业务员队伍,若彼此之间进行业务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当前各保险公司为争夺有限的银行、邮政网点资源竞相提高手续费的局面。况且两者之间营运原理、业务流程相同或大体相似,可以提高业务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新修订的《保险法》允许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更为这种合作带来了契机。

(二)可以充分利用彼此庞大的客户资源

保险市场上客户群根据其规模、保险金额、潜力可分为大、中、小型客户,以往财产保险业务以大型客户(企业客户)为主,随着企业改制、个人资产不断增加,我国财产保险个人及中小型客户市场正在迅速发展。面对标的分散的个人及中小型客户市场,财产保险公司无法象个人寿险那样通过建立庞大的业务员队伍对其进行开拓和维护,而可以借助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队伍对客户进行深度开发,为其拓展业务。由于目前财产保险公司以大型客户为主,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客户资源开拓团险业务及个人寿险业务。

据统计,截止2002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拥有财产保险市场75%的客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拥有多达15000万的长期客户群,它们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共享的客户资源。

(三)可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保险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一项调查显示,城市居民中有55%的人希望在众多的金融产品中做资产的组合;68%的人认为保险应该作为资产组合的必要项目;58%的人面对众多的保险公司及保险产品不知如何选择;66%的人需要更贴近自身需求的全套的财务安全计划;45%的人对单一保险品种的购买不感兴趣。由此可见,传统的单一的产品推销方式面对客户多元化的综合理财需求将难有作为,建立在对客户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基础上的保险产品组合将在更高层次上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在当前保险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加强保险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有利于实现客户的多元化保险需求。

(四)可以降低单位作业的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保险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最重要的效果之一就是能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经营成本。尤其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费用支出不断攀升,保险公司利润水平被摊薄,此举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研究表明,开发新客户的费用是维护老客户费用的5倍。当保险公司之间开展业务时,不必为开发新的销售渠道过多地投入,无需雇佣大量业务员进行准客户的寻找和开拓;由于以先进的客户资源管理体系为基础,充分利用了公司的现有资源,还可以节省大量的增员、培训、管理等人力成本,其它用于内部管理和激励的费用也可以大幅下降。

(五)可以提高业务员的综合素质,增加业务员收入,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员队伍

保险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对业务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要了解财产保险业务和产品,还要熟悉人寿保险业务和产品;不仅要掌握财产保险产品销售技能,还要懂得人寿保险产品销售技能。他们不仅仅是以一个纯粹的产品推销员的形象出现在客户面前,而是以综合保障服务顾问的专业形象帮助客户管理风险和规划未来。

业务员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的提升,有利于业务的拓展、收入的增加、队伍的稳定,而业务员队伍的稳定又是保险公司建立忠诚的、高价值客户群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保险同业之间业务合作的模式设计

保险同业之间业务合作就是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签定业务合作协议,依据一定的组织方式和操作流程,财产(或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向有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的客户推销本公司产品的同时,自行展业或与合作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联合展业,推销人寿(或财产)保险产品,最终促成多元化保险产品的销售。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通过制定合理可行、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方案,使双方在销售队伍、客户群、销售渠道及人际关系等方面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作,从而极大地促进双方业务的发展。

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有大型国有保险公司,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代表;有集团控股形式的保险公司,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为代表;还有新兴的中小型保险公司,以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为代表。对集团控股形式的保险公司而言,可以充分利用自身集团架构优势,在其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险公司而言,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之间可以彼此提供客户资源并协助对方进行业务。

三、保险同业之间业务合作可能产生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制度安排与流程设计问题

保险同业之间开展业务合作需要有与之配套的组织架构、协调双方关系的制度安排和高效畅通的操作流程。

保险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牵扯到业务的计划预算制定、业务培训、日常作业配合、IT系统支持、经营分析等众多管理环节,因此必须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对业务进行管理,并明确该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为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保险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涉及到双方甚至多方的利益关系,需要协调各方公司及其销售队伍的利益,同时还要协调好本公司内部直销业务与业务(包括本公司对其他公司的业务、其他公司对本公司的业务)之间的利益,因此制度安排必须科学、完善、合理,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关系恶化。

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险公司必须设计有专司业务的组织机构参与的业务操作流程,专司业务的组织机构应该在业务联合展业人员的配备及后续作业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业务培训与IT平台支持问题

在保险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中,组织、制度和流程是保证,培训是关键。首先是产品特点的培训,其次是产品组合能力的培训。此外,还要对业务员进行销售技能、核保核赔规定、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培训。为此被公司需要建立专门的培训队伍和体系,公司也应有相应的培训队伍和体系。

现代保险业务的发展对IT支持平台的依赖和要求越来越高。为对直销业务和业务分类管理,需建立业务IT系统,并与直销业务IT系统、对方公司相关业务IT系统进行接口,其主要功能有:在出单系统中识别、分类业务;业务的统计和查询;业务佣金的计算、统计、发放;业务费用的计算、统计、划拨;业务的考核等。

(三)利益分配与激励考核问题

尽管保险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可以形成保险公司、业务员、客户等“多赢”的局面,但由于直销业务的考核压力、业务员的认同需要一个过程等因素的影响,合作业务真正要成为一个“自觉”的行动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利益分配和考核激励方案的设计就尤为重要。方案的设计既要起到促进业务发展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业务员做业务的积极性;又要平衡业务与直销业务之间的利益,不至于引起直销队伍和业务的波动。

篇(2)

采购业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是合理经济的进行各种采购业务,保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需求;支付款项后及时、足额的获得相应的物品或劳务;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按合同协议付款,维护企业良好的声誉。要达到这些目标首先要对不相容的岗位要相互分离、制约与监督。在采购环节不相容的岗位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执行;对一些企业特殊物资的采购计量与验收必须分离。例如以原煤为主要材料的化肥企业,煤炭的消耗与盘存数量不是很准确,如果购进时计量与验收不相互制约很容易造成煤炭虚入库,产生管理漏洞。原湖南湘东化肥厂倒闭清算时,煤炭盘亏几千吨,究其原因是控制监督不严日积月累引起的。每个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采购特点,因地制宜建立一套适合自己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其次是要严格授权批准制度。单位明确审批人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采购、付款业务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严禁审批人超权限审批。单位对于重要和技术性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再次要执行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单位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各环节做好相关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与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1.2采购业务的会计控制要点

1.2.1请购环节的控制。

原材料或零配件的请购,一般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的需求提出请购要求,材料保管部门根据库存量核实是否采购;对于大批量生产且产品生产稳定的企业,保管部门应考虑经济进货批量,可在库存材料达到最佳存量时提出请求,经相关授权人员签字后送交采购部门。采购人员审查请购要求是否合理,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采购所需要的资金估算,签署同意采购的意见后交资金预算部门审批,资金预算部门确认在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预算范围,同意审批,签字后交采购部门办理采购手续。对于特殊项目如资本性支出、保险、广告、法律、审计服务,一般由专门指定人员提出请购,由企业决策层进行联合审签或集体商议审批。

1.2.2采购环节的控制。

采购部门在正式填制订单前,对不同供应商的供应物品的价格、质量指标、折扣和付款条件以及供货时间等资料进行比较,选出商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好、价格优惠的供应商(通常说的货比三家)。对于大批量采购的原材料或零配件等要做好各种采购数量对成本影响的成本分析。订单签好后必须编号并由授权人签字,正联送供应部门,副联送验收部门,之后应监控订购单的处理,以确认商品是否收到并及时入账。

1.2.3验收环节的控制。

购入商品或劳务的验收工作应与请购、采购和会计部门的工作相分离。验收部门根据有效的购货订单上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及相关合同、协议,对供应商发运的商品进行验收:如商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商品完好程度等。商品的质量检验至关重要,其质量好坏的判断有些依靠验收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责任心,有些靠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核定,对于部分特殊的商品鉴定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或经过仪器、实验的测定。不管质量检验过程如何,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把好这个关,它是企业生产经营好坏的保证。对于有些商品或劳务直接由部门使用(不需经过仓管部门)如:工程物资直接使用、设备、资产的维护建设,劳务支出等,控制程序应根据企业相关管理程序完善请购程序后办理工程劳务,企业验收部门根据请购或报批手续、合同进行工程劳务验收并出具验收结算报告单,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审签。验收单是确认资产或费用以及与采购有关的负债是否存在和发生的重要保证。会计控制必须定期检查验收单的序号、验收单必须经验收人员、仓储人员、材料会计三方签字才能作为入账凭据。一些内控管理不完善企业,仓库管理员兼验收员利用企业管理混乱,虚开验收单与发票到财务报账,一次性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

1.2.4存储环节的控制。

存放商品的仓库应相对独立,限制无关人员接近。储存验收的商品由独立部门负责。货物入库前仓储人员应进行点验和查对,并在验收单上签收,仓储人员将存货按商品特征填列标签,分类存放并设置安全措施。

1.2.5退货与折让的控制。

采购部门接到验收报告后,如发现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订单的要求,及时电告或函告供应商。对于数量短缺,要求供应商及时补足。对于质量问题,则通知仓库不得发放该批商品,再决定退货或者要求供应商给予适当的折扣。当合适的折让一经确定,采购部门即编制借项凭单,通知会计部门调整应付账款。对于退货的商品,采购部门应编制退货通知单,授权运输部门退回商品,商品退回后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会计部门。

1.2.6应付账款的控制。

商品或劳务的购进借方反映资产的增加,贷方反映应付账款的增加或资金减少。应付账款的记录应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付款以保证采购环节的控制有效实施,防止错误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应付账款的入账必须取得和审核各种必要的凭证后才能进行,这些凭证包括请购单、验收报告单、购货订单、材料入库单、税务监制发票、相关合同与协议等。要求凭证记录完整、客观、真实,经授权人签字。月末核对供应商往来明细,如发现错误,及时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清原因,完善手续,调整差异。

1.2.7付款环节的控制。

对于根据发票直接付款的手续,财务人员复核供应商发票的数量、价格、折扣条件、汇总金额、合法要素等与原始凭证(附件)是否相符,业务是否客观;对于发票已入账进行往来账单付款的,必须填制往来付款审批单,由主管会计核实明细账户及付款条件后经相关审批程序后付款。

2加强采购成本管理

采购成本包括进价成本和进价费用,其中:进价成本又称购置成本是指存货本身的价值,等于数量与单价的乘积。在一定时期进货总量即一定条件下,无论企业采购次数如何变动,存货进价成本通常价格相对稳定(假定物价不变且无采购数量折扣),属于决策无关成本。进货费用又称订货成本是指企业为组织进货而开支的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邮资、电话电报费、运输费、检验费、入库搬运费等支出,进货费用与进货次数有关:差旅费、邮资、电话电报费与进货次数成正比,这类变动性进货费属于决策的相关成本,另一部分与进货次数无关,如:专设采购机构基本开支,这类固定性进货费用则属决策无关成本,怎样合理控制采购成本,以最小成本投入创造最大效益。

2.1采购价格的管理(把价格质量关)

①各生产、经营、服务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做好年度、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单(必须载明物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到货时间),报主管负责人审核后交物资采购部门进行集中采购。②各物资采购部门根据各生产、经营、服务部门审签后请购单编制一式三联部门物资采购计划汇总表,按采购物资类别填列品名、规格型号、采购商家、市场询价、历史价格、库存数量、市场动态、到货日期、采购模式(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分散采购)等信息报主管领导及预算部门审签后,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交预算部门、一份留采购部门。三个部门相互牵制与监控,共同把好请购、资金预付及价格审核关,完善事前控制手续。③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单及采购信息建立采购台账、在供应商选择时做到货比三家并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引入供应商信誉评估机制,选择质量、价格、信誉好的供应商,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成本优化奠定良好基础,在物资采购管理过程中坚决制止那种只按计划采购,不论价格高低、质量好坏、中饱私囊的行为。价格是降低成本的途径,质量是降低成本的基本保证。为控制好采购物资价格与质量,财务部门必须根据验收入库单,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文本、价格申报单办理入账付款手续,涉及大的劳务价格的采购物资必须留一定的保证金,等设备运行良好后才能付款。对于大批量购进物资在合同协商时尽量争取货物采购折让和折扣,将采购价格降到最低。

2.2进货费用的控制

前面讲到进货费用的构成,要降低进货费用可采取下面两个途径。①采购人员应根据经济合理原则,事先选择物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努力实现直达运输和就近采购,开展联运、代运减少运输费用。不盲目采购,尽量节省其它采购费用。②物资采购要适时,应树立经济进货批量的观念。经济进货批量是能够在一定时期存货达到最低点的进货数量,决定经济批量成本因素,主要包括变动性成本进货费用,变动性固定成本及允许缺货的缺货成本,不同成本项目与进货批量呈现不同变动关系,减少进货批量,增加进货次数在影响储备成本降低的同时也会导致进货费用与缺货成本提高,相反增加进货批量,减少进货次数,尽量有利于降低进货费用与缺货成本,同时会影响储存成本的提高。因此,如何协调各项成本之间的关系,使其总和保持最低水平,是企业组织进货过程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建立与供应商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形成供应链的团队

传统的采购管理是以最低的价格购买最好的商品,但在经济发展全球化、市场竞争国际化的今天,没有一个企业能以一只孤舟的方式在大海中航行,它必须与其他企业及供应商、销售商等相互依赖、相互支撑的生存。与供应商松散联系将会因缺乏信息沟通与利益协调导致成本增高,而相互协作建立利益共同体,有助于降低成本,提升顾客价值。与供应商建立的长期战略协作关系或战略伙伴关系,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作为供应链的合作伙伴被称为“反向营销”,其基本策略是专门为供应商召开周期性会议,让他们意识到相互之间的竞争关系,帮助他们认识到与企业的依赖关系;与供应商建立信誉与相互参与的关系,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并发展为供应链团队成员,对那些乐于降低成本创造更大价值的供应商,采取激励措施与其分享节省的成本。好的供应商将成为供应链团队的无价之宝。随着供应商发展,降低成本,提升企业价值的行为将变得越来越有成效。

篇(3)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大学合作进行“城市供水业务管理系统”的探究,并于1998年将这一探究成果应用在“供水综合热线服务系统”中。探究内容包括各级供水热线服务系统软件设计和硬件集成,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功能齐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摘要:运行速度快、界面友好、操作简单、信息输入简捷、输出信息丰富等。具体设计思路是把系统中营业所、水厂、管网所及下属各服务站业务管理微机作为远程结点,在程序支持下,采用Modem拨号方式和管网所、公司两级调度中心互联,并支持本站、所、公司调度中心的对外业务服务。即用热线电话对外接待所有用户,及时记录用户报修的业务和站、所派修及完工的情况,建立业务管理数据库进行查询、统计、计算、分析,按要求打印各种报表和进行站—所、所—公司的远程通讯等。

在项目研制过程中不仅使用了先进的微机、通讯等管理设施,改变了原有传统工作方式,而且使供水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反馈速度,更便于供水服务的管理和监控,进一步提高了自来水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和窗口服务水平。

1系统构成

1.1系统构成图

1.2硬件配置

①站、所(或厂)级

彩色VGA监视器摘要:建议256色或以上,实际采用256色、分辨率800×600;

586微机摘要:建议CPU200或以上,内存16M或以上,实际采用CPU200、内存32M;

打印机摘要:A3(Canon330,LQ1600KIII);

Modem摘要:实际采用33600bits/s;

电话线摘要:2对。

②公司级

主要配置同上,另增设通讯中继线一条、通讯用工控机(公司调度室)一台。

2系统软件探究

2.1软件开发环境

操作系统摘要:Windows95

开发工具(RAD)摘要:对较为流行的Powerbuilder、Dephi、Developer、VFP等进行分析,考虑到VFP50是在中文Windows95环境下使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其运行速度快,数据处理功能强,用户界面友好,软件开发工具丰富,在开发费用、开发周期、使用维护等方面均有一定的优势,而且这一系统已经为公司各有关部门业务管理和微机操作人员所熟悉、把握,故将其作为开发工具。

2.2软件设计流程图

经反复探究修改后,提出各级软件设计流程框图,因篇幅关系,仅给出站级软件(以下同)设计流程框图(见图2),据此进行数据库设计和程序的编制。

2.3数据库结构设计

和公司、所、站内各部门协调,建立数据采集、处理、储存的标准。建立数据库最基本的策略是各部门(包括各站)的信息资源不但能为本部门的人员访问,而且可被上一级部门具有合法权限的人员访问。

根据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和生成报表的格式,同时收集当前用于记录数据的表格等,最后确定采用关系型数据库的结构。

2.4数据库文件设计

本系统设计的数据库文件主要由主执行文件、业务数据库、数据库字典、数据库复合索引、数据库业务表、巡检、施工及业务人员表和远程通讯等20多个文件组成。

2.5菜单结构和软件功能

2.5.1菜单结构

菜单项结构设计见表1、表2、表3。

2.5.2软件主要功能

①电话热线服务摘要:全系统用一个对外公布的特号(易记号)电话进行供水服务,用户一旦有需求电话拨入,系统即可形成用户、公司(或所)、站(用户所在地)的三方同时通话。由站级操作人员接待用户电话、录入电话记录、发出派工单并录入完工信息等;所、公司级操作管理人员进行追踪查询和监督,并对用户和上级领导的询问及时反馈。

②增加、修改摘要:对系统中各个数据库文件增加新接报的电话记录、修改或删除已有记录,并对新记录或修改记录进行合法性检验。

③浏览摘要:让操作人员随时浏览查看数据库的内容。

④查询摘要:根据操作人员输入的条件,查询有关记录。

⑤报表摘要:根据操作人员输入的条件,从数据库中整理出有关记录加以汇总、统计,并以报表形式显示或打印(本系统可根据需要打印数十种不同格式的报表)。

⑥统计计算摘要:根据领导及管理人员的要求,计算出相应的数据,并以报表形式显示或打印。

⑦数据传送和接收摘要:对数据文件(日报、月报等)随时可进行站—所、所—公司之间的远程传送和接收。

⑧所、公司可根据接收的数据文件(日报、月报等)进行有关报表的打印和汇总分析。

3结论

经过近一年的运行、考核和改进,该服务系统可最大限度地发挥供水业务管理资料的功能和效能,并可实现三级数据资料共享(站、所、公司)。操作人员可以改变过去人工的、经验的管理方法,用微机在软件系统支持下进行高效、科学的管理。

篇(4)

一般而言,保险监管水平高,则监管部门对保险投资业务的监管就会相对宽松,即对投资业务范围的限制会相对少一些,从而有利于保险投资业务的快速发展;相反,保险监管水平低,则出于防范保险经营风险的考虑,监管部门对保险投资业务的限制就会较多且严格,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无疑,后者就是我国目前保险投资业务监管的真实写照。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对保险投资业务的过多限制,已经成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蓬勃发展的严重桎梏。

诚然,我们不可否认严格的保险监管对于防范保险经营风险有其积极意义的一面。不过很显然,我国的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投资业务的过多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管水平的相对低下所造成的。目前,我国保险监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机构不全、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已经成为金融监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由于保险监管无法适应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使得一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风险相对可控的投资业务,也会因为保险监管的过多限制而无法开展,从而制约了我国保险业通过发展投资业务来大幅度提升竞争力的前进脚步。

我国对保险投资业务的严格监管,主要是通过对保险投资业务范围的过多限制来实现的。《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同时还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虽然1999年10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可以进入证券市场,但前提是只能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并且资金比例也有严格限定。因此,目前我国对保险投资业务范围的界定严格而且形式单一,对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在投资方向上均给予同一种限制,这就在无形中造成了保险投资资源的巨大浪费。而相当大比重的保险资金至今仍以银行存款的形式进行运用,就是过多强调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而忽视其收益性的必然结果。从世界范围来考察,没有较好收益的保险资金,其安全性是难以得到长远保证的。一味强调安全性和流动性而忽略收益性的监管思路,是比较消极的,反而不利于保险监管目标的最终实现。

所以,目前我国对保险资金在投资规模和方向上的严格限制,违背了保险公司自身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无法适应我国入世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亟需加以改革。当然,改革保险投资监管过多过严的现状,并不等于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实际上即便是在国外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保险投资业务的多样性与风险性,要求我们必须进行有效的监管,即采取积极的、动态的和科学的监管方法,而不是一味消极地依靠过多过严的限制办法来暂时达到监管的日的。对我国目前而言,迫切需要做的事就是大力提高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使其尽快适应我国入世后保险投资业务监管的形势需要,不应该再在长时间内让监管水平不高成为限制我国保险投资业务快速发展的理由。

二、保险公司自身方面的制约因素

1.保险投资人才缺乏,投资水平比较低下。从国际范围来考察,保险投资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到社会投资的所有领域,如股票、债券、贷款、不动产甚至风险投资等等。投资范围的广泛,使得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就显得十分重要,难度也相当大。按照保险企业投资管理的“对称原则”要求,不同的保险品种有不同的偿还期限,因此就需要有不同的投资品种、期限和利率与之相匹配。很显然,只有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才能满足这一需求,从而实现保险投资风险的最小化和收益的最大化,最终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有机统一的目标。所以,保险投资的这一特点就从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备较高的投资管理水平,以充分保障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的各项权益。然而,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在投资水平方面普遍低下,这主要根源于保险投资人才的缺乏。众所周知,保险公司具有一支具有较强投资意识以及熟悉投资业务的人才队伍,是保险资金成功运作的重要条件。如果保险公司的决策者和广大职工缺乏必要的投资常识和过硬的投资技能,是无法运用与管理好保险资金的。目前,我国的保险企业由于投资人才的缺乏直接造成投资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数保险公司缺乏有效运用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而且由于监管方面的严格限制,保险公司也在相当程度上缺乏对保险投资领域的研究与开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监管部门放宽对某个投资领域的限制时,也难以在短时间内赢得主动。

保险公司自身投资水平不高,再加上过于严格的监管限制,都使得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对单一,结构也很不合理,往往现金和银行存款占据主要比重,而投资于有价证券的比重却很低。在发达国家恰恰相反,保险资金的运用是多元化的,而且基本是以有价证券占据主要比重,从而形成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较为合理的保险投资结构。所以,我国保险公司自身投资管理水平低下,也大大制约了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快速发展。而提高国内保险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就要充分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时机,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大力培养与吸引国内外的优秀保险投资人才,以人为本,尽快扭转我国保险投资水平比较低下的不利局面。

2.保险公司投资主体地位不明确。保险公司投资主体地位的不明确,也成为制约我国保险投资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近些年来,国有保险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在不断推进,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国有保险公司的重大决策特别是投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仍然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主管部门的控制和影响,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主体地位很不独立也不明确。而投资地位与权责的不明晰,一来造成保险公司进行投资的积极性受挫,二来也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防范意识相对缺乏,造成保险投资收益与风险管理的人为弱化。因此,加快国有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进程,早日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真正独立的法人投资主体,增强其用好管好保险资金的风险与责任意识,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三、证券市场方面的制约因素

在发达国家,证券市场是保险公司开展投资业务的最重要领域,相应地,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运用中证券投资占据着主要的比重。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与证券市场之间有一种相互促进的良性关系:证券市场为保险公司提供较高的投资收益,而保险公司的证券投资也有利于稳定证券市场。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来看,散户占据绝对多数,机构投资者数目较少,这就使得证券市场上的“投机”气氛浓厚。特别是一部分机构投资者利用资金优势肆意进行的恶意炒作行为大大加剧了证券市场的波动和投机性。由于监管能力有限,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经多年发展但仍不规范,反而是问题多多。而保险投资一般是在专业化操作下进行的长线投资,其对分散风险以及有效运用投资组合的强烈愿望必然要求有一个发达、成熟且规范的证券市场。因为成熟的证券市场其投机性和利率波动都比较小,可以为保险投资的理性决策和操作提供现实可能。并且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完善的交易机构以及灵活的交易机制还可以充分满足保险资金的流动性需求。不难看出,我国目前不规范的证券市场难以满足保险投资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保险投资与证券市场之间还无法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所以今后一段时期,大力规范、整顿与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进而拓宽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就成为推动我国保险投资业务发展以及稳定证券市场的重要工作。

四、国家政策方面的制约因素

长期以来,国内保险公司(即内资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即外资保险公司)在税收以及投资业务品种等方面的政策待遇明显不同。由于外资保险公司享有政策方面的“超国民待遇”,使得内资保险公司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境地,从而也制约了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

篇(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新增了“初步业务活动”内容。该内容针对连续审计情形下决定是否保持客户关系之前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规范。但新审计准则实施两年来,从理论和实务上,初步业务活动没有得到必要的重视和充分的理解。在诸多新出版的审计书中对其表述不一,或完全借鉴准则内容,或忽略回避。在审计实务中,无端简化甚至放弃初步业务活动。如何完整、准确地把握初步业务活动,本文结合准则及准则指南,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初步业务活动是一个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

对于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新审计准则作了如下规定:

首先,《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二章第六条针对连续审计业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下列初步业务活动。”

其次,在第九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下列程序:……。”与第九章第二十七条相关联的《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指南中补充规定:“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是后任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当执行的必要审计程序。如果没有进行必要沟通,则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再次,即使对小型单位的审计,它也是一个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笔者认为,在审计实务和教材表述中,对初步业务活动的理解应注意两点:

一是上述有关规定中使用“应当”一词,着重强调了初步业务活动的必要性。注册会计师在签约前没有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不得接受客户委托。无论是首次接受审计委托还是连续审计,在确定是否建立和保持客户关系之前,都应当开展初步业务活动。这是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可以无端的简化省略,甚至放弃而直接接受客户委托。

二是对于规模较小、业务活动和会计记录相对简单、内部控制有限的小型被审计单位,也必须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只是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有所不同。应在满足评估小型被审计单位可审计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二、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考虑

初步业务活动按照审计业务客户情形的不同,可分为: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初步业务活动;连续审计情形下的初步业务活动。

两种情形下的初步业务活动在开展的时间上有所不同。

(一)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分为两种:一种是接受新客户而建立客户关系的审计业务委托;另一种是承接现有客户(因对其提供了其它服务)的审计业务委托。

《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中规定:“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下列程序:……”由此可见,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无论是哪一种审计业务委托都是相同的。接受新客户的审计业务委托,必须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前,即确定建立客户关系之前来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对提供了其它服务的现有客户所提出的审计业务委托,即使会计师事务所对现有客户的情况有所了解,也必须在首次接受审计业务委托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不可以简化省略。因为审计业务与其它业务所提供的保证程度不同。

(二)连续审计情形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连续审计分为两种,一种是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另一种是续签、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

如前所述,《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对连续审计业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下列初步业务活动。”该准则指南中对此做出解释:“在连续审计的业务中,这些初步业务活动通常是在上期审计工作结束后不久或将要结束时就已开始了。”

可以看出,准则及准则指南并没有区别连续审计的两种不同情况,进而无法明确指出在这两种不同情况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

通常而言,在签订长期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前一期审计工作结束前即开始本期的审计计划工作。因而,新准则实施后,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时间应当是在前一期审计工作结束前或结束后不久,本期审计计划工作之前,以确定是否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只有确定了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才能开始制定本期的审计计划。

对于续签、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连续审计,则应当在做出续签、重新签订的决定之前开展初步业务活动。

三、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一)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按照《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九章中规定如下:“1.针对建立客户关系和承接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2.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

对于实施质量控制程序和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内容,该准则指南要求分别按《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和《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前者是从项目负责人的角度来规范初步业务活动中实施质量控制程序的内容。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客户的管理层和治理层是否诚信;2.项目组自身的胜任能力及其状况;3.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对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考虑,应特别关注独立性的要求。考虑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外界压力等方面对独立性的影响,并采取措施,形成记录。

后者是从注册会计师的角度来规范初步业务活动中沟通的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1.是否发现客户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2.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3.前任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了解到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4.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客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没有与前任注册会计师就上述内容进行沟通并评价沟通结果之前,不得接受客户委托。

上述业务活动内容,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也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来提供合理保证。

(二)连续审计情况下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内容

按照《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二章中规定如下:“1.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程序;2.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包括评价独立性;3.就业务约定条款与被审计单位达成一致理解。”

1.实施质量控制程序的内容

该准则指南要求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及《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中的相关规定开展初步业务活动。两个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与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实施质量控制程序所考虑的三个方面内容相同。所不同的是,二者分别从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两个层面上来规范初步业务活动。从而对确定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决策承担不同的责任。前者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以及业务的执行和业务质量承担最终的领导责任;后者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分派的每项审计业务的总体质量承担责任,包括接受和保持客户关系。无论有关审计业务接受与保持的决策过程是否由项目负责人发起,项目负责人都应当确定决策的适当性。项目负责人应当考虑:(1)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的质量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恰当的遵守;(2)本期或前期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对保持客户关系的影响。

2.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该准则指南对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只是要求了“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但两个质量控制准则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要求项目负责人实施这些政策和程序,考虑项目组成员是否已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连续审计情况下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所考虑的能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有所不同。它包括两部分:(1)对上期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的评价;(2)对上期审计工作结束后至本期确定保持客户关系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评价。因为评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尤其是对独立性的关注,是一个连续、变化的过程,并不是首次接受审计委托评价后一成不变的。

对谁评价、如何评价,准则及准则指南中并无规定。笔者认为,评价的对象应当主要是项目组的成员及项目组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组负责人对项目组的成员进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组负责人进行评价。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已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使本期的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将评价结果记入员工职业道德档案。

3.协商业务约定条款的内容

经过上述初步业务活动,在确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后,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在审计业务开始前与被审计单位协商沟通。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签订或修改审计业务约定书,避免双方对审计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

(三)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初步业务活动的特殊考虑

针对小型被审计单位规模较小、业务活动和会计记录相对简单、内部控制有限等特点,《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对初步业务活动这一必要审计程序的内容作了适当的简化:“充分了解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也就是评估小型被审计单位的可审计性。

该准则指南明确了可审计性的内容:“1.会计记录的完整性。2.内部控制的存在性。3.管理层的诚信度。”

该准则和指南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是相对于一般单位而言的;对初步业务活动的简化,是以满足评估小型被审计单位可审计性的需要为前提的适当简化。一方面避免把小型被审计单位视为无足轻重,对初步业务活动过度简化,草率从事;另一方面避免将小型被审计单位等同于一般单位来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增加审计成本。

对于评估的结果及相应的措施,存在三种情况:1.不具有可审计性。应当考虑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业务约定。2.对可审计性存有疑虑或存在某些不足。针对疑虑应予以证实或消除,针对不足应采取相应措施。3.具有可审计性。决定接受委托,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四、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其他准则的关系

首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对具体准则起着统驭的作用,指导着具体准则的制定。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的“业务承接”与审计准则中的“初步业务活动”遥相呼应,是初步业务活动制定的依据。

其次,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其他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的联系。《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中的初步业务活动与多个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相关联,应将该准则与其他准则的相关内容结合起来使用,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初步业务活动。

(二)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关系

二者的目的不同。初步业务活动是签约前为了确定是否建立和保持客户关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签约后为了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二者都是审计工作不同时段的必要审计程序。不能因为签约前必须开展初步业务活动而简化或取代签约后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也不能因为签约后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放弃签约前的初步业务活动。

(三)注意初步业务活动与风险导向审计的关系

当前的风险导向审计虽然审计重心前移,但所关注的是签约后的审计风险。初步业务活动关注的是签约前的审计风险。可以说初步业务活动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补充。正确认识二者关系,可以从源头上来控制和降低审计风险,避免法律后果。

【参考文献】

篇(6)

一方面上海发展严格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竞争优势并不明显。我国周边地区聚集了众多的离岸金融中心,比较成熟的就有香港、东京、新加坡三个。这些市场在金融机构数量、政策环境、服务水平等各方面都较上海有明显优势,对境外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在这种背景下,上海试行严格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的成效不容乐观。

另一方面上海市目前已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部分公司地区总部、财务中心也设在上海。在日常经营中,这些跨国公司产生了对离岸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我国目前对外汇资金划往境外还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跨国公司内部化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方式与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模式产生了冲突,一些合理的资金汇出要求由于当前外汇管理对交易真实性的审核标准与跨国公司的实际经济活动之间存在难于调和的矛盾而难以实现,他们只能借助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实现其资金结算及调度管理功能,如果允许跨国公司在上海开立离岸账户,把它们的一些资金转移到离岸市场,能够迅速扩大上海市离岸市场规模,有利于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离岸金融业务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发展有限渗透型的离岸金融业务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必要性。关键是监管部门能否对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业务实行有效且到位不越位的监管。

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分析及监管切入

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

一是国家层面。即对离岸金融市场所在东道国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多方面的:(1)外汇资金运动中的风险。渗透性离岸金融管理的失控将会对国家经济金融带来相当的风险。(2)金融体系扩张经营的风险。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会享受免缴存款准备金以及不受流动性要求限制等待遇,因此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主体在受到外在约束减少的情况下,如再缺乏审慎经营意识的内在控制,则极易造成经营主体的自身风险,从而波及该主体母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二是微观层面。即对经营主体的风险。离岸金融业务对其经营主体—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由于金融机构经营规模过度扩张风险外,还需面临比在岸业务更大的经营性风险,如离岸客户的信用风险(离岸客户大多为远距离客户,进行有效信誉评估和管理的难度较大,可控性较低)等。

我们认为无论是国家宏观层面还是主体微观层面,只要监管的切入点把准,其风险还是可以有效控制的,关键是渗透的通道设计以及监管的有效执行。那么,离岸与在岸之间会发生些什么样的资金渗透呢?我们可把渗透途径归纳为账户渗透和产品渗透两方面。账户渗透是指银行自身账户资金的渗透以及开立在银行的客户账户之间的资金渗透。产品渗透是指借助金融产品进行的渗透。另外,金融机构本身作为经营主体也可能会发生各种渗透,如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内部在岸头寸和离岸头寸之间的相互弥补会导致资金在离岸与在岸间的渗透。

由于经济金融活动的多样性以及金融在监管与创新矛盾运动中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上述渗透经常是立体多维发生的,但渗透的最终结果应该是导致资金上的渗透。所以我们认为渗透通道的设计与管理层最终的监管切入点是对离岸金融业务外汇监测与管理。

发展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与管理

对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离岸金融业务必须纳入东道国的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其业务规模应反映在该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以及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否则在整个世界经济金融的发展中将会出现非常大的遗漏。具体的监测可按以下方面进行:

一是对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监测。这项监测应以审慎经营为目标开展。应制定统一的离岸金融业务会计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定期报送离岸业务的各项报表及临时要求的特殊报表,使当局及时了解离岸金融业务的规模,并监督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外汇管理上则采用国际投资头寸表要求的相关因素由银行通过BSPL(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二是对资金在离岸与在岸之间渗透的监测。这项监测可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前提开展。由于离岸账户资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在岸,对国内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冲击,在岸资金也有可能离岸化,因此当局应严密监测资金在离岸与在岸之间的流动,要求主体进行资金账户间流动申报,全面了解离岸资金的流向和规模。

三是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随着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资金跨境流动的规模必将扩大,流动方式也会复杂化。应在现有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中相应增加离岸与境外之间资金流动监测内容。

篇(7)

2“制度—工作一致性”

工作推进模型的建立通过对多个单位和部门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改进和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的调研,结合自身在管理工作中的认识,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上述原因的主要问题在于:(1)管理人员对制度本身认识不到位,工作与制度不对应。安排工作过于笼统,业务人员没有形成以制度、标准为准绳的工作习惯。(2)对于具体的工作进行审核中,由于工作与制度条款未进行对应。在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执行过程中,管理层与执行层对于工作要求的理解存在二义性,使得审核工作流于形式。制度变成了问题出现后的追责工具。(3)制度持续改进过程中执行层面的参与度有限,执行层面的意见与制度的持续改进存在着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完整情况,使得制度持续改进不足以支撑管理层的精细化管理推进的要求和目标。(4)由于工作内容和标准没有有效对应,在工作合规性和制度有效性评价中,不能得出有效的量化评价结果。基于对上述问题的分析,我们建立了“制度—工作一致性”工作推进模型,来推进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精细化管理推进工作。“制度—工作一致性”工作推进模型见图1。“制度—工作一致性”工作推进模型的特点:一是突出建立工作、制度的对应关系,对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确保制度—工作—审核要求一致性的闭环运行。二是突出全员参与,即时对制度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量化的评价依据,推进体系管理PDCA循环的建立。

3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设计实现

依据“制度—工作一致性”工作推进模型,我们设计开发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总体设计思路如下。3.1系统的应用对象系统应用对象包括:(1)管理人员:是指各级领导及管理岗位的用户。负责工作的细化、工作与制度地对应,下发工作单、依据工作单对应的制度条款进行工作完成情况的审核,以及依据制度有效性评价进行制度的持续改进和完善等。(2)执行人员:是指所有业务操作和工作执行层人员,负责依据工作单内容进行执行,并对工作单对应的条款进行即时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评价等。3.2工作类别划分(1)指令性工作:包括各类阶段性的工作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工作,如科技管理、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企管工作等以工作单形式下发的工作。(2)业务操作性工作:主要以操作规程和操作卡片执行,并进行工作过程的记录和确认。(3)依据基础数据台账开展的数据化、流程化的工作:如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培训管理等,开发相应的业务管理模块,进行系统实现,固化管理要求。(4)其他工作:是指上述分类中未包含的工作,对工作种类进行细化并与制度条款对应,由执行人员进行工作登记和相关人员进行审核。3.3系统设计灵活性要求(1)具备灵活的用户授权管理机制;(2)具有灵活的工作流程定义功能;(3)便捷的用户操作界面等。3.4系统功能的实现特点(1)支持工作种类的分类和细化功能;(2)指令性的工作和其他工作必须依据制度条款,实现工作与制度条款的对应,明确工作要求;(3)实现操作规程与操作卡片及工作记录的数据化;(4)各类工作的审核工作依据制度条款进行审核;(5)各级用户允许对工作单对应的条款进行即时评价,让员工可以针对具体的工作,参与制度的有效性评价;(6)支持各类管理工作的量化统计功能。

4“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应用效果

“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后,在部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以下的应用效果:(1)系统实现后,单位全部工作都是通过“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安排和执行回复,有效避免了工作安排中的推诿扯皮及工作不落实的现象;(2)所有的工作安排,都有制度支撑,制度要求和工作内容明确且一致,实现了“事事有人负责、事事有章可循、事事有人监督、事事有据可查”;(3)工作审核中做到了即时依据制度要求进行逐条的确认,全员逐渐形成了遵循制度开展工作的习惯;(4)员工在具体工作执行过程中,对于制度条款进行合理性和适应性的即时评价,既提高了员工在制度持续完善过程中的参与度,又使管理人员在进行制度完善和修订时的依据更加充分;(5)工作管理中的沟通成本得以降低。简化了管理难度,执行层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篇(8)

二、设计单位的选择

传统施工总承包企业一般没有自己的设计团队,其承接的EPC业务设计工作主要通过与设计院合作完成。设计院的优劣直接影响到设计管理的质量,因此选择一家技术能力强、管理优秀、服务到位的设计院非常重要。为了客观合理地对设计院做出评价和选择,采用一系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非常关键。通过对国内外管理文献中对EPC总承包中对分包商的选择考核指标的研究结论进行分析,设计单位的选择主要从设计单位的项目组织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项目HSE管理、项目资料管理和项目沟通管理等17个考评指标进行评判。笔者在上述已有的评价指标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内转型开展EPC业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问卷调查的形式对评价指标进行了修正,增加了服务态度的评价指标,并得出操作性较强的设计单位合作评价表(见表1所列)。在选择设计合作单位时,建议选择3家左右的备选单位进行评价。该评价表可以由公司相关部门分别填写或请与该单位合作过的承包商填写,取其平均值作为评价得分,根据得分情况选择合适的合作单位。

三、设计管理组织架构的确定

EPC项目通常情况下建设规模较大,而此类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贯穿于从项目投标阶段开始至项目实施完成的整个建设周期,管理协调工作量大、专业性强,通常需要具有丰富设计管理经验的人才来完成。因此,典型的EPC项目设计管理组织架构中,设计管理工作主要由项目专设的设计经理主导完成。由设计单位承接的EPC总承包的典型设计管理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此类组织架构一般在设计院主导的EPC项目中采用。由于设计院中具有较专业的设计管理人才,因而对各专业设计工作具有较全面的把控能力。对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的EPC总承包设计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与设计单位合作的形式来完成,这种模式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缺陷有两点。一是尽管设计过程管理主要是由设计合作单位来完成,但是实际运作还是以总承包单位为主体,设计院主要是从中收取设计费,设计小组是否严格执行设计院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小组人才是否严格按照总承包部要求配置、设计小组是否严格把控设计工作每个环节等问题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设计院在通过设计优化、限额设计来提升产品功能价值、降低工程费用上主动性不足,EPC设计管理目标的实现会受到一定的阻碍。二是由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人员本身对设计规范和设计标准等了解较少,因此在设计管理过程中,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无法做出准确判断,这对管理人员做决策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但对于施工企业,除了存在上述缺陷之外,也有其明显的管理优势:一是施工企业具有专业的大型项目现场管理人才,对施工和采购有较丰富的经验,对设计方案存在的可施工性和方案经济性具有较好的判断能力,因此可以在设计阶段及时开展设计、施工和采购三方的联动工作,提早确定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避免出现大量方案性变更,有利于项目进度、投资和质量管理,是EPC总承包模式的主要优点。二是为了加快工程进度,EPC总承包在很多情况下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采购的“三边”管理模式,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而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在项目现场管理的实践中积累了与设计单位、采购单位协调工作的丰富经验,这对发挥EPC总承包的优势具有重大作用。通过对以上优缺点分析可见,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EPC设计管理工作时必须采用有别于传统的设计管理架构,发挥其大型项目现场管理经验的特长,扬长避短。笔者总结某些大型国有企业EPC项目设计管理模式,提出以下管理架构(如图2所示)。采用上述管理架构时,项目总工对设计管理工作负总体责任;公司技术管理部门为项目总工提供业务支持服务;咨询单位为项目总工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以弥补项目总工设计管理经验不足和对设计规范理解不透彻等缺陷;设计过程管理主要由设计合作单位指定的设计项目经理来完成,而设计与施工和采购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主要由项目总工完成。这样既利用了设计院的设计管理能力,同时充分发挥了项目总工高效组织设计、施工和采购联动的优势,实现EPC承包方式的价值。

四、设计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承接EPC业务的设计管理有着明显的不同,设计单位的设计管理采用本单位的作业程序和管理制度,管理上较为全面深入;而施工企业的设计管理主要与设计单位共同完成,其设计过程管理主要由设计合作单位完成,施工企业更重要的是通过对设计合作单位的管理来完成设计管理工作。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建立适合自己的设计管理办法。笔者建议施工企业的设计管理办法重点放在设计与施工和采购联动、设计审查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上。而在设计过程中,施工企业主要监督设计单位严格执行该单位的作业程序和管理办法,充分发挥EPC管理模式的优势,让设计管理真正达到为项目增值的目标。

篇(9)

在大企业贷款业务需求增长不足的形势下,商业银行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市场定位,谋求新的业务增长基础。我们应以“价值最大化”为中心,坚持收益和风险相匹配的原则来发展小企业金融业务,在运用适合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识别技术、违约率统计、客户信用风险评价技术等来规避小企业风险的同时,提高风险定价能力,通过提升价格来覆盖风险和成本,最终体现效益目标。

4.2采用与大客户相同的经营管理机制不适合小企业金融业务

以现有大企业金融业务的“一刀切”的经营管理机制来开展小企业金融业务,很难对市场做出正确、快速反映,也难以有效防范小企业金融业务风险。首先,表现在小企业风险定价能力不强,没有体现小企业风险相对较大、个性化差异较大、成本相对较高的业务特点;其次,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不符合小企业风险较大,损失率较高的客观现实和市场规律,缺乏“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机制;第三,资源配置大部分向大客户和大项目倾斜,银行网点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财务成本核算上看,如果仅做大项目,缺少中小企业客户,就不能完全摊销由此产生的成本。

4.3缺乏针对小企业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首先,小企业在融资中最大的特点就是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财务报表失真、信用缺失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目前主要以企业财务报表为基础的客户评价系统不适合小企业特点,沿用大客户统一模式的客户评价体系不能反映客户的真实风险,难以准确识别客户风险。其次,与大企业采用一样的信贷操作流程不适合小企业特点。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就是额度小、要求急、周转快,相对于大企业的“批发”业务,小企业量大面广,这些“零售”业务特点决定了银行发展小企业金融业务的经营中心必须下移,只有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才能了解真实的信息,才能做出快速的反应,才能有效防范风险。第三,缺乏有针对性的产品。用同大企业一样的产品很难满足小企业“短、平、快”式的融资需求。

5对商业银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建议

5.1信贷资源应选择重点进行倾斜,“择优支持”是银行应坚持的政策取向

(1)重点支持中型企业。我们习惯于将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合称为“中小企业”,将两者同等看待。而实际上,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对银行的贡献、贷款质量等方面都有天壤之别。中型企业贷款明显优于小型企业贷款。

(2)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往往是一个区域的主导产业,支配着地方经济活力,并以中小企业为主,是吸纳就业的主要对象,因而地方政府对产业集群都鼎力支持。产业集群的中小企业具有区域的“根植性”,即中小企业依赖于专业化市场、协作配套商和熟悉的客户,离不开这个具有产业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的区域,因此一般更愿意从事这个比较熟悉的行业,而不愿从事其他的行业。

(3)重点支持股份制、民营、外资等中小企业。据对几家商业银行贷款情况调查分析得出,不同所有制企业的风险也很不相同。贷款质量最好的是股份制企业,其次为民营企业,再次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主要是个体工商户)贷款质量较差。

5.2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

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选择资信良好、产供销状况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工具,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动产质押贷款、品牌质押贷款服务。积极引进西方商业银行成熟的融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保付、包买票据、福费廷等业务,以适应国内外统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多层次融资要求。要充分利用银行信息优势、网络优势和便利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信息咨询服务。目前建设银行就针对中小企业推出来“速贷通”、“成长之路”一系列创新的金融产品。

5.3加强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1)要加强对有信贷需求的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品质审查,特别注重审查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者的对外兼职情况,与家庭其他成员开办企业的合作关系,私人财产分布状况,历史上有无违法乱纪行为、银行个人信用记录等各种情况,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2)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客户贷前调查的深度,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尤其是要对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严格地审查。可从两个方面把关,一方面借助专门的中介机构对客户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要求提供审计报告;另一方面,通过银行信用评级软件系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分析判断其财务报表和盈利水平的其实性,充分揭示其财务风险。

(3)采取多种担保方式增强贷款担保能力。抵押物不足和难以获得信用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固有特征,为解决这一问题,商业银行可探索采取其他替代性的担保方式:一是变企业担保为个人担保;二是群体担保;有效减少银行监督成本甚至交易成本增强;三是与客户签订储蓄存款协议;四是争取利用政策性担保。

(4)改进和完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定评级办法,客观地评价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面,使授信状况基本适应中小客户合理的贷款需求状况,不断提高信贷审批质量、水平和效率。

(5)加强银行资产流动性的管理。中小企业的贷款质量、品种和期限,会对银行资产流动性产生重要影响。银行要针对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具有“急、少、频、短”的特点,为其设计特殊的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如类似消费信贷一样地灵活用款和还款,这对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大客户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扩大、议价能力不断加强,对银行贡献度下降速度比预计加快,商业银行通过依托大客户维持高速增长的局面难以再现。而中小企业市场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商业银行如何在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前提下找出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对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进行了浅析与思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直融资渠道风险和收益

1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特别是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技兴国、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都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比较迅速的。据悉,目前在中国正式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0%,提供的出口占60%,上缴的税收占43%,并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吸纳劳动力、促进市场竞争、方便群众生活、推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拉动经济的新的增长点。

2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对于商业银行的重要战略意义

2.1大客户贡献度下降速度加快,银行盈利空间逐步缩小

(1)大客户资金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大客户基本都建立了资金网络,资金实行集约化的管理,导致银行大企业存款、贷款业务份额逐步下降。

(2)大客户融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渠道畅通,传统贷款业务需求增长不足。例如,短期融资市场的迅猛发展,使“金融脱媒”步伐加快,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面临严峻考验。

(3)银行同业目标市场趋同,激烈竞争导致银行在与大客户谈判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贷款议价能力不强,中间业务收益水平较低。迫于竞争压力,目前银行许多大客户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及以下,特别是垄断性大集团客户大部分是基准利率下浮10%,而对大客户的中间业务也往往因追求可观的贷款利差而不收费或少收费。

2.2中小企业贡献度逐步上升,并日益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性目标

(1)银行对于中小客户贷款议价能力强,中间业务收益水平高,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据某国有银行浙江省分行调查数据显示,该行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公司客户贷款余额70%,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平均在基准利率上浮20%,远高于其他贷款收益,公司类贷款利息收入的85%来自中小企业,中间业务、国际业务、信用卡业务等方面中小企业也是创收主力军。

(2)分散风险,增加流动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展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分散集中度风险,对信贷资产结构和客户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客户的信贷需求大部分为短期信贷产品,拓展和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短期信贷产品,对于调整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有重要意义。

(3)资源丰富、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目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数量较多,而各家银行中小企业客户在总客户数中占比例极低,并形成了较大的反差,因此,巨大的中小企业资源和业务发展空间有待挖掘和拓展。

3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贷款难原因分析

3.1信用体系不完善使银行普遍存在惜贷行为

从银行角度来看: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存在过高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存在着天然的屏障。中国中小企业的寿命非常短。根据全国私营企业大规模抽样调查,1993年以前私营企业平均存继周期只有4年,2000年提高到7.02年。有70%中小企业会在创业后的5年内被淘汰,而运行期超过10年的中小企业不足10%。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就慎之又慎。

从企业角度来看:不少企业缺乏信用观念,在交易和融资关系中不讲信用,往往有意拖欠贷款,再加上地方保护、政府干预和惩治失信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位,使逃避银行债务现象日趋严重。企业违约后,银行很难回收贷款本息,因此不得不加强信贷管理,提高放贷条件,致使惜贷行为比较普遍。

3.2有效担保抵押不足成为融资的首要障碍

我国90%以上的中小企业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地。房地产抵押是当前银行发放贷款通用的一种担保方式,也是担保公司防范贷款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至少3个)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很难确定,加之常常以行政权代替土地资产经营权,带来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各主体的土地产权“边界纠纷”,导致的后果就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难抵押问题。

《担保法》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当前中小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3.3信用管理和经营环境风险

篇(10)

二、数字化管理模式的建设方案

以数字化管理模式总体思路构建的产品齐套交付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几大功能模块:

1.计划协调管理模块

计划协调管理主要包括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计划任务的下达、接收、确认、分解、协调与反馈等,涉及的单位及部门主要包括业务主管机关、产品承制与齐套交付单位。计划任务下达主要分为2级:第一级为业务主管机关下达任务至产品承制与齐套交付单位;第二级为产品齐套交付单位内部之间的任务下达。在计划任务下达过程中,计划协调管理模块应能够实现各部门间的相互协调,以及对计划的明确和协调过程的记录等功能。

2.产品齐套管理模块

产品齐套过程主要发生在产品齐套单位内部。业务员在接收任务后,根据任务下达单和产品承制单位上报的产品明细表进行产品的齐套全过程跟踪管理以及齐套产品交接等工作,同时可通过系统对全过程的信息进行追踪、记录,以便后续查询统计。产品齐套管理模块应包括产品的状态、交接、收货以及检验等管理功能。

3.产品出入库管理模块

产品入库管理主要由保管员完成业务操作,产品检验合格后在产品齐套交付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入库时间、库房信息以及库管员信息等。产品出入库管理模块应带有基本的仓储管理功能。目前,标识识别技术已在物资管理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是提品基础信息的自动化采集、准确识读的重要手段,能够提高效率、节约资金,满足自动化管理的要求。型号类配套产品可以综合采用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条码技术,实现型号产品及随件的标识与识别。在办理齐套产品的出入库时,可通过软件系统激活库房门口的RFID标签读写器,被标识的齐套产品在通过库房门口时会被系统自动识读,并由系统自动完成出入库产品相关信息的匹配、录入、调取等操作,最后生成出入库单。对于被标识二维条码的随件、备件等小型产品,可通过移动式数据采集终端对产品进行信息识别,再将产品信息与待出入库产品进行匹配,从而实现产品的出入库操作。另外,产品齐套交付单位业务员根据产品的发运计划,在产品出入库管理模块中制作发运产品交接单,由保管员根据交接单在系统中制作产品出库单,办理产品出库手续,并完成相关库存报表的调整。

篇(11)

团体保险是指寿险公司针对团体销售的养老保险、医疗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2006年我国保险市场团体保险保费收入为648亿元,占寿险总保费的17%,相对于寿险业发展的初期,团体保险业务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曾经作为保险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的团体保险业务,现在却处于成本高、收益低、增长乏力的发展困境中。本文试图通过对外部制度、政策、环境的研究,找到制约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瓶颈及未来的增长点。

一、影响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

(一)国家政策鼓励发展商业保险

为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给保险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文件提出,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立足我国国情,结合税制改革,完善促进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等一系列措施。该文件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力度,鼓励商业保险发展的决心,同时给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利好信息。

(二)团体养老保险税收政策不到位

国家鼓励发展团体保险业务,但因税收政策的不到位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出台,给寿险公司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重重困难。

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与信托型的企业年金从大的范围来讲,同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目前全国有26个省市给予信托型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从工资总额的4%~8%不等,而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要求,原本可以从应付福利费列支的团体养老保险,随着应付福利费科目的取消,而没有了可列支的渠道。虽然《通则》中提到:“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赢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我们可以理解《通则》中提到的补充养老保险包含了企业年金和团体补充养老保险,但《通则》下发后各省并没有出台给予补充养老保险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现有税收政策看,团体养老保险无论是企业交费还是个人交费均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困难。且国资委在2005年8月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中央企业以企业年金形式满足对职工的补充养老功能,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失去了一块重要的市场。

(三)团体医疗健康类产品未全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则》及财政部2003年下发的《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规定,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享受4%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国保监会2006年度下发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定义:“医疗保险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严格按定义归类,保险公司团体保险中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险种仅包括补充医疗保险、住院类保险、意外医疗类保险、各类住院收入保障保险等险种,而对于以重大疾病为保险责任的险种是不属于享受补充医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上的制约同样压缩了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空间。

(四)管理式医疗保险不计保费收入

《保险行业新会计准则实施指南》中明确:“如果仅具有保险的法律形式,但并无保险风险,或保险风险没有发生转移的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并以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合同为例,说明该类合同不定义为保险合同。

由此可见,管理式医疗不定义为保险合同,不计算保费收入。意味着对于要做大寿险保费收入的公司来说,单纯的管理式医疗产品需要做相应的修改,增加一定的保障因素,或者放弃该类业务的推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对于寿险公司团险业务来说,年金和重大疾病类保险可以带来比较稳定且较大的资金流,而这两类产品目前均无明确的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与社保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市场需求较大,但同时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也较大,往往赔付率较高,经过前几年的发展,寿险公司对这类业务均进行了一定的控制;意外类业务对保险公司而言属于盈利性险种,但由于财产险公司也可以经营,往往竞争比较激烈,且该类业务所带来的资金流非常有限。

二、农村团体保险市场分析

(一)按险种分析

1.寿险公司未尝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保层面经办,制度设计属于商业保险),自1986年启动以来,到2005年全国有1870个县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5500多万名农民参加,基金累计为300多亿元。但由于长期以来在认识方面没有做到完全统一,且因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加之基金管理混乱,造成目前中西部地区资金有很大缺口,养老保险难以推进。而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部分省市设计了新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新的尝试,但均限于社保经办。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没有参与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以往的经验看,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参与度要比较高,制度稳定性要比较强,增强制度的信任度;(2)保费来源应多样化,包括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方面,减轻农民交费负担;(3)收益率在有保证的前提下,满足农民较银行存款高的投资收益率的需求。

商业保险参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势在于其较灵活的产品设计能力和精算能力,以及较高的资金运用效率。如果能在政府主导和参与的前提下,由商业保险公司实施运作将是一种非常好的形式。

2.农村医疗保险推动成本高

农村医疗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等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它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几乎覆盖了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80年代的实现,使家庭重新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经营单位,以农业合作社为依托的合作医疗制度出现了滑坡的局面。根据1995年的调查,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过去的90%猛降至5%.90年代初期,全国仅存的合作医疗主要分布在上海和苏南地区,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地区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异军突起,是乡镇企业经济支撑了苏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使其达到了鼎盛时期。我国政府决定从2003年起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主要特点: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经办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卫生部门所属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经办,此种模式比较普遍;二是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保中心经办模式,主要分布在东部农业人口较少的地区;三是保险公司经办模式,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少数中部地区。

目前保险公司对农村医疗保险市场还未全部深入和投入进去,只在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和参与。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1)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医疗市场缺乏基础数据,给保险精算带来一定难度;(2)国家并没有给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村医疗保险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3)只有少数保险机构网络能够深入到农村地区,也给农村医疗保险的开展带来困难。(4)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不够,医药费用上涨快;(5)筹资水平比较低,筹资成本偏高。

目前全国有6家保险公司参与了“新农合”试点工作,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2006年在8个省、自治区的6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参合农民2136万人,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1亿元。

保险业参与“新农合”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模式一,基金管理型。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经办服务,并支付适当的管理费用。基金赤字由政府承担,基金节余转入下一年度。有32个县市采取此模式。

模式二,保险合同型。政府将筹集到的“新农合”资金为农民投保团体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与政府就保险责任、赔付比例等协商后,签定保险合同。有22个县市采取此模式。

模式三,混合型。介于上述两种之间的一种模式。保险公司代政府管理基金,收取适当管理费,基金赤字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分摊,节余转入下一年度。有10个县市采取此模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是50元,而现在城镇医疗保险则是1000元左右,这个差距的消除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筹资水平偏低,意味着进入试点的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率偏低,不足以补偿经办成本,实际运行中往往出现“赔本赚吆喝”的情况。

(二)按群体分析

1.失地农民保险依赖政府推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伴随着农业用地的减少,在我国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失地农民。目前失地农民达到4000万人,每年仍以200万人的速度在递增。这个群体无法依赖土地提供生活保障,面临“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生活无保障”的状态。目前,从全国来看,还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地对失地农民的征地安置补偿方式也都有所不同,主要方式包括:(1)现金补偿方式。目前这种方式最为普遍,这种方式的缺陷在于补偿款的渗漏,以及农民的短期消费行为,难以达到养老保障的作用。(2)实物补偿方式。提供粮食作为养老保障,这种方式的缺陷在于无法满足农民的其他需求。(3)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补偿款作为保险费,在城镇社保体系中取得养老保障,缺陷是政府成本较高。(4)商业保险方式。将失地补偿费投保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储蓄性养老保险,政府给予利差补贴,缺陷在于制度稳定性较差。

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如何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可靠的养老保障机制,政府也给出了指导意见,即“失地农民中属于城市规划区的,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城市规划区外的,纳入农村社保体系”。这就意味着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一部分失地农民逐步融入城镇保险体系中去,由政府负担养老保障的给付责任,还有一部分需要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去。

从政府的指导意见看,失地农民保险是属于社保体系的,但社保因其在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效率较低,农民的获益较少,商业保险也有可参与的空间,这方面重庆保险公司有着比较好的经验。重庆市政府依托商业保险公司,探索出了发放养老保险金,以解决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新模式。政府通过合同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了权利义务,从制度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性,避免了资金被挪用,解决了农民养老金的安全性问题。农民自愿投保,到一定年龄后由保险公司按月向农民支付养老保险金,直至参保人死亡。截止2004年,商业保险公司收取的失地农民保险费达11亿多元。据了解,采用该模式后,重庆市很少发生因征地安置中的养老保险问题闹事或上访,不仅让政府、失地农民满意,也为保险公司增加了一条服务社会的新渠道。

2.寿险公司参与农民工保险处于探索中

近年来,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约1.2亿人,他们对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城乡的二元社会保障结构,农民工无法加入城镇的养老保险体系中来,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于停滞状态,因此农民工基本处于无保障的状态。目前全国有深圳、上海、北京等地进行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实践探索,但实施效果都不理想。

深圳采取社保型模式,是单独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人口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一样由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属于完全积累制。但因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规定,包括缴费期需满15年且退休前5年需连续缴费的要求、农民工退保无法得到统筹部分的保障等,与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及现实问题都差得很远,因此事实上农民工难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也采取社保型模式,由单位和农民工缴纳保费,在领取条件等方面要宽松一些,但因为同样是社会统筹部分农民工享受的少,加之农民工流动性强,短期作业的多,在领取方面和缴费方面有诸多不便之处,因此无论是农民工还是所在企业缴纳保费的很少。

上海市采取社保与商保结合型模式,农民工养老保障有别于城市职工,是一种由商业保险公司实施的政府加企业型保障,政府进行强制性推动,企业负责养老保障费用缴纳。制度规定用人单位为个人缴费每满一年,农民工即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并可在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时,到户籍所在地商业保险公司约定机构一次性领取。截止到2005年底,参保人数达到247.65万人。这种老年补贴与养老保障还具有比较大的差异,只能算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上述几个地区的实践都是单独为农民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养老保险相隔离,对农民工的保障也是限于“只保不养”。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全国仅有几个地区在探索,而实施的效果又各不相同,目前看,上海市的做法在实施效果上要更有优势一些,农民工得到的实惠和方便程度更高一些。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农村市场有其特殊性,由于社会保障基础不同于城镇,因此政府在基础保障层面也在尝试借助商业保险的优势和力量,为商业保险参与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良好的经济环境为加快团体保险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并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平稳快速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达20.9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经济增长连续四年达到或略高于10%,没有出现明显通货膨胀。全国财政收入为3.9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769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31%,增加4442亿元。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团险业务来说,支柱行业的日益发展,经济增量的不断扩充,企业利润的快速增长,国外资本的不断涌入,民营和私营经济的发展,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都为团体保险业务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和丰富的保源。国家统计局2007年3月27日的报告显示,2007年前两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932亿元,同比增长43.8%,增幅比上年同期加快了22个百分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390亿元,同比增长49.3%,比2006年同期提高了35.8个百分点。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公文、讲稿、总结怎么写?

专家解答,全程指导

免费咨询
发表咨询 投稿咨询 范文咨询 杂志订阅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