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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5:1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学校食堂承包合同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

篇(1)

甲方根据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治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将共同遵守、执行下列之条款: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_________人,其每人天天为___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晚餐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夜宵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委托给乙方治理食堂事务。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治理部天天将次日用餐人数通知乙方食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预备饭菜数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市场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等物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支票)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之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责任:

1.提供厨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

2.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3.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增加收费项目。

4.甲方必须提前预告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治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等,非凡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非凡情况除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4.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5.因乙方(非凡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6.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六、乙方责任:

1.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工作。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治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治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食品卫生达标。

6.乙方工作人员须穿着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

7.乙主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域,如违反者,可依甲方之规定予以处罚。

9.对甲方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治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限: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适当增加伙食费。

八、其它:

1.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不发生磨擦,若有发生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3.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4.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5.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6.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7.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篇(2)

农村学校食堂纳入校舍安全工程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隐患。

《意见》提出,要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把农村学校食堂作为重点监管目标,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设施、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抽样检验时不得向学校收取费用。

严格许可管理未经许可不得从业

《意见》明确,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许可条件,如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无保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许可证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意见》规定,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工作: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规范承包经营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内容

不少学校食堂是对外承包经营的,对此,《意见》要求,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规范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活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制定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要求,并加强管理。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篇(3)

学校经费支出由校长“一支笔”审批,校长必须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学校行政办公费本着勤俭办学、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安排使用。差旅费不得高于财政拨付公用经费的6%,业务招待费不得高于财政拨付公用经费的9%(大型活动单项申报),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报销要附详细清单,差旅费要附出差事由明细,办公费支出附购物清单。自制凭证使用,要求一事一单,金额控制在100元以内。

统发工资以外的个人福利,考勤支出等,由学校视财力情况申请,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不得擅自发放。不得占用公用经费。

学校正常维修和固定资产添置必须向镇政府报告,经镇政府研究审批后方可实施。经费来源原则上在市核定的公用经费中安排使用。结报时要有政府审批手续和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要附合同、详细的项目预算、决算资料。

规范学生代办费的使用,完善代办费结退手续。

2、工会经费管理

学校工会经费纳入学校行政经费帐套统一核算,在学校经费帐套中增设“暂存款---工会专项经费”科目,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工会经费的使用,一般用于职工工会活动经费。

3、“红十字会”经费管理

学校“红十字会”经费纳入学校行政经费帐套统一核算。在学校行政经费帐套中增设“暂存款----红十字会专项经费”科目,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红十字”会的收入管理,由学校按“红十字”会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班主任提供缴费花名册作为附件,由财务管理员汇总后统一开缴款通知书,到银行开票入帐。

4、食堂经费管理

(1)学校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学校食堂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学校食堂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总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需设立由5-8人组成的伙食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审核、监督食堂经费收支等有关事项。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要定期向学校伙食管理小组和家长通报学生伙食有关情况。

(2)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食堂总帐会计必须由取得会计证人员担任,一般情况下由学校财务管理员兼职,现金由其他人员兼职担任。

(3)学校食堂帐必须规范建帐,设总帐、现金日记帐、往来明细帐、收支明细帐和材料明细帐。

(4)学校食堂帐按会计年度记帐,按月核算收支结余,净利润控制在5%以内,并定期上交财政专户,主要用于食堂维修、添置食堂设备等,严禁在食堂账上直接支付招待费、发放教职工奖金、补贴等各项福利。

5、小卖部经费管理

学校小卖部实行承包经营的,必须将小卖部承包合同交镇财政备案,并按承包合同及时上交财政专户。实行集体经营的小卖部,参照食堂建帐要求建帐管理。

二、票据管理

1、行政经费收入票据的管理。学校住宿费、赞助费、有关部门手续费返还收入、校办厂上交款、小额学生赔款、下属单位上缴收入、小卖部经营收入、集体资产残值收入、房屋租金(指学校闲置资产出租收入)、代办校服费、体检费、代办作业本和课本费等都要开缴款通知书,送相关银行开票入财政专户。

2、学校食堂收入票据的管理。学校食堂收入,严格按通教财(05)20号、通财行(05)4号文件《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收入,超出范围的收入一律不得入学校食堂帐。食堂收取的伙食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结算凭证,学校伙食费的收取,参照学生代办费开票办法,即填写缴款通知书,交银行开票,票据必须开具到每个学生。

三、资产管理

1、各单位要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成立资产日常管理小组,责任落实到人,对学校所有资产按存放地点,填制盘点表,一学期盘点一次,对大额资产的处置,实行单位申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2、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一本帐两套表管理模式,即建好一本固定资产明细帐,建帐时间统一为年12月,摘要栏统一填“固定资产清查转入”。按本次固定资产清查明细一一登记入帐。固定资产分类表,按本次资产核查要求分类,逐级汇总。固定资产盘点表,落实保管责任人,按存放地点、使用人、责任人分别填制。按学期装订成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承包给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和设施设备配套提供:(水、电、路)为用于乙方养殖业甲方许可乙方无偿使用下列资源和设备: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39;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并履行相关表决和报批手续保证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享有承包鱼塘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鱼塘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根据需要自主决定转包或调整养殖结构或鱼塘用途。

8、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鱼塘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未定合同的相应顺延。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2.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山区经济,提高土地利用,增加经济效益,甲乙双共同协商将座落在土名罗迪塘山塘口的田承包给王XX推鱼塘办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发包户代表: 种养场,推塘的一切费用由承包者自行解决,独立经营,不受任何人的干扰约束。

一、承包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________年)。

二、付款方式:乙方承包甲方的水田,按生产队的责任田面积,或实地丈量面积计算产量,乙方每年每亩付给甲方农户稻谷柒佰市斤(700斤),如不要稻谷的,按当年的市场价格(中等价钱)折款,具体价格可参照其它生产队的价钱。

签合同,落实面积,先预付半年承包款后,才能进机推塘,以后按早造收割后,付上半年承包款,晚造新历____月底付晚造款或稻谷。

三、在承包期间,如因国家和集体征用开发,甲、乙双方无条件服从,征地款归甲方农户所有,青苗补偿款和基础设施补偿款归承包者所有。

四、承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均负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反悔,违约方要负经济责任,处罚违约金伍仟元正。

为了保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承包合同期满后,双方共同协商,续包和发包标包的形式。

同等租金条件,优先原有承包者,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毁坏塘基,基础设施和砍死果树,保持原貌交给甲方。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村委会、承包户、发包户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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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承包合同

篇(5)

很多学校领导的工作重点放在教学秩序与教学成果上,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缺乏重视。学校食堂操作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不注意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缺乏食品采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一系列环节的安全操作技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二)学校食堂管理问题

部分学校为了减轻负担,将学校食堂承包给校外人士进行管理,有些承包人甚至再次转包给第三方、第四方。部分承包人为了牟取经济利益,以降低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代价,甚至使用不安全、不卫生的原料加工成食品,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农村中小学校普遍资金较为紧张,食堂操作设施陈旧,餐具配备落后,加工过程中生熟用具、容器混用现象时有发生,不规范使用甚至不使用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食品加工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还存在原料随意堆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有损坏,操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足等多种问题。

部分农村中小学校的管理不严格,有些学校食堂供应能力不足,默许就餐的学生到学校周边的小吃店或农户家中就餐,这些地方的食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根本不具备经营加工食品的资质,食品卫生情况不能令人满意,增加了学生群体食物中毒的隐患。还有些学生课间到校外的杂货摊点购买一些三无食品,这些摊点的食品卫生情形极差,食品安全根本得不到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各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同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领导提高重视,实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落实专门管理食品安全和师生安全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和问责制度。

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经常性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校长沟通,督促其整改到位,促使学校重视食堂食品安全条件,完善食品安全设施,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如学校不予配合或配合不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可向上级反映,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情况,直至采用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由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牵头,要求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测试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同时对学校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健康教育,组织专业人员走进学校,采取讲课、传单、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准则,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把关。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坚决调离;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食堂承包单位,要求学校终止承包合同;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严肃查处,从严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要求司法部门介入处置。

篇(6)

学校、幼儿园食堂是特殊的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其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对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新疆兵团建工师是兵团惟一的建筑工程师,由于我师无独立居住区域,所辖社区均属乌鲁木齐市各区管理。为了解技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学校及幼儿园学生的饮食安全,建工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于2008年9月下旬“十一”黄金周前联合对建工师所属的技校、中学、幼儿园食堂进行了一次食品卫生状况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建工师共有技校1所,食堂4所(含教职员工食堂);中学5所(含小学),食堂5所;幼儿园3所,食堂3所,共计食堂12所。

1.2 方法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检查内容包括: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索证情况,环境卫生、生、熟原料的存放等,结合建工师卫生监督工作和疾控中心工作的实际,由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及疾控中心从事学校卫生工作人员一起进行严格的检查。

1.3 内容包括学校管理食品卫生的组织机构、各种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餐具情况、食品加工环境、基本卫生设施、冷藏设施、食品库房卫生状况等内容。

2 结果与分析

2.1 食堂基本情况本次调查12个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中,其中包括4所技校食堂、中小学学校食堂5所、幼儿园食3所。

2.2 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情况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堂11所,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91.67%;从业人员52人,持有效健康证48,持证率92.31%。

2.3 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见表1,调查的12所学校食堂均设有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其中大部分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个别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食品加工场所及卫生设施合格7所,合格率为58.33%;食品库房储存、环境卫生符合及防映、防鼠、防尘合格的仅要求的6所,合格率为50%。

3 讨论

建工师是新疆兵团惟一的建筑工程师,很多学生的父母常年居住在工地,无暇照顾他们的孩子,一部分学生寄宿在学校,所以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

3.1 加强学校承包经营管理防止食品安全隐患有些学校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承包商承包后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卫生安全责任不清晰,学校认为承包出现食品卫生问题应有承包方负责,一包了之,放任自流。而承包方以赚钱为目的,为谋求最大利益,尽可能降低日常消毒,以牺牲卫生质量来降低成本,表现为经营环境差,给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3.2 承包经营者个人卫生意识存在隐患虽然绝大多数学校食堂建立了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但实际检查中发现,并没有起到管理的预期效果,制定的制度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做好的饭菜无罩遮盖,炊事员在给学生打饭时,戴着手套,却又收钱又打饭拿馍馍,完全没有达到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用的雨伞和其它杂物没有放在更衣间,与食品混放在库房内;个别食堂蔬菜食品用红色或黑色塑料袋包装,并随便放在地上,给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3.3 食堂临时设施卫生状况检查中发现技校食堂正在新建,校方为了不影响学生的就餐问题,使用的是临时设施。设施简单,环境较差,管理制度不健全,有效持证率较低,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习惯较差,因没有专门的库房及更衣间,杂物与食物混放,给学生的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4、建议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1)校方承包者应进行目标管理,不能一包了之,应将食品卫生管理列为承包合同必备的条件,严格学校食堂的开业条件,把好食品卫生许可证关。

(2)学校食堂应做好食品库房储存、环境卫生符及防映、防鼠、防尘等工作防止肠道疾病的发生。

(3)对从业人员经常进行专业培训和个人卫生知识培训,尽快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卫生管理意识、改变不良的个人卫生习惯。

(4)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固定专人索取供货单位卫生许可证、合格的检验报告单,建立统一的原料采购物资配送、统一卫生管理标准的饮食管理模式。

(5)所用食品容器、用具必须有明显的生、熟标志,严禁生熟混用。尤其是盛装生鱼、生肉等食品容器,要及时清洗消毒,控制微生物的繁殖。

(6)熟食必须盛放在专用容器内,用防蝇罩遮盖,在备餐间存放。(7)学校因对正在施工的新建食堂进行督促,按时完成新建工程,保证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为学生建立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就餐环境。

参考文献:

[1]孙家来,周骏马,杨文武,后勤社会化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的影响,中国校医,2005,19(6):610-611

[2]宋文东,解辉,于玲,哈尔滨市区学校食堂卫生状况调查,中国校医,2005,19(2):149-150

篇(7)

高校的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主要内容,构建和谐校园也是当前高校发展的主旋律,而高校食堂不仅是满足师生生理需求的就餐之地,同时也是大学师生聚集、交流活动的场所。目前,全国大部分高校的食堂都实行了社会化管理,总结起来高校食堂对外共有两种发包情况:一种是投资商投资建设食堂后对外发包,另一种是高校自有食堂对外发包。[1]这两种经营方式下的承包商都要接受学校设定的安全卫生经营管理及师生满意度等目标,高校则履行监督协调等管理职责,双方共担责任、共享利益、共御风险。

一、高校食堂外包的优势

学校较多的顾虑是如何使后勤工作简捷有效,如何降低成本,所以今天,各行业的许多客户纷纷将他后勤管理服务交与专业公司来承办,总结起来高校食堂的外包主要有四项优势:

(一)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竞争,承包方会不断扩大市场网络信息,物品原料集中采购,直接采购于主要产区,及批发基地,以购多价廉从其差价获取利润。

(二)厨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经专业培训,避免不必要浪费,降低成本,并提高效益。

(三)控制加工成本。每月进行菜单分析,在客户满意的情况下,在原材料挑选上进行价格的搭配以达到成本的控制;另一方面,厨师长在制定菜单上充分考虑原材料,尽量用完原材料的全部并全面搭配。

(四)努力钻研烹调技艺,开发适销对路的菜品,销售过程中控制每单位菜品的重量, 加强预估核算,减少剩菜浪费。

以上四点优势可以高校食堂由社会力量承包经营是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需要,使师生得到了更多的优惠,满意程度也有所增加。

二、高校食堂外包模式下的风险

时至今日仍被部分高校所抵制,不客气地说有相关部门考虑部门利益的因素,但最关键的是缺乏规范的对外承包确实存在相当的安全隐患,主要是:

(一)社会餐饮企业存在着重利益轻卫生的倾向。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经营者的内在动力和 终极目标,当食品的安全卫生与他们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把自己的经营利益放在首位。有报告显示:“2007年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为117起,中毒3 773人,死亡6人。其中,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学校食物中毒总数的47.01%和59.42%。学校食物中毒主要发生在集体食堂,主要是以食物污染或变质以及加工储存不当引起的中毒为主”[2]。

(二)短期行为,硬件设施投入不到位。承包合同大多是短期合同,社会餐饮企业担心硬件投入在承包经营期间内无法收回,因此不仅极少更新、添置设备和改善卫生条件,而且掠夺性使用学校配置的设备。

(三)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社会餐饮公司为了降低人员成本,聘请的员工大多是当地文化素质较低的临时工或外来民工,并且频繁更换,这些人普遍缺乏卫生安全的知识和意识,甚至未经健康检查即上岗,这些现象和问题增加了卫生安全隐患[3]。

三、外包模式的完善方法

(一)建立严格的高校学生食堂经营准入制度,寻求长期合作伙伴

学校需要建立完善招标规范和严格的高校学生食堂准入制度,对学生食堂的发包要实行公开招标制度,要全面审核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通过层层把关把社会上那些资质过硬、经验丰富、管理规发、信誉良好、愿意为教育做贡献的餐饮单位吸引到学校从事学生食堂的经营和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良好的服务,坚决把那些规模小、信誉差、管理混乱、唯利是图或临时搭凑起来的草台班子、一心谋取私利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体经营户杜绝在门外。如广东省伙专会,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出台《广东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资格准入试行办法》,提出法人资格、公司规模、完整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对高校熟悉程度、以往经营状况、业绩等方面准入条件,为高校选择食堂经营者和实施监督管理提供具体指导[4]。

(二)签订一份长期、规范性强的合同

校方应与中标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食品的安全、质量要求、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

(三)建立专职监管机构,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职能

好多学校食堂承包后,将原来的膳食科等专门机构撤销,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只是由后勤部门某一个人兼职联系,不定期巡查,这是不对的。对学校来讲,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校方对承包经营食堂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采购制度、索证办法、验收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等,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人。

(四)规范食品采购和验收程序,严把食品质量关

食品本身的质量是食品安全的根本。为杜绝学校食堂经营企业一味追求食品的价格低廉,降低食品的质量问题,学校的食品原料实行源头、定点、统一索证采购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应对所有食堂材料供应商都实行审查准入制度,对食品供应商的资质提出严格的要求(正式注册、有卫生许可证、具备动植物检验的相关材料等)经过资质审查、实地考察后确定为固定供应单位,并备案,各食堂必须购人这些准入单位采购材料,准入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审查更新。

参考文献

[1]黄永胜.高校餐饮服务社会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6,(11).

篇(8)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以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为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元( )晚餐为人民币______元( ),夜宵为人民币______元,供给乙方办理伙食。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用膳人数通知乙方饭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 甲方责任:

1、 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

2、 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电费。

3、 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4、 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增加收费项目。

5、 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 甲方权限:

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 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 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4、 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食堂管理。

5、 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 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六、 乙方责任:

1、 按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 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3、 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4、 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 必

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 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7、 乙主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 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将依所规处罚。

9、 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方便甲方服务人员。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 乙方的权限:

1、 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 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 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 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变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八、 其它:

1、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 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乙方负责。

3、 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4、 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5、 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 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7、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谊,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8、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工厂食堂承包通告范文二

浙江锦阳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承包

一、对承包人的要求有一定从事餐饮业的经验,热心于餐饮服务,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承包人不得兼职,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不准出租窗口。具体投标人资格:1、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取得相应的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卫生许可证,注册资金须在30万元以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经营承包期限为3~5年(暂定)。三、承包方式自负盈亏,经营价格须低于市场价格。肉类、禽类、豆制品、液化汽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经公司同意自行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执行索证和验收制度。 承包人及从业人员的工资从经营利润中开支,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三、承包费用1、承包风险保证金均为:人民币拾万元整(暂定)。2、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3、食堂租赁费用:20元/m2 以上,按照竞标价格最终确定;食堂面积:m2;合计费用:元。4、水、电、汽费按表计量,费用自理。

四、竟标内容1、个人简历(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原工作单位及从事过的工作,以各种证件为准);2、经营项目、服务承诺和管理水平以及优势;3、介绍所聘用人员的技术资质;4、招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投标结束后未中标的立即退回,凡中标单位,此保证金纳入承包风险保证金中;浙江锦阳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5、初步确定2~3家中标公司,经过3个月的试营业,最终竞争确定一家进行食堂的全面承包。五、时间安排 公司将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六、竟标办法1、将标书和各种资质证书,交评审组;2、个人陈述(不超过10分钟);3、接受咨询;4、评委打分;5、获前5名的进行实际考察;6、评委综合评分,依次录用。七、竟标领导小组成员(评委)公司领导、人事部门及后期服务部门相关人员。

八、报名地点:下沙1号路与2号路交叉口兴盛公寓D栋101人事行政部联系人:贾主任联系电话:0571-86934896

浙江锦阳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10月23日

工厂食堂承包通告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食堂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餐具及住宿。水、电、燃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厂房清洁用品由乙方负责添置,费用由乙言支付。

3、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含试用期一个月)。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对结员工的教育。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磁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未经允许,乙方厨房员工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违者将按甲方规章处罚。

3、乙方必须保持形象、做好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餐具必须消毒,甲方可随进检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4、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倒。

5、乙方要定期清理和疏通厨房的排水沟,厨房、餐厅范围内外的卫生应由乙方负责。保证卫生整洁。

6、乙方必须每个周未提供下个星期的菜单以供甲方监督。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在工作间穿戴统一服装。

8、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不当操作成意外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9、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10、督促厨房员工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厨房纪律及厂规厂纪,未经许可不得轻易进入厂方各区。

二、伙食标准

早餐____元;中餐____元。标准为____大荤、____素菜。晚餐元,标准为____大荤、____小荤、____素菜。

汤、米饭自助。夜宵____元。

三、结算方式

1、就餐方式实行定餐制。乙方按甲方每天提供实际用餐人数代餐,甲方提前一天提供就餐人数,并以此作为计算每月餐费的凭证(或由乙方提供餐卡,由甲方进行发放并以餐卡作为就餐依据和结帐依据)。

2、乙方垫付伙食费______月,甲、乙双方每月_____日为结帐日甲方收到乙方的票据后在5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有关款项。

四、违约方式

1、固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一,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引起员工不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就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若有违反合同约定,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垫付的伙食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自双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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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1〕54号)精神,凤庆县于2011年9月7日全面启动了中小学寄宿学生早餐计划,为每名中小学寄宿制学生(含农村学前班)每天发放一个熟鸡蛋,惠及201所学校的30713名寄宿学生。2011年12月28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到一个熟鸡蛋、一杯学生奶(价值2元)的营养早餐和一个串荤(价值1.5元)的营养午餐,资金除国家为每生每天补助3元外,县财政为每生每天补助0.5元,并安排专项资金解决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产生的水、电、燃料、人员工资等费用。2012年春季学期,全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学校共256所,覆盖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41205名学生受益。农村寄宿制学前班学生1140人和城区寄宿制义务教育学生860人继续实施原来的早餐计划,即为每名学生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凤庆县通过政府采购,鸡蛋和牛奶分别由云南双江三祥养殖有限公司、云南欧亚乳业有限公司及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到乡镇,营养午餐通过学校食堂供餐(194校)和家庭托餐(62校)解决。

(二)审计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审计调查的对象和范围是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教办室及调查实施营养改善项目计划的20个学校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31日营养改善项目情况。

(三)营养改善项目资金情况

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31日,凤庆县安排营养改善项目资金3 077.3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 043.1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68.5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65.54万元。

(四)营养改善项目计划信息公示情况

凤庆县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实施学校名单以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各实施学校、学校食堂和托餐家庭按要求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审计调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学校情况

审计调查了凤庆县13个乡镇实施营养改善项目计划的21所学校,确保每个乡镇至少调查1所学校。

(一)学校营养改善项目资金情况

21所学校营养改善项目专项资金收支清楚,各项支出能够按照资金性质列支,专款专用,学校结余资金也按规定管理与使用。

(二)学校食堂情况

在调查的21所学校中,4所学校食堂属于学校直接管理,其中:1所学校的食堂工勤人员为公益性岗位,3所学校的食堂工勤人员为学校临时聘请;2所学校食堂属于家庭托餐;15所学校食堂属于承包经营,其中:14所学校不收取承包费,1所学校每年收取食堂租金8万元。有2所学校的食堂承包给学校教师的家属,其中:1所完小食堂由中心校报账员的妻子承包,对学生的服务态度差,食堂卫生条件差,补助资金由报账员支付给其妻子,缺乏监管制约。

(三)营养早餐、午餐及晚餐的满意度情况

审计调查学生586人,营养早餐满意402人,占69%,不满意184人,占31%;营养午餐满意375人,占64%,不满意211人,占36%;498名学生在学校吃晚餐,晚餐满意365人,占73%,不满意133人,占27%。审计调查教师64人,营养早餐满意58人,占91%,不满意6人,占9%;营养午餐满意61人,占95%,不满意3人,占5%;52位教师在学校吃晚餐,晚餐满意50人,占96%,不满意2人,占4%。审计调查工勤人员14人,营养早餐、营养午餐及晚餐满意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学校食堂大多数仍然属于承包经营

凤庆县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学校256所,其中:25所学校食堂由学校直接经营,后勤人员工资由财政与学校承担;168所学校食堂属于承包经营,学校负责指导与监管,其中:162所学校不收取食堂承包者任何费用,6所学校收取食堂承包者一定的管理费或食堂租金;1所学校由教师亲自做饭;62所学校无条件自办食堂,实行家庭托餐。

(二)学校食堂硬件条件落后,实行零利润经营难度较大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凤庆县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部分学校食堂面积狭窄、食堂冷藏、消毒设备缺乏。根据省、市、县要求,所有学校食堂2012年底必须退出承包经营模式,改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审计调查认为学校食堂由学校直接管理,实行零利润经营难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学校无食堂;二是学校食堂退出承包后,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不足,聘用人员的工资经费困难,而农村中小学基本没有区域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师;三是部分学校因与外商签订10年食堂承包合同,学校食堂所有设备由外商投资,如何完善退出机制,尚待有关部门研究。

(三)营养早餐品种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浪费

按照凤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营养早餐由学校每天早上发给每名学生一个熟鸡蛋和一杯学生奶,但学生天天早上吃熟鸡蛋,有部分学生已经出现不想吃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浪费。

(四)特殊群体学生营养改善问题

在营养改善项目计划实施过程中,有的学生因身体状况特殊,不能吃鸡蛋或纯牛奶;有的学生因民族特殊,如回族,不能吃猪肉,这部分特殊群体学生的营养改善问题如何解决,尚待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以促进营养改善项目的公平。

(五)学校、教师的负担加重

农村小学校点,学校无食堂,也无法实行家庭(个人)托餐,教师每天既要为学生煮鸡蛋,又要为学生准备营养午餐,还要给学生上课,导致教师的负担加重,精力分散,对其教学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补足农村教师,解决食堂工作人员编制

农村教师编制短缺问题在实施营养早餐计划中再次凸显,学校没有厨房工作人员的编制,只好采取教师轮流值班、家长志愿服务或雇佣临时人员等方式。仅靠教师、家长的义务服务,显然难以持久。目前,凤庆县按照每50名学生配1名工勤人员的要求,应配备824名工勤人员,缺编700人左右。需要从制度上解决寄宿制学校食堂没有工作人员编制和开支等问题。

(二)科学调研农村学生体质,设计均衡营养搭配的标准化配餐

目前,凤庆县用于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的食物结构还比较单一。建议在制定营养改善计划时,要实地调研、科学检测、合理搭配。通过科学的检测,了解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根据检测结果,因地制宜地确定营养物品、营养食谱和供餐模式,对特定食物过敏的学生设计价格等同、营养相当且安全的替代食品。

(三)积极争取民间组织参与改善学校食堂硬件条件投入

篇(10)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

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篇(11)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四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八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九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条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三章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十一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条学校分管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荤凉菜食品。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五条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普通高等学校食堂的凉菜间必须定时进行空气消毒;应有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十九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四章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不得开办;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三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第三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与频度。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四条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规定,、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而发放卫生许可证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后勤社会化后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