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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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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监会成员履职报告

篇(1)

一、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各镇、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县食安办配合县考核督查局对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县食安委汇报督查情况。食品安全全年考核工作由县考核督查局按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统一组织,县食安办配合。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协作配合。县食安办要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对执法过程中发现职责界定不明确的环节或监管领域,要及时通报情况,由县食安办指定监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

(四)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一”制度。每年6月、12月下旬县食安办向县政府常务会汇报一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下旬县食安委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每月5日以前上报专项整治方案,30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周四前报送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县食安办及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应对措施,协调一致采取行动,妥善处置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格责任追究办法。凡是在本行政区域或监管领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县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二、依法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力度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发现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线索,以及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用原料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证据保全和侦查工作。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依法立案侦查,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将县法院、县检察院纳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前介入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处置工作。

三、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指导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监管职责建立能及时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动态信息档案和查询系统,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

(二)开展食品示范企业、示范店评选活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大力开展示范评选活动,要制定出示范企业、示范店评选办法,每年进行一次等级评定,将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模范企业上报县食安办,县食安办根据审核结果统一对示范企业、示范店进行挂牌表彰。

(三)建立食品违法“黑名单”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日常监管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结果,将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同时,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进入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信息库,终身不得从事食品行业,并向社会公布。

(四)督促落实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要及时向县食安办汇报。县质监局组织协调生产企业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县工商局负责对全县流通市场的不合格和过期食品进行全面查控,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对被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不得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质监局要对处理或销毁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县电视台负责及时跟踪报导。

四、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密切结合

要把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食、蔬菜和小餐饮、小作坊、放心早餐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小作坊加工的食品一律不得进入超市销售。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六项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是加强食用油综合治理和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要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强化日常监管。县工商、质监、药监、环保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劣质食用油以及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严格审查废弃油脂流向。

三是加强乳制品综合治理工作。县质监局要强化乳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料检验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的监管,县工商局要严把乳品经营企业准入关,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产经营记录和进货查验制度。县畜牧中心要加强对奶站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鲜奶留样制度。

四是加强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县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重点整治非法勾兑和假冒他人商标的生产行为,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同时要堵塞假原料来源。

五是加强肉类和肉制品综合治理工作。县商务、畜牧部门要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同时加强对小散养殖户的监管。县工商部门要严把流通关,杜绝“问题肉”流入市场。

六是要依法取缔食品行业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无证食品经营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强协作,推进联合执法,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五、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和奖励制度

制定出台《县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奖励基金,鼓励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打假治劣。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县食安办要落实奖励措施。

六、探索推行标准化食品安全体系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制定主要农产品、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消费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标准体系;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从采购、生产经营到包装、运输、贮存的全过程标准化体系;食品物流企业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物流标准体系。把食品从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到市场消费的各个环节纳入监控范围,建立包括产地、种植、加工、包装、检测等相关信息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发现问题追根溯源、查清原因、分清责任。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

(一)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认真开展全县检验检测资源调研工作,把全县食品检验检测人力和设备资源有机结合,成立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制定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5年发展规划。今年9月底完成全县检验检测资源调研工作,年底前完成整合资源总体规划和可行性报告,完成检测中心项目的立项工作;年6月完成检测中心选址、征地工作,10月完成图纸设计及内部规划;2013年春季动工建设,年底全面完成检测中心的主体建设;2014年底完成内部装修、仪器设备购买安装、技术人员招聘培训、仪器设备的调试并试运营,同时申请国家检验检测资质认证;2015年2月完善内部制度、全面总结验收、正式开展业务工作。

(三)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评价体系。县卫生局对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及时公布我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和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每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

八、加强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各镇要设立食品安全工作站,与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一套人马两项职责,内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主任由各镇分管领导兼任,具体负责本镇食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各镇要在各行政村设兼职协管员1名,县食安办每半年对村协管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履职情况及年终考核结果发放报酬。

(二)建立财政保障制度。县财政部门要把加强监督人才培养、改善执法装备、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事故查处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九、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

(一)加大日常宣传力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执法案件现场办公、宣传栏、科普展览等各种形式,结合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饮料、方便食品、保健食品等方面,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加强媒体宣传。县电视台要在新闻栏目播报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动态每月不少于4次;记者跑街栏目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同时要每月至少宣传或曝光一项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三)强化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县教育局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讲座,在中小学校推行食品安全知识报告会,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由县工商局牵头,每学期开学初期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秩序进行一次整顿,学期中间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混乱现象的区域要开展集中整治,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氛围。

(四)加强辖区阵地宣传。各镇要在各村委会、人员密集场所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制作宣传版面,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篇(2)

(一)构筑安全监管平台,完善监管工作体系

一是健全三级监管网络。为更好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源,年我县在全市率先成立政府牵头,18个部门参与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07年又在全县20个乡镇按照“七有”的要求建立起乡镇政府主管领导为站长,卫生院院长为副站长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并将组织网络覆盖到所有的村(居)委会,全县共聘任协管员63人,信息员253人,全县每个乡镇下发2个《行政执法证》行使食品药品监督,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同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每年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并加强了工作机制建设,健全了《信息联络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督查督办制度》等工作制度。

二是推进食品安全诚信建设。为加强企业的诚信自律,县食药安委近年来不断强化教育、培训,督导力度,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大力推进。年,县食药安委对11家示范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工商部门创建了20家“农村食品示范店”;卫生部门启动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农业部门创建了五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000亩,优质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万亩,有机茶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亩,优质水果标准化栽培示范基地1000亩,有机香椿生产基地1000亩。已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47.5万亩,纯佳香椿和慈峰茶叶均通过了有机食品认证,地杰公司的砂梨已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有8家企业的11个产品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质监、卫生和畜牧水产部门都开展了与企业签定“依法守法,诚信经营”责任状活动,各企业都作出了质量诚信和法律责任公开承诺。

三是深入实施食品安全动态监测。我县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动态监测,监管部门在不断提升自身食品安全技术支撑同时还加强了对企业专业检测人员的教育培训。目前,在城关镇农贸市场以及6个超市建立了“果蔬农残自检室”,畜牧水产局在加强日常检验检疫的同时,正着手启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建设;农业部门到11月为止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共抽蔬菜样品2537个,样品合格率94.6%,商务部门建立了2家定点屠宰场,畜牧水产部门建立了对定点屠宰场、城关市场和超市的禽畜产品例行抽检制度;工商部门局机关配备了专门的快检车,各工商所均配备了快检箱巡回于流通环节进行食品抽检。

四是加快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进程。各部门严格市场执行准入,依法办好新发证、换证和打击无证工作。质监部门对82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开展了集中整治;卫生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学校食堂监管,督促71家学校食堂全部严格按要求核发了卫生许可证;商务部门办理了20多个酒批发许可证和50多个零售备案登记证;畜牧水产部门要求所有禽畜产品必须凭检验检疫合格有效证明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五是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年县政府出台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了在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能做到组织有序、部门协作、反应快捷、运转高效,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去年2月份和7月份,湖南坳中心小学及大同桥远滨烟花公司先后发生小范围不明原因的食物致泻事件,食安委会快速反应,严格按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部门联动,及时处置,防止了事态的升级。4月份,在周边县发生“瘦肉精”事件同时,我们采取了严密的排查和防控措施,确保了我县肉品市场安全。

六是严格食品产、进、销、存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切实把好了企业进货验收、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召(退)回制度的执行,把好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各环节安全关。质监部门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原料采购与检验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产品出厂检验与销售台帐、问题食品处理及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等;工商部门狠抓日常监管工作,全县所有食品经营户建立“一户一档”式档案;卫生部门日常监管中督促企业建立食品台帐225本;畜牧水产部门实行饲料备案登记制,建立养殖投入品使用台帐、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实现了养殖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监控。

七是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卫生部门严格量化分级管理各项措施,对县城的155家餐饮店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海悦国际大酒店、东风大酒店、株洲市长鸿实验学校等单位卫生部门经过严格考核,评为“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

八是强化信息体系建设。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契机,各监管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展板、网络、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讲解对象2000余人。县质监局与县电视台合作制作新闻节目8期,发出食品质量通告6期,各监管单位也都深入企业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全县企业接受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人员1.5万余人,各类媒体全年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20余期(次)。同时,6月1日前后,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2次走出去在人口集中地宣传《食品安全法》,设立咨询台2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展板20余块,拱门、气球标语5个,出动腰鼓宣传队1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走进广播媒体就《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进行局长访谈节目。广泛的宣传工作提高了公众科学饮食意识,营造了浓厚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氛围。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环节监管合力

年,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整合下,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了监管合力,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食品添加剂“打非”成效显著。为期4个月食品添加剂“打非”整治行动中,各部门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5家,整治重点乡镇4个,整治重点单位67个,整治重点品种56种,及时查处过期失效食品添加剂45包,保证了县食品市场安全稳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及时成立县专项整治班子,制定下发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通告》、《清理整顿阶段工作实施意见》、《部门职责任务分解》和《整治工作督察细则》。县卫生局对“年夜饭”实行备案制,并分3个组对城区加工厂、餐饮单位、超市开展专项检查,下达整改意见书127份。县工商局督促各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县商务局对定点屠宰场的肉品检验、台帐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加强了对酒类添加剂使用的整治,打击制售假劣酒类的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县质监局建立企业档案管理,按照GB2760标准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和备案管理,对全县178家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回访3次。县农业局抽查了10个冬储磷肥、复合肥及尿素等肥料样品送省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并对超市、蔬尔康净菜中心和攸州农贸市场蔬菜农残检测设施的准备、检测工作的开展及农产品“三证”标识的规范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县畜牧水产局全面整治饲料、兽药和禽畜水产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

二是精心部署节日食品安全整治。一年来各重大节日期间,各监管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实际,都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了专项整治队伍,并把握了三个重点:一是把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整治品种;二是突出了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超市及餐饮业为重点整治范围;三是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内容。累计查处无证经营户及地下作坊17家,对260家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经营户提出规范整改意见480余条,查处不合格食品货值近10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为期2年的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从月份开始启动至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部门开展农资整顿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不合格农资案件11起,查获假劣农药71.5kg、缴获甲胺磷55.5Kg、未包装常规种子11000kg、未引种登记杂交种子1000kg、不合格肥料26000kg,处以罚款10万元。商务部门查处病死猪肉110公斤,收缴白板肉212公斤。卫生部门对患有乙肝、痢疾等“五病”人员下达了调离通知书,没收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食品(药品)410斤共198箱。畜牧水产局查处案件25起,涉案金额12万余元。县质监部门查处无证生产及不合格产品案件12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县工商部门立案查处了7起食品流通环节案件,其中货值1.76万元的假红牛、王老吉案引起了厂家的关注。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为了整合执法力量,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节日、高考期间和查处“瘦肉精”专项活动中,组织工商、卫生、技监、畜牧、教育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时向各主管部门下达查处整顿督办函(全年下发督办函3份),这样强化了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

二、年工作设想

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以治理农产品源头污染、提高食品生产质量、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为切入点,努力探索和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律的探索和研究,坚持以健全网络为基础,以完善机制为重点,以落实责任为关键,努力推动有力、协调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的建设,强化监管职责,推动各乡镇政府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责任的落实。

(二)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不断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及学校为重点区域;以种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集市为重点场所,充分运用行政监管、法律制裁、舆论监督等综合手段,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三)严格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不断培育一些农产品示范种养殖基地建设,规范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饲料)管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及运行,加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QS认证步伐,严格市场准入,确保食品生产质量。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将年定为诚信体系建设年,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养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重质量、守合同、讲信用的习惯,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培育一批诚信守信的食品生产经营示范企业,带动我县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社会公众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和重视食品安全氛围。

(六)积极引导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热情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规程和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质量控制体系,扶持和建立具有一定规模性的食品生产企业,培育优秀企业和优质品牌,大力发展具有地域性传统品牌,提高生产科技含量,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换代,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关于年第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

年12月31日上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了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会议由副县长陈润发主持,会上,县安监局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夏以良通报了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了年度的工作,并对年一季度安全生产进行了调度,5个专业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简要报告了年度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开展年度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作了表态发言。接着,县领导李能斌、颜建斌、胡湘之先后都作了重要讲话,胡湘之县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安全生产要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全,二是排查整改到位,三是工作保障到位,四是工作责任到位,五是查处到位。

四、关于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春节将至,“两会”召开在即,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全力以赴,各司其职,坚持“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的要求,着力在落实监管责任,整顿突出问题,动员社会参与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群众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

篇(3)

8月3日,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食安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检查的通知》,确定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级政府农业、海洋与渔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管等8个部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2010年以来落实“三定”规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责任的情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等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食品安全事件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收到的效果;是否存在职责边界不清、关系不顺、权责不一致和监管交叉或空白等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队伍建设的情况。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这次检查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认真梳理职责履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编办、监察厅(局)和政府食安办报送了自查报告。各级编办、监察厅(局)和政府食安办密切配合,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一是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省检查组先后走访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名;各市、县(市、区)检查组共走访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相关专家4409名。二是走访监管对象。省检查组先后走访贵都大酒店、山东大学学人大厦等监管对象10户;各市、县(市、区)检查组共走访监管对象6517户。三是开展社会调查。省检查组向省发改委、公安厅等17个省食安委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发放调查问卷170份,利用省社情民意调查平台随机对全省城乡居民2000人进行电话调查;各市、县(市、区)检查组共向社会民众发放调查问卷34084份。四是进行实地检查。省检查组分两组对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等8个部门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考察相关事业单位等形式进行了实地检查。各市、县(市、区)检查组分别深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了检查。五是进行实地验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省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济南仲宫生猪屠宰厂、济南康净保食洁餐具消毒中心和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附近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状况;查验了济南市八里桥蔬菜批发市场、匡山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天桥区大润发超市、玉函银座超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一步验证了我省食品安全状况。六是召开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省编办和省监察厅、省政府食安办有关负责同志及省检查组成员听取了省公安厅、林业厅等15个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介绍,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研讨。

从检查情况看,两年多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食安委的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管措施,认真开展工作,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较好落实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围绕“三定”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分工,逐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是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农业执法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产地环境监测,对农产品农药残留适时进行检测,省农业厅每年对2个市进行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调查监测;加大农业标准制定和推广工作力度,全省每年制定种植业标准50个左右,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已达4300万亩;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和监督管理,全省“三品一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创新农药监管模式,组织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经营备案制度,得到农业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介。

二是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通过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形式,认真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大力推行健康养殖,全省健康养殖面积已达340万亩;强化渔业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500万亩标准化生态鱼塘整理工程”,全省建成一批现代渔业示范区;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全省认定无公害产地650个,完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登记17个,无公害水产品和地理标志水产品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加强品牌培育指导,连续五年组织山东“十大”渔业品牌推介活动,我省渔业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三是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制定、修订和落实畜牧业地方标准161项,全省组织创建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55个和400个,建成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县4个,进一步提升了畜牧业标准化水平;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全省认定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企业1121家,认证无公害畜产品企业586家,进一步规范了畜产品生产行为;开展畜产品风险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组织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应急监测,全省共抽检饲料、兽药、生鲜乳、猪牛羊肉、禽蛋、蜂产品等1.5万余批次,进一步促进了畜产品质量提高。

(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是质监系统积极开展“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建立企业法人约谈和企业履职报告制度,全省组织召开约谈会400余场,约谈食品企业法人1300余家,有力地推进了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积极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组织完成全省86家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工作,注销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30家,进一步夯实了乳制品质量安全基础;认真做好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全省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81417个批次、风险监测3554个批次;组织研发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记录系统,实现了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不安全食品可追溯管理。

二是各级商务部门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通过签订《生猪屠宰管理目标责任书》形式,强化了生猪屠宰目标管理;加大屠宰企业实时监控投入,省商务厅投资1850万元,实现了对全省130家规模以上屠宰企业远程监控,有效提高了生猪屠宰监管水平;采用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宰前、宰中和宰后查验制度;积极开展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关停不合格屠宰场点,优化了屠宰场点布局;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济南、青岛、潍坊等7个市建成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提升了城市居民肉品安全水平。

(三)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工商系统加强市场准入监管,认真落实食品流通许可制度,为全省38.7万户食品经营者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优化了市场准入环境;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为全省5.9万户乳制品经营者进行重新登记,规范了乳制品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四项制度”(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制)和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对预包装、散包装、自制加工三方面食品分别注明安全信息和经营信息),强化了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监督管理;积极推行供货商信息备案制度,强化了食品供货源头监管;加强儿童食品、农村食品、节令食品等重点食品抽检,全省组织各类食品检验1.5万余批次,加强不合格食品跟踪检验,建立3次以上检验不合格食品黑名单制度,有效规范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

(四)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监管情况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企业日常监管,推行餐饮安全承诺制度,全省印发并组织签订餐饮安全公开承诺书20万份,进一步增强了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开展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工作,全省已完成1.7万余家餐饮企业量化分级和等级公示;加强量化分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有效引导了公众理性消费;组织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制度,积极开展餐饮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全省评选出3755家示范单位、180条示范街、11个省级示范县,提高了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水平;认真落实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加大保健食品注册试制和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保健食品生产行为。

(五)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情况

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落实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省风险监测方案,对全省17大类160个品种进行风险监测评估,得到卫生部的充分肯定;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完成全省现行287个推荐性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研制了阿胶及阿胶良好生产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全省共审核备案登记8511份,备案量位居全国前列;推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全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532家进行量化分级管理,提升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

二、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力度不断加大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问题多发的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生产环节、重点制售时段为工作着力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收到了较好效果。各级农业部门以生产企业、合作社、批发市场等为重点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使全省蔬菜平均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养殖鱼类滥用抗生素、制做“糖干参”等专项整治,提高了水产品合格率。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开展兽药残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和奶业生产秩序整顿,规范了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行为,保障了鲜奶质量。各级商务部门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全省查处各类生猪屠宰违法违规案件1269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351个。质监系统深入开展乳制品、植物油等重点产品和“瘦肉精”、“塑化剂”、工业明胶等重点违法添加物综合整治行动,全省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万余起。工商系统开展食品销售场所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全省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1628件,取缔无证经营者1905户,捣毁制售假食品窝点35个、“地沟油”窝点4个。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企业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旅游景区、农村、城乡结合部餐饮企业专项治理,责令全省1.1万余家餐饮企业进行了整改。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督促全省13045家城乡供水单位提高了饮用水质量。

三、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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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而核定我市的控制指标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考核指标不突破335人,其中,工矿事故死亡不突破43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不突破284人,火灾事故死亡不突破3人。

20*年全市发生的各类事故共死亡320人,其中,工矿事故死亡36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83人,火灾事故死亡1人,分别占省安委会下达指标的96%、84%、99.6%、33%。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205起,死亡320人,受伤1079人,直接经济损失1094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2%、5%、2%、6%,实现了三个“零增长”目标。没有发生渔船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死亡事故,没有发生水上交通死亡事故。

20*年全市共发生2起较大事故,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未突破省政府下达的一次死亡3-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不突破3次的控制指标。未发生列入省政府考核的其他较大以上事故。

二、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综合监管能力显著增强

1、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年初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进行梳理整合,列出了我局20*年11项重点工作,印发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20*年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工作目标与时限要求,把有关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局各处室,并将落实完成情况列为年终处室和个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2、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精神和各项工作部署。20*年,我市安委会及安委办共下发67个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分别组织召开10次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和各县(市、区)安委办主任会议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会商,每月通报安全生产形势,积极推行集中综合检查制度。联合环保、质监、旅游、消防、园区、经济开发区等部门,统筹安排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3、依法推进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和隐患整改督办力度。20*年度市本级发生的9起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已经全部结案,对3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为企业内部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在此基础上,继续实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约谈制度,以宣传教育、查摆问题、督促整改为手段,以规范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为目的,进一步引导企业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基层基础,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要求,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扎实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做好奥运安保维稳工作。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16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16286个企业和单位共查出隐患18685条,已整改18301条,整改率为98%,落实隐患整改专项资金6615万元。二是进一步强化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继续推进衢化片区“厂中村”、“园中村”搬迁和危化品仓储设施、运输通道、停车场所、高新园区消防站、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等工作。为解决片区危化品运输车辆乱停放问题,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了衢化片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片区危化品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观。三是深化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其中,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2家,共投入资金130万元;列入省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13处,投入资金130.6万元;列入市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10处;列入县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55处。

2、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把安全标准化推广作为重要基础工作予以安排和落实。强化指导和督查力度,不仅组织人员到巨化集团公司及省内安全标准化示范企业考察,还免费为130多家化工企业的200多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全面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截止年底,全市已有省级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9家,省、市级安全标准化矿山企业85家。

3、创新安全宣教方式。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精心组织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召开了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积极配合省安委办做好“省安全生产千里行”活动。在《*日报》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宣传安全生产动态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截止年底,已经刊发61期。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图板30多块,在企事业单位巡展,提高了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文化大蓬车,在全市巡回演出11场,社会反响强烈。我市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被推荐为全国总工会、国家安监总局表彰的“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4、加强组织网络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网络。全市106个乡镇(街道)、园区全部建立安监站,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在所有行政村(居)配备了专(兼)职安全员(协管员),衢江区也在大部分村(居)明确了专(兼)职安全员(协管员)。二是加强乡镇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乡镇安监站“一张辖区工矿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张工矿企业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等“五个一”规范化建设,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三是着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共组织基层安监员业务学习培训3次,214名基层安监员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培训率达100%。其中,我局组织的2期乡镇安监站长工作研讨班,受到了乡镇干部的好评。

(三)强化专业监管,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为契机,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建项目、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的监管力度。全市应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企业184家,已办理182家。全市符合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119家,目前已经全部取证。全市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取证企业17家、变更12家,换证41家。共完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审查申请55个、安全设施设计审查48个、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4个。

2、深化危化品安全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市共检查涉危企业690家,共发整改指令书32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80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4份。其中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864家次,查出事故隐患1097条,实际完成整改1076条,整改率98.1%;监督监察危化品经营企业772家次,查出事故隐患790条,实际完成整改784条,整改率99.2%;监督监察其它涉危企业43家次,查出事故隐患80条,全部完成整改。行政处罚违法单位和个人34次,责令停产整顿2家。依法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建设单位1家、非法生产单位1家。

3、规范矿山和建材行业安全生产。通过关闭、整合和依法整治,20*年共关闭取证矿山60家,矿山数量下降到142家,采用中深孔爆破的矿山上升到88家,矿山爆破全面淘汰了火雷管和导火索;竖井提升的地下矿山全部采用视频监控系统,砖瓦用页岩矿山取证率达91%。

(四)强化应急管理,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

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较完善的市、县两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也都编制了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二是强化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依托巨化集团公司建立浙西化学事故救援基地。巨化集团公司消气防大队共有64名专业队员,20*年已被列入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并得到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也都成立了义务消防队,按规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三是加强实战演练。根据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特点,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救援演习活动,其中,20*年常山县政府还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

(五)强化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1、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每月按时上报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报表,汇总各类事故报表,每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会议,加强与交警、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送和统计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截至20*年年底,市安监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00余家,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65份,复查意见书65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份,实施行政处罚39起(其中事故处罚8起)。

3、抓好安全生产领域。依法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局共受理来信来访25件,比去年同比增加40%,其中以省局转办件和自办件为主,分别占来信总数的28%和44%。全年件到期结案率达100%。

三、多措并举,安全监管自身建设卓有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摆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位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由于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全局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2、强化教育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并通过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议,阅读和观看党报党刊、电化教育教材,组织专题讲座、讲党课等,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使广大干部从思想上廉洁守法,从行为上防微杜渐。

3、完善廉政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机关运作,倡导勤俭节约。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制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实施意见》,推进反腐倡廉长效建设。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大力推进安监机关政风建设

1、建立领导分工联系县(市、区)和园区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重点监管区域和省部属重点企业的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由局领导分头联系县(市、区)和市本级三个开发区,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并及时协调解决各地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2、扎实推进“三服务”活动。从5月份开始,深入开展了以服务企业、服务园区和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活动,通过主动深入企业、深入园区进行走访,面对面听取经济主体和企业职工的意见、建议,及时为企业解决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中的安全问题。7月25日又在市高新技术园区组织召开创业创新民主恳谈会,广泛听取园区危化企业对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我市产业特点,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分别于9月份和11月份组织一般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培训班,免费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3、积极破解安全难题。针对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限、安全隐患突出等现状,市安监局把安全专家作为“编外监察人员”,实行“固定日”工作制,专家经费列入安全专项预算。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帮助联系解决相关困难,向企业赠送有关安全生产学习宣传资料6700多册,并全面实行“专家查隐患”制度,对重点企业进行“会诊”,开展细致排查,并将隐患清单式列出,交与企业开展限时整改,深受企业欢迎。据统计,全年共组织专家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共计88人次452个工作时,为企业排查安全隐患近383条。

4、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实行行政许可大提速,缩短了行政许可办事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审查、安全设施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由原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1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的审批办理时限,由原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7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和剧毒化学品使用备案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深受企业好评。

二九年工作思路

2009年市安监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委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政府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总局“三项活动、三项建设”要求和省局的20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严格执法、强化保障”20字要求为抓手,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主要目标

不发生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确保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积极采取措施在形成权责清晰、全面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上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度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目标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监管、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作通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安全投入和责任追究等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加强综合协调工作,不断强化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划分职责,在量化目标、细化责任、硬化奖惩上求深求实,不断探索完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新机制。要进一步履行好综合协调监管职责,摸索规律,总结经验,创新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全市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三是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要求企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推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推进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等建设,探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新办法、新措施,进一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完善机制。围绕隐患排查治理、经济政策激励、科技手段更新、行政许可提速等,进一步完善工作、服务机制。

一是创新企业服务机制。要按照市委提出的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等“三服务”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工业立市和发展工业经济大局,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强化科技服务,善于利用科技成果,在安全隐患整改、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及企业安全发展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二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政府挂牌督办、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等,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创新综合协调机制。紧紧抓住企业安全生产这个责任主体,建立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指导机制,在发挥联合执法整体效能、严格安全源头把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创新高。四是创新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安全问题整治的实效。五是创新考核督查机制。要完善安全生产月度通报、季度形势分析等工作制度,坚持动态考核和过程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3、夯实基础。在深化安全生产隐患综合整治、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提高安全文化影响力上有新举措、新成效。

一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始终,并形成排查整治的责任体系。一是加快推进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推动“厂中村”搬迁、片区安全设施建设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深化专项整治、普及安全意识,全面整治片区隐患,提升区域本质安全。二是继续强化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各类整治难度大、危险性高、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分级分类进行挂牌公布,严格落实责任,集中攻坚整治。三是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抓好危化、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我市明确的13个重点安全监管区域的专项整治,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强制性培训教育力度。要对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培训资料数据库,并加强培训工作,强化动态监管,严查各类无证上岗现象。要积极探索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介的作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围绕安全生产,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力争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有新突破。

三是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鼓励和扶持一些高危行业企业不断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在每个环节、岗位的安全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上等级、创水平。

四是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并加强对许可证发证企业的动态监管。全面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严格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审查关。

4、严格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以落实事故报告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情况为落脚点,严肃查处事故。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监管力度,要经常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