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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案件191起,其中工伤案件50起,有2起提起行政复议,1起提起行政诉讼;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8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拖欠金额达1482.73万元,追回1404.2万元;但经调查核实,大部分为工程款;受理劳资纠纷3件,都得以解决;共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200余份;本年度完成劳动用工年检155户;劳动用工备案企业95户,劳动用工备案5200余人;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000余人,其中新签5200余人,续签2800余人;要求13户建筑业企业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共计收取258万余元,缴纳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在一年来未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收取的工资保障金未动用发放过。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和专项检查。
日常巡视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今年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对35个乡镇进行两次日常巡查及四次专项检查,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的遵守劳动法情况,并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和广大劳动者座谈、调查询问等方式,认真讲解关于国家当前劳动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对有可能造就劳务纠纷的事态时时给予关注。巡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劳资纠纷,但根据调查以排除恶意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二)提高对投诉案件的处理效率,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监察大队根据本县近一年来农民工法律意识增强、投诉增多等情况,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每个案件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了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使每位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个别重大案件严格实行报请局领导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诉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卡拿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2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我们要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二)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诚信度较差,也是引发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今后我们要逐步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施实,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先后颁布“一法一条例”以及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会同劳动争议仲裁等相关业务职能科室,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督手段。由于建筑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起步晚且步履维艰,对此项工作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下一步工作要结合本县具体实际,协调各项目主管部门,尽快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加大力度督促建筑业企业及时足额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五)继续完善专案专管,专门负责的制度。为提高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实施专案专管,专门负责制度,以简化复杂程序,及时为农民工解决问题为重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推动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向前稳步发展。
四、2012年度具体工作安排
为使我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的基础上。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2年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量化、细化,督促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省厅和地区部署的专项检查活动,要深入各乡镇和相关企业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棚架现象发生;
一、基本情况
半年来,我科根据支队党支部的统一部署,科室所属人员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积极参加支队组织的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同时,重点加强了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为做好本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上半年,我科共完成投诉举报案件66件,其中行政处理3家,行政处罚2家,共为76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960941.81元。处置突发事件4起,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均得到有效处理,领导交办案件均及时反馈;检查建筑工地30多处,有力的督促了六项制度的落实;到辖区大队、中队指导工作60多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规范,提高了中队监察员的业务技能;全科人员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工作组对我市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考核工作和省对我市创建“无欠薪市区”的考核验收工作,为最终实现“无欠薪”贡献了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相互协助,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我科根据支队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充分调动科室成员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要求科室人员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无欠薪”行动的基本要求,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和提升城市品牌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作为宣传和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手段,特别强调在工作中着重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以此作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减少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发生的基础性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通过业务学习,提高了科室成员监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监察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开展日常监察,及时纠正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全科上下在合理安排好各阶段工作的同时,积极通过日常巡视监察的方式开展主动监察,3月份我科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共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活动中,我科共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所共10家。通过检查,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又加强了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细节性疏忽,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从源头上落实“无欠薪”夯实了基础,也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好评。
2、积极配合做好“110”转发突发事件的指导处理工作。全年来,全科共受理“110”转发的重大突发事件隐患50余件,在指导区大队处理过程中,全科人员能做到敏感意识强,依法依规,顾全大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第一时间接件,第一时间指导,第一时间反馈处理情况,以高昂的工作热情,负责地工作态度,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强化“无欠薪”治理,确保落实 “无欠薪”。
继续深入开展 “无欠薪”行动,突出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领域“无欠薪”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预测、预析、预报和预防的预警排查制度,以制造业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深入推动欠薪治理综合监管。重点抓住政府工程领域这个关键,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账管理、银行工资、工资保证金制度和维权公示制度等长效机制落地,有效防范化解欠薪矛盾和劳资纠纷,有效应对预警监控缺失、制度落实缺位、排查督导缺力的矛盾。上半年我科为圆满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对我市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和省对我市申报无欠薪市区的相关区的考核验收工作,在年初就围绕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岗位特点,逐条对照抓落实,同时指导辖区大队同步做好各项工作。对各在建工地侧重于抓制度规范和落实,特别是“六项制度”的落实,在检查中指出问题,限定时间整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结果。上半年全科共对辖区内40余家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六项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确保了“国考”和省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立足本职做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
半年来,我科全体工作人员能紧紧围绕支队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落实无欠薪工作的指示要求,立足本职岗位,不怕苦、不怕累,坚持深入工程建设项目一线,既着眼相关法规政策的宣讲,又强化对防欠薪制度措施的具体指导,同时注重对大队、中队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了“无欠薪”工作的整体水平。如我科XX同志,自身业务能力突出,支队领导安排其负责无欠薪工作后,能第一时间进入情况,积极主动联系相关协同单位,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探索制订落实“六项制度”的细化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同时承担起了全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先后为各区的一线劳动监察执法人员举办业务培训,为我市全面创建“无欠薪市”做出了较大贡献。半年来,科室所属人员团结协作、执法公正、认真负责,在行政执法和日常检查中注重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既有效地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又及时制止和纠正了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贡献了一份力,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致好评,提升了支队劳动监察工作的整体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水平和办案技巧仍需不断提高。当前,在对一些复杂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不仅需要我们经验的积累,更需要我们在完全理解和理清所有法律问题的前提下,严格执法、创新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因此,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水平和办案技巧亟待提高和改进,这样才能适应劳动保障监察新形势的发展,才能沉着地面对即将出现的一切新情况,才能有效地解决出现的一切新问题。
二是在处置一些新型劳动关系的案件过程中,因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依据,解决问题的手段较单一。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大队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为抓手、以夯实合法用工基础为目标,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截至目前,辖区监管用人单位5687户,已有1628家企业通过2018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完成目标的163%;配合市局单位,针对辖区劳务派遣企业开展派遣用工关于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加班等内容的书面专项检查,共计40余家。
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55家;坚持“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上半年开展随机检查一次,监管的辖区企业中,A级125户,B级5562户,C级0户。
1-6月,大队共受理监察案件56起,其中立案13起、结案13起、结案率100%,网上案件录入13起,案件录入率100%。上半年以来,辖区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督促指导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130个,推进农民工工资银行和现场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金额达170万。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上半年,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27个,缴纳金额约1400万元,覆盖率100%;设立工资专户项目106个,覆盖率93.8%;按月足额支付工资项目106个,覆盖率93.8%;使用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106个,覆盖率93.8%;协调并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74起,涉及人数1592人,涉及金额约2000万元。
(四)法律政策宣传工作
利用集中宣传、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处理日常业务之机,大力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深入社区、建筑工地、企业开展劳动法规宣传活动1次,发放《三法一条例》100余本,农民工维权手册200余册,建筑工地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113个,设置率100%,接待来人来电咨询1800余人次。
(五)执法能力建设工作
为提高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大队上半年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1次、培训人数22人。培训内容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适用法律法规多、劳动关系问题复杂的特点,采取法律条文解读、当前形势分析、案例解析、疑难问题解答和互动交流等形式进行,重点就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与程序类案件处理实务、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保障报酬案件移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讲解。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执法,治理源头
针对建筑领域加大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者举报投诉专查力度,保证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巡查检查率100%。严厉打击扰欠薪欠保、违反用工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欠薪问题。
(二)专项检查,转变模式
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针对农民工用工单位,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针对劳务派遣企业,以落实同工同酬为重点,依法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规范非全日制、劳务承揽、劳务外包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逐步实现监察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
(三)畅通渠道,全面治理
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主阵地作用,继续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在职工中广泛普及劳动安全卫生知识。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开展安全“十个一”活动。在活动中,各工会小组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了劳动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安全生产签名、安全猜谜、周五事故反思、安全事故分析等活动,通过活动使劳动保护意识深入职工群众的内心,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操作,杜绝违章作业,营造出“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氛围。同时,各工会小组还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广泛征求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工会积极向行政反映职工意愿和要求,真正为职工多办实事。
3、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为此我们把开展“三无”(无违章职工、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企业)活动作为推进班组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切入点,以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使安全生产从重视事后监督向重视过程和事前监督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因违章造成人身死亡、重伤和其他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为此在春查内查期间我局工会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我局管辖供电范围内所属的15个基层农电所、站进行了自查工作。查评组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查阅了班组日志、安全记录、工作票、检修试验报告、专业报表和总结、生产计划文件、现场规程制度、技术图纸、运行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设备系统进行了专业技术检查。通过自查发现了班组在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及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方面存在着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隐患。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三定”为基础(即:定人、定责、定期)以考核为动力的严密细致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快整改速度,同时要求各工会小组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发动、组织班组全体成员参与班组安全管理,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加强班组安全检查,形成了职工自主管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4、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在开展“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局工会积极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广泛的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组织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深入一线,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整理,并继续把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在此期间,共试验安全工器具193付(双),其中拉闸杆49付,验电笔42支,接地棒47付,绝缘手套27付,绝缘靴28双。带电工器具50组,拉闸杆45根,更换不合格安全帽50顶、安全带35付、脚扣50付,淘汰了不合格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工器具,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规定配发的,及时督促行政进行了更换和补充,切实保障了职工的作业安全。4月6日——8日,局工会组织和抽调人员,对各基层小组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5、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大力推广和应用“一法三卡”工作法。
一是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我们把日常巡视检查与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等及时送到用人单位,当场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咨询,同时掌握用人单位诚信守法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取得的效果是,全面掌握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直接进行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大大减少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上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168户,涉及劳动者5500多人,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800多人,补缴各类社保基金80余万元,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5项。
二是突出重点,搞好专项执法检查。
2016年上半年,集中开展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稽核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的企业行业是建筑施工企业、工业园企业、超市、饭店等劳动集密型企业,重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纳、工时和休假、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过程中除查看相关资料外,还召开相关的座谈会,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此次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部 16个,工业园企业15家,砖瓦厂5个,市区各类型企业单位58家,涉及劳动者2000多人。
三是以法讨薪,及时处理和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对举报投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快速立案,及时调查取证,严格按监察程序依法进行处理。2016上半年共受理投诉案件143件,结案143件,其中行政处罚5件,责令限期改正8件。共为2826名劳动者追讨拖欠克扣工资2335万元。比如说越江花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400多万元,但是施工方只承认拖欠工资100多万元,由于双方在工资款和工程款的问题上纠扯不清,使得案件进展十分缓慢,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几次召开了双方的协调会,最后在双方认可同意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邀请了会计事务所对所欠工资进行了审计,这也是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执法以来第一次邀请会计事务所对拖欠的工资进行审计和核定,通过这些措施和方法,现在越江花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按相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力地打击了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劳动监察在社会上的声誉。
四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三送三上”专项行动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市局的精心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余4月底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三送三上”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共发放劳动保障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贴放告示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召开农民工座谈会议6场,收集了活动相关资料及影像照片资料100余份,化解了多起在萌芽状态的劳动纠纷,确保了岳阳市2016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严惩恶意欠薪: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顺利完成,加强和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将劳资双方的矛盾都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积极筹备开展XXX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2016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在局党组的关心和指导下,在我们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下,市政府于6月7日印发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2016】12号),这标志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我市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加强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六是存在的一些问题
1、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家庭作坊式企业和无明确主管部门的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劳资纠纷多,管理难度大。建筑行业的部分企业仍存在着非法承包,工资支付不规范,造成拖欠工资,处理困难。
2、有的用人单位对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认识不够到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困难。
3、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少数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只求经济利益,忽视规范用工。二是企业招工难度逐年增加。
七是2016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上年有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全年检查用人单位300户以上。
二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案件,力求做到“受理不推诿,查处不拖延,事事有登记,件件有结果。
三是继续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公路工程、工业园相关企业,大型饭店宾馆及娱乐场所,检查的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纳、工时和休假、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理。
2、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主阵地作用,继续以“十个一”活动为载体,在职工中广泛普及劳动安全卫生知识。
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开展安全“十个一”活动。在活动中,各工会小组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了劳动安全卫生的基本知识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安全生产签名、安全猜谜、周五事故反思、安全事故分析等活动,通过活动使劳动保护意识深入职工群众的内心,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使他们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操作,杜绝违章作业,营造出“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氛围。同时,各工会小组还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广泛征求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工会积极向行政反映职工意愿和要求,真正为职工多办实事。
3、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矗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为此我们把开展“三无”(无违章职工、无违章班组、无违章企业)活动作为推进班组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切入点,以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使安全生产从重视事后监督向重视过程和事前监督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因违章造成人身死亡、重伤和其他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为此在春查内查期间我局工会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我局管辖供电范围内所属的15个基层农电所、站进行了自查工作。查评组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查阅了班组日志、安全记录、工作票、检修试验报告、专业报表和总结、生产计划文件、现场规程制度、技术图纸、运行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并对现场设备系统进行了专业技术检查。通过自查发现了班组在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及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方面存在着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隐患。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三定”为基础(即:定人、定责、定期)以考核为动力的严密细致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快整改速度,同时要求各工会小组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发动、组织班组全体成员参与班组安全管理,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加强班组安全检查,形成了职工自主管理,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4、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在开展“春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局工会积极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广泛的群众性“反违章、查隐患、堵漏洞、排险情”安全活动,组织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深入一线,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整理,并继续把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在此期间,共试验安全工器具193付(双),其中拉闸杆49付,验电笔42支,接地棒47付,绝缘手套27付,绝缘靴28双。带电工器具50组,拉闸杆45根,更换不合格安全帽50顶、安全带35付、脚扣50付,淘汰了不合格有安全事故隐患的工器具,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规定配发的,及时督促行政进行了更换和补充,切实保障了职工的作业安全。4月6日——8日,局工会组织和抽调人员,对各基层小组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5、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大力推广和应用“一法三卡”工作法。
*年度我队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非法用工紧急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等多次专项检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60户次;受理举报案件50余起,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70余万元;多种形式开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通过开展多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查处了违法违规行为,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了人们的法制意识,保证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1、今年以来,我队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我队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列为学习重点,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使每位监察员人人精通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从而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我队以iso9000认证为契机,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建立了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每个案件的主办监察员对案件的受理、立案、案件办理和结案的各个环节实行主办监察员负责制,这样既杜绝推委、扯皮现象发生,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我们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对重大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度,坚持采取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层层把关,人人有责。在执法中,抓好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理)告知、听证等环节,坚决杜绝野蛮粗暴,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坚持公开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动亮证,文明执法,执法必严,正确的运用法律法规及各种法律文书,确保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我队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非法用工紧急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等多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60户次;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7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精简退职前从事过矽尘作业三年以上的职工,退职后又在社队举办的“五小”企业从事过矽尘作业在三年以内的,现查出患二三期矽肺病(含一期矽肺合并肺结核病)的,可改按退休处理。其退休费按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按月发给,并按矽肺病规定报销医疗费。
按照局党组部署此次赴三城市学习考察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监察两个方面为确保学习考察取得实效考察之前我们与考察城市兄弟单位有关处室取得了联系收集了与考察内容相关近期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并与我市工作实际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将考察内容明确细化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效率两大项九个小项确保了学习考察重点突出、有放矢出发前将具体考察内容传递给被考察兄弟城市由于内容明确时间充裕被考察地准备较为充分考察过程中采取了综合座谈、分流、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比较全面深入地掌握了考察地(市)局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
考察活动得到了南宁、长沙、南昌三城市兄弟部门热情接待南宁市**副局长、南昌市**副局长全程陪同考察保证了考察活动顺利进行南宁市**局长、长沙市**副局长、南昌市**副局长分别托付**副局长转达对**局长问候和邀请总之由于前期计划周密时间安排紧凑学习内容集中考察达到了加强交流、汲取经验、增进友谊预期目
二、学习考察取得业务经验
(一)劳动合同方面
三城市劳动保障部门均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作为改革劳动用工制度重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共同特点均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部门联动以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年度审查、日常巡查、案件专查等形式深入到用人单位促签或及时纠正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南宁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32%;长沙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南昌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55%
值得我们借鉴经验主要有:
一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南宁市于2005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由劳动保障联合建设、工会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劳动用工联合检点对建筑、餐饮、加工行业、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和边远零散分布企业以及今年来有职工多次上访、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劳动关系不明确用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深入单位实地检查同时对群众有举报线索违法行为予以重点监察检查过程中注重强化对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以设点咨询、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遵守劳动法意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大力推广合同文本南宁市正在开展编码式文本推广工作长沙市对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行业特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娱乐、酒店、商业行业劳动合同金融、贸易行业劳动合同矿山、井下行业劳动合同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供用人单位参考南昌市对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实行了动态管理为每个鉴证单位用微机建立了企业基本台帐和新鉴证人员台帐
三多部门联动促进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工作南宁市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长沙市公安部门对不签订、鉴证劳动合同外来劳动力不予办理落户手续长沙市还由组织部门出面借调劳动部门一位处长参与企业改制工作确保在合同解除、变更、重新签订方面服务衔接紧密南昌市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私营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先决条件
四通过开展和谐企业评定工作推动、宣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长沙市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工作将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签定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主要考核条件对被评达标企业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并公开集中宣传提高企业对外形象并在享受劳动保障优惠政策和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考虑
(二)劳动监察方面
在机构建设方面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正科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书记一名副支队长三名下辖四个科队员30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56万人)之比为1:18666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副处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副支队长两名下辖三个大队和一个综合科队员72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116万人)之比为1:16111南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处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副支队长两名队员16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89.84万人)之比为1:56150三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均在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强化执法监察中发挥了“拳头”作用
值得我们借鉴经验有:
一普遍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长沙市建立企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评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并在媒体上进行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公示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公示确定了违规用工、无故拖欠工资两个定性指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社会保险缴费率3个定量指标南昌市建立了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价制度根据企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评出劳动保障AAA、AA、A、B、C、CC、CCC七级诚信企业并对诚信企业实行了动态分类管理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表彰对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讲诚信企业除依法处罚外还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劳动保障管理模式
二创新工作方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沙市建立了建筑领域农民工保障金制度提取工程造价款15%作为农民工工资由劳动部门管理由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既保证了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也确保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由于成效显著长沙市下步还将向农民工相对集中装饰装修行业推广南昌市启动了“六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维权岗开通一部热线出台一份通知建立一个联动机制建立一个新闻媒体宣传网络加强一线执法力度并定期组织建筑领域项目经理、劳资人员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与各项目部签订了《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目标责任书》目前南昌市正在酝酿依托外来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统一标准劳务派遣公司全部纳入到劳动力市场内管理同时与建筑部门携手联合规范发包、分包行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经试运行一年后日前已正式投入运行管理系统共分案件基本信息、监察人员管理、举报投诉管理、单位检查、案件管理、劳动工资监控、综合查询、综合系统维护、统计表等9个子模块该系统将办公自动化和业务处理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具体表现首先规范了劳动监察流程监察工作流程都在劳动关系监察信息系统中得以实现从受理举报直至结案全过程都在信息网络中流转劳动监察文书各项数据和调查取证内容全部存储在系统中每个过程都有一定时间限制实现了对劳动监察流程控制其次变事后检查为实时监控领导每天在网络系统中实时监控案件处理避免了监察人员拖沓或者由于其因素存在造成一些错误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体会和工作建议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全体同志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考察收获进行了认真梳理
考察组认为:在推动劳动合同和劳动执法监察工作中三城市与我市相比各有千秋许多具体工作方法值得我们借鉴遇到问题也基本相同
一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存在着制度性短缺劳动法对签订和鉴定劳动合同规定过于原则而《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又尚未出台难以适应劳动关系从多数公有到公私并举甚至某些行业公少私多日趋复杂局面由于劳动执法监察缺乏完备法规依据“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造成了劳动合同在非公有制经济尤其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推动困难
二促签、鉴证合同工作体系和推动机制也有待完善虽然三城市在促签、鉴证合同方面采取了很多办法但同我市一样由于促签、鉴定合同缺乏强制性保证难以对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进行有效跟踪由于未实行属地化管理数据采集和统计有一定困难劳动合同管理与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也难以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三劳动执法监察力量短缺南昌市劳动监察支队至今仍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城市监察员与职工配备比均没有达到通行标准都有通过借助现代化手段提高执法监察效率弥补人员不足客观要求
考察组认为:劳动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既一项长期也一项紧迫重要工作合同问题解决了摸清了底数为社保扩面问题、职工维权问题奠定了解决基础要适应当前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力流动加快劳动关系变更频繁劳动关系逐步复杂化和多样化特点必须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从注重立法、完善政策多方联动、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加强宣传、多方引导入手进一步加大我市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为此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做好我市各项贯彻准备工作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增加劳动合同在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方面制约弥补政策依据上空白同时建立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制度、空岗报告制度及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制度使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大力推广编码式《劳动合同书》文本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在巩固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成果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向私营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方面转移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矿山、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调查摸底工作跟踪指导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老企业中新增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同时认真做好国有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工作指导和帮助职工与改制后企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此建立全市劳动合同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全程跟踪
(三)多方联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要充分利用解决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给我们带来启示抓好内外联动在局内部要通过劳动合同量化职业培训成果;要在不违背国家政策基础上围绕再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对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条件和额度进行分级量化从政策上吸引企业提高稳定就业比例;要借助社会保险和行业准入制约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促签和鉴证力度在局外部要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配合借助它们管理手段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还要加强三方机制建设调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
(四)建立并不断完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吸收各地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研究建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近期可以选择条件比较成熟工业园区或开发园区进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积累创建工作经验通过劳动保障年检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定期评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级别并按级别在享受劳动保障优惠政策和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不同程度支持
按照局党组的部署,此次赴三城市学习考察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监察两个方面。为确保学习考察取得实效,考察之前我们与考察城市兄弟单位的有关处室取得了联系,收集了与考察内容相关的近期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并与我市工作实际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将考察内容明确细化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工作效率两大项九个小项,确保了学习考察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出发前将具体考察内容传递给被考察的兄弟城市,由于内容明确,时间充裕,被考察地准备较为充分。考察过程中采取了综合座谈、分流、现场观摩学习等方式,比较全面深入地掌握了考察地(市)局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情况。
考察活动得到了南宁、长沙、南昌三城市兄弟部门的热情接待,南宁市**副局长、南昌市**副局长全程陪同考察,保证了考察活动的顺利进行。南宁市**局长、长沙市**副局长、南昌市**副局长分别托付**副局长转达对**局长的问候和邀请。总之,由于前期计划周密,时间安排紧凑,学习内容集中,考察达到了加强交流、汲取经验、增进友谊的预期目的。关于赴南宁、长沙、南昌三城市劳动关系调整学习考察报告
二、学习考察取得的业务经验
(一)劳动合同方面
三城市劳动保障部门均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作为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的重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关系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共同的特点均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部门联动以及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年度审查、日常巡查、案件专查等形式深入到用人单位,促签或及时纠正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南宁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32%;长沙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90%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70%;南昌市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95%,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55%。
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主要有:
一是开展劳动合同专项检查。南宁市于20*年7月20日至10月20日由劳动保障联合建设、工会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劳动用工联合检查,重点对建筑、餐饮、加工行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边远零散分布的企业以及今年来有职工多次上访、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劳动关系不明确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深入单位实地检查,同时对群众有举报线索的违法行为予以重点监察。检查过程中注重强化对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以设点咨询、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遵守劳动法的意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大力推广合同文本,南宁市正在开展编码式文本的推广工作,长沙市对合同示范文本根据行业的特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娱乐、酒店、商业行业劳动合同,金融、贸易行业劳动合同,矿山、井下行业劳动合同,化工行业劳动合同供用人单位参考。南昌市对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实行了动态管理,为每个鉴证单位用微机建立了企业基本台帐和新鉴证人员台帐。
三是多部门联动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南宁市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长沙市公安部门对不签订、鉴证劳动合同的外来劳动力不予办理落户手续。长沙市还由组织部门出面,借调劳动部门一位处长参与企业改制工作,确保在合同解除、变更、重新签订方面服务衔接的紧密。南昌市将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私营企业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先决条件。
四是通过开展和谐企业的评定工作,推动、宣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长沙市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定工作,将工资协商、集体合同签定,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主要考核条件,对被评达标的企业,由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并公开集中宣传,提高企业的对外形象,并在享受劳动保障优惠政策和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考虑。
(二)劳动监察方面
在机构建设方面,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正科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书记一名,副支队长三名,下辖四个科,队员30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56万人)之比为1:18666,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副处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副支队长两名,下辖三个大队和一个综合科,队员72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116万人)之比为1:16111,南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处级单位,设支队长一名,副支队长两名,队员16人,监查执法人员与企业用工人数(89.84万人)之比为1:56150,三城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均在围绕劳动保障的中心工作,强化执法监察中发挥了“拳头”作用。
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有:
一是普遍开展了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长沙市建立企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评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并在媒体上进行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公示和企业劳动保障失信公示,确定了违规用工、无故拖欠工资两个定性指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社会保险缴费率3个定量指标。南昌市建立了劳动保障诚信企业评价制度,根据企业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评出劳动保障AAA、AA、A、B、C、CC、CCC七级诚信企业,并对诚信企业实行了动态分类管理。对诚信守法的企业给予表彰,对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讲诚信的企业除依法处罚外还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长沙市建立了建筑领域农民工保障金制度,提取工程造价款的15%作为农民工工资由劳动部门管理,由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既保证了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也确保了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由于成效显著,长沙市下步还将向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装饰装修行业推广。南昌市启动了“六个一”工程,即建立一个维权岗,开通一部热线,出台一份通知,建立一个联动机制,建立一个新闻媒体宣传网络,加强一线执法力度,并定期组织建筑领域项目经理、劳资人员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与各项目部签订了《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目标责任书》,目前,南昌市正在酝酿依托外来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统一标准的劳务派遣公司,全部纳入到劳动力市场内管理,同时与建筑部门携手联合规范发包、分包行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经试运行一年后日前已正式投入运行,管理系统共分案件基本信息、监察人员管理、举报投诉管理、单位检查、案件管理、劳动工资监控、综合查询、综合系统维护、统计表等9个子模块。该系统将办公自动化和业务处理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具体表现首先是规范了劳动监察流程。监察工作流程都在劳动关系监察信息系统中得以实现。从受理举报直至结案的全过程都在信息网络中流转,劳动监察文书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取证的内容全部存储在系统中,每个过程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实现了对劳动监察流程的控制。其次,是变事后检查为实时监控。领导每天在网络系统中实时监控案件的处理,避免了监察人员拖沓或者由于其他因素存在造成的一些错误,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
三、体会和工作建议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全体同志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对考察的收获进行了认真的梳理。
考察组认为:在推动劳动合同和劳动执法监察工作中,三城市与我市相比各有千秋。许多具体的工作方法值得我们借鉴,遇到的问题也基本相同。
一是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存在着制度性短缺。劳动法对签订和鉴定劳动合同的规定过于原则,而《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又尚未出台,难以适应劳动关系从多数公有到公私并举甚至某些行业公少私多,日趋复杂的局面,由于劳动执法监察缺乏完备的法规依据,“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造成了劳动合同在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推动困难。
二是促签、鉴证合同的工作体系和推动机制也有待完善。虽然三城市在促签、鉴证合同方面采取了很多办法,但同我市一样,由于促签、鉴定合同缺乏强制性保证,难以对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进行有效的跟踪,由于未实行属地化管理,数据的采集和统计有一定的困难,劳动合同管理与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也难以实现实时的数据共享。
三是劳动执法监察力量短缺。南昌市劳动监察支队至今仍然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三城市的监察员与职工配备比均没有达到通行标准。都有通过借助现代化手段提高执法监察效率,弥补人员不足的客观要求。
考察组认为:劳动合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既是一项长期的,也是一项紧迫的重要工作,合同的问题解决了,摸清了底数,为社保扩面问题、职工维权问题奠定了解决的基础。要适应当前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劳动力流动加快,劳动关系变更频繁,劳动关系逐步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必须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等环节,从注重立法、完善政策,多方联动、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加强宣传、多方引导入手,进一步加大我市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我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为此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做好我市的各项贯彻准备工作,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增加劳动合同在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方面的制约,弥补政策依据上的空白。同时,建立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制度、空岗报告制度及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制度,使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大力推广编码式《劳动合同书》文本,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在巩固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点向私营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方面转移,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矿山、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调查摸底工作。跟踪指导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老企业中新增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同时,认真做好国有改制重组、关闭破产及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的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工作,指导和帮助职工与改制后的企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此建立全市劳动合同数据库,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全程跟踪。
(三)多方联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要充分利用解决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抓好内外联动。在局内部,要通过劳动合同量化职业培训的成果;要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围绕再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对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条件和额度进行分级量化,从政策上吸引企业提高稳定就业的比例;要借助社会保险和行业准入的制约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的促签和鉴证力度。在局外部,要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配合,借助它们的管理手段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还要加强三方机制建设,调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工作。
(四)建立并不断完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吸收各地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的实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研究建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近期可以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工业园区或开发园区进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试点,积累创建工作的经验。通过劳动保障年检,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定期评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级别,并按级别在享受劳动保障优惠政策和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
1、公开选调住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4月份选调5人的基础上,再次为区住建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程序,选调8名技术人员到住建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两次共为区住建委选调事业单位技术人员13人。现选调人员已全部到岗到位。
2、认真组织“三支一扶”报名工作。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区拟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0名,其中包括南部新区20名。在5月25-27日共三天的报名时间里,共有316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今年的“三支一扶”招募。笔试时间将在6月18日进行。4、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将确保2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的完成。办理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定工作,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人才的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需求登记。
5、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及其他区直单位人员招聘选调工作的准备工作。协助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和选调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做好为区计生委、区审计局、区人社局、区工业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就业培训工作扎实进行
1、想方设法扩大就业再就业,通过加强再就业培训和进一步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新机制,使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为我区企业服务,针对杉杉服饰有限公司招工问题,积极行动,制定招工实施方案,抽调专人为企业服务。在电视台、广播、报刊、网络招工信息,采取重点招工方式,联系有关服装学校,牵线搭桥。3、按序时进度一季度完成农民工培训任务1360人,占全年任务的34%,按照规定已向财政部门预拨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50万元,用于农民技能培训的直补。
4、认真做好小额贷款发放工作。通过认真的审核,为符合小额贷款发放条件的52户,发放贷款208万元。
三、社会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制定了二0一一年度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宣传方案,并实施宣传月活动,三是做好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前准备工作。
2、认真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根据安排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包括接受电视采访,设立了宣传台、走流动字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的宣传,使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工技能培训两项工作深入民心,做到家喻户晓。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至月底完成全年任务70%。生育保险工作完成任务71%。
4、认真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
¦¦¸′⊄¸′⊄á 险。为工业园区、南部新区、“康美药业”项目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保险。5月份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1.8万元。
5、认真做好全区企业职工申报退休工作。对申请正常退休的50名人员,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上报市局审批。
6、认真做好慢性病鉴定工作。在5月20-25日的几天时间里,为全区申报慢性病的1600多人进行了慢性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