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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协会申请书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8 15:04:43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成立协会申请书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成立协会申请书

篇(1)

一、社团名称:旅游文化协会

二、社团宗旨:展现校园风采,繁荣校园文化,以旅游传递文化,以人文促进旅游。

三、工作构想:

1、 丰富学生课余文化活动,为大家提供联谊活动与经验生活的机会。

2、 定期举办活动。比如,导游模拟技能大赛、旅游文化知识竞赛、辩论赛、等等。旅游协会还不定期的开展集体活动。如参观酒店、企业文化游、民俗文化游、等等。

3、 建立信息部,为在校师生提供最新的出游信息、出游路线和就业信息等等。

4、 在本协会成立成熟,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之后。将开设导游培训班、饭店服务培训班等等。

5、 宣传旅游文化、旅游法律法规、旅游环保知识来提高同学们的旅游知识。

6、 礼仪文化形象培训班等等。

四、指导老师:×××

五、协会机构:

(拟定本协会组织机构及机构只能如下)

会长:全面负责本协会各项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工作

外联部:联系旅行社协会出游,联系各班组织旅游团供给协会

组织策划部:负责起草、组织活动的策划、线路设计、组织各项活动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

信息培训部:负责为同学们提供最新的出游信息、全国导游资格证考试信息、餐饮职业经理人考试信息和就业信息等。

基于旅游业的潜在需求和一些同学学习旅游的热情和渴望。我们将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作好每项工作,努力把我们的协会办成大学生最引人注目的、最令人信赖的高品质、高规格的学生社团。并为祖国的旅游事业的发展出一份力。

篇(2)

为了响应学校社团工作的号召,为了更好地贯彻校领导和学校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的要求,也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的旅游文化氛围,增加学校的吸引力,竞争力,为了本校旅游和风光摄影爱好者提供共同学习互相探讨以及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平台。所以我们诚恳申请成立xx·旅游协会,一个服务于广大学子的社团,一个给旅游爱好者施展才华的舞台。现将本协会建设的初步构想做如下汇报:

协会名称:xx·旅游协会

协会宗旨:传播文化 遨游世界 锻炼自我 实现人生

一: 设立“xx·旅游协会”的背景:

常言道 “行千里路,胜读万卷书”。国外许多大学,学生毕业前要组织休学旅行,作为检验学习成果,踏入社会的热身课。作为充满青春活力的当代大学生,更是渴望通过旅游来自由地亲近大自然,零距离品位人类文明的韵味。但是由于诸如经济能力的限制、缺乏外出旅游的专业知识和可靠的旅游资讯、难以寻找志同道合的旅伴等因素而使广大学生出游的激情和梦想无法实现。为了放飞我们共同的梦想,因此我们准备成立“xx·旅游协会”

二:设立“xx·旅游协会”的目的:

1、 为了丰富学生课余文化活动,组织大学生周末外出旅游,为大家提供联谊活动与体验生活的机会。以成都为中心组织到周边城市和景点的旅游,距离根据情况设定。

2、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的旅游文化氛围,增加学校的吸引力,竞争力,为了本校旅游和风光摄影爱好者提供共同学习互相探讨以及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平台。

3、 致力于向广大师生普及旅游知识,为广大旅游爱好者提供自由交流的平台和各种与旅游相关的课程、咨询服务、组织各种户外活动与出游。

4、 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活动及交流,增加大学生的旅游知识,提高其旅游专业学生的组织 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 为旅游专业的学生提供参加社会实习的机会,提前让他们进入导游的行列。提前让他们得到更好的锻炼。

6、 为准备考导游证的同学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组织他们集体报名参加考试。

三:设立“xx·旅游协会”的意义:

1、 普及旅游知识,活跃校园文化,促进校园文化,促进高校旅游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本着:高起点,高质量,高美誉度“的指导思想,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活动及交流,增加大学生的旅游知识,提高其旅游专业学生的组织 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2、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人们也越来越注意到旅游的文化内核,甚至力主旅游业是一种文化行为。在旅游业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今天,学习相关的文化知识是我们大学社应当具备的素质之一,学习并传播旅游文化知识是协会成立的重要意义。

3、 旅游业是当今的朝阳产业之一,在这里我们将会教会同学们相关的旅游技能。我们模拟一个现代旅行社,并根据技能来模仿旅行社的运作让同学们更好的在学习中旅游,在旅游的过程中汲取知识。

四:设立“悠游·yoyo·旅游协会”的可行性:

1、 我们更专业,专业精神,这就是我协会会一贯坚持的。协会管理者的大部分来会是来自旅游管理专业的同学,具有丰富的旅游知识和组织外出活动的丰富经验,有能力为会员组织高质量的旅游活动。相应的,如果没有系统的组织和指导的话,仅靠个人的经验积累来确定旅游方向、线路、相关装备,肯定会使旅游大打折扣。

2、 协会将通过学习并讨论制定的旅游路线,进行实际应用,并将了解的文化知识通过讲解员形式展示给同学们,让他们在形式多样的活动中锻炼魄力与意志的同时,了解博大精深的旅游文化。

五:“xx·旅游协会”的机构设置:

1、外联部:负责每次我们外出旅游前的景点的联系和踩点工作,同时要做好没次外出的安全工作。

2、讲解部:这个部门主要是针对部分准备考导游证的同学来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讲解能力,负责每次外出的景点讲解工作。

3、宣传部:负责对本协会的活动以及外出旅游计划的宣传工作。力求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

4、路线设计部:根据大部分同学的意见,决定没次要出游的景点,并做好相应的线路设计。

5、策划部:负责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策划工作,比如:“旅游文化展“活动,或者对每一次旅游活动的策划,比如:在旅游的过程中参与一点游戏。

基于此协会是刚刚成立,我们将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作好每项工作,努力把我们的协会办成大学生最引人注目的、最领人信赖的高品质、高规格的学生社团。希望学校领导能够理解,并予以支持。

协会成立后,我们会努力拼搏,为学校赢的应有的荣誉。并更好的宣传我校。传递我校当代大学生的风采。

篇(3)

飞速发展的经济的现代化科技城市给了我们无拘无束的生活和自由发展的空间,同时也是因为这种宽松的环境容易产生懈怠情绪,因此也会使很多人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不能自拔,比如网络游戏、赌博等等,和现代青年对感情的认识不足严重影响了个人发展和整体社会氛围。只有积极的人生态度才会有积极地人生才有幸福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乐趣。于是我发现有很多先进城市为此成立了很专业体育协会他们各具特色为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做出了很多贡献,同时因为有体育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严格管理使我们协会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和蓬勃发展,也使得我们对社会的认识更加完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我深深地被协会活动的魅力所吸引,于是我经过认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几位志同道合的台球爱好者商议之后我们决定一起把我们自己的协会活动搞起来,所以我们决心成立当阳市唯一的一个台球组织,并通过我们的努力,将台球发展成为集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等多种体育运动为一体的综合运动团体。

本协会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章程、有计划、有目标、有落实的团体,以“强技增能,为大众服务,完善自我”为宗旨,是具有较强团队意识的专业协会。通过了解体育知识和举办各种相关活动等途径,给众多在体育运动,特别是台球技术方面有志有兴趣的学生提供一个体现自我价值挖掘潜力、提升综合素质、增长实践经验的平台。

一、协会简介我们的协会名为“当阳市台球协会”,隶属当阳市体育局管理下的协会组织,筹备成立时间是2012年5月底,协会筹备组织人有八十余人。为体育健身性质的专业协会,为志向于发展自己搞活协会活动的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自我展示、锻炼成长的平台。

二、协会的宗旨我们以“强技增能,为大众服务,完善自我”为宗旨,严格按照当阳市体育局,当阳市民政局协会管理规定筹办成立不折不扣地执行协会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以服务会员、服务当阳市的体育事业,丰富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而努力配合体育局共同建设当阳市的体育事业。积极、上进、和谐的协会文化办出自己的特色,办出自己的水平。

三、协会组织机构我协会组织机构设置入下指导老师一名由与我协会性质相关的专业老师担任为我协会提供指导。会长一名负责协会的统一管理工作,秘书一名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监督,并及时与体育局领导联系,报告协会思想动态等工作,副会长8名负责日常活动的具体实施和会员的组织安排,宣传部主要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外联部主要负责协会对外的联系等,财务部负责管理和监督协会各种财务收支活动,组织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组织和人事管理工作,我协会现有人数有八十余人,下半年计划发展80_200名会员,将越来越多的体育爱好者纳入我们的群体中来。

四、协会费用来源我协会活动经费主要有以下来源:1、会费收入。2、企业赞助费用 .3、协会内部由部分个人筹集的费用等。

五、协会活动的开展:1、联系各个体育事业有关单位,承接各类台球赛事。

篇(4)

协会宗旨:在校内学生中普及个人法律知识,倡导现代的法律理念,帮助形成个人法律观念,和强化法律意识。

申请成立协会的理由:

1.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不断发展,法律的重要性必然日益显现。在中国的大学校园和大学生群体中倡导和培养法律观念,我们应该走在前面。国内的大学中,南方的大学校园里类似法律的协会较多,而xx未曾有过这样的性质的协会,这种情况与xx向综合性大学迈进的进程不相符合。

2. xx毕业的学生,早晚会迈向社会。我们是法制国家,所以在校时积累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受益终身,因此不但重要,而且必要。

3. 目前有一些同学反映自己处理某事时遇到了一些问题或障碍,不知如何解决,甚至有人用了极端不正确的方法。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指导,让广大同学都学会使用正确的方法来解决身边的问题。

4. 协会成立后,在协会的建设上将主要分为三大块。组织上,强化协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努力建设出一个具有相当领导、组织、决策能力的团队,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学术上,加快协会学术和会风的建设并扩大法律爱好者协会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实现整个协会理论水平,实践能力的提升;实践上,努力拓宽途径,为会员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多开展辩论赛),使会员学到的理论知识能够学以致用。

6. 我们也想通过办一个协会来锻炼一下自己。建立一个协会就像干一翻事业一样,需要我们全心的投入、积极的工作、认真的对待。我们一定会尽全力搞好这个协会!

申请人:学生法律协会 筹委会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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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院校团委:

1、申请成立协会的名称:

2、申请成立协会的原由:

3、协会宗旨:

4、工作构想:

5、协会活动方式:

篇(5)

    香港荣华申请注册“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图片及文字商标,在广州引起轩然大波。省商业联合会、省食品行业协会和省烹饪协会就该案特别成立了“维权工作小组",并由维权工作小组负责本案的全部维权工作。维权工作小组分别于3月1日和7日向参会企业发出办理授权委托和提交证据材料的通知,并于 3月7日起与省商业联合会维权委员会律师亲自到莲香楼、陶陶居等老字号食品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到企业调查取证及企业邮寄材料,他们共收集到16家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据200余份,其中有效证据近百份。

篇(6)

尊敬的校团委领导:

我们志愿申请成立图志学社。以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文化素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当代大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读书效益,促使学风校风的进一步改善,确保校园文学的健康稳定发展,填补校园文学领域学生社团的空白,为建立和谐校园,贡献我们的微薄之力。

图志学社,从字面上来说就是取励精图志,志在办好文化学习这个学生社团的意思,引申意为我们寄存于校图书馆,志愿在图书馆为广大师生的读书学习服务。校园中的文化学习活动,其主体自然是学生,主要表现形式为发行刊物、举办主题征文活动、图书展、放映励志电影、举行座谈会等多元化活动。校园文学作为校园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有特色的校园文化进程中是不可或缺的,它不但能够丰富校园文化,同时还能够陶冶性情净化心灵,增强素质,启发思维。我们认为搞好文学社团建设对提高大学生对文学的兴趣、增加当代大学生对古今中外文化的了解;促进学生对时事,热点信息有关注,开拓大学生的视野,培养大学生的写作潜力有用心作用。

当然这决非是把几个学生凑在一齐就能完成的,只搞形式是有害无益的,只会适得其反,而要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才能到达我们成立社团的最终目的。

我们图志学社以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给广大文学爱号者创造一个能够展示才华的舞台。体现大学生团结互助,乐于奉献的精神,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以丰富校园文化建设为宗旨。我们的口号是以书会友,以学交友。激发学生对文化学习的热爱,活跃校园文学创作,以拓展学生的第二课堂,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配合校园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打造校园经典,领军校园文化成为图志学社的发展目标。

首先我们图志学社的发展,将对校园文学起到用心作用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不能够把它当作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要把它当作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主要的渠道,把它视为提高个人文化素养的重要的途径。

第二,要以文学为核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构成图志学社对广大学生的强大吸引力。如邀请校内老师给同学们开文学讲座,拓展学生对文学文化的视野,提高同学们的文化修养。当代大学生知识面广,潜力强,表现的欲望也很强烈,所以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用心性,开展如文学讨论会,校园作文竞赛,图志学社社员外出采风活动等。

图志学社的活动形式当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所有活动的宗旨是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努力增加同学们对文化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当然最基本的应是我们图志学社成员平时要用心动员学生多进行文学创作,并能对社员的习作进行耐心的指导和修改,予以热情的鼓励,热心的推荐,把优秀作品刊发的社刊上或推荐到校报和校外知名刊物上,让成员在成功中寻找创作的乐趣和活力,在写作中培养成员的语言组织潜力,为成员以后写毕业论文及工作需要等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潜力,为今后投入激烈的竞争中添帆加翼。

图志学社团的建设与努力使许多同学在写作上取得了让人欣慰的好成绩,还能够带动一大批文学爱好者的文学的热情,更能带来的是全校同学对文化学习表现出来的不同程度上的兴趣提高,能营造出一个具有浓厚文学氛围的校园文化环境;能开拓学生的视野,锻炼学生的潜力,学到更多的课堂上所学不到的生动活泼的知识。

我们深知要成为一个优秀的社团,自己的差距还很大,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期望校团委领导能严格要求以使我们更快进步,我们也会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为校园的文化建设做出贡献,努力建立礼貌校园贡献我们自己的力量。

我们恳请团委领导,批准我们社团的申请,我们坚信在团委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在我校同学的拥护下本社团必须能够把我校学生社团事业办得红红火火,使社团活动体现大学生活泼向上的用心风貌,使我校社团真真正正成为校园学生练就一身真功夫的摇篮,使学生社团活动成为我校的一大亮点,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成立图志学社是我们所有图书馆志愿者的愿望,我们坚信有潜力、有决心、有智慧办好这个社团。

请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们!

此致

敬礼

协会申请书优秀范文二

朝阳市民政局:

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家庭服务企业整体发展水平,扩大家庭服务企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质量,规范我市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并提高失业人口、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在家庭服务企业的从业率和从业素质,朝阳安平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乐万家社区服务营销发展有限职责公司和朝阳市中韵通达速递有限公司和朝阳市安平养老院及其他五十家家政服务型企业发起成立朝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一、申请理由:随着朝阳市家庭服务企业的不断创新进步、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极大改善,家庭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大激活了人们对家庭服务的需求.然而,目前朝阳市家庭服务业的发展还不太成熟,存在着沟通交流不畅、服务标准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创新动力不足、培训不规范、维权艰难、恶性竞争和缺乏行业引导等诸多问题.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家庭服务业的发展不但贴合国家服务业发展的大方向,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商机,因此规范整合家庭服务业势在必行,成立家庭服务业协会十分必要,在政府部门及朝阳家政服务领头企业的牵头领导下,使协会发挥其独特作用,也使其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构成良好环境氛围的一个重要音符,对服务民生、扩大就业、增加内需具有重大好处.

二、协会宗旨:朝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以为民、便民、利民、安民为服务宗旨,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和朝阳市鼓励家庭服务业和社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协助政府,为民众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协会作为政府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遵守、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和带动家庭服务企业及相关行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热心家庭服务业工作的社会人士,用心开拓为群众生活服务的项目,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和促进朝阳市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三、从业范围:主要从业范围是家庭服务,具体有家政服务、家庭清洁、家庭护理、家庭医生、家庭餐饮、家庭教师、家庭婚姻、家庭园艺、家庭搬家、家庭旧货收购、家庭养老服务、家庭装饰维修、家庭服务接送和家庭钟点工等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的有chang服务.

四、业务范围: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加强行业指导和自律管理;搭建信息交流、规范与管理的平台;对从业人员、企业、团体等进行业务培训;举办各种活动,如交流会、论坛;刊物修改;协助政府组织行业评估及资质考核;开展咨询服务等.

五、活动地域:发展朝阳市内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及周边四个县区的家庭服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个人为会员单位.以朝阳市辖区及周边周边十三个城市群为主要业务活动区域,并用心在原有省外营销支点基础上继续拓展劳务输出及相关劳务服务.

六、资金来源:

1.信息咨询、人才培训、技术讲座、编印资料杂志、举办展会、举办服务项目等各种服务活动收入;

2.会员会费及从事有关国家机关委托事项而获得的拨款或资助;

3.捐赠;

4.其他合法收入.

七、已具备条件:

1.拥有五十个以上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2.名称:朝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3.有实行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设备、软件和条件;

4.办公场所:xxx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3万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望领导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协会申请书优秀范文三

协会成立申请书

尊敬的校团委领导:

您好!我是qdbhxy商学院20xx级的一名大三在校生,因为热爱大学生活,热爱学生活动,期望透过组织社团为我校的学生社团活动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微薄之力,也想更好的为bh的同学服务并在此过程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将来就业做好充分而有效的准备。于是向校园递交此社团申请书。

我发现有很多校园成立了很多学生社团,他们个具体特色,为丰富我们的大生活做出了很多贡献,同时因为有校学生会的大力支持和严格管理,使我们校园的社团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和蓬勃发展,也使得我们对社会的认识更加完善,提高了自身的潜力,我深深地被社团活动的魅力所吸引。于是我经过认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学商议之后,我们决定一齐把我们自己的社团活动搞起来。

所以我们决心成立路遥协会。

一、社团简介

我们的社团全称为:xxx校实践社团部路遥协会,筹备成立时间是20xx年8月底,社团筹备组织人有lsd、zly、zxl、lmm。为喜欢路遥及其作品的学生带给一个探讨路遥,交流路遥作品心得的平台,并在全校推广路遥,让更多的人从路遥及其作品汲取力量,成就人生。

二、社团成立的初衷

对于我们这些三观开始逐渐定型的大学生来说,如果不明白路遥,没读过路遥的作品就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了。在网上做的很多类似对你一生影响最大的书是什么或者你最想向人推荐的书是什么的问卷调查中,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总是高居榜首。但我在咱们校园里做过调查,却发现,明白路遥并读过他作品的人并不多,这是多么矛盾又是多么不就应阿。我一向认为,路遥就应成为一个时代青年人共同的精神导师,而不就应仅仅只是我们几个人的信仰。所以自从高二开始我就不断的向身边的人推荐路遥,一向到此刻。我明白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所以我邀请了几个志同道合同样喜欢路遥的同学正式向校园提出申请建立一个路遥协会,专门的研究推广路遥及其作品,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

三、社团活动的开展

为了丰富我校学生业余生活,我社团将不定期开展以下活动:

1、读书心得交流会,交流大家读路遥作品的体会和心得。

2、全体会员大会,集思广益,大家一齐讨论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组织问题。

3、专题讲座,由我社团内部对路遥作品有深刻认识和见解的会员向大家做演讲,另外,如果社团发展顺利,还可邀请路遥弟弟王天笑和成功个企贺先生来滨海作主题演讲。

4、实践活动,校园实践如义务捡垃圾,校外实践群众出游或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5、观看相关视频,老纪录片,《人生》改编的电影,《平凡》改编电视剧,路遥百家讲坛,名家赏析,将出的八集新纪录片《路遥》等。

6、与开发区其他高校的路遥协会举行定期联谊。

四、社团承接和规模

1、我们有信心把路遥协会建成滨海的招牌协会,一向延续下去。

2、我社团总人数计划本学期到达3050人,下学期计划发展50100名会员。

我们协会的口号是: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

路遥协会,是我步入大学生活以来成立的第一个社团,虽然组织经验少,个人潜力有限,但我相信,在我校实践社团部、校团委的支持帮忙下,在我们协会筹备人员不懈的努力下,我们的路遥协会必须会很快成立并发展起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们路遥协会的成立,我们校园的社团活动定会得到新的发展。我愿以我百倍的热情和活力,努力管理好社团,服务好会员。

非洲有句格言是这么说的,说如果你想走得快,那么你就一个人走,如果你想走得远,那么你就一块走。我真的很想借助路遥协会这个平台,让更多的人明白路遥,让更多的人来一齐探讨路遥,一齐从路遥的《人生》、《平凡的世界》等作品中汲取力量,不断前进!因此我们恳请校园团委能批准并给予支持。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协会申请书优秀范文四

开办协会申请书

尊敬的校团委委员会:

您们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及北部湾的飞速发展,全球范围内国际贸易迅速发展,对新型国际商务人才需求持续增长。目前,我国拥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已到达40多万家,预计需要200多万名国际商务人才,但紧缺人才缺口高达100多万人以上,其中国际商务秘书,业务跟单员和外贸营销尤为紧缺。总结多年的学生就业现状,结合国际商务人才需要的特点。我校国际商务专业主要培养商务服务,营销服务,及外贸跟单等三个方向的中初级人才。

结合校园的教学模式,我们与本专业老师共同商谈如何建立一个课余时间学习,实践和操作等综合性的人才培养小高地。我们透过多方调查及网络搜索决定成立一个名为广西物资校园国际商务协会,目的是为了锻炼同学们的管理,服务,策划,谈判等方面潜力,以至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本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实践潜力、活动潜力、创新潜力和个人综合素质。在企业团体互助合作的精神是企业获益和迎难而上的最佳动力,我们以共同努力,追求共赢为宗旨,不断改善企业对校园培养出来的学生眼高手低的看法。现特想校团委提交开办协会申请。

广西物资校园国际商务协会主要有: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秘书部和业务部等四等大部门

协会宣传介绍:部门篇。外联部,内称市场部。负责协会的对外联络工作;联络校内外的企业和单位,为协会各项活动争取赞助,或与其合作举办写比赛活动;负责联系老师、专家、与校内其他学生组织、各兄弟协会、其他高校协会的交流;留意校内外的各项比赛活动,促进大家的实践潜力。

协会宣传介绍:部门篇。宣传部,内称广告部。负责协会的各项对外宣传工作;针对活动主题进行相关的海报、横幅、视频、ppt等制作;活动前,透过网络对即将举办的活动进行网络宣传;活动后,对活动过程进行网络分享,提高协会对外界的形象;定期对部门成员进行技术培训。

协会宣传介绍:部门篇。组织部,内称人力资源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组织、人员调动和后勤安排等工作;协会会员档案管理,协会负责人档案收集;策划组织协会内外联谊活动,促进协会各个成员间的交流,增加协会凝聚力。

协会宣传介绍:部门篇。秘书处,内称常务办公室。负责制定协会内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协会活动、日常会议的通知和记录等;负责管理协会资源,包括财务及物资;负责活动场地的申请;活动后的物资清点、费用报销等;整理协会各学期活动计划和总结资料。

协会宣传介绍:部门篇。策划部,内称业务部。负责策划组织协会活动,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负责推广协会活动,扩大协会影响力;负责定位协会产品,持续与会员的联系;负责制定产品战略发展,推广协会业务,制定并管理产品目录;负责组织市场调研和经营分析工作。

协会申请书优秀范文五

协会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学生社团联合会:

你们好!

我们是一群充满热情的青年,热爱生活,热爱电脑,我们有颗求知与探索的心。很荣幸能来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一个充满活发展前景的大学。入校以来,我们接触到了一个丰富的多彩的环境,各种社团举行的成立活动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使我们受益匪浅。为了更好的丰富大学生的第二课堂,增添校园元素,为了能够给更多的计算机爱好者带给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培养同学们创新实践,勇于超越,服务他人,提升自我的意识,所以我们向校园申请成立一个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爱好者协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利用电脑的设备越来越多,运用电脑辅助学习的学生越来越多-电脑在大家教导和学习中起着尤为突出的作用。为服务学生处理各种与电脑有关的问题,特申请校领导批准成立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爱好者协会。

鉴于此,我们期望申请成立一个计算机爱好者协会,来为电脑爱好者带给一个学习的环境和发展的平台,并且我社团具有突出的团对优势和长远的发展前景。

一.从专业性的角度来说,一方面,集中整个校园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应用方面有相当潜力的个人,让他们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从而更有效率地提高这一部分同学计算机方面的修为;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技术性的组织,比较容易在开展计算机相关活动的时候作出专业化的决策,而使得各项活动能够完善地开展。

篇(7)

在日本,登记事务是由隶属于法务省之法务局主管,包括法务局所属派出机关,全日本各地计約有550个登记所存在。而由以法务局長为顶奌,统括登记官、登记官、登记专門职员等国家公务员接受申请人所提出之登记申请书后办理之。不动产登记係依不动产所在地,商业登记则依总店所在地來決定接受各该登记之登记所。登记內容係採取將之登载于纸本登记簿而存放在登记所之方式,或将之保存于电磁记录登记簿之方式。被保存在电磁记录且得经由电脑为登记申请之登记所正显著增加中。如欲知悉登记簿上所载登记內容而拟取得登记履历事项证明书时,以纸本为登记并保存之登记所虽無法提供,但以电磁记录保存于登記所之登记事项內容,则有可能在少许时间內于全国各登记所中取得。(参照附件履历事项证明书1)

②登记对象

係以不动产登记及商业?法人登记为主要,其他尚有成年监护登记或动产?债权转让登记等。并分別以不动产登记法、商业登记法、监护登记等相关法律、关于动产及债权转让对抗要件之民法特例等相关法律为其依据。有关不动产登记,詳如后述,其他登记简述如下,以为参考。

商业?法人登记,係就以一般营利为目的之公司、或社団?财団法人、学校法人、社会福祉法人、协同組合(合作社)等其他非营利法人之內容,进行登记之制度。亦即将公司或法人之设立目的、所在地、董监事等事项登录于登记簿。公司须経登记始能成立。伴随扶植新兴投机企业之国家政策,透过2005年7月16日法律第86号公司法之施行,最低资本額制度被废弃,预计今后之公司登记申请将日益增加。

所谓成年监护登记,係指在日本以20歲以上成年人因精神残疾以致欠缺或不具充分辨识事理能力者为对象,对其指定类似保护人之制度。法院基于申请,根据本人辨识事理能力之程度,审判其为被监护人、被保佐人或被补助人;而监护人、保佐人或补助人之姓名则与上開受其保护者之姓名一同被记录于登记簿中。

所谓动产?债权转让登记,係指針对随著今日经济的发展或複杂化,致转让契约书类及确定期日常無法適切因应之动产或债权之转让,透过登记形式而对其赋予对抗要件之方式。係出自经济界之要求,乃经历数年而成立之登记制度;而目前已有相当数量之申请登记件数。

③不动产登记法

不动产登记法〈2004年6月18日法律第123号〉第1条明文,为谋求国民权利之保护,并以促进交易安全与圆滑为目的,而有公示不动产表示和有关不动产权利并对之进行登记此一制度之制定。明治初年所制定之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在其后曾历经数度变迁,終上述法律作为新的不动产登记法而被制定。不动产登记法除附则之外,本文计有164个条文,又相关联法规之不动产登记令〈2004年12月1日政令第379号〉计有24个条文(所附附表计一页,相当長,可再细分为75个项目),不动产登记规则〈2005年2月18日法务省令第18号〉计有246个条文(附件格式及附表计有12个),不动产登记事务处理程序准则〈2005年2月25日民二第456号〉计有146个条文(附件格式及附表有120个);而日本之不动产登记乃是依据上開法令而被運用。

2.不动产登记

①可为登记之权利

登记係針对土地及建物等不動产之表示,抑或就不动产为下述权利之保存、设定、移转、变更、限制处分或消灭为之。

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优先购买权)、質权、抵押权、租借权(賃借权)、採矿权

所谓不动产之表示登记,在土地之场合,係将其所在、地号、地目、所占面積登载于登记簿;建物则係就其所在、房屋编号、種类、构造、建築面積加以登记。土地之分笔、合笔、所占面積之更正、地目变更登记等,亦属之。除关于分笔、合笔等创设性登记以外之建物新建、增建等之表示登记,其申请乃属义务;怠于此一申请义务者将被科以一定罚款。为求不发生现地与登记簿不一致之情形,亦对所有权人课予责任(不动产登记法第47条第1项、同法164条等).

在其他国家裡其土地登记簿或许尚未能涵蓋其所有之土地,但在日本,土地未登记在登记簿上的,甚为稀少。

所谓权利登记之例,不胜枚举,诸如因建物买卖所为之所有权移转登记、因父母死亡所为土地等之継承登记、为确保通行之地役权设定登记、清偿借款时涂销抵押权登记等,均属之。

在日本,土地及建物各有其登记簿并採取个別登记方式,与其他国家不同。唯,在设定抵押权之场合,为登记权利者之抵押权人为求多一层法律效果,而将土地及建物一起登记者甚多,自不待言。

②公的图面

登记所裡备有地图及建物所在地图(同法14条)。缴纳一定规费,任何人均可阅览之;此乃透过对图面之确认來判断土地及建物之所在与正确面積之构造。

但是,实务上我等专家称之为14条地图之上開图面,並未能完全涵蓋全日本所有土地,乃是实情。虽政府正积亟进行14条地图之整备,唯传言其至少须费时五十年以上。

因此,以使用所谓公图之方式來对之加以补充。目前公图是跟登记簿一并放在登记所,但其原本是作为征收固定资产稅等稅金而由稅务署所保管之物。所幸者是,公图几乎涵蓋全日本所有土地,故在进行土地分笔等登记时,作为资料而被使用。在法律上存有标示不正确的图面上,不論在现地抑或登记簿上均应属面广大之土地,但卻比起相邻狭地被画的更为狭小的例子,散見各处。又,土地形狀标示与现地相异者,亦有之。唯,关于如何场所上有何地号存在、邻接土地有何地号土地存在等,出现相左之处并不多見;故实际为登记申请时,尚不感有不便之处。

③申请人

登记之中,关于权利之登记申请,除法令另有规定外,登记权利者与登记义务者应共同为之(同法60条)。所谓登记权利者,是指透过申请该登记而取得权利之买卖契約之买方,而卖方即是登记义务者。

申请登记,除未成年人等部分例外外,因任何人均可自己为之,故表示登记之申请人或登记权利者?登记义务者均可自己前往登记所,或以邮送方式提出登记申请。唯,自己申请登记之案件,据推估仪占总登记案件之百分之五,大部分案件几乎是由以登记申请程序为职业并具备国家资格之专家为人,而由其为之,此为实际狀況.

表示登记可由具备土地家屋调查士此国家资格者为人代为提出申请,另一方面,司法书士则可代为权利登记之申请。亦即,表示登记之申请及权利登记之申请,係由法律所分別规定之不同资格者來提出。

不採亲持申请书类方式而利用电脑网路提出申请者的人数,包括作为人之专家在內,並不多見;目前尚在逐步推广中。

④登记之效力

权利登记乃是对抗要件,除部分例外外,其並非发生效力之要件(契約生效要件).举购买土地的例子來說,因为纵不为登记亦与效力無关,故如买卖契約在法律上成立的話,未必有提出登记申请之必要;不过,实际上在日本购买土地而未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的例子,除非有特殊情事,否则应不存在。

一般土地买卖之交易,係由卖方提供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所必要之书类,交由司法书士确认后,由买方向卖方支付买卖价金,再由司法书士担任人持上開申请书类迅速至登记所办理,乃为一般情形。关于登记之申请,一个司法书士可同时担任买方和卖方双方的人。

在日本,不动产登记不具有公信力。因为在不动产登记法制定当时,日本虽参考了其他国家法律,但或许在継受方法上有其原因,而終还是採取不付与公信力之立法;其详细则让诸其他资料之說明。

⑤登记之申请

登记之申请,在备斉下列要件后为之:

·登记申请书之提出(参照附件申请书格式1)

·登录免许稅之缴纳原则上以現金繳納,貼付印花稅紙亦可。

·附件书类之检附

申请登记之登记义务者其登记申请意思之确认,係由登记官检查申请书所检附之书面为之。以土地买卖之所有权移转來說,作为卖方之登记义务者,必須依据附件申请书类格式提出下述文件並检附于登记申请书中,以担保其申请意义。检具下述所有书类后,登记始能完成。(参照附件履历事项证明书1)

·证明登记原因之资料(土地出卖证明书或买卖契約书或其他类似书面)

·对司法书士之登记申请委任狀(由登记义务者填写并加蓋印章)

·印章证明书(证明确属印章之书面,並以发行日起三各月以內者为限)

·登记事项证明书(登记义务者为法人之场合,为证明其权限)

·登记识別資訊(或被称为权利証之登记完了证明)

·以第三者之许可、承诺或同意为必要之场合,可判断受有许可、承诺或同意之书面。

⑥登记之嘱托

承前所述,权利登记係以共同申请为原则,但嘱托登记为其例外。此限于一般被称为官公署,亦即国或地方公共团体或法院等为登记申请之场合,有被特別称为嘱托登记之登记存在。作为县道用地而被县买收的土地,即属此例。虽登记原则上须共同为之,以如前述,但嘱托登记则可由官公署单独提出登记申请。(参照附件嘱托书格式1)

作为县道用地而由县所买收土地之嘱托登记,须检具下述书类:

·证明登记原因之资料(土地出卖证明书或买卖契約书或其他类似书面)

·对司法书士之登记申请委任狀(由登记义务者填写并加蓋印章)

·印章证明书(证明确属印章之书面)

·登记事项证明书(登记义务者为法人之场合,为证明其权限)

若有來自官公署之嘱托登记,与一般申请案件不同,以有政府机关参与不至出错为理由,仅需检附简单书类即可。又,官公署为登记权利者之场合,不课征登录执照稅。

在嘱托登记中,为提升农地便利之土地改良登记、公共设施之新设修缮或为促进住宅用地利用之土地使用更新登记、为供公益事業使用而让用地事业者強制取得所有权等基于土地收用法所为之登记,均被包括在內。其中,关于土地收用法部分,将只就其登记程序,稍加介紹.

3.土地收用法之登记

裁決程序開始之決定作出后,收用委员会嘱托为開始收用裁決程序之登记(土地收用法第45条之2).(参照附件嘱托书格式2)

此一登记是限制处分之登记,因之而诸多权利将被确定,以避免权利变动之混乱。(参照附件履历事项证明书2)

关于收用之各项程序,本文将予以省略;唯在最終作出收用裁決之场合,需用土地之事业者得单独为收用登记之申请(不动产登记法第118条第1项).此项登记亦属共同申请原则之例外之一。又,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为需用土地之事业者之场合,官公署必须为收用登记之嘱托(同法同条第2项)。

因收用而取得之所有权虽被认为是原始取得,但其登记方法卻採取与买卖等特定継承相同之所有权移转登记之形式。又,依時效而取得所有权者虽亦属原始取得,但其登记亦同。

应检附之资料有收用裁決书正本(包括和解调解书正本等),以及用以证明该裁決未失其效力之书面或资料,诸如收用委员会之证明书等。(参照附件嘱托书格式3)

篇(8)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以及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逐步履行降低进口关税、减少行政限制手段的承诺的情况下,反倾销措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及国际通行的维护公平竞争的手段,应成为中国政府和产业界优先考虑和选择的措施,以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合法权益。

以下主要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结合中国反倾销调查的实践和基本程序,简要介绍我国企业在遇到国外产品以低价倾销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时,如何提起反倾销申诉。

一、 我国反倾销调查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分工

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我国负责反倾销事务的机关主要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中,农业部也是负责反倾销事务的机关之一。

(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根据《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外经贸部的主要职责为:

1、 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2、 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的调查和确定;根据调查结果就倾销作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3、 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作出决定;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最终反倾销税的建议。

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是外经贸部具体负责反倾销调查的部门,该局设有专门的处室处理反倾销申诉事宜。

(二)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的主要职责为:

1、 国家经贸委负责与外经贸部共同决定是否对反倾销申请立案调查;

2、 负责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在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时,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根据调查结果,就损害及损害程度作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设立了产业损害调查局,该局设有专门的处室处理反倾销申诉事宜。具体案件的处理,由产业损害调查小组负责,最后的裁定有产业损害调查委员会作出,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名义。

(三)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是我国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临时反倾销措施和征收反倾销税以及退税等事宜。

(四)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最终反倾销税以及追溯征税、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等与“税”有关的决定。

二、 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除了调查机关自主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情形外,在其他情况下,反倾销调查应当在收到由国内产业或者国内产业的代表提出的书面申请之后发起。

(一) 申请人资格

通常情况下,提起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那么,哪些主体可以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呢?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三章第13条的规定:凡中国境内生产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在反倾销法律中,判定提出反倾销申诉的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的标准是考察其是否为国内产业或者可以代表国内产业。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11条规定,所谓国内产业系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这是从生产者的数量出发的,即从所有中国生产与进口产品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情况来衡量国内产业的构成情况。

2、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这是从国内生产者的产量所占全国总产量的份额来衡量是否构成国内产业。所谓“主要部分”,根据我国反倾销的规定,为总产量要达到或超过全国总产量的5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关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当申请人为我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生产的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的产量占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时,则申请人作为“国内产业”,符合申请反倾销调查的主体资格。

2、在申请人的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不足50%时,则要视支持反倾销调查申请的生产者的生产产量而定。如果表示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国内生产者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并且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的,则该申请应被视为“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符合申请反倾销调查的主体资格。

案例实践:

在的19起反倾销申诉案例中,其中17起案件均是以国内的名义提出的,有两起案件则是以协会名义提出,即涤纶短纤维和聚酯切片反倾销案件。

涤纶短纤维和聚酯切片两起反倾销案件的申请人均为中国化学纤维协会。化纤协会是中国社团法人,拥有会员单位达400余家。在上述案件中,该协会分别提供了18家国内涤纶短纤维生产企业和12家国内聚酯切片生产企业作为支持提出反倾销申请的代表企业,这些代表企业的涤纶短纤维和聚酯切片合计产量均占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最后认定化纤协会作为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件,并与去年8月3日对两案件予以了立案调查。

在反倾销申诉实践中,在产业受到损害最为严重的时候及时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反倾销调查涉及的申请企业过多或分散,或者提供数据企业过多,容易造成协调不利,口径统一困难、收集和提供资料迟延而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进度。如果反倾销申请准备时间过长,错过了最佳立案时期,对今后的调查工作将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鉴于反倾销案件的时间性很强的特点,对于企业过多,比较分散的产业而言,如果准备提出反倾销申诉,可以借鉴涤纶短纤维和聚酯切片反倾销案的经验,由协会统一牵头,作为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同时提量比较大、损害比较严重、比较有代表性的会员企业积极配合调查,由协会统一协调,以便加快反倾销立案调查申请的进度。

(二) 制作反倾销调查申请书

反倾销调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作为调查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主要法律文件,反映了申请人的主张、证据以及相关必要的信息。具体来讲,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1、 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2、 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已知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

3、 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国内同类产品的完整说明及二者的比较;

4、 估算的倾销及倾销幅度;

5、 国内产业受到损害的情况;

6、 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7、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关于上述每一项具体需要包括的内容和应提供的证据材料,在我国相关法规(如外经贸部《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及实践操作中,均有较为具体的要求,由于时间的关系,在此不再进行详细说明了。

另外,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及证据应当采用中文印刷体形式;国家有统一规定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用语。同时,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外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材料的外文全文,并提供相关部分的中文翻译件。

通常情况下,申请书中会涉及大量的商业秘密材料,因此所起草的申请书,应分为申请书非公开部分和公开部分两种版本。

同时,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如果申请人认为所提供的材料涉及商业秘密,其被泄露对申请人或有关利害关系方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申请人在提出申诉时应予注明,并向调查机关提出对该材料按保密材料处理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应提供一份非保密性材料概要,以使案件的其他利害关系方能够对保密材料一个合理的了解,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当说明理由。按保密处理的材料,未经提供材料的当事方同意不得被泄露(《反倾销条例》第22条)。

(三) 递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初步完成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之后,即可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公开文本和非公开文本各正本1份,副本6份提交的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公开文本除提交正本1份,副本6份外,还应当按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政府的数量向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提供副本,如涉及的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政府的数量过多,可以适当减少但不能低于5份。如果外经贸部有要求,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的版本。

在向外经贸部递交申请的同时,申请人还应向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及其概要、相关附件的公开文本和非公开文本各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机软盘或光盘)一式三份。

申请人可以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将书面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递交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和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

申请人正式递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公平贸易局和产业损害调查局将予签收。

三、 初步审查

在对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签收之日起60天内,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案件立案调查。在此期间内,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可以要求申请人对其反倾销调查申请进行调整和补充。申请人应按照调查机关的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如果申请人不调整或补充的或者未按要求的和时间调整或补充的,调查机关将驳回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四、 立案

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外经贸部在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后,商国家经贸委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另外,根据《反倾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外经贸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立案调查,即所谓的“自主立案调查”。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很罕见,,此程序在尚未开启过。

但是,无论哪种方式,按照规定,外经贸部应当将立案调查的决定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商和进口商、出口国(地区)政府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另外,外经贸部应当在立案公告之前通知出口国(地区)政府。反倾销调查立案决定公布之日为案件的立案日期。

五、 调查期限

反倾销立案后,调查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反倾销调查。根据《反倾销条例》第26条的规定: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我国反倾销案件调查期限最长时间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

六、 终止反倾销调查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三)倾销幅度低于2%的;

(四)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

(五)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

案例实践:

在目前中国的19起反倾销申诉案例中,已经作出裁定的案件有7起(即新闻纸、硅钢片、聚酯薄膜、不锈钢、丙烯酸酯、二氯甲烷和聚苯乙烯反倾销案件)。其中6起为肯定性的最终裁定,有1起即聚苯乙烯反倾销案件,国家经贸初步裁定认为国内聚苯乙烯产业并没有因为倾销产品的进口而遭受到损害,因此,该案件根据法律规定被终止调查。

在目前我国反倾销案件中,因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量属于可忽略不计的范围而终止对某些国家被的被调查产品进行的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有两起,即丙烯酸酯和二氯甲烷反倾销案件。

在我国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德国进口丙烯酸酯开展的反倾销案件中,调查机关在最终裁定中认定原产于德国的进口丙烯酸酯的数量在调查期内不足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3%,因此根据的规定终止了对德国进口丙烯酸酯的反倾销调查,而只对日本和美国的进口丙烯酸酯采取反倾销措施。

在我国对原产于韩国、英国、美国、德国、荷兰和法国6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反倾销案件中,调查机关在最终裁定中认定原产于法国的进口二氯甲烷的数量在调查期内不足中国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3%,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终止了对法国进口二氯甲烷的反倾销调查,而只对其他5个国家的进口二氯甲烷采取反倾销措施。

在的案件中,尚未出现因为申请人撤销申请而终止反倾销案件的情况。

七、 调查机关的调查

(一)反倾销案立案之后,就进入调查阶段。外经贸部将对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国家经贸委对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二)调查机关进行调查时,包括申请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反倾销调查的方式有多种,主要有:向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听证会、现场核查、向有关利害关系方提供陈述意见和论据的机会等等。

在调查阶段,对于申请人企业,主要的工作如下:

1、填写国家经贸委的调查问卷

通常情况下,在立案调查公告后约1个月左右,国家经贸委将成立产业损害调查小组,调查小组一般由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官员、财务专家、产业专家、专家和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在此期间内,国家经贸委将向申请人企业发放《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

除了上述《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之外,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国家经贸委在调查阶段还可能发放补充调查问卷或者其他类型的问卷。同时,在整个反倾销调查阶段,国家经贸委除了在初步裁定前发放调查问卷之外,还可能在初步裁定之后(初步裁定为肯定性的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再次发放《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以及其他相关补充问卷。

2、接受实地核查或者调查

根据案件的具体进程,通常情况下,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小组将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答卷(初步裁定前填写的问卷以及初步裁定后填写的问卷)后1-2周内,到申请人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如果申请企业数量很多,则选择部分企业。如涤纶短纤维反倾销案件中,国家经贸委对18家企业中的6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有的时候,根据案件的需要,在案件调查阶段,调查小组也会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针对专门的到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核查或相关调查工作。

经贸委初步裁定前实地核查的主要为核实申请书和申请人填写的问卷中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核查调查期间内以及核查期间申请人企业的公司结构、生产运营、设备工艺、制度和财务状况、安全、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模式、投资、技改和等情况,核查时间一般每个企业3-5天。

肯定性初步裁定后,在经贸委收回申请人填写完毕的调查问卷后1-2周左右,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小组可能再次对申请人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这个阶段核查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核实申请书及问卷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了解反倾销立案及初步裁定后申请人企业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等的变化情况。

另外,外经贸部在整个调查阶段也可能根据案件的需要,对申请人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外经贸部实地调查主要侧重于与同类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的用途、原材料使用、产品的理化性质等方面的内容。

3、参加听证会

在反倾销调查开始后一定时间内,应案件有关利害关系方的书面申请,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应当分别进行听证会。如果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自行分别举行听证会。

根据的反倾销实践做法,在初步裁定作出之前或之后,调查机关均可能召开有关倾销或者损害方面的听证会。

按照规定,外经贸部应当在收到利害关系方的书面听证会申请后15天内决定举行听证会,并通知各利害关系方,发放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通知。同时,外经贸部应在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通知中所确定的各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听证会的截止日期起20天内对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会会议议程等作出决定,并通知已登记的利害关系方(外经贸部《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第9、12条)。申请人在收到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通知后,应该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登记参加听证会,并根据通知的提交相应的发言概要和相关证据。

根据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的相关规定:国家经贸委应当在产业损害裁定听证会举行前30日,将举行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以公告方式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各相关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方在公告发出之日起20日内或者收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向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举行登记,并提交听证会发言概要和相关证据。

无论是外经贸部的倾销裁定听证会还是国家经贸委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听证会,或者可以在提交书面授权后委托1-2名人参加听证会。另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倾销裁定听证会和产业损害裁定听证会均一律公开举行。

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的听证会的程序基本相同,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核对检验听证会参加人身份证明以及人资格;

(2) 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案由和听证会纪律;

(3) 利害关系方陈述;

(4) 各利害关系方作最后陈述;

(5)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听证会的目的在于为各利害关系方提供充分陈述意见的机会,不设辩论程序。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材料是调查机关做出裁定的重要依据。

4、参加上下游企业座谈会

在反倾销调查阶段,国家经贸委认为必要时,可以就采取反倾销措施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的进行调查。就此,通常情况下,经贸委将组织由国内生产企业(通常为申请人企业)、申请人企业的上游和下游企业,反倾销案件所涉及产品的下游消费者、贸易商、进口商、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的上下游企业座谈会,以综合考虑采取反倾销措施对上下游企业的利益可能造成的影响。

在目前的反倾销申诉案件中,不锈钢冷轧薄板、丙烯酸酯、赖氨酸、己内酰胺等案件均召开过上下游企业座谈会。

5、对各利害关系方的抗辩或评述意见进行相应的反驳和评论

《反倾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调查机关应当为有关利害关系方提供陈述意见和论据的机会”。因此,在整个反倾销调查阶段,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进口商和下游企业等各利害关系方均随时有可能针对案件提出大量的相关抗辩和评述意见以及相关请求。针对上述意见和请求,申请人应及时提出反驳及或评论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为了及时充分的提交相关抗辩和评述意见,在反倾销调查阶段,一方面,在国家反倾销调查机关将相关利害关系方的材料转至申请人企业予以评论的时候,申请人应及时按照要求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评述;另一方面,申请人企业应随着案件的进程主动地向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提出申请,查阅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可以获得的相关利害关系方提交到调查机关的材料,对其提出相关抗辩和评述意见。

6、及时更新和补充材料,并提出相关请求。

案件立案调查之后,申请人企业应该继续跟踪和收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价格变化情况、被调查产品在其本国或地区境内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状况以及其他国家针对被调查产品的相关贸易救济行等情况和信息,及时向调查机关反映并提交更新和补充材料。对有关问题提交进一步补充说明和评论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及时提出诸如追溯征税、要求调查机关披露相关调查信息等的请求。

八、 初裁决定及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步裁定在立案后60天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在我国已经作出初步裁定的反倾销案件中,初步裁定时间一般在立案后6-9个月作出。

经过初步阶段的调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就倾销、损害作出初裁决定,并就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如果初裁决定认为:倾销、损害、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中的任何一项结论是否定性的,则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如果初步裁定为肯定性,反倾销案件将继续进行。同时,调查机关将给予各利害关系方15-20天的时间对初裁决定予以评论。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对初裁决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评论,在相关利害关系方提交初裁评论意见后及时申请查阅并相应提出抗辩意见。

如果初步裁定是肯定性的,则调查机关将对被调查进口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可以采取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形式,或者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而且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目前,反倾销案件所采取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均为现金保证金的形式。

根据我国反倾销的规定,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

九、 价格承诺

在反倾销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如果被调查产品的出口经营者承诺采取修改其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其产品的行为,从而使得调查机关确信倾销的损害性已经消除,则调查机关可以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程序,而不采取临时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倾销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可以向外经贸部提出价格承诺的请求,外经贸部也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是,调查机关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而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国家调查机关对反倾销案件的确定。

如果调查机关认为接受价格承诺可以消除倾销所造成的损害,而政府部门具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承诺予以监控,并且接受价格承诺符合国家利益,则调查机关可以接受价格承诺。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规定,价格承诺只能在调查机关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性的初步裁定后进行,否则调查机关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价格承诺的期限与最终反倾销税的期限相同,为五年。

在调查机关与相关被调查产品出口经营者磋商签订价格承诺协议的过程中,调查机关一般会向国内申请人企业询问意见和建议,申请人企业应及时将意见反馈调查机关,同时应注意和考虑以下并及时向调查机关提出:

1、出口经营者承诺的措施是否足以消除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如果承诺中价格的提高幅度没有达到足够的水平,则该承诺将会不足以消除倾销的损害;

2、承诺协议一旦达成,其有效期为5年,因此还要考虑到承诺协议期间可能发生的原材料成本变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汇率波动等多方面的因素。承诺协议中应当规定在上述情况发生变动时可以采取的相应调整机制,以保证协议价格的合理性;

3、承诺协议的签订,还应该考虑到承诺协议的可行性。可行性的考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际或潜在的出口商数量是否众多;

(2) 产品的种类规格是否繁多;

(3) 产品经常更新换代,规格或技术参数是否经常发生变动;

(4) 产品价格是否容易发生波动。

上述因素的存在可能会对承诺的监控造成极大的困难。如果无法对承诺的遵守进行有效的监督,则该承诺应不被接受。

4、出口商不合作的态度通常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因为如果大部分的出口商对反倾销调查不予合作,则他们可能会通过受益于承诺的其它出口商对我国出口产品,从而达到规避反倾销税的目的。

案例实践:

在立案公告的19起反倾销申诉案件中,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案件中出现了签订价格承诺协议的情况。在该案件中,日本川崎制铁株社和以浦项综合制铁株社会社为代表的6家韩国公司与外经贸部分别签订了价格承诺协议。上述公司同意从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不低于协议规定的价格向中国出售被调查产品。外经贸部在商国家经贸委后认为该承诺可以消除这些公司倾销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的损害,最终接受了日、韩的申请,并于2000年12月15日就价格承诺协议达成了一致,该协议于2000年12月18日生效。从协议生效之日起,对这些企业不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而实施价格承诺协议。

十、 终裁决定和反倾销税

在肯定性初裁决定作出后,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将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终裁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终裁决定一般应在立案公告后一年作出,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80天。如果案件需要延期,则调查机关将在1年期满之前合理时间内延期申明。

如果最终裁定是否定性的,则调查程序结束;如果是肯定性的,则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征收反倾销税。

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这一期限规定,被称之为“日落条款”(Sunset Clause)。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十一、 行政复审

《反倾销条例》第49条的规定,反倾销税生效后,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第50条规定,根据复审结果,由外经贸部依照条例的规定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或者由外经贸部依照条例的规定,商国家经贸委后,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复审程序参照条例关于反倾销调查的有关规定执行。复审期限自决定复审开始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在复审期间,复审程序不妨碍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案例实践:

,中国仅有一起行政复审案件,即聚酯薄膜反倾销案件。

2000年8月25日,外经贸部与国家经贸委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的反倾销调查做出最终裁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征收反倾销税。其中适用于韩国世韩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其后税率由韩国东丽世韩公司承担)。

韩国东丽世韩公司于 2001年10月11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合作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上述的进口聚酯薄膜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复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经审查认为其申请存在一些缺陷,如未提交申请书的公开卷,未提供过去一年对中国出口聚酯薄膜不存在倾销的初步证据。该公司又于 2001年11月12日提交了补充后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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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以及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逐步履行降低进口关税、减少行政限制手段的承诺的情况下,反倾销措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允许及国际通行的维护公平竞争的手段,应成为中国政府和产业界优先考虑和选择的措施,以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合法权益。

以下主要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结合中国反倾销调查的实践和基本程序,简要介绍我国企业在遇到国外产品以低价倾销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时,如何提起反倾销申诉。

一、 我国反倾销调查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分工

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我国负责反倾销事务的机关主要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中,农业部也是负责反倾销事务的机关之一。

(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根据《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外经贸部的主要职责为:

1、 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2、 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的调查和确定;根据调查结果就倾销作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3、 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作出决定;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最终反倾销税的建议。

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是外经贸部具体负责反倾销调查的部门,该局设有专门的处室处理反倾销申诉事宜。

(二) 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的主要职责为:

1、 国家经贸委负责与外经贸部共同决定是否对反倾销申请立案调查;

2、 负责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在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时,由国家经贸委会同农业部进行。根据调查结果,就损害及损害程度作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设立了产业损害调查局,该局设有专门的处室处理反倾销申诉事宜。具体案件的处理,由产业损害调查小组负责,最后的裁定有产业损害调查委员会作出,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名义。

(三)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是我国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临时反倾销措施和征收反倾销税以及退税等事宜。

(四)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最终反倾销税以及追溯征税、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等与“税”有关的决定。

二、 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除了调查机关自主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情形外,在其他情况下,反倾销调查应当在收到由国内产业或者国内产业的代表提出的书面申请之后发起。

(一) 申请人资格

通常情况下,提起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那么,哪些主体可以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呢?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三章第13条的规定:凡中国境内生产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在反倾销法律中,判定提出反倾销申诉的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的标准是考察其是否为国内产业或者可以代表国内产业。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第11条规定,所谓国内产业系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这是从生产者的数量出发的,即从所有中国生产与进口产品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情况来衡量国内产业的构成情况。

2、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这是从国内生产者的产量所占全国总产量的份额来衡量是否构成国内产业。所谓“主要部分”,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为总产量要达到或超过全国总产量的5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关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当申请人为我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生产的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的产量占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时,则申请人作为“国内产业”,符合申请反倾销调查的主体资格。

2、在申请人的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不足50%时,则要视支持反倾销调查申请的生产者的生产产量而定。如果表示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国内生产者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并且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的,则该申请应被视为“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符合申请反倾销调查的主体资格。

案例实践:

在目前中国的19起反倾销申诉案例中,其中17起案件均是以国内企业的名义提出的,有两起案件则是以协会名义提出,即涤纶短纤维和聚酯切片反倾销案件。

涤纶短纤维和聚酯切片两起反倾销案件的申请人均为中国化学纤维协会。化纤协会是中国社团法人,拥有会员单位达400余家。在上述案件中,该协会分别提供了18家国内涤纶短纤维生产企业和12家国内聚酯切片生产企业作为支持提出反倾销申请的代表企业,这些代表企业的涤纶短纤维和聚酯切片合计产量均占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最后认定化纤协会作为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件,并与去年8月3日对两案件予以了立案调查。

在反倾销申诉实践中,在产业受到损害最为严重的时候及时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反倾销调查涉及的申请企业过多或分散,或者提供数据企业过多,容易造成协调不利,口径统一困难、收集和提供资料迟延而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进度。如果反倾销申请准备时间过长,错过了最佳立案时期,对今后的调查工作将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鉴于反倾销案件的时间性很强的特点,对于企业过多,比较分散的产业而言,如果准备提出反倾销申诉,可以借鉴涤纶短纤维和聚酯切片反倾销案的经验,由协会统一牵头,作为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同时提量比较大、损害比较严重、比较有代表性的会员企业积极配合调查,由协会统一协调,以便加快反倾销立案调查申请的进度。

(二) 制作反倾销调查申请书

反倾销调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作为调查机关决定是否立案的主要法律文件,反映了申请人的主张、证据以及相关必要的信息。具体来讲,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1、 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2、 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已知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

3、 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国内同类产品的完整说明及二者的比较;

4、 估算的倾销及倾销幅度;

5、 国内产业受到损害的情况;

6、 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7、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关于上述每一项具体需要包括的内容和应提供的证据材料,在我国相关法规(如外经贸部《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及实践操作中,均有较为具体的要求,由于时间的关系,在此不再进行详细说明了。

另外,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及证据应当采用中文印刷体形式;国家有统一规定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用语。同时,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外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材料的外文全文,并提供相关部分的中文翻译件。

通常情况下,申请书中会涉及大量的商业秘密材料,因此所起草的申请书,应分为申请书非公开部分和公开部分两种版本。

同时,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如果申请人认为所提供的材料涉及商业秘密,其被泄露对申请人或有关利害关系方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申请人在提出申诉时应予注明,并向调查机关提出对该材料按保密材料处理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应提供一份非保密性材料概要,以使案件的其他利害关系方能够对保密材料一个合理的了解,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当说明理由。按保密处理的材料,未经提供材料的当事方同意不得被泄露(《反倾销条例》第22条)。

(三) 递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初步完成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之后,即可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公开文本和非公开文本各正本1份,副本6份提交的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公开文本除提交正本1份,副本6份外,还应当按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政府的数量向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提供副本,如涉及的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政府的数量过多,可以适当减少但不能低于5份。如果外经贸部有要求,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的版本。

在向外经贸部递交申请的同时,申请人还应向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书及其概要、相关附件的公开文本和非公开文本各一式五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机软盘或光盘)一式三份。

申请人可以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将书面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递交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和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

申请人正式递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公平贸易局和产业损害调查局将予签收。

三、 初步审查

在对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签收之日起60天内,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案件立案调查。在此期间内,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可以要求申请人对其反倾销调查申请进行调整和补充。申请人应按照调查机关的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如果申请人不调整或补充的或者未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间调整或补充的,调查机关将驳回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四、 立案

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外经贸部在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后,商国家经贸委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另外,根据《反倾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外经贸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经商国家经贸委后,可以决定立案调查,即所谓的“自主立案调查”。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很罕见,目前,此程序在中国尚未开启过。

但是,无论哪种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外经贸部应当将立案调查的决定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商和进口商、出口国(地区)政府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另外,外经贸部应当在立案公告之前通知出口国(地区)政府。反倾销调查立案决定公布之日为案件的立案日期。

五、 调查期限

反倾销立案后,调查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反倾销调查。根据《反倾销条例》第26条的规定: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我国反倾销案件调查期限最长时间为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8个月。

六、 终止反倾销调查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三)倾销幅度低于2%的;

(四)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

(五)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

案例实践:

在目前中国的19起反倾销申诉案例中,已经作出裁定的案件有7起(即新闻纸、硅钢片、聚酯薄膜、不锈钢、丙烯酸酯、二氯甲烷和聚苯乙烯反倾销案件)。其中6起为肯定性的最终裁定,有1起即聚苯乙烯反倾销案件,国家经贸初步裁定认为国内聚苯乙烯产业并没有因为倾销产品的进口而遭受到损害,因此,该案件根据法律规定被终止调查。

在目前我国反倾销案件中,因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量属于可忽略不计的范围而终止对某些国家被的被调查产品进行的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有两起,即丙烯酸酯和二氯甲烷反倾销案件。

在我国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德国进口丙烯酸酯开展的反倾销案件中,调查机关在最终裁定中认定原产于德国的进口丙烯酸酯的数量在调查期内不足中国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3%,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终止了对德国进口丙烯酸酯的反倾销调查,而只对日本和美国的进口丙烯酸酯采取反倾销措施。

在我国对原产于韩国、英国、美国、德国、荷兰和法国6国的进口二氯甲烷反倾销案件中,调查机关在最终裁定中认定原产于法国的进口二氯甲烷的数量在调查期内不足中国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3%,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终止了对法国进口二氯甲烷的反倾销调查,而只对其他5个国家的进口二氯甲烷采取反倾销措施。

在目前的案件中,尚未出现因为申请人撤销申请而终止反倾销案件的情况。

七、 调查机关的调查

(一)反倾销案立案之后,就进入调查阶段。外经贸部将对倾销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国家经贸委对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二)调查机关进行调查时,包括申请企业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调查机关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三)反倾销调查的方式有多种,主要有:向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进行抽样调查、听证会、现场核查、向有关利害关系方提供陈述意见和论据的机会等等。

在调查阶段,对于申请人企业,主要的工作如下:

1、填写国家经贸委的调查问卷

通常情况下,在立案调查公告后约1个月左右,国家经贸委将成立产业损害调查小组,调查小组一般由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官员、财务专家、产业专家、经济专家和法律专家等人员组成。在此期间内,国家经贸委将向申请人企业发放《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

除了上述《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之外,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国家经贸委在调查阶段还可能发放补充调查问卷或者其他类型的问卷。同时,在整个反倾销调查阶段,国家经贸委除了在初步裁定前发放调查问卷之外,还可能在初步裁定之后(初步裁定为肯定性的情况)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再次发放《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以及其他相关补充问卷。

2、接受实地核查或者调查

根据案件的具体进程,通常情况下,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小组将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答卷(初步裁定前填写的问卷以及初步裁定后填写的问卷)后1-2周内,到申请人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如果申请企业数量很多,则选择部分企业。如涤纶短纤维反倾销案件中,国家经贸委对18家企业中的6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有的时候,根据案件的需要,在案件调查阶段,调查小组也会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针对专门的到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核查或相关调查工作。

经贸委初步裁定前实地核查的主要为核实申请书和申请人填写的问卷中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核查调查期间内以及核查期间申请人的公司结构、生产运营、设备工艺、制度和财务状况、安全、产品质量、企业管理模式、投资、技改和等情况,核查时间一般每个企业3-5天。

肯定性初步裁定后,在经贸委收回申请人填写完毕的调查问卷后1-2周左右,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小组可能再次对申请人企业进行实地核查。这个阶段核查的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核实申请书及问卷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了解反倾销立案及初步裁定后申请人企业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和销售等的变化情况。

另外,外经贸部在整个调查阶段也可能根据案件的需要,对申请人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外经贸部实地调查主要侧重于与同类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的用途、原材料使用、产品的理化性质等方面的内容。

3、参加听证会

在反倾销调查开始后一定时间内,应案件有关利害关系方的书面申请,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应当分别进行听证会。如果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自行分别举行听证会。

根据的反倾销实践做法,在初步裁定作出之前或之后,调查机关均可能召开有关倾销或者损害方面的听证会。

按照规定,外经贸部应当在收到利害关系方的书面听证会申请后15天内决定举行听证会,并通知各利害关系方,发放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通知。同时,外经贸部应在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通知中所确定的各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听证会的截止日期起20天内对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会会议议程等作出决定,并通知已登记的利害关系方(外经贸部《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第9、12条)。申请人企业在收到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通知后,应该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登记参加听证会,并根据通知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发言概要和相关证据。

根据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的相关规定:国家经贸委应当在产业损害裁定听证会举行前30日,将举行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以公告方式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各相关利害关系方。利害关系方在公告发出之日起20日内或者收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向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举行登记,并提交听证会发言概要和相关证据。

无论是外经贸部的倾销裁定听证会还是国家经贸委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听证会,或者可以在提交书面授权后委托1-2名人参加听证会。另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倾销裁定听证会和产业损害裁定听证会均一律公开举行。

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的听证会的程序基本相同,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核对检验听证会参加人身份证明以及人资格;

(2) 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案由和听证会纪律;

(3) 利害关系方陈述;

(4) 各利害关系方作最后陈述;

(5)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听证会的目的在于为各利害关系方提供充分陈述意见的机会,不设辩论程序。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材料是调查机关做出裁定的重要依据。

4、参加上下游企业座谈会

在反倾销调查阶段,国家经贸委认为必要时,可以就采取反倾销措施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的进行调查。就此,通常情况下,经贸委将组织由国内生产企业(通常为申请人企业)、申请人企业的上游和下游企业,反倾销案件所涉及产品的下游消费者、贸易商、进口商、相关行业协会等参加的上下游企业座谈会,以综合考虑采取反倾销措施对上下游企业的利益可能造成的影响。

在目前的反倾销申诉案件中,不锈钢冷轧薄板、丙烯酸酯、赖氨酸、己内酰胺等案件均召开过上下游企业座谈会。

5、对各利害关系方的抗辩或评述意见进行相应的反驳和评论

《反倾销条例》第20条第2款规定:“调查机关应当为有关利害关系方提供陈述意见和论据的机会”。因此,在整个反倾销调查阶段,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进口商和下游企业等各利害关系方均随时有可能针对案件提出大量的相关抗辩和评述意见以及相关请求。针对上述意见和请求,申请人应及时提出反驳及或评论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为了及时充分的提交相关抗辩和评述意见,在反倾销调查阶段,一方面,在国家反倾销调查机关将相关利害关系方的材料转至申请人企业予以评论的时候,申请人应及时按照要求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评述;另一方面,申请人企业应随着案件的进程主动地向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提出申请,查阅法律规定的申请人可以获得的相关利害关系方提交到调查机关的材料,对其提出相关抗辩和评述意见。

6、及时更新和补充材料,并提出相关请求。

案件立案调查之后,申请人企业应该继续跟踪和收集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价格变化情况、被调查产品在其本国或地区境内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状况以及其他国家针对被调查产品的相关贸易救济行等情况和信息,及时向调查机关反映并提交更新和补充材料。对有关问题提交进一步补充说明和评论意见,并根据案件情况及时提出诸如追溯征税、要求调查机关披露相关调查信息等的请求。

八、 初裁决定及临时反倾销措施

初步裁定在立案后60天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在目前我国已经作出初步裁定的反倾销案件中,初步裁定时间一般在立案后6-9个月作出。

经过初步阶段的调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调查结果,分别就倾销、损害作出初裁决定,并就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如果初裁决定认为:倾销、损害、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中的任何一项结论是否定性的,则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

如果初步裁定为肯定性,反倾销案件将继续进行。同时,调查机关将给予各利害关系方15-20天的时间对初裁决定予以评论。申请人企业应按照要求对初裁决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评论,在相关利害关系方提交初裁评论意见后及时申请查阅并相应提出抗辩意见。

如果初步裁定是肯定性的,则调查机关将对被调查进口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可以采取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形式,或者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而且临时反倾销税税额或者提供的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目前,中国反倾销案件所采取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均为现金保证金的形式。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的规定,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

九、 价格承诺

在反倾销案件的调查过程中,如果被调查产品的出口经营者承诺采取修改其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其产品的行为,从而使得调查机关确信倾销的损害性影响已经消除,则调查机关可以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程序,而不采取临时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倾销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可以向外经贸部提出价格承诺的请求,外经贸部也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是,调查机关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而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国家调查机关对反倾销案件的确定。

如果调查机关认为接受价格承诺可以消除倾销所造成的损害,而政府部门具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承诺予以监控,并且接受价格承诺符合国家利益,则调查机关可以接受价格承诺。

根据我国反倾销法律规定,价格承诺只能在调查机关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性的初步裁定后进行,否则调查机关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价格承诺的期限与最终反倾销税的期限相同,为五年。

在调查机关与相关被调查产品出口经营者磋商签订价格承诺协议的过程中,调查机关一般会向国内申请人企业询问意见和建议,申请人企业应及时将意见反馈调查机关,同时应注意和考虑以下问题并及时向调查机关提出:

1、出口经营者承诺的措施是否足以消除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如果承诺中价格的提高幅度没有达到足够的水平,则该承诺将会不足以消除倾销的损害;

2、承诺协议一旦达成,其有效期为5年,因此还要考虑到承诺协议期间可能发生的原材料成本变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汇率波动等多方面的因素。承诺协议中应当规定在上述情况发生变动时可以采取的相应调整机制,以保证协议价格的合理性;

3、承诺协议的签订,还应该考虑到承诺协议的可行性。可行性的考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际或潜在的出口商数量是否众多;

(2) 产品的种类规格是否繁多;

(3) 产品经常更新换代,规格或技术参数是否经常发生变动;

(4) 产品价格是否容易发生波动。

上述因素的存在可能会对承诺的监控造成极大的困难。如果无法对承诺的遵守进行有效的监督,则该承诺应不被接受。

4、出口商不合作的态度通常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因为如果大部分的出口商对反倾销调查不予合作,则他们可能会通过受益于承诺的其它出口商对我国出口产品,从而达到规避反倾销税的目的。

案例实践:

在中国立案公告的19起反倾销申诉案件中,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案件中出现了签订价格承诺协议的情况。在该案件中,日本川崎制铁株社和以浦项综合制铁株社会社为代表的6家韩国公司与外经贸部分别签订了价格承诺协议。上述公司同意从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不低于协议规定的价格向中国出售被调查产品。外经贸部在商国家经贸委后认为该承诺可以消除这些公司倾销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的损害,最终接受了日、韩企业的申请,并于2000年12月15日就价格承诺协议达成了一致,该协议于2000年12月18日生效。从协议生效之日起,对这些企业不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而实施价格承诺协议。

十、 终裁决定和反倾销税

在肯定性初裁决定作出后,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将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终裁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终裁决定一般应在立案公告后一年作出,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80天。如果案件需要延期,则调查机关将在1年期满之前合理时间内延期申明。

如果最终裁定是否定性的,则调查程序结束;如果是肯定性的,则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征收反倾销税。

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这一期限规定,被称之为“日落条款”(Sunset Clause)。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十一、 行政复审

《反倾销条例》第49条的规定,反倾销税生效后,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可以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也可以在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应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并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相应证据进行审查后,决定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第50条规定,根据复审结果,由外经贸部依照条例的规定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经贸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或者由外经贸部依照条例的规定,商国家经贸委后,作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复审程序参照条例关于反倾销调查的有关规定执行。复审期限自决定复审开始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在复审期间,复审程序不妨碍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案例实践:

目前,中国仅有一起行政复审案件,即聚酯薄膜反倾销案件。

2000年8月25日,外经贸部与国家经贸委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的反倾销调查做出最终裁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征收反倾销税。其中适用于韩国世韩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其后税率由韩国东丽世韩公司承担)。

韩国东丽世韩公司于 2001年10月11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合作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上述的进口聚酯薄膜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复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经审查认为其申请存在一些缺陷,如未提交申请书的公开卷,未提供过去一年对中国出口聚酯薄膜不存在倾销的初步证据。该公司又于 2001年11月12日提交了补充后的申请书。

篇(10)

大学校园是学术的天堂,因为她的博爱,给了我们在校大学生无拘无束的生活,和自由发展的空间。同时也是因为这种宽松的环境容易产生懈怠情绪,因此也会使很多人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不能自拔,比如网络游戏和大学生对感情的认识不足严重影响了个人发展和整体学术氛围。大学是通向社会的最后一个驿站,毕业后我们就要真正踏上自力更生的人生之路。而单纯的大学生活无法教会我们更多的社会生存技能,所以当代大学生急需要一个锻炼成长,为适应社会需求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平台,从而使自己的能力发展符合社会上用人单位的要求,为我们大学生踏上人生道路之前提供一次充电学习的机会。只有积极的人生态度才会有积极地人生;才有幸福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乐趣。所以我认为大学有必要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和好的习惯(例如吉他,乒乓球,篮球等兴趣;热情,大方,乐于分享等习惯),为以后进入社会后的发展做准备。

于是我发现有很多学校为此成立了很多学生社团,他们个具体色,为丰富我们的大生活做出了很多贡献,同时因为有校学生会的大力支持和严格管理,使我们学校的社团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和蓬勃发展,也使得我们对社会的认识更加完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我深深地被社团活动的魅力所吸引。于是我经过认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学商议之后,我们决定一起把我们自己的社团活动搞起来。

所以我们决心成立吉他社。

我们社团叫吉他社。筹备成立时间是2011年,社团筹备组织人有……我们一心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热爱吉他的同学提供学习和展现自我的机会,同时锻炼自己,提升自我。通过为提供丰富的学习和实践机会,并给每一位成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展示自我、相互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全面提升成员吉他面的素质与能力,挖掘会员对吉他的爱好,提升其吉他技能,成就音乐精英。

社团的宗旨:积极,向前,热情,大方,相互学习、交流,共同进步提高

社团的精神:

一切皆有可能!人的潜力是可以无限挖掘的,不断挑战,不断超越,不断突破!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坚持不懈,没有不可能只要去做。互相交流,互相激励,互相提高,众人拾柴火焰高。所有人的思想,不断碰撞,就能不断擦出灵感的火花!永不言弃,发奋图强!

社团结构组成:监事部,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对外交流部。

社团费用来源:

1.外联收入

2.会员会费和社团活动的开展

我们的活动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培养会员吉他方面的兴趣,以提高会员自身素质,提高会员吉他演奏技能,提高会员个人能力,服务回报学校社会为最终目的。我和同伴们成立这个社团,虽然组织经验少,个人能力有限,但我相信,在我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支持帮助下,在我们协会筹备人员不懈的努力下,我们的动创协会一定会很快成立并发展起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们吉他社的成立,我们学校的社团活动定会得到新的发展。我愿以我百倍的热情和激情,努力管理好社团,服务好会员。

望给予批准,此申请书如有不足之处还望老师、学长给予帮助指正!万分感谢!

此致

篇(11)

一、关于专利机构的性质

专利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业务涉及的是发明创造,属于科学技术工作范畴。专利人为理工科大学毕业,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专利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是对发明创造的再加工,属于技术性强的高智能创造性劳动。工作又要执行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所以,专利机构的性质是带法律性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关于成立专利机构的条件。

《条例》规定了成立专利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

(1)关于名称、章程和固定办公场所

专利机构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专利机构的名称应当反映出该专利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地区所属关系,不能随意确定。

章程是指组织内部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专利机构章程就是专利机构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所有专利机构都应当依法制订组织章程,对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人员构成、职责划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固定的办公场所,是指专利机构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

(2)关于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必要的资金是专利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要求的。必要的资金,是指专利机构必须拥有的能够独立支配的经费。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经费。设立专利机构的必要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

专利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工作设施,如:打字机、复印机等等。

(3)关于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财务独立是指专利机构应当有独立的帐号,机构内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

专利机构应当以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或经费承担在专利活动中的债务,以及专利人在专利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国家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能代替专利机构承担责任。

(4)关于专职专利人和兼职专利人及其比例

专职人是指在该专利机构工作,并以专利为职业的在职专利人。

专职人和兼职人的比例不得超过一比三,即如果专利机构拥有三名专职人,则所聘用的兼职专利人不得超过九名,三、关于已在中国专利局备案的专利机构的整顿和过渡问题

1.凡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专利机构,应当尽快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机构和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审查同意的,由审查机关报中国专利局审批;涉外专利机构直接报中国专利局,中国专利局将于明年第一季度公告已于今年年底前重新登记备案及新设立的专利机构名单,以后将每年公告一次。

专利机构申请重新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重新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专利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等,申请书格式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印制后发放。各涉外专利机构直接向中国专利局领取。

(2)专利机构章程。

(3)专利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上级编委下达的有关人员编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专利机构拥有的资金和工作设施情况的证明文件。

2.目前尚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专利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按《条例》第十三条的要求,争取在一年内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对于少数在一年内办理重新登记确有困难的专利机构,经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申请,并经中国专利局同意后可酌情延长一年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仍不符合条件或未办理重新登记的专利机构不得以专利机构名义承办新的专利业务,这些机构可过渡为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内部的专利工作机构。

3.专利机构在重新登记前不得聘任新的兼职人;所聘任的新的专职人必须在该机构的编制之内。

4.专利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地址和负责人,在报中国专利局予以变更登记的同时,应当抄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

四、关于新设立专利机构的问题

凡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自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起可按《条例》规定手续申请成立新的专利机构。申请书格式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印制后发放。涉外专利机构直接向中国专利局领取。

已在中国专利局备案的专利机构,绝大部分属全民所有制。民办性质的目前只在北京、天津等个别城市试点,尚待进一步摸索经验。除正在试点的以外,新的民办形式的专利机构目前以暂不批准设立为宜。

五、关于专利人的工作证发放问题

《专利人工作证》拟由中国专利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统一印制,并发至已重新登记或新设立的专利机构。专利机构按照《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发给专利人。在报中国专利局备案的同时,抄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

六、关于专利人资格证书的发放问题

专利机构重新登记后,其原有的专利人原来所持有的《专利人证书》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在新设立的专利人机构中工作的专利人,原已持有的《专利人证书》同样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

自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原《专利人证书》一律停止使用,届时仍持有该证书者,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

七、关于专利人的资格考试问题

专利人资格考试拟两年举行一次。考试由专利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统一判卷。每次考试均根据需要设立考点,由专利人考核委员会委托专利管理机构或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在全国同时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