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消防管理履职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协助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统筹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学习和政府、主管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
3、配合集团安全部门和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到公司下属工厂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各下属工厂或者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各种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
二、负责公司新建、改建项目报批、建设、验收等工作
1、水溶肥项目
公司于2020年3月在青海海西地区新建一套3万吨/年的水溶肥装置,本人兼任水溶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建设期2020年3月-2021年5月,工作如下:
(1)组织人员与设计单位共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人员向当地的项目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手续,包括建设部门、消防部门、安全部门和环境部门。
(3)与设计单位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包括工艺流程、基础施工、配套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的设计方案。
(4)确定监理单位。
(5)安排现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对各施工单位进行进厂前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6)组织人员编制项目投产后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氯化钾车间技改项目
本人兼任青海钾肥公司的副总工程师,负责钾肥公司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的整体建设,项目建设期2020年11月-2021年7月。
(1)组织钾肥公司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向当地的项目主管部门开展相关的项目手续报批工作,包括建设手续、消防安全手续和环保手续等。
(2)确定改造项目的整体方案,包括工艺改造、设备改造、消防安全和环保设施等。
(3)安排钾肥公司安全部门确定项目监理单位,并组织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布置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
(4)组织人员编制项目改造后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代表一届履职,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探索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努力发挥常委会作为代表机关、权力机关的作用,充分发挥代表推动发展的主体作用。
在新制订和修改的有关“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保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闭会期间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规定和办法”等相关制度中,常委会细化了代表履职规范,强化了对代表的服务保障和监督,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常委会注重让代表全面了解青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重点工作情况,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分组进行知政性视察,视察内容覆盖了本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农业与农村工作、宗教场所管理、消防安全以及综合经济发展和二、三产业发展情况;另外,每季度组织一次代表听取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重点工作情况通报,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作好了铺垫。区人大常委会还重视提高代表督办书面建议的能力,组织人大代表对今年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149件代表书面建议中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书面建议承办大户单位进行检查、对归类解决采纳的书面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还及时指导镇、街在村、居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代表接待选民建立平台,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调研社区检察室成立情况,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对政府专项工作的调研,使代表深入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另外,还请代表参与进行6项专题调研课题,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区镇人大上下联动 代表活动蓬勃开展
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食品卫生、溺水预防、师生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切实规避安全责任事故,全力控制学生在校外的非正常死亡事故,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零投诉”目标。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增强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安全教育列入学校课程计划,有计划组织督促班主任每月至少上一次安全教育专题课,安全教育重点突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课间意外伤害等内容,教育情况应在备课本上得到具体体现,并要求各班安全委员认真监督班级安全教育与学生安全行为,做好《班级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记载》。每周行政会议上认真做好上周安全工作汇报和本周安全工作计划,利用校园网络公告安全工作信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安全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并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常用的安全求生器材使用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熟悉并自觉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安全规定,掌握开展各类活动的组织程序和安全措施,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在各类突发性事故中有效地保护师生的生命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充分利用劳技课、社会实践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突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和防暴、抗暴等综合演练。假前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通过往年发生在身边或周围学校的溺水死亡教训,警示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学生家长会,提醒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在暑期中应切实监管好未成年子女,严防他们私自下河游泳。
(二)切实完善并创新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进一步保障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工作责任制度:依据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领导、职能部门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职责,修改、完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学期根据考核条例规定进行考核。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
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迅速,及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决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要有记录。会议确定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时完成。
3.根据本部门(行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各项消防经费。工商、文化、建设、规划、房产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有关证照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手续;民政、农业、综治部门要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4.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本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业制订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以确保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部门工作与干部考核内容。
5.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在本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规定完成,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易于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专项整治任务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监、公安、经委、消防、建委等部门要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经费保证,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要有总结(每季度、半年、全年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治理;本辖区、本部门合法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集市、工业企业等)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列入市级及本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本年度计划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本年度达到90%以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视情况采取关、停等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纠率达100%。
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和检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经费依法纳入项目概算;组织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各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学校和农机安全村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1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抢救。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16.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比上年有效减少。
(二)具体目标。2008年全市各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数为93人,其中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71人,工矿商贸企业9人,铁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业2人,火灾1人,农机1人;其他(渔业)3人。没有控制指标的部门(行业),年内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工作报告
各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一式二份分别向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履职报告。
(一)各责任单位要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履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期限: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09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09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 告
单 位
(签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一)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情况
1.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正职领导亲自主持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 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 次。
2.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正职领导主持召开 次,委托分管领导召开 次。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情况
1.本单位(部门、行业)所管理企事业单位从业总人数
人。
2.本行业管理部门、本单位与下属有关部门签约数
,签约率
%。与下属企业签约数 ,签约率
%。
(三)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机构建设情况
1.本单位安全监管人员编制
人,实际到位
人。
2.依法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 个,己配置 个,配置率占 %。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所管理的企业数
个;其中,高危企业数
个。
2.培训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
人;占应培训人数的
%。
3.参加市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人;占应培训人数 %。
4.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人;培训外来工、农民工 人。
(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
1.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次,出动检查人员
人次。
2.组织事故隐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 已完成整改
处。
(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
1.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
处,其中,列入本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
2.本部门、本单位列入自治区级重大事故隐患
处,己完成整治
处;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的隐患 处,己完成整改 处。其中列入市级重大隐患
处,已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
4.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 个,未达条件责令停产整顿企业
个;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点 个,己取缔 个。
(七)危险源普查情况
1.本年度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 次,本部门(行业)重大危险源 处;己落实监控措施的
处。其种设备 处,已落实监控设施 处。
2.己登记建档的有危险源企业 个,共 处。其中有特种设备的企业 个,共 处。
3.本部门、本行业所管辖有
家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企业
家;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已整改 处,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况
1.本年度投入安全专项经费 元;投入项目 个;实际完成投资 元。
2.本部门、本行业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专户的企业 个,占应设置账户并提取安全费用企业的 %。
(九)综合监督管理情况
1.本部门、本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个,己报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审查设计项目 个,己报竣工验收的项目 个。
2.本部门、本行业高危建设项目 个,己报请设计审查 个;己报峻工验收项目
个。其中,列出安全设施经费专篇的项目 个。
3.本部门、本行业安全预评价项目 个;占应预评项目 %。
4.完成专项安全评价项目 个;占应评价的 %。
5.本部门、本行业应申请安全许可证企业 个;实际己申请 个,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
6.本部门、本行业应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企业 个,己交纳的 个,占应交纳企业的
%。
7.本部门、本行业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企业 个。
(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1.本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个;己组织演练预案 个;己向市安委会备案的 个。
2.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 个,己建立的 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人,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 个。
(十一)伤亡事故发生情况
1.各类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
起。
2.工矿企业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结案率 %,与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伤亡事故 起,死亡 人,伤 人,结案率 %(按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结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结案率 % 。与控制指标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人,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人,万台车死亡率
;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百万车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业百万车公里行车责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矿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
5.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属于非法生产、经营或运输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伤 人。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主要内容为(可另附页):
1.本部门(行业)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况。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孩子的安全是幼儿园老师最主要的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努力做到:
1.早晨教师到教室后,要开窗透风。然后把教室的物品和教具用消毒液全部消毒。早晨从家长手里接过孩子开始,就要检查孩子是否带了什么危险品,要及时拿过来,放学时亲手交给家长。如果孩子带了早餐,天冷的时候,要保证孩子吃热的。不健康的食物,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以后尽量不要给孩子带。2.
早晨从家长手里接过孩子开始,就要检查孩子是否带了什么危险品,要及时拿过来,放学时亲手交给家长。如果孩子带了早餐,天冷的时候,要保证孩子吃热的。不健康的食物,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以后尽量不要给孩子带。3.对于孩子的用品如水杯要每天冲洗然后加热消毒;毛巾要每天清洗。保证孩子物品各归各位,不乱拿乱用。4.及时清除教室里对孩子构成威胁的东西。5.孩子午睡时要及时给孩子盖被子,确保孩子不蒙头。6.下午户外活动时,要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性,以及玩具的清洁性和安全性。7.培养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多给孩子上一些安全方面及自救方面的课。8.放学时,要把孩子亲手交给家长,严格杜绝不清楚的人来接孩子。9.确保孩子不离开老师的视线范围。10.下班时要检查教室是否打扫干净,该消毒的是否消毒。该归位的是否归位,走时断水断电,锁好门窗。
在日常的工作中,必须把幼儿的安全提到最高位置,这是我们责无旁贷的!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安全发展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争创安全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学生的自觉行动。大队部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教育。帮助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安全基本常识,熟悉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具备对危险的初步判断能力,掌握躲避危险和自救的简易方法。
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如劳技课、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训练中要突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和防暴、抗暴等综合演练。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突出消防专业训练,强化专业技能,年内训练2次,时间6天。每个班级专门配备一本安全教育备课簿,各班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应在备课簿上得到充分显示,并作为教师完成年度任务和接受上级安全工作检查考评的重要依据
为防止学生在暑期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学校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教育外,开展家访活动,宣传预防溺水常识,提醒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子女,防止他们私自下河玩水造成溺水死亡。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建立一支专职或兼职的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动员和组织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和履职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分管副校长每月5日前将《安全工作履职报告书》交校长签名确认后报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查。
目前,尤其是社会化服务程度欠发达地区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不容乐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以及消防培训演练方面均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物业与开发商交接不规范。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实行“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查验,理清关系,分清职责。但现实中,大多物业企业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衍生出来的,物业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成为“走过场”,形同虚设,可能在存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室外消火栓管网没有建设到位等等先天火灾隐患的情况就接手物业,对开发商应移交的有关消防手续也把关不严,埋下先天隐患,极易同开发商推诿扯皮,损坏业主合法权益。
第二,物业消防安全职责不明晰。
物业服务企业既承担民事责任,又担负行政职责,具体到消防安全职责,一是以行政法律法规形式明确的行政职责,二是以民事合同形式明确的民事责任。 可以看出,物业消防安全职责的界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消防法律法规对物业担负消防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全面,《消防法》中仅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规定,关于商住楼、综合楼的物业企业并未提及;二是行政职责同民事职责往往是不相对应的,一些物业企业仅将职责局限于合同中写明的民事职责,从而导致行政职责不明晰,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物业过于重服务轻管理。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强调更多的是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但有的物业企业过分强调对业主的服务,疏于日常管理。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消防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劝阻”、“制止”的方式责令其改正,但事实上效果欠佳,物业对消防违法行为管理的“无力”致使其负责区域内的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第四,物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是在物业服务企业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主要涉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以及水电维修人员,其中只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经消防专门培训后才能持证上岗,其余人员均不需要经消防专门培训,这就造成了从事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大多不懂得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不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更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及日常维护,不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使得防火管理盲区较多,基本处于失控漏管的状态。
第五,消防机构监管存在盲区。
从消防机构监管角度来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机构将日常监管的重点放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侧重于对一个个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而对于居民住宅区、商住楼、综合楼这样的综合体的监管相对而言要少得多,并且对肩负这类场所安全重任的物业企业也管理较少;二是消防机构对物业未履职行为没有有效的惩罚手段,不能督促物业发挥其作用;三是直接管理业主力不从心。若物业怠于履职,将责任、困难和矛盾交由消防机构予以解决,事实上消防机构警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
二、解决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第一,确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主体责任。
要改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况,第一要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借助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物业服务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物业的责任。其次,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日常管理中去,按照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管理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同县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及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当发现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尽量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二,形成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的合力。
住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管理职责,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纳入企业资质审查的内容,形成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人员消防资质培训体系,在“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培训内容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其次,房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会同消防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指导,使其充分确立责任意识。此外,要由政府出面,指导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维权和协调的作用,保证业主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可以更好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转变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监管思路。
消防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重任应引起足够重视,转变监管思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所要负责对多层住宅、无自动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积极主动介入,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督促其尽快加以改善、解决;同时,还应积极地指导物业管理层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此外,消防机构要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其擅自关停消防设施、擅自改变或同意改变建筑物和场所使用性质的,要责令改正并依法严格处罚。同时,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秩序中遇到的业主无理阻挠、拒不配合行为,消防机构及派出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与管理。
一、自身建设方面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学习、实践、总结”相结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推进安全工作。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合规管理相关问题》,提高合法合规管理意识。继续学习《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技术案例》,努力掌握消防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检查标准、工作任务和业务流程,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能够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以及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了分管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不断学习各类安全制度、安全专业知识和新规定、新制度,不断丰富自身安全知识,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办法,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2、完善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过去一年的工作中,从公司到支队,都建立完善了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了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査制度,全面推行了安全精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信息市场化、”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等管理工作,为公司安全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公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3、作风建设方面
能够以正确的工作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为正确履职提供真实依据;珍惜团结、维护和谐,营造舒畅地工作氛围;在开展工作中,主动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各项工作;注意保持与同事经常性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在工作中做到了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做到思想领先,讲到做到,处理突发事件迅速及时;消除工作中的死角问题和管理上的盲点,及时发现问题,杜绝安全隐患。
二、履职情况
1、强化管理,严格安全责任落实。支队在2017年初安全生产动员大会上对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支队两级班子领导逐级签订了安全承诺书,支队领导与职能科室、大队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保证了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我严格履行了自己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安全承诺,圆满完成了安全工作各项任务。
2、开展活动,营造良好安全氛围。一年来,公司和支队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安全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学技术、强本领、保安全的安全氛围。
3、强化职工培训,狠反“三违”,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日常工作中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基础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标准和力度,确保战备执勤工作安全受控,不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等级、上台阶。
三、存在的不足
过去一年,在支队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在同志们的的大力支持下,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确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努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组织、领导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对安全环保“严监管”常态的形势要求认识有差距,不能跟不上新形势。
二是工作思路与方法较为保守,还不能满足严峻的安全形势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和主要措施
(一)、范围:本方案用于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未纳入市安委会的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以下统称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的考核。
本方案所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人,包括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指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及分管工作范围涉及安全生产其他分管负责人。
(二)、分类:根据被考核单位职能及对安全生产履职要求不同的情况,按区别对待、分类考核原则,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辖区管理、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和协助管理等四种类型。具体分类为:
1、辖区管理类。具体包括: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参照考核的__、__2个工业管理区。
2、监督管理类。具体包括: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经贸委、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农机局、地矿局、水利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林业局、旅游局、房管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局、文化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气象局、公路养护公司、地方海事处。
3、部门管理类。具体包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教育局、物资局、粮食局、商业局、二轻局、外贸局、广电局、体育局、农业局、果业局、畜牧水产局、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火车站。
4、协助管理类。具体包括:市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财政局、总工会、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上述所列部门、单位,根据本年度单位职能变动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分类调整;未列的部门、单位,也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组织年度考评时作必要增列。
(三)内容:安全生产履[本篇文章来源于文秘站 -网址为-未经过文秘站网站同意转载此文均为抄袭后果自负]职考核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主要考核各单位及其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隐患治理、监督管理、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事故控制和履行协助管理义务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指标和评分标准,按《南康市安全生产履职分类考核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考核表》)实施。
二、考评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安委会负责实施,从四种类型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履职年度时间指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各类安全事故统计年度时间从有关规定。
(二)、考核分单位考核和责任人考核,采取单位考核与责任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统一组织实施。单位考核分自评和组织考核,坚持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责任人考核只作自评,不另外进行组织考核。对责任人考核的等级评定参照单位履职考核的情况进行。
(三)、安全生产履职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依照《考核表》加、扣分。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三、考评程序
1、自评。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在20__年1月6日前,撰写好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责任人述职报告,对照《考核表》进行自评,并量化自评得分。
2、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被考核单位责任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开由有关部门、企业人员参加的[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按照《考核表》评分标准对被考核单位作出量化评分,并提出改正意见。对各考核单位有“日常考核”项的考核工作,由市安委办综合年度内各考核情况,按加权平均方式考核量化评分。
3、评定。市安委会负责召集各考核小组组长召开考评工作会议,综合“日常考核”情况,对各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履职等级作出初定,报市政府审定。
三、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划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70~90分(不含90分)的为达标单位,60~70分(不含70分)的为挂牌警告[此文若非在文秘站 =站出现,那均为抄袭,找文章还是到文秘站网,更多原创]单位,6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责任人考核结果以上述对应分数分四个等级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二)对考核评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的责任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三)被考核单位或所监管职责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责任人评先评优(奖)资格,并对考核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吸取“葛宇路”道路名牌事件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建发﹝2017﹞430号),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20个市、区有关部门(包括市住建委综合服务中心、市监督总站、市公用站、17个区住建委)对2016年12月底前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部门排查报送的数据,经统计,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工程项目共约5630项。
(二)具体情况
根据各单位排查报送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清单,进行分类汇总,大致原因可归为以下6类:
1.因停工烂尾、停建灭失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164项,占总数的3%。
2.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550项,占总数的10%。
3.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此类工程项目数约200项,占总数的4%。
4.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工程项目已通过规划验收、消防验收,但由于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监督机构责令整改尚未完成、已组织竣工验收未通知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不组织竣工验收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3051项,占总数的54%。
5.已出具监督报告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监督机构已经出具了监督报告,但由于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此类工程项目数约703项,占总数的12%。
6.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
该类是指由于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问题,导致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具体包括:未开工建设、工程款存在结算纠纷、建设单位联系不上、建设项目部分单体未完工等。此类工程项目数约962项,占总数的17%。
二、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针对排查出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项目,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是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停工烂尾工程项目,具备复工条件的,由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复工手续的办理。
二是对因未通过规划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规划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对因未通过消防验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按职责分工,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将相关项目清单移送消防验收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是对因不具备出具监督报告条件,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处理。
五是对已出具监督报告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是对因其他原因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特别是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依法处理。
(二)处理职责
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此次处理工作;制定处理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向市城管委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向市监督总站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研究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市住建委法制处负责就处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给予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合法性审查。
市监督总站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相关竣工验收或备案违法违规行为;向规划、消防等部门移送相关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清单。
三、处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排查出的未办理竣工验收或备案历史遗留项目多、处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要提高对处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处理工作顺利展开。
二是切实履责,依法处理。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切实履职尽责,依据处理意见,结合相关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处理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计划,依法依规、扎实细致开展处理工作,确保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在处理工作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处理中难度大的事项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部门要结合处理工作,系统总结分析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原因,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请各部门于2018年11月底前将处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处理工作将列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把好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关口,对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市住建委将对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增强竣工验收及备案意识。在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时,主动向建设单位宣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竣工验收及备案的规定,使其了解掌握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主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提示督办,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优化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模式。在监督竣工验收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及时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善相应的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同规划、消防、档案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加强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管理。
三是进一步完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制度,实现竣工验收备案动态管理。市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统计和通报工作,通过对所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加强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情况的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建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备案专项排查活动。一是属地排查,各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开展自查,建立自查台账,对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督促整改,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排查报告报市住建委;二是督查抽查,在属地排查的基础上,市住建委组织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制度、办理程序、档案资料管理、专项排查资料和信息通报管理等情况。市住建委将对排查及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五是推进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加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数据委内委外共享互通,实现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统一申报、数据自动流转、信息高效审核、结果实时打印的管理目标。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对月浦文化馆来说,2008年是处于重大转折的难忘之年。文化馆与月浦镇实现馆地联姻,紧密合作,郭骥和他的团队再次华丽转身。馆地紧密合作以后的月浦文化馆,既具有宝山北部群文工作策划指导中心的功能,又兼具月浦社区文化中心场所管理中心的作用。在这次变革中,郭骥他们彻底摒弃了馆内所有经商项目的尾巴,对外全部免费开放。彻彻底底地姓上了“公”的月浦文化馆,成为宝山北部亮丽的文化窗口。2008年以来,月浦文化馆多功能厅、排练房、图书阅览室等常年免费开放,其开办的老年大学各类学习班、社区文艺排练全年多达500余场次;年均读者多达14余万人次;体育健身达2万多人次。月浦文化馆在新的变革中实现了新的升华,在新的高度上达到了质的跨越。
在郭骥的带领下,月浦文化馆夙愿以偿,终于在2011年上海市公共文化馆等级评比中异军突起,一跃跻身于地市级二级文化馆的行列;同时连续十度被评为宝山区文明单位;郭骥也两度受到记功奖励。
月浦文化馆使老百姓的文化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大家对郭骥的努力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在宝山区六届人大换届时,常年默默苦耕耘的滨江文化系统的“老黄牛”郭骥被推选为区人大代表,同时担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委员。对他来说,站在区人大代表这方政治大平台上,无疑履职活动的空间更大了,社会信息量更广了,视野也更开阔了。他常常这样鞭策自己:如果说作为馆长所关注的是全馆的整体发展思路以及对滨江北翼群文全力推动的话,那么作为宝山文化领域推选出来的区人大代表,决不能有负文化系统众多选民的重托,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关注和推动具有宝山特色的滨江文化健康持续的发展与繁荣。
这些年来,郭骥把他的“老黄牛”精神继续弘扬在依法履职的实践中:
——作为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委员,他对滨江文化的发展倾注了深深的情意。他踊跃参与了科教文卫的各类视察调研活动,围绕区委提出的“四个更”的目标,结合滨江文化发展的现状,他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坦陈己见,彰显了文化界代表的风采。在教科文卫工委,郭骥主动抢挑重担,2009年,他积极参与列入区人大常委会重要议程的专题课题调研,并牵头撰写了《关于进一步繁荣滨江文化的调研报告》。
——他时时关心着宝山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常把宝山文化市场的安全运行牵记于心。2011年,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上下联动专项监督工作。郭骥主动参加执法监察组活动,他用专业的目光仔细检查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以及防范措施等相关情况,并直言相告,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工委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