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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测试情况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6 16:00:1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参加测试情况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参加测试情况报告

篇(1)

测试结果表明,我国大陆13岁学生(主要是初中一二年级学生)数学答题正确率远远高于其他国家,比我国台湾也高出7%。但是我国科学测试平均正确率为67%,在20个总体中居第15位,成绩偏低。这同当前世界各国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注重联系社会和生活,特别是向职业技术教育倾斜的发展方向不甚一致。

从数学和科学两科教学内容平衡的角度考虑,韩国和我国台湾的测试结果值得注意。韩国数学和科学测试成绩分别是73%和78%,我国台湾是73%和76%,两科总平均正确率比我国大陆高。我们还注意到,除我国科学成绩远远低于数学成绩以外,其他所有总体的科学成绩都高于数学成绩。这说明我们的数学和科学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很不平衡,有必要调整科学教育课程的内容和要求,加强中小学的科学教育及其与社会和技术的联系,以适应我国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

此外,本课题对于影响数学和科学教学水平的社会、家庭和教学环境因素作了较全面的研究,得出了许多比较符合实际的、可供我们参考的重要结论。例如,学生看电视时间的长短与学生的数学和科学教学水平成正相关;学生的兄弟姐妹人数与数学和科学教学水平成负相关(我国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的数学和科学测试正确率分别高出5.6%和7%);家庭藏书数量与数学和科学成绩成正相关;等等。

这项研究历时三年有余,我国课题抽样和测试工作涉及20个省市,居住的8.7亿人口的地区。测试地区广,任务紧,经费和设备短缺,但课题组克服了各种困难,跋山涉水,深入农村山区进行测试,日以继夜地工作,保证了各阶段科研任务准时完成。在课题取样和测试过程中,各地教育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各县市协助本课题工作的同志以及测试学校的师生,付出了辛勤劳动。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数学和科学教育同社会生产的联系日益紧密。数学和科学教育不仅给学生以实际有用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可以培养创造性的抽象思维能力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由于各国数学和科学教育有许多共同点,教学改革的成果往往会超越国界影响世界各地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出于这些原因,6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教育科学研究人员组织了多次国际数学和科学教育的比较研究,这些研究的成果在各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1987年,美国教育测试中心同英国、加拿大、韩国、爱尔兰、西班牙等国组织了第一次国际教育成就评价研究课题,对13岁学生数学和科学学习成绩进行国际比较研究。1988年发表了研究报告《不同的世界--国际数学和科学教育评价》。

报告发表以后在美国引起很大反响,因为在12个总体中美国的数学成绩最低,科学成绩名列第九。

1989年,美国教育测试中心组织第二次国际教育成就评价课题研究(简称IAEP)。这项研究的目的在于比较不同国家的学生学习数学和科学的成绩,以及获得优秀成绩的社会文化背景和教育环境。测试的学生分为两个年龄组:9岁和13岁。岁学生测试数学和科学,13岁学生测试4个项目:数学,科学,操作,地理。先后有19个国家(包括我国和美、加、英、法、前苏联等)的21个总体参加这项研究。考虑到我国地大人多和交通不便等原因,只参加13岁学生数学和科学教育的研究。

这项课题是对基础教育阶段数学和科学教育水平与教学环境的较全面的比较研究,是当今规模最大、测试技术最新的一项国际教育研究项目。对于我们了解国外中小学数学和科学教育实际情况,考虑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学习和掌握国外教育科研的方法,特别是组织测试和问卷调查以及数据处理等定量化的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篇(2)

高职高专会计专业,改革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是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笔者在学习《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基础上,结合二十多年来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工作的经历,分析了会计专业教学的现状;研究提出了会计专业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

一、会计专业工学结合,实践能力培养现状分析

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提出了“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作为一线教师,迫切需要联系实际并结合学科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笔者在对唐山市部分企事业单位调研(调研报告另文)、结合会计教学分析发现,在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

(一)一般企事业单位不支持会计专业学生的工学结合

学生到企事业单位会计部门实习,由于业务不熟不能给其增效,还难免给其会计等部门增加工作量,且企事业单位不愿让学生知悉其商业秘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谋求的是利益最大化,不愿主动为社会培养技能性人才,甚至是与自己竞争的人才;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费用不能列入成本,也不能减免教育附加税,抑制了企业参与工学结合的积极性。所以,该实习很难使学生了解企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会计核算的全过程,仅重复性地处理简单的经济业务,达不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

(二)模拟实习的会计业务重复操作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为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包括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思维策略),目前大部分学校推行模拟实习。但一般未能涵盖会计课程以外的更多课程,且重复处理的会计业务操作多,有的虽增加了一些诸如投资、减值准备等业务操作也是少之又少欠缺系统性,该模拟实习很难达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

面对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存在的实际情况,面对高职高专教育肩负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使命,笔者提出了会计专业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

二、会计专业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模式

会计专业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模式是将会计专业部分或绝大部分课程进行整合,以穿插整个会计专业课程的主体任务为驱动,以将任务划分为若干应用项目为导向,引导学生在提出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态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进而完成任务项目的教学模式。

会计专业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模式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可以先从部分课程整合提出主体任务,再划分为若干应用项目试点开始,在不断总结、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到绝大部分课程实施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模式。

(一)会计专业部分课程整合后的主体任务

会计专业的主要课程有:《计算机知识》、《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计算机网络基础》、《经济应用文写作》、《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管理会计》、《会计报表分析》、《经济数学》等,对上列课程进行整合后,可以提出如下主体任务:

1.整合《计算机知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会计电算化》课程,提出如下任务:根据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利用手工和电算化会计软件,进行成本计算、会计核算,会计信息披露。

2.整合《经济应用文写作》、《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财务管理》、《会计报表分析》课程,提出如下任务:运用手工或计算机相关软件对会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撰写财务分析报告。

3.整合《计算机网络基础》、《管理会计》、《经济数学》课程,提出如下任务:运用手工或计算机相关软件预测经济活动。

任务驱动使学习目标得到明确,在学习的各阶段围绕一个既定目标,有重点地学习相关知识和熟练掌握其操作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兴趣。

(二)会计专业部分课程整合后主体任务下的项目导向

主体任务下的各个项目导向内容应该能自成一体,构建全方位的融入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结构,明确项目涉及的学科内容,完成项目时间、方式、考核方法等,以便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实施过程中,学生比较容易地把握,教师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帮助。

将会计专业部分课程整合后提出任务驱动的主体任务,在主体任务下将课程整合为六个项目,整合课程的目的在于,节约基础课程课时,增加专业课程动手操作课时,实现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目标。

按学期完成六个项目导向的学业后,分五个级次考评学生的会计职业能力。五次考评方案如下:

1.完成第一至第二个项目导向学业的为第一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评学生本级次的会计职业能力,评定成绩最高为70分。

2.完成第一至第三个项目导向学业的为第二级,第三学期期末考评学生本级次的会计职业能力,评定成绩最高为80分。

3.完成第一至第四个项目导向学业的为第三级,第四学期期末考评学生本级次的会计职业能力,评定成绩最高为90分。

4.完成第一至第五个项目导向学业的为第四级,第五学期期末考评学生本级次的会计职业能力,评定成绩最高为95分。

5.完成第一至第六个项目导向学业的为第五级,第六学期期末考评学生本级次的会计职业能力,评定成绩最高为100分。

毕业论文成绩按会计职业能力成绩

×60%+毕业论文分数×40%计算。

三、会计专业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模式的实施方案

(一)第一项目导向

1.涉及课程

《计算机知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基础会计》。

2.导向内容

(1)掌握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下列操作技能:面对企业日常简单的经济业务、事项,审核或填制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开设并登记会计账簿,编制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完成方式

(1)跟班听课学习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参加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完成本项目导向2.⑵操作,提交纸质装订后的记账凭证(附相关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4.完成时间

第一学期期末。

5.成绩计算

《计算机知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期末成绩=平时成绩×40%+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基础理论知识分数×60%

《基础会计》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操作技能分数×80%

(二)第二项目导向

1.涉及课程

《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上》。

2.导向内容

⑴掌握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⑵掌握下列操作技能:在掌握此项以前项目导向2.⑵操作能力的基础上,在第一项目3.⑵资料基础上,处理出纳岗位业务核算,存货、日常销售、应收预付业务核算及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岗位的业务核算,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较简单的业务核算;电算会计核算上机操作。

⑶考取会计证和会计电算化证。

3.完成方式

(1)跟班听课学习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参加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完成本项目导向2.⑵操作,提交纸质会计账簿、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电算会计核算提交机打装订后的记账凭证(附相关原始凭证)、提交会计账簿、报表信息存储盘。

(3)跟班听课学习或自学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考试课程。

4.完成时间

第二学期期末。

5.成绩计算

《会计电算化》期末成绩=上机操作成绩×40%+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基础理论知识分数×30%+会计电算化证×30%

《财务会计上》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

+操作技能分数×80%

第一级会计职业能力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会计证、电算化证×30%+操作技能分数×50%)×80%

(三)第三项目导向

1.涉及课程

《经济应用文写作》、《财务会计下》和《成本会计》。

2.导向内容

(1)掌握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下列操作技能:在掌握此项以前项目导向2.⑵操作能力的基础上,在第二项目3.⑵资料基础上,处理流动和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与政府补贴、利润及其分配业务核算、编写财务会计报告;销业务核算和产品生产成本计算。

3.完成方式

(1)跟班听课学习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参加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完成本项目导向2.⑵操作,提交纸质会计账簿、利润表、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有关附表;提交产品成本核算的费用分配表、成本计算、产成品入库单等;提交纸质和电子版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4.完成时间

第三学期期末。

5.成绩计算

《经济应用文写作》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基础理论知识分数

×20%+会计报表附注×40%+财务情况说明书×40%

《财务会计下》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

+操作技能分数×80%

《成本会计》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操作技能分数×80%

第二级会计职业能力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操作技能分数×50%+成本会计操作技能分数×30%)×85%

(四)第四项目导向

1.涉及课程

《会计报表分析》和《经济数学》。

2.导向内容

(1)掌握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下列操作技能:在掌握此项以前项目导向2.⑵操作能力的基础上,利用第三项目3.⑵资料,运用经济数学理论,分析会计报表、编写会计报表分析相关报告。

3.完成方式

(1)跟班听课学习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参加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完成本项目导向2.⑵操作,提交纸质或电子版会计报表分析相关报告。

4.完成时间

第四学期期末。

5.成绩计算

《经济数学》期末成绩=平时成绩×40%

+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基础理论知识分数×60%

《会计报表分析》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

×20%+会计报表分析相关报告×80%

第三级会计职业能力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会计报表分析相关报告[注1]

×80%)×90%

[注1]会计报表分析相关报告所用基础数据与第三项目3.⑵数据不符的,会计报表分析相关报告成绩按不高于60分评定。

(五)第五项目导向

1.涉及课程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财务管理》。

2.导向内容

(1)掌握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下列操作技能:在掌握此项以前项目导向2.⑵操作能力的基础上,利用第三项目3.⑵资料,运用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等方面的知识、技能、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完成财务管理实务操作。

3.完成方式

(1)跟班听课学习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参加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完成本项目导向2.⑵操作,提交纸质或电子版财务管理分析报告、预测方案等。

4.完成时间

第五学期期末。

5.成绩计算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期末成绩=平时成绩×40%+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基础理论知识分数×60%

《财务管理》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财务管理分析报告、预测方案×80%

第四级会计职业能力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财务管理分析报告、预测方案[注2]×80%)×95%

[注2]财务管理分析报告、预测方案所用基础数据与第三项目3.⑵数据不符的,财务管理分析报告、预测方案成绩按不高于60分评定。

(六)第六项目导向

1.涉及课程

《计算机网络基础》和《管理会计》。

2.导向内容

(1)掌握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掌握下列操作技能:在掌握此项以前项目导向2.⑵操作能力的基础上,利用第三项目3.⑵资料,运用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知识、技能、管理会计基本理论,完成管理会计实务操作。

3.完成方式

(1)跟班听课学习或自学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参加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

(2)完成本项目导向2.⑵操作,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管理会计分析、预测、决策报告。

4.完成时间

第六学期期末。

5.成绩计算

《计算机网络基础》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基础理论知识分数

×30%+平时上机操作成绩×70%

《管理会计》期末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会计报表分析相关报告×80%

第五级会计职业能力成绩=(闭卷测试本项目所涉及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数×20%+管理会计分析、预测、决策报告 [注3]×80%)×100%

[注3] 管理会计实训报告所用基础数据与第三项目3.⑵数据不符的,管理会计实训报告成绩按不高于60分评定。

结束语:世界是综合的,在实际生活中找不到一个纯粹的数学问题,也找不到一个单纯的会计问题。一直以来,教师多侧重于对所教课程的探究和分析,忽略了课程之间的联系;会计专业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模式的核心旨在改变传统的教与学,使学生成为“我要学”的学习主体。

由于篇幅所限,笔者对会计专业全部课程的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模式的构建等问题将另文研讨。

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教学改革之路漫漫其修远兮,作为一线教师吾将上下而求索,为完成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使命,奉献绵薄之力。

【参考资料】

[1] 邓泽民,侯金柱,著.职业教育教学设计.中国铁道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篇(3)

中图分类号:K92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桩基静载试验

根据合同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以及桩基施工情况,监理工程师应确定破坏试桩和工作试桩的数量、位置和具体要求,据此承包人拟订试桩方案,进行试桩准备。反力架试桩的锚桩设计和施工应包括在试桩准备中。试桩宜选择在有代表性地质情况的位置,并接近地质钻孔。

1.静载试桩申请报告,试桩准备及批复

1)试桩申请报告

承包人应在监理程序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试桩申请报告,详列试桩所在桥名、位置(桩号)以及试桩方案和准备工作情况。试桩申请报告可递交给总监(高级驻地),也可直接向桥梁工程师递交。

2)试桩准备

承包人应就已确定的试桩方式,具体拟订试桩方案。试桩方案应包括:

①加载装置设计、制作和标定、堆载平台、堆载物、反力锚桩设计和施工、反力架油泵标定等;

②确定加载方式、加载值及分级、卸载值分级、回弹量观测;

③桩基变形(沉降)值测试装置的标定安装,注意测试表基座的稳定性、刚度和灵敏度、标定百分表。

3)批复

试桩申请报告应由总监(高级驻地)现场考察准备工作情况后批复,也可直接由桥梁工程师检查批复。

2.试桩

1)按审定的加载方案逐级加载、检查加载值、稳压时间、变形值测读;应注意加载递增要均匀,不准冲击性加载;百分表测读变形应与各表大致同步,如明显不同步时,应找出原因;

2)注意加载中稳定标准和极限荷载的取定;

3)卸载和回弹量观察。

3.试桩报告

1)应总述试桩桥名、位置、试桩目的和性质、试桩装置及方案;

2)用规定表格,详细记载加载值、稳定时间和变形值以及卸载和回弹量值;

3)给出S—P(沉降—荷载)曲线和S—t(沉降—时间)曲线;

4)确定极限荷载。

4.试桩监理方式

1)静载试桩申请报告及批复。

2)静载试桩过程宜由现场监理旁站,检查加载情况,记录变形,参加研究试验中情况处理,并最终审定处理方法。

最后一级限荷载确定,或者连续沉降不停等异常情况,应有桥梁工程师在现场审定处理方法。

3)试桩报告应由桥梁工程师审查签批意见并报告总监(高级驻地)。

二、桩基动力检测

这里所指动力检测(下称动力试桩),一般指的是小应变范围的。若设计有大应变试桩要求,比如PDA试桩也可参考。

1.动力试桩申请报告及批复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范或监理程序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书面递交动力试桩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

1)拟聘请做动力试桩的单位名称,使用动力测桩技术的名称,使用检测仪器名称、型号、该承担测桩任务单位的测桩资格证书;

2)拟做动力测桩的桩基施工记录、试件强度报告。如果不能提供强度报告,应承包人要求也可测试,但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根据工程进展,可以分批检测已完工的桩基,测桩频率应按合同规范或图纸要求进行。

2.动力测桩申请报告

应由总监(高级驻地)或桥梁工程师批复,但宜实现征求熟悉桩基动力检测的监理人员的意见。

3.动力试桩准备

1)破桩头到设计标高,顶面要求清洁,平整无浮土物,便于粘贴测试元件;

2)附近不宜有强烈的电(磁)场、震动源;

3)提供电源;

4)提供各桩施工记录、地质书面资料(用以配合判读测桩结果)。

4.测桩

宜有熟悉动力测桩的监理工程师参加现场测试。

5.测桩报告审核

1)对测试报告提供的单桩质量判断、缺陷描述以及单桩允许承载力确定,应结合测试波形、计算参数、计算方法、施工及地质资料来考察选定。

2)对于严重缺陷桩,比如断桩,除确有施工记录为旁证依据等情况外,应慎下结论。必要时结合其它手段,比如取芯样试验来旁证。

6.桩基检测若干问题讨论

1)高应变动力和静力试桩比较,具有设备轻便,检测速度快和费用低等优点,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欢迎。

目前,用高应变动力试桩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2)桩身结构性检验;(3)沉桩能力分析;(4)桩机械监控;(5)桩在动载下的特性。

但是,动力试桩是通过短暂的瞬态动荷去推断桩的长期承载力,其精确性依赖于电子仪器所提供的数据和波形。尤其是灌注桩、断面不规则、混凝土材料均匀性差、选用代表性参数较困难,用动试桩法确定承载力及桩身结构性在灌注桩方面的经验不如预制桩成熟。

2)高应变法一般都是用重锤锤击桩顶,使桩土之间产生一定的塑性位移,即桩被打出一定贯入度。当锤击能量不足以使桩土之间产生足够的塑性位移,这时土强度得不到充分发挥,实测提供的承载力小于桩周土实际提供的极限值,动力试桩结果只能给出土强度被发挥的那部分承载力。

3)低应变法动力试桩主要是对桩的结构完整性进行检验,它对轻微缺陷和对浅部缺陷的判断优于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对缺陷的判断和缺陷性质定量判断优于其他低应变法,但该法不能随机抽样检测。瞬态机械阻抗法综合了反射波法和机械阻抗法的优点,可避免单一分析结果的偶然性,使采集数据更加可靠,检测的桩基质量更准确,本方法的有效测试范围为桩长与桩径之比值小于50。

4)动力试桩的精度,动力试桩判断桩身缺陷的误差不应大于±15%。它可以用开挖或取芯办法验证。但目前还难于判断缺陷的尺寸。

动力试桩确定承载力的准确度,唯一办法是和静载试桩结果比较,其误差在±20%范围内。

三、桩基钻芯样试验

根据合同规范和设计文件,或者施工过程中的情况及静载、动力测桩提供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桩基钻芯取样试验。

1.钻芯样试验申请报告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范或监理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书面递交钻芯样试验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

1)拟承接钻芯样检测单位名称、钻芯取样设备型号以及该单位从事该方面测试任务的资格证书;

2)钻芯取样试验的目的及具体测试方案。

2.批复

由总监(高级驻地)批复或者授权桥梁工程师批复申请报告,同时通知要求钻芯样桩位、取芯样直径、深度,包括指定在某桩上具置和其它试验要求。

3.钻芯取样

宜有现场监理旁站、考察。

A.芯样钻取情况;

B.成芯率;

C.注意钻芯考察的专门要求;

篇(4)

青少年体质普遍下降归因

中小学生缺乏运动、体质下降,是当前青少年体质健康方面比较普遍的问题。会上,王登峰着重分析了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的内生动力不足,学校体育工作外在激励力度不够。从内生动力来讲,学生体质状况、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情况,跟学生的成长评价有一定的关系,但关系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从学校的外在激励来讲,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开展体育工作的情况,跟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价关系不大。另外,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还存在现实问题,尤其是安全方面的困扰。如果学生在学校参加体育锻炼、体育竞赛中受到意外伤害,学校就会承担无限责任,很多学校因此不太愿意或不敢组织学生参与剧烈运动,甚至连正常的体育课,如果有一点点的危险性,都不敢组织。

其次,体育课教学效果和学校体育办学条件都存在不小差距。体育课如何吸引学生的兴趣、调动其积极性,除了在评价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外,还要让学生感受到体育课的乐趣,让他们在体育锻炼过程中获得真正的成长。在体育课教学中,要让学生真正“学会”一定的运动项目和技能,不断地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另外,很多学校无论师资还是场地、器材,都存在不小差距。

第三,思想观念落后。整个社会舆论尚未形成对于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的关注与支持。在很多家长心目中,考试成绩最重要,“孩子参与体育锻炼,就会影响其文化课成绩”。另外,在学生如何学习、提高他们的运动技能方面,也缺乏相应的科学认识。

以“基本制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三个《办法》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制度。分别规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地方体育工作报告等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过程和条件等。文件总体上以学生体质健康为主线,以学校体育教学改革为重点,以各地学校体育政策支持为保障,其目标是建立一套学校体育工作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着力点有三:一是聚合一个目标,即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二是健全一个机制,即通过监测评价学生、学校和地方的行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并与学业考核、素质评价、招生考试、质量监测、教育督导等教育评价框架相衔接;三是形成一个格局,即要通过三个办法的有机结合、相互配套、系统设计,综合形成“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引导学校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推动各地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整体格局。

《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强调各地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依据,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学校测试上报、部门逐级审查、随机抽查复核、动态分析预测、信息反馈公示、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在内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并着力建立“六项制度”:一是实行全体学生测试制度,二是完善上报数据审查制度,三是建立数据抽查复核制度,四是建立体质健康研判制度,五是实行监测结果公示制度,六是建立测试结果应用制度。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把学校体育的综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规定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责任和学校体育的“及格线”。该《办法》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一是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二是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三是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四是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五是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篇(5)

0 引言

煤田地质勘探过程中的煤质分析是数据处理、结果推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煤质检测数据是煤矿煤层储量估算以及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随着煤田地质勘探的不断深入、煤炭资源的紧张,煤质分析质量数据的监督工作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

为了保证煤质化验数据的准确性,根据国家级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实验室运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要求,采用实验室内检和实验室间比对是检测实验数据准确性的重要手段之一,比对的过程和评价可以验证并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也是实验室质量外部控制的一个重要途径。能力验证的通过,标志着实验室已具备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并可以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

黑龙江省煤田地质测试研究中心从事煤质化验工作历史悠久,多次参加由中国煤田地质测试协作区、国家级实验室协会组织的煤质分析能力实验测定、比对的能力验证实施活动。

1 能力验证的基本过程和技术方法

以中国煤田地质测试协作区的实验室比对为例,按照其年度工作计划,公布实验室参加比对的测试项目、时间要求、实验依据及相关的要求,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基本过程是:测试样品的制备、测试样品的分发、各参加比对单位进行测试并上报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各实验室测试结果、制定测试标准值、撰写结果报告,并通过技术交流方式与实验室进行沟通。

能力验证一般采用稳健技术处理[1],以稳健统计中的中位数作为指定值,标准化四分位距(标准IQR)为变动性度量值(目标标准偏差),Z比分数即实验室测试值和中位值的差值与目标标准偏差的比值(Z值)。

下表1列举了黑龙江省煤田地质测试研究中心参加2012年比对实验部分相关能力验证测试结果。

表1 2012年比对实验部分相关能力验证测试表

从表1中可以看出,测试研究中心的比对结果在良好,达到了参加比对实验室的平均百分率以上。如果出现超差的数值,应对出现问题结果或不满意结果的测试项目,可自行开展纠正措施。一般纠错处理流程如下:

组织召开技术分析首次会,确定纠错实施计划和纠错方案。对所有相关的测试实验仪器硬件、软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仪器维护记录和期间核查记录进行检查。对所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溯源性检查,核对标准值。对实验过程进行核查,检查全过程是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及有无异常情况出现。(必要时,重新校验试验仪器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编制检查分析报告,组织召开技术分析末次会,确定及实施整改措施,实现闭环。

2 能力验证过程的技术分析

根据测试研究中心实验室测试工作自身特点,在参加行业能力验证的基础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加CNAS、计量、质量体系等方面项目的能力验证。在测试中,要掌握煤的工业分析测试的控制要点。对于利用全自动工业分析仪测试,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同时要进行标准值不确定度的检验,测试研究中心在完成能力验证测试样品工作前,用标准物质的工业分析标定结果,并检查标准物质测试证书在有效期内。

2.1 仪器设备检定在标准有效期内

在完成编码样品测试之前,最好重新校对全自动工业分析仪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测试样品的空干基水分和测试项目最好在一个工作日完成,避免水分测试不准确给样品的换算工作带来偏差,对灰皿和坩埚应做恒重。实验过程中的操作要求准确,严格按照相关实验标准和仪器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快灰法时,炉温升至850℃推进煤样的速度不能过快,以防煤样爆燃引起飞溅损失。[2]升温速度不能过快,以防生成的硫氧化物不能及时排出,被碱性氧化物固留在灰中。

在对挥发分测定时,应注意关闭马弗炉烟囱,在试验过程中必须保证在3min内回升到890℃以上。[2]坩埚盖要严密,不允许使用带槽的坩埚盖,防止空气进入氧化煤样导致结果偏高;坩埚应放置在炉内的恒温区,避免炉温低导致结果偏低。

2.2 煤的发热量测试的关键

发热量测定的影响因素很多,其中以下因素最关键:量热仪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试验必须完成,热容量在一些试验条件有变化的情况下必须重新标定;内筒水量保证每次相差不超过0.5g,避免氧弹内充氧压力不足导致燃烧不完全;样品燃烧过程中发生喷溅情况时应重做,实验室最好有温度连续测定仪对室温进行监控

氧弹放入内筒时应首先做气密性检查,试验结束后对氧弹内部也应进行检查,观察试样是否完全燃烧;测量出未烧完的点火丝长度,以便后步计算。

2.3 煤中全硫测试的关键

实验中时对测硫仪要求很高,要检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按标准要求配置电解液,检查净化系统是否有效,检查系统气密性除完成好精密度和准确度的试验以外,采用库仑法和红外法测定硫时,所使用的煤标准物质的硫含量与被测样品的硫含量相差较大时,会对测定结果造成偏差,因此先将测试样品进行检测,再选用标准值与测试样品测试值相接近的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标定。

2.4 煤中氢含量测试的关键

在氢值测定工作中,避免结果偏差时应注意的事项有:检查净化系统的干燥剂是否有效,连接管是否漏气;煤中水分应测定准确并减去水中氢含量(即空白值);电解池中电解反应是否完全也会造成对测试结果有偏差。

3 结语

对于煤田地质勘探煤质化验室,为保证相关煤质检测项目的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其中采用不同实验室间比对是重要的手段之一,而能力验证就是一种实验室间的比对活动,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即提供了一个全国各行业之间的相关煤质实验室的试验数据比对的平台,无论目的是申请实验室认可,或是作为一个检测实验能力的对比手段参加相关活动,都可对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提高带来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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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软件产品 软件测试 软件外包 CMMI 软件质量

软件定义一切这一新兴概念的提出,昭示着软件界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软件技术的发展将越来越快。与此同时,软件质量也得到软件行业的重视。而确保软件质量的方法有多种,如:在软件开发过程中进行规范化管理,可以避免开发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安全的设计习惯;进行软件测试则能发现软件潜在的质量问题和验证软件使用中的可靠性等。

软件对测试的需求,使从事软件测试行业的人员快速增多。软件测试技术的发展和用户对第三方测试的需求,促进了软件测试外包行业的发展和兴起。另一方面,软件测试外包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战略目标所需的资源和企业自身资源之间存在的缺口。在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越来越多的专业化测试团队快速成长起来,软件测试外包也越来越普遍。

为加强软件测试外包的规范化管理,本文提出一种基于CMMI的软件测试外包管理方法。该方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软件工程化水平,使软件测试外包活动可以更有效地进行,从而达到不断提高软件质量的目的。

1 软件测试外包管理架构设计

1.1 基于CMMI的管理过程改进

CMMI是由卡内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室开发的软件成熟度模型,是一种集成过程改进模型。但是,CMMI模型只是规定了每个过程域应该“做什么”,并没有指明每个过程域具体“怎么做”。

为了具体解决“怎么做”的问题,本文提出一种新的软件过程管理架构。本文将软件管理活动规范成进入准则、输入、活动步骤及要求、输出和完成准则等五个部分,如图1所示。

其中,输入是来自以前活动的工作产品;进入准则是判断是否可以进入本次活动的依据;活动步骤及要求是本次活动的具体内容;完成准则是判断本次活动是否完结的依据;输出是通过本次活动创建的工作产品。

1.2 软件测试外包管理过程架构

软件测试外包是指甲方公司将项目完全交给乙方公司,由乙方公司出人力物力,完成软件的测试工作,并按照客户需求,提供测试计划制定、测试用例编写等一系列测试技术服务。本文提出的软件测试外包管理过程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签订软件测试外包合同、软件测试外包活动的执行与管理、验收软件测试外包活动,如图2所示。其中三个活动的具体执行分别遵循2.1节中提出的管理过程。

1.3 软件测试外包人员角色

为加强软件测试外包管理过程,需要定义的人员角色包括软件技术负责人、软件合同负责人、分包方代表、客户代表、软件质量师、软件配置管理员。各人员分工主要为:

软件技术负责人:提供软件测试需要的代码、程序和文档,并负责相关解释。

软件合同负责人:负责软件测试外包合同的起草、活动的管理和验收。

分包方代表:负责参加软件测试外包合同和验收外包合同的评审,组织测试外包活动中的相关评审。

客户代表:负责参加软件测试外包合同和验收外包合同的评审。

软件质量师:监督整个软件测试外包活动的过程符合性和产品符合性。

软件配置管理员:对软件测试外包活动产生的工作产品进行配置管理。

2 软件测试外包管理具体实现

2.1 签订软件测试外包合同

根据对软件测试外包项目的技术特征和非技术特征所作的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供方,与供方签订软件测试外包合同。

2.2 进入准则

本活动的进入准则包括:

(1)软件测试外包项目输入已经明确,需要测试的代码、软件、文档保持一致,测试输入通过相关评审并已入库。

(2)相关人员已经过选择供方、洽谈协议的有关技能的培训。

根据不同的外包测试级别,所需要准备的文档也不相同,如对于软件单元测试和软件部件测试需要提供的文档是《软件设计说明》,对于软件配置项测试需要提供的文档是《软件需求规格说明》,对于软件系统测试需要提供的文档是《系统/子系统需求规格说明》。

2.2.1 输入

本活动的输入包括:《合格供方名录》。

2.2.2 活动步骤及要求

(1)软件技术负责人和软件合同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确定需要由外部提供软件测试的产品和服务。a)在项目策划或制定技术方案时,软件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确定需要由外部提供的软件测试产品和服务,软件合同负责人负责审核软件技术负责人提出的测试产品和服务的完整性和合理性。b)软件技术负责人将软件测试外包的产品和服务列表,形成项目软件测试外包清单。c)该软件测试外包清单应纳入软件测试外包合同或《软件开发计划》。d)软件合同负责人选择供方。 ① 由软件合同负责人组织供方评价,实施测试供方的选择工作。优先从本组织的《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资质完整性好的供方。必须选择经过评审,能满足要求的分包方;在无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时,优先选择符合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4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软件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DILAC/AC01《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并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外包项目,供方必须具有同级的保密资质,并按本组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② 如果申请的供方在《合格供方名录》中,软件测试外包协议直接由软件技术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领导审批;如果申请的供方不在《合格供方名录》中,应按照本组织的合格供方评定程序进行正式选择。将候选供方的资质调查情况按照合格供方评定程序执行,同时将其提供的相应的质量、保密等资质证明文件作为附件。

(2)建立并评审软件测试外包合同。a)所有由外部提供软件测试产品必须同供方签订软件测试外包合同或其等效文件(以下均简称合同)。软件合同负责人负责起草合同。b)软件合同负责人需要和供方确定,定期检查供方进展情况的监控计划,将监控计划或等效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监控计划需要明确里程碑监控、联合评审的时机、供方进度安排等。c)在供方协议执行前或做任何更改之前,项目软件技术负责人按照软件评审规程要求评审软件测试外包合同。d)客户有要求时,应邀请客户或客户代表参与对合同的评审。e)软件技术负责人与分承制方仔细审查合同的每个条款,确保合同没有错误和隐患,由组织领导或授权代表签订合同。

2.2.3 输出

本活动的输出包括:软件测试外包合同及其附件。

2.2.4 完成准则

本活动的完成准则包括:软件测试外包合同已经签订。

2.3 软件测试外包活动的执行与管理

软件合同负责人和供方共同执行软件测试外包合同,监督供方协议的执行。

2.3.1 进入准则

本活动的进入准则包括:软件测试外包合同已经签订。

2.3.2 输入

本活动的输入包括:软件测试外包合同及其附件。

2.3.3 活动步骤及要求

(1)软件合同负责人将外包项目的具体实施要求(文档编写要求、技术规范)及时传递给供方。

(2)依据合同中监控计划的规定对供方进行监督,具体包括:a)按照供方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里程碑,召开项目协调会或由供方提供跟踪报告,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供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充分性、项目风险情况等,并对供方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b)软件合同负责人应测量供方项目的进展、测试质量的情况,记录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偏差。

(3)软件合同负责人参加里程碑监控、联合评审,填写里程碑评审报告,并保存评审报告/会议纪要/跟踪报告的复制件。

(4)软件合同负责人应协调和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包括:a)当供方进度或测试质量达不到要求时,软件合同负责人应协调供方,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b)软件合同负责人正式评审和监督活动中发现测试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计划的偏差大于20%时,软件合同负责人应与供方进行交流找出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2.3.4 输出

本活动的输出包括:软件测试产品、阶段评审报告和实施过程的相关记录。

2.3.5 完成准则

本活动的完成准则包括:合同规定的测试产品和服务完成且齐套,通过了相关的评审和检查。

2.4 验收软件测试外包活动

对供方提交的软件测试产品(一般指软件测试需求规格说明、软件测试计划、软件测试说明、软件测试报告以及相关的记录文件)进行验收,证明供方提交的软件测试产品能够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2.4.1 进入准则

本活动的进入准则包括:供方已经完成合同规定的软件测试产品和服务。

2.4.2 输入

本活动的输入包括:

(1)软件测试外包合同及其附件。

(2)供方提供的软件测试产品。

(3)软件测试外包活动中形成相关管理类记录文件。

2.4.3 活动步骤及要求

(1)软件合同负责人评价并验收供方提交的软件测试产品。

制定验收大纲;在验收前与供方一起,按照本组织软件评审规程的要求评审验收大纲;依据验收大纲,组织召开供方产品验收会,执行验收评审,记录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交验收报告,验收结论设为: 通过:实施交付。有条件通过:实施交付,并形成会议纪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确认计划。未通过:不能交付。形成会议纪要,提出解决问题措施、确定再次交付/验收的日期。软件合同负责人测量供方提供的软件测试产品的规模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软件质量师跟踪发现的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2)软件技术负责人组织软件外包测试产品的移交和纳入本组织的受控库,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合同。移交后,软件合同负责人依据供方交付产品的情况,评价供方性能,并填写供方监督记录。

2.4.4 输出

本活动的输出包括:验收报告。

2.4.5 完成准则

本活动的完成准则包括:供方提交的软件测试外包产品已经移交完成。

3 总结

基于对CMMI模型的研究,本文提出了一种供方协议管理过程域在软件测试外包领域的具体的实施方案,解决了“怎么做”的问题。本文的软件测试外包活动三部分组成,分别是签订软件测试外包合同、软件测试外包活动的执行与管理、验收软件测试外包活动。简述了这三个活动的具体步骤,保证每个步骤都有相关证据遗留,将软件工程落到实处,对提高组织的软件产品质量和软件工程化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卫.关于计算机软件发展的研究[J].生物技术世界,2003.

[2]巨振乐,赵明辉.正在兴起的软件测试外包.时代经贸,200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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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学习英语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也是广大学生、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一环就是掌握词汇。因为在阅读英语文章的过程中,随时都会接触到新单词、新用法,所以一个人所掌握的词汇量很难确切地计算出来。且随着不断的学习,脑中的词汇量会不断地增加,所掌握词汇的意思也逐渐丰富,单纯用诸如“会10000个词”来描述一个人的英语水平,是极不科学的。本专题将探讨一些估测词汇量的方法,并给出计算一个人词汇量的公式。

2.研究价值

如能较为确切地掌握自己的词汇量,便可对自己的英语学习成果了如指掌,也可获知自己可参加何种水平的英文测试,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将各类语言考试所需的词汇量列举如下:

高考英语(NMET):2000~3000个

大学四级英语(CET-4):4600个

大学六级英语(CET-6):6000个

托福(TOEFL):10000个

雅思(IELTS):10000个

商学院英语考试(GMAT):20000个

法学院英语考试(LSAT):20000个

研究生院英语考试(GRE):30000个

(二)研究目标和假设

1.目标

可较准确估测一个人掌握的英语词汇量。

2.相关性

受测人的词汇量与“中文同义词选择”、“英文同义词选择”、“英文反义词选择”、“英文类比词选择”相关,且相关度可用公式表述,该公式可用来估测一个人所掌握的词汇量。

3.测量误差

尽可能将估测词汇的误差控制在总词汇量的1%以内。

4.受测人假设

因为对受测者所做的测试是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所以可认为测试的结果是受测的一瞬间,受测人所掌握的词汇量在这一瞬间内没有变化。

(三)研究方法

综合各种词汇测验的优点,构架出估测词汇量实验测试的方法。

1.中文同义词选择

给出一个单词的中文释义,列出4-5个选择项,由受测人选择正确的中文释义。

2.英文同义词选择

给出一个英文单词的英文同义词,有时为同义解释性短语,列出4-5个选择项,由受测人选择正确的英文同义词。

3.英文反义词选择

给出一个英文单词的反义词(即在每个单词的众多意义中,有一点相反即可),列出4-5个选择项,由受测人选择。

4.英文类比词选择

给出一对英文单词,给出4-5对英文单词作选择项,由受测人选择在逻辑关系上相同的一对单词。例如,司机一开车,教师一讲课。数据分析、测试数据有以下几个:

(l)出题词库:即所考的单词是属于什么范围的,会一个生僻词要难于会一个常用词。词库容量记为N。

(2)总题数:一张试卷所含的总题数,记为T。

(3)答对数:记为d。

(4)答错数:记为C。

(5)未答数:记为w。

(6)反应时间:记为S,反应时间总和为考试时间S=s。

(7)选择项数:x=4或5

(四)研究进度

2001年3月,设备、资料准备阶段(开题准备)。

2001年4月,进行词汇量测试并收集数据、分析数据。

2001年5月,进行论文写作(结题)。

(五)设备及导师要求

1.计算机测试需要

计算机一台,《我爱背单词》光盘一张,《轻轻松松背单词》光盘一张,《韦氏大词典》光盘一张。

2.笔试需要

在学校帮助下印刷试卷若干张,并请教师组织对我班同学进行一次测验。

(六)导师聘请

请学校聘请著名词汇专家作为我的导师。

三、专题研究开题报告撰写指导

严格地说,专题(项目)研究开题报告应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专题(项目)研究方案。但现在有不少人将其单独列为一项。单独列为一项的开题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题(项目)名称(与研究方案相同)

2.专题(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与研究方案相同)

3.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就是本专题(项目)有没有人研究,研究达到什么水平、存在什么不足,以及正在向什么方向发展等。开题报告的这些内容,一方面可以论证本专题研究的地位和价值,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专题研究人员对本专题研究是否有较好的把握。我们进行任何科学研究,必须清楚地了解该问题的研究现状,这在第一部分已经谈到。

4.专题(项目)研究的理论依据

研究性学习的专题(项目)基本上都是应用研究,这就要求我们的研究必须有一些基本的理论依据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

5.专题(项目)主要研究的内容、方法(与研究方案相同)

6.研究工作的步骤

专题(项目)研究的步骤,也就是专题研究在时间和顺序上的安排。研究的步骤要充分考虑研究内容的相互关系和难易程度。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基础问题开始,分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从什么时间开始,至什么时间结束都要有规定。

7.专题(项目)参加人员的组成和专长

主要看参加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水平,尤其是专题负责人的水平怎么样。如果参加人员和负责人既没有理论又没有实践经验,这个专题将无法很好地完成,也就无法被批准立项。

8.现有基础

主要是人员基础和物质基础。很多专题对人员和设备方面要求是比较高的,如果基本的研究条件都没有,这个专题同样不能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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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四)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评价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学成果通过市场竞争、社会实践和生产实践,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方法得到评价和认可。

(五)科技成果鉴定严格实行归口管理,杜绝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保证《鉴定办法》的有效贯彻。

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国家科委科技成果司负责执行。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各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二、鉴定范围

(一)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1本条所称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

(1)国家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如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只对专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八六三计划只对重大技术项目和课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

(2)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计划的范围,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商定,报国家科委备案。对于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科技计划,就科技成果鉴定来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同意可视为省级科技计划的一部分;

(3)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国务院各部门科技司(局)管理和认定的科技计划。

2本条所称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3少数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2)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3)经实践证明能应用;

(4)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凡科技计划外重大应用技术成果申请鉴定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批准,否则不能组织鉴定。

4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制定。

5执行科技计划所完成的应用技术成果,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评价和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鉴定。

(二)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是指自然科学中纯理论性研究的结果,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其评价方法,应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引起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来获得认可,并由所在单位学术机构出具综合评价意见。

对于可以直接指导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理论成果,它的作用不仅表现为论文的学术价值,还表现在被该理论指导的应用技术成果上,这种应用性理论成果可以视同应用技术成果,并依照《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鉴定。

2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研究结果,主要表现形式为研究报告。

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以该项目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日期为限,申请日后不组织鉴定,局部技术已申请专利但整体未申请专利且符合《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用技术成果可以申请鉴定。

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是指由研究开发方按照《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将研究开发的结果转让给其他企业,并投入工业生产的应用技术成果,应该由生产实施单位作出评价。

5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除《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外,应通过市场机制得到社会认可。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是指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或主管行业部门规章明确规定,必须按照法律、规章的规定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审定的科技成果,如《药品管理法》和《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规定,新药必须由“卫生部药品审评委员会”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应用;农业新品种必须经农业部确认的专门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后才能正式推广应用。这些都是评价和审查科技成果的方式,因此,无需再组织鉴定。

凡不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都不得受理鉴定的申请。通过其它方法评价的科技成果,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以下简称《鉴定证书》)格式。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国家资源有破坏作用,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科技成果(包括三废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科技成果),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受理鉴定的申请。已经受理正在进行鉴定的,应立即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三、鉴定组织

(一)根据《鉴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国家科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是科技成果鉴定的具体组织单位。

1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可以视具体情况授权省政府有关业务厅、局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科委组织鉴定。

2国务院有关部门,有特殊情况的,经商国家科委同意后,可授权其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或派出机构)组织鉴定。

3组织鉴定单位同意组织鉴定后,可以直接主持该项科技成果的鉴定,也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的需要,委托有关单位对该项科技成果主持鉴定。受委托主持鉴定的单位为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如:国家教委可委托清华大学主持由该校某系完成项目的鉴定;农业部可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主持其所属研究所完成项目的鉴定;冶金部可委托武汉钢铁公司主持其下属企业完成项目的鉴定等)或其他有关单位;但不得委托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自己的科技成果主持鉴定。主持鉴定单位要对组织鉴定单位负责。

(二)根据《鉴定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鉴定分为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三种鉴定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1检测鉴定:凡通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检验、测试,性能指标可以达到鉴定目的的科技成果(如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新材料等),组织鉴定单位应采用检测鉴定形式。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应依据检测报告对检测项目作出质量和水平的评价。凭检测报告难于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作出质量和水平评价时,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依据检测报告,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省、部级专业技术检测机构,由省、部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科委制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认定标准确定,并报国家科委备案。

2会议鉴定:对于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演示、测试和答辩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组织鉴定单位根据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内容可聘请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到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被聘专家不得以书面意见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不得因专家不到会临时更换鉴定委员。鉴定结论必须经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才有效。不同意见应在鉴定结论中明确记载。

3函审鉴定:不需要组织同行专家到现场进行考察、测试和答辩,由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即可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函审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提出书面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专家四分之三以上的意见形成。不同意见应在结论中明确记载。

(三)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参加鉴定工作的同行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特殊情况是指:个别地区专业不全,缺少高级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某些新型学科和边缘学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少;某些部门因保密的需要,选聘社会上专家受到限制。

2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同行专家”是指最接近被鉴定科技成果所涉及的专业的科技人员,选聘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或函审小组或检测鉴定小组)时,应尽可能同时有教学、科研、生产三方面的专家参加。

下列人员不得选聘为科技成果鉴定专家: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人员;

(2)计划任务下达单位的人员;

(3)任务委托单位的人员;

(4)长期脱离教学、科研、生产的党政机关管理人员。

由于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某些科技成果涉及国家秘密,不宜扩大知密范围,可以聘请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任务下达或委托单位的同行专家参加鉴定,但不能聘请直接参加被鉴定的科技成果的研制工作的人员。

(四)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结论。并对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有义务和责任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保守秘密。

(五)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不得干涉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独立地进行鉴定工作,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鉴定专家在鉴定工作中提出与鉴定工作有关的请求,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作出明确答复。

四、鉴定程序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当负责鉴定的全部过程,但不得成立鉴定领导小组领导鉴定工作。

(一)鉴定申请的渠道

根据《鉴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可按下列渠道申请鉴定:

1完成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鉴定;

2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申请鉴定;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经完成单位共同协商,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鉴定,同一科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不得多单位分头申请鉴定;

4属于多学科、跨行业的,整体性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鉴定申请的主管机关可以向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报告,由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二)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应当符合《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范围,并具备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1没有完成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的一律不能申请鉴定,“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约定要求,主要是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与指标。

2凡有异议或争议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不得受理鉴定申请,应待异议或争议解决后方可受理鉴定申请。

3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主要包括:

(1)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2)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4)设计与工艺图表;

(5)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6)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以及国家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和查新结论报告;

(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8)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9)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0)准确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解决该项成果技术问题所作贡献大小排序);

(11)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上述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三)申请鉴定的程序为: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向组织鉴定单位提交申请;

2申请鉴定单位应在其建议的鉴定日期前二个月将鉴定申请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同时报送组织鉴定单位;

3能独立应用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经下达任务的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单独申请鉴定。“重大阶段性成果”是指在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取得的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四)组织鉴定单位接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认真地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在三十天内批复审查意见。形式审查由组织鉴定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技术性审查由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业务管理机构共同进行。

1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属于鉴定范围内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和起草的《鉴定证书》是否正确无误;

(3)提交的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要求;

(4)成果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排序是否正确,有无成果权属争议等问题。

2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报送的文件和技术资料内容是否正确、翔实;

(3)初步判别技术的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成熟性、可靠性、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组织鉴定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或者其所会同的有关业务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听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技术情况介绍。

3组织鉴定单位在完成审查后,应及时作出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同意组织鉴定的

A确定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确定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时可分三种情况:由组织鉴定单位组织和主持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组织鉴定,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鉴定;责成其他有组织鉴定权的单位组织鉴定。

B确定鉴定形式。采用检测鉴定时,根据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确定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并同时下达《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采用会议鉴定时,确定鉴定委员会名单及正、副主任委员,需要现场测试的,确定测试专家组名单;采用函审鉴定时,确定函审专家组名单及正、副组长。

C责成其他单位组织鉴定时,需要采用的鉴定形式和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名单由被责成的组织鉴定单位确定。

(2)不同意组织鉴定的,应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根据《鉴定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

(1)鉴于目前国家科委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尚处于试用阶段,人库专家的数量和专业以及地区的分布等还有待补充和完善,部分省、部的专家库尚未建立,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时,可先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A从国家科委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部已建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中选聘;

B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C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业务管理部门推荐;

D由本单位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推荐。

(2)组织鉴定单位在确定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名单时,应事先征得专家的同意。

(五)鉴定步骤

1检测鉴定步骤

按《科技成果检测鉴定规则(试行)》进行,程序如下:

(1)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对口的检测机构,向检测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下达“委托书”“委托书”是检测机构受理检测鉴定的依据;

(2)成果完成单位持“委托书”并携带成果实物和相关技术资料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必要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向检测机构介绍成果的具体情况,但不得干扰检测机构独立进行检测工作;

(3)检测机构在接到“委托书”和被检测的成果后,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二个月;

(4)检测机构须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以下简称“专用章”),“专用章”由检测机构的认定机构统一刻制;

(5)检测机构对被检测成果的个别技术指标不能进行检测时,可委托其它机构对该指标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使用成果完成单位的仪器或设备,但事先必须确定该仪器或设备的可靠性;

(6)检测机构认为被检测成果不在本机构的检测范围之内时,应及时向组织鉴定单位提出,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其它检测机构;

(7)检测数据难以全面表证被鉴定成果性能、水平时,组织鉴定单位可会同检测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形式书面评价意见;

(8)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一并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组织鉴定单位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作为《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

(9)《鉴定证书》的颁发,按会议鉴定步骤中《鉴定证书》的颁发规定办理;

(10)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2会议鉴定步骤

(1)会前准备

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另发与鉴定会有关的通知或请柬),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组织鉴定的文号和机构;组织鉴定单位和主诗鉴定单位名称;鉴定形式;鉴定日期、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具体事宜。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改变召开鉴定会时发资料的做法。

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测试组工作期间,成果完成单位应该为测试组积极创造条件,配合测试组顺利完成测试工作。

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

D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

E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

(2)鉴定会过程(通常程序)

A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鉴定会开始,宣读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的批复文件,宣布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告出席鉴定会专家人数,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技术鉴定。

B在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成果完成单位、专家测试组、用户单位等分别作技术报告、测试报告、应用报告。

C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

D专家质疑。专家根据已经审阅的鉴定材料和听取的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用户报告、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等,提出质疑。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据实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提供所需要的原始技术资料。

E专家评议。采取背靠背的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独立评议,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派一至二名代表列席会议(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了解专家评议情况,但不得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发表评价意见。

鉴定委员会评议内容包括: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核对起草的《鉴定证书》与提交鉴定会审查的技术资料是否相符。评议时,作出的总体性能、水平的评价要有可比的对象。

根据评议情况,由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不能由其他人代拟。不明确写上“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鉴定意见视为无效鉴定,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

参加鉴定会的专家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评议情况,特别是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对外泄露。

F鉴定意见形成后,鉴定委员会委员在鉴定意见原稿和《鉴定证书》中“鉴定委员会委员签字表”栏签字。不同意鉴定意见的委员有权拒绝签字。经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复印件交成果完成单位填写《鉴定证书》用。

科技成果经鉴定委员会评议未通过的,鉴定委员会应正式写出未通过的理由,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核后,通知成果完成单位,并报其主管部门。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发现鉴定意见有不符合《鉴定办法》和本规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向鉴定委员会指出,责成鉴定委员会改正。

G鉴定意见形成后,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领导主持会议,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在鉴定会上宣布鉴定意见,有关领导讲话。鉴定会结束。

特别注意事项:鉴定会开始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不能对被鉴定科技成果发表导向性评价意见;专家的技术咨询费应在专家评议后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发给,经费由成果完成单位支付。

(3)颁发《鉴定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结束后,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照国家科委制订的格式颁发《鉴定证书》。

A成果完成单位将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填写在《鉴定证书》的“鉴定意见”栏中,再将《鉴定证书》送主持鉴定单位和组织鉴定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署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组织鉴定的,由主管主任签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厅(局)组织鉴定的,由主管厅(局)长签字;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的,由科技司(局)主管司(局)长签字。

B《鉴定证书》由组织鉴定单位按年度统一编号,并填写“鉴定批准日期”。

C成果完成单位按国家科委制订的格式和尺寸要求印刷《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最多不超过五十份。

D印制的《鉴定证书》先送主持鉴定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主持鉴定单位印章,再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组织鉴定单位“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鉴定证书》生效。

E科技成果鉴定会全部程序完成后,组织鉴定单位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成果鉴定的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鉴定会的所有原始文件和资料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3函审鉴定步骤

(1)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函审专家组成函审组,并指定正、副组长。

(2)组织鉴定单位将同意鉴定的批复件、《科学技术成果函审表》(以下简称《函审表》)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初稿送函审专家审阅,函审专家收到函审材料后,按会议鉴定评议内容进行审查,在《函审表》中填写审查意见,一个月内将已填写审查意见的《函审表》、技术资料、《鉴定证书》初稿寄回组织鉴定单位。

(3)组织鉴定单位将各函审专家已填写审查意见的《函审表》寄函审组正、副组长,函审组正、副组长根据专家的函审意见,写出综合鉴定意见,签字后寄组织鉴定单位。

(4)鉴定意见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核后填写在《鉴定证书》的“鉴定意见”栏。

(5)函审鉴定意见原件和《函审表》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6)《鉴定证书》的颁发程序与会议鉴定相同。

篇(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明确规范科技成果鉴定操作规程,现将《科技成果鉴定规程)发送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科技成果鉴定规程》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

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

(国家科委1994年12月)

为了贯彻执行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第19号令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简称《鉴定办法》),正确理解《鉴定办法》的有关内容,规范科技成果鉴定的操作程序,特制订本规程。

一、科技成果鉴定的一般原则

(一)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是主管科技工作的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二)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目的是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四)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评价科技成果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学成果通过市场竞争、社会实践和生产实践,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方法得到评价和认可。

(五)科技成果鉴定严格实行归口管理,杜绝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带来的不良后果,以保证《鉴定办法》的有效贯彻。

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国家科委科技成果司负责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具体由各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二、鉴定范围

(一)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是指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1本条所称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

(1)国家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如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中只对专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八六三计划只对重大技术项目和课题取得的成果组织鉴定);

(2)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计划的范围,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商定,报国家科委备案。对于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科技计划,就科技成果鉴定来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同意可视为省级科技计划的一部分;

(3)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计划是指国务院各部门科技司(局)管理和认定的科技计划。

2本条所称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3少数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

(2)性能指标在国内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

(3)经实践证明能应用;

(4)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凡科技计划外重大应用技术成果申请鉴定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批准,否则不能组织鉴定。

4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制定。

5执行科技计划所完成的应用技术成果,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评价和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鉴定。

(二)根据《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是指自然科学中纯理论性研究的结果,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其评价方法,应根据国际惯例,通过国内外同领域的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引起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关注、评论和引用来获得认可,并由所在单位学术机构出具综合评价意见。

对于可以直接指导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理论成果,它的作用不仅表现为论文的学术价值,还表现在被该理论指导的应用技术成果上,这种应用性理论成果可以视同应用技术成果,并依照《鉴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鉴定。

2软科学研究成果是指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研究结果,主要表现形式为研究报告。

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以该项目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日期为限,申请日后不组织鉴定,局部技术已申请专利但整体未申请专利且符合《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应用技术成果可以申请鉴定。

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是指由研究开发方按照《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将研究开发的结果转让给其他企业,并投入工业生产的应用技术成果,应该由生产实施单位作出评价。

5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除《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外,应通过市场机制得到社会认可。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是指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或主管行业部门规章明确规定,必须按照法律、规章的规定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审定的科技成果,如《药品管理法》和《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规定,新药必须由“卫生部药品审评委员会”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应用;农业新品种必须经农业部确认的专门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后才能正式推广应用。这些都是评价和审查科技成果的方式,因此,无需再组织鉴定。

凡不组织鉴定的科技成果,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都不得受理鉴定的申请。通过其它方法评价的科技成果,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以下简称《鉴定证书》)格式。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国家资源有破坏作用,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科技成果(包括三废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科技成果),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受理鉴定的申请。已经受理正在进行鉴定的,应立即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三、鉴定组织

(一)根据《鉴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国家科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是科技成果鉴定的具体组织单位。

1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可以视具体情况授权省政府有关业务厅、局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科委组织鉴定。

2国务院有关部门,有特殊情况的,经国家科委同意后,可授权其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或派出机构)组织鉴定。

3组织鉴定单位同意组织鉴定后,可以直接主持该项科技成果的鉴定,也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具体情况和工作的需要,委托有关单位对该项科技成果主持鉴定。受委托主持鉴定的单位为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如:国家教委可委托清华大学主持由该校某系完成项目的鉴定;农业部可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主持其所属研究所完成项目的鉴定;冶金部可委托武汉钢铁公司主持其下属企业完成项目的鉴定等)或其他有关单位;但不得委托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自己的科技成果主持鉴定。主持鉴定单位要对组织鉴定单位负责。

(二)根据《鉴定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鉴定分为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三种鉴定形式具有同等效力。

1检测鉴定:凡通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检验、测试,性能指标可以达到鉴定目的的科技成果(如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新材料等),组织鉴定单位应采用检测鉴定形式。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应依据检测报告对检测项目作出质量和水平的评价。凭检测报告难于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作出质量和水平评价时,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依据检测报告,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省、部级专业技术检测机构,由省、部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科委制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认定标准确定,并报国家科委备案。

2会议鉴定:对于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演示、测试和答辩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组织鉴定单位根据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内容可聘请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到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被聘专家不得以书面意见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不得因专家不到会临时更换鉴定委员。鉴定结论必须经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才有效。不同意见应在鉴定结论中明确记载。

3函审鉴定:不需要组织同行专家到现场进行考察、测试和答辩,由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即可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函审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提出书面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专家四分之三以上的意见形成。不同意见应在结论中明确记载。

(三)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参加鉴定工作的同行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特殊情况是指:个别地区专业不全,缺少高级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某些新型学科和边缘学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少;某些部门因保密的需要,选聘社会上专家受到限制。

2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同行专家”是指最接近被鉴定科技成果所涉及的专业的科技人员,选聘同行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或函审小组或检测鉴定小组)时,应尽可能同时有教学、科研、生产三方面的专家参加。

下列人员不得选聘为科技成果鉴定专家:

(1)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人员;

(2)计划任务下达单位的人员;

(3)任务委托单位的人员;

(4)长期脱离教学、科研、生产的党政机关管理人员。由于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某些科技成果涉及国家秘密,不宜扩大知密范围,可以聘请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任务下达或委托单位的同行专家参加鉴定,但不能聘请直接参加被鉴定的科技成果的研制工作的人员。

(四)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结论。并对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有义务和责任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保守秘密。

(五)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不得干涉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独立地进行鉴定工作,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鉴定专家在鉴定工作中提出与鉴定工作有关的请求,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作出明确答复。

四、鉴定程序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当负责鉴定的全部过程,但不得成立鉴定领导小组领导鉴定工作。

(一)鉴定申请的渠道根据《鉴定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可按下列渠道申请鉴定:

1完成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鉴定;

2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申请鉴定;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经完成单位共同协商,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有权组织鉴定的单位申请鉴定,同一科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不得多单位分头申请鉴定;

4属于多学科、跨行业的,整体性能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鉴定申请的主管机关可以向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报告,由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二)申请鉴定的科技成果应当符合《鉴定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范围,并具备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1没有完成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约定要求的一律不能申请鉴定,“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约定要求,主要是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与指标。

2凡有异议或争议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单位不得受理鉴定申请,应待异议或争议解决后方可受理鉴定申请。

3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主要包括:

(1)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2)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4)设计与工艺图表;

(5)质量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6)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以及国家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和查新结论报告;

(7)用户使用情况报告;(8)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9)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0)准确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解决该项成果技术问题所作贡献大小排序);

(11)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上述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材料文件必须打印、装订整齐、符合档案部门的要求。

(三)申请鉴定的程序为: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经其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向组织鉴定单位提交申请;

2申请鉴定单位应在其建议的鉴定日期前二个月将鉴定申请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同时报送组织鉴定单位;3能独立应用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经下达任务的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单独申请鉴定。“重大阶段性成果”是指在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取得的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四)组织鉴定单位接到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认真地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并在三十天内批复审查意见。形式审查由组织鉴定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技术性审查由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业务管理机构共同进行。

1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属于鉴定范围内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和起草的《鉴定证书》是否正确无误;

(3)提交的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要求;

(4)成果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排序是否正确,有无成果权属争议等问题。

2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报送的文件和技术资料内容是否正确、翔实;

(3)初步判别技术的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成熟性、可靠性、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等。组织鉴定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或者其所会同的有关业务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听取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的技术情况介绍。

3组织鉴定单位在完成审查后,应及时作出批复,批复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同意组织鉴定的

A确定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确定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时可分三种情况:由组织鉴定单位组织和主持鉴定;由组织鉴定单位组织鉴定,委托有关单位主持鉴定;责成其他有组织鉴定权的单位组织鉴定。

B确定鉴定形式。采用检测鉴定时,根据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确定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并同时下达《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采用会议鉴定时,确定鉴定委员会名单及正、副主任委员,需要现场测试的,确定测试专家组名单;采用函审鉴定时,确定函审专家组名单及正、副组长。

C责成其他单位组织鉴定时,需要采用的鉴定形式和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名单由被责成的组织鉴定单位确定。

(2)不同意组织鉴定的,应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根据《鉴定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

(1)鉴于目前国家科委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尚处于试用阶段,人库专家的数量和专业以及地区的分布等还有待补充和完善,部分省、部的专家库尚未建立,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时,可先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A从国家科委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部已建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中选聘;

B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C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业务管理部门推荐;

D由本单位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推荐。

(2)组织鉴定单位在确定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名单时,应事先征得专家的同意。

(五)鉴定步骤1检测鉴定步骤

按《科技成果检测鉴定规则(试行)》进行,程序如下:

(1)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对口的检测机构,向检测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下达“委托书”“委托书”是检测机构受理检测鉴定的依据;

(2)成果完成单位持“委托书”并携带成果实物和相关技术资料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必要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向检测机构介绍成果的具体情况,但不得干扰检测机构独立进行检测工作;

(3)检测机构在接到“委托书”和被检测的成果后,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二个月;

(4)检测机构须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以下简称“专用章”),“专用章”由检测机构的认定机构统一刻制;

(5)检测机构对被检测成果的个别技术指标不能进行检测时,可委托其它机构对该指标进行检测,必要时可使用成果完成单位的仪器或设备,但事先必须确定该仪器或设备的可靠性;

(6)检测机构认为被检测成果不在本机构的检测范围之内时,应及时向组织鉴定单位提出,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其它检测机构;

(7)检测数据难以全面表证被鉴定成果性能、水平时,组织鉴定单位可会同检测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形式书面评价意见;

(8)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一并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组织鉴定单位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作为《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

(9)《鉴定证书》的颁发,按会议鉴定步骤中《鉴定证书》的颁发规定办理;

(10)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2会议鉴定步骤

(1)会前准备

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另发与鉴定会有关的通知或请柬),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批准组织鉴定的文号和机构;组织鉴定单位和主诗鉴定单位名称;鉴定形式;鉴定日期、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具体事宜。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改变召开鉴定会时发资料的做法。

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测试组工作期间,成果完成单位应该为测试组积极创造条件,配合测试组顺利完成测试工作。

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

D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

E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

(2)鉴定会过程(通常程序)

A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鉴定会开始,宣读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的批复文件,宣布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告出席鉴定会专家人数,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技术鉴定。

B在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成果完成单位、专家测试组、用户单位等分别作技术报告、测试报告、应用报告。

C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

D专家质疑。专家根据已经审阅的鉴定材料和听取的技术报告、测试报告、用户报告、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等,提出质疑。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据实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提供所需要的原始技术资料。

E专家评议。采取背靠背的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独立评议,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派一至二名代表列席会议(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了解专家评议情况,但不得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发表评价意见。

鉴定委员会评议内容包括: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核对起草的《鉴定证书》与提交鉴定会审查的技术资料是否相符。评议时,作出的总体性能、水平的评价要有可比的对象。

根据评议情况,由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不能由其他人代拟。不明确写上“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鉴定意见视为无效鉴定,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

参加鉴定会的专家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评议情况,特别是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对外泄露。

F鉴定意见形成后,鉴定委员会委员在鉴定意见原稿和《鉴定证书》中“鉴定委员会委员签字表”栏签字。不同意鉴定意见的委员有权拒绝签字。经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复印件交成果完成单位填写《鉴定证书》用。

科技成果经鉴定委员会评议未通过的,鉴定委员会应正式写出未通过的理由,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核后,通知成果完成单位,并报其主管部门。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发现鉴定意见有不符合《鉴定办法》和本规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向鉴定委员会指出,责成鉴定委员会改正。

G鉴定意见形成后,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领导主持会议,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在鉴定会上宣布鉴定意见,有关领导讲话。鉴定会结束。

特别注意事项:鉴定会开始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不能对被鉴定科技成果发表导向性评价意见;专家的技术咨询费应在专家评议后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发给,经费由成果完成单位支付。

(3)颁发《鉴定证书》

科技成果鉴定结束后,由组织鉴定单位按照国家科委制订的格式颁发《鉴定证书》。

A成果完成单位将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填写在《鉴定证书》的“鉴定意见”栏中,再将《鉴定证书》送主持鉴定单位和组织鉴定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署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委组织鉴定的,由主管主任签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厅(局)组织鉴定的,由主管厅(局)长签字;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的,由科技司(局)主管司(局)长签字。

B《鉴定证书》由组织鉴定单位按年度统一编号,并填写“鉴定批准日期”。

C成果完成单位按国家科委制订的格式和尺寸要求印刷《鉴定证书》,《鉴定证书》最多不超过五十份。

D印制的《鉴定证书》先送主持鉴定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主持鉴定单位印章,再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核,无误后加盖组织鉴定单位“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鉴定证书》生效。

E科技成果鉴定会全部程序完成后,组织鉴定单位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成果鉴定的有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鉴定会的所有原始文件和资料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3函审鉴定步骤

(1)组织鉴定单位选聘函审专家组成函审组,并指定正、副组长。

(2)组织鉴定单位将同意鉴定的批复件、《科学技术成果函审表》(以下简称《函审表》)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初稿送函审专家审阅,函审专家收到函审材料后,按会议鉴定评议内容进行审查,在《函审表》中填写审查意见,一个月内将已填写审查意见的《函审表》、技术资料、《鉴定证书》初稿寄回组织鉴定单位。

(3)组织鉴定单位将各函审专家已填写审查意见的《函审表》寄函审组正、副组长,函审组正、副组长根据专家的函审意见,写出综合鉴定意见,签字后寄组织鉴定单位。

(4)鉴定意见经组织鉴定单位审核后填写在《鉴定证书》的“鉴定意见”栏。

(5)函审鉴定意见原件和《函审表》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版权所有

(6)《鉴定证书》的颁发程序与会议鉴定相同。

篇(10)

2 .Beta 测试是验收测试的一种。( Y)

Acceptance testing

验收测试是部署软件之前的最后一个测试操作。验收测试的目的是确保软件准备就绪,并且可以让最终用户将其用于执行软件的既定功能和任务。

3 .验收测试是由最终用户来实施的。( N )

是由测试人员来实施的

4 .项目立项前测试人员不需要提交任何工件。( Y ) 工件:加工过程中生产对象

5 .单元测试能发现约80% 的软件缺陷。( Y )

6 .代码评审是检查源代码是否达到模块设计的要求。( N )

代码评审也称代码复查,是指通过阅读代码来检查源代码与编码标准的符合性以及代码质量的活动。

7 .自底向上集成需要测试员编写驱动程序。( Y )

自顶向下综合测试的具体步骤为:

1 以主控模块作为测试驱动模块,把对主控模块进行单元测试时引入的所有桩模块用实际模块替代;

2 依据所选的集成策略(深度优先或广度优先),每次只替代一个桩模块;

3 每集成一个模块立即测试一遍;

4 只有每组测试完成后,才着手替换下一个桩模块;

5 为避免引入新错误,须不断地进行回归测试(即全部或部分地重复已做过的测试)。

自底向上综合测试的步骤分为:

1 把低层模块组织成实现某个子功能的模块群(cluster);

2 开发一个测试驱动模块,控制测试数据的输入和测试结果的输出;

3 对每个模块群进行测试;

4 删除测试使用的驱动模块,用较高层模块把模块群组织成为完成更大功能的新模块群。

8 .负载测试是验证要检验的系统的能力最高能达到什么程度。( N )

负载测试(Load testing),通过测试系统在资源超负荷情况下的表现,以发现设计上的错误或验证系统的负载能力。在这种测试中,将使测试对象承担不同的工作量,以评测和评估测试对象在不同工作量条件下的性能行为,以及持续正常运行的能力。负载测试的目标是确定并确保系统在超出最大预期工作量的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此外,负载测试还要评估性能特征。例如,响应时间、事务处理速率和其他与时间相关的方面。

9 .测试人员要坚持原则,缺陷未修复完坚决不予通过。( N )

10 .代码评审员一般由测试员担任。( N )

11 .我们可以人为的使得软件不存在配置问题。( N )

是一种标识、组织和控制修改的技术。软件配置管理应用于整个软件工程过程。我们知道,在软件建立时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变更加剧了项目中软件开发者之间的混乱。

12 .集成测试计划在需求分析阶段末提交。( N )

执行阶段

1)时间安排 单元测试已经完成后就可以开始执行集成测试了

2)输入 需求规格说明书 概要设计 集成测试计划 集成高度设计 集成测试例 集成测试规程 集成测试代码(如果有) 集成测试脚本 集成测试工具 详细设计 代码 单元测试报告

3)入口条件 单元测试阶段已经通过基线化评审

4)活动步 骤 执行集成测试用例 回归集成测试用例 撰写集成测试报告

5)输出 集成测试报告

6)出口条件 集成测试报告通过集成测试阶段基线评审

二、选择题

1 .软件验收测试的合格通过准则是:(ABCD)

A . 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中定义的所有功能已全部实现,性能指标全部达到要求。

B . 所有测试项没有残余一级、二级和三级错误。

C . 立项审批表、需求分析文档、设计文档和编码实现一致。

D . 验收测试工件齐全。

2 .软件测试计划评审会需要哪些人员参加?( ABCD )

A .项目经理

B .SQA 负责人

软件质量保证(SQA)是建立一套有计划

目标 1: 软件质量保证工作是有计划进行的。

目标 2: 客观地验证软件项目产品和工作是否遵循恰当的标准、步骤和需求。

目标 3: 将软件质量保证工作及结果通知给相关组别和个人。

目标 4: 高级管理层接触到在项目内部不能解决的不符合类问题。

C .配置负责人

D .测试组

3 .下列关于alpha 测试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D )

A .alpha 测试需要用户代表参加

B .alpha 测试不需要用户代表参加

C .alpha 测试是系统测试的一种

D .alpha 测试是验收测试的一种

4 .测试设计员的职责有:( BC )

A .制定测试计划

B .设计测试用例

C .设计测试过程、脚本

D .评估测试活动

5 .软件实施活动的进入准则是:( ABC )

A .需求工件已经被基线化

工件加工过程中的生产对象。

基线化 一个文档如果经过讨论被通过了,被固定了,就可以说这个文档被“基线化”了,然后所有人就可以在这个“基线”的基础上工作。

B .详细设计工件已经被基线化

C .构架工件已经被基线化

D .项目阶段成果已经被基线化

三、添空

1. 软件验收测试包括:_正式验收测试,alpha测试,beta测试。

2. 系统测试的策略有: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负载测试,易用性测试,强度测试,安全测试,配置测试,安装测试,卸载测试,文挡测试,故障恢复测试,界面测试,容量测试,兼容性测试,分布测试,可用性测试

(有的可以合在一起,分开写只要写出15 就满分哦)

3. 设计系统测试计划需要参考的项目文挡有:_软件测试计划,软件需求工件和迭代计划。

4. 对

面向过程的系统采用的集成策略有:自顶向下,自底向上两种。

5. 通过画因果图来写测试用例的步骤为:

(1)根据程序规格说明书描述,分析并确定因(输入条件)和果(输出结果或程序状态的改变),画出因果图。

(2)将得到的因果图转换为判定表。

(3)为判定表中每一列所表示的情况设计一个测试用例。

四、简答

1. 区别阶段评审的与同行评审

答:

同行评审目的:发现小规模工作产品的错误,只要是找错误;

阶段评审目的:评审模块 阶段作品的正确性 可行性 及完整性

同行评审人数:3-7人 人员必须经过同行评审会议的培训,由SQA指导

阶段评审人数:5人左右 评审人必须是专家 具有系统评审资格

同行评审内容:内容小 一般文档 < 40页, 代码 < 500行

阶段评审内容: 内容多,主要看重点

同行评审时间:一小部分工作产品完成

阶段评审时间: 通常是设置在关键路径的时间点上!

2. 什么是软件测试

答:测试是为发现错误而执行程序的过程

软件测试就是利用测试工具按照测试方案和流程对产品进行功能和性能测试,甚至根据需要编写不同的测试工具,设计和维护测试系统,对测试方案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执行测试用例后,需要跟踪故障,以确保开发的产品适合需求。

3 简述集成测试的过程

答:系统集成测试主要包括以下过程:

1. 构建的确认过程。

2. 补丁的确认过程。

3. 系统集成测试测试组提交过程。

4. 测试用例设计过程。

5. 测试代码编写过程。

6. Bug的报告过程。

7. 每周/每两周的构建过程。

8. 点对点的测试过程。

9. 组内培训过程。

5 白盒测试有几种方法

答:总体上分为静态方法和动态方法两大类。

静态:关键功能是检查软件的表示和描述是否一致,没有冲突或者没有歧义。

动态:语句覆盖、判定覆盖、条件覆盖、判定条件覆盖、条件组合覆盖、路径覆盖。

6 系统测试计划是否需要同行审批,为什么

答:需要,系统测试计划属于项目阶段性关键文档,因此需要评审。

7Alpha 测试与beta 的区别

Alpha测试(α测试)是由一个用户在开发环境下进行的测试,也可以是公司内部的用户在模拟实际操作环境下进行的受控测试,Alpha测试不能由程序员或测试员完成。Alpha测试发现的错误,可以在测试现场立刻反馈给开发人员,由开发人员及时分析和处理。目的是评价软件产品的功能、可使用性、可靠性、性能和支持。尤其注重产品的界面和特色。Alpha测试可以从软件产品编码结束之后开始,或在模块(子系统)测试完成后开始,也可以在确认测试过程中产品达到一定的稳定和可靠程度之后再开始。有关的手册(草稿)等应该在Alpha测试前准备好。

Beta测试(β测试)是软件的多个用户在一个或多个用户的实际使用环境下进行的测试。开发者通常不在测试现场,Beta测试不能由程序员或测试员完成。因而,Beta测试是在开发者无法控制的环境下进行的软件现场应用。在Beta测试中,由用户记下遇到的所有问题,包括真实的以及主管认定的,定期向开发者报告,开发者在综合用户的报告后,做出修改,最后将软件产品交付给全体用户使用。Beta测试着重于产品的支持性,包括文档、客户培训和支持产品的生产能力。只有当Alpha测试达到一定的可靠程度后,才能开始Beta测试。由于Beta测试的主要目标是测试可支持性,所以Beta测试应该尽可能由主持产品发行的人员来管理。

答:Alpha 测试 在系统开发接近完成时对应用系统的测试;测试后仍然会有少量的设计变更。这种测试一般由最终用户或其它人员完成,不能由程序或测试员完成。

Beta 测试 当开发和测试根本完成时所做的测试,最终的错误和问题需要在最终发行前找到。这种测试一般由最终用户或其它人员完成,不能由程序员或测试员完成。

8 比较负载测试,容量测试和强度测试的区别

答:负载测试:在一定的工作负荷下,系统的负荷及响应时间。

强度测试:在一定的负荷条件下,在较长时间跨度内的系统连续运行给系统性能所造成的影响。

容量测试:容量测试目的是通过测试预先分 析出反映软件 系统应用特征的某项指标的极限值(如最大并发用户数、数据库记录数等),系统在其极限值状态下没有出现任何软件故障或还能保持主要功能正常运行。容量测试 还将确定测试对象在给定时间内能够持续处理的最大负载或工作量。容量测试的目的是使系统承受超额的数据容量来发现它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容量测试是面向数据 的,并且它的目的是显示系统可以处理目标内确定的数据容量。

9 测试结束的标准是什么?

答:用例全部测试。

覆盖率达到标准。

缺陷率达到标准。

其他指标达到质量标准。

10 描述软件测试活动的生命周期?

答:

测试周期分为计划、设计、实现、执行、总结。其中:

计划:对整个测试周期中所有活动进行规划,估计工作量、风险,安排人力物力资源,安排进度等;

设计:完成测试方案,从技术层面上对测试进行规划;

实现:进行测试用例和测试规程设计;

执行:根据前期完成的计划、方案、用例、规程等文档,执行测试用例。

总结:记录测试结果,进行测试分析,完成测试报告。

11 软件的缺陷等级应如何划分?

A 类— 严重错误,包括以下各种错误:

1 . 由于程序所引起的死机, 非法退出

2 . 死循环

3 . 数据库发生死锁

4 . 因错误操作导致的程序中断

5 . 功能错误

6 . 与数据库连接错误

7 . 数据通讯错误

B 类— 较严重错误,包括以下各种错误:

1 . 程序错误

2 . 程序接口错误

3 . 数据库的表、业务规则、缺省值未加完整性等约束条件

C 类— 一般性错误,包括以下各种错误:

1 . 操作界面错误(包括数据窗口内列名定义、含义是否一致)

2 . 打印内容、格式错误

3 . 简单的输入限制未放在前台进行控制

4 . 删除操作未给出提示

5 . 数据库表中有过多的空字段

D 类— 较小错误,包括以下各种错误:

1 . 界面不规范

2 . 辅助说明描述不清楚

3 . 输入输出不

规范

4 . 长操作未给用户提示

5 . 提示窗口文字未采用行业术语

6 . 可输入区域和只读区域没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E 类— 测试建议

4 怎么做好文档测试

仔细阅读,跟随每个步骤,检查每个图形,尝试每个示例。

检查文档的编写是否满足文档编写的目的

篇(11)

中图分类号:S851.3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6-0072-02

DHI测定是世界上普遍采用的提高奶牛生产管理水平的测定技术,其通过个体奶牛生产性能数据测定和牛群基础数据的分析,对个体奶牛和牛群的生产和遗传性能进行综合评定,发现奶牛育种和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以提高奶牛的生产水平和养殖效益。

1 DHI测定体系的概况

1.1 DHI测定的定义

DHI是一套完整的奶牛生产记录体系,即通过测试奶牛的奶量、乳成分、体细胞数等并收集有关资料,经分析后形成的反映奶牛场配种、繁殖、饲养、疾病、生产性能等信息,围绕这些信息可以进行有序、高效的生产管理,亦可为奶牛场饲养管理提供依据。

1.2 DHI测定的限制条件

参测牧场应该按照中国奶业协会关于奶牛编号的统一规定对牛只进行标记,有完整的牛只标识(牛籍图和耳号)、系谱和繁殖情况记录。进行DHI测定前先要与DHI测试中心联系,将参测牛只的出生日期、父母亲号、外祖父母号及最近的分娩日期和留犊情况等信息寄到测试中心,以便及时输入电脑作好测试准备。

DHI测定牛为产后5 d至干乳这一阶段的泌乳牛,测试间隔时间为21~42 d,一个泌乳期进行9~10次测定。测定主要内容为日产奶量、乳脂率、乳蛋白率、乳糖、体细胞数等,测试的内容可以根据生产实际作必要的增加,如可增加尿素氮的测定。

1.3 DHI测定的工艺流程

1.3.1 样品采集 泌乳牛在一个泌乳期中的产奶成绩是通过对其间隔一定天数的泌乳日产奶成绩的抽测估测而得到。这种对某个泌乳日的抽测,称为测定日。两个相邻测定日之间的间隔天数称为测定间隔。

泌乳期内每月采集一次,24 h按比例采样,1 d挤奶2~3次,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如一天3次挤奶,则早中晚比例为4:3:3或3:3:3摄取,比例可因挤奶间隔而作调整。奶样总量至少30 mL,一般为40~50 mL,测定间隔一般为26~33 d,平均30 d测定一次。

1.3.2 样品测试 对样品进行成分测定和记录,测定项目包括乳成分含量、乳脂率、乳蛋白率、乳糖、总固形物、体细胞数、尿素氮等。测定原理与方法为:乳成分测定是根据红外原理,根据各成分对红外线吸收程度不同而进行分析;体细胞测定是将奶样稀释,细胞核染色,然后通过电子显微镜自动计数而得。

1.3.3 数据处理 对测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内容包括:鉴定日的乳成分计算,包括脂蛋比、305 d的泌乳当量、高峰日、高峰产奶量、峰值比、持续力、体细胞(SCC)线性分析计算、体细胞(SCC)计算与奶损失等。

1.3.4 形成DHI报告 测定和计算后的数据要交由地区牛群改良协会或牛群改良协会认可的有关单位的数据处理中心,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形成报告,最后将有关信息反馈回牧场。

报告内容:DHI报告提供奶牛当月测定日的所有相关信息,有当天产奶量、乳脂率、乳蛋白率、体细胞数、奶损失、305 d预计产奶量和累计产奶量,有高峰天数,高峰产奶和上月信息追踪等。

1.4 DHI测定的作用和推广意义

DHI测定是一套完整的奶牛生产记录体系,可有效地改进奶牛的饲养管理,提高原料牛奶的质量,搞好奶牛的疾病防治工作,推进牛群的遗传改良。

通过测试每头泌乳牛的生产性能,使牧场管理建立在数据化、科学化的管理之上,大量有效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使得牧场的管理细化、高效,既掌握整体状况,又清楚个体水平,改变粗放型、经验型管理养牛模式。

DHI测定与奶牛育种密切相关,通过在全国推广DHI测试体系,结合后裔鉴定技术可以持续性提高整个国家的奶牛群品质,也有助于建立有效的奶牛育种与良种登记体系,可以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乳业生产水平的差距。

2 DHI测定在湖北地区的应用

2.1 湖北地区DHI测定的现状

湖北地区DHI测定工作相对于天津、上海、北京等地区来说,开始的较晚。在2009年9月正式启动,于2010年开始实施DHI测定项目。

经过3年多的努力,参测奶牛数量快速增长,DHI测定工作在湖北省逐步推进。 截至2012年3 月底,参加生产性能测定的规模化奶牛场达到 17 个,其中包括 2个奶水牛养殖场, 参测奶牛场占全省规模化奶牛场(100 头以上)总数的 29%。参测奶牛场分布武汉、宜昌等8个地区(覆盖 12 个区县),占全省行政地区的60%。 截至2011年底,湖北省奶牛存栏约5.3 万头,参加生产性能测定的奶牛占湖北省奶牛存栏量的13%,占参测奶牛场奶牛存栏总量的75%。湖北省参测奶牛场中,90%的奶牛场利用体细胞数据,60%的奶牛场利用乳脂率、乳蛋白率和脂蛋比数据。通过监测和数据利用, 参测奶牛场体细胞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平均脂蛋比维持在正常范围(1.13~1.30)。

2.2 DHI测定在湖北地区奶牛业中的作用

2.2.1 促进奶牛场生产记录体系进一步完善 DHI测定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求待测牛场将奶牛的基础数据(系谱、出生日期、胎次、分娩日期、干奶日期等)上传到网络,督促了牛场统计奶牛的基本信息;另外每月采奶样送到测定中心,通过仪器分析得到的DHI报告里也包含大量的牛场信息:日产奶量、乳脂率、乳蛋白率、乳糖率、体细胞数等。通过DHI测定牛场系谱档案和生产记录工作更加趋于完善,为奶牛的选育选配奠定了基础。

2.2.2 掌握牛场整体水平 通过分析DHI报告,可以获知整个牛场牛群体水平和个体水平两个方面的信息,反映了奶牛的饲养、生产、育种繁殖、疾病等各个情况,牛场管理者可利用这些信息来改善牛群的饲养管理,提高生产水平或者编制各月产奶计划和相应的管理措施。例如DHI报告中的测定日产奶量,通过计量每头牛的产奶量,区分高产与低产牛,进行分群饲养,依其高低给予不同的营养需要;测定日平均产奶量及产数可用于衡量牛场的盈利水平。

2.2.3 改进饲养管理 DHI报告中的乳脂率、乳蛋白率、奶产量、日产奶量等都相应的反映了奶牛的营养状况,牛场生产管理人员利用这些信息可了解到牛只膘情、饲料组成等是否合理,经过比较找出原因从而加以改善。

例如乳脂率低可能是牛的瘤胃功能不好,代谢出现问题,饲料长短、组成等不合理。通过比较本月和上月奶量的变化,能够检查日粮配比是否合理,饲养管理是否得到改进。如果饲养管理有改进,日粮配方合理,本月奶量就会比上月奶量增加,否则就会下降。

2.2.4 指导牛群选育 奶牛场在进行选种过程中可依据每头牛的个体差异选择不同种公牛的,即参照DHI报告提供的数据,按照保留优点、改进缺陷的原则进行科学而合理的个体选配。根据个体产奶量、乳脂率、乳蛋白率的高低,选用不同的公牛进行选配。如乳脂率、乳蛋白率高,但产奶量较低的基础母牛,可选用乳脂率、乳蛋白率高且产奶量育种值高于该牛只的公牛配种;对乳脂率低的牛只,可选用乳脂率育种值高的公牛选配;乳蛋白低的,选用乳蛋白遗传育种值高的公牛选配等等。通过对个体牛只的选种选配,提高后代的质量,从而持续推进牛群的遗传改良效果。

2.2.5 监控隐性或营养性疾病 明显症状的疾病可以较容易发现,并及时治疗,但对于症状不明显的一些疾病如隐性炎、隐性子宫内膜炎等较难及时发现,往往要等到这些疾病给生产带来很大的威胁后才能处理。DHI报告中提供的各泌乳月、各胎次的平均体细胞数(SCC)及其变化曲线能够预示隐性炎。

另外分析DHI报告中乳脂率和乳蛋白率的关系即脂蛋比或者脂蛋白差可以判断牛群中是否发生慢性营养性疾病。如果奶牛的泌乳早期乳脂率特别高,可能表明着奶牛发生了酮病;如果泌乳中后期,大部分的牛只脂蛋白差小于0.4%,则可能发生了慢性瘤胃酸中毒。通过分析DHI报告可以找出牛群中可能患病的个体,经过相应的检查及早发现疾病及早治疗,或者尽早制定预防和保健措施,减少牛场的经济损失。

(下转第 85 页)

(上接第 73 页)

3 目前湖北地区DHI测定存在的问题

3.1 奶牛场内记录的奶牛资料不全

部分牛场是按照自己的方法编的,没有根据中国奶业协会统一规定进行标识,在DHI测试中经常出现有样无编号,样品编号重复的情况,给测试工作带来较大的麻烦。关于奶牛的系谱资料,很多牛场记录不全面,不是无初生日期、无父无母就是无胎次等,DHI测定中心就无法为该牛场的奶牛群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由于奶牛场奶牛的资料记录不全就会引起DHI测定记录无效,那么DHI报告就不能真实反应奶牛场的生产情况。所以参与DHI测定工作的牛场首要的就是要搞好该牛场奶牛资料的编制工作,一定要按照全国统一标准来做,使奶牛资料全面真实,才能保证DHI报告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

3.2 牛场管理人员或奶农对DHI测定认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