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财税信息化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信息文化的内涵
信息文化是信息社会的主流文化,是人们借助于信息、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从事信息活动所形成的、信息社会所特有的文化形态,是信息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样式。信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最早出现在通信领域,但随着信息概念向各门具体科学渗透,被纳入了哲学的视野。在研究信息的过程中日益倾向于探究信息的本质,逐渐赋予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同时也赋予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信息是在信号的刺激下产生的,就其形成的过程而言,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不能据此否定信息的主观性,无论是生成的信息,还是生产的信息,最终都以主观的形式而存在,而且随着人们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如果没有大脑的出现,就根本不可能生成和生产信息,这个世界也永远是充满各种信号的呆板的世界。
信息的本质是主观虚拟存在,而事物的本质则是客观实际存在。首先,信息决定于事物,离开了事物,信息就失去了赖以产生的客观基础。其次.信息不同于事物,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而事物是实际存在的、客观的。第三,信息具有一定的超越事物之外的独立性。因为信息是虚拟的、主观的,所以信息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自由地进行信息运算,并据此改造事物。第四,信息对事物的反映有时是扭曲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基本上与事物之间的联系相符合,有时超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生产出新的信息。
智能信息是“情报学”与“信息学”发展融合的产物。在知识环境下,智能信息学注重对知识传播、获取、管理和情报交流的研究,以及“探索信息激活的规律”。目前,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已从最初的单一需求转向了适用于各领域的决策信息需求,因此,智能信息已超越以往文献情报学及科技情报学的研究范围。传统的科技情报理论、文献情报理论正在与现代的竞争情报理论、工商情报理论、技术情报理论、安全情报理论等现代情报理论相结合,从而形成智能信息理论。
信息技术的使用也给信息社会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包括信息的获取、保存和扩散;信息的质量控制,可靠性、自由流动和安全性;普遍存取的扩大;内容的共享与交换;创建新数字空间的技术支持;公众意识;对多样性、拥有权和隐私权的尊重;对信息通信技术的伦理性使用;以及新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的集成等。
二、信息文化对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1、信息文化改变了税收管理体制、组织形态和结构,未来税收工作的主体将围绕网络建构。在信息社会中,社会系统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信息和反馈作为运行与控制的依据,各种制度的运行也都建立在相应的信息传播技术基础上。税务征管也将围绕网络建立起新的虚拟社会结构及虚拟组织而展开税收管理工作。面对社会组织分散化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信息文化将建立起社会运转的新规范,将引导税收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决定税收管理的新机制。
2、信息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在信息社会中,人们的活动日益依赖各种信息中介.并由此改变人们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和教育方式。同时,人们的信息意识、信息素养、信息心理和信息生产、传播、选择和应用等方式也受到信息文化的影响。一是信息时空观的形成。信息社会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递时间不断缩短,空间距离相对缩小使人类社会的空间特征有更加时间化的趋向,即空间可以被时间置换。二是信息世界观的确立。传统的物质意识二分世界观将被信息世界观所取代,信息与物质、能量被视作是共同构成世界的要素,对于人们所生存的世界,信息更具有了无可取代的地他,其地位超过了信息和能量。三是信息价值观的确立。信息的特征决定着信息价值在增值中的作用。信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各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信息拥有者在竞争中占据着有利地位,权力“从资本占有者手里转移到职业官吏和技术治国论者,及信息提供者手里”,信息的价值观得以确立。“信息经济”、“知识经济”都足信息价值的体现。
3、信息垃圾与信息污染挤占了信息空间,造成信息选择困难。大量的信息由于未经筛选而产生,其可靠性难免良莠不齐,甚至大量的虚假信息、失效信息、垃圾信息污染了信息环境。挤占了信息空间,而且无序的信息也使人难辨真伪。信息量的巨大不仅未能消除人们认识中的不定性。反而使人们无所适从,妨碍了信息的有效利用。
4、信息超载与信息贫困的日趋对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存在着信息垄断的可能性,信息不对称性同时体现在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的不均衡方面。一方面,我们面对无时无刻不在产生、交换和使用的大量信息流。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却义难以获得实施征管工作必须的社会和纳税人的有效信息,出现有效信息贫困现象。信息超载和信息贫困同样给我们处理和有效利用信息带来危害。
5、信息依赖与信息焦虑日益加剧。信息时代,人们往往不加批判的接受信息的改造,日渐丧失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产生信息依赖。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高科技特征,使得信息专家和信息部门逐渐成为各方面的权威。整个社会笼罩在一派“信息至上”的氛围中,过量的信息使人精神紧张、敏感,指纹考勤、排队机、管理卡、门禁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口常_L作中的过分崇尚,信息化手段成为管理的亡具,税务_F部对信息化的恐惧感和厌恶感与日俱增。“信息能力”成为评价一切事物的标准,信息意味着权力。掌握信息的人就具有了对他人的支配能力,不掌握信息的人则受到歧视,会产生信息焦虑。
6、信息生产和利用中的“马太效用”加剧。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具有自组织性,会产生自动的聚集效应,即在信息生产和利用过程,一口一优势出现,就会不断地加剧,自行强化运作、滚动。信息活动的“马太效应”主要体现在社会信息的牛产、布局和利用过程中。同样。机械、片面、僵硬化的信息格局一旦肜成,就会产生负面效应,从而抑制信息化对税收工作的积极作用。
三、税收信息化建设的五大机制
1、从信息共享到知识共享,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乍产机制。信息文化环境下,以数据等形式记录的信息可以共享,而存在于人头脑中的知识、经验、智慧等(意会的知识)难以共享。但是,意会的知识通过知识的信息化,知识共享问题就可以被还原为信息共享问题。实施知识共享的可行性方案:第一,建立国家信息资源建没基金,对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的成员给予费用上的补偿,用于共享信息的采集、合作编目、管理、提供服务等;第二,建立信息共同体,选择最易实施的合作编目作为信息共享的突破口,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存储、利用体系;第三,应当区别不同规模和地位的机构在共享中的责任,按照博弈论的原理,共享的发动者应当是那些规模大、受益大的机构;第四,信息共享要考虑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共建与共享中所付出的代价。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五,实现信息的交流与整合。各部门要建立好自己的数据基础,积极开展数据收集和应用工作,形成互通互联的数据基础。同时,在互通互联的过程中,上级单位对各部门完善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达到信息沟通和整合的目的。
2、提高信息素养与信息意识,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传播机制。”信息素养”一词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索科夫斯基于1974年提出。概括来讲,信息素养指影响社会成员信息行为的三个主要因素:作为信息行为激励因素的信息意识。由生存、工作、学习等目的产生的信息需要,以及实现信息需求所必备的信息能力。社会成员由信息意识这一内驱力驱使,产生信息需求,并在一定的信息能力的支持下,满足其信息需求。信息意识,则是人们对于作为外部世界的信息关系和作为信息与信息之间的关系的理解,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开发和利用信息的观念和自觉能力。信息意识,一是指对信息具有特殊的、敏锐的感受力,是人对信息的一种内在的心理倾向。
能够从大量的、司空见惯的、甚至微不足道的事物和社会现象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并能迅速地捕捉住。二是对信息具有持久的注意力,能把人的心理活动指向长久地集中于自身发现、了解、搜集、组织、运用的信息上,对信息的态度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倾向。三是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和洞察力,能够准确判断信息的价值,并进行筛选。信息意识包括信息主体意识、信息获取意识、信息传播意识、信息保密意识、信息守法意识、信息更新意识等。
3、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利用机制。税收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是按照物理空间进行运算和工作的,而人类活动是在社会空间进行的。人需将物理空间的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存精。用人文的思想去影响和利用信息化手段。反省目前的管理模式及其消极后果,应强调在借鉴和引进外国经验的同时应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保持足够的反思能力和反省态度,从工程思维到人本思维,惟其如此,才能使得借鉴和引进成为建设性的而不是相反。这对于克服并摆脱管理上的弊端从而真正走出其中的误区,无疑具有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4、在活跃、严谨的状态下,构建信息文化影响下的信息选择机制与评价机制。选择机制,即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在科学和艺术之间求得平衡。科学的一面包括软件开发规范、准则、实践、过程、方法;而艺术的一面则囊括丁人员的激励、协调,组织的设计等因素。因此,我的规则、方法设计应当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人的创造性。首先。过程控制。好的过程对于成功来说。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采用数控指标考核,对税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是必要的,但同时却限制了实际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了人为调节比例,造成虚假指标的现象,我们应重点关注检查点,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取得平衡。同时,应认识到过程不能够解决一切。其次,规划为重。水无常形。利用信息化手段也是一样,确保它随着时势而变。由于信息化发展很快,有时候对一些旧系统的整合、改造其难度比重新建设一套新的系统还要困难。因此,在启动大型、长期的电子政务项目的时候,必须提前做好规划工作,在一个完善的设计前提下统一运作。评价机制,即选择利用信息时必须对其进行评价以决定取舍。科学的方法是对信息的评价制定客观的评价标准。重点考虑信息的内容质量、信息的范围、易用性、信息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等。信息的选择除了人工选择之外,还可以通过建立过滤机制进行自动选择。信息过滤包括智能过滤、合作过滤、深度过滤、分级过滤与推荐系统。
1.1“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典型的有两种思路。其一,财政分权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早期的财政分权理论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因为各个地区居民的偏好并不完全不同,所以由地方政府有所区别地分别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显然比整齐划一地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更有效率。Oates(1972)认为中央政府应当赋予地方政府提供相应地方性公共物品的财政收支权力,这样将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全国经济增长。Tiebout(1956)指出,如果居民具有充分流动性,地方政府就会根据本地区居民的偏好设计出迎合他们需求的公共产品,进而提高经济系统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认为,适当的分权化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激励,维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进而推动经济发展。Qian和Weingast(1997)提出,财政分权有助于形成一种称之为“保护市场的联邦主义”。在这种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样一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杨之刚(2006)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共同同意的决策规则,在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内明确地划分责任。政府间财政分权不仅要对政府职能进行有效配置,同时,合理的收入分享制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符合法定程序的举债制度等是不可或缺的,最优的分权度需要针对不同的政府职能或政策任务具体地一一考察。其二,纵向税收竞争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学者开始考察国内纵向税收竞争问题。国内纵向税收竞争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可以调动中央、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防止中央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另一方面,纵向税收竞争如果过度、不规范,就会使中央政府难以筹到足够的财政资金,以履行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和宏观调控职能等严重的问题,甚至还有可能引致国家分离等政治问题。Dahlby(1996)分析了财政外部性包括纵向税收外部性与政府间转移支付机制设计问题;Keen(1997)详细分析了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中的纵向税收外部性问题;Besley和Rosen(1998)则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美国在石油、烟草税设置上的纵向外部性问题;Sato(2000)也就财政外部性和联邦制国家的有效转移支付问题进行了研究;Wilson(1999)则研究了国内纵向税收竞争与征税过度问题;Br?ulhart和Jametti(2003)则从实证的角度详细分析了瑞士的纵向税收竞争问题。
1.2“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践分析。学者的研究主要根据我国早期“省直管县”改革实践(例如浙江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市管县”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优劣比较。与“市管县”相比,“省直管县”具有以下优势: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管县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制约了农村的发展,不利于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实质就是“扩权强县”与留利于农村,体现了关注“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新理念,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②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相应地减少了地市级中间管理环节,可有效地避免管理效率的递减,防止财政资金的层层盘剥和滞留,增强了省级财政的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③有利于扩权强县和富民强县。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能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④有利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省级财政按财政管理体制直接结算到县(市),既能避免地级市集中县级财力的“市刮县”问题发生,又可以使县级财政困难直接反馈到省级财政,从而省级财政能够直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同时,也要看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加大了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行政管理与财政管理不同步;制约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可能造成县域开发的无序进行。其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正是考虑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学者们纷纷提出了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①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确立。各级政府事权的确定是一个由何级政府承担才能最有效率的问题。事权的相对确定性,不是说事权不能变,而是要求每一次事权的变动都应该有对应的财力变动,即事权变动有相应的财力支持。②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等地方财权的重新划分。税权的界定,要综合考虑税收的征收成本、政府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等因素。如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个与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密切相关的税种,从政府职责实现的目标来界定,应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税种。收费权往往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直接对应。一般说来,收费仅针对受益对象明显的公共服务,但这不是说所有受益对象明确的公共服务都应该收费。现代政府负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应保证提供最低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全口径预算(综合预算)的要求,政府收费不仅要纳入预算,而且收费权也应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进行分配。③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财权划分并不能完全解决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而财政转移支付可弥补这一缺陷。应尽可能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标准收入的测算将融入更多的激励因素,考虑更多的财政努力因素,以尽可能减少其负激励效应。专项转移支付则应尽可能使决策公开透明,并在一定范围内引入竞争机制。应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地方政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竞争,以尽可能降低政策目标实现的成本。再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①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非常重要,政府各项事务都与之紧密相关,政府的各种活动都会对之产生影响。为确保“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功推进,需要进行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②行政区划调整。从浙江省的经验来看,辖区面积小和各县(市)之间距离近是其实行“省直管县”独特的地理条件。实行“省直管县”后,全国多数省份除了管理数量较少的地市之外,还要管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县的财政。这无疑会急剧增加省财政的压力,增加省级财政的工作量,对省级财政管理能力也是一种考验。虽然信息化的推行可减少一定的工作量,但从根本上看,还需要对一些面积小、人口规模小的县市进行合并,以减少工作量。
2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与初步成效
2.1改革的内容
2.1.1推进湖南地方政府财政分权的财税政策研究。财政分权有助于各级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财税政策有许多工具可以运用,通过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能够为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1.2促进湖南地方层级政府之间良性税收竞争的财税政策研究。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不但可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防止各级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在这方面,将利用各种财税政策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税源情况,行使必要的税收管理权,以提高税收制度的效率。
2.1.3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研究。省直管县部分解决了不同层级政府财政的分工问题,但与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要求的财政体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配套的财税体制改革与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在结合国家政策基础上,我们将对湖南地区如何制定和实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2.1.4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的研究。“省直管县”的推进成效与其配套条件紧密相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都是十分关键的因素。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发掘财税政策的着力点。
2.2主要观点
本论文的主要观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以财税政策来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地方自治,这也是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二是财税政策应有利于构造湖南地方各级政府间良性的纵向税收竞争。三是与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财税政策要紧密配合。例如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准确划分,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的重新划分,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等。四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条件要跟上,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五是应借鉴包括浙江等省在内的国内先进经验,在财税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有所创新,包括努力争取更加广泛的中央财政政策支持,这些都是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
2.3理论创新程度与实际应用价值
关键词:
电力行业;科技企业;产业化;税收优惠
电力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属于公共基础设施行业,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通过持续密集的资金投入和制订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本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形势的需求,相应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电力科技企业如何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支持,围绕现行法律法规,统筹安排适应电力科技企业经营发展特点的税收筹划,对促进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撑服务于电力科技进步和电力工业发展,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意义。目前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电力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力军,电力科技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集中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方面,具体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1减税、免税相关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后文简称《税法》)第28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法》第27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条例》第90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电力科技企业按行业内经营范围的具体分工,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转让技术基本集中在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其中,侧重于电力装备制造业的科技企业适用最广泛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率,这一政策可带给资金链紧张的制造型科技企业更多现金流。
1.2加计扣除的相关优惠政策根据《条例》: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所产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所产生的费用,其中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如果已经形成了无形资产,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根据《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文,后文简称70号文),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政府规定的范围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电力行业企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型企业,研发投入是衡量电力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研发支出则为其每年成本管理的重点。因此,加计扣除政策是适用电力科技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依据。
1.3对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税法》第34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安全生产是电力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作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电网安全运行的技术支撑单位,电力科技企业每年都会确保在安全专用设备上的投入;而作为清洁能源的提供者和维护者,电力企业对相关科研技术的需求也非常迫切,这也对电力科技企业在这两方面的设备投入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政策有利于电力科技企业降低相关设备成本。
1.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为提高企业加大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及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2条,明确了加速折旧的行业范围、设备范围、加速折旧方式、新旧政策衔接以及后续管理问题: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该《通知》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可以选择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方法一经选定,一般情况下不能更改。电力科技企业尤其是从事电力一次设备(如杆塔、特变电设备等)研发和技术服务的企业,是典型的重资产企业,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往往超过70%,且单项资产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设备众多,因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的应用对电力科技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1.5不征税收入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2011]70号文)第1条: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电力科技企业在服务于电力生产的同时,往往也承担着所在细分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标准制订、计量检定、能效测评等社会责任,各级地方政府都会给予其一定的财政支持,并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并对该资金的收支进行单独核算,即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2在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3,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在“营改增”之后,该政策对电力科技企业尤其是从事电力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企业来说,是可用以降低税负的重要政策依据。(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1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电力行业内从事相关自动化控制、调度、过电压计算、电量计量等方面软件产品开发的科技企业众多,实际增值税负符合该政策条件的,可充分利用该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3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笔者以湖北省某电力科技企业为例,就电力科技产业实际遇到的相关税收政策的运用及问题进行阐述。该企业注册在湖北省武汉市,注册类型是非法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在北京市),财务独立核算,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力系统及工业自动化、电子产品、通信系统、计算机应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开发产品的销售。
3.1企业所得税方面政策的运用按照《税法》第28条,该电力科技企业的总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也享受15%的优惠政策。根据《条例》规定,该企业属经营型的研究机构,日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在“不征税收入”等专项经费的核算及税收管理方面,按照《条例》第28条,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其收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达的质监专项经费为例,相关文件为国质检财[2013]386号,收到的专项经费暂挂预收款项,按专项经费进行管理,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和资产的折旧及摊销未在所得税前扣除。在成本费用方面,该企业因处在电力技术一次设备研发领域,其科技投入需要大量购建固定资产,并在特定技术环节经常发生较大金额的科研样机试制费、检测试验费,故对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运用非常重视,其研发支出也由总公司统一安排申报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由于资产总额中固定资产所占比例较大,该企业应充分利用ERP系统信息化管理的优势,对固定资产实施全寿命周期管理,使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同步,为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规范的基础数据支撑。
3.2增值税方面政策的运用2012年12月1日,湖北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八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开始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政策,该企业由原来征收5%的营业税转换为征收6%的增值税,同时销售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根据《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享受免增值税项目所购进的固定资产或原材料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目前,湖北省技术市场认定机构对该企业的技术开发项目中涉及的材料费进行了全额扣除,如:2013年某装置技术开发项目总金额为940.00万元,技术市场只认定了466.60万元;2013年某标准技术开发项目总金额为360.00万元,技术市场只认定了171.00万元。由于技术市场认定的金额小于项目总金额,该企业对免征增值税收入开具免征增值税发票,非免税收入开具6%的增值税专票,并对免税项目所有的进项税额不申报抵扣。这样处理的风险在于:如果确认未提品销售的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应全额申报增值税免税收入;如果确认同时提供了产品销售的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应视同混合销售行为,分别开具发票并分别进行核算,对产品销售部分开具17%的增值税专票,对经过科技局认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开具免征增值税发票。面对这种现状,该企业可以在确认未提品销售的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时,先确定能否明确划分免税项目中的进项税额;如果无法划分,则按照享受免增值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占当月无法划分进项税额项目的销售额比例,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如果确认同时提供了产品销售的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应视同混合销售行为,分别对产品销售部分及免征增值税部分进行成本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管理及核算,对产品销售部分所消耗的材料及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及时申报抵扣,对免征增值税部分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作转出处理或不申报抵扣,从而加强对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成本管理。
3.3软件产品开发项目税收减免的管理方面该企业实际经营软件产品开发项目,但因软件权归属总公司,难以在武汉属地利用软件开发产品的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该企业可与总公司汇报沟通,明确分工,在满足自行开发软件产品以上两个条件的前提下,对软件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先按照17%税率计算出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然后与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对差额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税额处理,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按照前者缴纳增值税。
参考文献
1姬睿婷.企业研发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程度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湖州的调查数据[D].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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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晓,李远勤.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效果与存在问题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19)
4黄嘉容.“营改增”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D].广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一是,电子政务的管理机制、组织化和投资机制问题。电子政务的推进需要人、财、物,更需要有一个架构良好、权责分明、上下互动的组织机制来做保障。
二是,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问题。目前中国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都对电子政务建设进行或多或少的投资。据有关研究机构的统计,每年的投资额高达数百亿。但是这些项目的建设成果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改进等等并没有清晰的答案,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还未建立科学、规范和实用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
三是,电子政务能力建设。电子政务建设不仅是系统的建设,而且是与系统应用相关的各种要素的有效配合。能力建设,特别是公务员应用电子政务的意识、技能和态度等的培养,当前电子政务的主要问题与思考,关系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关乎着电子政务的成败。
四是,用户培养问题。过去我们对用户的关注比较少,因为主要在“打基础、上项目”阶段。随着我国电子政务由建设期在向应用期过渡,我们应该向应用要效益。电子政务的用户不仅包括广大的公众、企业组织,也包含政府公务员,这些群体是电子政务的大“市场”。从供需角度来看,公众(和企业)就是政府大“市场”的客户,客户就是上帝,公众就是中心。
五是,均衡发展问题。政府是一个整体,在电子政务建设的初期,电子政务建设在各个部门和地区并未起头并进,而是有先有后,有弱有强,整体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形成了政府内部显着的数字鸿沟。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越来越具有不确定性。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信息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无论是对国家的宏观调控,还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对投资者的正确决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使用者应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因此,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正确运用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而是在会计核算中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做出合理预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风险,比如金融风波、债务人的死亡、企业破产、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报废、恶性竞争等情况,因此,采用谨慎性原则,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采用谨慎性原则,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真实考核经营者,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谨慎性原则起源于中世纪财产托管人解脱其受托责任的策略,二十世纪初至三十年代前是一项占支配地位的会计原则,当时主要表现为对资产的低估;经济危机之后,谨慎性原则所体现的内容扩大到对收益的确认和会计报表披露。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会计目标从报告经管责任向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转化,谨慎性原则也逐渐成为对披露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的修订性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由此我们看到,我国会计规范中关于谨慎性原则有以下几个要求:
(一)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性,所处理的是“可能发生”的事项。
(二)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特别是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是“合理核算”,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负债既不视而不见,又不计提秘密准备。而对“合理”的判断则事实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三)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目的是在会计核算中充分估计风险的损失,避免虚增利润、虚计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运用开始于1992年,在近十年的应用中,可以按其运用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分为三个阶段:
一)1992年至1997年。1992年,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了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同时,在行业会计制度中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即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后进先出法、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
二)1998年至2000.1998年陆续颁布的《投资》等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运用,具体包括;
1、在1992年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了资产项目计提准备的范围,即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时,扩大了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在提取方法及比例上更加灵活。
2、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的应用条件有所放松。
3、对无形资产、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修订,由原制度中无形资产的“不少于10年”、开办费的“不少于5年”,分别调整为“不超过10年”、“不超过5年”.
4、对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做出了规范,规定或有资产或有利得不予确认,一般也不予披露,或有负债不予确认,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5、对于债务重组中涉及的或有收益和或有支出,债务人确认为负债,债权人则不应确认为资产,只能在表外予以披露。
6、对于收入的确认,在确认标准上更加谨慎。如无论是《收入》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还是《建造合同》准则中关于跨期合同引起的收入确认,均将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等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三)2001.2001年1月财政部颁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三个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并同时修订了《投资》、《债务重组》等五项准则;2001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在这些新的准则和制度中,谨慎性原则体现为:
1、全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中期期末和年末除了计提原有的“四项准备”外,新的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还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在《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准则中,改变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标准,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标准,并明确了暂停资本化的条件,避免固定资产价值虚计。
3、改变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规定“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改变了以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确定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同时,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或有租金一律计入当期损益。
4、在《无形资产》准则中,要求企业管理部门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谨慎的估计。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竞争和风险日益加剧,不确定的经济业务越来越多,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也越来越关心与不确定事项相关信息的揭示,关心企业所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此,谨慎性原则的正确应用就显得非常重要。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也不得设置秘密准备。文章以国际会计惯例为基础,首先从会计结构的角度,分四个方面论述了会计制度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其次,从资产的定义、收益的确认以及财务分析的角度详细论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广泛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更能使会计信息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最后,在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还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其职业道德修养,加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专业判断,防止滥用谨慎性原则。
主要内容:
1.引言
2.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必要性
2.1谨慎性原则的含义
2.2谨慎性原则研究的必要性及意义
2.2.1我国的会计结构中包含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2.2.2谨慎性原则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
3.1谨慎性原则在资产减值中的应用
3.2谨慎性原则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确认中的运用
3.3谨慎性原则在企业投资中的应用
3.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
3.5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应用
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4.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会计人员在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具有主观随意性
4.2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
4.3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
4.4公允价格难以取得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4.5谨慎性原则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横向不可比
5.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5.1增强谨慎性原则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5.2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
5.3完善市场信息报价系统
5.4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
5.5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
5.6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5.7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6结论
参考文献
预期目标:
毕业论文预期将于2016年3月2日前完成初稿,并上交导师,作进一步修改润色;2016年4月12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二稿,交指导老师审阅;2016年4月26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三稿,交指导老师审阅。2016年5月10日前论文定稿并打印上交。预期字数达到学校所规定的字数。并按学校统一规格打印成文。
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选题之后,利用课余时间寻找与论文题目相关的资料。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为:
1.归纳法针对这一研究领域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书籍文献着作,充分利用数据库,专题搜集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2.分析法对国内外就该论题的主要研究成果、现状及最新进展、研究动态等进行比较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综合分析,对这一领域研究现状做到充分了解。
3.比较分类法对已有的学术成果做比较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勇于探索前人工作的不足,积极挖掘新的研究内容,不断创新,阐述新的观点和见解,以此作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新的理论价值。准备工作:已大量阅读了与本论文有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主要措施:广泛查阅资料,理清思路,草拟开题报告和着手文献综述,作好论文写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草拟论文提纲,着手撰写论文。
四、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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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汤云为。实证会计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01,(5)
五、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
2015年9月28日毕业论文动员会。
2015年10月10日前确定论文题目和提纲。
2015年10月12日上交论文选题。
2015年10月20日之前接受导师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文献综述。
2015年10月29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填写。
2015年11月2日开题答辩。开题后正式着手撰写论文。
2016年3月29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2016年4月12日前完成论文二稿。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296-03
引言
随着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的推进,税务硕士的培养在财税学科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改革趋势,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单纯的科学硕士学位教育不能满足社会对高端税务专业实践人才的需要[1];第二,随着财税学科博士培养规模的扩大,原来赋予科学硕士的培养目标在相当程度上被博士所取代。因此,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总量既定的前提下,通过增加专业硕士进而减少科学硕士的比重,成为财税学科研究生学位教育改革的必然方向。2010年,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被正式纳入到新增专业硕士学位的招生计划中。改革的方向既已确定,接下来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税务硕士培养的相关课程。最近两年来,国内学者开始关注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问题,苏建(2010)通过对维也纳经济大学税法硕士项目的考察,详细介绍了该校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并总结了可借鉴的经验[2]。古建芹(2010)把税务专业硕士课程分为基础课和专业课两个层次,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并提出了具体的课程体系构想[3]。黄静和杨杨(2011)强调,为突出税务专业硕士的特点和优势,在课程设置上应强调实践性、应用型和职业性[4]。他们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为教学实践部门所接受,本文的研究将在借鉴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张。
一、税务硕士课程设置需要遵循的原则
1.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要符合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高端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需求主体主要有两类,一是属于政府机构的财税部门;二是属于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作为政府机构,对内需要那些深谙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能够对现有税源进行评估,有能力对本辖区未来税收收入做出合理预测的实践型人才;对外需要了解国际税收基本惯例,能够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人才。企业则需要那些了解企业经营过程,能够为企业进行正确的决策提供税收实务支持方面的人才。比如,企业在兼并重组时会遇到税收问题,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国际税收问题,企业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会遇到税收问题,凡此种种。在解决这些问题过程中,通过合理的安排达到为企业节约税收并尽可能地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是企业管理者追求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有经过良好技能训练的、能够解决现实问题的税收实务型人才的支持。但是当前财政税收专业培养的学生,无论是研究生还是本科生都无法满足政府财税部门和企业对税务实践型人才的需要。因此,我们对税务硕士的人才培养要着眼于满足政府和企业的现实需求,课程设置自然也应该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
2.税务硕士课程的设置应该符合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较小。流转税以商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便于税务部门征收。相对而言,所得税和财产税则对税务部门的征管水平要求较高。目前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课征的形式,而且主要集中在对工薪所得的课税,由纳税人所在工作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这些安排在相当程度上简化了税收征管。财产税在中国的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微不足道的,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税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的税收体系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特征是:流转税在整个税制结构中的地位将下降,而所得税和财产税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将上升。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是,所得税和财产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而流转税则无法做到。在中国居民收入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提高所得税和财产税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是一种必然选择。未来可以预见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1)由分项课征向综合课征转变;(2)由单位代扣代缴向个人直接申报转变。在财产税方面,可以预见的变革是对私人房产在保有环节征税。税收制度的变化必将对税务硕士的培养提出新的要求。因此,税务硕士的培养要预见到这种变化,并针对即将发生的变化进行课程设计。这类课程在眼下看来可能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但以发展的眼光看却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3.税务硕士的课程在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同时,也应重视学生理论素养的提升。在从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中,具体的实务操作固然重要,但运用基本理论来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与税收实务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管理学、法学和经济学等方面,这些方面的理论知识应该成为税务硕士全部知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在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中,管理学和法学的基础知识尤其重要。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看,与税务相关的实践工作更多地是属于管理学方面的知识,对于税务硕士来说,掌握管理学尤其是公共管理理论的一些基础知识是必要的。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国家税收制度在本质上属于法律范畴,了解税收的相关法律是税务硕士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总之,税务工作的实践中会遇到各种纷繁复杂的实际问题,没有坚实的基础理论作支撑,就会发生“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情形,无法发现解决问题的一般规律。缺乏基本理论素养的学生在长期的职业生涯中往往发展潜力不大,所以在税务硕士的课程设计中,不但要“授之以鱼”,还要“授之以渔”。
4.税务硕士要与财税科学硕士的课程设置有明显的区别。由于税务硕士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财税专业科学硕士脱胎而来,而且税务硕士培养刚刚起步,缺乏办学经验,这就使得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很容易陷入以往科学硕士课程设置的思维定式。再者,近些年来由于科学硕士的培养为适应市场需求的需要,在课程设置上也在向“实践性”靠拢,“科学性”有所下降,从而陷入了既要保持“科学性”又想追求“实践性”的矛盾状态,成了一锅“夹生饭”。结果是科学硕士既没有体现较高的“科学性”,也没有在“实践性”方面取得突破。所以,如何在课程设置上将税务硕士与传统的科学硕士培养区分开来,成为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让财税专业的科学硕士回归其阳春白雪的本位,强调其科学研究的属性;另一方面,税务专业硕士则应专注于实践特色,注重解决实践问题。
二、中外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比较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开办了税务专业硕士教育,比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一些大学在专业硕士层次上设有税务学位的培养计划,其中比较著名的大学包括纽约大学、南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等。国外大学对税务硕士的培养通常被纳入到企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或法律等专业的范畴。这些专业尽管没有税务硕士的独立名称,但都偏重于对学生进行税收实务技能的培养。这些学位培养计划的大多数毕业生通常专注于一个具体的税收制度领域,比如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或者房地产税等。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分工比较细有关,同时也受到一国税收制度复杂程度的影响。税务硕士毕业以后的服务对象是个人、公司和政府,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多种选择,可以为私人和公司进行财务方面的税收筹划、申报纳税等,也可以在政府部门从事税收检查,税收征收管理等工作。为适应这些工作的需要,大学在培养税务硕士时设置的主干课程一般包括:会计、审计、道德伦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公司与个人税务筹划、税法、税收战略。那些想专攻具体类型税收实务知识的学生可能会选择附加的专题,比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课程。
中国税务硕士的培养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合理的课程设计仍在探索中。为了规范各高校对税务硕士的培养,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1年出台了税务硕士课程设计的指导性方案。该方案规定,税务硕士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课24学分,非学位课至少8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学位课程包括:外语、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务管理专题、税务筹划专题。非学位课包括:税务稽查专题、高级税务会计、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纳税评估实务、税务实务、税收信息化、税务争议专题、公文写作、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经济法专题、战略管理、公共管理、数量分析方法等。
比较中国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培养方案,我们会发现一些共性的特点:其一,重视实务操作,两种方案都以培养实践性人才为目标。其二,会计和财务管理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三,两种方案都认识到了法律知识在税务硕士培养中的重要性。两种课程体系的差异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课程设置的立足点不同,国外大学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立足点通常是财务会计、企业管理或法律,以这些课程为基础,然后向税务专业知识领域延伸;国内出台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是以税收实务和税收理论为基础,然后向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法律等相关领域扩展,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税收实务知识占绝大部分比重。第二,对知识结构点和面的处理方法不同,国外的课程设置是由面及点,即从主题课(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次级主题课(税收实务一般性知识)具体税种的专题课(所得税、房地产税或财产税);而国内目前设计的培养方案没有涉及到具体税种的课程安排,缺少由面及点的层次感。第三,课程的数量差异明显,国外大学的课程数量显然要小于国内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数量。第四,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很少安排经济学课程,而国内培养方案涉及到经济学的课程有三门,即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和数量分析方法。第五,在国外大学的课程设置中,有道德和伦理学的课程安排,国内的培养计划中则没有类似的课程安排。
通过比较,我们看到两种课程设置体系代表了两种思维方式,但所要实现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很难说哪一种课程设计更具有优越性。两种方案的形成都受到如下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水平。二是现行的税收制度,那些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国家,为税务硕士服务社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而那些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国家,社会对税务硕士的需求则受到制度性限制。毫无疑问,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代表的直接税,无论在征税方面还是在纳税方面都比间接税要复杂得多。随着中国税收制度改革进程的向前推进,直接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的比重必将上升,而间接税所占的比重将随之下降,社会对某一税种的税收服务需求将增加,这将对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施加影响。
三、中国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优化
依据前文提出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的四点原则,对比国外已有的经验,我们可以对目前国内的税务硕士课程设置做出如下评价:(1)目前的指导性方案基本体现了培养税务实践型人才的目标。在全部22门课程中,实务性质的课程有14门之多,比重高达近70%。而且还规定教学实践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2)税务课程的设置虽然在强化实践教学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对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方向把握不够。随着中国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以及环境税等各项税收制度改革的向前推进,财产评估和环境评估等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务硕士的培养应该为即将到来的税收制度改革做好人才储备。(3)去除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环节,真正用于课堂教学的时间只有一年,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在实践中是很难做到的。(4)与财税科学硕士相比较,许多课程并无明显差别。根据我们的调查,国内高校在财税科学硕士的培养方案中,几乎都开设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税收筹划、税务稽查、税务管理等课程。这样的课程安排,使得当下税务硕士培养与科学硕士培养的目标边界并不明晰,甚至与本科教学也很难拉开档次。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务硕士发展的前途。
由于中国的税务硕士培养指导性方案刚刚出台,并未经过实践检验是否可行。在笔者看来,还是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1)课程数量可以做适当的合并精简,一些专业课程虽然名称不同,但内容有交叉重复。比如可以将税务管理、税务风险管理、税务争议专题合并为一门课,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管理的范畴;还可以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收信息化合并为一门课程,因为这三门课都属于税务稽查的范畴。(2)为适应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可以考虑增加房地产评估或资产评估这类课程。(3)借鉴国外经验,重视对税务硕士道德的培养,税收伦理学也应该成为税务硕士知识体系中的一部分。(4)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强化案例教学,以此区别于科学硕士和本科生的培养。另外,要对科学硕士的课程进行重新规范,尽量减少其中的实务型课程,强化其学术精神的培养。(5)为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有几种方案可供参考:第一种是延长学制期限,由二年改为二年半或三年;第二种是效法国外专业硕士培养,取消毕业论文环节;第三种适当缩短实践教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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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理由
巾帼不让须眉。杨兴芬,作为中国最大优特钢生产和出口企业的财务负责人,领导财务部门锐意创新,勤奋敬业,为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从一个不起眼的县办小钢厂――江阴钢厂发展为我国特钢行业的领头羊立下了汗马功劳。
初识杨兴芬,你会感受到,她有一种从骨子里透发出来的优雅,严肃与和蔼,精明与大方,竟在她身上完美地结合起来。
俗话说,治国治厂与治家如出一辙。一个家庭要善开源,更需节流才能不断走向富足殷实。一个企业的飞速发展又何曾不是如此呢?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从一个不起眼的县办小钢厂――江阴钢厂发展至现在我国特钢行业的领头羊,2004年企业名列中国500强第257位,资产利润率和人均利润分列第28位和32位,成为中国最大的优特钢生产和出口企业。而这些可喜的发展变化正与面前这位优雅的女士紧密相关,她拥有超群的智慧、娴熟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永远追求卓越的执着精神,她,是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善于理财的“内当家”。
一、精打细算,为企业的飞速发展保驾护航
20世纪70年代末,江阴钢厂财务科出现了革新创新的可喜一幕,科班出身的杨兴芬以科学、严密、全面的理论知识,带领二十多名财务科人员积极革新陈年老帐的记录核算法,规范成本核算体系、完善工程预决算制度、健全资金运行分析制度等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20世纪80年代,为降低财务费用,杨兴芬运用财会税收理论知识,利用公司信誉良好、资金可靠的优势,积极联系银行,寻求最低银行贴现。为管理好物资条线工作,她根据库存储备情况,在全省冶金行业首先创建了物资备件的MIS系统,根据市场价格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类物资的库存,做到了高价格时低储备、低价格时高储备、紧缺物资日分析、分厂成本日控制,为兴澄的科学化、现代化管理走出了宝贵的具有探索性的第一步。
为全面当家理财,做好决策参谋。杨兴芬不仅对专业知识运用的游刃有余,而且在关键时节充分发挥知识女性特有的亲和力。
1990年的时候,钢材市场一片萧条,兴澄钢厂由于新上一条花山生产线,投入巨资而未及时达标达产,造成资金周转相当困难。“当时我们到银行贷款都很困难,为了给过年的员工及时发工资,我带头和厂部的领导回家取了自家的存款给员工发了工资,稳定了民心。”为企业之船在即将颠覆之时力挽了狂澜。谈到这,一贯坚强的杨兴芬的眼眶里盈满了激动的泪水,与企业患难与共,也与企业培养了生死相依的特殊感情。“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家的事来处理,企业每花的一分钱就像是花自家的……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任凭别人说我是‘铁算盘’或‘冷女人’,只要企业欣欣向荣,我都不在乎。”
还有一件事,也是杨兴芬在总会计师的岗位上刻骨铭心的。1993年,香港中信泰富公司董事局主席荣智健先生拟在无锡家乡投资办实业,当时选择的无锡地区支柱产业――钢铁冶金企业有三家,如何让拥有巨额资产的中信公司把青睐的眼光投向兴澄,使县办小钢厂赢得可贵的发展机遇,当时除了年富力强、团结一致、勇于开拓的经营班子外,规范清晰的资金运行分析、评估报告、资产增值能力分析等资料更给考察人员留下了诚信、务实的深刻印象。资金的流量分析、增值速度分析报告,给香港方坚定了投资的信心,从而使合资在较短的时间内得以顺利实现。江阴钢厂全厂性合资拉开了企业腾飞的崭新序幕,这一合资成功也成为无锡地区20世纪90年代最大的外资引进项目。可是谁也不曾知道,资产评估的纷繁复杂和规范严谨,外行人简直是难以想象,可她用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一流的业务水准等良好素质出色地完成了这一光荣任务。
二、创新工作,不断挑战事业的高峰
在杨兴芬工作的这三十多年间,正是我国经济不断调整的快速发展时期,可不论经济局势如何变化,杨兴芬始终能紧跟形势,在工作中表现得得心应手,这与她努力不断地更新知识密切相关。为了促成合资,她研究了很多合资政策、财税业务类书籍,正是由于对政策和业务的熟稔,才为企业赢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难怪财税部门和金融系统的领导都一致称赞:“她是江苏企业中位数不多的优秀总会计师之一”。
“时间是挤出来的”,杨兴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无论工作多晚,每天一至二小时的看书是其十多年来雷打不动的习惯。2002年已54岁的她与时俱进,勇于紧跟时代的潮流,以高分获得了某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令她倍感欣慰的是,她虽是那个硕士班里年龄最大的学员,可她的学业成绩却是最优秀者之一。
数控技术是先进制造技术中的一项核心技术,由数控机床组成的柔性化制造系统是改造传统机械加工装备产业、构建数字化企业的重要基础装备,它的发展一直备受制造业的关注,其设计、制造和应用的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制造业水平和竞争力。近年来,国内机床设备和技术的发展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设备以满足市场和用户需求为主,在高性能加工的设备和技术上并没有进行很好的研究和技术储备,在市场趋于平稳的时期,我国的机床工业势必会更加缺乏竞争力。因此,国家将数控机床作为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在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发展高速、高精度数控加工设备作为主要的支持发展方向,将提升装备水平和核心技术放在重要的位置。
“机床是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母机,实现装备制造业的现代化,取决于我国的机床发展水平。振兴装备制造业,首先要振兴机床工业,要大力发展国产数控机床”。振兴装备制造业,机床工业需先行,这是一条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正确引导下,中国机床工业行业发展迅速,产销两旺,行业综合水平落后的面貌得到改变。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我国制造业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提高。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制造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和支柱。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制造业与先进国家的差距还比较明显。有人坦言:“无论今后科学技术怎样进步,发展先进的制造业将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制造业也将永远是人类社会的‘首席产业’。”在当今世界上,高度发达的制造业和先进的制造技术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的最重要标志。制造业最重要的基础是装备制造业。现在我国已是制造业大国,但并不是制造业强国。目前我国的装备制造业水平有限,以至于不能很好地满足现代化机械生产的需要。而现代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体现在信息化制造方面,其中自动化、智能化制造则是装备制造业中的主导技术,这对于高速、高精度、低消耗的产品制造来说尤为重要。
数控机床是近展起来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型自动化机床,是高度机电一体化的产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机械产品的结构越来越合理,其性能精度和效率日趋提高,因此对加工机械产品零部件生产设备――机床也相应提出了高性能高精度与高自动化的要求。大批量的产品,如汽车拖拉机与家用电器的零件,以及航空航天、内燃机、军工、汽车、船舶等行业需要的重要加工设备,尤其是高刚性、高精度、高稳定性、高复合型的精密数控卧式铣镗床更是航天和军工企业急需的关键设备。
“十一五”期间,国家对装备制造业提出要求:变“制造大国”成为“制造强国”,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开发高档数控机床,提升行业水平。自主开发高速精密卧式机床,研究其相关的设计和制造技术并取得突破,对国家在高端装备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将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对高速数控机床的需求也越来越多。2010年9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作为重点领域将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国家将加强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部长冯飞预计,未来十年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的十年,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可望达到20%以上。机床工业由于技术含量和工艺要求极高,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行业壁垒很高,无论在国内还是全球范围,行业格局变化都比较缓慢。机床本属于机械行业,而机械行业与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下游行业每年固定资产投资中,约60%用于购买机械产品。设备工器具购置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例保持在20%左右,并长期保持稳定。因此在机床行业下游产业中,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部分都是用来购买装备制造工具――机床。通过统计发现,机床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远快于全社会平均增速水平。数控机床的需求来自于下游的机械行业固定资产投资,2011年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航天设备、高速列车、军工、电子信息、电力设备、船舶、工程机械、模具等高端装备业崛起,行业产能高速扩张,继续带动数控机床消费的高速增长。罗百辉表示,2011年高端装备自主创新势头将更为强劲,继续带动机械工业15%以上的增速。目前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化时期,这是超脱于经济短期波动、在近几十年里对中国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因素,对我国机械工业的发展也起着促进作用。它与长期向好的中国宏观经济一样,成为机械工业近30年来持续快速发展的最好注解。所谓重化工业化时期,也就是工业化的中期,即从解决短缺为主的开放逐步向建设经济强国转变,煤炭、汽车、钢铁、房地产、建材、机械、电子、化工等一批以重工业为基础的高增长行业发展势头强劲,构成了对机床市场尤其是数控机床的巨大需求。中国已经超过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机床市场。数控机床已成为机床消费的主流。预计2015年数控机床消费将超过60亿美元,台数将超过10万台。数控系统的发展趋势是:①平台数字化。②运行高速化。③加工高精化。④功能复合化。⑤控制智能化。⑥伺服驱动高性能控制。中高档数控机床的比例会大幅增加,经济型数控机床的比例不会有太大变化,而非数控的普通机床的需求将会大幅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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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信息经济的脚步,在20世纪90年代兴起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的一个新概念。作为全球经济的一分子的中国参与全球的电子商务也已是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电子商务其实是一种商务活动的新形式,它通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数字化通信网络和计算机装置代替传统交易过程中纸介质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统计、等环节,从而实现商品和服务交易以及交易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无纸化,并达到高效率、低成本、数字化、网络化、全球化等目的。下面从我国的网络基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的软硬环境来分析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应策略。
一、中国的电子商务状况
电子商务在我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因此要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就必须认清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所处的环境条件。要实现普通意义上的电子商务,必须有先进、可靠的信息交换网络平台作为支撑。概括起来,电子商务所需要的网络平台主要有:因特网、内联网、外联网以及其他一些通信网如固定或移动电话网、分组交换网、数字数据网、帧中继等数据通信网。
尽管这些年,我国在通信网规模和技术层次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互联网基础设施发展也非常迅速,但是由于受上网用户增长迅猛、网络自身服务能力及可靠性有限、网络营运成本及资费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造成了上网速度慢、收费高,网上中文信息量有限等问题。作为电子商务的主角--企业的信息化状况也是绝对不容忽视的,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的看来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其现状如下:
1.企业对信息化的认识普遍提高。许多大中型企业都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今后几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网络化发展也为小企业利用信息迅速崛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其信息化建设的热情非常高。
2.重大信息工程建设相对滞后。我国目前各种规模的企业绝大多数都用上了微机,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信息处理,辅助管理,许多大中型企业拥有相当多的信息技术设备,并培养和储蓄了一些信息化人才。一些重大的信息工程建设,如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CAD/CAM)、管理信息系统(MIS)、制造资源计划(MRPII)、计算机架成制造系统(CIMS)等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也有所发展。
3.企业信息化总体水平偏低。据统计,在我国1.5万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大约有10%的企业基本实现了企业信息化或运用信息手段比较好,大约70%左右的企业拥有一定的信息手段或着手向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方向努力,大约有20%左右的企业只有少量的计算机,而且往往只用作财务、文字录入,很少作其他目的的运用。
4.企业联网率低,使用效果欠佳。在我国,只有48家企业有自己的域名,10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一半以上建立了内联网,但接入因特网的还不到10%,已在因特网上建立主页的企业,大多数仍旧停留在信息,信息查询等阶段,真正利用互联网络开展营销的非常少。
5.企业信息化程度差异较大。在行业上,金融、铁路、民航较其他部门高;在区域上,中西部较东部还很落后。
二、实现电子商务的软环境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加快了信息化世界的到来,但要使越来越多的商务活动得以在网络上进行,还有许多实际问题等待解决,诸如税收问题,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商标权、域名问题,安全和隐私权问题,资费问题,标准问题,政府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等等。下面将从法律问题、税收问题和安全问题这三个大方面对我国电子商务的软环境加以分析。
(一)法律问题
法律制度的制定远远落后于信息工业的发展。In-ternet发展了这么多年,电子商务也开展了几年时间,可世界各国至今都没有制定有关Internet的完整的法律,在我国更是如此。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条文,但有关部门正在从事有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作为电子商务的专门性法律,我认为,应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如怎样取得交易的电子证据,法律是否认可这样的证据,以及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的行为规范,跨国银行法律问题等。其次,对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也必须有法律保障。对计算机犯罪、计算机泄密、窃取商业和金融机密也要给予法律制裁,以逐步形成法律许可、法律保障和法律约束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最后,对网上知识产权、隐私权的保护也需要明确的法律规范。
(二)税收问题
网络贸易如不进行实物交易,是否需要另外设立新税种?没有物理上的交易地区,特别是跨国界的交易,政府还要不要征税,又如何征税?如何避免网上贸易成为"逃税区"?这些是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税务部门所普遍关心的问题。
从这些问题中我们不难看出,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可分为国内税和国际贸易税。在国内税方面,大多数人认为应实现税收中性,即对电子交易方式进行的交易的征税不高于相当于非电子商务的征税。明确电子商务征税的管辖权是现阶段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以避免重复征税。在国际贸易关税方面,世贸组织曾于1998年5月在日内瓦达成尽快实行免征Internet商务关税的协议。近年比较流行的一种观点就是征"比特税"(bittax)。一些经济学家建议,除了对交易本身征税外,还要对因特网的传输数据征税。
(三)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
我们知道,CA应该由除参加交易的买方、卖方之外的具有权威的第三方担任。这个第三方可以是政府部门,也可以是行业主管部门,也可以是交易双方共同信任的组织。在国际上,CA是由市场竞争出来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市场还不够开放,电信行业垄断性较强,政府参与较多,所以在我国,CA现阶段还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出面担任,然后扶持出一些CA,营造竞争,使CA建设更加规范和高效率。至于如何扶持一些CA,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想应把这些部门与CA有关的部门剥离出来,让它们自由营运,自负盈亏。
三、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策略
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既面临国际共同的问题,如前面讨论过的法律、税收、安全等问题,同时又受制于我国的一些特定问题,如信息基础建设问题、商业规范问题、市场容量问题等。
(一)国家政府部门:加强规划,引导支持
1.明确发展电子商务的方向,制定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和有关各方面积极开放和应用电子商务、鼓励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鼓励中国企业与外国公司展开合作,学习国外电子商务先进的运作模式和技术手段。
2.制定国家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战略、规划。电子商务可以打破地区界限,使落后地区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外面的广阔世界。因此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的发展也需要国家做好整体规划,兼顾不同的地区经济基础和社会状况,制定出适合国际的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
3.带头实行政府上网,实现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政府部门应该积极推进电子政府建设,一方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使政府公务员加深对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认识。
4.在电子商务服务及电信网络保障等方面,保护公平竞争,促进技术创新,保证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可靠的通信网络服务。
5.协调制定统一的、兼容的能与国际接轨的电子商务体制框架与技术标准。在国际上尚未形成统一的、相互兼容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之前,我国应积极参与有关规约的制定工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对话及协调,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在全球性的电子商务规约中充分体现我国的意见,以维护我国的政治经济权益。
6.支持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交易安全保障体系,对符合要求的密钥管理和电子鉴权认证机构进行规划、发展授权,并进行监督管理,支持发展信用支付和电子支付系统。
7.逐步建立一个适当的法律法规框架,完善执法与监督,使电子交易得到法律承认,受到法律保护。
8.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中央政府应提高对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开拓电子商务。
(二)电子商务涉及的各行各业:积极支持,有效管理
1.信息产业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以便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安全、可靠、方便的网络基础。应大力发展公共基础网络平台,合理配置资源,鼓励资源共享,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在规划时应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的阶段性和地区间的不平衡性,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开始应发展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2.金融部门。电子支付是进行电子商务的基本前提。近几年,我国在金融电子化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需要信用卡等支付手段,还需要有其他一些适合于小额交易的灵活的电子支付手段,如电子现金、智能卡等等。我国应加快建立跨区域、跨银行的电子支付系统,建成银行间、银行企业间资金清算和金融管理系统,使企业和个人随时随地方便地使用电子支付完成电子交易。
3.税务海关等税收征管部门。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开展商务活动,不仅企业之间、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贸易往来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税务海关等税收征管部门应该加强电子化进程,使纳税电报、缴纳及有关税收凭证,文件的传送都能通过网络以电子化方式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真正的电子商务。
4.信息技术与安全部门。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既是一个国际性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国家利益的问题。信息安全部门需要加强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技术和效果研究,保证国家对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的有效控制,有力打击计算机犯罪,保障国家、企业和用户利益不受损害。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动作环境与手段,同时也是跨区域、跨部门、跨国界的。因此,所涉及到的统一的、相互认可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约及政策,需要部门之间相互协商,共同参与研究制定。政府应该统一规划和组织各种专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信息产业、金融、财税、海关、贸易、公安等部门工作。
(三)企业: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发展电子商务首先要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电子商务将越来越成为企业成败的关键。企业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研究,提高电子商务意识。电子商务可以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减少库存,缩短产品的上市周期,改善服务、降低销售和营运成本,创造销售契机,增加企业的战略优势和知名度,实现贸易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数字化。企业只有认识到这些众多益处,才能以积极的态度加入到电子商务活动中来。企业应该加强和完善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安全的内联网及外联网,参与竞争,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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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战略管理是为实现税收战略目标,合理配置和使用有限的税收资源,通过国内外税收竞争和以纳税人为本,使管理工作无限接近理想工作效能,将税收职能发挥到最佳的管理状态。从我国实际出发,我国的税收管理改革需要税收战略管理的实践应用。本文试将我国的税收管理改革历史分为四个阶段,运用税收战略管理的以税收资源为本、以税收竞争为本和以纳税人为本的三种思维模式,对改革深化阶段进行战略分析,从而为我国税收战略管理提供经验借鉴。
一、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的四个阶段
1新
4.1994年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税收管理改革深化的开始。这一年,税制与管理制度都进行了重大改革,我国现行的各项税收制度都是在此基础上 发展 而来的,从税制方面看,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的流转税制格局;统一内资 企业 所得税,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统一个人所得的课税制度,增强了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人分配方面的作用;开征和完善了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等税种等等。从税收征管模式上看,在“征管查”三分离的基础上,1994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推广“申报、、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1995年又在全国推广“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 计算 机 网络 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从税收 法律 法规来看,实体法不断得到完善,程序法也在2001年4月28日进行了修订。在税收管理体制方面,适应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在初步划分中央与寺方政府的事权范围的基础上,将全部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并且将原来一套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机构。在税收管理手段方面,各级税务机关相继配备了大量且档次较高的计算机设备,地区性的征管局域网也初具规模,金税工程也于2001年中期全成试运行。
二、对税收管理改革深化阶段的战略分析
与税收管理改革的起步阶段一样,税收改革深化时期的税收管理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但由于忽视了对某些税收矛盾的有效解决,以及解决矛盾的方式不甚妥当,使得改革后我国的税收管理领域仍然遗留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如征管改革的片面性、局部性等向题仍相当严重。因此,这一阶段可看作是税收战略管理思想的初始阶段,也是税收战略管理思想在下一步改革中全面运用的准备阶段。
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是个新课题,既没有经验借鉴也没有现成模式,什么是精细化、怎样才能做到精细化,首先需要明确的界定。在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湖南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明确了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就是以乡村两级财政性资金为主要管理内容,以其信息流、资金流为管理主线,以乡镇财税信息网络和相关软件平台为基础,依托于制度建设、程序规范、全程跟踪、效绩考核等手段,以达到乡村财政财务全面、精准、细致、规范、高效管理的目标。根据这一目标,湖南全省大部分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规划,完善配套措施,确定分段工作目标与时间表,并于2009年5月底前相继出台了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典型带动重点突破
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为此,湖南财政首先选择了34个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作为第一批精细化管理重点县,进行重点督导,给予重点支持。
完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要求乡镇按照《预算法》和“乡财县管”有关规定,编制到部门、到科目的乡镇年度预算。在编制时,将税收收入、财政拨款、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尽可能将支出项目的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列示至最末一级,细化预算。强化预算执行,要求严格按照“先人员经费、再公用经费、后项目经费”的支出顺序安排乡镇预算支出,通过预算控制指标、指标控制计划、计划控制支出,利用“乡财县管”信息管理平台,实施严格的指标控制、核算管理和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村账乡”。在乡镇实施对村级账务的集中核算,按照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报账时间、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四不变、五统一”的管理原则,利用乡财信息系统网络及“乡财县管乡用”软件,开设村级账套,实现村级账务的专账专人专户核算。目前,湖南全省已有1987个乡镇实施“村账乡”,占全省乡镇总数的90%。
强化乡村债权债务管理。从2007年开始,湖南开始对乡村两级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清理。2008年,组织开发了《湖南省乡村债权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将2007年锁定的债权债务数据及时、全面录入到系统中,由县乡财政系统实施动态监控,省财政每季度适时更新。几年来,各县(市、区)依托“乡财县管”和“村账乡”的规范化管理,在制度设计、工作流程和软件应用中设置乡村两级控债和消债的操作节点,强化监督和控制,积极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如桃江县通过改善“乡财县管”财务软件模块结构,将所有与债权债务有关的业务类型和具体科目,归类并调制到“举债控制账套”实行集中控管,取消乡镇对所有债权债务科目发生额的审批权,从账务处理的源头防范了擅自举债的发生。同时针对乡镇实际,制定了化解乡镇债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建立了乡镇化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改革以来,桃江县在保证没有发生新债的基础上,累计偿还各种债务8760多万元。
规范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一是充分发挥乡镇财税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坚持将补贴对象相对固定的惠农补贴通过一网发放、一卡通到户,畅通惠农补贴发放渠道。二是规范补贴发放流程,确保发放准确无误。三是密切部门协作,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对惠农政策咨询、补贴资金发放等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办结,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是加大专项检查督促的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向全省1400多万农户发放“惠农补贴政策明白卡”,宣传补贴发放政策,强化群众监督。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10月全省各县(市、区)“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项目平均达19项,发发放项目最多的县市区达66项,放惠农补贴资金71亿元。
试点推进乡村财政财务绩效管理。在隆回县开展了乡村财政财务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研发试点,初步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易于理解的考评指标体系。通过将绩效管理系统与“乡财县管”等业务管理系统的无缝连接,实时提取相关业务数据,与计划数据、历史数论文据、行业标准、经验标准等进行比较分析,及时反映各乡镇的财政财务概况,确保乡镇财政支出的均衡、合理。这个系统改变了传统绩效评价的事后特征,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到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对乡村财政财务的实时监控。
参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为全面管理乡镇财政财务,各级乡镇财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于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健全项目支出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论证、立项、申报、实施等各环节的监督。对于上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的专项资金,建立上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以及乡镇财政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乡镇财政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情况。通过加大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效果等信息上报上级财政部门,确保项目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效益。
建立考评机制强化督促指导
2009年9月,湖南省财政厅拟定了《湖南省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根据重要性、导向性、科学性和可比性等因素设置了六大考评指标体系,每一指标体系分设若干要素,对应设置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通过细化、量化打分,实现对全省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并进一步明确了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方向、内容、细节和标准,及时有效地指导基层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