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上级应急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生态美丽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确保全年不发生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突出重点部位:各村重点林区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
把握重点时期: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黄金周等时期,是2021年森林防火的重点时期。
抓住重点环节:落实领导小组责任制,搞好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做到严密防范、严格管理。
管住重点人群:痴、呆、傻、精神病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林区写生旅游人员、林区作业人员等是森林防火工作中需要关注的重点人群,要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护林防火工作既是利国利民、又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入冬以来,我村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召开了几次防火会议,今天再次召开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村人民高度警觉起来,紧急行动起来,提高防火意识,加大防火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面对气候干燥,火险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严防严管不松劲、坚持严打严惩不动摇,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必须清醒的看到形势的严重性提高责任意识。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今春的护林防火工作,实现护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正确把握形势,提高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护林防火工作,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警火灾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步骤
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护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森林防火实行网格化管理,无缝隙相接,以组干部包荒坡为原则,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自己管好自己的山、自己的坡,以落实责任为抓手,以依法治火为手段,强化灾前防范,提高应急能力,科学处置火情,全面提升综合防控水平,为此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阶段的工作:
(一)宣传发动实施阶段(1)张贴禁火令,主要分张贴大的禁火令,散发禁火令传单,保证每户一份。(2)由镇林业站统一提供刷下标语,挂在村醒目的地方。(3)村委会要利用有线广播,每天早晚两次,广播的内容要讲清严禁下列用火:
1、严禁燎地边,烧秸秆、烧茬子、熏粪;
2、严禁野外吸烟、学生、儿童野外玩火;
3、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野外烤火、野炊;
5、严禁在林区砍柴、刨药,特别是严禁砍野皂角;
6、严禁上山放牧、乱砍伐及其它非生产用火。
总之广播的内容要天天有记录,实行专人定时广播,使森林防火天天有声、村村有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委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火情及时报告、有问题及时解决。(二)每村书写防火标语50条,要在村口醒目的位置写固定高标准的防火标语3-5条,在村内张贴宣传标语,开办防火专栏,提高农民防火意识。
(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实行村干部包重点户、重点山头,党员包农户,监护人包重点人,学校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带火种上山,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成效,抓出水平,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职责清晰、奖罚分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我村要成立防火组织、村级护林员队伍、村级半专业扑火队。要有村规民约、及农户联保责任制度。
(三)太宽村主要护林人员由村委干部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组成。加强巡查,严格实行一天一报告
四、抓好火源管理。
野外随意用火是引发山场火源的第一隐患,大部分火灾是人为造成的,一把火可毁万亩林,在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先、严防严守的原则,确实要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护林员、巡逻队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巡逻,不留死角,要有一名专职火情监测员,特别是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上山放牧、开矿采石等不放心人员,要注意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对于野外非法用火人员实行重拳出击、不讲情面、严惩第一把火,对重点人员实行死看死守。
五、抓好防火工作资金的预算
护林防火是目前头等大事,全村林坡随时随地可能发生的火警火灾,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很大的威胁,人力物力需要一定的资金,由村委会从公积公益金中扣除
七、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如果发现火情,要在10分钟内向村防火办报告火情,并积极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越级上报。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和城乡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镇清明节前后消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镇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了当前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牵头负责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社区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组干部会议和群众会议安排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及安全工作。督促护林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将责任落到实处。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应急管理。
1、完善应急预案。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队伍建设。配备x支应急扑火队伍,共计xx余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提升扑火能力。各村、社区组织扑火队员随时待命,做好清明前后应急准备。
3、备齐应急物资。随时清点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器材损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装备数量,随时准备好灭火器材所用燃料,并保证存放安全。
(二)强化巡查排查。
1、“一包一”监管。在4月4日前对所有林区、交通、宾馆、超市、敬老院、老旧小区房屋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落实由镇村社干部、护林员山头“一包一”责任,到所包山头开展巡查,严格履职,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并设置标识牌。
2、设立劝导点。在各村、社区进山入口设置劝导点x个,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劝导,并加强对进出山人员的登记。
3、严格管理火源。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教,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讲解森林防火危害,引导群众移风易俗,以鲜花进行祭祀,不带火种进山。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安全检查,要求零售业主对顾客进行安全宣传,不将鞭炮带入林区祭祀燃放。
(三)强化防火宣传。
1、各村、社区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组织部署以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为重点的安全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立即行动,迅速响应。
2、利用村村通广播、led显示屏、标语、宣传车、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放森林防火倡议书,在进山入口对进山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同时,学校也开展防火知识讲座,教育学生不玩火、不放火。3、设置举报电话,群众一旦发现火情、焚烧秸秆、在林区烧火等行为可立即拨打举报电话举报。三、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__区201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 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
为确保2014年度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4年度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督查时间
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其中:“三月三”、“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为重点督查时间。
三、督查内容
(一)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好乡(镇、街道)、村、组(寨)干部和护林员分片包干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主要领导是否亲自组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扑救工作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宣传教育情况。一查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张贴情况;二点部位、重点林区、村寨主要路口宣传碑牌、标语是否到位;三查是否召开村组森林防火群众大会;四查是否利用群众集中时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查扑火人员的安全常识培训情况。
(三)火源管控情况。是否制定了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村组干部、护林员是否开展巡山护林工作;是否对山边林内的耕地和稻田进行登记并发放禁火通知书;对野外用火是否进行审批登记;违规用火是否受到查处;重点区域和地带是否安排人员监控;是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智障人员和重点人群是否有专人监管。
(四)是否制定森林火灾乡、村、组三级联动应急预案,发生火情能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是否组建森林消防队伍并部署到位;扑火物资是否准备充分。
(五)火灾统计上报情况。森林火情(灾)发生起数和损失是否有记录(过火面积、过火有林面积、林木损失情况),数据是否真实;火灾原因是否排查;是否书面报告火情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是否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扑救工作,并到达现场指挥扑救(有火灾与扑救情况记录)。
(六)森林防火值班和带班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有交接班记录、值班记录、值班安排表);有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灾)现象;
(七)护林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落实管护范围,并开展巡山护林工作;乡(镇、街道)、村组是否组建护林队伍开展森防巡查工作(有巡逻检查记录和处罚野外用火记录)。
(八)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单位是否与乡(镇、街道)、村组共同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九)其它应督查事项。
四、督查方法
根据防火期各阶段的特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村(寨)、重点林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月三”、“清明节”、“劳动节”等关键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查找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隐患,找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方法:
(一)听: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汇报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查看森林防火各项制度、措施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到现场检查资料与现场是否吻合;实地检点林区、重点地带监控人员到位和监管情况;检查村组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督: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开展好森林防火工作。
结合2015年工作务虚会、“七保”工作会议,对元旦期间的防火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元旦期间,全乡取消休息日,照常上班,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再宣传、再发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的森林防火意识。
1、各村召开元旦期间工作会议,针对不同时间的不同特点,制定元旦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细化元旦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在利用横幅标语、通告、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的基础上,结合“两节”期间群众大走访,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做好元旦期间防火值班、巡查。
3、做好学生防火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在放假期间注意防火安全,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二、加强防火隐患摸排和防火部署
1、抓好重点地段摸排。全乡重点地段参照《乡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包保责任分解表》。
2、抓好特殊群体监管。开展老人、儿童、精神病人及痴呆傻人员等特殊群体上门教育和实施重点监管,落实专人跟踪监护,并及时签订承诺书。
3、抓好重点部位防控。落实责任人,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督查指导
1、元旦期间,乡村组干部分片到组到路段,对返乡及旅游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督促工作。
2、元旦期间,乡全体联村、包组干部下村指导,蹲守。乡防火办组织人员沿途巡查,协调各村防火工作。
四、扑火应急准备
1、调整充实乡、村应急扑火队伍及向导人员,进入冬至重点时段,各应急扑火队伍应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乡、村两级应急扑火装备及物资充足到位,保证扑火的正常使用。
3、元旦期间,乡、村要确保1辆防火运兵车随时待命。
4、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立即启动乡森林防火预案。
五、做好值班和保证信息畅通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促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展,构建生态文明安全屏障奠定良好基础。
二、宣传重点
(一)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当前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各村贯彻落实全镇森林防灭火决策部署有关情况,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典型经验,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出的奉献精神和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
(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预防森林火灾基本知识,扑救森林火灾基本常识和安全避险知识。
(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五)国、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知识。
一是充分利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知识;二是在各村组、学校和入山进林要道等地张贴《禁火令》,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提升社会宣传效果;三是出动宣传车深入到村组和林区等地进行巡回宣传,提高宣传频率和范围;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确保宣传的广度和力度,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抓好重点时期的集中宣传。
一是围绕森林防火期、森林旅游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野外用火多发期(春耕秋收)、传统节日危险期(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和清明节上坟烧纸),出动宣传车辆和人员,走上街头、进村入户、深入学校,面向林区群众、在校学生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依据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动员各村护林员在其管理范围内设置警示宣传标志,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三)抓好典型宣传,以榜样推动森林防火建设工作。
认真总结一批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群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广大干部群众无私奉献、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精神。组织加强扑火业务培训和演练,重点提高镇、村两级扑火指挥员、信息员的技战术水平。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警示教育和导向作用。
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维护全镇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深入剖析森林火灾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各村社切实做好工作整改,提升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整体水平。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春季防火工作阶段(1月1日至4月30日)。春防期间是森林火灾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期,各村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从预防上狠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各村于4月30日前上报此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秋冬季节防火工作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热情,重点围绕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等内容,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于12月31日前上报此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负总责,办点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村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形成声势。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组)、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各有关单位和各村应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和镇森林防指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灭火工作。
四、善后工作
1、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镇党委、政府应指定镇纪委、防火办、公安、林业等部门和有关村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报县森防指,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请县森防指协助调查处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为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关键点,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以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为突破口,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和火灾肇事者,为建设生态文明新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不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使防火工作始终处于强有力的政府推动和目标责任体系管理下,形成权责分明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镇政府要按照《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严格森林防火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防火责任。必须与辖区内机关、村组、农户、学校等机构和“痴、呆、傻”监护人的防火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要按照《市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相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对因失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扑救不力等行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其它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进一步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护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做到进企业、进村、入户,不留盲区;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治火;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动向,采取定期宣传与不定期宣传相结合。一是要坚持做好传统形式的宣传教育。从现在开始到五月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黑板报、设立宣传牌、组装宣传车、印发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全镇各中小学校坚持每月安排一节防火课,对中小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严禁野外玩火和随意燃放鞭炮,从小培养他们的防火意识。二是要做好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加大森林防火关键时段的宣传力度,在重点林区和高火险区开展宣传,组织宣传队,走乡串村,遇会赶集,深入宣传上的“死角”,开展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警示广大群众养成自觉防范火灾和消除火灾隐患习惯。三是发放各种森林防火传单、制作宣传标语和牌版、利用村组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我镇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有深度,有广度,有特色。四是各村要全面刷新设在主要地段的防火警示标语,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和警示牌。要做到每村一条宣传标语,每户一份责任明白卡;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火源管理
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的各项规定,树立防范为主,管控为要,扑救为重的思想,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监管野外火源,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各村要加强对辖区“三位一体”管护队员和村级护林队员的领导和管理,及时调整补缺,在防火关键时段,必须到岗到位,不得缺岗,在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春耕农事生产开始后,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部位,一定要派专人严看死守,确保安全,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应急能力
各村“三位一体”管护队务必及时调整充实扑火队伍,并将人员名单和管理办法报市防火办。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科学处置及时开展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切实提高火情当日扑灭率。全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组建后,要坚持体能训练,进行防火基础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开展实战演练,巡查纠正野外用火,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一定要达到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快速反应。在防火关键时段,各单位、村必须留足8—10人扑火队员值班,确保出现火情能及时组织扑救。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进防火稽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