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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汇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6 15:58:0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消防大队汇报材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消防大队汇报材料

篇(1)

20__年汇报材料:公安消防部队建设经验汇报材料

市公安消防大队现有官兵人(其中干部人),水罐消防车台,消防指挥车台。主要担负着市的灭火救援和防火监督工作。大队以《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省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考核标准》为依据,按纲建队,严格管理,依法行政,提高了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拴心留人环境。大队针对划拨的营区用地面积大、杂、乱、离市中心远等特殊情况,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采取“分片治理,逐步推进”的办法,多方集资,修通了从洒金路至大队办公楼的水泥路,建起了篮球场,进行了绿化,使营区环境在短期内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统一购置了办公座椅,增配了电脑、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施,完成了金盾网、局域网的建设,逐步向办公自动化方向迈进;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建起了小食堂、浴室,购买了饮水机,解决了官兵的“三热”问题;大队建立接待室,添置了音响、乒乓球桌等设施,使全体干战工作有舒适的环境,生活有舒心的保障,既营造了拴心留人的环境,又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发挥监督职能,规范监督执法程序,确保火灾稳定。大队以州省消防总队编印的《公安消防机构执法指南》为范本,规范大队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建筑审核、火灾调查等程序。通过对重点单位的定期检查和非重点单位的抽查,以及开展专项治理等活动,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官兵们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执法观念,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和执法行为规范,认真落实省消防总队的九条便民措施,在“文明窗口(办证厅)”设置警务公开栏,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公开;设置消防器材展示台,展出常用的消防器材,对其性能、用途、使用方法进行介绍;印制消防小知识、办事指南、逃生自救知识等便民卡片,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让群众了解了更多的消防知识,大队这一举措深受群众的好评。

三是增加装备投入,加快消防站建设,向二类大队迈进。大队先后投入资金多万元,开通了两条火警专线,增购了一台中低压泵消防车,购置了空气呼吸器、对讲机、呼救器等个人防护装备。同时,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促请市政府于200年拨款万元征用大、中队营房建设用地,200年匹配资金万余元修建了大队办公楼,200年拨款万元修建了营区内60米防洪涵洞,为消防站的营房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年,促请市政府拨款万元作为消防站营房建设的启动资金,目前,消防站图纸设计和场地平整工作已完成,消防站营房将在近期破土动工,我们将加快消防站营房建设,努力向一类大队的建设标准迈进。

篇(2)

1.校园内涉及人身和财物安全的各种隐患;

2.影响师生学习、工作的其他校外隐患。

三、受理部门:

1.正常工作时间,校园内涉及财物安全的隐患向总务处汇报,涉及教学安全的隐患向教务处汇报,涉及其他安全的向政教处(包括卫生医务室、生活指导教师办公室等)汇报;也可以向学校校长办公室、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非正常工作时间,向值周值日教师、校门口保安人员汇报。

2.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将发生的隐患,应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有关社会职能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监督所等)汇报,并能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

四、操作程序:

1.师生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可口头或书面向各受理部门汇报。

2.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出初步意见。

3.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判断隐患性质、程度,合理处置。

校内一般安全隐患,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置。

校内重大安全隐患,应在受理后24小时内向校长汇报。

篇(3)

根据省《关于认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疏散演练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消防灭火及自救的能力。我们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实战演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是狠抓了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员工真正从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我们组织全员学习了《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班组负责人为防火安全责任人。要求大家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关键部位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上。并且与市消防大队联系,请消防专家为员工讲解了几种火灾事故的起因、特点、处理及预防措施。使全体员工认识到了,无论工作多忙,都不能忽视防火安全,通过学习培训从思想上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并提高了防火自救的能力。

其次,开展实战演兵,让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目前,我部在办公楼、机房、配电房、车库等部位都布有各式各类灭火器材和报警设施。为让员工在发生火灾时会正确使用灭火器,12月5日,请来消防大队干部,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灭火实战练兵,消防干部现场讲解,手把手地教,员工们经过亲手操作,基本掌握了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使用方法,并且了解了火灾发生时自救逃生的技巧。此次练兵共培训职工30人,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的。

再次,组织专班,开展自查,整改隐患。在生产任务十分繁忙的情况下,我们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对公司机房、配电房、车,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库、营业及办公现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了三查:一查执行消防法规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的情况;二点部位有无安全生产记录和灭火疏散预案;三查灭火器、报警器、电源、线路和新建工程中的防火材料是否完好。通过检查,总的情况较好,表现在员工安全意占、训增强,制度比较健全,重点部位都配置了消防设备。但也存在一些隐患,主要有部分线路老化,灭火器药物失效,营业厅内有人吸烟等问题。检查完后,都向相关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隐患的整改已按要求基本结束,为通信生产和员工安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篇(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7月20日至24日,市政府组织3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和市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东山工业管理区、市龙岭工业管理区、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教育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认识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普遍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隆木、横市、麻双、十八塘、凤岗、横寨、赤土、龙回、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及市经贸委、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较好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部署。

(二)工作责任制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以下达文件、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制。市经贸委、市东山工业园管理区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蹲点具体企业的方法落实全员工作责任制;市龙岭工业管理区与园区每个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实行了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工作计划安排方面。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根据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年度、季度的全面安排,也有针对某一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薄弱环节、某一特定领域进行专项整顿治理的具体布置。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能紧跟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工作基础建设方面。在机构、网络建设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唐江、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基本保障了经费,强化了安监站的建设;市教育局在赣州市教育系统率先设立了安全监察科,专门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加强了3个农村中队的建设,以应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趋于严峻的态势。在业务培训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龙华、浮石、龙岭等乡(镇)今年组织了2次以上对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专门培训,市公安局组织了2次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在信息管理上,横市、麻双、蓉江等乡(镇、街道)和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对监管对象的较规范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内容,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研判,较好地发挥了信息支撑保障作用;市教育局通过开发、使用“学校安全台账网络管理系统”,提升了对学校安全的动态管理水平。在日常宣传教育上,市公安交管大队在5个职能科室(中队)专门设置了教育室,用于在办牌、办证和违法违规处理等环节中,加强对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投入1.8万元专项资金,在市电视台常年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告;市交通局通过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学习活动;市龙岭工业管理区通过在园区、企业设置宣传栏强化了日常宣传教育。

(五)“三项行动”方面。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以组织实施。对下一阶段工作,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措施。市公安局制定了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计划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市公安消防大队为配合推广东山街办坪塘村家具产业消防安全整治示范点的做法,计划在8月底前制作5000张《危险就在您身边》宣传光牒发放至家具生产企业;市公安交管大队制定了《大力整治交通秩序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市工商局通过进一步把好注册登记关口,强化无证无照的执法治理;市规划建设局根据当前气候特点,制定了高温季节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措施。在“7·3”特大洪灾后,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问题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多数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没有做到日常化、常态化。检查发现,乡(镇、街道)安监员日常工作不是以安全生产监管为主,而是以其他工作为主;一些乡(镇)安监员因工作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多数村(居)安全信息员往往形同虚 设。这些问题使乡(镇、街道)难于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不利于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管理。

(二)相当部分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深入。个别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还停留在发文、开会层面,在检查档案、资料,特别是检查相关台账中发现,大坪、十八塘、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各项台账内容不健全、不规范,隆木、坪市、大坪、龙华、唐江、凤岗、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委、交通、水利等部门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只有查出隐患的记录而没有整改结果记录的现象,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或督促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三)监管方式方法上仍有诸多的不适应。在组织领导方面,多数单位主要领导日常满足于行政命令和听汇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不够;一些监管部门和单位内部缺乏沟通交流,主动协调配合不够,严重地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宣传教育方面,除依法依规组织任职资格培训教育方面执行较好外,其他宣传教育工作未当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强,多数是被动应付,普遍缺乏计划性、持续性。在执法监管方面,对已下达整改指令的但拒不执行的监管对象的处置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各行业领域在查处带有普遍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中,未树立执法权威性,处置效果不明显。

(四)行业主管和专项监管、部门执法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的联动联管机制难于有效实施。今年只有唐江、浮石、蓉江等少数乡(镇、街道)对自行组织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移送1至2次至相关执法部门处理。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后,一些相关部门未及时调整和履行好监管职责,出现了监管的空档和缺位。执法部门间职权争执和工作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因协作配合不力、监管缺位,造成行业领域安全问题(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乏力。道路交通领域,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员现象突出,工程车辆无牌运输、厂内叉车上公路行驶现象突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现象时有发生,公路交通安全“三同步”未按规定实施,增加了隐患治理难度;电力设施保障领域,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建物现象突出,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三线交越、搭挂现象突出;家具生产、服装行业等行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点多面广、安全保障条件差、员工流动性大且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服装行业“三合一”现象较严重,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大;建筑、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等行业劳动组织中,无资质承包、无资格派遣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死亡事故多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总结分析今年以来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增补措施,提升监管水平。要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查责任落实、查协调配合、查治理成效、查信息管理、查宣传教育的“五查”行动,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各工业管理区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学校、电力、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冶金和防自然灾害的防雷、防洪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从本月始到年底,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篇(5)

二是抓好消防队伍建设。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城市消防队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配备防护装备,保障消防经费,增强消防力量。各部门、各消防重点单位要明确主管消防领导,配备专职消防员,组建消防应急队伍。各乡镇要按照有车、有房、有人、有经费的“四有”标准,建成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并投入执勤。

三是抓好消防设施建设。按照消防规划,在对原有市政消火栓维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在新建或改造道路、新建民宅或商住楼时,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购置大吨位和高喷消防车,配备消防设施,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尽快落实公安消防大队搬迁工作。

四是抓好四个能力建设。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推进、提高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建设。

五是抓好消防制度建设。建立全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县公安局要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保障物质,建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保障库,装备器材配备达到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值班备勤制、隐患排查及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遇有火情,要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及时组织救援。

六是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四个能力”的宣传教育,提高整个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开展消防知识进万家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日常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法》和《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公安消防大队要完善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有工种人员的消防技能培训力度。

二、排查隐患、强化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长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继续对商场、学校、网吧、歌厅、宾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要对全县各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整改,经验收合格一个,营业一个。建设局要拆除县城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临时建筑,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单位开工前的检查验收,重点对建筑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允许开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交通局要对事故多发地段的道路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客运车辆的车况、证件检查,杜绝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从源头加强客运车辆监管。交警队要加强交通安全巡逻,在主要事故多发地段、路口设立检查点,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非客运车辆载人行为。各乡镇、广电部门要加强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严禁元宵节期间乡镇各秧歌队、文艺表演队乘坐非客运车辆,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1、要狠抓“三项责任”的落实。按照消防安全三项责任分解的要求:一是落实主管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确定专职消防安全员,消防重点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巡逻队,强化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公安局、安监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施检查验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状,积极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安装消防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消防网络体系建设,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篇(6)

一、年全州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年全州火灾稳中有降。截止11月底,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全州共发生火灾85起,死亡8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426.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6.67%死亡人数下降11.11%受伤人数下降2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6.51%无重特大火灾,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确保了州庆”和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

消防责任工作机制更加合理有效。各县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领导。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共组织召开常务会议、联席会议40余次,并带头深入一线检查消防工作,有效推动了消防工作的开展。各县将消防目标责任书逐级签订到乡、村、系统行业、重点单位,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网络,重点把握“签状、考评、奖惩”三个环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将消防安全责任纳入政府、行业部门和综治目标责任管理考评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得到奖励。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有新改善。各县及有关部门按照《省最低经费保障标准》要求,加大投入。加强请示汇报,着力提高消防业务费保障水平,消防经费逐年大幅递增。各县在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消防规划的基础上,完成了所有乡(镇)消防专项规划,县城城区消火栓欠帐率为零。、、县分别购置抢险救援车1辆;、、县为消防大队分别配备了1辆消防行政用车;、、县分别为消防大队配备了1辆生活用车;县完成了县消防站的整体搬迁。各县消防大队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全部配齐常规器材装备,实现了消防部队器材装备建设的零欠账”基层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方面,同时把合同制消防员的业务经费、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乡(镇)志愿消防队工作经费、行政村义务消防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有县;同时把合同制消防员的业务经费、派出所消防工作经费、乡(镇)志愿消防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有县;把合同制消防员的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有县和县,工作经费的落实,为建立社会消防力量长效机制,促进消防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受到省政府消防安全考评组的高度评价。

消防保卫力量覆盖面进一步拓展。通过开展对外公告、报名、考核、培训等程序,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年招收了67名合同制消防员,全部完成了全州招收142名合同制消防员的任务。各县及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专职、志愿、民办和义务等多种消防力量。目前,全州共有企业专职消防队4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2支、志愿消防队148支、行政村义务消防队852支,消防力量体系基本覆盖城乡。、文山、县还为辖区部分志愿(义务)消防队配备了消防三轮摩托车,其他各县也为部分志愿或义务消防队配备了消防泵、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并制定了志愿或义务消防队管理办法,有效加强和规范了乡镇及村寨的消防队建设。

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各县及有关部门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总要求,结合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消防产品、违法工程专项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治理活动。全州今年共对9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实施“三停”61起,罚款48万元,消除火灾隐患3296处。

县域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县及有关部门按照典型示范引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县、乡(镇)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基层消防安全创建工作。目前,全州8县达到消防安全县”创建标准,80%以上的乡镇达到消防安全乡镇”创建标准,90%以上的重点单位达到消防安全单位”创建标准,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消防安全村寨”创建标准。新农村消防建设中,农业、交通、电信、教育、文化、工商、建设、财政、保险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紧密结合农村“五改、三治”改路、改水、改房、改灶、改厕和治脏、治乱、治差)等村庄清改工作,明确消防水源、消防通道、防火分隔、建筑防火等建设要求,组织对农户电气线路、炉灶、柴草堆垛等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致灾因素。州农业局在实施“生态农业沼气工程”建设中,投入3100多万元,建设“一池三改”5116户,使农村的村容面貌有了极大改观,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了火灾隐患;电力部门先后印刷安全用电图册20万余份散发到全州广大农村。为提高全州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各县广泛筹措资金,采取政府补一点、农户出一点的方式,大力推行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保险覆盖面达到60.2%以上,有效降低和转移了农村火灾风险,拓展了灾后救济渠道。其中,、、县的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覆盖面均达到100%

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进行常规“五进”宣传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各县将消防宣传工作量化分解到广播、电视、网络、科技、文化、教育及司法等部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本着“消防宣传回归社会”谁出资、谁受益”指导思想,广开渠道,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拓展消防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消防工作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通过社会融资,先后举办了三鑫杯”消防大型公益演出、恒丰杯”消防公益书画展及“民族村杯”消防公益摄影展、大同建筑杯”消防公益灭火救援及反恐演练、金昆地产杯”百万短信讲消防、中国记者文山采访行”和“主流媒体消防巡回宣传采访行”等一系列活动,印制了社会消防纪实画册《七花香透平安路》5000本、消防安全教育读本》10万本、五五”普法教育读本》20万册、消防普法”纸杯100万只发到全州有关单位和2217所学校。各县城区、94个乡镇设立了大型消防公益宣传牌,社会消防宣传网络初步形成。

二、存在主要问题

各县落实消防责任制存在问题

文山县:政府联席会议召开不正常;年度消防工作奖惩未落实;合同制消防员的最低业务经费保障和社区消防建设、派出所消防工作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未购置抢险救援车;消防二中队未完成征地任务;县政府没有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参加的灭火联合演练;未开展农村房屋财产火灾保险。

县:政府联席会议召开不正常;未落实消防工作奖惩和行政责任追究办法;12个乡镇中还有5个乡镇主要街道未设置一块2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公益性宣传标牌。

未在每个乡镇设置一块2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宣传广告牌;年度社区消防建设、派出所消防工作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需经费已落实,县:县城主要街道未设置两块10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公益性宣传标牌。但未纳入财政预算。

11个乡镇中还有3个乡镇主要街道未设置一块2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公益性宣传标牌;社区消防建设、派出所消防工作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县:县城主要街道未设置两块10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公益性宣传标牌。

马关县:未完成抢险救援车购置任务;合同制消防员的最低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未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消防建设、派出所消防工作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有7个乡镇未设置一块20平方米以上消防公益性宣传标牌。

县:抢险救援车未购置;县政府未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参加的灭火救援联合演练;未在每个乡镇主要街道设置一块2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公益性宣传标牌;社区消防建设、行政村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

年度的经费还未落实;县政府未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参加的灭火救援联合演练。县:社区消防建设、派出所消防工作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

富宁县:合同制消防员的最低业务经费保障和社区消防建设、派出所消防工作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未完成在每个乡镇主要街道设置一块20平方米以上的消防公益性宣传标牌任务;未购置抢险救援车;县政府没有组织开展1次多部门参加的灭火联合演练。

部分州属单位落实消防责任制存在问题

档案相对完善。但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州司法局、安监局、农业局、卫生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质监局、电力公司、烟草公司等部门及单位能够结合日常工作较好地开展消防工作。责任制未落实到位,职责不明确,制度、措施不落实;有的心存侥幸,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有的档案缺项较多,特别是内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甚至不检查等现象比较突出。文山日报社无消防管理台帐、无书面汇报材料;州电信公司、州工商联未定期上报汇报材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三、下步工作要求

结合这次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状的落实。对照责任状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再次检查,对尚未完成的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继续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任期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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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隐患整治情况

1、针对建鸿达楼宇电梯老旧、故障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街道安委办多次组织区质监分局、建设局物管科、湘宁物业公司、楼宇业委会、社区及街道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督促湘宁物业公司于2019年4月将6台问题电梯全部进行更换到位。

2、长城电器综合楼因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办理产权证,无物业公司、无维修基金,4台电梯年久失修,电梯老旧、故障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街道社区组织筹集10余万资金对4台电梯进行了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3、针对长沙市纸包装厂、长沙市金属包装厂、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五工程处3家停产困难企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吸取5.3 事故教训,街道組织联合3家停产困难企业、发动督促租赁经营户采取了“十条实打实的硬措施”,一是坚决清除“三合”场所,清除了厂房内所有集体宿舍床铺和煤炉灶、液化气灶等生火做饭器具。二是清除掉厂房顶上的彩条布、木质板、纸质板等易燃材料吊顶,门帘不得使用塑料等易燃材料,窗户不得用纸质板、木质板、木条易燃材料封口,保证通风良好。三是更换老旧电线并加套绝缘套管、更换成标准电源开关。四是划分生产区和临时堆放区、确保物品摆放整齐整洁。五是打开两个以上相通的安全出口,并在地面上划出安全通道并标注“安全通道、严禁堵塞、保持畅通”字样。六是配备消防设备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七是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牌,八是安装应急照明灯。九是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和相关制度,十是在厂房内外新张贴100多张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或漫画,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厂房举办,组织所有经营户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在现有条件下开展了扎实整改,较大程度地降低了消防安全隐患。

4、针对花城社区红商农安小区围墙开裂,街道社区自筹资金对围墙进行拆除,建成通透式围墙。

5、针对科大佳园社区听香水榭小区4栋外墙脱落安全隐患,街道组织开发商、物业、社区进行多方协商,责成开发商已进行整改。

6、三一大道公交站护坡开裂造成外墙砖脱落,严重影响公共安全,街道自筹资金40余万已进行修复。

7、2019年5月,浏阳河社区锦和家园天然气管道被汽车撞断,街道、社区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现场警戒和疏散群众,并联系交警、消防、新奥燃气等部门及时进行了修复处理。

8、建湘新村社区是一个老旧居民社区,街巷道路窄,坡多、弯道多,存在许多交通视野盲区,街道、社区自筹资金在辖区内安装了减速带20处、曲面镜10块,有效的消除辖区交通安全。

二、重大隐患推进情况

1、针对市安委办对长沙市纸包装厂、长沙市金属包装厂、长沙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五工程处3家停产困难企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问题。一是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二是组织开展安全警示约谈;三是联合区消防大队、文体新局,邀请第三方机构到3家企业进行实地查勘,制定了整改方案;四是街道、社区、企业组织人员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五是组织企业对租赁经营户安全教育,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对问题突出又拒不整改的租赁经营户进行清退。

2、针对开福区挂牌长泰大夏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一是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二是组织开展安全警示约谈;三是组织区消防大队、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将问题进行限时交办;四是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报区消防大队审核;五是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救演练,更换应急照明灯、更换闭门器、对消防水带、消防栓、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

三、2019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三年规划要求,2019年是“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之年,按照这一工作主线,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好活动方案,开好工作部署会;二是继续与辖区企业、单位、门店“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三是组织企业、单位、门店进一步学习好《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四是完善辖区企业“一企一档一清单”工作;五是督促企业开展好 “十个一”、企业安全生产“班前会”和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完善工作。

2、进一步落实“强执法防事故”工作。一是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二是严密制定好《2019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安全生产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力度;三是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4次(“春雷”。 “飓风”、“霹雳”、“清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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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目标

加大消防工作力度,逐步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提高防范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一是强化责任,即强化镇、村(社区)两级的领导责任,职能部门及行业主管的监管责任,单位法人的主体责任,辖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指导责任;二是夯实基础,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监管单位和全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防控火灾的物质保障;三是健全制度,建立各级各部门日常检查监督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日常防火检查监督

日常防火检查作为消防安全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减少火灾隐患,控制火灾发生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在责任范围内按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的严重等级确定检查的项目、方式、间隔时间(附表1供检查监督时参考)。

(二)专项整治

1、各责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梳理,确定本年度重点整治对象,制定本村、社区、部门年度整治计划,并抄送镇安办。

2、省、市、区部署的专项消防工作及根据我镇工作实际需要安排的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另行专项部署)。

四、保障措施

(一)责任范围的划分(附件2)

按照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便于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划分消防安全监管的责任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监督。按照镇直部门职能对口或相近的原则,相关的行业、系统、单位由镇直部门负责监管;除上述列举的单位和行业系统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村、社区负责监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应分解到各警务室,明确责任范围。

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检查监督职责,形成日常检查监督、隐患排查工作以分片负责的责任单位为主,整治工作以辖区公安派出所为主的工作分工机制。涉及到吊销执照、拆除、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的,工商、文体、卫生监督所、执法、电业、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应予以配合。

(二)工作机构的职责(附件3)

1、强化联席会议的职责,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的要求,镇政府负责部署、协调、统筹安排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分阶段安排工作落实;通过安全例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日常工作由*派出所指定一名副所长和一名经办具体负责,办公地点设在*派出所,镇安办根据相关内容同时予以协助指导,镇直部门和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成员单位由各村、社区和负责日常检查的镇直部门、民营科技工业集中区的负责人员组成。各村、社区和镇直各部门要主动拟定方案,提出措施,掌握动态;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及时部署。

2、*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日常管理、专项整治中的指导推动、检查监督、实施整改的作用;依托社区和农村警务平台,明确划分公安派出所辖区内各“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将辖区内“城中村”、“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纳入监管范围。

3、镇直各部门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管理监督、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跟踪挂牌督办项目的落实情况,定期抽查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4、镇安办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行责任范围内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同时对与本部门职能相关、本辖区内责任范围以外的消防防控目标也应主动掌握防范工作的动态,积极协助、配合责任单位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示范村居活动,建立一个以上的消防安全示范村或示范社区,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验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中,要将消防安全作为首置条件,严格把关。城建办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部署并同步实施。监察室、效能办应将这项工作纳入日常监察范围,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程序(附件4)

各责任单位开展日常检查时,根据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按附表中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所列项目逐项对照检查,作出评价判断后交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若被检单位对评价判断有异议或拒绝签字的,应注明情况;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应发给《整改通知书》,除公众聚集场所的疏散出口通道、“三合一”、易燃易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严重等级高的要立即整改外,其余的整改项目一般要求在7天内整改完毕,对整改项目在整改期满后7天内进行复查,并视整改情况当即制作《复查意见书》并送达,对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改的,应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予以处罚。上述书面资料均应分类归档。

(四)宣传培训

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是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提高各级各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安防人员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在不同的层面上,按不同对象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培训活动。

1、各村、社区应大力推动消防宣传“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广泛普及防火、逃生等基本知识和公共场所、通道的消防安全要求。

2、配合区消防大队加大对机关、各重点单位、社区、物业的安防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安防从业人员掌握维护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并作为健全完善安防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制度的一项主要内容。

3、加强对企业法人和其他单位负责人的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其对做好本企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保证单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也避免因消防安全问题被追究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从而促进企业进一步增加消防安全物质投入,注重消防安全管理,增强防范火灾的能力。

4、加大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专业市场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提高检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五)层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到人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工业集中区和专业市场,要按照镇政府的总体要求制定消防专项工作方案,并作为“平安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负责消防专项工作计划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日常工作机构,指定专人作为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指导督促下一级单位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部署落实,形成纵向逐级下达,横向逐项分解,环环相扣,具体到人的工作局面。

(六)例会、抽查及通报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开时间一般安排在季度末,或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召开的次数。会议内容主要是:各单位汇报年度计划、季度安排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派出所、*工商所、城管二中队等联合执法成员单位汇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办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镇安办通报有关火情,镇政府部署下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每次例会情况做好记录,收发各单位应报送情况汇报的书面材料,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记录,汇总整理,存档备查。

2、季度抽查制度

镇政府将根据辖区防火工作的特点,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对各村(社区)及其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抽查工作,对抽查的结果予以通报。

3、季度通报制度

镇联席会议将对各村、社区和镇直部门每季度日常检查、挂牌督办、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及火灾四项指标进行通报。

(七)资料收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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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广大业主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全市所有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以防止和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积极推进市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领导、协调和验收工作。

组长:范寿柏

副组长:张子恢顾兮翱

成员: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分管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顾兮翱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中惠商城、*太阳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长江塑料化工市场有限公司、*市江南五金机电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贸易中心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市小河汽车摩托车配件市场。

整治重点包括:

1.擅自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市场连在一起的;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2.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作业面从事经营、停放车辆的;

3.市场未按原消防设计擅自增加经营摊位的;经营户擅自超摊位经营的;

4.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5.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排烟口、消火栓、喷淋头、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等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

6.在疏散通道、前室、楼梯、安全出口、窗户等部位堆放物品、设置栅栏灯影响在、疏散的;

7.室外广告牌影响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室内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8.电器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在市场内吸烟、使用明火和使用电热器具的;

9.在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10.在非化工专业市场使用、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1.市场无专门的管理机构的,市场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管理,不能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时间步骤

市场的整治从5月20日至6月19日,按宣传发动、整治实施、集中执法、督察验收4个步骤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23日)。

召开有全区相关部门和所有市场负责人参加的全区市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议。以区安委会名义印发《市场贯彻落实新〈消防法〉告知书》、《市场消防安全公告》,逐一下发到各市场和所有经营户,并在所有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市场要召开所有业主和经营户大会,讲明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以及不整改火灾隐患将带来的法律后果。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部门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

(二)整治实施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

对于市消防联席会议交办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市场,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力量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对于其他市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实施整治。各市场要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先行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在本阶段内整改完毕;对于公安消防部门已责令整改的违法行为,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三)集中执法阶段(6月1日至6月19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开展执法,认真查处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并加强协调配合,做到该关停的关停,增强骨质合力和治理效果。

(四)督察验收阶段(6月16日至6月19日)。

根据专项治理情况,区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市场进行逐一验收,验收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对各镇、街道的市场进行复核验收,复核的重点放在前期交办的市场,并对其他市场进行抽查,凡整治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职责分工

1.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对市消防联席会议交办的市场隐患进行跟踪督察;对无管理单位的市场,要协调相关部门、街道成立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加强市场的管理;

2.区安监局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3.区城管局对市场周围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违章建筑,要责令拆除,对停在市场周边的违章车辆要加大处罚力度;

4.区工商分局对超范围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和超面积经营的要依法从重查处;对经其他部门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通报给工商机关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区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损坏、挪用、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违法行为,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对市场和负有责任的经营户一律从重处罚款处罚;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停产停业的,各部门联合执法强制执行;对在市场内吸烟、使用明火、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的,除处罚款外,一律予以拘留;对不服从管理,阻挠、妨碍、抗拒消防执法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拘留。同时要加强对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6.各市场必须依法建立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并自觉接受各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专项整治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市场保安部门要每2小时巡查一次,发现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按要求建立档案。市场应标定周边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场地、登高场地,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占用。大型市场应配备轻型消防执勤巡逻车。

7.区监察局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领导责任。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以“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定稳定环境为出发点,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的组织检查督查,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气氛。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和拒不纠正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场所,宣传媒体要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调动市场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做好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3.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联席会议的要求,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执法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认真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做到火灾隐患的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确实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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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包括是否明确执法岗位,是否建立健全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考评办法和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本单位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是否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2、行政处罚案卷情况。包括案件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案件定性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法文书使用是否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是否向县政府报备。

3、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清理情况。包括出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机构及其职责调整、法定代表人的更换等情况是否及时申领变更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合同工、临时工、协管员和协警员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是否按照《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定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使裁量标准情况明了。

5、兑现服务承诺情况。包括是否按承诺期限进行审批,是否按承诺的程序进行审批。

(二)规范收费情况。

1、收费项目是否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是否存在乱收费。

2、收缴是否分离,罚缴是否分离。

3、对今年国家、省取消的125项收费项目是否还在收取。

4、减轻规费情况。对工业园区内企业是否实行市及市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规费”,服务性收费是否按低于标准的50%收取。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6日到10月10日。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本部门自查自纠的总结材料报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

(二)重点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县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县直、驻县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询问当事人、查看台账、票据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分组及人员

本次检查工作,从县政府法制办、县效能办抽调2人,从县监察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各抽调4人组成4个检查组。各检查组组成人员和负责检查的单位如下:

第一组组长:县监察局领导1名

成员:县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各1名干部

负责检查的单位:广电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公路分局、交通局、药监局、编办、旅游局、农机局、社保局、自来水公司。

第二组组长:县物价局领导1名

成员: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物价局各1名干部

负责检查单位:财政局、安监局、人防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民政局煤炭工业局、统计局、科技局、国税局、就业局。

第三组组长:县财政局领导1名

成员:县财政局、监察局、物价局各1名干部

负责检查的单位:经贸委、质监局、建设局、房产局、工商局、环保局、粮食局、国土局、商业局、城管局、地税局、供销社、物价局。

第四组组长:县政府法制办领导1名

成员:县效能办、物价局、财政局各1名干部

负责检查的单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气象局、卫生局、文化局、矿产局、计生委、水利局、水保局、发改委、教育局、烟草专卖局、医保局。

四、检查工作要求

1、深入检查,摸清情况。各检查组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要认真听取被检查单位落实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检查相关文件、查看相关台账、资料。

2、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准备好汇报材料,做好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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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牌子具体有:

1、民政局: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大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工作办公室。

2、军人事务管理局:社区拥军工作站、富强社区退伇军人服务站。

3、市司法局:百姓说事点、综治中心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禁毒办公室。

4、市公安局:“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社区警务室。

5、市妇联:富强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站、维护妇女权益人民调解工作点。

6、市政法委:富强社区扫黄打非工作站,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

7、市委组织部:党员谈心室,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

8、市委宣传部:新时代传习所,学雷峰志愿服务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9、市总工会:社区联合工会职工服务站。

10、市文广新局:社区阅读空间。

11、市武装部:民兵之家。

12、市消防大队:社区微型消防站。

二、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社区实际工作情况只能了解到居住在本辖区居民的家庭情况,完全不能掌握其亲属关系,可事涉部门要求必须社区出具相应证明,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市公证处需要证明办事人的一些具体信息时,多年来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并盖章,一些取证的内容应由公证处自行取证,社区无法证明,例如:居民已故多年要求出具死亡证明。

2、婚姻证明应由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

3、亲子证明、同音不同字的名字是同一个人的证明,居民之间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或兄弟姐妹关系等)需要社区出具证明,此证明应由公安局开具,现在都要求社区开具证明并盖章。

4、社区失业人员去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时出具收入证明。

5、申请公租楼,要求社区开具收入证明,此项工作应由房产自行调查,社区无法证明。

6、已故老人存折取钱,应由银行管理,不应该要求社区开具证明并盖章。

7、法院要求社区开具此人下落不明和原(被)告家庭困难缓缴诉讼费的证明,此项工作应由法院自行调查。

8、保险公司要求社区出具被保人或投保人相关证明,投保书在投保时已体现其相应法律效应,如需证明材料应保险公司自行解决。

9、财政局要求居民出具的无收入证明,社区无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