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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履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03-21 23:23:1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药品采购履职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药品采购履职报告

篇(1)

(一)全局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即日起全部取消休假,普通干部实行轮休,保证每个部门每天都有人,基层监管所每天保证2人以上。

(二)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巡查和重点行业检查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分管领导带领分管基层监管所和科室人员对本辖区进行执法巡查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工作内容

(一)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1月30日,对重点行业进行重点巡查。

1、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和山货经营商户进行重点巡查,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销售凭证,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

2、对辖区内的医药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禁止出售口罩搭配药品,禁止在疫情期间医疗器械(口罩等)无故涨价。严把在疫情期间口罩、药品、消毒水的价格。

3、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要求承接婚宴等集体性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取消集体聚餐。

4、对辖区内的大型超市、商场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对网上销售的网店进行检查,查处是否有野生动物经营行为和哄抬物价等行为。

5、对辖区内经销的粮油、菜、肉、蛋、奶商户等销售行业进行重点巡查,查处哄抬物价等行为。

6、向辖区市场主体发放《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和防控疫情宣传单。

(二)2020年1月31日上班开始至疫情结束,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我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十条工作内容,对所监管的工作职责开展执法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整合执法力量,完善防控措施,明确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负责机构,并将相关责任直接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履职到位。

(二)各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情况交流和信息互通机制,提高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篇(2)

机构改革以来,为进一步理顺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与职能,避免重复执法和监管真空,区食药监局对机关、稽查大队和食药所的监管事权进行了划分调整,印发了《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汇编》,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基层所人员配备、教育培训、设备设施配置等工作,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履职能力。推动食药监管专网建设,确保业务专线覆盖到每个基层食药所,为全系统上传下达、协同监管、信息互通、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提供稳定的网络支撑条件。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将监管业务延伸至移动终端,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使用移动执法终端,按时完成监管信息录入。

(二)扎实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打造“食安”、“食安”品牌

选报68家食品企业(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多个环节)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备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大重点食品、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在市食药局组织的阶段性创城考核验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积极打造“食安”、“食安”品牌,推动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肉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加大HACCP、ISO22000等体系认证工作,不断提高食品企业的管理水平。

继续推进食品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军得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食安”生产企业示范单位,华润万家阳光店等4家单位被授予首批“食安”示范店的基础上,不断提高食品示范单位的数量和质量。食品流通环节,十八家家悦公司、北京华联超市公司分公司、托莱多经贸有限公司代表区新申请示范单位,顺利通过省局和省商务厅的验收。餐饮服务环节,新上报1条示范街,3家学校食堂,5家餐饮企业。食品生产环节,金天平油脂有限公司、圣都食品有限公司、京广食品有限公司、蜂悦蜂产品有限公司、裕龙酿酒有限公司和伊荣食品有限公司已列入“食安”、“食安”培养名单。

(三)加大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全力巩固创卫成果

按照创卫工作中“三小”行业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积极巩固创卫成果,建立网格化责任体系。举全局之力,加班加点开展拉网式检查,对三小行业进行集中治理,整顿提升。全年食品新办证797户(生产加工小作坊26户、食品流通业户536户、餐饮业户244户),食品生产企业换(发)证11家。三小行业证件过期补办2350户(食品流通1120户、餐饮1230户),发放食品安全公示牌近2000户,食品台账2000余户,实名登记证1000余户。上报13家食品企业作为创卫备查单位,并全部达到技术评估要求。

(四)强化日常监管,深化“四品一械”专项治理整顿

食品方面:积极排查风险隐患,对“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标签标识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肉制品、水产加工品、复配添加剂等重点产品开展综合整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学校周边单位的食品监管力度。先后开展了五毛钱食品、德州金锣冷冻肉、问题西瓜、“天和隆”牌牛肉干牛肉粒等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车辆280多次,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辖区食品安全。在餐饮监管环节,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完成食品安全等级评定及内网录入。重点开展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工作,共检查学校食堂35家,托幼机构食堂110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6家。成功处置了三中南校区、乐乐小饭桌、华国宾馆涉嫌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小饭桌等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于近期启用了校外托管场所登记和移动监管系统,做到网格化管理,动态评级,扫除监管盲区。

药品方面:扎实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现场验收和新版药品GSP认证工作,共完成78家单位的现场验收,86家单位的认证工作;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责令整改1家单位,警告1家单位;对5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全面检查,责令整改2家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和互联网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严格落实药品电子监管要求,加强培训宣贯教育,敦促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落实赋码及扫码工作。积极推进零售药店的电子监管工作,截至11月,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全部完成了电子监管的开户、确认工作。

器械、保化方面: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自查工作,指导辖区内5家生产企业通过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体系考核,现场验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5家。认真开展美瞳专项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110家,游摊小贩15家,使用单位18家,通过检查督促经营业户规范经营、购进、销售美瞳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印制了《经营者须知》向超市、宾馆等经营单位发放,要求经营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方可经营,同时对采购、存储、销售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专项整治期间共发放《经营者须知》600余份。检查保健品市场4次,检查经营业户560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2批产品采用购买送检的方式送省医疗器械检验中心检验。完成了辖区医疗器械体验式经营业户汇总统计工作。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定制式义齿专项整治、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均在有序开展中。

在加强监管工作的同时,增加抽样检验频次,对问题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或送检,累计完成药品抽样143批次,食品抽样145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12批次,保健食品抽样23批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1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472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6例。

(五)加大稽查办案力度,规范案件审议流程

2015年,局机关、稽查大队和各食药监管所分工合作,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和打击,累计立案49起,罚没款159.98万元。同时,向公安分局移交了20起涉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此外,为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区局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对因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决定,规范了案审议事规则和流程。

篇(3)

1、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根据《____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工作。根据日常巡查要点,逐项对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的人员机构、厂房与设施、物料与产品、生产现场等进行检查,全年共巡查4次。陪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gmp认证检查组跟踪检查两次。发现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以防止流弊事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特殊药品的监管。制定了《____x县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品、蛋白同化制剂、终止妊娠药物的监管力度,每个季度现场监督检查1次,全年共监督检查14家次,定期上网处理预警信息,切实监控企业特殊药品购进、销售、储存等流向情况,全年没有发生非法购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流弊事件。

3、加强药品流通市场检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举办“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贯彻实施新版gsp培训会议”,对新版gsp的购进、验收、保管、销售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要求企业按时间进度进行新版gsp认证申报工作,目前我县已通过新版gsp认证三家。建立完善全县药品零售企业信用档案。2013年度药品零售企业被评为守信48家,基本守信30家,一般失信3家。评比2013年度药品零售企业“示范药店”的17家,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的“示范药店”,使企业的信用意识、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而带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2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02家次。

4、开展药品抽验工作

全年共抽验基本药物50个批次,日常监督抽验181个批次。基本药物合格率为100%,日常监督抽验合格率为97.3%。

5、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加大对基本药物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强化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对辖区内配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次,对企业的采购渠道、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影响药品质量的重点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村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通过这些有效的监管措施,全县基本药物质量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有所提高,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6、开展疫苗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对县内疫苗流通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分发、使用单位是否是具备相应资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分发记录。是否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冷链要求,是否建立了冷链记录等。

7、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

与县卫生局联合印发《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计划》,举办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整年监测工作培训班两期。每月向有关医疗机构通报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情况。全年共收到adr报告566份,新的严重的报告数20份,其中90%病例来源于医疗机构。

8、加强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篇(4)

一、严格采取管控措施,强化硬核隔离,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发现感染的楼道一律清空隔离。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落实非必要不离开原则,严禁人员聚集,对不符合特定批准情形的居民一律禁止外出。

二、封控区内商业网点一律关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等统一组织上门配送。其他区域原则上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三、除抗疫车辆、工作用车、配送货车、有通行证的特殊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警车、垃圾清运等特种车辆,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

四、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外,其他企业一律停工。石化连续性生产企业压减生产负荷。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企业为单位实行封闭管理,职工不得出厂。

五、全区所有文化、体育、娱乐、宗教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关停。

六、“红事”一律停办,“白事”经报告后一律简办。

七、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八、纪检监察机关立即启动专项监督,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规矩,严格监督各职能部门、属地履职到位情况,对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的严肃查处。

篇(5)

食药检档案是在食品药品检验工作中形成的,包括检验档案和鉴定档案,形成过程包括了实践、科研、培训和管理等活动。食药检档案标志着一所食药检机构的检验实力和检验水平,因此在普遍意义上它属于科技档案范畴。但是,食药检档案又具有管理档案的一些特点。因为它具有“自然形成”、“历史记录”和“使用价值”属性。同时食药检档案的材料比较分散,时限性较强。

食药检档案主要内容包括食品药品检验业务和食品药品检验管理。食品药品检验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卫生部门、食品药品检验管理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指示、通知和决定;食品药品检验管理决策、规划、安排、教育、培训等通知、决定;其他有关的通知、决定、事故鉴定、差错报告、纠纷处理等。上述材料主要是文书、报告等类似性质的档案。

食品药品检验业务档案主要包括:检验检测报告书、各种药品标准、中药材质量规范、食品药品等产品的批文、原始数据资料等,这些材料既不同于文书档案又不同于科技档案,因其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的特殊性而具有自己独特之处。

由于食品药品检验档案是在检验工作之中形成的,因此检验人员业务指示水平、实验操作能力、仪器使用熟练程度会在档案中有所体现,通过对大量的检验档案进行分析可以了解检验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业务技能水平和对新知识、新业务的了解情况。

另外,食品药品检验档案还是监督和检查药检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食药检档案中包含了人员管理、仪器使用及保管、业务收费等情况,还包括计划指标完成等相关数据。这些都是食品药品检验院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信息。

二、食药检档案信息化的意义

食品药品检验档案对于指导人民群众安全用药,保护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促进食品药品检验档案资源发挥更大作用,更加方便快捷的为人民群众服务,实现食药检档案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是我们今后食药检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

食品药品检验档案管理与一般档案管理相比有很大不同,他的使用频率更高、查询起来难度更大、信息需求量更大。主要因为一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大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人民群众需求迫切;二是食药检档案信息多样,专业术语较多,专业性较强,普通民众难以查找需要的信息。

在信息技术日益广泛应用的今天,参考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利用电脑网络技术对食品药品检验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数字化食品药品检验档案馆,提升档案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提高服务工作能力,拓展食品药品检验档案服务民生路径,是食药检档案管理发展的方向和必然途径。

因此,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云计算等计算机技术手段,科学管理、合理开发食药检档案管理及其信息资源,进一步深化、广化面向社会公开食药检档案信息资源,比如采取药品极其包装材料图像信息,并辅以检验报告原文影印件和关键性文字说明,形成图文并茂的档案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或在上级授权下有限公开。这样既可以加大食药品档案的利用范围,又可以使利用者方便快捷地查核。

三、对食药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一)整合馆藏食药检档案资源、建设信息体统

对食品药品检验档案资源进行整合,首先要获得上级授权,在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按照馆藏资源编目规则进行编目、整理。做好上述工作后,对档案资源管理软件招标采购;对硬件设施进行整合,包括档案柜、个人电脑、小型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其他电脑外设和网络设施;在此基础上构建食品药品检验档案数据库、食品药品检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食品药品检验信息网。把不同文件格式的档案信息资源存储到食品药品检验院自身或者租用的服务器内形成数据库,通过食品药品检验信息网对公众开发信息查询服务,通过食品药品检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对食品药品检验信息网和食品药品检验档案数据库进行后台管理。使民众的档案需求得到满足,使食药检档案管理发挥促进幸福社会建设的良好作用。

(二)利用云技术促进食药检档案信息化建设

云计算技术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当然各种网路资源提供者大都建立了云端平台向用户提供资源服务。利用云技术构建食药检档案信息查询网络具有以下优点:1、减少硬件设施维护成本,利用云计算技术直接把档案信息资源存储在云端平台上,减少了购买服务器和电脑网络设备的成本,同时减少了设备维护更新的成本。2、减少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和数据维护成本。当前云技术已经比较成熟。直接应用云端存储平台既节省了硬件设施也可以直接利用成熟的云端平台管理技术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减少了开发系统和不断升级维护的成本。3、避免信息孤岛的产生。如果全国各地食药检机构都开发建设自己的食品药品检验系统和网络,信息数据接口和标准不统一,很容易形成各自为证的局面,造成信息孤岛的产生。采用云技术以统一的信息标准接口开发各类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减少信息孤岛的产生。各地食品药品检验档案管理机构可以考虑依托现有的硬件基础和网络设施,构建本地云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全国性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检验档案信息的统一管理。

当然、利用云技术也有其缺点。由于云服务企业直接接触食品药品检验档案的原始信息,如果云服务企业利用食药检档案谋取私利将对食药检档案管理机构造成危害。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保证云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职业操守方面不出风险。因此,监督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篇(6)

一是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市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机关防控工作牵头分管领导,落实了分工责任。二是对疫情工作经常性研究,局党组召开专题工作会、党组(扩大)会,适时学习传达各级有关疫情防控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财政职能,安排部署防疫工作。三是主要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各司其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职,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

篇(7)

一、坚持以人为本,缓解社会热点焦点问题

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我市确实程度不同地存在,并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我们已经和正在采取以下措施:

1、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统一降价政策,完善医疗信息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实行医疗违规收费查实免费制,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不当处方内部公示点评制度,积极试行住院按单病种限价收费,大型设备检查和部分检查项目报告单互认,一、二级医院的“药占比”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市属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年增幅保持“零增长”,每出院人次平均住院费用年增幅不超过5%。

2、改革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完善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逐步推行岗位工资制。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3、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2005—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以创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为契机,年内完成10个建制镇13所卫生院向具备“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过渡,建成14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做到“小病不出社区、不出乡镇”,为居民提供经济、便捷、主动的医疗卫生服务。

4、深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不断改进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监督管理机制,集中招标采购公开化、规范化,加强药品配送的组织协调、规范操作和监督管理,试行药房托管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规范购销渠道和药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提高合作医疗结报比例和封顶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今年提高到130元,1-8月共筹集资金6718.15万元,门诊、住院补偿共6.08万人次,金额为3074.72万元,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扩大人群覆盖面,完善弱势人群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问题。科学制订和调整补偿方案,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补偿封顶线。建立老年人个人账户,开展70岁以上居(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减少大病发生的风险。

二、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206名社区现有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转岗培训,目前已完成了836名乡村医生两年一次的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尽快出台加快全市农村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办法,今年年内完成至少100名全科医师培训。

2、加大卫生支农力度。实行市属医院主治医师晋升前到卫生院支医制度,每年市属医院下派10名后备干部到卫生院挂职锻炼,加强对卫生院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委托(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扶持农村卫生院建设发展。

3、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竞聘选聘制度,卫技岗位全面实施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实行评聘分开,试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切实执行待岗、解聘、辞聘制度,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推动医疗集团化经营。鼓励市属医院与建制镇卫生院组建医院集团,充分发挥好市一院、中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的作用,双向选择,人员互派,从管理、技术到人才培养全方位帮扶。

三、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1、全面提升卫生执法工作水平。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奖惩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四五”普法考核,继续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政提速。严格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和监管,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实施行政许可“阳光操作”。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将食品卫生执法监督摆在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的重要位置,深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诚信信息、不良记录信息等信息库,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水平。

3、强化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为重点的医疗服务市场整顿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核准诊疗范围执业、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卫技工作、科室对外承包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宣传,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加强个私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推进医疗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

四、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1、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掌握物权、财权等重点岗位人员满3-5年(科长岗位3年、经办岗位5年)进行轮岗。运用正反两方面特别是身边的典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市行风评议组做好评议的各项工作。加强行风巡查力度,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好院务、医务和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公示的内容、渠道和时限,重点公示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内容。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3、大力推进卫生文明行业创建。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开展“德技争先竞赛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今年要创成示范集体(病区、窗口)各10个,并积极开展文明单位争创工作。充分整合工青妇和各医学团体的力量,组织实施好第十六届“白求恩杯”各个竞赛项目,推进文明单位建设进程,使一批单位文明建设层次得到提升,为创建市文明行业奠定扎实基础。

篇(8)

自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开展以来,区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值班制度。1月23日,局党组分别召开两次会议,传达上级联防联控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委会议精神,集中学习的中央讲话精神,并做安排部署,从1月23日开始针对野生动物和活禽市场交易进行禁止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检查,严防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取消休假,立即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制度,相关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24小时通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驻地。局领导每天在岗,各市场监管所、各职能科室迅速安排力量到各农贸市场、餐饮、药品经营企业不间断巡查,按照职责做好布控工作,每日上报检查情况。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全面开展工作。及时印发《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关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做好组织保障。

二、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一)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情况

1、1月23日开始全局对区辖区内没有设立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组织执法人员对金鼎农贸市场等大型农产品市场进行野生动物检查,落实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畜禽产品。督促批发市场经营者规范使用销售凭证,确保畜禽产品去向可追。

2、对将军府火锅、玉龙酒店、红旗大酒店、健盛星期天、小河塘火锅等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检查过程中督促餐饮单位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严格操作加工行为,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禁止办理一切酒席(含农村自办酒席)及群体性聚餐活动,几家餐饮单位都表示近期大型聚餐已经取消。

(二)防护产品价格监管情况

1、1月24日开始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个药品零售企业门店,重点检查医疗器械、医用口罩、消毒用品预防类药品等相关商品的进货、存货和价格情况,严防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店负责人进行价格提醒告诫,并下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设计防控新型肺炎相关用品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零售药店要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确保了疫情防控物资价格稳定。共发放告诫书130余份,价格规范宣传单500余份。

2、安排人员值守12315投诉举报中心,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并将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核查,做到第一时间依法处理。目前共接到投诉举报11件,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他商品市场价格波动不大,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3、至目前为止,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40余人次,开展相关价格检查121次,农贸市场4户,市场内经营者16户,超市64个,餐饮单位48家,检查土特产商店、山货庄11户,药品器械经营企业(业户)全覆盖,农贸市场全覆盖。

(三)其他商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截止到目前为止,区在各超市经销的粮油菜肉蛋奶价格没有明显价格抬高行为,对居民生活没有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三、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

1、通过悬挂横幅10条、滚动刊播疫情防控内容电子屏3块、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4000余份,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人为恐慌。

2、公告。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消费提醒”、“温馨提示”、禁宰和禁止活禽交易等内容,及时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情况,提高群众防控意识。

四、存在问题

1、用于防护的口罩、消毒液等类用品短缺,进货渠道不畅,短时间内难以保障需求。

2、口罩、消毒液价格已略上涨,主要是厂家和经销商价格上涨导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打好坚实基础。

篇(9)

一、工作纪律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扣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扣工资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扣工资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过6日者必须报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卫生院院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每次扣工资100元,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诊,并及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信息。

5、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皮防站、卫生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及工作任务,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和完成,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完成的,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工资200元。

6、爱护公共财产,乡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7、不按要求登记和上报传染病每次处罚50元,若因瞒报、迟报、谎报传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一次处罚600元,并承担处置疫情的各项工作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触犯刑律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9、加强疫苗管理,坚决杜绝疫苗积压浪费,造成疫苗疫苗积压浪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0、严格冷藏设备的使用管理,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必须将冷藏包清洗干净交回防疫科统一管理;已配备冷藏冰箱的卫生室,必须保持冰箱干净整洁,24小时电源通畅、并做好冰箱内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冰箱内严禁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发现冷藏包不干净1次处罚10元;冷藏冰箱不干净整洁,无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每次处罚10元;发现冰箱电源不通畅每次处罚20元,并扣除当月30元的电费补助;发现冰箱内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次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电费补助。

11、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20XX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三类十一大项。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广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院办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指标达标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给予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未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进行行政问责或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防疫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具体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改政策,按照我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药品差价由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补贴,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品金额的10至50倍罚款。社区(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镇卫生院与上级指定中标供应商通过平台采购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没收药品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每月按照我院财务管理和一体化管理要求按时缴存所购进药品款、业务收入款,按要求统筹上报用药计划。不按时缴存药品、业务收入款将按1%的滞纳金进行处罚,给卫生院管理工作造成管理不便或障碍者,取消开诊资格。每半年必须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不得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法、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院内感控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废物变卖,每发现1次处罚1000-20XX元。因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院内感控、消毒隔离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医源性感染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健全档案,按时将已报销处方交卫生院统一管理,发现开具虚假处方、重复录入处方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乡村医生年底履职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工作业绩突出者,作为优秀乡村医生或先进个人呈报条件,卫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对年终履职考核不称职者扣发600元绩效工资,并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2、乡村医生应积极参加国家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卫生院给予优秀聘用。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制定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二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保证我市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能正常、有序、高效的运作,依据《开封市规范乡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意见,特制定临安市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一、基本医疗工作

1、按照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和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依法规范开展各类基本医疗工作并与《医疗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项目相符,病人就诊时门诊病历、处方、日志登记和书写符合医疗文书的规范要求,对危、重、急病人的处理要做好充分的知情告知,对可预见严重情况发生的要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记录。

2、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在本卫生室(站)就诊的外配治疗用药原则上不能给予治疗处理,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加以说明并征得病人同意后签字。村卫生室(站)一律不得出诊到家庭进行输液或伤情清创缝合处理,对就地发生的危、重、急病人需现场抢救的,在按规范急救程序简单处置后立即转送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留观,事后补写急救记录。

3、村卫生室(站)要严格做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医疗废弃物、消毒隔离(紫外线、高压灭菌锅、污物桶)的使用情况记录。对对医疗行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性废弃物必须定期运送至卫生院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理或出售,每年与卫生院签订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按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4、熟悉和掌握国家基本药物用药目录,掌握对基本药物的应用(包括药理作用、不良反应、适应症、剂量和用法)。对抗生素、糖皮质激素、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不得滥用,处方中用药要与疾病相符并按农保规定病种用药量比,不得超量用药。除药品零利率外的治疗性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乱收。

5、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公示,上班时间穿戴工作乙卯并佩证,对2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合理安排好上班与休息时间并有交接班记录。对一人一室的村卫生室人员在休息时需要在醒目处告示休息时间和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在休息时间连续三天以上的(包括三天)必须向卫生院负责分管人员请示后方可休息。

二、公共卫生

1、及时、准确、完整的按照卫生院的要求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掌握自己辖区内各种基本信息数据的动态变化,加强与本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合作和联系,协助卫生院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孕产妇管理名册,及时调整数据的动态变化,按时下发辖区内儿童及流动儿童免疫接种通知单,做好流动孕产妇保健和7岁以下流动儿童保健,协助开展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做好聚餐申报和指导工作,准确、完整的按卫生院的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类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数据。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卫生院对可疑传染病的排查和确诊病人的居家隔离、随访和健康指导工作,对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不得诊治,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对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登记后,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漏报。协助卫生院分管人员做好血防、精防、结防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开展村域(辖区)内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动态掌握人群健康信息数据,开展健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协助卫生院做好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村域(辖区)内60随及以上居民人口信息变化与健康基本情况掌握和开展规范化健康管理。协助开展死因监测。

4、做好村域(辖区)内慢性病、精神病随访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病病人随防管理,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按规定要求收集和上报相关数据。

5、负责做好村域(辖区)内公众健康教育公众。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墙体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内容不少于4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三、药品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站)所有配备药品必须是基本药物所属的品规,药品和非药品(卫生材料)的采购一律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上报卫生院分管人员统一集中采购,不得私自采购,不得配备基本药物范围外的任何品规。

2、村卫生室(站)所配备的基本药物一律按供应价实行零利率销售,不得私自加成获利销售,对基本药物以外的卫生耗材类可以按成本价的基础上实行5%加成销售,其他治疗过程中的收费项目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3、卫生院统一集中采购的基本药品货到后,村卫生室(站)负责人必须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总额进行认真仔细核对,有误时当面对配送单位说明清楚,有必要时向卫生院负责采购人员也说明清楚,做到三方一致。

4、药房人员要对药品加强管理,药品必须存放在通风、干燥之处,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对药品要求低温存放的必须存放冰箱,需避光的存放在阴暗处,定期检查有效期,同时做好防虫、防霉、防鼠措施,定期清查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5、药房发药时必须严格仔细执行操作规程,要认真核对,要向患者提供书写用法,不得口头传达。同时,按照农保政策控制处方用药量,不得串换药品,每日做好药品的进销存,保证现金、药品、账目一致。

四、财务管理工作

1、村卫生室(站)人员必须按照《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临政【20XX】69号、《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站)医生聘用办法》、(临卫疾【20XX】15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所属卫生院进行六统一管理。

2、村卫生室(站)必须每日对收支情况进行结算上报,并对收入按卫生院指定账户按时上缴,不得扣缴、少缴或不缴,卫生院指派专人负责对每个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进行立账建册,对村卫生室(站)由于急用的支出(办公用品、水、电等)可以通知卫生院负责人后进行暂时列支,但必须提供收据或发票、经手人电话、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等以便日后做账。

3、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参照卫生院制定的经费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卫生院要加强对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各项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不得将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补助经费挪作他用,也不得随意克扣。

4、村卫生室(站)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所有收费项目的(包括外出上门服务)必须开具发票,实行一人一病历、一登记、一处方、一发票,每日下班结算做到现金、处方、发票数额一致。

5、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收费、不得药品加成出售、不得擅自提高其他收费标准,卫生院负责人要加强对各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监管、定期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乡村医生要严肃处理,酌情扣除奖励性工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6、各村卫生室(站)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业务收入要做到日结月清,卫生院负责人账目必须与代管各村卫生室(站)账目款额相符。

五、学习培训工作

1、卫生院加强对下属村卫生室的各类业务指导,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提高他们的专业服务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水平,特别要注重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工作,配备护理人员要鼓励参加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2、对辖区内符合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乡村医生,卫生院要合理、科学安排好学习与上班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为了提高个人专业技能和村卫生室(站)的发展,对参加全科医师和全科护士岗位培训的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以1000元的补助,并作为今后福利普升的重要依据。

3、卫生院对所辖的乡村医生每年不少于6次的培训例会,一般二月一次,例会培训内容包括:各类专业和非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传达卫生信息和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工作思路,布置落实任务、提出建议、交流商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评估工作绩效、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同时能够使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站)之间。各村卫生室(站)之间经常性的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基层卫生服务发展。

4、参加例会培训的乡村医生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做好每次例会内容的记录,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卫生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每半年做一次总结评估,卫生院要把培训例会纳入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

5、乡村医生要按时参加各级卫生部门和乡村医生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工作,积极进取,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三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

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罚款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

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并协助卫生院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篇(10)

药店自查报告1为推动我店实施GSP认证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GSP认证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店的实际情况,以质量管理为重点,对业务流程和各环节整改、完善,使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和加强,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并认真组织自查,现将我店实施GSP认证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药店概况

____药店成立于20____年2月7日,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海华苑6栋1号铺B区,注册资金为3万元。药店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预防性生物制品除外),经营药品品种达695个,开业以来实现销售4.5万元,属小型企业。

本店目前共有人员5人,其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3人,质量管理员(兼验收员)1人,大专学历,职称为药师,养护员1人,高中学历。药师分别负责质量管理和处方审核等项工作。药店营业场所60平方米,无仓库。配备有空调、冰箱、用于调配处方和拆零的设备设施等。

药店自从开展药品经营业务以来,按照国家及行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GSP认证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的经营宗旨,抓管理,促经营,求发展。加强软、硬件的建设和改造,公司从经营业务到药品质量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系统化管理,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一切不合格和伪劣药品流入市场,确保市民用药安全,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实施GSP认证工作自查情况:

(一)、设立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保证GSP的有效运行,药店成立了由全体员工为成员的质量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药房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药房质量管理工作满足GSP要求的具体规定、依据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实施GSP的前提条件。质量负责人制定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职责,使药房的质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杜绝了质量管理的随意性,使所有员工都能把好药品质量关。并由具有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质量负责人。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及相应的质管、验收、养护岗位等,明确岗位职责制定了企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做到GSP认证实施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

(二)、加强培训,合理配备人员

围绕质量管理这个中心,根据GSP的要求,全员培训,不断强化质量意识,采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上岗培训等方式进行职工教育,提高职工整体业务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药店制定内部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及考核,重点培训《药品管理法》、GSP及岗位知识,质量管理员、养护员、验收员等相关岗位人员全部符合上岗要求。并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健康检查,每一员工均建立了健康档案。重点岗位配备了符合GSP认证要求的人员。

药店自查报告2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______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以质量负责人______同志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情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情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情况,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药店自查报告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照《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我售药店与____市医疗保险处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很好地按各项规定要求履行服务,给社会医疗保险造成了损失,并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被处以暂停六个月服务并进行整改。现整改期已经结束,我们如期完成整改,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中不再有以下行为:

1、不校验社会保障卡,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

2、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他物品等。

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4、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变现服务。

5、盗取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

6、其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通过上述总结,本药店运行情况已符合的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的.规定,达到继续履行职工生活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不够完善之处还请给予指正,我们会虚心的接受并加以改正。

药店自查报告4接你处的通知,市三力药业公司及时开会传达布置工作,要求我们下属各经营企业在本部门内部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和GSP管理的规定,严格自查,并根据各自的情况写出自查报告。我们三力药业五部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我们接到通知后,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在我部负责人的带领下,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用了一天的时间,最后我们汇总了检查结果发现有如下问题:

1、门店提示、警示顾客的牌子老化,失去美观了。

我们及时进行了更改,现在已经更换了新的警示牌。

2、整体药店卫生还可以,但有些死角卫生打扫不够干净。

比如各柜台的最下面一格,里面卫生打扫不彻底。当场对售货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他以后一定改正。

3、近效期药品没有及时关注,以至顾客看到时才发现了问题。

以后一定认真进行陈列检查。

4、温湿度记录书写不够规范,字体有的潦草看不清。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把我门店的经营工作做的更好,让顾客满意,让群众真正用上放心药。小金库自查报告履职尽责自查报告保密自查报告

药店自查报告5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霍城县格干沟牧场。是一家公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全乡5000多人口的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基本公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药品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实施。我院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优质优价的办院原则,无药品经营违法行为,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1人,主要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20平方米,无药品存储仓库,药房布局合理,达到了药品分类储存的要求。我院坚持依法经营,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了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我院成立了“药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

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设施设备

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四)进货管理

1、严把药品购进关。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与供货单位100%签订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

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五)储存于养护

1、认真做好药品养护。

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2、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药房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特殊药品的管理:针对特殊药品按照规定进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核对资料后发放药品。

(七)药品的调拨与处方的调配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

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3、保证服务质量,执行质量查询制度,做好售后服务。

4、对药品质量信息及时传递反馈,定期汇总,建立药品质量查询记录和质量信息传递反馈记录。

(八)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实施:对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有药品不良反应的现象发生,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追回药品,并对患者进行跟踪服务。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直以来,在县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温度调节设施,满足药品储存温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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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有为、有声、有位”的工作导向。药械监管直接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工作中花真功夫、苦功夫、实功夫、细功夫,认真依法履职,有所为、有所成,做好政府的参谋和抓手。要大力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政策、法规、质量管理等宣贯,引导媒体舆论正确导向,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二是坚持科学监管的工作理念。“让党和政府放心、使人民群众满意”是科学监管食品药品市场的核心。在监管行为上,要更加注重和善于引导企业自律,运用行政指导等方式,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监管领域上,要根据市场多元化、行为多样性的特点,主动开展学习、调研、座谈等活动,仔细研究分析,充分吸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制定可行、有力、扎实的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多学习、多思考、多观摩,突破思维定势,改变思维方式,以树立典型、示范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等方式推动工作顺势开展。全面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办结,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坚持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保证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坚持科学监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责任观念和服务观念,形成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杜绝“监管错位”,离开服务空谈监管;拒绝“监管失控”,离开规范高谈监管;防止“监管缺位”,离开监管空谈服务,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始终做到坚持原则性、讲求艺术性、增强服务性和提高亲和力相结合的有机监管。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是全局工作的一部分,要以实现全局药品安全监管目标为指导原则,在全局领导下开展各项职能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科室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由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面广量大,事务繁杂,面对人少的工作局面,必须杜绝“来差办差”,忙于科室繁杂事务的工作方式,要多动脑、勤思考,多打组合拳,统筹兼顾,协调配合,提高工作行政效能,形成有思想、有措施、有方法的工作格局。

二、以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药械监管工作

以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落实各镇(区)、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结合日常监管,突出工作重心,争取政府更有力支撑,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监管,完善县、镇、村三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源头药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是狠抓药品生产源头监管。督促中宝制药有限公司加大宣传贯彻新版GMP力度,组织好新版GMP实施的准备工作,完善GMP管理的台帐和记录,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加强生产企业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在省内省外的动态监管,对新增中标品种协助核查处方工艺,实现全品种电子监管;开展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和委托检查的专项检查,及时掌握企业重要质量管理情况的变动,为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持。重视制剂许可证换证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制剂规范配制及质量管理培训,推动医疗机构加大投入、提高技术、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中宝制药有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他企业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1次。

二是提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指导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洁净区环境、工艺用水、注塑设备和空调系统等进行验证,规范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行为。加强对康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厂区建成投产指导,督促实施医疗器械GMP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帮助企业顺利投产,实现两年倍增目标。康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2次,其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年监管检查不少于1次。

三是规范药械经营市场秩序。一是强化证前管理。按照省市的行政许可标准严把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准入关,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开办换证的初审指导,加强资质审查,合理引导布局,提前化解矛盾,为后期监管提供保障。加大GSP认证前指导力度,对不按照GSP管理要求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证照。药品GSP认证按序时进度完成。二是强化药品监管。严格执行违法广告药品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强化特殊药品监管,落实含可待因、麻黄碱复方制剂、罗格列酮、地芬诺酯、曲马多、安定等药品的购销管理规定,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规范企业冷链管理,严格落实《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保证药品在贮存过程中的质量。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加快医疗器械远程监控网络建设,加大购销行为的监管力度;开展角膜接触镜和体验式家庭治疗仪市场大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特药批发企业每季度监管检查1次,药械经营企业全年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100%。

四是启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出台考核细则,把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各镇(区)和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二是推行示范引路。选择1-2个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对照验收标准,上门指导服务,完善台帐记录,加强硬件投入,推动示范点创建成功,起到示范引路作用。三是迎接“两网”复查。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创建成果,稳定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开展“两员”培训,及时办理举报投诉工作,保障县、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运转常态化、信息化和联动化,迎接六月底市局组织的省级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工作复查。四是规范药品使用环节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执行《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检查,加大基本药物品种抽查,规范购销行为,组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回头看,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

三、大力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以药械质量为重点的专项检查。(1)开展中药饮片和隐形眼镜专项检查。主动掌握市场动态走向,跟进信息反馈,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开展检查,进一步整治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2)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专项检查。重点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原辅料购进销售渠道、生产全过程以及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和配送企业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人员资质、储运条件、配送质量、保障供应能力以及电子核注核销情况的检查,督促中宝制药有限公司和医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切实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保证用药安全。(3)批发企业电子远程监管专项检查。重点对“四大类药品”和基本药物入网核注核销情况的检查,及时掌握批发企业与省局系统远程监管对接情况,努力实现实时上传进、销、存及仓库温湿度等数据。(4)医疗器械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洁净区环境控制、工艺用水制备、灭菌、电气安全、涉血(药)原辅材料采购控制等重点环节和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开展以合理用药用械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二类、含可待因麻黄碱复方制剂、地芬诺酯、曲马多、安定、克仑特罗等特殊药品、冷藏药品及疫苗专项检查,配合开展抗菌药物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零售药店挂靠经营、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师不在岗等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流通秩序。

三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集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收集和分析,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疾病预防中心的合作机制,做到信息准确、联络通畅。积极开展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及早发现群发、严重疫苗不良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扩大医疗器械监测报告覆盖面,明确目标任务,加大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有明显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总数不低于650份,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占总数不低于16%。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总数不低于80份,实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绩效化。

四、切实加强药械监管及专业的宣传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