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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市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8·29”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进一步开展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全乡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时间要求
(一)重点排查(2020年11月-12月)
1、人员密集场所(舞台、卫生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活动场所、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擅自将住房改变功能结构作为经营场所的房屋;(旅馆、饭店、商场、超市、网吧等)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5、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6、在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7、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8、各类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住房;对以上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二)重点整治(2020年11月-2021年5月)
对此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2021年5月)
完成对此类重点房屋之外的村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乡房屋基本情况,建立全乡农村住房档案和录入房屋综合信息,逐步完善房屋登记数据库。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2022年10月)
基本完成全乡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现全乡房屋数据化管理。
三、责任落实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进行整治,对账销号,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乡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报告。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乡政府统一安排,积极进行排查整治工作,
(二)分管领导要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对分管领域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四、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村、各单位要成立排查工作小组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开展本区域内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等。(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房屋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全乡分两条路径排查;(1)区域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饭店)、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职工集体宿舍等路径排查。(2)各村村民的自住房、集体及村民的老旧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建立房屋档案,进行数据录入。各村、各单位排查人员要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房屋信息档案,并进行数据录入。
(二)实施精准整治。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各村、各单位要根据排查结果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停止使用。
2、各村、各单位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各村、各单位要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4、乡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要对照整改清单,对各村、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乡、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安全、企业)、副乡长(分管城建)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各村书记、主任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具体负责分管区域的排查整治指导、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城建办公室,负责统筹相关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局之战”。
二、具体任务
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股室、站所、大队以及涉电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要求排查,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林草系统安全无事故发生。同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每日隐患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将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消除在萌芽中。
三、整治重点
(一)林业和草原局集中整治重点
要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林业草原安全风险管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整治重点,同时搞好森林草原安全生产检查和护林防火等工作,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重点问题得到解决。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郑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秀蓉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精准管控,强化安排。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对各股室、乡镇林业站、检查站的值班制度、安全巡逻制度、防火用火制度和重大事故及时报告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做到安全防范摸清风险底数,加强监督检查,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汇总风险数据并作出相应的整治措施,付之行动。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增强防范意识。定期组织专业队伍对单位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关键环节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并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为主题的活动,使安全理念、安全常识进机关、进林区、进家园,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强化执法力度,严肃事故调查。将按照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
四、工作安排
将严格按照此次全县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的时间安排,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纠纷,对林业和草原局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和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纠纷情况进行全面整治,贯彻落实风险辨识全面、风险可控受控、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动态清零以及严格把控管制措施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为重点。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除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输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政治取得显著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高度重视此次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整治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县行动部署上来,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明确,局长亲自部署,副局长、工会主席具体负责,局属各股室、站所、大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结合实际,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自查纠纷,全面辨识掌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格把控,务实工作绩效。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进行到底,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局机关组成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组对林草局机关、各站所大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主要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巡查、现场隐患排除、查阅资料、台账登记及演练等主方面开展。严格按照把控要求,切实履行责任,不走过场形式,全方位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将继续以“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各股室、站所、大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街道将严格按照__市综治办、禁毒办《关于对吸毒人员问题突出地区开展分级挂牌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督导组的督导帮扶下,对照《__市吸毒人员问题突出地区挂牌整治工作考评验收标准》,从组织保障、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从严从实进行为期一年的重点整治,力争期满摘牌。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党工委担负挂牌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办事处负主要责任,全面统领街道挂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挂牌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禁毒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街道主任王茂盛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__、纪工委书记__、派出所所长__任副组长;禁毒民警、专职禁毒社工等相关人员;党政办、财政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__街道禁毒工作市级挂牌整治工作小组。细化小组成员工作职责,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各社区也高度重视,将禁毒工作市级挂牌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相应领导机制,研究部署、狠抓落实。大力推动辖区中小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禁毒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开展市级挂牌整治工作。
(一)街道禁毒委工作职责。一是将禁毒挂牌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持续加大对专项整治的人、财、物的支持力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二是积极协调派出所、社区等相关单位;财政所、党政办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挂牌整治工作开展;三是加强督导和检查,通过定期不定期督导,听取汇报、查看台帐、走访抽查,查找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挂牌整治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二)__派出所工作职责。一是加强吸毒人员管控。指导帮助社区、禁毒专职社工对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保排查率90%以上;对进入办案场所的犯罪人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尿检,并保留上报尿检报告等相关材料;对吸毒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规定将吸毒人员列入重点人员管理;指导帮助工作站、社区工作,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80%以上,报到率90%以上。二是落实强戒出所人员管控衔接制度。建立强制隔离出所衔接工作规范,落实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四类人员转社区康复衔接工作,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未满三年管控率达60%以上。三是加大对本辖区户籍、非本辖区户籍吸毒人员查获力度,并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上报。
(三)社区工作职责。一是配合段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开展吸毒人员见面排查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强戒出所人员管控衔接工作。二是对本辖区内在册吸毒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场所等“五进”活动。四是完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交代的其他任务。
(四)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__街道禁毒工作市级挂牌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进行落实,配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开展好此次挂牌整治工作。
(一)工作保障
1、专题研究部署。街道每季度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听取整治工作小
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街道检查组围绕各项管控执行率,以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对吸毒人员见面、尿检、帮教等关键环节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再部署、再落实。2、成立整治领导小组。街道9月底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__街道吸毒人员问题突出地区挂牌整治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社区和派出所的责任分工。
3、专项整治经费。街道财政所将挂牌整治工作经费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保留相关财务凭据并形成《__街道吸毒人员问题突出地区挂牌整治工作经费记录簿》。
(二)吸毒人员排查工作
1、落实见面制度。吸毒人员排查工作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见面的方法,由__派出所负责指导帮助社区、专职社工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逐一见面排查,进行尿检,并在检查表中捺按指纹、签字,实现见面排查率达90%以上。
2、贯彻“逢嫌必检”原则。__派出所对进入办案场所的违法犯罪人员全部进行尿检,每月汇总尿检相关资料形成《__辖区进入办案场所登记簿》。
3、熟知在册吸毒人员情况。社区禁毒康复工作站、社区在派出所的指导帮助下,将辖区内在册吸毒人员严格按照在册吸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在押吸毒人员等进行分类成册并实时更新。禁毒专职社工要对在册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4、加强重点人员管理。__派出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列入重点人员管理,已进入监管场所或戒毒已满3年的吸毒人员要及时解除重点人员管理。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1、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大力推进禁毒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街道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按照规定成立工作站。禁毒专职社工在日常工作务必一方面确保工作站的电脑、电话、文件柜、档案盒、传真机等办公设备配备完整、正常运行,办公场所有序、整洁、美观;一方面确保《福建省吸毒人员戒毒康复信息管理系统》正常使用。二是积极培养优秀禁毒专职社工。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按照规定从绩效考核、业务培训、工资待遇等方面入手,确保街道禁毒专职社工业务素质强,责任心强。
2、规范人员档案。按照《福建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手册》的要求,规范、齐全建立工作档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制定工作计划、逐个成立“五位一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
3、加强系统信息维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帮教尿检、就业安置、救助服务等信息录入《福建省吸毒人员戒毒康复信息管理系统》,吸毒人员参加社区戒毒康复期满,按规定及时解除。
4、执行率、报到率、就业安置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区在派出所指导帮助下,务必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80%以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报到率90%以上;阿片类吸毒人员就业安置率90%以上。
(四)强戒出所人员管控衔接工作
派出所要建立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衔接工作规范并造册建档,落实强制隔离戒毒出所四类人员转社区康复衔接工作并造册建档;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未满3年管控率高于60%。
(五)宣传教育工作
加大经费、人员投入,充分利用和大力创新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社区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场所等“五进”活动,并将活动信息、简报在规定时间内刊登至鼓楼区政务网。社区戒毒康复站适时组织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社会氛围,并将活动信息、简报刊登至鼓楼区政务网。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0月)
根据文件精神,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召开禁毒挂牌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禁毒挂牌整治行动。
(二)整治攻坚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5月)
切实落实和强化吸毒人员见面排查和管控等措施,强力开展宣传发动攻坚战、排查管控攻坚战、部署开展挂牌整治工作,实现群众全面发动、排查全面开展、管控全面落实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全面推进。做到管控防范体系全面建立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报到率全面提升。
(三)整改巩固阶段(2016年6月-2016年7月)
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再摸排、再研判,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挂牌整治工作水平,巩固整治成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8月)
由街道禁毒委和纪工委抽调人员组成考核验收组,对此次禁毒挂牌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模拟验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以充分准备迎接上级检查。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我街道将坚决贯彻在会见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市区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决将禁毒整治专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清醒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对社会治安的危害性,意识到只有扎实开展挂牌整治工作才能把利国利民的禁毒工作做好做实。
(二)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细化、明确各责任单位、各部门、个人的禁毒职责。层层签订挂牌整治工作责任书,健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社区的禁毒工作职责。辖区派出所要制订落实整治方案和明确社区段警包干责任。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将禁毒挂牌整治工作绩效列入今年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相关部门、个人在禁毒重点整治专项工作中的表现开展考核奖惩。
(三)确保措施到位。
进一步深入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协调督促落实,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内各有关股室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化工企业、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
3、县污水处理厂、中天羊业有限公司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4、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对化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全县各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环保部制定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全面做好隐患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4月15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
(二)集中排查整治。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环保局,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从2017年4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向县环保局报送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方案,县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后,将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保险政府。
(四)严格验收销号。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签字谁负责”和“排查—整治—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化解环境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措施,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发生。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实现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和建县40周年。
二、工作任务
本次排查整治重点围绕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6个方面,聚焦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涵养、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产业布局、节约水资源及各类督察、巡视、审计反馈整改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一)生态破坏方面
1.重点排查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非法开采、矿业权退出不彻底,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各类采砂、采石、采矿企业项目审批及验收手续,矿业权日常监管,超时限、超规模、超范围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线及林地草地问题;河道、耕地非法采砂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林草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环境污染方面
2.重点排查整治全县各领域各行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重点排查整治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缓慢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乱排乱放、暗管排放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4.重点排查整治辖区内河流沿岸违法设置的排污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环境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
5.重点排查整治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6.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扬尘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重点排查整治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烧落叶杂草等违法行为和违规使用塑料薄膜、废弃农膜回收不到位等白色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处置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危险废物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规范堆放、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10.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厂废弃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重点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不规范,渗滤液渗漏污染环境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三)环境风险方面
12.重点排查整治沿河、沿库生产企业环境风险隐患以及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不到位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临大高速、旅游大通道等生态敏感区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可能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以及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不力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四)生态修复治理方面
14.重点排查整治砂厂、砖厂采矿区及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重点排查整治生态敏感区域生态功能退化、草场林木退化等问题、草畜平衡措施落实不力、草原减畜任务未完成、禁牧措施不落地等问题,生态治理修复措施落实不到位,自然保护地违规人为活动等情况。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林草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16.重点排查整治各类水土保持工程、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区域植树造林工程落实不力问题,以及日常水土保持预防、监测、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保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草中心
17.重点排查整治河湖长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不到位,非法围河围湖、以及在行洪区非法堆放固体废物、违法建设房屋、违法种植养殖等情况。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高质量发展方面
18.重点排查整治违反产业政策项目环境上马的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等工程项目和“散乱污”企业等问题,以及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化工等行业企业环境安全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围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基本要求,排查整治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合理用水,以及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取水、超采地下水、中水回用目标不落地,以及大水漫灌、违规占地挖湖等侵占耕地和浪费水资源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20.逐一排查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轮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办结销号的问题,要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问题反弹、是否存在群众反复投诉等问题,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治到位;对正在组织整改的问题,要强化部署、加大力度、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28日至3月3日)
按照省州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谋划召开专题会议,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4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围绕排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坚持从实际出发,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5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在确保全面排查到位、查处整治到位的基础上,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对共性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组织凝练一批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为持续推进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工作要求
在接到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双替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行动。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 由XX科牵头安排协调各项双替代工作,并与XG部门做好协调对接。
2.沿街门店:执法小组牵头,分包人员X号前完成沿街门店排查,是否有散煤、煤炉等,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3.XX社区:全面排查居民楼院煤球、煤炉等散煤燃烧。
4.养老机构等行业领域:民政口牵头做好养老机构行业的散煤治理等环保工作。
【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正文】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板芙镇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镇专职消防队反映。
中山市板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重点挂牌督办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2021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50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切实做好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社区消防工作,深入普及消防宣传教育,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消除火灾隐患,实现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达标,并通过市政府验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板尾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
组长:张义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廖国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赖仲宏(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梁锦华(板尾村书记、主任)
成员:唐涛(党政综合办)、卢金轲(宣传办)、夏远辉(综治办)、陈敬陶(城建农局)、李简(应急管理局)、陈丽娥(市场监督分局)、庞景林(公安分局)、罗沛明(专职消防队)、李剑辉(板尾村)。
领导小组下设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设在板尾村),办公室主任由赖仲宏兼任,副主任为罗沛明、梁锦华。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板尾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日常联系负责人:罗沛明(13715608732、23186696)。
办公室主要负责板尾村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包括收集整理整治的情况,向市报送工作进度等。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三小”场所、出租屋的全面排查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完成排查整治“一户一档”建档工作。
(二)全面推广简易喷淋装置及消防技防改造。
(三)在适当位置建设市政消火栓和简易的消防取水口,在公共场所(单位)配备基本的灭火及逃生器材。
(四)按照农村消防站标准化建设方案,完成村消防站“两室两库”建设。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整治、验收迎检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
1. 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深入剖析板尾村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责任和工作措施。
2. 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贯彻市政府精神,下发整治方案。
3. 镇政府与板尾村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细化整治工作责任。
4. 制定板尾村市政消火栓和简易的消防取水口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 制定消防宣传工作方案,完成初期消防宣传攻势和消防宣传资料的印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
1. 组织召开板尾村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动员各单位、场所对照治理标准积极自查自纠,消除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2. 完成板尾村火灾隐患场所的排查摸底工作,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建立台帐,按时保质完成网格化巡查任务。
3. 对板尾村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采取联合执法措施,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从严查处。
4. 对板尾村消防安全状况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辖区内的消防管理制度建设、消火栓基础设施建设、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并进行建档登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分工到位、责任到人。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7月至8月)
1. 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主要“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学校、十五类场所、出租屋及无牌无照经营场所等进行整治。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场所依法整治;凡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一律停业整改;凡是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一律依法关停。
2. 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本行业系统的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3. 持续加强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网格化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网格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网格员“三率”(检查任务完成率、隐患发现率、隐患查处率)。
4. 9月底前完成市政消火栓和简易消防取水口实施计划。
5. 按标准完成板尾村消防站建设,配齐基本消防器材装备,农村消防站“两库两室”建设率达100%,消防站队员受培训率达100%。
6. 消防宣传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大范围的消防宣传,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大力营造消防整治氛围。
7. 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验收迎检阶段(2021年10月)
1. 10月上旬,板尾村对辖区内的整治情况进行自评自改,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
2. 10月中旬,按照验收细则逐项排查核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3. 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消安委办公室。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随时迎接市政府检查组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五个到位”。一是责任到位。要落实整治工作中的领导责任,责任人积极抓好负责区域的整治工作;二是人员到位。安排全体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整治工作,保障充实整治队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都有人落实。三是整治到位。要严格整治标准,真正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经费到位。全面落实农村消防站标准化建设,也要加大公共消防设施的投入。五是培训到位。坚决落实检查“五分钟培训”要求,每个单位场所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基本技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留“盲区”。
20__年,在局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总队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局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行政执法理念,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房地资源行政执法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完成了全年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执法成效比较显著
20__年,总队始终坚持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在土地执法、房产执法、工作、安全工作等各方面都做到了稳步推进。
(一)土地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坚持动态巡查工作关口前移,新发生违法用地基本得到遏制。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是治理违法用地的有效机制。总队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坚持开展网格化的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关口前移,基本做到了到底、到边、全控制、全覆盖。经统计,本市今年1-11月份动态巡查共发现新发生违法用地122件,涉及土地面积1228.5亩,仅占年度计划总面积的40.95%。。
2.违法用地消除和整改工作成绩突出。一是发挥政权优势,做好违法用地的拆除工作。在拆除消除违法用地工作中,总队紧紧依靠各区、镇政府、区房地局和纪监委,综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全体执法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进行沟通协调,拆除消除了一批违法用地。如:嘉定区外岗镇杨甸村上海鼓舞餐饮有限公司非法占地53亩,建造蒙古包,奉贤区金汇镇资福村园艺场非法战地20亩,建造厂房等一批面积较大的违法用地,现已全部拆除,复垦并具备种植条件。今年,拆除和消除违法用地项目共计95件,涉及土地面积831.5亩;拟拆除消除的违法用地34件,涉及土地面积151.4亩;通过拆除消除,使实际存在的违法用地大幅减少,让违法者付出高于守法的成本和代价,对遏制新的违法用地发生起到了震慑作用。二是区分重点,区别对待,抓好违法用地严重镇的整改工作。对新发现的新增违法用地根据不同的责任主体提出不同的意见,通过五联单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个相关部门。使区县纪监委、执法总队和区县政府根据自己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管、督促、推进消除违法用地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不定期将违法用地的重要情况向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书面的或口头的形式进行通报,推动各区县党委召开制止违法用地工作会议30次左右。通过各区县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镇、委办局的主要领导会议,落实制止和消除违法用地的工作。今年以来,总队以及各执法处到各区县召开协调会190次,向各区或镇政府发出《违法用地通知书》546份。编发《土地执法工作简报》8期。通过努力,整改消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一是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据统计,1-10月份,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89件,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421件,涉及土地面积535.47公顷,罚没金额6297.71万元。正在查处的68件,其中,已通过会审,拟作出行政处罚的43件。二是做好违法用地案件的移送工作。坚决贯彻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原则,加强与市、区纪监委的协调沟通,及时向监委移送违法用地案件材料,并协助市区监委做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和专项行动中移送案件的调查工作。目前,已有52件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涉及相关责任人员26人次,其中:处级干部4人,和行政撤职1人,诚勉谈话3人。基层党员干部21人,其中免职5人,通报批评1人,党纪政纪处分7人。正在查办的4件案件中,涉及相关责任人6名,其中处级干部4人,一般党员干部2人,目前,已处理处级干部1人,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未执行行政处罚违法用地当事人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向法院移送案件175件;配合有关区政府,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赵国天、周志荣等嫌疑人及案件材料移送公安部门。目前,涉案人中已有1人被刑事拘留,1人被网上通缉。
4.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和网上图斑的核查工作基本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妥善协调做好核查工作。按照国土
资源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第八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及时召集10个区局开会部署了部第八次卫星图片核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和原则、范围、内容、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的需要,及时将变化图斑核查工作底图提供各区县房地局。同时,制订了《八次卫片数据填报口径和注意事项》,加强同各区县的工作联系和技术指导,指导帮助各区县局的数据填报工作。总队全体员工在确保土地执法巡查不间断的前提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加班加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核查工作。经核查:部八次卫片变化图斑共涉及宗地数3108宗,总用地面积71340.2亩,其中合法用地1698宗,土地面积50524亩,违法用地180宗,土地面积2555.8宗,合计新增建设用地1878宗,土地面积53090.7宗。二是狠抓落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9月17日至24日,总队会同市局土地处、规划处、权籍处组成两个检查组,由总队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卷宗、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浦东新区、松江、金山、南汇、闵行、奉贤、宝山、青浦等区县的部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实地未变化、农业结构调整等情况以及对应拆除违法项目是否按规定、按计划落实拆除整改工作进行现场查看。通过检查,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对发现问题进行纠正整改,确保了核查工作的效果。同时,今年以来,组织了对网上图斑的核查工作,共核查图斑4521宗,其中,合法用地1194宗,农业结构调整304宗,实地未变化1962宗,违法用地1061宗。
5.全国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的评估工作顺利完成。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总队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组织,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评估工作。二是严格标准,狠抓落实和检查考核。按照评估标准,制订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评估检查工作方案》,组成了由市局土地利用管理处、综合规划处和执法总队参加的评估小组,于10月24日、27日,对浦东新区、嘉定区、青浦区三个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进行评估和审核,并形成了评估报告,确定了排序顺序(排序为:浦东新区、青浦区、嘉定区),11月日至5日在上海房地资源网站上对本市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排序名单进行了公示,按要求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评估意见》和审核意见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二)房产执法有效开展
1.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执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根据19个区县局上报的数据,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经纪企业6431家,其中检查发现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有773家,占检查总量的12%;无房地经纪企业资质备案证书的有1490家,占检查总量的23.15%;其中做出行政处罚309家,停业121家,补办手续67家。二是配合市局交易处对定金合同撤销率高的《天山华庭》和《黄浦华庭》等15个楼盘进行执法检查。下半年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云天绿洲、阳城贵都等11个合同撤销率畸高的楼盘,根据由庞局长亲自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总队会同市局交易处、交易中心有关同志对媒体报道的11个楼盘的定金合同和预售合同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同时对楼盘撤销信息以及相应的管理监控措施提出专门意见。
2.积极做好案件办理和查处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区县拆违工作的指导协调。对各区县每月新增违法搭建处理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截止9月底,全市住宅小区新增违法搭建1813件,已处理完毕1638件,处置率为90.34%;未处理175件,占新增总量的9.65%。对12319热线反馈的数据进行分类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会同市局物业处召开了各区县房地、城管数据分析会。二是认真进行案件查处工作。完成了对违规估价的诚谊房地产估价公司和两名估价师,对违规销售中心村房屋的松江区石湖镇政府,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的上海市松江区叶谢镇人民政府和上海市洋金海实业公司的行政处罚工作,今年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6件。
3.进一步推进群租房整治工作。今年以来,积极贯彻沪委办[20__]17号文件精神,按照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原则,依托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指导推进,督察区县开展整治。根据局领导在《重视舆论监督加强督察整改》的批示,及时向普陀区房地局了解并到现场调查,并将中远两湾城群租回潮现象的调查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局。
(三)其他业务工作稳步推进
1.高度重视工作。工作一直是总队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总队形象的重要因素。今年以来,共收到并处理案件137件,其中涉及土地违法83件,目前已处理83件,房产违法案件54件,
目前已处理完毕54件。对受理的每件案件,均能做到认真登记,按时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今年来,案件的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了100%。2.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针对车辆多,出勤率高的实际情况,总队始终把车辆行驶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__年8月,进一步完善了驾驶员出勤考核机制,出版并下发了《上海市房地资源行政执法总队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制度汇编》。同时,还利用gps在线监控等高科技手段在线监管巡查车辆,基本做到了全年行车无重大事故发生。
20__年,恰逢奥运会和残奥会在我国举办。总队积极贯彻中央、市委和市局关于保障奥运期间安全的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狠抓细节,确保了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制度建设成效突出
今年以来,总队一直注重建章立制工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物,相继制定出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一) 健全办案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办案。
1.制定了《土地违法案件办案流程》。通过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查处土地案件的职责分工、受理、立案、调查、送达、执行和结案等处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了动态巡查档案制度。动态巡查一直是总队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因为执法人员较为分散,分管区域之间差别较大,也是管理上最难的环节之一。为进一步规范动态巡查工作,总队建立了动态巡查管理制度。一是印制了专门的档案袋和相关表格。规范了台帐填写格式、动态跟踪记录、台帐信息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对违法用地及时发现,及时如实上报。二是指派业务管理室专人负责档案号的发放和跟踪监管工作。切实做到一案一号,一袋一案,及时处置,及时汇报。三是将档案填写情况列入对责任的考核体系。明确了违规填报或不填报的相关责任,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准确。
3.制定出台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规定》。作为总队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总队今年制定出台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规定》,将于20__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一是严格制定程序,确保科学合理。在总队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业务管理室和办公室制定了《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规定》草稿。总队办公会议对草稿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并征求各执法处的意见,汇总后又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的版本由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力求该规定的科学合理。二是体系完备,涵盖广泛。该规定共计八章四十一条,具体明确了动态巡查工作的职责、范围和相应的处理、考核机制,从源头上规范了责任人的动态巡查工作,为进一步进定完善办案机制和问责机制奠定了基础。
4.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案。从20__年2月开始,依托市局土地管理平台,总队各责任人作为系统的用户及时的向系统报送信息和及时处理系统下达的任务,并按系统规定的程序进行案件查处,做到所有违法用地案件必须通过系统进行查处。总队按照系统的信息数据,对每个责任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从执行的情况看基本上达到了系统共用的目的。
(二)不断探索三级土地执法监管体系
1.形成并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本市三级土地执法监察体系的意见》。今年以来,总队在认真总结过去土地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分析土地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本市三级土地执法监察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区县房地局和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监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2.积极开展试点和调研。今年以来,为总结实践经验,总队在南汇区、青浦区、崇明县组织开展了三级土地巡查监管机制试点,努力构筑“政府带头、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土地监管体系。总队领导为学习国内同行的先进经验,数次组织了专题调研工作,组队赴南京等地学习研究,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3.认真总结,深入探讨,不断推进机制成型。11月24日,总队组织召开了三级网络巡查机制建设专题研讨会,各试点区县相关负责人到会。通过这次研讨会,总结了一年以来取得主要成绩,也分析了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更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任务,为三级巡查机制的成型奠定了基础。
三、依法行政不断加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队伍的行政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全体执法人员能自觉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执法人员“十不准”规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三告知”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共发放“三告知”和“十不准”规定768份;在违法案件审理中,按照发现、调查、处置、执行相分离的原则,加快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优势互补的执法监察体制,坚持违法用地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严格案件办理程序,确保公正、公平。为保证当事人享有充分的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积极协助市局法规处做好土地违法案件的听证工作,配合市局法规处做好14件案件的听证、4件案件的行政复议答复议以及4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工作。
(二)继续开展执法监察监督工作
本年度,总队聘请涉及动态巡查工作的10个区县的监察委、房地局的25名同志担任政风监督员,对总队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总队和各执法处领导经常向政风监督员了解情况,并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9月份,专门邀请政风监督员来总队听取意见,并发放了政风测评表,从发挥作用、工作作风、办事规范、廉政建设四个方面听取意见。据统计,四个方面表现为好和良好的平均在62%和35%以上。
20__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依法执法上有欠缺。动态巡查中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违法用地,有的甚至隐情不报或形成事实后再报。二是抓制度的落实还不够有力,执法人员按章程办事、按制度办事的意识不够强,制度落实和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三是少数执法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够强,自身要求不严,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20__年工作安排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机构改革赋予总队新的职能和工作要求,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部署,坚守阵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大对新发生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房地执法监察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像,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和提高总队的全面建设,以科学发展观推动总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强化房地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一) 坚决将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现与初始,制止于萌芽。
1.进一步转变观念,创造性的开拓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坚守耕地红线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沟通,创造地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土地执法关口前移,
重心下移,将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力争使本市新增违法建设用地基本得到控制,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2.继续强化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要按照总队即将下发执行的《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土地动态巡查,进一步加强责任心,对所在责任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得了、控制得住,切实做到到底、到边、全控制、全覆盖,切实在违法用地发现于初始、制止于萌芽上下功夫、见成效;并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中上报的信息、卫片图斑核查成果和建立违法用地巡查档案实行督导制度,对责任人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核查。
3.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用地的力度。继续加大拆除违法用地项目的力度,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项目做到“露头就打”,国家和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要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无特殊情况的其他项目,要督促区、镇政府组织力量坚决予以拆除;要按照历史违法用地的处置口径,认真做好历史违法用地的处置工作;要继续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15号令,按照“既要查处事,又要查处人”的要求,对严重的违法用地案件,公开曝光、公开调查和处理,严肃追究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用地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土地法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严重违法用地的地区,建议市局停止其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
(二)进一步加强房产执法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
1.加大对破坏优秀历史建筑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推进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最严格的保护制度”的要求,围绕《优秀历史建筑三年工作计划》的实施,认真贯彻《保护条例》,加大对破坏优秀历史建筑行为的执法力度。一是推进各区逐步建立优秀历史建筑的巡查机制,预防为主,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对第二批175处保护建筑及世博亮点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适时予以曝光,推进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落实。
2.加强对小区违法搭建执法工作的指导。总结去年各区在整治违法搭建和工作中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各区房地执法部门的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全力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完成。一是加强对各区区违法搭建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违法搭建。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大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加强研究和探索,通过综合方法,多管齐下,逐步拆除存量违法搭建。二是配合市局相关部门做好群租的预防和整治工作。三是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事务中心开展对维修资金缴纳和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加强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诚信规范透明执法的房地产市场体系的建设。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结合市局明年整治房地产市场的重点部署,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的关键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一是继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重点查处捂盘惜售,无证预订预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估价规范和标准。迎合委托人意愿任意抬高或压低房屋评估价格行为。三是配合市局相关部门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
1.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20__年,总队依然把建章立制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要继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重点是抓好土地执法发现机制、办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的制订和完善工作,力求各种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要狠抓现有制度的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继续推进三级巡查机制建设。20__年是三级巡查机制发展的关键一年。要在深入研究20__年以来在试点区县取得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土地执法三级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序推进。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3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成立以蒋丰年主任为总指挥、蒋友南总工程师为副总指挥,相关委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设立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徐寅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调度专项行动情况。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城市燃气、市政设施)。
(二)排点
1、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各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整治措施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施工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不合格且不停止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函告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或提请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2、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停工。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4、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住宿、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以及安全疏散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依法对临时用房予以查封、停用。
5、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市住建委将依法书面报请市人民政府解决。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7月1日-7月18日)。各单位组织召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对照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问题整改最低标准排查整治,并在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大门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管理措施,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4、总结验收(9月21日-10月5日)。市住建委及有关部门将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