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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P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发育类型
通过实地调查.区内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裂缝5种,野外调查共发现地质灾害点191处,以滑坡灾害多发,占到调查点总数的67.01%。
2.1 滑坡
区内滑坡为128处,其中土质滑坡103处,岩质滑坡25处。土质滑坡控滑结构面为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滑动面普遍与坡面近乎一致,滑动面产出较为简单,多具有一级滑动的特点, 在降雨作用下,沿倾斜的基岩面产生滑动,如白岸乡西就水村南坡滑坡(图1)。岩质滑坡控滑结构面为层内软弱面,滑动带多为云母片岩,泥岩,如将军墓镇牛旺村滑坡(图1)。
滑坡以浅层滑坡为主,滑体厚度一般在1~8m,占滑坡总数的98.5%,中层滑坡2处,分别为白岸乡南就水村南坡滑坡和路罗镇桃树坪村滑坡,滑体平均厚度大于10m。区内中型滑坡4处,小型滑坡133处,分别占地面调查滑坡点数的2.9%和97.1%。滑坡主导因素为降雨。
图1 白岸乡西就水南坡覆盖层-基岩接触面滑坡剖面图
图2将军墓镇牛旺村基岩层内软弱面滑坡剖面图
2.2 崩塌
崩塌调查点为53处,其中岩质崩塌50处,土质崩塌3处。规模等级均为小型。
2.3 泥石流
调查点为4处,按物质组成划分,以泥石流为主,泥石流共3处,占75%,水石流有1处,占 25%。规模均为小型。
2.4 地面塌陷
本区的地面塌陷主要是长期大量开采煤炭石膏矿及菱镁矿资源,形成采空地面塌陷。共调查地面塌陷5处,其中以石膏矿采空区的地面塌陷占2处,煤矿开采塌陷3处,规模等级3中型、2小型。
2.5 地裂缝
区内1处,分布于晏家屯镇庞马村东北角,规模为小型。
3地质灾害分布规律
3.1空间分布规律
区内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在三个区(图3),三个区分为为西部中低山区、中部丘陵区和东部平原区,地质灾害发育点数分别为185处、25处和1处。西部中低山区地形切割强烈,沟谷发育,岩石强烈风化,节理裂隙发育,降水集中,滑坡、崩塌及泥石流地质灾害发育;中部丘陵区及东部平原区采矿活动强烈,地面塌陷灾害较多,稳定性较差地面塌陷均在该区域内,而其它乡地质灾害较少发生。
3.2时间分布规律
邢台县1963年、1996年和2000年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年,这三年发生的地质灾害占地质灾害总数的96%,其发生频次与月平均降雨量呈良好的正比关系,滑坡、 崩塌集中发生在 6~9月份的雨季, 集中降雨是其主要诱发因素之一。
图3 邢台县地质灾害多发区分布图
4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4.1 滑坡
调查区面积1983km2,野外调查共发现滑坡变形点为128处,平均点密度为0.06个/km2,具有灾害数量多,密度高,变形模数大的特点。
调查区内绝大多数滑坡属于前部受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影响,在前部产生临空和变形。由于覆盖层结构松散或岩体破碎,受降雨入渗影响,滑体极易饱和,抗剪强度降低,并在松散岩土与基岩接触面处形成渗流软弱带而产生滑坡。牵引式滑坡为110处,占滑坡点数的80.3%,变形破坏表现为前缘局部滑塌或掉块,前缘变形破坏较后缘明显;推移式滑坡18处,变形特征表现为后缘拉张裂缝,调查区内只发现白岸乡西就水村南坡滑坡具有明显的圈椅状形态,后缘滑壁保留较完好,滑体滑移特征明显。
4.2 崩塌
调查的崩塌点数量相对滑坡滑坡要少,占调查灾害点数总数的41.4%,威胁公路的崩塌为42处,主要分布在邢左公路、邢和公路、邢昔公路及202省道沿线,威胁居民点崩塌为17处,主要分布在西部中低山区的路罗镇、浆水镇、北小庄乡及城计头乡,在中部丘陵区发育2处。崩塌规模虽无大、中型,但是由于瞬间发生,速度快,不易躲避,因此造成的危害很大,尤其是区内威胁居民点崩塌,人为不合理地改变了坡体的形态,致使坡体应力发生变化, 局部应力集中,常常导致崩塌发生,造成较严重的灾害。土质崩塌变形模式主要为滑移式,基岩崩塌主要存在倾倒式和拉裂式两种类型。
4.3 泥石流
主要分布在路罗川和宋家庄川上游的中低山区,属于沟谷型泥石流,主沟纵坡在250‰以下的有2处,介于250‰与450‰之间的有2处。调查区4处泥石流灾害均发生于1996年8月,物源以松散残坡积、崩坡积、洪积为主,其次为人工弃土。据调查,泥石流形成区和流通区区分不明显,堆积区不显著,物源呈点状分布,松散物源储量不多,但山区多年年平均降水量为684.8mm,全年降水70%以上集中在6~9月,特别是7~8月份,降水多为暴雨,丰富而集中的降雨为泥石流形成提供充足的水源条件。
4.4 地面塌陷
本区的地面塌陷主要是长期大量开采煤炭及石膏资源,形成采空地面塌陷。
采煤引发地面塌陷3处,主要分布在羊范镇的北部和西部,塌陷总面积2128m2,地面塌陷的范围、方向、形状与采空区的范围、方向、形状基本一致, 发生时间一般滞后井下采煤3 ~ 4年;石膏矿开采引发地面塌陷5处,本区的石膏矿体赋存于奥陶系中统马家沟组中部,呈似层状、透镜状产出,矿体厚度大,范围相对煤矿要小,且石膏易被水软化等特点,所以石膏矿的地面塌陷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危险性大。如2005年11月6日震惊全国的邢台县北尚汪矿区塌陷事件,造成37人死亡;2006年6月29日邢台县郭村石膏矿发生塌陷,形成深度大于15m,面积约7850m2的塌陷坑。
4.5 地裂缝
区内共1处,目前发现的地裂缝1处,位于晏家屯镇庞马村东北角向东北延伸1500m,整体方向西南~东北向,地裂缝可见宽度一般5~25cm,断续分布,该裂缝为水平拉裂,从而导致房屋裂缝0.5~1.2cm,损坏房屋18间,发现于2010年3月初,目前停止活动,发展趋势为减弱。根据现有资料的调查,邢盛煤矿和邢北煤矿位于庞马村西南角,由于采矿会产生采空沉陷以及伴生的地裂缝可能性,同时表层岩性为粉质粘土、中砂,其下为中粗砂,为上细下粗的地层结构,过渡地下水开采也有形成地裂缝的可能性,
5结论
( 1 )本次1:5地质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主要工作方法采用资料收集、野外调查并辅以必要的山地工程等,始终重视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的形成地质条件, 地质灾害发育与分布规律以及形成机理的调查。笔者认为,本次调查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是可行的, 详细调查成果必将在邢台县地质灾害防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 2 ) 降雨和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的双重作用,是诱发调查区地质灾害的最积极因素。目前调查区内还有156处重大隐患点,严重威胁附近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当地政府必须引以高度 重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以达到减灾的目的。
参考文献:
其次,编制了《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了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分布区(段)及重点防范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10年5月18日实施;完成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第三,针对汛期地质灾害的特点,去年8月中旬,国土资源厅厅长白盾专门主持召开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的紧急工作会议。会后派出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查组和应急灾害工作组。工作组到各个县(市、区)进行了一线调查,并及时提交了调查报告和治理建议。在初步排查的基础上,深入54个县(市、区)进行地质灾害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80处。
防患于未然,监测和预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自治区在已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54个县(市、区)中,建立了较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点2159个。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建立了自上而下的预警系统,并编制了通讯录或群测群防网络图,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监测责任人包点的方法,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实现了群测群防、齐抓共管。另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气象部门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还积极推进了盟市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加强了预警预报技术系统和业务工作平台建设。
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不懈努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去年共3级地质灾害预警8次,避免和减少了部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记者/ 赵 珊
呼和浩特: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将通过手机发送
5月1日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启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预报预警对象为降雨诱发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以泥石流、滑坡和崩塌为主。
据了解,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到市、旗县区乡镇、村各级主管和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基层气象信息员。为全市及各旗(县、区)领导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以气象因素为主要诱发因素的地质灾害进行动态预防提供依据和决策信息,推动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减轻汛期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该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要求主汛期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其他时间段,遇持续强降雨、强降雪等极端天气及冰雪融化期间,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为快速掌握各地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抢险救灾情况,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制定了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明确了速报范围、速报时限、速报内容,规定了速报方式与格式,提出了速报要求。文/ 丁利冬
1 概述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影响因素较多,既有可以定量化表达的因子,又有只能定性描述的因子,而其界限又是不分明的,各因素在选址评价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和方式也是复杂和模糊的,但它具有系统性和层次性。因此,应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价,可以有效地进行量化评价,为难以量化评价的问题提供一条新的途径。
2 模糊综合评判法原理
模糊综合评判法是应用模糊变换原理和最大隶属度原则,考虑了和被评价事物相关的各个因素,对其所作的综合评价[1-2]。
设评价因素集为:
评价结果集为:
首先对评价因素集U中的单因素ui(i=1,2…,m)作单因素评判,从因素ui着眼确定该事物对决择等级vj(j=1,2…,n)的隶属度(可能性程度)rij,这样就得出第i个因素ui的单因素评判集:
该m个评价因素的评价集就构造出一个总的评价矩阵R。
即是评价因素集U到评价结果集的一个模糊关系,其中rij表示因素ui对抉择等级的隶属度。
给出单因素ui在评价中所起作用大小模糊集(即权向量):
由权向量与模糊距阵进行“合成”,求出评价集:
根据最大单元隶属度原则, 所对应的值,即为适宜度划分等级。
3 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评价
3.1 地质灾害隐患点潜在危险性评价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评价是在其稳定性和危险性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判定,并作出初步评价与预测,分为危险、次危险和不危险三级。佛坪县有8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80处,泥石流8处,现将其稳定性、险情、危险性评价结果和预测分析分述如下:
地|灾害隐患点稳定性评价:
(1)评价标准
按实施细则(修改稿)中的 “滑坡稳定性野外判别表”“崩塌(危岩体)稳定性野外判别表”将滑坡、崩塌稳定性分为稳定性好、稳定性较差、稳定性差三级;根据泥石流易发程度分级标准,将泥石流分为高易发(严重)、中易发(中等)、低易发、非易发四级。
(2)评价结果
根据以上判别标准,充分考虑“以人为本”的原则,经过对区内所有的实际调查88处灾害点初步评价,认为目前存在稳定性差的23处、占26.1%,稳定性较差的点64处、占72.7%,稳定性好的点1处,占1.2%。
3.2 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分级标准
根据《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中“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将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级,进行评价。
根据调查统计和评估预测结果,88处实地调查的灾害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灾情或隐患,全部进行灾情分级评价。根据本区地质灾害的灾险情分级划分可以得到,小型的有35处、中型的有46处、大型的有3处、特大型的有4处(FP0014滑坡点、FP0018滑坡点、FP0085泥石流点、FP0096泥石流点),分别占39.8%、51.2%、4.5%、4.5%。
3.3 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评价
根据地质灾害点的稳定性和灾情险情,结合“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划分为“危险、次危险和不危险”三个等级。
根据“滑坡、崩塌危险性评价标准”,结合地质灾害点目前的稳定性和灾情险情对区内88个地质灾害点进行危险性初步评价,将全县地质灾害点划分为危险、次危险、不危险三个级别。其中有危险点39处,占44.3%,次危险点48处,占54.5%,不危险点1处,占1.2%。大多数灾害点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变形,且每年都有新的活动迹象。其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有7处,分别为关山滑坡(FP0014)、黄家湾滑坡(FP0017)、兽医站房后滑坡(FP0018)及老气象站滑坡(FP0019)、庙垭沟泥石流(FP0085)、大湾沟泥石流(FP0096)、黄家沟泥石流(FP0109),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处于危险状态,遇强降雨时易诱发滑坡、泥石流,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今后要加强监测、重点防范。次危险点和不危险点多数变形程度较弱,人工破坏斜坡较轻微或其威胁小,简单治理及部分搬迁即可排除灾害点隐患。此类灾害点还要引起重视,加强监测,防止其向危险的方面演变,做到防范于未然。
参考文献
[1]李安贵,张志宏,孟艳,等.模糊数学及其应用[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6.
[2]谢华,朱学峰.模糊综合评判中几种数学模型的比较[J].广东自动化与信息工程,2001(04):5-7.
[3]西北有色勘测工程公司.陕西省佛坪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R].2007.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适用本办法。
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向国家汇交的地质资料,其汇交、保管和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开展地质工作所形成的各类成果地质资料,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价、工程地质勘查(察)、水文地质勘查、工程物探等形成的地质资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将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
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以下简称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承担地质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受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地质资料的接收和验收工作。
发展改革、经贸、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协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地质资料的汇交
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本省管辖的海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政府出资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承担有关地质工作的单位为地质资料汇交人。
前二款规定以外的地质工作项目,出资人为地质资料汇交人。汇交人可以委托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直接汇交。有多个出资人的,各出资人共同承担地质资料汇交义务。
第七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依照本办法附件所确定的范围执行。
除成果地质资料(包括文字报告及附图、附表、附件等)、国家规定需要汇交的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外,其他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由汇交义务承担人汇交地质资料目录。
原始地质资料已在成果地质资料中反映的,可以免交原始地质资料复印件。
依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应当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交的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将其地质资料目录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人应当依照《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期限汇交地质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地质工作已先行通过验收或者分阶段验收的,自验收之日起180日内汇交地质资料。
第九条汇交人应当汇交两份纸质资料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纸质资料内容与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内容应当一致。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地质资料时,应当随附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复印件。
汇交经过评审、鉴定、验收的地质资料,应当随附评审、鉴定、验收的正式文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汇交的地质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对验收不合格的,退回汇交人补充、更正后,在60日内重新汇交。
第三章地质资料的保管和利用
第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集中保管。
其他不需汇交的地质资料由承担地质工作的单位自行归档保管,其目录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地质资料的整理、保管、保密、利用制度,配置保存、防护、安全等必要设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地质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的馆舍建造以及设施配置参照国家有关档案馆设计规范执行。
地质资料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地质资料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汇交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至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止对资料内容予以保护;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其资料内容予以公开。
前款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开。对资料内容需要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汇交时办理保护登记手续,保护期自办理保护登记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5年;需要延续保护的,汇交人应当在保护期届满前30日内,到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办理延期保护登记手续的,不再予以保护。
第十四条政府出资开展地质工作形成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日内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全社会利用,不得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前款所称具有公益性质的地质资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公益性地质资料范围的公告》执行。
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补交的地质资料,汇交人补交时未提出保护申请的,不再办理保护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只公开资料目录。但是汇交人书面同意提前公开其汇交的地质资料的,自收到书面同意函件之日起,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予以公开。
第十六条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可以有偿利用,有偿利用的具体事项由利用人与地质资料汇交人协商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救灾需要,查阅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查阅人应当持同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查阅人工作证,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无偿提供查阅。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也可以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动提供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规划、决策、行政管理需要查阅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经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无偿提供查阅。
第十七条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持单位证明或者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查阅、摘录、复制。复制地质资料的,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可以收取复制工本费。工本费的具体标准由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公布地质资料目录,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著作权的地质资料的保护、公开和利用,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经验收不合格,汇交人逾期拒不补充、更正的,视为不汇交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披露、提供利用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
(二)限制他人查阅、摘录、复制已经公开的地质资料的;
(三)未按规定保管地质资料,造成地质资料损毁、散失或者保密地质资料泄密的;
(四)超过核定的标准收取复制工本费的;
(五)其他、、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的原始档案,由各级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按照《*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接收和管理,汇交人应当将其复制件汇交至省地质资料档案机构。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汇交人依法应当汇交而没有汇交的地质资料,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查后,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汇交;其他由各承担地质工作单位自行归档保管的地质资料的目录,于本办法实施后180日内报送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2.*省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3.*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附件1
*省成果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其地质图、矿产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一)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各类矿产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二)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类矿山生产的勘探报告、资源储量报告、闭坑地质报告。
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
(一)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二)供水能力≥3万方/日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
(三)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
四、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一)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流行区的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三)建设工程引起地质环境变化专题调查报告,国家级重点工程和国家、省级开发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报告。
(五)一、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地震地质工作资料
地震地质调查、考察、研究报告。
六、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区域物探、区域化探调查报告;物探、化探普查、详查报告;遥感地质报告;国家级重点工程和国家、省级开发区以及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探、化探报告。
七、地质、矿产科学研究及综合分析资料
(一)经国家和省一级科技成果登记的各类地质、矿产科研成果报告以及各种区域性图件。
(二)矿产产地资料汇编、矿产储量表、成矿远景区划、矿产资源总量预测、矿产资源分析以及地质志、矿产志等综合资料。
八、其他地质资料
旅游地质、农业地质、深部地质、火山地质、第四纪地质、新构造运动以及土壤、沼泽调查等地质报告。附件2
*省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资料分类资料汇交细目〖3〗指标单位汇交范围备注水利与渔业水利工程(水库)库容量亿立方米≥0.1灌溉工程受益面积万亩≥5标准海塘、江堤保护耕地万亩≥100水产冷库储藏能力吨≥5000渔业港口大中型交通铁路铁路干线铁路隧道长度米≥1000铁路桥梁长度米≥1000火车站等级级三级以上公路等级级一级以上港口、码头大中型独立公路大桥长度米≥1000独立公路立交桥型式互通式公路隧道长度米≥1000飞机场飞行区指标4C及以上内河通航建筑通航吨级吨≥300通信电信枢纽、通信调度中心县(市、区)级以上通信工程电缆长度公里≥500电力核电站所有抽水蓄能电站所有水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5火电站单机容量万千瓦≥5输变电工程电压万伏≥22工业钢铁厂年产量万吨≥100石油化工厂年加工原油万吨≥50水泥厂年产量万吨≥100氟化工厂年产单体万吨≥4其他工业企业占地面积亩≥200非城区50亩以上输油、气管线长度公里≥120沉井、沉箱、过江管线、顶管工程及架空索道大中型教科文卫(独立)学校在校人数人≥3000高教园区占地面积亩≥200体育场(馆)座位座≥2000影剧院座位座≥1200会展中心大型医院、疗养院床位张≥500城市建设
基础设施城市道路长度公里≥3隧道长度米≥250桥梁(含立交、高架)长度米≥100地下铁道所有城市防洪工程保护人口万人≥20城市引、供水工程日供水万吨≥5水厂日供水万方≥5燃气厂日供气万方≥30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万方≥5住宅区、商业区和城市改造工程占地面积亩≥200城市垃圾处理场容积万方≥500人防掘开式工程底层面积平方米≥3000坑地道工程长度米≥1500其它粮食中转库及储库库容亿斤≥1.5油库库容万方≥5冷库储藏能力万吨≥1火药库建筑面积万平方米≥2其他重点工程地下储库、洞(硐)室省级以上一般建筑楼层数层≥20高耸构筑物高度米≥100高边坡工程高度米≥100矿山(甲类)年产矿石万吨≥10乙类矿山≥100旅游区、地质公园等建设项目省级以上项目新建村庄人口人≥1000附件3
*省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细目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
各种原始测试数据、鉴定结果、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含数据库),实际材料图,主干剖面实测和修测剖面图,物化探、重砂成果图。
二、矿产地质资料
(一)矿产勘查地质资料:工程布置图、钻孔柱状图,重要槽探、坑探、井探图,各种岩矿测试、分析数据汇总表(或数据库),各类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有关物探、化探原始地质资料。
(二)矿产开发地质资料:各中段采空区平面图、剖面图,探采对比资料,各类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
三、水文地质资料
各类工程布置平面图,所有钻孔柱状图,各类试验、测试、监测原始数据、测量结果汇总表,有关物探、化探原始资料。
四、工程地质资料
软土地区钻进基岩钻孔柱状图、不良地质工点控制性钻孔柱状图、深度超过30米的钻孔柱状图、实际材料图,各类工程布置图。
五、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
各类工程布置图、实际材料图、钻孔综合成果图,各种调查、测试、监测原始数据及测量结果数据汇总表。
六、物探、化探地质资料
中图分类号:P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2)08-0158-02
0、引言
陕西省略阳县,地处秦巴山区,坡陡谷深,地质构造复杂,深大断裂发育,岩体破碎,松散堆积层广布,地质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脆弱,加之滥砍乱挖的不合理人为因素,致使地质环境严重恶化,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问题十分突出,是陕西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之一,尤其是08年汶川地震以后,使得该县的地质灾害问题进一步恶化,根据2010年风险详查报告,该县地质灾害点共有229处;完全治理的12处,完全搬迁的2处;目前稳定性差、仍有威胁对象的隐患点215处。由此看来,地质灾害问题严重地威胁了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阻碍社会经济发展。
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以各乡镇行政区为评估单元,以各乡镇行政区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及分布规律为基础数据,对该县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价,希望能为该县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为该县的地质灾害预警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1、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及分布规律
略阳县发育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四种,共计229处,其中,滑坡186处,占灾害点总数81.2%;崩塌26处,占11.4%;泥石流12处,占5.2%;地面塌陷5处,占2.2%。由于略阳县地处山区,构造活动强烈,地质条件和地形地貌条件复杂,矿产丰富,人为工程经济活动强度大,使得该县地质灾害分布有如下规律:
(1)地形分布规律:本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剥蚀低山和剥蚀中山区。
(2)地质灾害的地域分布:在略阳县的21个乡镇中,由于各乡镇所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不同,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岩土特征不一,其地质灾害分布是不均匀的,表现在北多南少,西北、东南多,而东北、西南少。
2、略阳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2.1 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AHP)是由T.L.Saaty教授于1977年创立的,他是美国匹兹堡大学著名的运筹学家,他认为无结构的复杂事件完全可以转化为有层次结构的有序递阶事件。AHP是一种事件内部结构排序的算法,用事件矩阵特征值法求出测度排序,并必须对其判断矩阵一致性作检验,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受多级相关因子影响且难以准确量化的复杂事件系统。
2.2 危险性概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致力于区域的、宏观的灾情,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步骤,为工程立项及决策提供依据,力争保障工程最大最优化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同时亦是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尤为关键的环节。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模型处理评价因子,并运用MapGIS软件实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过程及最终结果。
2.3 选取评价因子
在对研究区资料进行详细整理分析后,考虑对区域层面上的所有灾害的危险性评价,基于层次分析法理论,通过对影响略阳县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各因素进行两两比较,并最终筛选优化,选取以下6个评价因子,建立了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表1)。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
2.4 确定评价因子权重及量化评价因子
依据Saaty层次分析理论的“1~9标度法”,分别对准则层和方案层的各个相关因子进行两两比较,并请教对地质灾害有深入研究的专家进行综合量化打分,构造评价因子重要度比较矩阵,通过计算整理,得到组合权重计算表(表2)。
表2 组合权重计算表
评价因子的量化过程,即通过分析所有评价因子的实地情况,按照其发育级别不同,而量化为不同等级,并以具体数字表示。
由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一般划分为三个级别(危险性大、中、小),因此,本次研究的评价因子也量化为三个级别,赋其值分别为1、2、3,详见表3:
表3 评价因子量化表
2.5 危险性区划
运用MapGIS软件将略阳县整个境界范围分割成1(km)×1(km)的网格,共计2980个评价单元格。利用MapGIS的空间分析操作,将基础网格区文件与各个评价因子区文件两两逐个叠加分析,使得各因子区文件的特征属性叠加到网格区文件中,最终,网格区文件中的2980个评价单元格就带有了所有因子属性特征值。
通过计算危险性指数,建立DTM模型分析,根据最大隶属度的原则,取各个乡镇中危险性面积最大值作为该乡镇危险性等级,结果列于表4,其中,地质灾害高危险乡镇7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33%;中危险乡镇9个,占43%;低危险乡镇5个,占24%。整体上来看,略阳县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偏高。
表4 各乡镇危险性判定汇总表
3、结语
本文选取灾害点密度、地貌类型及高程、地质构造、岩土体类型、降雨量和人类工程活动6个因子进行评价,基于GIS平台,采用层次分析理论,研究了略阳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得出的结果是:高危险乡镇7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33%;中危险乡镇9个,占43%;低危险乡镇5个,占24%。整体上来看,略阳县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偏高,且呈中部条带高,其伴生带中,边界区域低。国家应对危险性高的地区加大扶持力度,提高防灾和环保投入,尽可能的减轻地质灾害所带来的问题,保障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2-0028-04
1引言
通城县位于湖北省东南部,主要为低山、丘陵地形;县域内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居民建房、交通建设及矿产资源开采等人类活动对原始地形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导致地质灾害隐患不断增多。
基于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提供的调查数据和调查报告,利用Arcgis、SPSS等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得出通城县地质灾害的特征及主要诱因。
2研究区域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通城县位于鄂东南地区,地处鄂、湘、赣三省交界处,东、南、西三面环山,北面开阔,地跨东经113°36′~114°04′,北纬29°02′~29°24′。国土总面积1131.10km2。中、低山占通城总面积12.49%,丘陵占通城总面积的76.38%[1]。
境内侵入岩广泛分布,全县总面积的80%以上。主要为二长花岗岩、花岗闪长岩、闪长岩、二云母二长花岗岩等。其次为变质岩、碳酸盐岩。境内规模较大的断裂多呈北东向展布,分布于县境南部和东部地区,北西向零星分布小断层。
通城县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6.7℃,7月份月平均气温28.7℃;1月份月平均气温4.1℃。多年(1960~2000年)平均降雨量1554.9mm,年最大降雨量2221.5mm(2003年),24h最大降雨量259.9mm(1995年7月1日),1h最大降雨量81.5mm(1997年5月7日18时)。降雨时间集中在3~8月份,6月份为降雨峰期,12月降雨量最少。
2.2工程地质岩组
通城县境内主要出露岩浆岩及少量沉积岩和变质岩,根据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境内岩土体可划分为三大工程地质岩类,5个工程地质岩组。
2.2.1坚硬工程地质岩类(Ⅰ)
分布于境内大部分地区,按岩性分为两个工程地质岩组:坚硬块状花岗岩组(Ⅰ1)、坚硬层状浅变质岩组(Ⅰ2)。
块状坚硬花岗岩组(Ⅰ1):主要为二长花岗岩,岩石致密坚硬、块状、完整性好、抗压强度大,由于受构造影响,节理裂隙发育。
层状坚硬浅变质岩组(Ⅰ2):由泥质砂质板岩和绢云母千枚岩组成,具轻微变质,岩层呈层状,坚硬致密,抗压强度大,受构造影响节理裂隙发育。
2.2.2较坚硬工程地质岩类(Ⅱ)
分布于境内东部、东北部地区,由寒武系,奥陶系,志留系地层组成,按岩性分为两个工程地质岩组:较坚硬层状碎屑岩组(Ⅱ1)、较坚硬层状碳酸盐岩组(Ⅱ2)。
层状较坚硬碎屑岩组(Ⅱ1):由粉砂岩、细砂岩、页岩、砂质页岩、硅质页岩和硅质岩组成,岩石较坚硬,层状,易风化,节理裂隙发育。
层状较坚硬弱岩溶化碳酸盐岩组(Ⅱ2):由含磷锰质白云质灰岩、条带状灰岩、瘤状灰岩、泥质条带状灰岩和白云质灰岩组成,岩石较坚硬,层状,抗压强度大,岩溶不发育。
2.2.3松散工程地质岩类(Ⅲ)
分布于境内河流低洼谷地,由全新统、更新统河流相沉积物组成,岩性松软、孔隙度大、土质均一,力学强度低。
2.3人类经济-工程活动
随着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县域内的城镇、道路、矿山、水利建设及居民建房等工程活动日益频繁,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日益增多,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城乡居民建房发展迅速。居民建房,特别是丘陵地带依山切坡建房,对原始地形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和破坏,切坡过高、过陡都成为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
(2)交通建设发展迅速。在新建道路和已建道路的扩宽、取直过程中削坡填方、开山炸石形成了不稳定斜坡,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3)通城县矿产资源较丰富,开矿破坏山体、尾矿堆积易导致地质灾害发生。
3通城县地质灾害的特征
3.1空间分布特征
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于2005年4月至2005年5月对通城县11个乡镇、4个国营林场,全县204个行政村(居委会)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经核查确定地质灾害54处。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
3.1.1地质灾害分布与地形的关系
通城县地质灾害分布较为广泛,全县除隽水镇外,其余乡镇均有地质灾害发生。隽水镇为通城县城区所在地,地势平坦,主要为起伏平缓的低丘地或城市建设用地;隽水镇南部为森林公园,植被覆盖良好,故无地质灾害发生。
依据地质灾害规模大小分析,大规模地质灾害两处,分布在研究区域南端黄龙山脉坡度较陡的中山地区和东端塘湖镇坡度较陡的低山地区。在中部地势平坦的地区仅分布小型地质灾害。
3.1.2地质灾害分布与地层岩性的关系
对不同类型的工程地质岩组的面积及发育在该工程地质岩组之上的地质灾害数量进行统计,结果见表1。
三、选拔赛项目及范围
根据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职责、国土资源所职责和工作人员能力标准,分为局属各部门、国土资源所两个层次,按业务分线设置选拔赛项目。
(一)局属各部门
1、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报件制作,建设用地指标申请报件制作。
2、地籍:土地登记调查表审核,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建立土地登记发证账。
3、用地:建设项目预审报件制作,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报件制作,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核,建立具体建设项目供地账。
4、耕保:农转用报件制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报件制作,建立农转用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账、征地账。
5、矿管:采矿权设置程序,建立采矿权年审账。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知识。
6、执法监察:制作违法用地现场勘测、询问笔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犯罪案件移送报告、党政纪处分建议书,建立违法用地案件查处账。起草调查报告。
7、信息化建设:计算机软件维护,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操作,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系统基本操作。
(二)国土资源所
1、地籍:填写土地登记调查表,建立土地登记发证账。
2、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基础材料,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表,建立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和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账。
3、耕保:组织农转用“一书两方案”等基础材料,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材料,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实务,建立农转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征地账。
4、矿管:地质灾害巡查账制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填写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转移避险统计表。建立采矿权年审账。
5、执法监察:填写执法巡查账,制作违法用地现场勘测、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立违法用地案件查处账。起草调查报告。
四、选拔赛时间、内容、形式
选拔赛时间:11月中旬前完成;
内容:①业务政策必答题:占20分;②实务操作:占80分。
形式:实地或模拟现场,审核相关具体项目申请材料,制作相关报件材料或案件执法文书,建立业务账。
五、选拔赛具体名额
县局根据全员参与、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县国土资源系统代表队参赛成员。
1、局机关:
根据规划、地籍、用地、耕保(除农转用外)、执法监察、矿管等具体业务,各选拔2名;
农转用业务项目涉及多个科室,将选拔3人(作为1组);
信息化建设项目选拔1名。
2、各国土资源所:
根据地籍、用地、耕保、矿管、执法监察等具体业务,各选拔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2名参加。
上述参加人员不得兼项。
3、除县局选拔的参赛选手外,鼓励干部职工以个人名义参加大比武,自由报名者经市局同意后可参加单项比武。
六、选拔赛业务学习参考范围
1、省厅年3月编写的《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教材》。
2、市局5月《国土资源政策法规选编》。
3、5月以后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省厅、市政府颁发的有关政策和文件。
4、土资〔〕60号《市国土资源所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帐》中的46个账。
七、奖励办法
经选拔参加市局大比武活动的人员(包括个人或小组),取得优异成绩的,除享受市局奖励外,县局将同时给予奖励。其中第一名各奖1000元,第二名各奖800元,第三名各奖600元,第四至第九名各奖300元。
以个人名义参加大比武的,也参照执行上述奖励规定。
八、工作步骤
1、制订下发选拔参加业务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2、分线举行业务培训。
3、11月上中旬,举行选拔赛,确定参加全市业务比武具体人员。
4、12月上旬,参加全市业务大比武活动。
5、12月下旬,县局对优胜者进行表彰奖励。
九、几点要求
南安市地处福建东南沿海,地理坐标:东经118°08′―118°36′,北纬24°34′―25°19′,总面积2036km2,人口148万人,人口密度726.9人/km2,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其中又多以小(三)型规模为主(土方量≤5000m3),其主要分布于房前屋后边坡,且绝大多数与人工开挖坡脚形成高陡边坡有关。高陡边坡在强降雨诱发下产生滑坡、崩塌往往具有规模小、危害性大的特点。为此,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进行调查对防灾减灾具有重要意义。
一、地形地貌
地形地貌主要表现在斜坡坡度上,从区域地貌看,滑坡(崩塌)形成于丘陵、山地地区;从局部地形看,滑坡(崩塌)多发生在高陡斜坡处。其形成要有适宜的斜坡坡度、高度和形态,以及有利于岩土体滑(崩)落的临空面。
泥石流的发生、发展和分布无不受到山地地貌特征的影响,泥石流主要分布于山美水库周围,这些地区地形切割强烈,相对高差大,坡地陡峻,坡面土层稳定性差,地表水径流速度和侵蚀速度快,在暴雨的作用下,极易发生崩塌或滑坡,从而为泥石流提供了丰富的固体物质。
二、岩土体
调查结果表明,境内地质灾害绝大多数位于残坡积粘性土双层土体(Qe1-d1)中,共212处,占灾害总数的84.80%。从地形地貌,该土于残积丘边缘及红土台地,风化厚度较大(5―17m),呈松散―稍密状,干湿效应明显,干缩时多张裂,遇水作用后呈软塑或流动状态,抗剪强度急剧降低,当地表水沿收缩裂缝下灌,易形成一个饱水的软弱面,在上覆土体重力作用下,沿该软弱面产生滑动,所以粘性土滑坡多发生在久雨或受水作用后,多属中、浅层滑坡。
三、降雨与地下水
1.降雨
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产生的重要因素,本次调查98%的地质灾害与降雨直接诱发有关。
(1)降雨对地质灾害产生与分布的时空性具有明显的控制作用。调查区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年降雨量较大的西北山区,从年际上看,灾害主要发生于年降雨量大、台风暴雨频繁侵袭的年份;年内则大都发生在雨季,特别是台风暴雨季。
(2)降雨造成地表水的侵蚀切割,也是引起坡体变形的主要诱发因素之一。发育于松散堆积坡体中的冲沟,雨季时夹杂大量的固体迳流物质的流水,对坡体的冲刷、切割作用恶化了坡体的稳定性。
(3)结合本次调查的实际情况,得出调查区过程降雨量致灾的临界值建议值:当过程降雨量大于50mm时,一些斜坡将出现变形;当过程降雨量达到100mm,中间有一次暴雨(降雨强度>50mm/d)时,滑坡开始产生;当过程降雨量大于200mm,中间有一次以上大暴雨(降雨强度≥100mm/d)时,滑坡普遍发生。
2.地下水
地下水是影响滑坡稳定的敏感因素,水荷载作用在滑坡体内,直接降低了滑坡的稳定性,水的长期活动,导致滑坡体物质被水饱和、软化、降低了强度参数。地下水在滑坡的形成和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表现如下。
(1)地下水进入滑坡体增加了滑体的重量,滑带土在地下水的浸润下抗剪强度降低,主要表现c、φ值的降低。
(2)地下水位上升产生的静水压力对上覆透水岩层产生浮托力,降低了有效正应力和摩擦阻力。
(3)地下水与周围岩土体长期作用改变岩土的性质和强度,从而引发滑坡。
(4)地下水运动产生的动水压力对滑坡的形成和发展起促进作用。
四、人类工程活动
人类工程及经济活动是致灾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南安市是个人口大市,也是福建省经济发达地区之一,人类工程及经济活动频繁,而且日趋强烈。本次调查表明,直接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地质灾害共242处,占灾害总数的96.80%,其中坡脚开挖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占本次调查的86.5%。
1.建房切坡引发的地质灾害
这类灾害主要分布于西北、西部等山区乡镇,主要灾害类型有崩塌、滑坡,是本次调查的最主要灾害类型,其特点是规模小(多以小(二)型以下为主)、分布广、密度大、活动频繁。
2.修建公路引发的地质灾害
这类灾害主要发生在西北、中西部山区乡镇,具有明显的线性分布特点。由于边坡开挖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也未设置护坡工程加以防护,降低了坡体的稳定性,雨季或台风暴雨季路堑边坡易在公路动荷载和大气降雨入渗的综合作用下产生滑坡和坍塌,常造成掩埋道路或毁路事件,影响正常交通运行。此次调查统计影响交通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点有以下9处(见表1)。
3.水利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
主要表现为兴修建水库引发的地质灾害。如水库引水水渠渗漏造成坡脚房后边坡滑塌,水渠基底未严格按要求地基捣实及石砌防护,应及时进行加固、防渗处理。此次调查统计因水渠渗漏引发地质灾害点主要有以下3处(见表2)。
4.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
矿山剥离土和废石渣的大量堆放,在暴雨作用下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如康美镇某辉绿岩矿山,开采剥离面积33万m2,采矿深度10―20m,产生弃土和矿碴140万m3,堆积在山围水库边缘的山坡地上,长达1km以上,堆积物厚度10―20m,坡度40―65°,坡长达100m以上,整个矿区山谷、凹地堆满弃碴土,导致生态环境恶化。1994年夏13号台风暴雨期间,矿区曾发生滑坡和泥石流,20000m3的泥土矿渣进入水库,严重影响了水库蓄水。同年汛期,水库溢洪道平流段淤积1m多,导致闸门难以开启,影响排洪,危及水库安全,并使库区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67公顷农田得不到有效保护。
5.其它人类活动
山坡地开荒造田、种植果园、茶园等,据相关资料统计表明,在20―40°的山坡上进行人工经济活动,尤其是种植水稻田,易诱发滑坡等地质灾害。
综上所述,人类工程与经济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影响是全面、深入的。同样,地质灾害也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和威胁。随着当地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环境资源的攫取也在日益加快,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引发更严重的地质灾害。
五、构造与地震
南安市从具体的灾点上看,地质灾害并没有受断层或断裂破碎带控制,但矿山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却明显受到岩石节理裂隙性质、密度、产状等因素控制。通过对矿点开采边坡调查表明,岩石中存在的各种成因节理裂隙结构面是造成崩塌的首要条件,当结构面的位置处于最不利时,易发生崩塌、落石。
参考文献:
[1]刘本培,蔡运龙.地球科学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永春地质矿产局.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教材.内部,2001.
(一)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三)工作原则
以为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区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总指挥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国土分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分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卫生局、农林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以及各镇办负责人。
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或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起草区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做好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2、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
3、环保分局负责做好受灾区域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
4、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和伤病员抢救工作;监测饮用水,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
5、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区域内被毁交通设施进行修复,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畅通。同时,调配紧急救援和撤离人员及疏散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7、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答复和引导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9、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因灾受损的各种基础设施尽快加以恢复,积极参与做好各项灾后重建工作。
10、区发展计划局负责做好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工作,落实有关方面的项目资金。
11、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预算及救灾应急款拨付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区农林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做好灾后农业的查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
13、事发地镇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临时生活安置、灾民的转移和应急救助等工作;做好抢险物资和救援工具的供应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地质灾害的预防
(一)灾害的监测
各镇办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辖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防灾预案要求,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在监测中发现危险时,须立即按预案制定的预警方式做出预警信号,通知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按规定的撤离疏散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资料共享。
(三)地质灾害巡查
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四)“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灾害的报告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发生地镇办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灾情,区应急指挥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并根据灾害情况,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应急响应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度,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险情应急
险情应急指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在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险情时,即进入险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镇办,应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区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与事发地镇办一起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事发地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疏散避灾。同时,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防灾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应急指挥部应按照事发地镇办和专业人员(专家组)建议,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安排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二)灾情应急
灾情应急指地质灾害已发生,即进入灾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区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迅速派出由国土分局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灾情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由区应急指挥部在灾情发生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预警监测,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同时,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建立抢险救灾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不定期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国土分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四)宣传与培训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群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五)新闻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检查
国土分局要加强对各镇办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七、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镇办,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镇办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土分局备案。
本预案由国土分局负责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预案,报区政府批准。
第三条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全国地质资料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机构是地质资料汇交的管理机关,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保管和提供使用,并对地方、基层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按本办法附件规定办理。
第六条地质资料从审查批准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汇交:
一、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区域物、化探和航空遥感地质报告以及大中型矿区的勘探报告,二年以内汇交。
二、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地质资料一年以内汇交。
第七条地质资料的汇交份数规定如下:
一、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一式二份。
二、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地质资料一式四份。
第八条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管理机关提交资料。汇交一式四份的地质资料,其中二份由地方地质资料管理机关转送全国地质资料管理机关。
第九条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附有矿产储量委员会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地质资料审查批准的正式文件,或者委托单位对地质资料正式验收的凭据。
二、完整、齐全。经行政、技术负责人和编写人签名盖章,并盖有汇交单位的印章。
三、资料正文及其附件的规格为:长27厘米,宽19厘米(标准16开本)。附图按同样规格进行折叠,图签折在外面。
四、文字报告编有页码,并印有章节、附图、附表及附件目录。附图、附表、附件编有顺序号。附图顺序号依序一张一号。
五、使用胶板纸或者其他利于长期保存的纸张印刷。
六、正文、附表、附件不得用易锈蚀的金属物装订。
第十条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按下列规定印制:
一、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区域物、化探报告等,文字、表格应当铅印或者胶印,图件应当胶印。
二、矿区详查、勘探报告以及石油地质、海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热地质、环境地质、地震地质、遥感地质和物、化探普查、科研等成果的文字报告,应当铅印或者胶印;图件表格应当胶印或用其他利于长期保存的方法印制。
三、其他地质资料,包括计划外承包项目等地质资料,也要印制清晰,着墨牢固。
第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汇交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资料管理机关的要求在限期内补充、修正、完善后重新办理汇交手续。
第十二条借阅、使用下列各项地质资料,资料管理机关应当提供资料目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一、部门、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国家预算外项目所需的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等可获得经济收益或者避免经济损失的普查、详查、勘探资料。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计划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偿使用的地质资料。
第十三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由资料管理机关无偿提供借阅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将馆藏的资料,或者借阅复制的资料用于转让或者营利活动。
第十五条地质资料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秉公办事,对各汇交单位和个人一视同仁,做好地质资料的接收、借阅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对地质资料汇交、借阅工作施加任何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干预。
第十七条对地质资料的汇交、借阅工作产生争议的,由资料管理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或者部门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国务院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按期汇交资料的,由资料管理机关提出警告、通报,并限期补交;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补交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停止其借阅地质资料,直至补交为止。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资料管理机关可停止其借阅资料1至3年,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料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使资料汇交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该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二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行政罚款收入一律上缴国库。当事人对行政罚款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处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上一级部门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期满不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并接受全国地质资料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国投资项目的地质资料汇交,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1963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图件。
二、矿产地质资料,包括:矿产普查、详查、勘探和矿山开发勘探及闭坑地质报告。
三、石油、天然气地质资料,包括:
(一)石油、天然气地质普查、详查、勘探报告,油(气)田开发阶段的地质总结报告及油(气)资源评价报告。
(二)基准井、参数井、超过工作区探井平均深度1000米的超深井、新区重点探井、日产原油500立方米和天然气50万立方米以上高产油、气井的完井地质报告,以及试油(气)总结报告。
四、海洋地质资料,包括:海洋(含远洋)地质矿产调查、地形地貌调查、海底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物化探及海洋钻井(完井)地质报告。
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包括:
(一)区域的或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二)大中城市、重要能源和工业基地、港口和县(旗)以上农田(牧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
(三)铁路干线,大中型水库、水坝,大型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重点工程的地下储库、洞室,主要江河的铁路、公路特大桥,地下铁道、3公里以上的长隧道,港口码头、航道、运河等国家重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四)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
(五)重要的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六、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包括:
(一)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区等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三)建设工程引起的地质环境变化的专题调查报告,重大工程和经济区的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等。
七、地震地质资料,包括:自然地震地质调查、宏观地震考察、地震烈度考察地质报告等。
八、物、化探和航空遥感地质资料,包括:区域物探、区域化探和物、化探普查、详查报告;航空遥感地质报告及与重要经济建设区、重点工程项目和与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化探报告。
九、地质、矿产科学研究成果及综合分析资料,包括:
预防:简易评估,搬迁避让
在株洲市已发生的地质灾害中,切坡建房已成为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村民无疑要为这一巨大的损失“买单”。
眼睁睁地看着村民辛苦一辈子的成果毁于一旦,甚至无家可归,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备感焦急。为此,他们有了一个让村民能够“花小钱,办大事”想法,并于2013年在芦淞区、炎陵县试点,免费为村民开展建房简易地灾评估。
自己新房子就要建好了,家住芦淞区五里墩乡新庄村的易英明高兴的同时也多了份踏实,他不用再担心滑坡会对房子造成危害。
2013年7月,易英明选址建房,地质灾害专家对其选址进行了踏勘,结果发现易的新房选址距离边坡太近,而且坡度较陡。
于是,专家建议易英亮放坡时,不能从上往下一刀切,而是要逐级放坡,并在山顶挖排水沟,对坡脚进行支护建挡护墙;同时,将选址往外移至安全距离。最终,易英亮按照专家的建议建采取了措施。“虽然前期投入大点,但以后住得安全、住得放心,值得。”易英亮说。
据悉,以炎陵县为例,全县已查明的167处重大地灾隐患点中,就有35处是由于切坡建房和选址不当造成。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村民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危害性大,点多面广,且治理难,因此,开展村民建房简易评估非常必要。
2013年的试点工作,共审批村民建房285户,其中采取简易评估的37户,经专家现场踏勘、不适宜建房需另行选址的2户,另有3户专家提出了防治指导意见,有2户按专家意见采取了防治措施,保障了5户27人生命安全,避免约3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地质灾害预防方面,国土资源部门还开展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2011年至今,株洲市对炎陵县鹿原镇炎陵村、水东村、船形乡新生村共70户地灾隐患实施避险搬迁,对茶陵县枣市镇东岭村共55户整体搬迁。
该项工作避免村民经济损失,投资效益比在1∶10以上,经济效益显著;维持了现有的生态平衡,节约集约了土地,改变了农村居住村容村貌,改善了居住环境,有效地保护了生产生活设施。
同时,这项工作也切实消除了受灾害威胁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了受灾害威胁周边群众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居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全面摸清株洲市地灾实情,国土资源部门计划投入资金800万元,开展1∶50000地质灾害祥查。目前,茶陵县、炎陵县已完成,预计该项工作将于2015年全面完成。
应急:群测群防,预案周全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偶然性、突发性的特点,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做好应急处理。
2013年4月,因连续降雨,株洲市石峰区石峰头社区石峰头一村4、6栋房屋后出现滑坡。
该滑坡造成安全隐患重大。4、6栋有居民72户,居民约300人。滑坡前缘距4、6栋北墙约3米,且滑坡体坡脚处有煤气管道通过。若滑动面受雨水浸泡,滑坡体随时可能下滑,将造成煤气管道破裂引起煤气泄漏和爆炸,同时,山体滑坡有可能冲垮4、6栋房屋。
滑坡发生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及时组织专家现场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制定应急预案。从自有资金中拨出10万元用于应急处置,向居民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在滑坡坡脚堆放沙袋防止滑坡继续下滑,立警示牌和警戒线等,并迅速进行治理。
近年,株洲市不仅规范和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而且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据介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已相应设立了地环科(股)和地质环境监测站,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均组建了应急队伍。建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人员达到500多人,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
还成立了由省、市、县三级100多名专家组成的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为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构建了组织指挥、群防群测、技术支持三方稳固的组织支撑体系,确保了“隐患早知道、险情早发现、灾害早预防、应急早准备”。
特别是在2013年汛期,市国土资源局形成了排查、巡查、复查常态化,汛期24小时值班,同时会同市气象局地灾气象预警会商报告9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治理:拯救空灵寺,保护炎帝陵
地质灾害治理,拯救了千年古刹空灵寺。
空灵寺位于天元区雷打石镇,地处湘江之滨,空灵岸陡壁下,依崖而建,故名空灵寺。古有“观音射箭镇九狮”的传说,故此寺亦称观音岩。空灵寺历经千载,堪称千年古刹。
空灵寺所伴的陡崖,为白垩系砂砾岩,砂砾岩为泥质胶结,抗风化能力弱,经历千年风雨沧桑和风化,岩体裂缝逐渐加大,随时可能造成危岩崩塌等灾害;加上寺内道路修建、寺外挖石填坝等活动,增加了大量人工裂隙和危岩体,随即构成一个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空灵寺崩塌群体。
该隐患点直接威胁的房屋有3栋,价值4500万元以上,并直接威胁寺内人员、香客、游客的生命安全;如果发生地质灾害,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进行彻底的治理防护,已经刻不容缓。
2012年空灵寺塌群治理工程启动,总投资742万元。克服重重困难,今年该工程全部完工,彻底根治了寺庙内危岩崩塌的问题,确保了整个寺庙的建筑群及游人生命财产安全,对寺庙宗教文化的发展和传承创造了条件,对保护名胜古迹和发展名胜旅游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