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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是指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创新活动中新产品、新技术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试(投)产或在生产中试(使)用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价,作出相应的结论,并颁发《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
第三条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在一定区域或行业范围内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适用性的产品。
第四条新技术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及新工艺装备等,对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以及节能降耗等某一方面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达到实用程度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技术。
第五条南京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归口管理全市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工作。
第二章鉴定验收的范围和原则
第六条企业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开发单位要求组织鉴定的,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验收。
列入国家、省、市经济管理部门技术创新计划并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须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对于医药、医疗器械、食品、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涉及人身和社会安全以及国家需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和其他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结论是审查批准产品投产、申领生产许可证(准产证)、组织技术推广应用和转让、参加重大项目招投标、获得奖励以及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依据。
第九条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具体分为新技术鉴定、新产品样品鉴定和新产品投产鉴定三类。
第三章新技术鉴定的内容、条件和技术文件资料
第十条新技术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二)、审查新技术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技术任务书的要求,评价其技术水平;
(三)、审查新技术推广应用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申请新技术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完成技术任务书规定的研究任务,新技术经过与相关技术的对比测试。
(二)、具备技术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
(三)、新技术应用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四)、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新技术鉴定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一)、鉴定验收工作大纲:应写出新技术名称、规格型号、研制单位、项目来源、鉴定性质、鉴定依据、鉴定内容以及鉴定验收的组织与主持单位等。
(二)、技术任务书:提出技术指标,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度安排及责任人。
(三)、技术总结:主要内容为技术方案概述、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技术成熟程度,各项技术难点的解决方法及结论,尚存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研制时间及进度。
(四)、技术经济分析报告:评价本技术方案的经济性。包括技术开发投入总额、成本、利润、社会效益、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分析,进一步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投入及内容。
(五)、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备案的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需附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六)、技术测试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鉴定委员会专家现场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在鉴定委员会专家监督下企业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检测报告用于鉴定验收的有效期为一年。
(七)、其他:
1、涉及到鉴定结论在国内先进以上水平的,须出具查新报告。
2、涉及到列入国家、省、市经济管理部门技术创新计划并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验收的,须出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财务决算书。
3、涉及到环保、劳保、安全、卫生的,须出具相应的法定检测报告或证明。
第四章新产品样品鉴定的内容、条件和技术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新产品样品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提供鉴定的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二)、审查样品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评价其技术水平;
(三)、考核新产品试产所需的条件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申请新产品样品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完成样品试制计划,样品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二)、具备样品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
(三)、样品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四)、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第十五条申请新产品样品鉴定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一)、鉴定验收工作大纲:应写出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试制单位、项目来源、鉴定性质、鉴定依据、鉴定内容以及鉴定验收的组织与主持单位等。
(二)、计划任务书:提出试制数量、进度安排、责任人、资金的筹措与使用。
(三)、技术任务书:提出样品要达到的技术指标,技术文件要达到的要求;试制过程中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进度安排及责任人。
(四)、试制总结:主要内容为项目来源,市场前景分析预测;试制数量和时间;试制各阶段解决的问题;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五)、技术总结:主要内容为试制技术方案概述、样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各项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及结论,尚存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研制时间及进度。
(六)、技术经济分析报告:评价本技术方案的经济性。包括技术开发投入总额、成本、利润、社会效益、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分析,进一步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投入及内容。
(七)、技术条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备案的企业标准,或用户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需附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八)、检测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用于鉴定验收的有效期为一年。
(九)、标准化审查报告:主要写清新产品的种类、用途、特点;标准化系数及经济效果;贯彻各类标准及法令、法规的情况,未予贯彻哪些标准及原因和相应的过渡办法;标准化综合评价及结论(含与国际标准对照程度)。
(十)、产品图样:需要产品图样用于指导生产和订货的新产品应提供全套设计图样和产品零部件明细表及外购、外协件汇总表备查。
(十一)、工艺文件:加工工艺、装配工艺、操作规程、检验规程、配方概要及工艺流程等。
(十二)、其他:
1、涉及到鉴定结论在国内先进以上水平的,须出具查新报告。
2、涉及到列入国家、省、市经济管理部门技术创新计划并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验收的,须出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财务决算书。
3、涉及到环保、劳保、安全、卫生的,须出具相应的法定检测报告或证明。
第五章新产品投产鉴定的内容、条件和技术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新产品投产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审查生产管理用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基础标准,作出是否可以指导批量生产的结论;
(二)、审查试制产品是否符合产品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评价其先进性;
(三)、审查生产设备、工艺工装、检测手段是否具备,安全、卫生、环保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申请新产品投产鉴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开发任务或试产计划,试产的新产品已经法定检测单位按产品标准进行过全项型式试验,经2家以上用户试用。
(二)、具备投产鉴定所需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
(三)、具备投产所需的工艺装备、产品出厂的测试设备及相关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设备。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已执行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五)、符合规定的鉴定申报程序。
第十八条申请新产品投产鉴定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
(一)、鉴定验收工作大纲:应写出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试制单位、项目来源、鉴定性质、鉴定依据、鉴定内容以及鉴定验收的组织与主持单位等。
(二)、计划任务书:提出试产数量、进度安排、责任人、资金的筹措与使用。
(三)、技术任务书:提出试制产品要达到的技术指标,技术文件要达到的要求,设备、工装、检测手段要达到的要求,试产过程中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各阶段进度安排及责任人。
(四)、试制总结:主要内容为项目来源,市场前景分析预测;试制数量和时间、试验数量和时间、试用数量和时间;试制各阶段解决的问题;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五)、技术总结:主要内容为试制技术方案概述、试制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各项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及结论,尚存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研制时间及进度。
(六)、技术经济分析报告:评价本技术方案的经济性。包括技术开发投入总额、成本、利润、社会效益、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分析,进一步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投入及内容。
(七)、产品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备案的企业标准。
(八)、检测报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全项型式试验)。检测报告用于鉴定验收的有效期为一年。
(九)、标准化审查报告:主要写清新产品的种类、用途、特点;标准化系数及经济效果;贯彻各类标准及法令、法规的情况,未予贯彻哪些标准及原因和相应的过渡办法;标准化综合评价及结论(含与国际标准对照程度)。
(十)、用户使用报告:分析用户使用过程中产品的技术性能,评价是否满足用户的技术要求。须提供2家以上用户提供的使用报告。
(十一)、产品图样:需要产品图样用于指导生产和订货的新产品应提供全套设计图样和产品零部件明细表及外购、外协件汇总表备查。
(十二)、全套工艺文件:加工工艺、装配工艺、操作规程、检验规程、配方概要及工艺流程等。
(十三)、其他:
1、涉及到鉴定结论在国内先进以上水平的,须出具查新报告。
2、涉及到列入国家、省、市经济管理部门技术创新计划并获得财政资金补助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验收的,须出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财务决算书。
3、涉及到环保、劳保、安全、卫生的,须出具相应的法定检测报告或证明。
第六章鉴定验收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九条鉴定验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一)、列入国家、省级技术创新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国家、省经济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并由国家、省经济管理部门统一编号核发鉴定验收证书。
(二)、列入市级技术创新计划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以及计划外的新产品、新技术,企业可申请省经贸委或市经委组织鉴定验收工作,并由省经贸委或市经委统一编号核发鉴定验收证书。
(三)、国家、省级鉴定,市经委可接受委托主持鉴定;市级鉴定,由市经委直接主持鉴定或委托县区计经局主持鉴定。
第二十条鉴定的申请:
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申请填写《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全套鉴定验收技术文件资料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草案)》(见附件二)各一份,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经委;
部、省、市直属企业直接向市经委申请。
第二十一条鉴定申请的审批:
市经委收到企业鉴定申请表和鉴定技术文件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全套鉴定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经审查合格后,分下列两种情况对鉴定作出安排:
(一)、对于申请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转报省经贸委审批;
(二)、对于申请市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由市经委确定鉴定类别、主持单位、鉴定委员会成员以及鉴定时间。
第二十二条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鉴定委员会由鉴定组织单位组织七至十五位(单数)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专家必须具有高级职称。项目开发单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鉴定委员会。
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的技术评议过程,并最后形成鉴定结论及证书报批文件。
第二十三条鉴定会议议程:
(一)、鉴定主持单位主持:宣布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和主任委员;
(二)、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
1、由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宣读有关鉴定技术文件资料。
2、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观看演示或监督检测。
3、专家质疑:专家根据已审查的鉴定技术文件资料,提出质疑,新产品开发单位必须据实给予回答。
4、专家评议:由鉴定委员会独立评议,起草鉴定意见。鉴定组织主持单位列席会议,了解评议情况,但不发表评价意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单位原则上应回避专家评议会议。
5、鉴定委员会意见内容应包括:是否完成项目计划或合同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正确、统一并符合规定,新产品的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投产(推广)的条件、价值与前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6、鉴定委员会评议未通过的,鉴定委员会应写出未通过的理由。
7、主任委员在鉴定委员会意见原稿上签字,全体专家在鉴定委员会委员签字栏签字。
(三)、鉴定主持单位主持:由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宣读鉴定意见。
中图分类号:F407.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292-01
一、纺织品的设计原则
纺织品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面很广、影响因素也很多,但要设计出有市场、受欢迎的纺织品,要把握以下原则。
1.适销对路原则。纺织品设计人员要深入广泛地进行市场调研,使设计的产品符合消费者心理,最大可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切忌以个人的爱好代替消费者的需求愿望。
2.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设计人员应明确产品的用途、性能要求、流行款色。就服装用纺织品而言,除了功能性和耐用性之外,还要具有美丽的外观,做到“外表美观、穿着舒适、洗涤方便,利于活动”。除此之外,经济性也是设计人员必须考虑的因素,设计出价廉物美的产品是纺织物设计人员追求的目标。
3.创新与规范相结合原则。新产品设计要具有异想天开的开拓型思维,使产品不断更生发展。但同时也要考虑到原料、纺织工艺、染整工艺及产品的规范化、系列化,如原料规格、纱线密度、织物幅宽等的规范化、系列化,既使产品丰富,又无不必要的繁杂,方便生产。
4.设计、生产、供销相结合原则。设计、生产和供销的关系一般为:商品市场供销部门制订销售计划设计部门研制和设计新产品生产部门生产产品销售市场。
总而言之,一个产品的设计投产,需要调查目标市场,设计要做到适销对路,生产上要保证原料供应和产品质量。
二、纺织品设计过程
1.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市场信息的采集与分析是以市场调研为基础的,所谓市场调研是以产品为主要目标,以市场供需为内容,运用科学方法,收集、整理和分析各种资料,进而掌握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的一种活动。市场调研既有目标、计划、组织、系统等管理方面的问题,又有方法、技术方面的问题,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市场调研的范围包括:经济方面、社会方面、科技方面、市场方面、对消费者的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对各种政策的掌握等。
2.纺织品设计方案的决策。决策的正确与失误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整个决策过程取决于两方面内容:第一,需求,即市场的需求,包括组织面料品种、数量、用途、市场份额、竞争对手、销售渠道、时间要求等。第二,条件,即企业的目标、技术、设备、人员、资金、管理水平、原料来源等。
3.纺织品的设计构思。
(1)纺织品设计构思的来源。经营部门提供的用户需求方面信息,经销商提供的有关信息,技术情报部门收集的有关信息和新产品发展信息,通过商品展销会、订货会、产品鉴定会、技术交流会、技术座谈会等提供的信息。
(2)纺织品设计构思的内容。纺织品要达到的外观形态风格,纺织面料的性能,纺织品的用途、销售地区和销售对象,选用何种原料、纱线、组织、密度来达到纺织面料的风格和性能,配以何种花纹、色彩来达到纺织面料最终的外观要求,采用何种生产工艺,以保证纺织面料最终达到所要求的内在质量与外观风格。
4.规格及工艺的研究设计。纺织品规格设计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织物设计规格单中,主要内容包括:织物品号、品名、销售地区、用途、使用对象、所用原料及各种原料所占的比例、织物组织(包括布身组织和布边组织)、织物成品规格(包括匹长、幅宽、经纬密度、织物质量)、上机织造工艺(包括筘幅、筘号、穿筘方法等)、经纱组合与排列方式、纬纱组合与排列方式、经纬织造缩率、经纬染整缩率的确定与选择等。
织物工艺流程的设计包括工艺流程设计、工艺条件设计、工艺参数设计。值得注意的是在织物规格及工艺的设计中,还要注意生产设备条件,因为任何一个工艺都需要相应的设备来完成。因此,确定工艺路线之后便需要调试有关设备。
5.试织生产。织物的试制和生产阶段是验证设计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的阶段,也是核实需要人力、物力、财力、产品经济性的阶段。试制通常分两个阶段。(1)样品试制。通过试验进一步修改设计和工艺参数;(2)批量试制。重点是考核工艺、工艺装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产品的合格率、工艺的稳定性、机器效率、劳动生产率等。收集资料为正式投产做准备,进一步校正设计、验证、修改工艺。试验要规定一定的数量和时间,并做好有关记录。
6.产品鉴定。产品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请有关专家对产品的技术资料进行进一步审查,对生产工艺的可行性、批量生产的条件、产品的质量等做出结论性意见。鉴定的依据是新产品设计任务书和产品标准。产品鉴定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有鉴定大纲(包括产品设计任务书或合同书)、产品研制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产品的生产条件分析报告、产品经济效益分析、产品检验标准、产品质量测试报告、用户意见、产品生产的环保审查报告等。
7.销售服务。新产品是一种商品,开发的成功与否,不能只看产品是否可以制造出来及其性能好坏,还要看新产品是否有市场。
新产品的市场开发有许多工作要做,如市场调研分析、研究消费群体的需求、市场预测、评估、试销、扩销、促销、宣传、形成销售网络、扩大销售渠道和信息反馈、市场经营管理、各种策略的运用(包括产品策略、价格策略、销售策略、广告策略)等。
参考文献:
1.毛清华.我国中小企业文化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企业管理,2007(6)
第三条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第四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市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
第五条申报市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市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12%;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5%;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15%;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六条优先支持下列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第七条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所需材料
(一)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
2、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上年财务报表。
4、产品采标证明。
(三)辅助材料:
(1)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2)未鉴定产品必须提交的相关材料:a、由省级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b、省级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c、若有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产品投产后实测的环保达标证明;d、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E、属专利技术的产品需附专利证书,获奖产品需附获奖证明。
辅助材料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原则掌握在2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一般要求1年之内。
第八条申报和认定程序。凡申请认定市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可在产品中试鉴定试产或批量生产之后,按要求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给予认定。
第九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技术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延长至5年。
要求图文并茂,包括企业外景、生产流水线、主要申报产品以及企业形象展示、领导关怀等相关图片及介绍。
企业六个方面的证实材料
围绕下面六个方面要求依次收集、撰写,要求突出重点,提供相应证实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一)知名度和满意度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商标复印件(须提供完整的注册复印件,包括续展注册或变更等情况的有关证明复印件。续展的商标,另需提供首次注册复印件)。
3、获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4、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或曾获国家级、省级有关质量奖项证书复印件。
5、获出口商品免检企业称号、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证书复印件。
6、产品获市(省)名牌产品称号复印件。
7、产品曾获国家、市或行业其它有关产品质量、科技、新产品以及有影响的重大国际性、区域性展览等荣誉称号的复印件。
8、企业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产品出口创汇地区、数量、产量、产值汇总表(数据由海关或外贸管理部门出具)。
9、企业开展顾客满意度工程情况,包括开展的第三方或企业专题性顾客满意度调查情况及相关数据和材料。
(二)产品质量水平
1、省级以上标准化专业机构提供的产品标准是否有效或对标准水平评价、评估的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2、申报产品采用标准复印件(封面与首页)。
3、产品获采标证书复印件。
4、产品鉴定时专家对产品质量水平的评价意见(复印件)。
5、产品实物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国内或本行业先进水平的有关权威检测机构(市级、部级、国家级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副本或复印件(封面与结论页)。
6、获产品合格认证证书(自愿性认证)复印件。
7、产品通过“CE”、“UL”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8.其他基本证书(包括:3C认证证书、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证书(QS)、生产许可证证书、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出口质量许可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证书等)。
(三)创新能力
1、企业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新产品产值率汇总表。
2、企业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新产品开展费用与销售总额比例汇总表。
3、科技成果鉴定报告复印件(封面与结论页)。
4、新产品产品证书、新产品鉴定报告(封面与结论页)复印件。
5、企业获市高新技术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6、企业获国家级、市级技术中心证书复印件。
7、产品鉴定时专家对产品采用高新技术评价的有关意见证明。
8、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质量管理体系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2、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获其它管理体系认证(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和卫生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市级以上计量体系确认等)证书复印件。
4、(未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提供)有关质量认证和“贯标”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说明资料。
(五)规模经济与发展后劲
1、企业名牌战略规划及有关的计划情况。
2、企业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的工作计划。
3、企业“十五”技术进步投资及实施情况。
4、同行业企业产量、产值、出口创汇前十名排名表(含本企业)(数据由有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
5、企业在新三年内列入国家、市有关重大项目或工程计划以及投入与发展情况。
6、企业其它有关发展规划等相应资料。
7、企业近三年综合经营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纳税额由有关税务部门出具)。
其中:
A、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
利润总额
即按:=--------------X100%公式计算;
成本费用总额
B、总资产贡献率(%)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即按:=--------------------------×100%公式计算
平均资产总额
(六)企业形象
1、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复印件。
2、企业获得有关质量金奖、质量管理等方面称号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3、企业获各级文明单位(市级、局级、区级)称号复印件。
4、获市级以上或行业其它有关企业整体奖章称号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数以及*年全年预计数)用于广告宣传方面费用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以及证实材料)一律按标准A4纸(210mmx297mm)规格装订(沿长边装订),且双面打印。
申报材料不采用硬皮材质装订。
2、申报材料的封面,必须写上“*年上海名牌申报材料”字样,并在其下标注申报类别:即产品类还是服务类,原推荐名牌企业还需注明是扩项还是扩牌。同时,还必须写上申报企业、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
具体的封面设计版式等由申报企业自行决定。
3、装订顺序原则上按本附件规定的内容与要求进行编排(见下“三、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建议”)。
4、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并位于页脚的外侧。
5、提供的有关证实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例如条件许可,两份证书可放在一页上)。
6、一式二份,《申请表》封面的“申报企业名称”栏必须盖红印章。
三、申报材料的装订顺序建议
A、申报材料封面
B、申报材料目录
C、企业外景、生产流水线、主要申报产品以及企业形象展示、领导关怀等相关图片及介绍
D、企业概况及申报上海名牌产品综述
E、《二六年上海名牌推荐申请表》
(《申请表》封面、告知书、填表说明和要求、表1~表6、表9)
F、六个方面的证实材料
请按本附件的“一、证实材料内容”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并以六个方面内容顺序装订。
除上述证实材料外,企业可以少量补充与申报产品有关的材料。
2006年,中国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都实现了100%的跨越。然而,“当前风电迅速发展,很大部分并不是商业因素的推动。”施鹏飞表示。
他认为,当前我国风电开发商和投资商主要是国有大型发电企业。也包括一些国有大型能源企业。而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风电装机容量只占全部装机容量的0.4%,发电量只占到0.1%。
对这些大型企业而言,风电容量只占其业务很小的部分,但对其在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问题上的形象有很好的帮助。 “是否赚钱并不重要。”施鹏飞说。
他表示,由于没有风电发电量的精确统计,对一些地方或大型国企而言,对其考核主要是以风电装机容量为主,而不是发电量,这可能促使他们过多追求装机容量的扩张,多装机。快装机。然而,装了之后怎么办?施鹏飞透露,在2005年底统计的风电累计装机126万kw中,由于各种原因到目前至少有2.5万kW机组不发电。
西容公司十二种新产品通过国家两行业鉴定
一、前言
由于电子产品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生命健康最直接相关的电子器具,因此它的质量是每一个电子生产企业与供应商都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本文重点就电子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并对其在设计过程中,如何控制外部和内部的组织和技术接口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和措施。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二、电子产品设计控制的重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对产品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概括起来说即高精度、高可靠性、美观、耐用、安全等。我国由于生产工艺手段落后,历来把生产过程看成质量工作的重点。这种状况随着生产手段的改进和市场竞争逐步转变,应当抛弃以往重制造、轻设计的落后观点,把设计控制作为产品质量的首要环节。
三、电子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计划管理
设计和开发的策划是指针对某设计和开发项目而建立质量目标、规定质量要求和安排应开展的各种活动。计划网络图是设计和开发策划的成果,是研制项目计划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重要文件。计划网络图不仅应体现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计划节点,更重要的是以《研制工作程序》、《可靠性保证大纲》、《质量保证大纲》为依据,反映研制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点和质量活动监控点。计划网络图应随着科研进度作动态管理、及时修改,同时,应明确上一阶段工作未达到要求不能转入下阶段,防止有缺陷的设计造成更大影响。
1、组织和责任落实
设计和开发活动应委派给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去完成。这是设计和开发的必备条件之一。组织不落实,没人去设计,开发只是空话。由不具备资格的人去设计,质量没保证,因此必须对设计人员进行任命。
2、设计和试验规范
现代的电子产品,一般由多个分系统或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个零部件组成,在设计这样的产品时,没有统一的设计、试验要求是不可想象的。“设计和试验规范”是开展产品设计和试验并以此作为控制和评价设计和试验工作的准则。
“设计和试验规范”是统称,根据产品复杂程度不同,有多种设计规范和试验规范,如“电信设计规范”、“结构设计规范”、“元器件选用要求”、“安全性设计要求”等。各种规范,按专业分工,分别由总体设计师或主管设计师负责编写,同时应对各级分系统设计师或分机设计师执行规范的情况进行监控,以保证全机设计的统一性。
3、控制新技术、新器材的采用
新技术和新器材的采用是在新产品研制中常遇到的问题。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需要经过充分论证、试验和鉴定,确认这些条件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使用在新产品的设计中。
预先研究课题开设和研制程序中的专题科研项目,是为了对新技术进行充分论证和验证用的。实践证明,将已确认的新技术用于产品设计,把握性大,质量有保证,而把未被确认的新技术直接就用于产品设计,仍然要经过反复试验、反而会延长产品研制周期或存在隐患,因此控制新技术和新器材的使用是很有道理的。
四、电子产品如何有效控制“组织与技术接口”
“接口”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的连接和相互间关系,实体通过接口进行信息和物资流动。设计过程有许多外部、内部组织和技术接口,如雷达总体与各分系统之间就有接口问题,结构设计与工艺之间、电信设计与可靠性之间、设计部门与物资部门之间等等都有许多技术上的接口。因此应规定从设计输入到参与设计过程的不同部门间在组织上和技术上的接口,接收和传递什么信息、接收和发出的部门和单位、传递信息的方式和达到的作用以及如何收发保存传递文件等,以保证设计的正确性。
1、控制“设计输入”
设计输入是设计的依据,即产品应达到的目标,包括顾客对产品的需求,有关法令法规和社会要求等,通常并不列入设计任务书中。
设计输入也是验证、评审设计输出的依据。控制设计输入,就要求设计输入形成文件,由任务提出方和承接方按签署规定的职责认真签暑。
2、控制“设计输出”
设计输出是通过相关资源和活动产生的设计成果,如为产品编制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等,这些文件为制造、采购、检验、试验、操作和服务提供必要的依据。
3、关于设计确认
设计确认是指对一个产品设计的最终检查过程,以确定是否符合合同评审时与顾客达成的要求。设计定型和技术鉴定都是确认的一种形式,定型和鉴定通过的产品,证明设计是符合设计输入要求的。
五、电子产品设计与开发的过程控制
1、设计与开发策划
设计开发策划的输出转化为《设计开发计划书》等,内容包括:
(1)设计开发的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等各阶段的划分和主要工作内容;
(2)各阶段人员职责和权限、进度要求和配合单位;
(3)资源配置需求,人员、信息、设备、资金保证等及其他相关内容。
2、设计和开发输入
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纪录。
(1)产品主要功能、性能要求,一般应包含在合同、订单或项目建议书中;
(2)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国家强制性标准一定要满足;
(3) 对确定产品的安全性和适用性致关重要的特性要求,包括安全、包装运输、贮存、维护及环境等。
3、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方式应适合于对照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1)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如设计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2)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3)包含或引用产品接受准则;
(4)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如设计和开发过程的相关记录等。
4、设计和开发验证
设计和开发验证的对象:
(1)设计输出的文件;
(2)新材料、新零件;
(3)样件、样机等。
验证的方法
(1)进行试验、模拟、试用、演示等;
(2)根据以往的经验与教训进行评价。
验证的结果及任何必要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5、设计和开发的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投产实施之前完成。
确认可根据产品的特点,可以选择下述几种确认方式之一:
(1)召开新产品鉴定会,邀请有关专家、用户参加,提交《新产品鉴定
报告》;
(2)试产合格的产品,选择顾客试用后,由其提供客户试用意见;
(3)送国家授权的试验室进行型式试验并出具报告。
6、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
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审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六、结束语
加强设计控制是提高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但设计控制涉及的面很广,方法也很多,以上的论述,只是笔者所认识到的一些控制措施,而各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肯定会有许多经典、成熟和行之有效的控制办法,希望各种好的控制办法能及时得到推广。
参考文献:
但是,一个主要问题是有机食品是否与非有机方式生产的食品存在差异、差异程度如何以及可利用哪些参数来测定这种差异。遗憾的是,最近针对该问题所发表的多篇评述资料均未对此点给予明确说明。然而,统计数据表明,通过有机方式生产的水果及蔬菜中某些抗氧化剂(如多酚)含量可能高于常规方式生产的水果及蔬菜中的含量,但主要食品组分似乎并未显示有不同之处。
通常情况下,使用靶标及非靶标分析法进行有机食品鉴定,但仍需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许多不同的技术及方法可用于检测食品质量中的不同靶标特性:单一化合物或化合物类(如蛋白质、糖类、维生素等营养素)、健康促进型化合物(如多酚类),或是不利健康型毒素(例如毒素)、残留物,以及能量标准、流变学特性(如质地和结构等)和感官特性等。迄今为止,还没有完全符合要求的评审方法可用于有机食品质量检测。因此,本文旨在提供有关技术及分析方法的现状报告,用于解答有关有机食品领域的各种问题。
有机食品质量检测
目前,有机食品检测技术或方法仍然匮乏,在质量管理及执法监管方面,仍需要开发有机食品鉴定方法及以代谢产物测定为重心的残留物检测方法。新产品开发旨在实现有机加工,同时也需要进行与有机食品质量模型有关的食品质量检测,尤其要侧重于参数、方法的开发。
过去十年中,公众对食品生产技术的关注度一直在增加,由此对食品的感官属性、营养价值和安全性产生了影响。这种发展趋势转而又促进了有机食品的生产。由于生产成本较高,有机产品零售价往往高于非有机产品。然而,由于存在溢价,有机产品容易涉入欺诈行为。因此,在帮助和巩固验证过程方面,分析验证基于内在指标的有机食品质量参数将变得非常重要。然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分析测试。有机产品质量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检测的产品。因此,不可能仅凭单一指标鉴别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人们已开发出越来越多的指纹识别方法,这些方法结合先进的化学计量学知识,考虑到了一系列内在(天然存在的)成分。
指纹识别策略在表征代谢物组以及出现于农产品中的一系列低分子量初级及次级代谢产物时更为全面。概括地说,即认为:不仅特定活体基因可对典型性代谢物成分产生影响,农业方法等外在因素也可对其产生影响。高分辨率质谱法与超高效液相色谱(UPLC)及/或气相色谱(GC)法联合使用,表明所选分析工具颇具挑战性。为避免某些基质成分产生负面影响,在仪器测量之前需制备尽量少的样品或不制备样品。多项案例研究已表明,这些全新方法的潜在优势在于检测食品来源。应当注意的是,代谢组学研究并非基于单个“质量标记”的靶标分析,而是基于非靶标分析;在第一阶段,无需对代谢物组样本中的所有化合物进行鉴定;通过先进的化学计量学技术,对包含有益样品“标志”的整个数据集进行了分类。
许多专家探讨了用于有机食品检测的几种全新方法的验证策略。大多数全新方法,包括荧光激发光谱法(FES)、生物结晶法及Steigbild法,均可记录成文并针对某些食品类别实行标准化,但仍缺乏理论依据。对可重复性或稳健性等方法论质量参数进行了测试,但无法进行再生性测试,因为仍然缺乏参考资料。
与众所周知的近红外光谱(NIR)法相反,FES法的激发与发射功能利用的是可见光光谱及激发与发射间的延时(“延迟发光”)。在特定时间及150瓦(24伏)卤钨灯所发射的恒定照度下实施光学激发过程。通过彩色标准玻璃滤光片滤去光谱部分。光学激发过程结束后,使用光电倍增管(EMI 9202及珀金埃尔默仪器公司CP1962)对样本所发射的全部光线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已用于进行小麦及胡萝卜质量鉴定。在使用黄色或白色光激发并得出黄光/蓝光比率后,所考虑的相关参数为不同的发光特性。
有机样品食品质量分析新方法
一般情况下,上文提到的这些方法可用于进行食品质量分析,并且不限于有机来源产品。然而,就大多数此类方法而言,若要实现方法开发、标准化及成为理论基础,仍需付出更多努力。
最近几年,代谢物组学――以“使用一种或数种分析方法对复杂生物基质中最广泛范围内的小分子进行检测”为中心――作为食品分析领域的一项专长也已出现。在代谢组学研究中可使用多种有关不同目标的方法:代谢物靶标分析(搜索代谢途径中的特定代谢物);代谢轮廓分析(研究特定代谢途径中的一组相关化合物或代谢产物);代谢物组(分析存在于样品中的所有代谢物――在特定时间点全面‘快速检测’代谢过程);以及代谢物指纹图谱(全面快速分析――旨在鉴定足够的代谢产物从而使人们能够将某一未知样品划入已识别组群中――晶格鉴定)。应当注意的是,代谢物组分析相当困难(代谢产物不可避免地在结构、功能基团、理化性质及浓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仅需要实现各种用途的复杂仪器设备,还需要设计实验条件及评估数据的高素质人员。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可能是最常见的仪器分析法。除包含样品组分分离的程序外,还有一种基于质谱法的全新方法,可以省去对样本成分的色谱分离。在众多常压电离技术中,直接实时分析(DART)法与高分辨率质谱(HR-MS)法代表了最具挑战性的检测方案,因为所需制备的样品量极少;此外,标准化“指纹图谱”(各样本质谱)以及由此创建的样品数据库更具可行性。高分辨率质谱(HR-MS)法还有助于鉴定存在于样品中的多种化合物。直接实时分析(DART)法对污染相对不敏感且不存在样品间的携带污染,从而能够分析多种材料。这样,在显著提升分析速度的同时减少了工作量。
有机食品质量检测实验室法中的主要发现
各种不同方法可统一归为三类:用于有机食品鉴定的许多非靶标化学及物理指纹识别法,最新描述的荧光激发光谱法也可能成为此类方法之一;用于鉴定生物标记(化合物及化合物类的性能分析图)的分析技术――也可使人们检测加工处理过程所影响的以及应用到整个有机食物链的因素;一种全新方法――检测样品对结晶系统的影响(无论是在含有无机盐的情况下还是在水相蒸发过程中)。对于所有三种不同方法而言,实验室技术与化学计量学工具结合至关重要,因为质量鉴定过程中需分析大量数据。
GB/T15496《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围绕标准化法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企业标准化工作的特点,规定了四项基本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施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作为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的主管部门—各级教育委员会,应该依照国家标准化法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推进本地区业内企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以下简称设备中心)和北京教学仪器设备协会(以下简称设备协会)主管北京市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工作。设备中心和设备协会近几年来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在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中做了不少努力,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在市教委领导和业内企业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一、 推进业内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企业是国民经济结构中的基本单位,企业标准化工作是国家标准化工作的组成部分和基础,它是管理部门运用技术手段对产品质量进行宏观调控、推进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是管理经济活动的基本手段,是发展生产提高质量促进贸易的衡量准则。它对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要通过其标准化职能机构和标准化人员来实现。过去标准化工作仅限于技术领域,企业一般在技术部门设立标准化机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根据贯彻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要求,企业标准化工作已经从技术领域扩展到管理领域和各项业务工作领域。企业的标准化机构应在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以利于统一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企业规模和标准化的工作量,确定标准化机构的形式,以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如果企业领导对标准化工作不了解,加上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将导致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困难。面对这样的问题,设备中心采取了以下两方面的措施:
1、组织企业领导的普法学习和标准化人员的业务培训
设备中心多次组织企业法人代表、总工程师等领导层人员参加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工作要求培训,使企业领导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来认识做好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设备中心还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北京市标准化协会等社团共同组织宣贯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标准化基础知识,目前本行业已有80%以上企业派出了标准化人员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者,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标准化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工作。
通过参加学习,企业领导和标准化技术人员对企业标准化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标准化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普遍提高,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组织社会力量协助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除了对企业领导普及标准化法外,企业的专职管理人员也需要深刻理解并着手实施标准化工作。由设备协会出面联系和组织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化和质量管理专家深入到企业,指导开展标准化技术工作,实行有偿服务。例如多次组织有关专家到基础薄弱企业,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起草企业产品标准、完善设计工艺文件、解决新产品研发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等。由专家把企业领进门,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好标准化基础性工作,企业标准化工作得到跨越式发展。
二、 积极推进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展开
1、宣贯国家和行业产品质量标准,提高企业质量意识
标准化法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教学仪器设备产品涉及人身健康方面指标的,一定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某些企业多年生产教学仪器设备,却不知道该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设备中心分别与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卫生局等部门合作,先后办班宣讲GB8898《电网电源供电的家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电子及有关设备的安全要求》、GB/T14185《语言学习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976《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WS99《黑板安全卫生要求》、JY0001《教学仪器设备一般质量要求》、JY0002《教学仪器设备的检验规则》和JY/T0363《视频展示台》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于教学仪器设备的其它产品,采用别的形式宣贯相关标准。总之,通过贯标,使每个企业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产品应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性能和技术指标。
设备中心发文要求有关厂家针对产品不达标的情况,由企业有关部门制定改进措施,重新送国家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未通过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
2、加强新产品研发、鉴定的标准化管理
教育部规定:对教学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新产品实行鉴定制度。受市教委委托设备中心负责组织本市的教学仪器设备新产品鉴定工作。设备中心对教学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新产品鉴定工作实行指导和管理,制定并颁布了《北京教学仪器设备企业考核条件》作为企业新产品鉴定的依据。《考核条件》涉及企业标准化工作所涵盖的内容,对企业新产品鉴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便于企业实施。
新产品鉴定前,设备中心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供的文件审查,其基本要求是:送审的资料(主要是与该产品有关的产品企业标准和技术文件)必须符合企业标准化管理的规定,事先经过标准化审查,企业标准必须报企业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必须经过指定检测站(中心)依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抽样检验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鉴定。近两年30多个厂家的40多个新产品分别通过了市教委和教育部的鉴定。
3、促进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企业标准建立和健全企业标准体系是企业标准化机构的重要职责。企业标准体系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技术标准是企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组织生产、进行技术和经营管理的技术依据。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是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的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做好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关键环节。设备中心为了贯彻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消灭无标生产的规定,近几年来积极推进了本市教学仪器设备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设备中心规定在北京教育系统销售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必须制定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产品不准进入教育市场。企业产品标准要全面贯彻国家、行业标准,特别是关系到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贯彻执行。鼓励企业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体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企业制定产品标准要事先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了解他们的需求,要坚持“顾客满意”的原则,以此作为制订标准的依据。产品的企业标准经过审定后,必须报送企业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至今,本行业企业绝大多数产品都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了产品的企业标准。
4、配合有关部门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明确提出省市自治区级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设备中心除每年协助教育部组织本市教学仪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之外,还指定广播电视、电子、玩具、塑料、家具、计算机软件、光学、教学仪器等产品的八个国家级或市级的检测站(中心)作为北京市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专业检测机构。业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定期在这些检测机构接受质量监督检验。调查结果表明,采取上述措施基本上杜绝了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近年来,设备中心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合作,对全市20多所课桌椅、黑板生产厂家的产品按照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进行卫生许可检查,规范了全市学校课桌椅和黑板的产品标准,效果十分显著。
三、发挥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带动企业标准化工作
通过设备中心几年的实践,笔者认为要搞好教学仪器设备标准化行业管理和对企业的服务,还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通过考核验收促进企业标准化
近年来,设备中心分别对在本市生产比较集中的产品、例如:语言学习系统、小学自然、数学、美术学具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设备等生产厂家组织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前,设备中心要求企业对照《北京教学仪器设备企业考核条件》进行了自查和整改,通过自查和整改,一些企业在外协外购、生产工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建立和落实了检验制度。通过检验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强化了检验手段和完善了追溯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的原始记录。还有不少企业通过改进工艺技术和加工设备,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在市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本市的语言学习系统和学具等产品近20个生产厂家全部获得了教育部颁发生的质量合格证书,其产品在全国范围发行。
2、配合政府采购确保教学仪器设备质量
近两年来,政府采购已逐步成为全国各地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的主要方式,它有利于节约国家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和遏制腐败。但是在某些地方政府采购产品的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部门有关人员不熟悉国家、行业标准对产品质量特性的基本要求,判定产品技术性能没有依据国家认可的产品标准及其检测报告,使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流入教育市场。
由此可见,教学仪器设备企业标准化工作只有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还不够,还需要政府采购部门、教育技术装备部门乃至各级各类学校共同配合。设备中心主动与政府采购部门联系,派专家协助工作,及时提供采购产品的质量标准,反映产品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格遵循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把好质量关,保证政府采购产品的质量。
3、鼓励企业参加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国家已经明确提出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3C认证),属于上述范围的产品必须在2003年8月1日前通过产品认证才可进入市场。
实施产品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利于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它可以确保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增强顾客满意的基础。
采用ISO9000国际标准,争取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成为广大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产品质量控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设备中心采取鼓励和支持的态度,组织企业参加ISO9000国际标准的学习培训,帮助他们联系培训、认证机构的专业人员到企业指导,使许多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大大增强。
目前协会中70%会员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和实施了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涉及3c认证的企业有的已经获得了认证证书,有的正在认证中。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新的行业组织。它以服务为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内各企业的行为,还要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各种培训。要充分发挥中国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和北京教学仪器设备协会纽带和桥梁作用,使整个行业全面健康地发展。
积极推动业内企业标准化工作是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不可推卸的责任。行业协会不仅要组织企业专业人员参加标准化方面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更重要的是要经常了解并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5、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化教学设备配备到各级各类学校。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企业同种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存在着差异。例如某些电子教学设备通讯接口装置规格、型号不一致,信号标准不统一,造成学校使用的不便;某些电子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电气安全要求,甚至留下用电安全隐患;视频教学设备亮度、分辨率指标过低,不能满足学生的视力卫生要求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面对这些问题,学校不满意,企业也感到很困惑。
设备协会召集有关企业、标准化部门、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等方面的代表就新仪器设备产品标准展开研讨,对确定产品性能技术指标交换意见。另外,设备协会推荐有实力的企业参加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标准化委员会定标会议,在倾听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同时,企业代表也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各方面人员的经常交流、沟通有益于行业标准不断完善。
6、积极采用先进的国际标准完善行业标准
1、规范了文件资料的管理。对上级来文,有登记、有批示、有传阅,保证了文件资料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2、完善了公司下发、上报文件资料的起草、收集、审定、修改、把关、印制、登记、分发、归档程序,保证了各项汇报工作和分配工作有记载、有档案,为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原始档案基础。
3、在各部门的协作下,完成了公司各类文件、会议资料、上报材料、国家电网招标文件、对外宣传材料以及请示、报告、申请等的起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文件起草任务。
4、建立并完善了档案室的管理,完成了技术文件、行政文件、人事文件、质量文件、施工图纸、资料的保管、发放、借阅、登记工作。对公司所有文件资料进行了收集并重新进行了分类、编号整理,做到总目录全面,分目录详细,底清数明,查找方便,较好地为公司领导和生产提供了服务。
二、办事方面
1、规范了会议制度,会议做到了有记录、重要会议有纪要,成为公司领导指导生产,安排工作任务,了解公司情况的一个重要渠道;
2、完成了总经理主持的工作会议的安排,做了会务准备工作;
3、在各部门的配合下,规范了公司劳动纪律并不折不扣的执行,全年劳动纪律、卫生状况大有改观;
4、接收了原财务部门经办的劳资工资,并对原劳资工作缺漏项目进行了补全;
5、在生产技术部、质检部的协助下,完成了省名牌产品的资料编制、申报、审查工作;
6、在生产技术部的指导和配合下,完成了630/45钢芯铝绞线的挂网运行资料的编制、审查会筹备工作;
7、在生产技术部、销售公司的配合下,完成了中电联主办的630/45钢芯铝绞线新产品鉴定工作;
8、配合和协助销售公司,完成了国家电网入网资质审查工作;
9、根据领导安排,对一些工作抓了督促落实;
10、热情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礼貌,让外来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体现光大人以诚为本的待客之道,为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存在问题
1、工作缺少程序,制度仍不健全。
2、对工作人员培养教育差,素质还有待提高。
3、工作主动出击少,被动应付多, 工作督促、协调功能发挥差。
4、人事管理工作做得较差,主要体现在人员管理方面有些混乱、薪资管理方面没有规范,加薪的随意性比较大。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下一年,根据以上总结,对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来抓: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2、加强协调,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上级、同级、和基层;
3、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使公司工作上台阶、上档次;
4、加强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工作,建立一个朝气蓬勃,富有战斗力的工作集体;
5、加强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和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6、结合iso9001的复审工作,整合iso14001的编制和申报、审查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同时整合iso18001;
7、完成“**”商标的×××着名商标的申报工作;
8、协助集团财务部完成erp系统的升级和与oa系统的整合工作,完善局域网的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是指通过市级以上新产品鉴定,具有批量投产条件、经济增量显著的新产品,并遵循以下原则来确定招标范围: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广阔,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加速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
3、产业化周期较短,投入产出比高,规模经济效益显著。
第三条*市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招投标可分为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新产品项目的配套贴息或奖励以及市级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招投标两个方面。
第四条*市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招投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招投标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
第六条*市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招投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的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编制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三)对送达投标意向书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五)受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公开开标;
(六)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召开评标会议;
(七)决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可以不实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二)只有二家以下(含二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没有引起有效竞争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或因故导致废除所有投标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实行招标的情况。
第二章招标
第八条*市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招标人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开展招标工作:
(一)确定当年度需要招标的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范围;
(二)落实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的经费来源;
(三)具备招标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重点新产品贴息或奖励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招标人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情况确定招投标方式。
第十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将在*技术创新网(*)和其它媒介招标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将向三个以上(含三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和主要实施目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费用、地点和时间;
(六)送达投标意向书的最后期限。
第十二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这些证明文件包括:
(一)投标人单位全称、性质、注册地、办公地点及法人代表;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姓名、从事专业、职称、主要业绩及其它情况;
(三)项目所需技术设施及设备条件;
(四)投标人近二年财务资料及资信证明文件;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或材料。
第十三条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不足三个,招标人应修改并再次招标公告或再次发出招标邀请书,并对新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投标人通过为止,否则停止招投标活动。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再联合投标。
第十四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要求;
(四)招标项目目标、考核指标及实施进度和完成时间要求;
(五)对招标项目实施提供的资金支持;
(六)中标方对项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七)投标报价的构成细目及制订原则;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九)评标标准和方法;
(十)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
(十一)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
第十五条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时间,自招标文件售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售出后,招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有重大修改的,应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第十七条招标人必须对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它情况进行保密。
第十八条除下列情形外,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
(一)发生不可抗力;
(二)最高投标报价远低于项目的合理组成价格的;
(三)作为项目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四)有效的投标少于三家。
第三章投标
第十九条投标人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一个投标人对同一个项目只允许投一份标书。
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合的研究人员、设施和经费;
(二)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和相应的科研经验与业绩;
(三)资信情况良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条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加盖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印章。
第二十一条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概况;
(三)近两年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四)新产品鉴定证书;
(五)技术工作总结和试制工作总结;
(六)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七)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情况和银行贷款凭证;
(七)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
(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二条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的投标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各方拟承担的分工与风险责任、经济和知识产权权益分配与归属问题以及若中标后资助经费下达于何方等,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应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提供签收证明。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四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必须用书面形式作出,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开标、评标与中标
第二十五条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有关单位代表和投标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开标时,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并宣读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开标过程应记录在案,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七条招投标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机构的代表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
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第二十八条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
(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符;
(三)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远低于完成项目必需的实际成本;
(四)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认为重要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答辩,但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或答辩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阐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新的材料。
澄清、说明或答辩的内容必须用书面形式记录。
第三十条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性评价比较,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评标报告为定标提供重要依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对投标人的项目方案评价,技术、经济风险分析;
(二)对投标人承担能力与工作基础评价;
(三)推荐满足评标标准的中标候选人;
(四)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指标和要求;
(五)对投标人进行综合排序。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投标中标候选人排序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3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15天。
第三十四条定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据此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1较为完善的文献支持系统较为完善的文献支持系统,是保证查新工作质量的最基本条件,开展机械工业科技查新所需要的文献支持系统包括:
1.1.1国内外主要数据库包括《美国工程索引(Eicompendex)数据库》、《金属文摘(METDEX)数据库》、《机械文摘(ISMEC)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中国机械工程文摘数据库》、《中国机械工业科技成果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等,以上是查新中使用率较高的数据库,同时还要通过上网、联机检索等途径查找相关的数据库。
1.1.2国内外主要检索工具包括各种综合性及专业性的文摘、索引、资料目录以及各类机械产品目录、样本等,由于机械产品种类繁多、专业庞杂,在此不一一列举。
1.1.3一次文献包括机械工业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各类科技期刊。
1.2素质良好的查新人员查新工作是一项原则性较强而又比较繁琐的工作,它需要查新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强烈的责任心,如果原则性不强,就会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或碍于情面写出不合事实的报告,如果查新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耐心细致,就使查新结果出现错漏,从而影响查新报告的严肃性。查新工作同时又是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需要查新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查新人员的业务素质包括:
1.2.1较扎实的专业知识笔者认为从事机械工业科技查新的人员首先应当具备较为系统和扎实的机械工程学科的基础及专业知识,因为这决定了查新人员能否对检出文献进行正确的筛选,对同类产品的技术特点、参数进行提炼、分析和对比,从而作出客观准确的评判。
1.2.2较广博的知识面机械行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工作装备和生活服务的基础行业,机械工业科技成果应用范围可以说渗透了各行各业,如造纸、制糖、农业、水利、食品等,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学科之间交叉渗透的日渐突出,都要求查新人员要有广博的知识面。
1.2.3较强的综合思维能力查新论证是一个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推理过程,因此查新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1.2.4较熟练的文献检索技能查新人员应通晓文献检索原理,熟悉各数据库、检索工具所贮存的内容、收录的范围、文献的分布情况,并能根据不同的课题内容确定利用哪一种数据库、哪一种检索工具、采用哪一种检索途径、以及如何编写检索逻辑式等等。
1.2.5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不仅可以提高查新工作效率,确保查新质量,而且能在联机或上网查询时节省费用。
1.2.6较高的外语水平查新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外语水平,尤其是阅读、理解能力要强,这样才能在检索外文数据库和资料以及分析查出文献的过程中得心应手。
1.3较完善的规范管理众所周知,合理的工艺流程、科学的技术规范以及严格的产品标准,是生产一个高性能高质量的产品的重要前提。同样,查新报告作为查新工作的“产品”,应当有合理的工作程序、严格的工作规范作为其高水平、高质量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制定一系列严格的工作规范。查新工作规范应包括:①查新工作程序的规范,②查新人员工作技术的规范,③查新报告格式、内容、用语的规范等。
2检索查新技术探讨
一个科研项目的检索查新基本工作程序为:熟悉待查项目背景资料——对项目进行科学归类,找出主题词——选择数据库及检索工具——制订检索策略,确定检索年限——检索——筛选检出的相关文献资料——与待查项目进行对比分析,撰写查新报告。在这一工作过程中,检索查新人员的技术水平高低对确保检索查新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有赖于高素质的查新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笔者分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
2.1检索手段的运用
查新检索有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两种主要手段,机检速度快、效率高,是手检无法比拟的,但手检同样重要,多年的实践证明,机检和手检必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两者不可偏废,这是因为:①各数据库存在收录内容差异的情况,没有哪一个数据库可以保证百无一漏,尤其是机械行业科技成果的产品形式为主的特点,决定了在一些产品目录、样本、更容易查到同类产品,这些必须通过手检进行辅助。②各数据库的主题词标引存在差异,如果选词不当或组配不力,极易造成漏检甚至扑空,而手检直观性强,可以灵活调整检索词,通过上机前的手工试检以及手检与机检之间的不断修正,才能确保查准率和查全率。同时,如果是上网或联机检索,通过手检定好检索词及检索策略再上机查询,可以达到省时省钱的功效。③数据库相对于原文存在一个滞后期的问题,许多数据库都存在滞后期,少则3~5个月,长则半年甚至1年,手工检索工具滞后期短一些,但也有时间差问题,必须结合检索最新几期的核心期刊,才能更好地保证查全率。总之,只有将手检和机检相结合,才能确保查新范围的全面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2.2检索途径的探索
根据我中心多年承担的机械行业科技查新项目来看,以产品形式出现的占了90%以上。目前科技文献对产品整机报道的较少,因此要注意查找产品目录、样本类载体,必要时甚至要有“大海捞针”的勇气,逐年查阅核心期刊或非核心期刊,所要查的数据有时就在封页的广告上,或行业性的综述里。此外,由于机械产品的应用领域极其广阔,检索时一定要弄清所涉及的领域属于什么学科,该学科的主要检索工具及核心期刊是哪些,检索时要查全,不可遗漏。比如电除尘器,它在水泥生产中应用广泛,但又有环保学意义,查找时就要通过化工类的“水泥工业”及环保科学中的“除尘”两种途径查找,而《水泥》、《水泥技术》、《通风除尘》、《环境保护》等核心期刊也是必查刊物。
2.3对检出文献、数据的筛选
在对检出相关文献、产品数据进行筛选时,所选择的对比文献、产品数据应当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可比性。在机械类产品中,有的在国内已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企业生产同类产品(这种产品的开发往往是出于市场的考虑),在选择与之对比的同类产品时,应选择那些行业公认的有代表性的、技术性能较先进的产品,才能体现这一领域里的先进水平。同时,选择对比的产品应具有可比性,如柴油机,应选择型式、用途、冷却方式等相同、排量相近的产品进行比较,排量相差太远的则不具备可比性。此外,选择的对比文献应根据查新重点体现出针对性,这需要查新人员仔细地鉴别,如果不分主次把一般相关或密切相关文献罗列出一大堆进行比较,不能突出重点,势必影响查新结论的明确性。
2.4查新报告的撰写
一份有价值的查新报告应当包含检出的相关文献或同类产品的概述、对检出结果的对比分析并有结论性意见,能使科技管理部门和成果持有者了解同类研究的现状及查新项目所处的真实地位及技术水平。笔者曾接触过一些查新报告,在罗列了所有检出相关文献及同类产品之后,就简单地下“经鉴别与本查新项目不同”或“未见相同产品报道”的结论,这种只有查新结果而无分析过程的查新报告是肤浅的、没有说服力的。应当将查新产品与查得的同类产品的技术参数、结构性能、采用新技术的多少等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比较,才能对产品的新颖性、先进性作出实事求是的评判。对新产品的对比分析可以采用表格方式,在一张表格上对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特点等各项目进行对比,直观性强,并能省却大量说明文字。查新报告的撰写应当客观、公正、正确,做到条条有出处、款款有依据,既不能主观臆断、望文生义,也不能受委托人影响而避重就轻、弄虚作假。此外,查新报告提供的是基于文献检索的对比性结论,因此切忌越位代替专家对产品的水平下结论。
3对机械科技查新工作现存问题的思考
随着科技检索查新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其对促进科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行业的查新量逐年上升,立项、鉴定前进行查新已成为科技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的自觉行动。相比之下,机械行业的科技查新工作现状不容乐观,根据笔者的调查了解,相当一部分新产品未经查新即可立项、鉴定,甚至已完成鉴定再补充查新,查新在某些程度上流于形式,成了“马后炮”,使科研项目或成果的严肃性、先进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针对这种现状,笔者认为除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科研管理部门及科研人员的查新意识外,还应进一步提高检索查新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增强科技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对查新报告权威性、准确性、公正性的信任度。在此提出几点建议。
3.1进一步加强查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尽管各查新机构都制定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一些综合性的查新机构无法制定出有行业针对性的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因此执行起来伸缩性、随意性很大。同时查新管理部门也缺乏有效的查新质量监控措施,没有形成不断反馈、不断改进的良性循环,这些都制约了查新水平质量的提高,建议查新管理部门加强这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
3.2不断提高查新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