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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专项大全11篇

时间:2023-03-02 15:04:0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农村环境综合专项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农村环境综合专项

篇(1)

为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现阶段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污染物总量减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财政部和环保部决定启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14年5月省被确定为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积极开展了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前期相关工作,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于今年4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实施期限

按照省环保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编制指南相关要求,我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时限为2015-2017年,分5年实施。并要求各地依据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省环保厅认证后,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

依据《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我县14个镇全部参与整治,分5年实施,共涉及71个行政村,规划布点自然村572个,总户数55211户,总人口197504人(名单附后)。

四、治理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四级转运处置模式,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五、资金安排

以行政村为单位,省财政厅、环保厅按苏中地区整治资金补助标准平均为70万元/行政村(国家、省两级补助),计划补助4970万元。目前2015-2015年度共计37个试点村资金已下达,共计2690万元(2015年10个村预拨800万元)。

本着因地制宜、完成治理目标的原则,用足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按资金管理办法分期拨付各镇。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住建、城管、发改、国土、农委、水务、卫生、审计、监察、环保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县整治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实行例会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要及时成立本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落实办公用房和办公经费。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财政、村建、国土、水务、卫生、农林、纪检、审计等部门为组员,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2、明确职责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整治办负责组织规划、方案的编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核、环评批复、环境监测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监督管理项目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整合和筹措配套资金;制定并执行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拨付专项资金,完善各类手续。负责完善财务档案,做好项目审计,负责联系落实审计中介机构对各镇整治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县审计局负责对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账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执行和完成情况,落实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责任。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手续的办理。结合城乡统筹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试点村的支持,合力打造整治亮点。

县住建局负责对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指导,将整治后村庄环境设施纳入农村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并协助做好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试点镇垃圾收集运转体系的完善和监管。

县国土局负责协调整治项目的建设用地,指导完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农村饮水安全和河塘整治。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改厕和旱厕取缔工作。

县农委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绿化和畜禽养殖场环境整治。

各镇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环评、用地协调、招投标、材料采购、项目建设、委托工程监理、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以及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强化督导

县整治办组织对项目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镇,要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否决项。

(二)资金管理

1、政策保障。由县整治办制定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齐抓共建,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2、资金管理。县财政统一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专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以镇为单元统一核算,并按进度分期付款。

3、资金拨付程序。各镇要督促中标单位建立并完善各类财务档案。

在资金使用上,经招投标后由中标的项目实施单位与实施主体(各相关镇)签订相关合同,并落实项目审计和监理单位。

项目工程实施后,实施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有关项目材料和原始票据,由镇整治办审核后提出支付申请,经县整治办认定后,由县财政局按规定予以拨付。

4、资金拨付方式。以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每个项目招投标完成并签约后付20%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50%工作量付30%建设资金,工程交付并出具审计报告付30%建设资金,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后付20%余款资金。

(三)规范项目实施

为规范建设项目实施,保障建设质量以及便于后续管理,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将统一采用A/O工艺地面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工艺要求、设计参数,细化各项建设标准,遵循设计施工单位具备较强实力,在周边县市建设有成功典型示范工程等原则,由县整治办择选3-4家单位经招投标程序进行试点,最终组织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重点推广1-2家。

篇(2)

(一)加强了生态保护力度,开展了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实施”的原则,以重点项目的实施,带动生态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一些能产生效益的项目推向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型的多渠道投资机制。先后开展了生态风景区、无公害蔬菜基地、有机茶基地、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目前我县正在组织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生态县。

(二)强化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11——2020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实施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构建生态大县,也是实现城乡统筹、改变当地落后面貌的重要一环,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国家级生态县具有巨大的鼓舞和推动作用。2012年我县选取位于我县城乡接合部的、竹市两镇选取13个行政村积极申报2012年省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2012年6月,我县被确定为2012年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获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县级需配套资金642.9万元,计划总投资2142.9万元。获得批准后,我县精心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了项目建设。一是狠抓农村饮用水安全,对示范区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立严格的保护措施。二是狠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是狠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四是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3年1月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组织联合验收工作组进行了验收,我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项目建设验收合格。

(三)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力求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农村面貌,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在改善和提高生产生活环境与生活质量的同时,大幅度提高居民综合素质,引导居民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向持续发展型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此我局积极与上级联系,进行项目对接,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项目总投资4269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省财政资金5336.2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695.9万元,各部门整合资金12380.1万元,社会资金3201.75万元,农民投工投劳折算资金17076万元。

(四)积极申报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和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我局于2011年申报了“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和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经多次与省厅、市局汇报衔接,市环保局就项目的申报按照省厅精神召开了专题项目对接与项目技术方案编制会议,2013年8月,已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省厅,并呈报国家环保部。垃圾填埋场及周边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2.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持1.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3000万元。县粮食主产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项目面积499平方公里,资金未明确,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可行性,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国家、省等多级进行适当土壤环境保护补偿。

(五)积极申报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重金属污染整治项目.2011年,为威凌金属公司脱硫工程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80万元;2012年,为云峰食品冷冻公司废水治理项目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6万元;同年,为我县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10万元;2013年,为华兴锰业公司争取重金属治理资金300万元。为解决我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历史遗留尾矿及废渣的污染问题,服务于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局,我局全力以赴配合全省完成国家、省规划确定的任务,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在项目对接上,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汇报,积极申报我县花园铅锌矿采区废渣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000.02万元,申请中央资金1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自筹资金1500.02万元.

篇(3)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区委“建新城、冠三、创示范”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连片整治,解决我区重点流域和区域最为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体制建设、政策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我区农村环境显著改善。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工程建设,用1年左右时间建设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完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禽畜粪便等污染环境问题,使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稳步推进我区城乡环境一体化。

(二)具体指标。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关于申报我省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的通知》(财建[2012]26号)等有关指标要求,从连片整治、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确定示范区2镇15村(社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指标体系,作为综合整治成效评估指标,详见表一。

三、整治范围

以我区河和河流域沿岸村镇为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其中镇包括社区、云盖村、东塘村、五丰村、云友村、集贤村、金凤村、军营村、桐木村等9个村(社区);含浦镇包括含村等6个村(社区),整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农户14007户,总人口45850人。

四、整治内容

(一)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水源”工程,完善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和分散式饮用水源地截污设施,修建隔离栏2公里、拆除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5座、设置标志牌和宣传牌90处、设置交通警示牌30处、修建排水沟1公里。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家园”工程,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进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等建设,使示范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省环保厅要求,在整治范围内增设2569个垃圾堆肥池,新增900套垃圾分类桶;新增14辆从村到镇垃圾运输车和16辆三轮收集车;补充15名保洁员。示范区2镇各新建1座镇垃圾中转站,共计2座镇垃圾中转站,新配置2辆垃圾转运车。

(三)农村生活污水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家园”工程,建设一批符合农村特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系统,使示范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整治范围内共需建四池净化系统4455套;示范区内公共场所主要是小学和村部,共需建四池净化系统26套。

(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通过实施“清洁田园”工程,通过修建沼气池和利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改造栏舍等,对养殖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对于20头以下规模较小的养殖户,采用户用沼气池及配套四格净化池作为污染治理措施,共建803座沼气池。对于存栏在20-500头的养殖户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对其猪舍进行改造,共改造猪舍面积17141平方米。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一是全面动员。2012年11月上旬至11月底,召开全区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下达目标责任书,明确整治完成时限及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二是宣传培训。11月中旬至月底,由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培训。三是指导连片整治示范区所在镇、村成立农村环保协会和农村环保合作社,引导村民自主参与连片环境综合整治。

(二)开展专项整治。2012年12月——2012年4月,具体落实整治项目建设

1、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2012年12月至2012年1月,示范区所在镇、村组织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包括拆除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建设截污及隔离设施、设置标志牌、宣传牌和交通警示牌。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012年12月上旬至月底,区政府统一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设备,包括垃圾分类桶、垃圾运输车、三轮收集车和垃圾转运车等,新建镇垃圾中转站。镇、村组织实施新建垃圾堆肥池。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由专业公司负责整治工作。2012年12月上旬,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招标,确定建设单位。12月中旬由中标单位制定项目设计方案,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技术评审。2012年12月底至2012年4月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施工单位与各行政村签订合同,与镇上签订目标责任书,约定竣工时限,及时跟进,加强现场监督,保证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三)验收总结(2012年4月——2012年6月)

按照《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成效验收细则》对建设的整治项目逐个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治项目质量,形成长效机制。准备验收材料,迎接中央、省市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立,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环卫公司、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爱卫办、含浦镇、镇等单位行政正职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实行区政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区直部门抓点促面、督促检查、协调指导,镇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

示范区所在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整治工程具体负责,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实施方案编制,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组织实施。

区发改局结合统筹城乡工作,配合各部门整合资源,合力打造示范亮点。

区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环保配套资金,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等工作;指导生态创建、环保组织建设、环保知识培训和环保宣传等工作。

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区级配套资金,统筹中央和省市级配套资金的安排使用,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参与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财务报帐审核,及时、足额支付报账资金。

区水务局指导推动“清洁水源”示范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片区的筛选、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安排、实施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负责示范工程建设过程的督促、协调和指导检查。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导推动“清洁家园”示范工程,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工作的质量监督。

区农业林业畜牧局指导推动“清洁田园”示范工程,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户)退出和治理工作;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做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区环卫公司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指导,负责垃圾转运处置和保洁员队伍培训等工作。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非法搭建的猪栏、猪舍等违章建筑开展执法行动。

区爱卫办负责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乡村垃圾处理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

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按照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并达到连片整治的预期效果和目标要求。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由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示范区所在镇、含浦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组织落实,并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示范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条件;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2、健全队伍,抓好落实。列入示范区所在的镇、含浦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有专人管理、推动和落实。

3、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按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工程项目,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4、全力整合,保障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示范区15个村环境建设投入,进一步保障示范区项目治理良好效果。

5、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加强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项目经费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两镇人民政府每月向区整治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示范工程进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篇(4)

(一)党的政治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疫情发生后,局班子第一时间落实省州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医疗废物管理和人口密集区域环境管控工作,党员干部带头做好疫情监察监测、社区卡点值班、高速路口值守等工作,确保24小时在岗,并积极组织为疫情捐款活动。二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开通局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积极同县内各大媒体对接,实时和向州局报送重点工作动态,目前累计信息70余条;结合“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主题,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手册150份;通过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印发宣传环保袋500个,宣传单2000份,确保全县秸秆禁烧区“零火点”。三是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尤其是疫情期间,所有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在年后召开的全县工作推进会上,我局被评为全县模范单位,两名干部在扫黑除恶和驻村帮扶上受到全县表彰,绩效考核也被评定为一档。

(二)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秸秆防控,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制定《县秸秆焚烧应急预案》,确定11192个包保网格,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在电视台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通告,制作宣传条幅200个,宣传单20000张,宣传手兜2000个。向6个乡镇秸秆离田补助资金78万元;按照《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初步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采柴油货车路检工作。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协调住建局、水利局处置应对、水质断面超标问题;推动完成罗子沟镇,镇,镇4个入河排污口整改;开展水功能区溯源工作,完成5个养殖场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修改调整“千吨万人”水源区划。三是行政审批方面:年初以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15个、报告书2个,网上备案109个。完成第二阶段排污许可核发工作,完成登记企业211家,发证企业9家。组织全县14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2019年环境统计填报工作。

(三)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推进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准入、重金属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工作力度,积极谋划工业污染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农用地污染治理项目,建立完善本地生态环保项目库。二是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有效实施,完成农业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开展《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编制,绘制有关图件等工作。同时编写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三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村环境现状、问题及整治目标,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统筹谋划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和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整合各部门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对已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村,继续监督项目的运行情况。四是加大问题自查力度。督促各自然保护区开展“绿盾”及“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自查,确保各类问题不再反弹。

(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持续深入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污染源达标排放等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推进各行业领域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二是化解环境安全隐患。密切关注不稳定环境安全隐患,抓早抓小,及时查处群众的投诉,高度关注网络、媒体反映的涉及环保的各类民生问题,在矛盾纠纷初始阶段积极主动开展化解工作。三是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强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环境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努力防范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四是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按期完成排污登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排污单位开展日常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五是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扎实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上级移交问题查处整改、投诉、环境安全和重点时期环境监管等执法检查工作及销号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

(五)环境监测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进行质量管理,按照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定期采取在实际样品监测中加做空白实验、平行双样实验、加标回收实验以及发放标准样品,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定期做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工作,对质量方针和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不符合项。二是提高监测人员整体素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监测人员的学习教育活动,以环保监测工作为主线,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技术培训,加强人员素质培训。三是抓好县域生态考核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对国家县域生态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县域生态考核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进度。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统筹合理使用,科学有效整合各部门同类型项目,努力推进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发展。

篇(5)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二、工作目标

从20__年到20__年,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做到一年内有明显改善,两年内有显著改观,三年内产生根本性的变化。到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长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善。争取到20__年,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产和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取得明显进展,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三、具体要求

1.今年,各镇(街)的自然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以上,卫生公厕普及率达60%以上,公共垃圾池(桶)普及率达80%以上。

2.每条自然村至少有1-2名保洁员,负责村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工作;农村生活垃圾要做到“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

3.全面实施死亡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制度,各镇(沙坪街道、桃源镇、云乡镇除外)年内至少要建立1-2个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池,防止疫病的流行。

4.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鹤府办〔20__〕116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实现“人畜分离”,严格控制排泄物的直接排放。

5.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显著增强,“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蔚然成风。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更是广大农民的共同心愿。当前,我市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缺乏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等。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是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成效,要紧紧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把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做到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人员专项负责,有工作实施方案,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市新农村办要及时检查、督促、协调,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级、各部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为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建设局指导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抓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卫生局、爱卫办要加大农村改厕等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集中处置医疗垃圾。

市政局要认真研究农村垃圾进入马山垃圾场的具体事项,以解决农村垃圾的处理问题。

环保局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严禁人畜粪便直排入河流、水库。

农业局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农用化学品投入,指导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搞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做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会同环保局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工作。

水利局要认真研究农村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问题,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农村河道和塘坝清淤整治规划并实施;会同建设、环保部门加强农村河道、塘坝水源的保护。

宣传 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业余文艺团体,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及文艺演出活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组织广大妇女、青少年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共同营造“讲卫生、爱清洁、保环境”气氛,倡导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风尚。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来我市倾倒垃圾、收留外来垃圾的行为。各镇(街)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处理村级生

活垃圾。可通过采取加强镇环卫所的力量负责清运,或者走市场化道路,与专业清洁公司合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等方式,按照“专人管理、定点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的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三)多渠道筹集资金。

各镇(街)的环卫经费可采取“财政拨一点、企业分摊一点、村负责一点、村民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市财政部门要增加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投入,各镇(街)要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要组织村民开展“青山[:请记住我站域名/]绿水,洁净家园”环卫活动,并遵循自愿的原则,发动村民筹集环卫专项资金。

(四)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制度。

要将新农村建设成效纳入镇级实绩考核,重点考核镇级环境卫生整治的措施和成效。

考核的主要内容:

篇(6)

近年来,在城市环境日趋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凸显,主要表现在: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工业污染与生活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笔者以为,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必须城乡统筹,创新机制。

建立目标导向机制。地方政府必须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中谋划。按照构建“中心城、中心镇、中心村”3个平台的建设思路,科学开展村庄集镇建设近、远期规划,形成有机整体,合理布局环境公益设施,使公共资源的利用达到最佳效益。上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下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同时对任期内因失职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围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镇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农村居住环境整治等工程,建立重点工程的有序推进机制。

建立城乡互动机制。打破城乡分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格局,按照“规划主导一体化建设、治污采取一体化思路、考核实行一体化机制”的思路,统筹考虑城乡环境整治。一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水管网建设。可以将临近城市的农村地区一些污染物纳入城市污染处理、处置系统,提高农村环境技术装备水平,建设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环境基础设施,探索城乡统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新路。二要加快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进度。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逐步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三要有序推进县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通过疏浚县乡河道,整治村庄河塘,提高河道水环境自净能力,改善村庄水环境。四要彰显农村生态建设特色。按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质量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凸显生态建设优势。

建立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抓好舆论引导,鼓励新闻媒体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和监督,客观报道农村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农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除部分农村出现的“重房屋设施投入,轻环保设施配套”、“重村容村貌外观改善,轻人居环境提升”、“重村庄环境突击整治,轻常态管理机制”、“重传统农业发展方式,轻农业污染减排”的现象。二是推广环境技术。要根据农村生态环境的特点,推广生态循环型农业,将秸秆、杂草等作为资源充分利用起来。要加快农村环保科技创新步伐,建立分区域、分类型的科研示范基地,搭建统筹城乡环保的技术推广平台,尽快形成经济实用的农村污染控制技术推广体系。

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资金缺乏、监管缺位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约束因素。鉴于农村环境的生态脆弱性、区域差异性、阶段性和隐蔽性等特点,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管机制。一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以创建生态县、生态镇、生态村为契机,多渠道筹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地方政府要建立生态县建设专项基金、生态县建设奖励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在环境综合整治中方面的作用,让城乡共享科学发展的成果。要通过市场机制,吸引和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二要建立一体化的监管机制。通过充实农村环保队伍,把环境监管触角从城市伸向农村。要统筹城乡环境监测资源,对农村环境进行常态化监测。要通过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等,调动全社会参与城乡环保的积极性,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篇(7)

首先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结合洛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制定和下发了《洛南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导性文件,将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办、部门,细化到村组和保洁员,实行了县级部门包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县政府与各镇办、部门、各镇村与辖区相关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

其次是集中整治,全力攻坚。聚焦脏乱差突出问题,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治“脏”行动和治“乱”行动。去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人力38000人(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130次,整治重点区域136处,出动工程机械480台(次),治理河道110余公里,清理“三堆”562处,清理生活垃圾 1300余吨。

再次是示范带动,打造亮点。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典型示范、彰显特色”的原则,以北部片区、307省道沿线为重点,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及公共设施配套,坚持精细化组织、高标准实施、快节奏推进,做到握紧拳头,重点突破,打开局面,形成示范。

统筹协调,建章立制,推进长效管理

篇(8)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03-0132-02

我国有将近10亿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生态环境的质量,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直接或者间接地对城市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纵观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可以说现状已经非常危急,必须采取断然措施进行彻底治理。我国广大农村环境整体可以概括为:局部好转不多见,环境整体持续恶化,前景令人十分担忧!从污染源角度来看,农村面源污染普遍没有有效治理,点源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与此同时,和城市等污染源相互叠加加剧了农村环境危急的形势。2006年《中国环境公报》对此有客观的评价: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新老污染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农村面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双重威胁,突出表现为生活污染加剧,面源污染加重,工矿污染凸显,饮水存在安全隐患,生态恶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城市和新农村建设,取得突飞猛进成就,但城乡环境保护存在着非均衡发展倾向,农村环境污染仍不容忽视,城乡同步规划、同步投入、同步建设管理“老话题”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无法回避的“新问题”。

1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特殊性、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

由于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资源调配体系建立在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基础上,因此,我们的环保工作更多地体现了“以城市人为本”,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不够,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农村污染治理仍需加大力度。同时,农村居民依法维权意识不强。

1.2 农村环境规划要更为体现科学性、统筹性和整体性

农村建设时要摆脱传统建设思维,更加重视农村整体科学规划的重要性,在建设的设计期就应考虑农村或集镇区供排水、垃圾处置、电力管网等设施建设,更加科学地考虑所辖区域人口、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

1.3 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加大了农村环境压力

主要表现为: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农牧分离、种养脱节;散、小规模禽畜养殖业加大了污染防治难度;过度依赖化肥增产导致耕地退化和农田地表径流污染加剧。

2 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策略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县的转型、跨越发展,事关我县城乡统筹发展。为此,针对我县城乡环境保护非均衡发展倾向,结合我县农村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以下对策:

2.1 完善农村环保机构职能

农村环境管理涉及农业、林业、环保、水力、建设等部门,各部门均掌握了部分审批和资源调配权。因此,需要科学划定各部门“三定职责”,统一“责、权、利”,建立强制性协调机制。

2.2 强化农村环保规划、计划编制与管理

既要科学制定农村整体发展规划,又要进一步制定镇村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农药、化肥污染防治规划、农村饮用水保护规划、集镇污水、垃圾污染整治规划等。同时,增强规划、计划的落地性、可操作性,做到规划、投入、项目落实三到位。

2.3 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比例

目前,财政对村镇污水与垃圾治理、村镇饮用水源保护、农药化肥等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污染土壤环境修复等直接性农村污染防治资金投入较少,需要逐步加大农村环保直接性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达到并保持在污染防治资金比例的30%以上。在资金投入上要注意以下两方面问题:①在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出于投入与产出的考虑,目前,应以建制镇、一般集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投入为主,首先解决镇级生活污水污染问题;以村级污水处理站建设投入为辅,重点解决村镇饮用水安全问题;②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方面,要大幅增加财政对畜禽养殖场“种养结合、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的专项投入,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我县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以基本还清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历史欠账。同时,积极争取在县政府每年安排的环保专项中,落实畜禽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的县级补偿资金。

2.4 完善农村环境执法

要将农村环境执法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调整人力和物力配置,做好资源储备,加大执法对象范畴和执法比例,会同具审批权或执法权或资金调配权的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执法。重点加强村镇饮用水源保护、各级自然保护区、畜禽水产养殖、农村乡镇企业等环境执法,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安全。

2.5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在加强绿色创建的宣教工作的同时,要加强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等生态系列创建的宣传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姜文来《农村环境治理刻不容缓》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8.10.23新华网.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2007]63号.

The Analysis of Urban and Ru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ordination of Yangcheng County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篇(9)

Abstract: Currently the county rural infrastructure is poor, especially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 are basically at the blank status,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environmental problems and potential problems was highlighting, from the source to improve the rural environment, and promote the rural economy, society, environment,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n the county implementation of rural environmental the contiguous remediation work has great significance.Key words: Huangzhong County; the rural environment; contiguous remediation

中图分类号:DF46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湟中县是我省的农业大县,现有耕地87.5万亩,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七分之一,主产青稞、小麦、豌豆、蚕豆、油菜籽、马铃薯,同时也是青海省畜产品生产基地县。全县辖15个乡镇,393个村。总人口45.0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2.61万人,有劳动力22.79万人。县城鲁沙尔镇距西宁市25公里,面积10.5平方公里。

1、我县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治现状

1.1生活生产垃圾污染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消费品的品种越来越丰富,农民消费量也越来越大,生活垃圾的成分变的越来越复杂多样。过去农村的厨房垃圾大多用作畜禽饲料,或就地沤制堆肥等进行有机肥还田,如今农村生活垃圾中的包装废弃物、一次性用品如塑料薄膜袋和废弃编织袋、空农药瓶、旧衣物、废旧大棚塑料薄膜、废弃电池、废旧灯泡和日光灯管、玻璃瓶碎片等难以处理的固体废弃物明显增加。这些垃圾如不及时处理,将会对村庄生活环境和村民健康造成很大危害。目前村庄农户没有垃圾箱,基本上随意堆放在农舍前后的各个角落,有的未经处理便直接排放到农舍周围、田间地头、道路两侧及沟渠,由于无中转环节,延长了垃圾的滞留时间,每遇风雨天,垃圾漫天飞扬,因而形成许多垃圾死角,对村中环境造成了污染,直接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秩序。目前村民没有形成良好的美化环境的观念,“三堆”(即:草堆、粪堆和垃圾堆)现象严重,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影响到村容村貌的整齐美观。

1.2、饮用水源地污染

我县饮用水源地大都分布在村庄,由于水源地周围无防护设施,村民水源保护意识差,水源地周围经营餐饮业、乱倒生活垃圾现象依然存在;同时,大部分水源地紧邻农田,近年来随着农药、化肥使用量增加,灌溉和下雨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药和化肥等随地表径流进入水源水体,进而污染水体,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

1.3、生活污水污染

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每个农民家庭中产生的厨房洗涤水(洗菜及洗漱各类副食品)、洗涤衣物和洗衣机排水、家庭各类冲洗水及家庭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水。这些生活污水除含有较多纤维素、脂肪、蛋白质、淀粉等有机类污染物之外,还含有较多的硫、氮、磷等无机盐类污染物。因没有生活污水集中排放收储设施,农民环保意识淡薄,将生活产生的污水不加任何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了河水污染,有些地表水水质呈富营养化趋势,氨氮指标上升。

从2008年以来,为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按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我县积极申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2008年至2010年,实施了湟中县甘河滩镇甘河村、多巴镇小寨村、西堡镇东堡村和拦隆口镇班仲营村4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436.22万元;2011年实施了湟中县西纳川、上新庄两个生态农业区共21个村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1379万元。这些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树立了典范。但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凸显出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整治工作中进一步把握和加强。

2、当前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需要把握的几点

通过对湟中县农村环境现状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已开展的农村环境整治的经验,笔者认为当前湟中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2.1、把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的原则

2.1.1以奖促治、突出重点。以国家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注入为契机,通过专项资金“以奖促治”制度的落实和资金引导,进一步整合各类资金与建设项目,采取集中措施,以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周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连片村庄作为优先整治对象,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2.1.2统筹规划,注重实效。以优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项目实施重点,通过经济和适用技术应用、推广和典型示范,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实效。

2.1.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村不同的环境现状和实际,结合目前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在充分利用周边城镇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应需而设,争取以较少的资金,达到农村环境整治目标的实现。

2.1.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和领导,有序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同时动员广大农民提高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积极投身到村庄环境保护工作中,以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2.2、把握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建设内容

依据《青海省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目前我县农村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实际需求及环境连片整治目标可行性分析,我县环境连片整治的建设内容应主要以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村容环境整治为主。具体做法是:对已建成排水管网的乡镇、村建设污水治理工程;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对水源地设置网围栏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保护,并在显要位置设置界碑;开展以清理历史遗留垃圾和卫生死角、修补破损路面、排水沟为主的村容环境整治。从而切实解决我县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2.3、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要防止三种倾向

我们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要防止三种倾向。一是防止项目建设脱离实际。针对各村不同实际,要明确指导意见,编制技术规范,在项目设计、工程建设以及设备采购中,充分考虑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实际需要,注重实用、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坚决防止出现贪大求洋、华而不实的面子和形象工程。二是防止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在项目建设、核心在工程质量。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坚持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县级财政报账制、公示制等项目管理制度,严格工程质量验收和监察,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三是防止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县级财政报账制,加强专项资金拨付的审核和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

篇(10)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川城乡治〔XX〕1号)和遂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做好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遂市整治〔XX〕1号)要求,制定了遂宁市环境保护局《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遂环发〔XX〕4号),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组织保障体系。

(二)加快我市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进度。XX年4月,市委副书记杨天宗在遂委督办〔XX〕42号文件中批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核心和关键在治理本源上。明确三县两区要加大小河流综合治理。按照天宗书记指示,我局成立专门工作组,下发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小流域水环境污染调查工作的通知》(遂环〔XX〕101号),要求我市三县两区现场摸底所辖范围内所有小流域水环境情况(包括各乡镇的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6月初,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对各县区上报的小流域水环境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以大英县郪江河和射洪县沈水河两条具有代表性的小流域作为污染治理试点,于7月编制《遂宁市重点小流域污染治理方案》,呈市委、市政府审议。目前,各县区正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三)督导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治理进度。XX年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分三项内容:重点示范区、典型带动区和国控出川水质断面环境综合治理。涉及三县一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和船山区)11个乡镇30多个村,投资总额4500余万元,其中中、省补助专项资金2472万元。1-8月,我局对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5次督导。目前,项目按工程进度持续推进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农村点源、面源污染危害日趋严重,导致耕地退化,同时自然环境日益恶化,严重影响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难度加大。

(二)自然灾害导致治理效果不明显。6月30日,我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淹没了大片村庄、冲毁了已综合整治的项目,给农村生活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治理效果表现不明显。

篇(11)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大力推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我区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0%以上;摸清全区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杆的资源化利用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以上,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境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着力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一)严格依法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我区现有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个。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我省农村“六千”水利工程和我区饮用水安全“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继续扎实开展以埭头东风水库为重点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防治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污染物对饮用水源的污染。环保部门会同水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围网的设立;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水源水质及水源地环境的监测。卫生部门要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质卫生监督,建立定期水质监测、评估制度,掌握水质状况,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部门要会同环保、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组织编制、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政府要合理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禁养、限养、可养区;全面拆除禁建区划定后禁建区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以及划定前建设但在限期内治理未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对按要求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应优先提供畜禽养殖用地;重点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应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支持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生态农业。农业部门要研究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技术,探讨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途径,以绿色生产为重点,以沼气为纽带,推广养殖场与种植业紧密结合、物质多层次循环利用的“猪—污—果(草、渔)”等立体生态种养殖模式,推广生物发酵舍等“零排放”养殖技术。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根据水产污染调查情况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水产养殖方式和养殖容量;要组织编制养殖规划,并向社会公布,作为实施水产养殖定量审批管理的依据,从严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的监管,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三)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建设部门要会同农办、发改、农业、环保等部门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家园清洁行动”,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尽快建成日处理6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沟渠两侧、村道里弄的垃圾;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沟渠、水塘、沿村溪流治理,清理污染积水,逐步实现“管网通、沟渠通、道路通”和“集中收集垃圾、集中汇集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化村容村貌。“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全区乡镇、村的垃圾治理,力争到2010年完成80%村镇垃圾治理任务。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要因地制宜,采取相对集中或分散处理的办法,选择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等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海洋与渔业、环保、建设等部门组织做好“海漂垃圾”的整治工作,减少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各级政府及其农业、发改、经贸等部门要加快农村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并结合“三清六改”,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投入,鼓励发展集中式、规范化治气工程,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促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根本好转。

(四)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环保部门要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发改、经贸、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制定政策,鼓励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污染集中控制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产业集约发展。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发改、农业等部门要大力推广农业“五新”,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品种,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研究推广性能稳定、低成本,既能降解又被土壤微生物分解的降解膜,逐步解决农药、化肥、农膜污染问题。

(六)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环保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清土壤污染现状,会同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地、污灌区、工矿废弃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农业部门要深入实施农产品无公害行动计划,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要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林办部门要做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并会同建设、农业、交通、环保等部门组织开展“种植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水务部门要牵头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会同发改、林办、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组织开展水土保护和小水电代燃料保护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环保、水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加强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环保、农业、林办、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的多样性。

三、不断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一)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有关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制度。要研究制度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有利于促进农村环境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以及考核奖惩等有关政策,年前完成两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两个省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建设部门要会同农办、农业、环保等部门开展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政策研究制定,推广适用技术,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引导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要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特订工作方案,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环保、发改、农业、建设、卫生、水务、国土资源、林办、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逐步实施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领导、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乡镇环保管理水平。

(三)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引导社会和金融资金进入,逐步建立以政府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支持的同时,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村镇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区直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涉农的各项专项资金,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各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