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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社区是指由街道组织各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社区等级评定分为五级,即:区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区安全社区创建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9月底,100%的街道通过区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50%的街道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市政府确定的省级安全社区试点单位街道通过“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区各街道都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100%街道被命名为“省安全社区”,街道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并力争被国家安监总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安全社区合作促进中心推荐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达到安全城区水平(详见《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序时进度表(2012年-2016年》。
三、创建标准
区级安全社区:区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其辖区3个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达到80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0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区安办颁发“区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市安全社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均达到8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5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安办颁发“市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省安全社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街道进行考评,得分达90分以上并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报省安办同意后,由省安办颁发“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分别由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现场考评验收,评定标准将邀请省安科院专家负责指导。
四、创建方法
(一)各创建单位要举行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社区备案表》分别报区安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1年以上,自评合格且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的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主导型社区,均可填写《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
(三)除街道直接向省安科院申报“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外;其他7个街道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先向区安办申请区级安全社区评定。获得“区级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由区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安全社区”考评验收;获得“市安全社区”称号的,由市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
各考核验收单位在收到创建单位提交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同意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定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定;现场评定组在评定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评验收单位递交《评定表》和评定工作报告,考评验收单位将于收到评定报告后10日内进行总评,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颁发“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总评未通过的单位,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2年月—6月底)。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氛围。通过紧密筹备,于6月底前各街道要完成“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试点先行,整体推进(2012年6月—2013年10月底)。市政府已确定我区的街道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单位,其他街道也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市级、区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学习工作经验,为全面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打基础。各创建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分步实施区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的目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持续改进(2012年6月-2016年12月)。区安委会每年将结合季度、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有关部门对街道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把开展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安委会按照目标任务及标准,逐个检查安全社区创建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社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对应的安全社区考核验收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对应的安委办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对应级别的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单位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
六、职责分工
安全社区建设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卫生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监管、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工作,因此,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各街道办事处是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组织街道部门、辖区社区、学校等企事单位、家庭开展创建活动,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街道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区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把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协调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区财政局要加大对安全社区创建的支持和奖励,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纳入全区财政预算,并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获得“国际安全社区”、“全国安全社区”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省安全社区”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市安全社区”给予2万元奖励,为安全社区创建提供有力保障。
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社区内各类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改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并上报区政府处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组织开展社区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区交通局要主动协调、配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客运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区经贸局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辖区内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消防大队要指导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区卫生局要加强医疗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要将创建安全社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社区内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检查、指导社区内的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协调、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区司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区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农林水、环保、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33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要结合本单位(场所)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社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街道实施、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办,具体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建设指导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支持、配合街道整合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创建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安全社区是指由乡镇组织各村居(社区)、学校、企事业等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安全社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
二、工作目标
安全社区等级评定分为五级,即:县级安全社区、市级安全社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我县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9月底,有50%的乡镇通过县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30%的乡镇通过市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我县确定的1个省级安全社区创建单位通过考评验收;到“十二五”末期,全县所有的乡镇全部通过县级安全社区考评验收,有85%的乡镇被命名为“市安全社区”,有3个以上乡镇被命名为“省安全社区”,力争有1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社区”,并积极争取有1个乡镇被国家安监总局向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安全社区合作促进中心推荐命名为“国际安全社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基本达到安全城市水平。
三、创建标准
县级安全社区:县安委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村居(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标准详见附件4-7),得分达80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0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县安委办颁发“县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市安全社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并随机抽查3个村居(社区)、2所学校、2家企业和6个家庭,得分达8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85分以上),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由市安办颁发“市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省安全社区: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考评组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社区进行考评,得分达90分以上并经综合评定为合格的,报省安办同意后,由省安办颁发“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
四、创建方法
(一)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要举行安全社区创建启动仪式,并在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社区备案表》(附件1)分别报县安委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要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持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1年以上,自评合格且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的乡镇、工业园区均可填写《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书》(详见附件2)。
(三)向县安委办申请县级安全社区评定。获得“县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由县安委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安全社区”考评验收;获得“市安全社区”称号的,由市安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安全社区”考评验收。
各考核验收单位在收到社区提交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社区,同意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定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定;现场评定组在评定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评验收单位递交《评定表》和评定工作报告,考评验收单位将于收到评定报告后10日内进行总评,做出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颁发“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总评未通过的社区,可在半年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2年月—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社区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养典型(2012年月—2013年10月底)。根据实际情况,以我县确定的1个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单位为试点,并选取若干个乡镇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有关内容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要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落实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要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和措施,交流学习工作经验,为全面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打基础。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1月—2016年12月底)。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各乡镇按照《省安全社区评定表(试行)》分步实施县级、市级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督促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质量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国家级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跟踪(2013年11月以后)。从2013年11月份开始,县安委办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社区创建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各级“安全社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对应的安全社区考核验收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县安委办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对应级别的安全社区考评验收单位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安全社区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
六、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把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县安委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把安全社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县教育局要加强与社区内各类学校的沟通联系,指导学校制定安全实施细则;督促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改善校园安全环境,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县公安局要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社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居民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上访,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县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意见或建议,并上报县政府处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组织开展社区成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出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和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加强社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消防施设的检查和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县卫生局要加强卫生安全(含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全县的医院(卫生院)开展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县广电局要将创建安全社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县文体新局要做好社区内的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检查、指导社区内企业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内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县司法局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县经贸、民族宗教、民政、住建、农业、林业、环保、旅游、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政文〔〕33号)的职责分工,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社区)和家庭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社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社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安办牵头、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我社区始终把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作为社区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以社区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社区民警、交警、辖区居民和单位为成员的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使交通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创新工作模式
我社区积极与交警二大队二中队联系,于2009年在社区建立交通安全警务宣传点,积极探索新时期交通管理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工作方法。社区交通民警的主要负责宣传道路交通法规,为提高社区居民交通守法意识,维护社区交通安全起到良好作用。
三、加强宣传务求实效
为提高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我社区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管理进社区活动,在矿院蓝盾宾馆前广场成功举办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咨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我们还两次请交通民警来社区放映交通违章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居民座谈交通安全,大家对社区交通安全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上门发放交警部门印发的《致市民一封信》1000多份,做到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上门。我们还在社区内举办交通事故图片展,使居民受到提醒教育,定期在军民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形成了由社区与居民、辖区单位组成的立体交通安全宣传网络。
坚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明确“抓稳定、抓治安,根本上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创平安社区的意义和目标,建立了“以人为本、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综合防范”的工作思路。为此,我们把开展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区平安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平安社区“的创建对于塑造辖区形象、展示辖区魅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创建活动能不能形显著成效,首先要看认识,只有认识上有高度,行动上才有力度。本着这样的认识,我社区在领导高度重视下,做到“五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成立了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探索新形式下治安工作新方法、新途径。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防范工作的开展。二是认识到位。众所周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能否搞好关键是解决认识问题,尤其是领导的认识,我们正是充分认识开展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历来都将治安防范工作摆上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两个文明建设工作计划,逐步推进,不断实现新突破。三是责任到位。社区专门成立以书记负总责、警务区民警主抓、社区群防群治巡逻为骨干的治安防范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四是宣传到位。通过街道、社区干部及社区民警进家入户做工作。我们利用分发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印制的《安全防范必备手册》的机会,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激发社区群众共同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同时,结合开展“创建平安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经常性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定期刊登《安全防范365招》、《安全防范15招》和“四防”宣传。五是经费到位。在安全防范上我们舍得狠下血本,在社区主干道全面实现“亮灯工程”同时还安装电子监控系统,有效地提高了社区治安防范能力。
二、深化创安,把民心工程做强大
“三个代表”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坚持为民服务。当前人民群众最强烈的愿望是平安。因此,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是一项得人心、暖民心的防范工程。区委、街道在**年把我社区列入创“平安社区”示范点,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建设整治就成为搞好治安防范工作的重点。社区内曾经入室盗窃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很大,为彻底扭转治安混乱的不利局面,经规划研究,对社区进行了全面建设整治,实行专项整治。一是完善“物防”设施建设。针对社区原没有停车场所,出现机动车随意停放和被盗等实际情况,社区一方面多方筹集资金,建起停车场,最大限度的满足社区居民的停车需要;另一方面,加强对车场的整治,制定了社区《停车场人员值班守则》、《停车须知》等制度,并对停车场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有效地减少了机动车被盗案件的发生。二是强化“技防”建设。在区政法委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投资1.8万,在辖区主要路口建起了以视频为主体的技防设施,对主要路段和部位实行24小时监控。配备了专职的巡逻队员,分两个时段进行巡逻,下午巡逻一次,大约2小时,第二次巡逻时间是晚上10点至凌晨5点。在巡逻方式上采取巡逻队员签到制度,还为巡逻队配备了与Xx派出所联网的无线电设备与全街所有联网的110、保安巡逻队和社区巡逻队联系,在第一时间内掌握了主动权。
三、攻坚克难,在流动人口管理求突破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运用简单的手段是难以奏效的。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才能收到显著的成效。社区有流动人口136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36.8。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健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成立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的协管员。在管理上,首先加强对出租户的管理,对出租户实行等级管理,制定了10条的评分标准,实行10分考评制。同时还与出租户签定了《出租户管理责任书》实行一户一档,把出租户的所有资料扫描过录到电脑中,实行微机管理。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主要采取电脑管理,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相片、身份证过录扫描到电脑。同时制作了“罗建社区流动人口动态管理操作平台”加强管理。
2.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在管理中,从流动人口流入一开始,就着力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三个重点群落。“四个环节”是指登记、发证、清查和注销。流动人口来到我区后,必须到管理站登记、验证。保证做到“五个清楚”即流入时间、地点、原因、从业单位和现实表现清楚。对无婚育证的敦促补办,证件齐全的准予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等。并将资料输入电脑。流动人口离开时必须到管理站注销。对于“三个群落”即散居的流动人口群、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群和“三无”流动人口群。对于散居的人口和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群,我们同房屋出租户和用工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连带责任制,促进形成管理工作的合力。实践中,我们把对出租户的管理作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途径。
3.不断完善流动人口长效管理措施。为了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始终坚持“四个结合”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1)管理与清查相结合。(2)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我们把服务保障工作推向前沿,利用挂图、图片、宣传资料进行计划生育教育,为流动人口进行环检、孕检,免费提供避孕药具。(3)管理与教育相结合。采取图片展览、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形象直观的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4)管理与检查相结合。为了总结经验,及时发现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众志成城,把治安防范体系筑牢固
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就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为了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民群众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为工作目标。从强化社区警务工作,着力提高驾驭社会治安综合能力着眼,立足社区实际,在警务配置、民警职责、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重要内容进行探索和实践。充分利用110这一广大人民群众信赖的品牌,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五、超前防范,把治本之策做深入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社区成立以来,积极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倡导社区干部学法、懂法、用法。通过组织开展综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编写宣传资料、户外挂牌、宣传栏等广泛宣传综合治理,使群众家喻户晓。加强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社区民警和社区组成帮教小组,从思想上引导、生活上关心帮教对象。确保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目前社区内3名两劳释放人员都能安心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鼓励他们通过自学和其他途径提高文化知识水平,为就业创造条件。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我们配合家庭做好重点帮教,避免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大力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的危害。同时,为了增强活动的实效性,社区设立了治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全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
六、突出满意,把综治队伍抓过硬
加强综治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为了确保综治队伍在任何艰难困苦的复杂情况下都能经受住考验,始终保持高昂的士气和旺盛的斗志。在开展“三个代表”教育的基础上,依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对综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新时期综治工作法规和要求,使开展综治工作的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并组织综治人员广泛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对流动人口管理、深化创安活动、辖区治安环境等方面进行调研。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关键在于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为了保证综治工作人员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措施上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实施,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做到领导个人责任与工作人员责任相结合,牵头领导责任与协作领导责任相结合,总体领导责任与分管领导责任相结合,使综治领导责任制环环相扣,节节相连。使一张责任书,将维护稳定的千斤重担分解到每个综治工作人员的肩上,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的良好局面。
---发挥“综合”这个优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各种力量、各种手段的综合。社区治安状况良好,人民群众满意,这是坚持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的结果。街道始终以发展求稳定、以稳定促发展,致富、治安一起抓,做到“三个综合”即在力量上综合、手段上综合、工作上综合。并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