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人社局档案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2、研究全省高校所属企业改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提前谋划,按通知精神制定初步方案。
3、根据年度安排,完成对四家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审计。
4、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公安局、卫健委、城管局等部门对培训中心联合抽检工作。对人脸识别系统、门禁、卫生、厨房条件、台账等提出若干要求。对提出的问题如门禁、人脸识别系统等能立即整改的,均整改到位;部分目前无法整改内容,已列入后期工作计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就业脱贫帮扶工作。开发了保绿、保洁、护林、护路等公益岗位安置弱劳动力贫困劳动者兜底就业;鼓励就业扶贫基地、车间、合作社等各类经济实体帮助贫困劳动者就近就地居家就业;组织召开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转移就业。截止目前,共帮扶1499名贫困劳动者就业,完成省厅下达1330人任务的113%。
2、就业脱贫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贫困劳动者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自主发展产业、创业就业、灵活就业。今年以来,组织皖西经济学校、安心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培训机构,开展稻虾共养、家政服务、畜禽养殖、农作物种植等工种培训班,共培训5135名贫困劳动者,培训期间发放伙食和交通补助187.2万元。
3、扶贫公益就业岗位开发工作。今年省厅下达我县扶贫公益岗位开发任务280个,全县共开发扶贫公益就业岗位510个,安置341名贫困劳动者在护林、护路、保安、保洁、光伏电站管护等岗位就业,切实解决弱劳动力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
4、就业扶贫基地招募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经企业申请、乡镇推荐、部门审核等方式,公开招募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作为扶贫基地。今年已招募钢铁集团、雷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就业扶贫基地,提供5000余个就业岗位。
5、落实就业脱贫各类补助政策。一是发放2018年县外务工4784名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239.2万元,帮助外出务工转移就业;二是拨付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合作社等95家经济实体,吸纳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27.12万元,其中扶贫车间13.71万元;三是发放第一季度4318名贫困劳动者公益岗位补贴383.7万元,第二季度公益岗位补贴4374人374.28万元,第三季度公益岗位补贴4307人389.16万元;四是发放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补贴第一季度1952人175.2万元,第二季度2138人194.13万元,第三季度1965人177.24万元;五是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2020届中职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28人19.2万元。
6、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整改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原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巩固提升、建成见效、取消摘牌“三个一批”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对巩固提升的就业扶贫车间重新认定21家,建成见效新认定1家,取消摘牌28家,带动就业364人,其中吸纳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189人。
7、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整改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的工作要求,各乡镇严格落实扶贫驿站建设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扶贫驿站作用,让贫困劳动者不出乡镇、村,就能享受公共就业服务。通过整合资源、叠加政策、优化服务,让就业扶贫驿站成为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服务区、技能培训的加油站、扶持创业的催化器。今年重新认定就业扶贫驿站29家,新建成就业扶贫驿站6家,待市人社局验收。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就业脱贫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全面推进。
2、突出重点。突出重点项目,扎实开展精准帮扶、精准就业、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推进技能脱贫培训、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整改、各项补助申报、贫困人口城乡居保应保尽保等工作。
3、层层压实责任。压实压紧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开展人社扶贫走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定时抽调有关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下乡镇调查人社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统筹推进人社扶贫工作,不定期电话核查就业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核查资金是否及时打卡。
二、就业扶持民生工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积极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把困难人员就业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大力开发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切实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帮扶。今年市下达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为300个,截至目前,共开发公益性岗位407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35.6%,安置了247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岗,全部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到岗率82.3%。
(二)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工作
今年市下达我县就业见习岗位开发目标任务为438个,截止目前,共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52家,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678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54.8%,接收223名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到岗率50.9%,完成了上岗人数达到219人的任务。
(三)企业新员工培训工作
2020年我县企业新员人培训任务1200人,截止11月底,县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2655人,完成年度任务的221%,培训合格率100%。主要作法:
一是查阅参训学员花名册,核对身份证,查是否存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员工、尚未毕业的实习生、冒充新员工的老员工,以及是否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二是查阅学员签到表、培训课程表、培训日志等资料,并现场询问学员培训情况,了解培训课时是否达标,理论学习与实操培训分配是否合理,教学是否按教学计划执行。三是随机抽查、电话回访、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员对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严防回答内容整齐划一、明显有事先统一口径现象,并征集学员对民生工程工作的看法、建议和意见,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赢民心。四是对培训补贴资金进行查验,检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防治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落实不打折。
(四)新技工培养
今年来,县积极谋划,精密组织,进一步加大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切实做好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新技工系统培养工作。上级下达全年目标任务390人,截止11月底,我县已完成500余人,培养稳定率100%,全面完成新技工系统培养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三、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2020年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任务4600人,截止11月底,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881人,完成任务149.7%;失业人员再就业27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
(二)《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证》发放工作
做好《就业失业人员登记证》发放工作,今年新发证2865人份,累计发放31564人份。
(三)企业托管档案人员到龄退休申报
截止11月底,上报市局病退30人次,申报正常退休223人次。
(四)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
做好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与贷款发放工作。已受理小额担保贷款488人份,共计6097万元,其中审核推荐488笔,6097万元;已发放488笔,6097万元,距任务目标9500万元,差距3403万元,下一步要加快审核进度,力争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五)开展“五大主题”招聘活动
2020年我县以“五大主题”招聘活动为契机,紧扣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的总要求,充分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按照年初规划,截至11月底,共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2+N”、大别山革命老区和行蓄洪区等各类招聘会95场,线下招聘提供就业岗位近7000余个。多次与市、市、县人社局合作,充分缓解我县劳动者就近就业和外出就业的需求。在各类招聘会现场,免费发放春风卡和就业创业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线上还充分利用公共招聘网进行宣传,积极指导鼓励企业注册并招聘信息,截止目前已注册企业226家,今年新招聘岗位数184个,招聘3118人。鼓励有电脑操作水平的劳动者通过网络高效便捷的找到心仪的岗位。
(六)失业保险工作
1、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
截至目前,2020年度享受失业保险人次603人,发放失业金479.95万元。其中失业人员按每人1000/元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失业金发放标准为1242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每人283.53/元每月按时缴纳。
2、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及稳岗补贴发放
截止目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已申报56家,符合条件56家,已返还金额141.74万元,企业稳岗补贴申报1家,正在审核中,预计金额83万,本项工作12月底前全部发放完成。
(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3032万元,截止11月底已支出总额3201.63万元,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支出42.1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3.61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99.52万元,特岗人员补贴支出186.45万元,贫困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支出24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69.85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46.41万元,企业稳定就业一次性奖励支出2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示范村补贴支出15.4万;就业扶贫支出2537.24万元,其中公益岗位支出1122.85万,居家就业支出925.19万,扶贫驿站支出250万,交通补贴支出239.2万。
四、人才服务工作
(一)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
为高校毕业生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各种证明材料,接受高校毕业生等外来电话查询学籍档案和咨询就业有关情况,新接收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5338人份,调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1100人份,办理个人人事16人份,开具调档函130人份。
(二)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和服务工作
本文主要对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1 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现状及问题
夷陵区2011年7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三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截止目前,全区已有26万多人参保,其中享受养老待遇的有6.5万人,待遇社会化发放率100%。我区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在努力抓好城乡居民参保扩面的同时,也注重做好参保人员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从基础工作做起,加强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我区强化参保资料审核,确保信息录入准确完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纸质业务资料进行科学化分类、标准化存储、规范化装订,2012年8月份为积极配合我区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的上线,更好地发挥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我局要求所有参保人填报的纸质档案资料条目与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条目相吻合,确保居保电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不缺项。经办人员严审核,细录入,做到合格一批录入一批,录入一批管理一批,对资料残缺不全的,严格进行补缺补差,确保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一年多来,我区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工作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缺乏规范统一的业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逐渐增多以及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适合我区特点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减除广大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目前,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安排本身的缺失使居保档案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因缺乏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我区各级居保经办机构往往按照《湖北省城乡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来管理档案,个别乡镇人社中心甚至没有真正在档案管理中落实,致使居保档案管理政策环境较差。例如有的乡镇人社中心一些参保人档案填写不规范,姓名和身份信息等数据填写不准确,导致人员数据导入不了省居保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还有大多数乡镇纸质档案为16K纸,而省居保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纸质档案是A4纸等等。我区居保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导致养老保险档案内容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整个参保过程,导致一些纠纷,影响了城乡居民参保的信心,也损害了政府的诚信度。
(二)基础设施建设与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
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作为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集中保管机构,虽然设置了"退管股"来负责居保业务档案的管理,但受我局办公场地和经费的制约,我局还没有专门的档案室来保管居保业务档案。根据《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应设置规范标准的业务档案专用库房,能够容纳和接受全部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库房内应配置温湿度计、空调、去湿机、消毒灭菌机、灭火器、吸尘器等设施设备,并配备专用的铁制档案柜或者密集架,办公室、库房、查阅室按要求分设,以确保档案的安全[1]。而目前我局业务档案库房和业务人员办公室并没有分开,去湿机、温湿度计等设施设备更是缺乏,档案库房、办公区、查阅室与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各乡镇人社中心作为档案资料的归集上报机构,虽然对档案室没有明确的要求,但要有合格的档案柜或档案架,不少乡镇档案资料随意存放,受条件的制约,有的乡镇部分档案没有装订成盒,档案装订也没有做到一人一盒,在档案保管设施方面无法达到标准。我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无法与现代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进而影响了我区居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业务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有待提高
受人员编制短缺、工作任务较重等实际情况的制约,各乡镇人社中心兼职档案员的配备及档案管理学习培训方面还有欠缺,各乡镇现有档案管理人员大多没有档案管理相关专业学历,缺乏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其综合素质仍有待提高[2]。同时,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时间短,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尚不能完全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影响了我区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2 对规范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问题的一些建议
(一)规范制度,加强领导管理
为了让各项工作能顺利展开,确保居保档案管理的范围化和标准化,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我们要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迅速制定出《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立卷归档程序及注意事项》《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等制度,对养老保险档案立卷归档的范围、标准、质量、保管和利用要做出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工作职责,简化操作流程,从制度上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区档案制度建设正在有序进行,各种档案制度有望年底出台。构建完善的、符合我区实情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也是各乡镇人社中心的期盼,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明确档案管理工作职责,使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面对全区202个行政村(居委会)和25万人参保群体,面广、人多、工作量大,我们还要加强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工作流程,加强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区居保局要负责全区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归档和保管,各乡镇人社中心具体负责本辖区、村居保档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社中心应协助区居保局做好纸质档案相关材料的归集上报和电子档案信息录入等基础工作,村(社区)应建立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台帐并妥善保存。区人社局应加强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制度,把养老保险档案材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等各项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范围,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年初有安排、年底有考核。全面提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居保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改善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区城乡居保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确保我区居保档案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专门建立居保档案室。安装档案密集架或档案柜,配备温湿度计、空调、去湿机、消毒灭菌机、灭火器、吸尘器、窗帘等设施设备,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磁、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虫、防鼠,不断改善档案管理条件,从"经费上"确保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乡镇居保经办机构要从保障档案管理基础用房、设备和人员等方面加强居保业务档案基础建设,以实现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办公室、库房、查阅室要按要求分设,确保档案的安全,并根据需要配备计算机、扫描仪、办公软件和业务软件等现代化管理设备,推动档案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以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通过不断加强软硬件设施,提高我区的档案管理水平。只有通过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居保业务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实现我区居保业务档案管理地长远发展。
(三) 加强培训,确保档案管理服务水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涉及参保人员信息从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到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更正、保管、鉴定、利用的全过程,这就需要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和高素质的档案人才管理队伍,需要具有专业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负责全区居保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目前并没有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各乡镇人社中心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因此我局和各乡镇人社中心的档案人员管理队伍急切需要专门教育、培训。我区各级居保经办机构应积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当地档案部门的联系,主动争取业务上的协助和指导。一方面要组织大家学习《档案法》《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夷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法规,另一方面,要采用请进来的办法学习,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动手能力。可邀请档案局的专业人员对我区的专兼职档案员进行培训,提高大家的档案意识,掌握如何分类、归档、管理等一系列方法。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干净整洁、统一规范、查找方便"的基本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基础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和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提高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皖各有关单位,有关协会学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1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
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四、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同时,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按照国务院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21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1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3月13日
2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0日、11日
3
卫生(初级、中级)
4月10日、11日、17日、18日
4
护士执业资格
4月24日、25日、26日
5
会计(高级)
5月15日
6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5月15日、16日
7
监理工程师
8
会计(初级)
5月15日、16日、17日、18日、19日,5月22日、23日
9
注册建筑师
一级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二级
5月15日、16日
1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5月29日、30日
11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12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13
二级建造师
14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5月30日
15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6月5日、6日
16
经济(高级)
6月19日
17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6月19日、20日
18
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19
土地登记人*
20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
8月27日、28日、29日
21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
8月28日
22
全省档案(初级、中级)
23
全省标准化(初级、中级)
24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4日、5日
25
注册设备监理师*
26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27
会计(中级)
9月4日、5日、6日
28
一级建造师
9月11日、12日
29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
30
药学专业(初级、中级)
31
资产评估师
9月19日、20日
32
执业兽医
9月25日
33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34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35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0日
36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37
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
10月17日
38
通信(初级、中级)
39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0月16日、17日
40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41
拍卖师(纸笔作答)
42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17日
43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0月23日、24日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道路工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一级
二级
10月24日
44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23日、24日
45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46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47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48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49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50
经济(初级、中级)
10月30日、31日
51
一级造价工程师
52
注册验船师
53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
54
导游资格
11月6日
55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6日、7日
56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57
专利师
58
税务师
11月13日、14日
59
房地产估价师
60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61
拍卖师(实际操作)
11月20日、21日
62
全省律师
11月20日
63
二级造价工程师
时间另行通知
64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各地自行确定
备注
全省图书资料(初级、中级)为评审。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档案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36号)精神,结合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内容和标准,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充分有效利用服务,达到了社保业务档案验收要求,现将我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管理办法
1.制定了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我局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以及市人力社保局、档案局下发的《重庆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3〕13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涪社保发〔2013〕7号)。
2.明确了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为加强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xxx区社保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涪社保函〔2013〕5号)和“重庆市xxx区社保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涪社保函〔2012〕14号),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日常事务工作和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各业务科室确定1名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务。
3.将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我局历来对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年初《社保经办工作要点》(涪社保发〔2012〕7号)明确提出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同时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档案管理工作(见办公会议记录),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年终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考核,并认真进行总结,做到了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
4.将业务档案工作纳入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我局已将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把此项工作列为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写入年初《社保经办工作要点》。同时,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发展规划》(涪社保发〔2013〕5号)。
此项标准分5分,自查得分5分。
(二)档案人员
1.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我局现有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13人,其中局办公室配有专职档案工作人员3人,各业务科室配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共10人。档案工作人员数量能够适应业务档案工作任务的需要(见档案人员花名册)。
2.档案工作人员遵章守纪。我局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管理措施,档案管理人员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严格按制度办事,未发生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3.档案工作人员具有大专文化。我局13名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均具有大专文化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7人。
4.档案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我局自建立了新的业务档案管理网络后,保证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目前,我局3名专职档案工作人员中,从事档案管理工作4年以上1人,1年以上2人。10名兼职档案人员均从事档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5.档案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为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局有计划地组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每年选派部分人员参加区档案局组织的学习培训,共培训10人次,参加市局业务档案培训3人次,到**区学习交流1次(4人),到市局档案管理科学习交流1次(4人),我局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参加 “档案软件操作培训”2次,组织全局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培训”1次(见学习培训记录)。
此项标准分8分,自查得分8分。
(三)管理措施
1.岗位职责。我局制定了《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局档案管理岗位职责》(涪社保发〔2013〕4号),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专职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2.工作流程。我局制定了《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局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流程》(涪社保发〔2013〕8号),在档案室显目位置上墙,实现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条理性、规范性,增强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3.经办流程。我局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操作规程,将业务档案收集归档列入各项具体业务经办工作程序,对每项具体业务经办资料依序收集归档,确保每项经办业务资料归档齐全完整。
4.奖惩考核。我局将档案管理工作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经办人员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全面完成档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年终依据本局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并在评先评优、提职晋级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未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未按时限要求移交档案等,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在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
5.监督指导。我局印发的《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中明确了“各街道、乡镇社保所涉及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区社保局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同时,我局定期对各街道、乡镇社保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进行监督指导,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对各街道、乡镇社保所年终考核的条件之一。
此项标准分7分,自查得分7分。
二、设施建设
(一)档案用房
1.档案专用库房。为适应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局于2011年8月即开始规划改建档案室,改建后,我局档案专用库房面积为300平方米,能够容纳接收全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
2.业务档案库房面积。我局现有档案专用库房300平方米,其中200平方米用于存放业务档案。目前,业务档案存放量为365245件(卷、册)17244盒,库房面积符合达标规定的标准。
3.档案库房安全管理。我局档案库房安装了防火防盗门、全球监控摄像头、吸顶式中央空调、除湿机、温湿度表、除尘器、臭氧消毒机、防磁柜、落地式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报警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为档案库房安全提供了有力保证。因此,档案库房不存在安全隐患。
4.档案库房卫生。按照我局《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巡视检查制度》对档案库房卫生提出的明确管理要求,我局档案库房无杂物堆放,定期或不定期打扫卫生,常年保持库房整洁、干净。
5.档案室区域划分。我局档案室划分为档案人员办公室、档案查阅室、档案整理室和档案库房4个区域,实现了库房、办公室、查阅室三分开。
此项标准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二)档案用具
1.业务档案柜架。我局档案室库房安装的是档案密集架,共71列,其中6列用于存放文书档案,12列用于存放会计档案,11列用于存放企业退休人员档案,33列用于存放2011年(含)前的社保业务档案,9列用于存放2012年(含)及以后的社保业务档案。
2.业务档案备用柜架。我局存放2012年(含)及以后的社保业务档案所用的9列档案密集架,目前只使用了1列,其余8列作为备用柜架。
3.档案装具。我局使用的业务档案装具分两类,前一类为2011年(含)以前的业务档案,其档案盒规格为340mmX240mmX40mm(长X宽X厚),主要考虑的是便于装个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三类人员”养老保险产生的用档案袋所装的人头档案。另一类为2012年(含)以后的业务档案,其档案盒式样严格按照《重庆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印制。档案盒规格为310mmX220mmX60mm(长X宽X厚),正面有“重庆市**区社会保险局”标识,背脊和封面印有全宗号、年度、类别、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信息。符合国家和市上有关规定。
此项标准分5分,自查得分5分。
(三)设施设备
1.“九防”要求。我局档案保管达到了“九防”要求。一是库房安装了防火防盗门,库房内安装了2台全球监控摄像头,达到了防盗要求;二是档案库房设在底楼,防止了阳光直射和紫外线辐射,达到了防光要求;三是库房四周设有通风口,安装了4台吸顶式中央空调,达到了通风和防高温的要求;四是库房内配备了8台落地式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安装了消防报警监控系统,达到了防火要求;五是地砖下铺设了防潮层,安装了6台除湿机,加上4台吸顶式中央空调,达到了防潮要求;六是配备了吸尘器,达到了防尘要求;七是配备了防磁柜,达到了防磁要求;八是定期投放灭鼠药,达到了防鼠要求;九是配备了臭氧消毒机,加上定期投放杀虫药,达到了防虫要求。
2.办公设施设备。我局档案室办公设施设备齐备,包括6台计算机、2台打印机、2台扫描仪、1台复印机、1台多功能钻孔装订机、2台移动式DVD光盘刻录机、1台数码摄像机和1台数码照相机,满足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3.档案管理软件。为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和数字化,促进办公自动化,我局购买了科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用于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实现了办公自动化。
此项标准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三、专业建设
(一)相关制度
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我局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力社保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和《重庆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3〕135号)等规定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涪社保发〔2013〕7号)、《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局档案管理岗位职责》(涪社保发〔2013〕4号)、《档案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交接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档案管理巡视检查制度》、《业务档案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制定了《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局业务档案分类实施方案》(涪社保发〔2013〕9号)、《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流程》(涪社保发〔2013〕8号)、《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局档案立卷说明》、《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局档案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等工作规范,推动了全局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此项标准分5分,自查得分5分。
(二)归档
1.业务档案归档工作。我局2012年业务档案归档工作在今年一季度前已完成。6月初《重庆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后,我局按照新办法规定和市局要求,对2012年业务档案进行了整改,于9月下旬完成了归档入库工作。
2.业务档案移交工作。我局业务经办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均由各业务科室统一整理、装订、组盒、录入。当年整理好的业务档案、档案目录及电子数据清单造册后,在次年一季度前移交局办公室,办公室验收后入库上架(见档案移交清单)。
3.平时按件整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了《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流程》,业务经办人员坚持每件业务办理完毕即及时将该业务资料收集齐全,按照主表在前、附件在后;审核结果在前、依据在后;重要凭证材料在前、次要在后的要求用不锈钢钉(两颗)装订成件,定期交本科室兼职档案人员分类保管。在按件整理中,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专兼职档案人员根据工作职责,随时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以确保业务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和安全。
此项标准分7分,自查得分7分。
(三)收集
1.业务档案资料收集。通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严格管理,我局业务档案资料实现了随时收集,及时整理,定期移交,保证了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2.业务档案电子文件收集。按档案管理规定,我局业务经办环节中产生的有关信息数据定期制作成光盘,移交局办公室归档管理。目前,业务台账和计算机数据均实现了光盘保存,归档的光盘存放于防磁柜内,共有业务档案电子光盘49张。
此项标准分6分,自查得分6分。
(四)整理
1.业务档案整理。我局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重庆市社保业务档案整理规范(试行)》、《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和《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流程》的规定和要求,对2012年度业务档案进行了整改。重新整理后的业务档案,其“件”的组成和件内文件材料排列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归档章盖制、档案盒封面填写、备考表填写规范,装订结实完整。同时,我局对新办法出**按老办法整理的业务档案进行了清理,规范了档案盒装具,使之达到了整齐划一、美观整洁。
2.业务档案分类上架。我局2011年(含)前业务档案按照“科室—险种”分类整理上架,2012年(含)及以后的业务档案按照新办法规定的“年度—类别”分类整理上架。目前,我局除2013年正在收集整理的业务档案外,其余业务档案分别按要求分类整理后,移交局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不存在业务档案零散存放问题。
3.业务档案排列存放。我局制定了《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实施方案》(涪社保发〔2013〕9号),业务档案上架按照“年度—类别—保管期限—险种”进行分类排列存放,符合《重庆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此项标准分10分,自查得分10分。
(五)保管
1.全宗卷。区档案局为我局分配的全宗号为“160”。为建立规范的全宗卷,在区档案局的指导下,我局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分类方案、档案整理说明、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等资料,建立了档案人员、档案接收、档案数量、档案设备等档案统计台帐。
2.业务档案存放示意图。我局按档案存放顺序制作了《重庆市xxx区社会保险局档案存放示意图》,按照要求在档案库房内悬挂上墙。
3.库房温湿度。为及时掌握档案库房温湿度情况,我局在库房内四周配置了4台电子温湿度计表,由专职档案人员每天检查并做好温湿度记录;为控制好库房内温湿度,保持库房通风良好,我们还配备了4台吸顶式中央空调,6台除湿机,保证了库房温度和相对湿度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之内。
4.档案检查。我局专职档案员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规定,定期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避免档案破损、丢失、霉变等问题的发生。
5.档案修复。我局在档案整理工作中,对需要修复的业务档案材料及时进行了修复和托裱,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保证了档案材料的整洁、完整。
此项标准分5分,自查得分5分。
(六)鉴定销毁统计
1.鉴定机构。我局成立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涪社保函〔2013〕6号),负责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2.业务档案鉴定销毁。我局建立了《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会计凭证档案,经请示区审计局、财政局答复,暂不能作销毁处理。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业务档案,我局拟在规范工作和达标验收工作完成后,组织人员按照鉴定销毁程序进行清理、鉴定,对有保存价值需继续保存的档案重新确定保管年限,对应销毁的档案建立《档案销毁清册》后,按规定销毁备案。
3.业务档案登记台账。我局严格执行了《档案交接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和《档案统计制度》,做到了业务档案进出登记及时,统计台账数据准确,账物相符。2013年档案室共接收业务档案365245件(卷、册)17244盒,其中,2011年(含)前业务档案335223件(卷、册)16576盒,2012年度业务档案30022件668盒。
4.业务档案统计报表。我局建立了《业务档案统计表》、《各类别业务档案统计表》、《全局档案统计表》、《历年档案统计表》、《档案设施设备登记表》、《档案接收登记表》、《档案异动登记表》,报表符合要求。
此项标准分4分,自查得分4分。
(七)移交
1.档案移交。我局文书档案按规定已向区档案局作了移交,业务档案经请示区档案局同意,暂不向区档案馆移交。
2.档案移交手续。因区档案馆场地受限,加之全市未对社保业务档案移交作出统一规定,因此,我局尚未向区档案馆移交业务档案,暂无移交手续。
3.人员调动移交手续。我局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中明确规定,“档案员工作调动或离岗,要及时履行交接手续。”到目前为止,我局档案管理人员未发生工作调动情况。
此项标准分3分,自查得分3分。
四、利用服务
(一)检索工具
1.归档文件目录。我局的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具有强大的检索功能,我们利用计算机软件对库藏档案按照不同门类、载体和保管期限分别编制了归档文件目录。
2.计算机管理。我局室藏档案全部实现了计算机管理,通过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检索各类业务档案。
3.归档文件目录打印。为满足档案管理的需要,我局按《重庆市社保业务档案整理规范(试行)》规定的“社保业务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格式和内容,编制打印了各年度的纸质业务档案归档文件目录。
4.归档文件目录内容。我局编制的归档文件目录项目包括件号、责任者、代码、题名、日期、页数和备注等7项内容,符合《重庆市社保业务档案整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
5.电子化管理。我局配备了2台扫描仪,从今年1月份起开始启动了业务档案电子扫描工作。但由于该项工作需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而社保经办工作任务繁重,经费紧张,人员不足等原因,业务档案电子扫描工作进展缓慢。目前,我局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人员和经费的支持,以推动业务档案电子扫描工作,尽快实现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此项标准分8分,自查得分8分。
(二)利用
1.调档。我局专职档案人员均经过培训上岗,在我局专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多年,熟悉室藏,能够通过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两种方式迅速调取所需业务档案,调卷迅速准确。
2.查阅利用登记。我局严格执行了《档案查阅利用制度》,凡借阅档案的,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凡查阅档案的,必须提供有效证件,说明查阅目的,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做好档案利用效果记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借阅档案资料。
3.利用典型事例材料。今年,我局依据《档案查阅登记记录》,结合利用效果反馈情况,对档案利用过程中效果显著的典型事例进行了收集整理,共编制了利用典型事例29例。
4.网上查询利用。我局建立了办公自动化网络,业务档案管理系统可通过局域网与各业务科室互联互通,支持各业务科室实现网上查询利用。
此项标准分5分,自查得分5分。
(三)查询
1.查询系统。我局随着“金保工程”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参保信息查询系统,工作日期间免费提供查询服务。
2.查询服务。重庆市社会保障信息查询系统,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缴费、养老金待遇政策、工伤鉴定、工伤生育待遇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社保政策法规等信息咨询,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的各种信息需求。同时,我局专属的网络信息平台也可为单位或个人提供参保信息和相关政策查询。另外,我局还在各楼层业务经办大厅设立了咨询服务窗口,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查询、咨询业务。
此项标准分2分,自查得分2分。
综上所述,我局社保业务档案组织管理职责明确,设施建设符合要求,专业建设规范有序,利用服务充分有效,达到了验收标准,自查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特此报告
自查评分表
一、继续加强稽核内控组织建设,完成本年经办风险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稽核内控组织机构建设,按照人社部关于风险防控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经办机构内控力量,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明确监察科为风险管理科室,负责日常监督考核,加强日常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内控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流程,监察科人员专职履行风险防控职责。2019年2月制定出台xx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2019年工作计划,并与各县区及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指定出台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或实施办法。4月对各县区落实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及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轮督导检查,对上一年年风险管理中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完善和新出台相关管理制度。督促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风险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内部防控体系、高危风险点防控等方面的梳理排查,逐一找出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办法。7月份对全市风险管理进一步自查,并根据我中心一窗式经办服务改革,对现有流程进一步简化,梳理风险防控点,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并出具了调研报告。10月总结全市2019年度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结合养老保险业务的调整进一步细化经办流程,将制度寓于经办业务中,寓于信息系统中,寓于风险防控中。严格履行经办人员审核、签字程序。同时紧紧围绕务实、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宗旨,以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创新抓服务,以纪律作保证,勇于实践,不断探索,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发了“智慧社保”系统,为实现“一窗办”业务奠定了基础;二是实行网上申报制度,实现了参保登记、缴费核定、人员增减变动网上办理,有效缓解了前台办事压力,减少了企业经办人员奔波的负担;三是取消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市内跨经办机构转移业务,减少了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对照省人社厅关于全省人社领域的28项赌点问题逐项自查解决了涉及社保办理的7项赌点问题;五是在社保业务经办中取消了11项证明事项;六是实行大厅咨询台和抽号机双重值班制度,有效分流办事人员,提供精准、到位的社保服务。
三、逐级逐条梳理经办风险点,做到风险防控明晰有力
目前市社保中心经办业务采用社保经办系统统一办理,我们以各个经办环节为主线,兼顾人员操作失误、人员恶性操作、流程问题、IT系统故障或设计及缺陷、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和不执行或者不按照规定执行政策等一系列风险问题,对我社保中心经办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综合梳理。
(一)参保缴费的风险
1、参保单位增加、减少参保人员所需证明材料把关不严;
2、参保单位增加、减少参保人时未认真核对参保人个人信息,具体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个人社保编号等导致参保人被错误添加或减少;
3、社保基数审核过程中未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把基数审核关;
4、违反《甘肃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违章处罚暂行办法》的规定,擅自延长社保缴费核定业务期;
5、对已进行当期社会保险费核定的参保单位擅自取消当期核定;
6、对未进行参保人员增减申报的参保单位随意进行人员增减操作;
8、随意修改参保单位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或随意封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账户,影响参保人正常享受社会保险权益;
9、对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被社保管理系统列入封锁名单的参保单位违规进行解除封锁操作;
10、未确认查验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税票,随意进行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视同到账操作、未认真查验或未提供参保人《养老退休审批表》情况下办理参保人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
11、办理参保人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时对于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未进行退休一次性补收处理;
12、在职死亡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费时退款账号填写错误;
13、在职死亡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费时未在3个工作日内将退款明细报送至计划财务科;
14、到龄退休人员打印指数认证表时退休日期录入错误导致参保人指数表错误;
15、办理参保单位破产社会保险一次性核定时,未对参保人年龄、缴费基数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即办理破产一次性核定;
16、办理参保单位注销时未核对参保单位是否存在社会保险欠费即办理注销手续;
17、社会保险核定管理各业务流程经办未按照人社部发〔2019〕20号、甘人社通〔2019〕134号、市社保局〔2018〕47号文件要求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办理业务,擅自增设环节和材料。
(二)关系转移的风险
1、经办环节中需出具的《联系函》、《参保缴费凭证》、《信息表》未通过《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擅自通过手工操作生成;
2、正常转移业务经办环节未执行初审、复审程序,特殊转移业务经办环节未执行初审、复审、审批或集体研究决策程序;
3、正常转移业务经办未按照人社部发〔2019〕20号、甘人社通〔2019〕134号、市社保局〔2018〕47号文件要求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办理业务,擅自增设环节和材料;
4、正常转移业务经办未按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录入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承诺的流程和时限办理;
5、财务未执行和基金转入银行每月2次对帐、记帐规定,致使转入业务办理滞后;
6、财务未执行和业务每月2次移交转入资金银行回单,致使转入业务办理滞后;
7、财务业务未按月对转入基金办理情况进行对帐;转出业务办结后,业务未及时提交财务转移基金;
8、业务提交财务转移基金后,财务未及时转移基金;对异常转入资金,财务未经业务审核发起资金回退;
9、业务经办岗位和财务经办岗位由同一人兼任。
(三)财务管理的风险
1、基金财务与业务对账环节基金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
(1)业务与财务未按月对当期基金应收应付和实收实付情况进行对帐,致使业务流与资金流不匹配;
(2)业务未按月提供当期保险费征缴收入分账报表,致使财务会计核算不满足科目要求;
(3)正常待遇支付业务经办环节未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程序,特殊待遇支付业务经办环节未执行初审、复审、审批或集体研究决策程序;
(4)业务经办岗位和财务经办岗位由同一人兼任。
2、社保基金财务与银行对账业务办理环节基金管理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
(1)财务与财政专户银行对账不及时,致使会计核算滞后;
(2)财务与支出户银行对账不及时,致使会计核算不准确;
(3)财务未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致使账表不符、账账不符;
(4)财务未按时与财政部门进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对账工作,致使双方账务不一致。
3、社保基金财务报表管理环节基金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
(1)财务未按月和基金账户银行、财政部门完成对账工作,致使账账不符、账表不符;
(2)市就业局和县区上报的基金报表存在报表数据质量不高,逻辑性审核不严密的现象;
(3)上报基金财务报表时未履行审批程序,致使报表数据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
(4)向有关部门提供我市社保基金财务报表数据时,存在未履行报备程序、数据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四)待遇支付的风险
1、离退休人员待遇支付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养老金发放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规范,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有偏差;
2、各项待遇审核把关不严,业务流程不严谨,致使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发产生错误;
3、与金融机构每月进行养老金数据传递流程不规范,传递数据过程中未按相关流程进行加密处理,造成养老金发放数据产生风险;
4、在养老基金拨付环节处理不及时,养老金不能按时发放造成不良影响;
5、各项养老待遇支付业务(死亡待遇审核、养老金待遇调整、养老金待遇停发、续发、补发)等把关不严,造成基金流失的,对离退休人员未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养老金继续发放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养老金继续领取的。
(五)退休资格认定的风险
1、在退休档案审核过程中初审、复审把关不严格,造成拟退休人员符合法定退休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认定错误或者造成拟退休人员特殊工种年限认定错误;
2、在待遇计算中没有仔细核定工龄导致养老金计算错误;在退休资料核定中,没有仔细核对退休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造成存档有遗漏;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新学期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开展工作,用心做好校长办公室各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为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办公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具体工作:
1、开学初,完成调出教师和新教师在“xx省教师信息系统”和“人事专线”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开学第一周,督促各处室、教研组完成好新学期工作计划的制订和上网工作。
3、组织安排好学校的各种会议:如行政会议、全体教师会等,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保障学校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4、做好重大节假日(如:国庆、寒假等)的值班安排,工作日的行政和教师值班、行政和教师的陪餐安排。
5、做好全体教职员工参加的教师会、升旗仪式的点名,每周不定期的点名考勤工作。
6、落实好各功能室的相关管理人员和卫生保洁工作。
7、协调各部门完成好本学期教育局督导室对我校的督导工作。
8、落实好全体教职工病、事假的请假制度,请假条在校长室签字后留存,并在年终绩效考核时进行核算。
9、做好学校每年的机构编制年报和人事年报工作,并按时上报市编制办和人社局。
10、协同各处、室编制好每周工作计划,并及时上传校园网。
11、做好“协同办公”的来文处理和督促跟进工作。
12、做好各种资料台帐的整理、归档工作。
1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
14、做好办公室其它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本学期办公室个人工作计划书
一、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坚持和落实政治学习及每周一次例会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恪尽职守,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热心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对办公室所从事的工作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管理,做到分工到人,职责明确,工作绝不推诿扯皮,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完成办公室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1、组织安排收集、整理反映学校工作成绩以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典型人物的事迹等材料、信息,及时上传校园网,并积极向上级媒体投稿,做好学校宣传工作,扩大学校的对外影响,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2、努力做好文秘工作,起草学校综合性文件及报告。作好学校安排的各种会议的通知、议程及准备工作,做好校长办公会议记录。以学校名义通知、布告、通告等。协助校长搞好学校各处室之间的协调工作,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及信息反馈工作。
3、组织做好上级部门前来检查指导和来信、来访客人的接待工作。安排好报刊杂志、信件、包裹、汇款单及其它邮件的签收、登记、保管、分发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无误。
4、做好校园文化氛围的布置,及时更新、更换各种文化设施(如标语、门牌、班主任心语、板报、宣传栏等)。印发学校学期行政历、作息时间表等。
5、负责组织检查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不断探索并逐步完善考勤工作方法,努力构建规范化、人性化的考勤机制,考勤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反馈及时,规范请假手续,既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又要体现人文关怀,从而达到规范教师上岗的目的。
6、认真及时完成各类上报工作。组织汇总学校各种基本情况、数据及信息,按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计划、总结和各类文件、报表、年度考核等,做好学校学期绩效考核的汇总、整理工作及职称评定工作。
7、加大对教师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办公秩序等情况检查力度。尤其加强对上班期间利用网络聊天,玩游戏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的检查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美化办公环境,使办公室环境卫生、办公秩序规范化。
8、做好计划生育及离退休教师的慰问、帮扶工作。
本学期办公室个人工作计划书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第二轮三年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贯彻服务宗旨,发挥协调作用,抓好自身建设,有目的、有条理、高效益地开展工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创建学校品牌形象做出努力。
二、主要工作
1.协助校长室、党支部处理好学校日常事务,沟通、协调好各条口、各部门工作。
2.做好三年发展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学校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3.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和统计工作。
4.配合校长室做好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各项文字起草工作,提高文稿质量。
5.组织签订教职工聘用合同和处室目标管理责任状。
6.规范开展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值日教师到岗、教师考勤、办公室卫生等工作,突出过程管理。
7.认真整理各类文件资料,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规范、及时地处理,做到文件传送不拖延、无积压、无遗漏和任何丢失。提前做好开学和学期结束前的工作安排,根据学校部署及时汇总校行事历,拟好学校通知,安排好节、假日行政值班工作。
8.做好行政会议、行政扩大会、全体教师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和落实,做好记录、督查和归档工作。
9.提高宣传品位。联系各级媒体对学校重大活动、教育教学改革、师生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投稿的档次,提升对外宣传的层次和质量。通过校信通、校园网等与家长取得联系,通报学校办学情况,邀请家长参与学校管理。
10.做好各类迎检和接待工作,及时制订预案,提高服务质量,展示学校良好形象。
11.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工作,科学管理档案,提高档案利用率。
12.安排专人服务好外教生活,协助开设“快乐英语”课程。
13.与苏教国际保持密切联系,强化国际交流工作。
xx.安排专人负责相关门户网站,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强化预警预判与防范处置。
xx.规范用车和印章管理。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自身管理,追求工作实效
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效能,围绕“规范、和谐、创新、高效”八字要求开展工作,追求工作思路的前瞻性、工作内容的务实性、工作流程的有序性、工作方法的科学性,力争把办公室团队打造成优质、精品团队。为此,我们将严格实行“*”承诺,即承诺“不让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遇”;“不让工作事项因我而延误积压”;“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学校的形象因我而受到损害”。
2.创新工作机制,追求工作高效
在校长室领导下处理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教师值日、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师考勤、处室每周工作完成情况汇总等工作,协调好各处室、各年级组工作,确保学校整体工作有序进行。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了解相关事项的进展,在协调中督查,在督查中落实。确保各类工作准时高效的完成。本学期,我们将设立办公室电子信箱,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针对重要事项形成书面材料呈送学校领导参考和决策。
3.提高宣传品位,维护学校形象
加强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一是安排专人关注扬中门户网站、扬中论坛等媒体,进行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针对我校的来信、来访问题。二是与宣传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多途径、全方位地展示学校的办学过程和办学成果。尤其是配合教育网站“榜样就在身边”栏目,宣传优秀教师、优秀团队的先进事迹,扩大影响,让更多的教师、团队走出外中。三是会同学校各部门做好学校网页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总结数字化校园管理经验,扩大学校影响。四是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定期更换学校宣传橱窗,编印宣传画册,制作展牌等,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4.推行校务公开,做好党建工作
注重分析研判
把牢改善民生的基础前提
指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根本途径在于就业创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注重对当前和未来经济、就业形势变化的密切关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以保证民生工作计划的前瞻性、方法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就业和社会保障是重大的民生问题。2015年,黔南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988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406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748人;就(职)业技能培训3159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7%;城镇新增就业考评增速8.03%;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累计达332.87万人次。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只有防患于未然,方能化解于无形。
当前,我们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受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影响,“就业难”和“招工难”长期并存;部分民营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随着参保人数趋于饱和,扩面征缴有待提高;信息化建设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特别是人事人才统计、档案信息化管理滞后,金保工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亟待加快建设进度;劳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针对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和指导力度不够等,这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落实。
改革驱动创新
探索改善民生的有效路径
“大道行思,取则行远;上德若谷,不弃不休。”视察贵州时明确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实打实地做,循序渐进地推。人社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涉及到人,出台的每一项政策措施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积极主动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狠抓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努力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实现全州乡镇(街道)200平方米以上人社服务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实际,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开展被撤乡镇(街道)所设社区人社服务窗口建设,确保每个社区人社服务窗口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左右,切实解决乡镇撤并后的便民服务问题。同时,扎实推进人社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变单一的“修房子”向基础设施和业务能力建设转变。
用好用足政策资金扶持,努力破解创新创业“最慢一公里”。积极争取省人社厅政策支持,提取一定比例州级失业保险基金作为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与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扶持基地、促进就业基地建设相结合,鼓励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创业;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大留守儿童家长职业培训,帮助转移就业;结合县域经济发展,依托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力开发本地就业岗位,引导农民工进入园区企业就业;引导农民工从事宾馆餐饮、批发零售、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支持农民工开办“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项目;通过“企业+农户”等形式,发展来料生产、来样定做、来件装配等形式,引导农民工居家就业;依托农民工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发挥工商、财税、工信等部门优势,对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创业人群在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解除创业后顾之忧。
紧紧围绕黔南州产业发展,努力破解招工就业“最难一公里”。大力开展“四送”活动暨“春风行动”,并以此为载体,为企业和各类人群搭建就业平台;推行“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模式,探索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等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结合新增电商、民族刺绣、茶叶加工、茶艺师等工种培训补贴,试点推行小额担保贷款+“3个15万”融资模式,积极建立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采取“减免税收、减免租金、减免规费、免费培训”以及优先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和政府部门项目申报等优惠政策,大力扶持电商创业。
积极统筹降低参缴费率,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最先一公里”。及时推进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落到实处;扎实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十一连调”顺利实现,探索推进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险整合,让广大群众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强化责任落实
形成改善民生的行动遵循
现代化医院的继续教育档案信息化工作是我院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研究内容,也是目前我院档案管理中正致力于开展的工作。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是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医院继续教育为研究对象,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依托,计算机、网络手段为帮助,以及合理的档案管理,继续教育管理学,医学和信息管理学等理论知识来指导管理工作。对各类在医院在日常工作及继续教育中的文件原材料,包括所有相关文件;医务人员援外、援疆、进修外出学习等证明;硕士研究,博士研究期间在读证明及文凭;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等,进行一个完整收集,整理合理,规范保管,有效研究和开发利用的过程。为了使医院继续教育档案管理规范化,接收、存储和使用信息技术的融合便利和信息,从而更好地提高了医院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现在,对我院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实际分析。
一、医院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发展。泉州市第一医院是一所融医疗,科研,教学,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大型公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承担了泉州大部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关键任务,服务范围覆盖泉州及周边地区。2015年门诊量153万人次,出院病人78000人次,手术病人35000例次,开放2106张床位,其中1069张在东街院区,1037张在城东院区。在编制员工2752人,其中高级职称336人,中级职称603人;拥有博士,硕士318人;拥有国家级学术团体常委、委员15人,省级学术团体主委、副主委、常委59人。为适应医院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也应该给予医院继续教育档案有效的关注。医院的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及时和有效的提供信息,及时满足医院继续教育的需要。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瞬息万变,搭建一个单位的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已成为部门发展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医院继续教育档案信息化建设,已成为继续教育提高工作效率,创新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医学继续教育档案是医院医护教育工作的可贵财富、原始材料,为今后继续医学教育的工作发展提供更有意义的参考价值,可供未来查阅和借鉴。医院档案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同时也有效地塑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的新形象。医院继续教育档案信息化建设可以满足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我院2013年全院医、技、药初级职称436人,中、高级职称369人,继续教育学分档案805份,经泉州市卫计委、市人社局验证,学分达标率100%;2014年全院医、技、药初级职称333人,中、高级职称385人,继续教育学分档案718份,经泉州市卫计委、市人社局验证,学分达标率100%。但目前我院在学分登记、验证过程中主要采用的是手工登记和整理,所以一般要耗费2~3个月的时间,工作效率比较低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采取提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验证效率的办法,才能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通过实现继续教育学分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才能从人手上、物资上和经济上以及空间上和工具上解放出来,才能有效利用和节约。平时在医学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中,单纯人工操作非常烦琐。每年医、技、药人员晋升、晋级都要来借走继续教育学分档案;在进行继续教育档案验证中,要进行档案的运送、统计、归档工作,只有有效地对继续医学教育档案采用信息化管理,才能快速提高工作效率,为医、技、药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从而进一步实现医学继续教育档案的开发和利用。
二、医院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举措
(一)组织和管理。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门职能科室科研教学科,由此形成了完整的管理体系。此外。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继续教育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及时更新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具体包括:继续教育学分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奖惩办法等,并以此为依据来指导和落实各项医学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二)增加资金投入。我院聘请专业的软件工程师来研发医学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的系统,并加强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我院让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人员去省市参加专门的档案培训和信息化管理培训,每年每人不少于90学时。通过努力,管理水平和档案专业水平明显提高。(三)落实管理制度和评价客观化。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平时的实际工作,制定建设了一系列的相关继续教育档案管理信息化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配备了专职部门与专职管理人员,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着重抓落实。1.继续教育学分档案信息化管理,OA办公工作处理的自动化,可提高工作的效率,工作流程可追溯,节省后勤的运送成本,规范医院的管理,促进医院的信息化,增强管理层的监控能力。2.OA系统的下一步工作计划:(1)完成各科室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流程的搭建。计划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各职能科室的配合,完成医院基础档案工作流程单的设计以及工作流程的建立。目前已经实现的是信息科、人事科、院办的部分工作流程的设计,下一步计划完成科研教学科、总务科和设备科等职能科室的档案工作流程的搭建工作;(2)收集科室意见,修改系统功能。完成工作委托,对工作进行委托,完成短信组件功能,推进工作短信通知,完成OA界面的修改,推进OA的使用;(3)计划对全院职工进行培训,让全院职工进一步了解继续医学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好处,以便让他们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积极配合;(4)OA二期以及三期的组件,继续教育档案管理,数据分析与决策平台,综合信息平台等,全院重视医学继续教育档案信息化建立。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便民惠民导向,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力争在完善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维护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从深化医改中更多地得益受惠。
二、工作任务
(一)继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100%。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在宁就业的外国人等参加职工医保。建立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长效机制,确保所有在校大学生全部参保。(市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300元。(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3、提高住院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0%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2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到基层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形成。(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4、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市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5、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探索建立医保门诊统筹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建立分级医疗体系的引导支持机制。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6、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以统一职工医保待遇为基础,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就医结算、经办服务和信息管理。组织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市人社局负责)
7、开展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式付费体系。在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按病种(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控制下的预付制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调动医疗机构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选择5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住院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做到机构、病种全覆盖。在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总额付费改革。(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8、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建立与医疗机构、药品及特殊医用材料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职工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累计结余分别不超过4个月平均支出水平和当年筹资总额的20%。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基金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机制。(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9、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对列入重大疾病保障的救治病种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加强费用监测,确保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人员100%纳入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区县实际补偿额不受当地新农合以及农村医疗救助最高补偿封顶线的限制。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市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负责)
10、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对象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与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各类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补偿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在不低于50%的基础上有所提高,适当提高封顶线。加强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市民政局、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强化医保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化管理,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责任。鼓励大型零售连锁药店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网点,医保定点政策向大型零售连锁企业倾斜。完善职工和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机制及考核奖惩机制,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行定点医保责任医师制度。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贯彻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规范新农合管理与服务。支持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市人社局、卫生局、商务局负责)
12、提高医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和简化办事手续,确保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医保关系顺畅转移接续。深入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逐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地区范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扩大新农合省内联网医院范围,推行转外就医预约服务,推进参合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市人社局、卫生局负责)
13、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理。健全医保社会化经办服务体系,推进管理服务向社区前移。推行参保登记类业务“一站式”服务,开展“综合柜员制”试点。积极探索试点垂直管理。(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二)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效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区县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政策。鼓励公立医院按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2、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建立紧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制定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方案。为急救药品、品、放射性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药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适当放宽进入市区的限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物价局、公安局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采购和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计划,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和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考核监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供货企业配送工作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新的质量标准,加大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基本药物评价性和监督性抽验,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定期药品质量公告;实行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确保所有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均为已赋码品种,提升从生产到使用全过程监管追溯能力。(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负责)
4、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强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的培训。结合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特别要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管措施,形成科学用药观念,促进基本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5、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自行配送,开展药品流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鼓励通过发展现代物流等多种手段,提高配送效率。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快结构调整,规范基本药物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商务局、经信委负责)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在全市13个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利用监测数据,对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完善。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监测,定期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及时分析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市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7、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助。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补助。各区县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并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作用。(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人数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竞聘上岗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市人社局、卫生局,市编办负责)
9、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等为核心内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奖惩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居民健康绩效为核心,实行公正、严格的内部考核和奖惩。(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10、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在全面落实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在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和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一步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允许和鼓励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细化和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等。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给予优秀业务骨干荣誉奖励。(市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11、扎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在认真核定债务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解债务补助办法,指导协助各区县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市财政局、卫生局、发改委负责)
(三)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根据国家医改“十二五”规划及我市“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编制《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卫生局负责)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要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在健康管理和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主体作用。力争建成3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符合省定建设标准并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90%以上。加快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认真完成中央投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相关任务。市财政继续对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转变中医药发展方式,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为群众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4、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制度,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医疗,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市卫生局、人社局负责)
5、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临床医师纳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到年年底,全科医生在培规模达到140人以上,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探索建立全科医生特岗制度,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稳定全科医生队伍。(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6、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学员招录和培训;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试点工作范围。(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7、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认真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县医院“务实进修”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全面落实11项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8、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支持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保障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市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四)努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健全项目实施机制,加大统筹管理力度,强化协调配合,提高组织程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计,城市人均36元、农村人均32元。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2、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监测评估。建立定期培训和逐级指导制度,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落实项目实施逐级绩效考核制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全面完成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以上。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和实施效果。(市卫生局负责)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市对经济薄弱区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负责)
(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举办公立医院的数量、类别、规模、布局,采取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推广应用适宜技术,按相应标准和权限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在县级医院的准入条件;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加强对县级医院建设发展的指导。(市卫生局、发改委、编办、财政局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投资、运营等行为的监管。完善以理事会、监事会、执行层为主体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规范实施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研究制定院长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任职资格条件,加强院长职业化培训培养。(市卫生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改革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用人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4、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各项财政投入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根据成本、政府投入及社会保障情况,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等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检测价格,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验、检查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市财政局、物价局、卫生局负责)
5、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以公益性为导向,以质量、安全、效率、服务、费用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选择社会关注的主要指标,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指标社会公示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财务制度,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和经济运行监管。加大公立医院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6、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在江宁医院认真开展改革试点,逐步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合理调整服务价格,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改革,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深化城市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编办、人社局、物价局负责)
7、加强分工协作机制建设。按照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要求,与城乡对口支援、预约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等有机结合,细化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推进分工协作机制建设,确保可持续发展。(市卫生局负责)
8、改善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面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措施。建设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所有普通门诊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二、三级医院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平安医院创建为抓手,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各项措施。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9、控制医药费用。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试行医嘱共享,落实“三合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公开医药处方。严格控制药占比。扩大公立医院的集成化供应链药事服务试点,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建立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要素准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市卫生局、物价局、商务局负责)
10、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配套文件,努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积极帮助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服务领域公平有序竞争,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六)着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紧紧围绕医改目标,坚持以医保、医疗、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保障为重点,制定完善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具体指导意见,构建智能、惠民、便民、高效的医药卫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市卫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慢性病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加快医院信息化步伐。依托临床路径和电子病历,优化诊疗流程,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在县级医院建立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远程医疗。(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4、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和医疗费用数据的统计分析,促进信息技术与医疗机构管理、诊疗服务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推进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便群众就医。(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市政府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医改目标任务责任书。各牵头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区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县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县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明确责任,扎实加以推进,确保落到实处。
(二)制定改革规划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各区县制定本区县“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年三季度前完成。
(三)落实资金投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完善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考核
一、XX年工作开展
(一)日常帮扶和节日帮扶
为做好消费扶贫工作,XX区总工会要求在采购送温暖、困难帮扶等方面慰问品和文体活动奖品时,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和对口帮扶贫困村农产品。在XX年国庆、中秋两节慰问活动中将XX万元资金用于购买扶贫月饼,巩固稳定脱贫成效。对未纳入民政低保范围的低保边缘户和意外致困户,每季度给予一定的生活救助,在疫情期间和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帮扶慰问,切实解决生活困境。
(二)金秋助学帮扶
对国家和自治区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已覆盖还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在子女上大学期间发放助学金。
(三)大病救助帮扶
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职工家庭,给与一定救助,帮助因病致困职工家庭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提高保障水平。
(四)就业帮扶
1、以基层工会为主,认真调查摸底,与民政部门协调,将符合低保标准、残疾保障、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及时与民政部门沟通,争取纳入政府保障救助体系。对已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2、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引导和帮助贫困群众提升技能水平。对有就业意愿和帮扶需要的困难职工家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3、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实名制档案,准确掌握需要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数、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就业能力等信息。积极为各族群众提供免费就业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服务,通过举办民营企业招聘会,促进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贫困职工提高脱贫能力。4、紧紧围绕精准脱贫目标任务,会同人社局一起扎实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再就业技术培训、努力帮助困难职工群众提高技能素质,增强致富信心。各级工会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
(五)通过推动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帮助脱贫